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养家之路》 第1节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重生养家之路》 作者:渔小乖乖 文案: 重生之后斗极品?极品何须斗,远着他们就是了。 重生之后要报仇?哪真有大仇,努力生活就是了。 心平气和的重生,静水流深的日子。 沈真重生了,十岁的他最为苦恼的一件事情是,他前世赖以谋生的职业大约在十年后才会发展成熟,于是现在的他该靠什么养家?画触手系黄漫?还是去学校门口卖辣条和茶叶蛋? 内容标签:近水楼台 天作之合 种田文 重生 主角:沈真,沈灵 ================== 第一章 怡湘县是z省内的一个贫困县,县内的发展要远远慢于其他地方。就仿佛是有一个无形的罩子把怡湘县给圈起来了,罩子外面在高速发展准备迎接二十一世纪,罩子内却仍然保守、落后并且贫困。 汾水镇是怡湘县内经济最不发达的一个镇,而前江村则是汾水镇中一个人口不足三百的小村子。 十岁的沈真还住在前江村的老房子里。这种老房子是用黄泥垒着石块造的,空间布局很不合理,堂屋很大,自带天井,卧室就显得小了。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就把卧室挤得满满当当。 即使重生已有多日,把过往都埋葬得差不多的沈真在看着屋子里的一切时,仍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而若不是因为重生,那么上一世早已想办法离开了的沈真是绝对不会想要再回到这一片地方的。 但即使是重生了,沈真也要再一次离开这里了。 沈真带着沈灵一起打包行李。他把沈淑来的遗物都装进箱子里。而沈灵在整理两个人的衣物。 这是六月初,南方正值梅雨季节。从衣柜中翻出来的衣服虽然干净,却带着浓重的樟脑丸的味道。沈灵年纪虽小,却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他端着严肃的表情,把每一件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 “太旧的衣服就不要了,你看着好的捡几件带上。我们拿不了太多的东西。”沈真说。 沈灵有些不舍,他紧紧地攥着劣质的衣服布料,小心翼翼地说:“这些都还能穿。” “也穿不了多久,我们很快就会长高了,到时候都需要买新的。”沈真说。 沈灵嘟囔了一句:“买新的还要花钱……” “钱是可以赚的。你放心,我既然从他们手里把你要过来了,就一定会想办法让你吃饱穿暖,还会让你去学校念书。你小小年纪,就别操那么多心了。”沈真说着就在沈灵的脑袋上揉了一把。 沈灵并没有因为沈真的话就变得乐观起来,不过他不想违逆沈真,便把手里的衣服放到了一边。 而见沈灵听话,沈真就没有继续解释什么。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日子是过下去的,而不是吹出来的。重生的沈真对于他今后的生活已经有了长足的打算。 沈真找了一块防水的布把相册仔仔细细地包好。这相册里的照片不多,大部分都是沈淑来的单人照。明天是沈淑来的末七。按照汾水镇这边的习俗,末七之后就表示整个葬礼仪式彻底结束了。 沈淑来是沈真的母亲。 说到沈淑来的死,其实很让人唏嘘。 两女孩一男孩之间的三角恋,为了证明谁是男孩心中最重要的,两女孩一起跳了江。可问题是,这两个女孩都不会水!男孩虽然及时跳下去救人了,也只能救起来一个。沈淑来正好路过,见有人喊着救命,就跳下去救了另一个。结果,她用尽力气把一个女孩推上岸以后,自己却没能爬上来。 其实在沈真的记忆里,沈淑来已经去世快二十年了,她的音容笑貌都已经变得模糊了。 而即使是在沈淑来还没有去世的时候,沈真心中关于母亲的印象也非常模糊。他是留守儿童,沈淑来常年在外打工,一年中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在家待四五天。母子能相处的时间就只有这么四五天。 平日里,因为家里没装电话,他们连通电话的次数都非常有限。 沈家没有老人,一直都是沈真和沈淑来相依为命。沈淑来在外打工的时候,沈真便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这种老房子都有木制的二层阁楼,晚上会有老鼠跑来跑去。小时候,沈真怕过、哭过,慢慢也就习惯了。沈淑来每年给邻居家一千五百块钱,合每月一百多一点,沈真就跟着那家人一起吃饭。 这年头,农村人吃的什么都是自己种出来的,米是,菜是,油也是,哪怕是猪肉呢,都是自家种了番薯和玉米用粮食喂大的,专等过年的时候宰了吃。沈淑来给沈真准备的伙食费不多,但邻居一家还是觉得赚到了。他们其实一直都对沈真挺不错的,至少饭都是管吃饱的,从没让沈真饿到过。 但是,邻居家再好,也终究不是自己家啊!邻居家再热闹,沈真身边终究是没有亲人陪着啊。 小时候不懂事,沈真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孩子。他心中的孤独就像是野草一样疯长,当然那时的他或许还读不懂寂寞。等他懂事了,能明白沈淑来的身不由己了,沈淑来却又已经不在了。 沈真觉得自己就是亲缘太浅,这不哪怕他都赶上重生了,依然晚了一步,没能救下沈淑来。 这么一想,沈真就觉得心里发堵。 上辈子的事情在他脑子里来来去去,沈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沈灵敏锐地察觉到了沈真的情绪变化,但他一时之间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或许真的是穷人孩子早当家吧,七岁的沈灵其实是个很有想法的孩子。他感激沈真,因为沈真带着他逃离了毒打和辱骂。所以,他有一个很朴实的愿望,那就是希望沈真能开心点,能好人有好报。 沈灵忍不住偷偷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衣服是新的,是在农贸市场的小摊上花了三十五块钱买来的,上面印着“流星花园”的字样。人工合成的布料有一种塑料袋的质感,在沈真看来,这样的衣服既廉价又俗气,但是沈灵很喜欢。因为,这是沈真前两天特意带着他去镇上专门给他买的新衣服。 感激的情绪在沈灵的心中不断发酵。 于是,沈灵默不作声地蹭到了沈真身边,伸出小手放在了沈真的膝盖上。 这是一种无声的安慰。 沈真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说:“我没事。” “嗯。”沈灵应了一声。 “你放心,我会带着你过上好日子的。”沈真又说。 沈灵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小声地说:“现在这样就很好了。” 这种老房子的卧室是没有窗户的,采光很差。沈灵的面目在阴影中显得有些模糊,沈真却仿佛能看到他眼中的光。有那么一瞬间,沈真自重生之后就一直吊在半空的心仿佛终于落到了实处。 这是一种莫名的安心。 沈真语气温和地说:“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沈灵虽然和沈真一样姓沈,但他们并不是亲兄弟。 前江村里有一半的人都姓沈。按照宗亲间牵来扯去的关系,沈真可以叫沈灵的爸爸一声表姨夫。虽是表姨夫,但关系已经很远了,遇到红白喜事时,走的都是邻里乡亲的章程,而不是亲戚的章程。 表姨夫算是入赘上门,他和表姨母结婚十年都没能生出一男半女来。因着表姨夫是靠着表姨母一家吃饭的,整个人都被拿捏着,而表姨母的爸爸在村里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她哥哥又开了砖瓦厂是个土大款,表姨夫根本就不敢离婚,只能带着表姨母去城里的大医院检查身体情况。 这一检查,表姨母更加理直气壮了,因为不孕不育的症结在表姨夫那里,他精子成活度特别低! 表姨夫和表姨母只好去外地收养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沈灵。 沈灵刚到前江村的时候,尚在襁褓里,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知道。表姨夫因着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一直觉得等自己死了是要沈灵摔盆子的,所以对这个便宜儿子还算不错。 可是,在沈灵五岁的时候,很狗血的事情发生了,表姨母她怀孕了啊! 孩子嘛,当然还是亲生的好。 于是,表姨夫立刻就看沈灵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了。 从表姨母怀孕开始,沈灵的苦日子就来了。 起初表姨夫一家只是让沈灵去干活。 这或许还不算什么,毕竟农村里的孩子都是放养长大的,谁五六岁的时候不出去帮家里搂个猪草啊。在村里人看来,让五六岁的孩子踩着板凳上灶头,这根本不算虐待。所以,他们从来不说什么。 也许是村民的沉默助长了表姨夫一家的气焰,也许是他们越看沈灵越不顺眼,很快他们就不满足于把沈灵指挥地团团转了。他们转而对着沈灵非打即骂,从此,沈灵的身上就再也没有一块好肉。 表姨夫一家就没有一个好人,即使是他那因为中风瘫痪在床上的老岳母都会变着法子折腾沈灵。 在沈真的上辈子,被虐待着长大的沈灵在他八岁那年(也就是明年)终于爆发了。他在半夜里拿刀把全家人都捅了,然后卷了家里的钱逃走了。谁也没想到八岁的孩子能有这个魄力,能这么狠心。 因为没有捅在要害位置,表姨夫一家倒是没有死人,不过每个人都受了不少罪!至于沈灵,他运气非常不好。怡湘县内多山,山上虽然没有像老虎这样的猛兽,却有野猪。他连夜赶路的时候,在山上踩了个空,估计是摔断了腿,然后就被什么动物吃掉了。现场只留着他的血衣和他卷走的那些钱。 沈真重生以后,在村子里见到沈灵时,忍不住想起了这些。这会儿,沈灵已经被虐待有两年了。 七岁的沈灵瘦瘦小小的,眼神却依然清亮。村里有些人同情他,知道那家混球明明不缺钱,却连饭都不让他吃饱,就偷偷给他塞一点番薯干什么的,他小心翼翼受了大家的好,还会小声地说谢谢。 看着这样乖巧的沈灵,沈真根本无法想象一年后的他竟然会拿起刀来捅人! 把沈灵带走吧……沈真忽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 老实说,沈真并不是一个喜欢随便发善心的人。他身上有着大多数现代人都会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特质。但也许是因为他脑抽了?总之,沈真想了个办法,把沈灵弄自己家来养着了。 这年头村里的户籍制度有不少漏洞,表姨母家里又有点路子,沈真送了一对酒一条烟,沈灵的户口就转到沈真这里来了。村里人都觉得沈真傻了,毕竟他自己都没人要了,还能再养一个小娃娃? 不过,沈真根本不在乎村里人会怎么看,因为他要离开前江村了。 最好能永远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 十岁的伪小孩带着七岁的真小孩,沈真拖着一个包,而沈灵拉着带小轮子的箱子,站在老房子的大门口。咔哒一声,沈真用一把崭新的大锁把大门封上,心里有些惆怅但更多的却是对未来的期望。 第二章 “我叔叔想让我去城里念书……我们这就走了,如果宋尾村那边来了人,您就帮我和他们说一声。”沈真用方言对邻居奶奶说。他常跟着这家人吃饭,见着这位奶奶,比着对外人要亲切一点。 邻居奶奶听着觉得高兴,说:“你那叔确实比你爸要有点良心!可怜你妈妈没福气啊……” 村里人总是没个顾忌,嘴又碎,哪怕他们是善意的,但是他们当着孩子的面去肆意评判孩子的父母,这对于孩子而言总是一种伤害。邻居奶奶这几句其实还算有分寸的,但沈真依然不怎么爱听。 作为一个重生者,沈真好歹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了,不会像真正的十岁少年一样,因为这么一点不顺耳就会对着别人摆脸色。他曾经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因为大人们一直都很自以为是。 第2节 邻居奶奶一开口就停不下来。沈真左耳进右耳出地听着。听她喋喋不休骂自己的亲生父亲,听她惋惜自己的亲生母亲,沈真都没什么情绪。那些话就像风似的拂过,半点都没有在他心上留下印记。 忽然,邻居奶奶的视线落在沈灵身上。 眼看着她动了动嘴唇,又要说什么,沈真赶紧抢了话头,说:“奶奶,我们这就要走了。去晚了,就赶不上车了。奶奶再见。”他稍稍往前走了一步,很有技巧地把沈灵护在了自己身后。 邻居奶奶叹了一口气:“你呀……以后听话点,你叔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妈妈跟了他几年,总还有些情分在的。不过,到底不是亲爹,哪里真能指望他什么呢?你要为自己多打算打算。” 沈真胡乱点着头,拉着沈灵上了屋后的大路。不多时,他们拦下一辆三轮机动车,去了镇上。 沈淑来离过婚。她第一个老公叫宋根荣,是宋尾村的。宋尾村距离前江村不远,若是走路,花一个上午就能到了。宋根荣是沈真的亲爸。不过,在沈真刚出周岁的时候,沈淑来就和宋根荣离婚了。 宋根荣是个扶不起来的老好人。沈淑来跟他过不下去,源头是在宋根荣的亲妈方石菊那里,根本原因却是宋根荣的懦弱和没主见。这场婚姻起初还有那么一点点甜蜜,很快就变成了一个笑话。 方石菊是那种娶了儿媳妇就要用来当牛当马当骡子使的人。好在沈淑来勤快,再加上宋根荣喜欢沈淑来,起初总愿意护着她点,日子勉强也就过下去了。可惜,沈淑来和宋根荣结婚三年都没有孩子,方石菊就折腾得更厉害了。她找了很多生儿子的偏方让沈淑来吃,比如说吞吃半生不熟的蚯蚓。 沈淑来忍无可忍,终于在结婚的第四个年头,跑去了城里打工。 不过,她只去了两个月就回来了,因为等她到了城里,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沈淑来回来的时候挺着三个月的肚子。这下子,宋根荣可高兴了,恨不得能把沈淑来宠上天去。只是,方石菊却看不得沈淑来清闲,用她的话来说,她当年快要生了还坚持下地呢,第一个孩子更是干脆就生在了田里。凭什么到了沈淑来这里,她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活儿都不干?哪能有这么便宜! 在方石菊的折腾下,沈淑来早产了。虽说最终母子平安,村里却因此起了风言风语,有人说沈淑来生的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宋根荣的,而是她去城里的那两个月中和外面的野男人苟且怀上的。 既然都是早产,一个月和三个月又有什么区别?某些人信誓旦旦地说。 方石菊听到了这种流言,连月子都没让沈淑来做,骂骂咧咧把她赶回了娘家。 沈淑来本以为身正不怕影子歪,却没想到这流言渐渐还让宋根荣上心了。这年头虽然已经有dna验亲的技术,但是他们生活在这个封闭的汾水镇上,很多人脑子里都没有这个概念。再说,很多愚昧的人是没法用科技来说服的。打个比方,某些高学历的直男癌中竟还有不少会相信“女人生的孩子都会像她的第一个男人”这种荒谬理论的,因此给自己的处女情结洗白,给女人套上一个又一个枷锁。 流言愈演愈烈,方石菊越来越嚣张,宋根荣越来越沉默。沈淑来心灰意冷之下,选择了离婚。这年头,村里离婚的人几乎就没有,不管男人是家暴,是赌博,是偷情,是好吃懒做,女人似乎只能忍耐着把日子过下去。沈淑来选择离婚,那些传流言的人反而更有理由认为她是心虚了。 宋根荣起初心里还是有沈真的,但是当沈淑来选择和一个外地人再婚,当沈真越来越有城里人的范儿,当那些流言被翻来覆去地说,当他后来也再婚以后又有了一个儿子……他就不在意沈真了。 所谓的城里人的范儿……沈真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只是穿得比村里的孩子干净整齐点,他只是比他们安静了一点,他只是没有上山下地而被养得白了点,结果这就变成他“来历不明”的证据了。 这就是沈真不喜欢前江村和宋尾村的原因,这就是他想要彻底离开汾水镇的原因。 这里的很多人都以愚昧为真理,以自我为法律,以无知为善良,以义气为正义,他们自欺欺人而又自以为是地活着,明明轻而易举地造成了无数的悲剧,却还一本正经地觉得自己又热心又正直。 如果沈真不离开,那么明天方石菊就会带着宋根荣找上门来。沈淑来或许是不想让孩子失望吧,她从不在沈真面前说宋根荣的坏话。于是,刚刚失去了母亲的沈真会更渴望父亲,他接受了宋根荣。 上一世,沈真在明天跟着宋根荣回了宋尾村。 宋根荣这时候已经另娶,还有了一个比沈真小了三岁的儿子。 在那些童话故事里,做坏人的明明都是继母和继弟,但是到了沈真这里,伤他最深的却是他无比刻薄的亲奶奶和懦弱的亲爸。他们并没有把他当成宋家人,方石菊只是贪图他每月能拿到的生活费。 这生活费是张明给的。 张明就是沈淑来的第二任丈夫。他也是农村里出来的人,不过他是邻省的。沈淑来在安城(z省省会)打工的时候和他相识。张明前头也娶过一个妻子,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因为难产去世了。 沈淑来和张明在一起后,弄了个小吃铺子。他们租了一个很小的店面,白天工作很累,晚上关了店门把长椅一拼就当了睡觉的地方。因为条件实在是太差了,所以他们各自的孩子都放在老家养着。 十岁的沈真根本就没见过张明几面。 至于那个张明前妻生的法律意义上的继姐,此时的沈真更是一面都没有见过。 因着这份陌生,上一世的沈真选择了亲爸。 但是,重生的沈真却再也不会去宋尾村了。有些事情,经历过一次就够了。 “我妈和前头那个离婚的时候,我的监护权被判给了我妈。后来我妈和张叔叔结婚,虽然她现在去世了,张叔叔不是我亲爸,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我的监护权还在张叔叔手里。”沈真对沈灵说。 “那我们现在是去找张叔叔吗?”沈灵抿了抿嘴唇,问。 三轮车从路面上碾过,声音很嘈杂。路面上扬起了不少尘埃,沈真有些嫌恶地皱了皱眉头。 在这种颠簸的车上,沈灵依然能保持正襟危坐的坐姿。明明至今还没有上过学,表姨夫一家也都是粗俗人,但沈灵的教养却是极好的。这种教养仿佛被刻在了他的骨子里,融入了他的血脉里。 对此,沈真一直觉得非常奇怪。沈灵到底是从哪里学到这些礼仪的? 不过,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所以沈真才不忍心把这个知礼懂事的孩子留在前江村吧? 这样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沈真舍不得让他承受他应有的命运。 见沈真没有说话,沈灵抿嘴笑了一下,又小心翼翼地问:“张叔叔会喜欢我吗?” 沈真在沈灵的头上揉了一把,说:“没有张叔叔,只有我和你。只有我们俩一起生活。” 通过上一世的经历,沈真知道张明是个好人。他后来也和张明相处得很好。不过,他并不会因此就去投奔张明。作为他们之间那根联系纽带的沈淑来已经去世了,若是一直麻烦张明,这或许会消耗他们之间仅有的情分。更何况,沈真现在还带了一个沈灵。沈灵可是和张明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怎么能去给张明增加负担呢?他连自己的亲女儿都没条件带在身边。 从重生的那一刻开始,沈真就已经想好了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他要两头瞒。 宋根荣会以为他投奔张明去了,而张明会以为他投奔亲戚去了。宋根荣没有张明的联络方式,也不知道张明的地址,这两个男人间无法进行信息交流,这自然给沈真的计划实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我们去嘉城。据说,我外公的弟弟在那里。不过,我并不真的去找这位长辈,只是拿他当个幌子而已。我会对张叔叔说,宋尾村那些人一直想要从我手里抠出钱来,所以我只能离开前江村。而宋尾村的那些人都以为我去张叔叔那里了,他们找不到张叔叔,就永远都不可能找到我。”沈真说。 至于张明,有了沈真口中那个“外公的弟弟”作为幌子,他会认为沈真从此就跟着一位靠谱的长辈一起生活了。张明那么忙,只要沈真隔一段时间给他打一个电话,他就不会产生什么怀疑。 “以后我们家里就没有大人了,你怕不怕?”沈真笑着问沈灵。 沈灵眼睛亮了起来,他兴奋地摇了摇头:“我不怕。我会保护你的。”他不怕吃苦,也不怕被外人欺负,他只怕被家人当成多余的那个丢掉。如果家里只有他和沈真,沈真是一定不会把他丢掉的。 沈真仿佛能直接从沈灵像玻璃珠子一样透亮的眼睛中看到他或忐忑或期待的内心。自诩成熟的他顺着沈灵的话往下说:“哇,你可比我勇敢多了,竟然一点都不怕。那你一定要好好保护我哦!” 可惜沈真的演技太浮夸,沈灵作为唯一的观众一点都不想买账。 沈灵知道自己这是被当成三四岁的小孩子来哄了。不过,他不想在这种细节上和沈真计较。 其实,只要沈真高兴就好呢。 沈灵如此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  沈真的身世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母亲是沈淑来,父亲是宋根荣,后面不会忽然冒出一个豪门来。 为了要孙子就逼着儿媳妇吞吃生蚯蚓什么的,老家真事儿。_(:3」∠)_ 再说文中的物价问题: 1、在有些交通不发达的地方,当地产的东西卖得很便宜,然而真正便宜的如衣服因为是外来的反而卖得很贵。有些衣服在交通发达的地方一二十块就能买到了,在偏僻贫穷的地方反而要三四十,比如我老家。同理,现在在城市里三五百块钱就能买到的山寨机,我老家那边卖八百一千。 2、中国很大,一个地方的物价不能代表另一个地方的物价。我用现在的物价举个例子吧,目前在北京月收入一万的,其实不过是普通水平,但同样是现在,在某些地方,月收入三千就已经非常够用了。然后,如果我写的是小地方,我说主角赚三千,已经让人羡慕了,就会有赚一万的跳出来说,屁,一万都不够花。反之亦然。但是,这个能说我是错了的吗? 3、我不是不懂生活的人,事实上,我小时候因为某种原因寄宿在亲戚家,那时候需要自己学会规划用钱,因此对亲戚家和自己老家这两地的物价都心中有数。哪怕有些记不清楚了,也已经问过家中长辈。文中z省的原型就是我生活过的地方,当时的物价就是这样的。 第三章 到了汾水镇上,沈真带着沈灵在路边蹲了一会儿,就找到了想要一起拼车去钱湖镇的人。 这种拼车是按人头算的,司机凑够了人数才会开车。沈真和沈灵是孩子,算半价。司机为了多拉一个客人好多赚点钱,只愿意给他们两人提供一个位置。这意味着,沈真一路上都需要抱着沈灵。 其实沈真身上还有钱,他确实可以多花点钱再买个位置,但秉着财不外露的原则,他也就默认了这样的安排。哪怕他的心智无比成熟,但他现在确实还是个孩子。身为孩子就要学着谨慎一点。 “你们家大人呢?怎么就放心让你们俩孩子一起出门?”邻座那位抱着孩子的妇女似乎很健谈。 沈真乖巧地笑了一下,淡定地撒着谎:“爸爸妈妈都在钱湖镇上,工作太忙请不出假来。不过,我们都不怕的。因为爸爸说了,他会在车站出口处接我们。等我们下了车,就能看到爸爸了!” “那就好。”热心的邻座松了一口气。 在几年后,当钱汾公路开通了,从汾水镇到钱湖镇是两个小时的车程;不过现在钱汾公路还没有影,开车需要绕远路,甚至中途还要过一次轮渡,所以车程有六个小时。沈灵不能一直坐在沈真的膝盖上,好在他们的块头都不大,邻座的妇人稍微让出一点空隙来,他们一个位置也就挤下两个人了。 到了钱湖镇上,也许是因为距离汾水镇远了,沈真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两人随便吃了一点东西,沈真就去钱湖镇上的长途汽车站中买了去嘉城的车票。长途汽车站的制度更规范些,沈真就买了一张全票带一张半票。车子是第二天早上的,他们还得在钱湖镇上过夜。 这年头的小宾馆在管理上并没有很严格,有好些都不查身份证的。沈真带着沈灵,虽然锁了门,到底不敢睡瓷实了。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能立刻醒过来,因此起床时脸上就有了浓重的黑眼圈。 第四天,他们到了嘉城。 嘉城是一座三四线城市。沈真上一世曾在这里住过两年,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他带着沈灵去了嘉城西边还没怎么开发的城郊。这里的城郊就相当于是农村了,放眼望去能看到大片大片的田野。 李浩的家就在这里。李浩是沈真上一世的死党之一,他们是在读大学时认识的。 上一世,自读高中开始,沈真就已经彻底和宋根荣闹翻了,他又不愿意麻烦张明,算得上是无家可归。大学放寒假时,身为室友的李浩便把沈真捡回了自己家。他家里人都非常热情,待人很真诚。 沈真在李家感受到了一种属于家的温暖,而这正是沈真一直渴望的。 所以,在这一世,因为早知道李家的房子在出租,沈真就带着沈灵找上门来了。 李家是自建房,两层楼,屋子很敞亮。他们自己家的人都住在二层上,一楼除了大堂和厨房以外,还有四个空房间。这四个空房间都是用来出租的,租金不贵,租客一般都是外来的打工人员。 也是巧了,这会儿正好还有两间房空着。 沈真想租下其中的一间。 不过,他和沈灵毕竟只是两个孩子。两个孩子想要单独租房子,这肯定会让人心生怀疑。 李浩爷爷是信佛的,这辈子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他见两个孩子神情疲惫,到底没把孩子赶走,反而把孩子领进了屋子,给他们倒了开水,才语气和蔼地问:“娃娃呀,怎么只有你们俩人?” 沈真叹了一口气,语气沉痛地说:“家里已经没有大人了,留在老家也是被人欺负,索性就带着弟弟出来闯闯。出来好歹还有条活路……”他怀着欺骗善良人的小小内疚,给自己重新编了身世。 在沈真的故事里,沈灵是他的亲弟弟——他们的名字现在写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兄弟俩相依为命。而因为那一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沈真不想去说宋根荣的坏话,干脆就让他“被死亡”了,反正宋根荣现在也不把他当自己的亲儿子。他们的父子情分早在上一世就已经断得一干二净了。 “我们外公外婆去世得早,没人给我们出头。现在奶奶这边的亲戚闹着要抢走我们家的房子,还要抢走我妈妈留下的存款……老家是真的待不住了。”“父母双亡”的沈真这话中透着十足的委屈。 从沈真编故事开始,沈灵就仿佛重新把沈真认识了一遍。不过,机智的沈灵并没有拆台,而是很配合地揪着沈真的衣角,一副怯生生的模样。听着沈真说到伤心处,他还很有演技地掉下了眼泪。 沈真在心里给沈灵点了一百个赞! “我们也不想跑这么远的,但是继续留在老家的话,我们可能都要活不成了。爷爷你看看我弟弟,趁着我不在家时,那些人来我们家里翻钱,还把我弟弟打成了这样。”沈真掀起了沈灵的衣服。 沈灵身上遍布着被虐待的痕迹。即使伤口都长好了,疤痕和淤青看着也十分可怖。 李浩爷爷的眼眶立刻就红了起来。李浩奶奶在厨房里听到了动静,跑来客厅一看,就看到了沈灵的可怜模样。这位泼辣但却正义感爆棚的老太太立刻骂了一句:“丧尽天良哟!真是丧尽天良!” 李浩奶奶的为人其实很有几分强势,不过,这位永远中气十足的老太太其实是个很护短的人。 “妈妈不在了,我想要把弟弟带大。我们想要念书,想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沈真又说。 李浩爷爷叹着气,李浩奶奶背过身擦了擦眼泪。 沈真和沈灵就这样成为了李家的租户。 其实,这也不能说李家人太好骗,只是沈真拿出了自己的户口本,拿出了刊登着沈淑来因救人而死亡新闻的报纸,他还让李家人看到了沈灵身上的伤……这些实实在在的证据放在一起,李家人不能不信。他们甚至觉得,若是不帮助这两个孩子,只怕他们会流落街头成为乞儿。李家人自然不忍心。 房租很便宜,算上水电费,一个月才一百二。 其实,按照李家人的意思,他们是不想要收这个钱的。毕竟,他们家并不指着这个钱。 但沈真却执意要他们收下。 这天是周日,李浩和他弟弟李源上补习班去了,因此不在家。但除他们之外的李家人都在。背着沈真和沈灵,李家人偷偷说了一会儿话。李爸爸作为一家之主,拍了板说:“房租先收着吧。这两个孩子在老家刚刚受过虐待,若是我们执意不收钱,他们还以为我们也存着坏心,这反而就不好了。” 第3节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们是厚道人家,说句不谦虚的话,这两个孩子住在他们家,他们肯定不会去占他们的便宜;但如果这两个孩子们不信任他们,执意要去别人家住着,那些人真的能护着两个孩子吗?万一这两个孩子被人骗了呢?万一这两个孩子离开他们家以后遇到坏人了呢?听说社会上有那种专门的犯罪团体,将孩子们拐走骗走后,就故意把他们弄成残疾了,然后让孩子们去乞讨赚钱…… 李爸爸觉得,真要为这两个孩子好,那就让他们安安心心地在李家一直住下去! “这两个孩子啊,当哥哥的和咱们家浩浩同龄,当弟弟的比着源源还小一岁,却一个赛一个懂事。我看那个当哥哥的心里颇有成算,可不能把他们当咱们家的两个皮猴子看。”李爷爷也说,“房租咱们先收着,以后家里要是做了什么好吃的,三五不时地就给他们送点过去,别亏着他们就是了。” “行,那就听你们的。我和妈现在就去看看,要是见他们缺了什么,立刻就给他们补上,能帮的咱们都帮着点。”李妈妈说。她是个永远活泼的双子座,都已是俩孩子的妈妈了,自己还像个孩子。 有了李奶奶和李妈妈的帮助,沈真很快就把房间收拾出来了。 因为是自建房,所以每个房间的面积都不小。沈真虽然只租了单间,但也有差不多三十平米了,他带着沈灵完全能住得开。而且,只要在屋子中间拉一条帘子,还能把房间分出内外室来。帘子里头放一张床,再放一个书桌,可以用来睡觉和读书;帘子外头则用来放饭桌,吃饭、待客都非常方便。 李家人也算是用了心,挑挑拣拣用自家淘汰下来的半新不旧的家具帮着沈真把屋子都填满了。 李奶奶甚至帮着沈真和沈灵把一些不需要很讲究的生活用品都准备好了。沈真并不觉得嫌弃,真心实意地道了谢。他虽然在上一世就已经很了解李家人了,但他们的所作所为还是让他再一次感动。 租的房间自带了卫生间,洗澡上厕所都很方便,不过没有厨房,一般的租户都是自己一个煤球炉打发了。李爸爸说了,沈真可以去用他们家的厨房。要是沈真不愿意呢,他也可以帮着他们在过道墙角处垒一个简易的厨房。沈真上一世也租过房子,他直言说暂时不需要厨房,有个煤球炉就可以了。 看着布置好的房间,沈真松了一口气。 新生活就此开始了。 第四章 接连几天车马劳顿,沈灵年纪小,整个人变得特别疲累。好容易安顿下来,他趴在床上立刻就不晓事了,直接睡得昏天暗地。等他好容易睡醒,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沈真正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 “你睡醒了?”沈真听到动静,就抬头看了沈灵一眼。 沈灵还不大清醒,睁着眼睛,茫然地看着沈真。 沈真忍不住笑了:“肚子饿了没有?炉子上正温着粥呢。”他把纸笔一放,掀起帘子走到外间,在煤球炉子上盛了一碗粥,放在饭桌子上。这粥熟了有阵子了,现在还温着,倒是正好入口。 煤炉、锅碗瓢盆、做粥用的米都是从李家借的。李奶奶还送了一些自家腌的小菜过来。 沈灵起身去卫生间里接水洗了个脸,终于清醒了一点。人一清醒,就觉出饿来了。看着清清爽爽的大米粥,也没什么配菜,他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赶紧取了筷子,坐在饭桌前,开始喝粥。 沈灵吃饭的样子很好看,即使他很饿了,但喝粥时依然不紧不慢的,一看就知道教养很好。 或许是为了陪着沈灵吧,沈真特意拿着纸笔挪了一个地方,从书桌上换到了饭桌上,继续埋头写写画画。 “你在干什么?”沈灵问。 “算钱……我们这就算是安顿下来了,房租付了三个月,这个不急。不过家里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添置。而且,等到九月份开学时,还要把你送到学校里去。”沈真头也不抬地说。他身上其实还有小几万的钱,张明每个月又会再给他寄一些钱。平日的生活花销不用担心。不过用钱仍需要规划。 张明之所以还养着沈真,每个月都给他寄钱,倒也不是无缘由的。 他和沈淑来在一起也有几年了,两个人都特别能吃苦,这些年很是赚了一些。今年年初的时候,两个人正好花光了几乎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小店铺。他们本来是想要继续做生意的,但是沈淑来不在了,张明一个人觉得没意思,就把小店铺租了出去。他还算厚道,主动把租金的一半留给了沈真。 不过,张明或许是怕沈真乱花钱,或许是怕别人把沈真的钱都哄走了,因此还留了一个心眼。 这一半租金的三分之一每个月都会打到沈真的账户上,剩下的三分之二则被张明存了起来。这个朴实的农村汉子并不懂什么通货膨胀,他扣下三分之二的钱也不是用来做投资,仅仅是帮沈真存着而已。反正,以现在的消费水平来说,他每月只寄三分之一,就已经足够沈真生活的了。 上一世,知道沈真和宋家闹翻后,张明找机会见了见沈真,并且把存钱的银行卡交给了沈真。 反正,以现在的消费水平来说,这三分之一已经足够沈真生活的了。 张明确实有一些先见之明。 上一世,在沈真和宋根荣彻底闹翻以后,他还能继续读大学,靠的就是这些钱。 所以,即使沈真并没有和张明长时间相处过,但沈真一直都很感激他。在上一世,沈真自从脱离宋家以后,逢年过节都会给张明打个电话。后来张明女儿出嫁的时候,他还去充当了一回娘家兄弟。 沈真其实也能理解张明。他肯定知道宋根荣不靠谱,但又不敢在不亲近的继子面前说他亲爹的坏话,万一继子不相信,他不是白当了恶人了吗?而因为这份顾忌,他只好在寄钱的时候防着一手。 沈灵低头喝着粥,听到沈真说要送他去念书,他的眼眶立刻就有些发酸。再如何懂事,沈灵也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而已,一个渴望被关爱的年纪,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年纪。别的七岁的孩子尚且天真,但是沈灵已经承受过命运给予的太过不公平了。失去过又得到的人总是更容易珍惜手中的一切。 他想,哥哥对他这么好,他也会一辈子对哥哥好的。 沈真算完账,把本子合上,转头给自己也盛了一碗粥。 “这几天咱们都太累了,先清粥小菜吃着。等我们彻底安顿下来以后,哥哥就给你炖肉吃!”沈真洋洋得意地说。他上辈子是个单身宅男,为了不至于天天吃方便面,一手厨艺还算拿得出手。 “嗯!”沈灵抬头冲着沈真笑了一下。 沈真再一次被萌到了。 哎呀,这娃长得真好看,希望不要和哈利波特一样越长越残。_(:3」∠)_ 吃完饭,沈真收拾了碗筷。沈灵自觉端着自己换下来的脏衣服去洗了。 沈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他在像沈灵这么大的时候,也已经能把衣服洗得很好了。现在养孩子没有后世那么娇宠,就算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李浩和他弟弟李源,平日里也是要帮家里干活的。 洗衣服的地方在屋后。李家人特意划出了一小块地方做院子。院子靠近房屋的这部分是水泥地,但靠近墙根的部分还是未曾修整过的泥地。李奶奶在泥地上种植了一些攀援植物,比如说丝瓜和葡萄,把院子布置得生趣盎然。待到了夏天的傍晚,若是不怕蚊子的话,院子里就是个乘凉的好去处。 其实,在租房的卫生间里洗衣服也是可以的,但卫生间小,里面没有台子,洗衣服时就需要蹲着,这样太累了。而院子里有专门用来洗衣服的水泥台子,站着洗总比蹲着洗方便些。 几分钟后,沈灵提着湿漉漉的手,又跑回了屋子里。 沈真正用大肚的水壶接了水放在煤炉上做茶喝,见沈灵似乎遇到了麻烦,就问:“怎么了?” 沈灵呐呐地说:“没有门捶……衣服怎么洗?” 门捶是方言,意思是指一种特制的椭圆长条木棍。在沈真的家乡,大家洗衣服的时候都习惯用门捶大力地敲打衣服,他们觉得这样能把衣服洗得更干净。沈灵不土生却土长,自然也习惯用门捶了。 沈真把水壶稳稳地放在煤炉子上,带着沈灵回了后院。他向沈灵展示了一下“没有门捶也是能洗衣服”的方法。因为毫无技术含量,沈灵当然是一看就会了。不过,沈灵还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想什么呢!”沈真用湿漉漉的手在沈灵的眉间一点,把那点皱痕点去了。 沈灵不服气地说:“城里人都是这么洗衣服的?总觉得还是用门捶洗衣服能洗得更干净。”他心里有一点小小的郁闷。他其实并不适应城里的生活,普通话讲得不好,各种细节方面也觉得不习惯。 沈真让开了水池,说:“习惯了都一样的。呐,你自己先洗着吧。我有事去找一下李爷爷。” 沈灵点点头。沈真就离开了后院。 等到沈灵洗完衣服回到房间里,沈真也已经回来了。沈真对着沈灵招手,说:“我刚刚去问李爷爷借了一些书回来。这些都是李浩上学时用过的教科书。趁着现在还没开学,我先给你打打基础。” 沈灵放下手里洗衣服用的空盆,快步走到沈真面前,果然看到了几本摊开的书。 重活一世,沈真很清楚,孩子这种生物总是又天真又残忍。如果就让沈灵这么去上学,那么他的外地口音,他因没有上过幼儿园而缺乏的基础,这些都会成为他被班里同学们嘲笑的原因。沈真不愿意自家的孩子被人瞧不起,因此打算每天都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帮助沈灵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一年级的课本并不难,语文教的是拼音,每篇课文都很短,数学教的则是简单的加减乘除。沈真自己虽然不是学霸,但帮着还未上学的沈灵预习一年级的功课,这是毫无问题的。沈灵学得很认真。 这一教一学间,沈真立刻就觉出了沈灵的天资聪颖。这孩子的上一世真是太可惜了啊! 傍晚,李浩背着小书包,放学归家。他和他弟弟李源在昨天就已经知道家里多了两个小租户。不过,昨天等他放学到家时,旅途劳顿的沈真已经带着沈灵闭门休息了,所以李浩并没有看见他们。 这会儿见门开着,李浩有些好奇地在院子里探头探脑。 沈真终于见到了少年版的死党。他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上一世,他认识李浩的时候是在大学,那时的李浩已经是个身材高大的肌肉男了。可是,沈真没想到,十岁的李浩竟然还雌雄莫辩,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姑娘啊!他竟然还剪了一个蘑菇头!李家大人中到底是谁这么有创意啊! “我是李浩,你叫我耗子就行了。”李浩大大方方地和沈真打了招呼。 “你好。我叫沈真,这是我弟弟沈灵。”沈真说。 重生后终于见到了李浩,这其实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是沈真并没有显得特别热情。毕竟,二十岁时认识的死党和十岁时见到的死党是不一样的。他上一世可以把李浩当成能够互相商量事情的兄弟,而现在看着李浩却更像是看着一个小弟弟。这种感觉说不上不好,但确实有些微妙。 李浩打了个招呼,就跑回家写作业去了。沈真让沈灵复习刚刚学过的拼音,他则开始做晚饭。 晚饭也是简单地弄了一些东西吃。吃完饭后就没什么事情做了。沈真听着李家的动静,问:“小灵,你要不要去李浩家看会儿电视?好像在放动画片呢。”电视对于孩子的吸引力是非常强大的。 沈灵摇摇头,拿起书本,继续看了起来。 沈真见他学习认真,便不再说什么,也拿了本子在一边写写画画。 第五章 临睡前,沈真检查了下沈灵白天的学习内容,想看看他还记得多少,却没想到沈灵竟然全部都记得,一点都没有出错!拼音的念法都是对的,拼写方式也摸透了,要知道沈灵才学了一个下午啊! 念书期间成绩一直不算好的沈真简直要惊呆了! 身为学渣没关系,看样子他可以在这一世培养出一个学霸了!_(:3」∠)_ 沈真的内心很是激动。本来嘛,作为家长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把自家孩子身上的优点无限放大,就算沈灵只有三分好,他看着也会变成七分好。所以沈真现在看着沈灵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天才! 与此同时,沈真也忍不住在心里再次大骂了表姨夫一家人,他们毁了一个多么优秀的孩子啊! 沈灵并不知道沈真的心里已经转过了无数复杂的想法。他回答完毕后,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沈真,用小狗狗一般润润的眼神等着沈真的表扬。而见沈真没什么表示,他的狗尾巴都有些耷拉了。 沈真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他忍不住大声地说:“你太棒了!比我刚刚念书的时候厉害多了!” 沈灵的狗尾巴又甩了起来。 沈真把自己手里的本子递给沈灵,略有些期待地说:“看看,喜欢吗?” 这本子不是账本,而是另外一新本子。在沈灵自己预习功课的时候,沈真就一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现在,本子上已经有了好多人物速写,虽然细节处没有被勾勒出来,但个性特征已经相当明显。 沈灵的眼睛都亮了,抱着本子,高兴地问:“哥,你画的这个是我?”本子上画了好几个沈灵,正面的沈灵,侧面的沈灵,站着的沈灵,坐着低头看书的沈灵……总之,沈真画的全部是沈灵。 “对啊,画的就是你。我打算以你为原型弄一个漫画。”沈真笑着说。 重活一世,沈真觉得自己不能光指着张明每个月给他寄的那点钱。他得想办法自己赚钱。但是,作为一个不那么合格的重生者,他并不知道股票行情,也不知道彩票号码,更不知道哪里有古董可以捡漏,他唯一拥有的只是他在上一世慢慢积累而来的工作经验。而这工作经验也就是他的绘画技巧。 上一世,沈真是cg设计师。当然,他更喜欢说自己是原画设计师。他在动漫公司做过三年,后来又转投游戏行业。因为这个行业是靠作品吃饭的,只要画得好,工资待遇自然就高,因此沈真的月薪逐年增长,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后来,他干脆辞了工作,挂靠了一个外包公司,直接在家接活。 这个行业的规则其实很简单,有手艺就有饭吃。 按照沈真的想法,他现在就可以直接进入“网上接活,在家干活”的赚钱模式。隔着电脑和网线,谁知道画画的究竟是个人还是一条狗啊?虽然他只有十岁,但年纪根本就不会成为他的障碍! 可问题是,cg动漫游戏这个行业要在十年后才会发展成熟!这意味着沈真现在根本接不到活! 最郁闷的是,沈真现在连数位板都买不到。没有数位板,他就没法工作!(数位板,又名绘图板、绘画板、手绘板等,是计算机输入设备的一种,用作绘画创作方面,就像画家的画板和画笔。) 不过,有手艺的人,怎么都是能吃上饭的。 沈真的绘画功底不错,除去虚拟作画,其实他在实体绘画方面,如在素描、水粉、水彩以及油画等绘画方式上,都能成功驾驭。在上一世,沈真的生活模式在别人看来其实很无趣,就像是个古板老头子,但他自己总乐在其中。他的工作是在电脑上画画,而他的休闲方式则是在实体画板上画画。 每天都在画画,他也因为画画而觉得开心。因此,他一直都在进步。 因着对自己绘画功底的自信,沈真才打算画漫画。 不过,漫画和他上一世的职业其实有所区别。这种区别虽然不会比“编程”和“修电脑”之间的区别更大,但漫画需要考虑剧情、分镜、结构等,光有绘画技巧是不够的。好在沈真一直对这个行业有兴趣,因此对于漫画有过一定的了解。反正他现在也不可能去公司应聘,那就在家里先画着吧。 “以我为原型?”沈灵好奇地问。 “是啊,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沈灵高兴地说。他现在看着沈真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上帝。 在沈灵眼中,沈真已经无所不能了。 第4节 沈真取过本子又翻了一页,指着上面的设定,说:“那我和你说说这个故事吧。主角是一个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是在他小学毕业那一天,他竟然收到了一封信。寄信人的自称是主角父母的好友,按照约定要在特定的日子里,把主角父母寄放在他那里的一枚钥匙交给主角。随信寄来的果然有一枚样式古朴的钥匙。从这天开始,主角的生活就改变了。” 拿到钥匙的主角发现自己竟然能看到妖怪。妖怪们大都没有害过人,他们心思懵懂,一点都不适应在人类世界的生活,因此闹了很多笑话。主角跟着这些妖怪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他收获了友谊,一不小心拯救了世界,还找到了他的父母。原来,他的父母没有死,只是被坏妖囚禁起来了。 主角的小伙伴一号是一只患有中二病的猫妖。这只猫妖认为自己已控制了几个人类为自己所用,但其实它是被当成普通的猫家养了。铲屎官表示,好好好,猫主子说自己是上帝那就是上帝吧。 一号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能成为世界之王,但其实它在铲屎官的喂养下,增加的不是威仪,而是肥肉。用铲屎官奶奶的话来说:“这只猫光知道吃,连个老鼠都不会抓,你们太纵容它了!” 主角的小伙伴二号是一只用人形生活在人类世界的兔子妖。作为已经修出了人形的妖怪,它的修为是主角所见过的妖怪中最高的。然而,在人类世界,修为高似乎没什么用。它曾经给自己变过身份证,但被仪器检查出是假证,于是被抓了;它又给自己变出过百元大钞,但被人一眼就瞧出是假钞,又被没收了。为了养活自己,它不是在找工作,就是在去找工作的路上,这年头工作还不好找呢。 最后在主角的帮助下,二号顺利成为了一名魔术师,也算是专业对口,终于不会再失业了。 主角的小伙伴三号是现任的大魔王。它恐吓了无数人类,坐拥了无数孝敬,是坏妖怪们的榜样,就连好妖怪们也羡慕它能在人类世界中活得如鱼得水。但其实,这是一只鸟妖,胆子特别特别小。 胆小的三号并不知道它自己就是众妖口中的大魔王,它总担心自己会被大魔王吃掉。 …… 沈真一边和沈灵说着自己的设定,一边用寥寥几笔画出了一个大致的形象。他其实只是刚有了一个粗略的想法而已,只暂时做出了几个人设,具体的故事脉络还需要仔细斟酌。但沈灵听得很用心。 “大致就是这样了,其他的都还没有想到。”沈真伸了个懒腰,然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 沈灵满是期待地说:“好希望现在就能看到整个故事!”这是哥哥为他画的故事! “你觉得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的地方?或者说,你有什么建议吗?”沈真问。 沈灵想了一会儿,说:“如果非要我说的话……那我觉得,主角还应该有一个哥哥!” “为什么要有哥哥?”沈真问。加个哥哥的角色倒是可以,可以把哥哥塑造成悲情男配。据说这种男配都会很有人气呢!宇智波佐助有哥哥,犬夜叉有哥哥,路飞有哥哥,不二裕太有哥哥…… 不过,沈灵肯定都还没有看过这些漫画。所以,沈真想听听沈灵的理由。 沈灵会有什么理由呢?他的想法如此简单。 “因为,我就有一个哥哥!我想,主角肯定需要一个哥哥。”沈灵认真地说。他可以没有父母,没有其他亲人,那是因为他有了一个哥哥。对于沈灵来说,现在世界上最温暖的一个词语便是哥哥。 表姨夫那一家人,那带给沈灵的是一场噩梦;至于他的亲生父母,他似乎听养父母提起过,他们当初是在孤儿院把他带回来的,据说他的父母都已经出车祸去世了(养父母的原话是嫌弃他命硬,他们觉得他早年克了自己的亲生父母,现在肯定又会来克他们一家人,尤其会克他们的亲生孩子)。 也就是说,除了沈真,沈灵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当然,除了沈真,他也不需要别的亲人了。 沈真心中一动。他想,重生以后收养了沈灵,这真是一个最正确不过的决定。他其实并不需要沈灵在日后回馈什么。因为,在这一刻,当这个孩子在他的面前,他那空洞的心就已经被填满了。 人类啊,果然是一种群居的生物。我们都没有了亲人,但我们可以相依为命。 第六章 因为两个人都还只是孩子,所以房间里就铺了一张床。沈真和沈灵一起睡。 嘉城多水,晚上气温偏低。虽然这季节已经不需要盖厚被子了,但他们睡觉时依然需要用薄毯子在肚子上搭一下,省的着凉。关了灯,沈灵很快就睡着了。而沈真还在脑子里琢磨着自己的漫画。 华国的动漫市场一直很低龄化。这并非是因为创造者和消费者不想全龄化,而是因为相关的领导人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根本就从未考虑过要把动漫市场全龄化。而这其实是一件相当坑爹的事情。 沈真无意于挑战现有市场,因此他把主角设定成了小孩子。 这样的设定很有弹性。它可以是一个给小孩子看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给大人看的故事。 “国内的市场还真是一言难尽……好在港城和台岛那边的出版限制不严,倒也是一条路。周文轩现在几岁来着?等他考上大学,我再去找他吧。”沈真自语道。他说着说着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周文轩和李浩一样,也是沈真上一世的好友。不过,周文轩并不是沈真的同学,事实上他要比沈真大好几岁,两人是凭着工作关系认识的。周文轩因为家学渊源,在出版这块很有人脉。 和李浩不同,沈真只知道周文轩是港城人,但不知道他的家具体在哪个街道哪个小区,他也不知道在现在这个时间点该如何去联系周文轩。不过,沈真知道周文轩的大学是哪一所,还知道周文轩是在哪一年上的大学。所以,沈真打算等周文轩考上大学后,就找个时间去那所大学里碰碰运气。 虽说沈真重生后会改变很多东西,但他这个蝴蝶翅膀应该扇不到周文轩吧?应该吧? 夜已经深了,沈真打算睡了。 不过,沈真才刚刚闭上眼睛,就察觉到躺在自己身边的沈灵似乎有动静。沈真赶紧爬起来打开了电灯。沈灵眉头紧皱,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水,脸上表情非常纠结,似乎是做噩梦了。 沈真轻轻地拍着他:“小灵别怕。别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你不过是在做噩梦而已。” 沈灵醒了。但他还有些茫然。 “是做噩梦了吗?梦见什么了?”沈真问。 沈灵还呆了几秒钟,才摇摇头回答说:“我……我不记得了。” “忘了正好……现在还怕吗?要我抱着你睡吗?”沈真又说。 沈灵钻进了沈真的怀里。自从养父养母对他进行家暴后,他晚上就开始不间断地做梦了。当然,在大多数时候,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梦到了什么。直到最近,他的梦境才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沈真关了灯,抱着像小火炉一样的弟弟,慢慢也就睡着了。 沈灵没有再做什么光怪陆离的梦,一觉睡到了天亮。 倒是沈真,半夜被热醒了两次。只是见沈灵睡得熟,他也没敢松开沈灵。 第二天,沈真问李爷爷借了三轮车,带着沈灵去采买东西。 骑上半个小时的三轮车,他们就到了一个名为小塘的小镇。李浩和李源正在就读的小学就在这个小镇上,沈真打算把沈灵也安排到镇上的学校去。小塘镇上的经济还算繁荣,至少比沈真老家的汾水镇要热闹多了。沈真找了个地方把三轮车停好并上了锁,然后就带着沈灵坐公交车去了嘉城的市内。 沈真要购买专业的漫画绘制工具,这些在小塘是买不到的。 因为购物目的明确,所以他们在市里并没有待上很久。等他们回到小塘时,时间还早。沈真便带着沈灵去了集市把他们缺少的生活用品都备齐了。然后,他们又去了菜市场,采购了一些食材。 想着沈灵要念书了,沈真还特意给他买了新书包和全套的学习用品。 回家的路上,沈灵一直背着他的新书包。看得出来,这孩子的心情非常好。 把三轮车还给李爷爷的时候,李爷爷免不了会问几句。他虽然年龄大辈分高,但和沈真聊天的时候却很注意分寸,是把沈真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的。不过,他到底怕沈真经验不足被人骗了。 因着上一世的经历,沈真一直觉得李家人非常亲切。因此,他主动说:“爷爷,今天我们东西买了不少,但都是一些不算贵的生活用品,所以其实没花多少钱。喏,最贵的就是这个电饭煲。” 煤炉子虽然也可以用来焖饭,但远不如电饭煲方便。沈真都已经想好了,以后做饭煮粥用电饭锅,烧开水用那种能直接插入热水壶的热得快,炒菜什么的再用煤炉子。当然,用煤炉炒菜很考验技巧的。可惜租房中没有厨房,临时搭一个的话,油烟会破坏墙壁,否则当然还是用煤气灶最方便。 虽然,李爸爸说他们不介意墙壁被破坏。 沈真打算等他们兄弟俩跟李家更熟一点之后,再借用李家的厨房。所谓借,当然不是白用李家的煤气,而是他自己花钱购买煤气缸并且自己灌煤气,只不过是借用下李家的地方和煤气灶灶台而已。 不过,就算有了煤气灶,煤炉子也还是不可或缺的。嘉城在南方,虽然处在包邮区,但不处在供暖区,冬天需要用煤炉取暖。当然,用煤炉子取暖的时候得千万小心点,注意着不要一氧化碳中毒。 李爷爷大致看了下沈真买的东西,见他没有买什么不实用的,就知道这孩子是会过日子的。他挑拣着几个大件的问了下价钱,发现价钱都很公道,知道沈真没有被小商贩宰,这才终于放了心。 “小沈啊,你不要嫌爷爷烦。爷爷只是担心你刚来,不懂这里的物价,会吃亏。”李爷爷说。 沈真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说:“爷爷,我知道您是关心我们,谢谢您!对了,我今天还买了几个苹果,看着都挺新鲜,您拿两个走,给李浩和李源吃!我还要谢谢他们借给我弟弟的课本呢!” 李爷爷推辞不过,脸上带着笑意,手里拿着两个苹果,晃悠悠地回了自己屋。 李奶奶在屋子里,见着自家老伴抱着两个苹果回来,好奇地问:“苹果哪里来的?” 李爷爷嘿嘿笑了两声:“小沈给的……之前还担心他们不会过日子,白担心了!你是没见到,小沈他刚刚和我说他买了哪些东西,一句一句头头是道的!这日子过起来,说不得比我们还精细呢!” 李奶奶的脸已经沉下来了,她见李爷爷一点都没有觉出自己的错误来,忍不住埋怨说:“人家两小孩子过日子本来就不容易,你不说帮衬点,还去他们那里抠了两个苹果回来!你好意思吗!” 李爷爷一拍脑袋,说:“哎呀,我哪里想要占他们便宜了?是小沈这孩子太会说话了。我本来想要推辞的,但他那么那么一说,我就没推出去……晚上咱们家不是炖红烧肉嘛,你端一碗过去。” “这还用你说?今天早上,娟子出门上班的时候,我就嘱咐她多带点肉回来了。”李奶奶掌控着家中的厨房,但每天买菜的活却是李妈妈干的,她会在下班时带回来。娟子就是李妈妈的名字。 李爷爷没什么底气地笑了两声。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说:“哎,我记得浩浩和源源有不少衣服,样子都还是好的,也没怎么变旧,只是他们长太快穿不了了……咱们能给小沈和他弟弟吗?” 沈真和李浩同岁,但个子要比李浩小一点。沈灵比李源小一岁,个子却小了很多。 李奶奶想了想说:“他们要是不嫌弃,给他们穿自然是好的。前年源源买了一件羽绒服,只穿过一次,去年冬天找出来时就已经小了……不过,毕竟是旧衣服,你愿意给,人家还不一定愿意要。” 有些人的自尊心特别强,有些人不太擅长接受别人的好意。李奶奶活了这么些年,在这方面格外注意。按照她的意思,衣服不能直接送。他们确实是好心,但前提是人家小孩愿意接受这份好心。 李爷爷想了想,也觉得是这个理。他们确实心疼那两个孩子,千万不能好心办了坏事。 日子很快就安定了下来。沈真每隔半个月都会给继父张明打个电话。张明在得知他正和“外公的弟弟”一起生活后,到底放心不下,还想找这位莫须有的小外公聊聊天,结果被沈真用“小外公听不懂普通话”这个理由糊弄过去了。张明便说,等年末的时候,他会来一趟嘉城,见一见这位小外公。 现在距离年末尚有好几个月呢,沈真暂时还不怕自己的“谎言”被拆穿了。 张明对宋根荣的印象是真的不好,似乎只要沈真没跟着宋根荣,不管他跟着谁,张明都能放心一些。听着沈真说,他的“小外公”并没有让他将生活费上交,张明更是干脆把他截下的另外三分之二房租说了出来。张明是这么说的:“小真啊,你好好念书,别的不要担心,学费叔都给存着呢!” 这样的继父真的是太好了。 其实,沈真的继母(也就是宋根荣后来娶的那个老婆)为人也还好。上一世,他虽然对着继母不亲近,但并没有闹过大的矛盾。他继母这个人,私心是有的,为人有些小气,但绝对没有什么坏心。她对沈真确实是面子情,只护着她自己生的那个孩子,但她至少没有主动害过沈真,而这就够了。 这么一对比,倒是更显得亲爹亲奶奶可恶了。 第七章 不知道别的漫画家是如何开始工作的,沈真作为一个新手上路,摸索着先弄了人设和文字大纲。他预计着前期工作怎么都要耗上几天,真的等他动笔开始画时,估计总要一周往后了。而当沈真在忙着“工作”的时候,沈灵就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看书。兄弟俩互相陪着,倒是谁也不会妨碍了谁。 傍晚时,沈真听到屋前一声喝“雷欧奥特曼”,就知道是李浩和李源兄弟放学回来了。 像李浩和李源这么大的男孩子多少都有些熊,他们到家把书包一放,立刻就能在院子里玩疯了。村子里还有几个同龄的男孩子,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每天又一起上学放学,吵吵闹闹感情都不错。 听着屋子外面的动静,沈真把纸笔一放,问沈灵:“小灵,你想不想出去玩?” 沈灵从书本中抬起头,看了沈真一眼,不怎么在意地说:“不想去。”他喜欢待在沈真身边。 沈真能明显感觉到沈灵对自己的依赖,这让他的内心软得一塌糊涂。但是,他一直都记得,沈灵是一个正常的七岁孩子,而不是和他一样是重生的。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应该要有自己同龄的朋友。 