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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豪门世族 > 第67节
    契收好了,放在了自己装房契地契的匣子里。

    因为第二天要回门,所以晚上两个人只是温存了一会儿,倒是没有再进一步。这对初尝滋味的两人,也算是克制了。

    李舜华肯定是第一次,至于王琅,这么些年,身边也就是些小厮,和士兵将士们,女的都没有近身过,要不是因为定了未婚妻,说不定会被人认为是不好女色呢。所以王琅也差不多是第一次,这是李舜华自己猜的,她当然不能直接问表哥,你是不是第一次了。那样,也不是一个女的问的。

    反正她知道,这么些年,表哥一直记在心里的是自己就好了。

    至于以后,表哥会不会纳妾,这个问题,他们从来没有单独提出来过。说得好不如做得好,何必单独说出来呢。

    李家一大早,李煦之就让李骐和李骥哥俩去秦王府接人去,这出嫁的姑奶奶回门,都是娘家的兄弟早上去接的,到的越早,说明越重视这个姑奶奶。

    李煦之恨不得让两个儿子大半夜的跑去接人,可是这不现实。不过天刚亮,这兄弟两个也都睡不着了,唯一的妹妹出嫁,虽然才两天,可是跟隔了两年一样。也不知道妹妹在王府里过的习惯不习惯,当然,还有妹夫有没有欺负妹妹,虽然知道妹夫是自己的表哥或者表弟,但是成了妹夫,这标准就不一样了。

    所以,等李舜华起来后,就被告知,自己的两个哥哥都已经在等着了,她立刻就动作迅速起来好在准备回门的礼,王府里早就准备好了,今天直接装车就成。

    王琅已经去招待两个舅兄了,不过李骐和李骥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他们过来的目的,是能提前看到妹妹,可不是来看这个妹夫的,妹夫在成亲的当天,已经看得够够的了。再说,平时上朝什么的,也能看到他,所以压根就是不要太熟。

    “大哥,二哥!”李舜华欣喜的过来,恨不得跟以前一样,直接给两个哥哥各自一个拥抱。不过看到旁边的丈夫,就知道如今是不能再那样了。

    “小妹,赶紧跟我们回去,爹娘在家里都急的不行。”二哥李骥忙笑着说道。

    大哥李骐也道:“让他们准备好了再出发。“看着妹妹还是跟以前一样,并且多了一份从容,李骐很是欣慰。

    因为有两个大舅哥,所以本来想和妻子一起坐马车,也好温存温存的王琅,只能也跟着骑了马去岳父家。

    本来像他这样的亲王,是要仪仗开路的,不过那边是他姑姑和姑父家,又是新朝,弄个仪仗就太生分了,所以当天就跟普通人家一样,带着回门礼,女儿女婿回门去。

    “来了,来了!“门房里等着的人,看见马车过来,把早就准备好的鞭炮给点燃了,好长一阵的噼里啪啦的声音,听着就热闹起来。

    李煦之和王氏是长辈,自然不用在门口等着,不过陈曦和方氏这两个当嫂子的,却是亲自在门口迎接了。

    “给王妃请安。”

    “大嫂,二嫂,快快请起。”李舜华连忙把两人给扶起来,身份虽然不同了,可是对两个嫂子,她以前就很亲近,不能因为嫁人了,就不去亲近了。

    “爹娘早早的就在等着妹妹了。要是妹妹和妹夫再不来,恐怕爹就要亲自过去接你们了。”陈曦笑着打趣道。

    等到了正堂,李煦之点头,“回来就好,”倒是没有过多的情绪外露,要不是知道自家爹的性子,还真以为他对女儿的回门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呢。

    其实李煦之心里正高兴着呢,只是他不能像女儿小时候那样对待自家的女儿。只能勉强表示自己很正常,可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自家老爹可是美滋滋的。

    大家都是熟人,也不用分男女,不过王氏要和女儿说体己话,就把女儿带到了自己的房里。

    母女两个在一起,王氏仔细看了女儿,叹道:“以前老是想着你出嫁了是什么样子,现在才觉得,你现在的这个样子,才是最好的样子,娘这下子放心了。”

