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荒野妖踪 > 第42节
    我绝对不认可张四疯的做法,想杀死那血螳螂,虽然不大容易,可一定还有别的办法,可不管是谁,都不能不佩服张四丰是条汉子。

    林占魁走了过去,长叹一口气道:“好汉子,俺留在这里也没用,就替你们把他葬了吧!”说完双臂一伸抱起张四丰的尸体,跨步走了出去。

    疯老头一脸的痛惜,我刚想安慰他两句,忽然“砰”的一声,林占魁又抱着张四丰飞了回来。没错,是飞了回来,倒飞了回来。

    院子里铺的全是老青砖,这一下摔的可不轻,林占魁咬着牙挣扎站了起来,怒声道:“是谁偷袭俺?有本事光明正大的打一架。”

    外面想起一声阴测测的笑声道:“就凭你?还想和我们打一架?打你连一根小指头都不需要动,你信不信?”

    话音一出,马平川就跨出一步,一下挡在林占魁面前,凝神戒备。林占魁刚才看过马平川的本事,一见马平川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顿时不说话了。

    悲催的林占魁,在山东梁山本是一条好汉,可到了这里,不管是谁都压他不止一头,虽然说他不是奇门中人,这也怪不得他,可想来心里也不会好受。

    疯老头却忽然扬声道:“动手的是阎王还是小鬼?”

    门外那阴测测的声音又响起道:“怎么?树疯子,你连我的声音也听不出来了吗?我这几年来,可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和王越山啊!一秒都没有!”

    疯老头一脸鄙夷的一笑道:“你就算记恨老子一辈子,又能怎么样?还能咬我一口不成?想报仇还不进来?哦!我忘了,你的双腿都被越山砍了,要进来也只能爬进……”

    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院子门口就一暗,一个高大的男子就走了进来,林占魁已经算魁梧的了,这人起码要比林占魁还要高一个头,还要壮上一圈。

    面容更是凶狠,短发如戟,根根直立,面色黝黑,虎头豹目,浓眉插鬓,狮鼻血口,满脸的胡须浓密粗硬,直如刺猬一般,看上去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确实气势非凡。

    可往身上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全身上下全部用白色的布条缠裹的严严实实,咋一看就像个木乃伊一样,和那张黑脸形成了鲜明的视觉冲击。

    疯老头一愣,随即“哈哈”就笑道:“怎么是阎王?小鬼只敢说话不敢进来,让你送死来了?”

    那高大汉子也不说话,就静静的看着疯老头,一直等到疯老头笑声停止,那个阴测测的声音才又说道:“笑吧!现在再不笑,等会就再也没机会笑了。”

    我顿时暗暗好奇,这声音分明是从那高大汉子那里传过来的,我却没有看见他嘴唇有任何动静,难道这家伙还会腹语不成。

    疯老头也有点摸不着头脑,怒声道:“任小鬼,别人怕你任家兄弟,我可不怕你,你除了装神弄鬼,还有什么用?要报仇就出来,躲躲藏藏的算什么人物!”

    那声音又“嘿嘿”一阵阴笑道:“树疯子,你没听说过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吗?我一现身,这里的一个也别想活了,我现在还没现身,是给你们之中一些人活命的机会呢!”

    说到这里,话锋一转道:“不过,树疯子你可是真老了,老的眼都不行了,我一直就在你面前,你却看不见我,当真可笑。”

    我听他这么一说,顿时灵机一动,难道这家伙真的是小鬼?当下急忙闭目感知,希望能看见他的真身。

    谁知道这一番感知下来,却一点鬼魅妖气没有,反而觉得那高大汉子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息,虽然之前从来没有从任何敌人身上接触到过这种气息,可隐约又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我睁开眼,就看见那高大的汉子忽然一伸手指,一指马平川道:“你死!”

    接着又一指我道:“你死!”

    一指蓝小姐和薛冰道:“你们走。”

    一指疯老头道:“你死!”

    一指林占魁道:“你走!”

    一指大雷神和杨百木道:“你们走!”

