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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靖康志 > 外篇 紫电兽(二)
    一声口哨过后,五花马回头望着主人,尽管万分不舍,还是回来了。五花马后面,跟着那匹通体雪白,额头处印着一朵六角形的红花,四蹄赤红的马。文长想叫人家六角红花马,不知人家是否能答应呢!

    马儿越来越近,吴天忽地送出手中的套马索,天从人愿,真的套住了六角红花马。马儿一愣的功夫,文长电射而出,身子如大鹏一般,落在马儿身上。马儿大惊,几声长嘶,向前驰去。吴天想拉住套马索,哪里能够,在身子被带飞的瞬间,不得不放开绳索,任由它去吧!

    耳边风儿在叫,身后吴天在喊,文长热血在燃烧:在京城,不得不放开和香,臣子不能与官家争女人;在这里,一定要抓牢它,再不能松手了。

    马儿奔出几里远,一个急停,前腿踏云,后腿直立,文长早有准备,死死地抓住马鬃,就是不放手!六角红花马怒了,不停地叫,不停地跳,一次比一次叫得响,一次比一次跳的狂。

    第三十六次跳跃的时候,文长终于坚持不住,失足落马。

    马儿还不能解气,扬起后蹄,重重踩下,若不是文长反应敏捷,还不知能不能活呢!

    真是一匹烈马,难以驯服的烈马啊!

    “唉,”又是一声长叹,如同那日与和香告别时的心境一样。

    吴天与都松钦巴赶到近前,都松钦巴嘟囔着:“怎么样?你们汉人总以为自己了不起,这是神马,只有我们吐蕃的大神才能骑的神马哎!”

    吴天还不甘心,道:“要不,再试试?”

    “唉,算了吧!”文长起身,最后再看一眼六角红花马,准备回去了。

    行两里远,身后一声长嘶,回身再看,马儿跟在不远处,很是恋恋不舍呢!

    “嘿嘿,它不愿离开咱们呢!”文长自嘲道。

    都松钦巴道:“它是不愿离开我的五花马!”

    “知道!”仲、吴二人同时叫道。

    文长心声一计,就是要看看,它们的爱情有多深!于是,三人走走停停,停下来的时候,五花马就会过去,与爱人亲昵一会儿。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上,距离湖东的一处营地,不足两里。

    六角红花马虽是神马,到底还是马,无论如何也比不过万物之灵的人咧!

    马儿落入了人类设下的圈套,被三十几人围住,七八条套马索勒到脖子上,马儿声声悲鸣,还是得低下高昂的头颅。马儿被装进木笼内,再搬到马车上,它看着不远处的五花马,流泪了。

    五花马奔过来,相顾垂泪,难舍难分,好不伤感。

    总算折腾完了,吃一点糌粑,喝几口青稞酒,美美地睡上一觉,第二日,文长、吴天告别好客的阿柴部,沐浴着朝阳,踏上回家的路程。

    “兄弟,京城好不好?”吴天与仲文长并辔而行,心思却不在这里,飞到了遥远的京城。

    文长很是看了几眼远处的一名吐蕃族少女,赭红色的皮肤,脑后编的整齐的小辫,身体健康,浑身透着阳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是不假,吐蕃少女的样子与京城女子,与明媚,根本就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啊!

    吴天顺着文长的目光望过去,坏笑道:“京城的女子好不好?”

    文长脸一红,转瞬即逝,道:“不好,没有这里的女子有味道呢!”

    “哈哈,”吴天放肆地大笑,“只怕是言不由衷吧!兄弟在京城就没有相好的小娘子?不要说假话,这个地方距离上天的神灵最近,若说假话会遭报应的。”

    广阔的草原在面前铺展开来,远处天与青草连接在一起,似乎草儿长到了天上,真是无法想象的空旷辽远。

    “呀拉索,

    春三月若不播种,秋三月难收六谷;

    冬三月若不喂牛,春三月难挤牛奶;

    骏马若不常饲养,临战逢敌难驰骋。

    虽饿不食烂糠,乃是白唇野马本性;

    虽渴不饮沟水,乃是凶猛野牛本性;

    虽苦不抛眼泪,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

    吐蕃少女的歌声荡漾着别样的风情,真是一副好嗓子,这样的歌声若是在东京汴梁会不会压倒那些教坊行首?这样的歌声,离开了这片土地,还会如此感人吗?

