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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冤家宜解不宜结 > 第2章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出门前还晴空万里,不过才多眨了两下眼睛,一场大雨就将你淋成落汤鸡;好不容易七手八脚找出雨衣穿上,发动机车骑没几公尺,又是一片朗朗天晴、花好月圆,路过的人全像看白痴一样地看着你?

    再例如,平时明明走两步就有一家机车行,让人怀疑你不开机车行就落伍了,可是莫名其妙被戳破轮胎,真正需要时,却神奇地在方圆百里找不到半家,只能牵着车逛大街,还要催眠自己,当作是在溜狗……

    再再例如,一场台风可以疾风豪雨到连台北捷运都淹水,偏偏就是水库不下半滴雨,然后看着新闻中家家户户淹水淹到膝盖,扫都来不及,还要高呼“节约用水”……

    这个就叫命运!

    而,对言洛宇来说,他的“命运”就是遇上丁群英。

    真的,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去经历上述几项,都不要遇到她。

    他们的缘分开始于幼儿园小班,也结束于幼儿园小班,升中班时,他就没再见过她,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云。

    但是,什么叫孽缘你知道吗?什么又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知道吗?就在他过惯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机意识时,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国小一年级,新生入学之后,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原因无他,右座芳邻正是昔日旧识,丁小姑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这只小猪头居然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她来,及时逃命;更猪头的是,他还犯了相同的错误--在开学的第一天,天真无邪地问她:“你是男生还是女生啊?我看不出来耶!”

    可以想象他会有什么下场了吧?新仇加旧恨,她简直把他欺负得没日没夜、没天没良!

    两人的座位中间被划上一条楚河汉界,这个不光是他们,走遍所有低年级的教室桌面都找得到,比较过分的是,她不只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没越界也打--因为规矩是她订的,她说有就有,不许有异议,而她自己却可以常常越界……他几乎每天都是红着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时,她从头到尾锁定他卯起来k,而且劲道十足,有一次还把他k到流鼻血。

    打扫工作做完时,她故意把他负责的区域弄脏,再去报告老师说他偷懒没打扫……

    这些也都算了,她还带头叫他娘娘腔,说他一点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学也跟着唾弃起他来,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归类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里不像男生了?他只是说话轻声了点、动作秀气了点、长得比较像妈妈,这样而已啊,噢,对了,还加上考试分数比她高,然后她就气得跳脚了!

    真的,他也不晓得为什么啊,而且他表现得愈是无辜,她就欺负得愈带劲!

    偷偷告诉姊姊这件事,姊姊只是凉凉地说:“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只能说你笨得很够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让他清楚地见识到什么叫“手足情深”!

    所幸,这样的日子也没维持多久,一年级下学期开学时,他就没再见过她,导师说,她转学了。

    因此,他又偷来几年安逸时光,世界依然美好,阳光依然灿烂。

    直到上国中一年级--

    让他再重复一遍,什么叫命运?什么叫孽缘?如果还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个人都会有相当深刻的体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为同班同学了!

    他的座号,就在她后面一号。

    初初看到同学名时,他简直想呻吟了,很明显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见证“命运”的公信力。

    岁月,让她改变了许多,以前,她只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现在,她连行为举止都中性化过了头,这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和男人比豪情气魄,请叫她第一名,她简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样:气盖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内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声:“大姊头!”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以前她虽然打压他,可那也仅止于对他个人的小恶作剧,她对每一个同学都是相当友爱的,上课认真、作业准时交,在师生之间也算是甜美可爱的好学生。

    不像现在,她永远是最后进教室,最快离开的,逃课闯祸、违反校规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让全校师长头疼。

    心里,有那么一点难受。他是第一个把她误当成男孩子的人,幼儿园时期,她心灵是真的受到创伤了,她今天变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气魄……总觉得自己也该负上一小部分的责任。

    所以对她心血来潮的恶整行为,他始终容忍着,他早有心理准备了,遇上她日子不会太好过。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问阿姊,她说--

    “弟,送你一句话,冤家宜解不宜结,就你这点智能--唉,你斗不过她的。”附赠一声悲悯叹息,有模有样地摇头走人。

    每次跟姊说话,都会让他严重质疑自己的智商,觉得自己笨到这种地步,不自杀谢罪实在对不起天下苍生。

    不过……斗他没有要跟丁群英斗什么啊!是姊误会什么,还是他说错什么了?

