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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10-06

    何当归感觉到扣在自己颈上的那只手愈收愈紧,渐渐夺走了作为人一时一刻都不能缺少的清凉的气,这就是以风扬为使者的朱权的真面目吗?口口声声说着爱恋,可一旦忤逆了他们的意思,甚至不需要经过朱权本人,连他的一个下属都有权随意夺走她的生命,呵,好伟大的爱,好高贵不可冒犯的男人。

    常诺的杀意来得快,去得也快,虽然没有松开扣在她颈上的手,但已卸去了手上的力道,只是这样包裹环绕着她清凉如玉的肌肤。看着她波澜不惊的容颜,问题从他的齿间挤出:“王爷究竟是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求饶?你不怕死么?”

    何当归抬了抬眼皮,盯着那一双充斥暴虐情绪的双眸,慢慢说道:“倒也称不上怕或者不怕,可是我才虚度十四年寒暑,还有大把的好年华等着我挥霍,倘若有活命的机会,我为何要求死?只不过,朱权是我在这个世上最厌恶的人,只提名字都好像吞苍蝇一样的感觉,更不要说跟他有什么牵连了,不要问我原因,我就是天生讨厌那个名为朱权的男人,非常非常讨厌。”索性把一切摊牌,也好过耗费心神,去跟对方虚与委蛇的周旋,她受够了来自朱权的威压。

    常诺慢慢吐出一口气,慢慢松开她的颈项,纤弱的颈上留下了一片深桃色的红痕。腥甜的血腥味窜上鼻腔,让他突然发现何当归不是穿了一件暗红长裙,而是穿了一件……血衣!谁的血?

    常诺扯近她,想要解开披风细看,可是动作太急以致让她误会了他的意思,玉手扬起就往他的脸上挥来。他连忙扣住她的细腕,反剪于她身后,出声解释道:“我只是想看看你的伤,我这里有刀伤药,是潘景阳给我的。谁用刀砍伤了你?你伤在哪里?让我看看。”让女孩子的玉手打两下倒没什么,只是眼前这一位手劲太狠,万一打坏他的面具就糟了。

    何当归挣了两下挣不脱,冷哼道:“我没受一点伤,风公子你放开我再说话。”

    常诺依言放开了她,然后出其不意地拂上她的肩井穴,因为事先没有任何征兆,而他又出手如电,所以她连个闪避的动作都未及做,突然就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量,向前软倒下去。常诺接住她软倒的身子,打横抱起就跑,何当归惊呼道:“你要带我去哪里,你要绑架我?”

    常诺威胁道:“你不要叫这么大声,再叫我就封你的哑穴了。”说着脚下彷如生风,奔得更快了。

    自己被绑架了?何当归心中闪过百十种自救的法子,却没有一种可以解决她眼前的困境。这么说,他们终于撕开伪善的面具,露出强盗本色的真面目了?风扬这是要把她掳走,然后等着朱权来扬州后送给他?

    她闭上眼睛默想了片刻,跟他谈判道:“其实,我略通天象水文,可以预测未来一年中大运河和长江黄河的水势急缓,哪一段有水下暗漩,哪一段刮飓风,哪一段通行无阻,我都能讲出来,而且言无虚发,这些肯定是你们漕帮的航运船队最想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吧?”

    常诺没有接话,只是把她斗篷上的风帽给她戴上,又把她的小脑袋按进他的肩头,整个人风一般地从地面上刮过去。此刻,就算有人瞧见这一幕,也只能瞧见一道白色旋风样的东西闪过去,连是人是鬼都很难分辩出来,更不可能认出这是某绑匪风扬风公子了。

    何当归把自己的鼻尖从丁香味的白衫上拔出来,不死心地继续游说着:“你们都是志在四方、雄鹰展翅的大人物,犯得着跟我这样的小女子过不去么,我在你们的眼中算得上什么芝麻小米?只要你们还我安静的生活,我可以连续三年给你提供大明各条水路的水文资料,如何?哦,你一定是觉得我在吹牛对吧?那何妨先试试呢,反正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以两个月为限,你试过之后就知道我的预测有多么灵验,到时你我再谈别的交易。”

    前世她把王府藏书囫囵吞枣地吃进去,虽然全是死记硬背,导致没多少能实际派上用场的东西,不过死记硬背也有死记硬背的好处,比如那一套《千水集录》中的亿万数据,她就能全数默写出来。那套《千水集录》是朱权门客李谓的著作,是李谓常年守在长江黄河边上,耗费数十寒暑写成的巨著,里面有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记载了从洪武十九年到永乐三年的各大河道的天气和水文状况。

