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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十号酒馆:判官 > 第18节
    她想了想,又说:“就是我妈的医药费有点麻烦,嗯,没事,大不了我再兼份工。”

    我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活像是要掐死她一样,把小铃铛熊抱在我怀里,使劲蹭她的头发,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疼——被蜜蜂蜇了一样疼,被硫酸泡了一样疼。伤口上被撒了盐一样疼,跟她一起长大,相依为命到这一刻,我猛然意识到,为什么冥王会放我回来。

    这一切都不是开玩笑,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某个地方,永远回不到小铃铛的身边。

    那么以后,谁会守着她、保护她、成天当她的受气包、谁又会因动了她一根手指而冲出去跟人家拼命呢?

    当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丁通了之后,小铃铛,你该怎么办呢?

    二十四 不是你们是我们

    那天晚上小铃铛睡在我怀里,打着小呼噜,甜甜的,我一直看着她,时钟在墙上嘀嘀嗒嗒地走,我在她身边的时间一分一秒地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我想把她喊起来,带她去看夜间野生动物园,她一直想去,但票价太贵了,而且有车的人才能自由地在里面穿行;我想跟她一起去看马戏表演;我想去买两盒烟火,到河边没人的地方放得满天火树银花;我想在五星级酒店跟她一起吃顿饭,特别有范儿地叫服务员埋单。那些都是我们以前有过的小小梦想,所有梦想的开头都是:“等咱们结婚了,钱存够了……”

    每次小铃铛听到这种开场白都揍我,因为她觉得那都是白日梦,但一边揍,她又会一边厉声叫我往下说。

    但我想到最后,觉得这样守着她,让她沉沉无梦地睡一觉或者几觉,就是最好最好地度过时间的方式了。

    因为从此之后,也许她就再也无法安眠了。

    我在家里待了几天,除了陪小铃铛和去十号酒馆之外,每天的主要事情就是履行一个好女婿应有的责任,早上晚上各去一次医院看小铃铛的妈,送汤送药接屎尿之余,聆听她老人家关于“第一要注意安全,第二要注意身体,第三要有出息、听老婆的话”的谆谆教诲。我还花不少时间跟主治大夫慷慨激昂:“您尽管治,多少钱我都给,砸锅卖铁卖血捐精都没问题!都管够!”气得小铃铛照我后心就打,差点把我腰椎给打折了。

    有天小铃铛醒得很早,兴致来了,起来给我做饭——酸萝卜炖猪蹄儿,绿豆稀饭,自己泡的泡椒和豇豆,我吃得一头汗,太香了。相比之下,芝加哥那些洋人每天吃的完全就是屎啊。

    她还在那儿嘀咕,说不知是谁强行来装修了房子,估计也是个吃货,什么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唯独那个灰不溜秋的老泡菜坛子给好好地放在应该放的地方。她想起这回事儿,从厨房里喊了一嗓子问我:“你不用走了吧?”

    我一愣,装作没听到。看外面天气很好,七点出头已经阳光普照大地,我琢磨着一会儿弄个车先去医院,再带小铃铛去找个好玩的地方晃悠一下——干脆走远点去海边也行,给她解解闷。这么东想西想的时候,一阵闷闷的铃声从我昨天换下的长裤里传来,我闻声一看,心底一沉。

    那是冥王给我的手机。

    想钱不到,怕鬼偏来。我想了许久要不要接电话,心里暗自盼望对方失去耐心,赶紧挂了拉倒,但最后没扛住的人是我自己。

    另一头果然是冥王,不管他在干什么,声音都那么轻松愉快:“嗨,丁通,不好意思哦,你要结束休假啦!”

    我犹如受了当头一棒,立马就吼出来:“什么?”

    他好像还有点抱歉:“这边儿情况有变,不好意思,你得开工了,准备准备,两小时后会有人来门口接你的。”

    小铃铛从厨房出来盯着我,问:“谁啊?”声调不知怎么就带了凄惶。

    这一瞬间,我心中有一万头羊驼在奔腾,有无数粗口鲜活得像准备撞向猪头的小鸟,挤在喉咙口争先恐后。我转了无数个念头,上半辈子所有的想法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复杂过,最后我却举起一根手指装模作样示意小铃铛别说话,自己像煞有介事地瞎咧咧:“老板,这么急的任务,真的不能找别人去做吗?别人也可以分辨出来是真是假的吧?”

    冥王在那边轻笑了一声,但没有说什么,任我继续往下编:“不行,是吗?这样?哦哦哦,这样的话,我要求加百分之五十的酬劳,全部先付,行不行?”

