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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张爱玲文集 > 第95节
    这图画的其他部分全是根据在本土历代的传统上。玉皇直接地统治无数仙宫,间接地统治人间与地狱。对于西方的如来佛紫竹林的观音,以及各有势力范围的诸大神,他又是封建的主公。地上的才女如果死得早,就有资格当选做天宫的女官。天女不小心打碎了花瓶,或是在行礼的时候笑出声来,或是调情被抓住了,就被打下凡尘,恋爱,受苦难,给民间故事制造资料。天堂里永久的喜乐这样地间断一下,似乎也不是不愉快的。

    天上的政府实行极端的分工制,有文人的神,武人的神,财神,寿星。地上每一个城有城隍,每一个村有土地,每一家有两个门神,一个灶神,每一个湖与河有个龙王。此外有无职业的散仙。

    尽管亵渎神灵中国的天堂虽然格局伟大,比起中国的地狱来,却显得苍白无光,线条欠明确,因为天堂不像地狱,与人群毕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即使中国人不拿天堂当回事,他们能够随时的爱相信就相信。他们的理想力委实强韧得可惊。举个例子,无线电里两个绍兴戏的恋人正在千叮万嘱说再会,一递一声含泪叫着“贤妹啊”!“梁兄啊”!报告人趁调弦子的时候插了进来!“安南路慈厚北里十三号三楼王公馆毒特灵一瓶——马上送到!”而戏剧气氛绝对没有被打破。

    因为中国人对于反高潮不甚敏感,中国人的宗教禁得起随便多少亵渎。“玉皇大帝”是太太的代名词——尤其指一个泼悍的太太,虔诚与玩笑之间,界线不甚分明。诸神中有王母,她在中国神话中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奇丑的,但是后来被装点成了一个华美的老夫人;还有麻姑,八仙之一,这两个都是寿筵上的好点缀,可并不是信仰的对象。然而中国人并不反对她们和观音大士平起平坐。像外国人就不能想象圣诞老人与上帝有来往。

    最低限度的得救中国人的“灵魂得救”是因人而异的。对于一连串无穷无尽的世俗生活感到满意的人,根本不需要“得救”,做事只要不出情理之外,就不会铸下不得超生的大错。

    有些人见到现实生活的苦难,希望能够创造较合意的环境,大都采用佛教的方式,沉默,孤独,不动。受这影响的中国人可以约略分成二派。较安静的信徒——告老的官,老太太,寡妇,不得夫心的妻子——将他们自己关闭在小屋里,抄写他们并不想懂的经文。与世隔绝,没有机会作恶,这样就造成了消极性的善,来生可以修到较好的环境,多享一点世俗的快乐。完全与世隔绝,常常办不到,只得大大地让步。

    譬如说吃素,那不但免去了杀生的罪过,而且如果推行到不吃烟火食的极端,还有积极的价值;长年专吃水果,总有一天浑身生白毛,化为仙猿,跳跃而去。然而中国持斋的人这样地留恋着肉,他们发明了“素鸡”、“素火腿”,更好的发明是吃“花素”的制度,吃素只限初一、十五或是菩萨的生辰之类。虔诚的中国人出世入世,一只脚跨出跨进,认为地下的书记官一定会忠实地记录下来每一寸每一分的退休。

    救世工作体育化至于好动的年青人,他们暂时出世一下,求得知识与权力,再回来的时候便可以锄暴安良,改造社会。他们接连静坐数小时,胸中一念不生。在黎明与半夜他们作深呼吸运动,吸入日月精华,帮助超人的“浩然之气”的发展。对于中国人,体操总带有一点微妙的道义精神,与“养气”,“练气”有关。拳师的技巧与隐士内心的和平是相得益彰的。

    这样一路打拳打入天国,是中国冒险小说的中心思想——中国也有与西方的童子军故事相等地位的小说,读者除了学生学徒之外还有许多的成年人。书中的侠客,替天行道之前先到山中学习拳术,刀法,战略。要改善人生先得与人生隔绝,这观念,即是在不看武侠小说的人群中也是根深蒂固的。

    不必要的天堂仅将现实加以改良,有人觉得不够,还要更上一层。大多数人宁可成仙,不愿成神,因为神的官衔往往是大功德的酬报,得到既麻烦,此后成为天国的官员,又有许多职责。一个清廉的县长死后自动地就成神,如果人民为他造一座庙。特别贞洁的女人大都有她们自己的庙,至于她们能不能继续享受地方上的供养爱护,那要看她们对于田稻收获,天气,以及对私人的祷告是否负责。

    发源自道教的仙人较可羡慕,他们过的是名士派的生活,林语堂所提倡的各项小愉快,应有尽有。仙人的正途出身需要半世纪以上的印度式的苦修,但是没有印度隐士对于肉体的凌辱。走偏锋的可以炼丹,或是仗着上头的援引——仙人化装做游方僧道来选出有慧根的人,三言两语点醒了他,两人一同失踪。五十年后一个老相识也许在他乡外县遇见他,胡子还是一样的黑。

