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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雪中悍刀行 > 第356节
    被那人用提在手中未曾出鞘的凉刀轻轻一磕,敲击头颅,整颗脑袋就那么炸碎了。

    当那人离他愈来愈近,鬼使神差,他不再策马狂奔,而是拨转马头,拦在道路上,但是没有去送死,而是等死。他也不知道到底自己在做什么,只是看着那人不断驾驭飞剑杀人,若是身侧有人尚未咽气死绝,就或用在鞘凉刀或用新铸飞剑面无表情补上一记。

    那一刻,在这名身陷死境的小卒子看来,整座天空都是如蝗群的飞剑,然后是这些飞剑织出一张恢恢大网。

    有六七骑黑狐栏子作困兽斗,越过呆滞的他,嘶吼着向那人冲锋过去,然后连人带马都被贯穿力惊人的飞剑挟带到天空,最后一起坠地。

    在他眼中,有那么几个瞬间,似乎看见了那人在一呼一吸。

    一呼细微如水滴莲叶轻轻颤,一吸则鲸吞天地气势如虹。

    不知为何,那人跟自己擦肩而过,却没有朝他痛下杀手。

    当三百骑只剩下他一人独活的时候,那人出现在他身侧,用地道娴熟的北莽言语吩咐他可以随意拣选一些甲胄刀箭,然后多带一匹战马跟着他离开。

    大概是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了一回,那时的年轻骑士都忘了恐惧,从鬼门关回来后,还有心情去捡取那些早就艳羡不已的好物件,换上一匹良马,穿上铁甲,佩上战刀,背上大弓,一件没落下。甚至年轻人还给自己换了双崭新结实的牛皮靴。

    风起卷黄沙,活着的,就是这三人两马。

    鸿雁郡主望向徐凤年,伸手指了指那名年轻骑卒,咬牙切齿道:“你杀了他!”

    徐凤年用一种打量疯子的眼光,促狭看着这位大漠上身最为份勋贵的皇室女子,“他比你值钱多了。”

    徐凤年继续说道:“他不会死。不过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只要拿得出手足够‘值钱’的东西,买得起自己的命,我就答应不杀你。”

    鸿雁郡主疯癫尖声道:“杀了他!这种人不配当北莽儿郎!”

    徐凤年抬起手臂,对那名年轻骑卒做了个劈砍的冷酷手势。

    那骑卒平稳了一下呼吸,开始毫不犹豫地抽刀冲刺。

    鸿雁郡主彻底傻了。

    她可以允许自己死在北凉王的手上。

    但她决不允许一个北莽郡主,玉蝉州持节令的独女,被女帝陛下深深宠溺的自己,到头来死在一个草原叛徒的刀下!

    而且这个籍籍无名的懦夫,是如此的卑贱!

    她惨然一笑,无比仇恨地看了眼徐凤年后,迅速抽出一柄匕首,刺向自己的心口。

    第106章 男儿死尽时

    夕阳西下,两骑缓行于一处俗称龙眼儿的平坦沙地上,再往南走三十里,便是北凉边关第一雄城虎头城。此城内外屯扎精兵三万,铁骑三千,轻骑六千,步卒两万多。城中即便不列入兵籍的百姓,只要是青壮年纪,都可以在仓促之中披甲上马而战。虎头城身后则是新设有北凉都护府的怀阳关,与怀阳关一线左右又有两座柳芽、铁茯苓两大关城,拥兵万余,与步军人数绝对占优的虎头城不太一样,柳芽和铁茯苓两座军镇几乎清一色都是快马轻甲的骑兵,显然与主要用以阻滞北莽大军南下的“守城”虎头城相反,这两座城池规模逊色一筹的边城,更多担负起主动出击的任务。在这攻守兼备的第一道战线后,则是以锦源清河重冢三关为支点、玄参神武两城为凉州北边为两翼的第二条战线,紧接着便是常年驻扎凉州边境的大雪龙骑军,以及步骑两大副帅陈云垂何仲忽的大军。加上犬牙交错的戊堡碉楼,毋庸置疑,凉州以北的边境,是整个北凉最难撼动的战场所在,一般来说,北莽最不可能攻打重兵把守稳若磐石的凉州北线,北蛮子真要想张嘴吃下这里,恐怕就不仅仅是崩落牙齿和血吞这么简单了。相较大马快刀冠绝北凉的凉州北线,幽州那边以步卒居多,所以步军大帅燕文鸾的帅帐也在那里,不论是幽州以北的地势还是驻军的分配,都决定了幽州才是典型意义上北方游牧和中原农耕的攻守战,一方攻城一方守城,而不像凉州北那种仗着徐家铁骑,都敢摆出与北莽骑兵在马背上对攻的架势。原本龙象铁骑驻扎在凉幽两州的中间地带,可以随时支援两侧,甚至主动四处游曳寻觅战机,并无定势,只是随着新设第四州流州,三万龙象军进驻其中,幽凉两州的紧密联系无形中割裂出一条裂缝。

