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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条狗,我此生最讨厌的电影叫《一条狗的使命》。

    在我看来,这电影是人类沙文主义者的自吹自擂,更是送给犬类的糖衣炮弹——凭什么狗好不容易捱完一辈子,还要再次转世成狗,继续苦哈哈地围着人类打转?

    对我而言,这是堪比下地狱的折磨。

    何况我才不相信什么轮回学说,任何生命明明都只能活一次。所以很早之前,当我和七个兄弟姐妹挤在小小的笼舍,当我满头满脸全是它们的排泄物,我很早就下了决心——

    狗生在世,我要为我自己而活。

    第一个转机来临,是在我叁个月的时候。

    那是个夜晚,我和我的兄弟姐妹被赶出笼舍,潦草地清理一番,又被车运来运去,最后我们全被丢在一个长桌上面。

    当时周围都是人类,目光炯炯围绕着我们。我意识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时刻,这是个让我摆脱日夜屎到淋头悲惨宿命的时刻。所以兄弟姐妹还在蠢头蠢脑地猛嗅桌面时,我瞄准人群中心一个正在吃蛋糕的西装男,径直冲向他怀里——

    但小时候腿短了点,左脚拌右脚,我没控制好步伐,只一头栽进了蛋糕。

    好香,好甜。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他妈的,还是人类会享受生活。

    沉浸在蛋糕中久久不愿拔出,我本以为我完蛋了,但等我终究抬起头来,所有人竟然都在大笑,混着“好cute!”的尖叫声。

    而那个西装男笑得最厉害,几乎到了疯癫的地步,一把抓起我的后颈——

    “就它了。”

    彼时我近距离观察,这男的长得不错,但眼睛充血,面色憔悴,呼吸急促,活像我们狗代代相传的恐怖传说中,那些得了狂犬病的倒霉蛋。

    后来我才知道,他吃的那叫红丝绒朱古力蛋糕。

    这个选中我的男人,叫做丁竞诚。

    再次见到他,是几个小时后。

    我被人洗得飘香,呈到他面前。他身上古龙水味混合着酒气异常刺鼻,还非要给我戴一个小领巾,我被勒得忍不住,直接咬了他一口。

    咬完我就后悔了,因为他脸瞬间阴了起来。但看了眼齿痕,他又突然多云转晴,笑得阳光灿烂:“你跟她一样,爱咬人。”

    “她脾气也有点差。”

    他实在太醉,莫名其妙越说越兴奋,一遍遍揉搓我的脑袋——

    “她最喜欢你这种胡麻色柴犬,但你要乖一点,不要乱叫,她一样会大骂你的。”

    “她总是在外面,你要等她回家才可以睡觉。”

    “她每天做了什么你要告诉我,听见没有Choco。”

    我没听见,被他晃得快脑震荡,我稀里糊涂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翌日下午,一个女人映入眼帘。

    长得很丑。

    眼睛过大,脸又太小,很瘦很白,头发特别长,像只披着海带丝的吉娃娃,或者灵缇身子接了博美的头。

    好啦其实她不丑,甚至可以说很美,可我还是不待见她,谁叫她也不待见我。

    “我们已经分手了,请你不要过度关注我的生活。”她甚至看都不看我,只盯牢面前男人,“丁竞诚,不要让我可怜你。”

    “收下这只狗,我以后不会再找你。”

    “我不收。”

    头一次,我觉得人跟狗没什么区别。

    空中像有一块破布,被他们用嘴扯来扯去。蛮横的那方永远获胜,也就是丁竞诚——

    “你不收我就弄死它。”

    我这才后知后觉,原来我就是那块破布。

    “好,我收。”

    女人放手,是在不情不愿的僵持之后。

    “但既然你送的,我总得给狗好好起名,纪念你一下吧。”

    我已经有名字了!Choco!多洋气多好听!

    然而我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一声吠叫,根本阻挡不了女人,更阻挡不了她露出反败为胜的蔑笑——

    “我准备叫它老二。”

    我急得不行,满心期盼丁竞诚替我主持公道。毕竟没人希望送出去的礼物,被冠以人类男性生殖器的粗鄙称呼。

    可是他没有。

    只见他好像瞬间被抽去血色,整个人偃旗息鼓。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我不知道为何这名字,对他杀伤力如此之大。