    在当时只能算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可是要拿到十几年前来,那就堪称占卜神书了,十个柏炀柏加起来都没这本书神奇。柏炀柏若是什么神棍龙王,而她就可以捧着那套《千水集录》去扮一扮神棍龙母了。

    常诺终于跟她说话了:“交易?呵呵,何小姐,你倒是临危不惧,已经自身难保了,不快快对王爷回心转意,求我替你瞒下这一段忤逆的过往,却在这里睁着眼睛说胡话,还要跟我谈交易?你那样说王爷,你确定你今夜还能留得你的小命在,跟我谈交易吗?”跟风家的十几个妹妹的相处之道告诉他,应付哪些难缠的女人,打不管用,哄不管用,最管用的就是吓唬。这何当归就算胆大一点,不害怕掐死捂死等死法,但吓唬一个娇弱的千金小姐的法子太多了,总有一种法子能让她服软。

    何当归疑惑:“可是。比起我开出的诱人条件,刚才那几句言语冒犯算什么,风公子你看上去也不像太小鸡肚肠的人,难道连这点雅量都没有?何况我冒犯的是朱权,又不是你。”他究竟要把她弄到哪里去?假如他真的对她起了杀心,刚才直接杀掉她再弃尸不是更方便吗?而且朱权那般惦记她,朱权的好兄弟风扬怎么不把这珍贵的杀人机会留给他?

    常诺叹气:“我真的很后悔,那一年实在不该把小渊送进罗府中疗伤,那样他就不会遇见你,也不会被你迷惑,为你伤神,而你却对他绝情至此——那一年,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对他做了什么?”此时他已经奔至一个没有灯火的暗处,脚步也放缓了。

    周围一片漆黑宁寂,深冬的寒风一吹,响起了千万叶摇的沙沙声,何当归虽然不能动,视线范围也只能从绑匪风扬的下巴看到他的腰带,不过她立刻猜出他们来到了什么地方。

    “苦竹林?!”何当归低呼,“三更半夜的来这种鬼地方干嘛,这林子后面是深山老林,通不到罗府的外围墙,风扬你走错路了吧?”

    常诺低头看怀中的佳人,夜色暗得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他这种高手,夜再黑都不会影响他视物。她的睫毛向上翘着,极力往上翻白眼,寻找他的眼睛和表情,她的面容上居然还是只有一点惊奇,没有一丝恐惧。跟着一名凶恶的大男人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闹鬼竹林,她不担心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吗?她真的不害怕吗?

    娥眉如黛,凤目点漆,琼鼻樱唇,果然是人间绝色,细论起来,连众美云集的宁王府,也挑不出一个能跟她在五官的精致上一较高下的女人,她真是造物神最得意的作品。小渊哪,你思念了三年的女人,你求而不得的神女,现在就毫无反抗能力的躺在我怀里呢。

    常诺把脸凑近那张疑惑的小脸,不怀好意地勾唇道:“我没走错路,我找的就是苦竹林,你知道吗,竹林是一种最佳的隔音林,在这里面,无论传出什么凄厉的哭叫声,都会被竹林中竹叶的沙沙声和乌鸦翅膀的啪啪声给遮蔽住,你知道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说到最后一句,声音业已转为低哑暧昧的耳语,而且那声音不是别人的,而是他模仿的朱权的声音。

    “别用那个声音跟我讲话,”何当归冷冷一笑,“风扬,我倒是小瞧你了,看来这两年你跟着朱权厮混,学到了不少好本事啊,一个七尺之躯的大男人,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侠客,竟然用你那高强的功夫欺负和恐吓一个小姑娘,真是让我开了眼界,认识了什么叫做道貌岸然,什么叫做衣冠禽兽,受教了!”

