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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冒牌男神 > 冒牌男神 第51节
    对于当地人来说,雨天比晴天还常见。每逢台风登陆,暴雨倾盆,狂风大作,全市都要停工停学。有些民居的房顶不够坚固,被台风掀翻也是常有的事情。

    陆平挤上公交车时,正巧听到邻座两位阿公在闲聊。

    “早上天气预报说,台风快到了!这都秋天了,怎么又挂起台风?”

    “秋天挂台风也不少见,我给我囡打了电话,她家住市里高层,窗户大,我让她注意些。”

    “也不知道会不会挂过来,上次防雨防洪搞了那么久演练,我儿子是辅警,忙活了一周,结果雷声大雨点小,台风直接在海上散了!”

    “散了好啊,还是散了好啊……”

    公交车摇摇晃晃到了一中,陆平跳下车时,雨又大了一些。

    他把裤脚挽到膝盖,在运动鞋外套了两个塑料袋,走起路来塑料袋一阵乱响。丑是丑了点,不过这样就不会打湿鞋袜了。周围和他差不多打扮的男生还有很多,女生比较矜持,她们小心翼翼地举着伞绕着水坑走,严重拖慢了进校的速度,导致校门口“大堵车”。

    等到好不容易冲进教学楼了,收伞的人群又挤成一团。

    性子顽劣的男生化身“骑士”,把雨伞当做佩剑,雨伞上滴答的水珠被他们想象成从剑锋上洒下的血水。他们用“剑”你捅我一下、我刺你一下,可惜他们的交锋持续不了几回合,就被教导主任发现,临去办公室写检查了。

    陆平拿的是一把折叠伞(当然不是艾莎的),普普通通的深蓝格子,伞骨轻便十分耐用,据说年纪和陆平差不多大。

    班主任不允许雨伞进班,于是所有人都把雨伞撑起来晾在班门口的走廊上,各色的伞面撑开,像是一朵朵盛开的花。

    陆平放伞时,沈雨泽也到了。

    他带了一柄直柄黑伞,伞面宽阔,伞骨细密,乍看很低调,但撑开后会发现在伞面正中印了卡宴车标,伞面内侧还是正红色的!

    陆平:“……你好骚哦。”

    沈雨泽挑眉:“给你个机会,重说。”

    陆平仰头:“沈少爷,你炫富也要讲点基本法吧,居然连一把伞上都印着车标,怕别人不知道你多有钱吗?”

    沈雨泽面不改色地把伞撑开,与陆平那把陈旧却好用的老伞放在一起。“在车里随便拿的,有没有logo又不影响它挡雨。”

    两人正说着话,陈妙妙同学高昂着头,迈着方步走过来,然后唰啦一声撑起了她的伞。

    整个伞面都印着经典的棕黄格子,若是熟悉奢侈品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它的品牌。可惜陆平是个“土人”,什么棕格子黄格子的,和他的蓝格子雨伞没区别嘛!

    眼见陈妙妙拎着她的bbr雨伞左晃晃、右晃晃,陆平很好心地问:“陈妙妙,你是找不到地方晾伞吗,可以放到我们这边挤一挤!”

    沈雨泽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雨伞又往陆平的雨伞旁边踢了一脚,让两把伞挨得更紧一些,然后说:“这里没地方挤了。”

    陆平:“?”

    陈妙妙:“?”

    最终,陈妙妙在伞群里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一个c位,可以展示她的bbr雨伞了。

    三人走进教室。

    明明是大早上,但教室里却开着灯。窗外天阴得可怕,小雨渐渐转大,下个不停。

    陆平和沈雨泽回到他们的座位,见雨下这么大,陆平有些不放心,给妈妈打了个电话,提醒她不要卖了,早些回家。

    “妈,台风可能要来了,你赶快回家吧,把家里窗户都关上,车也推到一楼。”

    “放心吧,我已经到家了,在和你爸检查门窗。”

    母子俩对话用的是当地方言,音调一会儿高一会儿低,还夹杂着很多鼻音,落在北方人耳朵里就像是另一种语言。

    沈雨泽听不懂,但他很喜欢听陆平用家乡话碎碎念。

    陆平挂断电话后,沈雨泽问他和妈妈说了什么。

    陆平:“就告诉她台风要来了,让她赶快回家,别出摊了。”

    “……台风?”沈雨泽愣了一下。对于生长在北方平原的他来说,台风是一种仅仅存在于天气预报上的气象,他看向窗外的阴云,“这是台风雨?”

    “对呀!”陆平点头,“周末就发了台风预警,今早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你没注意吗?”

    沈雨泽确实没注意。

    因为这个周末,他家里被另一道台风席卷——他的母亲邓虹又在“发疯”了。

    原因很简单,经过邓虹这段时间的探查,她发现丈夫的情人王诗雅之所以秘密回到椒江,是因为王诗雅怀孕了,要回家乡安胎!