不过,如果沈灵真的不想出去玩,那么沈真也不想强迫他。 于是,沈真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小灵啊,等九月份开学时,你就该去学校念书了。到时候你得和李浩、李源他们一样,一起走路去学校。你现在和他们玩熟了,以后路上就有个伴,到学校里也算有熟人了,别人就不敢欺负你。”这理由倒也不是骗小孩子用的,沈真心里确实打着这个主意。 李浩和李源天生乐观,他们在学校里的人缘都很好。沈真是真心希望沈灵能和他们成为朋友。 再说上学放学这事,从村子到小塘镇上的学校,骑车的话大概需要半个小时。李爸爸和李妈妈有时候会用自行车带着李浩、李源兄弟走这一趟,但在更多的时候,他们都是让孩子们自己走路去学校的。他们这段路早走熟了,同一个村子的孩子又能组成一个小团体,倒是不怕拐子会把小孩子拐走。 沈真希望沈灵能尽快融入村里的孩子们中,也是希望等沈灵上学后,大家能照应一下他。 “哥哥呢?”沈灵问。 沈真伸了下懒腰,说:“哥哥画了这么久,现在觉得有点累了,正好想去院子里站一站。” 沈灵“嗯”了一声,合上书本,跳下椅子。兄弟俩一起走出了屋子。 李浩眼尖,看见自家两个小租客后,立刻停下玩耍,和沈真打了个招呼。院子里有四五个男生,之前正在玩奥特曼打怪兽的游戏,见李浩忽然停了动作,他们也停了,然后好奇地看着沈真和沈灵。 沈真对着李浩招了招手,故意用一种充满期待的语气说:“耗子,这是我弟弟沈灵……哇,你们这是在玩什么啊,看上去很有意思,能带着我们一起玩吗?”为了沈灵,他就舍命陪君子一回吧。 沈灵对着李浩笑了一下。 颜即正义。在这个时间点,虽然“萌”这个词还没有流行起来,但李浩确实被萌到了。他朝着弟弟李源以及另几个同伴招了招手。等一群人聚拢过来,李浩就依次给大家介绍起来。或许是因为他的笑容太热情——也可以说是笑得很白痴——沈灵很快就不觉得紧张了,笑容中也就多了一些真意。 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沈真站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一切。 第5节 在上一世,当沈真第一次见到李浩时,他就知道在李浩的肌肉身下藏着一颗老妈子的心。而后来的相处也证明了李浩确实特别会照顾人。所以,沈真很放心这一世让沈灵和李浩成为朋友。 小男孩的友谊来得很快。李浩为了照顾新人,特意把当奥特曼的机会让给了沈真和沈灵。如此一来,他自己就必须要多当几次小怪兽。这牺牲挺大的,然而沈真心里只想笑,一点都没有被感动。 他果然是过了玩这种游戏的时候了啊! 好不容易撑过几局后,沈真见沈灵适应良好,他就“做饭遁”了。民以食为天,李浩奶奶已经开始动手做晚饭了,因此沈真的理由简直无懈可击。李浩放走了沈真,但非常热情地把沈灵留下了。 李家的饭是先做好的。李奶奶站在厨房门口大声唤了几句,奥特曼们和小怪兽们就意犹未尽地散了,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吃各饭。沈灵顶着一头汗跑回家时,沈真正在炒小油菜。 这菜做起来简单。锅热加油,生姜炝锅,翻炒加盐,撒蒜出锅。 “哥,李源……就是李浩的弟弟,他有一个外号,你知道不?”沈灵兴致勃勃地问。 沈真当然是知道的,他上一世和李家人多熟啊!不过,他却顺着沈灵的话往下问:“是什么?” 煤球炉周围的气温有些高,沈灵原本就出了汗,受不住热气。但他又不想离沈真太远,只好一边围着沈真转着圈,一边说:“李源对我说,他是超生的,当初罚了八万,所以外号就叫八万。” “这个外号比他哥哥那耗子好听。”沈真非常客观地分析说。 小油菜出锅了,沈灵很有眼力劲儿地抢了端菜的工作,主动把菜端上了桌子。他说:“李源还问我有没有类似的外号……他说,我们家和他们家一样,都是两个男孩子,所以我应该也是超生的。” 因着沈灵已经上了户口本,所以李家人都以为沈灵是沈真的亲弟弟。 沈真“哦”了一声,问:“那你是怎么说的?” “我没说什么。嘿嘿,他们都以为我们是亲兄弟呢。”沈灵的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笑意。 沈真跟着笑了两声。他把锅洗了,正打算炒下一个菜,李奶奶就端着一碗红烧肉上门了。她的手艺极好,红烧肉的香味特别诱人。沈真赶紧把锅放下,随手拎了一个灌了水的茶壶放在煤炉子上。 “今天家里正好炖了肉,你们尝尝奶奶我的手艺。”李奶奶爽朗地笑着。 “闻着就知道好吃!”沈真很清楚李奶奶的手艺,所以他立刻比了一个大拇指,都有些馋了。 李奶奶见沈真捧场,心情更好了。她端着红烧肉,走到饭桌前,把碗放下。又见沈真已经做好了一个菜摆在饭桌上,她还特意多看了两眼,只觉得沈真的小油菜炒得还不错,便又忍不住夸了几句。 沈真都被夸得不好意思了。沈灵却与有荣焉地挺起了小胸膛。 他的哥哥就是这么棒哒! 李家等着开饭,因此李奶奶并没有多待。她放下肉,很快就走了。沈真原本还打算再做一个菜的,现在有了李奶奶的加菜,倒是不用再做了。他赶紧催沈灵去洗手,然后虔诚地膜拜了下红烧肉。 在沈真看来,天底下最会做饭的人非李奶奶莫属,而第二会做饭的就是李爸爸了。他对李家菜非常推崇。(李家菜的第三传人就是李浩,就因为李浩有这一手手艺,沈真有时恨不得都能“嫁”给李浩。嗯,如果他是个女孩子,他肯定就死皮赖脸地嫁了。这真是一件让人觉得悲伤的事情。) 沈灵虽是第一次吃,但也立刻就被李奶奶的手艺征服了。兄弟俩吃得心满意足。 接下去的日子,沈灵和李家兄弟熟了起来。李家兄弟放学时,他们三人总能一起玩上一段时间。 每天吃完晚饭后,李家兄弟还会邀请沈灵去他们家看电视。如果沈真愿意陪着,那么沈灵对于电视还是很感兴趣的。但如果沈真不应,那么沈灵也不会独自去李家。在这样的情况下,沈真便每天都陪着沈灵去看一会儿《大风车》。这是央视的一档固定少儿节目。李浩和李源都非常爱看。 六月份很快就过了大半。沈真将自己的漫画命名为《遇妖》,终于开始动笔画了起来。 作为一个重生的伪儿童,沈真有着成年人的自制力,很能耐得下心来,往往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因此漫画的进度还算不错。当然,鉴于他还要做家务,不管怎么说,一日三餐总是需要他来做的,因此他不会一整天都坐在那里,总会起来走动走动,而这可以有效地避免他的脊椎早早出现问题。 哦,据说这还能防止得痔疮? 谁知道呢,反正沈真上辈子没得过。 除了画漫画,沈真每天都会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帮沈灵预习一年级的功课。沈灵就像是一块海绵,快速而高效地汲取着课本上的知识。沈真觉得,照着这样的形式发展下去,等到沈灵读初中的时候,沈真肯定就没法给沈灵补习功课了,说不定到时候沈灵还能反过来给沈真补习功课。 so sad。 家里有个小天才,沈真觉得自己应该要努力习惯这个。 第八章 李家人很快就知道沈真在画漫画了。这种事情是瞒不住的。他们见沈真总是不出屋子,因着关心沈真,那么李家人总要问上一两句吧?沈真呢,因觉得没什么好瞒的,就直言自己天天都在画漫画。 于是,李家人就组团来围观了。 漫画这种东西,李爷爷和李奶奶都是不懂的。但是,画得好不好,故事看上去顺不顺畅,这些却是能得出来的。李爷爷戴着老花镜,小心翼翼地捧着沈真的初稿看,表情严肃地仿佛在看央视新闻。 “你画这个,是打算做什么啊?”李奶奶好奇地问。 “打算给杂志社投稿。”沈真老老实实地说。他知道李奶奶不识字,于是又解释了一句:“就是……把这个投给杂志社,要是他们编辑选上了,就会在书上刊登出来,并且他们要给我钱。” 李奶奶高兴地一拍大腿:“哎呦!这可了不得呢!这是文化人干得事情。” 沈真连连摆手:“没有那么夸张……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被编辑看上呢。”他了解的是十几年后的市场,但不了解现在的。所以,虽说他每天都在勤勤恳恳地画着漫画,但其实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李奶奶特别护短。她有时候甚至有些盲目的护短。听见沈真这么说,李奶奶赶紧说:“浩浩他爸爸,就我家那个不成器的……他年轻的时候也写东西,给这里投啊,给那里投啊。嘿,还真被他瞎猫撞上死耗子,赶上了!有个报纸就登了他写的诗歌,豆腐块这么一点点,当时给了多少钱来着?” “两块钱。”李爷爷接了话。十多年前的两块钱其实很值钱了。 李奶奶口中那个不成器的就是李爸爸。李家人中,最文艺的人不是李奶奶,也不是李妈妈,而是李爸爸。别看李爸爸沉默寡言看上去特别可靠,还是家里的顶梁柱,其实他内心特别纤细。上一世,沈真也是和李家人熟了以后才知道,李爸爸平时就喜欢读一点琼瑶席绢什么的,心里装着风花雪月。 李奶奶笑着说:“当时可把他得意的,但那两块钱其实还不够他三五不时买信封和信纸的。” 李爸爸年轻的时候喜欢写点诗歌散文什么的,时不时就给报社、出版社投稿,不过唯一被录用的就只有一篇,其余的都惨遭退稿了。等他结婚后,虽说平时还喜欢读点书,但到底歇了投稿的心思。 沈真听着李奶奶明着嫌弃实则骄傲的语气,也忍不住笑了。 李爷爷看完了沈真的初稿,摘了老花镜,揉了揉眼睛,说:“画得挺好!小沈在这方面有天赋啊!就是不知道编辑是什么口味……”他其实不懂漫画,所以很担心沈真能不能真的赚到钱。 李奶奶立刻给了李爷爷一手肘,说:“酒香不拍巷子深。天底下的编辑那么多,我们一个一个投过去,总有编辑是长了眼睛的。现在这世道啊,和我们年轻那会儿不一样了,年轻人赚钱的方法多着呢!前几天看电视,还有说玩游戏能赚钱的……小沈画画总比那些玩儿游戏的人脚踏实地吧?” “那不是玩游戏,那是电竞比赛。”李爷爷弱气地反驳说。 “反正是一个意思!”李奶奶理直气壮地说。 说到这个电竞比赛啊,当初电视里播到这条新闻时,李奶奶当时分明是不认同的。她这人一直都有些固执,坚信着电子游戏是荼毒青少年的刽子手。可是现在,她倒是用这个新闻来鼓励沈真了。 护短的人果然是没有原则的。 沈灵帮着沈真把稿子收了起来。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种莫名的骄傲:“我哥哥画得可好了。” “对,小沈画得可好了!”李奶奶颇为认同地说。因着沈真是“一家之主”,所以李家人都叫他“小沈”。沈灵虽然也姓沈,李家人却都叫他“小灵”。李浩偶尔开玩笑时会叫沈灵“小小沈”。 小沈,小小沈,一听就是一家子。所以,沈灵一般都乐呵呵地应了。 待到李浩和李源知道沈真正画着漫画时,他们也吵着要看。不过,李奶奶怕男孩子太皮,手上没轻没重的,万一这俩皮猴子把沈真的稿子弄脏、弄破就不好了,因此态度强势地阻止了他们的围观。 “等到小沈的稿子在书上登出来了,你们去买了书,不就能看到了吗?”李奶奶如此说。 沈真哭笑不得。 自从知道沈真在画漫画,李家人尤其是李爷爷和李奶奶这两位,就特别热心地想要帮忙。当然,他们肯定不是想要帮着画画,而是在生活上帮助沈真。他们这状态有点像是华国家长对待高考生的状态。什么事情都不打算让“高考生”干,创造一切条件让“高考生”能一心只专注在自己的学习上。 比如说,沈真三五不时需要去小塘镇上买菜。李奶奶就拍着胸膛表示,这种事情哪里需要沈真自己去呢,完全可以让他们家的人帮忙带回来。别说李妈妈下班时原本就要买菜回家,李奶奶和李爷爷也时不时会去镇上。他们自家种了一些菜,有时候收获了,李奶奶会趁早起来去镇上摆个临时摊位。 沈真当然是拒绝了。他虽然亲近李家人,却也有分寸,便说:“李奶奶,我不是每天都需要去小塘镇上的。一些蔬菜什么的在村子里就能买到了,除非是要买鸡鸭鱼肉等肉菜,或者家里有什么缺的要添置,才需要去镇上。所以,我隔三差五去一次就好了。这点路,我走一走还能锻炼身体呢!” 伏案工作的人容易得各样的慢性病,所以锻炼身体还是挺重要的。走走更健康啊。 过了几天,李爷爷和李奶奶才终于脱离这种亢奋的状态,慢慢恢复了正常。不过,他们还是在合理范围内关心着沈家的两个孩子。别的不说,赶上李家做什么好吃的,李奶奶肯定会给沈家送一份。 这日,吃着李家端来的酸菜鱼,沈真满足地叹着气:“这酸菜真够味!” 酸菜是李奶奶自己腌的。鱼是李爸爸自己钓的。李奶奶煮了满满一大锅,分了沈家半锅。 在李家,李爷爷信佛,虽然出于健康考虑还吃一点荤腥,但现宰现做的活鱼,他是绝对不吃的。李爷爷其实是个很明主的人,从不干涉家人的饮食习惯,但在他的影响下,李奶奶也不吃活鱼了。所以,分给沈家的酸菜鱼格外多。沈真都没有做其他的菜,和沈灵两个人就着酸菜鱼一连吃了两碗饭。 沈灵颇为赞同沈真的话,说:“这酸菜好像是李奶奶自己腌的,我们去偷师吧!” “行,等会儿问问李奶奶,要是没什么不能说的秘方,那我们就学了,回头也腌上。酸菜炒肉也挺好吃的。”沈真朝着沈灵的碗里看了一眼,“你怎么光吃酸菜不吃鱼啊?是不喜欢吃鱼肉吗?” 小小沈现在胆子大了,敢挑食了,敢表现出自己的喜好了。这其实是一种进步。如果沈灵在沈真面前一直都是小心翼翼的,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永远都不会变为平等。所以,沈真对此乐见其成。 沈灵摇了摇头,说:“这鱼……有股机油味。你不觉得吗?” “机油味?”沈真问。 嘉城多水,早年水路交通非常发达。虽说现在陆路交通已经发展起来了,但水路交通还没有被彻底淘汰。早年的船靠着人力、风力行驶,现在多用柴油了。正因为此,其实嘉城现在的水污染挺严重的。沈灵说这鱼有一股机油味,沈真是相信的。不过,沈真的舌头没有沈灵的敏,他并没有吃出来。 沈灵嘟囔着说:“还是老家的鱼好吃……”汾水镇的自然环境不错,就是最便宜的鲢鱼都好吃。 “老家的鱼确实好吃……你想家了吗?”沈真问。 沈灵捧着碗,抬头看向沈真:“哥,你在哪,我们的家就在哪。这里就是我们的家。至于前江村,我不想的。”身体对于疼痛的记忆太过深刻,除了打骂,他对于前江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有些伤害是永远都没法过去的。 沈灵自己或许还不觉得,但是沈真作为每天晚上都和沈灵睡同一张床的人,他很清楚,沈灵的睡眠质量并不好。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而已,却时不时地做一些噩梦,这已经足以证明很多东西了。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可是因为沈灵睡得不安稳,沈真至今不敢和沈灵分床睡。 有人陪着,或许沈灵能觉得好受些呢? 沈真怕勾起沈灵不好的回忆,因此不敢直接问他都梦到了什么,只能想尽一切办法来改善沈灵的睡眠质量。比如说,他会在每天睡觉前都哄着沈灵喝一杯热牛奶。再比如说,他前两天刚买了几斤小米,打算每天都给沈灵熬一点小米粥,据说小米是健胃安眠的。沈灵就这么一无所知地被照顾着。 吃完饭,沈真把装酸菜鱼的大菜碗洗了,给李家还回去。 照例先夸了李奶奶的手艺,沈真犹豫了一下,问:“李奶奶……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助眠啊?就像是牛奶小米什么的。不能是安眠药,那个副作用太大了,不能轻易撕开口子吃这个。” “助眠?酸枣仁粉啊!”正在洗碗的李妈妈听了半耳朵,从厨房里伸出头来,说。 李奶奶赶紧说:“别听她的……酸枣仁粉是我们女人吃的。小沈啊,是你睡不好吗?是不是压力太大啊?还是有什么烦心的事情?”按说小孩子永远都是缺觉的,总睡不够,哪有小孩会失眠的啊? 沈真说:“也没什么……我就是想要改善一下睡眠质量。” 李奶奶见沈真不想说,倒也没有继续追问,说:“你可以去吃点核桃啊、葵花籽什么的……哦,大枣也不错,每天吃几颗,坚持吃,对身体好。还有蜂蜜,睡前用开水冲服,这也有助于睡眠。” 这些东西都很容易买到……沈真点了点头,谢过李奶奶,就回了家。 第九章 沈真现在的作息习惯非常健康。他每天晚上不到十点就睡了,第二天七点左右起床。小孩子确实容易缺觉,永远都睡不够。他作为成年人时,每天只要保证六到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就够了。可是,现在有着一个小孩子身体的他,每天都得睡足了十个小时不可。晚上睡得不够,还得用午觉来补! 不过,健康的作息所带来的益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沈真以前没怎么过苦日子也就罢了,沈灵这颗曾经备受摧残的小白菜,在这些日子中竟然长高了一些,还长胖了一些。他脸上的肤色也变得红润了起来。而且,他的头发也变得黑亮有光泽了。 每每看到自家的孩子长得这么好,沈真就有一种莫名的自豪。 嘿嘿嘿,现在这颗健康漂亮水汪汪脆生生的小白菜,是他养出来的! 是!他!养!出!来!哒! 只是,事事并不尽都合人心意。 第6节 在沈真的努力下,沈灵的睡眠质量似乎并没有改善多少。但是,即使他晚上多梦睡不好,他在第二天时依然很精神,似乎半夜偶尔醒来根本影响不到他。一时间,沈真倒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沈真只得再去李奶奶那里取经。李奶奶很擅长带孩子,她当初嫁给李爷爷的时候,一进门就接手了三个年纪还不大的小姑子。算上小姑子们、李爸爸以及李浩和李源,李奶奶平安带大六个孩子了! 李奶奶观察了几天,见沈灵白天的时候确实精神,又没有别的症状,就宽慰沈真说:“有些孩子确实有半夜醒来的习惯……就说浩浩吧,他八岁时还尿过床呢,我那时总半夜叫醒他去上趟厕所。” 被揭短的李浩:…… 有个记忆力不错的奶奶,每次受伤的总是我。李浩哭着说。 “所以说,小灵这样不算什么,不用太担心他吗?”沈真问。 李奶奶说:“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带他去医院看看。但我想着肯定没什么事儿。”毕竟是别人家的孩子,她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不过,照着她的经验来看,沈灵的身体正一日一日变得健康。 沈真到底放心不下,带着沈灵去嘉城市里的医院走了一趟,各种化验花了不少钱,果然没检出什么来。他犹豫着是不是该带沈灵去看下心理医生,但被沈灵强势地拒绝了。于是,这事儿暂时按下。 六月底,李浩和李源的学校就放暑假了。沈灵和他们玩耍的时间便多了起来。孩子之间是可以互相影响的。李浩和李源都没什么学习的主动性,但因为沈灵每天都有两小时的固定学习时间,他们也跟着做起了假期作业。这要搁以前,他们都是拖到暑假的最后一个星期,才会开始疯狂赶作业的。 李家大人见状,倒是更喜欢沈真和沈灵了,他们几乎是天天给沈家送西瓜。 这西瓜是附近村子里的人种的,等到瓜熟季节,价格降下来以后,一斤西瓜还不到三毛钱。李家天天都会买上一个,用篮子吊着放到井里凉着。晚饭后,再把凉了半天的西瓜切了,那滋味可好了。 沈真投桃报李,塞给沈灵不少零花钱,让他时不时买点冰棍什么的,请李浩、李源以及附近的小朋友吃。所谓吃人嘴短,沈灵很快就拓展了他的外交范围,竟然混成了附近小朋友中的军师二把手! 一把手肯定是李浩,这位长得像个小姑娘的小小男子汉最讲义气,大家都服气他当大哥。 沈真要画漫画,而且他和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其实没什么共同语言,因此很少和他们玩到一块,得到的消息就相对而言滞后。等到他听说沈灵成为二号军师一般的人物时,沈灵已经混得风生水起了。 “哥……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沈灵颇为不好意思地说。 天气已经很热了,而且还闷。沈真操着一颗沧桑的大叔心,恨不得一天到晚都趴在电风扇底下——李家并没有装空调,夏天的消暑工具只有电风扇和大蒲扇。可是小朋友们一旦起了玩心,是根本不会觉得热的,他们大中午的都可以在太阳底下狂奔。不过短短几天功夫,沈灵就已经晒黑了不少。 沈真老气横秋地说:“这有什么……我们刚来嘉城的时候,你每天都黏在我身边,我总担心你和同龄人玩不到一起去。现在这样多好啊,你能受到如此多的同龄人的爱戴,我真心为你感到高兴!” 其实你也是我的同龄人……沈灵在心里吐槽说。沈真不过才比他大三岁而已。 小白菜沈灵一旦摆脱了他受虐儿童的定义,那些隐藏在骨子里的人格魅力一下子就散发出来了。在这之前,沈真对于沈灵的认知总是局限在“乖巧懂事”上。不过,知道沈灵成为二把手灵魂人物之后,沈真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情——沈灵其实是一个敢拿起刀来捅人的“凶徒”,他其实很有魄力。 不过,沈真并不介意这个。 有句话怎么说得来着?天救自救者! 其实,三观略微不那么正的沈真是非常看好沈灵的。在社会上跌打滚爬过一世的他并不会因此就忌惮沈灵,他不会像黄蓉防备杨过一样地防着沈灵。因为,在沈真看来,一个在压迫中懂得反抗的人其实比一个习惯被压迫的人更值得他的尊重。虽然,在他的上一世中,沈灵反抗的方式并不高明。 当然,沈真对沈灵不起忌惮之心,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沈灵不是天生的反社会反人类,他其实是懂得感恩的。这意味着,只要沈真对沈灵好,那么沈灵手中的刀就永远不会指向沈真。 “哥,你干嘛这么看着我?”沈灵被沈真看得有些发毛,忍不住摸了下自己的脸。 沈真抓过沈灵,在沈灵头上摸了一把,说:“看你帅呗!” 沈灵被逗笑了。他永远不会知道,就在刚刚,其实沈真的脑海中转瞬间就掠过了诸多的想法。他或许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的人生其实会有着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走向。 沈真笑眯眯地问:“他们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就让你当了二把手。说说看,你都做了什么?” 沈灵嘿嘿笑了两声,倒了一大杯凉白开,咕咚咕咚喝完了,才说:“其实我也没做什么……我带着他们去小塘镇上捡塑料瓶和废纸壳,换了钱就给大家买吃的。”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来说,提供零食确实是打入他们内部的好方法。但是,沈灵不愿意乱花沈真的钱,于是就想了一些赚钱的方法。 虽说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但其实沈灵一开始提议去捡垃圾时,小朋友们都是拒绝的。他们觉得不好意思,甚至觉得丢人。不过,沈灵很快就用一个高大上的借口忽悠了他们。用沈灵的话说,他们这不是在捡垃圾,他们这是在学雷锋做好事,他们是为了建设美丽整洁的小塘镇而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于是,大家去捡垃圾时都统一了服饰。他们穿上了小塘镇实验小学的夏季校服,已经入了少先队的小朋友还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也是巧了,某天他们捡垃圾时,正好被学校里的一个老师看到了。这个老师在了解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后,非常欣慰地表示,等到开学时,他一定会点名表扬他们的! 小朋友们都高兴疯了!在这个年代,小学生们还是很注重老师们的看法的! 有钱能买零食,老师还表扬他们……简直没有比这更美的事情了! 就这样,提供了点子的沈灵虽然还没有入学,却一步步获得了话语权。 李浩作为同龄人中的老大,一直被他的爷爷奶奶灌输着要照顾沈灵的想法,而他呢确实有着一颗善于为他人着想的老妈子心,见沈灵被小伙伴接受了,李浩不觉得地位被挑战了,反而与有荣焉。 “行啊!是个人才!”沈真听完沈灵这些天的经历后,在沈灵肩膀上拍了两下,同样觉得骄傲。 沈灵心里一动,立刻做出了一副委屈的模样,小狗狗的尾巴都耷拉了,说:“其实……他们也不是一下子就和我玩得好的。他们都是本地人,会讲嘉城土话,可我不会。然后,他们就瞧不起我。” “这有什么……你会汾水的土话,他们同样都不会呢!”沈真说。 “说得也是哦。”沈灵说。 “而且,你现在不是已经用自己的魅力征服他们了吗?我看好你!”沈真忍不住又在自家小孩的头上揉了一把,“不过,如果外头真有人欺负你,你对付不了的,就不要瞒着,一定要回来告诉我。” 沈灵略有些怀疑地看着沈真的细胳膊细腿,说:“哥……要是打架的话,你也打不过他们吧?” “靠!男人征服世界用的是脑子,不是拳头,懂不?你哥我脑子好!”被自家孩子小瞧的沈真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打架打不过又如何……他掌握着一门必杀绝技,那就是告家长!保证一告一个准! 沈灵忍不住笑了起来,仿佛沈真说得是什么很好笑的事。在沈真恼羞成怒前,他赶紧说:“哥,你现在热不?我去小卖部买根碎碎冰吧,我们俩分着吃,怎么样?买你爱吃的菠萝口味的!” 沈灵最喜欢的冷饮就是碎碎冰了。 这种冷饮冻结实后可以在中间掰断。沈真半根,沈灵半根,他们能吃很久。 沈真起身去小盒子里取硬币——家里的硬币都被他装在了小盒子里,防丢。沈灵却没等着他的动作,迅速跑远了,只留声音还散在炎炎热气中:“哥,我口袋里还有钱。我去了,你等我回来啊!” “这小破孩……年轻就是不怕热啊。”沈真叹了一口气。 朝阳似火的夏日中,今天的沈灵也是活力四射呢。(——热成狗的沈真有气无力地说。) 第十章 夏天,尤其是没有空调的夏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工作的季节。 电风扇会把稿纸吹得起起伏伏,虽然沈真已经用沈灵的新铅笔盒压着了——这是双层的印着狮子王图样的漂亮蓝色铅笔盒——但各种细节上的不方便还是很容易就让他陷入到了一种狂躁的心情中。 沈真把稿纸收了,放进抽屉里,然后取出他用来记账的小本子。 重生至今,除了继父张明给他寄的钱,他可以算是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却把沈淑来遗留下来的存款花去不少。虽说他打算画漫画赚钱,但漫画画成需要时间,他总不能在这些时间里只进不出吧? 而且,虽说李奶奶他们都很看好沈真,但其实沈真自己却没有十足的把握……万一他投稿以后被退稿呢?这不就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不会有收入了吗?难道他真的要一直坐吃山空下去? 或者,他的漫画可以换一个渠道?不走杂志连载,直接走出版? 要说出版的话,其实色情漫画是来钱很快的。当然,碍于相关政策,色情漫画在大陆肯定没法出版,但在港城、台岛就没有类似的限制了。据沈真所知,靠色情漫画养家糊口绝对不成问题。 为了钱,沈真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出卖一下灵魂嘛!反正灵魂什么的又不值钱! 再说这个色情漫画,虽然沈真没什么实战的经验,但他毕竟是博览过无数a那个v的人。他觉得自己真动笔的话,一定上手非常快。而且,他可以把漫画的整体基调定位成“风流而不下流”嘛。 请党和人民见证,他的节操其实还能抢救下。_(:3」∠)_ 沈真的脑子转得很快,他很快又意识到,如果他真的打算画色情漫画的话,那么一定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沈灵还只是一个孩子,要是被沈灵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那画面太美,沈真已经不敢想象了。可是,他们现在住同一间房子,睡同一张床,想要彻底保密什么的,这根本是无法实现的。 沈真叹了一口气,暂时把画色情漫画的想法搁置了。 村里的小卖部距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沈灵跑着去,跑着回的,很快就把碎碎冰带回来了。他把碎碎冰掰成两段,然后将其中的一半递给沈真。兄弟俩动作一致地嘬了一口,顿时都心满意足了。 沈真看着满头大汗的沈灵,说:“你去卫生间洗把脸。碎碎冰给我,我帮你拿着,等你洗完了再吃。” 沈灵自己其实并不觉得难受,但听沈真这么说,他还是听话地把碎碎冰递给沈真,然后钻进卫生间,洗了下脸,把脸上和脖子里的汗擦掉了。等他出卫生间的时候,就看到沈真一脸严肃地想事情。 “哥,你想什么呢?”沈灵问。 沈真当然不能说他在想该怎么赚钱,他不想让沈灵心中有负担,于是说:“在想晚上吃什么。” 天气热了,炒菜的过程也变得难捱,毕竟煤炉周围的温度是很高的。沈灵不想让沈真受累,就故意说:“拌个凉菜好了!拌个叶儿菜,再拌个豆腐……天气热没什么胃口,炒得热菜都吃不下。” 拌叶菜是很容易做的一道菜,只要把叶菜在沸水中烫熟了,然后拌入各种调料和花生米就可以了。拌豆腐则更简单了,豆腐是菜市场里买来的盒装嫩豆腐,加点香油、盐和切碎的大蒜搅拌即可。 “行啊……就按你说的做吧。”沈真说。他平时很注意给沈灵加强营养的,因此饭菜吃得简单些也没什么。不过,沈真还是决定,下次去镇上时买一小坛子咸鸭蛋备着,懒得做菜时就磕个咸鸭蛋。 沈灵拿着碎碎冰,等冰化了一些,他就吸一口,等冰再化一些,他再吸一口。虽说吃这东西确实容易没有形象,但他已经尽可能地表现不错了。而沈真的吃相就要猥琐得多,他一刻都不停地嘬着。 “对了,”沈真想起了什么,又说,“你最近长个子了,感觉衣服都有些显小了,明天带你去买新的。镇上有百货市场。”虽说他至今没赚到一分钱,但是沈真依然觉得该花钱的地方还是得花。 严格说起来,靠着沈淑来的存款,其实沈真暂时还没有生活压力。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子,那么他完全不需要考虑经济问题——前提得是这钱没有被如宋根荣这样的人顺走。不过,沈真毕竟是重生的,男人的自尊心使得他不愿意坐吃山空。而且,他打算在房价飞上天之前买下房子来。 汾水镇上有房子,但是沈真不打算回去了。他日后都会在城市里漂泊,因此他打算在城里买套房子。趁着房价还没有夸张到让穷人们哭天喊地的程度,他打算先把自己的小窝弄好了。这样一来,等日后他身上的压力会小很多。上一世,他可是一直都在租房子住啊!而租着房子总觉得有些不得劲。 只要房子搞定,那么等他前世的职业规模化、产链化了,工资完全够他确保良好的生活品质。 沈真所追求的无非就是这些了。 他这个人其实并没有多大野心的,重生也没有带给他太多的金手指。 他只是想要把日子过好而已。 沈灵对于家里的经济情况不是特别了解,但他知道沈真每天都在努力地画画赚钱,再加上汾水镇上的一切给已经给沈灵塑造了一个竭力省钱不乱花钱的金钱观,于是在听了沈真的话以后,他立刻摇着头表示:“哥,你暂时不用给我买新衣服了。李浩和李源说,他们有些衣服穿着小了,但衣服本身都还是不错的,他们问我要不要……我想了下,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哥,我可以穿他们的旧衣服。” 说这话的时候,沈灵的表情特别坦然。他不觉得这是一件让他为难的事情。 沈真其实也不觉得为难。他上一世就穿过李浩的旧衣服。那时,他都读大学了。艺术类大学的花销很高,即使有了继父张明提供的存款,但他的日子依然过得紧巴巴的,很是拮据。在他跟着李浩来李家过年时,李妈妈见他穿得实在是太单薄了,就取了李浩的毛衣和羊绒衫给他穿。但因为沈真和李浩的脚码不一样,而且鞋这种东西确实不好混穿,李妈妈还给沈真买过一双里面加绒的矮皮靴子。 沈真不觉得这是一件伤自尊的事情。因为,李家人只是单纯地想要让他穿好点,他们并没有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施舍什么,他们也没有用一种自以为是的同情在怜悯什么。李家人都是好人。 在沈真能赚钱了以后,他会给继父张明买东西,会给继姐姐买东西,也会给李家人买东西。 爱是一种传递。它因此而永恒。 “其实这没什么的,对不对?”沈灵眨了眨眼睛说,“李家条件不错,但李源也会穿李浩的旧衣服,只是不想浪费而已。刚好他们不想浪费,而我们呢也可以省钱。所以,我已经答应他们了。” “嗯,这没什么的。不过,我们还是要谢谢他们。”沈真笑着说。 沈灵又吸了一口冷饮,才说:“我已经谢过他们啦!那我们明天还去镇上吗?”他用手捂着碎碎冰,想要让它化得更快一些。不过,他之所以喜欢吃碎碎冰,也是因为这种冷饮可以吃上很长时间。 “去!明天去书摊上给你买几本故事书。”沈真说。沈灵的拼音已经全部学完了,而且他已经会用汉语字典了。虽说他现在不认识太多的字,但带拼音的故事书,他还是能一个字一个字看下去的。 沈真打算给沈灵买几本趣味智慧故事什么的……见得多才能识得广,沈真打算让沈灵养成随时阅读的好习惯。也是小塘镇上还没有图书馆,而沈灵到底年纪还小,否则沈真都想给他办张读书卡了。 养“儿”不易啊。沈真知道沈灵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不想浪费他的天赋。 沈灵脸上却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沈真问:“怎么,你不想要故事书吗?” 沈灵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那就先买一本。”他其实还是怕花钱。 “等你看完了,可以给你的那些小伙伴们讲故事。他们肯定就更喜欢你了。”沈真说。 沈灵不服气地说:“他们现在就很喜欢我!李辉让我帮他写暑假作业,说是写完就给我十块钱。”李辉也是村子里的人,年纪比沈灵小,幼儿园大班刚毕业。为什么幼儿园大班都会留作业? “那你帮他写了吗?”沈真问。 沈灵叹了口气说:“当然没有!虽然我也挺想要那十块钱的,但这种事情被他家长知道了,他家长肯定会不高兴。我们是外来的,要是村子里的大人不喜欢我们,我们以后在这里待着就艰难了。” 沈真诧异地看着沈灵。这娃情商挺高的啊! 沈灵赶紧又说:“对了,哥你别把这事儿说出去啊!这事儿不能由我们捅给李辉的家长知道,一旦被人知道是我告的密,那我在小伙伴中的地位就不保了。所以,我们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第7节 “你想得挺周全的啊。”沈真忍不住点了点沈灵的小鼻子。他这是养了个人精吧? 又被哥哥表扬了……沈灵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膛。他做这个动作的熟练度早已经满点了。 第十一章 周末时,李奶奶和李妈妈翻箱倒柜收拾了一整天,找出了不少沈真和沈灵能穿的衣服来。已经特别旧的或者破的衣服,还有样式已经彻底过时的,李家的女人们都直接压箱底了。她们能拿出来的衣服,其实质量都不错。尤其是几样冬天穿的大件的衣服,看上去还挺新的,穿上身后又漂亮又暖和。 沈真和沈灵把衣服收下了。 给沈灵买故事书的时候,沈真顺便切了点猪肉,到家就和着白菜剁成馅儿,包了三大盘饺子,自家留下一盘,另外两盘都给李家送去了,用以表示感谢。他包的饺子个个都长得漂亮,很拿得出手。 沈真上一世的后期都待在北方,疙瘩汤、糊塌子什么的学了一手,包饺子也是那时学会的。 李奶奶特别擅长包粽子和做包子,偏偏不怎么擅长包饺子。她包的饺子等下了锅以后就全成片儿汤了。至于李妈妈……她嫁进李家后就一次没掌过勺,做姑娘时还有点厨艺,现在都退化成渣渣了。 因此,沈真的手艺真叫李家人惊艳了。 私底下,李家人又忍不住感慨了一番“果然是穷人孩子早当家啊”。当然,这话他们当着沈真沈灵的面是不会说的。知道沈灵每天都在预习功课,李爸爸大手一挥又把自家两个崽子塞进了补习班。 李浩and李源:…… 面对着“别人家的孩子”,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李浩和李源哭着说。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八月底,很快学校就要重新开学了。沈真带着沈灵去学校报到。 小塘实验学校刚刚和其他学校合并,学校扩建了一番,新的一年级一共有六个班级。班已经分好了,各班主任手里都拿着自己班学生的名单。(各个幼儿园和小学是有合作关系的,因此小学老师手里捏着幼儿园直升的名单。像沈灵这种没有从未在小塘周遭幼儿园念过书的学生是非常特殊的。) 李浩开学就是四年级的学生了。他对于学校的老师还算了解,指着一年级二班的班主任说:“那是莫老师……教语文,当年带过我的。莫老师挺好的,从来都不打人,而且作业也布置得不多。” 正所谓没作业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吗……沈真满头黑线。不过,他还是接受了李浩的建议。 莫老师是一名年轻的老师,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她笑容温和,确实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这是开学日,莫老师搬了张桌子坐在教室门口,正在招待来报道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她还要负责收钱。 拒绝了李爸爸想要陪着他们去报到的心意,沈真带着沈灵在学校走廊的长椅中坐下。沈灵好奇地四下张望着,这就是他以后要念书的地方啊……等莫老师忙得差不多了,他们才朝莫老师走过去。 “老师您好。”沈真很有礼貌地向莫老师打了个招呼。 莫老师抬头一看,只看到两个孩子,却没有看到孩子的家长,她顿时就觉得有些奇怪,毕竟她招待的都是一年级的新生,就算家长的心再大,也不会让一个还没有进过小学的孩子自己来学校报到。 “你们……是来报到的吗?”莫老师压下了心中的怪异,微笑着问道。 沈真点了点头,也不避讳自己的身世,拿着当初骗过李家人的那套继续忽悠莫老师,说:“老师,这是我的弟弟,他今年七岁了,正好能上小学一年级。不过,我们家的情况有些特殊。我们的父母都不在了,老家也待不住,好不容易来到嘉城……希望学校能给我弟弟一个读书的机会。” 沈真并不担心学校会不收沈灵。这年头,小学转校还是容易的。 他曾经有个泛泛之交,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子。那女孩子的父亲在外打工,母亲身体不好,而她有个比她小了十多岁的妹妹,这妹妹有心脏病,非得生活在大城市不可(要是生活在老家农村,心脏病发作时,就算立刻打电话,救护车也得开一个小时才能进山),女孩只好带着自己的妹妹生活在城市里。她当时给妹妹转校时,都没办什么手续,只是去学校问了问,学校就表示可以收下她妹妹的。 莫老师一听沈真说明情况,脸上的表情就严肃了。她见手头的工作也忙得差不多了,就带着沈真和沈灵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沈真又把他们兄弟不得不背井离乡的原因好好说了一遍。 莫老师给沈真、沈灵各倒了一杯水:“你们这个情况……学校是可以收的。不过,你们的户口不在嘉城,因此学校要额外多收一笔借读费。当然,我可以把你们的情况向校长反应一下,也许学校愿意为你们提供一些帮助。”犹豫了一下,莫老师有些为难地说:“但我现在还不敢保证什么。” 对于莫老师来说,她当然很愿意帮助眼前这两个又懂事又坚强的孩子。但是,只要情况没有彻底落实下来,她就不敢说大话。她深知,在给予希望以后再让人失望,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借读费”的政策还没有取消。像李浩、李源这样的当地人,他们的学费只要两三百,就算加上教材辅导费(这也还没有取消),也贵不到哪里去。可是沈灵作为外地人,每学年的借读费就要一千多。这对于一般的打工家庭都是不小的开支了。(有些工厂女工的月工资只有几百。) 除此以外,如果沈灵入学了,那么他中午那顿饭是需在学校里吃的,每个月还需要上交一笔并不便宜的伙食费,每月将近小两百,多退少补。他固然可以自己带饭,但学校里没有提供热饭的地方。 种种花销加在一起……莫老师其实很担心这两个孩子会被迫失学。 “只要学校愿意收下我弟弟,我们就很感激了。”沈真捧着热茶,一脸感恩地说。 莫老师想了想,又问:“照你的意思……你弟弟之前没有念过幼儿园吗?” “老师,你可以检验下我弟弟的学习进度,他已经把一年级的课程都预习完了。”沈真赶紧说。 莫老师便依言检验了下沈灵的学习进度。 其实,一般小学都不直接收没有念过幼儿园的孩子,不光是学习进度问题,还涉及到了课堂纪律等种种。没有念过幼儿园的孩子往往不能很快适应学校的生活。但是,莫老师并不想为难眼前的两个过早承受了太多苦难的孩子。所以,她心中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她会尽可能地给他们开方便之门。 今年的课本并没有大改,和李浩当初上一年级时的课本差不多。莫老师把去年的一年级试卷找出来让沈灵答题。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沈灵都是看完题目立刻就有了答案了。他的字也写得很漂亮。 莫老师看了几分钟,心里就有数了。 “老师……要是可以的话,希望老师能在同学面前帮我们隐瞒下我们的家庭情况。”沈真说。他可以对着莫老师坦白,那是因为他相信成年人有分寸。莫老师又是个非常有责任心的老师。但有些事情还是不适合被同学知道。沈真不希望当沈灵上学后,他们班的学生们都会用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莫老师推了推眼镜,说:“这是一定的,我心里都有数。”不知不觉间,她竟然也把沈真当成大人来对待了。或者说,眼前这个十岁的孩子确实就是“大人”吧,因为他要成为弟弟的“家长”啊。 作为一个语文老师,莫老师心里也有文艺纤细的一面。她已经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种种感动了。 大致了解了沈灵的学习进度后,莫老师就带着沈真、沈灵去了校长办公室。校长姓方,是个有着啤酒肚的已经秃头的中年男人。大概大部分秃头的华国中年男人都会打着用局部支援中央的决定,也许这样会显得他还有满头黑丝?但其实,这样的发型看上去非常怪异,还不如全部剃光成个光头呢! 听莫老师说完了沈真和沈灵的情况,方校长擦了擦汗,说:“这个情况……确实有些特殊。这样吧,莫老师你先把这孩子排到你的班里去,学费暂时欠着……我组织大家开个会。啊,有困难,咱们就解决困难。啊,不过,这个最终的结果呢……我们都不好说。”他说话的时候总拿着官腔官调。 方校长同样没有把话说满。学校招收过外地的学生,但以前没有减免过学杂费的先例。这世界上可怜的人很多,上不起学的孩子也多,但学校不是专门搞慈善的,因此一切都要按照规章制度来。 沈真的心情有些哭笑不得……他对莫老师说了身世,仅仅是希望莫老师能顺利收下沈灵做学生,倒是没有想过让学校减免学费。于是,他起身给校长和莫老师鞠了一躬,说:“谢谢校长,谢谢老师,谢谢你们能准许我弟弟在你们学校念书。其实,我们的父母虽然不在了,但妈妈去世前留了一点存款,所以弟弟这学期的学费还是拿得出来的……只要你们能收下我弟弟,我就已经非常感激了。” 莫老师只觉得这孩子太实诚了。走出校长办公室时,莫老师悄悄地对沈真说:“虽然你们现在身上还有些钱……但要省着花,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我估摸着学校方面还是愿意给你们提供帮助的,你们到时候也不要拒绝。好好念书,努力长大,这就是对学校的回报了。” 想了想,莫老师又补充说:“还有……你们母亲给你们留下存款这事儿,以后都不要和别人说了。这世界上虽然有很多好人,他们给予你们诸多温暖,但同样也有坏人,你们要有防人之心。” 沈真乖巧地说是。莫老师这人确实不错呢! 第十二章 开学第一天,虽然不用上课,但学校方面还是会把学生留上半天。学生们领新书,学校领导们通过广播做新学期总动员,各个班级内再做下师生互动,总之是一个让新班级新团体磨合的过程。 教学楼一共有两栋,分前后楼。每一栋楼又有六层。一年级二班的教室在前楼一层。 沈真目送着沈灵背着新书包进了一年级二班的教室。进教室前,沈灵有些忐忑地回望了一下。 沈真给了自家小孩一个鼓励的微笑。 沈灵朝着沈真挥了挥手,进了教室,背着书包的背影显得特别可爱。 沈灵这边搞定了,按说沈真应该去四年级报到的……但是,沈真转身去了传达室。 在传达室内负责守门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大爷。沈真问他讨了把椅子,说是要等着学生放学。大爷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了他一把椅子。还别说,其实守在校门口等着学生们放学的家长挺多的。 等人的过程有些无聊,那些家长们因着家里都有一个孩子这一共同语言三三两两地聊了起来,普通话中夹杂着嘉城土话,校门口显得很热闹。沈真却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别看沈真重生后“捡”了沈灵,又在李家人面前讨喜卖乖,其实他这个人骨子里有些慢热,并不是一个容易自来熟的人。 一直等到十点多,有些班级才开始散了。沈真又等了小二十分钟,一年级二班也散了。 沈真谢过了传达室大爷的椅子,跑去一年级二班的门口等着。 沈灵背着新书包走出了教室。看到沈真,他的眼睛立刻亮了一下。 沈真走上前,想要接过沈灵的书包。沈灵赶紧摇头说:“哥,我自己背吧,也不是很重。” “那你自己先背一会儿,等你累了,我再接手。”沈真也不坚持,说。 兄弟俩并肩朝学校外面走去。沈真没有买自行车,从村子到小塘镇上的这段路,他们一直都是走着的,早上走着来报到,现在走着回家。虽说这段路不算近,但村里念书的孩子都是这么走的,再加上沈真沈灵不是娇生惯养的人,因此走着也无妨。现在的小塘镇到底没有发展起来,还没有公交车。 沈灵似乎有心事。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有些事不用多说,他心里就有数了。 “现在都快十一点了,要不中午这顿就在镇上吃吧?去吃馄饨,好不好?”沈真低头问沈灵。这也不光是为着方便,而是因为那家小店的馄饨确实好吃,皮薄肉鲜,汤也香。沈真和沈灵都喜欢吃。 沈灵“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了,有些犹豫地问:“哥,你不念书了?” 其实这事情早有征兆了。刚来嘉城时,沈真给沈灵买了新书包和新文具,但是他却没有给自己准备一份。但在当时沈灵并没有多想。可是,今天是开学日,沈真从学校空着手回家,说明他根本没有领到新书……而且,前面在莫老师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沈真都只求学校收下沈灵,没有说他自己。 若是在几个月前,沈灵或许会觉得,可能是家里没钱了,沈真不想增加负担才不念书的。但相处了这么一些时日后,沈灵已经明白沈真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如果沈真想要念书,那么即使他一分钱没有,他也会想办法弄到钱去念书。现在沈真不去学校,那就只可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想去。 沈真确实不打算去学校了。他承认基础教育很重要,可问题是他已经接受过一遍基础教育了。 对于重生的沈真来说,学历并不是非要不可的。毕竟,在他这个行业,手艺(画技)才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就算他去了学校又如何呢?或许凭着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和自制力,他可以当几年的学霸。但是,他在学习上的天资摆在这里,等到课程加深以后,他终究会慢慢“泯然于众人”的。 重生,带给他的只有经验。沈真从不觉得他再进学校读一遍书就能学神附体当科学家了。 而且,沈真也不想要成为什么科学家。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必进学校浪费时间! 毕竟沈真选择的是一个靠手艺技术吃饭的行业啊……这话怎么说呢,其实这世间哪个工作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吃饭呢?但原画设计这门技术吧,毕竟不像是金融分析啊、考古啊、教师啊、医生啊等等众多行业,非要文凭不可,仿佛没有文凭就没法把一个人的能力“量化”了。在沈真看来,画得好的就是画得好,就算没有文凭的加持,但是其中的好赖,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凭着上一世的经验,他从现在开始画,到他重新长到二十岁,就算他没有文凭,但他靠着自己的作品积累,完全可以胜过那些名校毕业初出茅庐的新手同行。文凭肯定有用,但对他而言已非必须。 再说了,如果他真和“同龄”的孩子们一起去上学,他每天就几乎没有什么闲暇时间了。 在这个年代,学生的课业还是很重的。如果沈真选择上学,那么他早上五点多钟就要起床,七点多钟到校,一直要待到下午四点多钟才会放学,到家就五六点钟了。他们家里没有大人,沈真要做家务(如洗衣服等),还要准备晚饭,再忙乎下作业,紧赶慢赶也得七八点钟了。考虑到第二天五点多钟又要起床,那么他必须在十点钟之前睡觉……这样一来,他每天根本挤不出多少时间来画画! 绘画,无论是油画、漫画,还是日后的电脑作画,这都是一门需要精雕细琢的艺术。 沈真在画《遇妖》时,即使有着成年人的自制力,几乎不浪费时间,绘画功底也很好,但他也不过是一天画一两页而已,差不多一个月才能完成一话。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哪里还有时间去学校啊! “我就打算靠画画吃饭了……画画嘛,作品本身比文凭更重要。”沈真笑眯眯地解释。他要在这几年努力多赚点钱,这样才能在房价快速飞涨之前把房子买下来……再不努力多画点就来不及了! 沈灵似懂非懂,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沈真却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处境。虽然说国家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其实每年失学的儿童那么多,国家根本管不过来。如果沈真现在还留在汾水镇前门村的老家的话,那么当地政府或许还会去他家走访,做一做工作,鼓励他一定要去上学。可现在的情况却是,沈真的户口在老家,学籍在老家,老家却偏偏找不到他的人……当地的老师想要让他去上学却找不到他,嘉城的老师根本不会管他! 沈真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当了失学儿童。 不过,沈真也知道,他不能给真小孩沈灵塑造一个不爱学习的坏榜样。 于是,沈真拍了拍沈灵的肩膀,说:“而且,学校里教的课程,哥哥都已经会了啊。所以,哥哥不需要进学校念书。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只要借李浩的卷子做一做题目就可以了。”如果他进学校的话,他应该和李浩读同一个年级。李浩的成绩一直都不算好,自从初中以后就选择了艺术方向。 “哥哥!”沈灵不是一般的小孩子,虽然他很信任沈真,但不会被沈真三言两语糊弄了。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因为,比起读书,哥哥更喜欢画画啊!哥哥想用更多的时间来画画。” 沈真喜欢画画。他相信,只要继续画下去,抓住该有的机遇,他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等到相关产业慢慢发展起来之后,他很快就能乘着东风找准自己的定位,绝对不会浪费自己天赋的! 《遇妖》这漫画一直都在画着。按照一般动漫杂志的连载习惯,沈真把漫画节奏控制在二十四页一话。他已经完成三话多了。他打算在近期试着向杂志社投稿。可还是那句话,其实沈真心里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一投稿就会被编辑录用,毕竟他最为了解的市场是十年以后的,而不是现在的。 要是能被录用,这当然皆大欢喜;但万一稿子被打回来,虽然沈真不打算放弃《遇妖》,他会继续把这个故事画完,但是他也需要为了钱开始画……画某种新的漫画了。新漫画肯定是能赚钱的,只不过因为它的特殊性,沈真不能当着沈灵的面来画这个,只能用沈灵白天去学校的时间偷偷画起来。 色情漫画什么的……沈灵还是一个小孩子,而沈真不打算带坏小孩子。 总之,沈真心里已有了非常完善的计划。他有很多事情要做,绝对不去学校混吃等死浪费时间。 “一边读书,一边画画,这样不行吗?”沈灵还在坚持。 沈真表情坚定地摇了摇头。在这件事情上,他主意已定。 沈灵的内心非常纠结。他其实不怎么想去违逆沈真的决定,但与此同时,这年代的人又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见沈真果真不打算去学校了,沈灵心里还是有一种为沈真觉得可惜的想法。 “好啦,你也不要多想了。大不了你好好念书咯,以后等你有出息了,就能养我了!”沈真用一种玩笑般的语气说,“你这么聪明,说不定以后真能成为什么大人物呢!我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第8节 ……也只能这样了。沈灵在心里说。 沈灵背着书包,挺起了小胸膛,说:“哥,我一定会好好念书的!”他心中已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既然哥哥喜欢画画,那么他要成为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让哥哥一直心无旁骛地画下去。 沈真笑着揉了揉沈灵的脑袋。兄弟俩一起高高兴兴地去吃馄饨了。 馄饨不贵,小碗一块钱,中碗一块二,大碗一块五。沈真点了两个小碗,然后又点了两份豆腐脑。豆腐脑分甜咸口,甜的加糖,咸的加榨菜、油条切成的碎粒。沈灵爱吃甜口的,但沈真爱吃咸口的。想到后世网络上的甜咸大战……沈真忍不住笑了一声,他和沈灵虽然口味不同,好在打不起来。 沈灵却不知道沈真笑什么,狐疑地看了沈真一眼。 沈真也不解释,往自己的那碗馄饨里加了半勺醋和一勺辣酱。 沈灵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哥,等下吃完了,我们去买个针线包吧。昨天叠衣服的时候,我发现你那条蓝色运动裤的裤衩那里开线了,我给重新缝缝吧。我手艺很好的,保证和原装的一样。” “啊……你不说我都忘了,我还想自己缝的。”沈真一拍脑袋,说。 那条裤子只是有些开线,而不是破了,只要把开线的地方缝起来,根本不影响穿着。 沈灵笑得眉眼弯弯的,说:“还是我来缝吧。我觉得我的手艺比你好一点。” 沈真立刻就心虚了。他有过缝扣子缝歪了的经历,确实不敢反驳沈灵的话。_(:3」∠)_ 第十三章 吃完馄饨,兄弟俩不光去买了针线包,还买了一个塑料闹钟。 卖闹钟的小老板操着一口带着安城口味的普通话,说:“你们放心,我们店里童叟无欺!我家的闹钟都是好货啊!它的声音可大可大了,睡成死猪样儿了都能在第一时间被吵醒!”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对味呢? “对了……老师说,我们上学的时候要带一块手帕,带一块抹布,学校会检查的。”沈灵说。 “手帕、抹布?干嘛用?”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一定要带的,不带会扣分。除了这个,老师还说了好多,要剪手指甲啦,要用书皮把新书包上啦,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啦……反正我照做就是了。” 学校里的有些规定很正常,剪指甲是为了干净,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是为了安全。但除此之外,学校里还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规定。比如说,纸篓中的垃圾不能超过三分之一,一旦超过了就会扣班级的德育卫生分数。可问题是,好好的纸篓不用来装垃圾,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算了,还是不要计较这么多了。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沈真便又给沈灵买了一块手帕。至于抹布,家里随便剪块破布就是了。 学习用品是早就备齐的,但用来包新书的书皮却还没有买。这种书皮大体上分两种,一种是塑料透明的,已经做出了书皮的样子,直接套在新书上就可以了。一种是纸质的,买上一大张,需要自行裁剪,然后叠吧叠吧就能把书包好了。前一种或许更漂亮一些,而后一种呢则在价格上更优惠一些。 馄饨店在农贸市场旁边,这里距离学校有段距离,附近已经没有卖书皮的了。沈真便递给沈灵十块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自己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书皮不贵,十块钱是绝对花不完的。 “李浩说,他手里从来没有拿过五块钱以上的钱。”沈灵谨慎地把十块钱装进了书包里,说。 沈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会吧?他都上四年级了!” “他其实是有钱的……据他说,他过年时收到的红包都是归他自己的,只不过那些钱都被他妈妈存进银行了。可能是怕他丢钱吧……反正他妈妈从来不给他大钱。零花钱是一天一块钱。”沈灵说。 “要是学校里要交费呢?” 沈灵笑着说:“如果学校里要交钱,那他爷爷奶奶会在那天陪着他去学校。到了学校门口,那钱才会到他手里;等他进了教室,钱就主动交给老师了。总之,大钱在他手里停不过一个小时。” 嗯,十块钱以上就是“大”钱了。 嗯,某天早上李爸爸没有零钱,就给了李浩五块钱,言明李浩放学回家时必须还四块。 “听上去有些可怜。”