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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高校群英 > 第13章
    吕布在饭后抢先买了单,她不想让貂禅因为候成偿还他什么。

    “小婵,你先回去吧,我想和吕布一起走走。”关凤喧宾夺主。

    “啊?”貂禅没想到关凤会这么主动,虽然她深知关凤的为人和手段。“那……那好吧……”

    吕布更不会想到了,他甚至还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今天貂禅会带关凤来。

    貂禅的身影渐渐远去,吕布还在看着。

    “别看了,走吧。”关凤拉了吕布一把。

    关凤靠的吕布很近,几乎快把吕布挤到马路沿子上去了。

    夕阳下,天空是橙色的,一种很温柔的颜色,温柔的有点暧昧。

    “你喜欢她还是她喜欢你或者你们两个互相喜欢?”关凤忽然打破了沉默,问的话也是一针见血。

    “恩?什么?”吕布有些不知所措。

    “哼。”关凤冷笑了一下,“喜欢就是喜欢,何必呢?”

    吕布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关凤实在是太直接了,如果换了马超估计还能和她应付。

    “你当着全校师生的面都敢为她献歌,在我这个局外人面前,还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关凤步步进逼。

    “我……”吕布的脸红了。

    “哼。”关凤又是一声冷笑,“爱一个人都不敢承认,真不是男人。”

    关凤的这句话显然刺激了吕布,他的脸更红了,任何一个男性被女人说成不是男人都是莫大的耻辱。

    “是,我是爱她,可是说出来有用吗?!我就能得到吗?!”关凤的刺激让吕布再也忍不住了,把问题提升到男人尊严的高度上男人的勇气也就显现出来了,更何况爱一个人又不是见不得人的。

    “这才象男人。”关凤对吕布的回答还是满意的,露出了微笑,“可是你为什么不去追她?”

    “你不会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吧?”关凤的微笑让吕布平静了一些。

    “有男朋友有怎么了,这年月,结了婚离的也多的是。”

    吕布猛的抬头看着关凤,她发现关凤的言语和她的穿着一样大胆。

    “我这人就这样,有什么说什么,其实小蝉也是喜欢你的。”

    吕布的瞳孔收缩起来,关凤的话点燃了他的希望。

    “去年的圣诞晚会,在你跳舞和唱歌的时候,小婵都在目不转睛的看着你,我比你更了解女人,那种眼神是女孩子对自己喜欢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吕布停下了脚步,看着关凤,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这句话是真是假。

    “但是,如果我是小婵,我也不会选择你。”关凤的话来了个180度的大回转。

    “为什么?”吕布被关凤搞傻了。

    “很简单,想知道吗?”

    “当然,快说吧。”

    “刚才不是还不承认吗?现在倒开始着急了。”关凤说,“这就是原因,你太不成熟了,女孩子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关心自己对自己负责的成熟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小男生,一个小弟弟,明白?”

    “男人?成熟?”吕布一向认为自己还是比较成熟的。

    “姐姐教你怎么做一个男人吧。”关凤妩媚的一笑,轻轻的牵住了吕布的手。

    吕布感觉到了关凤的体温,他的手还是第一次被女孩子牵住,他想起了司马玮。

    “哈哈,这么紧张干什么?不要说你还是处男哟?”关凤狐狸般的眼睛露出勾人的电光。

    吕布根本就不敢正视关凤的眼睛,他不想再犯司马玮的错误,司马玮虽然大胆,可是她的吻和动作还是含蓄的,关凤完全不同,不仅仅是开放,简直就是狂放。

    “讲讲你和小婵的故事吧。”关凤岔开了让吕布尴尬的话题,她把分寸把握的很好。“去草坪那边说吧。”

    初夏晚上的天气是很好的,月明星稀,微风轻起,校园中的恋人们在路灯下,树林中,每一个有着浪漫气息的地方漫步,高校也许本来就是浪漫的。

    吕布被关凤拉上了草坪,虽然学校一再三令五申不准进入草坪。

    草坪是湿润的,空气中飞舞着小草们的芳香。

    环境的浪漫和关凤的狂放让吕布把自己内心深初的秘密轻轻的倒了出来,倒给了这个他认识不足两个小时的师姐:

    她是紫色的,从小就喜欢穿紫色的衣服,背紫色的书包,甚至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紫馨.

