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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红色王座 > 第72节
    李学明毅然不惧,暗里已开始思忖着如何攻击,倒是他身边的陈佛生惊惧得不行。陈佛生藏在军大衣的两只大腿,摆如筛糠,这家伙到底没有真正面对过如此阵仗,先前的一番豪言壮语外加心中自我的鼓励,到底不能在直面威胁时发挥多大的作用,一腔热血来得快,去得也快。

    老熊将将走到薛向所在圈子的外围,便一把撤掉靠披绿,露出里面的红背心和满身的腱子肉,“喂,那尖嘴的小子,是要老子亲自下场拎你出来,还是你自己滚出来?看你这畏缩模样,也是个没卵子的货,爷爷我就辛苦一趟,亲自走一遭,旁边的毛孩子们可站稳了。”说罢,老熊的身子陡然前倾,步子瞬间加大,竟似蛮牛一般,朝圈子横冲直撞过来。李学明听了老熊的叫嚣,立时就要走出圈来接战,却被薛向举手止住。薛向早看出老熊的不凡来,绝不是李学明能对付的,他怎会让李学明吃亏。再说,收拾掉这蛮汉,也正好涨涨己方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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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另七章灭罢熊罴战群狼(求收藏)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老熊就要撞进圈子,薛向撮唇一吐,半截烟柱陡然飞出,左手跟着急追而去,一个弹指,烟柱瞬间转向,“砰”的一下,撞在老熊的左眼处,迸出无数明灭的火花。老熊“呀”的一声惨叫,伸手捂眼,身子陡然一歪,眼看就要向圈子里倒来,薛向轻舒猿臂,一把提过老熊壮硕的身子,左手将他身子高举过头,右拳狠狠击在老熊的太阳穴处,将之击晕,复又提了老熊快速摆动,在空中画一个圈,势能大增后,便狠狠朝小混蛋所在的位置砸去,“砰”的一声,以小混蛋为首的几个越众而出的装b男躲避不及,被砸得滚作一团。

    薛向瞬间将老熊秒杀,顺带着将小混蛋聚集起来的气势,扫得七零八落。从老熊奔出,到薛向制住老熊,将小混蛋一伙砸倒,这一切动作都在电光火石间完成,眼睛慢点的恐怕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老熊刚一落地,满场鸦雀无声,继而一阵抽气声聚如鸣鼓。

    这帮阳县的小子们彻底被震住了,老熊什么体格,什么武力,他们可是清楚得很。老熊可是周哥手下的第一战将啊,横扫周边县市,那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老熊就是胜利的保证啊!怎么一会儿功夫,自己眼睛一花,老熊就躺地上不动了呢?老熊可是一百九十多的身高,两百多斤的壮汉,怎么这家伙就像提婴儿似的,在手中耍弄,耍弄罢了,还将老熊作了人形兵器,这得多大的力气啊。

    阳县的毛小子们心中惊疑,薛向所在的小圈子里亦有两个人激动非常。一个就是先前摆如筛糠、现下摇如挂钟的陈佛生,只不过两种别致的造型,一为惊吓,一为激动。此前,他是真被吓住了,尽管心里不住地给自己鼓气,一颗脆弱的心脏终究还是叫恐惧吞噬;忽而,薛向如天神般降临,一招大神功,将对方的嚣张气焰秒杀殆尽,他只觉痛快异常,暴力因子瞬间激活,胸中生出万丈豪情,只想出了圈去,找人放对。另一个热血沸腾的自然就是嚷嚷着要看大哥打架的小魔头了,但见大哥猛地把那么高那么胖的一个人举过头顶,像扔枕头一般扔了出去,小家伙就惊讶地合不拢了嘴,这,这大哥的力气怎么这么大啊,以前和他掰腕子,他怎么老掰不过人家呢?小家伙惊讶完,蹙了眉头,又开始思考起自己的力气到底能不能举起那个“高大胖”。

    “啪啪啪,好,好,好小子,今儿个愣是让你爷爷开了眼了,今儿个要是不给丫放放血,我小混蛋就绝了回四九城的心思,别他妈的藏着掖着了,报名儿吧,老子将来在丫碑上,也好给丫留个字号。”小混蛋从人堆里爬了起来,先送上一阵掌声,继而亮出了腰里的插子,此刻他杀心已动。薛向识得这把插子,正是苏制军用c5折叠匕首,翼展开来,全长二十三点八公分,刀身是特种钢打造而成,双面开刃,锋利异常。

