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黄金黎明 II > 第124节
    勋世奉,“那只猫,她出生的时候,有别的名字。只是当年我去欧洲同吉尼薇拉解除婚约的时候,忽然觉得,她更改一个名字叫alice也不错。”

    “啊?~~~~~那是什么?”

    “cat。”

    “嗯,就是那只猫,她原来叫什么?”

    “cat。”

    “……”

    我躲开他的亲吻,看着他,脑筋转了转才问,“你是说,你的那只猫,她的名字就是cat?”

    “是。”

    “为什么用这个名字?”

    “因为她是一只猫。”

    “……”

    我又想了想,“那,你的迈巴赫,你管它叫什么?”

    “car。”他很直白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问,“怎么?”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汗,在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夸赞人家很有幽默感总是不会错的。

    其实,勋世奉的思维方式与取名的方法好像很符合传说中北美贵族的行为模式真的是高度统一。

    他们这样的男人,似乎对于一切标识着高档,花钱多,或者精细的标签不感兴趣,这样,反而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比如,一辆limo,不管它究竟是加长林肯,还是凯迪拉克,又或者是宾利或者是你那辆特殊订制的迈巴赫,归根到底,它们就只是car而已,无论花了多少钱。还有那只猫咪,无论她是不是蓝血名猫,究竟是否已经被埃及列为禁止海外贩售的埃及猫(egyptian mau,古老的品种,号称神猫,从古埃及时代就已经为人类训话饲养,古埃及的壁画与纸莎草画上都有它),她归根到底,仅仅就是一只cat。

    “幽默感?”

    我连忙点头,“对,对,幽默感!一般只有iq高的人才会有幽默感。”

    “其他人呢?”

    “呃……像我这样的类人猿,说一句话伪装幽默,估计幽默的味道大家get不到,最后,get到的估计只有雷人感了……”

    他笑了。

    呜呜……他亲了下来。

    双唇分开一些,我听见他说,“这个甜度也很好,我接受。”

    ……

    次日凌晨5点,我下楼吃早点。

    早餐桌前还没有人,我坐好,等了一会儿,勋老夫人在盛颐珊的虚扶之下,来到餐桌这里。我站起来,与她们分别打了招呼,随后,三人坐下。

    整个餐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佘太君给我端了一碗白粥,加了一些燕窝。

    勋老夫人与盛颐珊吃的东西还是和之前差不多,就是盛颐珊的鲜榨蔬果汁变了个颜色,里面使用的水果与蔬菜的种类不同。

    勋家奉行君子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个早餐吃下来,原来应该静寂无声。

    只是,勋老夫人吃了两口,还是放下筷子,端着清茶喝了一口,静了一下,问盛颐珊,“那件事小七处理的怎么样了?”

    盛颐珊看了我一眼,勋老夫人却说,“这个桌子上吃饭的都是一家人,你说。”

    “这次汇丰银行的逃税案不是很大的事情,只有三房远房支脉的两个孩子世镠与世之有一些牵连,这些不重要,只是,伦敦那方便传世镠与世之过去问询,恐怕有别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毕竟当时keh与arthur(三叔勋亭泽与勋世奉)的事情闹那么大,icpo(国际刑警)一直都在关注勋家,蛛丝马迹也恐怕会引出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件事根本没有我张嘴的立场,我努力安静的喝着燕窝白粥。

    半晌,勋老夫人不再说话,她继续吃自己的东西,而盛颐珊也以为对话到此为止,开始喝果汁。

    “颐珊。”

    “是,母亲。”勋夫人听见老夫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老了,很多事情你们都不敢告诉我。我听佘姐说,小七最近有个荒谬的想法,他想要在右手小指上戴勋家那枚戒指?”

    勋氏子孙如发誓终生不娶,一世独身,可以在右手小指上戴着明志戒,以此为证,如违誓言,私自摘下明志戒指,则为勋氏不容,天地弃之。戴上那枚戒指的勋氏子孙不能以家主的身份执掌勋家,却可为勋氏一族掌管刑堂,如遇不肖子孙,恣意妄为,辱及勋氏家门,祸及父母、同族、子孙者,可刑杀。

    勋暮生要带那枚戒指?!

