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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快穿之即使你是龙套 > 第20节
    “其实我也厌恶换新的衣服。”言伤将手上裙子抖开,露出上面精致的绣花,“只是我要买的东西是在女人家才能进的地方,那里面的女子都十分爱干净,如果我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拽起身上青衫一角,“她们不会卖东西给我的,我连门都进不去。”

    “是……女子用的东西吗?”

    脸上的微红本还未消去,现在却更加的红了。言伤愣了愣,心里嗟叹一声:她本想用这样的理由出门,再带上他一起,顾及着他是个男子是以将话说得隐晦,他却这样直白的问出了口。

    言伤点了点头,然后抱着手中衣裙回了房间。

    换好衣服,她挽起袖子,将换下的衣服放进一旁木盆。抬头,却正对上于时赋一张红得快要滴血的脸。

    “……于公子?”

    他慌忙的倒退两步,冲她摆了摆手。

    “你,你的袖子。”

    言伤顿住手上动作,看向自己挽起来的袖子。为了方便待会儿从井里打水,她的袖子挽得很高,露出大片雪白皓腕,在阳光下白得无比吸人目光。

    言伤当着他的面将袖子缓缓放下,正要走上前,却见于时赋又退后了一步。

    “从前……”于时赋低着头,“你还救过其他男子么?”

    “有过一个。”言伤回答了他的话,他却仍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抬起头来,唇色苍白:“那么,你在那个男子的面前也露出过手臂么?”

    言伤觉得心上一酸。

    原来他竟是在纠结这个。

    “那个男子,是个年近六旬的老翁。”

    “那也不可以!”他愤然迎上前抓住她的手,力气大得她都觉得有些疼,“你快把他的样子忘了,不可以记得他的样子!以后也不许在谁的面前露出你的手臂!”

    “于公子。”言伤平静的直视着他,只一秒,于时赋便被火燎烫一般松开了手,他又低下了头,一双眸子无措的看着地面。

    言伤动了动被抓过的手,上面一圈青色的印子。他抓得太用力,这些印子短时间之内大约是消不了了。

    “对不起……”

    于时赋神情黯然。若是在平时言伤必定已经安抚他了,然而此刻,她却没开口。只是端起地上木盆,走向屋后的水井。

    她在心里想着今日必定要带他出一趟门,即使心里不忍,然而若是因为一点不忍便放弃将他带出去,那么她下了许久的决心便又白费了。

    走到井边打了水上来洗衣服,渐渐地,她心中的不忍消退了下去。想起于时赋黯然的神情,言伤加快了往回走的步伐。

    远远地便看见他,依旧站在原地,连姿势都没变过。听见她的脚步声他抬起头,迷茫脆弱的眸光正对上她的眼,粲然一亮。

    言伤却是丢下木盆蹙起眉头,一把将他拽回了屋子里。

    “门外日头毒,你不好好的呆在屋子里,在门外做什么?”

    他轻轻拉住她的袖子:“等你。”

    “……”言伤深深吸口气,转身走出屋子。待她将衣服晾好回首,意料之中的看见他又站在门口,赤着脚。

    她皱眉,走过去。像以前一样将他扶回床边,又蹲下.身为他穿鞋。

    一天中这样的动作总是要重复很多次。

    沙漠里的地上白天是滚烫的,像被火烧过一般,晚上却是冰凉的,直凉进人的心里。总是在白天赤脚行走,他的脚底被烫得变了色,甚至有些破皮。

    即使心理有怎样的创伤,基本的生活常识确是应该有的。不肯吃饭,不肯出门,自虐般在滚烫的地上行走,这样的行为,和自闭的两三岁孩童又有什么区别?

    “你的脚,破皮了。不疼么?”言伤捧着他的脚,他的脚趾头无意识瑟缩了一下,随后他沉默着摇了摇头。

    言伤却是不管他的摇头,去打了一盆凉水放在床前,她想在出门之前,必得将他不爱惜自己脚的习惯纠正过来。蹲下身子,将他的脚轻轻放进去清洗。

    “于公子,你是个喜欢行走的人。”言伤将冷水淋在他的脚面上,细细搓洗。他僵直着身体,一动不动,她抬起头正对上男子一双有些自怨自怜的眸子,“你现在连自己最重要的脚都这样不爱惜,你教我怎么相信你是个靠得住的男子,怎么将你留下来?”