    离阳王朝西北第一大城,不是北凉境内凉陵幽三州的州城,而是这座突兀而出雄视北莽的虎头城!

    幽州边境上还有一些例如倒马关这类供商旅出入凉莽的关隘,但是凉州以北,一个都没有!

    这里注定只有狼烟四起黄沙百战,而永远不会听到商队驼铃声。

    虽然只有两骑,但是其中一骑拖拽着一个双手捆绑的狼狈女子。她浑身尘土,嘴唇干裂,脚上那双如江南婉约闺女的精致绣鞋也破败不堪,露出了鲜血淋漓的脚趾。她身形摇摇欲坠,但是还在苦苦坚持。当她能够抬头遥望见那座传说中最喜欢在城头上摆满北莽俘虏脑袋的虎头城,她因为这个不合时宜的停顿,然后被战马拖拽得扑倒在地,那名骑卒没有转头,她竭力挣扎起身,否则就会被这么拖着前往虎头城,可精疲力竭的她实在已经无法站起来,只会翻了个身,后背传来一阵滑行在砂砾上的火烫刺痛,这种痛苦不在于刹那间产生多大的剧痛,而在于绵绵不绝,点点滴滴的积累。

    那名奉命行事的北莽骑卒忍不住转头瞥了眼,这么一个高坐云端上的女子,就这么跌下神坛,结果被他和坐骑像牵狗一样拖拽前行。

    他转头看着前方那一骑,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不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杀她。

    远处,尘嚣四起,一支气势雄壮的数百人骑队震撼着大地轰然而至。

    他心脏剧烈收缩了一下,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大数目的北凉骑军,他也很快发现北凉骑军跟以往所在柳字军骑军的不同,后者陷阵杀敌,无疑很悍勇也很残忍,他投军以后,自己也是如此,否则也成为不了大将军柳珪亲卫骑军之一。但是前方这些北凉骑军给他的感觉,却要更加可怕,先前跟那标游弩手交战还不明显,不过是觉得那些久负盛名的北凉游弩手确实战力惊人,可当超出三百人数之后,就给人一种很古怪的感觉,像是这三四百骑浑然一体,他们的策马扬鞭,充满了一种会让所有北莽勇士都会感到极其别扭的隐忍和克制。眼前这些虎头城驻军,甚至每一次身体跟随马背的起伏幅度,都如出一辙。

    他只听说那两支用无数金银喂养出的大帐重骑,在完完整整铺开阵型进行一线冲锋时,能够真正做到齐头并进。

    这四百骑几乎同时翻身下马,为首一名中年骑士单膝跪地,低头抱拳道:“末将刘寄奴,参见王爷!”

    之后四百骑异口同声道:“参见王爷!”

    徐凤年微笑道:“都起来吧,这趟劳烦刘将军出城相迎了。”

    徐凤年身后那名还能骑马披甲的年轻俘虏愣了一下,脑筋有点转不过弯来,但是他看到那名衣甲刀弩与身后骑卒一模一样的刘将军在起身时,似乎是个瘸子?

    然后他就知道这位相貌平平的瘸腿武将是谁了,北凉诸位统帅之下的边将第一人,虎头城守将刘瘸子!

