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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张爱玲文集 > 第32节
    “闹着要借牛也是你,舍不得鸡也是你!”禄兴背过脸去吸烟,拈了一块干菜在手里,嗅了嗅,仍旧放在水槽上。

    “就我一人舍不得——”她从禄兴肩膀后面竭力地把脸伸过来。“你——你大气,你把房子送人也舍得!我才犯不着呢!

    何苦来,吃辛吃苦为人家把家握产,只落得这一句话!皇天在上头——先抢走我那牛,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鸡了!依你的意思,不如拿把刀来记我身上肉一片片剁下去送人倒干净!省得下次又出新花样!“

    禄兴不做声,抬起头来望着黄泥墙头上淡淡的斜阳影子,他知道女人的话是不必认真的,不到太阳落山她就会软化起来。到底借牛是正经事——不耕田,难道活等饿死吗?这个,她虽然是女人,也懂得的。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茅屋烟囱口上,湿茅草照成一片清冷的白色。烟囱里正蓬蓬地冒炊烟,薰得月色迷迷镑镑,鸡已经关在笼里了,低低地,吱吱咯咯叫着。

    茅屋里门半开着,漏出一线桔红的油灯光,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门口把整个的门全塞满了,那是禄兴,叉着腰在吸旱烟,他在想,明天,同样的晚上,少了鸡群吱吱咯咯的叫声,该是多么寂寞的一晚啊!

    后天的早上,鸡没有叫,禄兴娘子就起身把灶上点了火,禄兴跟着也起身,吃了一顿热气蓬蓬的煨南瓜,把红布缚了两只鸡的脚,倒提在手里,兴兴头头向蒋家走去。

    黎明的天上才漏出美丽的雨过天青色,树枝才喷绿芽,露珠亮晶晶地,一碰洒人一身。

    树丛中露出一个个圆圆的土馒头,牵牛花缠绕着坟尖,把它那粉紫色的小喇叭直伸进暴露在黄泥外的破烂棺材里去。一个个牵了牛扛了锄头的人唱着歌经过它们。

    蒋家的牛是一只雄伟漂亮的黑水牛,温柔的大眼睛在两只壮健的牛角的阴影下斜瞟着陌生的禄兴,在禄兴的眼里,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值得牺牲十只鸡的,虽然它颈项上的皮被轭圈磨得稀烂。他俨然感到自己是王子的护卫统领,一种新的喜悦和骄傲充塞了他的心,使他一路上高声吹着口哨。

    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放牛的孩子负着主人的使命再三叮咛他,又立在一边监视他为牛架上犁耙,然后离开了他们。他开始赶牛了。然而,牛似乎有意开玩笑,才走了三步便身子一沉,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他用尽了种种手段,它只在那粗牛角的阴影下狡猾地斜睨着他。太阳光热热地照在他棉袄上,使他浑身都出了汗。远处的田埂上,农人顺利地赶着牛,唱着歌,在他的焦躁的心头掠过时都带有一种讥嘲的滋味。

    “杂种畜牲!欺负你老子,单单欺负你老子!”他焦躁地骂,刷地抽了它一鞭子。“你——你——你杂种的畜牲,还敢欺负你老子不敢?”

    牛的瞳仁突然放大了,翻着眼望他,鼻孔涨大了,嘘嘘地吐着气,它那么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使禄兴很迅速地嗅着了空气中的危机。一种剧烈的恐怖的阴影突然落到他的心头。他一斜身躲过那两只向他冲来的巨角,很快地躺下地去和身一滚,骨碌碌直滚下斜坡的田陇去。一面滚,他一面听见那涨大的牛鼻孔里咻咻的喘息声,觉得那一双狰狞的大眼睛越逼越近,越近越大——和车轮一样大,后来他觉得一阵刀刺似的剧痛,又咸又腥的血流进口腔里去——他失去了知觉,耳边似乎远远地听见牛的咻咻声和众人的喧嚷声。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塞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告诉:

    “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给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地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被炊烟薰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狗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一九三六年)