    常诺皱眉:“丫头,你不害怕吗?你不向我求饶吗?我一进竹林深处,就要找个好地方辣手摧花了。”这样说着,他踏上了被落叶深埋的林间小径,举步往竹林里面走去。

    这条小林径,就是当年何当归与易容成陆江北的朱权第一次打照面的地方,也是朱权首次对何当归发生了一点兴趣,并暗自下决心把她弄到手的地方。

    三年前这里发生过一回“火焚百鸦”的恶性事件,如今地上还有焦黑一片的痕迹,仿佛是这座富丽堂皇的罗东府中一道丑陋的烙疤。林间乌鸦聒噪的叫声和成群结队飞过的翅膀声,提示着那一道疤已经被时光尘封,连“受害者”乌鸦都已遗忘了伤痕,可三年前的那一次她和朱权的照面却贻害至今,成为她又悔又恼的记忆烙疤。

    何当归闭目养神,用鼻音哼道:“三年前我认识的那个风扬做不出这样的事,不过到底已经物是人非了,好啊,让我看看你跟着朱权学了多少毒辣手段,比三年前长进了多少。”柏炀柏你这个混蛋,为师有危险的时候你又去哪儿逍遥自在了!

    常诺依旧脚下不停地往竹林深处走去,同时低头研究着她的表情,重申道:“喂,我不会手软的,你想求饶就趁现在吧,待会儿我可就兽性大发,双目赤红,什么都听不进了,我手段很残暴呦。”

    “说得还挺唬人的,把我也吓到了,不过你能否真的付诸行动,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何当归打个哈欠说,“到了地方喊我,我先眯一会儿。”

    “喂!”常诺摇晃会周公的少女,摆出风家嫡母的那一副后妈嘴脸,满面阴险地说,“你还有什么遗言要交代吗?我可以满足你临死前的一个愿望,不过你需先付出点儿代价才行,反正你是不能活着出去了,连命都没有了,其他的就更不必顾惜了对吧?”

    何当归翻翻眼皮,瞄一眼后妈,嗤声道:“风公子,我实在不忍心揭穿你让你跌份儿,不过你的演技还差点火候,台词也缺乏新意,而且我确实弄不明白,你把我抱进竹林做什么?你要带我去哪里?”

    ☆、第210章 不能隔衣疗伤

    更新时间:2013-10-06

    常诺呆了呆,不信自己一代杀神还吓不倒一个小女子,于是进一步扭曲面部表情,嘶声道:“你还不知道我的手段吧,我实际上是有名的采花大盗‘花蝴蝶’,最喜欢对那些养尊处优的娇小姐下手,毁在我手上的大户千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事后投缳者十有七八。“”何小姐,你知道吗,被我折磨过的女子都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因为我的方法实在太过残忍了。”

    “哦,”何当归提出,“那个风公子啊,你抱的姿势实在有点怪,快要把我漏下去了,能不能抱好点。”

    “嗯?”常诺不解地眨一下眼,低头去看,哦,原来他两只手臂一只揽着她的颈,另一只环着她的小腿,中间确实空出了不少,走路一颠簸,都快把她颠下去了。可是,“中间段”都是小渊的专属部分,他怎么能逾越呢?那就换个姿势吧,于是他把少女软趴趴的身体甩到肩头上,扛麻袋一样扛着往前走。

    何当归的鼻尖撞上石头一样硬的背脊,立刻觉得鼻中有一股热流躺下,不禁抗议道:“鼻子淌血了,你把我的鼻子撞出血了!”殷红飘落,在他的白袍上开出星星点点的梅花。

    常诺僵了一下,足下加快脚步,低喝道:“你忍一忍,马上就要到了。”

    “到哪里去?”何当归被颠得头晕,气哼哼地把鼻血全数印在对方精美的袍服上,大叫道,“喂,你还是像刚才那样抱我吧,你这样扛着令我的头朝下,我的鼻血越淌越多了!我本来就已经重伤失血,全靠一口真气撑着才能说话,现在又被撞出这么多血,只怕我命不久长了,我做了鬼定然会跟阎王爷告你一状的,风扬,你还我命来!”

    常诺被她最后一嗓子尖叫声叫得抖了一下,连忙帮她从肩头上收回来,重新换回打横抱的姿势,不过这一换之下他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中间段”,然后就迎来了少女凄厉而高亢的尖叫——

    “啊——”何当归卯足吃奶的劲儿尖叫道,“非礼!非——礼——啊——”

    常诺连忙点了她的哑穴,一边给她擦鼻血一边着急地解释道:“刚才只是一场意外,而且我用的是拳头,不是手心,你不要这么激动,我绝对没有不敬的意思……”说到这里始发现他的凶恶架势已全都被拆散了,泄气之余,他转而又说,“你是小渊的女人,我虽然不能对你不敬,不过假如你对他无情无义,为了不让他再为这样的你而伤神,我今夜就把你杀死在这片林子里,把你埋进那片乱石堆中,这句话是十成十的真,你若担忧我下不了手,你就太小看‘拂柳剑’风扬了。”

