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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血色浪漫 > 第8章
    这个月还不到二十号,袁军又没饭吃了。他厚着脸皮去郑桐家蹭了两顿饭,实在不好意思去了,因为郑桐家的经济状况也没好到哪儿去,他父亲郑天宇此时正和袁北光关在一起,母亲孙逸群是个中学教员,虽然没有被停发工资,但也在停职受审查,孙逸群的工资本来就不高,况且郑桐还有两个上小学的妹妹,因此日子过得也很紧。

    近来社会上经常发生一些入室盗窃的案件,这座大院里也有几家住户被撬了门,损失了一些财产,案子一直没破。饿急了眼的袁军由此受到启发,决定先拿自已家开刀。他突然有了种紧迫感,自己要是不先动手,早晚得有真正的贼惦记上,那不便宜了别人?更何况撬自已家应该是轻车熟路,也省了踩点这套程序。

    当郑桐知道袁军的想法时,不禁大喜,连声说他早就想到这儿了,只不过没好意思说罢了。他见袁军还有些犹豫,便一个劲儿给他打气∶"哥们儿,你得这么想,袁北光不是你爸爸,他是三反分子,咱们顺了三反分子的东西,就是革命行动了,不是老教育咱们要和家庭划清界限吗?怎么划?怎么能证明你袁军和反动家庭掰了?就得把三反分子家的门给撬了,这界限不划也清了。"

    袁军听着不入耳∶"去你大爷的,你爸才是三反分子呢,要不咱先撬你们家得了,你爸留过洋,谁知道他当年在美国都干了点儿什么,闹不好早和中央情报局挂上勾了,正经的里通外国,我觉得先撬你们家比较合适。"

    郑桐显得很为袁军着想∶"我们家还用得着撬?我现在带你去就行了,问题是我家除了书就没什么值钱东西,反正你见什么值钱就尽管拿,就是千万别撬锁,撬坏了锁我还得去配,不是又得花钱?"

    袁军一想也是,他搔搔头皮下了决心。

    公寓的楼道里静悄悄的,看样子住户们已经入睡了,袁军家的大门上贴着被查封时的封条。

    袁军和郑桐鬼鬼祟祟地用改锥在撬锁,郑桐边撬锁边心虚地四处张望,他小声问:"你们家邻居是张局长吧?这老头儿没被关起来?"

    "没有。这老头上面有人保,没人敢动他。"

    "要是他听见动静出来看怎么办?"郑桐不放心地问。

    袁军没好气地说:"操,这是我们家,我撬自己家的门他管得着么?我他妈乐意。"

    "你丫就吹吧,这么牛逼你怎么不敢白天来,非深更半夜来撬门?"郑桐挖苦道。

    袁军嘟囔着:"废话,革委会贴的封条,我敢白天撬锁吗?"

    门锁发出一声轻响,锁被撬开了,他俩不管什么封条,推开门溜了进去。

    《血色浪漫》第二章(2)

    黑暗中袁军轻车熟路地在自己家里四处乱翻。

    郑桐提出警告∶"你当是他妈抄家呢?把翻出来的东西照原样放好,戴上手套,别留下指纹。"

    袁军不以为然地说∶"你以为你做了多大案子,公安局还会来查?人家警察吃饱撑的了?"

    郑桐突然被桌子上的一对瓷花瓶吸引了,他拿起花瓶仔细端详。他父亲郑天宇是个瓷器迷,家里也收集了不少瓷器,他从小耳熏目染地知道一些鉴赏瓷器的知识。

    他脸上突然露出了喜色:"这对花瓶是明代的,崇祯五年烧制,还是官窑的,你们家哪来的这东西?"

    袁军想了想说:"听我爸说,解放军刚进城时,各部队见了没主儿的房子就占,我爸他们占的那所院子主人是个国民党大官儿,逃到台湾去了,这花瓶就摆在客厅里,后来这院子分配给我们家住,这花瓶和家俱就成了我们家的,后来搬家时,我爸只带了这对花瓶。"

    郑桐敲敲花瓶:"我看你们家没什么值钱货,也就这对花瓶还值点儿钱。"

    袁军喜出望外:"真的?这花瓶值钱?那咱把它送到委托行卖了。"

    "这年头卖不出价儿来,能卖个几十块钱就不错了。对了,你还得把你们家户口本顺走,没户口本委托行不收。"

    袁军沮丧地说:"妈的,我们家存折是动不得,都让银行冻结了,你看除了花瓶还有什么可卖的?"

    "把那个半导体收音机带上,再卷上你爸的呢子大衣。"郑桐吩咐道。

    "我操,你丫出点儿好主意行不行?哪天我爸被放出来,发现他大衣没了,非他妈打死我不行,不瞒你说,我爸手黑着呢。"

    郑桐耐心地开导道:"好不容易把锁撬了,不顺走点儿东西,咱们干吗来啦?赶明儿你爸要问起来,你就往造反派身上推,你爸准没脾气,再说了,你爸能不能出来还单说呢,万一哪天老爷子没扛住,又撂出点儿反党罪行,闹不好就送秦城了,你就可劲儿折腾吧,没事。"

    袁军骂道:"你爸才送秦城呢,你丫别老方我。"

    郑桐又想起了什么,他拉开了衣柜,开始翻动衣服。

    袁军问∶"你又惦记上什么啦?"

