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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冥王祭 > 第65节
    突然,“咔嚓”一声,一道幽蓝森森的闪电划破天空,紧跟着,一股腥甜的气味涌上了喉咙。“哇”,一口鲜血激射而出,洛克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便迅速地向下坠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洛克看到了一条泛着黑幽幽粼光的河流,它在自己的脚下无声无息地流淌着。河岸上没有风,却有一阵阵的暗香在流动,那是自己很熟悉的一种味道。茫然四顾间,洛克赫然看到了水面上那个硕大的白色花朵。

    “是曼殊莎华!”洛克惊呼一声。他扇动着翅膀,飞了过去。

    洛克俯下身子,看向花蕊,那一袭被柔和光芒所笼罩的黑袍是那么的显眼。洛克除下那张银色的面具,露出了一张如同冰雕雪凿一样的脸孔。这张脸孔依然美奂绝伦,也依然没有丝毫的生气。

    “唉,真心,真心究竟在哪里?而我又要去哪里才能找到那个爱你的人?”洛克愁眉紧锁,叹声不绝。

    突然,洛克看到了露在黑袍外面的一只手。那根葱白一样的食指上佩戴着一枚硕大的黑色戒指,它呈多面体形,正闪烁着黑黝黝的光华。这枚戒掉,它叫冥王神戒,是冥王身份的象征。

    洛克轻握了一下冥王的手,这只手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的暖意。洛克除下冥王神戒,把戒指套在了自己的手指上,他在冥王的耳边轻语着:“我先替你保管着,直到你醒来的那一天。”

    洛克把那只手放进黑袍里,又为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覆上面具。

    洛克又开始向上飞升,他回过头看去,曼殊莎华的花瓣已经凋落了一片,那片花瓣孤零零地在水面上打着转,好象不忍心离去一样,它在水面上徘徊了再三,最终还是沉入了水里。

    唉!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少个时日,倘若再耽搁下去,那睡着的人恐怕......

    “洛克!洛克......”

    “哎呀,你怎么流血了?”

    是谁的娇声软语在耳边急切地呼唤?洛克努力地睁开疲惫的眼睛。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是那个有着一对碧绿的眸子,曾经被自己一掌震飞出去的若茜,然后就是那个有着一头栗色短发,浑身散发着贵族气息的少年科隆,他们的眼睛里盛满了关切和惊喜。

    “这该不会又是一场梦吧?”洛克用手擦了擦嘴角,他看到自己的手掌上有殷红的血迹。

    “不是梦啦,是我们,真的是我们!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你们了!”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若茜的小脸已经涨得通红。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洛克一挺身坐了起来,他用手指按了按太阳穴,感觉头还晕晕的。

    “那你又怎么会在这里?我哥哥呢?”小丫头焦急地嚷着。

    “是啊,枭呢?”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极目远眺,映入眼帘的都是连绵起伏的冰原。说是冰原,是因为它们看起来比较平缓,不像先前看到的冰山那样高大、尖锐得如同利刃。此刻,阿波罗的太阳车驰过了大半个天空,应该是午后了,那种金色的光芒洒在冰面上显得特别晃眼。

    洛克的心里一片茫然,这又是一处陌生的所在。自己究竟是在现实中还是在虚幻里?可是,刚才,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还有那朵已经凋落了一片花瓣的曼殊莎华呢?难道都是自己的幻觉?洛克有些糊涂了。

    突然,洛克整个人就如同石化了一样僵立在那儿,他看到了自己的左手,左手的食指上有一枚硕大的黑色戒指,那是三界内独一无二的冥王神戒,它代表着执掌冥界的权利,也是冥王身份的象征。

    洛克的额头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他用手一抹,感觉冰冰凉凉的。洛克当过死神,他知道,看到冥王神戒就等于见到冥王。它怎么会跑到我的手指上呢?这么说,一切都是真的,我刚刚不仅去了一趟天界,而且还在冥界有所停留......难道我已经死过一回了?洛克感觉真是诡异极了。

