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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三国之名门公子 > 第136节
    可是卫泓的婚姻也无法由自己做主,他毕竟不是荀粲,有一个宠溺着他的家主兄长,如今虽然上层社会中,也悄然开始风行所谓的自由恋爱,通过太学这个平台,寻找各自身份地位相当的伴侣,可就算没了“媒妁之言”,但是“父母之命”绝对还是要遵守的。

    最近卫泓的婚姻之事开始被家主大人催促起来,他自然开始苦恼,看来这事情还是要去跟至交好友讨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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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六章 傅澜的小女儿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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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卫泓烦恼自己的婚姻,并想要向荀粲问计时,之前有幸参加那次飞花望月楼的宴会的公子们,则纷纷成了许多人羡慕无比的存在。

    从他们口中,人们得知了荀粲在宴会上展露才华的风姿,无论是观舞即兴创作了一首琴曲,还是之后表现出来的“八叉之才”,即荀粲挥洒自如的写下一首小令。

    这样风雅无比的事情传的很快,又让人觉得有趣,所以有不少喜欢听八卦传八卦,甚至追求八卦细节程度的人,都纷纷向那些公子们询问,而那些公子们当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此来显示自己是多么光荣。

    雨梦溪的舞蹈当然也被人提起,并说就是因为雨梦溪的舞,打动了荀粲,他们才有幸可以听到荀粲的琴音,以及之后观赏荀粲写下的小令,这样的消息又让雨梦溪的舞变得更有价值了,她此时在飞花望月楼中几乎已经被当成菩萨一样供奉了起来,谁让她有荀粲这个后台呢?

    虽然荀粲似乎没表示什么,但那首小令已经足够证明一切,只要是稍微有脑子的人,都会通过雨梦溪来讨好荀粲,那位飞花望月楼的老板,还是比较有眼色的,在之后,就让雨梦溪专心准备所谓的音乐活动,而不是继续抛头露面,想必这样,肯定能对荀粲的胃口。

    事实正是如此,自荀粲将这清白的魏国第一名伎确定为囊中之物后,便随意通过暗阁,直接买下了这飞花望月楼,他原本还以为要通过一些人脉关系,毕竟能够崛起的这么快的青楼,想必幕后也存在着一些有分量的人物。

    可是没想到这飞花望月楼就是个没有后台的青楼,能够崛起全凭借那位老板的能力,加上各种与时俱进的手法,比如穿时尚的诱惑制服之类,还有那青楼里独特的人性化的服务,便使得飞花望月楼从一个不知名的小青楼发展了起来,而这位老板的口碑也不错,对青楼中妓女的待遇不错,绝不会用强,这自然便吸引了不少拒绝潜规则的高质量女孩加入。

    有关雨梦溪的炒作手段也可谓是商业上的经典手法,可以说,雨梦溪的出现,成功打破了老牌青楼群芳倚红楼对名伎花魁资源的垄断,证明了小青楼也有造星的能力,而这也从侧面看出了雨梦溪是多么天生丽质。

    荀粲买下了这潜力无限的飞花望月楼,依旧还是让那位能力不错的老板继续担任负责人,而这老板有了自己这个后台很大的神秘人,并且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显然会让这飞花望月楼走得更远,荀粲看中的可不仅仅是雨梦溪这样的美色,还有这飞花望月楼的日后的吸金能力。

    雨梦溪有了更多的优待,很明白这是因为谁的缘故,她心里愈发对某个人期盼起来,她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青楼已经改了主人,只道是荀粲的影响力太大,居然让老板都对自己敬畏三分了,以前虽然也看中自己,不过却只是那种当作优秀员工的看中罢了。

    雨梦溪只要想到荀粲这样的人,居然会对当时那么丑的自己刮目相看,就觉得心里涌起了难言的甜蜜感,这个男人真的不是以貌取人的家伙,对一个陌生的丑陋女子能够这样,实在是太了不起了,她想要的,不就是这样的男人吗?

