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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黄金黎明 II > 第117节
    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完全了解另外一个人,无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亲密无间。

    尤其像勋世奉这样的男人。

    他的世界宽广的像一整个星空,即使我了解他一些事情,甚至比他以为我知道的还要多,但是,我永远不可能了解他的全部。

    “arthur,我不需要你把我的喜好放在你的个人意愿之前,我们是夫妻,需要沟通。”

    “嗯。我知道。”他看着我,“我知道你并不认同我的审美,但是今天你为了我换了一身你并不喜欢的衣服,既然做了夫妻,互相迁就似乎成了routine。”

    “呃……”我看了看身上这套华美的手工白蕾丝裙,“我没有不喜欢这套衣服。”

    “是吗?”

    “嗯。”我点头,又点头,“它很美,我只是感觉到,这种风格不适合在学校穿戴。而且,我很懒惰,不太习惯平时就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呃……,还有,这个这套衣服让我显得有些,呃,……怎么说呢,太……”

    “太成熟是吗?”

    “啊?”我抓了抓头发,“也不是,……”

    诶。

    我有些无力。

    看样子,还是今天阿方索临走的时候多了一句嘴,说勋先生是我的uncle惹了祸。

    闻言,我从沙发上站起来,然后面对着他,把裙子后面的拉链拉开,慢慢褪下,露出肩膀。

    “其实,我觉得那件女装店做的最好的不是外衣,而是bra,arthur,你觉得这套bra的形状怎么样?”

    我一松手。

    裙子整个落下,摊在我的脚边,我看着他的眼睛,烧起了一把火。

    “其实,巧克力慕斯和苹果派这两种甜点都有缺点,苹果派固然很酸,但是,巧克力慕斯有些清苦,我选择巧克力慕斯是因为,它让我想起了你的亲吻。呜~~~~~~”

    什么话都无法说出,一下子给他封住嘴巴。

    当我被他压在沙发上,双手被扣住,死死按住,以一种相对扭曲的姿势承受他的时候,我暗自懊恼,——这算不算自作孽不可活啊??!!~~~~~~~~~~

    ……

    他的嘴唇上依旧留着我的口红印记。

    鲜红色。

    这让我想起来第一次在他卧室过夜的那个清晨,我也是这样,用手指把他嘴唇上的口红印记轻轻抹掉。

    那个时候,那个场景,他沾染了我的口红,好像是他心上的一道伤痕。

    现在……

    他的手指握住我的手指。

    “alice。”

    “嗯?”

    “我并不想控制你穿衣服的风格,只是,今天我不想再被人误会为新娘的长辈。”

    “……”

    说出这样的话,他却是在笑着,只是,那种笑,有一种让人怜惜的味道。

    不知道怎么了,心头好像有一个小裂口,他的话好像小剪刀,在那个裂口上,肆无忌惮的砍伐,嘶嘶的疼痛慢慢延伸,一直到心底。

    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脏跳动声音。

    那年在杭州,他历劫归来,也是这样笑着。

    那个时候,路灯是昏暗的,却能隔着雨幕,隔着黑色防弹玻璃投射进车子里面。

    勋世奉的脸色消瘦而苍白,有些阴影,却似乎在微笑,没有恶意,也没有讽刺。

    ——“没想到,我这样的人,这样的一生,到了这个地步,竟然还可以遇到你这样的女人……”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因为他那样的微笑,还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

    不知道。

    已经记不清楚了。

    我与他,前世是长辈单方面订下的婚约;今生,则是生死爱欲交织在一起的爱情与婚姻。

    如果,……

    当年没有萧商,我遇到了他,我们会不会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成为一对世俗中举案齐眉的夫妻?

    王家卫的《一代宗师》中有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放在我与勋世奉身上,却是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合适。

    我,“还是通知保罗·杜卡斯更换甜品的菜式吧。对我来说,巧克力慕斯和苹果派都好,但是,你最喜欢吃的是苹果派,也许这是我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婚礼,当然要把自己的意愿呈现出来。”

    他没有说话。

    “呃,你为什么会喜欢吃苹果派呢,我从来不知道。……可是,……保罗·杜卡斯就知道。”

    勋世奉的手指忽然穿过我的长发。

    “其实,他也不知道。

    苹果派是我母亲苏菲唯一擅长的甜点,小的时候她一直做给我吃,自从她去世,我没有再吃到过那个味道。

    我曾经雇保罗·杜卡斯帮我找到记忆中那个苹果派的味道,但是,他实验了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他做的甜点太哗众取宠,完全与我想要的口味背道而驰。”

    妈妈的味道……人的味蕾在10岁之前记忆的味道最深刻,一生都无法忘记。

    他的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12岁,现在已经20多年过去了,他一直都没有找到记忆中的苹果派的味道吗?