    这连番指着大家,一轮话说下来,从没超过三个字,倒真有点像阎王断人生死的气势,只是声音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是那种细声细气的阴声,而是粗豪的男子声音,这声音倒更配他高大雄伟的气势。

    可是我们一个都没动,这里的人,谁也不会听他的。

    疯老头“哈哈”大笑:“任阎王,你是不是炼尸炼傻了?你觉得你比任小鬼强吗?你可别忘了,当年你哥哥那两条腿是怎么被砍了的!”

    他这一喊,我陡然想起任阎王身上那股气息是什么了,那是尸气,之前我曾在根叔的身上也发现过,只是一时没想起来。

    那个阴测测的声音又飘了出来:“砍断我双腿的是王越山,可不是你!如果当初是你去的话,就不一定是谁的腿被砍断了。”

    疯老头眨巴眨巴一双小眼睛道:“怎么?你觉得我就斗不过你吗?那你出来嘛!躲躲藏藏的当乌龟就这么好玩嘛?”

    那阴测测的声音“咯咯”的笑了两声:“弟弟,你看见了,不是我不放他们活路,他们都喜欢选择死路,你看,我是不是可以出来了?”

    那任阎王黑脸一板,一双浓眉猛的一锁,粗声道:“快走!”

    马平川冷哼一声,也不搭话,身影一晃已经冲了过去,手中寒光一闪,长刀直劈任阎王,当真动若脱兔,疾如闪电,看上去气势十足。

    我却知道马平川这一刀只是试探,因为我并没有看见他摸鼻子,也没有闻到那种血腥味。一般这种情况下,只要对方一闪身,马平川就会退回来,目的只是看看对方的速度、力量和反应能力。

    却不料任阎王根本躲都不躲,反而长叹一口气道:“不走,就死吧!”

    他丝毫不动,这样的机会马平川当然不会放过,猛的一下血腥味就弥漫了开来,身形猛的加快了一倍,凌空跃起,手中长刀不变,化成一道寒光,直劈在任阎王的肩头之上,身形下落,手往下拖,刀往下拉,从肩头削到丹田。

    一点血没见。

    却将任阎王身裹着的白布条尽数切断了,一圈一圈的白布条从任阎王身上滑落,我们几人的眼睛也越睁越大,个个都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来。

    只见在任阎王的肚子上,露出半截人来,脑袋身躯都在,胳膊手掌也在,只是齐腰之下,全部和任阎王连接到了一起,看上去极为诡异。

    疯老头一双小眼睛猛的一瞪,脱口而出道:“我操,这傻逼竟然将自己炼成了尸!”

    第87章 四臂连尸

    疯老头话一出口,我顿时大吃一惊,关于炼尸我虽然了解的不详细,却也听疯老头谈起过不少,这玩意属于奇门术中的下九流,一般稍微有点身份的奇门中人,都不会去碰。

    这个下九流不是指炼尸的威力不够,是指这玩意接触的都是尸体,时间久了,炼尸的人也会变的人不人鬼不鬼的。而且成功率不高,尸体需要量大,只能去干些挖坟掘墓之类的缺德事,很是让人看不起。

    炼尸和炼僵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完全不同,僵尸的形成主要靠地之阴气,稍微有点手段的,找个三阴之地,十来具尸体就能出一具僵尸。炼尸则靠的是奇门术、技巧和丹药,还得需要一点运气。

    所以两者外形上的差别也很大,僵尸大多獠牙外露,指甲硬黑如刀,带有尸毒,全身僵硬,无法曲膝,行走都以跳跃为主,铜甲尸王之类的可以短距离飞行。而炼出来的尸除了不用呼吸,眼珠无瞳仁之外,和常人无异。

    相对来说,炼尸挑选材料要严格许多,尸体有腐烂者不能用,尸体被虫噬鼠咬过的不能用,尸体有变僵状态的不能用,总之,越新鲜越好,最好的就是刚刚断气的。

    而且这玩意的程序十分繁琐,每天施展一次奇门术锁其全身毛孔,使外部阴气无法侵入,这叫绝阴。每日喂食公鸡血三次,早中晚各一次,这叫补阳。

    每天还得喂食一粒丹药,可使尸体内的阴气外流,阳气逐渐侵入经脉之中,尸体逐渐变软,这叫还魂。这种丹药一般都是独门秘制,每人使用的材料都不相同,外人不得而知。

    如此反复炼制九九八十一天,方可成功,之后再滴血认主,此尸从此忠心不二。不过,在这八十一天内,如果出现阳气外泄、阴气入侵、发僵、生毛、尸体腐溃等现象,就不能再用了,所以极难修炼。