    他居然还配合我,说:“行啊,加百分之百都没问题。”

    我气得牙痒痒,对小铃铛打了个信号不好的手势,往门外走,等确定了她肯定听不到我在讲什么,立刻对冥王放软声调:“求你了啊,千万别派什么车啊、直升机啊、火箭啊什么的到我家门口,小铃铛没准儿一看当场就担心得死过去了。你让我自己走出去行不行?等她看不见了,你就是派蜘蛛侠下来捞我,老子都认了,行不行?”

    冥王真是个好人,尽管我不知道这样想对不对,他顿儿都没打一个,很爽快地说:“行。”

    我收了电话回到家,对着小铃铛义正词严地宣布:“有活干,戴必斯拍卖行知道吗?叫我这就去,呃,香港吧,看看几幅古代的字画是不是真的。好了,你自己吃饭,我出门了。”

    我收拾了东西,跟所有每天都要出门上班的男人一样,很正常地哼着歌儿走出去,在门口还跟小铃铛说:“香港可远咧,今天晚上可没法儿回来吃饭。你自己在家好好玩,去看妈的时候记得打车,别省,你老公的抚恤金够你打两辈子车了,天天坐一百回。”

    她什么都没说,点点头,手里抓着抹布,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神里的不安像一整个太平洋的水,能活活把我淹死在里面。我强忍着心酸,想再抱抱她,闻一下她头发的味道,但我怕自己一伸出手去,全部的自制力就会在瞬间崩溃,我怕自己会拉着小铃铛疯跑到大街上,试图通过多换乘几辆公共汽车就摆脱奇武会的追踪,从此过上平静快乐的生活。

    所以我只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挥手说拜拜。

    走出门,转过十几米外的街角,再次回头时,小铃铛仍孤零零地站在门口,身影特别小,生平第一次我痛彻心扉地后悔当初不应该跑去十号酒馆。如果我不曾为约伯分辨那些好好坏坏的酒,就不会有任何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也许只要再过两年,小铃铛的妈就能看到我们俩的孩子满地抓鸡屎了。

    然后,我就在这么扭着头的情况下,被人一把揪住,眼前一黑,等回过神来已经到了一辆车的后座上,有人在我旁边静静地看着我,说:“你是判官?”

    这不是冥王,也不是斯百德。这个男人年纪更大,很高,手和腿异乎寻常的长,模样看起来像猫头鹰转世似的,眼圈黑得我好想拿袖子上去帮他擦擦,但他也穿着那种很二又很贵的三件式白色西服,胸口的手帕是桃红色。

    他自我介绍:“我是诸葛。”

    我完全还沉浸在跟小铃铛生离死别的情绪中,一句话都不想说,只哼了一声。他毫不在意,从座椅下拎出一个黑色软皮小箱子推给我:“换上吧。”

    车子驶出了一段,这时悄然停下,诸葛起身下车,去了前座,前座和后座之间隔着厚实而不透明的隔音玻璃。我愣了半天,打开那个箱子,看到一套跟诸葛身上一模一样的白色西服,配套的鞋子、领带、袜子,一应俱全。

    还有一条猩红的手帕,端端正正摆在白色西服的衣袋上。

    我左看右看,实在想不出我换上这玩意儿会是个什么德行,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换就换吧。

    衣服出人意料地合适,每一个细节都契合我的身体。我的左脚比右脚大,也稍微长一点,就连这一点都在那双鞋子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没有裁缝帮我量过身啊?但我后来一想,咪咪和摩根在芝加哥医院折腾我的那会儿,不要说身体外观的尺寸,就是甲状腺要穿衣服的话应该是多少号他们也都知道了吧。

    我刚一换好,车子就停下了,诸葛又回到后座来,我狐疑地四下看了看,心想这是哪儿装了个摄像头吗,老子这光走得真冤。

    本来我还期待他会对我的全新look有所点评,但他看我的样子跟瞎子看鸟毫无二致,只是说:“判官,让我跟你brief一下最近几天发生的事。”

    他说得非常有条理,非常简洁。尽管在我看来事情本身已经复杂得像一团火锅里烫过的脑花,但我居然也能一字不漏地接收到所有的信息。

    我的第一个反应简单明了:“不是你们自己干的?”