    霸王别姬夜风丝溜溜地吹过,把帐篷顶上的帅字旗吹得豁喇喇乱卷。

    在帐篷里,一支红蜡烛,烛油淋淋漓漓地淌下来,淌满了古铜高柄烛台的浮雕的碟子。

    在淡青色的火焰中,一股一股乳白色的含着稀薄的呛人的臭味的烟袅袅上升。项羽,那驰名天下的江东叛军领袖,巍然地跽在虎皮毯上,腰略向前俯,用左肘撑着膝盖,右手握着一块蘸了漆的木片,在一方素帛上沙沙地画着。他有一张粗线条的脸庞,皮肤微黑,阔大,坚毅的方下巴。那高傲的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从嘴角的微涡起,两条疲倦的皱纹深深地切过两腮,一直延长到下颔。他那黝黑的眼睛,虽然轻轻蒙上了一层忧郁的纱,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那乌黑的大眼睛里却跳出了只有孩子的天真的眼睛里才有的焰焰的火花。

    “米九石,玉蜀黍八袋,杂粮十袋。虞姬!”他转过脸向那静静地立在帷帐前拭抹着佩剑上的血渍的虞姬,他眼睛里爆裂的火花照亮了她的正在帐帷的阴影中的脸。“是的,我们还能够支持两天。我们那些江东子弟兵是顶聪明的。虽然垓下这贫瘠的小土堆没有丰富的食料可寻,他们会网麻雀,也会掘起地下的蚯蚓。让我看——从垓下到渭州大约要一天,从渭州到颍城,如果换一匹新马的话,一天半也许可以赶到了。

    两天半……虞姬,三天之后,我们江东的屯兵会来解围的。“

    “一定,一定会来解围的。”虞姬用团扇轻轻赶散了蜡烛上的青烟。“大王,我们只有一千人,他们却有十万……”

    “啊,他们号称十万,然而今天经我们痛痛快快一阵大杀,据我估计,决不会超过七万五的数目了。”他伸了个懒腰。

    “今天这一阵厮杀,无论如何,总挫了他们一点锐气。我猜他们这两天不敢冲上来挑战了。——哦,想起来了,你吩咐过军曹预备滚木和擂石了没有?”

    “大王倦了,先休息一会吧,一切已经照您所嘱咐的做去了。”

    她依照着每晚固定的工作做去。侍候他睡了之后,就披上一件斗篷,一只手拿了烛台,另一只手护住了烛光,悄悄地出了帐篷。

    夜是静静的,在迷镑的薄雾中,小小的淡白色的篷帐缀遍了这土坡,在帐子缝里漏出一点一点的火光,正像夏夜里遍山开满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一般。战马呜呜悲啸的声音卷在风里远远传过来,守夜人一下一下敲着更,绕着营盘用单调的步伐走着。

    虞姬裹紧了斗篷,把宽大的袖口遮住了那一点烛光,防它被风吹灭了。在黑暗中,守兵的长矛闪闪地发出微光。马粪的气味,血腥,干草香,静静地在清澄的夜的空气中飘荡。

    她停在一座营帐前,细听里面的声音。

    两个兵士赌骰子,用他们明天的军粮打赌,一个梦呓的老军呢喃地描画他家乡的香稻米的滋味。

    虞姬轻轻地离开了他们。

    她第二次停住的地方是在前线的木栅栏前面。杂乱地,斜坡上堆满了砍下来的树根,木椿,沙袋,石块,粘土。哨兵擎着蛇矛来往踱着,红灯笼在残破的雉堞的缺口里摇晃着,把半边天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她小心地吹熄了蜡烛,把手弯支在木栅栏上,向山下望过去;那一点一点密密猛猛的火光,闪闪烁烁,多得如同夏天草窝里的萤火虫——那就是汉王与他所招集的四方诸侯的十万雄兵云屯雨集的大营。

    虞姬托着腮凝想着。冷冷的风迎面吹来,把她肩上的飘带吹得瑟瑟乱颤。

    她突然觉得冷,又觉得空虚,正像每一次她离开了项王的感觉一样。如果他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ambition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来,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

    ——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

    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

    “不,不,我今晚想得太多了!捺住它,快些捺住我的思潮!”她低下了头,握住拳头,指甲深深地掐到肉里去,她那小小的,尖下颏的脸发青而且微颤像风中的杏叶。“回去吧!

