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中国红灯区纪实 > 第30章
    相比较而言,娱乐场所的各位老板相当了解内情,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为了拉住笔者这个"客人",他们却倾向于往少说,恨不得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笔者也曾陆续询问过指挥部的3位干部,但是只有后来与笔者混得最熟的那位,在笔者快要下山的时候,才提供了一些从官方角度来看的情况。

    由于笔者已经过早"暴露",无法继续采用挨门挨户的"乔装"访查;由于山上人稠地窄,无处藏身,也无法进行定时定点的"蹲坑"观察,所以只能综合各方面的说法与笔者的局部访查,把这个金矿区的"性产业"的规模初步确定为:在笔者进行社区考察的这个时段之内,山上一共有36家左右的场所备有小姐(其中有10家左右是饭馆);每家备有1人-5人(中位数大约是3人);小姐总数在80人-130人之间;其中拒绝卖淫的几乎没有。

    这样算下来,与金矿区的大约2.8万总人口相比,小姐的比例大约是3‰-5‰。对于这样一个很少有外地游客、并不具备城市的基本条件、社会阶层相对非常简单的偏远矿区来说,这一比例已经够高了。

    一般来说,如果仅仅从经济上来看的话,那么衡量一个地方的"性产业",有两个最主要的指标:1.小姐的行情在这个金矿区,在笔者考察期间,"打炮"是:开价50元,还价可以是30元,甚至20元。"陪夜":开价150元,还价可以是100元,甚至只是一半。"三陪":开价是30元,还价是10元;如果接着"打炮"或者陪夜,还可以优惠一些,甚至忽略不计3。

    3这里所说的各项情况,都经过分别询问和测谎。明显不一致和前后矛盾的说法,都已经删除。测谎过程,详见以下各节。

    2.性交易的频率与总量笔者在此次社区考察中,总共记录到38人次4的嫖娼。由于山上的这种活动相对公开(如前文所述),所以其中27人次是笔者自己获知的,11人次是老板或者小姐事后说的。

    4使用"人次",是因为其中可能有同一人嫖多次,但是笔者无法鉴别出来。

    所谓获知,主要有两种途径:55有4例情况是这两种途径的交叉或者重合,这里并没有计算进来。

    一是"看",就是既看到小姐与客人谈生意,又看到客人进入小姐的单间或者小姐所在的棚子,并且呆了不少于10分钟。这样获知的有13人次。其中7人是在白天,至少也是在天没有黑透的时候。另外6人则是在晚上,都是在棚子内,在小姐陪吃、陪舞、洗头之后。

    第二种途径是"听",就是笔者虽然并没有看到嫖客何时进入小姐的单间或者棚子,但是他俩的性交易活动,却可以在棚子外面或者隔壁的单间里听到。这样获知的有14人次。尤其是笔者入住a场所的第一天夜里,4位小姐都在陪夜,其声响,简直有点像"喧哗".当然,笔者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守在入住的场所里。但是老板和小姐有时在事后也说起客人来过的事,笔者又努力绕着询问,因此得知,可以确认的事例有11次6。

    6笔者怀疑与考察相重复的有3例,已经删除。

    在这样的"入住考察"中,笔者没有记录下来的事例应该不多。这样算下来,就可以得到一个下限:在a、b两个场所里,9位小姐在6天5夜里接客38人次,每人每天平均有0.8个嫖客。

    这样,笔者就可以进行如下推测:如果按照笔者的推测,山上有80-130个小姐;如果她们人人都是这样,那么在这个金矿区里,每天平均出现大约60-100次性交易,每月就是1800次到3000次。

    如果每次性交易都仅仅是一人做一次,那么在当地的2.8万总人口里,每个月里大约有6%-10%的人曾经参与过性交易7。

    7这里之所以用"每个月"作为推测的时间单位,并没有事实的依据,而是笔者认为:在一个基本不流动的社区里,潜在的嫖客可能要到一个月左右,嫖娼的动机才会强烈到足以产生行为。当然?quot;老客"可能只需要半个月甚至一星期。

    总之,这里只是推测,只是为了让读者有一个易懂的印象。

    当然,笔者决不敢说自己的资料是真金不怕火炼。但是这样的大致推测,可以避免人们经常出现的夸大估计。一般来说,普通人很少有机会真的去实际接触"性产业",但是它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又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好奇、惊慌或者道德义愤。