    我只知道他离开的样子,莫名让我想起我妈妈。

    我和兄弟姐妹被人类赶出笼舍、和她分开时,我以为妈妈会大吼大叫,但她只是看着。

    她站在原地,尾巴耷拉在后腿之间,看着我们离去。歪着头,眼神湿润而空茫,仿佛不懂我们为什么离开。

    我觉得她是懂了,但不愿意接受。

    从此之后,我再没有见过丁竞诚。

    就像再也没有见过妈妈。

    我迎来了新生活。

    房间只剩下我和那个女人,大眼瞪小眼。轮到她抱肩盯牢我,那种目光,像一个女人刚离完婚,定定注视长相神似前夫的小孩,有种稀薄却刻骨的恨。

    我被吓得要死,把自己蜷成一个球状,连脸都不敢抬,只感觉有个影子落在我身上,越拉越长,越拉越近——

    “老二乖。”

    然而抱住我的脑袋猛吸一口,女人竟笑出声来。

    眯眼回味片刻,她又握住我的爪子,煞有介事。

    “你好,我叫万姿。”

    就这样,我有了家,也有了主人。

    再后来,我多了一个同伴,梁景明。

    准确来说,梁景明是人类,万姿的伴侣,但我倾向于认为他是同伴。

    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会逼迫我的人类。

    就好比万姿待我不薄,会给我买最豪华的狗窝最精细的狗粮,但她老喜欢逼我握手,我一直很抗拒,这如同某天狗类统治人类,逼所有人见面时互相闻屁股,简直不可理喻。

    但梁景明从没做过这种事情。

    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他甚至在我面前坐下,摊开手心让我闻闻,然后认真地看着我,像在征询我的许可。

    他没有香水味,更没有异味,只是一个坦然自持的人,身上最干净的味道。没有动物会不喜欢,狗或者人类。

    我对他摇了摇尾巴,他才笑起来,摸摸我的头还有耳后。他手法轻柔小心,我惬意得闭上眼睛。

    等我再睁开,面前又多了一个人。是万姿走过来跪下,从身后环住梁景明,把脑袋搁在他肩侧。

    那晚不仅是梁景明第一次见我,也是她第一次带他回家。

    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

    他们比我更像狗崽,依偎在一起,很久很久。谁都没有说话,只有晚风静静涌动,仿佛天空也在酝酿着什么。他们看不见彼此的脸,但我看得一清二楚。

    他们都在笑,毫不自知的。似乎浸在温暖河流里,迟缓而沉醉的笑容。

    甚至不知这温暖能持续多久,还有点茫然的惶恐。

    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爱情。

    这种感觉一捏即碎,却又令人类忍不住捏。

    在那一刻,我从来没有如此羡慕过人类,从来没有。作为狗,我只能享受被摸头的快乐。

    我永远无法拥有爱情,我只会发情,可这项权力的核心,也被万姿轻易剥夺——

    她带我去做了绝育手术,在她和梁景明订婚之后。

    这两件事没什么直接联系,但我能感觉到她那段时间并不开心。某些心结在侵蚀她,她也竭力抵抗,试图重振精神做些什么,夺回对生活的控制权。

    可哪有那么容易。

    彼时,梁景明仍留在新加坡读书,她一个人从家乡返回香港。每日和我相伴,捱过没有他的几个月时光。

    她睡不着,整夜整夜。抱着我坐在客厅,有时我支撑不住,刚眯一会儿,又会被头顶的凉意惊醒——

    万姿在掉眼泪。

    她这副状态,一下子让我想到另一个人,梁景行的弟弟梁景行。之前在万姿家短住,他白天也都很正常,但一到夜晚,他就会露出这种如出一辙的神情,黯淡得近乎绝望。

    显然,我不是唯一一个这么想的。刚修完学分就离开新加坡,梁景明抵港是在一个深夜,甚至没跟万姿说一声,他拖着行李箱就来了。

    “你怎么……”一开门,万姿都呆了,“哪有人做交换生读完书就走的?也不再玩几天……”

    可梁景明已一把抱住她,头埋在她的肩颈,深深地呼吸。

    声音很闷,含着笑也有点委屈。

    “不想玩,想你了。”

    他陪她失眠,拉她出门运动,带她看心理医生。我还听见他打电话,让梁景行放假回趟香港。

    恍然间,我仿佛重回过去,再次看着他们叁人住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热热闹闹的,弟弟挑衅哥哥,哥哥修理弟弟,万姿也不再是独自睡不着了,无论多晚,她都可以找梁景行喝酒聊天。

    就像以前。

    照旧是鸡尾酒两盏,椰林飘香,凌晨的客厅弥漫着酸甜果味。我趴在万姿腿上,打量着她和梁景行碰杯。

    她也在打量他:“我感觉你这趟回来,气色好了很多。”

    “还行吧。”梁景行笑,难得有点羞涩,“生活是规律了点,要不是正在倒时差,大晚上也不会这么精神了。”

    “看来是有人管了?”万姿也笑,抓住他那点羞涩,“你哥说你交女朋友了?什么时候带过来给我们看看?”