    “嗨,你又在想什么?问你话呢,我哥哥——枭,他哪里去了?”若茜连珠炮似的发问,把本来就已经糊涂了的洛克给轰蒙了。

    “是啊,枭呢?我们两个原本是在一起的,怎么突然间就不见了呢?快,找找看,说不定他就在附近。”

    “枭!枭……”

    “哥哥……”

    “大哥……”

    三个年轻人施展起各自的法力呼喊起来。洛克用的是“万里传音”术,科隆两兄妹用的是“千里传音”术。他们喊了半天,一点儿回音都没有,周围除了白茫茫的雪域冰原就连一只飞鸟都没有。

    “真是奇怪,我们两个明明是在一起的,为什么枭会不见了呢?”洛克自言自语着。

    “哥哥会不会晕倒了,或者……呸呸呸!我怎么能这么想呢,哥哥一定会没事的。”若茜朝冰面上呸了几口。

    “走吧,我们去前面看看,光喊是没有用的,说不定枭也像我一样受了伤,或者晕倒了。”

    两兄妹搀扶着洛克向前走去。渐渐的,天色越发的黑暗,月亮也升了起来,清冷的月辉洒在光洁的冰面上,使原本就清冷的世界显得更加的冰冷起来。

    “怎么办呢?找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找到大哥。”科隆的眉头拧成了疙瘩。

    “洛克哥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你说你和我哥哥是在一起的,为什么我哥哥就不见了呢?”小丫头一脸的迷惑不解。

    洛克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有些疲惫,也不想走了,于是,只得说道:“坐下,坐下吧,先休息一会儿,然后我再讲给你们听。”

    洛克晃了晃还在晕乎乎的脑袋,他一手一个把两兄妹按在了冰面上。于是,洛克讲起那日与枭一起跌落进冰下世界,并且于炎火城中救了那个名叫米勒的驭龙少年,然后再到做客水晶宫,直到枭的失踪,最后就是自己莫名其妙地躺在这里,前前后后,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两兄妹。听得科隆两兄妹唏嘘不已。

    “唉!不知道哥哥怎么样了,真希望他没事。”若茜蹙起眉头,眸子里盛满了忧郁。

    “你们不用担心,你哥哥经过异变之后,本事可大得多了,应该不会有事的,我们再仔细找找看。”洛克安慰着两兄妹。

    虽然洛克的嘴上是这么说的,但是,心里还是为枭捏着一把汗的,毕竟枭还有一个死敌——丘柏,而且丘柏还不只一个。洛克就怕枭会遇上丘柏。一旦枭遇到丘柏,没有自己在身边,也不知道以他一个人的力量能不能对付得了。唉,他已经长大了,或许应该让他去历练历练,自己总像一个老母鸡一样护着他,也总不是办法。洛克胡思乱想着,心里异常矛盾和纠结。

    洛克望向若茜,又看了看科隆,若茜穿着和从前一样的衣服,科隆却赤裸着上身。虽然两兄妹举手投足之间也都流露着贵族般的气质,但是,他们看起来很憔悴也很疲惫。尤其是若茜,女孩儿看起来成熟了许多,她的眸子里盛满了忧郁,就像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郎,这与从前那个天真烂熳的少女简直判若两人。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他们的身上。洛克不禁担忧起来。

    “说说吧,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究竟出了什么事?”

