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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狐狸逸事 > 第34章 生命之火~
    “生命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一个生命被复制出来并且和母体分离的时候,生命的能量便开始发挥作用,她可以将一个小小的柔弱的个体变成一个强壮巨大的个体,这其中除了生命体不停的从外界获取需要的能量外,生命的力量在起著不可忽略的作用。只有这种力量才是宇宙的本源!而我,就是这种本源力量的发掘者,什么三昧真火,什么天火,有什么可以比得上生命的本源之力?哈哈哈,我成功了,这把炫冰尺就是最好的证明!多少年了,自从灵气变薄以后,修炼、驾驭法宝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一点点灵力的消耗都没有办法迅速补充恢复,不过从此以后我们就不用愁了,因为用生命之火锻炼出来的法宝拥有自己的灵力,根本不需要我们的法力相助,只要能够和法宝心意相同就可以了,哈,我不是不最伟大的天才?”

    第二卷~第三十四章生命之火~

    我刚在旅馆里面安顿下来,鲤鱼的电话就到了。

    “嗯,是这样的,我见到轩辕渺渺了!!”

    “在哪里见到的?要不要我过去?”

    “哎呀,你不要那么紧张,渺渺姐没事,也没少块肉,就是┅┅,唉,反正你回来了就知道了。她现在好好的,我刚刚还去她家玩了一趟呢。你别急,把上海的事情处理完了再回来吧,反正她现在好好的。哎,阿斌叫我去吃夜宵呢,不和你说了。byebye!!”

    鲤鱼的话语吞吞吐吐的,似乎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既然轩辕渺渺没事又已经回家了,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吧。

    不一会儿,张天羽也回来了,听我说到轩辕渺渺已经找到了,也长吁了一口气。这个看上去正直敦厚的道士不是很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因此此刻我从他眼楮里看到的表情是:至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安心办事了。

    于是我们商量决定由他配合上海方面的警察一起捕杀血魔,而起我则负责找寻黄天寿的下落。计议妥当,两人即分头行动。

    “哎,别这样好不好?我一大把年纪,已经过了喊打喊杀的青春萌动期了。老人家睡觉很难的,你就让我好好睡个觉吧,明天一早还要摆摊呢。”庚正红坐在他的残疾人车上故作姿态的哀求。

    我微笑不去理他,这个家伙从我认识他的时候起就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当初明明饿狠了,偏偏嘟嘟囔囔什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君子不受嗟来之食”“君子爱物,取之有道”,当不明所以的我悻悻的把三个馒头拿回厨房的时候这家伙眼楮都直了,居然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的抓著那几个馒头不放。就像现在,很久没有接触到妖怪,空有一身本领的他早就急不可耐的想要斩妖除魔,却偏偏装出无所谓的样子。

    “你的小心肝早就激动的扑通扑通的直跳了吧?”我毫不客气的指出他的虚伪,有时候看这家伙滔滔不绝的讲话突然被噎住的样子也是一种享受。

    “呃,不要这样说。老人家的心脏是很脆弱的,激动过了头可不是什么好事。为了缓解一下你制造的紧张气氛,我老人家不得不浪费大量唾沫来开解你┅┅”

    “上海果然不一样,这么晚了还这么热闹。像杭州,这个时候以妖怪的活动为主,要找一只妖怪也容易,这里到处都是人,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那么多精力。”我喟叹道,已经十一点多了,江宁路上还是一派热闹景象,无数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招摇而过。

    “上海是有钱人的天堂,对没钱的人来说可不是那么舒服的。你看这些人衣裤鲜亮的,到底有多少身家也说不上来,里面有几个是真正的上海本地人也不好说。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偏偏外地人有钱的多,这样就难办了,嘿嘿┅┅”

    上海本地人的地理优越心理是全国皆知的秘密,在这个以身家来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今天,地理优越性并不显得很重要,在很多人心目中有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是有钱又能代表什么呢?想起《红楼梦》里面贾宝玉刚见秦钟时的想法:“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

    “再过去就是建筑工地了,那些大楼还只是个空壳,里面什么都没有。可能会有一些住不起店的外地人在里面栖身,没什么好瞧的了。回去吧,已经四点多了,困死了呀┅┅”

    “天师道的正宗传人,居然连妖怪的方向都会算错,你以后拿什么去骗饭吃?”

    “我算的当然不会有错,只要我们继续走下去一定可以碰到妖怪的!”