    英雄救美情节与灰姑娘情节双双在雨梦溪身上发生,二者相互作用让她更加堕入荀粲编织的情网之中,但她却还沾沾自喜的认为,荀粲对她是一见钟情。

    最近在太学之中的傅澜,过得也不算平静,她的那个名叫陈尚衣的闺蜜,便一直缠着这位傅氏女郎,想要从中套取一些有关荀粲的信息,她同样也是报名参加了这次音乐活动的人,并且通过了第一轮的考核。

    陈尚衣出身一个新兴的富商家庭,衣食无忧,家中长辈将其送到这太学来学习,倒不如说是让她在这里找个金龟婿回去,家贫一些无所谓,关键要门第高,这样的话,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毕竟陈尚衣家虽然富贵,但论起门第来,确实差的远,能够发迹,全凭借如今蒸蒸日上的繁荣商业。

    陈尚衣能和傅澜成为闺蜜,主要是因为两人意气相投,又恰巧分在了同一个房间住宿,当然,像傅澜这样的名门贵女,很少有住在太学中的,哪怕她们也交了不菲的住宿费。

    不过陈尚衣自然就不能这么浪费了,虽然她家有钱,但能来这太学,可是费了许多力,花了很多钱,若是再任性的话,那可就对不起家中长辈了。

    傅澜虽然是个大家闺秀,但显然不是那种娇气刁蛮的千金,她的性格十分温婉,很容易与人相处,遵守太学的规章制度,甘愿睡在那比起家里只能算是简陋的宿舍中,于是两人一来二去便成了闺中好友。

    傅澜原本一直在家中接受名门贵女的教育,没有什么朋友,而陈尚衣虽然也能算是富家千金,但毕竟新兴商人家的子女,对各种规矩礼教之类不是那么在意,所以陈尚衣比傅澜更加爽利,活泼热情的她,很快就能和别人打成一片。

    陈尚衣一见到傅澜这么一个仿佛小说里写出来的具有标准礼仪的大家闺秀,别提有多惊讶了,一开始她在傅澜面前有些拘束,毕竟两人门第相差太大,不过后来发现傅澜是个极好相处的大家闺秀,于是比较外向的她,很快就与傅澜成了好朋友。

    陈尚衣自从有了傅澜这个闺中好友后,便觉得来到这个太学实在太幸运了,其实她真的因为太学而开阔了眼界,对整个天下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不得不承认,太学应该算得上魏国最时尚最具有先进思想的地方,能够进入太学,应该算是年轻人最大的一笔财富。

    此时陈尚衣与傅澜正在一起去藏书阁的途中,傅澜穿着太学的女式校服,虽然当年某个邪恶的太学幕后策划者,想要让太学的女学子穿上所谓的短裙丝袜装,可惜这实在太过超前,导致计划破产,如今女学子们穿的服装,依旧是比较保守的,不过白色的校服很具有古典韵味,能够突出女孩的优雅气质。

    陈尚衣倒没有穿校服,她觉得这校服太过素了一些,向来喜爱化妆打扮的她穿着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看她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嘴角边有一颗细细的美人痣,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几分调皮,几分淘气。

    若单论容貌而言,陈尚衣起码能达到上品,在这太学之中也颇有人气,即使比不上那三大美女,司马倩、夏侯徽、慕容澹然,但怎么说也算位列一线美女之中,若是去被那些达官贵人包养的话,每月轻轻松松可收入近千两银子,可惜这还没有雨梦溪夸张,有达官贵人想要买雨梦溪的第一次,便掷出了千金。

    不过跟荀粲的抢钱能力比的话,那就更没法比了,他随手写一张彩笺,便可以价值千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名气就是一种财富。

    可就算旁边的陈尚衣再耀眼,却也无法让人忽视傅澜这样的存在,傅澜虽然容貌仅仅是清秀可人,仅能算是中上之姿,但本身却有一种韵味,这大约就是名门出身的底蕴了,陈尚衣越耀眼,便越能衬托出身旁这位只是穿着纯白的女式校服的女郎气质不俗,两人走在一起,倒也十分相称。