    科隆看了看妹妹,然后说道:“还是我来说吧。”

    于是,科隆用他那略带磁性的嗓音,讲述了两兄妹离奇的遭遇。

    第一百一十四章  茜尔芙

    那一日,洛克和枭失踪以后,若茜和科隆很是担心。他们缠着帕珀米休斯,非要听一听茜尔芙的故事,禁不住两兄妹的纠缠,帕珀米休斯终于讲述了宙斯的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

    这事儿还得追溯到三万年以前,早在火神赫怀斯托斯降生之前,乌拉诺斯曾经预言说:宙斯的儿子中将有人率众叛乱。由于宙斯曾经伙同自己的兄弟推翻父王,坐上了神王之位,他也害怕自己的子女倒戈相向。因此,才有了宙斯把妻子墨提斯吞入腹中,从而诞生了雅典娜的故事。

    那么,赫怀斯托斯降生以后,宙斯自然也不会忘记乌拉诺斯的预言,他对生来跛足、赤发,容貌奇丑,并且身怀巨大能量,走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火热的赫怀斯托斯讨厌至极。宙斯生怕乌拉诺斯的预言会变成现实,因此,他不顾念骨肉之情,残忍地将赫怀斯托斯封印在水晶球里。赫怀斯托斯是在水晶球里长大的,直到他成年以后,水晶球再也承受不了巨大能量的压迫,便自行爆裂了。而倒霉的普罗米修斯偏在那个时候来偷火种,结果白白地蒙受了三万年的冤屈。

    其实宙斯并不知道,与赫怀斯托斯同时降生的还有一对孪生兄妹,他们都是赫拉一母所生,为了使子女免遭宙斯的毒手,赫拉把他们变成种子抛下了凡间。匆忙之中,赫拉没有来得及选地址,结果,一粒种子掉进极南大陆的火山口里,于是,降生了一个半神人,他的名字叫赫怀斯特斯。

    在中土大陆丛林里降生的是一个女孩儿,赫拉特别疼爱她。因此,赫拉遣帕珀米修斯前去照顾那个女孩儿。

    女孩子长大以后,出落得特别美丽、性感。她有着一头翠绿色的,直直的长发,头上戴着彩色的花环,她经常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女孩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脸上常常挂着迷人的微笑,她的歌声特别动听,比夜莺、比百灵不知道要好听上多少倍。女孩走过的地方只要有花,不管什么季节都会为她开放。只要她一出现,再凶残的野兽也会变得温柔可爱起来。每天,女孩都早早地起来,坐在溪水边梳理她那一头翠绿色的长发。丛林里的生灵都喜欢她,并且亲切地叫她“茜尔芙”。

    有一天,那个金发碧眼,背上背着金箭筒的阿波罗出现了,他驾驭着由四匹飞马拉着的太阳车驰过天空,他那头飞扬的卷发散发着的万丈光芒令茜尔芙无限痴迷,她就像着了魔一样暗恋着那个少年。

    从此以后,茜尔芙天天坐在溪水边,眼巴巴地望着大海的方向,那是厄俄斯为阿波罗开启宫殿大门的地方,这样,她就可以看着健步如飞的阿波罗走出来,看着他潇洒地跨上座驾。那团横过天空的火热,在茜尔芙的心里留下了无限的暖意,她就这样看着看着,直到那个挺拔的身影消失在玫瑰色的晚霞之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茜尔芙就这样不吃不喝,不休不眠,谁也劝不了她。谁知,这一望就是两万年。终于,西尔芙变得憔悴不堪,皮肤也失去了光泽,看着溪水中自己丑陋的容貌,她伤心地痛哭起来,哭得眼泪流干了,最后流出血泪来,绝望的茜尔芙封印了自己的神识,倒在了血泊里。从茜尔芙的血泪里生长出来一棵树,人们叫它“苦恋树”。

    在苦恋树的树枝上栖息着一只鸟,它长得特别美丽,它的头上有一撮碧绿色的羽毛,身后拖着一条白色的类似于孔雀一样的尾巴。它的歌声特别好听,也特别的凄惨,不管是人类,还是神袛,只要听到它的歌声,就都会澘然泪下。人们都说它是茜尔芙的化身。

    每天早晨,那只鸟都凝视着太阳升起来的方向,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它就张开翅膀朝太阳飞去。但是,它的翅膀禁受不了灼灼的热浪,不久,就燃烧起来。那只鸟在白天死后,又会在夜里复活。每天夜里,它都栖在苦恋树上呜呜咽咽地哭泣,然后,在白天,它又飞向太阳,再一次地死在燃烧的烈焰里。如果是阴天,或者下雨,见不到太阳的时候,它就栖在苦恋树上哭泣,那种哭声听起来常常会令人肝肠寸断。

