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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 莳花记 > 第16节
    襄荷记得前世还是学生时做过一篇阅读,作者文名全忘记了,只记得是说对于喜爱的、神秘的事物,莫要追根究底,保持一份神秘在心底才更隽永。好比一朵花,既见识了它的美,又何必非要知道它的名字呢?万一真相与想象不符,岂不是破坏了那份带着遗憾的美?所以,如果遇到美好的人或物,莫问芳名。

    或许是缺少文艺细胞,襄荷从不如作者那样认为。她若喜欢一种花,便要知道它的名字,知道它的科属目,甚至连生长习性也想要了解,因为只有那样,她才觉得真正地了解了那种花。即便那种花的名字或许不如它的外貌一般美丽,但那才是真实,而这真实无损于它的美。

    问出那话,即便看不到眼睛,襄荷也感觉到了少年惊讶的情绪。

    万安也是一怔愣。

    待在这么一个绝色的主子身边,他见过无数搭讪的男男女女,搭讪的方法千奇百怪,但像这样毫不遮掩直来直去的,眼前这看上去还没轮椅高的小姑娘还是第一人。

    他对这小姑娘印象不错,此时一听她这话,心里便不由有些同情。只因无论是何种搭讪,他家主子的反应向来是只有一个,那便是无视。

    他掩了脸不忍看小姑娘失望的样子,谁知耳边响起一道不能再熟悉的声音:“谢兰衣。”

    仿佛见了鬼似的,万安扭过头看他主子的表情——自然是什么表情都看不到的。

    但这已经说明问题了。虽然常人看他家主子总是一副面瘫的样子,但两人相处日久,万安却能看出,虽然主子表情大致不变,但微小处总有差别,比如厌恶某物时,他的嘴角便微微下撇,只是弧度太小,寻常人注意不到罢了。

    他又去看那小姑娘。

    “谢兰衣?”襄荷低声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又继续追问道:“是兰花的兰,衣衫的衣么?”

    万安便见他家主子眉毛微微上挑,他知道,这是惊讶的表示。然后他就听到他家主子道:

    “是的,兰花的兰,衣衫的衣。”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襄荷心满意足,对着那叫谢兰衣的少年诚恳地道谢:“谢谢!”想想又觉得问人家的名字却不说自己的,似乎有点不礼貌,虽然觉得对方不会在乎,但还是加了一句:“我叫兰襄荷,也是兰花的兰,襄城的襄,荷花的荷。”

    谢兰衣点点头。

    看时间不早,怕兰郎中着急,襄荷跟谢兰衣与万安道了别就回到了街头。由于谢兰衣提早收摊,没处看病的病人便大半都涌到了兰郎中的摊子上,兰郎中一个人正忙得不可开交,襄荷一回去便立刻跟着忙了起来。

    那边,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万安推着轮椅,自帽儿街街尾的一条小巷走了出去,身后五步远的距离,两个捕快一直不远不近地缀着。

    他们的目的地是府衙。

    绕过府衙前厅,就是一众官员们的居所,最大的那一处,自然便是府尹章长陵所居之处。

    章长陵是带着妻子儿女上任的,加上仆佣下人,加起来少说也有几十人之众。即便府尹的住宅已经是官署中最为宽敞的,仍旧住不下这许多人,因此章长陵在城中另有住宅,他的家眷下人都是住在那里,官署则只作为章长陵平时办公休憩之用。

    大周官员春分后申正散值,秋分后申初散值,也就是说官老爷们春分到秋分这段时间实行夏令时,下午四点便下班,秋分到春分实行冬令时,下午三点便下班。按说这算是下班挺早了,可能严格按时上下班的官员,不说别处,反正以往在襄城,那绝对属于少数,点个卯就走的大有人在。尤其是如章长陵这样的上层官员,上头没人管,府衙里头同事关系和乐融融,两位少尹也是自己人,何时上下班还不是他说了算。

    此时刚刚到了申时,按夏令时来算,还没到府衙散值的时间,若是以往,这时来府衙找府尹大人,多半是找不到人的。但前些日子刚受了李恒泰一番惊吓,章长陵近段时间恨不能长在官署里以示清白,往往过了散值时辰还留在官署,惹得底下一干底层小吏纳闷不已,以为章大人中了什么邪,也只有那日同去周府的上层官员知道其中底细。

    谢兰衣回去时,章长陵还在前头府衙办公。万安眼尖地瞅到方才还在绸缎庄的段掌柜的身影出现在府衙——绸缎庄是章长陵的产业。

    一入府衙,一直跟着的两个捕快也终于离去,万安便推着谢兰衣慢慢回到了他们的院子。

    谢兰衣的院子在章长陵官署住所之中,原本是给家眷住的一个小院,不大,但布局摆设还算精细。谢兰衣初来襄城时,原本是在鹤望书院落脚,结果没等万安把路认熟,第二日,章长陵便带着府衙的一干官员捕快,客客气气地将人“请”到了官署。

    万安自然知道其中缘故。

    虽然早有预料,但这被禁锢着的滋味儿可实在不好受,他们费尽心机才从京城那个大牢笼中逃脱,又怎么会甘于步入另一个牢笼?

