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空荡荡的爱 > 第45节
    ☆、第47章 四七

    我从套房下楼时已近中午,斯定中在客厅里打电话,我下去时他正好挂了,看了我一眼,脸有点可怕。

    我走到客厅,又走进餐厅,他一直看着我,又再看看我,终于他说:“大哥昨天清晨驾车出了事。”

    我正在倒牛奶,手一震,乳白色的液体泼洒出来,我只觉得浑身血液发凉,嗖嗖地往下落。

    我放下了牛奶盒,愣了几秒,觉得腿有点发软,扶着桌子坐到了餐厅的椅子上,手上仍紧紧地捏着一个玻璃杯,紧紧的。

    我进书房打电话给斯爽。

    斯爽明显也是惊吓不小,声音都还带着劫后余生的紧张,一时也顾不得许多了,只安慰我说:“没事,没事,人已经抢救过来了。也多亏他那车子性能好,腿伤得比较严重,而且我们都不知道他腿以前就骨折过一次,他被推进手术室时清醒了片刻,自己跟医生交待了,医生又忙着从澳洲方面的医院调病历,耽搁了一会儿,不过手术还算顺利,没事,没事啊。”

    我挂了电话,捂着嘴巴哭泣,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是鼻腔里都是刺痛感,喉咙仿佛堵住了,浑身都在颤抖。

    有人打开了书房的门,我转头,看到斯定中站在门口,正冷冷地望着我。

    我也不敢频繁地往国内打电话,斯爽偶尔用通讯软件和我联络,聊一会儿天,然后会稍微提一下斯成的情况,但次数很少,我知道她也在刻意地控制我们的距离。

    那段时间我在纽约的一家华人事务所做实习助理,开始量化地接触商界讯息,我每天晚上下班后留在办公室,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关闭计算机之前,打开国内的网页,浏览一遍银山集团的网站。

    企业的正式网站内容都差不多,黑色的设计界面大气典雅,都是一些中规中矩的数据和新闻。

    银山集团依然蒸蒸日上地拓展着事业的版图。

    斯成入主银山集团的核心高层之后,银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期,仅仅就是在近期一年之内,就有五十多个新的项目启动,仅在华东地区就有近十个商用地产项目,今年的年初,银山集团以十点零五亿的价格拿下了港口蕉田村的一幅面积为835021平方米的地块,该地编号国土储12-12,位于蕉田路南侧,临近仙人岛和蓝湾海洋度假村,与政府规划中的深海高速仅隔了一个交汇处,当时初期的投资风险项目评估显示结果并不是非常的理想,最终斯定文取得了斯成决定性的拍板定案,最终的数据显示,这是一个正确决定,根据集团上半年的审计报告,仅仅是子公司银山城建,上半年的收益就达到了九百多亿元,相比去年增加近十百分点,而银山集团下的航运、百货、地产、酒店和文化旅游产业的资产总额更是同比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

    一日斯爽告诉我,他出院了。

    五月底,网站上宣布历时两年零七个月的建设,春漾里外大街一号的银山中心一期建成,这一新地标性的双塔大楼,毫无意外地顺利加冕了春漾里大道第一高楼,因为其繁华奢华商业中心和美轮美奂建筑艺术的完美结合,从建成之初起迅速引起了广泛而热烈的社会风潮,一时间从商贾巨富到艺术名流都趋之若鹜,连最顶层的风曼精品画廊酒店的八个极致尊贵的总统套房,都一夜之间全部订满。

    斯成出席了五月二十八日的落成庆典。

    那一日,是他出院后的第三天。

    到了六月份的夏天,我修满学分,从nyu的法学院毕业,一直都没有再见过斯成。

    毕业之后有一段时间,我的状态比较糟糕。

    我在七月份的ny bar的考试中失利,未能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也因为种种不顺心的事情,心情低落了很久,考完试后的那一段时间,nyu的华人学生常常聚会,大家在这个奋斗圈子里互相帮助,席间常常聊起各自的情况,许多人四处寻找兼职,不断有人在实习期过后被炒,还有一段一段的隔着一个大洋被迫最后放弃的感情,送别回国的同学,或者是opt期限到了必须返回的朋友,于是在唐人街的火锅城,一片热气腾腾烟熏缭绕中,便常常会有一幅一幅的景象,来自的北大的读哥伦比亚的女孩子,喝多了含着眼泪给已经分手的国内男友打电话,还有一米八的来自大连男孩儿,喝到大醉伏着桌子痛哭流涕。

