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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莳花记 > 第4节
    继人参之后,他又发现许多药草,有名贵的也有不值钱的,但无论值不值钱,每株草药都是只有一两株,至于人参,恰好是只有一株的那种,兰郎中跟襄荷一起将整个山谷都翻遍了,也没找到第二株人参。

    没找着人参,却找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看上去像一株小幼苗,长相颇为奇特,有些像一种叫山乌龟的植物,底下俱是圆圆胖胖的球茎,球茎上顶着嫩嫩的小芽,小芽上生出两枚嫩嫩的叶子。但是,襄荷和兰郎中却都是只看了它的小芽一眼,便断定:这株植物,绝不是山乌龟。

    山乌龟是藤本植物,球茎上长出的小苗十分细弱,需要依附附着物才能向上爬。可眼前这植物虽只有不到一指高,黑乎乎的球茎上只顶着两片娇嫩的叶片,但只从这两片叶,也看得出它并非藤本。

    但藤本与否甚至叶子形状都不是兰郎中和襄荷判断的主要依据,主要依据是一种感觉。

    那两片小叶的颜色清透碧绿,看着它时,眼睛就像是被清清凉凉的水浸润了一遍似的,说不出的舒适惬意。

    两人都觉得,那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绿色,不,或许应该说,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

    那是一种,只需看上一眼,便让人生出无限希望和无限勇气的颜色。

    襄荷想将它带回家仔细研究一下,但在手即将触碰到它时,却莫名地心生不忍。它只有两片弱小的叶子,此刻微微颤动着,像是小孩害怕时忍住哭泣的样子。

    算了,世界上不认识的植物多了,她又不是立志做植物学家,干嘛非要刨根问底呢,就让它继续长在这儿吧。

    打消了注意,她又将心思转到谷内的其他植物上——她想挖几株移植到襄城的家里。

    但是,每一种植物几乎都是只有一两株,而且是还都是生长了多年的大株,移植本就不易,又要跟着她跋涉好些天才能回到襄城,最后能活下来几株很是问题。

    而且,即便以上问题都解决了,她似乎也下不了手。谷中植物位置看似杂乱无章,但却给人以十分舒适自然的感觉,仿佛一幅笔锋流畅、构图紧凑的画,缺一笔少一笔都坏了意境。

    如果她将谷内植物移走,那原来的位置有谁来填补空缺呢?且这谷内每种植物几乎都是只有一棵,若她将它们移走,谷内就不剩下什么了。

    无论是襄荷还是兰郎中,无论是上山采药或挖掘野花野草,向来是取一留一,从不一股脑儿地全自己拿走,总要给山林留下一些,以使山林有自己恢复的空间。两人从未为此讨论过,但一直都是按如此准则行事。事实上,靠山吃饭的人们也都是依着这个准则行事的,如猎户的不打春猎,打大留小,无不是给自然,也给自己留一线生机。这是这些淳朴的人们自己摸索出的天人相处之道。

    小玉峰上的草药大多是常见且量大的,兰郎中尚不肯一直守着一个采药的地儿不挪地儿,而是放牧一样依次改变采药的地点。而在这个山谷中,所有花草也好药草也好,数量都极少,若他们都拿去,这个仙境般的山谷也就不复存在了。

    但说是这样说,当切切实实的利益在眼前时,很少有人能够坚守心中的准则。

    不巧,兰郎中和襄荷都属于能够坚守的少数人。

    兰郎中虽半生从未大富大贵,却颇能自得其乐,除了有时想要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时对银钱有丝渴望,平时却是万事不走心,说好听点是大智若愚,说难听点就是没志气。相比起来,襄荷反而对钱更加看重一些,但她前世刚毕业不久就死了,今生又被兰郎中护着长大,终究没有经历过多少磨砺,骨子里还带着股执拗的天真和固执,说好听点叫尚存赤子之心,说难听点就是二缺犯傻。

    这样的两个人,常常会干出免费为穷人诊治的事,见到可怜的人也是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但两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知道起码要先把自己顾好,才能说帮不帮其他人,以及什么人值得帮,什么人不值得帮,也是需要仔细斟酌辨别的。

