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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魔鹰传 > 第175章
    从而达到使皓月的一次运功效果胜过自己独自运功数倍以上。

    林峰和皓月所修习的为同一种练功之法,又以阴阳相互运行,自然使运行之速加快,比之一个人独运的速度并不慢一些,因为林峰同时是输出两道真气,在任脉和督脉之交岔之处,便行分开。钻入奇筋八脉,冲击任督二脉,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一个多月来,林峰都坚持以这种方式和皓月练功,所以皓月这一个多月来,其实可算别人一年多的功力,加之又勤学苦练,林峰教导方法好,几乎可算得上别人两年时间的苦修。因此,林峰有信心,在一年半载之内,让皓月也登上高手之列。

    第十章猎鹰折翅

    汉源城几乎快要闹翻天了,首先是传来“连云寨”死去了几十名弟子和三名勇士,而凶手只不过两个人且全都跑了,最后最轰动的是“猎鹰堡”的一场大火,几乎把那雄伟的猎鹰堡烧掉一半,为救火死去了一二十人,包括在火中烧死的,初步估计。可能有人纵火,寇方圆整个人都快气爆了肺,他那个小姨太露着屁股向他哭泣,却被他狠狠地给了一个耳光,那睡袍后面被火烧化,所以半边屁股便露在外面了。

    他的小姨太过于惊慌,自然不知道屁股见了风。可寇方圆却看到了,他是看到两名弟子在吞口水,然后才发现那小姨太屁股露了馅,这才狠狠地给了一个巴掌,可那小姨太不知情,还以为寇方圆把气发在她头上,于是耸着一双大乳大声哭起来,发起泼来,什么都骂,寇方圆无可奈何,于是那两名吞口水的弟子便遭殃了,没有见到今早的太阳,因为他们见到了寇方圆小姨太的屁股,之后寇方圆用手掌重重地在那小姨大的屁股上打了一下,那小姨大这才知道屁股露了馅,着急不已地捂着屁股钻进了大少奶奶的房中。

    寇方圆眼睁睁地望着这把无情的大火把猎鹰堡的一半家业这样吞没;这一气呀,竟吐出了一口血,当然这可又急坏了许多人。

    寇政便是其中一个,但他很有决断能力,也很有大将风度,指挥着众人救人有条不紊,终于使这一场大火灭于无形,但其损失却不知道有多大,还有那些挣断缰绳的马,受了惊,连人都踩,被马棚中冲出的马儿踩伤的人也不在少数。还有的马肉烤得很香,可是没有人有闲情去吃。

    当寇方回收到一块大匾之时。那残垣碎瓦堆中还在冒着热烟,情景很是凄凉。

    寇方圆一读那匾上的三十二个大字,呕血三口,拍碎了一张红木桌子,又损失了三十多两银子,不亦悲哉。

    寇政的脸色很冷,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人,那便是林峰,昨日,连云寨早已派人到猎鹰堡中讲了一些情况,当然萨蛮不会说林峰的武功会比他好,也不会说林峰功夫怎么高,而是说林峰箭法好,马也好,见萨蛮追出来便吓得跑了。

    寇方圆当然相信了,若不是这样说,他还不相信呢。因为他知道林峰正是杜家庄的一个下人,一个下人能有多厉害?杜家庄的弟子他也见过,武功顶多算是一流高手而已,又怎能与萨蛮相斗而不逃走呢?一个下人更不可能比萨蛮更狠,也便未曾在意,可是此刻却想起了这个人,但为时已有些晚。

    寇政面色阴沉地下令道:“给我在城中搜,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格杀勿论”因林峰既然已经知道杜娟在连云寨中,自然对猎鹰堡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了,因此,他必须死,他记得林峰的样子。不过有些模糊。但萨蛮却记得很清楚,苗女刺绣的功夫很有一手,对于画下一个人的像,当然不会有问题,于是,林峰的画像已经有几十幅贴在街上,还有五百两银子的赏钱。

    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钱,有势力便是老子,便是王法,全城的人几乎全都出动了,可是却没有林峰的消息。

    有人来汇报说,昨天有人看见了林峰,在长渡客栈,长渡客栈的老板也说,昨天的确在这里,还把当时的情况讲了一下,带着寇政等人到林峰曾定下的三间房子中看了看,可是空空如也,昨日已走了。

    这时候的林峰并不远,只在隔壁,这是冯过客已以另一个面目所租下的房间,只要了两间,林峰和皓月一间,他和孙爱人一间,并不需要住很长时间,只得将就将就。

    林峰此刻是个粗扩而剽悍的大汉,一脸络腮胡子别有一番风味,皓月也变了模样,貂皮大衣当然没有了。

    寇政并没有留意林峰,因为像这样的江湖汉子并不少见,带着女儿的也不少。

    林峰却留意了他,知道寇政是高手,但似乎并不会比君情高明,比起杜娟和杜威似乎也有差距,林峰自信可以在十五招之内将他杀死,但却没有这个必要,至少暂时没有这个必要。

    寇政走了,林峰并没有在客栈中继续呆下去的必要,已与猎鹰堡公开对上了,他从来不怕人,而且喜欢与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过不去,所以他要去办一件事情。