    小混蛋握紧了这把五年前从一个将校呢小子手中抢来的宝刀,心中也是震撼至极,老熊的本事,他远比这帮不明就里的小弟知晓得清楚。老熊不是阳县人,而是他从京郊火车站的乞丐堆里捡回来的。捡回来时,老熊枯瘦如柴,已饿得只剩半条命了,小混蛋也是见他身材长大,养好后未必不是一大帮手,才动了收容之心。捡回来后,小混蛋便将好吃好喝一股脑儿得往老熊肚子里塞,没过仨月,一条昂藏壮汉便诞生了。起先,小混蛋只是以为他身长力大,只当普通小弟带在身边,在一次和临近县市的冲突中,小混蛋身陷重围,眼看就要被刀枪淹没了,老熊杀了进来。老熊赤手空拳,一个冲锋便将围着小混蛋的数十人冲散,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倒下十多人,小混蛋才彻底得以脱险。那一战,也彻底奠定了小混蛋在阳县混混圈的地位,事后,小混蛋才想起问老熊的来历。

    原来,老熊家住嵩山脚下,自小就在少林寺厮混,和内里的武僧混得熟了,也学了个一招半式,年纪再大些,家里已养不活这胃大过猪的老熊。老熊只得委身少林寺,打杂谋生,就这么着,老熊在少林寺混迹十年,倒也练得一身好武艺。六七年,浩劫爆发到高潮,少林寺亦未幸免,老熊无奈之下,只得避走他方。老熊本是个大肚汉,又身份不明,四处无投,这一来二去的折腾,就饿了个半死,倒在京郊火车站,才被小混蛋救出。自打跟了小混蛋,老熊才算知道啥叫过日子,清规戒律早让他忘了个干净,只觉得混混的生涯才是此生的大自在。平日里,打打架,砍砍人,睡睡妞,给个佛祖也不换的。

    小混蛋万万没想到勇猛如老熊者竟在这白面青年手下未走过一招,不过,一惊之后,也就镇定下来。他是个光棍性子,信奉的就是过一天,赚一天,这身皮肉就是要活得自在,又岂能与人伏低做小。再说,眼下的境况,到底是自己这边占优,这小子能打,自己早有心理准备,可几百人乱刀齐下,就是如来佛来了也得蹭下块油皮来。

    小混蛋这已是第二次发问,薛向依然置若罔闻,仍旧从兜里掏出烟盒给朱世军几人散烟。他这副从容不迫的模样,看得小混蛋等人眼中险些喷出火来。陈佛生倒是在一旁跃跃欲试,想道出薛向名号来试试威力,却被朱世军拿眼瞪住。

    小混蛋终于愤怒到极点了,正待要招呼众人齐上,将薛向等人团灭,忽然,一道声音响起,将他的话阻在了嘴里。

    “周哥,这人我好像有些面熟,好像是…是四九城的….俊….”声音来自包围圈的东北方向,结结巴巴说到最后竟停住了。

    小混蛋顺着声音的源头寻去,辨清源头,骂道:“狗日的土豆,说句话都说不清楚,吞吞吐吐地作甚,赶紧给老子说清楚了,看你这副球样子,莫非他还是个人物?”

    被小混蛋称作的土豆的青年戴着单面军帽,个子不高,神情畏缩。众人听得小混蛋的招呼,让出条道儿,把土豆推到前方,似要听他说出个究竟。毕竟眼前的这等猛人可是少见,不,压根儿就没见过。被数百人围着,还敢动手不说,竟然眨眼间将己方最能打的老熊给虐了生死不知。

    土豆也是偶然机会在京城的北海溜冰场见过薛向,不过那是一年多以前。少年人的样貌变化最是巨大,此时他也不敢肯定那人是不是他。只是,那次在北海溜冰场见的那人打架的风姿和眼前的这人是那么的酷似,同样的暴烈异常,再看样貌,也是英俊非常,土豆此时颇有几分把握确定眼前这人的身份。

    土豆正要道破薛向的身份,忽然想起,若眼前这人真是那人,那事情可就大条了。想那人在四九城的赫赫声威,他们在阳县也是如雷贯耳的,要是眼前的暴力男真是那人,恐怕这事儿就麻烦了,自己若是搅合进去,能有好吗?四九城的顽主们啥脾气他不知道,可四九城顽主大哥大啥脾气恐怕在场的就无人不知了。

    小混蛋看着土豆一副猥琐模样,心中气就不打一处来,他上前扯过土豆,厉声道:“说吧,那小子是谁,你怕啥,万事有老子给你戳着。”