    十八年前,邓虹凭借着她年轻的身体和惊人的美貌,成为了第三任“沈夫人”。婚后这么多年,虽然沈国宁依旧在外彩旗飘飘,但再没有一个女人能够踏进沈家一步。

    邓虹以为自己可以笑到最后,成为最终赢家,却没想到当她容颜老去时,她的丈夫再次有了新欢。

    她疯狂的给远在椒江的儿子打电话。她明明外表清冷、气质高雅,所有见过她的人都称赞她犹如仙女,但无人知晓,这位仙女口中却能吐出最下三滥的咒骂。

    “王诗雅那个j人,沈国宁都快七十岁了,每次上床都要吃药,她才二十多岁,谁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段,居然哄得他去医院采精!我找人查过了,她试管做了好几次都失败了,这一次是找国外的医生做的,好不容易保住了,回家乡安胎……”邓虹歇斯底里,“她想要什么当我不知道吗,她不就是想当沈太太吗!”

    “那就给她啊。”沈雨泽在电话里打断母亲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和沈国宁离婚,她想当沈太太就让她做。”

    “你在说什么傻话?”邓虹怒吼,“妈妈这是为了谁,妈妈这都是为了你啊!你知不知道,我当初和你父亲结婚时,他在婚前协议上做了手脚,我离婚后一分股票都拿不到,只能拿到每月几万块的赡养费和一套别墅而已!”

    “……几万块的赡养费和一套别墅,已经超过这实际上的很多人了,更别提你保险柜里的珠宝和古董,这些作为他对你的赠予,你是可以全部拿走的。”沈雨泽指出,“而且,即使你分不到太多财产,我作为他的婚生子,我成年后就可以拿到一部分不动产和股权。只要你愿意,我们完全可以脱离沈家,靠自己生活。”

    邓虹气疯了。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唯一的儿子不和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现在……现在居然还想让她离婚!那她这十几年来的付出都算什么?她牺牲了她的事业、她的美貌、她的爱情,难道只是为了成为一个离婚后拿着赡养费的女人吗?

    电话里,邓虹转而开始用那些污言秽语咒骂自己的儿子。她和他是母子,本应该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但她的那些话,就像是台风过境时的骤雨狂风,毫不留情地在他心上剌过。

    整个周末,沈雨泽都在疲惫的应付家中的“台风”,自然无暇顾及窗外的自然景象。

    现在,沈雨泽望着教室外的风号雨泣,渐渐出了神。

    陆平没有注意到沈雨泽的表情,他托腮看向窗外,低声喃喃:“好喜欢下雨啊……”

    “为什么?”沈雨泽问。

    “这有什么为什么?”陆平开心道,“下雨就是很好啊。”

    沈雨泽不懂有哪里好。他出生那天,雨下得格外大。邓虹受惊早产,救护车把她送去医院时,却因为暴雨堵车迟迟无法通行。后来是医生在救护车上接生的他,邓虹受了大罪,根本不愿看孩子一眼,直到百日宴那天,邓虹才勉为其难地在客人面前抱他亮相。

    陆平当然不会知道沈雨泽的想法。

    男孩声音雀跃:“小时候觉得下雨好,是因为只要下雨,爸妈就不用出摊了,他们可以在家休息,还能陪我聊天、和我做游戏;长大了呢,我还是觉得下雨好,不过理由不一样了。

    如果是小雨呢,雨细细的,落在身上很凉爽,连雨伞都不用撑,感觉自己就跟路边的小花小草似得,在接受自然的滋养;如果是中雨大雨呢,倒是有点麻烦,还要穿雨衣雨鞋,不过雨停后空气很清新,还能见到彩虹!对了,我有一次在路边水坑里见到一只小蝌蚪,我怕水蒸发了它会死,就把它送回河里了,感觉自己做了天大的好事,那次月考果然成绩不错。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台风雨啦!因为台风来的时候会放台风假,躺在家里玩手机太爽了!”

    陆平一口气列举了下雨的种种优点,随着他的叙述,沈雨泽仿佛真的看到一个小男孩,踩着雨鞋、扛着雨伞,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水坑里的彩虹,帮助小蝌蚪回家。

    “不过现在嘛,我喜欢雨的理由又多了一个……”陆平转过头,向沈雨泽眨了眨眼。

    沈雨泽:“?”

    “因为你的名字里有雨。以后不管是小雨大雨,是冰雹雨还是台风雨,只要天上掉雨滴了,我就会想起你!”说完,男孩有些羞涩的笑了。

    “……”沈雨泽一时失语。

    从来没有人和沈雨泽说过喜欢他的名字,甚至连沈雨泽本人都不喜欢。

    他总觉得,他的名字里有太多的水。雨是天在哭泣,泽是积水为沼;水满则溢,所以他的生活总是充斥着母亲的眼泪,和那些潮湿、阴霾与湿漉漉的水汽。那些水渍像是跗骨之蛆,包裹着他,缠绕着他,渗透进他的灵魂与身体。

    “你喜欢我的名字?”沈雨泽喉咙干涸。

    “是呀。”陆平说,“感觉你的名字特别诗情画意,雨泽,落雨为泽,浸润万物……哎!不像我的名字,太普通了!”

