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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僵尸日记 > 第126章
    那么这是不是说明他们之间有某种默契,既互相竞争,又相互扶持,互惠互利?”

    我轻笑了一声,道:“你应该写一篇文章,发到网络上去,彻底揭露教廷的伪善面目。我保证点击率肯定很高。”

    张劲松烦躁地道:“别开玩笑了!都什么时候了。我们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啊,要是教廷也来攻击我们,我们的麻烦可就大了!教廷和黑暗议会不一样,教廷可以影响到世俗的政府,让整个o洲和我们作对。那样的话,我们除了跑路之外,根本没别的办法了。”

    我悠闲地道:“教廷再厉害,也还有不信上帝的人吧?如果我们雇佣的那些只认钱财的雇佣兵同时去袭击教廷呢?结果会怎么样?”

    张劲松不屑地道:“这就是你想的办法?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那是自找死路!现代科技武器确实能给这些有特异能力的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可是却不会太大!最多只是给他们找点麻烦而已,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当初决定对狼人和吸血鬼这么干的时候,不久计划好了吗?先让雇佣兵给他们制造混乱,然后我们拣便宜吗?你还真想着他们能杀掉多少狼人和吸血鬼吗?”

    我点头同意道:“你说的没错。要是那样的话,我们是不是考虑要用上终极武器?”

    张劲松被我吓了一跳,道:“你说什么终极武器?你不会是想用核弹吧?”

    我说:“那还不至于。我说的终极武器……,算了,不说了,事情还没到那个份儿上。……来了,那些雇佣兵终于来了!我要捡便宜去了,不和你说了。”

    不等张劲松回话,我就把电话挂了。一边默默地看着悄悄匍匐前进的雇佣兵,一边思量着刚才的谈话。我说的那个终极武器,当然不是核弹,而是一件法宝!

    这件法宝,可不是混元金斗能比较的东西。混元金斗就已经能让修真界的人打破头了,而那件法宝,却是放在大家都知道的某个地方数千年了,也没有人敢打它的主意。因为没有人能占有它,它是属于所有的炎黄子孙的。

    这个法宝到底是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个东西威力无穷。至于到底有多厉害,这么说吧,小说传奇中说修真之人有移山倒海之能,那是扯淡。不过有个这个东西之后,那就是是很轻易的事情了。想一想,以一个人的能力改动地球的大陆版块,可见有多大的力量了。

    如果是有这么一个东西,我们早就统一全银河了,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法宝有诸多的限制,比如说一千年只能使用一次,每使用一次都要付出全身功力的代价,使用者的功力未必要有多高,但是心地一定要纯良,而且一定要是炎黄一族,目的一定是要为了消除灾难……等等等等。所以,想动用这个东西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我脑袋里盘旋着这件法宝的主意,眼前的情况又有了变化。这支袭击狼人庄园的雇佣兵显然是跟非常精干的部队,不但个人素质非常的高,而且配合默契,进退有序,把整个庄园包围的水泄不通。只是我看到他们的武器装备不是很好,虽然他们手中的枪已经是非常高档的货色了,可是要对付狼人,没有重武器怎么行?

    很快,战斗就打响了,那些雇佣兵快速而又谨慎地冲了庄园。连串的枪声传来,同时也有惨呼声传来,不过听起来都是人类的惨呼,而没有狼人的声音。

    果然,几十个雇佣兵很快就狼狈地逃了出来,数量比进去的时候少了十几个。这些逃跑的家伙再也保持不住精锐的风度了,一个个丢盔弃甲,不少人连枪都扔了,只恨自己少生了两条腿。我叹息了一声,这些雇佣兵虽然凶狠,可是在遇到实力差距太大的对手时,也和平常人一样的惊慌失措。看来,还得我帮他们一把!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先伸了个懒腰,然后才不慌不忙地从玲珑塔里弄出一具三十二管的火箭发射架来,重重地往地上一顿,然后漫不经心地调整了一下角度,把炮管几乎是放平了,然后按动了发射按钮。

    我所在的位置距离狼人的庄园不过五百多米,火箭炮这一发射,几乎是我刚一按下电钮,那面就被击中了。庄园外面,那些逃跑的雇佣兵正亡命奔逃着,他们受到的军事训练在突然的炮火打击下发挥了作用,几乎是没有思考地,立即窝倒在地。

    可是狼人们显然没有这个常识,听到有爆炸声,还在茫然地四处寻找,就被落到他们身边的炮火吹飞了,等他们落到地上的时候,浑身上下已经被弹片刺的千疮百孔,浑身浴血。这还算是好的,那些被直接命中的倒霉鬼,更是被炸的支离破碎,死伤惨重。

    追出来的狼人大约有八、九个,被我这一轮炮火炸的全军覆没。而那些雇佣兵的情况要好的多,五十多个人进去,出来了三十多个,被我误伤的有六、七个,其他人算是逃出了生天。他们一见自己安全了,就又想起了被杀害的兄弟,立即红着眼睛杀了回去,用随身的匕首硬生生把狼人的脑袋割了下来。

    他们在这里割脑袋,那边的庄园急忙又冲出来几个狼人,结果被我又是一顿炮火给打了回去,因此那些雇佣兵才能安全地撤回来。我迎上了他们,道:“把狼头分给我几个,我也有份的,不是吗?”