    但是这玩意要是炼出来,那就相当牛逼,炼出来的尸体刀枪不入,水火不惧,全身如同铁打铜铸,毫无思想意识,一切听从主人命令,上山入地样样都行,而且永远不知道疲累,十分的可怖。

    但炼尸从来都是术士用尸体去炼,炼成了才可以指挥他们为自己做事,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将自己炼成尸的,把自己炼成了尸,还有什么用呢?尸是没有思想没有意识的,就算炼成了,也只能被别人利用,替他人做嫁衣而已。

    可偏偏任小鬼就这么干了,不但把自己炼成了尸,还保留了自己的头脑,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我仔细的盯着任小鬼打量,见他身材十分瘦小,双臂也比正常人短了许多,一颗脑袋却大的出奇,和身体比例明显不符,想来之前是个侏儒。

    再往脸上看,瞳仁也在,鼻翼也见呼吸,顿时又奇怪起来,按理来说,炼出来的尸是没有瞳仁的,眼是心灵之窗,人一死瞳仁就散了,就算炼成尸,眼睛也是没用的,和瞎子无异,只是靠着主人的命令行动,更不可能还有呼吸。

    可疯老头说他是尸,那就一定是尸,我不会怀疑疯老头的结论。

    何况,在两人连体的面前,被马平川一刀砍,一道长长的白痕从肩头扯到丹田,十分的显眼,这分明是尸才能拥有的功能。

    那任小鬼一见众人的表情,笑容就浮上了脸颊,阴声笑道:“怎么样?没想到吧?是不是很佩服我的天才头脑?我们兄弟这四臂连尸是不是很惊艳?”

    疯老头怒视着任小鬼,怒道:“你这个疯子!王越山砍断了你的腿,你就将自己炼成了尸,还将任阎王也连成了尸,炼成兄弟连尸,让他做你的腿,却保留了自己的大脑,控制了任阎王的身体,连自己亲兄弟都下得了这种毒手,你还算是个人吗?”

    任小鬼忽然笑了起来,笑声如同夜枭啼叫,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笑了几声,陡然一收声,阴声道:“老二,你告诉他们,我有害你吗?我有霸占你的身体吗?”

    紧接着任阎王就说道:“没有!”

    任小鬼笑道:“听见了没?我可不会对自己的兄弟下手,我承认我凶残成性,可我这个宝弟弟,我却是很疼爱的。我虽然炼了他的身体,却也保留了他的意识,所以说,我们兄弟俩都有对这具身体的支配能力”

    任阎王又接了一句:“不错!”

    我们几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谁都能看得出来,任阎王实际上已经成了傀儡,操纵身体的大部分都是任小鬼,偏偏这家伙竟然还当任小鬼是好哥哥。

    任小鬼笑道:“想不通了吧!要怪就怪王越山吧!要不是王越山,也不会有今天我们兄弟俩的四臂连尸。”

    我一听,忍不住脱口而出道:“关我父亲什么事?”

    任小鬼一愣,随即将脸转向我,用一种极其阴毒的目光看着我道:“王越山是你父亲?”

    我点头道:“不错!”

    任小鬼忽然大笑了起来,边笑边说道:“好好好!你不知道,我一开始得到王越山已死的消息,伤心难过了好久,他一死,我就无法报仇了,真是上天眷顾,竟然让我遇上了王越山的儿子。”

    “你问我怎么会怪王越山,好!我就说与你听,要不是他当初砍了我的双腿,我怎么会变成今天这幅模样!我仇家遍布,双腿一断,无数人蠢蠢欲动,准备找我报仇,弟弟无奈之下,才想出这个办法,将我下身全部截去,装入他的腹前,以炼尸之术炼我,待到我成尸之后,再以炼尸之术炼他。”

    “你可知道,活人炼尸是倒行逆施,每日都要受阴寒逆袭之苦,我们兄弟因此吃了多少苦头,不过也正因如此,我们兄弟炼出了举世绝伦的四臂连尸,你自己说,是不是因为你的父亲?”

