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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重华 > 第14章
    此时天都大殿,歌吹舞起,一派升平。

    仲骆坐于大殿之上,看着底下热闹的场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论功行赏之后的庆功之宴格外火热。紫驼、素鳞摆在水晶盘上等人下筷,箫鼓丝竹水袖花腔,片刻不停花样百翻,把酒相贺,功成的炙手可热势绝伦。

    “恭喜李将军,贺喜李将军,此次能在半月之内消灭叛军将军实是功不可没……”一人还没吹捧完就被另一人顶了下去。

    “什么李将军,现在要称大将军才是,大将军此次接掌三军实在是可喜可贺,下官先干为敬。”

    “将军也请饮了我这一杯”

    “惜时与将军曾同在军中,今日将军高升,可别忘了下官才是……”

    劝酒敬酒的人络绎不绝,李伦看看叔父李儒那边,比自己这里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再瞧瞧三皇子那边却是冷清,也不怪没人上前,实在是这一向笑对众人的三皇子重勉近几日面色实在太差,脸拉那么长,有哪个不怕死的敢上前去触其霉头。

    再者,重华一去,太子之位空悬,最有可能继承帝位的除了这位能力超绝的三皇子还会有谁,青家势力已去,再没有什么能够挡在他面前的了,现在说他是身价百倍也绝不为过。

    再灌一杯,李伦偷偷打量上位的君王,耀眼的珠帘之后看不清君王的表情,但——

    讽刺一笑,目光转向依偎在皇帝身边的宫装男子,杏眼琼鼻珠玉唇,好个倾国倾城,俊朗非凡,听说皇上最近频繁宠幸男妃看来是不假了。

    人道天家无情,帝王寡恩,就是父子又如何?又接过一杯酒,满饮而下,眼角继续打量君王怀里的男子,这位华妃娘娘据说是陛下回京的路上带回来的,恩宠有加,险些夺了魏妃的风头。

    收回视线,眼角往宴席最下角瞄去,一对獐头鼠目的人坐在哪里,锦衣华服穿在他们身上简直就像戏装,真不敢相信大天朝的堂堂太子殿下竟然是被这两个跳梁小丑逼死的。

    张多端、张无端吗?李伦转动手中酒杯,等待下一拨人上前敬酒,心中嗤笑,不过京畿之地上的小小差吏,无品无级,要不是巧合之下被他们发现逃匿的太子,又怎轮的到他们封侯进宴,还真是走的狗屎运。

    天朝元和年间春,丞相贺下狱死。天朝元和年间夏,帝行幸上屹。

    七月,太子谋逆,帝发兵剿之,胜,死者数万人。

    八月,太子自杀于天都城外松甘岭。

    宗州郡东安城外,进城的人络绎不绝,热闹非常,天上毒辣辣的太阳照的人两眼发晕,只想赶快找个地方好好凉快凉快,这天还真他妈的能把人晒死,好不容易过了午后,太阳下去一点,可这热气还是闷的人难受,就是吹的风他也是热的。

    “头,你瞧那边那个。”一个守城士兵拉住领头,朝着东边城墙呶呶嘴。

    “怎么了?”那头拉着领子,不停呼扇着帽子,这天还真他妈热。

    “那人从早上就在那里,都站了一天了。”小兵又向那边看了两眼,也不能怪他好奇,这么大热的天,站个一天,连个汗都不擦一下,那还是人吗?不会死了吧——

    “去去,还嫌老子不够忙,他爱站就让他站去。”领头没个好脾气,他都快热死了别说那人瘦巴巴的,痨病鬼似的,就是江洋大盗这么热的天他也没兴趣去逮。

    重华死死的盯着那高高的城墙上不知存在了多久的榜文,黄色的绸缎,落款的玉玺一一昭示着此榜文的等级,如非国有大事,何能用的到这皇榜。

    ……太子谋反作乱,朕心之痛甚邃,今得知太子已自缢身亡,念父子恩情血缘天性,准葬皇陵,但太子身边小人奸佞,挑唆太子罪大恶极,断不可饶……

    晴天霹雳震的重华两耳发昏,这是怎么回事,谁来告诉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短短不过十数日竟然——

    雷声想起,倾盆大雨瞬间而下,把白日的闷热一扫而空,混合着泥沙的雨点打在身上,一下一下的痛着,重华卷缩在城墙之下,死死的环抱住自己,汲取哪怕一丁半点的温暖,上方的榜文被风吹的呼呼作响,雷电好似划过地狱,无尽的招展着自己可怕的枝叶。

    父皇,父皇,重华怎会谋反——

    纷乱的思绪,过大的震惊,重伤的身体,疲劳的奔波,饥饿的折磨,迷离的意识,无法形容的压迫着卷缩起的身影。

    张狂的暴雨,紧闭的城门,成外的荒草,呼啸着张舞着自己的爪牙,似乎要吞噬一切。

    父皇,你在哪里?孱弱的身影昏死在暴雨之中,不断的泥沙冲击,连带着榜文上黑色的墨迹一一滴落,那淡淡的墨色落在重华身上,再被雨水晕开,如若真的能被这墨色染入黑暗,那可能也是一种幸福吧。