    这里的人们,对宗教是如此的虔诚,就连只相信实力的仲文长亦不能不动容,但是,这片土地是被遗忘的土地,土地上的人民也是被遗忘人民。否则,他们为何过着如此贫穷的生活,难道,他们每天祈祷的神灵就从来没有醒过吗?

    京城,似乎离开很久了,那是很陌生的一座城市;为何偏偏感觉就是昨天的事儿呢?

    “丈夫千里觅封侯,风霜雪雨斩敌酋!”文长慨然道,“这里不是儿女情长的地方,这里是建功立业的所在。我是武烈公一脉长孙,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否则定不还京。”

    文长回避了吴天的问题,倒不是怕天上的神灵听到,只是觉得,这样的场景下不应该说谎啊!但是,和香的事情又怎么能说得出?他是永远不会说的,虽然败给那个人并不丢脸,实在是没必要啊!

    和香,也许现在已经入宫了;

    和香,就让她变成一段美好的回忆吧!

    回到军营的时候,正好碰上出营的种无伤、吴璘。无伤看到木笼里的马儿,猛地带住缰绳,动也不动,看了很久,陡然喝道:“把它请下来,把笼子打开。”

    仲大帅从来说一不二,吴天不习惯,还想解释几句,文长拉住吴天的衣角,示意他还是不要多事的好!

    笼子打开,马儿“噌”地窜出来,却不逃走,回望远处的种无伤,“稀溜溜”一声长嘶,象是在诉说着心中的委屈。

    无伤甩镫下马,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如同初见梦蝶夫人时的样子,缓缓行来。马儿还是没有动,但是,四蹄在地上不停地刨着,到底是怎么回事?

    无伤来到马儿身边,轻轻碰了一下六角红花马,马儿身子一颤,突然向前冲去。无伤岂能放它走,弹身而起,轻飘飘落在马背上,一人一马,化为一朵白云,渐行渐远。

    几声长嘶,听不出马儿是快乐还是愤怒。

    视野中的白点在消失之际,突然转向,向这边飘来。

    原来还是一个小点,瞬间放大到比自己的身躯还要伟岸。无伤笑道:“你是不甘心吗?既然来了,何必要走呢?”

    马儿确实不甘心臣服于这个年轻人,拿出看家本领,就在众人面前闹起来:狂奔,急停,使劲地尥蹶子。无伤的身体如同天上的云,若即若离,任你惊涛骇浪,我自怡然自得。

    文长没见过这么狂暴的马,看得丑鬼两帅吴璘也是起劲地点头,还不住地喝彩呢!

    终于,喧嚣遁去,马儿浑身是汗,无伤还是原来那个一尘不染的仲无伤。

    “小家伙,今天就算了。今后要听话,再这个样子,就有苦头吃了!”无伤道,“我给你起个名字,就叫玉逍遥好了!”

    玉逍遥,果然是好名字哎!

    玉逍遥好像听明白了,打一个响鼻,摇几下马尾,威武地前行几步,又是一声长嘶,这家伙的心思看起来很是复杂,难以琢磨呢!

    无伤大笑,飞身下马,道:“文长,是你做的好事?”

    文长道:“九叔得了宝马玉逍遥,原来得那匹马……”

    无伤拍拍大侄子的肩膀,道:“给你,本来就是要给你的。记住,你是仲家的男儿,万不要辱没了马儿!”

    “是,多谢九叔!”

    文长跑过来,拉着马的缰绳,怎么瞅都瞅不够啊!这是他的梦想,自小就有的梦想,今天终于梦想成真;而另一个梦想,恰似玉逍遥,已经越来越远了。

    “报,禀报两帅!”探马回报,“脱思麻人集结完毕,正向西海湖方向开进!”

    “多少人马?”

    “四万骑!”

    四万骑,已是脱思麻部所有军事实力的七成,几乎倾巢而出,连家都不要了吗?

    无伤与吴璘相视一笑,无伤抱拳拱手,朗声道:“积石山口见!”

    “好,积石山口见!”吴璘振声回道,又加了一句,“保重!”

    无伤道:“今得玉逍遥,正要纵横驰骋,再见!”

    这个家伙,实在是个怪人:别人打仗都是拼出来的,一场大仗下来,少不得要留下几道伤疤,他却从来没有受伤,运气好得不象话!