    到了,我将庚正红的坐车停在一幢高大的建筑物前面,刚刚完成外墙的大楼裸露著粗糙的外壳,用来做商店的底层空荡荡的,像一头饥饿的怪兽一般张开了大口等待猎物的进入。冷风嗖嗖的吹过,让人从心底泛起一阵寒意。

    “嘿,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妖魔鬼怪?”庚正红搓著手期待的道。

    “是血魔就好了,”我叹了口气,血魔是我早期的梦魇。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血魔一般不会花大精力去掩饰血腥气的,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面,血腥气是天然的体味,根本没有想到过要去掩饰。

    阵阵冷风从身边吹过,空空的大楼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一丝风,甚至连水泥的味道也没有,以我灵敏的嗅觉,居然闻不到从里面飘出来的任何一点味道,就这一点已经让人很怀疑了。“进去吧?”庚正红兴奋得像个小孩子,“等一下你别出手,让我来对付它。”

    一楼大厅里没什么东西,庚正红的小车在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给周围黑的环境增加了很多恐怖的气氛。转过大厅,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展现在我们面前。应该就在下面了,这家伙为了掩人耳目,放置了一个隔离阵在整个一楼,怪不得外面什么动静都感觉不到。

    地下室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庚正红嘿嘿笑道:“这么一点障眼法也敢来献丑!”没等我有所动作,从怀里拿出一张黄裱纸,在空中虚画了几道,叫声“疾!”眼前突然大方光明。

    一个黑色的台子上一团火焰大放光明,七彩的颜色仿佛被禁锢在小小的一米见方的空间里,上下左右不停的翻腾。我被这一团跳跃的火光迷住了,从这一团呈金黄色的火光中,我居然感觉到一丝悲壮的气息,不错,就是悲壮。仿佛这天地的一切都没有眼前的这团火更加动人心弦,这究竟是一团什么样的火?

    相比之下火焰上跳跃翻滚的长方形透明物体反而不是那么引人注目,那块扁平的长方形的东西看起来像一把尺子,它每跳跃著接触火焰一次,火焰的光芒就削弱一分,就好像把那火焰的灵气全都吸收进去了一般。

    “轰!”火焰突然大放异彩,接著便完全熄灭下去,什么都看不到了。地下室又陷入了黑暗,隐约中有小孩的抽泣声传来,我们这才清醒过来。

    “哈哈哈,我的炫冰尺终于炼成了,我真是天才,大大的天才啊,啊哈哈┅┅”

    黄天寿的声音!我和庚正红此刻简直无地自容,居然会全副心神都被那古怪的火焰吸引了去,全然忘记了此行的目的。如果有人趁我们发呆的时候偷袭我们,我们这两个自以为智勇双全的修道之人岂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黑暗中传来庚正红的怪笑:“刚才那团火是什么东西?”

    透过黑暗,我看清楚了黄天寿正得意的欣赏著手中的尺子,那根尺子在黑暗中发出朦朦的光晕,流光溢彩,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往边上扫视了一圈,我才发现地上躺著很多婴儿,抽抽噎噎的哭声间或传来,我暗自数了一个,居然有十八个婴儿躺在地上。

    “嘿嘿,你们算是有眼福的,这就是生命之火!”

    庚正红抓抓头发道:“生命之火?这又是什么玩意儿?”

    “生命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一个生命被复制出来并且和母体分离的时候,生命的能量便开始发挥作用,她可以将一个小小的柔弱的个体变成一个强壮巨大的个体,这其中除了生命体不停的从外界获取需要的能量外,生命的力量在起著不可忽略的作用。只有这种力量才是宇宙的本源!而我,就是这种本源力量的发掘者,什么三昧真火,什么天火,有什么可以比得上生命的本源之力?哈哈哈,我成功了,这把炫冰尺就是最好的证明!多少年了,自从灵气变薄以后,修炼、驾驭法宝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一点点灵力的消耗都没有办法迅速补充恢复,不过从此以后我们就不用愁了,因为用生命之火锻炼出来的法宝拥有自己的灵力,根本不需要我们的法力相助,只要能够和法宝心意相同就可以了,哈,我不是不最伟大的天才?”

