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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 > 13 第十三章 祥和镇奇人
    一个月后。

    西北边塞。

    祥和镇,犹如荒漠里的一颗珍珠,静卧在西北边境的中部。出了祥和镇,便是一望无垠的沙漠,既不属于狐族,也不属于狼族。祥和镇其实并不祥和,几百年来两族冲突不断,这次的和亲,无疑使祥和镇的居民重又看到了和平的希望。

    这些日子里,街头巷尾谈论的最多的,除了十几天前刚到的朝绯公主外,还有一位,就是传说中无所不知百事皆晓的传奇人物。此人一来到镇上,就提出了轰动全镇的‘植树造林五年计划’,并且每晚开办科普知识讲座,宣传‘一垫二提三埋四踩’种植法,连镇长都对其刮目相看。

    不仅如此,此人还喜好在镇内四处吟诗题词,诸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平沙万里绝人烟”皆出自此人之口。真是大大开创了祥和镇文学新面貌,带动了祥和镇文化产业的发展。

    这日,镇上的孙老六早早关了店铺的生意,前去驿站排队见这位传说中的奇人。不想一路上竟遇见很多同镇的人也正赶往驿站。

    “哟,王婆,那么着急是什么事啊?”孙老六见她王婆神色匆忙,不禁问到。

    “唉,还不是为了我那傻儿子的终生大事,你呢,老六子?”

    “我在镇南开了家新店,想讨个名字来着。”

    说话间,人已到了驿站,只见门口早已排起了长龙。几位身着统一服装的少女穿梭在人群里,不知在分发什么,其中一位看见孙老六和王婆,走到他们面前分别递了两块木牌,说:“叫到你们的号了就进去。”

    孙老六眯起老眼一看,牌子上赫然写着“278号”几个字,再看看王婆的,排在自己后面——“279”。

    等了半晌,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少女大叫了一声“二百七十八号!”

    孙老六举了举手中的牌子,便由少女领着进了屋。

    房里一股香气迎面扑来,只见杨木几案上点着香烛,云雾缭绕。烛台边候着文房四宝,琥珀玉茶,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举着书正聚精会神的读着。

    走在前面的少女对少年通报到:“先生,二百七十八号到了。”少年轻轻一挥手示意少女退下,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书本。

    孙老六心想,难不成眼前这乳臭未干的小子就是传闻中的奇人吗,这怎么看怎么不像呀,年纪似乎有点...正寻思着,却听见少年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老人家可是开包子铺的?”

    孙老六心中暗暗一惊,自己尚未报家门,就被他说中了,看来确实不可小觑呀,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先生真是料事如神啊。”

    少年的嘴角浮起不易察觉的一丝笑意。

    “先生,我孙家在镇上世代经营包子铺,到我这里也算是小有积蓄,”孙老六犹如春风拂面,“所以想扩充生意,在镇南开家客栈,交给小女二娘打理,今日是特地找先生为新店讨个好名来的。”

    “哦?”少年的目光从书卷转向孙老六,“你姓孙?”

    孙老六点点头。

    “你女儿叫二娘?”

    孙老六又点点头。

    “嗯,”少年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声,“那就叫龙门客栈吧,我保它名扬天下,流芳百世。”

    孙老六琢磨了一阵了,心想奇人到底是奇人呀,龙门客栈,啧啧,多威风,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于是高高兴兴的谢过少年,留下一袋钱,心满意足地走了。

    孙老六前脚刚走,少年立刻喊到:“小花,小花,快,快给我加点一支香烛,奶奶的,一股肉包子味,薰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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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百七十九号!”

    刚送走未来黑店老板娘的亲爹,又来一个叫王婆的,敢情今天掉进水浒里了?

    我继续端好书,摆起先生的功架。

    王婆一个踉跄跨进屋,还没站稳,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

    “先生,先生啊,你可要替我这个老婆子做主啊。”

    我被眼前的情景给雷到了,作者难倒要把我转型成包青天不成?

