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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死灵仙 > 第6章
    躺在床上,冷月脑中计算着:“是不是像小狗一样潜藏几年呢,潜藏几年,醒来后力量会变得强大,到时候就算吸了人血,也可以将尸体毁掉,不像今天那样捅了这么大的漏子,恩,等哥醒来后,就找个地方潜藏,对了,就去发现僵尸那里,那里能够出产僵尸,风水一定很好,或者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去那里再好不过了。”下定决心,冷月开始睡觉,没几分钟就陷入沉睡。

    这次倒还真让冷月猜对了,那座坟墓边上的黑色泥土被称之为暗血黑土,是唯一能够酝酿出僵尸的地方。去那里潜藏,对僵尸的帮助可谓是极大,能够使血液不纯的僵尸进化成纯血僵尸,就和僵尸的始祖一样。同样的,进化时间可谓是非常之长远。而冷月,这么一潜藏,就潜藏了几万年,期间无论是快修成死灵仙的冷风用什么方法、禁制,都无法将他唤醒,或将他与暗血黑土分开。

    睡了一天一夜,次日早起,冷月翻身下床,早饭也顾不及吃,飞快的打开电视,想看看有没有发生于昨天凌晨的谋杀案报告。可惜,蹲在电视前一个上午,电视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报告。

    在外面的饭馆简单的吃了一顿午餐,又在街头的报亭里买了一份今天的报纸,看完依旧没有杀人案的报导。或许,他们还没有发现吧?冷月心里暗暗估计。

    直到晚饭后,新闻里才发布昨天的谋杀案,死者因大量失血致死,身上唯一伤口为脖子上的两个小洞。一时间,引起了全市人民的热心关注,是否为传说中的吸血鬼所为呢?记者在电视上大大的提出了一个问号。对此案件,警方估计为一变态的吸血鬼迷或僵尸迷所为。而大部分相信世界上有僵尸或吸血鬼的僵尸迷和吸血鬼迷们,则对警方的说法嗤之以鼻,认为僵尸或是吸血鬼已经光顾到自己的城市,于是夜晚总徘徊漆黑的小巷或角落,期望心目中的偶像出来咬自己一口,带给自己强大的永生。

    见街头巷尾都在谈己色变(变开心或变恐惧,两者兼有),一时间,冷月心里发毛。吸血鬼迷和僵尸迷每天都在街头感慨:哎,要是僵尸来咬我一口就好了;哎,要是吸血鬼来给我初拥就爽了。在感觉不爽之下,冷月买了几箱泡面、牛奶,准备在宿舍睡上十几二十天来避避风头。

    在睡醒了吃,吃了拉,拉了又睡的日子中,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二十四天过去。而冷风,也在第二十六天苏醒了。

    睡醒了的冷风,看到盖在自己头上的报纸,心里就有点发怒,当在镜子前看到自己那张糟糕得无法形容的脸蛋之时,怒气立刻冲破九霄。“该死的弟弟,沉睡前告诉过你,让你别捉弄我,你居然将血液泼到我脸上。”冷风大骂,用手一插脸蛋上那早已干涸并分裂成小块粒的血。放在鼻间闻了闻,“这到底是什么血呢?好象是人血,还是死人血,不知道月是怎么弄的。”冷风心里疑问,丝毫不知这是自己的血液,冲到冷月的房间中,一下跳上冷月的床,一把掀开被子,一脚将他踹下床沿。

    在梦中和某个女孩手拉手逛草地的冷月,猛的被一下暴力手段致醒,以为警察已经找到了自己,半朦胧中仰头咆哮一声,立刻变成僵尸状态。闪着血光的眼睛向四周望了望,准备看清来敌后给于他们致命一击。

    “想咬我啊。”冷风冷声说道。

    “哥,你醒啦,哈哈。”冷月一个纵身,跳起来朝着冷风抱去。

    冷风一个闪身,拖起一道长长的残影,退到一边,急道:“别肉麻,两个男人,抱什么?”

    见老哥不喜欢自己的拥抱,冷月停下扑向冷风的身体,飘到他的面前,兴奋得双手乱舞,说道:“哥,变僵尸给我看看,看你有什么变化。”

    冷风张开口,四颗尖锐的獠牙长出来,两长两短,眼珠子闪耀着金光。

    “哥,你的牙齿怎么有四颗?”冷月奇怪的说着,用手指甲去扳冷风的牙齿。在冷风两颗尖锐獠牙前面,还有着两颗短短的,但比普通牙齿长了一点的尖牙。

    “别动。”冷风一巴掌拍掉冷月快伸进他口中的手,嘴巴立刻闭上。

    “咦,你的眼珠子是金色的,有金眼僵尸吗?我好象没听过。”刚刚奇怪冷风牙齿的冷月,在冷风闭上嘴巴的时候,奇怪的发现冷风的眼眸居然是金色的。

    “我不知道,好象不是僵尸吧,比起你来,我更像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先不说这个,我沉睡了几天,还有你怎么把人血喷到我脸上,我不是告诉过你别捉弄我的吗,屁股痒了是不是?”