    后来,阿波罗知道了茜尔芙的故事,他大为感动,就请求赫拉把那只鸟送给他。赫拉答应了阿波罗的请求。赫拉把茜尔芙化成了一只神鸟,让它栖在阿波罗的肩头。茜尔芙终于见到了自己苦苦思念的人,但是,由于她封印过自己的神识,她再也说不出话,唱不出歌来,她只能用关爱的目光默默地注视着阿波罗。

    由于帕珀米休斯没有照顾好西尔芙,赫拉知道后大为震怒,她降罪给帕珀米休斯,罚帕珀米休斯终生守护着那片丛林,并且诅咒她的后人永世不得离开那片丛林,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从那以后,帕珀米休斯成了精灵族的女皇,她和自己的子女,以及族人,守护着这片丛林。而苦恋树的果实则被贡奉在神殿里,它在守护着丛林里的生灵们。

    “爱情,爱情究竟是什么?”洛克自言自语着,他突然迷惘起来,他觉得无论是冥王、帕珀米休斯,亦或者是茜尔芙,他们所做的都是近乎疯狂的举动,是愚蠢的行为。

    其实,洛克冒出这种想法来,可能是跟他的职业有关,因为一万年来,他都在扮演着冷酷无情的只跟亡魂打交道的角色。在这一万年里,从来没有人爱上他,因为他是死神,无论走到哪里,他的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气息,那是一种让人绝望的死亡气息,众位神祗唯恐避之而不及,谁又会爱上他呢?

    “你又没有爱过,你当然不会懂。”若茜撅起小巧的嘴巴,碧绿的眸子里满含着幽怨。

    “有什么人值得我爱?根本没有。”洛克存心要气一气小丫头。

    “你......就凭你?牛一样的头,猪一样的脑,傻瓜才会爱上你。”小丫头白了洛克一眼,不满地嘟囔着。

    “我真的有这么丑吗?”洛克晃了晃头上的角,“是哦,我看起来的确不像是帅哥,不如我换个样子吧,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好看吗?”说这话的时候,洛克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

    “哇!你是谁?”

    两兄妹惊恐地弹跳起来。若茜更是张大了嘴巴,那张嘴巴呈o字型,足足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洛克不见了,一个脸上戴着银色面具,身着一袭黑袍的家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当然是我,魔王子——洛克。”说着,洛克除下了面具,他的声音没有变,变的只是一张脸,而且,还是一张美奂绝伦的脸。

    “哇塞,帅呆了,酷毙了!”科隆看得眼睛都直了。

    “什么嘛?一张死人样的脸。”

    本以为若茜会流鼻血的,不曾想,小丫头的眉毛皱得跟臭水沟似的,终于失去了淑女形象,她暴吼一声:“死洛克,你给我变回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走马不夜城

    “本王今后就要以这副相貌行走三界。”洛克得意洋洋地说道,心里却在想:这个小丫头,生起气来的样子蛮可爱的嘛!洛克感觉开心极了。

    若茜生气了,一屁股坐在冰面上,扭过头去,不理洛克了。

    “你花痴啊?别总盯着我看,快说说你们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你们离开丛林,就不怕赫拉惩罚吗?”洛克瞪了一眼还在发呆的科隆。

    “咕噜”,科隆把已经到了嘴边儿的口水又吞回了肚子里,“啊,啊,这个……嘿嘿,我要是生了你这副相貌,就不怕没有女孩子喜欢了。嗨,洛克,你把我也变个样子吧?!”

