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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黑羊 > 第12章
    抬头一看,已见到童式辉缓步走出来。

    仍然是白线衫蓝破裤,比前些时候又晒黑了一点,笑容可掬。

    “式辉,好吗?”世贞非常喜欢这个大男孩。

    “还不错,你呢?”二人坐下来,世贞为他斟一杯冰茶。

    世贞笑问:“你去任何地方都带肴这两个朋友吗?”童式辉还没有回答,世贞听见身后已经传来冷冷的声音:“世贞,过来。”世贞一看,是童保俊站在一角命令她。

    世贞一时还不知首尾,笑道:“你们二人该叙叙旧了。”童保俊却说:“世贞,我们走。”“什么?”“我来带你走。”

    “童太太下午还需要我。”

    “我已经找了绮莲及丽蝶来侍候她,如不够,还有冰姬。”童保俊的脸色已经十分难看。

    世贞觉得自己下不了台。她叹一口气,“让我说再见。”

    “不必了。”白鹦鹉缓缓飞过来,姿势曼妙,看着使人心中产生无限宁静舒畅之意。

    世贞轻轻说:“我有点事,得先走一步。”不知是对人,还是对鸟所说。

    童式辉露出失望的神情来,轻轻挽留,“不,再玩一会。”他兄弟脸上已经布满阴霾。那到底是发薪水给她的老板。

    世贞进退两难,可是身不由主地往老板身边走过去,她对他有三分敬畏,目前这一切福利,均由童保俊提供,她对他需要公允。

    童保俊一伸手,搭住世贞的肩膀,似乎安心不少。

    “走吧。”身后传来一把声音,“又急急走到什么地方去?”童大太起来了。

    世贞心底喊一声糟糕。

    童太太说:“都给我坐下。”童保俊硬梆梆的说:“我们有事。”童太太恼怒,“你多日未见式辉,不想与他说几句话?”“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说的。”世贞看到的是一个大谜团,只有两点事实:一,童保俊与母亲不和;二,童保俊与弟弟之间有误会。他一直紧紧握住世贞的手,他在冒汗。

    童式辉抱起腊肠犬,看住世贞,“我带你到后园散步。”邀请有无限吸引。

    童保俊拉起世贞就走。上了车,他才松口气。

    世贞温言道:“那样对家人,似乎过份。”“我不知道他也在这。”“我也是来了才见到他。”

    “你以后再也不必与我家人接触。”世贞维持缄默。

    “避开他们。”那不是忠告,那是命令。世贞不语。

    那天晚上,世贞又做梦了。

    童式辉向她走来,“跟我到后园去。”那是一个秘密花园,只有他知道入口,世贞已经嗅到花香。她不由自主跟着他走。他光着上身,黝黑肤色,v字型肩与腰,充满男性魅力,他握住她的手,手心比常人略熨,他轻轻把她拉进怀中,吻她的嘴唇。

    世贞耳边可听见海浪声与风声,他的唇是如此丰满柔软。

    世贞惊醒。这是不折不扣的一个绮梦,世贞非常难为情。

    照说,入梦的应当是童保俊而不是童式辉,可是,童保俊偏偏不是年轻女性在梦中渴望见到的人物。奇怪,世贞被童式辉深深吸引住。

    第二天上班,她挑选了颜色比较鲜艳的衬衫穿,巴不得想在耳畔替一朵大红花。

    中午,童保俊说:“我不去吃饭,想憩一憩。”世贞点点头。

    她独自离开办公室,走到街上,揉揉酸倦的双目。

    有人叫她:“世贞。”她转过头去,看到旧同事王子恩。

    她有说不出的喜悦,像是一刹那回到烟火人间来,“子恩,你好吗。”熟络地把手臂圈进他臂弯,“一起吃饭去。”王子恩受宠若惊,他对她一向有好感,但又不致不自量力,去与阔少争女友,故一早知难而退。

    他没看错她,她没有一朝飞上枝头不认人的陋习。

    世贞感慨,王子恩才是单纯的好对象,与他在一起也许得一直做到五十五岁,不过只要相爱,又有何妨。他们到小馆子坐下。

    王子恩大胆地问:“快做童太太了吧。”

    “谁说的,你们就是喜欢听信谣言。”

    “童家虽不算巨富,但童保俊是唯一承继人,真是金龟婿,”王子恩笑道:“许多女子梦寐以求。”世贞并不怪他无礼,“但是,童保俊还有一个弟弟。”王子恩愕住,“你不知道?”世贞不笨,立刻知道这里头有文章,她若是问,王子恩一定卖关子,于是,她淡淡地模棱两可地说:“没有关系啦。”可是一颗心已经狂跳起来。

    果然,那王子恩忍不住,不服气地说:“怎么会,人人都知道童式辉智力有问题,终身不懂照顾自己。”世贞头顶上如被人浇了一冰水,冷入心脾。

    她的双手颤抖起来,她连忙放下茶杯。耳畔有嗡嗡声。

    王子恩说下去:“童太太带着幼子走遍全世界访求名医,可是一筹莫展,他终于成为童家的负累。”世贞抬起头来,轻轻说:“你好像知道得很多。”

    “我每到一间新工作任职,都把那家的来龙去脉打听清楚,好知道忌讳,这算是护身符,世贞,你说对不对?”