    虽然,他必须承认,这些年过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志,以捉弄他为乐。

    他忘了谁说的,好象是四叔吧!他说:“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记恨的动物。她会忘记她交过几个男朋友、会忘记她做过几次处女膜重整手术、会忘记她欠你钱……但是,她只要恨一个人,海枯石烂都不会忘记诅咒你,所以,要让一个女人记住你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她恨你。”

    这些话,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证。

    至少,在她这么努力地表态之后,她清楚地让他了解一件事,她很讨厌他,非常非常地讨厌;而他也清楚地确认了一件事,这辈子,他只要碰上她,就绝对没什么好事!

    他也认命了,尽可能地有多远避多远。

    他们的缘分一向来得快,去得更快,国一结束,因为学校的能力分班,成绩向来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与后段班的她虽然同处一个校园,但要碰在一起,机率其实不大。

    她现在如何?他并不很清楚,也不会特别去关切。有一回打扫时间,他负责清扫体育器材室,正要推开门时,刚好看见丁群英也在里头,那时她正好接过同学递给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接着--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会抽烟吧?

    来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见训导主任往这里走来,他下意识地,挡在半开的窗户前大喊了声:“训导主任好!”

    里头的人吓到了,赶紧熄掉烟蒂由另一个窗口丢出去。

    幸好,训导主任没闻到烟味,也没多做停留,点了下头就离开。

    他松了口气,回头瞄了一眼,对上她有些复杂怪异的凝视眼神。

    当时,他其实也没多想什么,直觉就是做出帮她掩饰的行为了!

    当然,他并不会指望因为这件事,两人就能化敌为友,因为四叔也说过:“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让女人感动的事,只要做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她记住的永远是对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时他觉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么糟糕又麻烦的生物,那他为什么要娶四婶,还生了个小小麻烦?

    但是后来的这件事,又让他认同了四叔的话,女人确实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礼完,他的桌椅被推倒,书本散了一地,还嚣张地附上一记大脚印;放学回家时,发现脚踏车的轮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谁,他连想都不必!

    从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终于决定他受够了!

    就在某一天,又让他撞见她和同学打架,他一时在气头上,想也没想便去通知训导主任。

    她看不顺眼的人就活该要被她扁吗?为什么要任她这么为所欲为下去?总要有个人告诉她,什么叫规矩!什么叫人与人相处之道!

    因为这件事,她被记了两支小过,并且咬牙切齿地当着他的面撂下狠话:“言洛宇!你以后最好有多远闪多远,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否则你他妈的我见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强的性情。

    他没有错,阻止校园暴力,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他不该感到内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带伤,怨恨瞪视他的眼神,以及往后每一次经过中廊,视线对上那张处分公告,他就是没有办法克制歉疚的感觉由心底升起。

    之后,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们不对盘,其中一个人远远看到对方都会绕道而行。

    他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模范生、乖宝宝,违反校规的事,打死也不会做,考试成绩傲视群伦,聪明、有气质,前段班的同学以他为典范;而她是学校的头痛人物,校内校外的学生之间有纠纷,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气干云,不让须眉,后段班的同学以她马首是瞻。

    他们王不见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会有交集。

    就这样,一直到国中毕业,他没有疑问地考上第一志愿的巿立高中,有关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们几乎从不包纸尿布后就结识--好吧,改成结仇会贴切些--但实际相处的时日,其实不超过两年,这样的缘分,不知该算深或浅?要说深,翻开国小、国中的毕业纪念,班上随便一个同学都比他们同窗还久;但要说浅,他们好象每绕一圈,又会不小心碰在一起……

    两年同窗,他还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实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