    陆平和妹妹的名字连起来就是平平安安,虽然寓意很好,但“平”字挂到他头上,总有种“这也平平、那也平平”的感觉。

    沈雨泽摇了摇头:“谁说你名字普通了?我就很喜欢你的名字。”

    沈雨泽伸出手指,在课桌上一笔一划的书写。

    “陆,有‘land’的意思,而且陆字还能拆成‘山’和‘土’;平可以指平原,还能代表前路宽旷,皆是坦途。”

    当山足够高,就可以触碰雨云的寂寞。当土足够多,就可以填满水泽的空虚。前路崎岖,若有人能与他一同踏平,那该有多幸运呢?

    ……

    雨越下越大。从早上的淅沥小雨,变成午时的瓢泼大雨,不过几个小时而已。

    雨下得这么大,很多同学不想冒雨去食堂吃饭,小超市被挤得水泄不通,货架上的东西都被大家抢没了。

    当大家都在教室里啃面包、吃方便面时,有人注意到,坐在后排的陆平和沈雨泽居然拿出了饭盒,在吃小灶!

    陈妙妙大惊,她看着手里好不容易抢到的三明治,顿时觉得不香了。

    她溜溜达达来到最后一排,伸长脖子偷瞄他们俩的饭盒。

    陆平的菜色乍看比较普通,他带了两道家常菜,主食是几块饼。

    “哎呀,陆平你家做了麦鼓头!”陈妙妙口水都要下来了。

    麦鼓头是他们当地的一种主食,简单来讲就是梅干菜馅的大烙饼。小麦粉揉成面团,里面加上梅干菜、猪肉、猪肥油(此为灵魂必不可少)、虾米、葱花,有些讲究的,还要放一些萝卜丝干。包好后擀成一张直径四十公分的大饼。然后置于滚烫的平锅上慢烙,直至两面烙成金黄色。在烙制的过程中,饼内的气体受热膨胀,会慢慢鼓胀起来,当它鼓胀到最高点时,就可以出锅了!

    用刀子趁热分割,麦鼓头就像是被戳破的气球,又迅速变得扁扁的,两层薄薄的麦饼皮夹着味道鲜咸的梅干菜猪肉馅,那真是烫到舌头也舍不得放手的美味。当地有句老话,“打麦做麦鼓,麦鼓大,麦鼓香,做个麦鼓送给娘”,足以证明它有多家常。

    陈妙妙眼巴巴地看着陆平,陆平哪还不懂她的意思,主动把麦鼓头往她的方向推了推,说:“你要不要来一块尝尝?”

    “要!”陈妙妙立刻扔了手里的三明治,翘着兰花指从陆平的饭盒里拿了一块。

    刚出锅的麦鼓头又软又松,凉了的麦鼓头又韧又香,里面的馅料无需用盐调味,全凭梅干菜自带的咸味。每户人家腌制梅干菜的手法都不尽相同,故而做出来的麦鼓头味道也不一样。

    陈妙妙囫囵吃完一块,舔舔手指,犹嫌不够,还想伸手再拿。可惜她的手指还没碰到呢,就见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从旁边伸过来,直接把陆平的饭盒拽到了自己面前,剩下的几块麦鼓头全部落入他的掌控。

    陈妙妙顺着那只手往上看,只见校园男神沈雨泽用筷子夹起一块麦鼓头,慢慢咀嚼、细细品尝,那架势仿佛在品鉴米其林美食一样。

    陆平:“……抱歉啊陈妙妙,要不然你尝尝别的菜?”

    “啊,哈哈哈,没事,没事,其实我也不太饿。”陈妙妙尬笑,“你带的麦鼓头做得真好吃,不过怎么没放虾皮?”

    陆平:“哦,沈雨泽不能吃虾,我就没让我妈放。”

    陈妙妙:“……”敢情就是给沈少爷专门做的啊!

    ——对不起,是她打扰了!

    陈妙妙不好意思再当电灯泡,临走前,她好奇地看了看沈少爷的餐盒。

    沈雨泽的餐盒足有三层,拆开后有荤有素还有汤,其中一道菜居然是黄豆炖猪尾!猪尾被切成一段一段的,每一段约一指宽,正适合入口。

    沈雨泽动作自然地把黄豆炖猪尾推到了陆平面前,陆平苦着一张脸问:“你真让厨师做了啊?”

    “说到做到。”沈雨泽回答,“乖,都吃了。”

    在旁边的陈妙妙:“……”

    这次她不是贷款磕了吧!这是磕到真的了吧!!

    ……

    暴雨滂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