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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阴司来客 > 第145节
    正要说话.突觉胸中烦闷异常.眼前全是血色.身体内气息狂涌不止.这到底怎么了.难道是走火入魔.不受控制地冲向那些宝箱.一个个将它们推翻在地.我豁然明白.我是中毒了.和之前的胡老四一样.中了涂抹在那些珠玉上的剧毒.刚才的一剑.明显划破那些装着珠宝的箱子.只是沒想到毒性那么烈.

    胸口血玉瞬间变得滚烫.贴着胸口的部位似乎是一块火炭一样红得发亮.体内的毒素瞬间被吸取过去.就像是燃料一样使得血玉越來越亮.越來越烫.与此同时.我的神智却渐渐恢复.片刻之后就不再难受了.

    鳖灵自然也看到了我的异状.见我沒事就放下心來.唏嘘到:“原來李兄弟身上有如此的宝贝.真是害我虚惊一场.备好的解药看來时多余了.”

    我笑着走回石台:“只可惜了那些珠玉.全都被诛仙剑气毁于一旦.要知道那些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啊.”

    鳖灵和十二帝尸都笑了起來:“李兄弟若是想要.我们便将上面的剧毒抹去就是.又不是难事.”

    说着鳖灵手一挥.无数的金色甲虫如潮水般涌出.将那些珠玉都抱在身下开始舔舐起毒素來.原本金黄的身子渐渐变成了青紫.随后又变得金黄.显然那些珠玉的毒性都被吸收掉了.

    239 乘风剑法

    金色甲虫如潮水般将无数的宝箱顶开,瞬间就吸食了珠玉金银上的毒素,从这一刻起,这些财宝只要我开口就能随时取用。

    “无功不受禄,这么多珠宝金银,我就是十世也挥霍不完啊?我不能要,也不缺钱!”

    我看着那些成堆的宝石金银,心里真的没有一丝波澜。我已经过了为财宝疯狂的岁月,人世间的真情是无价的,钱是能给人带来美好的生活,但真正的快乐还是要用心去争取。

    鳖灵站在我的身后:“我知道你对这些都不敢兴趣。当年小轩轩也是如此,最后只是拿走一箱给义军做了军饷,你们都不是贪财之人。”

    我转过头:“老是听大叔说小轩轩长、小轩轩短,他到底是什么人啊?”

    鳖灵露出回味的笑容:“小轩轩是个有趣的小子,精通占卜星象,能预知未来,有神鬼莫测的本事。到我这的时候大概也是三十出头,一身道家的本事已经出神入化,按照你们的说法应该是炼魄期的高手。被四大鬼王和当时的阴司特使追杀,钻进了金甲虫的巢穴,幸好被我所救,于是在我这躲了半年多,你手中的这把剑就是他留下的。”

    “阴司特使?”我心中一阵惊讶,举起诛仙剑:“如此威力强大的宝剑,为何他不用?还被追杀到此?”

    鳖灵笑道:“小轩轩在进入金甲虫巢穴前就被鬼王和阴司特使打成了重伤,进来之后又被金甲虫啃咬得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肉身已毁,万般无奈下元神出窍才保住了性命。这把剑是专门给人使用的,必须由活人使用方才能发挥威力,自然对他也就没什么用了!”

    “原来如此,倒是便宜了我!”我凝视着青芒湛湛的诛仙,心中喜不自胜。

    鳖灵摇摇头:“确实便宜了你,但是他也没亏!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被阴司的十大高手围剿吗?就是偷了鬼剑斩仙,那是阴司的镇殿之宝,居然被他弄了出来。他肉身既灭,居然发现能使用鬼剑斩仙,也是如你一样惊喜,更是借着鬼剑之力,半年只能就修成了鬼仙,这才飘然而去。”

    我追问:“那之后呢?”

    “之后便是张献忠屠川,李自成攻陷北京,满清入主中原,天下数十年大乱,小轩轩再也没了消息!”鳖灵一声叹息,似乎也在为老友担忧。

    我不由唏嘘:“人世变化无常,他既然是鬼仙之体,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湮灭,说不定已经得证大道了,大叔你就别再感慨了。”

    鳖灵开口道:“你既然叫我大叔,那我也叫你一声小叶,你比小轩轩更了不起,今**助我子孙恢复了神智,也算是了却了我两千年的遗憾,这些财货你予取予求,我都不介意。我也是时候出去走走了,也想看看这两千年后的山河是否依然壮美!”