    他不知道什么刘寄奴,但几乎每一个柳字军士卒,都听说过这个在大漠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刘瘸子。此人跟许多边功越大在北莽骂名越多的北凉猛将不一样,刘瘸子在北莽南朝读书人嘴里,那都是公认的当世良将,治军法度森严,但战场外视士卒如亲子,两儿两女,儿子都已战死边关,小儿子死时不过十六岁。两个女儿都嫁给了他的部下,又都成了寡妇。刘瘸子对敌从不心慈手软,却从不滥杀无辜,在十四年前一次报复性的长途奔袭中,深入姑塞州境内腹地,一路斩首破万,那条腿就是被一名俘虏女子用匕首刺透,但刘瘸子依旧没有杀她,只留下一句不知真假但在草原上广为流传的话,“不论是我们北凉还是你们北莽,只有等到男儿死尽之时,才轮到你们女子。”

    刘寄奴陪着徐凤年前往那座气势雄伟的虎头城,他大半辈子的心血都在那儿了,看着那高大城墙,这位战功彪炳的武将眼神异常温暖。

    他们身后四百精骑缓缓拨转马头返程,都忍不住看了几眼那古怪两人,骑马的年轻人一身北蛮子装束,携带兵器倒是挺多,然后拖着一个只能可怜步行的貂覆额女子。

    入城后,徐凤年洗过澡,换了一身衣衫,刘寄奴和几位虎头城校尉恭敬站在外院阶下。

    徐凤年上次以新凉王的身份巡边,在怀阳关止步,没有来到这里,据说那当下那几位校尉都颇有腹诽怨言,说这位王爷瞧不起他们虎头城,把虎头城将卒当成了北凉后娘养的崽子。领三千重骑的那位校尉就公开扬言,有本事让怀阳关那帮软蛋驻军跟他演武一次,他也不乐意欺负怀阳骑兵是轻骑,大不了让他们再借兵个两三千,照样不用三轮冲锋就干得那帮家伙丢盔弃甲。徐凤年看到其中一个假装镇定但是明显有些拘束畏缩的壮汉,招手示意这些虎头城支柱武将都坐下说话,刘寄奴的资历战功摆在那里,他当年跟老凉王都能心平气和说话,面对北凉新主的徐凤年,当然也不至于手足无措,坦然坐在石凳上,眼角余光瞥见那个先前喝酒后骂得最凶的马蒺藜,这会儿跟个不敢见情郎的娇羞小娘们似的,搬着石凳坐在了最后头,缩头缩脑。

    徐凤年歪了歪脑袋,好像在找人,故意笑问道:“刘将军,不知道那位扬言就算拳脚功夫打不过我,却能喝趴下我的马校尉马大人,在不在场?”

    刘寄奴忍住笑声,没说话。

    在座几位性子跟边塞风沙一般粗糙的校尉一下子就忍不住笑出声,笑声中都充满了直爽善意。

    性子再阴柔的男儿,大概也会被这里年复一年的毒辣日头晒硬了。

    心胸再狭小的男子,大概也会被这里日复一日的天高地阔,给撑出了气量。

    那个马蒺藜直起腰杆,在袍泽身后高高露出脑袋,破罐子破摔道:“启禀王爷,卑职在的,如果你老人家真生气了,要卑职吃鞭子,绝无二话。就是挨鞭子的时候,能不能找个让卑职下属瞧不见的地儿?否则以后得被那帮家伙笑话死。”

    徐凤年显然没有跟这汉子计较的意思,问道:“刘将军,各位都能喝酒?”

    刘寄奴点头笑着打趣道:“喝当然都能喝,这帮人打仗就那么回事,酒桌上个个天王老子第一。不过马蒺藜和褚汗青两部都要当值巡夜,其他人只要不喝得酩酊大醉,都无妨。”

    徐凤年嗯了一声,“那咱们喝个点到为止,上次欠下的,就只能以后有机会再补上了。”

    刘寄奴转头喊道:“马蒺藜,跟褚汗青亲自去抱两坛酒来,然后滚去巡夜。”

    马蒺藜如释重负,和另外一名校尉一起小跑出院子,很快抱来两坛绿蚁酒。

    心虚的马蒺藜不敢多待,就想赶紧溜之大吉,那名气度儒雅的虎头城校尉褚汗青犹豫了一下,望向徐凤年,问道:“王爷,卑职今夜不能喝酒,也不知下次能喝酒会是何时何地,可否以空碗,敬王爷一回?”

