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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以前读过这方面的书,知道美国人就这么干,而非洲远比他母亲的故乡——美国西部地区更残酷、更野蛮、是的,天一亮,他们俩肯定要被吊死。

    难道就没有一条活路了吗?他默默地想了几分钟,突然拍着手高兴地喊了起来。他回转身去取搭在椅子上的衣服。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救阿卡特和他自己。他把手伸进平常装钱的口袋里摸索着。钱没了!他翻遍了衣服所有的口袋,也没找见一枚硬币,他又爬到地板上四处搜寻。还打开灯,把床挪到一边,一英寸一英寸地仔细寻找。找到莱顿的尸体旁边,他犹豫了一下,可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把他翻了个个儿,在他的尸体下面找了一遍,还是没有。他估计康顿是来抢劫的。不过他不相信他有足够的时间把钱偷走。可是既然哪儿也找不着,就有可能在他身上了。于是杰克在康顿身上搜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他又在屋里找了好几遍,找来找去,每次都是又找到那具尸体旁边。钱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男孩完全绝望了。该怎么办呢?天一亮他们就要被发现,被处死。他虽然聪明异常,力大无比,但毕竟是个孩子,是个吓坏了的、想家的孩子。他的生活经验少得可怜,对事物报难做出正确的判断。他只看到这样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杀了人。又落到野蛮的陌生人之手。这些人嗜血成性,恨不得把命运之神送到手的牺牲品一口吃掉。这方面的知识他都是从那种刊登恐怖故事的廉价书刊上看到的。

    但是他们必须有钱!

    他又走到那具尸体旁边,这一次态度很坚决。巨猿蹲在一个旮旯里,望着年轻的伙伴。男孩儿开始一件一件地脱美国佬的衣服,而已把每件衣服都仔仔细搜查了一遍。甚至连他的鞋子也没放过。还是一无所获。男孩儿大张着一双眼睛,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迷茫中仿佛看见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吊着两具尸体,正无声无息地晃来晃去。

    就这样他坐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直到后来听见楼下传来阵阵人声,才连忙跳起来,吹灭灯,又悄悄地锁好门,然后慢慢地朝猿转过脸来。这时,小杰克已经拿定了主意。

    头天晚上,他下定决心机会一到,马上回家,请求爸爸妈妈原谅自己近乎疯狂的冒险。现在他已经明白。再也回不到他们身边了。他的双手已经沾满康顿的鲜血。在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想象之中,他早已不把康顿的死归咎于巨猿阿卡特了。危难之中,他把罪责完全兜揽到自己身上。如果有钱,尚可买到公正,可是他偏偏身无分文!啊!一个身无分文的陌生人在这里还能有什么希望呢?

    可是钱到底哪儿去了?他绞尽脑汁想最后一次看见钱包是在什么时候。他当然想不起来,而且即使能想到钱包丢失的原因,也想不起究竟是什么时候丢失的。因为,往那条独木舟上爬的时候,他压根儿就没有察觉到钱夹从口袋里滑出米。掉进了大海。

    现在他朝阿卡特转过脸用猿语说:“快走!”。他忘了自己只穿一套薄薄的睡衣,领着阿卡特朝大敞着的窗户走了过去。他探出头仔细地听了听。离窗口几英尺有一株大树,男孩儿非常敏捷地跳上去,像一只猫,顺着树干三下两下爬了下去。巨猿紧跟在后面。离小镇大约二百码远,便是丛林。男孩儿领着巨猿直奔向往已久的原始森林。不一会儿密密的丛林便完全吞没了他们。就这样,杰克·克莱顿——未来的格雷斯托克勋爵,神不知鬼不觉从世人的眼里消失了。

    第二天早晨已经很晚了,一个黑人男仆敲了敲贝林斯太太和她的孙子登记的那个房间的门。没人答应,他便掏出万能钥匙开门,结果发现锁孔里已经有一把钥匙,而且是从屋里插进去的。他连忙向旅店经理赫尔·斯克普报告这件事。经理跑上二楼使劲儿敲门,还是没有人回答,便弯下腰,想从锁孔看看里面的情形,结果因为太胖,身体失去平衡,连忙伸出一只手撑住地板,以免摔倒。经理的手指触到一样粘乎乎的东西。他举起手凑刺眼前,借着走廊昏暗的光线,瞅了瞅。浑身打了一个寒战。走廊里的光线虽然很弱,他还最看出手上沾的是暗红的鲜血。他一下子跳起来,用尽力气撞那扇门。赫尔·斯克普块头很大,那扇原本就不太结实的门在他的撞击之下,朝里倒了下去。经理自个儿也摔倒在地上。

    出现在赫尔·斯克普眼前的是他一生中目睹过的一桩最神秘的血案;地板上躺着一个死人。这人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他脖于上伤痕累累,颈静脉像是被什么野兽的利齿咬断了。尸体一丝不挂,地板上乱扔着一堆衣服。老太太和她的孙子不翼而飞。房门反锁,窗户大开。他们一定是从那儿逃跑的。