    看起来无限风光前程远大,走起来却是如履薄冰前行艰难,人一拨一拨地走,剩下的十几个仍坚守在此地的人,其实也都已经不算青春年华,大家几乎都是把半生的赌注,压在了一年两次的bar的考试上。

    在这异国他乡的尺寸之地,悲欢离合轮番上演,常常看得人心有戚戚焉。

    我逗留纽约,过了一段荒诞无度的生活,不学习,不工作,每天睡觉,睡醒了就出去逛,纽约有鳞次栉比的博物馆,或者在唐人街和他们喝酒,或者跟着艾伦在广场演短剧,但最终也不是办法,一个多月后,还是启程返回了西岸。

    和斯定中的感情已经破裂。

    他在外面有无数娱乐,多次有漂亮女郎找上门来。

    他难得在家,可说在家来就要跟我吵架。

    我每天待在家里,也不想工作,书也不想再读,也不能回国。

    我也试图修复夫妻关系,我去学做菜,有一天傍晚我将不远万里打电话回斯家大宅的主厨师傅处取经而来的一小锅干鲍鸡汤和一碟菜脯蛋端上桌时,斯定中露出了一丝意外的神色。

    他竟然苦笑了一下:“葭豫,你竟也有一点点真心待我。”

    后来他几乎每晚都回家吃饭,当然我的烹饪水平起伏比较大,但只要我愿意下厨,不管做出来的菜色如何,斯定中都相当捧场地吃完,终于有一日早晨他跟我说:“葭豫,我们要一个孩子吧。”

    我没有回答他。

    但是那一天的夜晚,他敲门进我的房间,我没有拒绝他,而他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两个月过去,终于斯定中还是发现了我在服用长期避孕药,那一日他大发雷霆,将一整个厨房的碗碟都砸了个稀巴烂,然后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回家。

    我们撕破了最后一丝温情。

    原来没有爱,不管多么努力,终会有崩盘的一刻,什么办法也没有。

    那一年的中秋节的夜晚,斯定中照例不在家。

    我独自一个人,在熄了灯的客厅喝酒。

    那种甜腻的果酒,即使后来我远在天涯,再无人管束可以肆意喝酒,独自一人时,我还是会品酌这种酒。

    那是人生的一切,最初的味道。

    客厅的电话忽然响起来。

    我听到久违的声音。

    斯成说:“小豫儿,中秋节快乐。”

    我说:“也祝你节日快乐。”

    国内是白日,他应该在上班,声音虽然温和,但还是带了疏离感,他说:“定中有没有陪你过节?”

    我寻常的口气:“我们在外面和朋友吃饭呢。”

    斯成说:“那就好。”

    斯成说:“你姐姐回来了,你妈妈过来和她一起住,我去看过你你妈妈了,两个人看着精神都还好。”

    我心底感激他:“谢谢你。”

    斯成应:“不用客气。”

    我在心里迟疑挣扎,终于问出口:“你身体好了吗?”

    斯成怔了一下,才轻描淡写地答:“早没事了。”

    我觉得心头的窒息感一阵一阵地涌上来,在失去掉稳定的情绪之前,我赶紧轻松地说:“那就好,朋友招呼,我先挂了。”

    斯成声音依旧平静如常:“好的,再见。”

    我坐在地板上,不知过了多久,抬手一抹,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泪水。

    整整过了差不多半年,斯定中后来都有点发现我不对劲了,那年的春节,他问我要不要回家。

    我摇摇头,我不敢回。

    我怕回去面对长辈,我跟斯定中已经这样,还要硬装举案齐眉,我怕我演不下去。

    他也没有坚持,斯定中最近买一艘新的游艇,天天在海湾一带消遣,他极其热爱大海和航海活动,没受伤之前还参加过旧金山大帆船系列赛,我担心过他的脊椎严厉警告过他不要推船下水,我也不知道他是否听我的劝,反正他在除了家之外的任何地方都非常的快活,在红白游艇都能玩一个夏天。

