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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意吗?”李淳风抬起头,红红的眼睛里竟然有了一丝异样的光芒:“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天意不可违!”

    第一卷雏凤初鸣第六章寻药

    (更新时间:2004-12-1817:49:00本章字数:4312)

    李庄的人发现,李淳风变了。

    虽然他依然和以前一样乐乐呵呵的,也时不时来两次恶作剧,拉两次壮丁,但是他的眉宇之间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重。

    平时他便喜欢钻书,现在更是埋在书里不肯出来了,经常一头扎进书斋就几天不见人。李夫人担心儿子,跑去看他时,却被他一脸笑容地劝了出来。

    本来他的爱好甚广,经史子集、诸子百家皆有涉猎,现在却只看医书,而且专研养生之道,延寿之术。至于补品,市面上能收集到的他基本上搜罗全了,三天两头的配药给父母吃。结果一段时间下来,李家夫妇的身子不但不见好,反而更差了——给补药闹的。身子太弱,虚不受补,天天鼻血长流,能不差吗?经此一吓,李淳风再也不敢给父母胡乱进补了——其实君臣佐使之道他也清楚,只是久不见效,一时乱了方寸而已。

    搞了几个月,李淳风医术倒是又见提高,可惜父母的身子却不见好转。他心中郁闷之极,不免就有些烦躁,脾气也渐渐大了起来。对家中的下人也就有些乱发脾气的现象,有几个送饭去的丫鬟都被他给骂哭了。

    李夫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这天终于忍不住把他从书斋中挖了出来。刚好李天镜要去城里办事,当下逼着他跟着父亲一起出去走走。——常年累月的窝在书房里,李夫人真的怕他窝出病来。李淳风本不愿去,实在拗不过母亲,只好苦着脸满心不情愿的和父亲一起上路了。

    出得门来,李天镜看见儿子噘着个嘴,好像很委屈的样子,暗自觉着好笑。也不说什么,叫车夫赶着车就往城里去。

    李庄本就是江南水乡,风景秀美自不消说。当下又值暮春,一时只见芳草如茵,杂花生树,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三月阳光暖暖地泻在人身上,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偶尔还有一两只鸟儿追逐嬉戏着从头上飞过,留下几声或清脆或幼细的莺语,更是让人心旷神怡。

    李淳风到底是少年心性,虽说开始有些不太高兴,看到如此美景,也不禁慢慢放开了胸怀,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风儿啊,”李天镜见儿子不再赌气了,决定乘着机会和他好好谈谈:“咱们爷俩好像很久没有好好聊聊了?你最近变了好多啊!”

    “不是的,爹,我最近比较忙,所以……”

    “咱们爷俩不用说这些。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我和你娘在忙吧!其实,你有这份心就够了,不用太苦着自己啊!”李天镜不等儿子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

    “爹,没什么,我一点都不辛苦的!”李淳风安慰着父亲,“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成功的,你们不要担心我……”

    “我们怎么能不担心?你是我们的儿子啊!”李天镜第二次打断了他,“我们自己的身体我们自己清楚,天意如此,你就不要太勉强了。你可知道这一阵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和你娘有多心疼吗?”

    “对不起,爹!”李淳风说不出话了,他又是惭愧又是内疚。是啊,就算自己掩饰得再好,又怎么能瞒得过时刻都在关心着自己的父母呢?“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会注意自己的身体的!至于其它的,您就不要再劝我了,人定胜天之事,古已有之嘛!”最后一句是小声说出来的,他知道父亲不爱听这话。

    “你啊!唉,算了,我也不说你了,你自己注意一点吧!”自己儿子的脾气,李天镜是清楚的,知道说不动,只好罢了。

    等到了城里,李天镜去办事,见淳风不想去,便让他自己逛逛。两人约好了中午碰头的地方,便自分手。

    此时已是大唐天宝年间,天下升平已久,国库充实,民众富庶,便是这一座小小的县城,也可称得上是商户林立,人潮熙攘,繁华得紧。李淳风也不知有多久没有出来过了,信步走在大街上,看着两边店铺,往来人群,倒颇有一点新鲜之感。

    忽见一幅幡子在迎风招展,上书“妙手回春”几个大字。李淳风心中一动,拐了个弯转身走进了这间叫做“回春堂”的药铺。

    店里不见几个人,显得有些冷清。掌柜的是个老头,胡子都有些花白了。本来正在柜房里算账呢,看见有人进来赶紧就过来了:“这位小哥,可有什么要帮忙的?”

    “呵呵,掌柜的,你这店子的生意好像不太好哦!”话一出口,李淳风就后悔了,哪有这么说话的?

    “瞧您说的,我们是药店,当然是客人越少越好了!”掌柜的也不着恼,仍旧笑嘻嘻的。

    “哦?此话怎讲?”淳风倒是有些奇怪了,开店还有怕生意太好的?