沈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沈灵摇了摇头:“其实也还好吧……我听村里念书的同学说,李浩的零花钱已经很多了,大部分同学的零花钱才一天五毛钱。哦,还有那种两三天才能花五毛钱的。如果李浩要买笔什么的,家里还会给他报销。”也就是说,李浩那每天一块的零花钱都是用来买零食吃的。这已经非常奢侈了啊! 沈真仔细一想,知道沈灵说得没错。嘉城郊边村的经济条件比他们老家要好很多。在上一世,当沈真是个真正的十岁的孩子时,他和李浩同龄,却是一分零花钱都没有的。这固然和宋家人的漠然有关系,但沈真的那个后母生的弟弟比他受宠多了,也是没什么零花钱的。他没有资格同情李浩啊。 作为一个宠溺孩子的好“家长”,沈真决定按照李浩的待遇给沈灵发零花钱。虽说他们现在的家庭条件和李家不能比,但沈真相信,他一定会赚到钱的!做不到大富大贵,他也绝对不会委屈沈灵。 总觉得哥哥忽然又高大了几分呢…… 沈灵眨了眨眼睛,说:“哥,我们快回家吧。你今天陪我来报到,一上午都没画画呢。” “书包给我,我来背吧。”沈真这回很坚持,终于从沈灵那里接过了书包。 九月一日。 早上五点半,小闹钟疯狂地响了起来。 “那小老板果然没有做虚假广告……这声音真刺耳。”沈真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沈灵也有些清醒了。 按照规定,学校里是七点五十开始早自习的。有些班主任严格一些,规定班上学生七点半前就要到达学校了。莫老师因为带的是一年级新生,只要求班上学生在早自习开始前到达学校。但即使是这样,沈灵也需要早早起来。因为,他洗漱、吃饭都是需要时间的,更别说还要在路上花去不少时间。 五点半起床,这是李浩和李源总结出来的经验。 沈灵坐在床头迷糊了一分钟,才终于彻底清醒了。他飞快穿好衣服,跑去了卫生间。 沈真只穿着一条三角内裤,正对着镜子刷牙呢。 (根据沈真上一世在寄宿学校念书时总结出来的经验,当只有一个卫生间而大家都在赶时间时,就必须有人不穿衣服先把卫生间占据了,这样错开使用卫生间能节约时间,使得大家都很方便。) 沈灵一边往自己的牙刷上挤牙膏,一边问:“哥,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送你去学校啊。”沈真吐了一口牙膏沫,含糊地说。 沈灵听了心里非常高兴,不过他还是拒绝说:“哥,你不用送我的。我们不是都和李浩他们说好了吗?我和他们一起走着去就行了。哥你不如再多睡一会儿,这么早早起来实在是太辛苦了。” “你第一天上学嘛……而且,我也不光是陪你去学校,其实我去镇上有事。”沈真说。 沈真打算把《遇妖》寄给杂志社,所以要去趟镇上的邮局。 这年头还不流行快递,一般杂志社收发稿件时都用挂号信。沈真打算把《遇妖》的稿子投给了《都城卡通》。这是一份月刊杂志,九五年才创刊,虽说在二零零六年就停刊了,但目前势头很好。 按照沈真的打算,在稿子寄出去后,他虽然还继续画着《遇妖》,但接下来的速度会放慢一些,因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漫画上。当白天沈灵去学校时,沈真就可以偷偷摸摸画他的新漫画了。 新漫画名为《桃色女神》,一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漫画。→_→为了不让沈灵看到什么不该看的,沈真还打算去镇上买一个带锁的小箱子。每天估摸着沈灵快放学了,或者周末学校放假的时候,他就把已经画好的部分全部锁进小箱子里去,钥匙随身携带着! 沈真洗漱完毕,回到房间里把衣服穿上。他挑的裤子就是那条开线了却被沈灵缝好了的运动裤。沈真抖了抖裤子,仔细看了看,只觉得沈灵果然心灵手巧。运动裤看上去就像是没有开过线一样。 “真贤惠啊……日后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位好姑娘。”沈真自语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李浩就跑来他们门口喊沈灵了。 沈真之前把沈灵托付给了李浩,李浩拍着胸脯表示,每天都会带着沈灵上下学,就算他把自己弄丢了,也绝对不会把沈灵弄丢了。这天去学校的队伍不算浩荡,只有李浩、李源、沈灵和沈真四个。 “其他人呢?”沈真好奇地问。他记得村子念书的孩子不少啊! “他们有些的是因为老师规定的到校时间早,所以提前先走了;有些的是因为爱睡懒觉,等会儿会由他们的父母骑车送他们去……不用管他们。不过,我们放学回家时都是一起的。”李浩说。 沈真明白了。那些由父母骑车带去学校的,估计这会儿才刚刚起床吧? “我推荐的莫老师不错吧?”李浩问。 沈真给了李浩一个赞赏的眼神:“嗯,挺好的。”就是太文艺了。 大概是语文老师的缘故,莫老师平时说话时都透着一股子文艺腔。 一路上聊着天就不觉得路远,他们很快到了小塘镇上。 邮局大概还没有开门,沈真先把沈灵送到学校。 学校旁边有一排店面。说是店面,其实就是居民房改建的。这些房正好在学校附近,所以就把一楼做了店面,只为了赚学生们的钱。除了固定店面,学校门口还有不少小吃车。很多没来得及在家吃早饭的学生都选择在小吃车上买早点吃。甚至还有不少送学生来学校的家长都在小吃摊上买了吃的。 这些店面和小吃车的生意看上去都特别好。虽然大部分学生的零花钱有限,但架不住学生的人数多啊!小塘实验学校中不光有小学部,还有一个初中部。初中部更大,汇集了几个小学的毕业生。 李浩和李源各有一块钱的零花钱。在沈真带着沈灵去买书皮时,李浩让李源候在原地,自己挤进一个火爆的摊位中买了一包辣条。他也不小气,利索拆开了,一边和大家分着吃,一边朝学校走去。 沈真的脑袋上立刻亮起了一个电灯泡。学生的钱总是好赚钱的,他似乎又发现一条赚钱之道了! “我打算去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以后就可以骑车送你们上学了!”沈真兴致勃勃地说。 “哥……我们自己走路就行了,不用你这么辛苦的!真的不用!”沈灵赶紧拒绝。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我要把《遇妖》的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又没有什么信心。所以,我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新方法!我打算去你们学校门口摆摊子。”漫画先画着,但他还可以抽时间卖辣条。 这虽然是一个临时想出来的点子,但沈真心中却很快就有计划了。他打算早上送沈灵去学校,顺便摆一会儿摊;傍晚去接沈灵放学,顺便再摆一会儿摊。这其实耽误不了他多少时间。摊子上不卖那些贵的玩意儿,只卖像辣条这样的小零食。当然,其实他还可以卖茶叶蛋,那个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说到茶叶蛋,沈真清楚地记得。在他念小学的时候,茶叶蛋是五毛钱一个,等他念高中那会儿,已经涨到七毛钱一个了,然后又涨到了八毛钱,迅速又涨到一块钱。而等到沈真重生那会儿,茶叶蛋都已经是一块五毛钱一个了。要是不多赚点钱,别说买房子了,很快就要连茶叶蛋都吃不起了啊! “这……”沈灵的小脸都皱起来了。 沈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说:“啊,这其实是我临时冒出的主意啦。话说,如果哥哥真去你们学校门口摆地摊的话,小灵你会不会觉得丢人啊?要是你心里有负担呢,那我们可以装作不认识的。” 沈灵赶紧摇了摇头,语速急切地解释:“哥哥!我只是觉得,要摆摊的话,你太辛苦了!” “这有什么!我每天就摆两小时,早上、傍晚各一小时,肯定累不到的。”沈真笑着说。 第十四章 沈灵和李家兄弟都等着上早自习呢,因此沈真并没有和他们多话,只叫他们赶紧进了学校大门。 目送他们进入教学楼以后,沈真背着包,转身朝邮局走去。他步伐轻快,一面走,一面继续在脑海中琢磨着刚刚冒出来的赚钱大计。越是琢磨,沈真越是觉得摆摊赚钱的计划是可行的。 在沈真看来,在学校门口摆个小摊子,根本不需要多少成本。 这其中,最大的一份支出无非就是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三轮车是必须要买的,有了这个代步工具,摆摊时才会更容易。至于那些诸如辣条等的小零食,它们成本不高,就算一口气进半车货,也花不了沈真多少钱。如此一来,哪怕沈真做个最坏的打算,就算他的生意亏本了,他也亏得起! 虽然三轮车有些贵,但如果到时候生意不好,大不了他再转手把三轮车卖掉。 现在就差进货渠道了……当然,只要有心去了解,其实进货渠道也很容易找到。 沈真是个很有决断力的人。既然现在又琢磨出了一条赚钱的路,他左思右想没觉得不妥,就打算在这几天赶紧把各类准备事宜做起来。当然,他的生活重心依然会放在画画上。摆个小摊子就当是改善生活了。而沈真非常清楚,他这辈子不会去从商。他没有这方面的野心,也没有这方面的兴趣。 一路想着,沈真很快就到了邮局。 这年头和编辑部打交道时,除非亲自带着稿子跑一趟,否则用的都是挂号信。说句实话,沈真其实很担心邮局会把他的稿子弄丢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可是,沈真现在却没有条件亲自去一趟京城。于是,他只能双手合十求神拜佛,寄希望于丢稿子的小概率倒霉事件不会砸到他头上了。 稿子寄出去后,沈真像是松了一口气。 他能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如何,便只能听天由命,已是他所不能决定的了。 据沈真所知,虽然电脑已经开始普及,但在这几年,编辑工作时大都还依靠人工,电脑的使用率不高。每个编辑部的工作人员有限。不出意外的话,快则一两月,慢则三五月,沈真才能收到回复。 对于沈真这种习惯了使用电脑的重生人士来说,他真恨不得时间能一下子快进十年啊。 其实,在这会儿,电脑确实已经开始普及了。像沈灵念书的小学,学生们每周都有一节电脑课。虽然多媒体教室里的电脑反应特别慢,也不能连接外网,但不管怎么说,学生已经能摸到电脑了。 沈真翻过李浩的电脑课本,知道四年级的上课内容是五笔输入法。沈真并不知道这个输入法到底好不好用,因为他上一世在接触电脑时都已经念大学了,那时候拼音搜索打字法已经非常流行,他从来就没学过五笔输入法。于是,想着李浩估计会痛苦地拆字背字根,沈真就非常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第9节 离开邮局后,沈真去买了一个带锁的小箱子,然后就回了家。 家里很安静。李爸爸和李妈妈上班去了。李爷爷和李奶奶则去地里忙活了。其余的租户也各自上班去了。总之,家里并没有什么人。沈真飞快地拿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偷偷摸摸地钻进了房间里。 “回趟自己家就和做贼似的……”沈真苦笑了一声。 沈真不得不小心。 万一被李家人看到他在“该去学校”的时间出现在家里,他们就知道他不念书了,肯定会来找他谈话的。虽说,关于沈真不念书这一点,李家人迟早会发现,但沈真就像鸵鸟似的希望能躲久一点。 沈真一点都不想让李家人失望。 他可以漠然而坚强地面对这个世界上无穷无尽的恶意,但他不善于拒绝别人的善意。 希望真相揭露得越晚越好。 虽然,沈真很清楚,他肯定瞒不了几天的。 躲进房间里,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沈真拿出了稿纸。不过,他没有开始画画,而是再一次计较起了地摊生意。他把各项开支列在纸上,又圈出了几个注意点,打算接下去的一周用来做市场调研。 所谓市场调研……就是去学校门口蹲几天。 正巧沈灵才刚开学,沈真想着自家孩子或许有些不适应,就当是送孩子上学并且接孩子放学了。 想到沈灵……沈真把纸笔一放,下意识地环顾四周。 家里少了一个人,似乎就显得空旷了。 沈真觉得有些不习惯。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认为自己现在的心态有点像是空巢老人症候群……嘤,他这才养了几个月的孩子,就不舍得孩子离开自己了吗?可随着孩子长大,沈灵总要离开的呀。 “哥哥我呢,也不是圣母。”沈真自语道,“若是我能赚大钱,那日后就买两套房子,正好买在同一楼层。一套我自己住,一套就给小灵住。但若是我赚不了大钱,小灵的房子还要他自己买呀!” 最好还是能买两套房。沈真在心里想到。 如果小灵一直好好的,那么,就算日后他们各自成婚了,也还是能住在一起。但如果小灵长着长着就歪了,他们这对兄弟不得不分道扬镳了,那沈真就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这样也能多笔收入。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沈真赶紧把自己脑海中那些有的没的想法统统按了下去。 虽说社会上总不乏亲兄弟反目成仇,虽说世界上总不会少了白眼狼,但沈真还是相信,农夫与蛇的故事不会在他和沈灵身上上演。因为,他会用爱去对待沈灵,会用责任去引导沈灵。换句话说,只要沈真做了一切他应该做的并且都尽力做到最好了,如果沈灵还是长歪了,那责任也不在他了。 #以上的胡思乱想都源于空巢老人的寂寞# #关爱空巢老人,弘扬敬老新风# #养儿不易啊: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沧桑# 下午三点多,沈真离开家,朝学校走去。等他走到学校时,还没到放学的时间。不过,路边的摊子已经陆陆续续支起来了。沈真就装作很无意地向那些摊主们打听情况。因他看着就是个孩子,问的问题也都还有分寸,那些摊主们暂时无事,倒不瞒着他,三言两语就送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 沈真很快就知道,这一块地方从来都没有人管,因此他们在路边摆摊是不用交摊位费的。 对于沈真来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他又能少一笔支出了。 “现在用的夏季时间表,小学要到四点四十分才放学呢!还有十多分钟!冬天早一点,小学生们四点二十就放学了!至于初中生嘛,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比小学晚二十分钟。”其中一个摊主说。 “初中生的钱好赚一点,还是小学生的钱好赚一点?”沈真开着玩笑问。 摊主笑了笑,含糊地说:“这个就不好说了……不过,肯定是初中生手里钱多一点嘛。” 沈真见了解得差不多了,便和摊主们告别,径直走向了校门口。大门处已经有很多家长推着自行车等着了。因为已经是正式开学的日子,门卫很尽责,只让家长们在外头等着,并不放他们进学校。 一年级二班的教室中。 沈灵虽是没有上过幼儿园直接进的小学,但他的课堂纪律非常好。或者说,沈灵一直是个非常自律的孩子。在这方面,他要比同龄人懂事很多。不过,太早熟了显然也不好。莫老师就觉得沈灵这孩子似乎没什么积极性。比如说,他上课时从来不举手发言,明明老师们提出的问题根本都难不倒他。 最后一节课名为“作业整理”,如果没有老师来占用的话,这其实就是自习课。 沈灵在本子上用新学到的词语造句。这是今天的家庭作业。 沈灵的同桌是个梳双马尾的小姑娘。大概是这年头孩子们还没有那么早熟,加上他们才读一年级,莫老师在安排位置时,大部分时候都选择让男生和女生搭配着坐,一点都不担心他们会早恋。 开学第一天,班上的学生还还没有彻底熟悉起来。但是,沈灵已经把他同桌的祖上三代都弄清楚了。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同桌很感兴趣,仅仅是因为…… “沈灵沈灵,你在做什么?” “沈灵沈灵,今天是我妈妈来接我哦,她在一家电喇叭厂里上班。你见过电喇叭吗?” “沈灵沈灵,你为什么姓沈啊?我们班上只有你一个姓沈的呢!” “沈灵沈灵,你爱看蓝猫淘气三千问吗?我最喜欢蓝猫,你呢?” …… 没错,原因就是同桌小姑娘的话特别多! 沈灵的教养使得他不会因为同桌话多就斥责这位小姑娘。不过,也许就是因为同桌的话太多了,沈灵疲于应付,这一天竟然没有怎么想家。但是,现在快放学了,沈灵思家的念头终于抑制不住了。 我已经把回家作业全部写完了呢……沈灵在心里想到。他做完了作业,回家后就可以空出时间来帮哥哥做事了。只要他再勤奋一点,把各类琐事都包了,那哥哥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画画了! 不能让哥哥一个人那么辛苦啊。这是七岁的沈灵心中最质朴的愿望。 第十五章 教室前排的黑板正上方挂着一个大钟。沈灵早就会看时间了,当还差两分钟下课时,他就心情雀跃地开始整理课桌,把桌面上的东西全部放进了桌子里。然后,他又动作飞快地整理起了书包。 这些事情做完后,沈灵整个人表情严肃地坐在那里,眼睛紧紧地盯着大钟盘面上的秒针。 “沈灵,你怎么了?”同桌小姑娘正和她的作业本奋战着,见沈灵动作有些大,便小声地问到。 沈灵心情好,难得回了小姑娘一句:“马上就要放学了……还有二十秒。”他想要在放学铃响后第一时间冲出教室。在沈灵看来,如果哥哥真打算做生意的话,那么他今天说不定会来接他放学。 马上就能见到哥哥了呢! “哦,我明白了……你憋着尿吧?想上厕所?”同桌小姑娘善解人意地问。 沈灵的脸都黑了。不过,他这已经坐都坐不住的样子确实像在……憋尿。 沈灵决定不和同桌小姑娘一般见识。他毕竟是一个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然而,沈灵想要在第一时间冲锋的愿望落空了,因为班主任莫老师踩着放学铃声走进了教室。 沈灵不甘不愿地把刚刚翘起的屁股重新压回了椅子里。 同桌小姑娘一脸同情地看着自家英俊如白马王子一样的同桌,衷心希望沈王子不要尿裤子。 等莫老师说完了注意事项,比如说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啦,回到家后要帮父母做家务啦等等,时间又过去五分钟了。莫老师前脚刚走出前门,沈灵后脚就冲出了后门。他飞快地朝校门口跑去。 书包一颠儿一颠儿的,随着沈灵的跑动打在了沈灵的屁股上。 这时候正是各班放学的高峰期,各个教室里涌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全部密密麻麻地向学校正门口压去。不知道别的家长会如何……但沈真确实是在一群跑动的小不点中一眼找到了自己的小孩。 “哥!”沈灵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生动了起来。 “嗯!”沈真的脸上带着和沈灵如出一辙的笑意。 兄弟俩在校门口一边等着李浩、李源,一边聊着天。 沈真把沈灵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问:“在学校里还适应吧?” 沈灵点了点头,掰着手指说:“老师们讲的东西我都听得懂(他们讲得好幼稚)。我的同桌很热情(话特别多而且很幼稚)。莫老师还选我当了语文课代表(然而我特别想拒绝)。中午那顿饭挺好吃的(才怪,胡萝卜只用清水焯了一遍,难吃极了)。班里同学都爱和我玩游戏(浪费我时间)!” 沈真没有听出沈灵的言外之意,欣慰地说:“那就好!听你这么说,哥哥就放心了。” 沈灵挺着小胸膛,骄傲地说:“我明天还要带领班上同学进行晨读呢!”沈灵的骄傲是因为他觉得沈真会以此骄傲。这话有些拗口。不过他本身对于带领大家晨读这件事情确实并无多少积极性。 “哈哈哈,不愧是我弟弟,就是厉害嘛!”沈·盲目的家长·真对着沈灵比了一个大拇指。 接到了李家兄弟后,大家一起朝家走去。沈真特别注意了下,校门口各摊子的生意果真是非常火爆啊!于是,他在接下去的几天中一直忙乎着小摊子的事情。三轮车、进货渠道等一样样都搞定了。 李家长辈很快就知道沈真不打算念书了。他们商量了两天,李爷爷特意来找沈真聊了会儿天。 大概是不想伤害到沈真的自尊心吧,李爷爷在说话时非常小心翼翼,只说若沈真没有钱了,他们家可以借钱给他,希望沈真不要耽误自己。毕竟,在这个年代的家长看来,不读书就没有出路了。 沈真有一种楼上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的感觉。他很感动,却又隐隐松了一口气。不过,沈真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不去学校了,自然也不会因为李家人的善心就改变主意。他的骨子里其实很强势。 当然,为了不叫李家人担心,沈真还是编了一个可信可不信的理由,说:“我打算先在家自学着。等到考试的时候,让李浩把卷子借我看看,就知道我有没有跟上学校的进度了。上了初中,我就回老家读。我们那边对档案的管理很不严格,只要我能通过初中入学考试,学校就会让我念书的。” 见李爷爷犹豫着似乎还想再劝一劝,沈真想了想,又说:“我知道你们家都是好人,但是我和我弟弟不能一直靠着你们的好意活下去。你们能帮助一时,不能帮助一世。我们总要自己立起来的。” 到底不是自己家的孩子,见沈真心意已决,李家人虽然担心,却也不能把沈真抓过来揍一顿啊! 于是,明面上这事儿便就这么过去了,虽然李家人在暗地里却又有了另一番谋划。 九月中旬,沈真的小摊子终于摆了起来。他不光卖辣条,也卖其他的一些小零食和茶叶蛋。这其中也就茶叶蛋费事点,需要头天晚上就煮出来。别看大部分小零食都卖得便宜,但因为成本低,还是很有赚头的。而且,架不住在摊子上买零食的孩子多啊。如此积少成多,每天的收益竟然相当可观。 自从重生后,直到现在才终于有了进项,沈真便也松了一口气。 不过,沈真并不会因小失大。摊子再能赚钱,他也是早晚各摆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是用来画画的。 —————— 教师办公室。 一年级有六个班,任课的语文老师有三个,每个老师各带两个班。在小学中,似乎大部分的班主任都是由语文老师来担任的,一年级的这三位也不例外,包括莫老师在内,他们全部是班主任。 “这才刚开学,怎么就要搞活动了啊?”莫老师翻着周例会的记录,有些郁闷地说。身为一年级的班主任,她带着学生就像是带孩子似的,每天的工作量已经够大了,学校的领导层却还要添乱。 戴眼镜的女中年语文老师姓王。王老师的丈夫也是教职工,是一位数学老师,与此同时还担着副教导主任的行政职位。王老师消息灵通,说:“学校今年刚合并,领导们肯定会有大动作。上面也提了,现在追求素质教育了,不能让孩子们死读书读死书,所以学校方面肯定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莫老师叹了一口气:“可是我们带的是一年级的学生……这才刚开学,他们会什么呀?” “朗诵比赛如何?语文方面能组织的活动也就这些了,再要不作文比赛?”另一位李姓老师说。 王老师摇了摇头:“作文比赛肯定不行。学生们现在认识的汉字有限,作文比赛出不了彩。朗诵比赛的话……我们一年级课本上的课文都很短,每一篇才三五句话,让学生们读什么?要是从课外阅读书中摘选出片段,学生们却又有很多生字不认识,到时候与其说是朗诵,还不如说是背诵吧。” 说白了,他们带的毕竟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们,各类活动都不太好展开。 莫老师低头翻着自己的备课记录,心中冒出了一个点子:“阅读写作确实有些困难,学生们现在还非常依赖汉语拼音。那不如来一场演讲比赛?口语表达应该没问题,其实他们的词汇量都不低。” “演讲比赛啊?可行倒是可行,那我们得定下一个主题吧?”王老师想了想,说。 莫老师笑着说:“我们也别定什么特别深奥的主题了,来一点实际的,最好能全民参与。”既然决定要搞活动了,那莫老师就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参与进来,而不是装模作样地选几个优秀代表生。 李姓老师也是多年的老教师了,听莫老师这么说,她很快就有了主意:“按照学校的计划,我们一年级的文娱活动大概会在十月底展开。那会儿刚过十一国庆节呢,可以用‘爱国’这个主题。” “你说的确实可以,不过,我却有另一个想法。”王老师说,“想要让学生们都畅所欲言,索性就把主题定为‘我的爸爸妈妈’。有关自己父母的主题,学生们会更容易投入感情。你们觉得呢?” 李姓老师的资历不如王老师,再加上王老师提出的主题确实可行,她赶紧表态说:“其实这是一个经典的作文题目了,哪个学期的周记不写一写‘我的父母’啊!那就这么决定吧,我没有意见。” 王老师和李老师一起看向莫老师,现在就等莫老师表态了。 莫老师却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她犹豫了几秒钟,说:“这个主题确实不错……不过,现在有很多孩子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他们和爷爷奶奶的感情很深。所以,我觉得,我们的演讲主题也别局限在‘我的父母’上了,索性就用‘我的亲人’吧?这样范围就更广义了,你们觉得怎么样?” 李老师似乎想要说什么,不过到底什么都没说出口。她下意识地看向王老师,王老师已经面露赞赏地点了头。于是,演讲比赛的主题就这么定下了。三人又合计了一会儿具体章程,便散开了。 待王老师离开办公室去上课时,李老师忽然凑到了莫老师面前,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到底还是年轻!演讲主题是‘我的父母’,还是‘我的亲人’,这有什么区别吗?你这么贸贸然地反驳了王老师的话,她说不定现在心里正觉得你爱表现呢!她到底比我们有资历,她老公又是领导……” 第10节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想要在办公室中混得好,就必须要通晓办公室哲学。 莫老师不以为意地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王老师不会放在心上的。”她在当时提出了异议并非是想要表现,只是因为……“我的父母”和“我的亲人”,这怎么能是一样的呢? 第十六章 改完作业,莫老师下意识地伸了一个懒腰。身为教师,他们多少都会有点职业病,呼吸道不好啦,喉咙不好啦,脊椎不好啦等等。莫老师虽然还算年轻,但每当她伏案久了,脖子就会格外酸疼。 “莫老师,你现在有空吗?我有事找你聊一下。”一个男老师出现在了办公室门口。 这位男老师姓唐,并非嘉城本地人,是从北方来的。唐老师也是教语文的,不过他并没有和莫老师带过同一个年级,他们很少会有工作上的交流。莫老师自认为和唐老师不熟,因此对于唐老师来找自己这一事心存疑虑。当然,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同一个学校的老师,同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于是,莫老师起身离开了座位,走到办公室门口,微笑着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要是不耽误你时间的话,我们去走廊拐角聊一下吧。”唐老师脾气很好地笑着。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这话听上去非常不妥,于是他又赶紧补救,说:“啊,其实还是工作上的事情……” 莫老师又笑了一下,领着唐老师便朝他说的地方走去。 走廊拐角处建了一个大花坛,里面种着一些容易成活的花,该处视野非常开阔。下课时,这里常常会有一群学生跑来跑去。不过,现在是上课时间,整个校园都非常安静,此处自然也没什么人。 “莫老师,可能你还不是很清楚,我现在是四年级三班的班主任。”唐老师开门见山地介绍了自己的身份,“事情呢,是这样的,我们班上有一个叫李浩的学生。前几天,他的家长来了趟学校。” 莫老师心中越发觉得奇怪了。她现在带的是一年级,又不是四年级,唐老师来找她做什么?不过,说到李浩这名学生,莫老师心里还留有一些印象,她曾经带过这个学生,是个非常机灵淘气的。 虽然,这孩子的成绩不太好,学习积极性也不高。_(:3」∠)_ 唐老师搓了搓手,说:“李浩家长和我说了些事情,这件事情呢稍微有点复杂。我找你也是想要了解下具体情况。”他语气顿了顿,又说:“莫老师,你现在班上有个叫沈灵的学生,是吧?” 莫老师的表情立刻就严肃起来了,狐疑地问:“确实是……这关沈灵什么事情?” 几乎在一刹那间,莫老师的心里就转过了诸多念头,她担心沈灵在校外被人欺负了。 “沈灵的家庭情况,想必莫老师你已经清楚了。你也知道的吧,这位同学还有一个哥哥,按照常理,应该读四年级了。李浩家长告诉我,这俩孩子现在的情况算是无家可归,目前以租房的形式住在他们家里。现在那个当哥哥的选择辍学了,李浩家长希望学校能提供帮助。”唐老师有些担忧地说。 “你说什么?沈真那孩子辍学了?”莫老师瞪大了眼睛。 唐老师点点头,说:“按说他们的学籍不在我们的辖区内,这件事情我们可以不用理会的。但是,既然我们现在都知道这件事情了,总不能让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就这么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吧?” 莫老师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你说得对。”她忍不住想起了开学那日沈真的表现,现在细细琢磨下,估计那时沈真就不打算念书了,只想把弟弟供出来吧?可她那时候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莫老师因自己的粗心而感到内疚。 与此同时,莫老师也对学校的某些安排觉得不满。 因为沈真在开学日带着沈灵找过校长,所以沈灵的情况,校领导们都是知道的。他们倒是同意减免这孩子的学费,却打算趁着这个机会把沈灵塑造成一个典型。莫老师却不赞成这种处理方式。 所谓塑造典型,就是开一个大会,把沈灵提溜出来,将这孩子放在聚光灯下,校领导们依次和他握手并拍照留念,让所有人都知道这孩子家庭情况特殊需要学校的帮助,用以彰显学校有多么仁慈。 可是,在莫老师看来,这种广而告之的帮助形式对于三观尚在形成的孩子来说是非常残忍的。 莫老师其实是个非常温柔的人。她宁可冒着得罪办公室前辈的危险,在私底下将“我的父母”的演讲主题改成“我的亲人”,而不是站在讲台上,对着全班同学来一句:“我们这次的演讲主题是‘我的父母’,当然某些同学的情况有些特殊,也可以用‘我的亲人’这个更广义的大题目。” 莫老师很清楚,低年级的小朋友是一群天使,却也是一群恶魔。她不希望沈灵受到伤害。 她不希望沈灵是特殊的会让人侧目的那个,于是她在努力地弱化沈灵身上的特殊。 她是真的善良,而不是伪善。这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孩子不愿意上学的原因是什么?缺钱吗?”莫老师叹了一口气,问。虽然沈真和她说过,他们兄弟俩还有些存款,但也许那是骗她的呢?莫老师在这一刻觉得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无能为力。 唐老师犹豫了一下,说:“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吧……不过,根据李浩家长提供的信息来看,沈真不愿意来学校,还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这孩子在艺术方面是个天才,他特别擅长画画。” “画画?”莫老师问。 唐老师说:“我还没有见过这孩子的画。但是,李浩家长说,这孩子并不是在小打小闹,他似乎想要凭着自己的天赋来走商业路线。我看他们不像是信口开河的样子,也许那孩子确实天赋卓绝。”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莫老师还算眼界开阔。听见唐老师这么说,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这世间确实不乏天才。国外有孩子不到十岁就自己白手起家成为大公司老板的,国内也有孩子不到十岁就考上了大学,更不要说那种小小年纪就申请专利的小发明家们了。虽然说,比起开公司、考大学和搞发明,画画这种技能在大部分人看来颇有些不务正业了。但是,莫老师并不会这么想。 “如果那孩子在这方面真有天赋……”莫老师喃喃地说。 唐老师推了推眼镜,说:“我的意思呢……我们俩抽空去做个家访。至于别的事情,都等我们做完了家访再说。你觉得呢?”不管怎么说,就算是再天才的孩子,九年义务教育还是要完成的吧? 莫老师对此表示赞同。她给了唐老师一个笑脸,说:“行,今天都周四了,我们周六去家访。” 九月的金风中,两位老师相识一笑。他们虽然是同事,但在此之前很少有交流,因此不太熟悉。但是,在这一刻,他们却因为对学生们共同的责任心和关心而变得默契十足,就像是多年老友一样。 “熊孩子”沈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老师们盯上了。他也想不到自己会被老师们盯上。 作为一个重生的人,沈真的很多想法都停留在后世。比如说在人际关系这一方面,他已经习惯了现代都市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算沈真一直都知道李家是好人,但他也绝对想不到李家人会为他的失学操碎了心。李妈妈这个因为童年阴影见了老师就头疼的不良学生还为此去找了李浩的班主任。 要知道,对于李妈妈来说,见老师是一件多么让人恐慌的事情啊! 被人惦记的沈真正在画污污污的漫画。 各种黄爆的play都必须有哦!毕竟这种漫画的卖点就在于此。 而这漫画纯粹是冲着钱去的,因此沈真在画的时候,不如画《遇妖》时那么精益求精。但即使是这样,他的速度还是快不到哪里去。毕竟,沈真只有一个人,而真正的漫画家几乎都是会请助手的。 “每一张都是黑历史啊……如果真能出版,我绝对不要用本名。”沈真苦笑着说。每一格的画面本身不算黑历史,因为沈真习惯用严谨的态度来对待画画这件事情,但画面内容确实是黑历史啊! 看了眼时间,学校就快要放学了,沈真起身把稿子锁进了小箱子里,然后骑着三轮车去了学校。 —————————————— 【李妈妈和李爸爸的甜蜜小番外】 李浩:爸爸爸爸,我听大姨说,你以前念书的时候和她在同一个班啊! 李爸爸:是啊。 李浩:爸爸爸爸,大姨还说,你还因为她的缘故才认识我妈妈的! 李爸爸:对啊!那时我和你大姨读初三,你妈妈读初一。你妈妈总是不做作业。于是,等她第二天到学校时,就会被老师从教室里拎出去。然后,她就一个人哭哭啼啼地趴在窗台上赶作业。 李浩:妈妈好……厉害!(讨厌作业的李浩也想不用做作业呢。) 李爸爸:你妈妈被罚站赶作业的次数很多,我本来没怎么注意她。忽然有天,你大姨指着你妈妈说,快看,那个脸圆圆的小傻蛋就是我妹妹。我一看,哟,这姑娘哭着赶作业的样子真是太好玩了。 嗯,被萌到的李爸爸就这样走上了忠犬宠妻之路。 第十七章 沈真在校门口利索地找了一个空位,把三轮车停好,把摊子支了起来。他时间掐得很准,没过几分钟,学校中的放学铃就响了起来。沈真便掀开了装着茶叶蛋的铁锅的锅盖,香味立刻就散了出去。 铁锅是放在煤炉子上的,可以一直保持热度。 也是因为沈真现在要摆摊的缘故,早上需要提早一点到校,傍晚又需要多留一个小时,沈灵最近上学放学时都和沈真一起走,倒是没有和李浩李源他们一路了。这一方面确实是因为时间上有出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沈真体力有限,他骑着三轮车可以带沈灵上下学,却没力气再带其他人了。不过,因着沈真大方,总会三五不时地给村里的孩子们塞包零食,因此他们并没有和沈灵变得生疏起来。 校门口很快就涌出了一批批的学生。沈真的小摊子上也逐渐围满了人。沈真手忙脚乱地收着钱。 “沈哥哥,我刚刚从一年级二班经过,沈灵今天要留下来出黑板报,所以会比平时晚一点出来。他让我告诉你,叫你不要担心。”说话的也是村里的一个孩子,算起来还是李浩的远房小堂弟。 “谢谢你啊!来,哥哥请你吃个茶叶蛋。”沈真笑眯眯地说。 小堂弟拼命摇着头说:“不、不用了!我就是带句话而已。”他话音刚落,立刻就拔腿跑远了。 沈真眼尖,能看出这孩子的耳尖都红了,还真是一个容易害羞的好孩子啊! 因为快到国庆节了,学校里的黑板报主题都定为庆十一。每个班级都很重视这件事情,因为等黑板报出好了,将会展开全校评比。在高年级,班主任往往都把出黑板报这事儿直接全权托付给自班学生。但在低年级中,考虑到学生们的能力问题,班主任多多少少还是会参与到出黑板报的过程中来。 一年级二班的黑板报就是在莫老师的带领下一起出的。 莫老师做了排版设计,又亲自画了主题画,但她把誊抄文章这件事情交给了沈灵。 沈灵有一手好字。这或许是他天生自带的技能?在他这个年纪,大部分学生仅仅是能把字写端正而已,可是沈灵的字却已有了笔锋,非常让人惊艳。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沈灵是从小练字的。但其实,他的养父养母从未给他启过蒙。在前几个月,当沈真帮沈灵预习功课时,正是沈灵第一次拿笔写字。 也是因为沈灵的字好看,莫老师就让沈灵分担了出黑板报的任务。 虽然师生只相处了几周,但莫老师已经把班上大部分孩子的性格摸清楚了。在她看来,沈灵这孩子有些“独”。他很早熟,且因为这份早熟在班级中格格不入。所以,莫老师一直在尽力培养沈灵的集体荣誉感。她抓住一切机会想要让沈灵真正参与到这个班级中来,让沈灵出黑板报也是为了这个。 沈灵并不知道莫老师内心的担忧。他之所以答应莫老师的提议,是因为他觉得莫老师是个好人。 没错,当其他孩子都抢着为班主任做事时——低年级的孩子多有这种心态,他们特别喜欢被老师看重——沈灵却一点都不稀罕这种表现的机会。他愿意听莫老师的话,并非是为着老师的权威,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莫老师需要帮助,于是他提供了帮助。(沈灵:呵呵,我才不是那种幼稚的小鬼头。) 不装逼地说,莫老师应该要觉得荣幸才对。 沈灵个子不高,还够不到黑板上方。他一脸严肃地踩在一张桌子上,捏着粉笔,认认真真地抄着文章。莫老师就抱着胳膊站在一边看着。她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沈灵,你的字写得真好看!” “好看么?”沈灵扶着莫老师的胳膊,从桌子上跳下来。他退后几步,仔细研究自己写的字。 这一刻的沈灵看上去就像是一位鉴赏能力非常高的书法大师。 几秒种后,沈灵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声音中透着一股子无奈:“这是我第一次用粉笔写字,还不太适应。”言下之意便是他对自己写在黑板上的字非常不满意。他觉得这些字并没有写好。 莫老师笑着说:“可老师觉得这些字已经写得非常棒了呀!”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是极好的了。 沈灵有些轻微的完美主义,当然,这种完美主义是可以被克服的。比如说现在,沈灵想着他早点抄完就能早点回家,早点回家就能早点见到哥哥,于是他虽然不满意自己写的字,但见莫老师似乎没有让他重抄的意思,便又爬回桌子上,接着刚刚抄到的地方继续往下写。对于这种不完美,他忍了! 很快,一篇文章就抄好了。 “老师,这边的空白需要抄另一篇文章吗?”沈灵问。 “这里你明天抄吧,就这么一点了,很快的。今天就先这样,咱们收工回家。”莫老师笑着说,“这已经比平时晚了,你的小伙伴们都已经走了吧?还有人陪你一起回家吗?不如老师送你?” 沈灵摇摇头说:“谢谢老师,不过我哥哥会来接我的。” 听沈灵说起了沈真,莫老师便想到唐老师之前和她说过的话,一时间她的心情非常复杂。 沈灵把桌子推回原处,又拿抹布把桌子上的脚印擦了。他把粉笔、黑板擦放回讲台上。等莫老师检查完门窗,沈灵已经背着书包正打算走了。沈灵四十五度鞠躬说:“老师,我回家了,再见。” 莫老师回了一句“明天见”,“见”这一字刚刚出了口,沈灵就迫不及待地跑了。 望着沈灵的背影,莫老师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做什么事情都没积极性,就是放学比谁都积极! 校门口,因为已经过了放学高峰期,沈真的小摊子并没有一开始那么忙了。茶叶蛋已经卖得差不多。,沈真特意给沈灵留了一个。沈灵背着书包气喘吁吁地跑到沈真面前,把一张贺卡递给沈真。 “这是什么?”沈真随口问到。 “今天上了手工劳动课,这是我的作品。”沈灵有些骄傲地说。 沈真打开贺卡看了起来。这是用纸质拼接而成的简单立体贺卡,纸的边缘剪得很整齐,用胶水粘连的地方看上去也很干净,贺卡内部被沈灵用彩笔写了祝福。沈灵在做贺卡的时候一定非常用心。 沈真把贺卡放进装钱的包里,然后在沈灵头上揉了一把,说:“谢谢你,哥哥很喜欢。” 沈灵下意识地用脑袋在沈真的手心里多蹭了一会儿。这一刻的他就像是一只不知满足的小猫咪。 莫老师推着自行车走出校园时,见到的就是这一幕。她没想到会见到这样的场景!夕阳下,内心文艺的她既感动于两个孩子间的深厚情谊,又为摆地摊的沈真觉得心酸。她差一点都要哭出来了。 第11节 沈真和沈灵并没有注意到莫老师。他们正在兴致勃勃地聊着晚餐吃什么。 “哥打算给你做油泼面吃!”沈真一边找钱,一边说。 “油泼面?” “对啊,你之前都没听说过吧?哈哈,总之很香的,你肯定会喜欢。”沈真说。 五点半还不到,沈真就收摊子了。他把三轮车后座整理了下,留出一个给沈灵坐的地方,就骑着车,带着沈灵去了农贸市场。在这个时间点,农贸市场里还热闹着。沈真买了一把新鲜的小油菜,又买了一些现做的宽面条。猫咪沈灵又变成了小蜜蜂沈灵,活力四射不知疲惫地围着沈真飞来飞去。 “哥,你的漫画什么时候能刊登出来呀?”沈灵好奇地问。 “怎么也得十月底才能出结果吧?你怎么知道会被刊登出来?或许会被退稿呢?”沈真打算把明天的菜都一起买好,正低着头挑黄瓜。卖蔬菜的老奶奶为了表明自己的菜很新鲜,在黄瓜上洒了水。 “我就是知道嘛!”沈灵信誓旦旦地说,他对着沈真总是有一股盲目的信心。 毫不夸张地说,沈灵就是沈真的脑残粉儿。 回到家,沈真就开始准备晚饭了。油泼面的做法其实非常简单,只要煮好面条配好调料,然后泼上热油就可以了。不过,这面条吃着非常香。两兄弟都在长个子,吃面条时用的都是大饭碗。 周六,莫老师和唐老师约好了一起家访。因为这次家访的情况特殊,两位老师特意准备了礼物。莫老师买了一些新鲜的水果,零零总总加在一起并不便宜,唐老师则买了一套西方绘画历史书籍。 老师们来的时候,沈灵正在洗衣服,而沈灵在画《遇妖》。 莫老师忍不住打量起了兄弟俩住的地方。这里条件一般,但看得出来被收拾的很干净,也很有条理。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年纪不大,这是相当难得的。莫老师的心里又忍不住文艺地感慨了一把。 见老师来家访,沈真心里非常高兴。他以为老师们是为了沈灵来的。 沈真烧了水,忙了一会儿,给老师们泡了茶。 华国家长大多对老师们心存敬意。沈真一直笑着,打算听听老师们是如何夸奖自家小孩的。 不过,当唐老师终于说明来意时,沈真脸上的笑容立刻就绷不住了。 那一瞬间,沈真的脑海里被四个大字刷屏了:卧了个大槽。 好吧,是五个字。 第十八章 沈真的上学问题一直拖到了十月份才被解决。 《都城卡通》的回复比沈真想象中要快得多。他的《遇妖》被录用了,每月刊登一话。稿费则是一月一结。这个工作量对于全职漫画家来说并不重,但如果沈真要去念书,肯定就没法按期给稿了。 在老师们的坚持下,沈真成为了小塘实验学校的四年级学生。不过,他的情况有些特殊,平时可以在家自学,只需要去学校参加期中、期末等考试。如果考试成绩不理想,那么他是会被留级的。 这种情况有过先例,只不过“先例”们大都是因病选择在家自修,沈真却是因为“工作”。 总的来说,入学对于沈真的生活并不影响。他还是可以早晚摆摊,然后白天在家画漫画。 不,其实影响还是有的。 比如说,沈真得抽时间看书了。小学的课程虽然简单,但其实想要考满分还是不容易的,比如说考试时会有固定的答题格式,如果不按格式答题,那么就算是正确答案也会被扣分。而这些都需要沈真重新看书把遗忘的内容捡起来。作为一个重生的人,如果他被留级的话……那画面简直太美了。 时间进入十月后,气温很快就降了下来。等入了深秋,继父张明问了地址,给沈真寄了件冬天穿的新衣服过来。大概是希望沈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吧,张明还给那位莫须有的“小外公”寄了些老年人的补品过来,红枣花生桂圆,都是些实在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最后都被沈真给了李爷爷和李奶奶。 张明还不知道沈灵的存在,因此他没有给沈灵买什么。 嘉城的粽子非常有名,沈真回寄了一些粽子作为回礼。 在这一世,沈真和张明之间的联系要比上一世紧密得多。 沈真在上一世也不是不想联系张明,但上一世他跟着亲爹亲奶奶住着,许是觉得沈淑来再嫁丢了他们的脸,他们对于张明的观感非常不好。那时家里也没装电话,如果沈真想要联络张明,那么他需要去小卖部打电话。小卖部里人来人往,电话一打就瞒不住了,到时候沈真还要被宋家人一顿好骂。 而且,那时沈真作为一个真正的十岁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后世的种种,他也不了解张明。 而这一世就不一样了。沈真离开了宋尾村,离开了宋家人,别说他自己自在了,就连张明都觉得自在了很多。张明给自己的定位更像是“继父”了,而不像是一个陌生的只能给予些许关心的叔叔。 继父表示,等快过春节的时候,他会来一趟嘉城。 沈真表示,车到山前必有路,希望等张明知道真相后,不会把他拎起来打一顿。 日子按部就班地过着。待到十一月,新一期的《都城卡通》出来后,沈灵在第一时间用自己省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本。这种漫画杂志卖得不便宜,不过沈灵财大气粗地表示,买买买必须买使劲买。 《遇妖》刊登了第一话。作者那一栏上的“沈真”二字被沈灵小心翼翼地摸了好几遍。 沈灵的心情激动得就像是飘在外太空一样。 沈真看着觉得好笑,说:“其实你不用特意买的,编辑会给我寄样刊。你买了不是多余吗?”漫画发表了,他虽也觉得开心,但这不过是他事业的第一步,开心过后,沈真本人倒是很快就冷静了。 “这怎么能是多余呢?”沈灵瞪大了眼睛说,“我恨不得把整个报刊亭都包下来呢!而且,也不光是我一个人这么激动啊,李爷爷他们还不是第一时间去买了本回来。我是绝对不能输给他们的!” 沈真把这理解为小孩子的占有欲。 大睁着眼睛的沈灵很萌,沈真忍不住伸出手在沈灵的额头上弹了一下。 沈灵傻笑了一下。他很喜欢被沈真如此亲密对待。他兴致勃勃地说:“哥哥,等我长大了,我要买一个大大的房子,房子里要有一间大大的书房,书房要豪华装修,然后专门用来放哥哥的作品!” 这、这话听上去很耳熟啊! 沈真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金屋藏娇”四个大字。 不行,这个成语太不吉利了。 而且,老子也不是那个“娇”啊! 沈真下意识地甩了甩头,打算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 “哥,你怎么了?”沈灵好奇地看着沈真宛若智障一样的甩头动作。 “我只是太感动了。”沈真压抑着笑意说。 沈灵把《都城卡通》塞进了书包里,打算把这书带去学校里炫耀。他毕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而已,虽然平日里表现得很早熟,可一旦遇到什么开心的事情,那些藏起来的孩子气就立刻暴露了。 “你身上还有钱吗?哥哥再给你点。”沈真抽出一张五元的纸币递给沈灵。他是按照李浩的标准给的沈灵零花钱,也就是一天一块钱。但沈灵平时都不怎么花,所以存着存着,竟也存了一些钱。 沈灵和李浩不一样。李浩的零花钱是全部用来买零食吃的,如果他要添置本子、笔等学习用品,他会再问父母要钱。沈灵却习惯性把零花钱存起来,要添置学习用品时则直接动用这笔“存款”。 在了解沈灵的用钱习惯后,沈真倒是不怎么限制沈灵用钱了。就好比说是现在,知道沈灵为了买杂志花去了一小笔钱,沈真便直接掏出五块钱,打算帮沈灵充实一下他的小金库,让它不至于枯竭。 沈灵却摇头拒绝了:“哥,我身上还有钱的。” “你哪里还有钱?别和哥客气,拿去吧!”沈真把五块钱直接塞进了沈灵的书包里。 一天一块钱,分文不用地存上一个月也不过才三十块钱,而沈灵平时还要添置学习用品。他再如何节约,小金库肯定还是不丰富的。《都城卡通》定价八块八。沈真觉得沈灵的小金库已经空了。 “哥,我真的还有钱!”沈灵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成语字典,翻到某一页给沈真看。 字典中夹着两张十元的纸钞。 沈真都惊呆了:“你怎么还有二十的?等等,你不会把买早饭的钱省下来了吧?” 沈真也不是每天都出摊的,赶上天气不好,他那天就会歇息。而每当这种时候,沈灵就需要自己走路去学校了。如果家里不做早饭的话,沈真那日就会给沈灵三块钱,让他在学校门口买早饭吃。 一想到沈灵这熊孩子为了省钱而不吃早饭……沈真又是生气又是心酸。 眼看着沈真的表情不太好了,沈灵赶紧解释说:“哥,这钱是我自己赚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我早饭都是按时吃的!”他还想赶紧长大成为哥哥的依靠呢,怎么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自己赚的?”沈真觉得自己似乎没有听明白。 “是啊,上次开运动会的时候,哥你不是让我带了一书包的零食去学校吗?班里其他人也带零食了,不过他们没有自制力,零食在上午时就吃光了,等到下午的时候,全班就只有我还有存货。他们都眼馋嘴馋来着,于是秉着同学爱的精神,我就把一书包零食都卖给他们了。”沈灵有些得意地说。 沈真捂住了自己的额头:“之所以让你带那么多零食,是让你分给班上同学吃的!”不是让你拿去卖的啊!沈真一直为沈灵在班上的人际交往情况操碎了心,却没想到沈灵竟然是个不开窍的! 在那么一瞬间,沈真甚至有些内疚。不会是沈灵看着他摆摊,才把眼界弄得这么小了吧? 沈灵人小鬼大地叹了一口气,说:“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分零食给大家吃,是为了让班上同学更喜欢我。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已经很喜欢我了,所以我不需要刻意讨好他们。” 再说,开运动会时多适合做生意啊!沈灵觉得自己简直太机智了!物以稀为贵,在当时,沈灵把所有零食的价格都提得比正常零售价稍高了一两毛,简直不要太赚哦!当然,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告诉哥哥了。(这孩子已经无师自通旅游景点的涨价秘籍了,把生意心理学玩转得不要不要的。) 沈真都气笑了:“我可没有你这么自恋的弟弟!” 沈灵知道沈真没有真的生气,笑着说:“还有啊……我们班上很多同学都在自己家吃的早饭,不过小孩子容易嘴馋嘛,他们明明吃饱了,但却又有点馋外面卖的食物。于是,我就买了小笼包,带去学校里分。他们吃不了多的,每个人就买一个、两个人解解馋。小笼包是一块五一屉,一屉有十个,我也不多赚他们的,每个就卖两毛钱。这样一来,我每天早上带两屉小笼包,就能净赚一块钱了。” “……”沈真就像是第一次认识沈灵一样。 “也不光是卖食物……还有那种价格稍贵的小彩笔,一版全买了要三块五。他们没有那么多钱嘛,却又想要这种笔,于是我就拆散了一支一支单卖。这样他们又买得起了,我又赚到了钱。” 沈灵已经目瞪口呆。别的七岁的小孩子会有这么活络吗?上一世他七岁的时候在做什么来着? 沈真有一种智商被碾压了的感觉。 沈灵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学校里其实还有很多别的商机的。不过我是个有道德的人,所以很多商机都只能白白放弃了。不过这也没办法,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嘛。” “还有什么商机?” “模仿家长签名啊!我的字写得好,而且还会模仿,班上同学考试没考好的,不敢让家长签名,就想让我代劳呗。美得他们!万一被莫老师发现了,我会被请家长的。哥,我才不丢你脸呢。” 面对着求表扬的沈灵,沈真莫名松了一个口气。这孩子足智多妖,但好在还是个孩子啊。 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发,语重心长地说:“你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读书,不过你是个心有成算的,所以只要学习成绩不掉下来,我倒也不干涉你做别的什么了。你要好好享受读书的过程啊!” 沈灵眨了眨眼睛,他最享受的明明是和哥哥在一起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全天下的报刊亭都被我承包了# #霸道总裁是怎样炼成的#。 第十九章 在同学的心目中,沈灵这个人是很酷的。 他的同桌是个性格非常活泼的小姑娘,每天都像只小麻雀一样从不停歇地叽叽喳喳。不过,别看同桌小姑娘每天都会对着沈灵说很多话,其实在她内心深处,她对于自己酷拽的同桌是心存敬畏的。 “昨天聊兔八哥时没觉得沈灵感兴趣,不如今天聊奥特曼?可是我都没怎么看过奥特曼啊!”同桌小姑娘苦恼地揪了揪头发。她明明是个很会聊天的女孩,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和沈灵的共同语言。 每天都在努力找话题,然而每天都戳不到沈灵的兴趣点,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悲催了。 这日,同桌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进了教室,本以为会和往常一样看到沈灵在面无表情地读书,却没想到沈灵竟然笑容满面。同桌小姑娘惊呆了,下意识地退后两步,走出教室,然后迅速朝天边望了一眼。 还好还好,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来的啊!世界还是正常的。同桌不免松了一口气。 同桌走到自己座位上,把书包放下,好奇地问:“沈灵,你今天是不是很开心啊?” 虽然同桌和沈灵似乎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沈灵是个非常有礼貌的人,他的回应一项简短,却也从不会让同桌觉得尴尬。正是因为沈灵的这种绅士风度,所以同桌才能坚持不懈地想要和沈灵增进感情吧! 沈灵又忍不住笑了。这一笑简直是春暖花开。 同桌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啊,这里必须要着重强调一点。同桌并没有喜欢上沈灵。七岁的她对于这种能叫人死去活来的复杂感情还几乎没有什么体悟。她其实是个富有爱心的小姑娘。冬天时她会在自己的窗台上放一小碗米,给那些找不到食物的小鸟吃。她还会省下零花钱买火腿肠喂流浪狗。 第12节 同桌或许只是被沈灵萌到了,就像她会被路边那只有着碧绿色眼珠的黑猫萌到一样。 “我这里有一本杂志,你想看吗?”沈灵非常友好地问。 同桌其实对于杂志什么的不感兴趣。但是,考虑到这其实是沈灵第一次主动和她聊天,于是同桌颇为受宠若惊地说:“好啊……什么杂志?”她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找到和沈灵间的共同语言了! 同桌有一种新世界的大门即将被打开的感觉。 沈灵便把《都城卡通》翻到了连载《遇妖》的那一页,递给了同桌。 同桌怀着某种敬畏的心情,郑重地接过了杂志。漫画的最前面设有主角档案。这自然也是沈真画的,相当于是给《遇妖》主角小笙做了个简介。同桌还不认识“笙”这个字,但她盯着主角的全身像看了好几眼,越看越觉得眼熟,便迟疑地说:“沈灵,这画得和你真像啊!你有没有这么觉得啊?” 这一句话就把沈灵的好感度刷满了! 无意间给兄控沈灵顺了毛以后,同桌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成功get了沈灵的友谊。在沈灵心目中,同桌由“幼稚的小鬼”一下子变成了“富有眼光的不那么幼稚的……好吧,还是小鬼”。 沈灵甩了甩身后具现化的尾巴,用一种佯装平淡的语气说:“这画的就是我啊。” “啊?”同桌好奇地看向沈灵。 “这是我哥哥画的呀!他以我为原型画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沈灵具现化的耳朵也动起来了。 同桌花了一点时间,把沈灵的话消化理解了一遍。忽然,她激动地抓住了沈灵的手,兴奋地说:“啊啊啊,你哥哥好厉害啊!原来这画的就是你吗?天啊天啊,你都上杂志了!你要成名人了!” “这不是重点啊,重点在于这是我哥哥画的!我!哥!哥!画!的!”沈灵同样很激动。 同桌胡乱地点着头,继续低头看杂志,越看越觉得主角果真和沈灵长得一模一样。这其实是心理作用啦,毕竟漫画的人设不同于真实素描,二次元和三次元的长相再如何像,也是有明显差异的。 沈灵把杂志取了回来,放在桌子的中央,非常热情地说:“我们一起看。碰到你不认识的字,我可以念给你听。唉,干脆都由我来读吧。”他身上的兄控之魂正熊熊燃烧着,这一刻的他无比骄傲。 同桌很想说不用这么麻烦的,她看看画面也就够了。但见沈灵如此积极,同桌福灵心至,觉得这是一个走近沈灵的好机会。于是,她立刻就答应了,俩人脑袋碰着脑袋,很有默契地一起看了起来。 开学至今,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如此和谐共处。 《遇妖》的故事设计得很好。同桌很快被故事吸引住了。他们一直看到上课,同桌还觉得意犹未尽。她不敢在上课时看课外书,只好给沈灵传起了小纸条,小心翼翼地聊起漫画中某些有趣的地方。 