    尤其只要出了府衙,身后总有两个捕快牛皮糖似地粘着。

    看着两个捕快离去的背影,万安不由叹了口气:“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快了,”谢兰衣取下蒙眼的白绫,看着眼前空无一人的小院,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不超过十日。”

    想起绸缎庄段掌柜那一日臭似一日的脸孔和前些天书院传来的消息,万安心下也松快了许多,点点头道:“但愿如此。”

    这话题有些沉重,万安不欲多谈,忽想起方才帽儿街上那幕,看着依旧波澜不惊的主子,不由有些好奇:“方才……为何告诉那小姑娘名字?”

    谢兰衣把玩白绫的手一顿,半晌才道:

    “大概是因为……她只想知道名字罢……”

    ☆、第29章 珍宝坊

    帽儿街闭市的时候,兰郎中心满意足地送走最后一个病人。

    先前的那点小失落很快被蜂拥而来的病人冲走,收摊的时候他一个劲儿地跟襄荷喃喃着自己错怪人了,大家还是很念旧情的嘛,先前定是他太久不来,大家没得到消息,所以才生意冷落。

    襄荷无力扶额,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残忍地告诉他真相,想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先瞒着吧!不过最近几天绝对不能再让他来摆摊了,尤其是明天,她可清清楚楚地听到那老伯说的“明日请早”呢。

    亲眼见过之后,她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猜测,谢兰衣定是哪个杏林世家的子弟,不见摆摊出诊还带着俩捕快么?说不定还是什么御医世家的人,要不怎么能请得动捕快。这样的世家子弟会在闹事摆摊出诊都是为了锻炼,维持时间定然不会太久,待他锻炼够了走人了,再让老爹重新来摆摊,老爹也不会受打击。

    真是完美的计划,她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回到秀水村的家中,刘寄奴已经做好了饭菜,虽然饭有些夹生,菜淡地没滋味,襄荷还是将他一顿猛夸,夸得刘寄奴脸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吃过饭,襄荷舒服地滚到自己的小床上睡觉,在被窝里滚了几滚,却没有一点睡意。

    她睁大眼睛,试图让目光盯住一点,据说这样会培养睡意,但不知为何,目光不由地凝在了窗前的那盆蕙兰上。浓重暮色中,她只看得到蕙兰墨色的剪影,挺括细长,叶叶相匀,不用描摹,便是一幅极清极雅的画卷。

    不知何时起,眼前朦胧起来,那画卷里的兰叶变了模样,变成雪肤白绫,变成墨衣黑发,变成一朵天下最美的花。

    那朵花叫做谢兰衣。

    “谢兰衣……”黑暗中,睡得不安稳的小女孩模糊呢喃着,窗外传来几声远远的狗吠之声,她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

    接下来的日子,襄荷都在尽心照顾那四个贴了字帖的小亚腰葫芦,注意不让风雨将字帖吹掉淋掉,注意鸟儿不要在光滑的葫芦身上啄食。

    五月渐渐过去,春末的暖风吹落了兰家的蔷薇,吹开了道旁的荼蘼,也将许多果实青青小小的身躯吹地圆实饱满。

    最先的那四只小葫芦外壳已经发白变硬,再过一段时间便可以采摘,其间又陆续有别的小葫芦和其他果实逐渐长成型。襄荷做了各式各样的字帖贴在果实上,有写着各种吉祥话儿的,有刻了前人诗句的,还有襄荷托田大婶用油纸剪的花样子,喜鹊登枝、花开富贵、年年有鱼……

    其间兰郎中几次想再次去城里摆摊,都被襄荷拦住了,以家里忙自己忙不过来为由,让他留在家里帮忙。

    那么多贴了字帖的果实需要小心看着,襄荷最近的确是有些忙,兰郎中心疼女儿,自然都依她,也就暂且歇了摆摊的心思,一心一意留在家中给襄荷帮忙。

    到了五月末,襄荷换上轻薄的夏衫的时候,第一批的四只小葫芦终于瓜熟蒂落。

    襄荷颇有些激动地将那四只小葫芦摘了,小心去掉上面的油纸,待看到上面清晰的字迹,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葫芦与南瓜等果实不同,成熟后外壳不是艳丽的黄绿之色,而是青中泛白,把玩久了才会泛黑泛褐,而青中泛白的颜色与字帖造成的白痕区分并不太明显,相比南瓜等果实明显的颜色对比来说,效果没那么强烈。

