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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青雀歌 > 第6节
    杨老爷撑不住,大笑出声。

    古堤之上简陋的酒肆中,迎来了一队穿戴讲究、看着十分体面尊贵的客人。

    这队人很扎眼。前后都有骑着高头大马的壮士护卫,中间是数名正值二八年华的美貌少女,围着一位中年妇人。这中年妇人挽着规整的圆髻,插金戴银、绫罗绸缎的,猛一看上去,该是富贵人家的奶奶太太。

    因堤上风光极美,邻近村庄也好,县里也好,倒也时不时的有人过来赏景玩耍。掌柜的见多识广,也不以为异,笑着让到酒肆中坐下,烫上酒来。

    等这拨人依着大小尊卑或是落了座,或是站着服侍,掌柜的留神听他们说着话,才知道那中年妇人并不是什么奶奶太太,而是一位有点身份地位的妈妈。听周围几个丫头陪笑奉承,这妈妈姓吴。

    掌柜的烫好酒送上,又送来下酒小菜,不过是些豆腐、腊肉、酱瓜、合菜之类,笑道:“乡下地方没甚菜蔬,客人莫怪。”

    吴妈妈品着桃花酒,慢条斯理询问掌柜的,“贵庄之中,可有三岁上下的女童?若是成化七年夏季出生的,便更好。”

    旁边一名俏丽机灵的丫头见掌柜的笑而不语,知道是心中有疑惑,忙说道:“打听这些女童倒不为别的,是要施舍些米、面和四季衣裳。我家有位姐儿,正是成化七年盛夏出生的,却是身子骨一向不大结实。故此,要做些积德行善的好事,替姐儿祈福。”

    乡下人家,听说家里只要有三岁女童就能得些米、面、衣裳,还不得乐坏了?这是皆大欢喜的好事,富人图个心安,穷人得些实惠。

    掌柜的心里一沉。

    他已人到中年,人又机敏,可不是好糊弄的。这伙人摆出这么大阵仗要找寻三岁女童,若说单单为着为姐儿祈福,掌柜的根本不信。

    一定是另有图谋。

    三岁上下的女童,青雀可不正是快三周岁了?这孩子别说在乡间了,那份相貌、气度便是放在京城也是出挑的,掌柜的想到这儿,背上微微冒汗。

    他细想了想,把村里农户家两三岁、三四岁以至四五岁的女童都说了说,唯独漏过了莫二郎家。莫二郎姓莫,才搬来杨集没两年,他可不算是杨集村民。你们要施舍米面衣裳,轮不着他。

    吴妈妈安坐酒肆之中,从人带着米面衣裳等,依着掌柜的指示,把有女童的人家看了一遍。他们虽来的莽撞,备下的米是精米,面是细面,衣裳是颜色鲜亮的细布做成,针脚异常细密。得了施舍的人家,都是大喜过望。

    从人回来之后,都对着吴妈妈摇头。

    又是没有,又是看了一堆小村姑?吴妈妈轻轻叹了口气,命人还了酒钱,客气的告辞,一行人缓缓上桥,走了。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掌柜的额头渐渐冒出汗。他把小二叫过来,“你去府里告诉林嬷嬷一声……”说出口后又觉着不对,“你看着店,我回府里一趟。”

    这间酒肆,是杨老爷的。

    掌柜的匆匆到了杨宅门前,正好遇上青雀牵着青苗、青树要回家。见了掌柜的,青雀甜甜笑着问好,掌柜的笑问,“上完学了?青雀,今儿学了什么啊。”

    青雀一一数着,“读了一首诗,爷爷说是宋朝诗人的,诗名是菜圃,种白菜的。学会了十个字,爷爷说虽是很难看,都写对了……”