    有人名列仙班,完全由于好运气。研究神学有相当修养的狐精,会把它的呼吸凝成一只光亮的球,每逢月夜,将它掷入空中,练习吐纳。人如果乘机抓到这球,即刻吞了它,这狐狸的终身事业就完了。兽类求长生,先得经过人的阶段,需要走比人长的路,因此每每半路上被拦劫,失去辛苦得来的道行。

    生活有绝对保障的仙人以冲淡的享乐,如下棋,饮酒,旅行,来消磨时间。他们生存在另一个平面的时间里,仙家一日等于世上千年。这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不过比我们神经麻木些罢了。

    神仙没有性生活与家庭之乐,于是人们又创造了两栖动物的“地仙”——地仙除了长生不老之外,与普通的财主无异。人迹不到的山谷岛屿中有地仙的住宅,与回教的乐园一般地充满了黑眼睛的侍女,可是不那么大众化。偶尔与人群接触一下,更觉得地位优越的愉快。

    像那故事里的人,被地仙招了女婿,乘了游艇在洞庭湖上碰见个老朋友,请他上船吃酒,送了他许多珠宝,朋友下船之后,女子乐队打起鼓来,白雾陡起,游艇就此不见了。

    仙人无牵无挂享受他的财富,虽然是快乐的,在这不负责的生活里他没有机会行使他的待人接物的技术,而这技术,操练起来无论怎样痛苦,到底是中国人的特长,不甘心放弃的。因此中国人对于仙境的态度很游移,一半要,一半又憎恶。

    中国人的天堂其实是多余的。于大多数人,地狱是够好的了,只要他们品行不太坏,他们可以预期一连串无限的,大致相同的人生,在这里头他们实践前缘,无心中又种下未来的缘分,结冤,解冤——因与果密密编织起来如同篾席,看着头晕。中国人特别爱悦人生的这一面——一喜欢就不放手,他们脾气向来如此。电影《万世流芳》编成了京戏;《秋海棠》的小说编成话剧,绍兴戏,滑稽戏,弹词,申曲,同一批观众忠心地去看了又看。中国乐曲,题目不论是《平沙落雁》还是《汉宫秋》,永远把一个调子重复又重复,平心静气咀嚼回来,没有高潮,没有完——完了之后又开始,这次用另一个曲牌名。

    中国人的“坏”

    十七世纪罗马派到中国来的神父吃惊地观察到天朝道德水平之高,没有宗教而有如此普及的道德纪律,他们再也想不通。然而初恋样的金闪闪的憧憬终于褪色;大队跟进来的洋商接触到的中国人似乎全都是鬼鬼祟祟,毫无骨气的骗子。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像初见面时看上去那么好呢?

    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忠厚乃无用之别名”,可同时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一般人往往特别重视他们所缺乏的——听说旧约时代的犹太民族宗教感的早熟,就是因为他们天性好淫。像中国人是天生的贪小,爱占便宜,因而有“戒之在得”的反应,反倒奖励痴呆了。

    中国人并非假道学,他们认真相信性善论,一切反社会的,自私的本能都不算本能。这样武断的分类,倒很有效,因为谁都不愿意你说他反常。

    然而要让自己去适合过高的人性的标准,究竟麻烦,因此中国人时常抱怨“做人难”。

    “做”字是创造,摹拟,扮演,里面有吃力的感觉。

    努力的结果,中国人到底发展成为较西方人有道德的民族了。中国人是最糟的公民,但是从这一方面去判断中国人是不公平的——他们始终没有过多少政治生活的经验。在家庭里,在朋友之间,他们永远是非常的关切,克己。最小的一件事,也需要经过道德上的考虑。

    很少人活得到有任性的权利的高年。

    因为这种心理教育的深入,分析中国人的行为,很难辨认什么是训练,什么是本性。夏天施送痧药水的捐款,没有人敢吞没,然而石菩萨的头,一个个给斫下来拿去卖给外国人,也不算一回事。对于无知识的群众,抽象的道德观念竟比具体的偶像崇拜有力,是颇为特殊的现象。

    孔教为不求甚解的读书人安排好了一切,但是好奇心重的愚民不由地要向宇宙的秘密里窥探窥探。本土的,舶来的传说的碎片被系统化,人情化之后,孔教的制裁就伸展到中国人的幻想最辽阔的边疆。这宗教虽然不成体统,全亏它给了孔教一点颜色与体质。中国的超自然的世界是荒芜苍白的,对照之下,更显出了人生的丰富与自足。

