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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张爱玲文集 > 第34节
    哆玲妲自从搬进了华南大学的校区内,和罗杰认识了已经两三年,但是她从来没有对他那么注意过,她向罗杰和麦菲生含笑打了个招呼之后,便道:“我说,今天晚上请你们三位过来吃便饭。我丈夫待会儿要带好些朋友回来呢,大家凑个热闹。”麦菲生太太淡淡地道:“对不起,我有些事,怕不能够来了!”哆玲妲向麦菲生道:“你呢?我告诉你:我丈夫新近弄到了一瓶一八三○年的白兰地,我有点疑心他是上了当,你来尝尝看是真是假?”又向麦菲生太太笑道:“这些事只有他内行,你说是不是?”麦菲生太太不答,麦菲生笑道:

    “谢谢,我准到。几点钟?”哆玲妲道:“准八点。”麦菲生道:

    “要穿晚礼服么?”哆玲妲道:“那用不着。安白登教授,你今天非来不可!你好久没到我们那儿去过了。”罗杰道:“真是抱歉,我知道得晚了一些,先有了个约……”他们一路说着话,一路走向山丛中的石阶去。哆玲妲道:“不行!早知道也得来,晚知道也得来!”

    她走在罗杰后面,罗杰忽然觉得有一只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两下,他满心憎厌着,浑身的肌肉起了一阵细微的颤栗。回过头去一看,却不是她的手,是她脖子上兜着的苔绿绸子围巾,被晚风卷着,一舐一舐地翻到他身上来。他不由地联想到愫细的白绸浴衣,在蜜秋儿家的阳台上……黄昏的海,九龙对岸的一长串碧绿的汽油灯,一闪一闪地霎着眼睛……现在,又是黄昏了,又是休息的时候,思想的时候,记得她的时候……他怕。无论如何他不能够单独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他向哆玲妲微笑道:“我跟毛立士教授的朋友们又谈不到一堆去;他们都是文人。”麦菲生插嘴道:“对了,今天轮到他们开他们的文艺座谈会,一定又是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你怎么偏拣今天请客?”哆玲妲噗嗤一笑道:“他们不是喝醉了来,也要喝醉了走,有什么分别?安白登教授,你不能不来看看毛立士吃醉了的神气,怪可笑的!”

    罗杰想了一想:大伙儿一同喝醉了,也好。便道:“好吧,谢谢你,我来!”哆玲妲穿着高跟鞋走那碎石铺的阶梯,人摇摇晃晃的,不免胆寒,便把手搭在罗杰肩上。罗杰先以为是她的围巾,后来发现是她的手,连忙用手去搀麦菲生太太,向麦菲生道:“你扶一扶毛立士太太。天黑了,怕摔跤!”哆玲妲只得收回了她的手,兜住麦菲生的臂膀。四个人一同走到三叉路口,哆玲妲和麦菲生夫妇分道回家,罗杰独自下山开了汽车回旅馆,换了衣服,也就快八点了,自去毛立士家赴宴。

    毛立士和他们文艺座谈会的会员们,果然都是带着七八分酒意,席间又灌了不少下去,饭后,大家围电风扇坐着,大着舌头,面红耳赤地辩论印度独立问题,眼看着就要提起“白种人在殖民地应有的声望”那一节了。罗杰悄悄地走开了,去捻上了无线电。谁知这架无线电需要修理了,一片“波波波,噗噗噗,嘘嘘嘘”的怪响,排山倒海而来。罗杰连忙拍的一声把它关上了,背着手踱到窗子跟前,靠窗朝外放着一张绿缎子沙发,铺着翠绿织花马来凉席,席子上搁着一本杂志,翻开的那一页上,恰巧有一张填字游戏图表。罗杰一歪身坐了下来,在里襟的口袋上拔下了一管自来水笔,就一个一个字填了起来。正填着,哆玲妲走来笑道:“你一个人躲在这儿做什么?”罗杰突然觉得他这样的举动,孤芳自赏,有点像一个幽娴贞静的老处女,不禁满面羞惭,忙不迭地把那本杂志向右首的沙发垫子下一塞,却还有一半露在外面。哆玲妲早已看得分明,在他的左首坐下了,笑道:“我顶喜欢这玩意儿。来,来,来,让我看看;你该填得差不多了吧?”便探过身子来拿这本杂志,身子坐在罗杰的左首,手掌心支在罗杰的右首,经不起轻轻的一滑,人就压在罗杰身上。她穿着一件淡黑银皮绉的紧身袍子,胸口的衣服里仿佛养着两只小松鼠,在罗杰的膝盖上沉重地摩擦着。罗杰猛然站起身子来,她便咕咚一声滚下地去。罗杰第一要紧便是回过头来观察屋子里的人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幸而毛立士等论战正酣,电风扇呜呜转动,无线电又有人开了,在波波波噗噗噗之上,隐隐传来香港饭店的爵士乐与春雷一般的喝彩声。罗杰揩了一把汗;当着毛立士的面和他太太勾搭,那岂不是证实了他是一个色情狂患者,不打自招,变本加厉。