    何当归眨巴着眼睛说不出话,心中则恶意地揣测道,小渊,小渊,叫得真亲密,他跟朱权什么关系呢?听这称呼总觉得是超友谊的。若这风扬跟朱权才是一对,倒可以解释朱权为何会对他的所有女人都那么冷酷无情,隐藏他的真性情——因为他喜欢的是男人。风扬和朱权少年时期就相熟,而风扬更是把“小渊”当成朱权的小名叫,可见朱权用“宁渊”作化名已经有很多个年头了,可她上一世为他出生入死十几年,却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真是可笑,她究竟跟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同床共枕了十年。

    常诺谈判道:“如果你不再像刚才那样尖叫,如果你能忘记刚才我不小心碰你的那一下,我就解开你的哑穴,行不行?如果你同意,你就眨一下眼睛。”

    何当归连眨了两下眼睛,常诺觉得奇怪,提醒她:“同意眨一下就行了,你同意了吗?呃,不同意不用眨眼睛。”他补充。

    可是,何当归仍是连眨了两下眼睛,常诺不解其意,只好先解开了她的哑穴,问:“你能忘记方才我的小小冒犯吗?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都是你嚷嚷着说你失血过多要死了,我吓了一跳才抱错地方。”

    何当归紧绷着唇角,从牙缝中挤出一连串的咒骂:“你这个登徒子、采花贼、死色鬼、大骗子,你的色爪子明明摸了我还要赖账,真是无耻之极,像你这样无耻的人不配跟宁王当朋友。俗语道,朋友妻不可欺,你的爪子居然来非礼我,你对得起宁王吗?你不是说宁王马上要来扬州,还要让我去见他吗?好啊,我去!我一定要当着他的面拆穿你虚伪狡诈无耻之极的真面目,让他跟你割袍断义!”

    常诺闻言惊怒交加,厉声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我非礼你一个小姑娘做什么,我家里美妾成群我都不要,我怎么可能对你有什么不轨之念,你三年前就已经被王爷预订了,我从来都恪守礼数,连你一个小指头都不曾碰过,方才那一下真的是意外,你不能略过那一节吗?”

    何当归皮笑肉不笑地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越是那样表面上看去正人君子的男人,背着人时往往越没有品格,依我看,你就是这样的人,否则你封着我的穴道,把我抱到这乌漆麻黑的鬼林子里来做什么?你这个色狼,啊——”又是一声仰天长叫。

    常诺被她的波音功震得头皮发麻,立刻把她放到地上,解开了她的大穴恢复了她自由行动的能力,不过又转手在她的琵琶骨上打了一掌,说:“我怕你乱跑,不想跟你在林子里玩捉迷藏,所以先封住你的功力,我这一掌叫做摧心掌,你催动真气时就知道滋味了,何小姐,相信我,那一定会是你平生最可怕的噩梦。”然后他递出木扇,说,“你抓着另一端不要松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你就明白,王爷真的是从三年前就爱上了你,喏,抓着!”

    何当归慢吞吞地抄着手说:“既然我不能催动内力,那我就是一个很弱很弱的小姐了,而且还身受重伤,什么东西都抓不动,我现在全身到处都痛,马上就要撑不住了。假如你不想让我现在就死掉,你就快将我送回桃夭院,其他的地方我都不想去,也不想看你家宁王有多么的深情,他越深情我就越厌恶,我要回家。”

    常诺火冒三丈,索性一把将何当归搂进怀里,跃上了高高的竹端,三下两下就跃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前,又拥着她一头扎进洞中。两人在绝对的黑暗中疾奔了半盏茶的工夫,何当归的眼睛才渐渐恢复了视物的能力,看清这个山洞仿佛溶洞一般,是大洞套小洞的构造,一洞连着一洞,如此又疾奔了片刻,他们停在一个最深处的干燥而冰冷的石洞中,黑暗中,何当归只能依稀瞧见地上铺着一个圆圆的蒲团。

    常诺掏出火折子,掰开后把折子调到最亮,宛如一个小小的火把,映亮了石洞中的景物,地上的蒲团是暗红色的,而蒲团周围散落着几个各种材质雕就的人偶。常诺注意到周围石壁凹陷的部分放了几盏油灯,于是拿着火折子把它们一一点亮,立刻又让石洞中明亮了不少。

    常诺把火折子一收,把何当归推到蒲团上坐下,一边解她的披风一边说:“让我看看你的伤势吧,我这里有伤药,而且我的真气温和,对普通的外伤也大有裨益。”解完了披风又去解她的衣裙,何当归立刻又尖叫道:“色狼!非礼!”