    “正确极了。”不知怎地,她就没有这种智慧。

    “世贞,怎到不说话?”世贞勉强笑了笑,“彷佛在说一个人是非似的。”王子恩不以为然,“据说自闭症是一种弱智,很多人都知道。”世贞无限怜悯,无比哀悼,过一刻她说:“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一个重要约会。”王子恩讶异,“菜还没有上呢。”“改天再同你聊。”她站起来离去。

    在街上叫了一部车子,命司机往童家驶去。

    男仆认得她,开门请她进去。

    “王小姐,童太太出去了"”世贞一迳往后园找去,“式辉,式辉。”童式辉正在画画,一大幅画布,上边痛快淋漓地洒满了浓艳的颜色。

    听见有人叫他,转过头来,见到世贞,十分欢欣。

    世贞泪盈于睫。

    一点都看不出来,他与常人无异,只不过略为沉默,世贞还以为艺术家理应内向。

    她握住他的手,“你听到我说话吗?”童式辉笑,“多谢你来探访。”世贞松口气,用袖口抹一抹眼角,聪明伶俐的她竟没瞧出端倪。

    条件那样好的年轻人怎么会耽在画室里与鹦鹉为伴,世贞苦笑起来。

    她自顾自坐下。见桌上有果子酒,斟一大杯来喝。

    一只黑色的八哥忽然失声说:“阮小姐来了。”世贞转过头去轻轻说:“我不姓阮,我姓王。”随即发觉她竟然同一只鸟在说话,不禁诧异到极点,在这个特别的环境,她也不觉有什么不对。

    劳累的她只觉得这是个歇脚的好地方,无论是障残儿与鸟类以致腊肠狗都不会伤害她。她走到一张竹榻上去躺下。

    一边还在教八哥说话:“是王小姐来了。”女仆进来微笑问:“王小姐在这里吃饭吗?”世贞吁出一口气,不幸她还要回到尘世间去做人,“不,我只能留一会儿。”

    “那么,我去做一碗饺子,王小姐喜欢素馅还是荤馅?”

    “我不吃素。”女佣人退下去。在这,与世无争,永远有新鲜丰盛的食物供应,这样生活,与许多有大树遮荫的人一样,无所谓才智能力,障残与否,实在并无太大分别,难怪她看不出来。

    谁会去挑战他们呢。

    不比穷家子女,一浪接一浪那样接受淘汰试,读书必须名列前茅,要不,就长得如花美貌,那样,才能战胜出身,出人头地,找到合理生活。

    一生不知要捱多少批斗:力争上游是不自量力,精打细算变为太工心计,保护自身即是自私自利,简直做什么错什么,被欺压得退往墙角,不外是因为无人撑腰。

    世贞记起雅慈说:“你若靠一份薪水过活,做得久是因为外头无人要,有新工辞职是被老板炒鱿鱼,永远听不见好话。”她深深叹息。

    童式辉讶异问:“你不高兴?”

    “不不,我很开心。”但愿她也可以学他,无忧无虑过一辈子。

    吃过点心,世贞温柔地说:“改天再来看你。”童式辉微笑,露出雪白牙齿。

    世贞忍不住吻他的额头。

    回市区之后,她到书店去找资料,买了好几本关于自闭症的书籍。

    到了公司,只见人人伏案苦干,如一群工蜂般,埋头但发出嗡嗡声。

    世贞呆呆地看着同事,这是另一个世界。

    “王小姐,童先生到处找你。”世贞呵地一声,这才发觉她自己也属于这个蜂巢,天天营营役役为着挣一口饭吃。她定定神,推门进去。

    童保俊看到她,诧异地说:“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呃,去看一个老朋友。”

    “喝过酒?”

    “一杯。”他看着她,她精神有点恍惚,似有心事,正如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样子,年轻貌美,但际遇欠佳,心事重重,忧郁的眼神叫他不住询问:什么事,我可以帮你吗。现在,这种眼神又回来了。

    “我有空,你若心烦,不如拿出来讲一讲。”世贞笑笑,“我没有什么难题。”“喝杯咖啡,坐下来,开始工作。”世贞低头说是。

    她越来越像他的徒儿、弟子、门生。

    她一日比一日尊重他、敬畏他,因为他是她的恩人。

    渐渐她已看不到他是何等英俊潇洒、慷慨大方,多么可惜,她只觉得他是严师,她是学生。好不煞风景的男女关系。

    一整个下午世贞都觉得疲倦,她嘴角尚余果子酒余香,她勉强地聚精会神,可是像学期尾的中学生,明天可以放暑假了,课室外有蝉鸣,无论如何听不见老师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