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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张爱玲文集 > 第101节
    洗头发,那一次不知怎么的头发很脏很脏了,水墨黑。她说:“好像头发掉色似的。”

    她有过一个年老唠叨的朋友,现在不大来往了。她说:“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是太可惜——可是,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

    起初我当做她是说:因为厌烦的缘故,仿佛时间过得奇慢。后来发现她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人老了,可以变得那么的龙钟糊涂,看了那样子,不由得觉得生命太长了。

    她读了苏青和我对谈的记录,(一切书报杂志,都要我押着她看的。她一来就声称“看不进去”我的小说,因为亲戚份上,她倒是很忠实地篇篇过目,虽然嫌它太不愉快。原稿她绝对拒绝看,清样还可以将就。)关于职业妇女她也有许来意见。她觉得一般人都把职业妇女分开作为一种特别的类型,其实不必。职业上的成败,全看一个人的为人态度,与家庭生活里没有什么不同。普通的妇女职业,都不是什么专门技术的性质,不过是在写字间里做人罢了。在家里有本领的,如同王熙凤,出来了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经理人才。将来她也许要写本书关于女人就职的秘诀,譬如说开始的时候应当怎样地“有冲头”,对于自己怎样地“隐恶扬善”然而后来又说:“不用劝我写了,我做文人是不行的。在公事房里专管打电报,养成了一种电报作风,只会一味的省字,拿起稿费来太不上算了!”

    她找起事来,挑剔得非常厉害,因为“如果是个男人,必须养家活口的,有时候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怎么苦也得干,说起来是他的责任,还有个名目。像我这样没有家累的,做着个不称心的事,愁眉苦脸赚了钱来,愁眉苦脸活下去,却是为什么呢?”

    从前有一个时期她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

    她批评一个胆小的人吃吃艾艾的演说:“人家唾珠咳玉,他是珠玉卡住了喉咙了。”

    “爱德华七世路”(爱多亚路)我弄错了当做是“爱德华八世路”,她说:“爱德华八世还没有来得及成马路呢。”

    她对于我们张家的人没有多少好感——对我比较好些,但也是因为我自动地粘附上来,拿我无可奈何的缘故。就这样她也常常抱怨:“和你住在一起,使人变得非常唠叨(因为需要嘀嘀咕咕)而且自大(因为对方太低能)。”

    有一次她说到我弟弟很可怜地站在她眼前:“一双大眼睛吧达吧达望着我。”“吧达吧达”四个字用得真是好,表现一个无告的男孩子沉重而潮湿地目夹着眼。

    她说她自己:“我是文武双全,文能够写信,武能够纳鞋底。”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顶喜欢收到她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细细写在极薄的粉红拷贝纸上,(是她办公室里省下来的,用过的部分裁了去,所以一页页大小不等,读起来淅沥沙辣作脆响。)信里有一种无聊的情趣,总像是春夏的晴天。语气很平淡,可是用上许多惊叹号,几乎全用惊叹号来做标点,十年前是有那么一派的时髦文章的吧?还有,她老是写着“狠好”,“狠高兴”,我同她辩驳过,她不承认她这里应当用“很”字。后来我问她:“那么,‘凶狠’的‘狠’字,姑姑怎么写呢?”她也写作“狠”。我说:“那么那一个‘很’字要它做什么呢?姑姑不能否认,是有这么一个字的。”她想想,也有理。我又说:“现在没有人写‘狠好’了。一这样写,马上把自己归入了周瘦鹃他们那一代。”她果然从此改了。

    她今年过了年之后,运气一直不怎么好。越是诸事不顺心,反倒胖了起来。她写信给一个朋友说:“近来就是闷吃闷睡闷长。好容易决定做条裤子,前天裁了一只腿,昨天又裁了一只腿,今天早上缝了一条缝,现在想去缝第二条缝。

    这条裤子总有成功的一日吧?“

    去年她生过病,病后久久没有复元。她带一点嘲笑,说道:“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像一首词了!”

