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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重生之千金有毒 > 第299节
    冷魅嘴角笑意从容,“百副总,陈经理,辛苦你们了!”

    “呵呵,不辛苦,不辛苦,分内事儿!”

    宾客们都争先恐后地上前祝贺寒暄着,攀谈着,冷魅穿梭在他们之间,含笑应对,游刃有余。

    虽然不常常出席在公众场合,不过,京都的名流政要,商场精英,他基本都记在脑子里,过来攀谈的,不用人提醒,他都能精准无误地叫出别人的名号,了解其公司运营的行业。

    这种不居高自傲的非凡气度和他的渗透力让一众宾客们心底由衷的佩服敬仰。

    瞧瞧,这才是大家风范,这才是经商之道,这才是真正的能人。

    无怪乎他只花了几年的时间,便在京都这个权力集中营,能一呼百应,无论黑道还是白道,军政两届,都会给他几分薄面。

    八点二十分,作为集团负责人,在司仪小姐的邀请下,冷魅上台致词。

    优雅的步伐,从容的淡笑,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千篇一律的开场白,大胆幽默的言谈,回缅过去的丰功伟绩,畅想未来的发展……

    低沉性感的声音,在偌大的会场中抑扬顿挫,这种致词一向比较枯燥,然而,他的声音似乎透着一股魔力般,众人被他魔魅的声音带进他所构造的蓝图里,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派辉煌的前景。

    “呜呜……呜呜……我要爸爸,我要爸爸,我不要在这里!”

    安静的会场突兀地响起小孩子的哭啼声,冷魅的话声被打断,众宾客的视线一致看向声音的发源处,不甚起眼的角落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

    “这是谁家的孩子?”

    “怎么让孩子进来这里?”

    “我看是走丢了吧!”

    ……

    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工作人员见出现如此意外,吓得脸色都白了。

    他们赶紧上前想,想要将小孩带走,然而,那孩子情绪异常激动,挥舞着小手,不让他们靠近,嚷嚷着要爸爸,最后还钻进了人群,东跑西窜的,滑溜得像兔子一般。

    会场顿时乱作一团,冷魅皱了皱眉,从台上下来,“怎么回事?”

    “不知是谁家的孩子走丢了!”

    江源亦是皱着眉,对于这种情况,表示蛋疼得紧,赶紧打电话联系负责会场的保全人员与酒店经理。

    没多久,保安将孩子抓住了,只是,小女孩哭的那叫一个凄惨,双手手脚又打又踢的。

    保安们瞧她衣服虽有些旧,但都是名牌,又是个孩子,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能将她带走,想办法联系家属。

    “呜呜……四叔,救我,四叔,呜呜……”

    保安听到她的嚷嚷声,脚步顿住,回头看向她手张开的方向,这边,金成睿听到那声“四叔”,自然而然地抬眸,当他瞧清那小女孩的面容时,剑眉微拧。

    他上前,将小女孩从保安手里接过,那孩子一到他怀里,也不闹腾了,双手紧紧的抱住他的脖子,“呜呜……四叔,我怕,我要爸爸!”

    “小玫,谁带你来这里的?”

    “爸爸!”

    小女孩的话语,让金成睿脚步顿了顿,眼睛搜寻一圈,并没有看到那个人,最后也只能去和某人说一声,先将孩子带走。

    片刻间,金成睿抱着孩子来到了冷魅面前,然而,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

    只见刚刚安静下来的金玉玫突然大哭,手指着冷魅嚷嚷,“四叔,不要,我怕,她是坏女人,她让我没妈妈,让哥哥生病,她坏,她是巫婆,她吃小孩,呜呜……”

    金成睿脸黑了,“小玫,别胡闹!”

    “呜呜……我没有胡闹,她肚子里就有小孩,是她吃进去的!”

    虽说童言无忌,可是,众人像是条件反射一般,眼神不自觉地看向冷魅的肚子,待接触到冷魅冰冷的眼神后,尴尬地移开。

    金成睿听到这话,脸色变了几变,“小玫,谁教你胡说的?”