    说道这里,陡然话音一转道:“我一定要让你尝遍世间所有的痛苦,才会送你去见你老子。”

    任小鬼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情绪异常激动,一双短小的胳膊不停摇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身上,别人不一定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可马平川哪里会放过,一股血腥之气陡然弥漫,闷声不吭的就掠了过去。

    到了近前才陡然出刀,一刀对着任小鬼的脖子就砍了下去。

    “啪”的一声响,任阎王及时出手,一双薄扇一般的大手一拍,就夹住了马平川手中刀的刀身,任小鬼反应也甚是迅速,一双短臂猛的一下抓住马平川的衣襟,头往前一伸,一张口就咬向马平川的脖子。

    马平川大吼一声,抬脚就踢,一脚正中兄弟俩人连体之处,只听“嘭”的一声,“嘶啦”一下,马平川已经借着一踢之力,生生撕破衣服,弃刀倒翻而出,躲过了任小鬼的攻击。

    与此同时,疯老头已经欺身到了近前,手一扬一条水龙奔腾而出,直扑任小鬼、任阎王兄弟俩人,自己则反手一拉马平川,退了开去。

    水龙盘旋咆哮,转眼到了任家兄弟面前,猛的一张口,向任家兄弟咬去。任小鬼阴笑一声,任阎王则双手一抓,猛的抓住水龙的上下巨唇,双臂一较力,那水龙“哗啦”一下被生生撕开,化成一片水雾,落于地面。

    水龙刚一被破,疯老头一记火球已经发了出去,我在旁边也不闲着,双手结了个木之印,心中默念千花万树决,往地上一按,地面无数道藤条钻了出来,迅速缠住任家兄弟的双腿,向腰间爬去。

    与此同时,马平川已经发出银丝,取回长刀,一刀在手,身形一闪已经到了任家兄弟的身后,双手持刀,对准任家兄弟共用的身体就刺了过去。

    这些动作说起来慢,实际上几乎是同时发生的事,基本上前后相差不过一两秒钟而已,在我千花万树缠到任家兄弟大腿上时,疯老头的火球已经到了近前,马平川的长刀也扎到了他们的后背。

    这是我们三人首次联手作战,虽然事前一点没有沟通,但默契度还是相当不错的。

    就连坐在屋里的杨百木都大喊了一声:“好!配合的不错!”

    可大雷神却陡然喝止道:“马平川快退!”

    喝声未止,任阎王的腿就忽然向后一蹬,千花万树的藤条竟然丝毫束缚不住,“嘭”的一声尽数断开,碎成无数断枝,马平川一个躲闪不及,被一脚踹中胸口,“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尽数喷在任家兄弟的后背之上,自己则被踹飞出去数米远,笔直撞在院墙之上。

    前面的任小鬼则忽然将嘴一张,一口寒气吐出,六阳天火的火球遇到那股寒气,顿时“哧溜溜”的就熄灭了。

    然后任家兄弟才将另一条腿一伸,挣开千花万树的束缚,昂然站立在院子中央,对疯老头一招手道:“怎么样?树疯子,见识到我们兄弟四臂连尸的厉害了吧?还有什么手段,都使出来吧!”

    薛冰急忙奔过去扶起马平川,我看了一眼,马平川面色苍白,显然这一下被踹的不轻,心中不由得一沉,我们三人联手,竟然就这么被轻易化解,马平川还受了重伤,这任家兄弟的四臂连尸当真厉害。

    就在此时,大雷神“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大手一挥道:“都退下!”

    第88章 大雷神

    我一见这是大雷神要出手的节奏,心头刚刚一喜,疯老头却忽然张口说道:“大哥,这事和你们南派没关系,你还是坐着看热闹就好。”

    大雷神一瞟疯老头,哼了一声道:“老三,你们赢不了他,任家兄弟的四臂连尸就是针对你和王越山炼的,你们所擅长的,他都考虑在内了,六阳天火被他克制,你还有什么手段好耍的!”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无非是怕我帮了你,会令南派某些人不高兴,可我大雷神做事,只讲究问心无愧,何须顾虑别人高兴不高兴,难得猎杀有两个看得过去的年轻人,我可不愿他们折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