    诸葛说:“不是。”

    我觉得这个问题本身有点弱智,所以想为自己开脱一下:“你们嘛,这个,都有点不正常,所以嘛,万一是你们自己干的,这个,也很正常……”

    他居然点点头,表示了解我的意思,然后说:“我们。”

    他举起手,看似轻轻地放在我的肩膀上,而我半边身体立刻就没扛住似的一塌。他重复了一次:“我们。”

    “判官,你现在是奇武会的一分子,我希望你能够记住,并且很快就适应这一点。这对于你和我们其他人来说,都很重要。”

    我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白色二表哥西服,心中掠过一丝奇妙的感觉,不知是喜悦还是担忧,或者仅仅是单纯而浓稠的迷惘。

    这时候司机的声音从前面传来:“诸葛先生,我们被跟踪了。”

    二十五 最大规模联合通缉

    我和诸葛双双回头看了一下,这是在主干道上,我们后面满满当当都是车。虽然不是高峰期,但行进得也很缓慢,一辆接一辆,肉眼可见的有十七八辆车,从路虎到奥拓都有。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问我:“你觉得是哪辆车在跟踪我们?”

    我扭过头去,对我来说这个比判断谁该被崩掉容易多了,事实明显得跟打上了印子一样,不过跟那些车其实都没关系,我指指两辆一直在车道中穿梭来去,貌似在做公路例行巡逻的交警摩托车:“那个。”

    诸葛点点头,露出明显的欣慰神情:“很好。”

    他手一伸,从车座下面摸出两副扑克牌。我顿时就来了兴致:“怎么,打个斗地主?不行,两个人少了,比大小吧。”

    诸葛对我笑笑,伸手按下了车窗。

    他拆开扑克牌盒,开始洗牌,就算有受多年港台稀烂赌片洗礼的深厚基础,我也立马就看蒙了。他十指翻飞的动作完全超越了人类的想象,敏捷灵巧得像一个梦。

    他把所有牌在指尖间过了一遍,而后就开始往车窗外面丢。

    似乎在遵循着某种特定的节奏,也许有什么曲子就在诸葛内心深处奏响,只不过其他人听不到。他就按那个节奏丢扑克牌。有时候一张接一张,间隔很短,动作很快,一转眼丢了十几张;有时候又非常慢,等上好久才出去一张。他的手指在那些扑克牌上敲打,我看着看着一失神儿,感觉自己看到的不是他的手指,而是一头具体而微的嗜血猛兽,正伺机捕猎。

    他丢出去的扑克牌被某种我无法了解的力量控制,从车窗出去之后,就顺着某个方向飞,到某个点上,又盘旋回来。越来越多的扑克牌在空中飞舞,排成松散的阵形,彼此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我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但这种联系的存在,显然对跟在我们身后的车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就在诸葛把手里的扑克牌丢完之后的一分钟内,我们身后视线范围内所有的车都接二连三地急刹,有一些来不及躲避,就发生连环的互相碰撞,发出一连串巨大的响声,接着就是熄火,在路边,在防护栏上,或者干脆横在了街中心。

    没花上几分钟,这一带的交通就基本全部瘫痪了,汽车喇叭和人们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嘈杂无比。那两辆交警摩托完全没预料到这种情况,一辆自己撞在了防护栏上,骑手飞出了老远,幸好戴了头盔,人没死。另一辆在事故一开始就被两辆suv突然而来的转向同时撞中,随后夹在了一大堆车子里动弹不得。这一位骑手脾气比较暴躁,当场一把脱下头盔,气急败坏地望着我们远去的方向破口大骂,根据他的口形,我相信我和诸葛的妈都得到了足够真诚的问候。

    诸葛丢出去的一共一百零八张扑克牌在空中盘旋了大概三十秒,令我们身后的一切机动车辆都撞得一塌糊涂之后,纷纷功成身退地坠落在地。我扭着头,亲眼看着它们落地的瞬间就凭空碎成齑粉,随着风飞扬而起,很快散落消失得无从寻觅。诸葛按上车窗,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吩咐司机:“加速,出城,西北方向。”

    然后他对我笑笑:“障眼法。”

    “刚才那些扑克?”

    他点点头:“是的,我用内力控制扑克牌在空中的方位,它们相互呼应,形成了简单的八卦阵法,一切在死门和困门方位的行车者都会出现幻觉。各种幻觉令他们随即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刹车,转向,或者躲避,这么一来其他车辆也纷纷受到影响,阻挡一切可能存在的追踪者。”

    这一手太帅了,又环保又重口味,我真心佩服:“难怪你叫诸葛。”

    他看了我一眼:“诸葛亮的嫡系后代,有问题吗?”

    没有,就冲您这一手,就算不是嫡系后代,我们都应该去把老诸葛从棺材里揪出来签个领养合同。

    我们兴高采烈地飞驰在空旷的大道上,我乐了会儿,想起来一个问题:“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交警都开始跟踪你了?”

