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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超级水晶 > 第238节
    “他……应该快回来了。”

    “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萱姨感觉到了不寻常,放下手里的刀,望着肖梅。

    “哪有什么事情瞒你啊。”肖梅的眼神有些躲闪。

    “我爸现在可是放假呢,这么晚还不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

    “别乱想,过会儿回来就知道了。我们快点做饭,你们肯定都饿了。”肖梅说着从锅里拿出一个粘豆包,还冒着热气呢,递给佳佳,“佳佳,先吃个豆包吧。”

    佳佳伸手接过,还不忘道谢,真吃上了。房立威看着也挺想吃两口的,萱姨似乎看出来他的意思,给他拿了一个,豆包本来就小,这厮两口就吃光了,“没吃出啥味儿?”其实是还想要。

    “猪八戒。”萱姨又给他拿了一个,“粘的,别吃多了。”

    “嘿嘿,挺香的。”这厮细嚼慢咽上了。

    “这都是我们本地做的,你们那里应该吃不到这种东西。”肖梅说道。

    “妈,我哥和我嫂子他们常过来吗?”

    “他们……不是总过来。”

    “我哥不是三、两天就回来看看你们吗?”萱姨听着蹙眉,按理说哥哥应该是经常回来的。

    “哦,是啊,最近有事儿,就不大过来了。”

    “什么事情啊?不会是我嫂子有了吧。”

    “哪有啊。”肖梅似乎显得很无奈。

    “我嫂子那个人,哎……”萱姨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三人忙活,饭菜做的也快,有了房立威带回来的那些东西,再加上萱姨家里的,倒是颇为丰盛。

    没人男人陪着,房立威也就没喝酒。

    吃饭的时候,肖梅不时的向窗外望一望,显然是在看丈夫回没回来。

    直到吃完饭,都收拾完了,也没见回来人。

    萱姨等不急了,“妈,这都几点了,你告诉我,我爸去哪儿了,我出去找他。”

    “我……我也不知道。”肖梅犹疑不决,似乎总有话想说。

    萱姨皱着眉头,“妈,你肯定知道,从我回来就看你魂不守舍的,家里肯定是出事了。”看到肖梅依然犹犹豫豫的,着急的大声道:“妈,难道你不把我当成一家人看待了吗?”

    肖梅为难的看了看曾馨菲和房立威,显然是有外人在,根本就不好说,否则早就说了。

    “他们都是我最亲近的人,妈,你就快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萱姨抱住了肖梅的胳膊。

    肖梅此时才终于控制不住了,眼泪刷刷的往下掉。

    佳佳看到她哭了,似乎有点害怕,跑到房立威的身边,静静的看着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奶奶。

    “妈,你别哭,快说是什么事儿。”萱姨劝肖梅别哭,但她的眼泪也跟着下来了,

    房立威一看,估计事情不小,不然不会这么难过,再看到萱姨都跟着哭了,这厮就控制不住情绪了,抱着佳佳站起来。

    “妈……”

    一着急,连称呼都随着萱姨叫出来了,曾馨菲在后边推了他一下,马上反应过来。

    “阿姨,没有过不去的坎,您说什么事,我保证处理的让您满意。”开始大打包票。

    这就是能力带来的自信,关键是他容不得萱姨受半点儿委屈。

    肖梅并没有把房立威的话往心里去,在她看来,他还是个孩子呢。抹了一会儿眼泪,把事情的原委讲了出来。

    事情要从最开始萱姨的哥哥从部队退伍说起,这隔的年头就有点多了。

    萱姨的哥哥叫董新伟,从萱姨的长相就能判断出来,董新伟长的肯定差不了,事实也确实如此,小伙子很帅,在周围也是比较有名的,受到不少大姑娘的青睐。

    萱姨家的邻居,有个很漂亮的女儿,叫于红,很好猜了,两人是从小玩儿到大的,属于两小无猜,早早的就私定终身了。

    高中毕业以后,两个情投意合的人都没有考上大学,萱姨家里给董新伟报名当了兵,而于红参加了工作,在商场里做一个收银员。

    两人虽然就此要分开了,但真情实爱,已经到了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地步,尽管等董新伟退伍,时间长了点,但于红却铁了心的要等董新伟,也是非常痴情吧。

    董家也知道两人的关系,从小看着人家姑娘长大的,本本分分,知根知底,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当然非常满意,就等着董新伟到了年龄,打算去人家女方提亲呢。

