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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三国:被曹操出卖,我转投刘备 > 第六十五章 兴,百姓苦
    剿匪的打法,和普通军阵征战截然不同。

    重点不是两军对垒,而是在深山老林里面找一群会设陷阱,打不过就会跑,还会下毒放冷箭的敌人。

    像关羽张飞这种惯于沙场征战的猛将。

    钻到深山剿匪,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反而施展不开手脚,处处受制。

    诸葛亮立马便想到了一个人选,直接举荐道:

    “说起来,云长的部将周仓,曾当过几年山贼,于此道之中颇有经验。”

    徐风也是对这个主意颇为赞同。

    “不错,周仓无论勇武,还是忠义,都的确可堪重用。”

    “让其对付那些山贼盗寇,确实是一个好主意。”

    除了将宛城和新野附近的山贼盗寇全部清剿之外。

    那些到其他州郡贩卖的商队,也需要一支可靠的护卫来沿途保护。

    徐风想到的便是由官方组建的镖局。

    在原本历史中,真正意义上的镖局是直到明朝才出现。

    就算追溯其雏形,起码也要到南北朝之时。

    才有类似集运输与保安于一体的武装机构。

    而在汉朝之时,商队往往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由自家培养一些家丁,再配备一些基础的刀剑棍棒来沿途护送。

    但寻常家丁又怎么会是杀人如麻的山贼对手。

    更何况单独培养一批敢玩命的家丁,后面还需要各种好吃好喝的来维持。

    所需要的成本简直是个天价。

    所以往往商队都选择了第二个选择。

    那便是选择交钱买命,息事宁人。

    提前和一路上有名的山贼盗匪打好招呼,交上保护费。

    对方自然会保证你这一路上的安全,不会再打劫于你。

    但这种选择消耗更大,有时候还容易遇到不讲规矩的山贼。

    收了钱之后又见钱眼开,直接杀人越货。

    一般不选择这两种的商队,往往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拼命。

    拉上一支队伍就硬闯各种刀山火海。

    运气好,可能一切顺利,遇不到任何盗匪。

    运气不好,就要自认倒霉,乖乖等死。

    唯一的办法,也只有抄起棍棒和对方玩命,没准还有一丝生机。

    这么相比起来,徐风组建官方镖局的好处就显而易见了。

    首先是利用效率,由一个集体统筹划分护卫,更能避免闲时的浪费。

    而且家丁再强,肯定也不能比拟由军伍中征战杀伐下来的军士。

    那些都是真正见过血的狠人,杀人不眨眼。

    集体配合之下,战斗力肯定比普通家丁强上百倍。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外出护送之时,还能打出刘备军的名号。

    无论是大贼小贼,见到镖局的名头,肯定也要详加考虑,不敢贸然抢夺。

    之前大唐商会,便是采取这样的办法,统一培养一支武装护卫,由修养的将士担任镖师。

    只不过这里倒是有一个问题。

    便是徐风担心,那些受镖局保护的商队进入其他诸侯境内。

    会不会被他们黑吃黑,偷偷杀人越货,嫁祸给普通山贼。

    但仔细思虑之后,徐风也打消了这个顾虑。

    毕竟这商队往来,除了对刘备集团有利,对商队的另一方也同样获利不小。

    就比如后世季汉与曹魏大战,诸葛亮数次北伐。

    曹魏的世家贵族,依旧将蜀锦视为最受欢迎的奢侈品。

    也没有丝毫妨碍蜀锦作为商品在中原流通。

    假设曹操真的昏了头,双方一拍两散,直接派兵冒充山贼,大肆劫掠商队。

    那不止他自己绝了商队的利益,更让天下商人视曹操治下如虎。

    到时候商人们提起曹操,都将是唯恐避之不及,不敢再运输各种货物前往北方。

    失去外来商队的中原北方,也必将带来种种问题。

    可谓是伤敌八百,自损一万的昏招。

    …………

    “娘,您再喝口吧。”

    看着碗里的野草汤,水生咽了口唾沫,随后端给了依偎在树下的母亲。

    这一路之上,难民是越聚越多。

    沿途的官员仿佛驱赶蝗虫一般,将他们赶走。

    生怕他们这群遭了难的百姓吃光县里的粮仓。

    他是从北方老家逃难而来。

    蝗虫遍地,别说是谷物庄稼,就连草根树叶都被蝗虫嚯嚯完了。

    当地县老爷,还有乡贤老爷们都说这蝗虫乃是天灾。

    是上天惩罚恶人的劫难。

    所以不能捕,不能杀。

    但为了求活,村里众人还是商讨了个路子。

    前往南方逃荒,最好是能逃到刘皇叔麾下。

    再不济,到了南方鱼米之乡,也能打捞点鱼虾果腹,不至于真的饿死。

    虽说是故土难离,但如今眼看就要活活饿死,自然还是要以保命为主。

    一开始难民少的时候,还能拣点野菜、树叶充饥。

    但随着灾民潮不断汇集,他们这些赶在后面的人连什么都抢不上了。

    草根树叶都被吃光之后,据说有一些畜生,甚至做出劫道杀人的事情。

    想到这里。

    水生将小儿子叫到了身边,依偎在他祖母怀里。

    这小儿子可是他们一家的命根子。

    前两年闹兵灾,乱军冲进村子,杀了他大儿子。

    而他娘子也在生小儿子之时难产,一尸两命。

    所以这小儿子要是再没了,他们老陈家可就真的断了根。

    接过野菜汤,如同枯树皮一般的老太太浅浅抿了两口。

    随后便将碗端了回去。

    “水生,你也喝两口……”

    “娘,我不饿。”

    看着执拗的儿子,老太太只是面无表情的补充了一句:

    “你要是倒了,咱们娘仨儿就别想走下去了。”

    虽说一路上的难民越来越多,但同他们一村的同乡,此时已经所剩无几。

    大多数都已经死在了逃荒的路上。

    若非如此残酷,汉末人口也不至于从几千万,疯狂跌落至五六百万。

    “唉。”

    水生将碗递给儿子,饿的直哭的小孩急忙接过破碗。

    才刚刚一口,碗中便已下去小半。

    小孩这才急忙停了下来,懊恼的细细抿了两口。

    苦难催人早熟,小孩显然也很懂事,抿了两口便将碗又还给了父亲。

    水生怜惜的摸了摸儿子的头,不忍看他那枯干如木柴般的四肢。

    将碗中剩下的几缕菜根咽下,又将破碗仔仔细细的舔了个遍。

    “唉,不知道还有多少里路才到新野。”

    水生显然对目前的情况十分绝望,但老太太却是显得从容了许多。

    “粗略算来,估摸着还有百来里,倒也不算远了。”

    “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找不到吃的,不知道还能撑下来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