    我苦笑着说:“就怕你不适应,世界早就变了!”

    鳖灵不以为然:“我前几天才去下山脚的县城为你取食物,才不会不适应,我倒是怕你现在是个软脚虾,出去了就给人家吃了!”

    “软脚虾?”我立刻反驳:“我拿了诛仙剑,可是威猛地很,要不要再打一场试过?”

    鳖灵一下跃开数尺:“打就打,我难道怕你,不过咱们先说好,不许在弄出剑气来,不然我的藏身之处非给你弄塌了不可!”

    我举起诛仙剑:“哪那么多废话?看剑!”

    说罢举剑刺去,两人又斗在了一起。说实话,我并未修习过武术,对如何用剑还是一窍不通,完全没什么招式,只是倚靠诛仙剑本身的威力,刺削劈砍,倒也威风凛凛。不过对上鳖灵这样的高手却不够看了,他速度远胜于我,每次都能轻松避开我的利剑,然后在我回剑不及之时猛攻我的软肋,不一会儿就被打趴在地。

    “哈哈!”鳖灵狂笑:“还不是个软脚虾,才打了半个时辰不到就不行了!”

    我嘴硬:“我只是还没发挥出诛仙剑的威力而已,等我在摸索一段时间,定然打得你满地找牙!”

    鳖灵笑得更加肆意:“就凭你?剑都拿不稳,还想打得我满地找牙?不如你在对我磕三个响头,我就把小轩轩当年的一套乘风剑法转授于你如何?那可是小轩轩冠绝当世的绝妙剑法,学会了绝对能打得我满地找牙!”

    “真的?”我心中也确实感到自己空有绝世宝剑却发挥不出它的威力,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鳖灵居然就说要传我上乘的剑法,真是想瞌睡就有枕头,贴心啊!

    鳖灵双手一摊:“自然是真的,你到底想不想学?”

    “想,想!”

    我立刻翻身,干脆地磕了三个响头,如能学得一招半式,我也值了。

    “孺子可教!”

    鳖灵右手一招,一把古朴的青铜剑从一堆兵刃里电射而出,一入他手就发出“嗡嗡”的轻响:“小叶叶,看好了!让你看看小轩轩自创的剑法如何了得,我可是学了三个月又练了三年才融会贯通的!”

    青铜剑带起漫天的剑气,吹得鳖灵的长发和衣袍猎猎飞扬。

    “喝!”

    一声低啸,鳖灵整个人随风飘动起来,仿佛一片落叶在风中打转,剑身在他周身恍如一条游龙上下翻飞。我眯着眼睛只见他人影浮空、不断流转,脚尖只在半空踩踏,真的是乘风而来一般,煞是好看。剑啸声呜呜作响,每一剑都如羚羊挂角般超脱写意,但剑势尽头却又力逾万钧,翩然如风的灵动中兼具杀伤力,当真是一套绝世的剑法。

    看着看着,我不由艳羡起来,大哥二哥虽然用剑时间较长,但来来去去都是那么简单的几招,大哥还有些套路,二哥却还不如我,若我能学得这乘风剑法,灭他俩就和灭菜一样。

    鳖灵一个漂亮的手势,将剑挽在了身后,漫天的剑气立刻消散,姿态说不出的俊逸潇洒。

    “这套剑法如何?”他开口问我。

    我连忙点头:“太厉害了,太炫了,太酷了!”

    鳖灵笑着说:“那你来一遍!”

    我一愣:“什么?你的剑法如风一样,我一双天眼也就勉强看个残影,你让我怎么使?你这师傅不称职啊!”

    鳖灵得意地笑着:“和你开玩笑的!来,我慢慢教你,先从握剑的姿势开始,你的手拿剑的姿势都不对,应该这样!”

    十分钟后:

    “你怎么那么笨呢?拿个剑都拿不好,力道不能太紧,不然剑就没有灵气了,只要七分力!”

    一个小时候:

    “乘风剑法最重身意,一定要把自己想象成在风中飘飞的落叶,乘风而上,随风而止!”

    一天后:

    “你是不是属猪的?跟你说要重身意,要轻灵,你的气息要提上去啊,别像个猪猡一下砸下来!”

    三天后:

    “乘风剑法一共三十六势,一百零八种变化,你瞧你这三天都学了什么?算来算去就学了九招,笨死算了!”

    十天后:

    “勉勉强强吧,总算学会了所有的招式,你连贯地耍一遍我看看!”