    “光顾我们药店的人越少,就表示生病的人越少啊!”掌柜回答。

    李淳风一听乐了,不管这话是不是真心,可让人听起来心里舒坦。“掌柜的,你这里有没有什么能延年益寿的补品?”

    “小哥,你这算是来得巧了!我前天刚好收了一条上好的高丽人参,看个子足有六十年了。您如果要,我便宜给您了!”掌柜的很是热心。

    “六十年的高丽人参?算了,那东西没有用。”李淳风有些失望,别说几十年的高丽人参,百来年的他都给父母吃了好几根了,没有效果不说,倒让两老留了不少鼻血。

    掌柜一听有些不乐意了。那根人参本来准备自己泡酒的,看着个人觉得顺眼才准备卖,他居然还说没用?好大的口气啊!这人莫不是来寻开心的吧!念及至此,神色之间不由就有些冷淡了:“哦?那不知小哥需要何种补品?”

    “不瞒您说,我要找的是那种真正能延年益寿的药品,最好能延寿一纪以上的。您知道什么地方有这种药卖吗?”李淳风见掌柜胡子都白了,应该见过不少市面,也就随口问了一句。

    “那我就爱莫能助了。要有如此神效,除非是象七叶朱兰那样的天材地宝。这种宝贝百年难得一见,就算是见着了人家也不见得愿意卖啊!您想要买这样的药,怕是要失望了。”掌柜抱歉地笑笑。

    “七叶朱兰?那是什么东西?”本来李淳风只是随口问问,想不到掌柜的真的知道点消息,赶忙刨根问底。

    “此草生长在寒热交汇之处,百年方长一叶,七叶齐全后又百年方得开花,花谢后百年始能得果。此物在一叶时即可入药,但药效还不如十年老参,但是等到七叶齐全之时,则足可活死人而肉白骨!但若想要达到像小哥说的延寿一纪的效果,则必须是一千五百年以上,通体朱赤的极品了。”老头说上瘾了,生意也不做了,搬条凳子让李淳风坐下,自己也坐在一旁:“此物三叶以上已不常见,四叶就是天价,至于六叶以上的,市面上根本就没有!老夫十四进药店作学徒,今年已经七十六,和药品打交道已有六十多年,也不过只见过一品五叶朱兰而已。”

    老头咂咂嘴,继续说:“其实论及药效,七叶朱兰还比不上千年灵芝、五彩金莲这些宝贝,但是若单单只论延寿,那就非七叶朱兰不可,而且还必须是一千五百年以上的极品才行。”

    “那老人家,您可知道这个七叶朱兰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得到?”李淳风问道:“晚辈父母身体不健,据我师傅推算阳寿将尽,晚辈心急如焚啊!”

    “啊?你师傅怎么那么厉害,连人的寿元将尽都算得出来?”老掌柜不太相信。“你师傅是算命的?”

    “我师傅乃是天青门下的修真之人。”李淳风解释道。

    “喔。”老头不说话了。此时鬼神之说在民间流传甚广,加上当今皇上大力弘扬道教,修真之人在普通民众的眼里止如神仙一般,神仙的话自然是不会错的。“我也不知道哪里会有这种东西,但是根据书中记载及此物的生长习性,不外乎两个地方:第一处是东北长白山,终年积雪,气候严寒,但山中却有几处炎热无比,正是七叶朱兰生长的绝佳之地。第二处应该在吐蕃境内,相传那里地势极高,天气酷寒,但仍然有很多地方终年炎热,甚至还有些地方会喷出火来。只是这两处都不是什么良善之地,吐蕃地处边陲,且是外族地域,我听往来的药贩说那里的人对汉人异常仇视,晚上汉人没有七八个人不敢出门。而长白山虽然在我大唐境内,但地境偏远,而且山中猛兽颇多,加之近处的药材都被采得差不多了,七叶朱兰又极为罕见,可能要到极深处的山林中才可以见到。而有没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那就要看天意了。小哥,你的一片孝心小老儿很钦佩,但生死由命,你就不要太强求了吧!”

    “谢谢你了,老人家!”淳风也不想多作解释,起身告辞。

    “没什么,小哥,真是不好意思,没有帮上你什么忙,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啊!”老头看他挺顺眼的。

    从药店出来一直到回家为止,李淳风一直在想着药店掌柜的话。说实话,这么久都没有效果,他差不多都灰心了。本来他准备还没有什么进展的话就去天青山找师傅,看看能不能想到什么办法。——只是他心里也知道,若是有办法,当年天玑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母减寿十年而束手无策了。可是现在突然看到了一丝希望,虽然是那么的虚无飘渺,但总比没有一点方向的独自摸索的好吧!也许,自己真的要去找找看。吐蕃太远了,语言又不通,还是去长白山看看吧!

    李天镜看见儿子自从中午会合之后,就一直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由得有几分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