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军穿着旧衣服,浑身都不自在,总感觉有虫子在爬。
可要是不穿,一路上都得被当成乞丐。
陆展元又何曾受过今天这样的屈辱。
衣服是有了,鞋子没有。
两人养尊处优惯了,细皮嫩肉的,没走多远,脚都起血泡了。
陆展元实在走不动了,两人招手叫出租车,没有一辆车愿意停下来。
陆承军的脚也好不到哪里去,鲜血淋漓,所过之处,留下一串血印。
“儿子,爸实在走不了了,你给你那些朋友打个电话,让人来接我们一下。”
陆展元坐在地上,看着脚底的血泡,那副样子别提多可怜了。
两人的手机也被没收了,去哪联系人?
陆承军起初还是有点傲气,可脚已经被磨烂了,每走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更倒霉的是一脚踩到了路边的狗屎,臭味扑来,陆承军整个脸色都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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