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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一头大妞在北京 > 第19章
    竟然遇到了我的第一个网友。这是一个小男孩,我认识他的时候,我还在那个国营大厂,他还在哈尔滨读书,经常同我聊生理卫生的话题,电话里怯怯的声音,现在已经在南京与姑娘同居了,终于可以给别人讲生理卫生课了。

    岁月呀岁月!他还在电话里叫我姐姐,但是已羞于提从前,后来又想起管我叫笨笨,可能觉得自己战斗值提高了,有权对女人叫一些居高临下的称呼了。

    在这个小区里我认识了一个男的,确切地说是我认识他而他不认识我,住得离我很近,我是通过偷偷上他的电脑而认识他的。

    有一天,我听见我的网镖一个劲地响,一看是冲击波病毒,地址是与我一个小区的,我不由生起气来。回手挨个找别人的电脑登上去,结果这个家伙的电脑竟然是全盘共享。

    从电脑里的内容看,他是一个室内建筑设计师,里面有他的设计图、报价方案、他的租房协议(比我们多花了一百块钱)、他的照片、他拷贝下来的书与电影、他下载的黄色小电影(全是a级的)。

    电影和书我都拷贝过来了,又找了一个很低级的小木马安装了进去,估计他的电脑早已是“马圈”了。这个家伙的收入与生活应该是和我们差不多的,他应该是一个单身,因为他电脑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女友的信息。

    在小区的甬道上或超市里,我天天留意着这个人的出现。我想不如不动声色地与他交往,最后吓一吓他。

    这些事让我觉得在这个小区上网还有点儿意思,并想在网上写点儿什么抒发抒发感情。

    同时也说明,我的生活已经封闭无聊到了很没意思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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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头大妞在北京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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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选了一个字大看着舒服的论坛,开始大发口水帖、骂人、被骂、写文章。这个论坛里很快就有不少人认识了我,因为我天天跑上去说废话。那些废话时而有趣时而下流时而无聊,但总得有人说。我瞎说,大家就跟着瞎看。

    我期望这群人里有风趣健美的男人,每次接电话的时候,我都把对方想像成我愿意想像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快废了,哪怕比定定差很远的男人,只要是其他的男人,我都会产生很大的热情。就像那个室内建筑设计师,从照片上,他是一个长相多么普通的人,可是我还是想在小区里遇见他,说什么话吓吓他。

    我彻彻底底成了一个无聊的人,以彻彻底底开始自己的网络生活为标志,同时对网络上的形形色色的人开始了最美好的期盼。因为要是不这样,我真不知怎样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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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头大妞在北京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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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碰到一个网友,可以说是“网恋之友”——一个真正的网恋之友,因为他不在北京,他在遥远的昆明。他的网名叫纳兰孑孓,真名其实就是人尽可夫的“李军”,四十九岁,有点儿大,不过我还是喜欢他,因为也没有接触到别的人。

    孑孓同志喜欢文学,头一次给我发短消息时告诉我说我的文笔很好,用词很鲜活。第二次发短消息说对文学应该有宗教式的崇拜。

    头一条我听了很高兴;第二条我觉得他很傻逼。文学有他妈的什么可崇拜的?再说还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崇拜。

    他已出版一本书,现在靠给人改稿子为生,同时又在认认真真写着第二部、第三部。我看了他的东西,还行。看得出他写东西时的确充满了“宗教式的崇拜”,因为满纸都是叹词。这让我想起我的大学好友裘千尺小学时的一篇作文:“啊!朋友,你见过世上最美的地方吗?如果没有,请你来我的家乡石木!”我在网上给他发了过去,他到现在都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在电话里孑孓同志把自己描述成一米七九、年轻时长相十分英俊的美男,最难能可贵的是,说自己虽然性能力很强但并不热衷于此,因为“自己是一个高级的人”。

    他对我说了很多赞美的词,比如他说我长得很像林徽因,把我吓了一跳。以前有人说过我像风二娘、努尔哈赤他妈,但那些都是很生猛的人,被说成文秀的林徽因还是头一次。

    不管怎样,他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个“作家”。这个作家能写宗教式的东西,声音好听,见不到我就说很想我,并且热烈赞美我,最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一条善战的“大枪”。

    虽然人在昆明鞭长莫及,电话里听听声音也是不错的。他的电话一来,我就跑出去接,理由是小灵通信号不好,其实是不想让定定听见。我只要往外一跑,定定就头都不抬地说:“又是纳兰孑孓那个老骚货?”

