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剑邪 > 第1章
    《剑邪》

    作者:战烈

    整理制作,并提供下载

    第一章诞生

    黄沙滚滚飙飞,带起阵阵热意狂浪几乎将人吞噬,一望无际宽阔至没有尽头的金黄,彷若要渡临天涯海角般的遥远,给人一种没有生机的死寂。

    是的,这里是“大漠”,广大的沙漠,它有个好特别且令人害怕的名字│“塔克拉玛干”,传说中吃人不吐骨头,令无数旅人丧失宝贵生命的死地。

    朝有极热难耐灼人高温,足可将一头健壮的牛烤成肉干,夜有酷寒无法抵抗的夺命冷意,与昼日正成最极端的反比,自古以来,鲜少有人可以平安穿过这片大漠而安然无事,此地就如同炼狱一般,位居中土以西的荒凉地带,又被人冠以“西狱”的可怕名字。

    西狱拥有许多令中土人闻风丧胆的游牧民族,他们驰骋如电,来去如风,掠杀夺命之快之狠,令人难以招架,只是,即便在这片炼狱般土地上生长的他们,也绝不敢随意接近这可怖的沙漠“塔克拉玛干”,因为它实在太过残忍;太过可怖!

    只是,这样令人不敢接近半步的可怕地带,今日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为何会来到此地?难道他并不怕“塔克拉玛干”将掠夺掉他的宝贵生命?还是,他本身的可怕,便早已超越过“塔克拉玛干”的死亡气息?

    不错!在西狱里头,沙漠的“黄”并非最令人惊惧的一种颜色,也许它代表天威所设下的死亡,但若真要与之相较,相信一“黑”三“红”,将是更令人心惊胆寒的可怕色彩。

    “黑”│代表着永无止尽的空洞,也代表无限的冷,它的持有者,正是西狱绝大门派教宗势力│“空冥教”教主座下四大护法,位居白虎西位的“心魔”郢天都,“黑”,是他最惯爱的冷酷衣着。

    至于三“红”呢?会否便是另外三位护法?不,原来三“红”竟是同时由一人所拥有,而这人并非别人,正是空冥教四大护法之中,杀力永远与“心魔”郢天都并驾其驱的青龙东位高手│“剑邪”练方。

    只见他看似悠闲地倚在跨下爱马身上,健壮似豹子的躯体散发一股令人难以接近的可怕邪气,果然不愧“剑邪”之名,在西狱之中,人人称畏的“三红”为一人一马一剑,人是“剑邪”、马名“追风”、剑曰“饮血”,三者最大的共同点,便是“红”如腥血的色彩!

    拥有淡淡红色眼眸的练方,浑体透红的汗血宝马“追风”,与及剑如其名,每每出击总饱饮对手鲜血的赤红长剑“饮血”,三者构成一段生人勿近的杀戮传说,令“剑邪”练方之名在短短时日之内横扫肆虐大半个西狱领土,至今已逾二十多年。可怕的是,他的躯体完美得不住散发年轻的活力,那看上去绝不过二十五岁的沉冷帅气的脸庞,着实令人不由毛骨悚然,赞叹他身负邪功的可怕。

    唯是如此散布可怕邪魅气息的他,在凝望远方遥遥燃起几丝炊烟的淡红双眸之中,却反常流露出一道极富感情的目光。

    向来冷狠嗜杀的“剑邪”练方竟发出有情目光?莫非他的心底,也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一份感情?

    不错,不过这一切,都成了回忆,一份永远再无人能到达的回忆.....

    相较于沙漠的充斥满溢死气,同为一片宽广无际的绿色草原便扬溢着无数生机。这里是西狱放牧为生民族风气生命泉源,对自然绝对尊重崇尚的他们,便是以如此珍贵且得之不易的草原拓展自我独树一格、来去如风的骠骑战技与及孕育无限优美生命,对他们而言,这一切都是天所赐的恩典,崇高而莫可抵抗。

    风吹草动,只见数以千计的大批牛羊马儿正悠闲俯首吃着这肥握沃的水草,拥有强烈对比不易适应天候的西狱令到它们健壮不凡,同时也成为西狱民族眼中最适合表示自己财产的标的物。

    在这里,金钱的观念并未有如中土般流通传广,因为此地实充斥着太多为数稀少,仅得数百千人的民族一同生活,为求货物的共通,便采用共识的动物或皮毛代表金钱等级,而拥有眼前牲畜在手的,必定是一名富可敌国的不俗豪商,他的名字,便是大草原上少有人不知识的“烈兀族”富商│霍古都。

    有若一个大型布包的营帐,是西狱人牧居草原的特别居所“蒙古包”,行动简单,收藏方便,但霍古都所身处的蒙古包却截然不同,只见硕大的帐上以金线绣上烈兀人独有的特别纹饰,华丽非常,帐内则是以数张虎皮为毯铺设地面,除了四周堆放难以计数珠宝之外,居中那以黄金打造,白色虎皮为挂的躺椅更显出主人气派。只见这年约四十,身材略胖却不嫌笨重的勇壮富商端坐椅上,面前各站了数人看似亲信家将般的武士打扮男子,端是他双手十指上均戴着金银珠宝指戒,两手间更交握捧着一物,开怀大笑,似是得到什么天赐珍宝般的喜不自胜。

    只是令人好奇的是,对已可说是拥有别人一生亦追不上无尽财富的他,竟还有什么物事可以令他拥有如此超然的喜乐?