    土豆吱吱唔唔地说不出口,眼睛不住地偷瞟着薛向,似在寻求这位大哥的谅解。小混蛋窥见他这般作态,一巴掌就拍在他的后脑勺,骂道:“没出息的东西,甭说了,管他娘的是龙是蛇,就是阎王爷来了,爷们儿今儿也要他爬着回去。”

    “好大的口气,我今天倒要看看,你怎么让我爬着回去。”薛向终于出声了,他这会儿也被弄得烦了,耽搁不少时间,中午饭怕是要改到下午吃了,又听见小混蛋大言旦旦,哪还按捺得住。

    小混蛋再不答话,冲身后也已爬起来的四个跟班打个响指,然后侧开身子,从圈子里跑出三条纯黑的大狗来。但见这三条狗身高皆有米余,体长更是都过了米五,哪里是一般的笨狗,上竖的尾巴和尖利的獠牙,不是狼狗又是何物?

    小混蛋唤出的这三条黑色的狼犬为一母所生,被小混蛋弄到手已有三四年了,平日里皆用活物喂它们,偶尔更是赶入大青山里让它们自生自灭,这三条狼犬在大青山里非但没有饿死,反而生出野性来,时不时地竟会发出几声狼嚎。小混蛋把这三只狼犬养得精熟,这三只狼犬只听他的指令,平日里,更没少替小混蛋立下汗马功劳。小混蛋初到阳县声名不显,两年后,三只狼犬成年,他算是得了一件无上利器,靠着这三只狼犬打下好大一片名声,再加上在四九城混出来的手腕,立时就在阳县称霸一方。人家是狗仗人势,他倒成了人借狗威了。

    第一百零八章横扫千军如卷席(哭求收藏)

    三条狼狗的脖子上没套缰绳,出了圈子,缓缓朝小混蛋走去。三条狗一般模样,狼一样的脸上挂着两颗猩红的眼珠子,紫色的舌头吐出嘴来,吊得老长,时不时地发出低沉的吼声,似要择人而噬。小混蛋一个口哨,三犬齐齐抬头朝他瞧去,小混蛋伸手朝薛向一指,喊了声“上”,三只狼狗眼神齐齐盯住薛向,拔腿就朝薛向扑去。

    早在小混蛋唤出狼狗的时候,薛向就让小晚抱了小家伙,捂住她的耳朵和眼睛。小混蛋这是想要他的命,他又岂能不“投桃报李”?先前对付老熊,他还记着小家伙要看打架,下手根本就没沾血,这会儿,杀心已被小混蛋引动。

    三条狼狗一个呼吸就奔到了薛向近前,它们自幼受训,对小混蛋的指令领悟极准,认定小混蛋所指的目标,根本就不顾余者。三条狼狗一母所生,自幼长在一起,心意早通,在大青山的围猎生涯,已经无师自通了结阵之法(此乃野兽的本能)。这会儿,三条狼狗各据一角,成三角阵朝薛向咬来。

    薛向既不招呼朱世军等人相助,也不让它们退后,只是吆喝一声,让众人站定不乱,军大衣一撩,竟向三条狼狗对冲而去。三条狼狗见薛向竟敢主动出击,立时吃了一惊,先前打算如猎兔一般的合围立时不成了,它们压根还没来得及围拢,此时三犬还在同一个扇面,直面薛向。三条狼狗见惯了血腥且饱尝了战斗,见目标对冲而来,前飙的身子只是一凛,复又继续向前。

    三条狼狗齐齐蹬腿朝薛向扑去,锋利的牙齿分别各自瞄准了薛向的咽喉,脸颊,左肩。薛向一个跺脚,腾空而起,高高跃起一米有余。三犬、一人本就只距十来米的距离,一息的功夫,双方就在半空中相遇了。但见薛向陡然伸出右手,屈而成钳,出之如电,精准地卡住扑在最前亦是最中间的那条狼狗的脖子上,手钳瞬间合拢,“喀嚓”一声脆响,那条奔赴最前线的狼狗被他捏碎了喉骨,软软地从半空落了下去。薛向右手击毙朝它喉咙而来的狼狗,左手骤而成拳,半空中划起一到惊人的弧线,钵大的拳头宛若从天际击来,带出一道尖利的呼啸,“砰”的发出一阵巨响,击在从左侧攻来的狗头上,狗头瞬间爆炸开来,惨白的脑浆子和狗血四散飞迸,浇得那帮围在最前处的众混混一头一脸。最后一条狗跃在半空中也瞧见了两个狗兄狗弟的惨死,已然吓破了狗胆,忽而,猛地吊头,向回逃去。薛向岂容它逃脱,沾满鲜血和脑浆的左拳,化而为掌,急速像刚掉过头的狗身追去,一把握住狗尾,倒拽了回来,提在半空,左脚豁然踢出,将这条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的狼狗踹飞了天,半空里仿佛下起了一阵血雨,悠悠扬扬地落在了避之不及的小混蛋一众的头上。