    可是一个小男孩儿怎么能背着他的病祖母从二楼窗口跳到地面上呢?实在不可思议。赫尔·斯克普又把小屋仔细察看了一遍,发现原先靠墙摆着的床拉到了屋子正中,这又是为什么呢?他又朝床下看了三、四次,那祖孙二人确实无影无踪。经理认为,如果没有人在外面接应,那病老太太是绝对不会从窗口逃走的,因为头一天,她还是被好几个人抬到楼上的。

    这桩血案越沓越神秘。祖孙二人的衣服还在屋里,这就是说,他们逃跑的时候,一定是赤身露体,或者只穿着睡衣。赫尔·斯克普摇了摇头,又搔了搔后脑勺,完全迷惑不解了。他从来没听说过福尔摩斯1的大名。否则一定马上去找这位著名侦探来帮助。这桩案子实在太神秘了:一个完全靠人从轮船背进旅馆的病老太太和她的孙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儿头一天一起住进二楼的一个房间,还在屋里吃了晚饭。第二天早晨九点,祖孙二人就不翼而飞,屋子里只留下一具陌生人的尸体。而这期问,没有一条船离开港口,方圆几百英里也没有铁路。而且除非在一支装备精良的“狩猎远征队”的护送之下,经过几天艰苦的跋涉,这两个人绝对找不到有白人居住的村镇。他们仿佛在空气里融化得无影无踪。他刚才打发一个黑人到窗口下面看有没有脚印,黑人回来报告说根本没有人走过的痕迹。这就越发奇怪了。他们到底是人还是神,居然来无影去无踪,一步便能跨到离窗口还很远的松软的草坪上。赫尔·斯克普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是的;这桩事确实神乎其神,从始至终都包裹着神秘的色彩。他不愿意再为它多动脑筋,而且他这人很迷信,天一黑就吓得连门也不敢出了。

    1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科南·道尔所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

    这件事对于赫尔·斯克普边去是个谜,现在毫无疑问,也仍然是个谜。

    05-“沙漠少女”梅瑞姆

    法国外籍兵团的上尉阿曼德·雅各特,在一株不太高的棕榈树下铺开搭在马鞍上的毯子,坐了下来。他那宽阔的肩膀和头发剪得很短的脑袋舒舒服服靠在棕榈树粗糙的树干上,两条长腿横搁在毯子上,靴子上的刺马针埋在这块沙漠绿洲的沙质土壤里。上尉在这片荒漠之中已经跋涉了整整一天,觉得棕桐树下的小憩十分惬意。

    他一边懒洋洋地吸烟,一边看勤务兵准备晚餐。阿曼德·雅各特上尉无论对自己还是对这个世界都心满意足。从右面,传来他那支队伍的阵阵喧闹商。这些战士都是些经过风吹日晒。皮肤黝黑的老兵,因为暂时解除了讨厌的军纪的约束,显得十分快乐。他们有的舒腰展背,活动疲惫的筋骨;有的开玩笑逗乐子,哈哈大笑;有的一边抽烟,一边准备经过十二个小时鞍马劳顿才吃上的晚饭。队伍里蹲着五个沉默寡言、闷闷不乐、身穿白袍的阿拉伯人。他们都被结结实实地捆绑着,旁边还有几个士兵严密监视。

    看见这五个家伙,阿曼德·雅各将上尉心里便充满完成任务的喜悦。在过去这漫长、炎热、缺吃少喝的一个月里,他和这支小部队一直在这片荒凉、贫瘠的土地上搜寻一股土匪。这些匪徒罪行累累,无恶不作。他们抢牧民的骆驼、马、山羊,还杀死许多人,一个个都是罪恶滔天,死有余辜。

    一星期前,他们终于找到这股土匪,展开一场激烈的战斗。战斗中他虽然损失了两名战士,但是几乎全部歼灭了敌人。大约有六个土匪逃去,其余的匪徒除这五个人被俘之外,都在军团战士的镀镍子弹下丧生。而且最理想的是,匪首阿基米特·本·哈顿也被生擒活捉。

    雅各特上尉的思想从这几个俘虏身上又想到离这片不毛之地尚有几百英里的那座小小的兵营。明天,他就可以看到正在兵营里急切等待他的妻子和小女儿。像平常一样,一想到她们,他的目光便变得柔和了。就是此刻,他也看得见小珍妮那张充满难气的脸上显露出来的母亲的美貌。明天下午,当他疲惫不堪从马背上爬下来的时候,那两张漂亮的脸便会微笑着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她们那娇嫩的脸蛋儿与他的面颊紧紧贴在一起——就像柔软的天鹅绒贴着汗津津的皮革。

    他的思绪被哨兵喊一位军士的叫声打断。雅各特上尉抬起一双眼睛。太阳还没有落,可是那几棵棕桐树的绰绰树影已经杂乱无章地投射到水井周围。他的士兵和战马斜那个方向指指划划,下士眯细一双眼睛顺着他的手指向远方眺望。雅各特上尉站了起来.他不是个满足于听取汇报的人,凡事总要亲眼看看,才放心。平常,他总比别人先发现目标,因此,获得一个“老鹰”的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