    陈尚衣挽着身边女郎的手,抿着嘴,一张瓜子脸颇为俏丽,她笑吟吟的斜眼瞅着闺蜜,肤白如新剥鲜菱,嘴角边一粒细细的黑痣,更增其俏媚,只是撒娇的说道:“小澜儿,快给人家说说那位荀博士的表现嘛。”

    傅澜听到好友的话,轻哼一声,没好气的说道:“衣衣你可真是烦死了,我都说了好几遍了嘛,为什么还要我说,荀粲嘛,别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也就长得好看些罢了。”

    陈尚衣顿时将傅澜的胳膊抱得更加紧了,她亲昵的将自己的脑袋靠向好友,然后调笑道:“小澜儿,你平日里可一直都是标准的大家闺秀,脾气好的不得了,好像什么都没法让你动容似的,可为什么一提到这位荀博士,你就不耐烦呢,难道是怕我这个大美女抢了你的心上人?”

    傅澜的脸上登时染上了一层胭脂色,却是羞恼的跺了跺脚,然后撅嘴反驳道:“衣衣你又在开玩笑了,我真不觉得荀粲有哪里好,才不会喜欢他呢,你要是能够俘获那人的心,那我一定为你感到。”

    陈尚衣依旧带着玩味的笑容,似乎要看穿这个不坦诚的好友,她摇了摇头道:“我虽然崇拜荀博士,但也没有为自己找麻烦的想法,想想迷恋他的那些狂热到可怕的少女们,啧啧。”

    傅澜无比赞同道:“对对,我真不知道荀粲哪里好了,居然让这么多人迷恋,估计都是小说看多了吧,真正接近那个男人时,便明白了一个道理,距离产生美。”

    陈尚衣幽幽道:“还是羡慕我家小澜儿居然能够接近荀博士呢,还能够听到荀博士的即兴演奏……”

    傅澜正欲大肆抨击一下荀粲的琴技也不怎么样,不知为何,她很不喜欢看到好友尊崇这荀奉倩,或许这是因为她内心中隐藏的小心思,美好的只要自己知道自己触碰就行了,其余的女孩,还是离那家伙远点的好。

    陈尚衣忽然又一改之前的姿态,反而十分自恋的得意洋洋道:“其实我还不是怕自己魅力太大,所以才不接近荀博士嘛,要不然一不小心把他给俘获了,那可就捅了大娄子啦!”

    傅澜望着身旁十分脱线的闺蜜,脑后挂上了一滴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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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七章 荀粲这是在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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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尚衣显然是个非常自信的女孩,大概已经自信到了自恋的地步,所以她之前那番十分得意洋洋的语调,让一向很含蓄内敛温婉的傅澜有些汗颜,真不知道一直比较注重规矩的自己,为什么会和这个女孩成为好友。

    傅澜发现自己之前在好友极力想要削弱某人的影响力,似乎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或许这与她以前的态度也有关系,以前她说起荀粲时,向来是毫不留情的贬低的,虽然心里有些不得不承认那家伙确实道行很深,但是到了嘴边,却又很不爽的说那家伙的坏话,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两人亲昵的挽着手来到了藏书阁,这太学中的藏书阁虽然孤本古卷并不多,但胜在拥有很多的前沿信息,比如特意收藏的《旦榜》或者各种市面上流行的小说之类,这就大大的激起了许多学子读书的兴趣,若是能在这宫殿一般的藏书阁中淘到一本好书,消磨整个下午都不成问题。

    待到两人来到了这座宫殿前,便又看到了两位女学子一边讨论一边走出藏经阁,脸上的神色轻松,说说笑笑,看起来这两位拥有古典气质的女孩似乎在讨论什么问题,或许是刚刚在书中看到的内容。

    傅澜在心中暗暗感叹,来这太学之中求学的女学子,也不是全都那么像个无脑花瓶,专门给人家男学子当日用品,能来这藏经阁中读书的女孩,肯定很有一番见地。

    不过在听到这两位女孩谈论的内容时,她的脸色不由一黑,只听那其中一位女孩说道:“今天又复习了一遍《与公子榜首们同居的日子》,可真是好过瘾啊,尤其是那第五十三章,风月无边,写的可真妙!”