    “老四,是不是胡说,你心底不清楚吗?冷魅?男人?都他妈的放屁,她算哪门子的男人,她金玉叶若是能变成男人,老子头砍下来给你当球踢!”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心底不可谓不震惊。

    他们看了看冷魅,再看看说话之人,身上穿的是酒店的工作服,带他将头上的鸭舌帽取下,众人才发现,此人居然是金家卷款潜逃的金家老三金成堑。

    “保全,将这胡说八道的疯子带下去,对了,他是一名潜逃犯,精神有些问题,你们自己看着办!”

    金世煊适时出声,保全人员上前去抓他,突然,金成堑从怀里掏出一个酒瓶,拔开盖子就将里面的液体往身上倒,而后按着了打火机。

    “你们谁敢过来?”

    空气中充斥着一股浓浓的汽油味儿,众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小玫在金成睿怀里哭闹着,吵着要“爸爸”。

    整个会场的气氛,紧张而混乱。

    金成睿一张脸绷得死紧,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然而,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三哥,你别做傻事,想想小玫和小祈!”

    “你闭嘴,谁是你三哥?联合一个女人对付自家人,你以为你现在有多风光?充其量也只是帮她暖床的,老四,我看不起你,世煊起码死的壮烈,你他么的就是毁在女人床上!”

    金成堑的神情有些疯狂,一双眼睛猩红猩红的,许是逃亡的日子过得不如意,相较于以往的谦谦君子,意气风发,此时,他看起来苍老了十岁不止。

    突然,他眼神转向冷魅,眼底渗着浓烈得化不开的恨意,“金玉叶,我们金家再对不起你,好歹也给了你一口粮,是条狗,它也会认主,你他么的连狗都不如,害死生父,逼死亲妹,害得我们金家家破人亡!”

    “多行不义必自毙,金成嵘贪污受贿,金成耀中饱私囊,金玉婷金玉婧两姐妹残害幼儿,难道法律要对你们金家亮绿灯不成,还有,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金玉叶,脑子坏了就得去看医生!”

    说话间,咻地一声,手中的回旋柳叶刀如一道闪电一般划过,众人只觉银光一闪,下一秒,金成堑手中的打火机便已经到了她手里。

    “带下去,送入精神病院!”

    “抱歉,本是想借由这次的周年庆邀请各位聚聚,却发生如此意外!”

    “金玉叶是我的朋友,我不否认金家一系列事件是她拜托我所为,虽然存了私心,不过,我并不认为她做错了,毕竟金家知法犯法是不争的事实,如今她年纪轻轻为国牺牲,已经很令人痛心,今天的事大家就当做笑话一场,听听就算了,千万别怀疑我是女人,我想世上绝对没有我这么爷们儿的女人!”

    最后一句话逗笑了在场的宾客,众人瞧了瞧他——

    确实!

    眼前的这位,哪里有半点女人的影子?

    丫的,纯爷们儿一个,比男人还男人,如果他是女人,那么他们这些男人都他么的是软蛋了。

    经这一闹,好好的周年庆是彻底毁了。

    离开了会场,上了车,金玉叶的脸色就沉了下来,金成睿坐在她旁边,这会儿手里还把抱着一个哭睡着的小屁孩。

    他看了她一眼,眸色复杂而心疼,“抱歉!”

    “抱什么歉,又跟你没关系,倒是你,跟在我身边,似乎永远都洗不白了!”