    因此,只有少数人或者"非礼勿听"的人,还在念经般地说这只是"几只苍蝇",是"沉渣泛起".其余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由自主地把"性产业"的规模估计得过大,甚至到了离奇的地步。尤其是一些走马观花看见过几位小姐的人,更容易说出一些荒谬的数字来8。

    8例如,《南方周末》1997年7月11日的一篇其他题材的文章里说到:"这个不足4万人口的县城每晚竟有1千多个三陪小姐在活动。"不过,该文作者如实说到了"听说"二字。这样的估计,显然没有进行过任何测算。如果真有这么多三陪小姐,即使每人每天只有0.5个客人,那么她们每个月就要进行三陪1.5万多次。

    该县城的成年男性应该只有1.3万左右。那么就是说,当地的所有成年男性,每人每月都付钱让小姐三陪一次以上;或者说,当地至少有500个成年男性,每天都花钱买三陪,一人不少,一天不缺。这,现实吗?

    在中国历史上,道德风气一直是关乎治国平天下的大事,是高度政治性的话题。

    现在此风再起,搞得人们很难对地下"性产业"的规模真正地就事论事。大多数故意夸大"性产业"规模的人,往往都是"意在沛公",都是为了实现其他方面的心理宣泄。

    例如,有些人总是希望把问题说得严重些,以便佐证"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甚至试图据此向那些看着不顺眼的人兴师问罪也说不定。另外一些人则是在制造从众的借口:别人都在干了,我为什么不可以干?当然,也有一些人是悲天悯人,但是一般的也不过是据此抒发一下自己的"人文情怀"而己。

    笔者并不奢望有朝一日人类能够统计出"性产业"的真正规模,只想提倡一种现实的估计方法:至少拿一个考察结果来,然后再据此推测。

    ----------

    好书大家看

    第三节当地"性产业"的三个独特现象一、拉客并不公开,"做事"却很公开笔者上山的第一天就发现:表面看去,这里的各种场所,绝无任何公开的色情招徕。小姐们都是规规矩矩地坐在里面。直到笔者下山,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小姐倚门卖笑。

    但是,一旦成交,那对男女的床上事却非常公开。典型的情况是:这边是店主和帮工在做生意,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只隔一层编织布,那边就是小姐,也在"做生意".双方不但是"鸡犬之声相闻",而且常常可以互相看到"倩影婆娑".虽然没有发现也没有听说过"团体操"(群交)的事,但是只要小姐在接客,即使站在棚子外,也是"如雷贯耳",几乎压过山上那永远轰鸣的机器噪音1。

    1这种"声声入耳"的卖淫方式,很便于运用"入住考察"的调查方法。许许多多根本问不出来的情况和行话,却很容易听到。

    据小姐说,有些客人喜欢"现场直播"(互看性行为),就故意成帮结伙地来。

    但是小姐们一般都反对,既可能是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不能让他们白占便宜;也可能是她们的农妇出身使然。最终,往往是不得不妥协:一对男女在里边"做",几个男人在外边听;还经常"内外勾结",互相高声调笑。这大概是出于"听房"的传统,所以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无人少见多怪。至于里边的"满园春色",一道编织布当然隔不住。对那些"眼里有火"的男人,大概也是一种雾里看花般的娱乐吧2。

    2这种场景,笔者见到3次,都是白天,但是里外嬉闹的程度有所不同。

    刚开始,笔者以为这是故意的,是另一种形式的招徕和广告。但是经过"入住考察",又与小姐和老板深入访谈之后才知道,这纯粹是迫不得已。

    山上地方狭小,棚子更狭小,就连店主和他们的亲友,往往也是同性数人挤睡在一张床上。有的店里,老板和帮工干脆晚上下山,只留下一个守夜的人。所以在各个场所里,能够"容留妇女卖淫"的空间,实在是极其有限。一些规模小一点的场所,根本就没有预留出这样的空间。

    如果白天来了客人还好办,小姐就临时借用老板及其亲友的床。如果客人要求小姐"陪夜",老板及其亲友可就惨了,常常四出借宿。笔者还看到过一位老板不惜辞掉身为亲戚的帮工,不惜自己做牛做马般地多干活,以便给小姐腾出一张床。

    此外,小姐再多,也同样是挤睡一床,很少有各自的单间。如果一下子来了几个客人,就只得排队。如果店主放下生意躲出去,男男女女就各踞一角,各行其事。

    中间有时胡乱挡挡,无外乎牵绳挂衣服之类;有时索性随它去,只要相安无事就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