    要说董新伟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本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当兵期间,学习了不少本领,尤其是擒拿格斗方面,似乎有点天赋,这倒让董父欣慰的同时,感概自己是文,儿子倒是武了,家里还弄个文武双全。

    本来有机会留部队的,最后他自己选择了退伍,董父挺不满意,但都回来了,只能托人找关系,再加之当兵期间取得的成绩,本人确实有能力,就进了镇派出所,当了一名人民警察。

    要说这最高兴的当然要数于红了,等待终于算是有了好的回报,不用再每天发那么多的短信,倍受相思之苦了,董新伟从此以后就在自己的身边,就像韩艳玲说的,还是见到真人好啊。

    两人每到下班时间,就形影不离,看电影,逛街,甜蜜异常,两人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就等着领证了。

    董父和董母也觉得是时候,该去女方家里提亲。

    这邻居住着,也都比较了解,对方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一般的家庭,和自己家还是挺对等的,当然不是讲究门当户对,而是认为对方应该不会太为刁难。

    因而以为一切会顺理成章的,高高兴兴的都定下来。但结果却超乎了他们的想象,人家女方的家长张嘴就要十万块钱,对于明显准备不足的董父、董母来说,还是个不小的打击,这可难为死了他们,要说十万块钱,董家咬咬牙也就拿出来了,但还怎么给孩子买房子结婚?借钱?谁会借给你这么多啊。

    偏偏人家不但要十万块钱,还要楼,要车。这就有些明显为难人了,大家都住的离着不远,知根知底的,明知道董家没这么多钱,上哪儿弄去啊。

    女方家长还放出话来,不拿出这些东西和钱,姑娘是不可能给他们送上门的。

    于红知道以后,文静的大姑娘回家也不干了,和他们大闹了一场,也放出话来,如果他们坚持要钱,她就一辈子不嫁,断绝关系的事情她还做不出来。

    关系闹的挺僵,持续了一段时间,但人家这对儿亲密的恋人依然天天往来。

    于家最后无奈,答应让步,但不能少于五万块钱,至于楼房暂时可以没有,车么,也可以以后再说。

    一切都向着非常好的方向发展了,只是五万块,还是可以接受的。

    第三百四十章 往事

    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切都源于于红的那位败家哥哥。

    于红只有一个哥哥叫于雷,一天天的不学无术,有班不正经上,打架斗殴,吃喝嫖赌,偏偏还找了一个同样败家的老婆,可想而知了,于家被两人闹的乌烟瘴气,鸡飞狗跳,整天的伸手要钱,钱财被他俩败坏的也差不多了。

    没钱了怎么办?两人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妹妹身上,用于雷老婆的话说,漂亮的女人就是摇钱树,当然她是没有于红的资本,否则冲着她说的话也不会找于雷。

    向董家要十万块钱,要房,要车,就是这两位出的主意。

    不然怎么说董家准备不足呢,他们挺了解老邻居的,毕竟交往了这么长时间,于家老两口也是本本分分一辈子的人,不可能会提出太过分的要求。都是被那两位闹的。

    后来`经于红一闹,老两口心疼女儿,在于雷夫妻两个的咒骂声中,提出了只要五万,其他的可以不谈。

    这对儿败家夫妻一看捞不到多少实惠,就有了坏水。于雷认识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他认识人家,人家不认识他。那个人就是副镇长的儿子,叫林跃,比他还大一岁,这位在本地也算是一位衙内了,和于雷一样,也不是什么好鸟,但人家有位好老子啊,有资本得瑟,也就是出了事以后,可以高喊“我爸是某某某啊”,在这一亩三分地的,可以屡试不爽。

    林跃身边的女人经常换,但就是找不到一个能让他觉得合适做老婆的人选,这也就给了于雷夫妻施展自己想法的机会。

    在于雷老婆的怂恿下,通过人介绍,一个夜店里见到了林跃,人家林跃根本就没正眼瞧他一下,但当这个败家哥哥把于红的照片递到他面前以后,立即就瞪大了眼睛,接过照片仔细的观瞧一番,对着于雷就露出了笑脸。

    然后两人就合计上了,商量着怎么见面呢。

    约出来是不可能了,于红肯定不能答应。所以,于雷把林跃带回了家,终于算是见到了于红本人。当时就看呆了,惊为天人啊,认定了这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找寻的老婆人选呢。

    态度立马就变了,对于父、于母大献殷勤,成了于家的常客,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好处肯定是没少给于雷。

