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女人,天生是尤物 > 第2章
    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八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的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此项便利也。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的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的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样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如此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就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的抖,谁还喜欢它也。

    果然不错,今年(一九六一)的跟,不但更高,走起路来如不飞跑,双脚尖尖,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而且更细,而且跟是钢铁做的,不但其声噔噔噔噔,可敲出男人之魂,复不秃不断,永保政躬康泰,你说妙不妙哉?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抗得了乎?

    除了脚上的高跟鞋,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恐怕要数到头发矣,俗语云:“大丈夫当顶天立地”,高跟鞋立地,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教男人发疯,不可得也。

    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但女人花费的时间,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对待玉足,顶多往脚趾上抹点蔻丹可矣。柏杨先生幼时,有人从上海来,说上海女人穿鞋,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而且把十个脚趾,涂得红红可爱,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盖太超出常识之外,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不过根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女人在脚上玩的花样,也到此为止。

    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有一则故事说,妻子对丈夫曰:“以后交通方便,从上海坐火箭,只五分钟,便可到迪化。”丈夫曰:“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妻问何故,答曰:“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描眉能描几分钟乎?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也不过一杯茶功夫。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整了又整,梳了又梳,卷了又卷,烫了又烫,不达目的,誓不甘休。诗云:“水晶帘下看梳头”,应是人世一乐,试想明窗净几之下,小童捧巾、丫嬛捧水,有美女焉,在那里桃脸对镜,微歪其颈,双手如玉,在发浪中柔和梳动,而樱唇噙着发夹,情人则埋身于沙发之内,心跳如捣,喉干如烧,那当然是一番销魂图画。可是,有这种福气的有几人耶?差不多都是孩子在一旁闹,老爷在一旁叫,天大诗意,都被闹叫得净光。

    ---------------

    俏伶伶抖着(2)

    ---------------

    女人对头发的注意,可在广告上得之,常见报上有广告曰:“黑玫瑰的八号某日起到玛丽厅”,“凤凰飞的一号某日起到新保罗”。柏杨先生一直到去年(一九六○)才弄懂其中奥妙,原来太太小姐,日常无事,有三种消遣,一是打打麻将,一是造造别人的谣,一是做做头发。跟银行一样,各有其固定户头。差不多的太太小姐都有七日之痒,也有的则是五日之痒和三日之痒,靠色相吃饭的女人——像酒女、舞女、明星,则更有每日之痒,那就是说,她们天天都得把头发做上一遍。

    做头发最大的学问在于认定户头,张小姐一到头痒便去找五号,王太太一到头痒便去找九号;五号在一乐厅,她便去一乐厅;五号在华盛顿,她便去华盛顿。九号亦然。好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屁股后紧追不放,而身为五号九号者,每有移动,自然得大登广告,以代通知,小姐太太一旦看见,便是铁丝网都拦不住。常听道貌岸然的圣崽们叹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婚姻简直成了儿戏,丈夫死后,尸骨未寒,女人就再嫁而去;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她们对其理发师,却是从一而终,贞洁不二者也。

    做头发之所以成为太太小姐的一乐,大概和每个女人潜意识上都有的“公主情绪”有关。美利坚最喜欢去日本观光,除了那些东方景致,使他们大开眼界外,日本人的礼貌,恐怕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盖美利坚人人平等,再大的官和再富的商,离开他的窝,便跟掏厕所的工人没有分别。但一到日本,就不然矣,东洋人精于鞠躬,其鞠躬的既深且繁,如奴隶之奉王子;女人尤甚,其声之和,其貌之柔,其词之顺,其态度之曲意承欢,如女奴之奉王后。使得美国佬飘飘然欲羽化而登仙,便是五分利息借钱,都得去过过干瘾。

    太太小姐做头发,大概有同一滋味,年头不同,仆佣如云的时代已成过去,作一个正正派派的女人,最安全最纯洁的刺激,也就是最性感的艺术享受,莫过于找一个男理发师抓抓头,摸摸脸,揉揉脖子。君不见那些被认定户头的理发师乎?不但在广告上登号数,还登上其英俊的照片,一则是使其户头验明正身,再一则就非常有学问啦。人生最舒服的事有三焉,“抓痒”占首位,其次是“挖耳”,再其次“捏脚”。太太小姐昂然高坐,理发师用其有力而异样的男性巨手,搔来搔去,杏眼惺忪,在镜中看到该男人卖命之状,芳心无不大悦,而有神通的理发师复紧紧地把握这个机会,和主顾谈天说地,感情乃增。

    古中国人之奇异,不但表现在缠足上,也表现在头发上,无论男女,统统辫子一条,结婚后再往上盘。满洲人尤其是绝,还在周围剃了个圆圈,只留下当中一撮,便是猪都不能如此之混账也。幸亏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否则现在大家头上都盘着那个玩艺,你说窝囊不窝囊吧。然而,从前那一套,混账则混账矣,却简单明了。自剃辫以来,男人头发变化还少,女人头发简直跟新式武器一样,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民国初年,着实流行了一个时期的“刘海”,弄几绺覆住前额,发端紧接眉边,使得男人看啦,如痴如醉。大概是九一八事变那年,发型进入一个空前未有的时代,从前大家差不多都力求划一,你梳辫子我也梳辫子,你梳刘海我也梳刘海,有小异而仍大同;一旦刘海衰微,统一江山破碎,女人们各自为政,单独作战,你梳的是龙戏凤,俺梳的是原子弹;瘦子的头发蓬松而后收,使得脸蛋丰满;胖子则头发高耸,使得脸蛋俊俏。于是,有长发焉,有短发焉,有不长不短的发焉,有条理分明的发焉,有乱七八糟的发焉,有马尾巴的发焉,有孔雀开屏的发焉,有使人销魂的发焉,有使人呕吐的发焉,有一碰就垮的发焉,有丝网罩着,永打不烂的发焉。

    《子夜歌》曰:“伊昔不梳头,秀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这真是男人们寤寐以求之的情调,或为娇妻,或为情人,伏到怀中,秀发如水,泻地三尺,怜惜以抚之,拼老命以爱之。然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有些女人每到临睡,就把头发卷将起来,满头都是齿轮,好像麻疯病到了三期,裂开而冒出浓血的烂疮一样,做丈夫的如果每晚都要面对着有此癖好的老婆,真是前世作孽之报。

    ---------------

    西洋文明(1)

    ---------------

    头发既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惟一可露一手之处,当然会全力以赴。河南坠子有《小黑驴》一曲,叙述一对新婚夫妇,新郎送新娘回娘家,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那真是一篇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梳的花样。年久月长,忘记其详,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有庙宇一座,香烟缭绕,三姐妹相携前往进香,大姐头上梳的啥,二姐头上梳的啥,三姐头上又梳的啥,因梳得太过逼真,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