    金成睿没说话,他伸手拉过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他不善言辞,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只能用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意思。

    老三的突然出现,是他想不到的,更想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她的身份,这些天他们虽然在一起,但是基本上都甚少出门,就算出去,也是做了一番掩饰的。

    别说他,这个问题金玉叶也想不明白。

    到了家后,她第一时间让人查了金成堑最近的状况。

    结果却是令人唏嘘。

    原来金成堑卷款潜逃没多久,他老婆陈敏圆带着那些钱抛夫弃子,跟一个老外跑了。

    他本就是警局追捕的潜逃犯,又带着两个孩子,就算有才能,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几个月前他儿子又生了白血病。

    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实在是没法,才悄悄回来,想找妹妹金成秀帮忙,没想到金成秀在将父兄的身后事办好后,毅然决然地抛下了这边的一切,移民了美国。

    他走投无路就想到金成睿,暗中跟了他一段时间,金成堑不笨,联想到前前后后所有的事,也就想通了这里面的猫腻。

    查清楚了这些事,金玉叶和金成睿他们来到他们租住的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看到了金成堑的儿子金世祈。

    瘦弱的身子卷缩在一张木板床上,屋子里散发着一股久不见阳光的霉味,他的脸色苍白,唇瓣干裂,眼眶深陷,手上长满了冻疮,肿的跟发酵的馒头似的。

    曾经在家备受宠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傲慢小少爷,如今就像是一个小乞丐。

    许是自己怀了孕,心变得柔软了,看到这个孩子,金玉叶心底突然有些难受,那种感觉说不出来,总之有点闷闷的。

    金成睿心里发酸,喉咙哽得厉害,他深吸一口气,尽量放柔了声音,“小祈,四叔带你回家!”

    金世祈睁着一双深凹进去的眼睛,看了看他,再看看一旁的一身男装的金玉叶,“可是爸爸让我在这里乖乖等他回来!”

    “你爸爸去工作了,他让四叔带你去吃好吃的!”

    金世煊将两个孩子带回家了,同时也联系了医院,帮金世祈做了个全身检查,白血病,必须要做骨髓移植手术。

    其实这些倒是简单,钱能解决问题,关键是以后这两个孩子的去处,该如何安排,送到孤儿院,说实在的,他金成睿做不出来,若留在身边……

    晚上,帮两个孩子洗了澡,哄睡后,金成睿回到卧室,金玉叶刚洗好澡从浴室出来,“睡了?”

    “嗯!”

    金成睿自动接过她手中的干毛巾,帮她擦拭着湿发。

    金玉叶瞧着镜中他一丝不苟的样子,笑了,“四叔,你现在是要伺候大的,又要伺候小的,真够忙的!”

    金成睿抬眸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只是细致小心地帮她擦着头发。

    金玉叶看着镜中的男人,心口越来越闷,她不怎么喜欢用吹风机,每次擦头发都挺费时,以前他粗手粗脚的不知轻重,还总是会扯断她的头发,现在却是熟练得很。

    这个男人,真的为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四叔,你是不是想将那两孩子带在身边?”

    金成睿动作顿了顿,“你的意思呢?”

    小玫虽然还小,可是世祈不小了,十二岁的孩子,该知道的知道,该懂的也懂了。

    金家的事,谁说是他两个哥哥以身试法在先,可是,作为商人的三哥,他除了事发之后卷款潜逃,是没做错什么的,他们这些人可以理智地看待事情,不代表别人可以,更何况这个别人是他的子女。

    “你自己看着办吧,别什么都替我考虑,四叔,一辈子还长,你这样老是迁就我,我怕你终有一天会累会腻!”

    毕竟,她能给他的,真心不多。

    他的顾虑,她知道,她比谁都明白斩草要除根的道理。

    不过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什么样的狠角色没遇到过?两个半大的孩子而已,她自己防着点就是了,若真栽了,那也是她的命。

    金成睿静静地看了她几秒,最后从身后将她拥进怀里,吻着她的发顶和白皙的脖颈,“永远也不会!”

    外面的人说她有多狠,有多毒,行事手段有多不近人情,可是,只有真正了解她的人知道,她有她的柔软,只是她的柔软,不是亲近之人,是体会不到的。

    夜迷离。

    卧室里亮着一盏暖色系的橘黄色壁灯,金成睿一只手臂撑着脑袋,静静地看着女人的睡颜,想到她年后就要离开,感觉自己怎么瞧都瞧不够。

    她跟他说一辈子,怕他会累会腻,可是,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更怕她突然有一天对他说,“四叔,找个老婆吧,我不可能陪你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