    “去你的,没个正经!”洛克踹了科隆一脚,“继续讲啊,我们还要去找枭呢。”

    “啊,是啊是啊,我怎么把大哥给忘记了。”科隆定了定心神,又坐了下来,开始接着往下讲。

    由于担心枭和洛克的安危,于是,两兄妹就效法枭,去触摸“西尔芙”,结果,他们被一阵黑色的飓风卷进了一座城市。那座城市的名字叫“不夜城”。

    “不夜城”,顾名思义,就是只有白昼没有夜晚。那里的居民被迫参加劳动,永远都不许停下手中的工作,谁要是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得交纳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盏茶的时间,需要交纳五个金币的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柱香的时间,那就得交纳十个金币的休息费。要想休息一天,没门儿,因为只有白天,谁也不知道一天的时间是多久。

    很不幸,若茜和科隆被抓了壮丁。他们先是被带去修建城墙,和所有的壮丁一样,两兄妹的腰间和脚踝上都被缚上了锁链,他们在卫兵皮鞭的抽打下,不停地劳作着。

    因为两兄妹本来就不是凡身,干这点儿搬砖运瓦的活儿也就只当作是锻炼身体了。但是,两个人担心枭和洛克,便想方设法要逃出去。可是,他们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出口。于是,他们又利用自己的灵力,召来城市中的花草树木和鸟兽,但是,它们帮不了两兄妹,因为这是一座被封闭了的城市,它被神祗布下了结界。

    后来,两兄妹又被带去修建护城河,两个人终日泡在脏兮兮的泥水里。为了让妹妹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科隆把自己头上的银箍、宝石,手上的精灵魔戒,还有腰间的宝石腰带都交给了卫兵。最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交出去了,科隆只得把自己的那件袍子交了出去,那是用森林里最好的麻编织而成的,上面还镶有千年金蚕吐出的金丝。最后,科隆只得终日赤裸着上身。

    渐渐的,两兄妹了解了这座城市,也知道了有关城主的一些信息,人们都称不夜城的城主为修谱诺斯大人。

    据说,修谱诺斯大人本来是一个善良和气的人,自从他来到这座城市以后,在他的治理下人们都过着快乐富足的生活。可是,就在修谱诺斯大人准备和新娘子成婚的那一天,有人进献礼物给大人,那是一枚罕见的黄金戒指。修谱诺斯大人见新娘子很是喜欢那枚戒指,就亲自为她戴在手指上,谁知道,新娘子一戴上那枚戒指就昏了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修谱诺斯大人迁怒于那个送戒指的人,可是,那个人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从此以后,修谱诺斯大人性情大变,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人们的身上,他剥夺了人们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并且让他们永远地工作下去。于是,天空中没有了星星和月亮,只有永久的白昼,“不夜城”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

    看来,要想离开这座城市,就要想办法解开城主的心结,若茜和科隆一商量,决定去面见城主。在花草树木和鸟兽们的帮助下,两兄妹进入了城堡。没想到,城主的身边有一个法力高强的女人,叫墨该拉,她看穿了两兄妹的心思,因为她爱上了城主,巴不得新娘子早一点儿死掉,又怎么能让人救醒新娘子呢?墨该拉把科隆两兄妹给关押起来,她不但不给两兄妹食物和水,还时不时地把他们给毒打一顿。如果不是因为两个人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再加上有寻找哥哥和洛克的信念在支撑,估计早就挂掉了。

    城市里的鸟兽们很同情两兄妹的遭遇,它们就从主人那里偷取食物给两兄妹吃。就这样,整整熬了一百年,纵使两兄妹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也已经元气大伤。直到有一天,他们看到头顶上出现了星空,那些星星迅速移动后排列成一个奇怪的图形,向他们的头顶压下来,跟着一片光晕笼罩了他们,然后就是“轰”的一声,他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两个人睁开眼睛时,便发现来到了这样一处周围都是冰的陌生所在。

    “什么?你们被关押了一百年?”洛克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是啊,要不是奇迹突然出现了,我们现在可能已经……”若茜的眼圈红了。

    洛克的心里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没想到,这么快就过去了一百年,自己还有两百年的时间了,那个人……他不敢再想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