    外教在中国天主教的上帝,圣母,耶稣,中国人很容易懂得他们的血统关系与统治权,而圣母更有一种辽远的艳异,比本地的神多点吸引力。但是由于她的黄头发,究竟有些隔膜,虽然有圣诞卡片试着为她穿上中国古装,黄头发上罩了披风,还是不行。并且在这三位之下还有许多小圣。各有各的难记的名字,历史背景,特点与事迹,用一群神来代替另一群,还是用虚无或是单独的一个神来代替,比较容易。所以天主教在中国,虽然组织谨严,仍然敌不过基督教。

    基督教的神与信徒发生两人关系,而且是爱的关系。中国的神向来公事公办,谈不到爱。你前生犯的罪,今生茫然不知的,他也要你负责。天罚的执行有时候是刁恶的骗局。譬如像那七个女婿中的一个,梦见七个人被红绳拴在一起,疑心是凶兆,从此见了他的连襟就躲开。恶作剧的亲戚偏逼着他们一间房里吃酒,把门锁了。屋子失火,七个女婿一齐烧死。原来这梦是神特地遣来引诱他的。

    现代中国电影与文学表现肯定的善的时候,这善永远带有基督教传教士的气氛,可见基督教对于中国生活的影响。模范中国人镇静地微笑着,勇敢地愉快地,穿着二年前的时装,称太太为师母,女的结绒线,孩子在钢琴上弹奏“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女作家们很快就抓到了礼拜堂晚钟与跪在床前做祷告的抒情的美。流行杂志上小说里常常有个女主角建立孤儿院来纪念她过去的爱人。这些故事该是有兴趣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般受过教育的妻与母亲的灵的飞翔。

    教会学校的学生,正在容易受影响的年龄,惯于把赞美诗与教堂和庄严,纪律,青春的理想联系在一起,这态度可以一直保持到成年之后,即使他们始终没有洗礼。年青的革命者仇视着固有宗教,倒不反对基督教,因为跟着它来的是医院,化学实验室。

    《人海慈航》影片里有一夫一妻,丈夫在交易所里浪掷钱财精力,而妻子做医生为人群服务,空下来还陪着小孩喜滋滋在地窖里从事化学试验。《人海慈航》是惟一的一出中国电影,这样不断地贤德下去,贤德到二十分钟以上。普通电影里的善只是匆匆一瞥,当作黑暗面的对照。

    在古中国,一切肯定的善都是从人的关系里得来的。孔教政府的最高理想不过是足够的食粮与治安,使亲情友谊得以和谐地发挥下去。近代的中国人突然悟到家庭是封建余孽,父亲是专制魔王,母亲是好意的傻子,时髦的妻是玩物,乡气的妻是祭桌上的肉。一切基本关系经过这许多攻击,中国人像西方人一样地变得局促多疑了。而这对于中国人是格外痛苦的,因为他们除了人的关系之外没有别的信仰。

    所以也难怪现代的中国人描写善的时候如此感到困难。

    小说戏剧做到男女主角出了迷津,走向光明去,即刻就完了——任是批评家怎样鞭笞责骂,也不得不完。

    因为生活本身不够好的,现在我们要在生活之外另有个生活的目标。去年新闻报上就有个前进的基督徒这样可怜地说了:就算是利用基督教为工具,问他们借一个目标来也好。

    但是基督教在中国也有它不可忽视的弱点。基督教感谢上帝在七天之内(或是经过亿万年的进化程序)为我们创造了宇宙。中国人则说是盘古开天辟地,但这没有多大关系——中国人仅仅上溯到第五代,五代之上的先人在祭祖的筵席上就没有他们的份。因为中国人对于亲疏的细致区别,虽然讲究宗谱,却不大关心到生命最初的泉源。第一爱父母,轮到父母的远代祖先的创造者,那爱当然是冲淡又冲淡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达尔文一定是对的,既然拥有国际学术中心的拥护。假使一旦消息传来,他的理论被证实是错的,中国人立即毫无痛苦地放弃了它。他们从来没认真把猴子当祖宗,况且这一切都发生在时间的黎明之前。世界开始的时候,黄帝统治着与我们一般无二,只有比我们文明些的人民。中国人臆想中的历史是一段悠长平均的退化,而不是进化;所以他们评论圣贤,也以时代先后为标准,地位越古越高。

    对于生命的起源既不感兴趣,而世界末日又是不能想象的。欧洲黑暗时代,末日审判的画面在大众的幻想中是鲜明亲切的,也许因为罗马帝国的崩溃,神经上受到打击,都以为世界末日将在纪元一千年来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这样断然的摧折,因此中国人觉得历史走的是竹节运,一截太平日子间着一劫,直到永远。