    他低下头来看看哆玲妲,见她伏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可是他知道她并不是跌伤了或是晕厥过去。她是在思想着。想些什么?这贪婪粗俗的女人,她在想些什么?在这几秒钟内,他怕她怕到了极点。他怕她回过脸来;他怕得立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她终于支撑着翻过身来,坐在地上,把头枕在沙发沿上,抬起脸来凝视着他。在这昏暗的角落里,她的润泽的脸庞上,眉眼口鼻的轮廓反都镀上了一道光,像夜明表。她用她那微带沙哑的喉咙低低说道:“不要把你自己压制得太厉害呀,我劝你!”但是他几时压制过他自己来着?他不但不爱哆玲妲,她对于他连一些单纯的性的吸引力都没有。他不喜欢她那一派的美。可是他怎么知道他没有压制过他自己呢?关于他的下意识的活动,似乎谁都知道得比他多!经过了这些疑惧和羞耻的经验以后,他还能够有正常的性生活么!哆玲妲又说了:“压制得太厉害,是危险的。你知道佛兰克丁贝是怎样死的?”罗杰失声道:“佛兰克丁贝!靡丽笙的丈夫——死了么?”哆玲妲嗤的一声笑了,答道:“他自杀了!我碰见他的时候,在天津,他找不到事——”罗杰道:“他找不到事……”哆玲妲道:“他找到了事又怎样?他还是一样的不会享受人生。可怜的人——他有比别人更强烈的欲望,但是他一味压制着自己。结果他有些疯了,你听见了没有,亲爱的?”

    她伸手兜住他的膝盖:“亲爱的,别苦了你自己!”她这个半截子话,他完全没有听懂。他心里盘来盘去只有一句话:“靡丽笙的丈夫被他们逼死了!靡丽笙的丈夫被他们逼死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一阵洋溢的和平,起先他仿佛是点着灯在一间燥热的小屋里,睡不熟,颠颠倒倒做着怪梦,蚊子蠓虫绕着灯泡子团团急转像金的绿的云。后来他关上了灯。

    黑暗,从小屋暗起,一直暗到宇宙的尽头,太古的洪荒——人的幻想,神的影子也没有留过踪迹的地方,浩浩荡荡的和平与寂灭。屋里和屋外打成了一片,宇宙的黑暗进到他屋子里来了。

    他哆嗦了一下,身子冷了半截。哆玲妲攀住他的腿,他觉也不觉得。踉踉跄跄地向外走,哆玲妲被他出其不意地一扯,上半个身子又扑倒在地上。罗杰从人丛里穿过去,并没有和主人告别,一直走出门去了。众人一齐瞪着眼望着他,毛立士摇头道:“刚才喝的并不多,何至于醉得这个样子!”兰勃脱道:“去了也罢了。这个人……喝多了酒,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吓着了女士太太们,倒反而不好!”哆玲妲这时候已经爬起身来,走到人前,看见一张椅子上正放着罗杰的帽子,便弹了一弹她的额角,笑道:“帽子也忘了拿!咳,我看这个人,病越发深了,只怕是好不了!”她抓起了帽子,就跑出门去,在阶前追上了罗杰,喊道:“安白登教授,哪,你的帽子!”把一顶帽子的溜溜地飞掷过来,恰巧落在罗杰的头上。

    罗杰似乎是不大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且不回过身来,站定了,缓缓地伸手去捏捏帽檐,然后两只手扶着帽子,把它转,转,转,兜了整整的两个圈子,又摸索了半日,觉得戴合式了,便掉转身,摘下了帽子,向哆玲妲僵僵地微微鞠了一躬。