    只要看一看他的熟睡的脸,也许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她拿起蜡烛台,招呼近旁的哨兵过来用他的灯笼点亮了她的蜡烛。正当她兜紧了风帔和斗篷预备转身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

    从山脚下的敌兵的营垒里传出低低的,幽闲的,懒洋洋的唱小调的歌声。很远,很远,咬字也不大清晰,然而,风正朝山上吹,听得清清楚楚的楚国乡村中流行的民歌《罗敷姐》。

    先是只有一只颤抖的,孤零的喉咙在唱,但,也许是士兵的怀乡症被淡淡的月色勾了上来了吧,四面的营盘里都合唱起来了。《罗敷姐》唱完了,一阵低低的喧笑,接着又唱起《哭长城》来。

    虞姬木然站着,她先是略略有些惶惑。

    “他们常唱这个么?”她问那替她燃蜡烛的哨兵。

    “是的,”那老兵在灯笼底下霎了霎眼,微微笑着。“我们都有些不信那班北方汉子有这般好的喉咙哩。”

    虞姬不说话,手里的烛台索索地乱颤。扑地一声,灯笼和蜡烛都被风吹熄了。在昏暗中,她的一双黑眼珠直瞪瞪向前望着,像猫眼石一般地微微放光,她看到了这可怖的事实。

    等那哨兵再给她点亮了蜡烛的时候,她匆匆地回到有着帅字旗的帐篷里去。

    她高举着蜡烛站在项王的榻前。他睡得很熟,身体微微蜷着,手塞在枕头底下,紧紧抓着一把金缕小刀。他是那种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茎灰白色的,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睡熟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他的粗眉毛微微皱着,鼻子带着倔强的神气,高贵的嘴唇略微下垂,仿佛是为了发命令而生的。

    虞姬看着他——不,不,她不能叫醒他告诉他悲惨的一切。他现在至少是愉快的;他在梦到援兵的来临,也许他还梦见内外夹攻把刘邦的大队杀得四散崩溃,也许他还梦见自己重新做了诸侯的领袖,梦见跨了乌骓整队进了咸阳,那不太残酷了么,假如他突然明白过来援军是永远不会来了?

    虞姬脸上凝结了一颗一颗大汗珠。她瞥见了布篷上悬挂着的那把佩剑——如果——如果他在梦到未来的光荣的时候忽然停止了呼吸——譬如说,那把宝剑忽然从篷顶上跌下来

    刺进了他的胸膛——她被她自己的思想骇住了。汗珠顺着她的美丽的青白色的面颊向下流。红烛的火光缩得只有蚕豆小。项王在床上翻了个身。

    “大王,大王……”她听见她自己沙哑的声音在叫。

    项王骨碌一声坐了起来,霍地一下把小刀拔出鞘来。

    “怎么了,虞姬?有人来劫营了么?”

    “没有,没有。可是有比这个更可怕的。大王,你听。”

    他们立在帐篷的门边。《罗敷姐》已经成了尾声,然而合唱的兵士更多了,那悲哀的,简单的节拍从四面山脚下悠悠扬扬地传过来。

    “是江东的俘虏在怀念着家乡?”在一阵沉默之后,项王说。

    “大王,这歌声是从四面传来的。”

    “啊,汉军中的楚人这样——这样多么?”

    在一阵死一般的沉寂里,只有远远的几声马嘶。

    “难道——难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

    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可怜的……可怜的……”底下的话听不出了,她的苍白的嘴唇轻轻翕动着。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

    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提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地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我早就有些怀疑,为什么江东没有运粮到垓下来。过去的事多说也无益。我们现在只有一件事可做——冲出去。看这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进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样。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大王,我想你是懂得我的,”虞姬低着头,用手理着项王枕边的小刀的流苏。“这是你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地发挥你的神威,充分地享受屠杀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您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去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

    “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

    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

    “军曹,吹起画角!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一九三七年)

    沉香屑 第二炉香克荔门婷兴奋地告诉我这一段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里阅读马卡德耐爵士出使中国谒见乾隆的记载。那乌木长台;那影沉沉的书架子;那略带一些冷香的书卷气;那些大臣的奏章;那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与克荔门婷这爱尔兰女孩子不甚谐和。

    克荔门婷有顽劣的稻黄色的头发,烫得不大好,像一担柴似的堆在肩上。满脸的粉刺,尖锐的长鼻子底下有一张凹进去的小薄片嘴,但是她的小蓝眼睛是活泼的,也许她再过两年会好看些。她穿着海绿的花绸子衣服,袖子边缘钉着浆硬的小白花边。她翻弄着书,假装不介意的样子,用说笑话的口气说道:“我姊姊昨天给了我一些性教育。”我说:“是吗?”