    她手里卖掉过许多珠宝,只有一块淡红的披霞,还留到现在,因为欠好的缘故。战前拿去估价,店里出她十块钱,她没有卖。每隔些时,她总把它拿出来看看,这里比比,那里比比,总想把它派点用场,结果又还是收了起来。青绿丝线穿着的一块宝石,冻疮肿到一个程度就有那样的淡紫红的半透明。襟上挂着做个装饰品吧,衬着什么底子都不好看。放在同样的颜色上,倒是不错,可是看不见,等于没有了。放在白的上,那比较出色了,可是白的也显得脏相了。还是放在黑缎子上面顶相宜——可是为那黑色衣服的本身着想,不放,又还要更好些。

    除非把它悬空宕着,做个扇坠什么的。然而它只有一面是光滑的,反面就不中看;上头的一个洞,位置又不对,在宝石的正中。

    姑姑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一九四五年五月)

    中国的日夜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落叶的爱慢慢的,它经过风,经过淡青的天,经过天的刀光,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看得出它是要,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迎上来迎上来,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装出中年的漠然,但是,一到地,金焦的手掌小心覆着个小黑影,如同捉蟋蟀——“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静静睡在一起,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颔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是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

    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咧!伙颐!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

    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

    (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地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

    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朵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个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蓝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摺叠悬挂;顶上的一提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个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

    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娼妓罢,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

    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掳向耳后,脸上有眉目姣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

    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披着如同白色的螃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会,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里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地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可以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无济于事。

    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覅去老讲伊老”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侬阿哥囤两块肉皮侬也搭伊去卖卖脱!”

    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娓娓唱着申曲,也是同样地入情入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

    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栩栩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磁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

    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菜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

    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中国的日夜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我的青春,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安民心,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一九四七年)

    华 丽 缘——这题目译成白话是“一个行头考究的爱情故事”

    正月里乡下照例要做戏。这两天大家见面的招呼一律都由“饭吃了没有?”变成了“看戏文去啊?”闵少奶奶陪了我去,路上有个老妇人在渡头洗菜,闵少奶奶笑吟吟地大声问她:“十六婆婆,看戏文去啊?”我立刻担忧起来,怕她回答不出,因为她那样子不像是花得起娱乐费的。她穿着蓝一块白一块的百衲袄,蹲在石级的最下层,脸红红的,抬头望着我们含糊地笑着。她的脸型扁凹,脸上是一种风干了的红笑——一个小姑娘羞涩的笑容放在烈日底下晒干了的。闵少奶奶一径问着:“去啊?”老妇人便也答道:“去口欧!你们去啊?”

    闵少奶奶便又亲热地催促着:“去啊?去啊?”说话间,我们业已走了过去,踱过高高低低的黄土陇,老远就听见祠堂里“哐哐哐哐”锣鼓之声。新搭的芦席棚上贴满了大红招纸,写着许多香艳的人名:“竺丽琴,尹月香,樊桂莲。”面对着隆冬的淡黄田地,那红纸也显得是“寂寞红”,好像击鼓催花,迅即花开花落。

    唯其因为是一年到头难得的事,乡下人越发要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众口一词都说今天这班子蹩脚,表示他们眼界高,看戏的经验丰富。一个个的都带着懒洋洋冷清清的微笑,两手拢在袖子里,唯恐人家当他们是和小孩子们一样的真心喜欢过年。开演前一天大家先去参观剧场,提起那戏班子都摇头。唯有一个负责人员,二三十年纪,梳着西式分头,小长脸,酒糟鼻子,学着城里流行的打扮,穿着栗色充呢长袍,颈上围着花格子小围巾,他高高在上骑在个椅子背上,代表官方发言道:“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可是我说,真要是好的班子,我们榴溪这地方也请不起!

    是哦?“虽不是对我说的,我在旁边早已顺带地被折服了,他兀自心平气和地翻来覆去说了七八遍:”班子我没看见,不敢说‘好’的一个字。行头是好的!班子呢是普通的班子。“

    闵少奶奶对于地方戏没什么兴趣,家下人手又缺,她第二天送了我去便回去了。这舞室不是完全露天的,只在舞台与客座之间有一小截地方是没有屋顶。台顶的建筑很花哨。中央陷进去像个六角冰纹乳白大碗,每一只角上梗起了棕色陶器粗棱。戏台方方的伸出来,盘金龙的黑漆柱上左右各黏着一份“静”与“特等”的纸条。右边还高挂着一个大自鸣钟。

    台上自然有张桌子,大红平金桌围。场面上打杂的人便笼手端坐在方桌上首,比京戏里的侍役要威风得多。他穿着一件灰色大棉袍,大个子,灰色的大脸,像一个阴官,肉眼看不见的可是冥冥中在那里监督着一切。