    哆玲妲把两只茁壮的胳膊合抱在胸前,缩着肩膀向他一笑,便进去了。

    罗杰并不下山去找他的汽车回旅馆去,却顺着山道,向男生的宿舍走来。这一条路,就是新婚的那晚上他的妻子愫细跑出去,他在后面追着喊着的那条路;那仿佛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这又是一个月夜,山外的海上浮着黑色的岛屿,岛屿上的山,山外又是海,海外又是山。海上,山石上,树叶子上,到处都是呜呜咽咽笛子似的清辉;罗杰却只觉得他走到哪里,暗到哪里。路上遇到几批学生,他把手触一触帽檐,向他们点点头,他们是否跟他打招呼,他却看不清楚。也许他们根本不能够看见他。他像一个回家托梦的鬼,飘飘摇摇地走到他的住宅的门口,看看屋里漆黑的。连仆人房里也没有灯,想必是因为他多天没有回家,仆欧们偷空下乡去省亲去了。

    他掏出钥匙来开了门进去,捻开了电灯。穿堂里面挂满了尘灰吊子,他摘下了帽子,挂在钩子上,衣帽架上的镜子也是昏昏的。他伸出一只食指来在镜子上抹了一抹,便向厨房里走来。厨房里的灯泡子不知为什么,被仆人摘了下去,他只得开了门,借着穿堂里的一点灯光,灌上了一壶水,在煤气炉子上烧着。在这烧沸一壶水的时间内,他站在一边,只管想着他的事。水快沸了,他把手按在壶柄上,可以感觉到那把温热的壶,一耸一耸地摇撼着,并且发出那呜呜的声音,仿佛是一个人在那里哭。他站在壶旁边只管发呆,一蓬热气直冲到他脸上去,脸上全湿了。

    水沸了,他把水壶移过一边去。煤气的火光,像一朵硕大的黑心的蓝菊花,细长的花瓣向里拳曲着。他把火渐渐关小了,花瓣子渐渐的短了,短了,快没有了,只剩下一圈齐整的小蓝牙齿,牙齿也渐渐地隐去了,但是在完全消灭之前,突然向外一扑,伸为一两寸长的尖利的獠牙,只一刹那,就“拍”的一炸,化为乌有。他把煤气关了,又关了门,上了闩,然后重新开了煤气,但是这一次他没有擦火柴点上火。煤气所特有的幽幽的甜味,逐渐加浓;同时,罗杰安白登的这一炉香却渐渐地淡了下去,沉香屑烧完了,火熄了,灰冷了。

    (一九四三年五月)

    茉莉香片我给您沏的这一壶茉莉香片,也许是太苦了一点。我将要说给您听的一段香港传奇,恐怕也是一样的苦——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您先倒上一杯茶——当心烫!您尖着嘴轻轻吹着它。在茶烟缭绕中,您可以看见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出道徐徐地驰下山来。开车的身后站了一个人,抱着一大捆杜鹃花。人倚在窗口,那枝枝丫丫的杜鹃花便伸到后面的一个玻璃窗外,红成一片。后面那一个座位上坐着聂传庆,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孩子。说他是二十岁,眉梢嘴角却又有点老态。同时他那窄窄的肩膀和细长的脖子又似乎是十六七岁发育未完全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子夹袍,捧着一叠书,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玻璃窗上,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衬着后面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地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他嘴里衔着一张桃红色的车票,人仿佛是盹着了。

    车子突然停住了。他睁开眼一看,上来了一个同学,言教授的女儿言丹朱。他皱了一皱眉毛。他顶恨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熟人,因为车子轰隆轰隆开着,他实在没法听见他们说话。

    他的耳朵有点聋,是给他父亲打的。

    言丹朱大约是刚洗了头发,还没干,正中挑了一条路子,电烫的发梢不很鬈了,直直地披了下来,像美国漫画里的红印度小孩。滚圆的脸,晒成了赤金色。眉眼浓秀,个子不高,可是很丰满。她一上车就向他笑着点了个头,向这边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问道:“回家去么?”传庆凑到她跟前,方才听清楚了,答道:“嗳。”

    卖票的过来要钱,传庆把手伸到袍子里去掏皮夹子,丹朱道:“我是月季票。”又道:“你这学期选了什么课?”传庆道:“跟从前差不多,没有多大变动。”丹朱笑道:“我爸爸教的文学史,你还念吗?”传庆点点头。丹朱笑道:“你知道么?