    不过即便如此,也已经很好了。就算葫芦不行,还有一院的果实等待成熟呢,只要确定油纸能印下清晰的字迹就好。

    怀揣着四只小葫芦,兰家三人又踏上了进城的路。

    和周清柯约定好的交易地点是居善坊的一家首饰铺子。

    居善坊位于城西,与御马街所处的富贵人家聚居处不远,坊内有着襄城除了帽儿街之外襄城最大的市场,居善街。

    与帽儿街不同,居善街做的多是富贵人家的生意,街面没帽儿街那么热闹,店铺也都整整齐齐地干干净净。宽阔的街道要供车马行走,是以街上完全没有帽儿街一样的遍地小摊。虽然看上去冷清不少,但居善坊一天的交易额却是帽儿街的几倍之多,只因来往顾客非富即贵,至少也是中等人家,寻常百姓少有来这里的。

    襄荷一行人走的是居善街后面一条小巷,从小巷中一个小门进去,里面周清柯安排的人在等着。

    小门门楣上写的是赵记珍宝坊,里面接待他们的是赵记珍宝坊的掌柜赵庆余,以及一个看上去十□□岁的白胖青年。

    青年自称赵寅年,是周清柯的同窗,这笔生意他也掺了一脚,即襄荷将印字果实放在赵家的店铺寄卖,赵家收取一定的寄卖费用,剩下的利润再由襄荷与周清柯分红。

    襄荷没料到这其中还要经过一遭,不过想想也就明白了。周清柯怎么说也是周家子弟,而周家清贵之名是满襄城闻名,他自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当个生意人,因此便要要寻个代理人来。而赵寅年出身商户之家,以后也是要操持此业的人,便无需顾忌什么,于是便成了最好的代理人选。

    襄荷原本还不了解赵家的底细,直到赵寅年指着居善街上那一溜排开的酒楼、银楼、钱庄等,豪气万千地说“这条街上大半是赵家产业”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合作伙伴是多么粗的一根大腿。

    既然赵家那么多店铺,那么销货渠道就不成问题。因印字葫芦是个新鲜物事,赵寅年便提议先放在珍宝坊试试水。珍宝坊中并不只卖首饰,赵家有远洋的航船,自去年起开始去往南洋行那倒买倒卖之事,除了常见的宝石香料外,还有许多自南洋带回的稀奇玩意儿,这些玩意儿都被放在珍宝坊,印字葫芦应了“新”、“奇”二字,放在珍宝坊倒也相宜。

    赵寅年热情地引着兰家三人上了珍宝坊二层的珍宝阁。珍宝阁果然不愧“珍宝”之名,多宝槅子上摆放最多的是各色宝石奇石以及香料,还有许多在大周找不到的新鲜物事。

    甫一进珍宝阁,襄荷目光扫过满室璀璨的宝石,旋即却被多宝槅子顶上一袭垂挂而下的绿色瀑布夺去全部的注意力。

    碧绿地仿佛泛着油蜡质地的椭圆叶片,附着在一条条柔软细弱的藤上,藤条自多宝槅子顶上垂下,便形成了一条条绿色瀑布。

    襄荷仰着头凝望着,一时有些怔忡。

    眼前这植物,竟然是球兰。前世时,襄荷曾经养过一盆球兰,是最普通的绿叶品种,就养在自家那小小的阳台上,每到春夏,防盗窗便被那一袭绿浪沾染,到了六月,绿浪上冒出一个个白色的球形浪花,每朵浪花都是小巧的五角形。

    自从穿越到这里,她再也没见过球兰。

    若说穿越之后最大的遗憾,对常人来说或许是现代的各种便利设施和发明,对襄荷来说,却是许多也许再也见不到的花花草草。

    这时候的花卉业还没有形成规模,花卉的作用几乎仅限于上层权贵的赏玩,且赏玩之风也并不是包括所有花卉的。兰、菊、桃、李、牡丹等名气较大的花儿还好些,或为利驱,或为兴趣使,总有人不断培育出新的品种,虽然比不上襄荷前世时,但起码颜色很齐全了。但一些后来驯化的野花,以及郁金香风信子等原产欧美的花卉,却是完全无法找寻了。

    比如襄荷前世很喜欢的蓝雪花,襄荷找了许久,才终于在山中找到野生的蓝雪,移植回家之后虽也年年吐芳,但花型花色都与襄荷前世养的那棵相差悬殊。

    前世那繁多的花卉品种是全世界人类培育几千年的成果,而如今,贸易不流通,花卉产业不发达,想要集齐襄荷前世时想要集齐的品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许多品种在现在都还未被培育出!

