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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基督山伯爵 > 第69章
    “我的好人呀,”阿尔贝转向弗兰兹说,“这倒是一次很妙的冒险,我们可以把我们的马车里装满了手枪,散弹枪,双铳枪。罗吉·万帕来捉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捉住他,把他带回罗马城里,晋献给教皇陛下,教皇看到我们干了这么件大好事,就会问他怎样才能报答我们,而我们却说只要一辆轿车,两匹马,于是我们就可以坐在马车里看狂欢节了,而罗马老百姓一定会拥我们到朱庇特神殿去给我们加冠,表扬我们一番,象对待卫国英雄库提斯和柯克莱斯一样。”

    当阿尔贝讲这番话的时候,派里尼老板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无法形容的表情。

    “请问,”弗兰兹问道,“这些手枪,散弹枪,和其他各种你想装满在马车里的厉害武器在哪儿呢?”

    “我的武器库里可没有,因为在特拉契纳的时候,连我那把猎刀都给人偷去了。”

    “我在阿瓜本特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你知不知道,派里尼老板,”阿尔贝点起第二支雪茄烟说道,“这个办法对付强盗非常方便,这种作风很有点和他们相似吧?”

    派里尼老板一定觉得这种玩笑未免太讨苦吃了,因为他对这些问题只回答了一半,而且是向弗兰兹说的,只有弗兰兹似乎还象是在用心听他讲话似的。

    “阁下知道,受强盗攻击的时候,通常总是不加抵抗的。”

    “什么!”阿尔贝喊道,他的豪勇的性格立刻显示出他反对象这样服服帖帖地让人来抢,“一点都不抵抗吗?”

    “不,因为那是没有用的。当十多个强盗从地沟,破房子,或阴沟里一齐跳出来,向你攻击的时候,你怎么能抵抗呢?”

    “哦!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兹,神色之间象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只是奥拉斯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是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说得好!这才说得有点道理!”

    阿尔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洒,不时地喝上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我的同伴现在不说话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吉·万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把他描写一下,如果我们碰巧遇见他,象让·斯波加或勒拉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无法对您说得再清楚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伦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走运,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了我,还送给我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了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贝说道。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就是这只。”他说道。

    “啊唷!”阿尔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兹说道。他拖过了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坐下。

    “两位阁下允许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贝大声说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用不着站着讲话!”

    店主向他们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就要把他们所想知道的关于罗吉·万帕的事都讲出来了。“你说,”正当派里尼老板要开口的时候,弗兰兹说道,“你认识罗吉·万帕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那么,他现在还是一个青年人了?”

    “一个青年人!他刚满二十二岁呢。噢,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游荡子弟,他将来总得有一个立身之道的,这一点你们相信好了。”

    “你觉得如何?阿尔贝,二十二岁就如此闻名了。”

    “真不错,在他这个年龄,名闻全球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还没露头角哩。”

    “哦,”弗兰兹又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才只有二十二岁吗?”

    “刚满,我已经告诉过您啦。”

    “他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

    “中等身体,同这位阁下的身体差不多。”店主指着阿尔贝回答说。

    “谢谢你这样比较。”阿尔贝鞠了一躬说道。

    “说下去吧,派里尼老板,”弗兰兹又说道,并对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属于社会中哪一阶级的呢?”

    “他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童,那个农庄在派立斯特里纳和卡白丽湖之间。他出生在班壁那拉,五岁时就到了伯爵的农庄里去做事。他的父亲是一个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以此为生。小万帕的个性从小就非常特别。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到派立斯特里纳的教士那儿去,求他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多少有点困难,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羊群,那位好心的教士每天要到一个小村子里去做一次弥撒。那个小村子太穷了,养不起一个教士,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村名,叫博尔戈。他告诉万帕说,他每天从博尔戈回来的时候可以见他一次,利用那个时间教他一课,并且预先告诉他,只能教短短的一课,他一定要特别用功,来利用这短短的见面的时间。那孩子欢喜地接受了。每天,罗吉带着他的羊群到那条从派立斯特里纳到博尔戈去的路上去吃草。每天早晨九点钟,教士和孩子就在路边的一条土堤上坐下来,小牧童就从教士的祈祷书上学功课。三个月以后,他已经能够朗朗上口了。这还不够,他还要学写字。教士从罗马的一位教书先生那儿弄来了三套字母,一套大楷,一套中楷,一套小楷,教他用一种尖利的东西在石板上学写字母。晚上,当羊群平安地赶进农庄以后,小罗吉就急忙到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铁匠家里,要来了一只大钉子,敲呀磨呀的把它制成了一支古色古香的铁笔。第二天早晨,他拾了许多片石板,开始做起功课来。三个月以后,他已学会写字了。教士看他这样聪明,很是惊奇,就送了他几支笔,一些纸和一把削笔刀。他又重新学起来,但当然已不象最初那样困难了。一星期以后,他用笔写字已和用铁笔写得一样好了。教士把这桩奇闻讲给圣费里斯伯爵听,伯爵派人把小牧童叫了来,叫他当面写给他看,读给他听,吩咐他的贴身仆人让他和家仆一起吃饭,每个月给他两个毕阿士特,罗吉就用这笔钱来买书和铅笔。他的模仿能力本来就很强,象琪奥托小时候一样,他也在他的石板上画起羊呀,房屋呀,树林呀来。然后他又用小刀来雕刻各样的木头东西,大名鼎鼎的雕刻家庇尼里也就是这样开始的。

    “有一个六七岁的姑娘,就是说,她比万帕还要小一点,也在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农庄上放羊。她是一个孤儿,是在凡尔蒙吞出生的,名叫德丽莎。两个孩子碰到了一起,他们便并排坐下来,让他们的羊群混在一起,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到黄昏的时候,他们把圣费里斯伯爵的羊和雪维里男爵的羊分开,两个孩子就各自回到他们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晨再会,第二天他们果然都没有失约。他们就这样一起长大起来,直到万帕十二岁,德丽莎十一岁。这时,他们的天性显露了出来。罗吉依旧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拚命学习,他经常容易冲动,一会儿发愁,一会儿热情,一会儿又要生气,反复无常,而且老是带着一种讥讽的态度。班壁那拉,派立斯特里纳,或凡尔蒙吞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能左右他的,甚至连成为他的伙伴都够不上。他的天性(老是要旁人让步,自己从来不肯退让)使他高高在上,交不到什么朋友。只有德丽莎可以用一个眼色,一个字,或一个手势使他服服帖帖。他这种暴烈的性格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虽然变得如此温存,但假如对方是个男人,则不论是谁,他就要反抗,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很活泼,很快活,只是太爱撒娇。罗吉每月从圣德里斯伯爵的管家那儿得来的两个毕阿士特和他的木刻小玩意儿在罗马卖得的钱,都花在买耳环呀,项链呀和金发夹呀等等东西上去了,正是靠了她朋友的慷慨,德丽莎才成了罗马附近最美丽和打扮得最漂亮的农家女。这两个孩子渐渐地一同长大起来,整天厮守在一起过活,各人随着各人不同的性格做着种种梦想。在他们所有的梦想,希望和谈话里,万帕看到他自己成了一艘大船的船主,一军的将帅或一省的总督。德丽莎则看到自己发了财,穿戴得非常华丽,有许多穿制服的仆人侍候着他。当他们这样各自建造着空中楼阁度过一天的时间以后,他们就把他们的羊群分开,从梦想的世界里一下子跌回到他们现实的卑贱地位的世界里。

    “有一天,那个年轻牧童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沙坪山里来了一只狼,窥伺他的羊群。管家给了他一支枪,这正是万帕求之不得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