    “你这是在慢动作吗?每一招都是断的,乘毛风啊?”

    一个月后:

    “总算是马马虎虎学全了所以的变化,行了,来和我打一遍试试!”

    “啊!”

    “你怎么了,小叶叶!你怎么回事,才一动手居然给自己的剑划到了大腿根部,出了那么多血,不会把小弟弟给割了吧?你醒醒啊!”

    三个月后:

    “停停!说了不准用剑气,你再使出诛仙的剑气砍断我的剑,我就不玩了!你这样耍赖,我怎么能打得过你?这个月被你看了两百多把剑,我拿什么和你打?太赖皮了!”

    鳖灵将断剑丢在地上,气呼呼地坐回了石椅。

    我将诛仙收在身后,笑嘻嘻地说:“那我们都用铜剑好不好?”

    “不好!”

    鳖灵钻过头去:“不打了,不打了!我认输还不行吗?你可以走了!”

    我拍着他的肩膀,三个多月朝夕相处,早就混得捻熟,若没有他,我现在哪里会有这样一手本事?

    低头说到:“大叔,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走吧?”

    “才不要!”鳖灵没有回头:“我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十二个小鬼,才不要再有什么牵绊!你带着他们走就是了,去过你们的生活,我要一个人逍遥天地,快走快走!”

    我冲十二帝尸微微一耸肩,做了个无奈的表情:“你们的老祖宗不愿意和我们一起怎么办?”

    十二帝尸都不说话,鳖灵前天打发他们跟着我去海市生活,真的出乎我的意料。他们虽然还及不上大哥的水平,但都踏入了魃的境界,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而且无畏刀枪,每一个都可以当做千军万马使用。我甚至暗想可以专门组织一个旱魃军团,他们在大哥的带领下还不是想杀谁就杀谁?

    鳖灵不耐烦地摆手:“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你们要走就赶紧走,别让我看着心烦!”

    我知道他心中不舍,顿首又磕了三个响头:“若哪天您觉得闷了,就来海市找我!”

    鳖灵不再回答,我这才起身带着十二帝尸钻进了金甲虫的巢穴向外走去,它们在鳖灵的操控下自然不会攻击我。一路前行数十米终于再一次看到了太阳,小爷我带着兄弟又杀回来了!

    240 至阴灵药

    在地下三月有余,出来已经是暮春时节,山坡上已经是繁花点点,草木过膝了!

    一道赛雪的身影欢快的穿过乱草丛直接扑到我的身上,正是苦候了多时的狼王白满。牛犊一样的身子健壮扎实,这几个月我在苦修,它也没有怠慢,早就把定风珠的功效融会贯通,比之前又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我怜惜地抚摸着这忠心耿耿的巨狼,心绪一下子回到了三个月前初识的时光,突然又点怀念阮家寨里的三个小鬼头,若不是他们打死了黄老九,我也没办法得到这一场造化。

    “白满,我们回阮家寨看看好不好?”

    白满眯着眼:“好啊!主人,你和后面那十二具帝尸确实得找个地方好好拾掇拾掇。”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形容,胡子拉碴不说,身上的衣服早烂成一条条的了,勉强遮住了**,更要命的是头发已经和古人一样了,像草堆一样顶在脑袋上,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那十二具帝尸也是差不多狼狈,形容倒还过得去,只是身上的衣物一接触的空气就开始迅速腐朽,转瞬就成了脆弱的灰灰,一走动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十二条光光的男人,确实有伤风化。

    大家也不敢乱动,各自找了处草丛蹲下,以免春光外泄。好在快要天黑了,只要躲上一两个小时,趁着夜色去了阮家寨,借几套衣服一传就没问题了。

    皮肤因为长期处在暗室,显得有些惨白,正好趁着这时间晒晒。摊成大字躺下,任由夕阳照在身上,舒服得快要死去了,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畅快的叫喊。十二帝尸有样学样,也赤条条的仰面躺着,美其名曰:晒鸟!

    “你们的鸟还有用吗?”我好奇地问。

    十二帝尸也是一脉相承,由开明卢帝万通居首,鳖灵不在的时候,他就是老大。只听他开口道:“当然有用,我们与常人无异,谁也看不出我们是僵尸。”

    我一拍脑袋:“哎呦,忘了最紧要的事情,还没问大叔怎么让僵尸恢复人道的功能了!你们在这等我一下,我再回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