    于雷觉得自己做的决定太英明了,这就是财神爷啊。

    而于红呢,可是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林跃一次,在了解了对方的意图以后,更是躲的远远的。

    时间一长,林跃有些着急了,哪怕给个笑脸,也能增强点信心啊,哥们就和你的正牌男友差的那么远吗?一开始还以为靠着自己老子的地位,加上手上的钱,很快就能打动对方,还不得抛弃男友,乖乖的投到自己的怀抱啊。但结果发现人家确实是正经的大姑娘,根本就不看中这些东西,自己的这两样万能的法宝,都不管用了,怎能不急。

    还是那败家哥哥的媳妇,给他出了个馊主意,当然对于他们来说,应该叫好主意。

    于雷告诉他,要想妹妹转投他的怀抱,首先必须要她离开现在的男友,但自己的妹妹他了解,死倔,让她离开是不太可能了。也就是说此法行不通,但妹妹对那个男友好啊,可以通过惩治他的男友,达到令她就犯的目的。

    这人多坏吧,为了自己,连妹妹都可以出卖。当然他不认可是把妹妹卖了这种说法,认为这样做是为了让妹妹享福。可见在这个及其现实的社会里,钱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林跃就苦思对策啊,怎么对付董新伟,当然是希望死了最好。但虽然胆大,别的事情可以做,杀人还是算了,后果太严重,容易给自己的老子惹麻烦。

    合着也该出事,赶上有个案犯死在了董新伟所在的派出所里,而这个案犯正是董新伟刚刚抓进去不久,经法医鉴定,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这本来就是个意外事件,但就被林跃利用上了,首先就是与那位派出所的所长沟通了,很快达成了一致,并联合董新伟的两位同事,咬定是他刑讯逼供致死。

    要说董新伟这人呢,像萱姨一样,非常的善良,因而看不惯那些收好处办事,更接受不了收钱去颠倒黑白的事情,也不懂得逢迎上司,所以没少得罪人。

    但他虽然工作时间不是很长,在辖区内的百姓中,却有着非常好的口碑,也让某些人心生不满。反正是嫉妒的有之,恨他耽误人发财的有之。

    再找那位法医,商量来讨论去,鉴定为人为暴力致死。

    这就严重了,可能就是故意杀人。

    而且这些人做的更绝,也不知道跟家属是怎么沟通的,抓住董新伟同时,直接就把死者火化了,连翻案的机会都不给。

    董家不能眼瞅着儿子被污蔑啊,接着就是到处的喊冤,但人证那么多,口口声声亲眼看到他施暴,阻止都没来的及,可想而知,想翻案是多么的难了。

    于红天天以泪洗面,跟着董父挨个部门的找,最后得到的答复全一样,事实成立,就是故意杀人罪,很有可能面临终生监禁。

    就在董家都绝望的时候,林‘大救星’,林跃粉墨登场了,当然他不可能去找董家,而是通过于雷把消息传递给了于红。

    于雷对自己的妹妹说有个人能救董新伟,绝望中的于红听到这个消息,无异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马上就问是谁,得到的答案肯定是林跃了。

    于红当时并没有多想,心早就乱了,只要能救董新伟,一切办法都要想啊。

    于雷安排了他们的见面,林跃也光棍,直接就说喜欢于红,如果答应嫁给他,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不算事儿。

    于红当时就拒绝了,这怎么可能,她的心里只有一个人。最后是不欢而散,继续为董新伟的案子奔走。

    但后来,传过来的消息,越来越多,说董新伟很可能是死刑。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董家绝望了。

    于红也折腾的万分痛苦,一宿没睡,想了很多,最多的是和董新伟在一起甜蜜的时光。第二天早上,顶着红肿的双眼,憔悴的面容,和自己的哥哥说见林跃。

    于雷欣喜的答应着去联系。

    这样的哥哥真是极品了,自己的妹妹都被这件事情闹的苦不堪言,他却高兴的没边了。

    见到林跃,于红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可以结婚,前提是董新伟无罪释放,董新伟回家的日子,就是他们成婚之时,但有一样,婚后要先培养感情,不准碰她,什么时候她心甘情愿了,才可以。

    当时林跃哪管那些条件啊,结婚以后还是你说的算吗?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为了自己的爱人,牺牲了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女人多吗?不知道有多少能做到的,但董新伟幸运的碰到了一个,尽管这件事情是因她而起,但此时的他们并不知晓内幕,这就够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