    我也选了这一课。“传庆诧异道:”你打算做你爸爸的学生?“

    丹朱扑嗤一笑道:“可不是!起先他不肯呢!他弄不惯有个女儿在那里随班听讲,他怕他会觉得窘。还有一层,他在家里跟我们玩笑惯了的,上了堂,也许我倚仗着是自己家里人,照常的问长问短,跟他唠叨。他又板不起脸来!结果我向他赌神罚咒说:上他的课,我无论有什么疑难的地方,绝对不开口。他这才答应了。”传庆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言教授……

    人是好的!“丹朱笑道:”怎么?他做先生,不好么?你不喜欢上他的课?“传庆道:”你看看我的分数单子,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丹朱道:”哪儿来的话?他对你特别严,因为你是上海来的,国文程度比香港的学生高。他常常夸你来着,说你就是有点懒。“

    传庆掉过头去不言语,把脸贴在玻璃上。他不能老是凑在她跟前,用全副精神听她说话。让人瞧见了,准得产生某种误会。说闲话的人已经不少了,就是因为言丹朱总是找着他。

    在学校里,谁都不理他。他自己觉得不得人心,越发的避着人,可是他躲不了丹朱。

    丹朱——他不懂她的存心。她并不短少朋友。虽然她才在华南大学读了半年书,已经在校花队里有了相当的地位。凭什么她愿意和他接近?他斜着眼向她一瞟。一件白绒线紧身背心把她的厚实的胸脯子和小小的腰塑成了石膏像。他重新别过头去,把额角在玻璃窗上揉擦着。他不爱看见女孩子,尤其是健全美丽的女孩子,因为她们对于自己分外的感到不满意。

    丹朱又说话了。他摆着盾毛勉强笑道:“对不起,没听见。”

    她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说了一半,他又听不仔细了。幸而他是沉默惯了的,她得不到他的答复,也就恬然不以为怪。

    末后她有一句话,他却凑巧听懂了。她低下头去,只管把绒线背心往下扯,扯下去又缩上去了。她微笑着道:“前天我告诉你的关于德荃写给我的那封信,请你忘记掉它罢。只当我没有说过。”传庆道:“为什么?”丹朱道:“为什么?……那是很明显的。我不该把这种事告诉人。我太孩子气了,肚子里搁不住两句话!”传庆把身子往前探着,两肘支在膝盖上,只是笑。丹朱也跟着他向前俯着一点,郑重地问道:“传庆,你没有误会我的意思罢?

    我告诉你那些话,决不是夸耀。我——我不能不跟人谈谈,因为有些话闷在心里太难受了…

    …

    像德荃,我拒绝了他,就失去了他那样的一个朋友。我爱和他做朋友。我爱和许多人做朋友,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们年纪太小了,根本谈不到。可是……可是他们一个个的都那么认真!“

    隔了一会,她又问道:“传庆,你嫌烦么?”传庆摇摇头。

    丹朱道:“我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我对谁也不说,除了你。”传庆道:“我也不懂为什么。”丹朱道:“我想是因为……因为我把你当做一个女孩子看待。”传庆酸酸地笑了一声道:“是吗?

    你的女朋友也多得很,怎么单拣中了我呢?“丹朱道:”因为只有你能够守秘密。“传庆倒抽了一口冷气道:”是的,因为我没有朋友,没有人可告诉。“丹朱忙道:”你又误会了我的意思!“

    两人半晌都没做声。丹朱叹了口气道:“我说错了话,但是……但是,传庆,为什么你不试着交几个朋友?玩儿的时候,读书的时候,也有个伴。你为什么不邀我们上你家里去打网球?我知道你们有个网球场。”传庆笑道:“我们的网球场,很少有机会腾出来打网球。

    多半是晾满了衣裳,天暖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煮鸦片烟。“丹朱顿住了口,说不下去了。

    传庆回过头去向着窗外。那公共汽车猛地转了一个弯,人手里的杜鹃花受了震,簌簌乱飞。传庆再看丹朱时,不禁咦了一声道:“你哭了!”丹朱道:“我哭做什么?我从来不哭的!”

    然而她终于凄哽地质问道:“你……你老是使我觉得我犯了法……仿佛我没有权利这么快乐!其实,我快乐,又不碍着你什么!”

    传庆取过她手里的书,把上面的水渍子擦了一擦,道:

    “这是言教授新编的讲义么?我还没有买呢。你想可笑么,我跟他念了半年书,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丹朱道:“我喜欢他的名字。我常常告诉他,他的名字比人漂亮。”传庆在书面上找到了,读出来道:“言子夜……”他把书搁了下来,偏着头想了一想,又拿起来念了一遍道:“言子夜……”这一次,他有点犹疑,仿佛不大认识这几个字。丹朱道:“这名字取得不好么?”传庆笑道:“好!怎么不好!知道你有个好爸爸!什么都好,就是把你惯坏了!”丹朱轻轻地啐了一声,站起身来道:“我该下去了。再见罢!”