    常诺动作一僵,然后继续去解她的衣裙,口中道:“我相信,就算让王爷选,他也会选择让你活下去的,至于这种情非得已的逾礼之处,他一定能谅解——你到底那里受了伤,怎么受的伤,是谁做下的?”怪哉,她的衣裙虽然染血,可却连一丁点破损都找不到,这么多的血难道不是刀剑造成的吗?总不会是内出血吧?

    何当归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剥走了披风和外裙,只剩一件夹棉的中衣,看到禄山之爪又朝着她的中衣探来,她严重怀疑对方是故作姿态,而借机揩油,连忙护住领口说:“其实我伤得不太重,只要回我自己家休息两天就没有大碍了,我身上沾的血大部分都是别人的,你把药给我,我自己回去上药!”

    常诺以为她是害羞所以藏着伤不让他看,不由厉声责备道:“都这种生死关头了,你还如此忸怩做什么?命都没有了,又遑论其他!你放心,我只是想看一眼你的伤口,好根据你的伤势给你运功疗伤,我除了你的伤口什么都不乱看,快松手!”说着去拨开何当归护住领口的小手。

    何当归坚决地摇头:“风公子你是男子所以不清楚,对我们女子而言,名节大于一切,今日我就算流血而死,也不能让你看我的伤,而且你这种高人不是都能隔衣疗伤吗?”她不欲点破她是假受伤的事,否则他无所顾忌,说不定就顺势把她掳走了,如今装成一副垂死状,挟伤以自重,还能让他有所顾忌,她才好跟他做成一场好买卖。

    常诺闻言停手,为难地蹙眉道:“隔衣疗伤是治疗内伤时用的,就算是要隔衣疗伤,你也先让我看看你的伤口在哪里吧?”说着又去扯她的领口。

    何当归灵机一动,用力地点头说:“没错!我就是内伤!刚才我家里来了刺客,那刺客重重打了我一掌,让我受了极重的内伤,大喷了十几口血,你瞧,我的外裙一点都没破吧?那上面的血其实都是我喷上去的!风公子,你就按照治疗内伤的方法帮我隔衣疗伤吧!”

    常诺开始真有点相信了,可转念一想,立马质疑道:“不对,胸前你能喷上去,背后你怎么能喷上?可见你还是受了外伤,你就别再强撑了,这样子会送掉你的小命的!何家妹妹,我对你全无恶意,刚才是气你对王爷过于无情,所以想要危言恫吓于你,让你惧怕之下能回心转意。我知道你一定是受了外伤,否则潘景阳不会拿这么多治刀伤的白药给我,若你一定要介意于名节一事,咱们就在事后按照江湖规矩来解决,行不行?”

    “江湖规矩?”何当归面露好奇,“什么江湖规矩?”难道说,风扬要娶她?咦,让她想一想,她要不要嫁给风扬来摆脱朱权呢?反正柏炀柏说过,风扬从来不理睬他的一群小妾,事后只要找个由头在风家闹一场,就能拿到和离书了,好像是一个行得通的办法……

    可是对方的话无情地打破了她的幻想:“江湖规矩,我看你一眼,你插我一刀,我看了你哪个地方,你就在我身上同样的地方插上一刀——好了,就这么说定了,不要磨蹭了,咱们速战速决,你放心,我绝不会赖账的。”

    常诺又去扯她的中衣,可她一副呆愣愣的样子,一双小手死捂着领口,于是他黑着脸威胁道:“快点脱,你再不脱,我就封上你的穴道代劳了!”