    最终,兰郎中和襄荷只是采了一些种子,并未破坏这片山谷,甚至连那株人参都未动,而只是采了它的种子。

    临行前,襄荷摸了摸那株古怪的植物,也不管它一棵植物怎么会听懂她的话,兀自笑着跟它告别。

    离开时十分顺利,仿佛有什么在指引着他们走出大山一般,转了半个时辰便转出大山,来到附近的一个村落。

    向当地百姓打听,才知道那片大山叫*山,许多当地人都不敢轻易进去,只因出山途径太过难辨,许多人进去了便再不能出来。

    而这时的襄荷才恍惚察觉出一丝不对劲,在山谷里时,她和兰郎中的决定也未免太草率了吧?虽说两人平日就常干一般人口中的傻事儿,但“随手帮人”的傻事儿和“入宝山而空手归”的傻事儿显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襄荷回想起在山谷的那种感觉,那种松快的、向上的,仿佛春天小苗破土一样的感觉,那感觉好像能将人心中所有美好而正面的情绪都激发出来,一切丑恶而负面,比如贪欲,都被压制了一样。

    如果是平时,经过深思熟虑后,襄荷也许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但这选择绝不会那么痛快。如今回到现实,襄荷虽不至于后悔自己所做的决定,却对当时那种仿佛圣母光环笼罩一样的状态有些耿耿于怀。

    因此,襄荷决定再回去一趟。但是,就像欲要重返桃源的武陵渔人一样,虽然离开时襄荷做了记号,却再也没找到当时的那个山谷。

    怏怏地返回襄城,襄荷将自山谷中采得的种子种在院中,随着日子过去也就将这事渐渐抛之脑后,只是有时会跟兰郎中瞎猜,一会儿猜山中有山精鬼怪,一会儿又猜测那是天上仙人留在人间的洞天府第。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手心出现了一片叶片形状的伤疤,而那叶片,分明与那株奇怪植物的叶片一模一样。

    ☆、第7章 金手指

    那伤疤出现时手心有些痒痒的,襄荷还以为不小心摸到什么东西过敏了,却在片刻后发现一个伤疤在手心逐渐浮现出来,与此同时,心底感觉有什么冲破了桎梏,像是憋闷许久的人终于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不由欢呼着,雀跃着。

    襄荷目瞪口呆地看了自己手心半天,回过神来立马将门关紧,紧张兮兮地盯着那个“伤疤“看。

    这一看,就发现了伤疤与那株奇怪植物的相似之处。

    毫无疑问,叶片伤疤肯定与那株奇怪植物有关,离开山谷时,她轻轻摸了那小苗一把,用的正是右手。

    襄荷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害怕。

    按理说这么玄乎的事情她应该害怕的,但她却丝毫感觉不到害怕的情绪,反而觉得很舒适,很惬意,就像在山谷里时一样。而且,连穿越都有了,传说中的金手指应该也不是子虚乌有吧?

    她手心莫名冒出的这个伤疤,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传说中的金手指啊。

    襄荷觉得自己脸上发热,心脏狂跳,此症状俗称打鸡血。

    继确认发财之路已被歂岳帝彻底堵死后,襄荷已经很久没这么鸡血过了。但现在,一个很可能是金手指的东西出现在了自己手心,让她怎么可能不激动。

    尤其是,伤疤出现后不久,手心开始发烫,伤疤不再是一片叶子形状的伤疤,而是切切实实的就像一枚真的叶子。叶脉鼓起的地方蓄满了液体,当用意念引导液体自叶尖流出后,最终流出的是一滴颜色清透碧绿的液体。

    就跟那株古怪植物的叶片颜色一样。

    灵液!

    襄荷给液体取了个小说中常见的金手指名字,然后便战战兢兢又满怀期待地将那滴“灵液”喝了下去。

    会有什么变化呢?——容貌变美?脱胎换骨?洗精伐髓?长生不老?立地升仙?……好吧后面两个肯定是她想多了,不过起码可以期待像小说里一样,改善改善体质、排排毒养养颜吧?

    半个时辰过去了——没变化。

    又半个时辰过去了——依旧没变化。

    又半个时辰——兰郎中喊她吃饭了……

    直到手心再度开始发烫,第二滴绿色液体流出,襄荷的身体都没有出现任何变化。因为第一滴的试验效果,襄荷觉得自己肯定弄错了“灵液”的使用方法。

    液体是从叶子里流出来的,那么会不会它只对植物有作用?至于具体作用,襄荷立刻想起了小说中早已烂大街的设定,浇一滴可使植物生长加快n倍,百年的人参一日成神马的……简直是逆天的外挂不需要逻辑。