    她走了,传庆把头靠在玻璃窗上,又仿佛盹着了似的。前面站着的抱着杜鹃花的人也下去了,窗外少了杜鹃花,只剩下灰色的街。他的脸,换了一副背景,也似乎是黄了,暗了。

    车再转了个弯。棕榈树沙沙地擦着窗户,他跳起身来,拉了拉铃,车停了,他就下了车。

    他家是一座大宅。他们初从上海搬来的时候,满院子的花木。没两三年的工夫,枯的枯,死的死,砍掉的砍掉,太阳光晒着,满眼的荒凉。一个打杂的,在草地上拖翻了一张藤椅子,把一壶滚水浇了上去,杀臭虫。

    屋子里面,黑沉沉的穿堂,只看见那朱漆楼梯的扶手上,一线流光,回环曲折,远远的上去了。传庆蹑手蹑脚上了楼,觑人不见,一溜烟向他的卧室里奔去。不料那陈旧的地板吱吱格格一阵响,让刘妈听见了,迎面拦住道:“少爷回来了!

    见过了老太太没有?“传庆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总要见到的,忙什么?“刘妈一把揪住他的袖子道:”又来了!你别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鬼鬼祟祟地躲着人!趁早去罢,打个照面就完事了。不去,又是一场气!“传庆忽然年纪小了七八岁,咬紧了牙,抵死不肯去。刘妈越是推推搡搡,他越是挨挨蹭蹭。

    刘妈是他母亲当初陪嫁的女佣。在家里,他憎厌刘妈,正如同在学校里他憎厌言丹朱一般。寒天里,人冻得木木的,倒也罢了。一点点的微温,更使他觉得冷的彻骨酸心。

    他终于因为憎恶刘妈的缘故,只求脱身,答应去见他父亲与后母。他父亲聂介臣,汗衫外面罩着一件油渍斑斑的雪青软缎小背心,他后母蓬着头,一身黑,面对面躺在烟铺上。

    他上前呼了“爸爸,妈!”两人都似理非理地哼了一声。传庆心里一块石头方才落了地,猜着今天大约没有事犯到他们手里。

    他父亲问道:“学费付了?”传庆在烟榻旁边一张沙发椅上坐下,答道:“付了。”他父亲道:“选了几样什么?”传庆道:“英文历史,十九世纪英文散文——”他父亲道:“你那个英文——算了罢!跷脚驴子跟马跑,跑折了腿,也是空的!”

    他后母笑道:“人家是少爷脾气。大不了,家里请个补课先生,随时给他做枪手。”他父亲道:“我可没那个闲钱给他请家庭教师。还选了什么?”传庆道:“中国文学史。”他父亲道:

    “那可便宜了你!唐诗,宋词,你早读过了。”他后母道:“别的本事没有,就会偷懒!”

    传庆把头低了又低,差一点垂到地上去。身子向前伛偻着,一只手握着鞋带的尖端的小铁管,在皮鞋上轻轻刮着。他父亲在烟炕上翻过身来,捏着一卷报纸,在他颈子上刷地敲了一下,喝道:“一双手,闲着没事干,就会糟蹋东西!”他后母道:“去,去,去罢!到那边去烧几个烟泡。”

    传庆坐到墙角里一只小凳上。就着矮茶几烧烟,他后母今天却是特别的兴致好,拿起描金小茶壶喝了一口茶,抿着嘴笑道:“传庆,你在学校里有女朋友没有?”他父亲道:“他呀,连男朋友都没有,也配交女朋友。”他后母笑道:“传庆,我问你,外面有人说,有个姓言的小姐,也是上海来的,在那儿追求你。有这话没有?”传庆红了脸,道:“言丹朱——她的朋友多着呢!哪儿就会看上了我?”他父亲道:“谁说她看上你来着?还不是看上了你的钱!看上你!就凭你?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传庆想道:“我的钱?我的钱?”