    另一位女孩轻笑着同意道:“没错,那章风月无边看得我都有些脸红心跳,但是不得不承认,暮幽晓寂寂大神笔力真心不错,看得我好像真的自己在被那荀……嘿嘿,你懂的。”

    “果然是我的好友,不怕告诉你,我看了那章,总觉得有种想要尿尿的感觉……”

    “哇,你这个淫荡的家伙,一定是湿了吧?”

    “别说这么大声行不行,有人呢!”

    “了解了解,话说最近我可是又收集到了那位博士大人的一首新词,你想知道吗?”

    “切,别以为我不知道,不就是《采莲舞》吗,我都完全记住了,蕊宫阆苑,听钧天帝乐,知他几遍。争似人间,一曲采莲新传。柳腰轻,莺舌啭。逍遥烟浪谁羁绊。无奈天阶,早已催班转。却驾彩鸾,芙蓉斜盼。愿年年,陪此宴。”

    “好湿,好湿,真是淫得一手好湿啊!荀博士能作出这么一首好词,却没有你淫的好啊!”

    “总觉得你这家伙就是女儿身,男人心,要不然才不会这么……”

    “这、这可别乱说,虽然说我这人的狩猎范围广泛,男女通吃,可惜啊,男人起码也要荀粲那个品级才行,要不然我可是只会喜欢你这个小甜心哟,这不,你对那位博士大人感兴趣,我都在帮你追星呢!”

    “你这个死鬼!”女孩论起了粉拳砸在另一个女孩身上,引得那个女孩一阵娇笑,两个很古典的女孩,便这样打闹着走过傅澜与陈尚衣的身旁,目不斜视,专注于纯洁的百合情缘之中。

    而傅澜则完全处于了石化的状态,她刚刚还觉得这两个女孩挺有气质,是两个好学的女孩,可惜到头来却发现……

    陈尚衣则用羡慕的目光观察了一番那两位女孩中较为粗犷一些的,也即是被另一女孩说成“女儿身,男人心”的那个,然后她又用炽热的目光看了看身边挽着她手的大家闺秀,只觉得小澜儿那清秀温婉的脸颊越看越让人入迷,而那高贵优雅的气质,也那般令人怦然心动,她忽然发现,那些肮脏龌龊的男人,实在没有身边的这位好友来得可口迷人。

    陈尚衣忽然又明白了那个女孩为什么会说若要找男人,只会找荀粲那个品级,很明显这就是借口嘛,难道是因为偶然见到了荀粲的风姿,然后从此便对其余男人失了兴趣,最终又发现自己与荀粲是不可能的,所以转而向漂亮的女人下手了?

    不过这个理由很有可能啊,看来荀粲这个完美的男人实在是作孽,自己占有了大量的美女资源不说,还让许多姿色上乘的美女,转而对男人失去兴趣,开始对女人进攻了,那若是百合花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话,那些找不到的女人的苦逼男,不更加苦逼了?

    傅澜从石化状态恢复过来的时候,心中的怒气值飙升,她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伤害,而她当然不能去找刚刚那对百合女质问说你们为什么要打破她的幻想,所以她将这一切又迁怒到了荀粲头上,这可全是因为荀粲这妖孽的错,没事给那丑女人写词做什么?于是荀粲又躺着中枪了。

    傅澜没有发现,她对荀粲的感情变得愈发别扭起来,一开始她虽然很有逆反精神的对荀粲不屑一顾,但是也不会因为荀粲而真的心情变差,可是经过那次青楼之行后,任何有关荀粲的事情,可都能让她的情绪受很大影响,可她还一点都不自知,这显然是当局者迷。

    若不是特别在意一个人,又怎会因为他而愤怒、不满、抑郁甚至抓狂呢,她一个劲的在好友面前否定荀粲的一切,除了依旧展示自己的逆反精神以外,或许也在隐藏着一些小心思,而这小心思大约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傅澜与陈尚衣携手走入藏书阁时,又引起了不少男学子们抬头炽热的目光,大多数比较肤浅,层次不高的苦逼处男们,将目光投向了陈尚衣,没办法,这位穿着一身华丽绿衣,打扮艳丽的女孩,姿色确实不俗,身材惹火,凹凸有致,让人看了想要流口水,而她那颗嘴角的美人痣,更是为她增添了无限风情。