    球兰不算难寻之物,因为它毕竟不是仅产于欧美等洲,南洋等国乃至□□南部亚热带地区便有原生球兰,可即便如此,襄荷也从未见过。前世坐飞机一两个小时即可到达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却要花上数月甚至一年之久,南北风物虽各有交流,却不包括球兰这样的“野草”。

    襄荷看了那盆球兰许久,看地赵寅年以为她想要,当即便让伙计将其连盆端了,要送给襄荷。

    襄荷这才醒悟过来,看着伙计抱着的花盆,脸上便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推辞,却被赵寅年堵了回去。

    赵寅年察言观色的功夫一流,如何不知她所想,笑道:“兰姑娘不必推辞,这花儿不是什么名贵物事,在那南方阴瘴之地不过是遍地生的野物,当地人唤作狗舌藤的,不过是家中去南洋的伙计途径南地时,见它花开地甚是可爱才顺路带回,不值什么钱,且一到寒冬便叶落根死,也没大户人家愿在庭院中栽种。姑娘既喜欢便拿去,权当让赵某做个顺水人情。”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襄荷也实在想要那球兰,当下也不扭捏,谢过赵寅年后便大大方方接过那盆球兰,十分宝贝地抱在怀中。

    有了这个开端,两方气氛便融洽起来,谈起合作的事也干脆利落,眼见赵寅年亲自将四只小葫芦摆在珍宝阁显眼的位置上,约定了下次交易的时间,兰家三人便告辞而去。

    ☆、第30章 爬天梯

    离了居善坊,兰郎中带着两个孩子径直去了荣生堂。

    自上次受伤后,兰郎中还没来过一次这里,家里各种药材早已告罄,上次摆摊更是把存货给用了个干净,这次进城前兰郎中便寻思着回来时去荣生堂进些药材来。

    襄荷见状,赶忙寻了个借口,说要去帽儿街买些东西。

    帽儿街离荣生堂不近,且不顺路,此时天色不早,若兰郎中买完药材再陪着襄荷去帽儿街,能不能赶着城门关闭之前出城都有些悬。襄荷便自告奋勇,说要自己一个人去帽儿街,买好东西后在城门口汇合即可。

    兰郎中哪里放心,虽然襄城治安不错,但襄荷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身上又带着钱,最是那些贼人爱下手的目标。

    襄荷见状只得歪缠,缠得兰郎中最后还是同意了,不过却是要带着刘寄奴一起。

    来到兰家已经一月有余,这一月中除了开头几日吃的是粗粮野菜,自兰郎中和襄荷受伤后,兰家的伙食都是顶好的,刘寄奴原本被饿伤的身子慢慢恢复,身上的肉也跟着慢慢回来。如今他虽然仍旧有些瘦弱,但起码看上去像个大孩子,而不是与襄荷一般年纪。

    但兰郎中之所以让他跟着去却不是仅仅是如此,即便看着像个大孩子,也仍旧是个孩子,让兰郎中比较放心的是:刘寄奴身手不错。

    自那次襄荷清晨撞见刘寄奴练武,他也不再遮掩,每日晨起总要练上起码半个时辰,襄荷有心学些,便也跟着他一起早起锻炼。刘寄奴心里认定了襄荷是家人,自然也不藏私,能教的都教了,除了受伤那些日子不能活动,襄荷也学了一段时间,自觉提高不少。

    但即便如此,襄荷与刘寄奴切磋时,仍旧是三招都走不过。兰郎中好歹在顾家军里待过八年,虽然自个儿武艺不怎么样,如今因为旧伤更是如同废人,但眼力还在,看出刘寄奴虽年小力弱,但技巧不错,若真对打起来,一个学了些粗浅功夫的壮年男子都未必打得过他。

    也因此,兰郎中才放心让他陪着襄荷去帽儿街。

    约定了在城门口大槐树下的茶饮摊子处汇合,三人便分作两拨散开。

    到了帽儿街,襄荷没往街边的各色摊子瞅上一眼,径直朝街尾走。

    终于来到街尾的绸缎庄门前,只见门前空无一物,只有零星的客人进出,门口处还站着一个小伙计,正是襄荷上次见过的,随着段掌柜抬桌子的两个伙计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