    总有一天罢,钱是他的,他可以任意地在支票簿上签字。

    他从十二三岁起就那么盼望着,并且他曾经提早练习过了,将他的名字歪歪斜斜,急如风雨地写在一张作废的支票上,左一个,右一个,“聂传庆,聂传庆,聂传庆”,英俊地,雄纠纠地,“聂传庆,聂传庆。”可是他爸爸重重地打了他一个嘴巴子,劈手将支票夺了过来搓成团,向他脸上抛去。为什么?

    因为那触动了他爸爸暗藏着的恐惧。钱到了他手里,他会发疯似地胡花么?这畏葸的阴沉的白痴似的孩子。他爸爸并不是有意把他训练成这样的一个人。现在他爸爸见了他,只感到愤怒与无可奈何,私下里又有点害怕。他爸爸说过的:“打了他,倒是不哭,就那么瞪大了眼睛朝人看着。我就顶恨他朝人瞪着眼看——见了就有气!”传庆这时候,手里烧着烟,忍不住又睁大了那惶惑的眼睛,呆瞪瞪望着他父亲。总有一天……那时候,是他的天下了,可是他已经被作践得不像人。

    奇异的胜利!

    烟签上的鸦片淋到烟灯里去。传庆吃了一惊,只怕被他们瞧见了,幸而老妈子进来报说许家二姑太太来了,一混就混了过去。他爸爸向他说道:“你趁早给我出去罢!贼头鬼脑的,一点丈夫气也没有,让人家笑你,你不难为情,我还难为情呢!”他后母道:“这孩子,什么病也没有,就是骨瘦如柴,叫人家瞧着,还当我们待亏了他!成天也没有见他少吃少喝!”

    传庆垂着头出了房,迎面来了女客,他一闪闪在阴影里,四顾无人,方才走进他自己的卧室,翻了一翻从学校里带回来的几本书。他记起了言丹朱屡次劝他用功的话,忽然兴起,一鼓作气地打算做点功课。满屋子雾腾腾的,是隔壁飘过来的鸦片烟香。他生在这空气里,长在这空气里,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闻了这气味就一阵阵的发晕,只想呕。还是楼底下客室里清净点。他夹了书向下跑,满心的烦躁。客室里有着淡淡的太阳与灰尘。霁红花瓶里插着鸡毛帚子。他在正中的红木方桌旁边坐下,伏在大理石桌面上。桌面冰凉的,像公共汽车上的玻璃窗。

    窗外的杜鹃花,窗里的言丹朱……丹朱的父亲是言子夜。

    那名字,他小时候,还不大识字,就见到了。在一本破旧的《早潮》杂志封里的空页上,他曾经一个字一个字吃力地认着:

    “碧落女史清玩。言子夜赠。”他的母亲的名字是冯碧落。

    他随手拖过一本教科书来,头枕在袖子上,看了几页。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不大识字的年龄,一个字一个字吃力地认,也不知道念的是什么。忽见刘妈走了进来道:“少爷,让开点。”她取下肩上搭着的桌布,铺在桌上,桌脚上缚了带。

    传庆道:“怎么?要打牌?”刘妈道:“三缺一,打了电话去请舅老爷去了。”说着,又见打杂的进来换上一只一百支光的电灯泡子。传庆只得收拾了课本,依旧回到楼上来。

    他的卧室的角落里堆着一只大藤箱,里面全是破烂的书。

    他记得有一叠《早潮》杂志在那儿。藤箱上面横缚着一根皮带,他太懒了,也不去脱掉它,就把箱子盖的一头撬了起来,把手伸进去,一阵乱掀乱翻。突然,他想了起来,《早潮》杂志在他们搬家的时候早已散失了,一本也不剩。

    他就让两只手夹在箱子里,被箱子盖紧紧压着。头垂着,颈骨仿佛折断了似的。蓝夹袍的领子直竖着,太阳光暖烘烘地从领圈里一直晒进去,晒到颈窝里,可是他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天快黑了——已经黑了。他一个人守在窗子跟前,他心里的天也跟着黑下去。说不出来的昏暗的哀愁……像梦里面似的,那守在窗子前面的人,先是他自己,一刹那间,他看清楚了,那是他母亲。她的前刘海长长地垂着,俯着头,脸庞的尖尖的下半部只是一点白影子,至于那青郁郁的眼与眉,那只是影子里面的影子。然而他肯定地知道那是他死去的母亲冯碧落。

    他四岁上就没有了母亲,但是他认识她,从她的照片上。

    她婚前的照片只有一张,她穿着古式的摹本缎袄,有着小小的蝙蝠的暗花。现在,窗子前面的人像渐渐明晰,他可以看见她的秋香色摹本缎袄上的蝙蝠。她在那里等候一个人,一个消息。她明知道消息是不会来的。她心里的天,迟迟地黑了下去。……传庆的身子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不知道那究竟是他母亲还是他自己。