    “下次吧。她比我大点,已经工作了,又是模特,比较没有时间,我这趟回来也比较匆忙……”

    说着说着,梁景行低缓到无声。如同含羞草慢慢收拢叶片,感受到一阵风悸。

    他显然知道,这趟为何会被哥哥叫回来。

    万姿也是。

    “你呢?”

    沉默是只黑八桌球,在空气中转来转去,谁都不想碰。

    最后还是被梁景行一杆进洞,用碰杯的声音。

    “怎么突然就要结婚了。”

    万姿闷了一大口酒:“你哥想结就结呗,也该让他高兴一回了。”

    “所以你不想结?”

    “以前特别抗拒,现在还好了。”

    她倒是很平静,甚至又带了点笑。

    “我发现婚姻不痛苦,不过就是人生的选修课。爱上不上,不上也得对付其他可能更难的课。”

    “真正痛苦的是人生。”

    一时间,只有冰块撞击杯壁的响动。

    叮叮当当的,像是某种曲子的前奏。

    然后梁景行开口。

    “其实我哥什么都告诉我了。”

    “我猜也是。他应该想让你劝劝我,毕竟你也曾经——”

    “不,跟这个没关系。是他想告诉你,即便那件事要找个负责人,也不是你,你不要背这个十字架。”

    凝视着万姿,梁景行一字一句。

    “关于我爸爸的死。”

    “我之前跟你说过,我爸出意外时,我人是在旁边的。”

    “但我当时没有说得很仔细……”垂下目光,他拈起杯口的菠萝片,“那个狗臂架掉下来的时候,我爸正低头走路,我在旁边看得很清楚,也没来得及想那么多,就叫了他一声。”

    “结果我爸回头了。”

    “扑”地一下,梁景行把菠萝片投入酒中。

    “正中。”

    “这几年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当时没叫住我爸,说不定他能躲开那个狗臂架。”

    “反过来说,恰恰因为我叫住了他,我害死了他。”

    “怎么样,我的责任比你什么给丁家出出主意压报道大多了吧?”

    我感觉脊背刺了一瞬。

    是万姿的手覆上来,有种惊心动魄的冰冷。

    “这不是你的错,是丁家压榨——”

    “那也不是你的错,你为什么会这么难受?”梁景行轻声,“因为我哥毫无保留地原谅了你,对不对?”

    “他当时也是这么对我的。”

    “所以有段时间,我特别讨厌他,更讨厌我自己。”

    “我宁可我只是个路人,跟这个家庭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我哥我妈就会恨我了,名正言顺的。”

    “没有什么比你做错了事,结果所有人原谅你,更让你绝望了。”

    “你连祈求宽恕的机会都没有。”

    我的毛皮越来越重,覆在我身上的手愈发颤抖,带着凉意。

    抱着我的人,在造一场淅淅沥沥的雨。

    “我有时候觉得……”

    她终于打出第一阵雷,泣不成声地。

    “我有时候觉得,虽然这么说很可笑……如果哪天我死了,无法面对你爸爸。”

    “别担心了,不可能的事情。”

    梁景行柔和而坚定:“我爸会上天堂,咱俩铁定下地狱。”

    “……”

    莫名其妙被戳中,万姿笑出声来。她眼睛仍含着泪,有种洗涤后的明净。

    “咱俩?你这什么口音?交的女朋友哪里人?”

    “英国人,她叫Nana,是华裔来着,她从小在北方长大,所以带得我……”

    梁景行也勾唇,突然改用怪模怪样的粤语报菜名:“驴打滚?芥末墩?肉夹馍?”