说句实话,凭着同桌以前对沈灵的了解,她觉得沈灵不大可能会给她回纸条。但今天的沈灵有些异常的兴奋,同桌便想赌一赌。说不定沈灵这次就愿意回了呢?总觉得他们的友谊有了质的飞越! 果不其然,沈灵回纸条了! 同桌心里感慨着“不容易啊不容易”,然后她就被老师盯上了。老师站在讲台上,占据着制高点,每个同学的小动作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有时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他们喜欢搞突然袭击。 于是,沈灵就被叫起来回答问题了。 同桌吓了一大跳,怀着对沈灵的内疚又怀着对老师的畏惧,赶紧把课本竖起来,将自己的一张做贼心虚的脸挡住了,仿佛这样能让她觉得安全些。殊不知她这种行为就是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相比较来说,沈灵要坦然得多。前桌很讲义气,偷偷给他比了一个三的手势,沈灵猜老师问的是课本上的第三小问,便就着问题侃侃而谈。等他回答完了之后,老师果然没说什么,让他坐下了。 这事儿一闹,同桌再也不敢开小差给沈灵传纸条了。但处在兴奋状态的沈灵却开始源源不断地给同桌写起了纸条。一个喋喋不休,一个高冷不理会,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终于彻底颠倒了一下。 “我哥哥是不是很棒?其实漫画中也有一个哥哥的角色,后期会出来的。” “我就不给你剧透了,其实后面的故事会越来越有趣的。” “我哥哥的绘画功底很棒的。你都想不到,他今年才十岁。我要是能有哥哥这么厉害就好了!” …… 估摸着有些字同桌不认识,沈灵还贴心地标注了拼音。哈,没想到高冷的沈灵也有这种时候啊! 不过一天时间,十一月份的《都城卡通》就在一年级二班的全班同学手中轮了一遍。小孩子们多少有些没轻没重的,看书的人多了,杂志很快就变旧了,书角都卷了起来,边缘也有些磨损。 这让沈灵觉得非常心疼。不过,他是个明事理的,并没有因此发脾气,见漫画在同学们中大受欢迎,反而觉得非常高兴。沈灵打算再买一本《都城卡通》,新的这本就不给别人看了,只用来收藏。 同桌终于弄明白了沈灵的正确打开方式。每次只要一说起他哥哥,沈灵的话就多了起来。 有了传说中的哥哥君,再也不用担心冷场了呢。——同桌小姑娘在不自觉中被同化成了脑残粉。 其实,也不仅仅是沈灵一个人为沈真感到高兴,其余的那些知道沈真在画漫画的好心人,当他们知道沈真的漫画正在杂志上连载后,都高高兴兴地掏钱买了这份杂志,李家人也是,唐老师和莫老师也是。而且,也不仅仅是沈灵一个人拿着杂志炫耀,李浩和李源兄弟也在各自的班中炫耀过。 放学的时候,李浩甚至特意跑到了沈真面前求签名。 “我和他们说,我认识《遇妖》的作者,但他们谁都不相信!哈哈,他们肯定是羡慕嫉妒我。沈真,你快快给我一个签名吧!好让我明天能带去学校里向他们炫耀一番。”李浩自带了本子和笔。 从未受过这种待遇的沈真莫名觉得有几分羞耻。而且,他从来没有练习过签名啊! 李源跟着凑热闹:“沈真哥哥,我也要签名!你等等,我现在就回去拿纸笔。” “臭小子,你对着亲哥我就直呼其名,对着沈真就一口一个哥哥叫得这么亲热,这也太区别对待了!不行不行,你今天非叫我两声哥哥不可,否则晚上睡觉时就等着我镇压你吧!”李浩不满地说。 李源冲着李浩做了个鬼脸:“你昨天还抢我零食吃,爸妈说我俩简直一样大,才不叫你呢!” “小八万,你这是找打啊!”李浩狞笑着。 “臭耗子,谁揍谁还不一定呢!”李源嬉皮笑脸地说,“对了,上次咱们比撒尿,看谁尿得远,也是我赢了吧?明明说好了谁输就谁收拾房间的,结果你又耍赖,最后非拉着我一起整理。” 平时关系很好的两兄弟就这样斗起了嘴,各种黑料糊了对方一脸,都是亲兄弟啊! 围观的沈灵叹了口气。他再次感觉到了自己智商上的优势,这群小鬼头简直是太无聊太幼稚了。 沈真在沈灵头上揉了一把,把他的发型弄得乱糟糟的。沈灵也不生气,冲着沈真好脾气地笑着。沈真故作体贴地问:“亲爱的小灵灵,你要不要哥哥的签名啊?给你一口气签十个八个,好不好?” 沈灵傲娇地说:“我才不要签名呢。” “咦?难道你不是最崇拜哥哥的吗?”沈真故作伤心地说。 “可是,签名算得了什么,哥哥整一个都是我的啊!”沈灵不假思索地说。 还在斗嘴的李浩and李源: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膝盖莫名中了一箭,而且也闪瞎了眼。 第二十章 十一月份学校还有期中考试。沈真是需要参加的。 虽然只是四年级的期中考试,但沈真在考前一周还是好好地看了会儿书。如果他只是一个人,那他肯定无所谓,反正六十分及格八十分优良,他怎么都重生一回了,难道四年级的课程还搞不定吗? 可是,谁叫他家里现在还有一个沈灵呢!如果考试成绩不太好……天呐,哥哥的威严在哪里? 沈真不仅仅是在考试,他是为了维护自己身为哥哥的权威在战斗啊! 好在成绩出来后,试卷上的分数并没有辜负沈真的心理年纪。他暗中松了一口气。 学霸沈灵当然是语数双百的啦!李源的成绩也不错。李浩作为学渣,一个人被虐得死去活来。 李奶奶虽然平时很疼大孙子,但见着让人暴躁的分数,还是忍不住揪着李浩的耳朵说:“你看看人家小沈!他平时都不去学校的,还能考那么好,你呢?你上学时到底有没有把脑子带过去啊?” 也就是李浩心大,否则在李奶奶的狮吼功下,他能和沈真分分钟友尽。 李爸爸翻着卷子,小声地对着李妈妈嘟囔:“老婆,你确定在生他的时候,真记得给他装脑子了吗?你看看这题,鲁迅,括号人,傻子都知道这括号里要填地名吧?老婆你看咱儿子都写了什么?” 李妈妈凑过去一看,哈哈大笑了起来:“哟,我儿子真聪明,这也不算错啊!” 问:鲁迅,( )人。(此填空题略长,此处不过是第一小问,后面的问题暂略。) 正确答案是:鲁迅,(浙江绍兴)人。 李浩的答案是:鲁迅,(周树)人。 李妈妈一笑就停不下来了。李爸爸的额头上挂着黑线条,很想对着傻甜的李妈妈手动再见。 李妈妈斜了李爸爸一眼。李爸爸立刻举手投降:“这都什么老师啊,水平不行,出题不严谨!”他在心里向着被自己诽谤的老师忏悔。嘤,为了家庭的和谐,老师您就大人有大量,多担待一下吧。 李家家长是那种比较开明的,虽然他们和大多数家长一样望子成龙,但他们不会因为成绩就对着李浩先男子单打又女子单打最后男女混打。但李浩并没舒坦到哪里去,因为家长又给他报补习班了。 别的孩子们能在周末睡个懒觉,但李浩在周末时还得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_(:3」∠)_ 再一次起早后,李浩抹了把脸,说:“这天寒地冻的,我说起就起了。讲真,在这一刻,我简直要爱上我自己了。像我这种有大毅力的男人,冬天起床都做到了,以后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李奶奶“呵呵”了一声:“瞎嘚瑟啥,有本事你自己洗衣服啊!” 南方的冬天确实有些难熬。没有暖气,水管里流出来的水都是冰冷刺骨的。不光是早上起床这件事情变得非常艰难,就是日常的洗脸洗手洗衣服,这些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也都变得难熬了起来。洗脸洗手还可以烧些热水装在热水壶里备着用,但洗衣服需要的水多,哪能如此奢侈地全部用热水呢? 冬天的衣服吧,还沉,还重,还大件,比夏天的难洗!沈真已经不让沈灵自己洗衣服了。他把衣服集中了放在中午洗。中午会出太阳,室外的温度还可以,沈真用大盆装了自来水放在阳光底下晒。这样等洗衣服的时候,至少那水不会冻得刺骨了。人民群众的智慧果然是在实践生活中被逼出来的! 只是,沈真会心疼沈灵,沈灵当然也会心疼沈真。他想,家里要是能有个洗衣机就好了。 气温下降以后,沈真的漫画进度也慢了下来。因为,他的手会时常冻僵了。热水袋变成了随身挂件,可是这没有什么大用。毕竟,他的右手时常握笔,热水袋暖不到它。沈灵用零花钱买了两副露手指的手套,他自己一副,沈真一副。但画画这事儿吧,需要手指保持精密的动作,带着手套碍事啊。 李爸爸会一点木工的活,就抽了半天的时间,给沈真做了一个简易的火盆。这种火盆里装上灰,再埋上一些炭,把炭烧红了,能暖上好久。围着火盆坐了一天后,沈真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它了。 火盆不光可以用来取暖,在火盆上架个铁帘子,还能用来煨汤喝。 沈真爱上了排骨汤。早上用瓦罐装了排骨放火盆上,等沈灵放学了之后就能喝了,那味道别提有多鲜了。按照汾水镇上的吃法,沈真还会把萝卜切成块放肉骨头汤里一起炖,又滋补又好喝。沈真上一世念大学时,有个同学是樱城来的,他教给了沈真用莲藕炖汤的方法。沈真也忍不住尝试了几次。 喝着汤,画着漫画,小日子过得很顺遂。 沈真再一次觉得,自己重生后第一时间选择了离开汾水镇,这事儿真是做得太正确了! 上一世的这时候,他在做什么呢?明明有继父张明按时给的生活费,方石菊却还是让沈真每天穿圆珠笔来换钱。这种圆珠笔是小黑作坊提供的,沈真怀疑他们根本没有正规执照。沈真把各种零件穿成一支完整的圆珠笔,一支才赚三分钱的加工费,穿一百支才不过是三块钱,这钱赚得非常心酸。 当然,这种日子比起沈灵那种被虐待的日子还是要好过一点,真正让沈真难受的不是要干活,而是心理上的冷暴力。宋根荣是根本不把他这个儿子放在眼里的,他不打他,也不骂他,却也不和他说话。多次经历过被村里其他孩子欺负回家却找不到帮助的事情后,沈真才知道亲爹是个靠不住的。 那时候家里也炖肉汤喝。猪是自家养的,即使每年杀猪时都会直接卖掉半只,但还有半只呢!所以家里其实是不缺肉吃的。可每次炖肉的时候,大头的肉都归了方石菊,接下来就是宋根荣和他的小儿子,继母和沈真是吃得最少的。沈真若是馋了,想要多夹点肉,方石菊会连带着去世的沈淑来一起骂。 继母对沈真不算苛责,但她也不会偷偷藏起了肉,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给沈真吃。这种事情是只有亲妈才会做的。继母能不故意虐待沈真,能不故意挑拨沈真和家人的关系,这已经算她好心了。 倒是继弟还算懂事。宋家是典型的歹竹出好笋。宋根荣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沈真就不说了,小儿子竟然也是个难得有善心的。在上一世,有什么好吃的时,继弟偶尔会省下自己的那份和沈真分享。 虽然在上一世的后期,沈真和宋家渐行渐远。但每逢过年过节时,他还会收到继弟的短信。 但也就是这样了。 你给我短信,我也回一句,却连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有了。他们之间相隔着无数沈真打死都不愿意想起的时光,注定做不了真正亲密的兄弟。再说了,继弟对沈真的好,有时也夹杂着某种少年人不自知的高高在上。沈真会感谢他,有时会想起他的好,却不会因此和他产生某种难以割舍的革命友谊。 一想起这些糟心的过往,沈真就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他现在是连恨都懒得恨他们了。 这种和平年代,在自己亲爹家里住着,却连口肉都吃不上,说出去谁能相信呢?也不光是猪肉,其实就连鱼也是吃不上的,明明鲢鱼卖得非常便宜。按照汾水镇那边吃法,他们在炖鱼时喜欢加入萝卜丝,这样鱼汤会更容易变成鱼冻。吃的时候,鱼头鱼尾归了继母,沈真就只能吃几口萝卜丝了。 最让沈真寒心的还不是这些。 有一年冬天,方石菊生了场病,持续发低烧,拖拖拉拉了将近一个月都没有好。她还没活够呢,在卫生院一直没看好,就请了一个所谓的巫医来看。巫医装神弄鬼了好一阵子,对方石菊说,她久病不愈是因为家里有病鬼,这病鬼总要找个人附身的。巫医问方石菊,她是想要保大,还是要保小。 方石菊一琢磨,她在家里是最大的,肯定要保大啊!至于小的,随便牺牲哪个都行啊! 也是那么巧的,等巫医走后,沈真就着凉感冒了。 方石菊高兴极了。在她看来,沈真病了,那是因为被病鬼附身了。如此,她的病就该好了。 天气太冷,沈真晚上盖的被子不够暖,白天穿的衣服也单薄,很快就发了烧。方石菊反而更加高兴。她觉得巫医是个有本事的,果然把病鬼赶到沈真这小贱种身上去了,于是又给巫医送了些钱。 沈真难受得都吐了。他烧得迷糊间,哀求宋根荣带他去医院看看,但宋根荣却选择了沉默。 最后,还是村里的另一户人家看不过去了,抬着沈真去了医院。(方石菊从此就和这户人家交了恶,因为在方石菊看来,这户人家送沈真去看病就是要了她的命!万一病鬼又回来她身上怎么办?) 第13节 待医生一检查,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 沈真都烧到四十多度了,再耽误下去,整个人铁定会被烧坏了。 好在沈真最后还是救回来了,也没什么后遗症,但他从此就冷了心。沈淑来把他生下来,不是让他被人这么糟蹋的。他要漂漂亮亮地活着,才不辜负母亲给他的生命。至于其他人,管他们去死! 重生之后,沈真没想去报复宋家人。这并非是因为他好心,而是因为和他们斗太跌份了。 他若是还留在老家,确实能把宋家弄得鸡飞狗跳的,但他自己的生活也会变得一团糟。现在呢?他喝着美味的肉汤,穿着保暖的衣服,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自在了,这就是重生后最大的收获了吧? 第二十一章 十一月下旬,沈真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和稿费。 这年头的稿费是通过邮局汇的。钱到了邮局后,邮局会寄给沈真一个凭证。沈真拿到了凭证,就可以在规定工作日内去邮局取钱了。这种汇款方式还算方便吧,并不需要沈真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沈真取了钱,转身就存进银行里去了。 正巧这日村里有人做豆腐。做豆腐不难,只要有工具,其实沈真都会做。他在老家看过很多次做豆腐的过程,早就把这些熟记于心了。如果他不小心穿越回了古代,说不定能靠着卖豆腐发家致富。 沈真特意跑去这户人家换了块豆腐回来。一般情况下,村里的原住民都是用黄豆换豆腐的。但沈真家没有黄豆,所以他是花钱买的。一块豆腐七毛钱,比菜市场里买的盒装嫩豆腐还便宜了三毛呢! 这种自家刚做出来的新鲜豆腐最适合放肉汤中一起炖了。豆腐不用刀切,直接用手掰成不规则的一块块儿。丢肉汤里煮上一段时间,豆腐中就会出现很多小孔,肉汤都被吸到了孔里,鲜滑无比。 等沈灵放学归家的时候,豆腐已经炖得很入味,正好可以吃了。 自从气温开始下降,沈灵便全副武装上了。他穿着羽绒服,戴着帽子,围着围巾,裹着手套,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明明的很可爱,他却维持着一副“我已非凡人”的严肃表情。 这、这就更萌了啊! 沈真每天都要被弟弟萌化了。他觉得自己点亮了痴汉属性。 全天下难道还有比沈灵更萌的弟弟吗? (李浩发来贺电,他表示,李源小八万实在是太熊了,果然还是沈家的弟弟更萌!) (同桌小姑娘发来贺电,她表示,兄控和弟控什么的,脑残粉和痴汉什么的,你们高兴就好。) 沈灵乖乖站着不动,任由沈真帮他解了围巾和手套。羽绒服是不用脱的,因为室内室外一样冷。 沈真上一世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段子。南方朋友说,我们这里气温零度啊。北方朋友说,呵呵,我们这里是零下十几度啊。南方朋友鄙视地看了北方朋友一眼,呵呵呵呵,我说的是室内温度啊。 在南方,遇上有太阳的日子,其实室外的温度反而比室内还要高一点。 有句话说得好,北方人抗冻是因为装备好啊,南方人抗冻才是因为属性高啊!沈真在沈灵冻得通红的鼻子上点了一下,问:“学校里冷不冷?要不要给你准备一个暖水袋,好让你带着去上课?” 教室里是没有装空调的。沈灵喜欢在下课时绕着教学楼跑一圈,全身活动开了以后,他就会觉得暖和点,不然等他上课时,脚会慢慢冻得麻木。原地坐着跺脚是无济于事的,穿着棉鞋也没什么用。 沈灵摇了摇头:“学校里没有换热水的地方。从家里灌了热水带过去,暖水袋也暖不了多久。” 沈真一想也是,便放弃了让沈灵带暖水袋去学校的想法。他用自己的双手捂住沈灵的手,帮他一点点暖回来。虽然沈真很心疼自家孩子,但其实谁家的孩子在念书时不是这么过来的呢?像沈灵这样的在城市边郊念书的孩子还算好了,沈真记得自己上一世在老家念书的时候,条件比现在还差很多。 吃得苦中苦才方为人上人。老话总是有几分道理的。 沈灵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能感受到一股暖流正透过沈真的皮肤传到他的手上。沈灵索性将自己整个人都埋进了沈真怀里,用一种略带撒娇的语气说:“哥,我闻着香味了,晚饭有什么好吃的?” “今天炖豆腐啊!不是菜市场买的石膏豆腐,是村里他们自家做的老豆腐。”沈真笑眯眯地说。 待饭熟了,兄弟俩端着饭碗围着火盆,掀开了锅盖。一股浓郁的属于食物的香味立刻散了出来。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围着火盆吃豆腐时确实要小心,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豆腐烫了嘴。 “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现在了。”沈真喝了一口热汤,心满意足地说。 氤氲的热气把沈灵的眉目模糊得更为精致。他有些漫不经心地说:“哥,我前两天在农贸市场中看到有那种里面带了绒毛的加厚雨靴卖!质量都挺好的,而且样子也不错,适合在冬天穿呢。” “你要吗?明天抽空去给你买一双。”沈真不怎么在意地说。 沈灵笑了:“不是我要买。哥,咱们给张叔叔的女儿买一双吧,给她寄过去就行了。”他口中的张叔叔就是张明,张叔叔的女儿就是沈真的继姐张倩。张倩比沈真大了四岁,在张明老家念初中。 沈真略一想,觉得沈灵这主意很好。 张明老家也在农村,经济发展程度比汾水镇还要更落后一些。他老家多山,张倩每天上学时需要走好几里的山路。赶上下雪的日子,等她走到学校时,棉鞋已经湿透了。这种事情沈真当初上学时也经历过。沈灵说的那种加厚雨靴其实价格不贵,但在汾水镇上是买不到的,估计张明老家也没得卖。 “你心真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沈真给沈灵夹了块带软骨的肉,“明天就去寄!” 沈灵咽下了口中的饭,很是淡定地说:“哪里是我心细呢?要不是张叔叔对我们好,我就算看到了雨靴也想不起他家的姐姐来。既然都给姐姐寄东西了,索性再买点什么给张叔叔的妈妈寄去吧。” 张明在老家还有一个老母亲。张倩平时就跟着奶奶过活。 沈灵口口声声说张明对他们兄弟好,这话其实并不全对。事实上,张明一直都不知道沈灵这个人的存在。他只是对沈真好而已,根本就没有照顾到沈灵的头上。不过,沈灵早把自己和沈真看做是一体的了。就算张明对他来说是个陌生人又如何?张明能对沈真好,沈灵就愿意把他当成是半个亲人! 只要张明一直都对沈真这么好,沈灵还愿意把这份好再传递给张明的家人! “行行行,都听你的。不过我也不知道张家奶奶爱吃什么,索性给她寄件衣服?”沈真问。 “你知道张家奶奶的体型吗?” “知道啊……她比李浩奶奶矮半个头,然后还要再瘦一点。所以只要比着李浩奶奶穿的衣服买小一号就行了。”上一世在张倩结婚的时候,沈真去给张倩当过娘家兄弟,那时见过张奶奶一面。 “好吧,那就给张奶奶买件老年人穿的带花的棉袄。”沈灵想了一会儿,说。 沈真觉得只给张倩买一双鞋这礼太轻了,便琢磨着还要再给张倩寄点像巧克力这样的零食。 事情就这样敲定了。吃完晚饭,沈灵抢着收拾了碗筷,打算把碗洗了。沈真早在煤炉子上做了热水,洗碗时可以用这些热水混着冷水洗,因此就没有拦着沈灵。他回了书桌,继续画起了漫画。 沈真现在每月要保证完成一话《遇妖》——好在还有几话存稿,实在卡稿子时也能稍微缓缓——剩下的时间则用来画某种不良漫画。这种不良漫画不怎么注重剧情,七八话完结就能出个单行本了。 洗好碗,沈灵便洗了脸、刷了牙、泡了脚,然后钻了被窝。反正他还是小孩子嘛,小孩子的消耗都很大,吃完了就睡也不怕长肉。不过,沈灵当然不会这么早就睡了,他上衣未脱,靠在床头看书。 等到沈真想要睡觉的时候,被窝里已经暖暖的了。沈灵小天使就是这么暖哒!~(≧▽≦)/~ 沈真虽然低头画着画,但偶尔也会朝沈灵看几眼,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他赶紧放下笔,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床边,牵过沈灵的手,问:“怎么了?一直看见你在抓痒?手上长东西了?” “我也不知道……有点痒,还有点痛。”沈灵苦恼地说。 沈真看了会儿,说:“你这是要长冻疮了啊!不行不行,看样子还是得让你带个暖手的工具去上学。冻疮一长就一大片,到时候可难受了!而且,今年要是冻疮长厉害了,你以后年年都会再长。” “不会吧?以前在老家日子过得那么苦,大冬天的还要洗全家人的衣服,结果我没有长冻疮。现在日子好了,跟着哥哥享福了,反而就长了冻疮了。这也太搞笑了一点吧!”沈灵不可置信地说。 “就长了一点点,养养估计能好。”沈真摸了摸沈灵的手指,说。 沈灵眨了眨眼睛说:“哥,你再摸摸。你摸着,我就觉得舒服点了。” “哥又不是医生!”沈真忍不住笑了。 沈灵略加快了语速说:“是真的!哥,你再摸摸嘛!你摸着,我觉得好舒服啊。” 沈真刚刚在画画,手上的皮肤裸露在冰冷的空气中,温度变得有些低。冻疮这东西,周围皮肤的温度一旦高了,就会让人觉得瘙痒难耐,而在沈灵的手指被沈真冰冰的手摸过以后,痒意去了好些。 不过,沈真的手很快就回暖了,沈灵又觉得难受了。 “明天给你买冻疮膏。你先带着暖水袋用着,我再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沈真摸了摸沈灵的头。 冻疮这东西确实折磨人,沈真想尽了一切办法才勉强让沈灵手上的情况没有恶化。 沈灵本人倒是颇有些没心没肺的,他早年受的苦比小小的冻疮要厉害多了。过了几天,他还找到了一个安慰沈真的理由:“哥,我们班有个同学,他的冻疮长在了屁股上,一长就长了一大片,还蔓延到了大腿上!那该多难受啊!一想到他,我就觉得自己好幸福啊,手上这么点忍忍就好了啦!” 沈真无奈地说:“长别人屁股上的冻疮又用不着我操心!长你手上却要了我的命了。” 沈灵不再说话了,但他微红的耳尖却暴露了他的心情。 从这天起,沈灵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再不能生病让哥哥担心了呢! 第二十二章 时间相对论是个非常有趣的概念。 李浩觉得时间过得贼慢,他苦苦地熬着,艰难地盼着,忧伤地等着,都枯萎成了地里的小白菜儿了,才终于迎来了寒假。但沈真却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期末考试就到来了。 领了成绩报告单,寒假就正式开始了。 因为不用再早起念书,沈真和沈灵猫起了冬,他们往往会一觉睡到八点多。如果沈真不用赶漫画的话,他觉得自己肯定能直接睡到中午。负责养家赚钱的人是没有资格一直赖在温暖的被窝中的。 沈灵做作业的速度很快,几天功夫就把所有的寒假作业都写完了。他偶尔会去李家看会儿电视,但大部分时间都陪沈真在家里待着。沈真画画的时候,沈灵就在一边看他从莫老师那里借来的书。 莫老师借了不少书给沈灵。她作为语文老师,大部分书都是散文和短篇小说,但也有些趣味历史书。莫老师有一颗向往流浪的文艺心,她还订阅了一套地理杂志。沈灵很喜欢这套质量颇高的杂志。 临近大年三十时,沈真去邮局领了这月的稿费,然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张明。张明说他正打算收工回家过年,不过在他回老家之前,他会先来一趟嘉城。沈真明明心中有鬼,却还是表示了欢迎。 自从沈淑来去世后,张明就不开店了。他把店面租给了别人,自己跑去一家运输公司应聘。他在公司负责开中短途,工资不高不低,因他这个人节约,再加上店面的租金,到年底能存下一些钱来。 张明来的那天,沈真带着沈灵一起去嘉城市里的火车站接他。 火车到站时,张明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行李。春节前后上别人家中自然不能空着手,张明买了一条中华,又备了些安城的土特产,正好装满了一个小旅行包。任谁来说,都会觉得这份礼漂亮极了。 张明摸了摸衣兜,摸出一颗薄荷糖,剥了糖纸塞进嘴里。 张明在戒烟。他早年生活艰辛,为了缓解压力,抽烟抽得很凶。和沈淑来在一起后,沈淑来几次叫他戒烟,他都没坚持下来,一断烟就和要了命似的。如今沈淑来不在了,张明想着她当初说的话,狠了狠心去戒烟,竟然真把烟瘾压了下去。可是,那个关心他的身体一直叫他戒烟的人却不在了啊! 这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啊,沈淑来一直努力把日子过好,偏偏好人就是不长命。 想到沈淑来,就不免想到沈真。张明上次见到沈真时,还是沈淑来头七的时候。沈淑来家里没有别的什么亲人了,举办丧事时,前夫那家也没来人。孝子是需要熬夜烧纸钱的,张明就陪着沈真烧了一夜。等沈淑来下葬后,张明犹豫过是不是要把沈真带走,但他确实没那个条件把孩子带在身边。 那时,是沈真自己做了决定。沈真觉得,在沈淑来活着的时候,其实他也是独自住在老房子里,如今沈淑来不在了,他继续一个人住着也没什么关系。而且,或许那时的沈真还想着他的亲爸吧? 张明不是傻子,他能感觉出沈真的礼貌中透着对自己的疏离。不过,自从沈真到了嘉城投奔“小外公”以后,等张明再和沈真通电话时,他就很明显地感觉出沈真这孩子对他变得亲近起来了! 一转眼就大半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沈真长高了没有……张明顺着人流下了火车,走出了站台。 沈真在人群中一眼就找到张明了。老实说,张明的外在条件并不好。他个子很矮,还不到一米六,黑黑瘦瘦的,据说外号就是猴子。沈淑来和他站一块儿,那就是典型的鲜花插在牛粪上。但不可否认的是,张明一直对沈淑来挺好的。宋根荣倒是长得不错呢,但先瞧瞧他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吧! “叔!”沈真朝着张明挥了挥手。 张明听见声音,快步朝沈真走来。他憨憨地笑了两声,有些高兴地说:“不错不错,长高了!” “叔,这是沈灵。”沈真把沈灵介绍给了张明。 张明并没有多想。他觉得沈灵说不定就是那位“小外公”的孙子。于是,张明放下行李,从包包中摸出一包糖来,递给沈灵说:“好孩子,这么冷的天还陪着你哥来火车站接我。来来来,吃糖。” 沈灵接过糖,对着张明笑了一下,声音软软地叫了句“叔”。 张明便又笑了两声。 沈真跺了跺脚说:“站这儿太冷了……走,公交站台在那边,我们坐公交回去!” 火车站是他们要坐的那辆公交车的首发站,只要耐着性子多等几趟,总能有位置坐的。沈真觉得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等在公交上找了位置坐下,就组织言语把他这些日子做的事情坦白了。 张明的内心是崩溃的!淑妹啊,哥没看住你儿子,哥对不起你啊! 也就是沈真平平安安的没出什么事儿,不然他得去沈淑来的坟头撞墓碑了! 第14节 “叔,老家是真的待不住了。我也懒得说我亲奶奶和亲爹的坏话,但他们既想从我身上拿到钱,又不愿意好好待我,这些都是真的。沈灵的日子也不好过。我索性就带着他跑出来了。”沈真越说越觉得顺溜,“我也不是故意骗您的,只是如果我和您说了实话,您肯定不会放心,白白担了心思。” 张明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淑妹啊,你儿子这胆儿太肥了!哥能把你儿子揍一顿么? 毕竟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张明张了张嘴,却不敢说什么重话:“你这孩子……我说你啥好呢?你亲爹靠不住,这不还有我吗?你打个电话和我说明下情况,我能把你丢了吗?而且你自己不着调也就算了,这还带了一个小的,万一你们两个一起都被坏人拐走了……你让我还有什么脸给你妈上香?” 按照张明的性子,他其实也说不出什么重话来。 “叔,我们这不没有出事吗?日子过得挺好的,嘿嘿。”沈真非常心虚地搓了搓手。 “那是你们遇到好人了!你们房东这样的人家是难得的!万一他们是坏人,谁知道你们现在已经被卖到哪里去了!”张明把整个事情回想一遍,就算是待在温暖的空调车里,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就是知道李家人好,才会特意跑来嘉城的啊……可是这话,沈真却不能说。站在张明的角度来看,沈真的举动确实是冒失了。所以,他老老实实地听训,由着后怕的张明将他仔细教育了一通。 等张明说得差不多了,沈灵终于逮着机会从书包中取出了一本《都城卡通》。 一路上都很安静的沈灵一下子变得活泼了起来:“叔,我哥哥可厉害了!他画的漫画都登上杂志了!叔,我翻给你看!”这就是所谓的先抑后扬,等沈真先坦白了自己闯的“祸”,沈灵再开始说他好话。这样一来,在张明的心目中,沈真取得的成绩就会盖过他之前那些让大人气得跳脚的行为了。 “这是真真画的?”张明是识字的。他看着“沈真”两个熟悉的铅字,觉得自己如坠梦中。 沈灵骄傲地说:“是啊,就是哥哥画的!哥哥是不是很棒?家里还有好几本呢!” 张明眼神灼热地看向了沈真。 沈真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我没听你妈说过你有这天赋啊!”张明好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弱弱地问。他也不是怀疑沈真,但对于这个农村汉子来说,继子的名字印在了书本上,这绝对是件要开祠堂祭祖的大事啊! 啊,可惜的就是沈真的祖宗不住在他家祠堂里,他没资格祭这个祖。_(:3」∠)_ 咦,这么一说的话…… 淑妹啊,好想把你前头那个揍一顿啊!这么好的孩子,他们怎么就忍心伤害呢? 沈灵又从书包中翻出了杂志社寄来的信件等等“证据”。然后,身为脑残粉儿的他再一次努力地卖起了安利。他兴致勃勃地说着,张明认认真真地听着。沈真这个当事人反而被他们彻底地忽略了。 公交车的终点站在小塘镇上。下了公交车后,沈真把他锁在路边的三轮车推了过来。 张明四下望了望,见周围有集市,便问:“真真啊,这附近有卖香和红纸的地方吗?” “有的,过了马路就有。”沈真说。 张明松了口气:“那我去买点。得给你妈上柱香啊!我要和你妈好好地说说话。”继子太出人意料了,张明觉得自己承受不住,还是赶紧和沈真亲妈说一说吧,否则他都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办了! 等张明买好了祭祀用的东西,他们就骑着三轮车回了家。有了张明在,三轮车肯定不用沈真骑了。他和沈灵都窝在三轮车后座上,被冷风飕飕地吹着。两人不得不抱在了一块儿,互相取暖儿! 张明到底在城市里打拼了几年,虽然为人憨厚,但交际手腕还是有一点的。既然“小外公”成了个莫须有的人物,张明便把他早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全部送给了李家,感谢李家人在这半年中对两个孩子的照顾。其实,他还想找机会请李家人下馆子吃个饭,这样也好方便他近距离地接触一下这家人。 如果李家人真的不错,那么沈真和沈灵就能留在嘉城。他们已经在这边的学校念了书,张明觉得日子这么继续过下去也不错。但如果李家人不靠谱,那张明肯定要想方设法把两个孩子重新安顿了。 当然,这些都先不急。对于张明来说,现在的头等大事还是要先去找沈淑来交流感情。 第二十三章 张明找了个铁盆,蹲在村头的路边,给沈淑来烧了些纸。他和沈淑来说话的时候,不让沈真和沈灵跟着。恰巧李家人都很好奇张明的来头,正想要找沈真说一说呢,沈真便去了李家的厨房中待着。 沈真倒也不瞒着,只说张明是他的继父。继父在外讨生活不易,明明不用负担他这个拖油瓶,却还是每月都给他寄些钱过来。不过,继父虽然好,到底不是亲爹,所以他也不敢万事都靠着继父。 李家人一听心里就有数了。等张明和沈淑来絮叨完了回来,他们看着张明就像是在看“圣父”。 此处的圣父当然是褒义词。张明在妻子去世后,还愿意继续照顾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援,这足以表明他的善心了。(因沈真当初撒了谎,李家人都不知道沈真的亲爸还活着,要是他们知道宋根荣还在世,那么他们就不觉得张明是圣父了,这必须是圣父中的圣父啊。) 面对着李家人的善意,张明只是摸了摸后脑勺,憨厚地笑了两声。 晚饭是沈真做的。张明虽然觉得过意不去,但沈真坚持要自己下厨,张明也就听之任之了。 沈真炒菜的时候,张明就坐在一边陪他聊天。(沈灵:我的顶级vip位置被占了,so sad。) “您要请李浩一家吃饭?也行啊!不过用不着下馆子,我们明天去买点菜,自己做一顿好的,就请他们吃晚饭,怎么样?李爷爷不喝酒,李爸爸能喝一点,您还能陪他小酌一杯。”沈真建议说。 张明道:“你和我说话时也别您啊您啊的了,我听着怪别扭的,直接喊叔就得了!要我说还是得下馆子,自己在家做饭太麻烦了吧?请客嘛,鸡鸭鱼肉都要有,自己做得花上不少的时间呢!” 沈真往热锅凉油中倒入了腌制好的肉片,说:“其实都还好啦,猪肉和鸡肉都可以直接放在火盆上炖着,鸭肉我不怎么会做,这个就算了,鱼是清蒸是红烧都可以,再炒上三五个素菜,齐活了!” “那行……就听你的吧,明天在家里吃。”张明说。 沈真侧着身子避了下油烟:“对了,我和他们都说我亲爸死了,叔你到时候别给我说漏嘴了。” “你这孩子……”张明觉得沈真这种咒自己亲爸的行为不好。但他才刚说了个头,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该为宋根荣说好话。于是,张明笑了笑,什么都不说了,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看着沈真。 偷偷说句实话,其实张明心里还有点莫名的暗爽。淑妹啊,你儿子对着我比对他亲爹还亲呢! 沈真炒了几个家常菜,张明吃的时候一直夸他手艺好。 冬天没什么娱乐,租房中也没电视,索性就早点睡吧。张明在车上待了一天,确实觉得累了。 租房里只有一张床。睡觉时,沈真把几张凳子放在了床边,将床稍微加宽了一下。然后三人就挤在了一张床上。沈真和沈灵睡这头,张明独自睡那头。因为天气冷,沈真特意给张明弄了条新被子。 第二天一早,张明就走路去了小塘镇上。他头天已经把路走熟了,也不怕迷路。等他买了菜回来,沈真才刚刚睡醒。张明笑呵呵地说:“真真啊,你带着弟弟继续睡吧,叔把这些菜处理下。” 沈真肯定没法继续心安理得地睡下去了。 他摸过床头的闹钟看了眼,快七点半了,也是到了要起床的时间。 沈真态度强硬地拒绝了被窝这个小贱人的挽留,动作飞快地穿好了衣服。关于请客这件事情,他还得马上去和李家人说一声呢。其实最好应该头天说的,但那时忙活铺床,沈真便忘了这事儿了。 听说是张明想要请客,李家人都觉得他真是太客气了,然后笑着应下了邀请。 租房内的空间有限,晚饭虽然是沈家请的,但碗筷还是摆在了李家的堂屋。 张明感激李家人对沈真、沈灵的照顾,李家人则敬佩张明的为人,这顿饭自然吃得宾主皆欢。唯一让人头疼的地方在于,张明和李爸爸的酒量竟然都不怎么好!小小一杯的烧酒就让他们晕了头了! 张明握着李爸爸的手,红着眼说:“大兄弟!要不是你们好心照顾了真真,让他们兄弟俩在你家安安心心住着……说句不吉利的,万一真真出了事,我、我就算是死了都没脸去见真真他妈啊!” 李奶奶打着圆场:“哎呀,这大过年的,都别说丧气的话!大家的好日子都长着呢!” 李爸爸因醉酒红了脸,反握了张明的手,说:“好兄弟,一看你就是性情中人!合我心意啊!” 李妈妈往李爸爸的碗里夹了块鱼肉,说:“行了行了,放开你兄弟的手,让你兄弟夹菜吃!” 张明拍着李爸爸的肩膀:“你们都是好人呐!” 李爸爸反拍着张明的肩膀:“做人要无愧于心呐!” 被无视的李奶奶and李妈妈:…… 李爷爷笑得像一尊弥勒佛,指挥着两个孙子说:“浩浩源源,你们去外面团点干净的雪来,让这两个酒鬼洗洗脸,醒醒酒也醒醒脑。再让他们互相捧下去,咱们这一顿饭能吃到明天早上去了。” 好在张明和李爸爸喝得都不多。等吃完了饭,又等沈真在李家女眷的帮助下一同收拾了碗筷,张明的酒就醒得差不多了。他犹豫了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地说:“真真啊!既然你没有什么小外公,那不如就跟着叔回家过年吧?李家人再好,也不是亲戚啊,过年时还是得跟着亲人才热闹。你说呢?” 似乎是怕沈真拒绝,张明赶紧又说:“你也不用担心灵灵,咱们就带着灵灵一起回去。你妈当初嫁给我的时候,我俩都是二婚,不兴张扬的,就只领了结婚证,没有摆酒。我老家那边的人都没怎么见过你妈妈。我把你们俩带回去,都不用再给灵灵安身份,他们肯定觉得是你妈前头生了俩!” 张明顿了顿,说:“至于你奶和你姐那里,我和她们说下就好了。” 张明又说:“过年还住在租房里总是不成样子。要是你妈还在,你妈肯定也赞同我的决定。” 沈灵见沈真有些意动,凑到沈真面前:“哥,我觉得叔说得挺对的。咱们就去叔叔家过年吧。” 张明眼中含着期待,沈灵眼中也没有勉强。沈真没说话,把洗干净了的碗碟一样样摆好。等他做完了这一切,他也终于做出了决定,说:“行,那就听叔叔的,我和小灵今年就和叔一起回家。” 张明在嘉城一共住了两个晚上,第三天就带着沈真沈灵马不停蹄地回了他老家。 春运时节的火车票很难买,张明只买到了站票。不过,能买到票就该谢天谢地啦! 等火车的空档,张明在公用电话亭给老家打了个电话。他用的是方言,沈真一句话都没有听懂。 南北方的方言有着很大的差异。北方方言较为好懂,就算隔了几座城,方言的区别也不大。但南方方言就不一样了。在南方,也许只隔开了五里地,两地的人就互相听不懂对方的方言了。沈真和沈灵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习惯讲汾水镇的方言。李家人都说,他们的方言听着就和对岸的日本话似的。 挂了电话,张明主动解释了一下:“我叫你们大姑把被子晒晒。” “大姑?”沈真问。 “是我姐姐。你们就随着倩倩叫大姑吧。”张明笑着说。 张明很机智地在行李中塞了三个小马扎。等上了火车,他就带着沈真和沈灵坐在了火车车厢和车厢之间的空隙处。很快,这一点空隙中也挤满了人。被挤得难受的沈真忽然有些怀念后世的高铁了。 火车上的人天南地北的都有。大家层次差不多,大都是在外打工过年回家的农民工,很快就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有人见张明带着孩子,颇为羡慕地问:“你家俩娃啊?俩娃长得都挺精神的啊!” 要是回答说“不是”,那人肯定又要问“不是你的娃咋就跟着你呐”;而这势必又要把沈淑娟扯出来了,扯来扯去就没个完了。张明懒得和陌生人说太多,便点了头说:“是,都是我家的娃。” 沈真和沈灵相视一笑,也没否认什么。 张明的老家在一个比汾水镇还要偏远的小山村里。村子原本没有名字,进入八十年代后才被人安了“小窝头”这么一个称呼。村子本来就小,近几年还一直有人外迁,现在就剩下不到二十户人了。 他们下了火车坐汽车,下了汽车坐三轮车,下了三轮车还要走两小时,才终于到达小窝村。 张奶奶从女儿那里知道了儿子的归期,正站在村头望着,也不知道在寒风中等了多久。 张明远远就喊了一声“妈”,这憨厚的汉子眼中立刻热泪滚滚。 可以看得出来,张明和他妈妈的感情很深。事实上,宋根荣也什么都听他妈方石菊的。但是,他们给沈真的感觉很不一样。沈真会因为张明而感动,却极其厌恶宋根荣对方石菊毫无底线的纵容。 第二十四章 张老太太这辈子一共生了四个孩子,只养活两个。活下来的孩子里面,大的那个是女儿,小的那个就是张明。这年头也不讲究什么同姓不婚了,张家大姑就嫁在了本村,住处离着张家的老宅不远。 张明常年在外打工,张家大姑原本是打算把老太太接过去养的。但老太太还守着旧思想,觉得自己有儿子却跟着女儿过活,肯定会让女儿的婆家看不起。于是,老太太就守着孙女一直住在老屋中。 张家大姑家里装了电话。因张明早早给了通知,张老太太见到沈真和沈灵时也不觉得奇怪。她的头发被岁月的沧桑染得雪白,眼神却依然充满了慈爱,语气和善地说:“好好,过年回家好啊。” 沈真和沈灵一起叫了声“奶奶”。 张家的老屋也是黄泥垒的,构造和沈真在前江村的老房子差不多。张倩过完年就十五岁了,在村子里已经算是大姑娘了。当张老太太在村头等人的时候,张倩就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着准备晚饭。 沈真把他和沈灵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礼物是在张明知道的情况下买的,张明肯定不准他们多花钱买那些贵的玩意儿,因此只是个心意。不过话也说回来,沈真和沈灵一个才十岁一个才七岁,他们哪怕是空着手上门,张老太太也不会怪他们失礼。见着礼物后,张老太太反倒觉得他们太客气了。 张倩忙里偷闲地从厨房里钻出来,神情拘谨地和沈真、沈灵打了个招呼。 沈真脱了帽子和围巾,就打算去厨房帮张倩的忙。 张明赶紧拦下了:“哎呀,这怎么能让你去忙呢……你们坐这里看看电视磕磕瓜子就好了。” 沈真笑着说:“叔,是你叫我把这里当自己家不用客气的,那我自然就不把自己当客人了。还是我和小灵去厨房帮忙吧,你坐这里陪奶奶聊聊天。奶奶一整年没见着你了,肯定有很多话对你说。” 说着,他和沈灵就跑去厨房了。 张倩听见动静,从灶头上扬起脸来,见着俩弟弟跑进了厨房,心里觉得奇怪,便用带着当地口音的普通话问:“你们要喝水吗?稍微等下,我马上就给你们泡。你们是喝茶叶的,还是要喝糖水?” “姐,我们不喝水,我们帮你一起做晚饭。”沈真笑着说。他自重生后或被迫或主动装了好多回嫩草,叫了十五岁的张倩为姐姐也毫无压力。更何况他们上一世原本就是认识的,姐姐早就叫过了。 第15节 张倩这是第一次见到沈真。她也清楚沈灵的来历,不免好奇地看了沈灵几眼。‘沈真有着成年人的心性,沈灵的情商颇为不俗,当他们想要哄某人开心的时候,往往手到擒来。不一会儿,张倩就和他们熟了起来。小姑娘颇为感激地说:“谢谢你们之前给我寄来的礼物。” 沈真指着沈灵说:“鞋子是他挑的,不过零食是我挑的。” 张倩有些懊恼地说:“你们不是把东西先寄给我爸了吗?我爸转寄的时候直接寄到我学校了。零食我自己都没有吃多少,全被我班上那些土匪们抢了!”话虽这么说,但张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这年头哪怕是有个笔友都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更何况张倩还有远在城市给她寄礼物的好弟弟们! 沈真笑着说:“没关系,他们想吃就吃吧,下次再多给你寄点。” 家里用的是那种很原始的土灶。张倩嫌锅烧得太热了,从灶炉中夹出两根正烧着的大柴,放在了底下的柴灰中。她低头嘱咐帮忙烧火的沈灵,说:“先保持这个热度。等会儿你再往里头加柴。” 沈灵乖巧地点了头。 张倩这才看向沈真,摇着头说:“可千万别再寄了,多费钱啊!不过,还是谢谢你啊。” “姐弟间有什么好谢的!”沈真切着菜,这句话便脱口而出了。 张倩心里一动。她心中那些于等待中酝酿出来的恐慌和无措在这一刻忽然都消失了。 晚饭非常丰盛。吃过晚饭,大家就着一盏昏黄的电灯,围着火炉一起看电视。电视是黑白的,只能收到三个台,一个是当地卫视,一个是国家一台,还有一个台虽然能收到却一直有很多雪花。 八点不到,老太太困了。张明亲自端水给老太太洗了脚,服侍着老太太睡了。 沈真和沈灵坐了一天的车,也觉得累。于是,他们很快也洗漱回了房间。 房间是白天刚刚整理出来的。张明给张家大姑打了电话,原是叫她将家里的旧被子找出来晒一晒。张家大姑想着旧被子到底不保暖,直接把她家的新被子抱了过来,被罩里裹的都是新弹的棉花。 关上灯,沈灵又不觉得困了。他小声地说:“哥,我觉得张叔叔挺好的。” “是啊,他一直挺好的。”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张明一直都是个很好的人。 “张奶奶也好。” “嗯嗯,老太太虽然不识字,但一看就是有大智慧的啊!” “倩倩姐也好。” “哈哈,你把每个人都夸了一遍,那还得再夸夸大姑吧?咱们现在盖得被子原本是大姑家的。” “大姑确实挺好的。”说着说着,沈灵慢慢睡着了。 第二天,沈真听着鸡鸣声就早早醒了过来。他侧头看向自家小孩儿。沈灵还在睡,小小的脸裹在颜色喜庆还印着大花的被子里,倒是更显得他皮肤白皙了。看这样子,沈灵一时半会儿都醒不了。 沈真就先蹑手蹑脚地起了床。他穿好衣服走到院子里时,张倩正在喂鸡。 “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我还没有做早饭呢!”张倩说。 “昨晚睡得早,今天自然就醒得早了。你不也起这么早?” 张倩叹了一口气说:“我和你不一样,我等下还要去邻村的加工厂呢。加工厂里机器很忙的,我要是不早点去排队,今天非耗在那里不可了!”一般的村子都会有加工厂,帮着村民把收获的油菜籽加工成菜油,把玉米加工成玉米粉等等。说是“厂”,其实规模很小,并且只会在固定的日子开放。 小窝村太小了,都没有自己的加工厂。张倩想要磨点粉什么的还要去邻村。 “要不要我帮忙?”沈真问。 张倩连连摆手:“我大姑家也要磨粉,我和他们一起去就行了。你饿不?我先给你做点早饭?” “不急不急。等大家都起来以后一起吃吧。”沈真还真不是假客气,他现在确实不饿。 张倩略带歉意地说:“你们夏天来就好了,冬天村子里都没什么玩的。要是夏天,我能带你们上山去放套子,运气好的话能抓到野兔。我大姑做的爆炒兔肉可好吃了。夏天还能去小溪里摸螺蛳。” 张倩说得这些,其实沈真当年都玩过。毕竟他也是农村里长大的孩子啊。 沈真笑着说:“冬天不也挺好的,这里空气太好了。” 张倩笑了:“水也好。你还不知道吧?我家里没有装自来水,平时喝的用的水都是用竹管引来的山泉。喏,屋后挖了个小池塘,水的源头就是山泉呢。那水冬暖夏凉,就这么洗漱也不觉得冷。” 沈真扬了扬手中的牙刷和牙杯,说:“我还觉得奇怪呢,刚想找水龙头洗漱,结果怎么都没找到。原来洗脸的地方在屋后啊。”昨天晚上睡前洗脸洗脚时用的水是张倩帮他们弄好的,沈真没察觉到她是在哪弄的水。今天早上起床后,他先去了厨房,找了一圈就只找到一个装了水的大缸。 不多时,张明也睡醒了。张倩便去厨房做了早饭。(老年人觉轻,老太太是家里最早起床的那个。不过她的身体不是特别好,起了床也是坐在床头靠着,需要等上一段时间才会走出卧室。) 等早饭熟了,时间才刚到七点。 沈灵还没有起床。沈真想要去把他叫起来,被张明拦住了:“现在还早哩,这天寒地冻的,让你弟再睡一会儿吧。我估摸着他昨天坐车也累到了。这样吧,等到了九点,你再去叫他起床。” “到那会儿早饭就冷了。”沈真笑着说。 “那有什么,冷了就再热呗。小孩子都习惯睡懒觉,让他继续睡吧。”张明说。 在嘉城时,沈灵习惯了八点左右起床。沈真觉得,就算昨天坐车坐累了,那等到九点沈灵怎么都该起了。结果等到九点时,房间里却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沈真跑去房间一看,沈灵睡得正香着呢。 沈真小声地唤了两句。沈灵却丝毫没有被吵醒。 沈真其实是个无原则的家长,见沈灵睡觉的小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沈真便纵着他继续睡了。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小时,沈灵依然没有睡醒。 沈真这才觉出了几分不对劲。自家小孩不会是生病了吧?就算他再如何困,到这个点也该起了。 沈真跑回房间中,打算硬着心肠用“暴力”手段催醒。他用力地推了沈灵几下,又大着声音叫着沈灵的名字。几番折腾确实真把沈灵闹醒了。可沈灵睁开眼睛后,却眯着眼睛发了好一会儿的呆。 “我……”沈灵似乎想说什么,只是才说了一个字,他仿佛就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了。 “怎么了,小灵?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沈真被他这可怜模样吓了一跳。 沈灵坐在床上闭上了眼睛。沈真伸出手摸了摸沈灵的额头。还好还好,沈灵并没有发热。 半分钟后,沈灵重新睁开了眼睛,虚弱地说:“我好像是不太舒服……我还想再睡一会儿。” “感冒了?不会是昨天赶路时被冷风吹着了吧?”张明站在门口,神情担忧地问,“不吃东西也不成。不如这样,我去端碗粥来,灵灵多少喝一点,再吃片感冒药。然后再接着睡,怎么样?” 沈灵乖巧地点了点头。 第二十五章 在一般情况下,坐在床上吃东西的行为肯定是会被家长责骂的。但沈灵此刻身体不舒服,大家都不想苛责他。张明端了温热的稀饭来,沈真找了样东西垫在底下,就让沈灵坐在床上把稀饭喝完了。 “虽然你这样子看上去确实有点像感冒,但药也不能乱吃……小灵啊,先和哥哥说说,你现在都是些什么症状。”沈真担忧地问,“头晕不晕?喉咙疼不疼?没见你怎么咳嗽,那你鼻子塞吗?” 沈灵皱了皱眉头,小声地说:“我应该是感冒了……别的都还好,就是头晕想睡觉。” 张明家里并没有医药箱,但感冒药是常见药,抽屉里翻找一下总能找出几粒来的。张倩对家里的东西熟,找到药后,非常庆幸地说:“还好还好,还没来得及丢……再过几天,这些药就没有了。” 小窝村流行一种说法,说是,过年时要把家里的存药丢了,这样才不会把病气带到新年去。 这种说法固然愚昧,可也带着大家对于新年美好的期望。穷人都病不起,他们希望来年能健健康康的。张倩也习惯按照习俗在大年二十九那天把些不值钱的小药——比如说感冒药——找出来丢了。 药不能乱吃,哪怕是感冒药都要小心谨慎些。沈真其实是个很惜命的人。他特意看了下说明书,见这药主治头晕、头疼、咳嗽等症状,至少有一点是切合了沈灵现在的情况的,他又看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这药还没有过期,这才取了一粒,倒了杯温热的白开水,一起送到了沈灵嘴边。 “哥,我自己吃。”沈灵用一种软软的声音说。 沈真把感冒药和水杯都递到了沈灵的手上。沈灵吃了药以后,重新钻回了被子里。沈真仔细地帮沈灵掖了掖被角,坐在床边等着沈灵重新睡着了,这才轻手轻脚地走出了房间,顺手就把门带上了。 山里的气温比城市里还要低,沈真也过了满村子乱跑疯玩的年纪,便安静地待在火炉边烤火。 张倩和张家大姑去了加工厂。张倩其实是占位置去的,等沈灵吃了药,张明随后就把需要加工的东西背过去了。现在家里除了睡觉的沈灵,只剩下张奶奶和沈真二人。张奶奶坐在火炉旁纳着鞋底。 张奶奶至今还保持着自己做衣服穿的习惯。作为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她甚至还有一手绣花的好本事。只是如今眼睛不行了,她大件的做不了了,只偶尔会在鞋面上绣上一朵小花或者一缕麦穗。 张奶奶还很健谈,会说一点普通话,但也只会一点点而已,聊天的时候总是夹杂着大量的方言。 沈真勉强能听懂一两句,大部分时间都不知道张奶奶具体在说啥,只好淡定地保持着微笑,装作听得很高兴的样子,时不时地还“嗯”上一句。老太太活到这岁数了,最喜欢追忆往昔,只要有人能听她说话,她就会觉得很开心了,再加上沈真“装”得好,老太太根本没察觉出他其实是听不懂的。 快到中午时,张明才扛着加工好了的玉米粉回了家。 张明见沈真在陪老太太聊天,笑着说:“肚子饿了没有?大姑马上就给我们送吃的来了。” “饿了没有”算是农村人招待客人时常说的一句话,往往下一句就是“饿了就给你下面条煮糖水蛋整俩小菜切点肉炖了等等”。热情的主家总是怕客人饿坏了肚子,那样就显得他们招待不周了。 沈真指着簸箕里的柚子皮,说:“我刚吃了这么大的一个柚子呢,一点都没觉得饿。” 寒冬时节,物资算不上丰富,水果就只有橘子和柚子。这柚子是自家种的,大家只是偶尔想起时才会给柚子树施点肥,并没有精心培养过,柚子吃着就带了点苦味。不过,沈真并不讨厌这种味道。 张明从口袋中掏出十盒小炮仗,递给沈真说:“邻村有个小卖部。我见男孩子都爱玩这个,就给你们买了两盒。你带着灵灵一起玩。”这种小炮仗卖得便宜,才五毛钱一盒,在男孩子中颇受欢迎。 沈真有些囧。他早就过了玩炮仗的年纪了,还是都留着给沈灵玩吧。 “倩倩姐呢?怎么没跟叔一起回来?”沈真没看到张倩,问。 “在她大姑家呢!倩倩和她表姐玩得好。”张明说。 中午临近饭点时,张家大姑果然来了,还送了十几个梳子馅饼来。之所以叫梳子馅饼,是因为它长得就像是那种半椭圆形的牛角梳一样。这种馅饼是年节时小窝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做的新鲜样儿。 张家大姑和张明作为亲姐弟却长得一点都不像。她和张明是反着长的。张明个子矮,张家大姑个子高挑;张明皮肤黑,张家大姑皮肤白皙;张明瞧着瘦弱,张家大姑身材丰腴。年近四十的她笑容爽利,看得出来在年轻时绝对是个漂亮的人儿。好在张倩长得不像张明,偏偏就像了这位张家大姑。 大姑看着沈真的眼神就像是在发光。 沈真有些莫名。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却见跟在大姑身后的张倩也一脸憧憬地看着他。 沈真叫了声“大姑”,又叫了声“倩倩姐”,然后忍不住朝张明看去。 张明不好意思地说:“你大姑没别的意思。就是你、你画画这事儿,我和他们说了。” 会画画没什么稀奇的,但画的画能在书上印出来,这顿时就让大姑觉得震撼了啊!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沈真在大姑心目中的地位就像是每天新闻联播中的那些个大人物,反正都一样高不可攀。 但本该像天边的云一样的人物却又是自己弟弟的继子……大姑的心情啊都难以用语言来形容了。她恨不得能开了天眼,好好地看一看沈真,想知道这孩子是不是真比常人多个眼睛多个手什么的! 沈真顿时觉得无比羞耻。真多只眼睛多个手,那他就成怪物了! 寒寒冬日里,他快要承受不住大姑的热情了。 张老太太听不懂孩子们在说什么,絮絮叨叨地说起了她自己的话:“我养大的孩子啊,不管谁说起来都是好人品。明仔小时候可好看了,和他姐姐一样一样的,都是十几岁的时候亏了底子啊,后来才没有长好。也是怨我没本事,那会儿家里穷啊,明仔十四岁就跟着他叔出去赚钱了。这么粗的木头哦,要他背着、扛着。那时候明仔正长个子呢,底子亏着了哪里还能好?后来就没有再长高过……” “明仔苦啊。”张老太太颇为唏嘘地感慨说。 这回轮到张明觉得无比羞耻了,不好意思地安慰老太太说:“妈,苦日子都过去了!” 老太太有心想说,哪里就过去了?张明的命就没有好过!他先后娶了两老婆,一个生孩子死了,一个救人死了,总之都没有留住!他以后该怎么办?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张明能把日子过好吗? 老太太心里愁啊!不过,她看了看张倩,又看了看沈真,到底没有把这话说出口。 大姑没见着沈灵,听说沈灵生病了,又赶紧回家拿了一打哇哈哈过来。大姑动作豪迈地把哇哈哈塞进沈真怀里,说:“你弟弟要是没胃口,叫他喝这个!都说喝这个对身体好,还能变聪明呢。” 张明点头附和着:“嗯嗯,电视里三天两头放广告,都说这东西好。” 沈真:…… 他差点都忘了,这时候的哇哈哈还会被人当作营养品送来送去! 沈灵一觉睡到了傍晚。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虽然起床了,可整个人瞧着还是非常没精神。张倩特意给沈灵做了病号饭。也许是闻着香吧,沈灵的胃口还算不错,很努力地把一整碗面条都吃光了。 人睡得太多,万一没病也要睡出毛病来了。等吃过晚饭,沈真不敢再让沈灵继续睡,便拉着沈灵坐在火炉旁看电视。结果还没看几分钟,沈灵就打着哈欠靠在了沈真的身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你这是被瞌睡虫附体了吧?”沈真捏了捏沈灵的小鼻子。 第16节 沈灵眼睛都没有睁开,像只小猪似的哼唧了两声。 “灵灵要是困,就让他去床上睡吧!屋子里有过堂风,这么睡容易被冻着,万一感冒加重了呢?”张明说,“小孩子恢复能力好,说不定等他睡够了,明天早上起床时已经活蹦乱跳的了。” 张明这话却是说错了。沈灵虽然一直吃着感冒药,感冒的症状却并没有缓解多少,总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窝在被子里。一连这么过了两天,虽然沈灵本人总是口口声声地说自己没事没事的,但张明和沈真都有些着急了,恨不得能立刻瞬移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看看。 沈灵摇头拒绝了:“我真的没什么事情……睡够了就好了。现在外面那么冷,路上也没车,我们得自己走到镇上去,这一路的冷风吹着,说不定我的病情会更严重。我还是继续吃感冒药吧。” 沈真把感冒药递给沈灵。 沈灵往嘴里一塞,就着温水咽了下去。 沈真用自己的额头贴着沈灵的额头,感受了下他的体温,说:“好在你一直都没有发烫。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总不能病病恹恹地过年吧?你明天要是还没好起来,无论如何都得去医院看看了。” 沈灵不想反驳沈真的话,便含糊地应道:“等到了明天再说吧。”他钻进被子里闭上了眼睛。 等沈真离开了屋子,沈灵睁开了眼睛。他的手上还紧紧攥着一枚感冒药。原来他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把药放进嘴里的动作,其实他并没有真的把药吃下去。或者说,其实他一直以来都没有吃药。 沈灵的书包就放在床头柜上。他从书包里抽出自己的小手帕,把感冒药裹进了手帕里。 这些药先就这么藏着吧。等他找到了机会再将它们毁尸灭迹。 第二十六章 大概是真的不想上医院吧,第二天,一直睡不醒的沈灵终于在十点前起了床。 马上就要到大年三十了,家里事情多,所有人都忙得团团转,沈真已经在厨房里帮了一上午的忙了。大姑来过一次,见他把活儿做得井井有条,羡慕地说:“这文曲星下的凡就是不一样!我家那个皮小子比着真真还大几岁呢,吃过早饭就出去疯玩了,到现在也没见着个影!”她家有一儿一女。 沈真被大姑夸得非常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真是对不起文曲星啊,除非画画也来个科举,否则他哪怕再活两辈子也当不了状元啊。