    ☆、第211章 守礼数的姿势

    更新时间:2013-10-06

    眼见咫尺之外的那只爪子又要来封她的穴道,何当归大叫道:“停!不行,我不同意!无缘无故的我插你刀子做什么,还不如给银子实惠,停!你不许再动不动就封我的穴道,否则我就死给你看!”最后这句话是董氏经常对着罗白前喊的,只因他们夫妻为了竹哥儿的事经常吵架吵到桃夭院,所以何当归不自觉地也学会了这句话,现在一着急就张口喊了出来。

    岂料对方立刻就住手了,不光住了手,他还慌慌张张地退后了两步,摆手劝说道:“你还有娘亲,还有王爷,怎么能动不动就提到死呢,有事好商量!我不乱动就是了!”那般架势,仿佛她身上绑了炸药,怀中揣了匕首,只要他一靠近,她就立马自爆加自刎。

    何当归微汗,没想到这句话能这么管用,毕竟罗白前从来不买董氏这句话的账。她抓起地上自己的裙子,一边穿一边说:“我真的没受外伤,不用检查伤口,潘叔叔是个热心肠的人,每次我一咳嗽他隔天就给我送一提治风寒的药,他送来刀伤药只是以防万一。实不相瞒,我只是受了一种很严重又很奇怪的内伤,连把脉都把不出来的那种,只要不受到什么巨大的刺激,我就暂时没有生命危险,风公子你要是真气多得用不完的话就帮我输一点吧。”这一个厚脸皮的招数则是她从柏炀柏处学来的,削弱敌人的同时增强自己,此消彼长,渐渐这样下去,她就更有底气跟他们对抗了。

    常诺看着何当归一条被均匀染红的裙子,还是不大相信她的话,指着她背后的血说:“你这里怎会有血,里面受伤了吗?”

    何当归睁着眼说瞎话:“我不是说了吗,今天罗府来了个杀人狂魔,还是个罕见的武林高手,他心狠手辣见人就打,我被他打了一掌,所以把血喷在胸口,而其他人被他打了之后也是喷血不止。就这样,我被四面八方喷过来的鲜血染红了,而我本人没受什么外伤,不过要是有真气熨帖一下脏腑就好了,唉,我平时忙着上学念书,练功的机会不多,这三年内力都没怎么涨。”低头作忧郁状。

    常诺被她形容的“杀人狂魔乱打人,全场飙血”的场景惊着了,不由问:“那杀人魔是什么来历,你可有头绪?他杀了多少人?你们报官了吗?”怪不得之前潘景阳看见他的时候那么警戒的模样,原来罗府今晚发生了如此恶性的血案。

    何当归见他如此好骗,立刻想起了自己的好买卖,不由微笑道:“还好这件事已经有惊无险的过去了,只因柏炀柏突然赶来,打走了那个杀人魔,风公子,你一定很好奇,为何我跟柏炀柏的关系如此亲近,对吧?”

    提起柏炀柏,常诺略微露出一点羡慕的表情,神往道:“是啊,我小时候就很仰慕道圣大人,想拜他为师,学他的那些通天彻地的本领,后来听说小渊做了他的学生,我就让他为我引荐道圣。虽然见到了道圣本人,可是不论我怎么求,道圣他都不肯再收小渊之外的学生,只是同意了我能从小渊处学一些大过门的不传秘技。那些秘技固然神妙无比,但我真正想学的却是道圣的降雨神通,而那般神通,道圣连他唯一的弟子都没有传授过哪怕一点皮毛。”

    何当归在蒲团上盘膝坐好,指了指旁边的地面,笑着招呼对方坐下:“干说话太无聊了,我们一边疗伤一边聊天吧,那样也能暖和一点,这个石洞太阴冷了。”

    常诺冲她点一下头说:“你等一下,我去去便回。”

    言罢转身离去,穿过不远处一个黑黝黝的洞口,身影没入黑暗之中,只听隔壁石洞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常诺抱着一大捧柴草回来,把柴草倾倒在何当归的身侧,从石壁上拿过一盏油灯一引,那柴草立刻就烧了起来,火苗蹿高,不光驱走了寒冷,还把这个小小山洞映照得亮如白昼。

    常诺坐到何当归身前,打量着她胸口的血迹,问:“那刺客打中你哪里了?我在伤处下掌,疗起伤来更见奇效。”

    何当归笑眯眯地递出自己的右手,说:“用手传功就行了,你传慢一点,否则我来不及梳理。”她指着自己的心口窝说,“那刺客打中了我的胸口,若让你从这里输气,那你回头岂不是要自插胸口了?其实我有护体真气,伤得也不是很严重,不过还是找个高手帮忙疗疗伤更保险,你说呢?”