    至于有些自认为喜欢内涵的狼友们,则用资深的目光望向了傅澜,他们在刹那间就可以确定,这个绝对是位内敛的婉约派名门贵女,属于玩的不是身体,是深沉的内涵的那一类,若是开发的好的话,一定可以成为床上荡妇,床下贵妇的典范,而这样的贤妻良母型女孩,一旦收服了,必定是个大大的贤内助。

    不过在场的诸多男学子毕竟讲究一个颜面,荀博士在课上说的好,在床上你可以对女人做一切无节操下限的事情,但在床下,你必须要保持衣冠禽兽的风度。

    很显然,靠着自己后宫种马花痴光环泡妞的人生赢家荀粲,随口说出的名言至理,被诸多男学子们奉为圭臬,然而他们自然不知道,荀粲这样做,那是真君子,是优雅的风度,而他们这样做,则是伪君子,是故意装逼装成傻逼的表现。

    于是,结局便是两位上档次的美女一脸厌恶的无视诸多苦逼男的风度的目光,那位陈尚衣更是留下一句“衣冠禽兽”的话语,然后便扬长而去,走入了浩瀚的书海之中。

    他们当然也不明白,荀粲的课,向来是男女混合上的,既然荀粲说出了那样的话,那么那些狂热的女孩们更将其暗暗上心,这便让衣冠禽兽们增加了更大的伪装难度,或许还有人会质疑荀粲在课上说那样的话,会不会给人留下什么轻浮的印象,可惜的是,留下的更多是风趣幽默,至诚君子的印象。

    所以说,荀粲说的话怎么能听呢,这完全无法适用大多数人,谁有荀粲那般强大的资本?

    这时,傅澜来到充满墨香的书架旁,心中颇有些感叹,那个发明了活字印刷术的人,以及将纸张制作的更加精美脸颊的人,实在太过伟大了,原本的书籍,大多都是写在竹签上,而昂贵些的,也只会使用绢帛,可是现在不过几年,纸质书籍已经横扫了一切,而就算了平民百姓,也拥有了获得知识的权利。

    而这个人,很有可能便是那位已经是封疆大吏的荀家六郎,他已经低调了许久,从明面上来看,荀家的代表人物,似乎早已成了名声巨大的荀粲,可是在暗地里,谁都知道掌权者是谁。

    而也可以想象,再过多少年后,不知会有多少伟人出自草根,而世家的地位也会渐渐削弱,可是整个汉族,却会更加强大。

    傅澜抚摸着排放整齐的书籍,一时间忽然觉得,荀粲也不过如此罢了,就算他在琴棋书画上有高深的造诣,但是他能造出这么多的书籍吗?

    傅澜再怎么感叹,却也无法想到,如今魏国,甚至是整个天下,出现的超越时代的“高科技”,全部都来自于那位荀粲,而那位荀家六郎,也不过是拿着自家弟弟的发明装腔作势罢了,没有来自于弟弟的帮助,或许他以后也能成为宰相一般的人物,但终究不会走得这么一帆风顺。

    荀顗最大的财富,应该是从那些顶级谋士那儿学来的东西,比如说已经故去的那两位,贾诩、荀攸,还有依旧在世的那一位,司马懿,而他能够虚心的学习,可全都因为当年他弟弟的劝导,那些与弟弟的书信,他可是依旧保存完好,有时实在忍受不了相思之苦,便会再次拿出书信来品读一番,顿时便觉得念头通达,好似补魔。

    或许小时候荀顗还没有察觉到弟弟的良苦用心,可现在,却早已察觉到了,金色的童年,永远是他一辈子怀念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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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八章 风月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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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澜原本想找些道家的玄学著作看看,毕竟如今世家子弟流行谈玄论道,只要是个有头有脸的名士,凑在一起时总免不了清谈一番,想当年荀粲出道的时候,不就是因为与何晏清谈之后,一鸣惊人吗?然后再渐渐凭借自己的才华,便拥有了如今这样的名声。