    声音稚嫩清柔,如击玉罄,如出谷黄莺,掌柜的微笑看着她,“大叔正想去你家,跟你爹娘换几担米粮。”还是送她回家吧,谁知道那拨人到底是何居心,会不会回头再来。

    若是见了面,包管只要一眼,青雀便无所遁形。

    青雀快活的笑了起来,“大叔,您和我们一道啊。”把弟弟的小手递到掌柜的面前,“您帮我牵一个吧。”掌柜的笑了笑,俯身把青树抱在怀里,送三个孩子回了莫家。

    却并没换什么米粮。

    会亭.邓家祖居。

    一间幽暗、阴森的密室中,英娘被五花大绑着,口中也堵的严严实实。她身边,皮鞭、夹棍、烙铁、熊熊的炉火,各色刑具都很齐全。

    一名相貌清秀的青年男子笑嘻嘻看着她,“娘子,你说是不说?”英娘很倔强,咬紧牙关,不肯点头。

    青年男子慢悠悠拎起沾了水的皮鞭,叹道:“娘子,咱们夫妻一场,我实在是下不去手啊。”目光变的阴冷、狠毒,抖手挥起皮鞭,重重朝着英娘抽了过去!

    英娘脸上一道鞭痕,流下殷红的鲜血。

    青年男子啧啧,“瞧瞧,这细皮嫩肉的,我都不忍心了。”拎着皮鞭凑到英娘面前,温柔问道:“娘子,你说是不说?”把英娘口中堵着的布抽了出来。

    英娘喘了口气,轻蔑看向他,“赵禄,跟你我无话可说。邓麒要知道我家小小姐的下落,叫他亲自来问我。”

    “还是这么不听话,啊?”赵禄托起英娘白皙清秀的面庞,错着牙说道:“你是不是媳妇儿,替不替我着想?说,姐儿在哪?”

    这赵禄是邓麒的小厮,英娘的丈夫。说是夫妻,其实两人成婚不到十天就分开了,赵禄跟着邓麒回了京,英娘留下服侍自家小姐,夫妻间的情份十分淡薄。

    赵禄是名幅其实的利禄熏心。当年邓麒要他娶英娘,他倒也是愿意的,却无非是看在祁玉得宠,娶了祁玉的贴身丫头,对前程有利。谁知道祁玉竟会背夫私逃呢,连亲生的姐儿也不知藏哪儿去了。赵禄奉命来套英娘的话,一开始也是打叠起温柔功夫想哄出来的,后来看着实在不行,焦燥起来,动了武。

    他跟着邓麒上过战场的人,一旦发了狠,哪还顾得上怜香惜玉?英娘颇吃了番皮肉之苦。

    眼见得英娘还是倔强,赵禄扔了皮鞭,笑道:“娘子,我换个新鲜的你试试。”把烧红的烙铁举了起来。

    英娘眼中闪过一丝恐惧。

    “邓麒!你个缩头乌龟!”英娘恐惧至极,绝望的大叫,“你负了我家小姐,又来折磨我,你不是人!”

    一个黑色的人影出现在屋门口。

    赵禄眼尖,忙把烙铁放下,点头哈腰的迎了上去,“爷,您来了!”

    来人一袭玄色长衫,约二十左右的年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一双眼睛细长秀美,温文尔雅之中又透着公侯之家的贵气。

    他并没理会献殷勤的赵禄,凉凉看了英娘一眼,简短吩咐,“放了她,收拾干净,带到偏厅见我。”

    赵禄连连答应的功夫,他已头也不回的走了。

    英娘浑身冷汗,瘫在地上。赵禄一边替她松绑,一边抱怨道:“姐儿是爷亲生的闺女,你告诉一声怎么了?自找苦头!”

    赵禄跟惯邓麒,知道他的性子,哪敢让他长久等着,把英娘收拾整齐,脸上胡乱涂抹了药膏,急急送到偏厅。

    英娘走进偏厅之时,邓麒面窗而立,背对着她。暮春时节,他又正在盛年,背影中竟满是萧瑟之意。

    英娘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曾几何时,这人还和小姐你侬我侬,海誓山盟,如今他已另娶,什么都变了。

    邓麒缓缓回过身,一字一字问道:“英娘,我女儿在哪?”