    手上的脚猛然一颤。

    于时赋放在床沿边的拳头用力握了握,张了几次嘴似是想大声说出些什么,最后咬了咬嘴唇,半天才低低说出一句:“……我只是想让你心疼。”

    他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只将脸偏到一旁,低低道:“我想留下来……我不愿意再走了。从前行走的时候我觉得很快乐,觉得沿途的山水无比秀丽,可是现在,我不管看什么,都觉得了无生趣,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永远都不分离……”

    “待到你的伤好了,你便会像以前那样喜欢山水了,自然也会将我忘了。”

    “不会。”他缓缓将脸转回来,眸光幽深的望着蹲着身子的言伤。

    “我现在只有看着你,看着你疼惜的目光,才会觉得我自己是活着的……”

    ☆、第23章 拯救二十一岁杯具旅行家(五)

    言伤这一日还是没能将于时赋带出门。

    他的脚行走不便,言伤断不可能硬拉上他出门。一个人真的出门却又实在是没了理由,言伤最终便留了下来照顾他。

    他说只有看着她疼惜的目光才觉得自己活着,言伤想,若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将他带在身边,这样的关系太过危险。

    “以后一定爱惜自己的脚,那些人没有伤害你的脚,不要让你的脚毁在你自己身上。”

    “如果我爱惜自己的脚,你便不会爱惜我……”他收回自己脚,*的就这样放在地上,低着头,“那么我又何必要这么做?”

    “所以我现在就说要留下来的第二条规矩。”言伤将于时赋的脚拿起来,用帕子擦干,“要想留下来,就得爱惜自己的身体。”

    “这个也是规矩么?”他的声音暗潮汹涌,言伤从里听出了不平静。顿了一下,她点点头。

    “以后还会有多少条规矩?”

    “嗯?”

    “你根本就是找借口不想要我!”于时赋猛然抬起头,一双眼睛里闪着不属于平日里他的悲愤目光,他咬着牙,嗓子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说话的音都是颤抖着的,“不管我做什么你都觉得不对,即使我知道自己本来做得不对,但是我还是没办法看你脸上觉得这样才对,这样就能赶我走了的表情。”

    “你不想要我,你想赶走我……”

    言伤愣了愣,原来他将什么都看在眼里。因为他只是任务对象,她习惯性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让他幸福当做最终目的,对于自己的心理掩饰得根本不够。

    “你为什么不要我?因为我被那样侮.辱过,因为觉得我污秽不堪么……”于时赋自暴自弃的低笑一声,“虽然嘴上总说我是干净的,但是心里早就对我厌恶得不行了,是不是?”

    言伤收了帕子,几乎不敢看他脸上萧瑟如秋日落叶的表情。

    “……对不起,于公子。我以后,会好好的照顾到你的心情。”

    “我的心情?”于时赋又是一声低笑,缓缓将自己的衣衫撕开来,又抓过言伤的手按在左胸前,“我的心情是什么样的,你明明都知道。”

    言伤的手指在他的胸前动了动,随后落荒而逃。

    那日他的心跳得十分快,却又那么沉稳。

    他对她已经剖心至此,除却先满足他想留下的执念,再行打算之外,言伤认为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

    然而那日突然的爆发仿佛是一场梦,他不再提要留下来的话,却也拒绝听到让他离开的话。

    好不容易养好的身体又瘦了下去。他穿着那件本就宽大的袍子,风一吹袍子贴在身上,身形显得越发挺直纤细。

    他连赤脚在地上行走的习惯也改掉了。言伤本来为他准备了木屐,他并不出门,在室内穿着木屐凉爽舒适。但以前他是不喜欢木屐的,总是将木屐塞到床下不肯穿出来。那日之后,他翻出了木屐,行走的时候都听话的穿着。

    他甚至第一次走出了屋子,脸色苍白的面对着漫天风沙。

    “回去吧,风沙大。”

    “不必。”他微抿嘴唇,一双眸子深海死水般看向她,“反正,早晚得离开,早晚得面对这些东西。”