    下午一两点钟起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舞台上有真的太阳,奇异地觉得非常感动。绣着一行行湖色仙鹤的大红平金帐幔,那上面斜照着的阳光,的确是另一个年代的阳光。那绣花帘幕便也发出淡淡的脑油气,没有那些销洋庄的假古董那么干净。我想起上海我们家附近有个卖杂粮的北方铺子。他们的面粉绿豆赤豆,有的装在口袋里,屉子里,玻璃格子里,也有的装在大瓷瓶里,白瓷上描着五彩武侠人物,瓶上安着亭亭的一个盖,瓷盖上包着老蓝布沿边(不知怎么做上去的),里面还衬着层棉花,使它不透气。衬着这蓝布垫子,这瓶就有了浓厚的人情味。这戏台上布置的想必是个中产的仕宦人家的上房,但是房间里一样还可以放着这样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喂雀子的小米,或是糖莲子。可以想象房间里除了红木家具屏风字画之外还有马桶在床背后。乌沉沉的垂着湘帘,然后还是满房红焰焰的太阳影子。仿佛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在一个兴旺的人家。

    一个老生坐在正中的一把椅子上,已经唱了半天了。他对观众负有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平所作所为都要有个交代。

    我虽听不懂,总疑心他在忠君爱国之外也该说到赚钱养家的话,因为那唱腔十分平实。

    老生是个阔脸的女孩子所扮,虽然也挂着乌黑的一部大胡须,依旧浓装艳抹,涂出一张红粉大面。天气虽在隆冬,看那脸色似乎香汗淫淫。他穿的一件敝旧的大红金补服,完全消失在大红背景里——本来,他不过是小生的父亲,一个凄惨的角色。

    他把小生唤出来,吩咐他到姑母家去住一向,静心读书,衙门里大约过于吵闹。小生的白袍周身绣蓝鹤,行头果然光鲜。他进去打了个转身,又换了件柠檬黄满绣品蓝花鸟的长衣,出门作客,拜见姑母。坐下来,便有人护惜地替他把后襟掀起来,高高搭在椅背上,台下一直可以看见他后身大红裤子的白裤腰与黑隐隐的汗衫。姑侄正在寒暄叙话,小姐上堂来参见母亲,一看见公子有这般美貌,顿时把脸一呆,肩膀一耸,身子向后一缩,由拍板帮着腔,竟像是连了打两个噎。然后她笑逐颜开,媚眼水灵灵地一个一个横抛过来;情不自禁似的,把她丰厚的肩膀一抬一抬。得空向他定睛细看时,却又吃惊,又打了两个噎。观众噗嗤噗嗤笑声不绝,都说:“怎这么难看相的?”又道:“怎么这班子里的人一个个的面孔都这么难看?”又批评:“腰身哪有这么粗的?”我所了很觉刺耳,不免代她难过,这才明白中国人所谓“抛头露面”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旦角生得也并不丑,厚墩墩的方圆脸,杏子眼,口鼻稍嫌笨重松懈了些;腮上倒是一对酒涡,粉荷色的面庞像是吹涨了又用指甲轻轻弹上两弹而侥幸不破。头发仿照时行式样,额前堆了几大堆;脸上也为了趋时,胭脂擦得淡淡的。

    身穿鹅黄对襟衫子,上绣红牡丹,下面却草草系一条旧白布裙。和小生的黄袍一比,便给他比下去了。一幕戏里两个主角同时穿黄,似乎是不智的,可是在那大红背景之前,两个人神光离合,一进一退,的确像两条龙似的,又像是端午节闹龙舟。

    经老夫人介绍过了,表兄妹竟公然调起情来,一问一答,越挨越近。老夫人插身其间,两手叉腰,歪着头眱着他们,从这个脸上看到那个脸上。便不是“官家”,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也决没有这样的局面。这老夫人若在京戏里,无论如何对她总有相当的敬意的;绍兴戏里却是比较任性的年青人的看法,很不喜欢她。天晓得,她没有给他们多少阻碍,然而她还是被抹了白鼻子,披着一绺长发如同囚犯,脑后的头发胶成一只尖翘的角,又像个显灵的鬼;穿的一身污旧的大红礼服也和椅帔差不多。

    小姐回房,心事很重,坐着唱了一段,然后吩咐丫环到书房去问候表少爷。丫环猜到了小姐的心事,觉得她在中间传话也担着关系,似乎也感到为难,站在穿堂里也有一段独唱,表明自己的立场。那丫环长长的脸,有点凹。是所谓“鞍鞒脸”。头发就是便装,后面齐臻臻的剪短了,前面的鬓发里安插着几朵红绢花,是内地的文明结婚里女嫔相的打扮。