明明他家的小孩才是真正的文曲星下凡嘛,读书成绩那么好! 沈灵见大家都在做事,便也想帮忙。可他大病初愈,谁也不敢给他派活啊。张倩就拾掇了些不甚新鲜的菜叶,装在篮子里递给沈灵,说:“你去院子里喂鸭子吧。小鸭子可好玩了呢,好好玩!” 一秒钟后,张倩淡定地把自己说错了的话咽了回去:“啊不,我的意思是,好好喂鸭子。” 沈灵:…… 似乎是被当成不懂事的小鬼头来对待了呢!_(:3」∠)_ 沈灵一边喂着鸭子,一边打量着农家的小院。他刚来小窝村就病了,现在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张奶奶是个能干的,家里不光养了鸡鸭,还养了几只鹅。院子的左边僻静处还砌了一个猪圈用来养猪。 沈真从厨房里拎着一桶泔水去了猪圈。 不多时,他拎着空桶从猪圈中走了出来。 人呐,一旦偏心起来总是无可救药。沈灵眼中的沈真一直是带着光环的。在沈灵看来,沈真配得上世间一切美好的词汇。就好比现在,哪怕以猪圈为背影,沈灵依然觉得沈真的一举一动可以入画。 “能入画的美少年”被冷风吹得直缩脖子,都可以直接cos缩头乌龟了。 沈真走到院子中央,忽然从左边的柴堆里蹿出了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正值壮年,有着漂亮的羽毛和矫健的英姿。它挥着翅膀虽然不能真的飞起来,但“跳”到沈真的大腿高度还是没问题的。 也不知道沈真是哪里惹到了大公鸡,它攻击性很强地追着沈真。 人和公鸡的体型差异摆在那里,按说人是不会被公鸡吓到的。但这只公鸡它不要命了啊,就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发狠地扑着沈真。它能啄到的部位对男人来说又特别重要……沈真都快吓疯了。他下意识地拎着空桶满院子地跑了起来。公鸡追了一会儿,眼看追不上了,这才停下了它的攻击行为。 整个过程持续了不到十秒。 围观了一切的沈灵:…… “真险!吓、吓死我了。这鸡发神经了吧?”沈真抹了抹脑门上的虚汗。还好冬天裤子穿得厚,否则就凭公鸡刚刚那种疯狂的攻击行为,说不定真能伤到他未来要给老沈家传宗接代的玩意儿。 “你没事吧?”沈灵忍着笑意问。 沈真虚弱地摇了摇头:“没事……”某个瞬间都吓傻了好吧但为了哥哥的形象还要保持微笑哦。 张倩在厨房里听到动静,拎着一把菜刀就冲了出来。听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后,张倩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她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说:“这公鸡确实欠揍!它也追过我,差点啄到我下巴。” “它这不是逼我们把它宰了吃吗?竟敢挑战吾等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沈真没好气地说。 张倩忍着笑说:“你要真想吃,我马上烧热水,等会儿就让爸把它逮起来宰了。” “那还是算了,饶它一命吧。我们准备好的食材已经够多了。”沈真摇了摇头。附近这方圆百里的年夜饭吃得早,怕当天来不及准备,很多食材在头天就准备好了。沈真一上午尽和食材打交道了。 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 年夜饭是张明带着张倩、沈真一起做的。辈分最大的张奶奶和中了虚弱不良状态的沈灵嗑着瓜子只等着吃就好了。按照这边的习俗,据说年夜饭吃得早,福气就多。于是,有些极端的人家在下午三点就开始吃饭了。张明家倒是没有这么极端,但下午四点半时,他也开始在大门口放起了鞭炮。 放完鞭炮,张明一脸喜气地关上门,扬声说:“开吃!” 这里的年夜饭是需要拴起大门闭紧门户吃的。沈真不明白这习俗的意义是什么。 张明给他解释说:“以前穷啊!关起来门来吃饭,就没有人能看到你桌上是什么菜了。于是,你夹一块番薯,就可以摇头晃脑地说,啊,这瘦肉真香!再夹一块冬瓜,又可以得意地说,啊,这肥肉真带劲!门外头人一听,哎呦,这家可了不得了,咱们都在吃糠咽菜呢,他们家好几大盘的肉!” “真的啊?”沈真听着觉得好玩。 张明嘿嘿笑了一声:“逗你的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关门的习俗是为了什么。” 沈真:…… 老实人骗起来人来的时候真是太可怕了,因为根本没有人能想到他是在骗人! 张奶奶拿出了自家酿的米酒。这种酒度数不高,女人和小孩也可以喝。沈真抿了一小口,觉得味道极好,直接把酒盏换了小碗,抢着说:“我用碗喝。来来来,把酒给我,我来给大家满上。” 屋外的鞭炮声就没断过,屋内的欢声笑语也没有停过。 沈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小时候有阵子不爱吃饭,每次吃饭都能剩个碗底。沈淑来在这方面是绝对不会纵容沈真的,只要剩了饭,她肯定会严厉批评沈真。唯有大年三十晚上,就算沈真剩了饭,沈淑来也会喜气洋洋的。不过,她会要求沈真说一句:“吃不下了,碗里的都留到明年吃。” “留到明年吃”这就是一句好口彩了,预示着明年也会丰盛有余天天能吃上好的! 妈,我会好好过日子的,不亏着自己,也不伤害别人,你就放心吧。沈真在心里说。 吃晚饭,洗了澡,换上新衣,拴着的大门就可以打开了。小孩子们这时候就可以跑出去炫耀新衣服了。沈真和沈灵肯定不做这种幼稚的事情。张倩倒是扭捏了一会儿,然后跑去大姑家找表姐玩了。 “你记得准时回家看电视!”张明冲着张倩的背影喊了一句。 这时候的春晚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几乎每家每户都会看。沈真觉得早年的春晚虽然舞台效果差了点,但内容却比日后的好看。虽然有些节目他上一世看过集锦了,再看时还是津津有味。 张明是家里的顶梁柱,晚上需要守岁。沈真想陪着张明熬个通宵,不过在他扛不住要打哈欠的时候,张明还是赶他睡觉去了:“再过十年肯定就让你守了,那时叔都老了。现在嘛,还是叔守着吧。” 沈真和沈灵一起回了房间。两人脱了衣服躺在床上,沈灵侧过身想要去关灯。沈真赶紧把他拦住了:“今晚的灯要亮通宵的,为了图个吉利。你要是亮着灯睡不着,咱们就用被子捂着头睡吧。” “能睡着……就这么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沈灵连打了两个哈欠。 大年初一是不能睡懒觉的,家家户户都是四五点钟就要开门放鞭炮的,放完鞭炮后则全家人凑在一起吃面条,喻意长长久久。沈真起床时全凭自己的意志力,心理上虽然醒了,身体还挣扎在梦乡。 两人先去老太太的屋子给老太太拜了年,老太太笑眯眯地给他们一人一个红包。 在堂屋见着张明后,张明又给了他们一个红包。 老太太的红包不大,一人十块钱。这也不是她小气,其实她给张倩的红包也是这个数。这年头还有人给红包只给一块、两块的呢!再说,沈真和沈灵也不图这个钱,他们要的是这个喜庆的意思! 张明一人给了一百。这是非常大方的了。 按照小窝村这边的习俗,大年初一需要给祖宗们上坟,因此不能用来走亲戚。其实这习俗和汾水镇上的习俗一样。不过,对于不是这地方长大的人来说,大年初一去上坟这种行为就显得很奇怪了。 吃过面条,张明用塑料袋兜着鞭炮和香烛带着张倩去给祖先上坟了。 张奶奶找出一个烧纸用的铁盆,递给沈真,说:“你也去路口给你妈烧一点。” 沈淑来葬在了汾水镇,沈真没法立刻赶回去给她上坟。但老人们都有说法,说是岔路能通阴阳,只要找个岔路口,心里念着亡者的名字烧了纸,就算没有亲临亡者的坟墓,他们也能顺利收到纸钱。 沈真谢过了张奶奶的好意,拎着铁盆和纸钱,打算去村头烧纸。 沈灵把外衣的兜帽扣上,将手插在了兜里,说:“哥,我和你一起去。” 其实沈灵和沈淑来一点关系都没有。大家虽然同村,但因着沈淑来常年在外打工,沈真怀疑沈灵都没见过她几面。因此,见沈灵要和他一起去祭拜沈淑来,沈真心里觉得微微有些诧异,以及感动。 “我都已经上你家族谱了,给你妈烧点纸也是应该的。”沈灵认真地说。 沈真瞪大了眼睛。 沈灵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赶紧解释说:“我是指户口本。我们在同个户口本上!” 第二十七章 大年初二回娘家。 大姑一大清早就带着大姑父以及他们的两个孩子到了老屋。大姑父穿得有点时髦,虽然这种时髦在沈真看来非常土。表姐和表哥都是性格外向的人,进了门就哄老太太说话,嘴巴别提有多甜了。 大姑看上去不显山不漏水,但其实家里经济条件还算不错。她和大姑父两人并没有像大多数年轻人那样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靠山吃山。春天挖草药,夏天捕小型的猎物,秋天收庄稼,冬天进山烧炭,每年都能攒下不少的钱来。不过,这种生活其实非常辛苦,真算起来其实比打工还要更累一点。 村里没什么娱乐活动,大人都选择围着火炉打扑克。所谓的走亲戚就是换个地方继续打扑克。 大姑、大姑父、张明以及张娟巧(大姑的女儿)四人摆起了牌局。他们一边打牌一边聊天。沈真这些孩子则坐在一旁看电视。不过,沈真的注意力并不在电视上,他还留心听着大人们的聊天内容。 “你明天就走?哪有这么急的?还有那么多家亲戚没走。”大姑问。 张明无奈地说:“单位里忙,本来就没什么假。我年前是提前走的,年后自然也要提前去上工了。”年前张明因为计划着要跑一趟嘉城,所以不得不向单位请了几天的假,年后需要提早去报到。 “这也太赶了……巧儿今年也要去安城找工作,本来还想让你带巧儿一起走的。”大姑说。 张明闻言看了张娟巧一眼,问:“巧巧打算去安城了?之前在厂里不是做得挺好的吗?” “这死丫头自己想往外面跑,说安城那里机会多。哎,老弟你帮我看着点啊。巧儿啊,在外头凡事都要听你舅舅的,知道不?别和社会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大姑豪迈地扔出了一副炸弹。 张娟巧随口应着:“知道了知道了……我都十八成年了,你还不放心我。” “就你那缺心眼的样儿,别人把你卖了,你还帮着数钱呢,我怎么能放心?”大姑恨铁不成钢。 张明笑着打圆场:“巧儿那是耿直,这点随我。咱不兴那些妖魔鬼道的。” “巧儿要是个小子,我什么都不说了,偏偏是个丫头!现在外面的小伙子多坏啊?我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姑娘能让他们欺负吗?听妈的,巧儿你就长点心眼吧!在外先别急着谈朋友啊!”大姑说。 沈真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在上一世,沈真在张倩的婚礼上见过张娟巧。那时的苍白妇人和现在的清纯少女瞧上去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沈真曾听张明无意间感慨过,只说是家里人把张娟巧耽误了。 张娟巧在外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她那时已经有点心动了,但记着家里人说过的话,并不敢轻易在外面谈朋友。她只能隐约给家里人先透露出这个意思。可是,张大姑的公公很喜欢孙女,不舍得把她远嫁,怕远嫁了被人欺负家里人都不知道。于是,他们立马把张娟巧叫回了家。 张娟巧回家后,第二年就照着家人的意思嫁给了邻村的一个年轻人。嫁得倒是近了,偏偏她的婚姻生活非常不幸福。那年轻人头两年还有个人样,后来竟然开始赌博了。而那年轻人的父母,明明村里村外都知道他们的性格挺不错的,谁也没想到等他们做了公公婆婆后竟然是个恶公公和恶婆婆。 张倩结婚的时候,张娟巧的日子已经过不下去了。她想要离婚吧,却又舍不得自己的儿子。 张家大姑那时真是后悔啊,怎么就任由自己的公公给女儿说了这样一门亲事啊!早知道如此,她还不如早点想开些,让张娟巧远嫁呢!他们打着为张娟巧好的主意,偏偏就让她的生活陷入了泥沼。 当然,现在的张大姑还算不到日后的事情,她这一把牌抓得好,心情也很好,说:“要不是巧儿她舅舅你就在安城,我也不放心巧儿跑那么远。结果你出门这么早!本来以为你能在家过元宵的。” “都是为了赚钱啊!我签的是临时合同,要是不努力表现下,单位说开就把我开了。”张明说。 “这个我知道……瞧不起我们农村人嘛,正式合同只给他们城里人的。”张大姑不满地说。 张明连忙否认:“没有这回事,说白了还是我自己没文化,怪不得别人。” 第17节 “呵,真念了大学的有文化的人也不会去你们单位开车啊!文化人都在办公室里坐着呢!”张大姑有些担忧地说,“巧儿也才初中毕业啊,照你这么说,巧儿找工作时肯定会被人挑三拣四的?” 张大姑有时心直口快说话不太好听,但沈真也知道她是一副慈母心肠。她就像是一只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恨不得能永远把女儿纳在自己的羽翼下保护起来。可是,她的关心却也间接害了张娟巧。 沈真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既然他都重生了,又因为张明的关系和张娟巧有了接触,那怎么都不能再让张娟巧走老路吧?沈真不觉得自己是救世主,但他可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做点善事。 张倩见沈真低头想事情,还以为沈真无聊了,就说:“我们去院子里玩吧?这会儿出太阳了,倒是没有那么冷了。”男孩子嘛,肯定都喜欢在外头跑跑跳跳的。张倩记得沈真还有十盒炮仗没玩呢! “走走走,都去玩!在屋里待着可没意思了!”张家表哥第一个起了身。 沈真倒是无所谓在哪里待着。他看向沈灵,无声地询问沈灵的意见。 沈灵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其实和生病没关系,便说:“去外头吧!我想晒太阳了。” 沈真搬了一张椅子放在院子中央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沈灵就把自己整个人都缩进了椅子里。他闭上眼睛,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一副惬意的模样儿。冬日干净而明亮的阳光落在他的脸上,美如一幅画。 院子的一角栽着胭脂花儿。张倩三四岁的时候特别臭美,用胭脂花染过嘴唇,最终的效果自然不会倾国倾城,反而让一群大人笑弯了腰。胭脂花的旁边有个临时搭建的小窝,看上去应该是个狗窝。 沈真好奇地问张倩:“你们还养过狗啊?”只不过那狗窝早已年久失修,瞧着都像危房了。 对于张倩来说,这是一个稍显沉重的话题。她叹了口气说:“以前养过,是一条非常漂亮机灵的大黑狗,名字就叫黑子。黑子去年……哦不,现在应该说是前年了,它在前年冬天被人毒死了。” “卧槽,谁这么缺德啊?”沈真哪怕不是狗奴,听见这种事情也觉得非常生气。 “不是村里人干的,应该是那些冬天进山烧炭的人做的。黑子可听话了。它夏天时在外面玩得一身泥,晚上回家时我奶奶嫌弃它,故意不让它进屋子。它就会跑到小溪里去,跳进水里给自己囫囵洗个澡。”张倩显然很喜欢黑子。虽然痛惜黑子的死,但她一说起黑子时,总是止不住自己的话头。 小窝村在深山里,当地的居民都往外迁,但村里每年都会来些寻找赚钱机会的陌生人。 “我们都喜欢黑子……它走了,我奶奶也舍不得把它的小窝给拆了。”张倩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沈真走到角落里一看,不光是小窝没拆,窝里还放着黑子的狗盆。其实这些旧物并没有什么好看的,但沈真怀着一股莫名唏嘘的心情,还是蹲在角落里研究了半天。他这举动很快把沈灵引过来了。 沈真和沈灵并排蹲着,看上去就像是两朵萌萌哒小蘑菇。 “这是狗盆?”沈灵问。 “应该是的吧。”沈真随口应到。 沈灵伸手拿起狗盆,仔细看了起来:“这狗盆……”狗盆在这个角落里放了两年多,不知道积了多少的灰,所以非常脏。沈灵试图把它擦得稍微干净些,结果他的手很快就黑了,狗盆还是脏的。 “这狗盆怎么了?你看出什么来了?”沈真开着玩笑问。 沈灵皱着眉头说:“我也不是很确定……不过,我觉得它应该是个古物。因为这肯定不是现代工艺做出来的东西。具体哪个年代我看不出来,毕竟我的历史知识有限,早知道就多看点历史书了。” “就这狗盆?是古董?你开玩笑吧。”沈真一点都不相信沈灵说的话。 沈灵默默地看了沈真一眼,故意学着神棍的语气说:“说不定它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张倩一直注意着这边角落里的动静。在沈灵说狗盆是古董时,她就已经凑过来了。现在听沈灵这么说,张倩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胸口:“我的天呐!这盆在用来喂黑子之前是用来接雨水的。屋子阁楼上有个地方漏了,我爸不在家也没人上去换瓦片,只好用盆子在底下接着点水。它竟然是古董吗?” “小灵一个孩子,他说的那里作数了?”沈真连忙说。 但张倩已经听不进去了,她高喊着跑进了屋子里:“爸,咱家喂狗的盆是个古董啊!” 第二十八章 沈真默默地缩回了手。张倩跑得太快了。他没能抓住她。 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攥着沈灵的胳膊,两人一起站了起来,他压低了声音说:“你闯祸了啊!知道不?就这么一个破狗盆,你还忽悠人家是古董……这情节放小说里都显狗血啊!读者会嫌你没有创意的,懂不?” “你不相信?”沈真眼中仿佛带着某种恶趣味。七岁的孩子能做出这个表情来也是挺不简单的。 沈真哪里敢相信啊!沈灵是什么来历?沈真是一清二楚的。 沈真承认沈灵的生父生母给了他一些非常优秀的基因——所以他是个天才学霸儿童——但当沈灵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时,他就被带到了前江村。先天条件再好,后天环境跟不上,沈灵的见识到底是有限的。他养父母那样的人能教给他什么呢?沈灵的知识储备是在最近半年中才建立起来的啊。 沈真宠起孩子来确实都没原则了,但他的理智还在啊! 哪怕沈灵很爱看书,还从莫老师那里借了很多的书来看;哪怕他理解能力超强,书中的内容十有八九都记在心里了。可是,沈真不认为沈灵真的就会辨别古董了。要想会鉴别古董,光有纸上谈兵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大量的实物来学习。沈灵连历史书都没有看几本,他哪里还看过什么真的古董啊! “好啦,你看你的手弄得多脏啊!咱们去洗手吧。”沈真摸了摸沈灵的头,说。 虽然沈真不愿意相信他,但沈灵一点都没有生气,还笑眯眯地说:“听你的,我这就去洗手。” 兄弟俩说话的这功夫,其他人已经陆陆续续从屋子里走出来了。张明走得急些,手上还抓着一副牌没有放下。大姑和大姑父紧随其后。大姑急着问:“什么古董?就咱家这点薄底子还能有古董?” 沈真讪笑着:“哈,那个、那个小灵不懂事,瞎说的。”他扯了沈灵一下,提醒沈灵借坡下驴。 沈灵却没有按照沈真给的剧本往下演,他扬了扬手上的狗盆,笑着说:“就这个,古董。” “就这脏盆子?”大姑不敢相信。 沈灵点着头说:“就这个!不过,我只能确定这东西有些年头,至于能不能卖上价,我就不怎么清楚了。这种瓷器吧,说实话,如果不是官窑出的,其实都不值什么钱。而且,它保存得也不好。” “哎呀不就是嫌它脏嘛!洗洗就干净了,干净不就好了?我拿去洗洗!”张大姑风风火火地说。 “不能洗!这东西不能洗。”沈灵连忙说,“你们先找块软布把它包起来吧。” 大姑进屋子找软布去了。张明和大姑父凑近来研究着沈灵手里的狗盆。表姐、表哥和张倩很快也围了过来。沈真狠狠地瞪了沈灵一眼。沈灵无辜地耸了耸肩,他还不屑于在这种事情上弄虚作假呢。 张明认真看了会儿,没看出狗盆有什么稀奇的。不过,他确实想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在原地转了两圈,侧头对大姑父说:“姐夫,治林村有座金銮殿,你也知道吧?听说那在以前是王爷住过的!” 治林村距离小窝村不算远,走路的话要走一个上午。小窝村在山里面,治林村就在入山口。和小窝村比,治林村的地理位置当然更优越些。但总得来说,治林村也非常偏僻,和小窝村一样不方便。 治林村确实有一座金銮殿,但这是村民们打趣时的说法。 事实上,这座“金銮殿”早已经是残垣断壁了,丝毫看不出以前的精致模样,只剩下一半的门楼和前厅,连乞丐住着都嫌它不能挡风不能遮雨呢!村里最顽皮的小孩子都不敢去那里玩,因为那地已经长满了荒草,有些孩子怕鬼觉得那里会闹鬼,有些孩子不怕鬼却也怕藏在草丛里的毒蛇毒虫。 大姑父在额头上拍了下,恍然大悟道:“哦,就那个啊!确实有老人说那里曾经住过王爷,但这难道不是哄我们的吗?我们小时候,那地就荒凉了,现在更是不能看了!谁知道以前是怎么回事!” “万一是真的呢?万一真住过王爷呢?我家这狗盆不会是以前王爷用过的吧?”张明期待地说。 沈真:…… 从上一世到这一世,整整两辈子啊,沈真一直觉得张明是个非常靠谱的人!但一个真正靠谱的人怎么就相信了沈灵说的话呢?还王爷呢!除非张家再养条狗起名叫王爷,否则哪有王爷用这个盆啊! 沈真已经在风中凌乱了。他把目光投向大姑父,希望大姑父能理智点。 大姑父仔细琢磨了下,从耳朵上取下一根烟来点上,说:“也有这个可能啊!要不是达官显贵,当年也造不出那金銮殿来!不过,到底是哪个王爷这么想不开,跑来我们这个穷乡僻壤建房子啊?” 哪怕是现在社会发展了,科技发达了,盘山公路建起来了,小汽车也常见了,但从城里到治林村的这一段路还是非常不好走。若在古代,身娇体嫩的王爷能在深山老林中找到治林村就算他厉害了! 张明也不知道脑补了些什么,他似乎已经被自己脑补出来的情况说服了:“说不定是哪个犯事的王爷呢!哪个朝代没几个类似的倒霉人物啊,《红楼梦》里不还有一个坏了事的忠义老亲王吗?” 沈真肃然起敬,没想到张明还看过《红楼梦》啊!说句容易被人鄙视的话,其实就连他都没完整地把《红楼梦》看下来一遍呢。四大名著里,他最熟悉的就是《西游记》,还得感谢央视一直重播。 似乎是察觉到了沈真的想法,张明嘿嘿笑了两声:“我都是听的评书,自己可没那个功夫看!” 大姑父深深吸了口烟,回头问他的一对儿女:“喂,你们都是读过书的人!都给我想想,历史上有没有哪个王爷倒霉了是被流放到我们这里来的啊?啊,流放不是什么好词语,那应该说是下放?” “这我们哪里知道!”张娟巧急忙摇着头。 大姑父又看向沈真。 沈真也赶紧摇着头,再次表明自己的立场:“我觉得吧,这个狗盆应该不是……” 大姑父没注意听沈真说什么,拍拍张明的肩膀说:“你明天不就进城了吗?把这个狗盆,啊不,把这个说不定是王爷用过的宝贝带去城里,找个专家看看!要真是王爷用过的,那就赚大发了啊!” 沈真已经整个人都不好了。怎么都被沈灵说服了?难道就剩下我一个清醒的人了吗? 沈灵适时插了一句话:“可能赚不了什么钱,还是得看看它真正的来历。” “只要能卖它个千把块钱,我就算赚到了啊!”张明倒是满不在乎的。 大姑找了件破得已经不能再补的旧衣服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作为一个节俭的人,哪怕是为了古董也不能糟蹋好衣服),小心翼翼地把狗盆包好了。张明抱着狗盆去了他的房间,将狗盆放在了床头。 沈真觉得压力很大,见沈灵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他赶紧催着沈灵去洗手。 大人们又重新坐回了火炉旁,继续打牌。或许是为着狗盆的事心不在焉吧,张明接下来一直在输牌。快要到做饭的时间了,张明又抓了一手烂牌。他见沈灵板着一张小脸,在一边看得非常仔细,就赶紧把牌往沈灵手里一塞,说:“来来,灵灵你来帮叔叔下一把,是输是赢没关系,叔去做饭了。” 张家大姑笑着说:“输怕了就把孩子推出来,你还真好意思!” 这要在平时,到了做午饭的时间,大姑肯定会起身去厨房帮忙了。她一直都是个非常勤快的人。不过,这是大年初二,姑娘回娘家算是娇客。娇客有娇客的待遇,大姑今天是什么活都不用干的。 张明也不否认,赶紧把沈灵按在了他的位置上。 不多时,张明端着一盘炒好的菜走出了厨房。 见大家在洗牌,张明笑着问:“刚那把是谁赢了啊?你们没有欺负灵灵吧?” “舅舅,我们哪能欺负沈灵啊!刚那把就是他赢了啊!”张娟巧笑着说。 “不会吧?”张明有些诧异地看了沈灵一眼。刚刚那副牌是张明抓的,他很清楚有多烂,没想到沈灵这样还能赢。不过,张明很快就想明白了。或许是因为其他人都让着沈灵了吧?肯定是这样的! 沈灵没理会别人的插科打诨,继续表情严肃地抓牌码牌。 到了吃中饭的时候,他们一共玩了六把,沈灵全赢了! 赢一次算侥幸,那六次呢?其实大人们一般不爱带着孩子玩牌,因为他们觉得孩子玩不好,那就没意思了。可是,沈灵显然不是一般的小孩。大姑他们都觉得自己打得够认真了,可沈灵还是赢了! “这其实不难的,只要记住你们先后都出了些什么牌,再观察一下你们的表情……我就知道该怎么出牌了。不过,这也不能保证把把稳赢,所以还需要加上一点点运气。”沈灵淡定地说。他的心算能力非常强大,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弱,两个能力加在一起就大致能猜到别人手里都有些什么牌了。 大姑啧啧称奇:“你这孩子的脑子是咋长的啊!” 大姑父扬声朝厨房喊道:“弟啊,你明天带着那狗盆出门的时候,可千万把狗盆保管好了!灵灵说的话我全都信了,他说那是古董就一定是古董!我活了半辈子,就没见过比他更聪明的孩子!” 张明从厨房中探出脑袋来说:“姐夫你只管放心吧,我就是把自己丢了,也丢不了狗盆!” 在这一刻,沈真的内心是崩溃的! 能不能不要再提狗盆这回事了?大家放过它吧,沈真觉得它真的就是个狗盆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写的小金銮殿在老家有原型。小时候去外婆家时会路过那座破得不能再破的金銮殿,大人们都说是王爷住过的,我那时还觉得奇怪呢,哪个王爷跑来山沟沟里住着啊!这几年小金銮殿被修复了,它的来历也被考据出来了,没有什么王爷,是明朝嘉靖年间某位大人修的家庙。 第二十九章 初三,张明就要离开家去安城了。 沈真和沈灵自然是跟着张明一起走的。张家人虽想热情留客,可两个孩子若不跟着张明一起走,到时候大家也不放心让他们单独上路回嘉城。虽然沈真已经做过单独带着沈灵“闯天涯”的事儿了。 张奶奶和张倩准备了好多东西让张明以及沈真、沈灵带走。张明的行李特别重,他甚至还带了一统自家榨的油走,因为他觉得外面卖的油价格太贵了。除此之外,他还带上了家里晒的菜干等等。 沈真其实是什么都不想拿的。他和沈灵两个人也拿不了太重的行李。奈何张家人实在是太热情了,张奶奶硬是叫他们把半只猪腿带走了。猪是自家养的,猪腿是用秘法腌制风干的,能保存很久。 张奶奶操着一口不如何流利的普通话说:“这猪肉比外头卖的那种吃饲料长大的猪的肉好吃!” 沈真只能一再感谢张奶奶。 第18节 张奶奶还塞了几双自己做的鞋垫给沈真,说:“你虽然过年了就是十一了,不过你来的时候还是十岁。我们这里有说法的,十岁的娃娃要穿姥姥亲手做的鞋。我年纪大了,鞋做得慢,怕赶不及就给你做了几双鞋垫。你垫着点穿啊!这就是个心意。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你要好好念书,好好做人。” 沈真这才知道,原来张奶奶这些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是为了赶制鞋垫! 沈真并不是张家人。哪怕他跟着张倩一样叫人,也是叫张家老太太为奶奶。奶奶和姥姥是不一样的。十岁的鞋得姥姥做。可是,沈家已经没有老人了,沈真也没姥姥了。于是,张奶奶便自己上手做了鞋垫。因为,大家都说,穿了姥姥做的鞋,以后走路才不会轻易跌倒,孩子才会平平安安长大啊。 这鞋垫中包含着老太太最朴实最真挚的祝福! 沈真觉得自己的眼眶有些酸涩。明明他早已经过了会轻易哭泣的年纪了。 张奶奶把目光放在沈灵身上,说:“乖孩子,等你十岁了,奶奶也给你做鞋子。”沈灵过了年才八岁,他的鞋子可以慢慢做。张奶奶虽然现在眼睛不行了,但用两年时间做双鞋还是没有问题的。 沈灵乖乖地点着头说:“奶奶做的鞋子一定很漂亮!”他也不想说什么“奶奶你不要做鞋子了那样太辛苦”,对于这位老人的善意,沈灵想不出任何的理由来拒绝。他只想带着感恩的心去接受。 老人都喜欢乖巧的孩子。虽然只相处了几天,但她是真的喜欢沈真和沈灵。 “是啊,奶奶很会做鞋子的!我小时候的鞋子都是奶奶做的,每一双都很精致,可惜现在穿不了了。那些鞋子放到现在也没坏,我还时不时地会拿出来晒晒太阳,去去霉味。”张倩一脸怀念地说。 沈真打趣说:“姐,那些鞋子就好好留着呗!等你以后结婚嫁人了,如果生了女儿,鞋子正好能留给你女儿穿呢。如果生了儿子,那就再耐心地等一等,说不定几十年后就能给你的孙女穿了!” “还早呢还早呢,倩倩哪能这么快嫁人啊!”张倩自己还没说什么,张明立刻抢着说。 张奶奶虽然普通话说得别扭,听却是能听懂一部分的,便说:“鞋子放到那会儿早旧了啊!” “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在国外,如果一个女孩子能穿着奶奶那辈留下来的衣服去参加宴会,这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所以倩倩姐完全可以把奶奶做的鞋子当成传家宝传下去啊!”沈真笑着说。他还记得,过些年某国的王子生了儿子,那孩子洗礼的时候就穿着一件传承了一百多年的裙子。 “哟,原来我做的鞋子还能当传家宝啊!”张奶奶笑得整张脸都皱成了一朵大菊花。 “别说是奶奶做的鞋了,就是奶奶给我做的这几双鞋垫,我都想当传家宝传下去呢!”沈真发现自己其实还挺会哄老人开心的,不就是舍下面皮彩衣娱亲么,可惜上一世的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机会。 沈灵听着沈真的话也觉得好笑,忍不住拆起了台子:“你这是要遗臭万年啊!脚臭的臭。” 兄弟俩的玩笑话倒是叫离愁散去了不少。 出门要趁早。早上六点多钟吃过了早饭,张奶奶和张倩就把将要出远门的人送到了村口。张明的行李太重了,根本拎不动。沈真和沈灵力气有限,也无法帮着分担太多,张明只好用一根扁担挑着。 “姐,我会给你写信的。”沈真郑重地说。 “行啊!我等着你啊!”张倩对于能收到“信”这件事情显然充满了期待。 离开的路曲曲折折,绕过一个弯便看不见小窝村了,再爬上一座坡竟又能看到小窝村了。沈真站在高处回头一看,还能看到张奶奶和张倩站在村口的身影。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有些舍不得离开。 重活一世,哪怕沈真有着成年人的心理,他依然无法拒绝那些真心待他的人。 沈灵敏锐地察觉到了沈真的心情,孩子气地问张明:“叔,以后我们还能跟着你回来过年吗?” “哈哈,你们不跟着我回来过年,还能在哪里过年?反正我肯定是不放心你们两个单独在外头过年的。不过,咱们的目光要放得长远一点。等你们一个个大了,碰上喜欢的女孩子了,和女孩子组建家庭了,你们就得去女方家里过年咯……时间总是很快的。”张明挑着担子走山路依然很稳健。 “那我不要结婚了。”沈灵故意说起了孩子话。 张明也乐得逗他:“你不结婚还能跟着你哥过一辈子啊?” 沈灵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真也跟着开起了玩笑:“行啊,我还真能养他一辈子!” “哈哈哈,到时候你婆娘该有意见了!婆娘知道不,要和你睡一个被窝的!”张明大笑了起来。 沈灵小声地嘟囔着:“和他睡一个被窝的明明是我。” “是呢,所以你哥日后要是敢重色轻友,你就拿这话堵他!”张明笑着说,“做男人呢,确实该疼老婆,不过也不能忘了兄弟亲人。你们能成为兄弟不容易啊,要守望相助,要记得现在的情谊。” 张明之所以说这些话,其实是存着小心思的。沈真已经没什么亲人了,现在多了沈灵这样一个弟弟也是好的。只要兄弟俩和和睦睦的,日后沈真就能多个依靠多条臂膀。张明是一心盼着沈真好的。 张明虽然憨厚,但自觉看人还是准的。照着目前的形式来看,这两个孩子的关系肯定是好的。但人心经不起折腾。村里村外也不是没有齐心的兄弟最后被他们的媳妇唆使得闹了矛盾打死不往来了。 张明便想给他们打一剂预防针。 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开着玩笑说:“叔你不用担心,要是哪个女人容不下小灵,我肯定也不会看上她。再说了,小灵比我厉害啊,以后的发展一定比我好,我还担心他哪天飞远了不要我了呢!” 沈灵道:“哼,我才不会。”君子一诺重千金,都上了你家族谱了,自然就是你家的人了。 族谱这种东西是非常严肃的! 张明忍不住笑了,不由觉得这两孩子的感情是真好啊。 嗯,今天的天气也很好啊,天空可真蓝啊!多年以后若是回想起来,这绝对是个极好的日子。 返城路其实有些折腾。张明的行李实在太多,再加上沈真和沈灵保证自己不会迷路,所以他只把孩子们送上了前往嘉城的火车,并没有直接把他们送到嘉城。张明自己则随后坐上了去安城的火车。 虽然只是初三,但年后的每一天都是返城高峰期。沈真和沈灵照样是只买到了站票,好在他们还有小马扎。沈真找了地方坐下,拍拍自己的大腿,说:“是不是又困了?趴在我腿上睡一会儿吧。” 沈灵并不和沈真客气,打了一个哈欠,靠在了沈真的身上。 他们坐的地方靠近了火车上的厕所。这种绿皮火车又不像后世的高铁那样全车禁烟,很多烟瘾大人的都会跑来厕所附近抽烟。所以,这附近的味道非常不好闻。沈真非常机智地带了个橘子。他把橘子剥开,然后用橘子皮捂住了鼻子。独属于橘子的清香沁入了鼻子中,沈真顿时觉得舒服了好多。 沈真还把另一小块橘子皮放在了沈灵的鼻子附近。 哐当哐当的声音,摇摇晃晃的车厢,沈灵以为自己睡不着的,但其实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拙耕表弟,诸棋已入局中,你我静观其变即可。”是谁笑着说了这话。 沈灵下意识地想要抬头,梦中的自己却将目光落在棋盘上,黑白子交错间江山可夺。 此去凶险,然落子无悔。 那些刻在骨血中的祖训誓言,都化作一句“愿坠修罗道,保四海升平”。 那些被隐没的时光,也不过是任人叹一句“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那些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已远,那些苍生大义家国天下已空,唯有活在当下才是真实。 第三十章 沈真闭着眼睛养神。 沈灵已经睡了,沈真就绝对不敢入睡了。这种火车上的人员流动性太大,防人之心不可无,同一时间总得有个人醒着看行李。虽说他们的行李中并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但若是被偷了也够糟心的。 不多时,列车员来检票。 两人的车票都在沈真身上。沈真把车票放在羽绒服的口袋里,正好被沈灵压住了。为了拿票,沈真不免有点小动作。本以为他只要动作轻点就不会吵醒沈灵,沈灵却第一时间揉着眼睛直起了腰。 沈灵其实是个很警醒的人。他在小窝村里能昏天暗地一睡一整天,那是因为小窝村的环境让他觉得安全和放松。可火车上到处都是陌生人,唯有沈真的怀里这么一小方天地是能让他觉得安全的。沈真一动,哪怕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对于沈灵来说,安全的地方已经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不安全。 所以,他立刻就醒了过来。 列车员看了票却没有走,只皱着眉头问:“怎么就你俩啊?家长呢?” “那什么……就是家长送我上的火车,那边也有家长来接,不过车上就我们俩。”沈真无辜说。 “你们家长的心可真大啊!怎么就放心让你们俩孩子一起出门?”列车员继续皱着眉头问。 沈真继续无辜地笑着:“他们这不是忙吗?叔叔你放心吧,我和弟弟能照顾自己呢。” 列车员环顾了一下四周,见他和孩子们说话的这功夫,周围人的注意力已经全部放到了他们身上,便略显严厉地说:“我可放心不了!这样吧,你们两个都站起来,把东西拿着,马上跟我走。” 沈真犹豫了下,不再多问,拉着沈灵起身,拿上行李,一切都按照列车员说的做了。 列车员身上穿着铁道职工专用服,胸口还挂着工牌,肯定不会是骗子。虽然不知列车员想要做什么,但沈真觉得他不至于去欺负两个孩子。而且,列车员虽眉头皱得厉害,沈真却觉得他是善意的。 沈真和沈灵的行李不轻。张奶奶用心张罗了好些土特产让他们带着。 火车上的过道很狭窄。尤其是这种春运高峰期,就连过道里都坐满了人。大家只能选择单人依次通过。列车员走在前面,见孩子们走得慢,便又回来接了一把手。大概是已经想好要如何安顿这两个孩子了,列车员也不皱眉了,笑着问:“你们这是带了些什么啊?这么沉?我拎着都觉得重。” “重的就是半拉火腿,别的都还好。”沈真说。 列车员一直把他们带到了某节车厢的前部。他拿出钥匙开了门,一个很小的单间就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列车员帮着他们把行李放好,说:“这里是我的休息室。你们两个就先在里面坐着。我继续检票去了。你们把门锁上,不要给别人开门。如果我回来了,我有钥匙能自己开门。知道了吗?” 沈真和沈灵乖巧地点着头。列车员便又迅速离开去检票了。 休息室里的空间很小。门上挂着人员值班表。 沈真对着表格研究了一会儿说:“刚刚那个人的名字是万高飞。等我们下车后,给他写一封表扬信寄去单位吧?”列车员明明可以不用管他们的,但他出于安全考虑,却把自己的休息室让了出来。 沈灵打了一个哈欠,说:“行啊,等会儿把他的工号记一下。” 中饭是在火车上吃的。沈真上一世是个普通人,普通人当然会嫌火车上的盒饭又贵又难吃,而且他一坐车就没有食欲,再加上沈灵对于食物没什么追求,于是两人喝着牛奶就着饼干就凑合一顿了。 临近傍晚,沈真和沈灵才回到嘉城。 屋子里几天没有住人,瞧着有几分冷清。李奶奶见他们回来了,用竹编的筐子装了一些自家种的蔬菜过来,笑眯眯地说:“过年好啊。大家都回家过年了,这几天农贸市场里都没什么人做生意的,要到初七初八以后才会热闹起来。你们去农贸市场里也买不到什么菜,就拿我家种的先吃着吧。” 沈真接过蔬菜,又赶紧拆了行李,拿了两包茶叶、两包山核桃出来,说:“这茶叶和山核桃都是我们叔叔家那边的特产……我和小灵拿不了太多的东西,就只买了点土特产而已。你们尝尝看。” 李奶奶高高兴兴地接过了礼物,却又忍不住说沈真实在是太客气了。 算着张明这会儿还在火车上,沈真没有给张明打电话报平安。张明没有手机,沈真之前每次给他打电话时,其实都是打到他房东家里。房东先接了电话,再把张明喊过去接。联络一次非常不方便。 张明租的房子的条件要比沈真沈灵的住处差很多。他的房东把两室一厅的房子重新装修隔成了六个单间,张明就住了最小的那个单间。房间里只能放下去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柜子,大部分的东西都只能塞在床底。不过,张明作为一个单身男人,吃得住苦,所以面对这么简陋的环境也能安之若素。 等到第二天,沈真才给张明打了电话。 张明估计从把两个孩子送上火车时就一直提着心,等知道沈真和沈灵安全回到嘉城了,才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先说了一些让沈真好好照顾自己和沈灵的话,忽然话锋一转,说:“我这边已经开始上班了,我也不敢请假。所以,只能等到这周末歇息的时候,我再把那个古董盆子抱出去给人瞧瞧。” 就知道张明还惦记着这事儿呢!沈真都觉得无奈了,有气无力地说:“叔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不敢去古玩一条街。他们都说,那街上尽是骗子!我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万一真有人那么坏心地想要骗我,我肯定发现不了。可是,如果不去古玩一条街,我又不知道该去哪里了。”张明非常为难地说,“真真啊,你说我自己在路边摆个摊子行不行?碰上个识货的,我就卖给那人好了!” 沈真不确定自己的嘴角有没有开始抽搐,问:“叔,你不会就打算抱着那个狗盆蹲在路边了吧?然后碰上有人感兴趣的,你就说这是家里祖传下来的古董,现在急需要用钱,才打算把古董卖了?” “是啊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你觉得可行不?”张明高兴地问。 沈真叹了一口气:“叔啊,如果你真这么做……你或许是碰不到骗子了,但人家肯定会把你当成骗子的啊!你小心被公安局抓起来!”这是一个经典的骗钱模式,警方年年科普,还年年有人上当。 “啊?那我怎么办?这古董还卖不出去了?”张明叹气。 “还不一定是古董呢。”沈真觉得自己有些心累。 张明想了想,说:“我再去打探打探吧。唉,反正我周末才有空,什么都得等到那时候再说。” 挂了电话,沈真忍不住揪了揪沈灵的小鼻子,无奈地说:“现在我倒是希望你的判断是正确的了。如果那狗盆不是古董,虽然我觉得这种情况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张明叔叔肯定会非常失望。” 沈灵笑着说:“你放心,他不会失望的。他自己都说了,只要那狗盆能卖个千把块钱,他就心满意足了。”若是别人这么说,沈灵或许会当他口是心非;但张明这么说,沈灵却觉得他是真心的。 “回家吧,我得开始画画了。”沈灵付了打电话的钱,牵着沈灵回了家。 去小窝村过年的这些天,沈真都没有动过笔。他一来是打算给自己放个假,总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画画吧,二来是觉得把工具背来背去太过折腾。反正他还有存稿,就算任性地歇上几天,也没有什么妨碍。不过,存稿是有限的,为了以后不至于开天窗,沈真从现在开始又需要努力工作了。 沈灵犹豫了一下,说:“我想要去城里。” “去城里干嘛?”沈真问。 “城里有图书馆。”沈灵说。 沈真捏了捏沈灵的小爪子,问:“莫老师不是借了很多书给你吗?都看完了?” 第19节 “嗯,早就看完了。我可以自己坐公交车去城里,然后又自己坐车回来。”沈灵淡定地说。 沈真皱着眉头:“可你一个人我不放心啊!” 沈灵说:“这有什么!我不过是进个城而已。你只比我大三岁,都敢带着我长途跋涉了。” 沈真有心想说,我是重生的,你能和我比吗?不过这话当然是不能说出口的。他转念一想,沈灵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或许确实不应该对他过度保护。既然沈灵想要去图书馆,那不如就让他去吧。 “这样吧,我先陪你去一次。等路线都弄清楚了,以后你就可以一个人去了。”沈真说。 沈灵的眼中带着笑意,还带着某种不自知的宠溺。他微笑着应道:“行吧,都听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三年级时一个人做火车,其实我是有座位的,不过还是被好心的列车员捡到休息室里去了。 第三十一章 年味还浓着,沈真和沈灵都忙了起来。 沈灵开始早出晚归。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图书馆里。 确定沈灵能照顾自己后,沈真给了他极大的自由。为了节约时间,沈灵的中饭是在城里吃的。沈真不打算在这方面亏了孩子,所以一直叫沈灵吃得好一点。不过,沈灵却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吃饭上,所以他每天都带上一盒牛奶和一块面包。等到中午肚子饿时,他就在图书馆的休息区匆匆解决午饭。 沈真没有办法,只好变着花样把早饭和晚饭做得更加丰盛些。 他上一世身为“自己不做饭就没得吃只能饿死的”的孤家寡人,用了几年的时间,为了生存才勉强把厨艺练到了一般水平。这一世为了能让沈灵吃得好点,他的厨艺却在短短几个月中突飞猛涨了。 沈真都快被自己感动哭了!这果然就是所谓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李浩和李源在外婆家待了将近一周,直到开学前才回了家。 李浩一进屋就给了李奶奶一个大大的拥抱,说:“奶奶我想你了!”他和李奶奶的感情很深。他小时候刚断奶没多久,李妈妈就怀上李源了,所以他就交给了李奶奶带,晚上都是李奶奶陪着睡的。 李奶奶笑得非常灿烂:“乖孙子哟,奶奶也想你了!” 李浩心里一动。既然奶奶如此想他了,那肯定要给他做好吃了的吧?这么一想就觉得好幸福啊!李奶奶的手艺非常好,村里有人做喜事时,都会请李奶奶去帮忙。李浩自然也是李奶奶的脑残粉。 然而,李奶奶却“残忍”地打破了李浩的幻想。她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乖孙啊,马上就要开学了。你的寒假作业还一个字都没动吧?千万别再和去年似的了,临到开学了才通宵赶作业。” “这不是还有几天吗?”李浩眼神乱瞄,一副非常心虚的模样。 李源嘿嘿一笑。他的作业可是在外婆家就已经做好了的。所以,他现在只要满怀同情地看着李浩就可以了。也别怪李源没有兄弟爱,实在是……李浩在做作业这件事情上,从来就没有主动的时候。 这一点绝对是随了李妈妈的!(李爸爸用力地点头表示赞同。) “也没几天了!从现在开始,你每天做一点,到开学时勉强能做完吧。”李奶奶态度强硬地说,“我和小沈商量下,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着小沈做作业吧。你像小沈学着点他那沉稳劲儿。” 李浩再次顾左右而言他:“奶奶,我好像闻到发糕的味道了。” “哦,那是打算做了给小沈吃的,没你这个皮猴子的份儿。”李奶奶故意说。 李浩简直要对着自家奶奶哭了。这绝对是亲奶奶啊,妥妥的亲奶奶。 李浩就这样被打包送到了沈真面前。他虽然不爱做作业吧,在学习上也没有主动性,但他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因为知道沈真画画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哪怕李浩的屁股就像是坐在热锅上一样不安分,他却不敢发出声音来打扰沈真。在心里叹了半天的气后,他还是老老实实做起了作业。 好不容易写完了几道题,李浩咬着笔头对着窗外发呆。 “你在想什么呢?”沈真抬头放松眼睛时,就看到了李浩这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李浩用一副装得不怎么成功的成熟沧桑老男人的调调说:“唉,你不懂我心里的痛。” “说说,都是怎么痛的?不会是想起你暗恋的小姑娘了吧?”沈真很感兴趣地问。 “我才没有暗恋什么小姑娘!徐闻那么凶,动不动就把我的名字记下来告诉老师,总说我上课的时候不认真听讲。我在班里最讨厌的人就是她了!”李浩表现得就像是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 沈真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李浩还不知道自己说漏了,叹了一口气说:“我书包里藏着一盒炮仗,本来想今天拿出去玩的,结果我却被作业困住了。我现在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也许李源已经把我藏好的炮仗拿走了。” “那就给李源玩吧。我本来有十盒炮仗的,一盒也没玩,全部送给表哥了。”沈真说。 李浩痛心地看着沈真:“你怎么就不送给我呢?” “这样吧……”沈真忽然有了一个主意,“你先写作业,要是今天能完成十页,我等会儿就去买一盒炮仗,我们一起玩,怎么样?”如果不给李浩一些刺激,估计李浩今天等到天黑也没写完一页。 李浩已经有些心动了,不过他还是靠着顽强的意志力进行了拒绝:“那多不好意思啊……” 沈真心里都快笑疯了,面上却还是一副淡定的模样:“是我想玩,你就当陪我玩,怎么样?” 李浩立刻低头疯狂地做起了作业。不管会不会,反正先把空白的地方都填满了再说! 沈灵回到家时,沈真正对着自己的羽绒服叹气。 “这是怎么了?”沈灵问。 沈真指着羽绒服上面的一个小洞说:“今天和李浩玩炮仗,结果衣服被燎了一下,破了。” 洞口其实不大,但如果放着不管的话,里面的羽绒会跑出来。而且,这洞是被火燎出来的,所以洞口四周呈黑焦状态,看上去非常明显。沈真已经翻出了针线,打算把洞口补一补。可是,这洞口正好在胸前的位置,要是真把它缝起来,那么很明显能看出这衣服上有个破损的地方,太影响美观了。 沈灵拿起羽绒服,研究了一会儿破损的地方,说:“你别管了,放着我来吧。” “你来?这可不是上次缝裤子那么简单了,上次那条裤子只是开线了而已。”沈真说。 “没关系,给我吧。我能帮你弄好。”沈灵不甚在意地说。 “那行。你先缝着吧,我去做晚饭。”沈真见沈灵愿意接手,忍不住松了口气,“唉,你随便缝缝就好了。其实我都无所谓的。就这么穿出去也不影响什么,哪有人会一直盯着我的胸口看啊。” 上一世,在沈真跟着宋根荣时,他什么样的破衣服没穿过啊!连内裤都是穿到有了破洞才能买新的,如果仅仅是松紧带坏了,那么还需要换了根松紧带继续穿着。沈真觉得自己唯一比少年斯内普教授幸运的地方在于,他没有一帮以欺负他为荣的同学会把他吊在树上,让他的内裤被其他人围观。 哦,他也比少年时的斯内普教授爱干净。这点很重要。 饭已经焖好了。沈真打算弄一个蒸蛋,炒一个肉丝青椒,再做一个紫菜汤。因为屋子里的温度太低,冬天做饭时一定要速战速决,否则等后面的菜炒好时,前头那个菜已经放凉,变得不好吃了。 等沈真炒完一个菜,他忍不住朝沈灵看去。 沈灵正在台灯下缝衣服,看上去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说起来,沈灵过完年才八岁。他身为男孩子,才这么点年纪就已经能把针线活做得这么好了,那他在养父养母家里过的到底是些什么日子啊!会不会所有的家务都被他一个人包了?沈真知道那家人还不愿意让沈灵吃饱。沈真记得很清楚,如果他不管沈灵,那么沈灵的生命将会在今年戛然而止。 不过,如果没有他的帮助,难道这么聪明的沈灵真的会死在野兽的口中吗? 沈真忽然有些怀疑了。 “唉,聪明不代表运气好啊。如果没有野兽,那他确实只靠着自己的本事就逃离那户该死的人家了。只可惜他遇到了野兽。”沈真如此想到。于是,他心中刚刚涌现的怀疑又一下子散得一干二净。 沈真的动作很快。等他做完了晚饭,时间也没过去半个小时。 “小灵,先吃饭吧!”沈真招呼道,“吃完饭再弄,否则菜要凉了。” 沈灵用小剪子剪断了线头,抖了抖羽绒服,说:“已经好了。” 沈真闻言,随手把碗筷一放,快步走到沈灵面前,拿起了羽绒服,只见原先的破洞处多了一块颜色很搭的小布条。原来,沈灵直接从某件不要了的旧衣服上剪了一块长方形的小布条把破洞盖上了。 按说,这种处理方式并不会美观,可沈灵却做得非常好。 长方形的小布条上绣着沈真名字的变体字——沈灵竟然还会绣字——用漂亮的针纹锁了边。这块处理过的小布条被缝在了衣服的破洞处,看上去就像是衣服自带的商标一样,一点都不显得突兀。 沈真简直目瞪口呆。这种程度的缝衣服……就算是妹子也没几个人能做得到啊! “怎么样?你还满意吧?”沈灵问。 沈真抱住了衣服,语气颤抖着问:“这……这简直是巧夺天工啊,你是怎么做到的?” “没你说得那么夸张。总之你满意就好。我们吃饭去吧,再耽误下去,菜可就凉了。”沈灵说。 沈真还在啧啧称奇:“真是太厉害了!你是怎么把我的名字绣得这么好看的?而且,我做饭才花了多少的时间啊,在这么一点时间里就做出了这么厉害的……”忽然,沈真的面色变得古怪了起来。 沈灵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你这是什么表情?” “哈哈,那个……那个……我说出来你不许揍我啊。我刚刚不小心想到东方不败了。东方不败的刺绣本领就很高嘛,而且比绝大多数的妹子强多了!”沈真忍着笑说,“啊,我真不是故意的。” 沈灵这些天看得书非常杂,不需要沈真给他解释,沈灵就知道东方不败是谁了。 沈灵的脸都黑了。他堂堂……怎么会是东方不败那个切了那啥的。 虽然他不歧视东方不败。但出于男人的尊严考虑,沈灵觉得很有必要教训一下沈真。 不过,沈灵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手。算了,谁叫他现在还小呢,男人的资本也没有多少。不过,他会把今天这件事情牢牢记住的,然后等到未来的某一天,再好好地让沈真感受一下他的男儿气概。 (诸君莫要想歪,沈灵如今能想到的方法不过是他和沈真站在一起比一下那啥的大小。咳咳。) “好了好了,吃晚饭吧。”沈真并没有察觉到丝毫的危险,揽着沈灵走向了饭桌。 第三十二章 沈真一共弄了两碗蒸蛋,他一碗,沈灵一碗。沈真把属于自己的那碗倒进了饭里,先用筷子搅匀了,才大口吃了起来。沈灵则慢条斯理地用勺子挖着属于他的那份蒸蛋,这吃相比沈真优雅多了。 沈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你每天都早出晚归地去图书馆,其实我是很欣慰的。不过,你才七岁……啊,现在八岁了。你完全不用这么拼的。你可以歇几天,趁着寒假还有最后几天,好好和李浩他们玩一玩。”沈真说。 沈灵笑着说:“李浩是他,我是我。李浩喜欢玩,我更喜欢看书。对于我来说,书籍才是我最好的玩伴。你不用担心我的,因为我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勉强自己,我也真的是很想要多学一点知识。” 沈真正要夹菜的手一顿。他忽然表情严肃地抬头看向沈灵。 沈真这样子似乎是有很重要的话要说呢!于是,沈灵不由地也严肃了起来,问:“怎么了?” 沈真犹豫了几秒钟,似乎在组织言语。 沈灵立刻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沈真叹着气说:“我刚刚才意识到,你最近好像一直都没有叫我哥哥!这应该不是我的错觉吧?你以前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哥哥长哥哥短的,这几天却都直接用了‘你’来指代。是不是这样?” 沈灵心口一跳。他……他最近确实没怎么叫沈真哥哥。他低下头装作认真吃饭的样子,故作孩子气地说:“因为过了年我又长大了一岁啊!我觉得自己现在是大人了,不能总是围着哥哥团团转。” “就算你成了个糟老头子了,难道我不还是你的哥哥吗?”沈真痛心疾首地说。 沈灵闻言忍不住想了下自己和沈真头发花白的样子,笑了出来,说:“好吧,你是对的。” 原来哥哥已经察觉到自己的异样了呀,沈灵还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 沈灵最近的状态确实不怎么对劲。 或许人真的是有灵魂的吧?沈灵猜自己在转世投胎时一定是少喝了半碗孟婆汤,所以他明明应该前尘尽忘的,现在却又陆陆续续地把前世的一切想了起来。不,确切地说,这也不能算是“想起”。 如果沈灵真的全部想起来了,那么他肯定已经变成前世的自己了。他不过是在梦里窥见了前世的片段而已,就像是看了一场入戏很深的电影,曲终人散时他在某一瞬间就如庄周梦蝶,但等到真正清醒时,他却还是他自己。但是,那些片段对他肯定是有影响的。本来就有些早熟的他变得更早熟了。 梦里的他呀,曾步步维艰,也曾翻手作云覆手雨。 沈灵最近在图书馆里啃下了好几本大部头的历史书。他已经知道,前世的他所生活的那个“景朝”显然并不存在于真实的历史。他是怀着期待去查阅历史资料的,却没有在历史上找到自己曾经生活过的痕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原本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大约和华国历史上的明朝中前期相似。 第20节 不过,沈灵却也没有太过失望。因为,过去的一切都早已经过去了,他正活在当下。 “哥,这青椒肉丝里的青椒太辣了。”沈灵把梦中的种种尽数压了下去,很接地气地说了一句。 “是吧?你也觉得辣吧?切菜的时候就发现了,这辣椒呛得我眼泪都出来了。”沈真的手自从切完青椒后就一直火辣辣的,直到现在还觉得难受呢,“下次不买这种青椒了,还是买甜椒好了。” “哥,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能认出黑子的狗盆是个古董?”沈灵带着一点点试探地问。 “我现在更想知道你那一手好绣活到底是哪里学来的!”沈真开着玩笑说。在看到缝补好的羽绒服时,沈真的第一反应是为沈灵的手艺惊叹的。可是,现在冷静下来了,沈真心中却又涌出了担忧。 莫非沈灵真的喜欢捏针拿线吗?那他以后会长成娘娘腔吗? 凭着沈真现在的成年人心理,他其实并不歧视娘娘腔。但他不歧视了,并不意味着社会上的大部分人不会惯性歧视啊!那沈灵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沈真已经脑补沈灵在角落中嘤嘤嘤哭的样子了。 沈真急急忙忙地说:“要是你很喜欢摆弄针线……其实设计师是个不错的职业,你以后可以选择读设计专业。咱们努力点,最好能把你送出国去留学。国外的社会环境在某些方面要宽松自由点。” 等等,设计师不等于娘娘腔啊。有些设计师明明很man的。沈真转念想到这一点,忽然又放心了。 沈灵:……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哪里是真喜欢针线啊,只不过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学而已。”沈灵说。 哦,也就是被养父母那无良的一家人逼得了?沈真彻底松了一口气,气愤地说:“村支书那一家人确实好恶心啊!真想找个机会好好教训一下他们!”村支书就是沈灵当初的那个养母的爸爸,算是他们家里的大家长吧。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村支书,其实村子里很多人都因此而巴结着他们家。 上一世沈灵捅了他们,虽然没捅死他们,也真是大快人心啊。 沈灵自己反而并不怎么生气,说:“我刚刚想到的,沈建春的砖瓦厂其实是违章经营的吧?要报复他们很简单,把砖瓦厂举报了。不过,这个事情也不急。他们能违章建厂,在外头肯定有路子,我们要找准了人再举报,否则说不定正好直接撞他们手里。”沈建春就是沈灵当初那个养母的哥哥。 咳咳,虽然养父母那家人确实恶心,用高浓度的漂白粉都没法给他们洗白,不过沈灵会针线活并且还手艺精湛这件事情,却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当然,关于这一点,沈灵暂时不打算告诉沈真。 