    他想干什么?!

    许久之后,勋夫人才点头,“是。”

    老夫人,“你是他的亲生母亲,为什么由着他胡闹?”

    盛颐珊绝美的面孔没有丝毫的表情,她只是紧紧咬住下嘴唇,放在早餐桌上的手指抽紧,——她在忍,人字心头一把刀!

    死寂。

    早餐桌上,连人呼吸的声音都没有。

    随后,勋老夫人苍老而浑浊的一声长叹,“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

    我瞳孔中是盛颐珊,她看着我眼神好像战国时代那些大师们用毒drug 药淬火的利剑,已经开锋,寒光凛冽,见血封喉!

    ……

    勋暮生……这个决定有可能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离经叛道的重大决策,只是,……值得吗?

    ——我应不应该找勋暮生谈一谈?

    ……

    曼哈顿,六个飞行的鸭子咖啡屋(six flying ducks café)。

    我的手指拿着iphone,几乎犹豫,在“勋暮生”这个名字的地方徘徊,却终究还是没有按下去。

    “这里还真冷!不过空气真好。”simon张隔着玻璃看着外面的街道,“就是乱七八糟的感觉。小a,这是我第一次来纽约,总觉得跟我想象中的美帝不太一样。”

    春节假期,simon张与小雨过来美国,他们的爹妈在北京新买的巨大越层房子当中尝试着和平共处,最后达成最高的磨合目标就是互不干涉内政!simon张和小雨两个则跑了出来,他们想要在北美来个20天的旅游。他们从芝加哥入境,今明两天在纽约,明天去华盛顿,后天就去麻省,波士顿,随后继续向北,从尼亚加拉大瀑布那里进入加拿大国境。

    我放下手机,问他,“那你想象中的美帝是个啥样子?”

    simon张,“怎么着,也得千万次问一问吧,满大街都是问好,并且都是一些哲学家,然后,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说,总之,不是有那么一句特别有名的话,如果你爱ta,就把ta送到美国,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ta,就把ta送到美国,因为这里是地狱。我本来以为会见识到天堂或者地狱,结果,我只看到了熙熙攘攘的街道,来来往往的人群,美食,购物,这里好像就是人间,没别的。”

    我点头,“你说对了,你能见识到哲学家,那个人就是你本人。还有,这里的确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这是人间,不过,跟我们不太一样的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中国,而这里是美帝国主义的老巢。小雨,你不用喝完,这里的咖啡谁也喝不完的。”

    小雨不说话,他一直在认真的喝自己眼前这杯摩卡,这个杯子很大,巨大的好像陕北吃面的海碗一样,并且,他旁边还有一个白瓷碟子,里面是他一个半面孔size的提拉米苏。

    听我说完,他终于从海碗一般的咖啡杯中抬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我差点撑死。”

    我,“……”

    simon张自然的拿着自己面前折叠成一朵牡丹的餐巾给小雨擦嘴。

    simon张,“小a。”

    我,“干嘛?”

    simon张,“《南北朝》的主题曲演唱人选,你怎么想的。”

    我,“其实,我有另外一个疑问。那个人,哦,就是你给我听demo带的那个人,不是章亦冬吗?他的演艺合约不是在我们的as工作室吗,怎么et对他这么感兴趣?用这么一部大剧力捧,以后也需要把自己的资源向他倾斜吧,et这次为什么?katie杨成为et新ceo之后就拥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节操了吗?”

    simon张,“不是,是我把章亦冬唱片合约转给et了,咱们as做演艺合约还成,但是我们对于唱片这一行却太生,为了人家孩子的前途,做个二道贩子也成。et现在看着你的面子,咱们说啥是啥,kaite杨特别和蔼可亲。”