    这是他第一次亲口说出他要离开。

    他仿佛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只是眸子里还有一丝微光,就那么久久的看着她。半天,没有等到她的回答,那一丝微光缓缓熄灭,终于行尸走肉般走回屋子。

    几日后,他的伤大多好了。言伤再次拿出了那件深绿色裙子。她换好裙子,随后默默从一旁拿出一双厚实防烫伤的靴子,递给一旁低着头的于时赋。

    “跟我出去吧。反正,早晚都得出去……”

    男子纤瘦的身躯一震,安静的在原地站了半晌。她一直保持着递靴子的动作,很久以后,他终于缓缓伸出手,稳稳的将那双靴子捏在手中。

    言伤为他绾起头发。知道他长得好,却未曾想,换好衣衫束了头发的他是那样丰神俊朗,映照得四周陈旧摆设都鲜活明亮起来。

    带着这样的男子打集市里招摇而过,大约又能收获许多或嫉妒或羡慕的目光了。

    刚走出屋子,他的脸色已经是惨白,本来还算稳的脚步也渐渐慢了下来。言伤便放慢了脚步来等他。他见言伤为他放慢脚步,手指一握,又加快了脚步,却在见到一片看不见边的沙漠时猛然停住了脚步,身体剧烈颤抖起来。

    “咳咳!”他猛烈咳嗽起来,言伤用手帮他在胸前顺气,却被他一把抓住了手,紧紧地捏在手里。

    “那日……我也是走在这样的沙漠里,一个人都没有……”他的声音和身体一样,剧烈颤抖着,“我走了很久,走到连泪水都流不出来了,才遇到了你。”

    “你看,你最后遇到了我。”言伤放柔声音,“遇到了我,以前走了多久都没关系了,不是么?”

    握住她手指的手一紧。他又能够往前走了,只是再不肯放开她的手,一直紧紧握在手中。

    言伤是个腿脚有毛病的女子,行路速度本来已经很慢,再加上对这片沙漠有深深恐惧的于时赋。平日里一个时辰便能走出去的路,两人走了一个上午才最终走到了头。

    见到集市里的第一群人时,于时赋的脸色已经好了许多。

    他紧紧握着言伤的手,看着远离沙漠的地方,熟悉又陌生的集市。

    从前,他也曾风尘仆仆走过集市,并不做片刻逗留。他一开始便不喜欢喧闹的地方,他喜欢的是密林深山,壮观秀丽的山水奇观。

    他见过百鸟翔集,朝拜鸟王;见过奇花绽放,异香扑鼻;见过初春潮水,接天奔涌。只是这些东西带给他的震撼都没有这一条普通的街道来的冲击大。

    他离开了那片令人窒息的沙漠,在这里,没有抢劫商队的沙炮子!只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只有热情叫卖的小贩,只有来来往往的妇女稚童。

    这是第一次深深相信,自己是还活着的。手上传来女子手指的温度,这一刻真实得叫人有了流泪的冲动。

    “林姑娘。”

    “嗯?”正在摊位上挑选陶罐的女子偏过头来,一缕发丝顺着脸颊滑下来。

    “……”于时赋觉得自己的嘴角半个多月来第一次有了软化的迹象,他勾了勾唇角,“谢谢你。”

    女子一愣,随后点了点头,语气里有了几分释然:“你终于,发现人群里百般的好了。”

    于时赋依旧轻轻的笑,却没有告诉她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是,人群里有百般的好,但是这百般的好,都敌不过她一个温柔的笑容。

    她看了他许久,随后进了成衣铺挑选女儿家用的东西,他便静静的站在街道上等着她。不远处有人叫卖胡饼,空气里都是油的香味。

    中年妇女买菜时讨价还价的争吵声,孩童争抢玩具时的嬉笑打闹声,还有卖冰糖葫芦小贩的叫卖声……

    他闭了眼,不在乎旁人奇异的眼光,只是近乎虔诚的感受着活过来之后,这些久违了的声响。

    她给了他一些钱,他珍视的打量四周良久,才红着脸用几个铜板为她买了一支粗糙的发簪,珍惜的握在手中。

    太阳渐渐地落到了西边,天空一片红灿灿的云霞。

    他的手缓缓地颤抖起来。

    只是……都这样久了,她怎的还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