    常诺依言握住她纤小的手,只觉得入手温润,如丝如缎,立刻大感不自在地松开了她的手,想到这一传功恐怕就要几个时辰之久,这样一直抓着她的手实在不妥。于是他在她身上逡巡,意图找一个既不违礼数,又适合输入真气的部位,最后,他指着她小腿外侧的足三里穴,说:“要不从这里传?”

    何当归没意见,点点头:“好啊,那就麻烦你了。”

    “不客气。”常诺与她面对面坐好,索性一手捉住她的一只小腿,两个手一同送入精纯温和的真气,他望着她的胸口,考虑道,“既然那刺客震伤了你的心脉,我直接让真气入心包经吧?”

    “不用那么麻烦了,”何当归摆手道,“你直接传进丹田就好了,我觉得哪里的身体不舒服,我再自己调过去疗伤,拜托你啦!”

    “不客气。”常诺开始凝神传功。

    室内沉默了良久,等灯花噼噼啪啪爆过第五次之后,何当归主动攀谈道:“风公子你这样有本事有才华的人,怎么也如此信奉柏炀柏的那一套?你真的相信他能呼风唤雨?你不觉得他是个装神弄鬼的大神棍吗?”

    常诺惊奇地睁大眼睛,不悦道:“何小姐,你怎么能这样抹黑道圣大人,你不是与他关系亲近吗,难道你从未见过他行云布雨?”

    何当归摇头:“没有啊,我从未亲眼看见他召来过半滴雨,我猜,就算他真的当众祈雨成功过,那也是他事先看出哪天哪个地方要下雨,提前跑去彼处打埋伏,等天阴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再上台神神叨叨一通,装成一副大仙临凡的样子。你想啊,风雨雷电都是自然之数,哪里是我们这些凡人可以控制的呢?”

    常诺反驳道:“可道圣他不是凡人,他是龙王转世,脚踏蛟龙而来的仙人!实不相瞒,我就曾亲眼见过他降雨。”

    “哦,是么。”何当归兴趣缺缺,不就是柏炀柏骗人的把戏么。

    常诺力证道:“那一次是皇帝大宴群臣,还请到了道圣大人,当时,道圣他本人并未言及任何有关行云布雨的事,只是席间有一位彭姓官员语出不逊,话中暗指道圣是个欺世盗名之辈,所谓的能普济降雨也都是愚弄民众的把戏。然后,就有一些信道的官员站出来反驳,双方话赶话的叫阵,说到最后,他们就一起看向道圣,要求道圣当场降一回雨以示灵验。而道圣一开始并不同意,说降雨之术是用于造福世人,并非拿来赌博之用,因此这场雨他不能降,否则就会触怒上天,再说,他于名声一项看得很淡,就让那些觉得他是骗子的人继续那么想好了。”

    何当归笑出了声:“他倒是很会装模作样,听你这一说,我就能想到他那一副大义凛然的滑稽样子。”

    “正当不少人都略感失望的时候,宫外传来消息说,百姓听说道圣来了京城而且入了皇宫,因此都聚集在宫门口跪拜,求道圣普降一场甘霖,只因他们听人说过,道圣降下的雨水能把荒地和沙地都变成沃土。”常诺改换为盘膝的姿势,把一对纤细的小腿放在他的膝头传功,回忆此事时,他的面上露出向往的神色,“这样一来,道圣就没有再推拒的道理了,就连皇帝也开了金口,让他降雨济民。在不少人或怀疑担忧,或幸灾乐祸的眼神中,道圣大人他走到皇宫庭院中央,指天画圆,手中捏了几个法诀,口中念念有词,只过了不到盏茶工夫,方才万里无云的天空就乌云压顶了,然后道圣沉喝了一声‘雨来!’那瓢泼大雨登时就兜头兜脑地落下来。”

    何当归挠一挠鼻尖,歪头道:“听起来好像很神奇的样子。”老骗子怎么做成的这场戏?

    常诺至今回想起来,仍然是心潮澎湃:“没错,这就是道圣大人的真本事,眼见天降大雨,宫外百姓欢呼,殿上群臣哗然,而皇帝欣喜之余,问道圣这场雨能持续多久。道圣回答说,这场雨是他调来黄河水降下的雨,因为此时黄河水在汛期上,所以这场雨要下整整四天,而且雨水的颜色偏黄,中带泥沙——四日之后,一切均如他所言!世间谁人有鬼神莫测之术?道圣柏炀柏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