    作者有话要说:  白菜,竟然是从南方传到北方的。

    ☆、楔子 遗弃 10、索子(一)

    英娘淡淡道:“你不是已经命人抢去了么,怎的还来问我。”

    成化七年冬,京城抚宁侯府来了一拨人马,有男有女,有兵士有嬷嬷,强行将养在祁家老宅的女婴抢了去。当时莫大有也在,寡不敌众,身受重伤,虽没落在邓家人手里,却是生死不知。

    邓麒眼神锐利,“休想骗过我!那婴儿瘦弱无力,畏缩胆小,怎会是我邓麒的女儿?英娘,当晚你捧着一个大食盒回过祁家老宅,次日玉儿便赌气离家,你当我会想不到其中厉害?”

    奶娘胡妈妈和姑母都是哭诉,不是她们没用,实在是玉儿冷酷无情,竟要将婴儿摔死。她们百般无奈,只好放了玉儿离去。

    笑话,玉儿怎可能要将亲生女儿摔死?她既那般决绝,除非襁褓的中婴儿已被调换了!英娘冒着风雨雷电出门,定然有所图,不会单单为给祁夫人上香。

    邓麒想到奶娘和姑母的蠢笨,眉宇间闪过厌恶和不耐烦。一个两个的都是不顶用!遇事只会哭,只会手足无措,害的自己和娇妻爱女生生分离。

    “我随祖父、父亲征战回京,头一眼见了那孩子,便知道不对。”邓麒耐下性子,温和跟英娘说着话,“再一问前后情形,更是心中了然。英娘,当时是我不在,才会被你侥幸得逞。若是我在…… ”

    “若是你在,小姐和小小姐都已成了九泉之下的亡魂。”英娘迎上他的目光,平静的语气中隐藏着刻骨的恨意,“那晚我去奶娘房里抱孩子,却听到两个丫头在说悄悄话,你在京城迎娶了沈茉,沈茉已有了五个月身孕!”

    邓麒神色一滞。

    “我失魂落魄的抱了小小姐回去,见了我家小姐,被发现后背粘着你和沈茉的婚书!小姐看了婚书,差点没背过气去……”英娘忆及往事,哽咽难言。

    邓麒握紧了拳头,幽深美目中全是愤怒。这帮该死的奴才!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把京城的消息泄露出来,害的玉儿如此伤心?

    英娘流下热泪,泪水流过脸颊上的伤口,疼痛刺骨。

    英娘挺直腰身,冷冷道:“于是,小姐命我将小小姐溺死!小姐说,她是祁家的外孙女,身上流着祁家的血,宁可死,也绝不能对着沈茉那样的女人卑躬屈膝!”

    邓麒既已另娶,那初生的小女婴总有一天会落到沈茉手中,怎么也逃不掉。与其让她做小伏低的活着,不如一刀杀了她。

    邓麒汗毛都竖起来了,溺死?

    英娘神情悲壮,“至于我家小姐,自是存了死志!她虽失了父兄亲人,沦为无依无靠的孤女,却不会忍辱偷生,居于沈茉之下!”

    邓麒已全然顾不上什么风度仪态,呆呆跌坐到椅子上,心乱如麻。玉儿,玉儿,我知道你性情刚烈,却不知你能狠心到这个地步,对自己、对亲生女儿,全无怜悯。

    邓麒形容呆愣,英娘讥讽看着他。亏得小姐当年眼高于顶,偏偏能瞧的上眼前这花心枕头。他俊美归俊美,没有一点担当。

    良久,邓麒回过神,坐端正了,神色诚挚,“邓家和祁家是同乡,向来交好。打小,我跟玉儿便是常常见面的,两家亲长更是早有结亲之意。”

    “祁将军遇难之后,家祖母和家母嫌弃玉儿不是有福之人,不肯娶为冢妇。丧了父兄,没了娘家,说起来总是不吉利、不喜庆。”

    “我劝不下祖母、母亲,又不忍弃了玉儿,几经苦思,才有了良策。”

    “本朝户律,‘若卑幼或仕宦或买卖在外,其祖父母、父及伯叔父母姑兄姊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巳成婚者仍旧为婚,未成婚者从尊长所定’。既有这么一条,我便在会亭依礼娶了玉儿,到时祖母和母亲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玉儿很是通情达理,虽然我们在会亭的婚礼不够热闹,她却毫无怨言。娶了玉儿这样的贤妻,邓麒已是心满意足,此生再无他求。”

    “谁知我回到京城的当天,抚宁侯府已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要于明日迎娶沈茉!母亲打定了主意,若我回了,便是我亲自迎娶;若我回不来,便是二弟代我拜堂!”