    "你爸是不是还有一身将校呢?咱们来都来了,索性就多弄点儿东西走。"

    "嘿,你丫这不是趁火打劫么?给我放下,我都没敢顺这身将校呢,你怎么净想这美事?"

    郑桐理也不理,边翻边回嘴∶"我还缺身行头呢,我们家再往上翻八代也翻不出一个当过兵的人,找件军装算是费了劲儿啦,我说过,不弄件将校呢穿穿,哥们儿死不瞑目。"

    袁军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我说你怎么这么痛快就来了,闹了半天是冲我们家军装来的?操,引狼入室,我他妈绝对是引狼入室。"

    郑桐话里有话地威胁道∶"要不我过几天再来?"

    袁军道∶"算啦,反正你是惦记上这身将校呢了,不弄到手不算完,你随便吧。"

    两人摸着黑收拾好细软,溜出大门,消失在黑暗之中。

    北京西城区的百万庄、二里沟一带有着大片的楼群,这些五十年代建造的住宅楼按照不同的等级划分出若干个区域,以天干地支类推,如子区、丑区等。这些住宅区分属于不同的国家机关和部委,如国家计划委员会,第一机械工业部等。

    如果你在1968年穿越这片住宅区,会发现这里随处可见成群结伙,身穿黄色军装和藏蓝色制服的青少年,他们或无所事事地站在街头,或数十人一起骑着自行车闲逛。这是些追求时尚的青少年,当时的成年人是不会了解这种时尚的,这好比今天的成年人不了解那些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鸡毛掸子状,鼻子上戴着鼻环的新新人类一样。1968年的青少年们追求的时尚还不算太出格,最时髦的服装首推军装,蓝制服次之,以今天的眼光看,这些款式平庸,色彩单调的服装怎么能领导一个时代的时装潮流呢?简直毫无道理。创造这些时尚的是那些被称为"老兵"的青年,在一个刚刚能吃饱肚子的国度里,他们都是来自最富有的家庭。但他们的审美能力不可能摆脱时代的束缚,他们所能创造的时尚无非是在这些朴素的衣着上进行某种搭配,比如一身蓝制服可以配上一双白边的懒汉鞋,再配双雪白的线袜。如果是位姑娘,冬天的围巾倒是颇有讲究,一种色彩鲜艳,用细毛线织成的拉毛围巾成了时髦货,不过戴这类围巾需要一定的勇气,因为很容易被人指责为"不正经"。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17z.

    就象今天的城市青年崇尚名牌汽车一样,当年的"老兵"们崇尚一种全链套,装有电镀后架的"永久"牌自行车,此车的型号为"永久十三型",俗称"锰钢车"。当年这种自行车产量有限,市面上极难见到,商店里若是偶尔到一批货,要事先贴出告示,购买者们头一天傍晚就得到商店门前排队,和钟跃民等人购买芭蕾舞票一样,追求时髦的代价是忍受一夜凛冽的寒风。

    如果你在1968年身穿军装或一身蓝制服,再配上懒汉鞋白袜子,骑上锰钢车在百万庄一带闲逛,那就等于在向世人宣告,我是玩主,谁不服气就惹我试试。你放心,肯定会有不止一群玩主来找你麻烦。如果是位姑娘穿上这身行头,再戴上一条鲜红的拉毛围巾,那说句不客气的话,这叫找拍呢。何谓拍?拍婆子是也。何谓拍婆子?就是在大街上和不大正经的女孩子搭讪,要求交朋友。其实这位姑娘早该有心理准备,既然打扮成这样,就怨不得玩主们把你视为同类。

    《血色浪漫》第二章(3)

    李奎勇和小混蛋旁若无人地站在通往申区的路口上,两人边谈话边四处张望,脸上带着挑衅的神态。

    在非"老兵"类玩主的眼里,百万庄地区无异于敌占区,特别是在百万庄的诸多区块中,申区简直是百万庄的灵魂。这是一片二层小楼的高级住宅区,里面的住户级别最低的也是副部级干部。他们的子女,都是"老兵"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也就是说,谁要是得罪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后果将是相当严重的,他们有能力在很短的时间内召集数百人进行报复。

    今天李奎勇和小混蛋两人敢跑到申区来"拔份儿",这无非是想表明他们的勇气,根本没把这些"老兵"放在眼里。

    李奎勇和小混蛋曾住在一条胡同里,当年李奎勇练摔跤时,小混蛋还是个很瘦弱、胆小的孩子,有时还受别的孩子欺负,每次都是李奎勇替他打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