    她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裤,系一条湖绿腰带,背后衬托着大红帷幔,显得身段极其伶俐。其实她的背有点驼,胸前勒着小紧身,只见心口头微微坟起一块。她立在舞台的一角,全身都在阴影里,惟有一线阳光从上面射下来。像个惺忪随便的sopotlight,不端不正恰恰照在她肚腹上。她一手叉腰一手翘着兰花手指,点住空中,一句句唱出来。绍兴戏里不论男女老少,一开口都是同一个腔调,在我看来也很应当。譬如珍。奥斯顿的小说,万一要是要编成歌剧,我想如果用一个唱腔到底,一定可以有一种特殊的效果,用来表现十八世纪的英国乡村,那平静狭小的社会,里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起来莫不头头是道,可是永远是那一套。绍兴戏的社会是中国农村,可是不断的有家里人出去经商,赶考,做官,做师爷,“赚铜板”回来。绍兴戏的歌声永远是一个少妇的声音,江南那一带的女人常有这种样的:白油油的阔面颊,虽有满脸横肉的趋势,人还是老实人;那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略有点蝌蚪式,倒挂着,腰起人来却又很大胆,手上戴着金戒指金镯子,身上胖胖的像布店里整匹的白布,闻着也有新布的气味。生在从前,尤其在戏文里,她大概很守妇道的,若在现在的上海杭州,她也可以在游艺场里结识个把男朋友,背夫卷逃,报上登出“警告逃妻汤玉珍”的小广告,限她三日内回家。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她都理直气壮,仿佛放开喉咙就可以唱上这么一段。板扎的拍子,末了拖上个慢悠悠的“嗳——嗳——嗳!”虽是余波,也绝不耍弄花巧,照样直着喉咙,唱完为止。那女人的声音,对于心慌意乱的现代人是一粒定心丸,所以现在从都市到农村,处处风行着,那歌声肉哚哚地简直可以用手扪上去。这时代的恐怖,仿佛看一张恐怖电影,观众在黑暗中牢牢握住这女人的手,使自己安心。

    而绍兴戏在这个地方演出,因为是它的本乡,仿佛是一个破败的大家庭里,难得有一个发财衣锦荣归的儿子,于欢喜中另有一种凄然。我坐在前排,后面是长板凳,前面却是一张张的太师椅与红木炕床,坐在上面使人受宠若惊。我禁不住时时刻刻要注意到台上的阳光,那巨大的光筒,里面一蓬蓬浮着淡蓝色的灰尘——是一种听头装的日光,打开了放射下来,如梦如烟。我再也说不清楚,戏台上照着点真的太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凄哀。艺术与现实之间有一块地方叠印着,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拿着根洋火在阳光里燃烧,悠悠忽忽的,看不大见那淡橙黄的火光,但是可以更分明地觉得自己的手,在阳光中也是一件暂时的东西台上那丫环唱了一会,手托茶盘,以分花拂柳的姿势穿房入户,跨过无数的门槛,来到书房里,向表少爷一鞠躬下去,将茶盘高举齐眉。这出戏里她屡次献茶,公子小姐们总现出极度倦怠的脸色,淡淡说一句:“罢了,放在台上。”表示不稀罕。丫环来回奔走了两次,其间想必有许多外交辞令,我听不懂也罢。但见当天晚上公子便潜入绣房。

    小姐似乎并没有晓得他要来,且忙着在灯下绣鸳鸯,慢条斯理的先搓起线来,跷起一只腿,把无形的丝线绕在绣花鞋尖,两只手做工繁重。她坐的一张椅子不过是乡下普通的暗红滚椅子,椅背上的一根横木两头翘起,如同飞檐,倒很有古意。她正坐太阳里,侧着脸,曝露着一大片浅粉色的腮颔,那柔艳使人想起画锦里的鸭蛋粉,装在描金网纹红纸盒里的。只要身为中国人,大约总想去闻闻她的。她耳朵上戴着个时式的独粒头假金刚钻坠子,时而大大地一亮,那静静的恒古的阳光也像是哽咽了一下。观众此刻是用隐身在黑影里的小生的眼光来偷觑着,爱恋着她的。她这时候也忽然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一心一意就只想绣一对鸳鸯,送给他。