    三条猛恶的狼狗瞬间被薛向用如此鲜血淋漓的手段残杀,满场的人实在是已经惊无可惊。阳县的小子们先前见薛向秒杀了老熊,心中还存着未必不能一战的想法,毕竟老熊只是晕过去,并为出现如此残酷的画面震撼人的神经中枢。可眼下三条小牛犊子般壮实的恶犬居然被眼前的杀神如杀鸡般弄死,且弄得鲜血如雾,脑浆成雨。众人实在是再生不起对抗的勇气,杀狗尚且如此,杀自己岂不是和喝水一般简单,阳县的这帮小子此时已然丧胆矣。

    小混蛋见自己爱若性命,倚为腹心的三个“小弟”如此惨死,他早已失去了理智,更遑论害怕。但见他大呼一声:“给老子上,乱刀砍死,出了事儿,老子兜着。”喊罢,提了匕首,率先朝薛向扑来。

    小混蛋一声凄厉的喊叫,倒也并非没有效果。他在阳县经营日久,核心心腹也有二三十人,都是一起见过血的兄弟,虽不见得多么情深意众,可好勇斗狠时,皆愿意出死力。小混蛋吼罢,二三百人中大部分立了身子不动,似已被薛向震散了魂魄,但仍有三四十人提了小刀、匕首朝朱世军等人围成的圈子扑来。

    小混蛋话音刚落,薛向便动了。但见他一个侧步,滑进小混蛋等四五个朝他攻来的混子们的圈子,提肘,撞肩,挥掌,扬拳,戮脚,他浑身上下无处不化为攻击的利器,但凡挨着的就没有不倒地的,小混蛋被他一巴掌拍飞了军刀,一肘狠狠撞在太阳穴处立时就倒了,另外四个压根也没阻住他几秒,也倒了一地。薛向击倒众人,身子不停,拔脚就射,小混蛋四五个家伙被他作了炮弹,狠狠朝正扑向朱世军等人结成圈子的混混飞去。

    薛向靠着小混蛋等人的身体稍稍阻了一阻众人的攻击,但他终究隔了小圈子还有断距离,眼看就要救之不及。但见他猛然一撩军大衣,右手探进腰间,带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来。手枪被他勾住挂环,滴溜溜地在掌中转了一个圈子,忽然,枪口立定,豁然刺出,“砰砰砰砰”,四声巨响,枪口处冒出缕缕青烟,空气中飞扬着淡淡的火药味。远处正在围拢的众混混中有两人正扬起的砍刀从中断为两截,冲在最前的那人的帽子被打飞了,攻向小晚的那人伸出的手被钻出一个血洞,此时正汩汩地冒血。

    全场彻底没了声音,也没了动作。帽子被打飞的那人两只眼睛成了斗鸡眼一般齐齐上竖,似在观察自己的脑袋究竟还在不在;被打穿手掌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晕了过去;其余的混混早在枪响的霎那,彻底地吓呆了。这些混混打起架来往往悍不畏死,尤其是以强击弱的时候。可混混终究只是混混,不是军人,在面对枪,这种传说中的兵器时,终究是没有反抗之力的。尽管人人皆知一把手枪存不了几粒子弹,且眼前的这人已经射出了四粒,就是拼着再让他射三粒,最多也不过损失三个人,己方也是必胜。可究竟谁来做这注定要完蛋的三人呢,恐怕谁也不愿意,毕竟选择权完全在持枪的那人手里,他必定是谁先动就打谁,看他方才的枪法和狠辣的手段,要了自己的小命也不过是呼吸间的事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没有人愿意做出头鸟,于是就齐齐震住了。

    这帮亡命的混混被震住还是经过一番思想争斗的,而剩下的二百多阳县的小子早在薛向鲜血淋漓的干掉三条狼狗后,已经散掉了精气神儿,这会儿见他还拿出了究级武器,已经被震麻木了,反正它们是彻底死了反抗之心。