    当初为了绝了宫里的念想,所以和大哥商量了,把女儿许配给了自己的侄儿,虽然也觉得侄儿好,但是毕竟年纪相差的大了些。

    鞋子合适不合适,也只有自己穿了才知道,别人觉得好的,那只是别人觉得,等女儿真正的嫁过去了,看女儿这气色,就知道过的很不错。

    “进宫里,碰到你舅母了?”王氏问道。

    “嗯,舅舅和舅母都在,不过,舅母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猜是舅舅提前跟舅母说了什么。”要不然,凭着舅母的性子,她不说几句话才怪。

    “这样也好,免得她心气不顺,又拿你出气。”说到这件事,王氏就对容氏很不满意,她女儿怎么着她容氏了?就那么不待见自己的女儿,不待见自己的女儿,就是不待见她,所以这容氏别想还跟以前一样,在后宫一手遮天。

    ☆、第90章 意外之财

    回门的姑奶奶,不能留在娘家过夜,所以吃完了中午饭,李舜华和王琅,就从镇国公府回去了。

    中午的人到的很齐全,除了大房一家子,二房和三房的人都到了。

    连腿脚不方便的二老爷李延之也过来了。不过李延之到了之后,没有敢说什么,好像还很怕王琅的样子。

    现在大房根本不是二房能比的,李延之也不敢像以前那样,还能装疯卖傻的耍横。

    李延之倒是想要多和自己的侄女婿秦王殿下多说说话,但是却因为紧张,一句话也没有说成。虽然最后后悔,可是就是再来一次,他也不敢说。

    因为开春了,事情很多,所以王琅也只有十天的婚嫁,从回门后,李舜华和王琅先是两个人一起,把秦王府的各处都逛了一遍。

    这秦王府是原来商朝敏王的府邸,不过敏王在原来的太子逼宫的时候,已经得了疾病死了,这王府就被收了回去,后来,王震辰就把这个王府赐给了王琅。

    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王府离皇宫近,而且还因为这个王府占地面积大,景致也好。

    原来的敏王没有死的时候,也是极喜欢玩乐的,整个王府建造的美轮美奂,比那皇家的别院都要好。

    能在这王府里生活,本身就是一种享受。不过,王琅倒是不在意这些,除了把自己需要住的房子修整了外,别的地方都没有怎么管。

    所以在逛这些地方的时候,王琅对妻子说了,让她要是觉得无趣了,想怎么改造王府就怎么改造王府。

    对于整个王府,李舜华已经心里有了个大概的轮廓,不得不说,原来的敏王真的是个极会享乐的主儿,不说那白玉砌成的浴池,就是这暖房,王府里就有好大的一个,而且,还全部用的是玻璃!

    要知道,玻璃这东西,也就是西宁府的时候,舅舅家多一些,在京城,连皇宫里都没有呢。

    而且,这暖房,以前的敏王并不是用来种鲜花的,而是让人在冬天里专门种蔬菜,以方便他冬天的蔬菜的供应,为此,只用过一个冬季,就让人把暖房保养起来。听说,一个暖房,光伺候的人就有将近一百个。

    这一百个人也有月钱,光这一项,一个月都要花好几百两银子,真的是太能花钱了。

    不是说以前的皇帝是个穷人吗?为什么这敏王却这么能花钱?并且,他这玻璃从哪里来的?莫不是舅舅给他的吧。

    王琅说道:“当初那皇帝想要把我们兄弟给扣在京城,是敏王劝了一下,所以父皇为了感谢敏王,私底下给了敏王不少好处。”那时候王琅还很小,那位皇帝估计是听了不知道谁的‘提议’,要把西宁侯的儿子留在京城,好好‘照顾’,说白了,就是当成质子。

