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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下有什么响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来是一只羚羊跑到这块林中空地。克拉克立刻意识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头野兽。而刚才,心中奔涌着的爱情似乎使他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羚羊正从空地走过。克拉克跳到对面那棵大树下面。他的动作那么轻捷,就连羚羊这样敏感的动物也没有听见他已近在咫尺。克拉克解开盘在腰间的草绳——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种武器,用起来已经相当熟练。他现在出去打猎,只带两样武器:猎刀和草绳。因为这两件既轻巧又便于携带,长矛和弓箭比较笨重,平常他总是把它们藏在一个很秘密的地方。

    现在他右手拿着索套,左手拿着盘成一圈的长绳。羚羊离他只有几步远了,克拉克从藏身之地一跃而出,套索也同时从枝蔓纠缠的灌木丛中甩出。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条长蛇,在它头顶盘桓,然后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克拉克猛收长绳,拉紧索套。然后他把绳子在腰间系好,右手轻轻一抖,那只还在拼命挣扎的羚羊便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国西部那些玩绳技的家伙那样,自个儿走到倒下去的动物旁边,而是甩开两条粗壮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猎物拖过来,然后像豹子席塔一样,猛扑上去,锋利的牙齿紧紧咬住它的脖子,猎刀同时刺穿它的心脏。克拉克收拾好草绳,丛羚羊身上割下几大块肉,爬到树上,心平气和地吃了起来。吃饱之后,他朝附近一个水坑荡过去,痛饮一番,便呼呼大睡起来。

    他心里当然明白,梅瑞姆和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还要幽会。因为姑娘临走时说的那句话:“今天晚上!”他是听见了的。

    他没有跟踪梅瑞姆,因为从她来去的方向判断,她找到的那个“避难所”一定在平原那边。他不想让姑娘发现自己,因此,不愿意在那没遮没挡的一马平川尾随在她的身后。只要和这个年轻小伙儿保持“接触”就够了,他现在要做的正是这件事情。

    对于一般人来说,在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林中空地这么长时间之后,再确定他在丛林里的位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对于克拉克,情况就不同了。他估计这个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营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别的地方,也还是逃不脱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个徒步行走的黑人结伴同行的骑马人实在易如翻掌。即使过去好几天,克拉克电能循着他们留下的踪迹,一直找到头。何况他们离开此地仅仅几个小时,对于克拉克,简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里森·贝尼斯回到宿营地并且与汉森互致问候之后才几分钟,克拉克就已经无声无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树上。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没见那个年轻人再离开宿营地。克拉克心里纳闷,梅瑞姆到底来不来这儿呢?过了一会儿,汉森和一位黑人奴仆骑着马岛开宿营地。克拉克只是注意到了这个事实,对除了那个英国青年之外的任何人的行动他都没有特别留意。

    暮色降了临,年轻人还在宿营地呆着。吃过晚餐之后,他抽了好多烟,在帐篷前头焦急地踱来踱去。不停地吩咐黑奴往火堆里加树枝。有一头狮子咳嗽了一声,他连忙钻进帐篷,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支步枪。他又让黑奴往火堆里扔了些树枝。克拉克看见他神情紧张,满脸恐惧,差点儿笑出声来。

    难道占据了梅瑞姆心灵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听见狮子咳嗽就浑身哆嗦的人?这样一个胆小鬼怎么能保护梅瑞姆免受森林中无尽的苦难呢?啊,不过他们用不着在丛林里忍饥受冻。他们将生活在欧洲繁华的世界里。在那儿,那些身穿制服的警察会受雇来保护他们的。一个有权有势的欧洲阔公子难道还用得着亲自出马,保护她的妻子吗?克拉克的嘴角又露出轻蔑的微笑。

    汉森和他的仆人径直向林中空地跑去。他们到那儿的时候天已大黑。他把仆人留下,自个儿牵着仆人那匹马到丛林边儿上等梅瑞姆。大约九点,他看见一人一马从庄园飞驰而来。不一会儿,梅瑞姆便来到他的面前。她满脸通红,神情紧张,认出来人是汉森,惊讶得倒退了几步。

    “贝尼斯先生从马背上跌下来扭伤了脚脖子,”汉森连忙解释道。“他没法儿来接你,只好让我来把你领回到宿营地。”

    暮色已经很浓,姑娘看不见汉森满脸得意的神色。

    “我们最好马上出发,”汉森继续说。“如果不想被他们追上,路上还得走快点儿呢!”

    “他伤得厉害吗?”梅瑞姻问。

    “不厉害,”汉森回答道。“还能骑马呢!不过我们俩都觉得,今天夜里他最好躺下来好好休息休息。从明天起,他得骑着马艰苦跋涉好几星期呢!”