    “此情此景,你要我怎么办!请柬早已派发,大媒已经请下,聘礼已吹吹打打送到沈家,难不成我搁在这时候闹将起来,让抚宁侯府成为满京城的笑柄?”

    “我家的富贵是祖父、父亲浴血奋战挣回来的,我是邓家嫡长孙,难道能不管不顾的,毁了他们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

    邓麒这一番话说下来,既情真意切,又流露出痛苦挣扎,十分感人。英娘无语半晌,幽幽道:“邓家基业不能毁,我家小姐的终身,便能毁了么?”

    “这是什么话。”邓麒怫然,“沈茉和玉儿是闺中好姐妹,既同归了邓氏,依旧姐妹相称罢了。难不成沈茉敢压着玉儿一头?”

    闺中好姐妹?英娘哧的一声笑了,也就邓麒这样的男人,会相信沈茉和小姐是好姐妹。

    偏厅门口的金丝藤红漆竹帘被轻轻掀开,邓麒的小厮赵利逼手逼脚走了进来,恭谨的禀报,“爷,产婆带过来了。”

    英娘一惊,邓麒这厮,把产婆叫过来做什么?

    邓麒温和道:“我把产婆叫来问一番话,情形自会明了,你便无话可说,无可抵赖。英娘,阻隔我家骨肉团圆是伤天理的,待情形大白之后,请你告知小女的下落。”

    英娘转过头去看着窗户,不理会他。

    没多大会儿,一个年过半百、肥胖精神的婆子被带了进来,正是镇上的接生婆,陈婆。陈婆人很精明,一进来就觉着上面坐着的那位爷贵气逼人,忙趴下来磕头问好,很是谄媚。

    这是她拿过六两金子的府邸,一辈子也忘不掉。接生个姐儿,得了六两金子,陈婆多少回从梦里笑醒。六两金子,那可是六十两银子呢。

    邓麒淡淡道:“这便是给姐儿接生的婆子?问问她,姐儿才出生之时,身上可有什么印记。”

    赵利忙过去喝问陈婆,“成化七年夏天,我家出生的姐儿,你可还记得?姐儿身上可有什么印记?”

    “记得,记得!”陈婆连连点头,“那晚又是雷又是电的,姐儿的哭声很响亮,好像连雷电风雨声都要给压下去一样,极有气势!那般好看的姐,老婆子一辈子也只见过一回,再也忘不掉的。”

    赵利怕邓麒不耐烦,忙喝道:“问你姐儿身上有无印记!”你瞎扯八扯这么些做什么。

    “没有!”陈婆吓了一跳,忙陪着笑脸,“姐儿身上脸上都是光溜溜白白嫩嫩的,任也没有!”

    邓麒微微一笑,客气告诉英娘,“送到京城的那个孩子,眉间有很大的一个黑痣。”

    英娘哼了一声,不说话。

    邓麒示意赵利打赏。赵利扔了锭银子给陈婆,“劳烦你了,请回。”陈婆颤颤巍巍从地上拣起银子,这得有二两吧?我的娘啊,这不过是叫过来问问话,什么活儿也没干,便得了二两银子,够一家人三四个月的嚼用了。

    陈婆喜滋滋磕头谢了赏,没口子的恭维,“老婆子接生无数,没见过府上姐儿那般好相貌的,真真是仙女下凡一般!旁的不说,单说那晚,老婆子便接生过三个女孩儿呢,另外那两个,跟府上的姐儿没法比!”

    邓麒脸色变了,吩咐赵利,“问问,那两个女孩儿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么巧,小小一个会亭,一晚上三个女孩儿降生?

    英娘脸色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