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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掌河山 > 第四十三章 大有问题(二更求月票)
    还有那厮,拐骗无知少女的全部身家,他亏心不亏心!

    祈先生果然说得没有错,他们这一门没有一个好东西!

    段怡气愤地趴了一会儿,随即又打起了精神来,她的手腕一转,从笔架上取下一只最细的笔,沾了沾墨汁,在桌案上的白纸上,画了起来。

    听完段好的话之后,她便知晓,现如今的太子殿下,那个位置是坐不长久的,只不过没有想到,这不长久来得这么快。

    她学过工笔,画物之时不说一模一样,至少样式花纹,是断然不会错的。

    那宝葫芦簪子并不复杂,寥寥几笔,那纸上便勾勒出了一个大概来。

    段好的话,有几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那宝葫芦簪子,不可能是段家的传家之宝。

    段家在段文昌发迹之前,那都是吃糠咽菜的平头百姓,不可能同国玺扯上什么关系。那东西,必是后得的。

    段怡想着,整个簪子的外形已经画了出来,她凭借着记忆,开始画起簪体上的花纹来。

    其次,老神棍血淋淋的前车之鉴摆在眼前,段文昌能够做到宰相,绝对不可能大声嚷嚷说自己手中有同河山印有关的物件。

    陛下知否,有两种可能性。

    段怡提起笔,停了停,又在一旁的砚台里蘸了蘸,看了桌面上的那根假簪子一眼,细细的画了起来。

    一来,陛下不知。是段娴卷昏了头,一心想要做人上人,私下透露了河山印的消息。阮贵妃迫切想要,说明东宫有不臣之心,迟早要同陛下拼个你死我活;

    段文昌瞒着老夫人卢氏,说明他想要辅佐的主人,同老夫人卢氏看重的东宫,不是同一个人。

    二来,陛下知晓。段文昌乃是天子心腹,这簪子中空,里头藏着的应该就是同楚光邑手上的那张羊皮碎一样的碎片舆图。既然是图,便可以描下来。

    段文昌一早就拓好了图,献给了陛下,那玉葫芦簪子便可以用来钓鱼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鱼还没有上钩,便被毫不知情的她,转手将鱼饵送掉了。而假的鱼饵,却是无意之中,钓出了东宫的野心。

    无论是哪一个,段文昌同卢家都不是一条心,东宫都是要兵行险着的。

    从段文昌前脚到剑南,后脚东宫被废来看,她觉得十有八九是第二种。

    簪体已经画完,段怡不光是手,连呼吸都轻了几分,宝葫芦晶莹剔透的,带着淡淡的润泽之感,虽然看似不复杂,却是比那簪体繁杂的花纹,更加难画。

    兴许是大周气数将尽,今上昏聩不说,子嗣也都不怎么出众。三皇子同五皇子,已经算得上是拿得出手的成年皇子了。

    东宫若在,他们是无关紧要的闲王;可东宫被废,二人的地位瞬间不可同日而语。

    陛下却放心的把他们交到了段文昌手中。

    这简直就像是把剑南作为了角斗场,让二人角逐,谁能够拿下河山印,拿下剑南道,谁就是下一任太子一般……

    段怡想着,收了笔,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要再添加的了,便将笔扔进了清水筒里。

    那带着墨的水一入筒中,瞬间清水筒变得漆黑了起来。

    她自嘲的笑了笑,双目亮晶晶的,“怎么办呢?我们剑南道被小瞧了呢!”

    这第三个问题便是,段好不是口口声声说她不得宠爱,顾杏在府中无权无势,永远被段娴踩在脚下么?那么这等家族秘事,她又是从何得知的?

    不光知晓,还知晓得如此的详细,恰好的说与了她听。

    再则是崔子更。

    她赠与簪子给崔子更的时候,他便已经知晓了那宝葫芦簪子的秘密。

    他一个江南王庶子,虽然那会儿执掌了玄应军,可也绝非是手眼能够直接安插进宰相夫人卧室里的存在,他是如何知晓的?

    段怡想着,甩了甩头,朝着窗外看去。

    锦城鲜少有这么秋高气爽的天气,通常都是黏黏糊糊闷闷的。

    带着凉意的秋风,仿佛能吹散脑中的阴霾,让人精神抖擞起来。

    “想不明白的地方,便先不想;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好了”。

    段怡想着,将那一副画好的宝葫芦簪子,卷了起来,随手塞进了一旁的装画的瓷桶里。

    她换掉了那一身扎眼的鹅黄色襦裙,还有手腕上的大珠子,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又将发髻梳得简单了些,提溜了自己的长枪,在院子中耍了几下,轻轻一跃,翻墙而去。

    正剁着排骨的知路听到响动,提溜着大砍刀跑了出来,惊呼出声,“姑娘你又上哪里去!”

    她家姑娘,淑女了没有几日,又原形毕露了。

    知路想着,嘟囔了几声,眨巴着大眼睛,朝着知桥看了过去,“你离开那亭子的时候,可曾瞧见有什么可疑之人,在那里晃悠?姑娘的山景都被破坏了,正寻人赔钱呢!”

    知桥心中咯噔一下,原本想要追着段怡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奔而去。

    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欢欣雀跃了起来。

    这锦城东头,离顾家不远有一处小巷子,离得远远地,便能够闻到一股子卤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花椒的麻香,简直馋得人口水直流。

    整整一条巷子,全都是各种小门小脸的酒肆食铺,比起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酒楼画舫,这里才是锦城老饕客们爱来的地方。

    段怡是这里的熟客,一下马,好些招呼声便迎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