    我抬头,问他,“你有recipe吗?”

    他摇头。

    我咬了咬手指,“那我试试吧,……不过,不保证成功!西式甜点不是我的强项!”

    良久,良久,我才等到他的点头,“好。”

    第132章

    ……

    “你们画完了扇面,又来糟蹋绫罗?”

    这,似乎是我自己的声音,却很模糊,不是我自己说出来让我自己的耳朵听见的,反而好像是来自于遥远的记忆深处。“萧商,你毛毡上铺着的是什么材质的缎子?”

    ……萧商……

    ……这个名字……

    一双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年轻,劲瘦。手指上有茧,那是常年握毛笔磨出来的痕迹。

    万荷千峰园,书房小沧浪临水而建。

    300年的老酸枝大案,放着笔山,架着狼毫,还有一个烧歪了的北宋汝窑笔洗,案上铺开羊毛毡。

    那双手就在这个毛毡上轻轻摊开一张丝料,白腻柔滑,颇像美人月下微凉的玉体冰肌,在每个文人墨客的午夜梦回之时,或者在那些传奇话本小说中,这样的柔白可以侍奉枕席。

    “这是我去钱塘取回来的丝料,梁师傅亲自织出来的,名字都没有想好。老师想要自己亲自画底稿,然后请卢老夫人按照他的画作绣出一副万荷图做屏风。这一块是多余的料子,老师让我拿回来试颜料。”

    ……这个声音,……清冽绵软,像最醇美的酒,……

    “这么厚重的丝料,绣出一个屏风当然不错,但是,……诶,萧商,你不是说过要给我画一个丝巾吗,用这么厚的料子,我围上会显得脖子很粗的哦!!”

    “这才是给你礼物。我为江先生族谱的整理和誊抄上出了一些力,谢仪很丰厚。”

    伴随着声音,一层轻纱在我面前铺开,好像清晨薄透的烟雾笼罩在我眼前,让我看不清楚。

    “阿苏,这是用失传很久的方法制成的轻纱,几十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们试验了很久才成功。一股纱线的粗细是平常使用规格的百分之一,像不像曹公借贾母之口描述的软烟罗?”

    细纱如梦似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白色,等把它抖开,就看到这是一副满满的缠枝梨花,右边写着李叔同的一首词:——问余何适,廓尔亡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

    落款一个大篆单字:萧。

    他将这块轻纱披在我的头发上,我的眼前看见他写的字,他说,“这像不像传说中那个和尚清晨写在董小宛胸口的字,——花枝春满,春满花枝……”

    他的亲吻隔着轻纱印了下来。

    ……异常熟悉,却又有些陌生,像世界上最纯的水,最清冽的酒,更像是,……一滴水,从翠绿的竹叶上一点一点滴落,我甚至还能听见那种颤人心魄的声音,……

    不一样!

    完全不一样!

    这样的亲吻同我的丈夫给予我的完全不一样!

    我能清晰的分辨出他们的区别,刻骨铭心的清晰!

    我撕掉了面纱,清晰的看到眼前这个男人。

    他不再是以往记忆深处那个只存在于照片中的模糊!

    他明晰而真实,我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息,触摸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还有,我可以真真切切的看到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就像是三一学院保存的一本清雅的书,而现在,这本书就活生生的被我捧到手中!

    他的名字是,——萧商!

    ……

    啊!

    我陡然睁开眼睛,周围很暗,一时之间,我甚至不知道哪里是哪里?

    心脏砰砰的乱跳,好像盛夏的闷雷。

    面颊上被亲了一下,勋世奉起身,“吵醒你了吗?”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看见他从床上下去,披上浴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清水喝,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很晚了吗?”

    “只有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