    去猎鹰堡,他要去看看那让人怜爱的杜家大小姐桂凤仙。

    林峰当然见过她,那已是两年前的事,不过他对杜家的三个女儿都有很深的好感,所以他并没有难为寇政,但他已作好了杀寇政的打算,那是当见到杜凤仙之后才能决定的事。

    林峰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那是冯过客,总得有人衬衬台子才好,不过林峰在昨日决定去连云寨之时,便以飞鸽传书‘天妖教“在汉源附近的高手,有雅安的,也有乐山的,以最快的速度调集人马赶至汉源,在今天下午大概便可以赶到,但林峰并没有必要等,也不想等,他还必须翻过大雪山。

    猪鹰堡的上空还有余烟在升起,一股浓浓的焦味,老远便传入林峰的鼻子。林峰暗暗发笑,暗忖:这乃是你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

    “你是林峰?”一个猎鹰堡的弟子认出了林峰,惊呼道。

    霎时有十几人围了过来,像是看一只被困的猎物一般看待林峰。

    林峰冷冷一笑道:“我要见你们堡主,也是来见我们家大小姐,快去给我通报、”

    那十几名弟子一愕,被林峰的气势逼住了凶焰,但瞬即又毫不为所动地回敬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想见我们堡主和大少奶奶,你去死吧。”

    有一个人暴吼,使得所有人动刀子,这十几个人似乎都挺凶,刀子似乎使得还不错,而且配合也挺有规律,狠劲十足,但他们找错了对象。

    他们不该找林峰来练刀,找谁都好,可是找林峰便不好,因为那样他们的结局很不妙,因为林峰是一个狂人,也是一个凶人,更是一个魔鬼,不过林峰不屑出手。

    出手的是冯过客,若每一个人都要林峰出手,那也太不够意思了,所以冯过客代替了林峰,对付这些人冯过客还是绰绰有余。

    他的旱烟袋出了手,他知道林峰的脾气,最恨这些势利人狐假虎威,所以一出手便有人死去。

    死得不是太难看,只是额头上多了一个洞,刚好可以塞进烟袋的洞,那些人手指骨也碎了,是被旱烟袋敲碎的。

    冯过客出手很奇妙,在瞬间,击出二十多个动作,没有一个人能反应过来,因为太快了,快得当十个人死了之后,才有惨叫声传入八人的耳朵,而第一个死去的人额头才开始喷血,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还有几个人是林峰杀的,林峰出手有些温柔,至少比冯过客的看起来要温柔,他没有兵器,这些人还不配,不过他全身无不是兵器,包括他的手,杀死五个人的手,是那般莹润洁白,修长,像是一件很好的艺术品。

    林峰没注意他的手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这个样子,大概是在离开杜家庄后,他的手便开始在变化,越变越有魅力,也越变越让人害怕,因为这一双手从变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沾满鲜血,似乎这一双手是用鲜血浸泡而成的。当然,不是这个原因,不过,林峰并不想追究什么原因,变成什么,始终都是手,无论是劈柴的手,捡粪的手。杀人的手,捞钱的手和化妆的手。全都是手,是手就行。

    此刻林峰的手是杀人的手。林峰很欣赏眼下的杰作,这五个人死去了,死得有些不明不白。

    这是五个人的感觉,他们当然不会告诉人他们死得不明白,其实,他们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来,便已死去,告诉人们死得不明不白的是他们的眼楮。

    瞪得那么大,那么大,空洞洞的,漠然一片,有说不出的茫然。

    告诉人他们死得不明不白的是他们的舌头。

    伸得那么长,可以舔到下巴根上的几根胡子,那是没用刀子刮去的胡子。

    林峰是用手捏碎了他们的咽喉,喉结已完全破碎,消失不见,体内的气根本就不能从气管中流出来,不过舌头都冲出来了,那样于有些恐怖,也的确有些恐怖。

    更恐怖的是林峰的速度、力度和准确度。

    当冯过客杀死第二个人的时候,林峰正在捏第五个人的咽喉,动作很是潇洒,只不过有一声细细的骨头碎裂成无数块的声音传出而已,其他的便没有什么了。

    林峰对这五个人的刀根本就没看一眼,他根本就不必看,因为第五个人舌头舔上下巴底上的胡子时,他手中的刀仍离林峰有半尺远,当然,他们想不通为什么林峰没有兵刃,反而手还比他们拿刀的手要长,林峰当然也不会告诉他们,大概阎王也不知道,只会以特异功能为他们的鬼魂作解释。

    这一场战争只用了两息时间,多的只有骨头碎裂的声音。

    冯过客的衣衫上有一道刀痕,是那十个人中最后一个人划开的,但并未伤及皮肉,也算是了不起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