    至于那无名的磨人的忧郁,他现在明白了,那就是爱——二十多年前的,绝望的爱。二十多年后,刀子生了锈了,然而还是刀。在他母亲心里的一把刀,又在他心里绞动了。

    传庆费了大劲,方始抬起头来。一切的幻像迅速地消灭了。刚才那一会儿,他仿佛是一个旧式的摄影师,钻在黑布里为人拍照片,在摄影机的镜子里瞥见了他母亲。他从箱子盖底下抽出他的手,把嘴凑上去,怔怔地吮着手背上的红痕。

    关于他母亲,他知道得很少。他知道她没有爱过他父亲。

    就为了这个,他父亲恨她。她死了,就迁怒到她丢下的孩子身上。要不然,虽说有后母挑拨着,他父亲对他也不会这么刻毒。他母亲没有爱过他父亲——她爱过别人么?……亲友圈中恍惚有这么一个传说。他后母嫁到聂家来,是亲上加亲,因此他后母也有所风闻。她当然不肯让人们忘怀了这件事,当着传庆的面她也议论过他母亲。任何的话,到了她嘴里就不大好听。碧落的陪嫁的女佣刘妈就是为了不能忍耐她对于亡人的诬蔑,每每气急败坏地向其它的仆人辩白着。于是传庆有机会听到了一点他认为可靠的事实。

    用现代的眼光看来,那一点事实是平淡得可怜。冯碧落结婚的那年是十八岁。在订亲以前,她曾经有一个时期渴望着进学校读书。在冯家这样的守旧的人家,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然而她还是和几个表妹们背地偷偷地计划着。表妹们因为年纪小得多,父母又放纵些,终于如愿以偿了。她们决定投考中西女塾,请了一个远房亲戚来补课。言子夜辈分比她们小,年纪却比她们长,在大学里已经读了两年书。碧落一面艳羡着表妹们的幸运,一面对于进学校的梦依旧不甘放弃,因此对于她们投考的一切仍然是非常的关心。在表妹那儿她遇见了言子夜几次。他们始终没有单独地谈过话。

    言家托了人出来说亲。碧落的母亲还没有开口回答,她祖父丢下的老姨娘坐在一旁吸水烟,先格吱一笑,插嘴道:

    “现在提这件事,可太早了一点!”那媒人陪笑道:“小姐年纪也不小了——”老姨娘笑道:“我倒不是指她的年纪!常熟言家再强些也是个生意人家。他们少爷若是读书发达,再传个两三代,再到我们这儿来提亲,那还有个商量的余地。现在……可太早了!”媒人见不是话,只得去回掉了言家。言子夜辗转听到了冯家的答复,这一气非同小可,便将这事搁了下来。

    然而此后他们似乎还会面过一次。那绝对不能够是偶然的机缘,因为既经提过亲,双方都要避嫌疑了。最后的短短的会晤,大约是碧落的主动。碧落暗示子夜重新再托人在她父母跟前疏通,因为她父母并没有过斩钉截铁的拒绝的表示。

    但是子夜年少气盛,不愿意再三地被斥为“高攀”,使他的家庭受更严重的侮辱。他告诉碧落,他不久就打算出国留学。她可以采取断然的行动,他们两个人一同走。可是碧落不能这样做。传庆回想到这一部分不能不恨他的母亲,但是他也承认,她有她的不得已。二十年前是二十年前呵!她得顾全她的家声,她得顾全子夜的前途。

    子夜单身出国去了。他回来的时候,冯家早把碧落嫁给了聂介臣。子夜先后也有几段罗曼史。至于他怎样娶了丹朱的母亲,一个南国女郎,近年来怎样移家到香港,传庆却没有听见说过。

    关于碧落的嫁后生涯,传庆可不敢揣想。她不是笼子里的鸟。笼子里的鸟,开了笼,还会飞出来。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

    她死了,她完了,可是还有传庆呢?凭什么传庆要受这个罪?碧落嫁到聂家来,至少是清醒的牺牲。传庆生在聂家,可是一点选择的权利也没有。屏风上又添上了一只鸟,打死他也不能飞下屏风去。他跟着他父亲二十年,已经给制造成了一个精神上的残废,即使给了他自由,他也跑不了。