    在某种时刻,我承认自己非常喜欢这个老骚货,因为这是人类所有美好情愫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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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我通过在网上写帖子找了一份工作。有一个图书公司的人在网上看了我的文章,问我想不想出书。我当时听了,心都颤了,乐得屁颠屁颠地就去跟人见面了。到图书公司门口,四季青桥紫色春花开得正艳。顺手摘下花一朵,唱着小曲,晃了进去。

    楼里已有一个大脑袋长得像宋江的人在窗户后面窥视着我。此人当时就断定来者一定是大妞。结果,书的事没有谈,因为他们公司搞的都是礼品书,就是那种装帧精美、利润丰厚、正常人不会买的那种书。倒是听说我无业,让我去那儿做个企业策划。我觉得这份工作倒是很新鲜,用我一个编辑朋友的话说,也算进入京城文化圈了。

    有件事,大约这是近期最让我后悔的事了。那天,同“宋江”老总谈话的时候我表现得特卖弄,基本上就是卖弄风趣,顺便又卖弄了十秒钟的风骚。我要是知道以后要到这来打工,我断断不会说那些风月的事让自己都觉得自己低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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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去上班了,那个地方离家很远,每天上班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坐上蹦蹦车,三块钱蹦到轻轨站,再花三块钱坐上轻轨在大钟寺下车,然后花一块钱倒一趟公交车。历时一个半小时,共计七块钱。这在北京算不上什么事,大部分北京人都把精力浪费在上下班的拥挤与折腾上了。加上在公司的九个半小时,也就是我每天要在这份工作上花上将近十三个小时,每天下班,回到家累得像一块扁平的东西。

    到了这个公司其实是闲呆着,公司企划部的人很多,又没有什么项目可干,大家都窝在办公室里。一大堆人挨挨挤挤,有的人连台电脑都没有。我觉得真好笑,花了三个多小时的路程,就是去傻坐,不是我出了毛病就是这个公司出了毛病。

    “宋江”那家伙异常可恶,用尽方法来测试我的能力。一会儿让我写出对他们公司书报产品的感想,一会儿让我在报纸中挑出读者赞美公司的话语。我问他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他牛皮哄哄地说:“那老师出题考学生还用回答为什么出这道题吗?!”

    我被他搞得很窝火,有事让我干事,没事你瞎折腾我干什么。我不知道与他如何相处,是朋友,他不与我交心;是领导,他不按正常的程序安排工作,这种非驴非马的形式让人心烦。

    来到这个公司,才庆幸当年没有考文科的研究生。这里的员工全是文科生,工资低得可怜。普通员工才挣一千多块钱,新毕业的研究生才二千二百块钱,既没有奖金也没有红包,既不管档案也不管保险,发工资还要拖上两个月,真狠。

    公司女性偏多,个个是英语过了六级,经过五个小时答卷,又通过了“海龟”主编的英语面试才进来的。进来后就挣这点儿薪水,穿着全是水货。不过她们精神状态倒好,每天傻乎乎地在楼道里跑来跑去。

    这个行业就算做到主编一级每月也不过六七千块钱,真是没多大意思。穷,太穷,太他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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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孑孓同志教我各种炒作方法,比如他让我用马甲顶自己的文章,或者让朋友来顶自己的文章;又比如文章发表在哪里才能引起别人的兴趣,写什么内容才能让别人注意。我一边听一边冒汗,想像不到我亲爱的孑孓同志竟然自己顶自己的文章。我怯怯地问,“那样做不好吧?八五八书房”“你不要迂腐!”他正告我,“大家都这样干,这是允许的!”

    我有时很恨这个老骚货,他总是用各种名利来诱惑我,让我干各种我不愿意干的事,让我利欲熏心不得安宁。干了又瞧不起自己,不干又觉得自己是妇人之见不能成器。

    孑孓同志对我也产生了莫大的感情,在网上让我做他的精神情人。我当时犹豫万分,没有答应,我觉得答应了就对不起定定。现在我有点儿后悔,精神就精神呗,有什么了不起。

    现在我终于失去了孑孓同志对我的迷恋,这让我很失落。无论如何,就算是网恋,也是人类美好情愫中的一种,失掉了总是不开心的。

    我感到我自己真的很迂腐,比如不肯用马甲;比如为了让孑孓同志对我死心呈现出一副他最不喜欢的农妇的样子。我最终没有伤到孑孓同志,因为他伤到了我——他在没有得到我的肯定之后,迅速转移情感,同一个山东大妞打得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