    想起院中还有从山谷中顺来的人参种子种出的小苗,襄荷立刻将第二滴“灵液”浇在了人参小苗上。

    半个月后,伤疤第三次发烫,人参小苗依旧慢吞吞地长着,除了多一片叶子,看不出任何变化。第三滴第四滴灵液滴下去,小人参苗仍旧没有任何反应。

    灵液每隔半个月左右滴出一滴,从襄荷五岁时伤疤出现直到如今,总共滴出了不到五十滴灵液,在此期间,襄荷几乎将所有想到的方法都试验过了,却愣是没发现它有什么作用。

    襄荷觉得,她还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少做梦比较好。

    至于这个坑爹的“灵液”——就把它当成来得比较频繁的大姨妈吧。看着树叶尖端再度流出的“灵液”,襄荷随手一弹,将其弹到了木桌上一盆蕙兰上。

    这盆蕙兰来历比较曲折,它不是直接买来或者挖来的,而是襄荷用鹤望山上的野生兰与南方的一种蕙兰杂交播种而成的。

    选用鹤望山上的野生蕙兰为母本,外地蕙兰为父本,杂交结成的两个蒴果中,总数数百万粒细如微尘的种子,最终也不过才得了眼前这一苗而已。

    外地蕙兰是兰郎中游医时,襄荷专程拐他去一个产兰区挖的下山兰,挖时还带着花,花色浅绿带微黄,唇瓣上有不规则红斑,花色并不算好,但贵在瓣形好,是标准的梅瓣花,外三瓣短圆、紧边,捧瓣为蚕蛾捧,舌是如意舌,肩是一字肩,单从瓣形上看,可称得上蕙兰中的上品,但只花色一项拖后腿,就使得其观赏价值大大下降,虽然出手也好出,但却卖不上高价。

    母本即是鹤望山上的野生兰草,襄荷早早就挖了几株种在了院子里,除了第一年似乎伤了根没有开花外,如今长势喜人,年年均能复花。

    襄荷原本是想繁殖多了拿出去卖。襄城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读书人,只因天下读书人最向往的鹤望书院,便是坐落在襄城城外不远的鹤望峰上。襄荷就是想将兰花卖给这些读书人,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无论是真风雅还是附庸风雅,兰草一向是读书人的心头好,这个时代也不例外,襄荷在书局就见到好几本兰草鉴赏类的书籍,可见这时候赏兰之风已经盛行,因此襄荷觉得兰花应该不愁销路。

    但很快她就知道自己又犯傻了。

    鹤望山上野生兰草并不少,如果能卖钱的话早被挖光了,哪还能等到她来挖,既然没人挖,那自然是因为没有被挖的价值。

    鹤望山上的野生蕙兰只有一种,还是素心花,但其瓣形太差,外三瓣狭长不说,肩还是最差的大落肩,这样的瓣形,即便是素心花,也称不上多好。

    再者说,这个时代重兰而轻蕙,兰书有云:“一干一华,而香有余者,兰;一干五七华,而香不足者,蕙。”“干”即花茎,“华”即花,鹤望山上的野兰便是一茎五七花的蕙花。而这个时代大受追捧的多是一茎一花的春兰,至于一茎多花的蕙兰,除非瓣形花色俱佳,否则并不怎么为人所重视。

    读书人是爱兰不错,但无论是真风雅还是假风雅,既然敢号称爱兰,那么其鉴赏能力多少还是有点的,不然不过是徒增笑柄。这个年代能读书的都还是有些底蕴的人家,不像襄荷前世那样许多都是暴发户,想糊弄可并不是那么容易,鹤望山上的野兰长什么样子,他们比襄荷更清楚,自然不会花大价钱买襄荷的兰。再说他们若是想买兰,自然多得是渠道,犯不着买襄荷一个小孩子的。

    襄荷只得偶尔分几盆,与其他的花一起,拿去秀水镇的集市上卖,一盆卖个三五文,虽然钱少,但也算有个收入。只是通常时候她的花都是卖不掉的,秀水镇毕竟太小,能有经济能力买花,又会从街上买花的人实在太少,即便临近读书人最多的鹤望书院也无济于事。

    卖兰计划夭折,襄荷也并不太灰心,或许是因为受的打击太多,她觉得自己抗打击能力大大增强,知道靠卖兰无望致富后也并没有怎么失望,仍旧养着院中的那丛兰,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喜欢。

    虽然兰书上将鹤望山上野兰花型列为下下等,但襄荷却觉得挺好看的,她去研究兰书上的标准也只是为了摸准市场好赚钱,自己养花赏花时却从不按标准来。

    花如美人,有大家闺秀,亦有小家碧玉,有英气飒爽,亦有温婉可人,各有各的美。世人却非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从眼睛从鼻子,一个个掰碎了揉烂了,细细分析哪里好看哪里不好看,在襄荷看来实在是应了那句俗话——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于是襄荷便养着那不入品的野生兰,虽赚不了钱却也自得其乐。

    直到又得了那丛外地蕙兰,襄荷才又生出用兰草赚钱的心思,当然,所报希望其实比兰花种子还小,只因为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

    她的想法很简单——杂交。

    鹤望山本地蕙兰花色好而瓣形差,外地蕙兰花色不佳而瓣形上佳,两者互有优缺,若能将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岂不是能得到瓣形花色俱佳的极品蕙兰?