    娘的,难道只有他才是专门为战争而生的人?

    吴璘收回思绪,喝道:“传本帅将令:全军集合!”

    战争开始了。

    靖康六年三月二十五,巳时初,宋军跃过边界,顺利通过阿柴部的日月山口,渡过倒淌河,沿着西海湖南山东麓,直插脱思麻部的大本营河卜卡庄园。吴璘率领一万骑兵,将步兵远远地甩在后面,一路顺畅,当天夜里接近河卜卡庄园的时候,才遇到一点象样的抵抗。河卜卡庄园建在东山半山腰,扼守西进的道路,要抢占积石山口,这是最为便捷的通道。所以,必须拿下河卜卡庄园,按照种无伤的说法,合穷波三代赞普,很是积攒了一些宝贝,今我不取,难道还要送给他人不成?

    到达目的地,传令休息两刻钟,吴天上前喊话,先礼后兵,无论什么时候,咱天朝上国都不能失了礼数!

    “庄园里的人听着,阿柴部的赞普董毡把你们告了,说你们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这怎么行,很是不该呀!我家大帅亲自来调停,快快打开寨门还则罢了,否则惹恼了爷爷,杀将进去,鸡犬不留啊!”嘿嘿,这话让人家听着就是不舒服呢!

    “我家赞普不在,不能开门!”人家也不傻,一看外面黑压压的骑兵,傻子才会开门哪!

    这就好了,怨不得咱们了,打吧!

    庄园比宋军出击的位置高出一百丈左右,通向庄园的道路宽三丈,山脚下是宽阔的平地,正好可以展开兵力。吐蕃人建造这个庄园的时候,想必也想到了防御的问题,在山脚下,弓箭射不上去,而庄园里的人却可以居高临下,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哼,尔等万万想不到,我大宋的军队会打到这里,神臂弓就可以射上去,况且我还有更加厉害的宝贝呢!呵呵,吐蕃有福啊,还是第一个品尝到火龙箭滋味的一群人咧!

    吴璘信心满满,看着士兵们忙碌的身影,心跳得厉害,打仗的感觉又来了。

    所谓火龙箭,用木板制成径长一尺五的发射筒,筒中预先装好火箭。所有的火箭的引火线拧成一只总引火线,点燃之后,利用火药爆炸产生的冲击力发射出去。年初装备部队的火龙箭,发射筒装二十枝箭,可以射击一百二十丈,也就是二百四十步以外的目标。

    吴璘见识过火龙箭的威力,除了不能用于雨天作战之外,简直无可挑剔呢!

    当然,攻打山寨城池能有威远大将军炮最好,但是,大炮虽好,却是太重,根本跟不上骑兵前进的步伐,所以,火龙箭是为骑兵设计的一款压制性武器。

    火龙箭营指挥使高声道:“火龙箭准备完毕,请大帅将令!”

    吴璘懒洋洋地抱着长枪,雷公嘴张开,道:“干他娘的!”

    “是,干他娘的!”指挥使回到指挥位置上,拔出宝剑,扯脖子喊道,“射!”

    一名士兵抱着四尺长的发射筒,另一名士兵举火点燃总引火线,只听“嗤嗤”作响,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五千枝火箭同时射上夜空。

    “呜呜,啊!”宋军目送着火箭飞行的轨迹吼叫着,当五千只火箭落在河卜卡庄园上,守卫庄园的士兵、奴隶,何曾见过这般异象,心中之惊怖,如同见到了恶魔一般。

    庄园里升起火光,大乱!

    紧随其后,第二轮齐射完毕,一队骑兵冲上山去,趁着吐蕃人惊魂未定的大好时机,炸开寨门,杀将进去。

    宋军以极小的代价,拿下河卜卡庄园。吴璘留人把守,率领大军,连夜开拔,冲向积石山口。

    第三日午时,到达积石山口。山口处并无人家,也无军兵把守,这里是脱思麻部落的腹心之地,何须人把守?吐蕃人不守,吴璘带着人来了,要守住向吐蕃中心地区前进的道路,合穷波不能由此通过,恐怕只能沦为大宋的俘虏了。

    吴璘坐在一块大青石上,一边嚼着牛肉干,一边看着天上的云彩。

    “大帅,你看!”