    天都大殿,帝王接过华妃的酒,一饮而进——

    转烛飘蓬一梦归,欲寻陈迹怅人非,天教心愿与身违。

    上部《完》

    中部

    卖瓜买瓜

    火热的太阳照在黄土路上显的更加炎热,道边的杂草混合着闷热的微风轻轻摇晃,不时经过的车马带起腾腾黄土,连牲口都能喷出烟来。

    青年抬头瞧瞧正旺的日头,紧走几步,在一处阴凉处停下,解了包袱靠树坐了下来,屁股下的石头却也是烫人,只得将竹筒中的水泼上少许才稍微减了些暑气。

    伸手入怀,顿住,苦笑,将手抽出,就着袖子擦了汗,转眼三年已过有些习惯竟然还是改不了,别说是帕子只这身衣服上的窟窿都找不到东西来补呢,苦笑着摇摇头,青年看着地里有些打蔫的麦苗,不知这炎热还要持续多久,三年一旱一涝,洪水已过,只不知这旱却是会不会再次荼毒这片土地。

    “大哥,那边有地方,咱先歇歇脚再走,这天,简直要人命。”一个光膀子的赤肩汉子嚷倒,拿着脱下的褂衫在头上不断的抹着。

    “也好,兄弟们歇歇,过了午再走。”领头之人跨下马,示意兄弟们将镖车牵到一旁,这才看到树下的青年,放眼打量,洗的发白的青布衣,单薄的身板,看起来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一个。

    重华见那人盯着自己看,还以为是那里出了问题,拿袖子又在脸上擦了一遍,除了汗渍,也没擦下什么泥土灰尘来,疑惑的望回去,人却早就没了,再看,原来已经归了队。

    摸摸鼻子,无趣的拿了包袱里的饼子来吃,嗅嗅却已经出了馊味,颇为可惜的看了一眼手里唯一的干粮,天气太热,自己又已经赶了两天路,坏了也无可厚非,叹口气,将饼子掰碎撒到树下,喂了蚂蚁。

    本以为可以坚持到下凌,现在看来却是要饿肚子了。

    三年前,他昏迷于东安城外被人所救,展转又回到初救自己的那家,三年相处下来倒也过的实在,自己学着耕种有时也帮着出去打些零工,无奈他三年前伤的太重,又没有好好调理,养尊处优的身子哪里吃的惯苦头,半讥半饱的更是没什么力气,后来谋了份文书的差事,才好转了一些,至少春花不是那么时刻惦记着将他赶出去了。

    他不是不能理解春花的心思,这么大的姑娘了因为自己这个破败的身子连个嫁妆都没有,这亲事一耽搁就是三年,这回回去当给他找个婆家才是,再大些可就真是嫁不出去了。

    “喂,你这瓜卖不卖?”突然耳边一个霹雳,吓的重华险些从石头上跌到地上。抬眼看去,来人五大三粗,好一副熊样,看来是镖局那边过来的了。

    果然,那人又说道:“我是龙泉镖局的,”朝着身后那几十号人指指“这天热,想买你的瓜解解暑,多给你钱。”来人颇有些不耐烦,伸手就去拿包裹。

    重华赶忙拦住,言道:“这瓜是上坟祭奠用的,实在不好卖出去。”言罢,抱歉的冲那人笑笑,伸手要将瓜收回来。

    汉子却不放手“你这瓜少说也有十几个,上坟的话有那么几个也就是了,剩下的卖给我们也好添些盘缠,买些香烛元宝不是。”

    重华一犹豫,那汉子已然兜了瓜果去了,看着剩下的三四个还算青翠的果子和一块碎银子,重华有那么一瞬间想把果子要回来,随即想想,自己此去身上也没几文钱,回去也是勉强,现在卖了瓜取了银子,香烛元宝之类的他也没打算买,倒是可以给春花添些首饰,翡翠金簪是不成了,几朵绒花却是用不了几个铜板的。

    随即又觉好笑,几时起自己也会作生意了?当年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翡翠当石头,金子说俗气,抱着名家的山水,枕着天蚕的乌丝靠枕,金马玉堂,几曾看过眼。

    今日睡草席,讥餐半饱,冷暖全没个抵挡,又几曾想到。

    “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你的父亲。”

    忙收回神志,重华将包袱重新打好,却被冲过来的人挡住,来人一身锦衣却是仆从打扮,面貌中上,看起来也不是一般人家的仆人。

    “兄台,我家公子口渴想买你的果子解渴。”来人虽然言语客气,但重华却看出这人从没把他一个穷书生放在眼里。

    “这瓜不卖……”重华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只见那小厮眉毛一挑“他们你都卖,为什么我们就不卖?”真是狗眼看人低“我家公子有的是银子,定然给的不会比他的少。”说罢撇嘴,掏了锭整块的银子抛到地上,拿了那三四个果子就走。

    重华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人就走远了,赶忙拣了地上的银子,追上去,他背了这么远,要全没了拿什么去拜祭啊!

    “公子,这果子是拿来上坟的……”重华看那公子生的人模人样的不象仗势欺人的,想应该能把那剩下的果子讨回来,可没想他刚开口,那公子手里咬了一口的果子就掉了地,不敢置信的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重华,扭过头干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