    “哦。”我点头,“那就这样吧,et都想要捧新人,天王也让路了,如果章亦冬再不努力,再不红,简直就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

    第141章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理论上,在我得知勋暮生要做出这么波谲云诡的决定的时候,作为所有人眼中的始作俑者,我应该赶紧连忙迅速马上跑到他面前,声泪俱下的规劝,让他以勋氏百年基业为重,在自己婚姻与子嗣这种大事上一定要以勋老夫人,勋夫人的意见为重,并且,他妈盛颐珊一向以为自己的儿子才是勋家这一代的长子嫡孙,如果勋暮生一旦戴上那个发誓一世独身的戒指,他就把他妈彻底的毁了。

    一个人,可以没有饭吃,但是一定要有念想儿,坚信,未来是光芒万丈的。

    一个如同盛颐珊那样的女人,可以没有丈夫,但是,绝对不允许儿子忤逆、并且超出她用自己那双纤纤玉手为儿子规划的美好人生。

    但是……

    我究竟有什么立场跑去同勋暮生说这些话?

    以我本人的想法,作为他的朋友,几乎也可以说的上是青梅竹马的朋友,我支持他任何决定,即使这个决定终究会是一场毁灭。

    不是我这个朋友落井下石,完全没有任何正能量,不能成为益友,而是我相信,勋暮生这种男人,从来不是三岁的稚童,也没有学会放纵自己的情绪,更不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做出影响自己后半生的决定。

    他是机器,已经上载了严密程序的机器。

    并且,冯伽利略给了我一个至关重要的警告,因为我重病反常,勋世奉启动了闲置了许多的调查机制,他已经把自己想要彻底调查的事件与相关人士的名单传给伽利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事件就是:——我与勋暮生的分分和和。

    所以,勋暮生,这个人,我同他的关系,这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勋世奉的红线。

    我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再去碰,……

    但是,我就是忍不住,在旁边很理解并且很支持的看着他走向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即使这条路的重点未必就是毫无希望的死寂。

    晚餐过后,人群散开。

    女人们应该到另外一个屋子聊天,而男人们在一起喝酒,今天,在这里的男人只有勋氏兄弟。我说自己累了,先上楼休息,没有陪老夫人同盛颐珊聊天,而是在楼梯弯扭朝向另外一个主卧的地方等一下勋暮生。

    果然,45分钟之后,他上楼。我堵他。

    “lance,今天早上我听到一个关于你的消息。”我拦住路,不让他过去,“夫人说,你要戴上那个戒指,并且发誓一生独身,你都不知道,餐桌上你妈看我的眼神恨不得直接把炖了,又或者撒上一些盐巴辣椒粉孜然粉放在火上bbq,如果不是老夫人在场,她就能直接扑过来把我剁了,我差点就成了烤小艾串。”

    勋暮生就站在离我最近的一个台阶上,因为站的比我低一些,于是,我可以看到他的瞳孔,那里面,是我的一张脸,还有,……眼底有微弱的光芒。

    他的瞳孔并不像大多数东方人是琥珀色,反而是异常纯正的琉璃黑,因为眼底暗,就显得这道芒更加亮,即使它只是转瞬即逝。

    勋暮生,“这件事与你没有关系,alice。”

    我,“但是大家都以为是我的关系。”我准备胡搅蛮缠,“我不管,你不能戴。”

    勋暮生,“这个误会,我会同母亲解释清楚。”

    他上了最后一级台阶,他绕过我,而我则又绕到他面前,继续堵路。我比他矮一些,于是,我又后退一步,站在下一个台阶上,继续直视他。

    勋暮生,“你很想看到我结婚,这样你就松口气,终于把我这个包袱甩开,于是你就可以心无旁骛的做你的少夫人。如果是这个原因,你放心,这次的决定与你无关。”

    “我不管。”我摇头,“我不是与你讲道理,我这里来与你说话就是胡搅蛮缠,不管怎么说,我就是不能让你戴上那个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