    抬眼望去,嘿嘿,还终于把你等到了。山脚下是一片平原,几千吐蕃军队向山口驰来。再往远处看,旌旗招展,人喊马嘶,种无伤的天武军团距离敌人不过两三里的样子。

    “小仲不错,哈哈,追得够紧啊!”吴璘大笑下山。

    山口前半段,约一里长,道路两侧都是低矮的灌木,藏着千余名弓箭手。这一里路对于合穷波来说,恐怕比百里千里还要难行!

    八千骑兵整齐列队,严阵以待。骑兵前面,则是刚刚大显神威的火龙箭。一个营的火龙箭,一次齐射就是五千枝火箭。在合穷波的老巢用了一半,现在还可以进行两轮齐射。这样的布置若还是被合穷波冲过去,别人不说,吴璘自己都会窝囊死的。

    拍拍“紫电龙吟兽”,唠叨起来:“老伙计,来生意了,精神点。哎,精神点不行吗?”

    赖皮马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耐烦地打个响鼻,眼睛又闭上了。

    得,说了和没说一个样。

    吴璘抓枪在手,飞身上马,平端大枪,等着兔子往树上撞啊!

    刚进入山口,吐蕃人就发现了前面的宋军。吐蕃人停下来,只肃静了一小会儿,吼叫着向前冲锋。

    呵呵,看来他们真是被种无伤打怕了,不敢后退只能向前呢!

    一枝枝箭矢从两侧飞下,将吐蕃人逃跑的道路完全封闭,一个个人从马上栽下来,哀嚎声此起彼伏。

    居中的一名吐蕃首领高声喊道:“吐蕃族的勇士们,天赤七王在看着我们,松赞干布的光辉在照耀着我们,冲啊!”

    此人带牛头黄金冠,挂大叶黄金甲,蹬乌皮战靴,披着大红的斗篷,手中的战刀闪烁着光辉,胯下的枣红马在声声长嘶!

    吐蕃人齐声高呼:“合穷波,合穷波!”

    看来真是合穷波本人!

    又一次冲锋开始了,吐蕃战士没有一人后退,全力冲刺!

    “嗖嗖”,箭矢再度发威,将前面的战士射杀,吐蕃人犹如受伤的恶狼,悍不畏死,直到流尽身体里的最后一点鲜血。

    “火龙箭准备,射!”

    随着火龙营指挥使的一声怒吼,五千枝火龙箭从二百五只发射筒中射出,酷烈的火焰将吐蕃勇士前进的道路射成了火海。

    中箭落马者不计其数,无数的人在火焰中跳跃,无数的魂灵在火焰中升腾。

    “火龙箭准备,射!”

    第二轮齐射完毕,箭手没时间看自己的战果,从队伍中穿过,翻身上马,抽出战刀,他们又变成一名普通的骑兵战士。

    硝烟散尽,吴璘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五六千吐蕃战士,剩下的不到一半,在这样的地形作战,火龙箭的威力真是恐怖!

    合穷波看着身边的惨状,手里的刀慢慢垂下,继而望向蔚蓝的天空,嘶吼着:“你们为什么不帮我,为什么不帮我?”

    没有人回答他,吴璘的长枪已经到了。

    合穷波精神一振,猛地向旁边错开几寸,一把抓住枪杆,举刀奋力劈下。

    “嗨!”此刀事在必得!

    “噗哧”一声,长枪的枪头恁地诡异,竟然是会转弯的,从身后刺入,合穷波的刀僵在半空,再也不能斩下。

    “来将何人?”

    “积石吴璘!”

    合穷波死在了吴璘的枪下,虽然明白了自己死在谁的手里,又有何意义?

    赞普被宋将一枪毙命,吐蕃人陡然间失去了斗志,将武器扔掉,全部投降!

    只两刻钟的光景,种无伤飞马赶来,看到合穷波的尸体,暗叫可惜,继而大笑道:“两帅别来无恙?”

    “小仲猛健如初啊!”

    两人大笑,无伤刚刚下马,就被吴璘来了个熊抱,无伤还真不习惯这个,看着那张丑陋而真诚的脸,还是忍了。

    “董毡如何了?”吴璘问道。

    “死了,连带着几个儿子都死了,只剩下一个叫都松钦巴的小子。”无伤悄声道,“若不是文长拦着,说什么我的玉逍遥还多亏了人家,我也就把他捎带上了。”

    种无伤真是心狠手辣,根本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呢!