    那一年的春节,我照例在外,我已经两年没有回家。

    春节过后,我为这个决定,几乎遗憾一生。

    我二十四岁那年的暮春,接到家里的消息,外婆过世,我回国奔丧。

    我离开了一两年间,家乡发展得日新月异,从省会城市到各个县市已经开通了便利的高铁线路,我从飞机落地,直接转动车,动车到大埔县城,再从县城搭汽车到茶阳镇,路程上的时间缩短了一半。

    茶阳在下雨,缠绵春雨一下就是半个月,石板路光滑湿润,天地之间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如同我的心情。

    灵堂设在镇里的家族祠堂,侧厅停柩,主厅挂了挽联和安放了花圈,布置得朴素庄重,家属和亲邻来吊唁。

    三个子女和五孙儿,齐齐整整地送她最后一程。

    葭妍哭得特别厉害,好几次都抽搐得要晕了过去,丧礼结束三朝后,妈妈陪她回城里去。

    我在此地和妈妈道别,我打算留下来多住两天,陪陪外公和大舅。

    外公也老了。

    早上他独自一人坐在门槛边上,望着院子里的细雨蒙蒙,那是外婆每天坐着摘菜的位置,如今只剩他独自一人,银白的头发在风中。

    我每天都跟着他,打扫厅堂,出门看诊,捣药包药,他如今腿脚不灵便,高高的药柜旁放着一架小梯子,我爬上去,帮他取下最高一层的一小袋升麻。

    大表哥在城里买了房子,大舅妈过去帮忙带孩子,一直说要接他过去住,他一直不肯。

    离开的那天,大舅送我去搭车。

    在镇里的汽车站,简陋的候车室里,有农家打扮的妇女,背着箩筐凑在一块儿聊天,任由孩子在地上奔跑。

    大舅将我安置在候车亭,他过去替我买了票,叮嘱我要记得看时间看车次,还是像小时候我每次放暑假返回城中一样,唯恐我搭错车误了行程,完全忘记了,我是飞越千里飘洋过海回来的,故乡。

    他摸摸我的头,我说:“我下次再来看您和外公。”

    他回去了。

    我透过候车室的玻璃窗,看到大舅的车开走了,我坐在候车室的塑料椅子上,望着窗外,过了一会儿,我拖起行李箱,走到了车站的门前。

    车站门前的一小块水泥地外,是一条因为车辆碾压过度而显得有些破败的马路,因为连日下雨,地面有些泥泞,门口停着一辆炭黑色的宝马5系越野车,在一堆脏兮兮乱糟糟的货车和客车中,显得格外的扎眼,车身明亮干净得不合时宜,车轮却沾满了泥土,我站在门口,直勾勾地瞪着那辆车子。

    车里的人终于推开车门。

    我说:“你跟着我干嘛?”

    斯成站在我的面前,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衬衣,像做错事情一样,没有出声。

    我继而道:“昨晚在三和桥上,跟着我的,也是你?”

    昨晚我从镇外办事回外公家,走过一个很长的巷子,深夜的小镇阒寂无人,只有屋檐角落下几盏昏黄的灯,隐约感觉长路的尽头,有个人跟着我。

    当时一路平安回到了家,也没有多想,现在一看到他,莫名的瞬间,就想起来了。

    斯成没有说话,点点头默认了。

    我们面对面僵硬地站着,气氛又尴尬又怪异,渐渐旁边有乡邻投过注视的目光,斯成打开了后备箱,将我的箱子塞进去,然后打开了副驾驶的门:“上来。”

    我手里捏着车票,脚下一动不动。

    心底有一万个声音在告诉自己,不要。

    斯成不容我抵抗,他直接拿过我手里的票,走进去售票窗口,将票退了。

    然后将那几张零散的钞票塞进了我的口袋。

    他牵住我的手:“走吧。”

    车子向镇外的公路开去,路面渐渐平整起来,雨刷偶尔刷缓慢地动一下,糖霜一下的细雨粘在车前的挡风玻璃上。

    我坐在他的身旁,身旁的男人,他开车的样子,手搭在方面盘上的样子,他的样子,清俊无匹的侧脸,微微蹙眉的样子,我知道自己在做一件非常非常不对的事情。

    过了好久,斯成终于轻轻地说:“别哭了。”

    我终于出声抽泣起来。

    我从去纽约读书之后,其实已经很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