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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波托斯,情况则比较滑稽,但我也鲁莽得可怜。有那样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的吗?没有!有那样钻到人家斗篷底下去看他不愿意让人看见的东西的吗?他肯定可以原凉我,他本来已经原凉了我,如果我不对他提那条讨厌的肩带的话,不错,只是含沙射影地提到;是的,巧妙的含沙射影!咳!我这个可恶的加斯科尼人,总是爱开玩笑,将来难免自讨苦吃的。行啦,达达尼昂,老伙计,”他以这种自认为应有的礼貌态度,继续对自己说道,“这次你要是能逃出条性命——这不大可能——,那么将来无论对谁都要彬彬有礼。要做到让世人敬佩你,引你为楷模。为人和气、礼貌并不是怯懦。瞧人家阿拉米斯多么温文,多么尔雅。那么,是不是有人说阿拉米斯是个懦夫呢?肯定没有。以后无论在哪方面,我都要以他为榜样。哈!说阿拉米斯,阿拉米斯就恰巧在这儿。”

    达达尼昂一边走,一边独言自语,到了离埃吉翁公馆几步远的地方,看见阿拉米斯正在公馆前面愉快地与王室卫队的几个绅士闲聊。阿拉米斯也看见了达达尼昂,但是他没有忘记,今天上午特雷维尔先生正是当着这个小伙子的面,对他们大发雷霆;一个亲眼看见火枪手们受申斥的人是不受欢迎的,所以他装作没有看见达达尼昂。达达尼昂正相反,一心想着要和解,对人要礼貌,便走到四个年轻人跟前,笑容可掬地向他们深深鞠一躬。阿拉米斯只微微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四个人立即停止了闲聊。

    达达尼昂并不傻,自然看出了自己是多余的。不过,他也缺乏经验,不了解上流社会的处事方式,不懂得遇到眼前这种尴尬情形,即碰见几个不大认识的人,在一起谈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应该巧妙地回避。他心里正琢磨用什么法子退走,而又不使自己显得笨拙,正在这时,他看见阿拉米斯把手绢弄掉了,显然自己还没有发现,一脚踩在上面。达达尼昂觉得补救自己举止不当的时机到了,便弯下腰,极殷勤地把手绢从阿拉米斯脚下——尽管他踩住不放——拉出来,交到他手里,说道:

    “先生,这条手绢我想您是不愿意丢掉的。”

    那条手绢绣得很精致,一个角上绣有一个花冠和一个勋徽。阿拉米斯顿时满脸通红,像抢似的一把将手绢从达达尼昂手里夺了过去。

    “哈哈!”一位卫士叫起来,“一向小心谨慎的阿拉米斯,这回您还说您与布瓦特拉西夫人合不来吗?这位迷人的夫人连手绢都殷勤地借给您用啦!”

    阿拉米斯恶狠狠瞪达达尼昂一眼。这一眼足以让人明白,自己刚刚结了一个死对头。然后,他恢复了温和的神态说道:“你们误会了,先生们,这块手绢不是我的。不知道这位先生受什么怪念头支配塞到了我手里,而没有交给你们之中哪一位。我的手绢在我口袋,这就证明我说的不假。”

    阿拉米斯说着掏出自己的手绢。那块手绢也很漂亮,是用细亚麻布做的,尽管当时亚麻布很贵。不过上面没有绣花,也没有绣勋徽,只绣了物主姓名的起首字母。

    这回达达尼昂一声不吭了,明白自己又做了傻事。可是,阿拉米斯的朋友们根本不相信阿拉米斯否认的话,他们之中的一位装出严肃的样子问道:

    “假如您所说的是真话,亲爱的阿拉米斯,那么就请您把那块手绢给我,因为正如您知道的,布瓦特拉西先生是我的朋友,我不愿意让别人拿他妻子的东西作纪念品。”

    “您这要求不合时宜。”阿拉米斯答道,“我虽然承认您的要求从实质上讲是正确的,但从处理方式上讲,我拒绝把它交给您。”

    “事实上。”达达尼昂怯生生地插话道,“我没有看见手绢是从阿拉米斯先生口袋里掉出来的。他的脚踩住了它,就这么回事。我想手绢既然在他的脚底下,就一定是他的了。”

    “您想错了,可爱的先生。”阿拉米斯冷冰冰说道,对达达尼昂极力补过无动于衷。

    然后他转向自称是布瓦特拉西的朋友的那个卫士说道:“况且,我想,亲爱的,您是布瓦特拉西的亲密朋友,我也是他的朋友,同他的交情并不比您差,所以严格地讲,这条手绢可能是从您口袋里掉出来的,也有可能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

    “不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我以名誉担保。”国王陛下的卫士说道。

    “您以名誉担保,我也赌咒发誓,那么,显然我们俩之中有一个是说假话。那么,蒙塔兰,我们最好各拿一半。”

    “这条手绢各拿一半?”