    跑不了!跑不了!索性完全没有避免的希望,倒也死心塌地了。但是他现在初次把所有的零星的传闻与揣测,聚集在一起,拼凑一段故事,他方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还是没有出世的时候,他有脱逃的希望。他母亲有嫁给言子夜的可能性。差一点,他就是言子夜的孩子,言丹朱的哥哥。也许他就是言丹朱。有了他,就没有她。

    第二天,在学校里,上到中国文学史那一课,传庆心里乱极了。他远远看见言丹朱抱着厚沉沉的漆皮笔记夹子,悄悄地溜了进来,在前排的偏左,教授的眼光射不到的地方,拣了一个座位,大约是惟恐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分了他的心。

    她掉过头来,向传庆微微一笑。她身边还有一个空位,传庆隔壁的一个男学生便推了传庆一下,撺掇他去坐在她身旁。传庆摇摇头。那人笑道:“就有你这样的傻子!你是怕折了你的福还是怎么着?你不去,我去!”说罢,刚刚站起身来,另有几个学生早已一拥而前,其中有一个捷足先登,占了那座位。

    那时虽然还是晚春天气,业已暴热。丹朱在旗袍上加了一件长袖子的白纱外套。她侧过身来和旁边的人有说有笑的,一手托着腮。她那活泼的赤金色的脸和胳膊,在轻纱掩映中,像玻璃杯里滟滟的琥珀酒。然而她在传庆眼中,并不仅仅引起一种单纯的美感。他在那里想:她长得并不像言子夜。那么,她一定是像她的母亲,言子夜所娶的那南国姑娘。言子夜是苍白的,略微有点瘦削,大部分的男子的美,是要到三十岁以后方才更为显著,言子夜就是一个例子。算起来他该过了四十五岁吧?可是看上去要年轻得多。

    言子夜进来了,走上了讲台。传庆仿佛觉得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一般。传庆这是第一次感觉到中国长袍的一种特殊的萧条的美。传庆自己为了经济的缘故穿着袍褂,但是像一般的青年,他是喜欢西装的。然而那宽大的灰色绸袍,那松垂的衣褶,在言子夜身上,更加显出了身材的秀拔。传庆不由地幻想着:如果他是言子夜的孩子,他长得像言子夜么?十有八九是像的,因为他是男孩子,和丹朱不同。

    言子夜翻开了点名簿:“李铭光,董德基,王丽芬,王宗维,王孝贻,聂传庆……”传庆答应了一声,自己疑心自己的声音有些异样,先把脸急红了。然而言子夜继续叫了下去:

    “秦德芬,张师贤……”一只手撑在桌面上,一只手悠闲地擎着点名簿——一个经历过世道艰难,然而生命中并不缺少一些小小的快乐的人。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向他说:“从前我的一切,都是爹妈做的主。现在你……你替我做主罢。你说怎样就怎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正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言教授背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字,学生都沙沙地抄写着,可是传庆的心不在书上。

    吃了一个“如果”,再剥一个“如果”,譬如说,他母亲和言子夜结了婚,他们的同居生活也许并不是悠久的无瑕的快乐。传庆从刘妈那里知道碧落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善感的女人。丹朱也曾经告诉他:言子夜的脾气相当的“梗”,而且也喜欢多心。相爱着的人又是往往地爱闹意见,反而是漠不相干的人能够互相容忍。同时,碧落这样的和家庭决裂了,也是为当时的社会所不容许。子夜的婚姻,不免为他的前途上的牵累。近十年来,一般人的观念固然改变了,然而子夜早已几经蹉跎,灭了锐气。一个男子,事业上不得意,家里的种种小误会与口舌更是免不了的。那么,这一切对于他们的孩子有不良的影响么?

    不,只是好!小小的忧愁与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传庆相信,如果他是子夜与碧落的孩子,他比起现在的丹朱,一定较为深沉,有思想。

    同时,一个有爱情的家庭里面的孩子,不论生活如何的不安定,仍旧是富于自信心与同情——积极,进取,勇敢。丹朱的优点他想必都有,丹朱没有的他也有。

    他的眼光又射到前排坐着的丹朱身上。丹朱凝神听着言教授讲书,偏着脸,嘴微微张着一点,用一支铅笔轻轻叩着小而白的门牙。她的脸庞的侧影有极流丽的线条,尤其是那孩子气的短短的鼻子。鼻子上亮莹莹地略微有点油汗,使她更加像一个喷水池里湿濡的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