冬日的晚上,兄弟俩照例又是早早睡了。 上半夜,沈灵陷在梦里。后半夜,沈真也梦到了自己的前一世。他曾经做过无数次差不多的梦。 那是一架跨国的航班。 沈真是头等舱的客人。如果是他自己买的票,他肯定舍不得坐头等舱。不过,他这一次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竟然在公司的年终奖抽奖中抽到了欧洲某国的豪华十日游,来回飞机票、食宿费全免。 沈真觉得这辈子的幸运估计都在这一次的抽奖中用尽了! 沈真的旁边坐着一个周身透着贵气的男人。他自上飞机后就戴上了自备的眼罩开始了睡觉。 凭着沈真对人体结构的了解(为了画好人物,他辅修了一部分医学知识,闭着眼睛都能默出人体完整的骨骼结构和肌肉分布),即使这个男人被眼罩遮住了大半张脸,沈真依然觉得他是个帅比。 好吧,眼罩男不仅仅是个帅比,还是一只土豪。 沈真在衣着方面保持着直男审美,哪怕他工作稳定后已经不差钱了,但他买衣服时依然没什么追求。他是那种只要衣服没破就能永远穿下去的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看不出眼罩男一身的壕气。 沈真没有什么仇富心理,偷偷用视线把眼罩男从上到下扫了一遍后,他并没有什么泛酸的情绪。不过,他多少是有些羡慕眼罩男的。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碌碌无为,有些人年纪轻轻却已经功成名就。 如果旅途不生波折,那么沈真和眼罩男之间就不会有任何交集。 但是,这架飞机遇上了小概率事件,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出现了意外。 哪怕空乘人员非常专业,一直在用冷静的声音安慰大家;哪怕机长并没有放弃,还在试图力挽狂澜。可是,他们却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当写遗书的纸笔被派发下来后,很多乘客都崩溃了。 头等舱坐着的人大都非富即贵,他们平时高高在上,保持着一种让普通人仰望的姿态。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反而就更怕死了。或者说,又有谁不畏惧死亡呢?有些人在嚎啕大哭,有些人在大声咒骂,有些人跪地向诸天神佛祈祷……在一群情绪失控的人中,沈真反而是较为冷静的那一个。 沈真很冷静地写起了遗书。他工作几年有了些存款。他打算把存款一分为二,一部分给李浩,一部分给张明。他想,如果他这一次真的在劫难逃,那么也就只有李浩和张明两家人会替他哭一哭吧。 还以为是中了大奖呢,却没想到是死亡的大奖。沈真苦笑了一声。 这时候,眼罩男终于醒了。他摘下眼罩,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后,同样冷静地写起了遗书。 也许是濒死的状态使得沈真无所顾忌了吧,他对着眼罩男很突兀地问了一句:“你不害怕吗?” 沈真觉得自己应该是不害怕的,事实上他确实非常冷静,但他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眼罩男却比沈真更为冷静,他脸上的表情甚至没有什么波动,从容地就像是马上要去赴一场美好的宴会。 “死亡只能证明我曾经痛快地活过。”眼罩男说。 如果是在平时,也许沈真会觉得面罩男这句话非常矫情装逼,他会对此不屑一顾。但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沈真却因为这句话忍不住想要膜拜眼罩男了。死亡让无数人胆怯,但这显然不包括眼罩男。 “沈真,我叫沈真。”沈真下意识说了自己的名字。 “沈拙耕。”眼罩男说。他的名字不是什么常见的汉字组合,于是,眼罩男还用一种仿佛是带了笑意的但其实仅仅是体现了基本社交礼仪的语气解释了一下:“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 当眼罩男略侧过身来和他说话时,沈真才注意到眼罩男只有一只左眼。他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贯穿了他的右眼。不过,他自己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他甚至没有裹块黑布弄个海盗的经典造型。 后来的事,沈真有些记不清楚细节了,只知道他们最终和死神擦肩而过。飞机终于平安降落。 下飞机时,沈真心里有种劫后余生的狂喜,他的腿脚却依然不受控制地发软。明明已经彻底安全了,他却忍不住开始了后怕。他所有的勇气都仿佛在飞机上用光了,生理性的泪水再次控制不住。 狼狈的沈真在某个抬头的瞬间看到了沈拙耕被一群人簇拥着从容离去的背影。 那是和他一起被死神亲吻过的沈拙耕,但脱离了死亡的阴影后,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已。 沈真却一直记得他。 这一次的死里逃生对于沈真的影响是巨大的。哪怕他很快走出了阴影,但他后来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做过无数次相关的梦。他总梦到自己命悬一线,这其实可以算得上是噩梦了,但因为梦里有眼罩男,眼罩男会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向沈真展露他的冷静自持。于是,噩梦就从未变成过真正的噩梦。 其实,眼罩男的模样都已经记不清楚了呢,不过沈真一直记得他在面对死亡时的那种态度。 敬畏生命的,并不畏惧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  沈灵的状态和沈真的状态不一样,重生的就只有沈真啊。嘿嘿,这章有超多线索,诸君看明白了没有? 第三十三章 早上起床时,沈真一边穿着袜子,一边若有所思。 “大早上的想什么呢?”沈灵迷瞪着眼睛撒完尿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时,沈真的袜子还没有穿好。 沈真一脸傻甜白地回答说:“在想我未来儿子的名字来着……叫沈若愚如何?” 沈灵觉得这句话的槽点实在太多:“昨晚上都梦到些什么了?这就开始想未来儿子了?” 昨晚上又梦到眼罩男神了啊……沈真从不追星,没有什么所谓的男神女神,但因为他和眼罩男神的相识过程太过特殊——虽然在那次相遇之后,他们依然是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沈真便对眼罩男抱有了极大的好感。听听他的名字吧,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这名字都比一般人有文化! 沈真觉得自己就算再活一辈子,也无法到达眼罩男的那种高度了,毕竟他的本质就是个大俗人。 俗人是什么意思呢?沈真觉得自己哪怕赚到很多钱,也只能成为一个“暴发户”,却成为不了像眼罩男那样的“贵族”。虽然华国的政体中早就没了“贵族”这种阶级的存在,但就是这个意思吧。 不过,沈真觉得自己虽然没法做到了,他却可以把这个美好的期望放在自己未来的儿子身上啊! 比如说……他可以给自己儿子取一个和男神相似的名字。←_←“你就说这名字好不好吧!若愚若愚,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这名字是不是很棒?好不好听还是其次的,主要是有内涵上档次啊,显得我很有文化。”沈真高兴地问。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 沈灵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说:“大巧若拙啊……确实是个好名字。” 沈真低头穿好的鞋袜,说:“从张叔叔家里带了一些磨细的玉米粉过来,等会儿用玉米粉熬粥喝吧?对了,昨天卖馒头的来村里了,我买了两个老面馒头,正好切片裹了鸡蛋液煎着吃。怎么样?”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沈灵其实一点都不挑食,特别好养活。 玉米粉是很容易熟的,煎馒头片的技术含量也很低,沈真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 吃完早饭,沈灵又要去图书馆了。沈真拿了张十块的纸币递给他,说:“你去城里时记得买两个信封和邮票回来。快开学了,我们要给倩倩姐写信。还有上次的列车员,要给他写封表扬信。” 沈灵沉默地接过钱,攥在手心里。 说句实话,自从梦到了一些前世的场景后,沈灵看待问题时就忍不住会站在“大人”的角度上——虽然他本质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就算看过了无数场身临其境的电影,他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沈灵不希望把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部压在沈真身上。比如说,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从沈真那里拿钱了。 可问题是,沈灵自己没什么钱啊! 于是,握着十元纸币的沈灵忍不住郑重地思索了起来,他是不是该像哥哥那样想个办法赚钱了? 然而,赚钱的办法并不是一日就能想出来的。_(:3」∠)_ 很快学校就要开学了,在沈真的监督下,李浩在开学前的头天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他以前在这一天都需要通宵赶作业呢。夏天时还好,冬天赶一晚上作业能把李浩冻哭了。每次吸着被冻出来的鼻涕时,李浩都发誓下次放假一定会好好写作业的,然而真等到下次时,他依然需要通宵赶作业。 沈真和沈灵去学校领了书。新学期比上学期多了一个必修的兴趣科目,这需要学生们慎重选择。 兴趣班的开课时间定在周六上午,八点开始上课,中午十一点放学,一共要上三节课。据说,这是学校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素质教育的号召才弄出来的。兴趣班本身不收费,但是上课时要用到的工具是需要学生自备的。想要学古筝的女生得自己买古筝,想要练习书法的学生得自己准备好笔墨纸砚。 沈真情况特殊,他平时都不用去学校,兴趣班自然不用理会。但沈灵却需要选择一个兴趣班。 “音乐方面……其实我觉得钢琴和小提琴都不错。小灵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学了钢琴或者小提琴,以后肯定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可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课程,只有古筝、电子琴和合唱。”沈真颇为遗憾地说。合唱太普通,古筝则几乎都是女孩子学的(虽然男性的古筝大师肯定有,但很奇怪的是,小学里学古筝的男孩子几乎没有,要是给沈灵报了古筝班,他说不定会被班里男生排斥)。 “美术的话……”沈真继续低头研究着拿在手里的兴趣辅导课名单。 “如果我想要学画画,我可以跟着哥哥学。”沈灵立刻说。 沈真听着有些开心,在心里把绘画班划掉了。他想了想,问:“那报个书法班怎么样?” 书法完全可以跟着梦里的自己学啊!沈灵摇摇头说:“我想报写作阅读班。” “咦?怎么是写作班?你很喜欢写作吗?其实你心算能力那么好,报个围棋班、象棋班也是可以的。或者运动类的也行……你平时坐着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多跑跑跳跳才会长高啊!”沈真说。 不怪沈真对沈灵的兴趣班如此上心。沈真只是忽然意识到,“儿子”这种生物距离他还太远了,短期内是无法见到那位“若愚”的,但是他有沈灵啊!所以他打算先把沈灵朝着男神方向培养起来。 而沈灵之所以选择写作阅读班,谈不上对写作有多喜欢,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最省事。别的兴趣班,要么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相关道具(沈灵不想浪费这个钱),要么沈灵完全可以在梦里跟着前世的自己学。而上写作班只要带上作文本就可以了,沈灵觉得每周多写一篇作文不会耽误他的时间。 沈真见沈灵不打算改变主意了,只好在“写作阅读班”后面打了个勾,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家长签名啊!小学里需要家长签名的地方多。沈真很有身为家长的自觉性。) “沈真哥哥,张叔叔给你打电话了!”李源的声音从屋子外面穿来。 李家装了电话,如果张明有什么事情想要快速找到沈真,就会打李家的电话。虽然,张明很少会打这个电话。而如果沈真想要找张明,他还是会选择去小卖部。毕竟,接电话是不要钱的,但打电话却需要钱,跨市加了区号的电话比市内通话要贵。即使李家人不介意,沈真在这方面依然无比自觉。 沈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沈灵飞快地跑到了二楼。 张明为了不浪费钱,在李源下楼叫沈真这会儿,他已经把电话挂断了。他给沈真预留了跑到楼上所需要的时间,会在五分钟后再重新打电话过来。沈真只要站在电话旁边等着就可以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沈真才刚刚拿起“喂”了一声,张明激动的声音就立刻灌了他一耳朵。 “卖出去了!古董盆子卖出去了啊!”张明显得非常兴奋。 竟然真的是古董吗!沈真下意识地朝沈灵看了一眼。 沈灵矜持地保持着微笑,深藏功与名。 张明显然特别想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盆子卖掉,想了好几天,还是打算去古玩街转转,大不了就多找几家店铺问问。也是那么巧了,我在去古玩街的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老伯。他问我怀里抱的是什么,我看他长得像是我当年念书时的老校长,就照实说了。” 张明只有小学文化。他的小学校长那会儿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常年板着一张脸,但为人正直。 张明所谓的“照实说了”,那真的就是毫无保留地说了。他说,他怀里抱的这个原本是家里的狗盆,狗死了但一直舍不得扔掉,又说家里的孩子觉得这是个古董,于是他就打算去古玩街问问行情。 要不是那位老伯有涵养,又看得出张明是个憨厚的,他说不定会觉得张明的脑子被屎糊住了。 张明和老伯说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公交车上当时就有人直接笑出了声,还是讽刺的那种笑。他们觉得张明为了小孩子的一句话就把狗盆当了古董,这要么是蠢,要么是钻进钱眼子里去了。 也是张明运气好,这位老人并没有把他的话当成是玩笑,还提议要看一眼盆子。 于是,张明就把旧衣服掀开了一角,让老人家看了。 老伯研究了一会儿,眉头皱起来又舒展开,忽然慎重地说:“在下一站,你就跟我下车吧。我看你这个东西确实有些来历,想要好好看看。你也不用担心我是骗子,下一站还是在闹市区,并没有把你带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我之所以要下车,是因为车上不稳,不敢把你家宝贝拿在手里仔细看。” 第21节 张明同意了。于是,两人下车,随便找了个马路牙子坐着。老伯开始仔细地研究起了狗盆。 “那老伯说我这东西确实是真的,而且应该是官窑烧制的,只可惜没有保存好。他还说了一大堆,我都没听懂。他问我要不要卖给他。我想了想,老伯看着不像是坏人,就问他愿意出多少钱。” 张明心里没有那么多杂念,也不担心老伯坑他。 而那老人家估计看出了张明是个实诚的,并不打算坑他,最后花了两万八,把狗盆买走了。 两万八啊!张明的月工资并不固定。忙的月份工资能开到两千多,闲的日子大概只有八九百,他忙一整年也存不下两万八啊!对于张明来说,这钱就像是地上白捡的一样,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虽然狗盆竟然真的是古董这件事情打了沈真的脸,不过他还是替张明觉得高兴。听到张明说想要谢谢沈灵,沈真就把电话递给了沈灵。而在沈灵和张明通话的时候 ,沈真就站在一边想事情。 没过多久,电话重新回到了沈真手里。沈真问:“叔,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 “还能怎么花?我打算找个靠谱的首饰铺,用金子打个狗狗形状的吊坠给倩倩,再给你和灵灵买条金链子。”张明笑呵呵地说,“电视里都说黄金保值啊!买了绝对不会亏的。你们带着也好看。” 吊坠肯定比细链子分量足、占的金子多,也就是说这钱是张倩占了大头。不过,张倩是张明的亲女儿,狗盆又是他家里的东西,她占了全部也说得过去。至于沈真和沈灵,张明打算给他们买条金链子,一来是因为他眼中有这两个孩子,二来若没有沈灵,那两万八的狗盆就永远是个破狗盆而已啊。 沈真很感动,却果断地拒绝了,只说:“叔,你就没想过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吗?” 张明是做过生意的,但其实他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魄力。当初他和沈淑来的小店之所以能开起来,完全是因为沈淑来为人果敢。沈淑来去世后,张明做生意的心思就歇了。 而且,张明当初和沈淑来做的是小吃生意,每日需要早起晚睡,工作的强度非常大。沈淑来不在后,张明一个人肯定撑不起来。虽说也可以雇人吧,但张明心里压根就没有产生过要当老板的想法。 沈真说:“叔,我现在每天早晚都会去学校门口摆摊卖茶叶蛋。你猜我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真真啊,听叔的,你的摊子就先别摆了。你还小,不要累着自己。”张明的重点完全偏了。 沈真自顾自地给张明算起了账:“市场里的生鸡蛋卖两块多一斤,因为我需求大,批发价比零售价更便宜。一斤鸡蛋有八九个,算下来一个鸡蛋两毛多,而一个茶叶蛋卖五毛,卖一个能赚两毛多。” “你现在最重要是事情是读书……”张明还在碎碎念。 “卖一百个就能赚二十多块钱。我精力有限,每天只卖一百个。这样一个月就有六百多了。就算扣掉了水费、茶叶费、煤炉费、香料费,每个月也比娟巧表姐在厂里赚得多吧?”沈真说。 张娟巧在厂里当女工的工资是四百左右。有时候工作失误了,还要从工资里扣钱。 张明的碎碎念停止了。 “叔,娟巧表姐不是打算今年去安城吗?你们不考虑做个生意什么的?”沈真认真地问。 “可是店面已经租出去了啊……而且,虽然巧巧是我外甥女,可也是要避嫌的啊。”张明和沈淑来一起做生意时,晚上都直接睡在了店里。但他们是夫妻,这就没有关系,换成张娟巧就要避嫌了。 沈真笑着说:“也不一定要做小吃生意。你和妈妈当初买的店铺是在安城城西吧?那里有好几所大学,可以让娟巧表姐开个衣服店。”卖衣服需要进货,张明肯定是不行的,但张娟巧还能学。 张明听沈真说得头头是道,又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忍不住说:“干脆你和灵灵都来安城吧?” 听到张明的提议,沈真倒是一愣。 他当初选择带着沈灵来嘉城,是因为他想要避开宋根荣,又不想给张明造成麻烦,毕竟他们继父子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那份上。但现在他和张明的关系比上一世更亲近了,而且张明对于沈灵这个额外的负担也没有什么芥蒂,他们和张明一起生活不是不可以……不过,沈真还是拒绝了张明的提议。 “叔,我和小灵待在嘉城挺好的,去了安城还要重新习惯。”沈真说。他们去了安城还要重新租房子、找学校等等。安城比嘉城经济发达很多,这意味着他们的开销也会增加。而且,沈真的心思并没有全部摆在做生意上,他更为享受的是画画的过程。他不会因为一些小利益就忘记自己的挚爱。 张明心里一叹。他琢磨着,沈真是不是还怕他会亏着沈灵? 其实,张明虽然好心,却也没有圣母到那种博爱天下的境地。如果沈真一开始就带着沈灵去投奔张明,张明心里肯定会犯嘀咕。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沈真赚的钱已经完全能负担得起沈灵的开销了。而且,张明在和沈灵相处过后,觉得这个孩子非常好,若让他继续留在他养父母家里才是造孽! 沈真不知道张明的复杂心理,说:“叔,那店面的出租合同不是才签了一年吗?等娟巧表姐到了安城后,你让她先去百货市场里找工作,找那种卖衣服的店先当个导购员,一边卖卖衣服赚赚钱,一边了解下市场。等明年出租的合同到期了,你就把店面收回来,然后让娟巧表姐自己进货卖衣服。” 沈真之所以这么提议,是因为他记得张娟巧上一世似乎就卖过衣服。不过,他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他上一世只在张倩的婚礼上见过张娟巧。但就算是他记错了也没关系,张娟巧并不是立刻就要开店,而是会先找份导购员工作适应着。如果她真不是卖衣服的料,那么生意之事还可以重新做打算。 那店铺本身有着沈淑来的心血。沈真相信,如果张娟巧真能把生意做好,那么凭着张明的为人,肯定不会让他吃亏了。果然,张明听到沈真的提议后,立刻说:“把铺子收回来不出租了?那你们的生活费怎么办?”要是没有租金,他上面一个老娘,底下三个孩子,一份死工资根本撑不住啊。 “叔,到时候我们自己做生意就能赚钱了!你还担心生活费?”沈真说。 “可是……”可是万一亏了呢?张明根本没什么底气。虽然沈真的茶叶蛋卖得很好,但这不意味着他和张娟巧就能把衣服卖好了啊!而且,茶叶蛋是个什么成本?他们卖衣服又是个什么成本! “叔,反正现在合同还没到期,这事儿不急。你再考虑下呗。”沈真只好说。 张明不知道怎么忽然又想起沈淑来了。如果淑妹还在世,她的想法应该会和真真一样吧? “做生意不是不行……反正这两万八对我来说,就像是白得的一样。”张明咬了咬牙说。因为是“白”得的,所以哪怕到时候做生意亏了,他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过是他没有这个财运而已。 但如果赚了呢?作为一个好爸爸,张明其实是希望孩子们能过上好生活的。 张明见过自己单位老板的孩子。那孩子才读二年级,会说英语,会吹口琴,听说家里还给他报了一个奥数班。但是张倩呢?她根本就没接触过这些。还有沈真和沈灵呢?沈真都打算自己去赚钱了! 张明想,他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他不能亏着孩子啊!他没什么文化,已经落后了别人一大截,难道还要让孩子继续落后吗?孩子们还那么小,不应该因为大人的无能而承受这种不公平。 张明也不是想要像自己的老板那样,给孩子报一堆兴趣班。只是,他觉得他应该给孩子一个选择的机会。打个比方,城里的孩子都在吃肯德基,张倩却连见都没有见过,沈真和沈灵见过却没吃过。张明觉得,如果他的孩子们不吃肯德基,那得是他们自己不爱吃,而不是因为大人没本事买不起。 “真真啊,还是你说得对。叔再仔细想想。”张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沈真重生前:沈真被宋根荣接走→沈灵的古代记忆慢慢觉醒并且出现嗜睡虚弱状态→沈灵受到的虐待升级→沈灵不堪忍受寻机逃跑并且别人都以为他被野兽吃了→沈真风闻了这件事情知道沈灵死了→……→很多年后,沈真在飞机上和沈灵擦肩而过,并且彼此不识。(沈灵因为某种原因瞎了一只眼睛) 沈真重生后:沈真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不仅自己远离了悲剧,还带着沈灵一起走了→沈灵的古代记忆觉醒并且出现嗜睡虚弱状态。(沈灵什么事情都没有,一直萌萌哒。) 【“拙耕”这个名字在第二十九章的末尾出现过,沈灵梦里有人叫他“拙耕”。你们注意到了没有?】关于文中表姐的工资:我念高中时(比文中现在的时间点要晚好几年了),全寄宿学校,班里有个女生挺有钱的,每月生活费五百。这个女生的表姐没什么文化,在村镇厂里上班,有天对着她感慨说:“你在学校里念念书,一个月就有五百了。我累死累活这么上班,还没有你的钱多。果然还是念书好啊。”不过,差不多是相同年份,我有个亲戚在城市里的厂里上班,一个月有九百左右。因为在这个亲戚家寄宿过,所以很清楚。 第三十四章 张明心里已经隐隐被沈真说服了。所以,在挂了电话后,他又给自己姐姐打了一个。 张明先说了古董这件事情。他在把古董卖出去后,第一个电话就打给沈真了,还没有和其他人分享过呢。张大姑一听自然替张明高兴,他们不吃不喝攒上一年都没有两万八啊!大姑忍不住把大功臣沈灵狠狠地夸了一遍,她觉得沈灵特别聪明,聪明得就连他的每根头发丝儿都透露着机灵劲儿。 张明颇为赞同自家姐姐的话。然后,他又把沈真刚刚说的那些内容复述给了张大姑听。 大姑这辈子就没离开过她出生的那个乡镇,作为一个靠天靠地靠山靠水吃饭的人,她性格爽利却又很本分,在这方面的胆子其实比张明更小,觉得做生意的风险太大。但是,张娟巧却有些心动了。 张娟巧原本是想要留在家里过元宵的,接到这个电话后,她立刻收拾了行李赶往安城。就像是沈真说的那样,她可以先找一份工作试试。她还那么年轻,如果连尝试都不敢,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大姑在张娟巧离家后,忍不住感慨说,女儿的心思大了。 大姑父却难得站在张娟巧这边说了一句话:“她舅有铺子,真真那孩子又有头脑,现在只需要她自己立起来就可以了。如果她连这一点勇气都没有,那她也不用去外面打工了,跟着我种地吧。” 开学没几天后,元宵就到了。年宵过后,新年就算是彻底过去了。 沈灵报的写作阅读兴趣班在第二周正式开课。因为每个班里的孩子们的爱好并不统一,所以兴趣班是打乱了班级上的。沈灵的写作班要去二年级五班的教室里上,而且这个班级中不仅仅有一年级的学生,还有一些二年级、三年级的学生。很显然,老师们在排班时,把低年级的学生都整合打乱了。 授课的老师姓严,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教师。严老师本身是语文老师,平时带的是三年级学生,他们班的语文成绩在年级中一直排在第一名。从这一点来说,他大概有套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吧。 一上课,严老师就强调了写作的重要性,毕竟作文分数在语文考试卷上占了很大的比重。 然后,严老师又强调了积累的重要性。所谓积累,就是要多看书,并且在看书时要把好词好句摘抄下来,都记在一个专门的本子上,早读课的时候拿出来背诵,争取能在写作时用到自己的文中去! 说了大约有半节课的样子,严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四季”两个字,说:“这就是你们今天的作文题目了。接下来还有两节半课,你们用一节半课完成作文,剩下的一节课就用来看课外书吧。” 沈灵转了转笔,觉得有些无聊,还好他本来就对兴趣班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 沈灵的学习能力原本就比同班的孩子强上很多,在几乎所有的一年级学生写作文依然需要拼音辅助时,沈灵就已经能够脱离拼音独立写作了,这说明他的知识储备早已远远超过了同龄的孩子。而现在,又加上了梦中的经历,沈灵的学习能力自然更加强大了。他在寒假时看的那些书都已领会在心。 沈灵稍微构思了一下,便开始奋笔疾书。等他写完后,他还有大把的空余时间。 自开学后,沈灵就不能整日整日地泡在图书馆里了,这让他觉得非常遗憾。好在他想办法弄到了一张借书卡。如此,他可以在周日时借三本书,争取在一周中看完,下周日还了书时顺便再借三本。 沈灵其实已经把这周借的书看完了,不过现在距离放学还早,他只好再把书拿出来翻一遍。 下课时,严老师把所有学生的作文本收走了。他会在这一周中把作文改出来,然后在下周点评。沈灵交了作业,把东西整理好塞进书包里,然后迅速冲出了教室。他永远是班里最期待放学的那个。 门卫已经见着沈灵很眼熟了。没办法,任谁都会对着一个习惯性踩着放学铃声冲向校门的孩子眼熟的。门卫替学校看了半辈子的大门,他还从未见过像这样大部分时间都能在前三个离开学校的孩子呢!一般放学如此积极的学生大都成绩不好,于是在门卫的心里,沈灵大概是个无可救药的学渣吧。 沈灵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呢。放学后就是自由的时间。 周日,沈灵和沈真一起去了城里。沈灵先去图书馆还了书,然后沈真带着他去买了一套新衣服。沈灵的个子长得很快,去年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有些小了,原本刚好合身的裤子也已变成了九分裤。 之所以只买了一套衣服,是因为沈灵还有两套秋冬校服用来换洗。华国的校服一贯做得肥大。他去年领了校服时,校服穿在身上像白面口袋。今年明明长个子了,校服穿在身上还像白面口袋。 或许是为了减少攀比,小塘实验学校这学期新规定了学生在周一到周五都必须要穿校服。如果学生觉得冷,也可以在校服外面套羽绒服,但校服是一定要穿的。也就是说,沈灵只有在周末时才能穿上自己新买的衣服。这样一来,如果他多买了几套,说不定还没穿几次就又小了,那可就太亏了啊! 周二下午,再上完最后一节作业整理课,就该放学了。 课间十分钟,一个陌生的学生出现在了一年级二班的教室后门口,点名要找沈灵。沈灵并不认识他,心里奇怪,便问了一下。原来这是一名三年级的学生,他是奉班主任之命来叫沈灵去办公室的。 “可是,我并不认识你的班主任。”沈灵说。 三年级学生说:“我们班主任是严老师。”他用一种略带着同情的眼光看着沈灵。 沈灵立刻就明白了,严老师是他兴趣班的任课老师,这位老师难道找他有事?沈灵很快就注意到了三年级学生的眼神,忍不住微微眯起了眼睛,试探地说:“你知道严老师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不过严老师的语气听上去不太好。他很凶的,我们班很多学生被骂哭过,除了班长那个告密精。”三年级学生说。不光是女生会被骂哭,就连男生中也有不少都被骂哭过。 在这年代,小学生大都怕老师。他们中最皮的也不敢和老师对着干。不过,沈灵显然不是这其中的一个。他回想了下自己最近做的事情,没觉得有哪里会惹到那位严老师的,便坦然地朝三楼走去。 三年级的学生给沈灵指了路就回自己班里去了。沈灵独自朝严老师所在的办公室走去。刚走到门口,沈灵就听到了严老师说话的声音:“你们看看,我也不是冤枉他,但这实在是太夸张了……” 沈灵站在办公室门口喊了一声“报告”。 不知道是哪位老师答了一声“进来”,沈灵就走进了办公室,走到了严老师的桌子旁。 严老师的手里正拿着沈灵的作文本。见着沈灵后,他没好气地问:“一年级二班,沈灵?” “是的,老师。”沈灵说。 严老师把作文本摊在桌子上,说:“这就是你写的作文?你的学习态度呢?我是让你们写作文,而不是让你们抄作文。抄来的作文就算写得再好,那也不是你的!这种行为是偷盗,你知道吗?” 沈灵的目光快速从自己摊开的作文本上掠过,一眼就看出这文章确实是他上周六写的那篇,并没有被别人掉包,于是他淡定地说:“严老师,这就是我自己写的文章,并不是抄来的。” “都到了这时候了,你还不愿意说真话吗?你以为你不承认,老师就看不出来你是抄的吗?你以为老师为什么要把你叫来聊天?”严老师气愤地说。他看着沈灵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冥顽不灵的劣儿。 沈灵还是一副淡定的模样,就连语气都没什么波澜:“我没有抄。” 他骨子里其实是个有些桀骜的人,所以在面对严老师这种连情况都没了解清楚就直接给他定罪的行为时,他很想用一些“很有道理”的话进行回击,让严老师觉得羞耻!不过,沈灵很清楚,如果他选择和老师顶嘴,那说不定会被扣上一个不尊重老师的帽子,到时候一定会被请家长的…… 于是,沈灵忍了。 沈灵也不是怕被请家长。因为,就算沈真被请来了,沈真肯定还是会站在沈灵这一头。沈灵对此很有信心。但是,沈灵不愿意让学校里的这点小事去惊动沈真。他不想让沈真再为自己担心了。 作业整理课是自习课。莫老师身为班主任,需要检查自习课纪律,因此时不时会来教室转一圈。 上课五分钟后,莫老师来了一次教室,见沈灵的位置空着,便以为沈灵是去卫生间耽误了,于是没有把这事放心上。然而,等到开课十五分钟以后,沈灵的位置还空着,莫老师忍不住担心了起来。 她走到沈灵的位置前,弯下腰小声地问沈灵的同桌:“高美美,沈灵去哪里了,你知道吗?” “刚刚有个高年级的学生来找他,他被叫走了。”高美美同样小声地说。 莫非是唐老师把沈灵叫走了?莫老师心里冒出了这样的想法。唐老师是沈真的班主任,沈真平时不来学校,如果他有什么事情要嘱咐沈真,说不定会让沈灵转达。而如果是唐老师叫走了沈灵,就不用担心了。结果莫老师刚回到办公室,就有位老师拉住她说:“你快跟我来。你们班学生出事了!” 虽然这位拉住她的老师没有指名道姓,但莫老师立刻就知道她说的是沈灵。 小学老师最怕学生出事。很多时候,哪怕学生出事的责任并不在老师身上,老师却还是会有连带责任。莫老师一听这位老师说得如此急,她虽然还没有了解到全部的情况,却也立刻出了一身冷汗。 “到底是什么事情?”莫老师一边被那位老师拉着跑,一边问。 “你们班上的那个学生和老严吵起来了。老严怀疑他的作文是抄袭的,他却不承认。一来二去事情就闹大了。你也知道,老严有心脏病……你赶紧去劝劝吧,这事情太糟心了。”那位老师说。 第22节 他们一口气跑到了三年级老师办公室,在门口就听到了沈灵的说话声。 面对严老师的诬陷,沈灵显然一点都不慌张,还游刃有余地为自己辩护:“谁主张谁举证,您说我的作文是抄的,那就请拿出我的‘犯罪’证据,否则您是没有资格说这句话的。按照现代法律的无罪推定,只要您没有证据,我就是无辜的。事实上,我确实是无辜的。我并没有抄袭文章。” 拉着莫老师的那位老师有些尴尬地说:“……你们班的这位同学,口才挺好的啊。” 莫老师觉得头有些疼。 “我再次强调一遍,在法律已经逐渐健全的现在,我们讲究的是疑罪从无,您这样擅自给我按罪名的行为在让社会倒退!作为您的学生,我对此感到非常痛心。”沈灵还在义正言辞地说。 第三十五章 因为沈灵特殊的家庭状况,莫老师在心里对于沈灵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这份感情平时不显露,但当沈灵吃亏时,她却忍不住想要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他。这和后世追星族们所说的亲妈粉差不多。 亲妈粉的战斗力是粉丝中最强大的啊! 莫老师赶紧走进了办公室,直接走到了沈灵面前,把他揽在怀里,说:“严老师,你找我们班的学生有什么事情?我是他的班主任,如果孩子有哪里没做好的,你只管和我说。我会教育他的。” 这话听上去非常客气。但其实莫老师的言下之意是,有本事你只管冲着我来啊,别欺负我家孩子啊!我家孩子是好是坏都用不着你来教育,因为你根本就没有那个资格!你的脸实在是太大了些吧! 严老师处在盛怒状态,也顾不上去分辨莫老师话里话外的意思了,先拿起沈灵的作文本,又用力拍在桌子上,气急败坏地说:“就这篇作文,三年级的学生都写不出来!他一个年级的,还敢说是自己写的!你们说说,一年级能认识多少字?能认识多少成语?他以为我们做老师的都是傻子吗?!” 在莫老师赶来之前,严老师还说过很多难听的话,否则沈灵也不会直接和他呛声。 莫老师怕沈灵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偷偷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拿起作文看了起来。她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举动。因为,在她看作文的这点时间里,严老师和沈灵都可以冷静一下。 这是一篇命题作文,名字是《四季》。 作为一年级的语文老师,莫老师就算还没有看过其他学生的作文,也能想象的出来大部分孩子是如何写的。他们会写百花盛开的春天,会写骄阳似火的夏天,会写秋风送爽的秋天,会写白雪皑皑的冬天。只要能清楚地写出四个季节的特征,那就算是一篇不错的作文了。如果能用上一些成语,用上一些名人名言,再用上排比、反问等修辞,那就是一篇好得不能再好的文章了。当然,后面这一点是对高年级的要求。莫老师对于自己班上的学生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语句通顺活泼,不写错别字。 而沈灵这篇作文却远远超出了莫老师的预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惊喜。他用四季来类比人生,表面上是在写春夏秋天,其实却是在写人生的酸甜苦辣。于是,文章的立意一下变得高端大气了。 莫老师有一种捡到了宝的感觉。这么棒的学生是她班上的呢! 严老师见莫老师已经看得差不多了,说:“小莫,学生一时想岔了,抄了文章,这算不上是什么大罪。只要他承认了,并且再重新写一篇交上来,我就既往不咎了。但是他呢?偏偏死不悔改!哼,现在年纪还不大呢,就敢当着老师的面撒谎了!那等他年纪再大一点,是不是要杀人放火了啊?” 莫老师用力握着沈灵的手,说:“严老师,话不能这么说。你可能不了解沈灵,所以对他有些误会。沈灵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我可以把他的周记本拿过来给你看看,他平时作文就写得不错的。” 莫老师要求班上的学生每周至少写三篇日记,多多则益善,她一周检查一回。当然,她对于字数没什么严格的要求,基本上只要学生能写个两三百字,她在批改时就会给一颗星星了。如果语句通顺,内容有趣呢,她就会给三颗星星。最高的评分是五颗星星。沈灵的周记本上几乎都是五颗星星。 严老师的脸落了下来。显然,他觉得莫老师这种行为是在打他的脸。 莫老师又说:“严老师,沈灵这篇作文是在课堂上完成的吧?有着你的监督,他肯定不敢在课堂上抄写作文吧?只要他抄了,你肯定当堂就发现了。”如果严老师说他没监督,那就是他失职了。 不等严老师说什么,莫老师继续抢着说:“除非,他把文章背了下来,才能在课堂上默写出来。只是,背诵容易,默写却不容易。这篇作文里有很多字和成语都是一年级的学生还没有学到的,如果这些不是他自己的东西,那么他肯定还不能理解,在默写时就不会做到如此完美。你看,这文章通篇没有一个拼音,也没有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什么词不达意的地方。所以,这只能是他自己写的。” 这其实很好理解。如果让一个完全没有学过高等物理的人,在不长的时间里把一篇纯物理学术论文死记硬背,然后再让他默写出来,他写出来的东西肯定会存在错误,说不定会直接把希腊字母α当成英文字母a。只有他自己理解了每个公式每个原理,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他才能做到毫无纰漏。 而既然沈灵都能理解这篇文章里的东西了……能理解的人自然也能创造,为何要说他是抄的呢? 严老师看着莫老师的眼光已显不善。他就在不久前才刚刚被沈灵抢白了一通,心里的火气都还没有散出去呢,莫老师现在却依然选择要维护沈灵。对于严老师来说,这种行为无异于火上浇油。 “严老师,如果沈灵不是一个一年级学生,他现在在读四年级、五年级,你还会觉得他这篇文章是抄的吗?应该不会了吧?一些作文写得好的高年级学生完全能写得出这样的文章来了。”莫老师语重心长地说,“沈灵的自学能力很强的。说句不谦虚的,他就算立刻跳级到四年级都没有问题。” “反正是你们班上的学生,你领走吧。你这样不是帮了他,而是害了他啊!”严老师冷声说。 莫老师心中冷笑,拿起沈灵的作文本,说:“严老师,你心脏不好,注意身体。心静自然凉。” 不等严老师说什么,莫老师就拉着沈灵走出了办公室。两人一口气走到了楼梯口,相视一笑。 莫老师有些内疚地说:“抱歉,老师没法让严老师给你道歉了。他说的那些话其实都很狭隘,都是不对的,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你很棒!”如果她今天非要严老师道歉,那这件事情肯定要闹到校领导那里去了。当领导的都不想看到底下的人闹事,到时候莫老师连带着沈灵两个人全都得不着好。 沈灵摇了摇头,说:“其实我没什么……莫老师,他会不会给你小鞋穿啊?” 莫老师一愣,然后忍不住在沈灵头上揉了一把,说:“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懂啊?你放心,严老师不会对老师怎么样的。他那个人吧……其实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很多人都不喜欢他的。” 沈灵太早熟了,莫老师也没法真把他当一年级的孩子来看待。他有时候就像是个小大人一样。 严老师原本是嘉城一中里的政治老师。 嘉城一中的前身是嘉城的某所私塾,进入新社会了才变成嘉城一中。原先私塾里的那些老师们也就成了嘉城一中的首批老师,其中一位就是严老师的父亲。后来一中慢慢发展起来了,变成了一所升学率很高的重点中学,学校招收教师的标准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一中里的老师几乎全部是精英。但严老师却是例外,他是顶替了自己父亲的教位凭着人情开了后门进入一中的,水平……惨不忍睹吧。 看在严老师父亲的面子上,严老师在一中待了十几年。后来他父亲去世了,他立刻就被下放了。 其实小塘实验学校中有很多老师都不喜欢严老师。因为他太自视甚高了,又毫无自知之明。莫老师就算和严老师对上了,她的同事们知道真相后同情的也是莫老师,绝对不会站到严老师那里去。 不过,莫老师也不是一点麻烦都不会有。严老师那种填鸭式的再加上无数作业轰炸式的教学模式帮他取得了一些成绩,再加上他的年纪摆在那里,因此校领导们有些的都愿意给他一点面子。莫老师到底年轻啊,校领导们在做和事老的时候,肯定会选择让莫老师退让一步。她肯定要有点牺牲的。 不过,莫老师并不后悔。她是一名老师,是一名灵魂工程师。如果她不能维护无辜学生的尊严,那么她又有什么资格当这个灵魂工程师呢?!有些孩子幼年时遭遇的阴影能影响他的一辈子! “兴趣班的事情,我重新给你安排下。你以后不要去严老师班上了。”莫老师说。 沈灵想了想,问:“那老师你带的是什么兴趣班啊?” 莫老师笑着说:“我带了一个纸艺班,教学生折纸、剪纸什么的。” “那我去老师的班上吧。”沈灵立刻说。 莫老师却不是很赞同:“我班上大部分都是女孩子,男孩子很少的。你真的要来?”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待在老师班上,我就会觉得很开心了。”沈灵笑着说。 在这一瞬间,亲妈粉莫老师很想捂住胸口。救命,这么乖萌的小家伙真想抱回家养起来啊!她赶紧冷静了下,扬了扬沈灵的作文本,说:“老师觉得你这篇作文写得很好,想帮你投稿,怎么样?” 沈灵的眼睛都亮了起来:“有稿费吗?”他想要赚钱!他也想要为家庭做出贡献! “稿费肯定是有的,不过少儿杂志期刊给的稿费都不高,你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莫老师说。大部分学生看重的根本就不是这个稿费,而是作文被刊登出来的荣耀啊!这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 听说没多少稿费后,沈灵却没什么兴趣了,说:“那老师您看着办吧。” 莫老师能猜到沈灵的一些心思,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了!老师,今天这事儿千万不要告诉我哥哥啊。”沈灵说。 莫老师问:“怎么?怕你哥担心?” 沈灵摇了摇头,带着笑意说:“我担心的不是我哥,而是严老师啊!” 这话又从何说起啊。莫老师有些好奇:“我以为你不喜欢严老师呢。” 哪里是不喜欢,简直是厌恶到了极点!沈灵骄傲地说:“如果我哥哥知道严老师欺负我了,他说不定会大半夜偷偷跑去砸严老师的窗户,放严老师自行车的气,忍不可忍还会把严老师套麻袋了。” 莫老师被逗笑了。她想到了沈真沈灵兄弟平时的相处模式。凭着沈真的护短,砸窗户这种事情还是很有可能会发生的嘛! 第三十六章 这事情到底没瞒过沈真,因为根本就瞒不住啊! 学生总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特殊的传播消息的方法。而且,他们就像是猫科动物一样对着很多看上去很寻常的事情都保持着浓烈的好奇心。有些老师们会觉得无聊的消息,他们也传得津津有味。 打个比方,哪个班里的谁谁喜欢另一个班里的谁谁,并且谁谁坦白自己做梦的时候叫了谁谁的名字,谁谁和谁谁周末的时候一起约着去图书馆被谁谁看到了……这种消息完全可以在一天之内传遍几个年级。 还有啊,如果哪个老师很不幸地在课堂上放了一个响屁……好吧,这件事情会迅速被学生们当做笑柄,说不定还会成为学生们讲悄悄话时的保留节目,从此一代代传下去,伴随该老师整个职业生涯。 高年级的男孩中甚至还会流传某些只可意会的流言。哪个女老师在某天穿了白衬衫露出了里面的黑色内衣肩带,哪个高年级女生从书包里拿出作业时不小心带出了一片卫生巾等等,这些都会成为他们话题。 总而言之,学生们中是没有秘密的。大人们总把他们当成孩子,以为孩子们什么都不懂,以为孩子们可以轻易被愚弄,但其实孩子们知道的东西往往早已超出了大人们的想象。他们并不能被小觑。 就拿严老师来说吧,他觉得沈灵写出了不符合其年纪的作文,就直接断定沈灵的作文是抄袭的,甚至没有给沈灵解释的机会,也没有去找沈灵的班主任了解情况,强势要求沈灵承认错误并大放厥词,由此就可以看出这个老师非常独断专行。他对沈灵如此,对他自己班上的学生肯定也是如此。 很多学生当着严老师的面被他骂得痛哭流涕的,可等他们一转身缓过心情后再聊起严老师时都带着某种不屑。严老师不尊重学生。于是,大部分学生们看他的眼神中也只剩下四个字了:妈的智障。 偏偏严老师并不自知,或许还时常沾沾自喜。 沈灵在小塘实验学校的小学部中算是一个名人。一来是因为他被李浩关照着。李浩虽然成绩不理想,却因为性格原因,在学生中混得很开。知道李浩的人,都知道李浩对于沈灵这个新生的重视。虽然他们中大部分都和沈灵玩不到一起去,可是见沈灵被严老师叫走了,他们立刻把消息传给了李浩。 二来嘛,就是因为沈真。在小学生的眼中,沈真简直是个传奇!他都不用来上课,考试时却能考第一名!他超级厉害会画画!他还非常大方,只要对他弟弟沈灵好,有时候能吃到他送的免费零食! 放学铃响时,沈灵才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就被李浩堵住了。 李浩的教室在楼上,除非他会瞬移,否则现在才刚刚放学,他按理是不能出现在一楼的。 李浩自己解释了一下:“我怕你一放学就跑不见了,所以只好提前出教室来堵你了。徐闻答应帮我瞒着不告诉老师。”徐闻是李浩班上的纪律委员,负责监督自习课纪律,是个很“凶”的小姑娘。 咳咳,据说李浩喜欢徐闻。但李浩当然是打死不认的。 事实上,李浩是真的不觉得自己喜欢徐闻。他只是喜欢和徐闻吵架而已。 李浩又说:“我听说三年级那个严老师找你聊天了……什么事情?不要紧吧?” “没什么……”沈灵其实并没有把严老师这事放在心上。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严老师的做法是不构成伤害的,如果换成是其他的学生,他们没有沈灵的“成熟心理”,肯定早就委屈地哭了出来。 李浩转了转眼珠,凑到沈灵耳边,压低了声音说:“你不说我也知道,他找你肯定没什么好事!你要是心里不痛快了,千万别憋在心里!我认得严老师的自行车,咱们可以偷偷去把车胎戳爆了!” 沈灵和莫老师之间的玩笑话差一点就成真了,虽然实施的人变成了李浩。 沈灵知道李浩是关心自己,就把李浩带到一边的小花坛,三言两语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沈灵说:“戳爆车胎终究是小道,而且万一被人发现了,我们还要背上‘顽劣捣蛋’的坏名声。可我们为什么要为了严老师那种人坏了自己的名声呢?这不值得。而且这件事情吧,我真的没有放在心上。” “难道就这样算了?也亏得那是严老师,学校里没什么人愿意鸟他的,大家都不怎么相信他说的话。如果换成是另一个老师污蔑你,哪怕你是清白的,同学们也会听老师的话,认为你就是小偷。然后他们就不爱和你玩了。”李浩气愤地说。他其实是个聪明的孩子,人情世故方面总是一点就通。 校园冷暴力其实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沈灵笑着说:“也不是就这么算了。我不是说了吗,戳爆车胎是小道,然而我还有更好的方法对付他。他不是说我的作文是抄袭的吗?以后学校里举办作文比赛,我肯定会参加,还会拿奖。而且,莫老师还打算把我的作文拿去投稿。我每拿一次奖,每被刊登出一篇文章,那就是对他的嘲笑。” 只要沈灵越来越优秀,那就是对严老师最好的讽刺。 而沈灵当然会越来越优秀,他有这个自信。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可我还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李浩的性格中颇有一些快意恩仇的意思。 沈灵很有大人模样地教育着李浩,说:“除非是生死大仇,否则像这次的事情,某些人的智商品性有问题,我们没必要把自己拉低到和他一样的档次。我们只要过得好,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报复。” 李浩颇为不服气地说:“你明明就比我小,哪里知道人世险恶?” 好吧,“人世险恶”四个字还是李浩从电视里学来的。他其实哪真能体味这四个字中的沧桑啊! “你这么想吧……如果我越来越优秀,甚至在我长大后,我成为了名人,这时候有记者来采访我,让我聊一聊自己的求学生涯。我就装作很委屈地说啊,当初有个老师见我写了一篇文章,他觉得那文章太好了,就直接诬陷我是抄的,还把我大骂了一顿。我从此被迫有了心理阴影。”沈灵说。 李浩给了沈灵一个“然后呢”的眼神,示意沈灵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这个人在那时拥有了巨大的影响力,甚至不需要我点名道姓,看到采访的人就会自发去了解情况。然后严老师的口碑就会一下子变得很差,他甚至会晚节不保,从此被人嘲笑。”沈灵说。 李浩恍然大悟了:“这就是所谓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 沈灵微笑着点头:“最关键的地方在于,这样的报复手段更为光明正大,却偏偏能一击必中。这是阳谋。而如果照着你说的那样,我们选择去破坏严老师的自行车车胎,虽然一时半会是解气了,可是学校门口就有修理自行车的地方,他花五毛钱就能补好车胎,这根本不会给他造成多大的麻烦。” 李浩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觉得沈灵说的真是太有道理了! “当然,我们身为男人,不能这么小气。我们的眼界要放得更加开阔一些。”沈灵也怕把李浩带坏了,于是又赶紧加了一句,“只要严老师以后别再来惹我,我才不会把他这点破事记上十年二十年的。我想要变得优秀,那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我哥哥,而不是为了一些根本就不值得的人。” 第23节 一个八岁的孩子对着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说“我们身为男人”,这个场景其实有点搞笑。但是李浩却没有觉得任何不对。他平时也动不动会用“男人”来自居,他心里住着一个能拯救世界的奥特曼。 其实,沈灵心里还有一些话,却是不能和李浩说的。如果他说了,那才是真的把李浩染黑了。 沈灵不愿意和严老师计较,说白了还是因为严老师没有真的把他惹急了。如果严老师做得非常过分,过分到让沈灵忍无可忍,他肯定是要报仇的。砸窗户、弄坏自行车什么的都太小儿科,如果沈灵要报仇,那么他会选择收集严老师的黑料,然后直接告到教育局去,让严老师从此失业成为家里蹲。 阳谋固然好用,对付小人时也可以试试阴谋。沈灵大概就是那种天生的盛世名臣乱世枭雄了。 现在不过是严老师还没有把沈灵惹到那种程度,因此沈灵觉得没必要出手罢了。 “复仇是一门美学啊!”沈灵忍不住感慨了一句,配上他萌萌哒小脸,别提有多诡异了。 李浩身为一个四年级生,虽然脑子里偶尔会冒出一些诸如“大人们真愚蠢”、“如果哪天世界末日了我说不定能成为救世主”等中二想法,但在部分时间里,他的脑子里还是被“昨天的作业好多啊今天的作业更多啊明天的作业又来了”、“徐闻好凶啊虽然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表妹家的洋娃娃”、“奥特曼又放完了我还想再看一遍啊”、“老师们讲的都是些什么啊我才开了五分钟小差怎么就像是错过了一辈子啊”、“零花钱都留着买干脆面吧我一定要把全套卡片集齐”等想法充斥着。 但是,在这一刻,他心中隐藏的中二因子被沈灵挑动了。他忽然意识到一点,他是小团体中的老大,而沈灵是他团体中的军师……军师如此牛掰,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肯定要征服世界冲出宇宙了? 说不定他真的是被选中的救世主……新一任奥特曼什么的…… 李浩忍不住围着沈灵转了一圈,一脸神秘地说:“沈灵啊,你说我们要不要设置一组特殊的暗号什么的?当以后有突发情况发生时,我们说话前就先对各暗号,这样才能确保我们行动的安全啊!” 沈灵:…… 哪怕机智如沈灵,也完全不知道李浩又脑补了什么呢。 “咦,沈灵你还没有走啊?你来一下,老师有事找你商量,本来打算明天早上再找你说的。”莫老师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冲着沈灵喊了一句。她站在那里是听不到沈灵和李浩之间的对话的。 沈灵背对着李老师,揉了揉自己的脸,飞快地把自己脸上多余的表情揉没了。然后,他跑到莫老师面前,端着一副严肃的表情问:“老师,你找我有什么事?”李浩也跟着他一起跑了过来。 “之前当着严老师的面,我说过,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胜任高年级的课程。后来我回办公室里仔细想了一下……觉得你真的可以跳级呢,高年级更适合你去发挥。你觉得呢?想不想要试一试?”莫老师带着一点点兴奋地说,“当然,这也只是我个人的建议而已,主要还是要看你自己的决定。” 沈灵想了想说:“老师,我考虑下吧。” 莫老师又说:“事实上,跳级时也不能光考虑成绩,还要考虑你能不能融入高年级的集体中。毕竟他们班上的学生都比你年纪大,你作为一个新加入的,万一和他们相处不好,这很影响心情的。” 沈灵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李浩就先跳了出来:“咦?莫老师,如果沈灵要跳级的话,可以跳到我们四年级来嘛!我们班的男生都听我的,没有人会欺负沈灵的!”他们班的男生也不是全部都听李浩的,有几个成绩特别好的,平时就和李浩玩不到一起去。不过,大部分男生确实都和李浩关系很好。 莫老师以前带过李浩,还记得这孩子,如今又知道沈灵是住在李浩家里的,便笑着说:“老师相信你说的话呢!以前你在我班上当体育委员的时候,老师就看出来你很会照顾班上的同学了呢!” 李浩被莫老师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难得带了几分腼腆地笑了起来。 在这个年代,大部分老师都不喜欢成绩差的学生。莫老师的表扬对于李浩来说非常难得。 莫老师揉了揉李浩的脑袋,转而又看向沈灵,说:“总之,你回家好好想一想吧。” “沈灵,如果你来我的班上,那你和你哥哥就是同班同学了!”李浩赶紧鼓动沈灵说。其实脑子相当活泛的李浩立刻抓住了沈灵的七寸。虽然沈真平时不来学校,但沈真确实算是李浩的同班同学。 与此同时,在学校门口支起摊子的沈真身边也围了一群学生。 “沈灵被严老师叫去谈话了……去过严老师办公室的人都是哭着回来的。”有人告诉沈真。 “上次严老师班上的人把垃圾倒在了我们班的包干区,我们都看见了,卫生委员就跑去找他们……结果在走廊上碰到了严老师,严老师非说是我们诬陷了他们班的学生。卫生委员都哭了。” “还有一个六年级的女生也被骂哭过!她是那种自然卷的头发,严老师非说她烫发了!” “他们班的人都被骂得很惨的吧?还好我不是严老师班上的!” …… 一群小学生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一时间关于严老师的各种新的旧的黑料都冒出来了。 沈真等了又等,原本总会第一时间跑出校门的沈灵这一次偏偏一直都没有出现。 沈灵不会真的被老师骂哭了吧? 一想到沈灵正躲在学校的某个角落里嘤嘤嘤,身为家长的沈真就觉得非常心疼。他家的小孩多乖啊,他都舍不得说自家小孩一句重话。要是严老师给予的是正常的教导也就算了,可听这些学生话中的意思,虽然严老师找了沈灵,但只怕错误并不在沈灵,很可能是鸡蛋里挑骨头,更有可能是无中生有。 呵呵,那个什么姓严的老师,果然需要画个圈圈诅咒他吧? 第三十七章 沈真打算暂时把摊子交给其他人看管一会儿,他自己好去学校里找沈灵。 不过,沈真才走到校门口,沈灵和李浩就哥俩好似的勾肩搭背从学校里走了出来。李浩一边走,一边还不断地和他认识的同学打招呼,那样子有几分像是明星走红毯。他在学校中的人缘可见一斑。 沈真把沈灵拉到路边,略微打量了一番,不怎么放心地问说:“你没哭吧?” 沈灵有些莫名其妙,他哭什么呀? 