    当然,这个想法实在太过美好,真正实施起来,成功的可能性不过万万分之一。

    不说能不能按她的心思杂交出瓣形花色俱佳的后代,单说兰花播种这一项,在这个时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在她前世时,兰花繁殖一般是用分株,播种多是为培育新品种。播种时需要无菌环境,而想要创造出一个适宜兰花播种的无菌环境,所需条件十分复杂,绝不是她在这个时代可以轻松复制的。因此她便只有一个选项,那便是自然环境下的有菌播种,即将兰花种子播在长有兰草的土壤中。但这种播种方法发芽率实在太低,洋兰石斛兰等发芽率还算高一些,春兰蕙兰等国兰发芽率则低得多,前世她曾经播着玩儿过春兰,却从来没有成功过哪怕一次。

    她将杂交出的两枚蒴果埋在了小玉峰上一大丛生长了多年的兰草下,也许是老天看她太过倒霉,这次让她转了一次运,最后居然真让她播出了一株杂交苗。

    等到杂交小苗略微长大一些,襄荷便将它移到了家中,特意找出一个瓦盆,用山上兰草丛下的土壤填盆,才小心翼翼将其移入盆中。直到今年,小苗已经是三年生的大苗,芦头处也发出了两根新芽,但却还没开过一次花,所以襄荷至今不知其花型花色如何。早在它还是一株小苗,襄荷手心刚刚出现树叶伤疤时,就曾经将“灵液”滴到小苗上,但最终仍旧是跟那株人参小苗一样,兰苗也是毫无反应。

    随意地将“灵液”弹到杂交兰苗上,看着它顺着深绿的兰叶落入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襄荷打着呵欠熄了灯,脱了外衣便也上床睡觉。

    不久她便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看见那株杂交小苗终于开花,花型花色无不是她期望的那样,完美地继承了父本母本的优点,即便是最挑剔的鉴兰人,也挑不出一丝缺点来。

    无数人捧着黄金白银上门,只为求购一苗草,她苦恼极了:只有寥寥几苗,卖给谁呢?可是不管卖给谁,她都发大财了啊。

    于是她又乐了,乐得跟个傻子似得,然后乐着乐着就乐醒了。

    一睁眼,晨光满室,床头桌上的兰草依旧如昨日,没有任何变化。窗外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声,以及——拳脚呼喝之声。

    ☆、第8章 童养夫

    晨曦初露,远处一缕轻纱似的雾岚缠绕在小玉峰上,兰家院中的花草枝叶上还挂着未干的露水,秀水村渐渐从沉眠中苏醒,有了隐约的人语声。

    兰家院中大部分地方都被种上了花草,只有井边至门口有宽阔的空地,襄荷一打开房门,就看到空地上一招一式认真演练的刘寄奴。

    虽然已经是春末,但清晨时仍然有些凉风,刘寄奴穿着襄荷昨晚拿给他的旧单衣,一动起来风便灌进去,吹地飒飒作响,袖口甩起时,可以看见细瘦地如麻杆儿的手臂,显得格外瘦弱。

    但他的动作却丝毫也不弱。

    襄荷跟着兰郎中学过一些拳脚,都是军中的粗浅功夫,不花哨,但很实用,虽然不能让她变成武侠小说中高来高去的大侠,但起码能多些自保能力,上山时不用太过担心猛兽,外出行医也不至于拖兰郎中的后腿。

    她摸着下巴眯眼看了半晌,觉得刘寄奴练的功夫不错,倒跟兰郎中教的很像,而不是像她慕名去襄城的一家武馆看的那样,花架子挺多,打架也很好看,可却失了份拳拳到肉的爽利干脆,拖泥带水地看着都累。刘寄奴则不然,他的动作没一丝花招,都是实打实的招式,而且看上去好像比兰郎中教的还像那么回事儿。

    看了半天,见刘寄奴还没发现,她只得自己“咳咳”两声,提醒他有人在。

    刘寄奴一听到声音便收了招,动作刹那间凝滞,口鼻冒着丝丝白气,转头看她时,脸上还带着一丝茫然。

    看到倚在门边的襄荷,他脸上的茫然迅速消退,转而露出笑来:“襄荷妹妹。”

    襄荷忍了忍,最终却还是没忍住,只得竭力让自己脸上的表情正常一些,说道:“咳,不用那么客气,以后就叫我襄荷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