    “不错。”

    “好极了,”另外两个卫士叫起来,“真堪称所罗门王的审判1。阿拉米斯,你的确非常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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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罗门为古代以色列国王。有两妇人共争一孩子,所罗门令将孩子劈为两半,让她们各取一半,孩子的真母亲为保全亲子性命,宁愿放弃。所罗门遂将孩子判给她。此称“所罗门王的审判”。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大家当然想得到,事情不会有别的下文。过了一会儿,闲聊结束,三个卫士与火枪手热情握手告别,与阿拉米斯互朝相反的方向走了。

    “唔,与这位温文尔雅的人讲和的时机到了。”达达尼昂暗自说道。刚才阿拉米斯与那几个人最后闲聊时,他退得稍微远点儿站在一旁。现在,他怀着这种善意的想法,走到阿拉米斯身边。阿拉米斯正要离开,根本没注意到他。

    “先生,”他对阿拉米斯说道,“希望你会原谅我。”

    “啊!先生,”阿拉米斯打断他,“我谨向您指出,您在这种场合的举止的确不像一个有礼貌的人。”

    “什么!先生,”达达尼昂大声说道,“您想……”

    “先生,我想您不是一个蠢货,即使是从加斯科尼来的,也会明白一个人决不会无缘无故踩在手绢上。真见鬼!巴黎并非到处都铺了细麻布。”

    “先生,您这样想方设法侮辱我可错了。”达达尼昂说道。在他内心深处,吵架的本性正在战胜和好的决心。“不错,我是从加斯科尼来的;既然你知道这一点,我就没有必要告诉您加斯科尼人是没有多少耐心的。他们即使干了一件傻事,道过一次歉之后,就认为该做的事已经做了一半。”

    “先生,我对您说这些话,并不是想同您吵架。谢天谢地,我不是个好舞刀弄剑的人,当火枪手也不过是权宜之计,我只是迫不得已才与人决斗,而且心里总是非常厌恶。可是这一次,事情严重,您损害了一位贵夫人的名誉。”

    “要说的话,是被你我两个人损害的。”达达尼昂大声说。

    “您为什么要笨手笨脚把手绢还给我?”

    “您为什么笨手笨脚把手绢掉在地上?”

    “我说过了,我再重复一遍,先生:那块手绢不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

    “好呀,您说了两次假话,先生。我亲眼看见手绢从您口袋里掉出来的。”

    “哼!您居然用这种口气说话,加斯科尼先生,我要教您怎样做人。”

    “我要打发您回去做您的弥撒去,教士先生!请您马上拔出剑来。”

    “请别,漂亮的朋友,至少别在这儿。您难道没看见,我们对面就是埃吉翁公馆,里面尽是红衣主教的人?谁能告诉我,您不是主教大人派来要我的脑袋的?可是,我偏偏非常珍惜我的脑袋,因为它长在我的肩膀上似乎挺合适的。所以,我倒想宰了您,不过别慌,我要慢慢地宰您,而且找一个偏僻的地方,以免您向别人夸口您是怎么死的。”

    “我愿意奉陪,不过您不要太自信,还是带上您的手绢吧,管它是不是您的,您也许用得着的。”

    “先生是加斯科尼人?”阿拉米斯问道。

    “不错。先生不会出于谨慎而推迟一次约会吧?”

    “先生,谨慎对于火枪手来说是一种没有多大用处的品德,这我知道,但对于教士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品德。我当火枪手只是暂时为之,所以我坚持谨慎行事。两点钟,我在特雷维尔先生的公馆里恭候您,那时再告诉您适宜的地点。”

    两个年轻人就此告别。阿拉米斯沿着通向卢森堡公园的街道走了;达达尼昂见时候不早了,便向加尔默罗-赤足修道院走去,一边走一边对自己说:

    “我这一去准回不来了,但就是死了,至少也是死在一个火枪手手里。”

    第五章国王的火枪手和红衣主教的卫士

    达达尼昂在巴黎没有任何熟人,所以他去与阿托斯决斗时没带副手,心想反正对手会挑选的,就用他选中的吧。再说,他的意图很明确,是去向那位正直的火枪手适当地表示歉意,但也不示弱。他所担心的是,这场决斗正如所有这类事情一样,结果总是令人不快的:他是一个年轻而强壮的人,对手是一个受伤而衰弱的人,他输了,就会让对方获得双重胜利;他赢了呢,人家肯定会给他加上不老实、讨便宜的罪名。

    再说,我们这个爱惹是非的年轻人的性格,就算我们没有交代清楚吧,读者恐怕也已经注意到了:达达尼昂绝非等闲之辈。因此,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说,他这回是死定了,而且希望要死就死个痛快,他可不是那种畏首畏尾、贪生怕死的人。他考虑了就要与他决斗的几个人的不同性格,对自己的处境开始看得更清楚了。他希望通过老老实实的道歉,能使阿托斯变成自己的朋友,因为阿托斯那种大贵族的气度和庄重的仪表,令他十分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