沈真特意注意了一下沈灵的眼睛。如果他哭过了,眼睛周围会有些红肿。好在沈灵看上去一切正常,沈真松了一口气。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粒牛奶糖,递给沈灵说:“如果受到了委屈要和哥哥说。” 沈灵捏着糖果,一脸懵逼。他能受到什么委屈?他在学校里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啊! 沈真还以为这孩子是吓傻了,只好把自家小孩搂在了怀里,尽量放柔了语气,说:“我都已经听说了……据说那个严老师是个特别讨厌的人,不管他说了什么,你都当是一个屁那样的放了吧!” 原来这事儿都已经传到哥哥耳朵里去了吗?沈灵的内心是无比郁闷的。到底是谁这么嘴快啊! 戴着红领巾的耿直小学生们:是我,是我,就是我。 “我难道会因为被老师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了两句就哭吗?”沈灵黑着脸问。 说吧,哥哥你对我到底存在着怎样的误解?! 身为家长的沈真纯粹是关心则乱啊。有一种“饿”叫做“你妈觉得你还饿”,有一种“冷”叫做“你妈觉得你一定要加秋裤”,有一种“委屈”叫做“你哥觉得你肯定偷偷躲起来哭过了”。 沈灵只好把整件事情重新解释了一遍,并且弱化了自己的反抗,强调莫老师来得非常及时,第一时间就成功地从严老师手里“拯救”了他,把功劳全部推给了莫老师。当然,就算莫老师没有来,事情接下去的发展,也很有可能是沈灵把严老师刺激得心脏病突发,而不是严老师把沈灵骂得哭了。 可是,不管沈灵怎么说他没有事情,沈真还是觉得非常气愤。 身为一个宠爱孩子的家长,自家孩子被“小偷”了,这种事情根本没法忍啊! 尤其是,沈真自己当初就受过这样的委屈。 上一世,在沈真还生活在宋尾村的时候,他奶奶方石菊爱喝一点小酒。有时候兴致上来了,她就数出几枚硬币来,叫沈真去村里的小卖部中打散装的黄酒。有一次,沈真打了酒回家,没过多久就被小卖部的老板找上门来了。原来,在沈真离开后没多久,小卖部的老板发现自己的零钱箱失窃了。 小老板自己就是宋尾村的人,或许是乡里乡亲的不想闹得太难看,或许是他没什么证据因此不敢咬着沈真不放,说话时倒也还客气,只是问:“下午的时候,真真来打过酒,所以我就想问问真真,他有没有看见谁进了柜台,拿了我的钱?”他这话里也没有指名道姓非咬着说沈真就是那个小偷。 按说,既然小老板都如此客气了,家长更应该要护着自己的孩子才对。 不然,他们也该先给孩子一个辩解的机会。 结果,方石菊立刻就炸了,二话不说甩了沈真一巴掌,气急败坏地说:“你这死孩子,是不是你忍不住偷拿了钱?我们老宋家就没有你这样眼皮子浅的!真是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狗屁教养,哼!” 沈真当时都被打懵了,一点证据都没有,亲奶奶就一巴掌打过来了,就好像认定他是小偷一样。 继母听到动静,立刻跑了出来,难得替沈真说了句公道话,只说沈真不是那样的人。结果方石菊就连着她一起骂。继母见说了两句不管用,眼看着火要烧到自己身上了,便躲去厨房中不再出头了。 小卖部的老板或许一开始对沈真只有一两分怀疑,甚至他或许一开始都没有怀疑到沈真头上,只是急病乱投医地问一问,但见方石菊如此肯定是沈真拿的,他便也开始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着沈真。 很快,在地里干活的宋根荣被叫回了家。沈真含着眼泪说自己没偷钱,宋根荣虽然平时对他都很冷淡,这会儿却站在了沈真面前,也说他相信沈真没有偷钱。委屈的沈真心中难得涌出了一丝感动。 方石菊见儿子不和自己一条心,继续骂骂咧咧,说什么宋家的风气都被沈真这个不懂事的带坏了,宋根荣竟然还帮他说话,小心老祖宗都被气活什么的。她在外人前也从不给自己儿子留面子。 宋根荣压低了声音说:“妈,你少说两句。你要是死咬着这钱是真真拿的,那你来还钱啊?” 沈真心里刚刚冒出来的那一点点感动立刻烟消云散。 此后无数年,沈真都一直记得宋根荣说的这句话。 方石菊未必不知道沈真是被冤枉的(如果他没有被冤枉,那么他只要把赃款交出去就行了,只有他是冤枉的,拿不出所谓的赃款,才需要家长垫付),她只是看他不顺眼,所以要在他身上踩一脚。 宋根荣那句话无论是不是他为了说服方石菊才突发急智想出来的借口,沈真却被彻底伤到了。原来宋根荣信任他,不是因为他是他的儿子,不是因为他看重他的品行,仅仅是因为不想还那笔钱。 呵,他早该明白这一点的,不是吗?他对这家人还能有什么期待呢? 两个小时后,事情真相大白。钱是小老板的侄子偷的。家贼难防,侄子偷了钱给自己买玩具枪。 …… 虽然沈真当初是“被偷钱”,沈灵现在是“被窃文”,两件事情并不相同,但沈真觉得它们所带来的伤害是一样的。相似的事情放在自己身上也就忍了,但在自家孩子身上发生却让沈真义愤填膺。 看着沈灵被冤枉,沈真仿佛就看到了当初那个被人恶待的自己。 沈灵并不知道沈真的前世过往,但他却能感知到沈真的情绪变化,于是,他像只萌萌的小动物那样在沈真的怀里蹭了蹭,岔开了话题说:“哥,我真的没事啦。莫老师说我的文写得很棒,她想要帮我投稿呢!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也能拿到稿费了!而且,莫老师夸我聪明,她还问我想不想要跳级。” “莫老师让你跳级?”沈真的注意力果然被带开了一些。 沈灵笑着说:“她是这么说的。不过,她没有强制要求我,只是给了我一个建议而已。” “那你是怎么想的呢?”沈真带着沈灵往他支起的摊子走去。 沈真之前把摊子托付给了村里的一个高年级的孩子看着。那孩子名叫李大壮。 李大壮是个女孩子。 十多年前,他们家的长辈招待了一个过路的老道,从此他们家的小辈们都被坑惨了。原来那老道给李家算了一卦,称李家日后会有一劫,若想破解劫难,就要在小辈们的名字上动手脚,女娃娃的名字必须取得很阳刚,男娃娃的名字必须取得很阴柔。只有照此做了,他们家的劫难才会自动过去。 长辈们对这位老道很信服,于是随后几年出生的小辈们都惨了。女孩子们都叫了李大建、李大壮、李大刚、李大军、李大权等阳刚无比会让人脑补成抠脚大汉的名字,男孩子们都叫了李小梦、李小芸、李小悦、李小柔、李小倩等阴柔得让人觉得是肯定是萌妹子的名字,说起来真是一脸血。 沈真谢过李大壮的帮助,随手抓了两包小包装的上好佳塞给了李大壮。 李大壮高兴极了,就像是占了天大的便宜一样!然后,她就和李浩他们一起先回家了。 沈真和沈灵两人一起收钱,配合非常默契,等到放学的高峰期过去,他们摊子上的茶叶蛋也卖得差不多了。见茶叶蛋卖完,沈真就把摊子收了。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沈真想早点带着沈灵回家。 回家的路上,沈真又想起了之前的话题,便问:“对了,你想要跳级吗?” 沈灵心里其实早就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而已。此刻听沈真再次问起来了,沈灵便说:“一年级的课程对我而言确实太简单了,每天这样上课也是浪费时间。只是,莫老师对我这么好,我还没怎么报答她呢,结果就要离开她所带的班级了……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啊?” 原来沈灵苦恼的是这个! 或许别人听到了这样的话以后,会觉得沈灵实在是想得太多了,他能报答莫老师什么呢?可是,沈真却明白了沈灵的赤诚之心。而这顿时就让沈真心里感慨万千。他家的小孩果然是个好孩子啊! 一直以来,沈真都觉得沈灵这孩子实在是太聪明了,学习能力很强,光靠看书都能认出张家的狗盆是古董。没错,在沈真心里,就是这样把沈灵的种种行为正常化的——因为沈灵聪明,所以一切皆有可能。沈真虽然自己有重生的经历,却没有联想到沈灵身上,主要是沈灵偶尔还会有些孩子气呢。 话题扯回来,聪明的孩子是家长们的骄傲,可问题是,沈真觉得沈灵实在是太聪明了。而人们都说慧极必伤、情深不寿,所以沈真有时候很担心沈灵。太聪明,则容易敏感;太通透,则容易受伤。 但是,当沈真在此刻听到沈灵说他担心自己无法报答莫老师时,沈真的心忽然就定下来了。 其实,沈灵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孩子。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肯定会活得比其他人都要快乐。 沈真便笑着说:“但是,就算你继续留在莫老师班上,你在短时间内也回报不了她什么吧?如果你现在是高三的学生,那么只要你在高考中取得骄人的成绩,莫老师作为你的班主任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嘉奖。可是,你毕竟才读一年级,即使你表现得优秀,对于莫老师职业生涯的帮助也是有限的。” “所以我才觉得苦恼啊。”沈灵说。他不是嘴上说说而已的,而是真的在思考。 “其实,莫老师也没指望你会回报她什么。对于她来说,这就是她的工作,换成是另外一个孩子,只要是她的学生,她也一样会对那个学生好的。”沈真颇为认真地说,“或者说,只要我们活得漂漂亮亮的,那就是对她最好的回报了。”莫老师的善意是非常纯粹的。 沈灵郑重其事地说:“如果她一直当老师,那么她以后还会遇到更多的学生,成为更多学生心中的好老师。也许等到很多年以后,她甚至都已经忘了我,也忘了她对我的帮助,因为我不过是她无数学生中的一个。但是,对我来说,她却是唯一的。我会记得她。所以,我要报答她。” 好的引路人可以改变孩子的一生。 虽然沈灵的情况有些特殊,不是那么轻易会被人改变的,但他不会忘记莫老师的好。 沈真说:“那你还是跳级吧。现在的你真的报答不了莫老师什么,等你功成名就时,就什么都有啦!” 第24节 沈灵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沈真又问:“那你打算去哪个年级?” “如果我要跳级的话,肯定会去四年级,和李浩一个班。”沈灵骄傲地说。 沈真心中一颤,险些没扶稳车把手。三轮车在小路上走了一个妖娆的s形。 卧槽,竟然要和我读同一个年级了吗?要是以后考试都考不过弟弟……哥哥的威严何在? 第三十八章 “哥,你有没有觉得很开心?”沈灵笑眯眯地问。 沈真从牙缝中艰难地挤出了两个字:“开、心。”如果只是年长了三岁也就罢了,可问题是作为一个重生人士,他的年纪足以当沈灵的爸爸了啊!如果小学四年级的考试输给了自己的“儿子”……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了,为何还要互相伤害?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自家小孩想要上进,这明显是好事啊。沈真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得意的。他假装咳嗽两声,说:“你应该不会立刻跳级吧?莫老师估计会给你一些准备的时间。等会儿到家了,我们就去问李浩借课本,你抓紧时间赶快先把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的各科目课本都好好看看。” “立刻跳级也没什么!我就算明天就跳级了,也能直接跟上四年级的进度。”沈灵淡定地说。 呵呵,这很学霸。 沈真忽然觉得自己膝盖上中了一箭。 明明还没有到比成绩的那一步,某人在气势上就已经输了。_(:3」∠)_ 兄弟俩刚回到家,李浩就主动把他的旧课本送过来了。很显然,李浩是非常期待沈灵能跳级到他班上的。沈真虽然也很高兴,心里却还是产生了某种纠结,但李浩却对此毫无心理负担。只要一想到沈灵到了自己班上后,他就可以抄沈灵的作业了……李浩在大白天都能发出宛若做了美梦的笑声呢。 就算沈灵年纪小又如何?作为一只没脸没皮的快乐小学渣,李浩恨不得能成为沈灵的腿部挂件! 沈灵多精啊,一眼就看出了李浩内心荡漾的想法。 在小学阶段吧,似乎有很多成绩好的学生在作业这一方面都非常“小气”,大都舍不得把自己的作业让给别人抄。沈灵在这方面倒是一直非常大方,可是考虑到他们住了李家的房子,李奶奶总三五不时送吃的过来……沈灵决定要好好调教一下李浩。反正,作业是绝对不会给李浩抄的,必须要让他自己做。或者,等他跳级以后,还可以和老师商量成为李浩的同桌,从此监督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沈灵心中愉快地做出了决定。 有着小动物一样直觉的李浩在这一刻忽然感受到了一股凉风。 见李浩抖了一下,沈灵笑着接过了李浩手里的课本,问:“你怎么了?” “啊……没怎么!可能是我刚到家时就把外套脱了,现在觉得有点冷了。我回去加衣服了!”神经粗大的李浩如此说。他还在畅想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哈哈哈哈,以后再也不用自己做作业啦! 沈灵把李浩的课本放在了书桌上。其实课本不多,只有几册语文和数学的课本。 李浩的旧课本吧……用李浩奶奶的话来说,就和尿布似的!这当然是一句夸张的形容了,事实上李浩的旧课本并不脏,它们只是像尿布一样陈旧破烂而已,纸的边缘全部起了毛,书角也卷了起来。农村里的人大都把破衣服剪开给新生儿当尿布,所以尿布就算还没有用过,它本身就是破破烂烂的。 而且,李浩的课本中还有很多涂鸦。虽然这影响了书本的美观,但有些涂鸦还挺有趣的。 上一世,李浩在初中时选择了艺考方向。他后来也学了画,才会在大学时和沈真成为同学。现在的李浩虽然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绘画教育,但是他的绘画天赋已经隐隐在各类涂鸦中展现出来了。 沈灵是那种非常爱惜书本的人。看着李浩的旧书,他只觉得全身都不舒服,就像是强迫症患者看到了不规则图案一样,就像是洁癖患者看到了脏东西一样,就像是处女座在面对大世界的恶意一样。 好想把这些课本都回炉重造一遍啊! 涂鸦是没有办法消除了,因为有不少都是用彩笔画的。而且那是李浩的“作品”,沈灵也没有资格去消除它们。大概是因为家里有个画画的人吧,沈灵在这方面变得非常注意。他尊重李浩任何形式的创造,包括他给语文课本上某个插画中的人物画了小唧唧。好在大部分涂鸦都不至于会如此伤眼。 不过,卷起的书角却可以一页一页抚平。抚平以后再用重物压上一夜,书本就美观一些了。 还有那些破了的书页,也可以用透明胶带重新粘好。只要细心一点,这种程度的修复并不难。 “难确实是不难,可是耗时间啊!”沈灵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 因为李浩的旧课本,沈灵那惊人的看书速度都不得不慢了下来。因为,假设他看完一本书只需要一个小时,可是他修补一本书却需要整整一天啊!沈灵也想不去管它们了——毕竟等李浩小学毕业了,这些课本都逃不过被收破烂的低价买走的命运——但是他就像是磕了药一样根本停不下来啊。 沈真见沈灵端着一副严肃得就像是知名外科医生在做大手术时的表情修补着破书,忍不住感慨说:“等小灵长大了,当医生也挺好的嘛。这职业收入不错,福利也好,就是要担心会碰上医闹。” “医生?”沈灵放下手里的胶带和剪刀,抬头看向沈真。 沈真赶紧说:“我随便说说的……话说,你长大了以后想要做什么?有想过吗?” 小学生的标准答案应该是长大以后当科学家。他们对于未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而深刻的规划。不过,沈灵显然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了。他稍微组织了一下言语,才说:“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真正的自由不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我不想干什么就可以不干什么。我想要拥有这种自由。” 这话又说得出人意料了,根本不像孩子说的话。沈真不由地一愣。 沈灵继续说:“拥有这种自由的前提是,我要成为有权有势的人,否则我总会被人操控着身不由己。不过,其实我不想从政。因为我确实不喜欢政治这玩意儿。”沈拙耕已经厌了权谋心术了。 不想从政,却又想成为有权有势的人物,这个目标的实现显然有点难度呢。 沈灵说着说着,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又说:“其实未来会如何很难说啊!说不定我这辈子都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人物呢?但就算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我也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哥哥你觉得呢?” 沈真见沈灵说得认真,便也忍不住认真地想了一下,说:“我啊?我是真的喜欢画画,可以靠着画画赚钱,也享受画画的过程。所以我其实没有什么野心,只要能无忧无虑地画下去,这辈子就算值了吧?我也想要和小灵做一辈子兄弟啊,毕竟,从户口本的角度来说,我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 虽然张明一家现在和他们关系亲近,虽然李浩一家能给予他们温暖,但对于沈真来说,沈灵却和他们都不一样。人总有亲疏远近,在沈真把沈灵从前江村带出来的那一刻,他们间的缘分就注定了。 沈灵忍不住微笑了一下。他不再说什么,低头继续修补破书。 第二天,当沈灵到了学校,第一时间和莫老师说了他想要跳级的决定。莫老师对此很支持,立刻想办法弄到了往年的四年级试卷。这些试卷在唐老师那里有全套的,莫老师最近和唐老师关系很好。 沈真还曾开过玩笑说,这两位老师男未婚女未嫁的,完全可以发展一下嘛! 沈灵决定要跳级了,但这件事情并不是立即就能达成的。 绝大多数学生都会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地读下去,选择跳级的很少。故而学校方面在跳级这一制度上从未有过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别说是沈灵了,就连莫老师都不知道跳级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跳级之前肯定会有考试,只有考试成绩达标了,学校方面才会通过沈灵的跳级申请。 小塘实验学校中并没有月考,除了随堂小测验,一学期中只有期中和期末两场考试。沈灵也懒得麻烦了,索性就打算在期中考试时直接跟着四年级的学生一起参加考试。如果到时候考试成绩优异,那么他就在考试后跟着四年级的学生一起上课。如此一来,他还能在一年级二班中再待上俩月左右。 也就是说,不想被弟弟战胜的沈真还能再松快一段时间。 趁着沈灵白天去上学的时间,沈真翻出了四年级的课本。他带着一脸嫌弃地翻着书,心里的想法在“哈哈哈老子是重生的难道还搞不定四年级的课本吗”和“万一有什么细节没注意到考试时意外失了分该怎么办”之间变来变去。最后,沈真还是不耐烦地把课本放下了,决定等到考前一周再突击。 一周时间应该够用了,否则沈真该怀疑自己作为重生人士的智商了。 再说了,对于沈真而言,每月一话的杂志稿就已经占据他很多精力了,再加上他偷偷摸摸画的出版稿,每天能挤出来的时间实在有限。沈真根本提不起丝毫的兴趣去面对小学四年级的课本啊! 而且,沈真都已经很久没有画过水彩、水粉和油画等等了。上一世,在沈真的工作逐渐稳定下来以后,他每隔三五天都会画上一幅小画——油画的周期会长一点——这算得上是一种另类的休闲了。 当然,这其实也是一种练习。 可是在重生后,虽然沈真每天都在画漫画,其实他却好久都不曾触碰过颜料了。沈真到底还是觉得心痒难耐啊。他想着,现在收入已经开始稳定了,或许他可以在颜料方面增加一些合理支出了呢! 等买了颜料,他肯定是要带着画架出去写生的!到时候就算是没有时间,他也要挤出时间来。 综上所述,沈真恨不得能把一天二十四小时掰成四十八小时来用! 当然,日子过得再忙,摊子还是要继续摆的。毕竟,沈真还想要攒钱买房呢。 沈真给传达室的老头子送了一条烟,他最近就把摊子摆得非常靠近校门口。所谓礼多人不怪,而且沈真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一般不制造垃圾,就算是在他摊子上买了零食的小学生把包装纸散了一地,等沈真收摊回家时,他也会把地面打扫干净了。因此传达室的老头子就对着他睁只眼闭只眼了。 沈灵倒是问起过,为何沈真换了地方摆摊子。沈真只说,越靠近校门生意越好。 但其实,真正的原因根本就不是这个。 沈真之所以选择在门口摆摊,他的目标其实是那些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目的是和家长搭上线。 小塘实验学校位于小塘镇上,附近村子里的孩子都被分到了这所学校。比起城里,郊区更为地广人稀,有不少村子其实距离学校挺远的。真说起来,李家就距离学校不近,走路要耗上将近一个小时呢。如果学生们有自行车还好,但是学校里却又规定了,五年级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放学。 于是,在有些路实在远的家庭中,家长就必须来接孩子们放学,免得孩子们走到天黑都没到家。 家长们大都会提早一点来,不用叫自家孩子多等。而在上课期间,门卫按照规定是不能放家长进入学校的。于是,早到的家长们就陆陆续续都汇聚在了学校大门口。有些认识的还会聚在一起聊天。 沈真就这么摆着摊子潜伏在家长们中间,听着他们聊天。 家长们能聊些什么呢?除非某两位家长是彼此熟识的,甚至干脆是同一个村子的,那他们还能聊聊工作啊,聊聊生活啊,或者聊聊兴趣爱好。但如果家长们彼此间不那么熟,他们就只能聊聊学校和孩子们了。他们可以聊孩子们的学习成绩,聊孩子们的班主任,吐槽学校最近又多了什么收费项目。 沈真耐心地等了几天,终于等到一位家长说起了某个他感兴趣的话题。 “本来是她爷爷奶奶轮流来接她放学的,不过她最近不听话,每天上学都哭哭啼啼跟要了她命似的。老人家又隔辈亲,我女儿明明都不想上学了,他们也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我骂了两句吧,他们还生气了,只说既然我嫌弃他们带不好,他们就再也不帮我带孩子了。”一个穿着蓝色工装服的爸爸无奈地说,“其实我哪有那个意思啊?他们这是曲解!唉,现在我是连我自己的女儿都骂不得了啊。” “都一样……现在家家户户就生了一个,老一辈可不是得使劲宠么?我公公婆婆恨不得能把我家里那个小祖宗宠上了天。每次我只要一教育我儿子,他们就和我急。”另一个卷了头发的妈妈说。 工装爸爸继续叹气:“可是我女儿不骂不行啊!太不懂事了!这次数学随堂测验,她只考了八十二分,她以前都能考九十五分以上的!再这么下去还了得?我这么辛苦工作,还不都是为了她吗?” “以前没这样?就最近开始不想念书了?”卷发妈妈问。 工装爸爸想了下:“从上学期开始的,不过上学期没有这学期这么严重。我那时还问过她,怎么就不想念书了。她和我说是因为老师太凶了。可是,老师能有不凶吗?不凶的老师管不住学生啊!” “我们念书那时,要背不出书,老师能把我们手心打肿了,现在都不让体罚了。”卷发妈妈说。 “是啊!所以我不明白她都有什么好怕的!”工装爸爸说,“说起来,我女儿读二年级时还不这样的,自从升了三年级换了老师,就变成这样了。她班主任姓严,教语文的,看上去还挺负责的。” “三年级的严老师啊……还教语文?哎,我听我儿子说过这个老师!他说这个老师特别凶!”旁边凑过来一个圆脸的爸爸,这爸爸显然很八卦,“我儿子说了,严老师班上的学生全部被骂哭过!” 工装爸爸吓了一跳:“真的假的?我还见过这位老师啊,根本看不出来他凶啊!” 圆脸爸爸用一种“卧槽老子专注八卦几十年何曾弄错过一回你竟然敢怀疑我”的谴责眼神看着工装爸爸,说:“当然是真的!我儿子说了,学校里的学生都不待见他……来来,我给你们好好说一说……”圆脸爸爸肚子里有很多货,估计都是从他儿子那里八卦来的,现在一股脑儿全倒出来了。 工装爸爸听得目瞪口呆。 卷发妈妈同情地看了工装爸爸一眼:“怪不得你女儿都产生厌学情绪了,还好我儿子不在这个老师班上。你难道之前都没有好好问过你女儿吗?再这么下去可不妙啊,你不如给你女儿转班吧!” “她确实和我说过班主任太凶了,可那时我觉得这没什么啊,我当时还认为凶一点的老师好呢,负责!哪里知道这老师是这样的!”工装爸爸后悔极了,“不过,给我女儿转班不好吧?显得我对严老师有意见似的!万一我和老师硬碰硬了,他以后在学校里变本加厉地针对我女儿,那该怎么办?” 沈真在一旁听着,觉得严老师那种人竟然能安稳地活到现在,全部是这帮家长纵容的。 因为家长们太重视孩子们的成绩了,于是他们习惯性去巴结老师,他们认为老师凶点没什么,他们认为老师管得严是对学生负责,而就算是真的有那种发现了真相又心疼孩子的家长,他们却又不敢和严老师对峙,怕事后严老师会变本加厉对他们的孩子不好……于是,严老师就变得越来越嚣张了。 不过,谁叫严老师碰到了沈真呢。如果严老师平时是个好的,只是误伤了沈灵,那么沈真或许还拿他没办法,毕竟沈真不能直接拿上一把刀冲进学校里去啊!但是谁叫严老师平时就妄为人师呢? 沈真适时地插了句话:“真有这样的老师吗?怎么没有人去教育局告他啊!” “告了也没用吧?这世道就是官官相护的啊!”圆脸爸爸说。 “一个人去告可能没用,可你们不是有这么多家长吗?你们写个联名信去告他啊!”沈真的语气中带着某种鼓励,“他既然是这样的老师,对他不满的家长肯定有很多,凑个联名信还不容易吗?就算是这一次没把他告倒,只要写联名信的家长多了,法不责众,他还能把所有的孩子都针对了?” 告不倒他,也恶心死他! 卷发妈妈看热闹不嫌事大,怂恿工装爸爸说:“我觉得这主意不错,你可以试试!” 工装爸爸却非常犹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沈真又漫不经心地说:“这老师是教语文的,你女儿因为害怕他不想上学,结果现在连数学成绩都被影响了。三年级正好是打基础的时候,基础不打好,以后的成绩只怕是好不了啊。说句不吉利的,因为这样一个老师,万一你女儿以后考不上大学,你能甘心?唉,说到底还是你女儿可怜啊!” 别说是现在了,就算是在后世,华国的家长也无比看重孩子们的成绩!在他们的观念中,考大学仿佛是孩子们能选择的最好的出路了。沈真不相信这位工装爸爸能放任自己女儿的成绩继续差下去。 “写个联名信能有多少时间?考不考得上大学,这可关系到你女儿的一辈子。”沈真又说。 工装爸爸被说动了。 圆脸爸爸特别八卦,又很自来熟,显然认识好几位家长。他指着其中的某位家长说:“喏,他女儿也被那个严老师骂哭过。不过,他女儿不是严老师班上的。就是有那么一天,他女儿在学校里走得好好的,忽然被严老师看见了。他女儿的头发有些天然卷嘛,老师非说她烫了发,就被骂哭了……” 工装爸爸一想,如果他要写联名信,这显然也是个助力啊!于是,他就走上前去套近乎了。 第25节 沈真淡定地微笑着,挑拨过几句后,他就重新沉默了。正所谓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呵呵,欺负了我家孩子还想不付出代价?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沈真不觉得自己手段狠辣。还是那句话,如果严老师平时都是个不错的老师,唯有这一次误伤了沈灵,沈真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这口气咽下也就咽下了。可是谁叫这老师平日里的把柄太多了呢? 某些人想要作死,那是老天爷都拦不住的。 第三十九章 沈灵放学的时候,就见一群家长围着沈真的摊子吃着茶叶蛋。茶叶蛋是工装爸爸请的,他既然动了要写联名信“拯救”女儿的心思,自然想要和各位家长搞好关系。茶叶蛋不贵,多少是个心意。 沈真在一旁心情很好地哼着歌。如果人类能长出尾巴的话,他的尾巴一定都翘到天上去了。 “哥,你今天这么开心?”沈灵问。 沈真上一世在念高中前一直生活在信息闭塞的汾水镇。他因此养成了很多不同于其他年轻人的习惯。就拿听歌这事来说吧,大家都在听流行歌曲时,沈真在听经典金曲,并且百听不厌。所以,即使他现在不过脑子地哼着歌,也没有把后世的流行歌曲哼出来,哼的都是这年代的人已经听过的歌曲。 沈真从“你就像那一把火”一直哼到了“花花世界鸳鸯蝴蝶”,自我感觉特别好。 听见沈灵这么问,沈真笑眯眯地说:“那是因为看到你才觉得开心啊。” 甜言蜜语来得如此遂不及防……沈灵被沈真灿烂的笑容糊了一脸。他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能看到哥哥在blingbling地闪着光!要是沈真的年纪再大一点,沈灵简直要怀疑他偷偷摸摸谈恋爱了。 咦,为何要用偷偷摸摸这个词? 沈灵眯了眯眼睛,故意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哥哥,老师们都说早恋是没有好下场的。” 尤其是背着我早恋什么的,那就更不可取了! 沈真哪里知道沈灵这句话中存着的试探呢,不以为意地说:“老师们确实都喜欢这么说,可早恋根本就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啊。哥提醒你一句,要是真碰上了好的女孩,你切记要先下手为强啊!” 纯纯的早恋还是很美好的嘛!在沈真看来,身为男人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责任心。只要沈灵没有那种“没计划给她穿上嫁衣却已经脱了她的衣服”等渣男行径,沈真就不打算在这方面过多干涉他。 不过,沈真的这种“理念”显然不符合主流思想。周围吃着茶叶蛋的家长纷纷用一种谴责的目光看着沈真。哪有这样教育孩子的?甚至还有家长偷偷想着,小小年纪就出来摆摊的果然没什么教养! 就在某些人心生鄙夷的时候,先前那个圆脸的八卦爸爸忽然指着沈真说:“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那个画画很厉害的!我儿子说你平时都不用来学校念书,但回回考试都能考第一!” 一共就考了两回试,都是上学期的。一次期中,一次期末,哪里能用上“回回”这个说法? 沈真笑了笑没说话。沈灵却立刻接了话头,问:“你也知道我哥哥啊?” 圆脸爸爸摸了摸脑袋,用一种饱含着期待的语气说:“都是我儿子和我说的……哎,我能问问你平时都是怎么读书的吗?不用老师教就能考第一,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秘诀吧?能和我们说说不?” “哪有什么秘诀啊,一样要看书,一样要写作业的。”沈真笑着说。 “可你能考第一啊!说说呗,你平时都怎么看书的?”圆脸爸爸仍不愿意放弃。 沈真知道自己要是不给出一个答案,这位家长肯定不愿意放过自己了。而且,还不光是圆脸爸爸盯着,其他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们也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沈真的身上。沈真想了想,说:“要勤奋。” “就这个?”圆脸爸爸瞪大了眼睛。 沈真用力地点了下头,说:“读书能有什么秘诀?古人都说了,要悬梁刺股、凿壁偷光。” 学校里陆陆续续涌出了学生。沈真的生意来了。家长们不好再围着他的摊子,就把圆脸爸爸拉到了一边。圆脸爸爸一说起八卦时就极为兴奋,立刻把他从儿子那里听来的关于沈真的事情添油加醋说了一通。一时间,家长们看着沈真的眼神都变得非常热切。沈真觉得自己就像是马戏团里的猴子。 估计从这天开始,肯定会有很多家长要拿着沈真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来教育自家的孩子了。 沈真被迫拉了一手仇恨。 不过,也是从这天开始,沈真的茶叶蛋卖得更快了。 小学生们正在长个子,往往饿得快,放学时饿着肚子的不少。家长们呢,他们或许不乐意给孩子们买辣条,但茶叶蛋在他们看来算是食物,因此孩子想要吃的时候,但凡家境过得去的,一般都会给孩子买一个。学校门口的摊子那么多,但摆摊的学霸就一个啊!家长都爱在沈真的摊子上买东西。 沈真立刻察觉出了商机,又抽空去进了一些常用的学习用品放在摊子上卖,果然卖得非常好。某些家长怀着迷信的心理,觉得在沈真的摊子上给孩子们买了学习用品,说不定能沾上点沈真的聪明。 数着钱的沈真表示:你们高兴就好。 很快又到了周六上兴趣课的时候,沈灵已经转到了莫老师的班上。莫老师带的是纸艺班,专门教小孩子们做手工的。沈灵背着书包走到兴趣课的教室时,一眼就看到了他的话唠同桌高美美同学。 高美美见到了沈灵,觉得非常开心,指着自己身后的空位置,朝着沈灵喊道:“沈灵,你也转到这个班上来了?我已经有同桌了,这是三班的李佳佳,我们上周就坐一起了,她的名字和我一样都是abb的呢!沈灵你就坐我后面吧!等会儿上课的时候,要是碰到了你做不好的地方,我可以帮你啊。” 沈灵走到高美美身后坐下,说了声谢谢。李佳佳好奇地看着沈灵。 高美美从书包里拿出最新那期的《都城卡通》,兴奋地说:“我求了爸爸妈妈好久,还好姑姑都帮我说话了,他们才终于答应给我定这套杂志。姑姑说,她也觉得你哥哥画的《遇妖》很有趣呢!” 高美美不缺钱,虽然她的父母是一对普通的职工,但是她的姑姑一家很有钱。 高美美的姑父是物理方面的高级工程师,在嘉城某县的核电站中工作。她的姑姑则师承名家学了古琴,早些年就出师了,如今开了一个古琴培训班。该培训班的收费不低,只进行小班高效教学。可惜的是,高美美姑姑的身体不太好,姑姑姑父就不打算要孩子了。于是,他们都可劲地宠着高美美。 华国人很注重子嗣。在有些人家,生了女儿都不够,非得咬牙生出儿子来不可!高美美的姑姑也不是不能怀孕,但医生说,怀孕对她的身体负担太大了,因此建议她最好不要孩子。高美美的姑父坦然地接受了这点。用他的话来说,用妻子一生的健康去换一个未知的孩子,这种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高美美的嘴巴里藏不住话,经常会把家里的事情都告诉沈灵。沈灵也就知道了这些。 虽然沈灵从未见过高美美的姑父,但因着他对妻子的珍重,沈灵心中一直高看了这位姑父一眼。爱人是爱人,不是生育机器。如果哪天沈灵面临了和这个男人相同的情况,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我姑姑说,艺术是相通的。哪怕她是搞音乐的,也可以从你哥哥的画中看到美感呢。”高美美努力学着她姑姑说话的语气,“她说,漫画中这几格秋景的描绘就显得特别美,超级有感觉的。” “你的姑姑很有眼光。”沈灵微微抬起了下巴,矜持地微笑着。 高美美犹豫了一下,又说:“我姑姑认识一个卖画的……哎,我也是想要帮帮你们嘛,就问我姑姑,能不能帮你哥哥卖漫画。可是,我姑姑说,她的朋友不卖漫画,而是开了一家画廊卖油画。” 油画啊……沈灵若有所思。沈真当然也能画油画,他最近一直计划着要买画架和颜料。 只是,卖画这一行业是非常需要炒作的。沈真的油画在日后能不能卖出高价还未可知,但现在肯定是卖不出高价的。不过,反正沈真享受的是画画的过程……只要能卖出一些钱,总比摆摊子好吧? 沈灵心中立刻转过了种种念头。不过,他却没有对高美美说什么。 上课时间很快就到了,莫老师在这堂课上的计划是教孩子们用一张正方形的纸折百合花。她先拿出了一束她已经折好的百合花,还特意卷了纸做百合花的花茎,又剪了纸做叶子,看上去漂亮极了。 高美美激动地说:“等母亲节的时候,我可以送一束给妈妈呢……还有我姑姑。” 沈灵觉得这主意不错。高美美其实是个拥有了很多爱也不吝去播撒爱的好孩子。 高美美特意转过头对沈灵说:“我手指很灵活的,一定很快就能学会啦!等我学会了就教你!” 十分钟过去了…… 高美美郁闷地自言自语:“我这样应该没做错呀……” 半节课过去了…… 高美美兴奋地转过身说:“沈灵,你看,已经有一点百合花的样子了!” 沈灵捧着一束已经折好的百合花,赞赏地说:“不错,确实有点样子了。” 高美美震惊地看着沈灵手里的成品:“你都已经学会了吗?还一口气做了这么多?超厉害的!” 沈灵一共折好了九朵。他想了想,其实“八”这个数字也挺吉利的,于是抽出其中的一朵递给高美美,说:“喏,送给你了。”虽然他和高美美同龄,但其实他有点把高美美当成小辈看的意思。 高美美非常开心。 下课时,沈灵抱着剩下的八朵花走到讲台前,把花束递给了莫老师:“老师,送给你。”他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但眼神却又很温柔,仿佛他送出的不是一束纸花,而是一份温暖的祝福。 莫老师有一种少女心萌动被八岁的孩子给撩了的感觉……沈灵简直男友力max。 中午放学时,高美美选择和沈灵一起走。 在沈真的摊子前,高美美甜甜地和沈真打了招呼:“哥哥好。” “你也好啊!”面对萌萌哒小萝莉时,沈真的声音都不自觉温柔了起来。 因为沈灵要帮沈真看顾摊子,而高美美要跟着她奶奶回家了,于是他们很快说了再见:“沈灵,谢谢你今天送给我的花。虽然你折纸比我厉害,不过我还会折星星哦!下次我折星星送给你吧!” 送花……折星星……沈真想起了前两天才说了几句的“早恋”话题,觉得自己似乎抓住了重点。 等高美美走后,沈真对着沈灵挤眉弄眼的:“这是你的同桌吧?很可爱的小姑娘嘛!” “就是太幼稚了。”沈灵说着,语气中却并没有什么嫌弃。 沈真把沈灵的傲娇当成了不好意思:“哈哈,原来你喜欢傻乎乎的小姑娘吗?” 沈灵想了想,说:“还好吧,我当她是我的侄女儿。这应该也算是喜欢?” 沈真怀疑自己听错了。等他意识到沈灵是认真的时,他的脸裂了:“可是……她和你同龄啊。” “那只是生理上同龄而已,我们心理上隔了整整一辈啊!”沈灵很认真地纠正着。 同龄的小姑娘太幼稚,被当成了小辈来处,那么反推一下,会被沈灵当成同辈的女人岂不是阿姨级别的吗?救命!沈灵已脑补到了十几年后,沈灵带着一个老阿姨对他说:“哥,这是我女朋友。” 这种事情又不是没可能发生!沈真的脑海中立刻冒出了好几条上一世看到过的新闻。国外某人二多十岁恋上了七十岁的老太太,国外又某人80后恋上了60后,并且还策划了盛大的求婚仪式,国外又某人年纪轻轻恋上了比他妈妈还要年长的老妇人,并且他妈妈对此表示了支持,认为真爱无敌…… 沈真的脸都绿了。 不过,话说回来,老翁娶美女这种事情很常见,人们都见怪不怪了。那少年娶老妇应该也用不着如此大惊小怪吧?毕竟男女平等嘛,毕竟人权自由嘛,毕竟真爱能战胜世俗中的一切偏见嘛…… 沈真努力给自己做着心里建设,说:“小灵啊,你的审美还能拯救下不?千万不要放弃治疗。” 沈灵:…… 虽然不知道哥哥脑补了些什么,但总觉得手指蠢蠢欲动想要握成拳头来揍人呢。 第四十章 时间很快就进入了三月份。 对于小学生们来说,三月是一个非常繁忙的月份。因为这是学雷锋做好事的月份。 和初高中学生不同,《思想品德》是小学生们的必修课。所以,学校会在这一月尽情地宣传雷锋精神,一而再地科普雷锋事迹,并且还要求学生们向雷锋同志学习,成为一个有爱心有品德的人。 学校方面会策划一次全校性公益活动,比如说探访孤寡老人、扫大街什么的。不过,这种大活动一般都在月中或者月底举行。除此以外,学校还要求学生们自行组成小队,利用周末的时间做好事。 组建小队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同班且家住得很近。 沈灵和高美美就被分到了一个小队。他们的家其实住得不算近,毕竟不是同村的。但看着高美美咋咋呼呼的样子,沈灵不放心她,便还是把她拉到自己这一组了。毕竟,这是他的“大侄女儿”啊! 组建小队以后,就该确定他们要做的好人好事内容了。 小学生们都没什么创意,或者说他们的活动范围都很有限,手头拥有的资源也一点都不丰富,于是他们基本上都会选择去街上捡垃圾,这应该算是最容易达成的好事了。不过也有那种善于“投机取巧”的,比如说选择帮忙照顾邻居家的小孩。不管怎么说,帮忙照顾孩子,这也是做好事了,对吧? 哦,还有一些戴红领巾的小学生们选择潜伏在十字路口,一旦碰上有老人过马路的,就冲上去。 其实腿脚麻利耳聪目明健步如飞完全不用其他人搀扶的爷爷奶奶们:…… 其实完全不算老只是有了一点白头发还反过来担心小孩子穿马路会不安全的中年人们:…… 老身掐指一算,三月不宜出行啊。 沈灵是个很有想法的孩子。虽然他对于学校搞这种活动占据了他周日的时间觉得略微有些不满,毕竟他原本打算周日和沈真一起进城去购买画具的。但是,既然活动展开了,他肯定要做得最好! 第26节 第一个周日,沈灵把组里的小朋友们聚在小塘镇上开了个会。 当天,沈灵的汇报周记是这么写的: 《三月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报告(一)》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学雷锋的精神,保证小队做好事活动的顺利展开,我沈灵和高美美……几位同学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小塘镇幼儿园外小花园召开了活动前期会议。该会议由我主持,高美美等几位同学协助,我们具体讨论了学雷锋的意义,并且各自提出了对该活动的建议。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现将会议讨论的问题综述如下。 会议首先回顾了校长在周一国旗下讲话时提出的“雷锋精神永垂不朽”等观点,由此各自交流了下感悟。会议指出为了确保本月学雷锋活动的顺利展开,在本月的活动中必须达成以下的各类成就。 …… 莫老师点评:同志们辛苦了。 ———————— 高美美小朋友的汇报周记是这么写的(下文已经把她写的拼音自动转化成文字了):《我们开会啦!》 周日这天,我早早就起了床。窗外的鸟儿在树上欢唱,仿佛在表扬我。奶奶把我带到了小塘镇上,沈灵已经等着我了。他给我吃了一颗牛奶糖。他说我们要先开个会,我说我们小队还没有名字。 于是,我们就花了好多时间想名字。 我想要叫蓝猫小队,可是杨乐安想要叫孙悟空小队。虽然我也很喜欢孙悟空,但是蓝猫小队不是更好听吗?我姑姑说要叔女一点,不过,我姑父也说了,小姑娘不能软弱,于是我就和他吵了起来。 杨乐安揪了我的便子。为什么男孩子不能留长头发呢?那样的话,我就能揪回来了。 最后,我们就让沈灵来选。沈灵想了一个新名字。 沈灵取得名字也很好听,我觉得听沈灵的没有错。大家都喜欢听沈灵的话。 然后就开始开会了,沈灵说了很多。他又给了我一颗水果糖,但我觉得牛奶的更好吃。 …… 今天真是开心的一天啊! 莫老师点评:字迹工整,写得认真,老师给你五颗星星。“淑”女,“辫”子,错别字抄五遍。 ———————— 穿插着周末的学雷锋活动,三月还有三八妇女节和三月十二日的植树节。 妇女节的那天,全校的女老师能放半天假。虽然学生们内心深处已经明白了自己不会跟着放假,但他们还是一直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就算学生果真不放假了,那等老师放假时,他们自习也行啊! 能少上一节主课就少上一节主课!学生们的愿望就是如此简单。 结果,女老师们却按照学校的规定把她们下午要上的课和男老师们的课进行了调整,所以等到下午时,女老师们虽然都集体出去玩了,可还有男老师们来给学生们上课啊。呵呵,自习课泡汤了。 学生们觉得男老师们太不争气了!如果你们是妇女,你们也能放假了啊!而只要你们放假了,我们也就跟着自由了啊!为什么你们会是男老师呢?为什么你们不和学校抗议下,也放假跑出去玩呢? 男老师们觉得学生们都无精打采的,身上的怨念仿佛都实质化了。 ……→_→……←_←…… 男老师和学生们面面相觑。 至于植树节,据说前几年学校还专门搞过集体植树的活动。学校的西边有块杂草丛生的荒地。前几年,学校的领导叫学生们在植树节这一天以十人为一个单位从家里带一根小树苗过来。也不拘于是什么树苗,总之是树就可以了。学生大都来自农村,家长们弄根树苗虽然麻烦,但到底是能弄到的。 然后,学生们就在老师的带领下把自己的树苗种在了西边荒地上。 这件事情的出发点是好的,结果那批小树苗们的成活率低得惨不忍睹,最后成活的十不存一。校领导们吸取了教训,以后就再也没有搞过集体植树的活动了,只叫各班老师们加强爱护绿化的教育。 莫老师在自己班上就说:“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你们虽然年纪还小,却也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了,比如说不要故意去破坏花花草草,在平时不要踩草坪,也尽量少用一次性筷子和纸巾等。” 这也就是一年级生,无论莫老师说什么,大家都很听莫老师的话。 换做是高年级的…… 就拿教四年级的唐老师来说吧,他最近和莫老师熟了起来,私底下找莫老师诉苦说:“李浩那个孩子啊……我在班上和学生们说,少送些贺卡,就是爱护树木的表现。你猜李浩顶我一句什么?他说,学校取消考试这种制度,不再耗费纸张印考试卷,还能拯救更多的树木!我简直无话可说了。” 莫老师忍不住笑了,说:“你要反驳他还不容易?战士们无畏牺牲,是因为他们的牺牲能保证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所以,树木也不怕被做成考试卷,只要学生们能因此好好读书早日长成栋梁。” “你太机智了!早知道就应该像你这么回答的……”唐老师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一招。 沈灵响应学校的绿化号召,放学时买了一株仙人球带回家养起来了。 为何不买别的?因为怕养不活。 三月的第二个周日,沈灵又约了组员在小塘镇上见面。他起床的时候,沈真还赖在床上。沈真头天晚上灵感爆棚,想着第二天周日不用早起摆摊,就忍不住熬了半个通宵。沈灵自己弄了点早饭吃。 上午十点半,高美美和其他的组员都陆陆续续到齐了。沈灵带着他们去了闵记车行。 小塘镇虽然只是一个镇子,但因为底下的村子多,人口不少,镇子还算繁华。闵记车行就在镇上最热闹的那条街上——其实镇上也就只有这么一条街。车行是卖自行车的,门口放着几排崭新的车。 沈灵几人找上门来的时候,老板娘正在准备午饭。做点小本生意不容易,在这一排开店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每天都去小饭馆中买饭吃的少,大多是在自家店的门口架个煤炉子,然后自己做饭吃。 老板娘见几个小孩子围了过来,便开着玩笑问:“小朋友们,你们要买自行车啊?” 高美美几人下意识地看向沈灵,他们其实都不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所以队伍的主心骨是沈灵。沈灵淡定地说:“老板您好,我们是小塘实验学校一年级的学生。我们正在学雷锋做好事。” 老板娘还算有耐心,脾气很好地说:“可是我们店里没有什么需要你们帮忙的啊。” “是这样的,我们主要是想和老板您谈一谈赞助的事。”沈灵说着给了高美美一个鼓励的眼神。 高美美手里拿着一叠纸。纸上的内容都是他们自己写的。高美美把纸朝着老板娘的方向送了送,努力回想着沈灵之前的嘱咐,磕磕绊绊地说:“老板,这、这是我们的策划案,您可以看一下。” 老板娘有些莫名其妙,什么赞助啊,什么策划案啊,这关她家的店什么事情? 沈灵说:“既然您在镇上开店,就该知道,我们学校的五年级生是可以骑车上下学的。所以,在学生们升入五年级时,几乎百分之九十的学生会购买自行车。镇上一共有三家卖自行车的店,也就是说学生们购车有三个差不多的选择,更有些疼孩子的家长还会去城里给孩子们买车。所以,您的店在我们学校里没有什么竞争力。如果您愿意为我们的活动提供赞助,那么我们会在学校里帮您推广。” 老板娘有些懂了,这就和广告差不多吧。不过,她凭什么相信眼前的这几个小萝卜头们? 沈灵又给了杨乐安一个鼓励的眼神。他虽然把同组的孩子都当成了幼稚的小鬼,但他很愿意给小鬼们锻炼的机会。只要小鬼们愿意认真去做一件事情,其实他们的身上也能迸发出巨大的能量呢。 杨乐安把自己努力准备了好久的台词一口气背了出来:“不光是每年升五年级的学生需要买车,就算是已经有了自行车的同学,他们每隔几年也要换车的。而且,学生的身后又连着家长,家长们的人脉关系铺陈开去将是一张很大的网。如果您愿意赞助我们,这份潜力巨大的市场就都是您的了。” 老板娘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目瞪口呆。这几个孩子都成精了吧? 第四十一章 老板娘侧了下身子,让出了大门,说:“进来聊吧。”显然她对于孩子们说的话产生兴趣了。 沈灵第一个进入了店内。高美美和杨乐安等小朋友紧跟在他的身后。 见老板娘似乎有意和他们继续谈话,这些孩子们中除了沈灵之外的其他人都忍不住偷偷松了一口气。对于这些小朋友来说,和陌生的大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称得上是轻松的事,尤其是他们要聊的还是“正事”。不过他们一直信任着沈灵。而沈灵当然担得起这份信任。所以他们的情绪还算镇定。 沈灵将整个店铺打量了一番。小塘镇上的租金不算贵,店内的面积不小,整整齐齐地摆着好几排新车。店的最里面用帘子隔了下,帘子后头应该是老板娘平时用来小憩的地方,此刻里面似乎有人。 现在的时间已经接近中午十一点了,正好是饭点。帘子后头的人估计正等着吃饭吧。 老板娘从一个小柜子里取出一袋子散装的瓜子,对着孩子们说:“这是绿茶口味的瓜子,前两天刚买的,正香着,你们要不要吃一点?要是渴了也和我说,店里面有开水的,都别和我客气啊。” 高美美几人甜甜地说了谢谢。他们都是有礼貌的好孩子。 沈真示意老板娘认真看一看他们的策划案,说:“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想要从你这里拿到赞助,而你可以获得的就是在我们学校的知名度。如果我们的交易成功,我们得到的钱不会乱花,每一分钱的去处都会有相应的发票来提供证明。由此,你也可以知道,我们并不是胡来的,是真的在做好事。” 老板娘看了一会儿策划案,确实是面面俱到。哪怕由她来写,都不能比这些孩子写得更好了。 “显然你们都已经有着充分的准备了……这样吧,你们不如仔细说一说,都打算用什么方法来帮我的店打响名气?我得评估你们的方法是否有效,才能决定要不要给予你们赞助。”老板娘合上了策划案,说。如果她真的给了赞助,总不会就指望着这几个孩子帮她口口宣传吧?那能有多大一点用! 老板娘是生意人,生意人不乐意做亏本生意。 沈灵的目光从帘子后头的那抹身影上划过,说:“如果您这边有了赞助的意向,那么等到明天上学时,我会就此事和学校的老师商量。我想,他们不会拒绝一位有良心的生意人在善事上的投入。” 被一个萌萌的小孩子如此恭维,老板娘显然觉得很受用,她示意沈灵继续说下去。 沈灵还是端着一副严肃的表情:“所以,或许我们可以在校门口给您安一个广告牌。校门口这个位置,我想不论是学生,还是接送学生的家长,都不会错过的。这是一笔很值得的交易,不是么?” 老板娘若有所思。 高美美和杨乐安几人都一脸崇拜地看着沈灵。 一年级的孩子虽然已经有了自我思考能力,但他们却还是容易忽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沈灵把话说得太满了,于是高美美几人完全没有发现其中有不对的地方。脑残粉们已经被霸道总裁征服了啊。 沈灵说的那些看似有道理,却存在一个致命问题。那就是,他得真的能说服老师,否则广告牌是安不起来的!而老师是容易说服的吗?这就需要看情况了。主动权不在沈灵手里,而在老师们手里。 如果学校方面坚决不同意,那么沈灵开出的就是一个空头支票。 高美美等人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情有可原。可是,老板娘似乎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这就显得有些奇怪了。她顺着沈灵的话,设想了一下在校门口安广告牌所能带来的利益,然后非常满意地笑了。 “我要考虑一下。”老板娘说。其实她已经有一点被说服了。 沈真趁热打铁:“您并没有太多的时间了。在我之前,学校方面根本没想过,校门口传达室的外墙上可以弄几个广告位置。不过,既然我现在提出这点了,那么学校方面肯定很快会注意到其中的商机。如果您现在不抓住这个机会,等到学校选择把广告位置拍卖时,您需要付出的代价就大了。” 老板娘忍不住朝帘子后面看了一眼。 沈真又说:“您应该知道,如果想要通过正规渠道在校门口安广告牌,那么您必须掏一大笔钱给学校。否则他们宁可让校门口清静着。可是,如果您愿意给我们提供赞助,而我们需要的钱只是小小的一笔,您却有了积善行德的好名声。我想,学校方面肯定是不会为难一位善人的。您觉得呢?” 这话说得可有意思了。不过,有些话不用往深了讲,该懂的人一定会懂的。 老板娘是个很有决断力的人,咬了咬牙说:“我可以赞助你们一千二。” 一千二!这是一笔“巨”款啊!都已经追上高美美妈妈一个月的工资了!高美美的妈妈在一家电器厂上班,那厂的效益非常好,而且她作为一名老职工有一些福利,但每个月的工资才不过这些钱! 高美美激动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杨乐安看向沈灵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位“神”一样。 沈灵满意地笑了。这笑容相当内敛,仅仅是嘴角眉梢微微一动,就带出了几分礼节性的笑意。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欣喜若狂。这个数字不会高过他的承受范围。他想要的赞助就不该低于一千二。 老板娘已经看出了沈灵是这群孩子中做主的那个。她看着沈灵,脑海中却又忍不住想起了自家那个都已经上了高中的臭小子,那么大的人了还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人和人果然是不能比的啊! “这钱是直接交给你吗?”老板娘问沈灵。 沈灵非常体贴地说:“如果您不是很放心,那么您可以交给我的老师。”他们的年纪摆在这里,毕竟只是一群七八岁的孩子,但凡有一点靠谱的大人,都不会放心他们身上揣着这么一笔“巨”款。 老板娘示意孩子们继续嗑瓜子吃,然后她跑去了帘子后头,压低了声音和那人商量了一会儿。 高美美正襟危坐着。见杨乐安真伸手要嗑瓜子吃了,高美美赶紧拦住了他的动作,说:“先别吃。你要记着,我们今天是来做大事的,是来谈生意的。你见过电视里的人谈生意嗑瓜子的吗?” 好像真的是没有见过,电视里都是喝着红酒谈生意的……杨乐安默默缩回了手。 沈灵有心想说不用这么紧张的,不过见每个孩子都努力做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他也就不说什么了。沈灵不想去打破孩子们心中对于这件事情的重视,就让他们继续怀着复杂的心情骄傲下去吧! 很快,老板娘就回来了。她拿上钱包,说:“把钱直接给你们,我肯定是不会放心的。这样吧,我们现在一起去银行。我把这钱存在存折上,然后你们把存折带着走。你们觉得这样好不好?” “您不需要和我们班主任通个电话吗?”沈灵微笑着问。 老板娘爽朗地笑着:“你们的班主任是莫老师吧?我认识莫老师。” 周日的银行有些拥挤,不过他们还是很快就办完了存款业务。走出银行时,站在阳光下的沈灵觉得很温暖。他闻着空气中似有若无的花香,回头对老板娘说:“白送您一个小建议,您要不要?” 第27节 老板娘愣了一下,才笑着说:“好啊,你说吧!” “我们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时都会评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可以获得奖状以及特质的本子作为奖励。那种本子应该是学校专门找印刷厂印的,封面上有学校的名字和‘三好学生’的字样。如果您舍得,不如就把这个也赞助了,如此那本子的封面上还可以印上‘闵记车行赞助’的字样。”沈灵淡然地说,“还有每学年举办运动会的时候,可以加设一个趣味性的比赛,奖励就是您提供的自行车。” 诸如这类的赞助其实都花不了什么钱。但闵记车行却能因此在学生的印象中根深蒂固地存在了。 这些营销手法在后世或许算不上新鲜,但在这个年代,在二十一世纪还没有到来时,在这个不算发达的小镇上,由一个孩子提出……见证了一切的老板娘骤然而生一种“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感触。 她情不自禁地感慨:“你这孩子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啊?” 沈灵淡定地笑着。 和车行老板娘分开后,沈灵就带着他的小伙伴们去了批发市场。他们打算用赞助费批发一些生活用品。在这年代,一千两百块钱的购买力还是不错的,生活用品的定价又不会特别贵。沈灵货比三家仔细观察了一番后,发现赞助费能买下来的东西比他想象中还要稍微多一点。这算是个好消息。 不过,鉴于他们现在还有一些其他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完,所以他们都是只看不买。 一直到傍晚,沈灵才回到家。 他推门而入时,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猛然从屋子里飘了出来。沈灵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沈真架起了画板正在画油画。 如果是电视剧,那么导演会如何拍主角画油画时的场景呢?那一定是在某个安逸的午后,阳光试探性地从窗外探入了触须,主角逆光而坐,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神态怡然地画着画,就如白马王子。 然而这不是电视剧,沈真是怎么画画的呢? 白衬衫什么的,一听就不专业!油画的颜料那么难以清洗,沈真能有几件白衬衫可供祸害的啊?他不仅穿了一件臃肿的薄棉袄——春天虽然来了,但室内的温度依然不算高的——还特意围上了一块脏兮兮的女式围裙。他皱着眉头打量着自己的画,哪里像白马王子了,也就比乞丐好看那么一点点。 听到沈灵推门的声音,沈真头也不抬地问:“回来了?” “嗯……这什么味道?”沈灵揉了揉鼻子。 沈真身边放着一张凳子,凳子上放着他的调色板和一个金属小容器。沈真用旧报纸把画笔上的蓝色颜料擦干净了,然后用画笔在金属小容器中沾了一下,又沾了点黄色颜料,继续画了起来。