    她就很喜欢风铃,尤其是紫色的风铃。

    还在上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她,确切的说应该是在初三和她同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当然,用大人们的眼光来说,那根本就不是爱情,话说回来,现在想想也是,我那时不过只是想常常和她在一起而已那时的我是幼稚而且傻的,那时的我喜欢玩街霸和三国.那时侯我还喜欢看漫画,圣斗士、七龙珠、城市猎人等等等等。

    可惜,我喜欢的没有一样她喜欢。

    她喜欢郭富城,喜欢笑,喜欢打篮球的男孩子。

    高一,我和她没有分到一个班。

    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和她之间没有一句话。也许是她觉察到了什么。

    那是我还一个羞涩的少男,我看见她除了脸没红外哪都红了,我只有逃避,见到她就躲,而且这种情况整整的持续了高中三年。

    94年的秋天,我听到了一首歌《风中有朵雨做的云》,我觉得好适合我的心情。

    从此我开始喜欢孟庭苇,孟庭苇也成了我对她的寄托。

    95年的我似乎长大了一些,我不再天天和妈妈吵架了虽然我的学习成绩依然熊市般委靡。

    我开始仔细的想什么是爱,我是不是真的爱她,最后终于得出了一个结果,一个我自己也不知道的结果。

    95年的9月24日,她的生日,我把一个我亲手编的风铃让一个女同学帮我送给她。

    一个两米多高的风铃。

    一个紫色的风铃。

    一个会在风中和风轻诉思念的风铃……

    她通过别人的嘴让我知道了一句话,如果我等她十年,她就会和我在一起。

    10年,对于一个只有16岁的孩子似乎太遥远了,10年后,她会在那里而我又身在何方。

    我已经学会了什么叫理智,对于这句话,我只能淡淡的一笑。

    我以为自己长大了,以为自己的理智可以让我慢慢忘记她……

    但是理智告诉的却是真实的爱。

    96年,17岁的我才明白自己真的是已经爱上了这个女孩子。

    也许是天意,也许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在我不间歇的消极抵抗中,身为校长的老爸终于同意我转读文科,而且在我的坚持中让我去了她们班。

    终于可以时时刻刻都看见她了,可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无限的尴尬,比如说在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两个一起在黑板上默写单词,结果是我们两个半天谁也没上去搞的我们慈蔼的谢老先生独自在讲台上纳闷不已。

    97年注定不是我的幸运年,我的高考以失败告终。

    她终于决定和我好好谈谈。

    高考结束的第一个夜晚,我和她漫步在这个没有浪漫色彩的生我养我的小城市里,我们说了很多很多,虽然没有一句关乎实际问题的话,但这一夜的话却比我们高中三年加起来说的话要多的多。

    也许我就是那种古人说的得寸进尺的人吧,我一次次在晚上约她出来,她也从来没有拒绝过我。

    除了没有比较亲密的动作外,我和她在很多人的眼中已经俨然是一对恋人了。

    我沉醉和迷恋在短暂的幸福之中,我忘记了她曾经的冷漠,我更不会想到这一切会造成我日后更大的伤害。

    时间不会为谁而停留,即使它知道这样会伤害一个人。

    我开始复读了,两个月的自由之身再次回归了父母的管制,鉴于她的父母,我也不敢给她家打电话。

    复读时候的我的孤独而且骄傲的。

    第一天上课是无聊且枯燥的。

    在最后一节课之前的课间,这个班一个认识她的女孩子走过来对我说她在走廊里等你。

    委靡了一天的我立刻就象抽了大烟一样般来了精神,我的步伐迅速且优美,丝毫不亚于传说中的凌波微步。

    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静静的站在那里等我。

    我是来向你告别了,明天我就走了。她的声音很轻,一改平日里的形象。

    到天津后就给我写信,我会想你的。她考上的是天津商学院。

    我知道,你要好好学习,别再象以前了,不要胡思乱想,知道吗?她轻轻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好听。

    我能不胡思乱想吗?我在心里说了一句。

    你放心吧,我会等你一年的。

    我的心立马狂跳不止.

    我走了,好好保重吧,再见。她看了我一眼,转身而去,走的是那样的决绝。

    上课铃响了,我依然站在走廊里,夕阳把走廊装饰的金碧辉煌,我的眼中除了那种含有盐的液体外就只有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扎着马尾辨的小女孩了。

    离别是不是一定都要是这样的,我反复问了自己n遍。

    她平均一个月会给我写两封信。

    天津商学院,我终于有了学习的动力和目标。

    在孤独中的人总是成长的比较快一点,我慢慢的想明白了很多,我知道和她是不可能的,无论我再怎么去努力,她临别的所做不过是想让我安下心来读书,也可能是处于对我的愧疚吧。

    人最傻莫过于知道事情的结果还偏偏往相反的方向努力,我恰恰就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