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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阿甘正传 > 第13章
    你明白吗,阿甘,他们以为你是间谍?"他说。"你可知这件事对我们的全盘努力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疯了不成?"

    我正想告诉他,"不,我只是个白痴,"可是想想又算了。总之,那件事之后,威克先生从街上摊子买了个大汽球,系在我的衬衫钮扣上,这样他就可以"随时"知道我在哪儿。还有,从那以后,他在我的衣服下摆别了张字条,写明我的身份和住处。这做法令我觉得自己像个蠢蛋。

    我们的乒乓球比赛就要结束了,我已数不清谁输谁赢。如今我成了中国人的民族英族之类的人物。

    "阿甘,"威克先生说,"你的愚蠢似乎变成了项优点。我已接获报告。中国特使愿意开始讨论与我们重新展开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还有,中国人希望在北京市中心为你举行项盛大游行,所以我期望你行为得体。"

    游行在两天后举行,场面真是壮观。街道两旁大约一亿中国人,我经过时他们都挥手鞠躬等等。游行预定在人民大会堂结束,那地方可算是中国的国会山庄,同时毛主席将亲自接见我。

    到了那儿,毛主席一身干干净净,欣然见我。他们已布置了一张大桌子吃午餐,我被安排坐在毛主席旁。午饭吃到一半,他凑来对我说;"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一名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我听,思索了一阵子,不过我心想,管它的,他要是不想知道就不会问,于是我就说;"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翻译转述给他听,毛主席脸上露出错愕之色,看着我,但接着他两眼一亮,绽开大大的笑容,跟我握手又点头,旁边的人赶紧拍下这一幕,后来上了美国报纸。但在这之前,我始终没告诉任何人当时我说了什么话让他笑得那么开心。

    动身当天,我们走出饭店,外面围了一大群人欢呼鼓掌,目送我们。我回头看,人群中有个中国妈妈肩上扛了一个小男孩,我看得出他是个纯正的白痴--斗鸡眼,舌头挂在外面,流着口水,絮絮叨叨,就像他们那种白痴的模样。呃,我情不自禁。威克先生曾命令我们,没有他的许可绝不能主动跟任何中国人接触,但是我还是走过去。我口袋里有两个乒乓球,我拿出一个球,拿了枝笔在球上画了我的标志x,然后把球给了小男孩。他立刻把它塞进嘴里,但是,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他伸手抓住我的手指。接着,他笑了-一个大大的咧嘴笑--突然之间,我看见他妈妈眼中含泪,她叽叽呱呱说起话来,我们的翻译员跟我说,这是小家伙平生头一次笑。有些事我可以告诉她,我想,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总之,我起步走开,小男孩扔出乒乓球,刚好弹到我的后脑,我真走运。居然有人应在那个当口拍了张照片,结果,当然,上了报纸。"中国儿童表露他对美国资本主义者的仇恨,"图片说明这么写。

    话说回来,当时威克先生过来把我拉走,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就已经上飞机升空了。威克先生坐在我旁边,而机上刚广播叫我们不要起身,要系上安全带。呃,我听了他的话只扭头看看他,然后放了个平生最大的屁。那个屁听起来像电锯的声音。威克先生两眼暴凸,说:"啊-!"接着拍手扇空气,同时急忙解开安全带。

    一个漂亮的空中小姐跑过来看看这番骚动是怎么回事,威克先生在那儿又咳又呛,突然间,我也扇起空气,捏着鼻子,指着威克先生,一面嚷"谁来打开窗于!"之类的屁话。威克先生嘛,他整个脸胀得通红,连声抗议,也指着我,但是空中小姐只是微微一笑,回到她的座位。

    等他停止结巴等等之后,威克先生调整他的领子,压着声音对我说:"阿甘,你那样做粗俗到了极点。"但我只是咧嘴笑着,直视前方。

    回国之后,他们把我遣回狄克斯堡,但是,并没有安排我回到蒸汽连,反而说要让我提早退伍。顶多过了一天左右,我就退伍了。他们给了我一点钱当作回家的路费,我自己也有一点钱。这下子我得决定未来要怎么办了。

    我知道我该回家看望我妈妈,因为她现在住在贫民之家等等。我认为我也该开始进行养虾生意,开始给自己的人生闯出点名堂,但是心底里我始终想着在哈佛大学的珍妮。我搭巴士到火车站,一路上我苦思怎么做才好。但是,等到买车票的时候,我告诉售票员我要去波士顿。有的时候实在不能让对的事情妨碍你。

    第十章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