    克荔门婷道:“是的。……我说,真是……不可能的!”除了望着她微笑之外,似乎没有第二种适当的反应。对于性爱公开地表示兴趣的现代女孩子很多很多,但是我诧异克荔门婷今天和我谈论到这个,因为她同我还是顶生疏的朋友。她跟下去说:“我真吓了一跳!你觉得么?一个人有了这种知识之后,根本不能够谈恋爱。一切美的幻想全毁了!现实是这么污秽!”我做出漠然的样子说:“我很奇怪,你知道得这么晚!”

    她是十九岁。我又说:“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

    说到秽亵的故事,克荔门婷似乎正有一个要告诉我,但是我知道结果那一定不是秽亵的,而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人生往往是如此——不彻底。克荔门婷采取了冷静的,纯粹客观的,中年人的态度,但是在那万紫千红的粉刺底下,她的脸也微红了。她把胳膊支在《马卡德耐使华记》上面,说:

    “有一件事,香港社交圈里谈论得很厉害的。我先是不大懂,现在我悟出来了。”……

    一个脏的故事,可是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沾着脏。在这图书馆的昏黄的一角,堆着几百年的书——都是人的故事,可是没有人的气味。悠长的年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这里是感情的冷藏室。在这里听克荔门婷的故事,我有一种不应当的感觉,仿佛云端里看厮杀似的,有些残酷。但是无论如何,请你点上你的香,少少地撮上一些沉香屑;因为克荔门婷的故事是比较短的。

    起先,我们看见罗杰安白登在开汽车。也许那是个晴天,也许是阴的;对于罗杰,那是个淡色的,高音的世界,到处是光与音乐。他的庞大的快乐,在他的烧热的耳朵里正像夏天正午的蝉一般,无休无歇地叫着:“吱……吱……吱……”

    一阵子清烈的歌声,细,细得要断了;然而震得人发聋。罗杰安白登开着车横冲直撞,他的驾驶法简直不合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的身份,可是他深信他绝对不会出乱子,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今天,他是一位重要人物,谁都得让他三分,因为今天下午两点钟,他将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婚了。

    他的新娘的头发是轻金色的,将手放在她的头发里面,手背上仿佛吹过沙漠的风,风里含着一蓬一蓬的金沙,干爽的,温柔的,扑在人身上痒痒地。她的头发的波纹里永远有一阵风,同时,她那蜜褐色的皮肤又是那么澄净,静得像死。她叫愫细——愫细蜜秋儿。罗杰啃着他的下嘴唇微笑着。他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在华南大学教了十五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并不曾影响到他;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为什么不用较近现实的眼光去审察他的婚姻呢?他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港币,住宅由学校当局供给;是一个相当优美的但是没有多大前途的职业。

    愫细年纪还轻得很,为她着想,她应当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丈夫。但是她母亲蜜秋儿太太早年就守了寡,没有能力带她的三个女儿回国去。在香港这一隅之地,可能的丈夫不多;罗杰,这安静而平凡的独身汉,也是不可轻视的。于是蜜秋儿太太容许罗杰到她们家里来;很容易地,愫细自以为她爱上了他。和她玩的多数是年轻的军官,她看不起他们,觉得她自己的智力年龄比他们高,只有罗杰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就答应嫁给罗杰……罗杰不愿意这么想。这是他对于这局面的合理的估计,但是这合理的估计只适用于普通的人。愫细是愫细啊!直到去年她碰见了罗杰,爱上了他,先前她从来没有过结婚的念头。

    蜜秋儿太太的家教是这么的严明,愫细虽然是二十一岁的人了,依旧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姊姊靡丽笙在天津结婚,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她舍不得她姊姊。靡丽笙的婚姻是不幸的,传说那男子是个反常的禽兽,靡丽笙很快的离了婚。因为天津伤心的回忆太多了,她自己愿意离开天津,蜜秋儿太太便带了靡丽笙和底下的两个女儿,移家到香港来。现在愫细又要结婚了。也许她太小了;由于她的特殊的环境,她的心理的发育也没有成熟,但是她的惊人的美貌不能容许她晚婚。

    罗杰紧紧地踏着马达,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么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么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么?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么?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