    敏王自己能有什么钱?不过就是靠在皇帝面前能说些话,才能弄到这么些钱了。

    这玻璃房,在战乱的时候,竟然没有被毁了,还真是运气好了。

    当然,既然有玻璃房,不用放在那里,就浪费了。李舜华觉得还是把暖房当成花房吧,以后到冬天的时候,还可以给各家送些鲜花盆景之类的。

    王府还有个湖泊,就李舜华目测,估计有十亩地那么大,在靠近南边,还有一片荷花,如今已经冒出了嫩绿的荷叶,等到了夏天,也就是接天莲叶无穷碧了。

    靠近这个湖的地方,有几间房子,里面放的是画舫,船桨,等东西,一个大屋子里,装的满满当当的,都是可以下湖去游玩的东西。

    倒是以后宴请宾客的时候,能够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招待客人。

    难得有这么清闲的日子,李舜华和表哥在湖边,各自拿了一个馒头,弄成碎末喂这湖里的金色的鱼。

    不管外面怎么乱,这湖里的鱼却没有受到影响,倒是一个二个长得又肥又大。

    李舜华在回门后的第二天,就把这王府里的下人见了。因为是王府,还有内侍伺候,这些内侍,好多一部分都是前朝留下来的。

    对于这些内侍,也只有留在皇宫或者王府,才是他们的归宿,因为他们的特殊性,到了外面,很少有人能够善终的。

    当然,除了那种被恩赐回乡的,自然是被人奉承,但是这些内侍却是亡国的前朝留下来的,真要回到了家里,就是前朝耻辱的象征,是不会被容与世人的。

    王震辰让人排查了一番,没有问题的,自然是留了下来,除了皇宫里的,还另外派了一部分,给自己的几个在外面的儿子的王府里。

    虽然说内侍的存在是有些不人道,但是有些地方,却是靠送人进宫当内侍,才能生存下去。

    所以,估计新的内侍,也不会源源不断的从外面送到宫里来的。

    其实秦王府的内侍,作用不大,王琅以前伺候的都是像东平这样的小厮,而且这些小厮都忠心耿耿,办事也牢靠。

    而内侍,在王琅看起来,就是多了一份阴柔之气,完全不是王琅能够看得上的。

    但是,既然成了王爷,这些也少不了,只不过把这些内侍当成普通的下人就好了。有时候进宫的时候,他会带一两个过去。

    别看这些内侍,平时跟透明人一样,不过,对于以前主人的事儿,却知道的很清楚,而且各有各的特长。

    像以前在暖房种菜的,那可是敏王在冬季里最重视的。不过,现在李舜华是要种花的,和种菜可不一样。

    让他们跟着有经验的人打打下手,以后相帮着就成。好歹也是给了一份差事。

    那些跟前主子关系很近的内侍,在敏王过世的时候,都已经不存在了,剩下的都是些平时比起眼的。

    也正因为这样,反而在乱世中活了下来。

    这几天,逛着王府的府邸,李舜华倒是发现了一处不寻常的地方,听知道那地方的下人跟李舜华说,那地方是以前敏王失宠的一个姬妾单独住的地方,敏王在这个姬妾失宠后,就没有去过这里一次了。

    李舜华和明月等几个自己带来的丫鬟,单独进去了这个院子看了一圈,因为她要把这个院子给改成练功房,这地方够僻静。

    如果不是这院子里已经长满了野草,显示这地方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那么这地方真的很不错。

    “王妃,这屋子还没有改好,不如等改好了,咱们再进去看看?“对于李舜华要单独进去看,明月觉得不妥当,这屋子这么长时间没有住人,说不定有孤魂野鬼在里面徘徊呢,到时候吓着王妃可怎么办?

    听说,这里是以前的主人的一个姬妾住的地方,说不定那姬妾就是死在这屋子里呢,可见这地方不是什么好地方,王妃可不要被脏东西给沾上了。

    “有何妨?青天白日的,怕什么?”李舜华不仅进去看了,还大大方方的看了。她知道自己这样大大咧咧的进去这屋子,恐怕就有人会坐不住了。

    漆黑的夜晚,有两个娇小的身影,偷偷的从外面进入了一个院子里,左右看了四周没有人,这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赶紧的,东西拿走了,咱们就可以远走高飞了!”其中的一个对另外一个人说道。

    只见那人熟门熟路的在一面墙上摸了一下,原来很平整的地面,就出现了一个塌方,就在这个时候,黑暗的屋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把这两个人照的是无处躲藏。

    两个人这才知道,自己中计了。

    被困着的两个人,见到了自己现在的主子秦王妃,秦王妃看着这两个人其中的一个,说道:“我是该叫你赵有家的,还是赵姨娘?”