    徐凤年点了点头。

    褚汗青高高端起那只空荡荡的酒碗,徐凤年则站起身将碗中绿蚁酒一饮而尽。

    马蒺藜忐忑问道:“王爷,要不卑职也敬你一回?”

    徐凤年又笑着喝了一碗。

    徐凤年坐回石凳后,看着那些脸上都带着真诚笑意的边关将校,问道:“刘将军,虎头城还有什么需要的吗?尽管开口。”

    刘寄奴一手捧碗,一只手搁在那条瘸了的腿上,笑着摇头道:“没有了。”

    徐凤年也没有多说什么,陪着这些都已四十多岁的北凉老将一起默默喝酒。

    刘寄奴在最后,只说了一句话,“既然王爷坐在了这里,那么有句本来以为没法子说出口的话,就能说了,虎头城四万余人,今天就当都喝过了王爷的送行酒,虽死无憾。”

    第107章 星空下

    当刘寄奴诸将离开院子,徐凤年让院外护卫喊来那两名俘虏,鸿雁郡主在别处正在狼吞虎咽,等她不情不愿走进院子的时候,衣衫还是褴褛,不过满嘴油腻,跨过门槛的时候还打了个饱嗝。这让身旁那名依旧披甲携带刀弓的柳字军骑卒感到新奇,大概是发现原来她这样的女子也不是真正不食人间烟火。桌上还剩小半坛绿蚁酒,这显然是刘寄奴他们“嘴下留情”了,徐凤年端起酒碗指了指几张石凳,鸿雁郡主一屁股坐下,那名对徐凤年越发敬若神明的年轻骑士依旧老老实实站着。鸿雁郡主瞥了眼桌上的酒坛酒碗,下意识抽了抽鼻子,虱子多了不怕痒,干脆就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酒,绿蚁酒嘛,她在倒马关尝过,甚至在王庭京城也喝过,以前没觉得多好喝,今儿一碗酒从舌尖辣到喉咙再烧到肠胃,整个人都瞬间暖和了,饱暖饱暖,总算都齐全了。顺带着她看徐凤年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挑衅,她知道徐凤年当时没有让她自尽,她再想死就要比想活还要难很多,这当然未必就是好事,在进入虎头城之前,她想过徐凤年无数种羞辱她这个鸿雁郡主的阴毒法子,不过就目前看来,处境确实糟糕,可还在她的承受范围内。她仰头一大口喝尽碗中酒,擦了擦嘴角,媚笑道:“怎么,王爷想要让我侍寝?那为何不让我换一身洁净衣裳?”

    徐凤年反问道:“需要我送你把镜子照一照吗,让你看一看自己这会儿啥德行?”

    鸿雁郡主恼羞成怒,刚要抬起手丢掷酒碗,很快就抑制住这股冲动,沉默着又倒了一碗酒,能蹭一碗就是一碗。

    徐凤年也不理睬这只落毛凤凰,转头看向那名自称乞伏龙冠的骑卒,说道:“你习武很有天赋,这也是我不杀你的理由。”

    还有一个理由徐凤年没有说出口,从乞伏龙冠的眼睛里,看不出连鸿雁郡主这种局外人都会有的仇恨,就算一个人可以隐藏脸色和眼神,他的气机流转在徐凤年眼中也根本无所遁形,而气机起伏是跟喜怒哀乐直接挂钩的。这就说明乞伏龙冠这块被埋没的璞玉,也许能够在武道一途上走得很远。当然最关键的原因是徐凤年希望有一个人能在将来制衡弟子余地龙,这个年纪最小却身为大徒弟的孩子,不同于性格鲜明的王生和吕云长,存在着太多不可预料,徐凤年不希望今后的江湖在自己手上多出一个轩辕大磐。而乞伏龙冠这个像是路边随手捡来的阿猫阿狗,他的习武天赋不是徐凤年所见最好的,但是属于最有趣的,如姜泥和观音宗卖炭妞,谓之剑胚,而如洪洗象和龙虎山赵凝神,则是真人转世之身,谓之菩提子,佛门也有转世灵童一说,那么乞伏龙冠就有点四不像,什么都沾点边,什么都不纯澈,恰恰如此,反而最符合徐凤年的习武历程,杂糅荟萃,熔铸一炉。何况当时那场厮杀中,乞伏龙冠真真切切捕捉到了徐凤年这位天人在呼吸之间的那“一线之隔”。