    小生是俊秀的广东式枣核脸,满脸的疙瘩相,倒竖着一字长眉胭脂几乎把整个的面庞都红遍了。他看上去没那女孩子成熟,可是无论是谁先起意的,这时候他显得十分情急而又慌张。躲在她后面向她左端相,右端相,忍不住笑嘻嘻;待要蹑脚掩上去一把抱住,却又不敢。最后到底鼓起了勇气把两只手放在她肩上虚虚的一笼,她早已吓得跳了起来,一看原来是表兄,连忙客气地让坐,大方地对谈。古时候中国男女间的社交,没有便罢,难得有的时候,原来也很像样。中国原是个不可测的国度。小生一时被礼貌拘住了,也只得装着好像表兄妹深夜相对是最普通的事。后来渐渐地言不及义起来,两人站在台前,只管把蝴蝶与花与双飞鸟左一比右一比。公子一句话逼过来,小姐又一句话宕开去。观众对于文艺腔的调情不感兴趣,渐渐喷有烦言。公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脸红红地把他领圈里插着的一把摺扇抽出来,含笑在小姐臂上轻轻打一下。小姐慌忙把衫袖上掸两弹,白了他一眼。

    许久,只是相持不下。

    我注意到那绣着“乐怡剧团”横额的三幅大红幔子,正中的一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掉了,露出祠堂里原有的陈设;里面黑洞洞的,却供着孙中山遗像,两边挂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那两句话在这意想不到的地方看到,分外眼明。我从来没知道是这样伟大的话。隔着台前的黄龙似地扭着的两个人,我望着那副对联,虽然我是连感慨的资格都没有的,还是一阵心酸,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布景拆下来原来是用它代表床帐。戏台上打杂的两手执着两边的竹竿,撑开的绣花幌子,在一旁伺候着。但看两人调情到热烈之际,那不怀好意的床帐便涌上前来。看样子又像是不成功了,那张床便又悄然退了下去。我在台下惊讶万分——如果用在现代戏剧里,岂不是最大胆的象征手法。

    一唱一和,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男人终于动手来拉了。

    女人便在锣鼓声中绕着台飞跑,一个逃,一个追,花枝招展。

    观众到此方才精神一振。那女孩子起初似乎是很前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却也出她意料之外。她逃命似的,但终于被捉住。她心生一计,叫道:“嗳呀,有人来了!”哄他回过头去,把灯一口吹灭了,挣脱身跑到房间外面,一直跑到母亲跟前,急得话也说不出,抖作一团。老夫人偏又糊涂得紧,只是闲闲坐着摇着扇子,问:“什么事?”小姐吞吞吐吐半晌,和母亲附耳说了一句隐语,她母亲便用扇子敲了她一下,嗔道:“你这丫头!表哥问你要什么东西,还不给他就是了!”把她当个不懂礼貌的小孩子。她走出房门,芳心无主,彷徨了一会;顿时就像个涂脂抹粉穿红着绿的胖孩子。掌灯回到自己房里,表兄却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倒是一喜,连忙将灯台放在地下,且去关门,上闩。一道一道的门都闩上了,表兄原来是躲在房里,突然跳了出来。她吃了一吓,拍拍胸脯,白了他一眼,但随即一笑接着一笑,不尽的眼波向他流过去。两人重新又站到原来的地位,酬唱起来。在这期间,那张床自又出现了,在左近一耸一耸的只是徘徊不去。

    末了,小生并不是用强,而是提出了一宗有力的理由——我非常想晓得是什么理由——小姐先还扬着脸唱着:“又好气来,又好笑”。经他一席话后便愁眉深锁起来,唱道:“左也难来,右又难”显然是已经松了口气。不一会,他便挽着她同入罗帐。她背后脖子根上有一块肉肥敦敦的;一绺子细长的假发沿着背脊垂下来,那一条曲线可是不大好看。

    小生只把她的脖子一勾,两人并排,同时把腰一弯,头一低,便钻到帐子里去了。那可笑的一刹那很明显地表示她们是两个女孩子。

    老夫人这时候却又醒悟过来,觉得有些蹊跷,独自前来察看。敲敲门,叫“阿囡开门!”小姐颤声叫母亲等一等。老夫人道:“‘母亲’就‘母亲’,怎么你‘母母母母母’的——要谋杀我呀?”小姐不得已开了门放老夫人进来,自己却坚决地向床前一站,扛着肩膀守住帐门,反手抓着帐子。老夫人查问起来,她只说:“看不得的!”老夫人一定要看,她竟和母亲扭打,被母亲推了一跤,她立刻爬起身来,又去死守着帐门;挣扎着,又是一跤掼得老远。母亲揭开帐子,小生在里面顺势一个跌扑,跪在老夫人跟前,衣褶飘起来搭在头上盖住了脸。老夫人叫喊起来道:“吓煞我了!这是什么怪物?”