    “哇.....”一声响亮宏声的哭叫传来,原来他手中所捧的不是什么财宝,而是他期盼十月才诞生的健壮男孩,怪不得他会如此喜悦了。

    不错,对一个生命中已拥有如此成就地步的他而言,再没有什么能比后继有人更令他感到喜乐的了,欣喜若狂的他,手抱方自出生不久,仍在襁褓中的幼儿,心中不期然流露一股毕生最最满足快意。

    也许不仅是他,世上任何一位父母,在喜获麟儿的那刻起,不论他是如何贫困又或如何的富有,对会发自内心透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欣喜。

    那份自己血脉相连的骨肉,活蹦乱跳在自己面前散放生命的声音,那股活力,生气洋溢,总会在不知不觉中给予父母一种甜蜜的负担,刺激他们向未来付出更多更大的心力,直到老去。

    生命,就是这样的富有无上魔力,一条方出世的小生命,所可给人如此大的影响,当真绝不平常。

    年近四十,早已在半生经营之中为自己找到毕世所求目标的他,眼前唯一能令他感欣荣喜悦的,便是生得一名足可承继自己血脉的亲子,活泼跃动的小生命正在怀中绽放生命最炽热灿烂的光华,惹得他欣喜若狂,不住发出诚挚爽朗豪笑,对怀中幼儿的每一个小动作,他亦流露千万分极高喜悦,未有半分锐减。

    望着霍古都欣喜莫名的模样,侍立一旁,身材粗挺雄伟的管事莫里汉淡笑上前,年纪不过三十,但却已是霍古都手底下武力最强且最为亲信之辈的他,生得一派烈兀族人特有的英挺气派,心中泛起溢于言表数倍的感同身受喜悦气息,来到霍古都身边仔细端详了好半晌,这才点头笑道:“小少爷长得好是特别,双眼竟透着一股闪亮的光芒,绝非平凡俗人,老爷,何不为小少爷取个响亮震耳的名字,为他开启大草原上不平凡的一生?”他这番话说得不错,烈兀族人习惯以自然方面的一切发生景事为后代取名,似“莫里汉”,便是烈兀语中“疾奔的猎犬”之意,他们一直深信,名字将是大草原所给予力量同化的来源,拥有豪雄强悍的名字,将可同等拥有其名所代表的特强意义与力量,而拥有一个不俗响亮的名字,便如同名字中所形容般的强猛,因此,取名便成了大草原争战斗狠生命中,最初、亦是影响最剧的一环,至少他们心中如此认为。霍古都闻言陷入沉思之中,正如莫里汉所言,怀中的孩子确实散发着一股不平凡的气息,就像在人群之中,总是有些人会特别容易吸引他人目光一般,他手底的孩婴,便是属于这样的味道,而要为他构思一个适合的名字,却是极伤脑筋的一件事情啊!“克里斯.....不、不好,札尔合....也不适合,拓跋掠恩.....也不太好,跋锋寒吗?不!这也许会令某人吃上官司啊!唉!我的儿子啊,究竟什么样的名字,才适合为你开创美好未来呢?真叫父亲伤透脑筋啊。”霍古都皱起眉头,自言自语说道,世上一切心疼子女前途路向的父母们,总是会在每一个将影响自己儿女生命路程宽广展道的关键之前,用尽心思,只为让自己的孩子能够更稳更顺利地向下一步走去,而不遭受半分阻碍,果真是为了子女不留余力,至高伟大的父母之心哪!

    突地,他的目光被墙上的狼形纹饰吸引住了,灵光乍现之下,蓦地拍腿笑道:“对了!以狼为名姓是大汗的权利,但可也没限制我们不能采用初代狼主成为大汗前的名字啊。”“孩子啊,父亲有预感你将会成为一个震惊整个草原的强人,所以由今日起,你的名字,便叫做希尔洛吧!希望你能和他相同,成就草原上一方霸主地位,这是你父亲我衷心的最高期望呀!各位!你们觉得如何?”霍古都捧起手中婴孩转向身后笑道,只见数名战士打扮家臣纷纷点头,而莫里汉更喃喃自语道:“昔日英雄的名字吗?小少爷,请您别辜负老爷对您的殷切期望啊。”

    不错,原来在烈兀族人的传说之中,在数百年前,烈兀族人刚开始来到西狱的可怖土地之上求取生活的时刻,势力仅是现在的十分之一,而在这片拥有实力挂帅,谁够狠谁才能活下去的大草原上,身为一个弱势团体,自然便成为被人不住欺凌与侵掠的部份,饱受煎熬的烈兀族人,在短短时日之中,便被屠杀侵掠得将近灭族。

    唯却在他们心灰意冷,正准备悄悄搬离西狱这块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土地之时,一个强者,却突如其来出现在他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