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代理爱神 > 第二十二章 名贵漂亮的猪
    座落在景区中心的步行长街,路边是各色的品牌店,路中心,支着一溜画摊,一些大学生模样的年青人,正坐在街边给途人素描

    “你拉我来这里干嘛?”我狠狠的瞪阿瑞斯

    他不理我,逐个画摊看过去,指着一堆乱七八糟摊放在路边的画问摊主:“这堆东西卖吗?”

    摊主扶一扶眼镜,说:“卖。”

    “多少钱?”

    “一幅十五块,这里有二十来幅,你如果能全部拿走。。。看着给吧。”

    阿瑞斯问我:“有钱吗?”

    “干嘛?”

    “给我一千。”

    我一万个不情愿,捂着手袋:“没有。。。只有五百。”

    “那就要五百。”

    哪里来的什么男人,居然摊大手板问女人要钱花。。。

    我十二万个不愿意的掏出钱,放在他手中,心中暗想,好在没有告诉他我还有钱,要不肯定全被榨干了。

    阿瑞斯把五百块扔给摊主:“五百够吧。”

    摊主心花怒放:“够了够了。”

    旁边几个画摊的人也跑过来:“先生要我的画吧?画的很好的。”

    阿瑞斯提起那些画,扛在肩膀上,拉着我就走。

    我撅着嘴,气的半死,拿我的钱就这样乱花,把我当冤大头啊。

    “你放心,这就替你赚回来。”

    切,我瞪他,信他才有鬼。

    冼星路,本城最著名的商业大道,高楼林立,全球五百强基本都在这里设有分部。

    凌氏会所,本城最大的文物字画交易所,来往的人非富则贵,像我这种号称白领的人,除非替老板取画,否则从不会来这里。

    阿瑞斯领着我,旁若无人的闯进了凌氏会所。

    保安拦住他:“先生,请问是会员吗?”

    阿瑞斯摇摇头:“不是。”

    “请问是找人吗?”

    “是,”阿瑞斯忽然笑了:“不过不是我找人。”他转身轻轻取下戴在我头上长长面纱的帽子,露出我的脸:“是这位小姐,她找人,找你们老板凌先生。”

    露出我脸的那刻,保安突然愣住,呆呆的看着我,嘴微微的张着,似乎完全不可置信于某件事,但又说不出来。

    阿瑞斯嘴角牵出一丝笑,拉起我的手,从保安身边绕过,保安竟像鬼遮眼般,仍立在原地

    我干脆不问了,管他要耍什么花招,既然我无力反抗,跟着看看热闹也好。

    电梯升至顶楼,门开处,一色暗黑的装饰让我觉得说不出的压抑。说也奇怪,同样的是黑色,那天在灰眸男那里看到的黑色只让我觉得神秘和雄丽,这里。。。却只有压抑

    阿瑞斯喃喃的说:“什么暴发户,也配学哈迪斯的风格。”

    “哈迪斯”这三个字入耳惊心,我唯有一味噤声不言。

    走廊尽头有扇黑色大门,门上有描金的手柄,和一只金色门铃。

    门前,有张宽大的办公桌,桌后,坐着我们俗称的“门神”---秘书。

    秘书小姐已经站起来:“先生小姐请问有什么事?”

    阿瑞斯摘掉黑超,露出俊脸,趁秘书小姐怔住的瞬间,拉着我推开大门就走了进去。

    我暗暗好笑,原来男色和女色一样好用。

    屋内也是一色的暗黑,黑漆漆的大班桌后,凌氏正背对我们凝神想着什么

    听到有人进来,他抬头看向我们:“两位有事?”平平稳稳一句话,既没有惊讶也没有慌乱,更加没有盛气凌人---他有斑白的鬓角和薄薄的紧抿着的嘴唇,看起来很舒服。阿瑞斯把手中的画丢到他面前:“这些画应该有收藏价值吧。”没等凌氏反应过来,他又一把揪我出来:“画是这位小姐的。”

    凌氏在看到我脸的那一刻,有几秒钟的恍惚,忽然问刚刚慌张进入的秘书:“怎么开了灯?”