    小姐道:“所以我说看不得的呀。”老夫人把他的盖头扯掉,见是自己的内侄,当即大发雷霆。老夫人坐在椅上,小姐便倚在母亲肩膀上撒娇,笑嘻嘻的拉拉扯扯,屡次被母亲甩脱了手。老夫人的生气,也不像是家法森严,而是一个赌气的女人,别过脸去噘着嘴,把人不瞅不睬。后来到底饶了他们,吩咐公子先回书房去读书,婚事以后补办。不料他们立刻就又黏缠在一起,笑吟吟对看,对唱,用肘弯互相挤一下。老夫人横拦在里面,愣起了眼睛,脸对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方才骂骂咧咧的把他们赶散了。

    这一幕乡气到极点。本来,不管说的是什么大户人家的故事,即使是皇宫内院,里面的人还是他们自己人,照样的做粗事,不过穿上了平金绣花的衣裳。我想民间戏剧最可爱的一点正在此:如同唐诗里的“银钏金钗来负水”,——是多么华丽的人生。想必这是真的;现在是成了一种理想了。

    戏往下做着:小生带着两个书僮回家去了,不知是不是去告诉父亲央媒人来求亲。路上经过一个庙,进去祝祷,便在庙中“惊艳”,看中了另一个小姐。那小姐才一出场,观众便纷纷赞许道:“这个人末相貌好的!”“还是这个人好一点!”

    “就只有这一个还”以后始终不绝口地夸着“相貌好”

    “相貌好”。我想无论哪个城里女人听到这样的批评总该有点心惊胆战,因为晓得他们的标准,而且是非常狭隘苛刻的,毫无通融的余地。这旦角矮矮的,生着个粉扑脸,樱桃小口,端秀的鼻梁,肿肿的眼泡上轻轻抹了些胭脂。她在四乡演出的时候大约听惯了这样的赞美,因此格外的矜持,如同慈禧太后的轿夫一样稳重缓慢地抬着她的一张脸。她穿着玉色长袄,绣着两丛宝蓝色兰花。小生这时候也换了浅蓝色绣花袍子。这一幕又是男女主角同穿着淡蓝,看着就像是灯光一变,幽幽的,是庵堂佛殿的空气了,小姐烧过香,上轿回府。两个书僮磕了头起来,寻不见他家公子;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

    小生找了个媒婆介绍他上门。这媒婆一摇一摆,扇着个蒲扇,起初不肯荐他去,因为陌生人不知底细,禁不住他再三央告,毕竟还是把他卖进去了。临走却有许多嘱咐,说:“相公当心!你在此新来乍到,只怕你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诸事务必留心;主人面前千万小心在意,同事之间要和和气气。

    我过几天再来看你!“那悲悲切切的口吻简直使人诧异——从前人厚道,连这样的关系里都有亲谊。小生得机会便将他的本意据实告诉一个丫环,丫环把小姐请出来,转述给她听。他便背剪着手面朝外站着,静等她托以终身。这时候的戏剧性减少到不绝如缕。

    闵少奶奶抱着孩子来接我,我一直赖着不走。终于不得不站起身来一同挤出去。我看看这些观众——如此鲜明简单的“淫戏”,而他们坐在那里像个教会学校的恳亲会。真是奇怪,没有传奇教师的影响,会有这样无色彩的正经而愉快的集团。其中有贫有富,但几乎一律穿着旧蓝布罩袍。在这凋零的地方,但凡有一点东西就显得是恶俗的卖弄,不怪他们对于乡气俗气特别的避讳。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线,老太太便骂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呀?”把颜色归于小孩,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不见得有农村小说里特别夸张用来调剂沉闷的原始的热情,但也不见得规矩到这个地步。

    剧场里有个深目高鼻子的黑瘦妇人,架着钢丝眼镜,剪发,留得长长的掳到耳后,穿着深蓝布罩袍——她是从什么地方嫁到这村庄里来的呢?简直不能想象!——她欠起身子,亲热而又大方地和许多男人打招呼,跟着她的儿女称呼他们“林伯伯!”“三新哥!”笑吟吟赶着他们说玩笑话。那些人无不停下来和她说笑一番,叫她“水根嫂”。男男女女都好得非凡。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与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呛呛地走了出去。

    (一九四七年四月)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传奇》里面新收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

    ,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一九四七年)

    《太太万岁》题记《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