    “痴线啊你……”

    万姿捂住脸,简直到了前仰后合的地步。

    像是她眼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堕入无聊的笑话,要么回到冷硬的现实。

    而她选择狂笑不止。

    “总之,不用担心。”

    可梁景行拉住她,愉悦里裹着认真。

    “只不过我爸,我哥,我女朋友……他们是圣人来着,太干净了,注定会上天堂。我们不是,我们就是会犯错的阴暗小人物罢了。”

    “但我们要为了他们努力去天堂,对吗。”

    万姿没说话,他也不需要她回答。

    他们只是四目相对,侧着头莞尔。

    这种感觉,我熟悉又陌生。

    我们狗和人一样,都是群居动物,最热爱集体行动。例如成群出没的野狗千万不能惹,比起家养宠物它们的习性更像狼,终日一起狩猎休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所向披靡。

    但狗与狗之间,只存在屈服和统领,人类却有反抗与战争。

    以及结盟。

    从此以往,万姿的情况慢慢好转,恢复觥筹交错的应酬生活,然而还是谈不上复原。

    很久之后,我才理解她那时的状态——

    就像一只孱弱的小鸭,竭力想破壳而出,好不容易凿开了条裂缝,但身子还在蛋壳里。

    她一直憋着一口气。

    不过作为狗,我对模糊的时间没有概念,并不清楚“一直”是多久。

    我只知道,万姿和梁景明一直在一起,并且每隔一段日子,她会难得比他早起一次,替他做早餐,熨衬衣,轻轻柔柔地吻醒他,递来一个包装漂亮的狭长盒子。

    “生日快乐。”

    盒子里总有很多衬纸,中央是永远是一支精致的海钓竿。

    据我观察,梁景明实在太爱钓鱼了,以至于次次收到相似的礼物,还可以面露惊喜。

    他总是仔细端详着钓竿,又笑咪咪地溜一眼万姿,再低下头去,徒劳地掩饰开心。如果他也有尾巴,怕是已转得如同螺旋桨了。

    就像我们小狗。

    但他开心到巅峰的一次,还是收到第叁支钓竿时。

    令我奇怪的是,梁景明那天对钓竿看都不看,改捧着那一堆衬纸。当眸光再撞向万姿,已有银河般的光芒闪烁,颤抖。

    “你怎么……”

    “这是最好的生日礼物,最好的。”

    而万姿根本说不出话。

    她的激动程度不输于他,眼神是一种我看不懂也想不出的如释重负,身体仿佛变成一个受热的容器,必须紧紧抿着嘴,才能避免溢出呜咽,还有泪水。

    她朝他伸出手来。

    我看到了字,在他们紧紧相拥的时候。

    从梁景明手中滑落的,并非衬纸,而是一沓今日报纸。涵盖香港各大媒体,五颜六色的醒目篇幅,标题却大同小异——

    《礼裕发展工业意外年约10宗!为何地盘工人意外频出?》

    《记者卧底丁氏地盘,揭秘豪门背后的不公和剥削》

    《香港建造业组织吁改善工人福利及待遇》

    《金碧博彩集团主席冯乐儿:香港劳工权益亟待保障》

    《面包与玫瑰:香港建筑工人的尊严》

    ……

    “我联系了所有我知道的媒体,议员,工会……我不知道后续会怎么发展,但我最希望可以修改法律,不要再让你爸爸的事情发生了……虽然很难……”

    最终还是呜咽出声,万姿倒在梁景明怀里。紧紧抓着他的臂弯,就像抓着唯一的支柱。

    挣扎出蛋壳。

    “但我尽力了……”

    “我真的尽力了。”

    “够了,你做得够多了。”

    他轻轻擦拭着她的脸,即便自己也泪凝于睫。

    “这是我们无法企及的……我为你骄傲。”

    “只是凑巧罢了……”

    “冯乐儿要正式扳倒丁家,进军地产行业,攻击礼裕压榨工人,只是她舆论战的头炮……政客、工会、媒体要不是她的人,要不是急着讨好她,才不会因为我,就出来趟这浑水……”

    “从来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背后都是利益和算计。”

    “但你抓住了这个机会,做了你想做的事情,我们想做的事情。”

    他温柔地中断她,宛如浪花汹涌澎湃而来,却在近处变得缓慢,一点点濡湿陆地。

    他是无垠的海洋,把她裹在中心。

    “你让我觉得很幸运。”

    无法忍耐一般,他们把彼此抱得更紧。

    我仰头看着这对男女,只觉得神奇。有时候我认为人类很脆弱,脆弱到我可以轻易咬穿他们的小腿,但有时候,我又被他们的柔韧所震惊。

    比如此时此刻,我仿佛可以听见他们的心跳。

    强而有力地,重迭在一起。

    “我想为了你去天堂。”

    “嗯?”

    他没听清她说什么,在扑扑的跃动声中。

    “我想变成好人。”于是她笑起来,难得羞赧又认真,“为了你。”

    神情被点亮了,浑然不觉地。他只是低下头去,给她一个吻。

    “你已经够好了,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