    秘书愕然四顾:“没有开灯啊。”

    凌氏有些茫然般喃喃道:“原来真有蓬壁生辉这回事。”凌氏沉吟了一下,抽出一张画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缓缓对我说--似乎生怕把我吹走似的:“不知小姐怎么称呼?你的画很有天赋,只作为凌氏的收藏太可惜了,不知你有没有兴趣让我为你筹备个画展?”

    嘎?我瞪向阿瑞斯,这画根本不是我画的,他想怎么样啊。

    这小子居然好整以暇,大言不惭的说:“只开画展就。。。其实我们小姐不止是对作画有兴趣,文章也写的很好,不知。。。”

    凌氏接口说:“这样最好,我刚好有位朋友在出版界有一定影响,或者我请他过来一起商谈一下?”

    凌氏起身走进旁边另一房间,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可以清楚的听到他的对话。

    “老何,在开会?不要开了,抓紧时间到会馆来。”

    “有惊喜。。。是,绝世美人。。。”

    “我是没有见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吗?。。。美的无法形容,不能用语言表达。”

    “她刚刚进来时,我以为房间里亮了灯。。。你知道,我的房间从来不开灯。。。是,整个房间都被她点亮了。”

    “夸张?半点也没有夸张。。。换个年青一点人人,只怕当场就要失态。”

    “好,一会见。”

    就这样,我轻而易举的成了凌氏的签约画家和何氏的签约作家。。。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多年,吃了多么苦流了多少汗,所赚得还顶不上今天一幅画的价钱,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挺难过,说不出的感觉

    画展风风火火的开过,我忽然就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文化界奇人,溢美之词听的我耳朵都要起茧。各类宴会的邀请好似雪片飞来,应接不暇。

    天天端着酒杯钻在衣香鬓影中,心里却越来越没底。

    问过凌氏一次,什么时候要交新书稿,他笑着说:“这些事不必费心。”

    我问他可是这样总不写,要出书时怎么办呢?

    他说:“这不用担心,出书时自然有稿。”

    这样轻而易举的收获,我拿的非常没底。以前许多年积攒的人生经验全告报废,原来我什么也不用做,就往那里一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就全解决了!

    我搬了新家,是一幢临海的白色西班牙式别墅,这是凌氏给我安排暂住的“员工宿舍”---我住过无数员工宿舍,刚刚工作时甚至住过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里的大通铺,头在屋子里,脚要伸到屋外去才能躺平---现在这样的宿舍,让我心情复杂。

    为了方便我出行,阿瑞斯被指定为我的司机,凌氏为我安排了座驾---一个qq也买不起的人,突然出入有房车接送,说不出的奇怪。

    阿瑞斯自从成功推荐我晋身后,天天保持着标准的大黑超装扮,我时常想,不知他摘下黑超生活的话,会不会比我更加传奇?

    新书果然如期出版,配上我的巨幅照片做宣传,很快销量突破一百万册

    凌氏说要请我吃饭

    富丽的餐厅、精美的鱼子酱、醇香的红酒、显赫的男人

    这是平凡的我心中想过无数次的舒适生活,可是不知为什么,身临其境时,感觉并不如想像中美好

    凌氏讨好而有节制的笑容,在我看来是这么的不诚恳,我觉得他完全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心底里某个角落,似乎记得曾有一个人,不为我的样子,我也不为他的表像,完全的互相温暖过,是谁呢?

    最近这段时间,天天在各种宴会中吃吃喝喝装笑脸,什么也不用做,最辛苦的事不过是去售书现场签签名---也是形式大过内容,做做样子而已---我这个劳累惯了的人,觉得万分不习惯,觉得非常有罪恶感。我时常想,以前那样苦挣苦捱,粒粒皆辛苦,得到的每一分钱掰开里面都有血汗,虽然苦,但拿的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现在。。。唉。

    “小惑,要不再来个甜点?”凌氏今晚的语气温和极了,我自然感觉得到,他对我有若干异样的好感。

    这样一个单身男士,年龄不算太大,身形仍然保持的很好,有风度,有事业,有时间,有情调,样子也颇颇得过---这是我很多年来一直向往的结婚对象。。。今晚出来时,阿瑞斯对我大叫:你是我的!不许你和那老头子约会!