    “可不是,”姑娘表示同意。

    汉森掉转马头,梅瑞姆跟在他的身后。他们沿着丛林向北走了一英里,然后钻进从林直奔西面。梅瑞姆跟着汉森就像盲人骑瞎马,一点儿也没注意这种“方向路线”的变化。何况她压根儿就不知道汉森的宿营地在哪儿,因此也谈不到什么注意不注意。整整一夜他们骑着马向西迤俪而行。天亮之后,汉森停下来,简单地吃了早点——离宿营地之前,他的马褡裢里装了足够的干粮。早餐过后,他们继续赶路,而且一直没有再停下来休息,直到烈日当空,他才勒住马缰,朝姑娘打了个手势,让她翻身下马。

    “我们在这儿睡一会儿,让马也吃点儿草,”他说。

    “没想到你的宿营地这么远,”梅瑞姆说。

    “我给他们留下过话,让他们天一亮就拔营起寨,向北转移,”汉森解释说。“这样我们可以有个好的开头。我知道我这支商队东西很多,脚夫肩背担挑,走得很慢,咱俩很容易就能追上他们。我估计,明天你就能看见你的小情人了。”

    可是他们整整走了半夜,第二天又走了一整天,还是没有看见商队的踪影。梅瑞姆因为有丰富的丛林知识,看出已经好多天没人从这里走过。有时候她也能看到以前人们留下的踪迹,而且是许多人走过的痕迹。因为他们走的这条路有许多地方都是大象踩出来的,周围的树木也不高,很有点园林的味道,倒是一条可以自由驰骋的理想的小路。

    梅瑞姆终于起了疑心。她身边这个男人对她的态度也渐渐地起了变化。她经常发现他正贪婪地看着她。先前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在她的心中涌动起来,总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而且他显然已经好几天没刮胡子了,亚麻色的胡茬开始覆盖地的脖颈、面颊和下巴。这胡子一长出来,姑娘越发觉得他不是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了。

    不过,直到第二天,梅瑞姆才勒住马缰,说出心中的疑问。汉森向她保证,再走几英里总能到达宿营地。

    “本来昨天就应该追上他们,”他说。“他们一定走得比我估计的快得多。”

    “他们压根儿就没从这儿走过,”梅瑞姆说。“我们看到的脚印儿是好几个星期以前留下的。”

    汉森笑了起来。

    “啊,真是这样吗?”他大声说。“你为啥不早说呢?我本来早就可以向你解释清楚这桩事情的.我们跟他们走的不是同一条路,不过,即使我们今天追不上他们,也总能汇合到哪条路上。”

    梅瑞姆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一直在骗她。他实在太愚蠢了,居然以为别人会相信如此荒唐的解释。他说他们随时都能赶卜那拨人,可是实际上,他跟他们走的压根儿就不是一条路。

    不过她心里自有主张,一有机会就要从这个家伙身边逃走。她偷偷地端详汉森那张脸,越看越觉得眼熟。到底在哪儿见过这个人呢?与他相识在先生的庄园之前,他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见过面呢?她像过电影似地把见过的白人都过了一遍。有几个白人去过阿拉伯老酋长的村庄。为数不多是真的,但确实有过那么几个。啊,想起来了,她是见过他,好像就要准确无误地说出这个人是谁了,可是只那么一刹,又从她记忆的屏幕上消失了。

    中午时分,走出丛林,眼前突然出现一条宽阔、平静的大河。河那边有一座荆棘堆成的高高的鹿砦,鹿砦里面有几顶帐篷。

    “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了,”汉森说。他掏出手枪,对着天空放了一枪。大河那边的宿营地立刻传来一阵喧闹的人声。黑人们跑到河岸边,汉森朝他们大声叫喊着。人群里没有莫里森·贝尼斯。

    按照主人的吩咐,黑奴们把一条独木舟放到水里,划到岸边,汉森先把梅瑞姆抱到船上,然后自个儿也上了船,留下两个仆人照看坐骑,等一会儿,船再返回来把他们接到对岸。

    一到宿营地,梅瑞姆就问贝尼斯在哪儿。因为看见这座奇迹般出现在面前的宿营地,她的胆子好像一下子变大了似的。汉森朝宿营地正中的一座帐篷指了指。

    “在那儿呢,”他边说边领她朝那座帐篷走去,到了门口还殷勤地撩起门帘儿,“请君入瓮”。梅瑞姆进了帐篷,举目四顾,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她回转头,看见汉森正狞笑看望她。

    “贝尼斯在哪儿?”她厉声责问。[手机电子书网isuu.]

    “他不在这儿,”汉森回答道。“至少我还没有看见地,你看见了吗?不过,我在这儿呢!我比那个家伙可是强多了。你用不着再找他了。有我就足够了,”他哈哈大笑着向梅瑞姆扑了过来。

    梅瑞姆拼命挣扎。汉森紧搂着她的腰肢,把她慢慢地向帐篷最里面的一堆毯子上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