    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们笑话。他得找寻一些借口: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新房里的一切早已布置完备了,男傧相女傧相都活泼泼地没有丝毫生病的象征,结婚戒指没有被失落,行过婚礼后他们将在女家招待亲友,所以香槟酒和茶点完全用不着他来操心。……哦,对了,只有一件:新娘和女傧相的花束都已定购,但是他可以去买半打贵重的热带兰花送给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佩戴。照理,他应当打电话去询问她们预备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是他觉得那种白色与水晶紫的兰花是最容易配颜色的,冒昧买了,决没有大错。于是在他的车子经过“山顶缆车”的车站的时候,他便停下来了,到车站里附属的花店里买了花,挟着盒子,重新上了车,向“高街”驶来。这“高街”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街身比沿街的房屋高出数丈,那也是香港地面崎岖的特殊现象之一。

    蜜秋儿太太住的是一座古老的小红砖房屋,二层楼的窗台正对着街沿的毛茸茸的绿草。

    窗户里挑出一根竹竿来,正好搭在水泥路上,竹竿上晾着白褥单,橙色的窗帘,还有愫细的妹妹凯丝玲的学生制服,天青裙子,垂着背带。凯丝玲正在街心溜冰,老远的就喊:“罗杰!罗杰!”罗杰煞住了车,向她挥了挥手,笑道:“哈罗,凯丝玲!”凯丝玲嗤啦嗤拉摇摇摆摆向这边滑了过来,今天下午她要做拎花篮的小女孩,早已打扮好了,齐齐整整地穿着粉蓝薄纱的荷叶边衣裙,头上系着蝴蝶结。罗杰笑道:“你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她们不让你进礼拜堂去!”凯丝玲撇了撇嘴道:“不让我进去!少了我,你们结不成婚!”罗杰笑了,因问道:“她们在做什么?忙得很吧?”凯丝玲悄悄说道:“快别进去。她们在哭呢!”罗杰惊道:

    “愫细在哭么?”凯丝玲道:“愫细也哭,妈妈也哭。靡丽笙也哭。靡丽笙是先哭的,后来愫细也哭了,妈妈也给她们引哭了。只有我不想哭,在里面呆着,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出来了。”罗杰半晌不言语。凯丝玲弯下腰去整理溜冰鞋的鞋带,把短裙子一掀掀到脖子背后去,露出裤子上面一截光脊梁,脊梁上稀稀地印着爽身粉的白迹子。

    罗杰望着那冷落的街衢。街那边,一个印度女人,兜着玫瑰紫的披风,下面露出柠檬黄的莲蓬式裤脚管,走进一所灰色的破烂洋房里面去了。那房子背后,一点遮拦也没有,就是藕色的天与海。天是热而闷,说不上来是晴还是阴的。罗杰把胳膊支在车门上,手托住了头……哭泣!在结婚的日子!

    当然,那是在情理之中。一个女孩子初次离开家与母亲……

    微带一些感伤的气氛,那是合式的,甚至于是必需的。但是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齐打伙儿举起哀来,似乎过分了一些。无论如何,这到底不是初民社会里的劫掠婚姻,把女儿嫁到另一个部落里去,生离死别永远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他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却深深觉得自己的自私。蜜秋儿太太是除了这三个女儿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她们母女间的关系,自然分外密切。现在他要把愫细带走了,这最后数小时的话别,他还吝于给她们么?然而他是一个英国人,对于任何感情的流露,除非是绝对必要的,他总觉得有些多余。他怕真正的,血与肉的人生。不幸,人是活的,但是我们越少提起这件事越好。不幸,他爱愫细,但是他很知道那是多么傻的一回事。

    只有今天,他可以纵容他自己这么傻——如他刚才告诉自己的话一般,傻就傻吧!一生只有这么一天!屋里的女人们哭尽管哭,他得去问候愫细一下,即使不能够见她一面,也可以得到她的一些消息。

    他跳下车来,带了花,走下一截纤长的石级,去揿蜜秋儿家门上的铃,仆欧给他开了门。为了要请客,那间阴暗宽绰的客厅今天是收拾清楚了,狗和孩子都没有放进来过,显得有点空洞洞地。瓶里插了苍兰与百合,穹门那边的餐室里,放着整台的雪亮的香槟酒杯,与一叠叠的五彩盘龙碟子,大盘里的夹心面包用爱尔兰细麻布的罩子盖得严严地。罗杰在他常坐的那张绿漆藤椅上坐下了。才坐下,蜜秋儿太太就进来了;大热天,根本就不宜于动感情;如果人再胖一些,那就更为吃力。蜜秋儿太太的人中上满是汗,像生了一嘴的银白胡子茬儿。她的眼圈还是红红的,两手互握着,搁在心口上,问道:“罗杰,你怎么这个时候跑来了?出了什么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