    “咳咳,你有何冤情且慢慢道来。”既然如此,那我姑且找找青天大人的感觉吧。

    王婆一巴掌拍在地上,我只感到一阵地动山摇。

    “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啊,自己的媳妇都给人拐跑了!还在那里成天研究烧饼烧饼!”

    “跑了就跑了呗,”我说。

    话一出口,王婆就吃惊的望着我。

    “你媳妇可是叫潘金莲?”我问。

    王婆先是诧异地张大嘴,随后头点的像拨浪鼓。

    “我就说嘛,叫这名字的不跟人跑才怪。这样吧,我送个新名给你儿子,包他以后成为万人迷。到时候什么金莲银莲铜莲的都不在话下!”说完,胸有成竹地提起毛笔,在白纸上‘刷刷刷’书下两个大字,递给了王婆。

    王婆将信将疑的接过我的字,盯着看了半天才憋出两个字——

    “武松?”

    ------------------------------水浒当场吐血而亡的分割线--------------------------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我饱含一腔侠骨柔情,背着手站在小山坡上,面迎夕阳,怆然独立。

    “大诗人又在吟诗啦?”

    我回过头,看见火朝绯一身阿迪达斯,朝我走来。奇人立刻变回鸟人,低头哈腰地向公主请安。

    “排风啊,你给我的这套衣服可真不错,伸展自如,还有这鞋子,威力好大,以往我只能把夕渊踢飞两尺,现在穿这个,可以把他踢飞十尺呢!”

    我在心里默默地为大火鸡鞠了一把同情的泪水。

    话说那天马车在山上遇险,火朝绯为了救同坐一车的我,身上的嫁衣被飞石划的破烂不堪,我一感动,就把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从头到尾一套阿迪达斯运动装和鞋子都送给了她。

    “你喜欢就好啦。”我坐了下来,远处的夕阳渐渐隐去,黑暗即将取而代之。

    “排风,”火朝绯也坐下,同我一起望着远方,“夕渊经常跟我说,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呵呵,是吗?”那是因为我对他从来就没说过一句实话!对了,说起来,自从那晚夜市回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个字。

    “我那个老弟,别看他平时总是嬉皮笑脸的,其实,他的心事比谁都多、都重。”

    我正奇怪火朝绯怎么突然说起这个,她继续到:“赤沙族一直以来都比不上银仙族,爹爹自告奋勇把我嫁到异族,说是为了整个狐族的利益,其实是存着私心的。”

    哦?是想借此扩张自己的势力吗?

    夕阳的残辉把火朝绯的侧脸映照得无比凄美。她叹了口气:“爹爹会这么牺牲我,自然也会逼着夕渊做许多他不情愿做的事情。母亲死得早,自幼夕渊就只和我最亲,我一走,他又要孤苦伶仃了。”

    “火朝绯,那你为什么不逃?”

    “逃?”她的声音冰冷似海水,“要逃走的话,火朝绯就不是火朝绯了。”

    落日的余辉渐渐被黑暗吞没。

    她突然笑起来,柳眉高高扬起:“除非是死了,赤沙族的人,是不会做逃兵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抛弃、不放弃’?汗颜啊!

    我朝她眨了眨眼睛,“可就为了一个虚名牺牲掉自己的终身幸福,值得吗?要嫁就要嫁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算不喜欢。。。”我顿了顿,“那至少也要找个有钱有车有房的!”

    火朝绯看着我,‘咯咯’笑了起来:“你果真很有意思。虽然你说的很多话都让人难懂。”火红的眼瞳随着落日渐渐黯淡,“排风,在这里,有没有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重要的东西?若是每晚睡前都会想起的人算不算重要?

    “我才不在乎什么赤沙、什么狐族的利益,这世上,我只想保护夕渊他一人。”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对了,明天迎亲的人就会到。”

    声音犹豫了片刻。

    “你留下吧,我那个老弟,这几天一直缠着我,吵着要收回他这件礼物呢。”

    我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开,开玩笑的吧。他们姐弟俩又要耍什么花招来虐我?

    “排风,”她转过头,朝我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眼,“你就替我留在他身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