    正文第一百四十章改行做军火贩子

    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阴。

    我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军营。确切地说,这是一个秘密营地,是雇佣兵中赫赫有名的“枪火”的营地。

    昨天袭击那个狼人庄园的人,就是枪火的人,后来多亏了我出手,才让他们有机会逃回来。不然就凭他们当时被吓破了胆的士气,非叫人全灭了不可。而当他们知道是我救了他们之后,立即对我热情邀请,要我加入他们。我觉得加入一个雇佣兵团也是个挺好玩的事情,于是也就答应了下来。

    说起来我能加入这个雇佣兵团,还多亏了他们当中也有z国人,让我们在语言上没有了障碍。我通过这个同胞对他们说,我是个自由职业者,是那种只要有钱,就什么都做的人,但是我从来都是一个人行动,这次同意加入枪火,也是因为这次的任务实在不是一个人能完成了。

    这个说辞得到了他们的认可,昨天要不是我及时出现,他们的下场可就难以预料了。不过他们待我热情是热情,可必要的审核还是必须的。他们倒不是怕我是哪方面的间谍,而是怀疑我的作战能力。要知道战场上可没有管你是不是训练有素,只分战友和敌人。

    而我的表现也让他们心服口服,无论是体力还是战力,无论是枪法还是肉搏,我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只是我也不是全能的,在配合作战,驾驶各种车辆飞机,以及语言等方面,我就直接转职成菜鸟了。

    不过大伙看在我超强战斗力的面子上,他们也很宽容地收留了我。那些方面虽然也很重要,但除了语言之外,都是在短时间就能培训出来的。不过我在这方面又让他们吃了一惊,战术配合方面,我只听他们说了一遍,就能做的象模象样了。尤其是我有思感观察能力,能在激烈的战斗中发觉到己方或敌人的漏洞,用他们的话说,这是有大局观,在战场上是非常重要的特质。再说开车,以前我就学过开车,虽然没怎么用心,可还是有一点基础的。现在复习起来,也就快得多。而且我有这么高的修为,对自己身体的控制能力达到了一个平常人难以想象的程度,所以学起这些东西来,也是轻松的很。

    只有语言的问题,成了我最难跨越的一道难关。我自从来到o洲之后,就一直在努力地学习,可是时间还是太短了,我就是再天才,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能学会。

    佣兵团处于对我这个人才的重视,又因为我的表现折服了所有的佣兵,所以他们决定给我一个小队长的职务,带领一个精干的小队。佣兵团里的建制可不像军队里那样,分什么连排班的,而是一个个小队。我的这个小队一共有十二个人,我是小队长,副小队长是个高大的黑人,叫史文森,还有那个给我当翻译的同胞也调了过来,专门跟着我当跟班。他们对我的安排确实是很热情,很到位,让我觉得这个地方也不错,是不是在这里多混些日子?

    我躺在一辆悍马车的前盖上,懒洋洋地看着其他的佣并训练。旁边,我的那个小同胞方远递过来一瓶饮料,我接过来喝了一口,放下,抽出一根烟来叼在嘴上,方远立即就送上打火机,给我点燃。我吐了个烟圈,又把饮料拿起来喝了一口,而方远又撑起遮阳伞给我遮阳。这派头摆的,简直就是大佬级的了。

    不过其他人却没有不满的意思,因为昨天我用事实告诉了他们,只要有实力,我想怎么做都行!在昨天的比试中,我一个人把他们全都灭了,他们还能有什么话说?

    不过我现在对我身边的这个方远开始感兴趣了,道:“方远,你怎么会来当雇佣兵的?我看你可不是个当兵的料,怎么会来这里的?”

    方远苦笑道:“我要不是没办法,怎么可能来这里?当兵又累又危险,鬼才愿意当兵。”听了方远的叙述,我才明白。原来他在国内的时候,就是个小混混。后来因为喝醉了酒和人家打架,结果一个失手,把人给打死了。而那个倒霉鬼竟然是一个大帮派的头目的亲戚。这一下可把他吓坏了,只好跑路到了o洲。在这里他无亲无故,又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最后只好加入了雇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