    二人寻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无伤忽然道:“传令兵何在!”

    “伺候大帅!”一名小兵高声回道。

    “命令周八,将我部俘虏审得仔细些,审完了派人送他们回家!首领嘛,要多派几个人,一定要保证人家的安全!我大宋天朝上国,礼仪之邦,不能失了礼数!命令花旦,弄一块大青石来,至少要一丈长一丈宽,听明白了?”发布命令时,无伤冷面凝霜,又是一个威风八面的大将军了。

    小兵又复述一边命令,转身去了。

    传令兵明白了,吴璘却还糊涂着:“俘虏能留的就放掉,干嘛还用人来送?”

    “哎呀,“无伤笑道,”人家没请咱们,咱们就来了,怎么也要赔个不是吧?”

    这小子又在搞什么鬼,肯定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

    吴璘心中起疑,暂且放下第一个问题,又问道:“弄大青石作甚?”

    “让吐蕃人永远记得这场战争,让历史永远记得种无伤、吴璘的名字。”种无伤悠然道。

    天黑前,费时两个时辰,大青石弄来了。一丈三尺长,一丈宽,三尺厚,几百人又拉又抬,终于搬到了山口。

    无伤围着山口转了一圈,仔细地端详了个遍,最后选定一个地点,用脚轻跺了几下,道:“就埋在这儿好了!”

    他选定的地方,表面只有薄薄的一层浮土,再往下去就是石头,如何挖呢?吴璘想看看,无伤却没有一点兴趣,带着吴璘去喝酒。

    进到大帐,六品厨子早已准备妥当了。

    一个烤羊腿,一大锅牛肉,竟还有两碟青菜!帅帐布置得很雅致,悬挂着字画,角落里还摆着两个大大的箱子!

    吴璘坐下,指着那两个大箱子问道:“那不会是书吧?”

    无伤也坐下,道:“是书,怎么啦?”

    怎么啦?到底怎么啦?

    吴璘吃着肉,品着菜,连声道好。同样是烤羊腿,同样的炖牛肉,味道却是大大的不同。不知里面加了什么香料,比平时吃的强了不知多少倍!

    “弄几幅画作甚?”

    “瞧着舒服!”

    “带书作甚?”

    “没事翻翻!”

    看来,还得有专人给他背画、带书,只怕也有人专门给他装香料呢!

    吴璘嫌酒杯喝起来不过瘾,抓起桌子上的白玉酒瓶,“咕咚咕咚”灌了个底掉,抹抹腮帮子,道:“我就奇怪了,你手下的士兵就没有造反的?我和他们吃一样的喝一样的,上阵冲在最前面,赏赐大家一起分了,还担心这些混帐东西不听话,你却……”

    无伤大笑,道:“两帅这样喝酒,俗称牛饮,可惜了我的好酒啊!至于两帅的问题,回去不妨仔细想想,他们当兵是为了什么。况且,我种无伤天生就是这样的性情,既改不掉,也不想改喽!”

    他们当兵是为了什么?

    吴璘想着这样高深的问题,清醒的时候没想明白,直接到梦里想去了。

    第二日,坑挖好了,石头埋起来了,上面刻着几个火红的大字:“大宋种无伤吴璘灭脱思麻于此!”

    无伤走了,骑着玉逍遥,带着灿烂的笑,走了。

    吴璘留下,布置设立营寨,要在此驻军。谁要进来,谁要出去,嘿嘿,得咱们说了算!

    吴天望着远去的天武军,不满道:“为何种无伤的名字排在两帅的前面,弟兄们都为两帅鸣不平呢!”

    “稀溜溜!”紫电龙吟兽一声长嘶,不知是什么意思。

    吴璘喟然长叹:“我不如他!”

    山脚下的平原向远方延伸,绿油油的草地上走着火红的宋军。以西海湖为中心,方圆几百里都是水草丰美的牧场,牧场上是成群的牛羊骡马。大宋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良马产地,这才是本次战斗的最大成果啊!从此,不用再求于他人;大宋有了自己的牧场,自己的战马,谁都不能阻挡大宋前进的脚步!

    此战意义重大,历史必将铭记种种无伤、吴璘的名字!谁在前谁在后,又何必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