    “什么嘛,你自己死的时候流的血,我懒得擦就这样了,我哪有空在你脸上泼血,再说了,我才杀了一个人,报纸上,街头巷尾都传说有僵尸了,要是再吸,还不闹得翻天啊,我们的存在要是被发现,小米加步枪我还可以应付,要是开来飞机大炮,那我不死之身也死翘了。”,一大堆的话后,见到冷风还望着自己,冷月说道:“你睡了26天,我说的是真的。”

    虽然奇怪自己死后为什么会流血,但想想也觉得没什么不对,反正自己已经醒来了,醒来没死就好了。再说,就外表上,他和冷月就有着十分的区别,冷月有印记,他没有,冷月头发变长、变色,他也没有,冷风有四颗牙齿,冷月只有两颗,冷风的眼眸闪耀着金光,而冷月的却是整双眼睛闪着血光。

    “哦,这样啊,我先洗个澡,然后一起去吃东西。”冷风说完,直接朝着浴室走去。

    “哥,不会是去吸血吧,现在这社会,乱吸血会乱套的。”冷月疾步跟上。

    几下蹿到浴室边,冷风靠着门,冷冷的嘲笑:“怎么,你怕了?以前打架你都不是冲在第一位的吗?而且每次都要我拼死拉你回来。”

    “那是以前,我觉得生活没有意思,所以可以乱玩命,现在心愿达成,我可不想乱触危险。”

    “好了,洗完澡去饭馆吃东西,饿了那么多天,肚子受不了。”

    “那你去吧,给我带点东西回来,我杀了人,他们正在查呢,而且,我的头发太醒目了,走到街头都被人指指点点。”

    “你不会理掉啊?笨蛋。”冷风右边嘴角向上一扬,露出他那招牌式戏谑微笑。

    “就是因为理头发我才杀人的,我理掉的头发会立刻长出来,而且,脱离了我头部的头发立刻会被风化掉,结果被那个理发的小姐看到了,我就只好杀了她灭口了,我也不是故意要杀她的。”

    “哦,这样啊,血的味道如何?”冷风微笑着。

    “和化装品一样,我以后再也不吸了,要吸也吸狗血,起码狗不会用化装品,对了,说到狗,我们那条死狗,我杀不了它,被它跑了,而且,它的智慧高得出奇,我想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和人一样有思想了。”

    原本准备关上浴室门洗澡的冷风,听到冷月这么说,兴趣立刻被提上来了,问道:“怎么会?”

    “是啊,我也不相信,可是在和狗打架的时候,它居然用岩石把我活埋,等我出了岩石,狗的气息也没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出现过。”冷月双手捏得“啪啪”响,想起被狗戏弄,他就有气。

    “哦,那就先别管狗了,我先洗澡,洗完后再说。”冷风说完“啪”的一声关掉浴室门。

    冷月几个纵身,斜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杀人案虽然已经过了二十五天,但由于死者死得蹊跷,而警方一直毫无头绪,所以到现在依旧是街头巷尾人们最喜欢的议论品。

    “看来,这个时代并不适合异类生存啊,该死的,原本好好的,居然弄出这么一个发型,走到街头都被人指点,或许,应该潜藏几百年,按现在的科技进步速度计算,没过几百年,人类就能够冲出地球,走向宇宙,到时候,什么宇宙生物都有,我也不算怪异了,再说了,现在杀了人,警方迟早会查到我的头上,哥已经醒来了,我也没什么事情干了,潜藏吧,等力量强得不怕原子弹后再醒来,那时候就可以横行无所顾忌了。”冷月想着,就这样坐在沙发上开始发呆。

    冷风洗完澡走出浴室,刚刚洗澡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完美、强横,现在见冷月坐在沙发上发呆,心情大好之下走过去摸着冷月的头,微笑着问:“想什么,想得这么投入,连我出来都没发现。”

    冷月回过神来,也不计较冷风摸他的头,“哥,我决定了,先潜藏几百年,我杀了人,警方迟早会查到我头上的,而且,活在这个时代一点意思都没有。”

    “潜藏?你又没受伤,潜藏干什么?就因为杀了一个人?”冷风眉头一皱,抚摸冷月头发的手也停了下来,眼睛盯着冷风。

    “不是,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活在这个时代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现在有点后悔变成僵尸了。”冷月努努嘴,心情低落到极点。

    冷风爱怜的继续抚摸着冷月的头发,说道:“好吧,那你准备什么时候醒呢?到时候我唤醒你。”

    “恩……”冷月迟疑了一下,道:“等世界多姿多彩、或血液变得新鲜的时候。”

    “那好吧,我们找个酒店庆祝我们获得永生,也算是为你潜藏饯行吧。”

    “恩,好。”

    两兄弟到本市最大的酒店吃喝一顿,之后,两人同时站在那间酒店屋顶的天台上。

    “月,准备到哪里潜藏?选好地方了吗?”沉默了片刻,冷风问冷月。

    “就去那发现僵尸的黑土地吧,既然能够出产僵尸,我相信对潜藏也非常好。”说完,冷月带头朝那个山林而去。冷风紧接着跟上。

    只花了半个小时,两兄弟就到了那座坟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