    中国宗教衡人的标准向来是行为而不是信仰,因为社会上最高级的分子几乎全是不信教的,同时因为刑罚不甚重而赏额不甚动人,信徒多半采取消极态度,只求避免责罚。中国人积习相沿,对于责任总是一味地设法推卸;出于他们意料之外,基督教献给他们一只“赎罪的羔羊”,无代价地负担一切责任,你只要相信就行了。这样,惯于讨价还价的中国人反倒大大地动了疑。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显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少人懂,等于不存在。

    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伤,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情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知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古人的天的影响,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

    虽说“天无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人,可有一点什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性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

    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的,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塌。”

    (一九四四年八月)

    诗与胡说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菜,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重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

    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份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思,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罢?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说,不过太做作了一点。

    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

    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姊,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再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诗。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风来小小的院子里,数完了天上的归鸦,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黯色之家浴着春寒,哎,纵有温情已迢迢了;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青青的,平如镜的恋,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对于瓦雀与幼鸦们,乃是一个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婷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

    而每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无声地,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份真是好:——三年前,夏色瘫软就在这死市你困惫失眠夜夜色磅礴言语似夜行车你说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我说种‘片刻之恋’吧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压得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方,“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怆。再如后来的疲于喧哗看不到后面,掩脸沉没末一句完全是现代画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

    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拗下来,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一九四四年八月)

    写 什 么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末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

    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地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窠,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传奇》再版序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

    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在上海已经过了时的蹦蹦戏,我一直想去看一次,只是找不到适当的人一同去;对这种破烂,低级趣味的东西如此感到兴趣,都不好意思向人开口。直到最近才发现一位太太,她家里谁都不肯冒暑陪她去看朱宝霞,于是我们一块儿去了。

    拉胡琴的一开始调弦子,听着就有一种奇异的惨伤,风急天高的调子,夹着嘶嘶的嗄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空虚所追赶,无处可停留。一个穿蓝布大褂的人敲着竹筒打拍子,辣手地:“侉!侉!侉!”索性站到台前,离观众近一点,故意压倒了歌者:“侉!克哇!克哇!”一下一下不容情地砸下来,我坐在第二排,震得头昏眼花,脑子里许多东西渐渐地都给砸了出来,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在西北的寒窑里,人只能活得很简单,而这已经不容易了。剧中人声嘶力竭与胡琴的酸风与梆子的铁拍相斗。扮作李三娘的一个北方少女,黄着脸,不搽一点胭脂粉,单描了墨黑的两道长眉,挑着担子汲水去,半路怨苦起来:“虽然不比王三姐”两眼定定地望着地,一句一句认真地大声喊出。正在井台上取水,“在马上忽闪出了一小将英豪”,是她的儿子,母子凑巧相会,彼此并不认识。

    后来小将军开始怀疑这“贫妇”就是他的母亲,因而查问她的家世,“你父姓甚名谁?你母何人?你兄何人?”她一一回答,她把我读作“哇”,连嫂子的来历也交代清楚,“哇嫂张氏”黄土窟里住着,外面永远是飞沙走石的黄昏,寒缩的生存也只限于这一点;父亲是什么人,母亲是什么人,哥哥,嫂嫂可记的很少,所以记得牢牢的。

    正戏之前还有一出谋杀亲夫的玩笑戏,荡妇阔大的脸上塌着极大的两片胭脂,连鼻翅都搽红了,只留下极窄的一条粉白的鼻子,这样装出来的希腊风格的高而细的鼻梁与她宽阔的脸很不相称,水汪汪的眼睛仿佛生在脸的两边,近耳朵,像一头兽。她嘴里有金牙齿,脑后油腻的两绺青丝一直垂到腿弯,妃红衫袖里露出一截子黄黑,滚圆的肥手臂。她丈夫的冤魂去告状,轿子里的官员得到报告说:“有旋风拦道。”官问:“是男旋女旋?”捕快仔细观察一下,答是“男旋”。官便吩咐他去“追赶旋风,不得有误”。追到一座新坟上,上坟的小寡妇便被拘捕。她跪着解释她丈夫有一天晚上怎样得病死的,百般譬喻,官仍旧不明白。

    她唱道:“大人哪!谁家的灶门里不生火?哪一个烟囱里不冒烟?”观众喝彩了。

    蛮荒世界里得势的女人,其实并不是一般人幻想中的野玫瑰,燥烈的大黑眼睛,比男人还刚强,手里一根马鞭子,动不动抽人一下,那不过是城里人需要新刺激,编造出来的。将来的荒原下,断瓦颓垣里,只有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她能够夷然地活下去,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

    所以我觉得非常伤心了。常常想到这些,也许是因为威尔斯的许多预言。从前以为都还远着呢,现在似乎并不很远了。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书再版的时候换了炎樱画的封面,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

    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却已经事过境迁——用来代表书中人相互间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一九四四年九月)

    炎樱语录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我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armfulsisbet-terthannoarmful。”)

    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子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

    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