    切,好笑了,我凭什么就成了他的了。我还偏要出来。

    翻开餐单,我瞪大了眼睛---什么什么,一点子指尖大小的甜品,最便宜的也要三百多?最贵的居然要上千!

    往前翻到主菜---天,原来我刚刚吃的那两三碟塞牙缝也不够的玩意,居然要四千多!!!

    我的小市民意识徒然发作,大怒,姥姥的,杀人啦,什么东西收这么贵,甜不够甜,酸不够酸,辣不够辣,偷工减料,三口都用不了就能吃完的东西,居然要卖这么贵!

    有多少人,辛苦工作一个月,连这一餐饭都吃不起!

    我大怒,猛的把餐单拍在桌上:“不吃了!”忽然觉得失态,真的,关我什么事,人家凌老头有钱,人家喜欢花,又不要我花钱,发哪门子脾气。

    凌氏相当容忍我,微笑着带我出了餐厅---如果我还是过去那个平凡的模样,他会这样对我吗?想想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真是。。。

    餐厅外,凌氏的车就停要门口---现在就是这样,出了门就上车,下了车就进宴会厅,出了宴会就去舞会,出了舞会就上高级会所。。。

    世间上今天到底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隔壁阿花的小崽生下来没有?路边的铃兰开花了吗?这些,似乎都是离我很远的事,真怕有一天世界大战,我仍在人群中吃吃喝喝---简直像一头猪,名贵漂亮的猪,唉。

    我对凌氏说:“还不想回去,我们去走走吧。”

    凌氏惊喜的看着我,直搓手:“好,好,附近有几间服装沙龙,去看一看?”

    灯火辉煌的名牌时装沙龙,偌大的营业厅,一整队的服务人员,只得一位女士在里面挑衣服。

    “嗨,凌总。”女士含笑向凌氏微微颌首,有着无比美好的气质和完美的风度,眼角浅浅的皱纹让人有若干从前的联想,她的自信和发诸于内而形诸于外因为经历和磨难所蓄积的风采,令我觉得黯然失色。这样的女人,虽则不一定在锦衣玉食中生活,却因为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历炼,越来越芬芳怡人。

    凌氏与她打过招呼,叫我看新装:“随便挑挑。”

    我颇多感慨,曾几何时,我的终极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可以随意逛这样的名店,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是,当什么都放在手边,随时可以拥有时,一切却似乎变了味道,得到的太容易,有意思吗?

    随手翻到标价牌,我目瞪口呆,再三数那牌上的零,一二三四五。。。没错,五个零!

    这是什么地方?孙二娘的黑店?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脸倏的涨的通红。

    凌氏问我:“怎么了?不舒服。”

    我回头看他一眼,不不,他再显赫,也不是我那杯茶。虽然现在我衣食无忧,可以买最奢侈的奢侈品,消费最不可思议的高消费,可是,我骨子里仍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小市民,并且,我刚刚才发现,我居然,是这么依恋和怀念我的小市民生涯。我就喜欢为三餐而忧,喜欢和别人为芝麻绿豆的蝇头小利争的你死我活,喜欢为取得小小成功而雀跃,喜欢攒两个月的工资买一小件限量版披肩沾沾自喜。那样的日子,我过的开心、乐意,说不出的舒服。

    现在,一切都可以信手拈来,得到的全无半点乐趣,多年来赚到的钱,在这里连一件外套也买不起---这样的日子,让我充满罪恶感。我只能活几十年,买再贵的衣服,吃再贵的饭,还能长出翅膀来不成?有什么意思?

    “凌总,我先回去了。”扔下不知做错了什么事的凌氏,我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