    “刚才那团火就是这些婴儿发出来的?”庚正红的声音里有些惊惧和愤怒。

    “不是一些,是一个,我这把尺子用生命之火锻炼了整整四十九天,一天一个小孩,今天是第四十九天,我已经彻底成功了,哈哈。”黄天寿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不停的大笑,显然心中欢喜之极。

    “***去死!”庚正红大吼一声飞扑了上去。

    “哈哈,来的好,我正好试试宝贝炫冰尺!”面对两个失控的人,我在地上刮起一阵旋风,把那些小孩都卷出了地下室。

    等我把小孩子安顿好回来的时候,地下室一片狼藉,一个女子正和黄天寿斗的正酣。这么冷的天,那个女子穿一件薄薄的羊毛衫,一条紧身牛仔裤,双手摆出各种造型,“嗤嗤”的白光映得地下室如同白昼一般,和炫冰尺的五彩斑斓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居然是莫云来了。

    莫云本来是玄心宗法力最低微的一个弟子,想不到才几天不见她的法力居然大涨,只见她优美的身躯在空中做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如孔雀戏水白鹤翔天,令人目眩神迷。

    黄天寿本身的法力并不强,若不是因为炫冰尺本身具有极大的威力,他根本不是莫云的对手。饶是如此,他肥大的身躯上已经沾满了丝丝血迹,外翻的血肉让人觉得备加恶心。

    这种古怪的场面还在继续,一个丑陋的家伙浑身鲜血,他的对面,一个风姿戳约的女子迎风舞蹈,空气变得越来越沉重,仿佛要将人的心从胸中压出来一般。

    低低的呻吟声惊醒了我,顺著声音望去,庚正红瘫坐在地上,缓缓的抬起头来。我避开他们打斗的劲风窜到他身边,他的脸色有些灰败,嘴角血迹还没完全擦干,见到我苦笑了一下。

    “那家伙真是个疯子,炫冰尺真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厉害法宝子和天才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莫云的招数很奇怪,我觉得有点像天魔舞,可是又没有那种阴冷的气息,你看看?”

    庚正红倒抽了一口冷气道:“就是天魔舞,我们快退出去!”

    传说天魔舞可以将几千里方圆内游荡的力量压缩在小小的一个空间里引起爆炸,其效果虽然比不上原子弹那么惊天动地,炸死几个修道者却是绰绰有余。

    我和庚正红飞出地下室远远的立定,四周是压抑得如死一般的空间,所有灵动的力量全被抽干了。庚正红叹了口气:“那家伙逆天而行,这次身受之苦甚至超过了五雷轰顶,真是报应。”

    我怔怔了很久道:“黄天寿充其量不过害死了四十九个婴儿而已,剩下的都能留得命在。相比于那些高官贪污受贿,因为一己之私偷工减料使大桥倾塌,死伤无数的情况也不见得严重多少。你何必厚此薄彼呢。”

    庚正红正色道:“害了人命就是害了人命,不能说因为人来有这种情况,妖类就可以仿效。人和妖是平等的,一个人害了别人,自然会有他的报应存在。”

    “那么人害了妖怪了?”我淡淡的道。

    庚正红怔怔的抓了抓头发,正想说话,前方“轰!”的一声,终于炸开了。地动山摇中,一个纤细的身影飞出,向我们飞过来,接著一个黑乎乎的身影跟出,往反方向飞走了。

    莫云早已不是我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姑娘了,此刻的她如冰玉雕刻而成的塑像,美绝却让人不敢逼视。

    “古林月,我有点事要和你说,你跟我过来。”

    我淡淡的道:“事无不可对人言,你就在这里说好了。”她的冷冰冰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莫云一怔,显然没有想到我居然会这样回答。呆了一呆才道:“刚才在最后关头有人捣乱,黄天寿的肉身虽然已经被灭了,元神却还活著,我还要继续追踪下去,”她一口气说了这些以后呆了一下,抬头望天道,“你┅┅还是快点回杭州吧。”

    没等我问清楚,她便已经飞身而逝,仿佛我是一头怪兽,多待一刻便会有危险的样子。

    “呵呵,这小姑娘一定是看上你拉,嘿嘿,真是了不起,公狐狸的魅力居然也很大,真是看不出来,嘿嘿┅┅”

    这家伙越说越不像话,我忍不住怒道:“要你管!”

    “咦?你知道她喜欢上你了?我老人家目光如炬洞若烛火,当然看的一清二楚。你小狐狸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她怎么会喜欢上我?你们所谓的修道之士不是恨不得杀尽天下的妖怪么?要不是我曾经救了她一命,你刚才就得给我收尸了。”

    “不会呀,我老人家不会看错的,她一定是喜欢上你了,别不承认了,都几千年的老狐狸了,不好意思啊?”庚正红尤自嘟嘟囔囔的。

    “等一下,还有一件事!”原来是莫云去而复返。

    我有点尴尬:“什么事?”

    “陈斌的事张师伯已经和我说了,我们会找人亲自去教导他的。”

    “既然这样,就麻烦你了。”

    莫云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留下庚正红这家伙在一旁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