    那赵有家的这个时候,反而不慌张了,说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王妃想叫我什么,还不是什么?只是,我有个疑问,王妃是怎么觉察出不对劲儿的?”

    她自问没有露出什么破绽,从头到尾,都一直很低调,就是等着有个机会,把这府里的东西给弄出去。

    只是,因为听说了王妃想要把自己原来住的院子给推倒重建的时候,她慌张了起来,生怕王妃发现了自己屋子的秘密,就想着,赶紧的把东西弄出来一部分,也好自己能远走高飞。

    而且,那机关的秘密,也只有自己知道怎么能破开,就是自己拿走了一部分,这王府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弄出来,到时候说不定自己有机会,会再弄走的。

    可是,如今说什么也晚了,这王妃已经发现了这个地道的秘密。

    “说起来,还要感谢你的丈夫,他有个喜欢记事的好习惯,就是在他去世之前,他也会每天把自己的事儿记录下来。”其实说白了,那位敏王有个写日记的好习惯,会把一些自己认为重要的事儿写在自己记事的册子上。

    而李舜华和王琅却发现了这些册子,其中有一本就记录了,关于他这个失宠的侍妾的事儿。

    敏王字里行间,对这个赵姨娘可并不是无情无义,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所以才跟冷落赵姨娘一样,从来不在白天去找赵姨娘。不过却记录了,他在有时候的半夜,会到赵姨娘的屋子里,和她商量一些重要的事儿。

    而据这府里的旧人说过,前面的厉王在自己上位后,来过好几趟这王府,恨不得挖地三尺,把敏王的住处和书房等地,都给找了个遍,可是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厉王要找什么?总不可能是什么圣旨,因为他想要上位,直接废了皇帝就可以了。

    据说,敏王府在厉王搜府的时候,却没有找到大量的金银,有些人怀疑这敏王就是个穷光蛋,也有些人怀疑厉王是找到了金银财宝,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却故意装作没有找到。还有的人说,敏王的金银早就被敏王藏到了外面去了,根本就不在府里。

    不过,敏王却没有在自己的日记里,记录有这样一个事儿,一个人能用写日记记录自己的日常,肯定不会忘了有这么个事儿,所以李舜华和王琅就怀疑这笔财宝就是还在府里。

    而这个册子里,提了好几次,和赵姨娘半夜办重要的事儿,还关系到子孙后代,如果是一般人,会认为是这敏王私底下和赵姨娘是私会,这子孙后代,是生孩子的大事儿。

    可是,他们两个人却不这样认为。

    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李舜华跟表哥说,把这件事交给她来办,没有道理,家里有一笔财宝,还不知道的道理,总得把它们重见天日吧。

    所以李舜华用了这一招打草惊蛇,果然把蛇给惊动了。

    赵姨娘听李舜华这么说,不由的苦笑,王爷啊,您的这个好习惯,可是把她给害惨了!

    是的,她是以前的敏王的姬妾,只是在某一天,她就失宠了。不过这只是明面上的,等王爷晚上过来,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赵姨娘当时是感动的,敏王这些年也积攒了不少的财富,但是因为皇帝是个穷光蛋,他怕被皇帝知道了,会让自己都拿出来,所以为了以后着想,敏王就想出了这个办法,暗地里派了人在自己这个院子里,挖了一个密道,因为她这个地方偏僻,还是个失宠的姬妾,所以根本就没有过来搭理她。

    而到了晚上,敏王就把好东西慢慢的挪了过来,敏王说,他只喜欢的是自己,要不然也不会把这全部身家交给她了,正因为这样,所以为了护着她,不让府里的其他女人害了她,只能装成是不喜欢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