    他好像还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因为我们五个人的样子都上了全球通缉令,看样子是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联合通缉呢!”

    我眼珠都要掉出来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前几天我在芝加哥帮你们杀这个杀那个的时候,你们还是全世界最神秘的地下组织呢,怎么一下子就曝光了,还被通缉,还是因为遭人诬陷而被通缉?”

    他看了我一眼:“当然是因为有人跟我们过不去啦。”

    我兴趣高涨:“啊,真的?谁吃了豹子胆敢设计你们啊!”

    诸葛要不就是天生缺根筋,要不就是真的已经修炼到八风不动的境界了,他还是那么随随便便地说:“当然是很有来头的人喽。”

    接着他就递过来一个平板电脑:“看看上面的人,有什么想法告诉我。”

    我接过来看,第一页是一个名单,上面有十二个名字,有中国名字,也有很多长长短短的外国人名字。有几个人的名字变成了红色,其他人则还是黑的。

    可能我的反应太平静了一点,诸葛看了我一眼:“你平时不怎么看报纸上财经新闻之类的吧?”

    我摇摇头:“我平时很忙呢,打好几份工,晚上还要去帮约伯盯着酒馆里的酒。”

    “嗯,所以你不知道这些人是谁。”

    答案正确,唯独有一个例外。我指指那个中国名字,那个人我认识,当然他不认识我。有时候小铃铛爱看一些特别恶俗的颁奖典礼,那些慈善类或者商业类的典礼的压轴部分,这个人经常会上来颁奖,肥头大耳的,眼睛又特别小,一看就是爱慕虚荣的奸商!

    “他怎么了?”

    诸葛说:“他没事,但估计也很快会有事了。”

    “他的名字是黑色的,红色的那些已经都挂了吗?”

    诸葛很有哲学家风范地说:“挂还是没挂,有时候其实是一码事儿。”

    所谓哲学家,就是讲出来的话跟狗屁一样,一点儿实际意义都没有就对了。

    他手指拂过电脑,第二页出现的是一张接一张的照片,对应着名单上的名字。他问我:“能记住吗?”

    “十二个人是小意思,就算一百二十个人的照片给我看一遍,那些人烧成灰之后我都能看得出来谁是谁。”

    诸葛很满意:“不愧是判官。”

    我坦然接受了他的赞美,然后问:“我们现在要干吗?去把那些还没死的抓起来吗?”

    他摇摇头:“不,我们要去找这场戏里真正的主角。”

    真正的主角在哪里,我一头雾水,但诸葛不肯再跟我多说半句,车子不断向前开,出了城,上了各种各样的城际公路、高速公路,又进城,再上路。我这人去的地方少,很快就完全被弄昏了头。开过一天一夜之后,我们开进了某个城市的某个小区。我又见到了一栋很漂亮的别墅,地址号是3235,和我第一次和斯百德去的地方的门牌号一样。

    别墅里面有这辈子我见过和睡过的最好的床,还有梦想过的最好吃的饭,见不到任何人为我们服务,但一切需要的东西都好像会自动出现在应该出现的地方。

    诸葛和我道了晚安,在枕边放下一个闹钟,径直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我第一次知道坐长途车比搬砖还累,穿着身上那身二表哥西装,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就睡过去了,直到天杀的闹钟把我吵醒。而就在它响的第一秒钟,诸葛精神抖擞地推门而入,说:“出发了。”

    就按照这种公路旅行法,我们在路上飙了三天。跟诸葛在一起,真是闷得我想死,他不但自己不讲笑话,而且不管我讲什么笑话,都好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好像他那两个耳朵是摆设。到后来我干脆跑到前座去,希望司机先生能像所有正常的司机一样爱唠个嗑,结果那位活像个木偶人的司机比诸葛都不如,他如此专心地开车,不但转过头来看我一眼都懒得,甚至我感觉他连眼睛其实都不会眨。

    到后来,唯一有趣的事情,就只剩下看诸葛对付路上遇到的盘查,那真是令人大开眼界的。

    大部分普通的关卡只需要给过路费;有一些似乎是跨城市或是干脆跨了国界,需要看证件;再有一些,全副武装的警员上来,一面看证件,一面从pda里看什么的——估计是通缉犯们的照片。

    一开始我还吓得要死,但很快就发现这纯属杞人忧天。

    每次他们低头查看车窗,和诸葛的视线接触上之后,这些生理和心理都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军警就如沦陷一般,即刻陷入了诸葛所设置的幻觉之中。根据我的观察,这种幻觉像一种强力催眠带来的效果,持续时间非常短暂,但已经强烈到能够左右他们的视觉和判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