    可是不知为何,在看到书架上那本《与公子榜首们同居的日子》时,她的心跳顿时漏了半拍,其实对于如今刚刚兴起的小说文化,像傅澜这样的名门贵女是看不上眼的,因为它们似乎除了娱乐价值外,没有更深层次的内涵,甚至连文学性都没有,这样所谓的小说,注定只能成为一次性用品,而无法流传千古。

    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这样的小说全都是用通俗易懂的句子写成,只要是识字的人,就能看懂,而它的草根性更是让它传播广泛,再加上说书先生也开始抛弃传统的剧本,转而开讲这样的小说,各种因素,导致了这样具有极大的娱乐功能的小说,成了新兴的一种文化。

    而那位荀博士可是在课上,公开宣称自己爱看小说改编成的小人书,他半开玩笑说自己是那位笔名为玉散人的拥趸,那本名为《极品才子》的小说,他看得十分过瘾。

    当时整个课堂就热闹了,这荀粲是谁啊,传统文坛新星,以《三都赋》《阿房宫赋》为代表的几篇辞赋直接奠定了他辞赋大家的地位,再加上那么多精致的婉约小令,怎么看都是非常高雅的大文豪,可他居然说自己喜欢看这种庸俗不堪的小说,这无疑让诸多有意向写逸文小说的作者们很受鼓舞。

    其中某个叫做吴顺的太学学子,在荀粲的课堂上激动的脸都红了,他可就是那位笔名为玉散人的大神啊,不过这样的大神,自然比荀粲这样的至高神要差远了,荀粲的《三都赋》以及《花间词》虽然文学性很强,但他的销量,可不比通俗小说来得差,口碑又好,这不是至高神是什么?

    其实如今的《旦榜》杂志也掌控在荀粲的手中,若没有荀粲对这种逸文小说的支持,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发展呢,而之后诸多商人看到了这种娱乐业的潜力,便纷纷开始办杂志,发小说,追求利益的跟风,使得小说愈发风靡。

    至于“小说”一词,则来源于春秋诸子百家时期的“小说家”,古时之人以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多以之谤之。而至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小说家者能代表平民社会之四方风俗。然亦因其之小道,而不为世人所重,终致弗灭。

    可如今“小说家”似乎又“死灰复燃”了,毕竟如今魏国风气开放,儒家文化由于战火被破坏之后,诸子百家又开始兴起,如今小说的风靡,让不少名为“公知”的有识之士惊呼,小说家开始崛起了!名为《大魏日报》的报纸便以此为标题,很外行的剖析了这一兴起的文化载体。

    事实上,北汉时期老早就有一位名叫虞初的小说家,号“黄车使者”,洛阳人,汉武帝时为方士侍郎,在《郊祀志》有载:“雒阳虞初等以方词阻匈奴、大宛。”虞初虽为北汉人,其功於小说家者为汇编丛谈之小说。据张衡西京赋曰:“小说九百,本自虞初。”可见虞初在整编小说上的地位。

    虞初著有《虞初周说》,内容为其所辑小说之汇编,篇类近千,非汇编而何。然卷帙浩繁,尤易散失,故其书亡佚亦早。

    真正的历史上也有这位名叫虞初的小说家,他被人号称是小说家的鼻祖,如今小说的繁荣状况,若是他泉下有知,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而既然有《旦榜》这样的周刊杂志,自然也免不了有日报这样的东西产生,而魏国也因此专门成立了一个管理杂志与报纸的部门,让一切变得井然有序起来,不过似乎不少“有识之士”,尚未将舆论看得太重要,于是自由的言论,导致是文化的空前发达,像河蟹神兽这种玩意是绝对不会产生的。

    傅澜在纠结的时候,已经将手伸向了那本《与公子榜首们同居的日子》,而她的脑中也陡然想起了之前那两个女孩交谈的内容,“第五十三章风月无边”已经挥之不去,她到底应不应该翻看这本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