    当今天下,不过双手之数,这个无名小卒便位列其中。

    乞伏龙冠现在才十八岁,就已经是柳珪亲军铁骑之一,要知道刀法第一人的顾剑棠在这岁数,也许还不如乞伏龙冠,当然,徐凤年当初更是如此了。

    乞伏龙冠有些紧张,颤声说道:“北凉王爷,小的从小就是个孤儿,哪儿有饭吃就哪儿混。王爷要是信不过小的,可以让小的当个北凉边军,步卒都行,杀北莽肯定不手软。”

    鸿雁郡主在这个时候阴阴笑着,煽风点火道:“孤儿?说不定你爹娘就是死在了北凉铁骑马蹄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

    乞伏龙冠远不如她有心计城府,却也不是缺根筋的傻瓜,一时间没忍住,直接骂道:“贱人!放你娘的臭屁!”

    这个年轻人红着眼睛道:“我爹娘就是被你们这些有钱有权的南朝王八蛋活活打死的!”

    鸿雁郡主勃然大怒,“南朝?南朝算个什么东西,整个南朝就是我耶律姓氏养的一条看门狗!我是耶律虹材,本该是你这种低贱之人一辈子都走不进一百步内的王帐郡主!”

    乞伏龙冠呼吸急促,胸膛起伏不定,然后大踏步上前,对着这个娘们就是一耳光摔过去。

    鸿雁郡主也不是木头,低头,后退,一溜烟躲在了徐凤年身后,一脸得意地喋喋不休:“嘿,打不着!瞧你这点出息,活该你一辈子没办法给你爹娘报仇。呦,说不定你这种废物原先在军中一直给南朝那些仇家效力也说不定哦……”

    乞伏龙冠突然平静下来,死死盯住这个女人。

    鸿雁郡主感到一种刻骨铭心的寒意,小心翼翼拿回酒碗,又给自己倒了一碗绿蚁酒。

    此时,敲门声轻轻响起。

    徐凤年倒了两碗酒,轻声道:“澹台前辈请进。”

    当那名不速之客坐下时,徐凤年递过去一碗酒,对方也不客气,喝了口酒,双颊微红。

    耶律虹材望着这名高大女子,充满好奇。

    举手抬足,尽显宗师气度,还有一种扣人心弦的写意风流。

    徐凤年笑问道:“前辈怎么知道我到了虎头城?”

    澹台平静淡然道:“我以前听师父说过,天人俯瞰世间众生,就如我们在夏夜看那萤火点点,大多萤火一闪而逝,却总有寥寥一些,尤为明亮,甚至在某个时刻,刹那璀璨如星辰。”

    徐凤年顿时心中了然,想必是先前截杀四百骑,气机倾泻,让这位精于望气的练气士宗师抓到了蛛丝马迹,然后就在这虎头城附近守株待兔而已。按照澹台平静,准确说来是按照这位宗主师父的阐述,世间人上人的顶尖高手亦是云间仙人的“天下人”而已,不过如拓跋菩萨曹长卿这些高手,他们散发出的萤火会格外惹眼。练气士做着替天行道缝补法网的行径,自然而然会更容易寻觅到他们这一小撮高手。

    徐凤年问道:“是不是可以说,世人修道问道证道,就是以米粒之光去与皓月争辉?”

    澹台平静摇头道:“师父说过,修成了道,也无非是水滴入海而已。黄河之水天上来?非也,海上来。故而奔流到海不复回?非也。”

    徐凤年打趣道:“你师父说话都这么机锋,这么……有道理?”

    澹台平静一笑置之,像是为尊者讳。

    徐凤年盯住那个还想偷偷倒一碗酒喝的鸿雁郡主,后者悻悻然缩回手。

    徐凤年指了指院门,乞伏龙冠率先离去,鸿雁郡主稍等片刻,猜测那小子已经远去,才鬼鬼祟祟摸到了院门跨过门槛。

    结果很快就传来清脆响亮的“啪”一声,以及鸿雁郡主的尖叫怒骂声。

    澹台平静轻声道:“王爷好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