    薛向拿枪逼住众人后,迈步朝小圈子走去,圈子外的混混们握了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薛向走到近前,一把扯住一个戴狗皮帽混混的衣领,狠狠一个膝撞,撞得他晚下腰来,猛吐酸水,手中的刀早已握不稳了,从半空落了下来,却被薛向抄在手里。薛向继续前行,两巴掌扇飞了两个,一脚踹翻了四个,那把抄在手里的长刀也被他折断,狠狠插在另两个眼露不忿的倒霉鬼的肩头。薛向的这一连套动作下来,众混混彻底不敢再挺了,呼啦啦,仿佛突然回过神来的僵尸,一窝蜂地朝后面跳去,将包围圈散了开来。

    薛向走到圈里,拍拍围在最外围的朱世军等人的肩膀,没有说话,进到圈里把小家伙从小晚怀里抱了过来,他的军大衣早沾满了鲜血和脑浆,早被他扔了,此时,他一身棉军装干净得紧。小晚三人被朱世军、胡报国一伙儿牢牢的围在中间,丝毫未受到波及。小家伙被姐姐围在怀里也看不见外面的景象,小心思虽然万分想看,却也知道外面那么多人好像对自己都不友好,就忍住躁动,没给哥哥姐姐添乱。

    小家伙抱了灰皮兔,重新回到薛向怀里,一双大眼睛彻底解放开来,奋力地扭着小脑袋四处张望,先前的几声鞭炮响声比平时听的都响,她这会儿正在满地寻鞭炮纸了,小心思打着主意,回家也让大哥给买几个那么响的鞭炮,震震院里的玩伴儿。

    “走,回家吃饭。”

    薛向抱了小家伙,牵着小意、小晚,径直踏上雪橇,招呼朱世军、陈佛生、胡报国等人跟上,抖了抖笨狗脖子上的缰绳,看也不看呆立当场的阳县众人,一阵风去了。

    见薛向去得远了,忽然,满场竟发出一道巨大的出气声。方才的杀神给他们的压力和震撼实在太大了,一己之力独抗数百人,不说见,就是听也没听过,更何况自己等人竟还做了可耻的配角,被他一步秒一人,竟压得己方不敢还手,打完后,竟然轻飘飘的说声“回家吃饭”,就扬长而去了,浑不把眼前满地的污血,狗尸当一回事儿。在场的数百人心里齐齐泛起了常听放羊的朱老倌哼唱的那首长歌里的几句词儿“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一百零九章杀神偶像竟同身

    从前,众人只觉得这几句诗很有气势,今天竟有种诗如其人、找到了契合对象的感觉。可不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么?自己竟连那杀神的姓名也不曾闻得。

    此刻,不少人心中无比后悔,如此英雄人物、豪杰猛士,自己竟然不能得闻其名,实乃是莫大的遗憾。以后和人说起今天的这般热血沸腾的大场面,少了主角的姓名,又如何来的说服力。就是方才被薛向爆揍过的小混蛋的铁杆心腹们,也是一般的遗憾,以前只觉得满世界就周哥慷慨重义、肝胆无双,听周哥说起当年他在四九城的顽主生涯,也是佩服无比。不过,那些事儿和今天那人方才的所为终究多有不如吧,毕竟一为耳闻,一为眼见,不,亲身的感受,何者说服力更强,不言自明。

    忽然,不知谁起了头,问道:“土豆呢?这小子方才说好像认识刚才那人,叫狗日的土豆赶紧出来,说出个究竟,不然,老子待会儿打出他屎来。”

    这句话出,仿佛一锅热油里浇下一瓢冷水,霎时间,震天价的吆喝声响起,皆是要先前吞吞吐吐的土豆道出个究竟,若是土豆胆敢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众人已经在口头上将之分尸了。

    不多时,土豆便被人从人堆里挖了出来,你一脚我一脚,踢到了圈子的最前方,要他接着先前未说完的话,道出个结果来。

    土豆先前哆哆嗦嗦,正要将薛向的身份道将出来,两边就起了冲突。他正暗自庆幸,此事终于与己无关了,就是那位爷将来报复,也找不到自己头上,反正他只不过是打酱油的,没有丝毫掺和进这事儿。两边起了冲突后,土豆立时化身钻地鼠,悄悄隐进了人群。他倒是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终究怕这样做太过显眼,不若隐在人群中更加保险,战端一起,谁还记得他啊。哪里知道这帮人挨了揍,反倒成了贱皮子,起了仰慕之心,竟然要知道那人的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