他一边画,一边说:“怎么,你觉得不好闻吧?这是调色油的味道。”调色油就装在金属小容器中。 油画的颜料是需要蘸着调色油画的。而调色油有一种非常冲的味道。 这个味道并不好形容,它本身不像是油漆味,但它的性质应该和油漆味差不多?试问天底下有几个人会喜欢闻油漆味的?或许真有那么几个吧,反正沈灵不喜欢。他觉得这个味道实在是太刺鼻了。 然而,沈真却很喜欢调色油的味道。 这就是所谓的干一行爱一行?某些人天生就该吃画画这碗饭啊! 沈灵很想坐在沈真身边,看着沈真画画,就像是他往常陪着沈真画漫画一样。但他的鼻子很快就坚持不住了。闻了一会儿调色油,沈灵觉得头晕。于是,他不得不离开房间,站在了外面的过道中。 从窗户里望进去,沈灵还能看到沈真安静画画的样子。沈真很认真,认真得让人忍不住想微笑。 李浩不知道去哪里疯玩了一阵,刚巧在这时候回了家。 看到沈灵站在屋子外面,李浩立刻跑到了他身边,笑着问:“怎么样?今天的事情顺利吗?” 沈灵有些高兴地说:“非常顺利啊!谢谢你提供的信息。” 李浩顿时就觉得不好意思了。其实他哪里算是提供了信息啊?纯粹是在聊八卦的时候,他多说了一句,然后就被沈灵听进去了。对于李浩而言不过是多一份谈资的八卦却给沈灵带去了一些灵感。 怪不得沈灵的成绩好呢,这就是聪明人啊!李浩心里是非常佩服沈灵的。 “能、能帮上你就好了。”李浩挠了挠头,说。 两人又站在一起聊了一会儿天。直到李浩奶奶喊他去吃饭,他才跑回了自己家。 沈真画了没多久就收工了。他倒是想继续画下去,但油画不是一口气就能画好的。他需要等颜料干了,才能再接着往下画。而等颜料干一般需要三天到一周的时间。所以,油画的创造周期特别长。 沈真准备晚饭的时候,沈灵搬了小板凳坐在一边,和沈真说起了自己白天时的经历。 沈真一边炒着菜,一边认真地听着。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对,问:“咦?你这是在空手套白狼吧?如果学校不同意安广告牌,你这一千二不是要还回去?你的胆子也太大了些吧,这是在走钢丝啊!” 沈真已经忍不住在心里想着该如何帮自家的孩子善后了。 “学校方面肯定会同意的。”沈灵一点都不慌张,语气中透着一股“我已经看透了”的自信。 沈真好奇地问:“你为何如此肯定?莫非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因为,我们的副校长姓闵。闵记车行是副校长的店,看店的人是他的妻子。他也许早就想要拓展学校内的市场了,只是他这个人有些爱面子,不敢直接拿自己的身份说事。我现在问他要了一份赞助,就相当于是给他搭了台阶。他在学校里是有决策权的,广告牌如何还安不起来呢?”沈灵说。 闵校长在学校中左右逢源,人缘不错。 沈真觉得非常吃惊。吃惊的地方不在于闵校长开了店,而在于沈灵竟然利用了这一点! 沈灵又说:“这个消息是李浩给我的,我又观察了一阵,才确定车行确实是闵校长开的。我猜,老师们应该多多少少都知道一点。所以,在广告牌这件事上,其他决策人是不会为难闵校长的。” 闵校长自己不会下厨房,他平时都在学校食堂里买饭吃,放假时就由他的妻子做饭吃。而他妻子白天需要看店,中午那顿饭是在店里解决的。因此在周日的中午,闵校长会到店里去待上一阵子。 沈灵带着小伙伴找上闵记车行时,闵校长应该就在店内的帘子后头坐着。 “你这相当于是给副校长拍了马屁吧?”沈真听得认真,差点把菜都烧糊了。 “话也不能这么说,我的目的还是为了拿到赞助费,并且用这笔钱来做好事,所以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只不过我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恰好和闵校长行了方便而已。”沈灵辩解说,“而且,假如他家做的是食品生意,我肯定就不会找上门去了。自行车生意,经销商这边只能在价格上做手脚,质量是由厂家负责的,不至于像食品生意那样,一不小心就会弄出食品安全等问题来,坑害了消费者。” 所以说,沈灵还是很有原则的。就算要与人方便,他也有着自己的底线。 “你能这么想就很好。不过,就算闵校长日后做了虚假广告,责任也不在你身上。”沈真非常护短地说,“闵校长这次算是赚到了啊!才花了一千二就买下了一个长期的显眼的有效的广告位了。” 如果是实打实地买,广告费肯定比这贵很多!但沈灵提供的方法相当于是给闵校长弄了一块遮羞布。闵校长完全可以装无辜地说:“这都是学生们弄出来的啦!我只是想要做点好事而已,结果学生们就提出了用这个方法回报我。至于这个广告位的事情,我们再开个会吧,你们不用顾忌我的。” 他可以这么说,但凭着他在学校里的地位,大家难道真的能不顾忌他吗? 于是,闵校长的广告位就能这么便宜到手了,而且他面子里子都有了。 闵校长就是想明白了这一点,他和他妻子才会痛快地给出了一千二百块钱。 “你为了学雷锋做好事算得上是拼了啊!谁能有你这脑子?”沈真叹服地说。 沈灵想了想说:“其实主要还是为了莫老师吧。莫老师上次因为我和严老师发生了冲突。严老师那人的心眼太小了,说不定会在工作中找莫老师的麻烦。一旦他们再次发生冲突,只怕莫老师会在校领导那里坏了形象。不管怎么说,严老师的资历摆在那里,有些校领导还是愿意给他一点面子的。” 可是,在这一次事件中,沈灵相当于是帮了闵校长一个大忙!闵校长在记住沈灵的同时,也会记住沈灵的那帮小伙伴们,而一旦记住了他们,难道闵校长还会忽略他们的指导老师莫老师吗?有时候只要有了这么一点点的联系,当闵校长做一些无伤大雅的决定时,他就可以稍微偏向莫老师一点了。 或者说,沈灵其实都不需要闵校长偏向莫老师,只要他能保持绝对中立就好了。 莫老师是一个正直的人,而且她能力不错,只要别人不存心打压她,她就会有很好的发展。 “所以,你绕了这么一大圈,就是为了保护莫老师?”沈真目瞪口呆。 这都一箭多少雕了啊! 沈灵点点头说:“就当我是未雨绸缪吧。莫老师是个好人,我不会任由她被别人欺负的。” 沈真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就是想要我的膝盖么,拿去拿去都拿去,只要能给我剩一点哥哥的威仪就好了。_(:3」∠)_ 第四十二章 第二天是周一,沈灵到了学校后,带着存折找上了莫老师。然后莫老师一脸恍惚地带着沈灵去找了大队辅导员严老师。此严老师非彼严老师,此严老师年轻帅气,是体育课的老师,很受学生欢迎。 当小严老师看到存了赞助费的存折时,内心就仿佛住进了只精力旺盛的哈士奇,久久不能平静。 都是一年级生,瞧瞧那些拖着鼻涕总是幼稚儿童欢乐多的一年级生,再瞧瞧这个一脸严肃就算是包子脸都挡不住他霸道总裁气质的一年级生……小严老师觉得自己今天的上班方式或许有哪里不对。 沈灵之所以找上小严老师,是因为大队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处理和学生相关的事情。 “我们学校不是每年都会组织学生去敬老院探望老人吗?这笔钱正好可以用来购买物资。”沈灵说着又拿出了一张表格,“这是我们小队的成员在批发市场货比三家以后列出来的最优选择。现在我们需要学校方面先和敬老院取得联系,只要获得了敬老院方面的同意,物资很快就会送货上门的。” 小严老师心里的哈士奇依然无比闹腾,严肃地说:“好的,学校绝对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咦,我为何要用“拖后腿”这个词? 三月年年有,学校每年三月都要组织学生们学雷锋,老师们其实都麻木了。考虑到安全、便捷等种种现实问题,学校可以举行的活动只有那么几个,不是让学生们集体去扫大街,就是让他们集体拔草,再要么就是集体去敬老院探望老人。没办法,小塘实验学校附近的纯公益单位只有一个敬老院。 这种敬老院并不是那种高级的疗养院。敬老院里面的条件其实并不怎么好。老人们都是没有办法了,没有子女赡养,又没有退休工资,可能还有一身病,却仍想要活下去,才会住到敬老院里面来。 对于这些老人来说,追求什么高品质的生活,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学校安排学生们集体去探望时,学生们走着去、走着回,一路上高高兴兴热热闹闹的。他们少年不识愁滋味,很多时候都把这个过程当成了是一种另类的放风郊游。等到了敬老院,学生们会选出几个代表给老人们表演节目,看上去搞得有声有色的,其实也就那么回事。那些老人中,有些的听不懂普通话,有些的上了年纪听力不行,根本就看不懂所谓的节目,只是带着一脸麻木的表情拍着手。 等节目表演完了,学生们就又排着队回学校了。敬老院便重新了恢复了静如死水的沉寂。 说真的,这种活动其实根本没什么意义,非常形式主义。 老人们的生活并不好,他们还在生存的及格线上徘徊,需要的是面包,根本不需要所谓的精神文明熏陶。精神的满足是要建立在他们生活安逸的基础上的。真想要帮助老人?那就给他们送物资吧! 可是,送物资是需要钱的,学校方面根本拿不出这个钱。他们总不能找学生募捐吧?年年为此募捐,家长肯定会有意见的。而且,说得直白点也冷血点,敬老院根本就不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没有必要为此捐赠物资。校领导们把探访敬老院当成是一个工作任务,这个任务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他们在教育学生这一方面用了心了,他们在乎的是业绩。至于老人们究竟生活得如何?他们其实并不关心。 但是今年不一样,一年级出了沈灵这个“天才”,物资有了! 敬老院里一共有六个老人,人人都换了新被子和新衣服,而且每人都分到了不少如饼干、罐头、桂圆、牛奶等食物。沈灵把钱全部用在了老人身上,有发票为证。老人们的笑容中带着真切和满足。 为何沈灵不直接把钱交给敬老院的负责人,而是特意换成了物资?老实说,如果直接给钱的话,沈灵并不能确保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老人身上。一千二百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经不起耗损啊。 高美美凑到沈灵面前,小声地说:“沈灵,我们做了一件好事,对不对?” “对。”沈灵简洁地说。 高美美站在阳光下,郑重其事地说:“我以后还要做很多很多的好事。”因为,为善让人快乐。 “你有这个心是好的,不过要记得量力而行。”沈灵再一次开始教育自己的“大侄女儿”。 高美美甩了甩自己的马尾辫,果断地嗯了一声。她其实有些时候不太理解沈灵说的那些话,但是她已经对沈灵产生了一种盲目的信任。对于高美美来说,沈灵的话现在比她爸爸说的话还要管用。 高美美在家里的口头禅已经变成了:“沈灵说……” 高妈妈对此很满意。沈灵这孩子一听就知道很靠谱,在他的帮助下,女儿改掉了好多坏习惯。 高爸爸则很心塞。只要一想到女儿现在如此听外面别家小子的话,他就忍不住情绪暴躁呢。 敬老院一行非常圆满。学校门口的广告也很快就立了起来。事情并没有脱离沈灵的掌控。高美美和杨乐安等人的汇报周记都取得了高分。莫老师看他们通篇写着“沈灵是这么这么说的……”、“沈灵教我要这么这么做……”、“沈灵就像我爸爸一样,不,他比我爸爸还要厉害……”、“我长大后不想当科学家了,我想当沈灵……”,批改作文时,有一种粉丝头头在围观新粉丝的入圈宣言一样。 原来大家都是迷妹嘛!哦,还有迷弟。 春光明媚,天气正在逐渐暖和起来。 沈真一个人默默纠结了几天,终于忍不住找沈灵谈话说:“你要不要去测一下智商?我知道有个很权威的组织,门萨,国外的,专门给人测智商。智商高的能被他们吸纳成会员。你想不想试试?” 这些日子以来,沈真一直都在慎而又慎地思考着一个问题。如果沈灵真的是天才,他该怎么办? 一方面,沈真觉得应该维持现状不变。 既然沈灵的情商智商都不低,这就说明他心里什么都是懂的,如果沈真贸然改变了相处模式,沈灵或许并不会喜欢。而且,别说沈灵很聪明了,哪怕他是当代的爱因斯坦,那不也还是他的弟弟吗? 可是另一方面,沈真又怕耽误了沈灵。 沈真自认是个普通人,哪怕开启了重生模式,这一点也改变不了。他想象不出天才的世界是怎样的。也许天才该有天才的生活方式?他用带普通孩子的方法带沈灵,万一把他带平庸了,该怎么办? 沈真就这样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第28节 沈灵被沈真用膜拜素描练习专用石膏像的眼神膜拜了几天,善于察言观色的他默不作声地感受着沈真的情绪变化,从震惊到骄傲,从骄傲到纠结,从纠结到不安,从不安到担忧,最终定格在了担忧上。此刻见沈真主动提及了这个话题,他摇摇头说:“我不需要去做什么测验来证明什么。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自家人知自家事,他的不凡大都来自于他梦中的经历。他并不想过多暴露。 “过多”的意思是,沈灵觉得在沈真面前做真实的自己,这并没有什么。 沈真想了想,认真地说:“以后……如果你想要做什么事情,小事你自便。至于大事……大事最好和我报备一声,让我心里有个数。不过,我不会过多干涉你的。”自由生长的树才会成为奇迹。 既然沈灵不是一般的孩子,他就不想用大人式的关心去限制他。 沈灵想了想,也很认真地说:“在我眼中没有大事。能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不能解决的事情,耐心一点,总能解决的。”夺嫡这样的事情都干过,除非再次颠覆天下,否则真没有什么大事了。 在沈灵的梦中,他不是谋士,却胜似谋士。 别的谋士想寻明主谋天下,或为私心,或为名利,他只为江山社稷,也为故人能安。 听了沈灵的话,沈真又沉默了。 再一次觉得自己的智商被嘲讽了的沈真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熊孩子算什么?孩子熊,照着一日三餐揍几顿就好了。他家的孩子一点都不熊,然而他已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教育才好了啊! 脑细胞都要死光了!头发都要跟着掉了! 沈真心疼自己的发际线。#既然我没有威廉王子的地位,我也不想拥有威廉王子的发型啊!# 又过了几天,沈真送了一套法律方面的书给沈灵。 这年头还没有司法考试,不过有律师资格考试。沈真是按照律师资格考试的参考书目买的书。 “哥,你这是想让我考律师?”沈灵态度随意地翻着书。 沈真摇了摇头,说:“不,就是打算让你看看。学无止境,你没事的时候,就看看吧。” 沈灵太聪明了,聪明的人一旦误入歧途,那可是普通人根本无法阻止的。沈真虽然相信自家小孩是个好孩子,一定不会走上歧途的,但他想了很久又觉得确实该让沈灵多读一读法律方面的书籍。 法律,是一种枷锁。但如果能利用得好的话,这也是一样能用来保护自己的强大武器。 如果天塌下来了,就让沈灵用法律来补天吧。 哥哥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第四十三章 四月,清明节。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烈士陵园给烈士们扫墓,今年正好轮到了一二两个年级。 烈士陵园在城里,进城需要坐车,一来一回将耗上不短的时间。如果轮到高年级去扫墓,他们是需要自己走路去的。临行前一天,老师们特意嘱咐了孩子们要带上面包和水,这可以作为他们的午饭。 生于和平、长于和平的孩子想象不出战士们浴血奋战时的英勇和牺牲时的悲壮。他们读不懂“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中的不屈不挠,他们读不懂“粉身碎骨寻常事,但愿牺牲报国家”中的舍生取义,他们读不懂“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中的万丈豪情。对于去扫墓这件事,他们并没有什么沉重的心情,更多的还是觉得开心,因为一整天都不用上课了!而且,他们还要坐车去城里呢! 老师们给每个学生都发了一张四方形的卫生纸,让他们自己动手做小白花。 这小白花将会献给烈士们。 高美美的动手能力不错——虽然身为女孩子的她竟然在这方面输给了沈灵——很快就把小白花做好了。她低头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一脸认真地说:“我要把花送给毛主席!” “那我要送给邱少云!”后座的男生抢着说。 “我的送给江姐!” “我的送给董存瑞!” …… 小孩子们对于烈士们的认知几乎都来自于语文课本、适宜他们年龄段的课外读物和电视节目。他们知道的烈士往往就只有那么几个“典型”。他们敬仰烈士们,却又觉得烈士们距离他们非常远。 沈灵很认真地扎着小白花,什么话都没有说。 学校订下大巴车有五十多个座位,正好一辆车能装下一个班级。高美美拿着小白花走出教室时,心中还有一种她自己都说不上来的莫名的低落。但是,当她看到大巴车时,转眼又开心了。学生们是按照学号上车的(而学号是按照开学时的名单排列的,并非按照成绩)。高美美的学号在沈灵之前。 轮到沈灵上车时,车上的座位已经差不多被坐满了。高美美在自己身边给他留了一个位置。 路程稍微有一点远。高美美觉得无聊。她虽然背着小书包,但书包里只有饼干和矿泉水,并没有小零食。老师们说了,他们是去扫墓的,而不是去郊游的,可以带点吃的当午饭,但不可以带零食。 行进的车上也不能看书,那不符合用眼卫生。高美美的眼珠子一转,说:“沈灵,讲故事吧!” 周围的孩子都听到了高美美说的话,七嘴八舌地起哄说:“对啊,沈灵你给大家讲个故事吧!你可以给我们讲讲《遇妖》,就算后面的情节还不能告诉我们,从头讲起也好!我们都百听不厌的!” 沈灵的视线一直落在车窗外的风景上。 不算热闹却很平和的街,不算富贵却很安乐的人,构成了一副盛世太平图。 沈灵收回视线,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好啊,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古时候,有一位将军……他的父亲是将军,他的爷爷是将军,他的祖上都是将军,所以他家世显赫。但是,他的父亲死于战场,他的爷爷死于战场,他的祖上有很多人都死于战场。到了他这一辈,父亲牺牲时,他才十三岁。他要拿起他父亲的枪,因为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宿命……” 沈灵的声音很平淡。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好的讲故事者,孩子们听得似懂非懂。 沈灵从这位将军讲起,讲到了这位将军所带的兵。一将功成万骨枯,他们没有主角不死光环。很多人都死了,又有很多年轻的生命填了进来。在最后一场战役中,将军也死了,用死亡换来惨胜。 高美美听着听着就哭了。 “好姑娘,你哭什么?”沈灵给高美美递了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 高美美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摇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想哭。我觉得你很难过。” 沈灵的心情确实说不上好。他所讲的故事中的那位将军就是他前世的父亲。父亲战死时,他尚在母腹。他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关于父亲的种种事情,都是在他长大后,别人一遍遍告诉他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高美美的哭声感染了她周围的几个小女生,大家的眼泪好像都止不住了。为什么好人要死呢?为什么将军要牺牲呢?男孩子们则更为没心没肺一些,有几个见女生哭了,就忍不住扮鬼脸嘲笑她们。 在沈灵讲故事的时候,莫老师也认真地听着。此刻见到了事情的发展,莫老师赶紧说:“好了好了,大家不要难过。李顺涛,你也不要笑!虽然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中,但依然有战士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为了保护我们而战斗。你现在能够坐在车里开女孩子的玩笑,那是战士们用生命换来的。” 被点名的李顺涛立刻把嘴巴捂上了。 莫老师顺势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爱国主义教育课,并总结说:“所以,你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要好好念书,要孝顺父母,要努力成为祖国的栋梁,然后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生们纷纷点头,做出一副乖乖听话的模样。 莫老师又说:“老师刚刚说的这些话,你们再好好想一想。扫墓回来后,你们还要写篇周记。” 烈士陵园的大门口围着很多人。不光是小塘实验学校组织了学生们来扫墓,其他的学校同样组织了学生过来。而且,不光是学生们来扫墓了,其他的很多单位也集体过来了,全部凑在了清明这天。 小朋友们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轮到他们进场给烈士们献花。 这是嘉城的烈士陵园,也是嘉城的英雄园,陵园中葬着很多在和平年代牺牲的警察、武警和消防战士等等。他们不像毛主席、董存瑞那样为孩子们熟知,他们留给孩子们只是一块四四方方的墓碑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如果不仔细阅读他们的生平简介,孩子们甚至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牺牲的。 然而,这一个个普通的名字背后却是一个个并不普通的烈士英魂! 到了这时候,孩子们也不再嚷嚷问一些“为什么没有江姐,我的花要送给江姐的”、“为什么我没有看到邱少云”等这样的问题了。烈士们的名字无比陌生,但他们一样是值得被铭记的英雄! 高音喇叭在播放哀乐。学生们列队站在纪念碑前,低头静默。在这一刻,他们来时的嬉皮笑脸消失了,他们心中的不以为意也散去了。他们在懵懵懂懂中感受到了一丝沉重以及沉重背后的责任。 默哀结束。学生们原地散开休息,顺便解决一下午饭。 高美美和沈灵找了一个有阴影的地方坐着。周围都是松柏,郁郁苍苍。 在他们不远处,有两个男的正坐着聊天。 其中一个男的满脸不高兴地说:“晦气得要死,单位年年都组织来,不来还不行,这不是搞形式主义么?老子的烟瘾都快犯了。就是些死人,认都不认识,有什么好瞻仰的?”陵园中禁止抽烟。 另一个男的劝着他说:“你小声点!” “我又没有说错!既然都选择当兵了,就应该要有牺牲的觉悟。医生们把手术做好了,需要表扬吗?公交车司机把车开好了,需要表扬吗?都不需要吧?因为他们不过是做好了本职工作而已。既然如此,战士们牺牲了,为什么要表扬?我们每年纳税,他们就该为了我们前仆后继。”那男的说。 高美美猛然站了起来。 沈灵及时把高美美拉住了,对着她摇了摇头。 “可是,他太过分了!”正义感十足的高美美说。 沈灵面无表情地说:“你想和他讲道理?讲不通的。道理是说给人听的。” 高美美还是一脸不服气,要不是沈灵拉住了她,她又习惯听沈灵的,早就冲上去了。 “三观不合,完全没法交流。对付这种人……最好是把他蒙头打一顿。可你现在还小,又打不过他。”沈灵说,“烈士们的英魂并不会被他们这些人惊扰。因为,他们牺牲时并非只为保护我们,也为保护所有不曾违法乱纪的人,不管这些人是不是懂得感恩。所以才说战士们是最可爱的一群人。” 在这一刻,高美美似乎有一点点明白沈灵的意思了。 无论黑暗有多猖狂,无论他人有多误解,人生就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 ———————— 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刻,一些人为了维护我们的安定生活牺牲了。 所以,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努力而积极地生活着,连带着他们的那一份呢? 第四十四章 傍晚,沈真带着沈灵在路口给沈淑来烧了纸,清明节就这么过去了。 他们虽已经离开了汾水镇,并且再也不会回那里常住,不过有机会的话,沈真肯定还要带着沈灵回去几次。毕竟,沈淑来葬在那里。虽说人死如灯灭,但沈真总不能让沈淑来的坟墓就此荒凉了吧? 更何况,沈真都重生过一回了,如今对于那些鬼神之事,到底存了几分敬畏之心。 刚刚重生时,沈真是一点都不想再回到汾水镇的。但现在他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沈真有时候又觉得,或许等他们强大了,不惧某些人的纠缠了,可以每年抽空回去一两天。扫一扫老屋,去去尘土;看一看沈淑来的坟,清清荒草。那时的他们应该算是衣锦还乡了吧?想想倒也是挺不错的。 四月下旬,学校里举行了期中考试。 沈真带着一个装了些简单学习用品的笔袋,去了学校。在学校中,沈真已经算是一个名人了,基本上处于“爷不在江湖,但江湖中处处有爷传说”的传奇地位。四年级的学生人人都认得沈真,但沈真因为平时从不来上课,他能认识的也就那几个爱去他摊子上买东西的学生以及李浩的朋友们。 沈真每次来学校参加考试时,都会被人围观。 不过,也许小学生们都比较容易害羞?虽然大家心里都挺想和沈真亲近一下的,但除了李浩会直接跑到沈真面前和他聊天以外,其他的人就算再好奇,也是远远地看着,不会主动来找沈真说话。 李浩已经把考场安排弄清楚了,见沈真来了,就说:“我们班的考场在美术教室。你等会儿跟我一起过去就行了。”小学部的教学楼有两栋,班级都分布在前栋,后栋则分布着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会议室等。考试时因为要单人单桌,一个班级最少需要两个考场,就会把后栋教学楼拿出来用。 沈真点了下头,没有说什么。他此刻的心情非常复杂,毕竟马上就要和弟弟进同一个考场了。 “你知道不?期中考试之后,学校里要开家长会。”李浩的消息非常灵通。 沈真确实不知道这个,闻言有些讶异:“开家长会?” “学校这不是存心要搞事吗?刚刚考完试,成绩一下来,马上开家长会,明摆着就是不想让我们学生好过啊!”李浩郁闷地说,“我爸妈肯定又要猜拳了,赢的人去源源的班级,输的来我班上。” 沈真知道这种时候不该幸灾乐祸的,但是只要想到李爸爸和李妈妈互相耍赖的样子,他就忍不住想要笑。李爸爸和李妈妈的猜拳能从一局定胜负玩到三局两胜、五局三胜、七局五胜……永无止境。 李浩带着怨念地看着沈真:“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还笑?有没有把我当好兄弟啊?” 沈真拍了拍李浩的肩膀,说:“你怕什么?其实你不都已经习惯了吗?难道还会觉得紧张?” 第29节 李浩一想,确实啊,他一点都不紧张啊,开家长会对他没影响啊。李浩不喜欢考试,但却不害怕考试,因为他的父母没有给过他太大的压力。别的学生考九十五分都会哭,因为他们不考双百就会被家长批评,但李浩哪怕考了倒数第一,还能保持一副乐观的心态,大不了课余时间都报了补习班吧! 再说了,李浩肯定不会考倒数第一的,他们班的倒数第一被梅秋生包揽了。 梅秋生比李浩还大一岁,却不会写字,就是自己的名字都写得像鬼画符。他考试时只能拿个位数的分数,而且这些分数都来自于选择题和判断题中被他蒙对的部分。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会做题。 但其实梅秋生的智力又是正常的,日常中的表现就像是大多数正常的孩子一样。 班里的学生对于梅秋生的状态似懂非懂。说他聪明吧,他偏偏考试时只能得零蛋;说他是笨蛋吧,他平时又一点都没有弱智的表现。李浩和梅秋生玩得挺好,因为这孩子的性格也相当不错。 在李浩和沈真聊天的时候,梅秋生凑了过来。他自嘲地说:“是啊,耗子!我都不紧张,你还紧张什么?”什么考试,什么成绩,梅秋生早就放弃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他认字与记字时一直困难重重的,刚学过的字总是转身就忘。梅秋生的父母带他去医院看到,但好像没得到什么改善。 李浩摸了摸后脑勺,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真知道梅秋生这个人。在沈真看来,梅秋生或许是有些阅读障碍。当然,沈真对此也不敢特别确定,毕竟他并没有系统研究过心理学。沈真所知道的东西,都是上一世他在网上一鳞片爪看来的。 长期以来,儿童阅读障碍问题在华国并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家长认为孩子只是不好好学习。梅秋生的父母带他去医院看过,但几次下来没有效果,他们好像已经放弃了。梅秋生自己更是没什么追求,所有人都在说他不行,而从考试来看,他确实不行,于是久而久之他也不再为自己争取什么了。 不过,沈真能从梅秋生的语气中听出一种失落。这孩子其实也是希望能得到别人肯定的吧? 沈真的性格看似开朗其实内敛,不是一个多事的人。他不喜欢熬鸡汤卖鸡汤强硬地给人喂鸡汤,但此刻他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沈真对着梅秋生笑了一下,问:“你知道爱因斯坦吗?” 爱因斯坦?当然知道啦!梅秋生不明白沈真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难道他也想嘲笑他吗? 沈真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爱因斯坦是一名伟大的物理学家,获得过诺贝尔奖,他被称之为世纪伟人。但你知道吗?爱因斯坦小时候患有阅读障碍。阅读障碍就是,记不住字,刚学就忘,哪怕是照着原文抄写,也要看一笔写一笔,速度很慢,有时还把文字左右弄颠倒……就是诸如此类的症状。” 字母语系阅读障碍患者的表现和汉字语系阅读障碍患者的表现肯定是不一样的,沈真是按照汉字语系患者的表现来说的。他一边说,一边注意观察着梅秋生的表情。梅秋生果然慢慢激动起来了。 “你是说……爱因斯坦他、他和我一样?”梅秋生不可置信地问。 梅秋生的父母不识字,连普通话都说不好。医生和他们说了些什么,其实他们并不懂。几次治疗没什么效果,他们家又没有太多的钱,也就放弃了。好在梅秋生的父母还是很爱他的。虽然他们失望过,但孩子念书就是念不下去,那也只能算了啊。反正他们自己不识字,不也这么过了一辈子了吗? 梅秋生对于自己的症状从未有过一个正确的认知。他有时候觉得,或许自己就是笨吧!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梅秋生说这样的话。他的眼前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沈真点着头说:“不光是爱因斯坦,达芬奇和丘吉尔也有阅读障碍。前者是伟大的学者和艺术家,后者是政治家,当过英国首相!首相知道不?国家头头,整个英国都归他管!是不是很厉害?” “厉害厉害!还有呢?你继续说!”李浩也听得津津有味。 “有一个说法很有趣,说是患有阅读障碍的人其实智商都挺高的。他们都是聪明人。”沈真鼓励地看向梅秋生,“如果爱因斯坦读书的时候放弃自己了,他就不会成为伟大的物理学家了。梅秋生,说不定你以后能成就一番大事呢!永远不要失去信心,永远不要怀疑自己,永远都要心存希望。” 沈真业务不熟练,觉得自己这碗鸡汤熬得有些糟糕,但梅秋生却毫不犹豫地先干为敬了。 李浩眼珠子一转,立刻用手肘撞了撞梅秋生的胸口,说:“爱因斯坦哦!” 梅秋生有些窘迫,心中却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豪情,干脆就和李浩玩作了一团。 三人正说着话,很快就到了考试的时间,便一起朝考场走去。在楼梯口,他们碰到了沈灵。沈灵在早上是和沈真一起来学校的,不过他先回了趟自己的教室,所以兄弟俩才短暂地分开了一会儿。 梅秋生也认识沈灵,还笑着和沈灵打了个招呼。沈灵礼貌地点了下头。 眼看着已经走到四年级的考场了,沈灵抬脚进了教室。梅秋生赶紧提醒他说:“你赶紧去考试吧,再不去就该迟到了!一年级在哪里考试来着?耗子你知道不?要不你和沈真先把沈灵送过去?” “我的考场就在这里。”沈灵板着一张包子脸说。 “别开玩笑了……沈真,你弟弟还真是离不开你啊!”笑点不是很高的梅秋生哈哈大笑起来。 沈真沉默地看着梅秋生。 沈灵沉默地看着梅秋生。 李浩终于憋不住了,激动地用手里的铅笔盒敲着课桌,说:“不容易啊,我竟然瞒到了现在!哈哈哈哈,说出来吓死你,沈灵要跳级了,所以跟着我们一起考试。以后他就是我们班的学生了!” 沈灵矜持地说:“能不能和你们成为同班,这得看我这次的考试成绩。” 李浩满不在乎地说:“这有什么好担心的?你肯定能考第一啊!我对你充满了信心。”李浩说着忽然发现了有什么不对。这二货在这一刻终于想起了沈真。李浩的视线在沈真和沈灵身上来回扫荡。 沈真用脚趾头思考都知道李浩在想什么,忍不住伸出手去把李浩的头发揉乱了。 李浩却顽强地说出了他想说的话:“你们兄弟这是撞上了啊?你们俩谁能考第一啊?” 呵呵,赶紧把这句话咽回去,我就还把你当朋友。沈真双手齐上,开始蹂躏李浩的狗头。 其他的学生陆陆续续进了考场。每个人看到沈灵时,脸上都冒出了“这豆丁是来干啥”的表情。说沈灵是豆丁,这话倒也不是非常准确,毕竟沈灵的身高已经在及格线以上了,看上去并不显得矮。但四年级的学生都逐渐有了一种“我是大人”的感觉,他们隐隐把低年级生都看作是不懂事的小孩。 沈灵淡定地坐着。 监考老师来了,并没把沈灵赶走;试卷发下来了,沈灵开始了答题。那些偷偷观察着沈灵的人全部震惊了!这个一年级生竟然真的要跟着他们一起考试吗?谁能告诉他们,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学校里能跳级的学生实在是太少了,几年都出不了一个。所以很多人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直到考完了一场,课间休息时,李浩才终于把沈灵要跳级的消息散出去。大家表示这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跳级啊,是第一次围观活体学神啊!大家看着沈灵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国宝大熊猫一样稀奇。沈灵被那些不加掩饰的眼神看得有些烦躁,起身走到沈真面前,沉默地把自己的脸埋进了沈真的怀里。 不远处有几个女生恨不得捂住胸口尖叫起来:“哎呀哎呀,害羞了啊!” “果然还是小弟弟啊!等他来我们班上了,我们可以捏捏他的脸吗?”女生们感慨说。 如今腐文化还没有彻底泛滥,这些女生们看到“兄弟情深”的一幕,并没有想歪。只是,沈真、沈灵的颜值都很高,女生们难免会对他们偏爱几分。所以看到沈灵可爱的举动后,她们才会激动。 沈真随手拿过李浩脱下来放在一边的校服,把沈灵的脑袋给盖住了。 李浩上完厕所回来,见到了这一幕,不过脑子地嘴欠了一句说:“沈灵干嘛呢?吃奶?” 沈灵:…… 怎么办,真的好想揍人啊! 期中考试的必考科目只有语文和数学,只用了一个上午就考完了。不知道在发达城市的小学中是不是已经展开英语课程了,但根据沈真上一世从李浩那里得来的信息看,李浩直到初中才开始接触英语,这一点倒是和沈真一样。英语一度让沈真觉得很头疼……感觉等升入初中后,他一定会悲剧的。 考试结束后,沈真可以离校,但沈灵会在学校里吃中饭,然后下午接着上课。 李浩勾着沈灵的脖子说:“你下午就直接跟着我们班上课了吧?” 沈灵摇了摇头:“我还是先留在一年级二班吧。不过,老师批改试卷的速度很快的,估计今天放学前就会有结果了。那就从明天开始跟着你们一起上课?对了,他们说下周开家长会,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从钱宋那里听来的!钱宋他爸妈都是我们学校的老师。”李浩说。 沈灵看向沈真:“哥,我们的家长会怎么开?” 沈灵的家长就是沈真。沈真的家长……张明能算是一个,但总不能为了一个家长会,就让张明放下工作特意从安城赶过来吧?而且,凭着沈真的心理年龄,他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代言。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沈真是四年级,沈灵也升了四年级,然后沈真要坐在四年级的教室里给沈灵开家长会? “总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神奇的事情了。”沈真吐槽说。 家长会的事情暂且放在一边,老师们批改卷子的速度比沈灵想象中还要更快一点。期中考试虽然还算正式,但这种校内考试再正式也正式不过中考、高考,卷子本身并没有被密封。唐老师和另外一名老师翻了两下,就把沈灵的语文、数学卷子都翻出来了。两位老师顾不上吃饭,当场批改了起来。 “语文,满分。”唐老师说。四年级的作文还是容易拿到满分的,不会像初高中那样,阅卷老师总会象征性扣上几分。在四年级,满分作文是一种常态;等到了初高中,满分作文才会显得难得了。 数学老师笑着说:“数学卷子有一道附加题,沈灵答对了。所以他是全满分一百一十分。” “附加题都作对了?不是说那是奥数题吗?”唐老师觉得有些惊喜。 数学老师说:“确实是奥数题……不过难度不算特别大。沈灵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我想把他吸纳到奥数班中。”这年代的老师很看重奥数成绩,几乎每个学校都会组建奥数班。老师会组织参赛。 唐老师犹豫了一下,声音都不自觉地放轻了,问:“会不会偃苗助长?” “不给他机会,才是浪费他的能力。这个孩子我很看好。”数学老师充满信心地说。 等同办公室的老师吃完饭回来,得知沈灵参加四年级的考试并拿了满分后,都围在唐老师的办公桌旁边,围观起了沈灵的卷子。其中一个语文老师说:“冲着沈灵的字,我想给他一百二十分!” “对了,沈灵跳到四年级后,是进哪个班?学校随机分配吗?唐老师,你总不能把好苗子都收了吧?”又有一个老师问。如果是随机分配的话,那他们就都有机会把沈灵这个小天才收进自己班了。 唐老师看上去脾气很好的样子,说:“这也要看学生自己的意思。沈灵的成绩确实是好,但他的年龄摆在那里。等他跳到四年级后,周围的学生都比他年纪大,万一他不适应了怎么办?我们要多为学生考虑。”就凭着他们班里有李浩,沈灵就一定会被分到他们班。唐老师对此一点都不觉得担心。 再说了,唐老师班上还有沈真。虽然沈真平时不来上课,但沈灵肯定更愿意和沈真分到同个班。 想当初沈真入学的时候,其他老师听说这个学生平时不来上课,怕他成绩不好会拖累班级的平均分,就都暗示唐老师让他赶紧把沈真收到自己班去,反正这学生也是唐老师自己跑前跑后寻来的,进唐老师的班不是正好吗?结果谁能想到沈真的成绩能有那么好呢?其他老师后悔吗?后悔有什么用! 现在唐老师班上不光有了个沈真,又来了一个小天才沈灵。其他班的班主任都觉得唐老师走了狗屎运,但他们也不想想,如果唐老师和他们一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凭空冒出两个好学生来吗? 善恶有报,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放学时,沈真并没有去摆摊。他选择留在家里,又把自己的油画架子支起来了。沈真决定一直画到晚上。呵呵,如果考试成绩真的被弟弟超了……他也就认命了,果然还是画画能带给他安慰啊。 沈真打量着自己的画。嗯,他的基础功果然很扎实嘛,透视什么的都毫无问题呢。 沈真唯一的弱项在于色彩感。不过,随着他上一世在水粉、水彩和油画方面的练习,色彩感明显进度多了。现在叫一个外行人来看他的画,已经看不出他在色彩感方面的薄弱了。 不过,沈真自己还不是特别满意,所以这一世要继续练习。艺术追求无止境。 李家人知道沈灵今天有跳级的考试,所以李奶奶早早就和沈真说好了。她让沈真今天不要自己做晚饭了,等会儿就和沈灵一起上他们家吃。如果沈灵考得好呢,这顿饭就当是庆祝;万一沈灵没有考好,这顿饭可以当做是安慰,因为李奶奶打算做好几样拿手菜,都是沈灵特别爱吃的呢。 等沈灵回到家时,李家厨房里传出了一阵又一阵的香味。 第四十五章 饭桌上,李浩兴奋地对家长说:“试卷虽然没有发下来,但是我偷偷跑去办公室打探了。老师们聊天时也没有特意避着我们。沈灵得了满分!数学有道附加题,他都做对了,所以是真正的满分!” 李家长辈听了觉得非常高兴。一个个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沈真也觉得很高兴。他其实已经不纠结成绩不成绩的事情了。从心理年龄来说,沈真一直自诩为沈灵真正意义上的家长,而不是一个只比沈灵大了三岁的“小哥哥”。大抵家长都是愿意看着自家孩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沈灵成绩好,沈真心里那一点“被自家小孩比下去”的不自在很快就散了。 第二天,期中考试的成绩就出来了。沈真也考得不错,至少这一次他和沈灵还是并列第一的。 沈灵正式跟着四年级一起上课。唐老师特意安排他和李浩成为了同桌。 还是那句话,跳级这种事情在学校里太少见了,现在出了一个沈灵,大家都觉得惊奇。每到下课时,总会有学生跑到四年级的教室外围观沈灵。中午沈灵去食堂吃饭时,也会成为他人的话题中心。 估计是被人看烦了,沈灵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严肃。以前还有点笑模样,现在更难得笑了。 周末时,沈灵照例要去图书馆还书借书。沈真表示要和他一起去。这很难得。自从沈灵把家和图书馆之间的这条路走熟,沈真已经很久没有陪着沈灵一起去过图书馆了。他周末都耗在了画板上。 “你们班上的梅秋生,知道吧?我怀疑他有阅读障碍。昨天考试之前和他聊了一会儿,我发现他对于自己的情况存在着一些心理负担,于是就忍不住开导了他几句。不过,我不知道这样的开导能管几天。也许过了些日子,他觉得自己还是什么都学不会,这一点微弱的信心便又失去了。”沈真说。 沈灵正在整理书包,听到沈真这么说,他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头看向沈真,问:“所以?” “所以我想跟着你去下图书馆,查阅一下相关的书籍,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吧。”沈真显然也不知道自己具体该做些什么,因此语气中透着某种迟疑,“就算在心理治疗这一块帮不了他什么,至少我要把爱因斯坦小时候的事迹整理一下,摘抄了给梅秋生看,不能让他失去信心啊。” 虽然这种名人事例中有很多都是后人杜撰的,但梅秋生现在需要的正是一碗温热的鸡汤。 “阅读障碍是什么?”沈灵忽然问。 没想到沈灵会这么问,沈真愣了一下。大概是沈灵一直表现得太聪明了,逐渐表现得不像是寻常孩子了,再加上他的阅读面越来越广,所以沈真根本就没意识到原来沈灵不知道阅读障碍这个概念。 其实,沈真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不过,他还是尽自己所知地把这个概念给沈灵解释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没有开始看心理学方面的书。”沈灵解释了一下。 沈灵的阅读面之广确实超出了沈真的想象。不过,沈灵先偏爱历史向书籍,再偏爱政治经济类书籍,最近则在看自然科学方面的书,心理学方面的只稍微涉及了。当然,沈灵也不是一上来就看内容高深的书籍,他会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拿历史类书籍来举例吧,他先看白话文的历史概论,很浅显易懂,再看白话文的历史研究,等做到心中有数之后,最后再看《资治通鉴》、《史记》等等。 除了科普丛书,沈灵平时也看一些“杂书”。他偏爱军旅、刑侦一类的纪实传记和小说。 阅读障碍这个词语,其实沈灵已经在书本上见到过了。 第30节 真正让沈灵疑惑的是,沈真是如何知道这个概念的? 沈灵的脑海中就像是突然劈过了一道闪电。 不是沈灵瞧不起沈真,事实上沈灵一直很崇拜沈真,这种崇拜在他记忆未觉醒时,当沈真把他从汾水镇上带出来时,就已经埋藏在他的内心深处了。但这种崇拜消不去他心中忽然冒出来的疑惑。 在这个时间点,大城市里或许已经开始普及家用电脑了,却不包括小塘镇周围,在小塘镇上,人们的信息来源还多仰赖于纸质书籍报刊以及电视。华国并不重视儿童阅读障碍这个问题,于是寻常的报纸和书籍上都不太可能会出现这个概念。至于电视,他们家里现在没有电视。沈真平时也不爱去李家看电视,最多陪着沈灵去看一下少儿节目。可是自从过完年,沈灵都已经很久没去李家看电视了。 沈真和沈灵一样从那个偏僻的小地方走出来,他也甚少阅读专业书籍。那么,沈真是从何知道“阅读障碍”的呢? 当一个聪明的人心里生出疑惑时,平时一些已经司空见惯的事情都会跟着变得不寻常起来。以前沈灵从未往这方面想过,但在这一刻,沈灵忽然间意识到,沈真身上似乎也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啊。 沈真还不知道自己的秘密已经露出冰山一角了。他见沈灵沉默的时间有些久,便朝沈灵走过去,用手指在沈灵的额头上弹了一下,故意用一种痞痞的声音说:“想什么呢?来来,给哥哥笑一个?” 沈灵捂住额头,无奈地说:“你这语气就和李浩调戏我们班的纪律委员徐闻似的。” “这怎么能一样?我有李浩那么欠揍吗?”沈真委屈地说。 沈灵忍不住笑了,故意说:“欠不欠揍我不知道,不过都挺无聊的。” “你竟然敢说哥哥我无聊?”沈真的脸皱成了一团,做出一副“吾儿叛逆被伤透了心”的表情。 “好了,别装了!时间差不多了,哥,我们快走吧。”沈灵把整理好的书包背上。 这明显是把刚刚的话题逃避过去了啊!沈真又不是高美美小朋友,他真有心追究的时候,怎么会轻易被沈灵糊弄过去呢?更何况,沈灵在沈真面前从未刻意地掩饰过自己的心情。于是,沈真绕着沈灵转了一圈,略有些担心地说:“我怎么觉得……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不能和哥哥说吗?” 每个人都有秘密,沈灵自己也有。既然沈真不愿意明说,沈灵就不会追问。所以,面对沈真的关心,沈灵故意寻了另一个话题,打了个岔:“你为什么要对梅秋生那么好啊?你才见过他几次!” 沈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你这是吃醋了啊?”既然弟弟只是吃醋了,他倒是松了口气。 “本来就是嘛!你为了他,还要专门去一趟图书馆。”沈灵“幽怨”地说。 沈真把这当成了是小孩子的占有欲。其实沈真有些享受这样的占有欲。因为这意味着沈灵对他的在乎,意味着他们是不可分割的亲人。亲人,当然是这世界上最亲密的人,当然要和外人不一样。 沈真想了想,认真地说:“只是碰上了,能帮就帮吧。但是,说我冷心也好,说我现实也好,如果我帮不了他什么,其实我也不会有什么遗憾。所以,你有句话说错了,我对梅秋生没有那么好。” 梅秋生的人生是梅秋生自己的,沈真能做的其实很有限。如果是沈灵有阅读障碍,那么沈真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沈灵。但沈真和梅秋生只能算是萍水相逢,唯一能做的就是提供一些资料了。 沈真又说:“你永远不用为了别人吃醋,因为你才是我的家人。” “那下周的家长会,你会去吧?”沈灵忽然问。 “你希望我去?”沈真认真地问,“我只比你大三岁,我自己虽然觉得没什么,但如果我真的去帮你开了家长会,会不会让别人觉得很奇怪?其实李爷爷和李奶奶可以暂时充当一下我们的家长。” “不要李爷爷和李奶奶去,只要哥哥去。”沈灵说。 沈真是个宠孩子的,既然沈灵坚持,到了开家长会那天,就去了学校。 为了不耽误白天上课的时间,家长会在晚上开,从晚上六点一直开到八点。学生们都已经回家了,但有些老师却把自己班上的班干部留了一两个下来,让他们充当一下助手。虽说八点回家有些晚了,但既然他们的家长都来开家长会了,到时候就可以让学生跟着自己的家长一起回去,倒也安全。 唐老师就把沈灵留了下来。 沈灵和沈真的情况有些特殊,唐老师的安排就有些巧妙。他把沈真和沈灵安排成了学生代表。等到家长会开到一半,唐老师特意让沈真和沈灵发了下言,主要是让他们谈一谈各自的学习方法。这样家长们的注意力就都放在他们是学生代表上了,倒是没想到这两个孩子其实是来给自己充当家长的。 因为沈真平时会摆地摊,有些家长见过他,却都觉得他是家境不好自强不息,倒也没有想到他们是“孤儿”。等知道两兄弟都是年级第一后,家长们的注意力就都放在了他们的发言上。这些家长们恨不得能把沈真和沈灵说的每一个字都当金科玉律记下来,然后全部塞进自家孩子的脑子里去。 沈真觉得很囧。他能有什么学习方法?他只是重生了一世啊! 第四十六章 家长会后,学生们又投入到千篇一律的学习生活中去了。沈灵升了四年级,这对于李浩班上的影响是巨大的。原本的尖子生们,他们并不像李浩那样没心没肺的,谁愿意被一个小弟弟给比下去呢? 但有些事情吧,不在于想不想,而在于会不会。 沈灵仿佛就是专治各种不服而存在的。 呵呵,套用一句家长们常说的话,这孩子的脑子到底是咋长的? 有些人被打击着打击着就失去了斗气,有些人被打击着打击着反而更努力去学习了。就拿李浩的欢喜冤家徐闻同学来说吧,她现在学习的劲头比以前更足了,并且每天都斗志昂扬地想要赶超沈灵。 哦,“赶超”这个说法不对,应该是“超”不过,那就努力追“赶”。 面对这种良性的竞争,沈灵显然接受度良好,很快就融入了班集体中。 至于一些恶性竞争,比如说故意搞小团体排挤沈灵啊,比如说想在体育课上欺负年龄偏小的沈灵啊,一般遇到这种事情,自然有李浩像老母鸡护崽一样地护着沈灵。再说,沈灵哪里是好欺负的呢? 转眼间,暑假就来了。 张明已经把出租的店铺收回来了,现在就按照沈真当初说的那样,开了家服装店。负责进货和看店的人是张娟巧。这位文化程度不高的姑娘在这方面显然有点天赋,如今生意已经慢慢走上了正轨,变得红火起来了。而且,张娟巧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了很多。她没有留在大山里头,这选择是对的。 沈真对此乐见其成。在他的上一世中,张娟巧的婚姻生活非常不幸福,这一方面是因为她遇人不淑,另一方面又何曾不是因为她性格中的软弱?有些人陷入泥沼中时,能当舍则舍及时止损。有些人却只会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最终越陷越深。沈真觉得,在他这一世,张娟巧的一切都会截然不同了。 经济独立的女人总会拥有更多的底气。事业圆满的女人则会拥有别样的风采。 沈真并没有参与收益分成的讨论,但张明肯定不会让他吃亏。哪怕张明和张娟巧劳心劳力理应拿收益的大头,沈真每月能拿到的钱也比当初那一点租金多了好些。所以,沈真的手头就更显宽裕了。 暑假一开始,张明就打了电话过来,想要把沈真和沈灵接过去,无论是回他们老家小窝村也好,或者是待在安城也好,总之大家借此机会团聚一下。但是,沈真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想留在嘉城继续画某些不良漫画,按照他的计划,这些稿子需要在八月初彻底搞定。他要尽快把这些漫画都换了钱。 沈灵则是继续把时间都耗在了图书馆里。 兄弟俩各自忙碌,日子过得非常充实。八月中旬,沈真收拾了行李,打算去一趟京城,见一见《遇妖》的编辑。沈灵自然是要跟着他一起去的。他们准备了一堆吃的,买票坐了北上的绿皮火车。 《遇妖》的负责编辑姓王,叫王彦,还不到四十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 王彦在都城出版社里算是一名老资历的员工了。出版社的总部最初设立在了崇文门附近,王彦那时就已经在出版社里工作了。后来出版社总部搬迁,搬到了三环上,王彦便又跑到了三环上班。 出版社刚刚搬迁的时候是在八几年,那时候的三环可荒凉了,放眼望去只有大片的田野,路也是黄泥的路,空气中弥漫着牛羊猪粪的味道。当时,只有一趟公交车能从城里到出版社的新地址。很多老员工下了公交车时,看到如此荒凉的地界,都忍不住哭了,然后迅速做了工作调动离开了出版社。 王彦坚持下来了。他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又很谨慎,在单位里人员很好,慢慢也就受到了提拔。 如今才过去多久?三环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这一块荒凉地已经寸土寸金了。当初大家都觉得出版社的领导是脑抽了,才把总部搬过来,可现在大家都觉得领导那是有远见啊!要不是有远见,能一口气买了这么一大块地下来吗?现在这地都不知道升值多少倍了!再往后,这地价只有越来越贵的。 人无前后眼,但应该有点自己的判断力。 出版社刚刚成立美术分社时,没有几个人看好分社,但王彦有野心,他想要开疆拓土,就主动要求去了分社。《都城卡通》这本还很年轻的月刊算得上是美术分社中最重要的一本期刊。王彦对此非常重视。他恨不得能把那些提供好稿子的漫画家一个个都供起来,早起晚睡三炷香,日日都不落下。 因为,这些都是他的财神爷,都是他的业绩啊! 《遇妖》的作者一开始并不是由王彦负责的,后来沈真的编辑离职了,年初时才转到王彦手上。 在王彦的印象中,沈真是一名非常低调而省心的作者。 低调是因为沈真和编辑部的联系并不频繁。除了按时把稿子寄过来以外,他基本上不会主动联系编辑部,也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编辑部常常按照惯例,年节时会给沈真寄明信片和礼物。 省心是因为沈真从不拖稿子,稿子还能一直保证质量。他也一直都很有契约精神,从未爽约过。 每次随着沈真的稿子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封来自于他的礼节性短笺,从这些只言片语中,王彦看得出来,沈真这个人情商不错,说的话都让王彦觉得非常熨帖。但除此以外,他们就没有什么联系了。 王彦虽然问沈真要了一个电话号码用于紧急通讯,但沈真在信中说,他家里还没有装电话,他给出的号码不是他自己家的,如果没什么事情,最好能尽量少打。考虑到沈真从未拖过稿,他的稿子里也从未出现过什么不符合出版要求需要临时整改的内容,于是,王彦就一直都没有打过那个号码。 虽说联系如此不紧密,王彦却觉得自己和沈真“神交”已久了,有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 在王彦的印象中,沈真应该是一名三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为何他会这么认为呢? 因为《遇妖》是一个好故事,故事中有一些看似简单却又富有深刻内涵的情节,小孩们爱看这个故事,大人们也觉得它值得一品再品。这并不是小年轻能画出来的,他们太年轻就没有相应的底蕴。 而且,从绘画功底来说,《遇妖》的作者也不应该是个新人了。 王彦甚至猜测沈老师都已经做了父亲了,说不定《遇妖》就是他想要送给自己孩子的礼物。 要是有机会能和沈老师见一面就好了!王彦对于沈真一直是很推崇的。 王彦没想到见面的机会来得这么快。这日,王彦结束了一个工作上的饭局,才回到出版社,值班的小编辑就给了他一个好消息:“王老师,《遇妖》的作者沈真沈老师来京城了。他前面给咱们办公室里打了个电话,说是想要趁此机会约您一起吃个饭。您刚刚不在这,我也不敢给您应下。您看?” 怎么看?当然要约啊!王彦有些兴奋。 小编辑有些为难地说:“沈老师是用公用电话打过来的,我现在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不过,沈老师前面特意说了,过会儿应该还会再来一个电话。王老师,您是等着这个电话?还是由我回复?” 王彦想了一下,他下午还有个饭局,肯定是不能留在办公室里等着沈真的电话了,便嘱咐小编辑,如果沈真再打电话过来,就和他约好,明天中午在出版社外左转一百米处的那家茶楼见面。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第二日,王彦想到要去见沈真了,特意换了一身行头以表重视。结果他所搭乘的公交车却在半路抛锚了,王彦不得不临时换乘了另一辆车,如此一折腾,他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十多分钟才到达茶楼。 茶楼的包厢都是用京城中有名的景点作为名字的。 王彦到达茶楼时,沈真已经到了。王彦在前台问了包厢号,便朝着“颐和园”走去。 毕竟是迟到了,王彦推门而入时把自己的姿态摆得很低:“抱歉啊,累沈老师您久等,我路上……” 王彦的话说不下去了。 包厢中只坐着两个孩子,看上去年纪都不大,比王彦自己的儿子年纪还小。他儿子念初中了。 王彦有些尴尬。转念一想,这也许是沈老师的儿子,他便挤出一抹慈祥的微笑,说:“小朋友你们好啊,你们爸爸应该和你们说了吧,我是编辑部的王叔叔。对了,你们爸爸呢?上厕所去了吗?” 第四十七章 这就很尴尬了。 沈真没想到临见面了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忽然觉得这编辑有些不靠谱啊。 去年,在稿子确定被杂志社录用并即将进入连载期时,沈真和出版社签了一份合同。虽然这份合同的约束力并不是很高,但不管怎么说仍是一份正式的合同。沈真年纪小,暂时无法办理身份证,不过好在他已年满十周岁,而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合同还是能签的。他用了户口本复印件来当做合同附件。 户口本上很明确地写了沈真的出生日期。 所以,沈真一直觉得自己的年龄在杂志社中不算是个秘密。 最早负责沈真的编辑姓陈,陈编辑每月写信和他联系时,用的都是“沈小老师”这样的称呼,由此也看得出来陈编辑是知道沈真真实年龄的。后来沈真的编辑换做了现任王编辑,王编辑直接称呼沈真为“沈老师”,沈真也没有多想。因为,按照编辑部不成文的规定,他们对作者确实需要用尊称。 然而,眼前的这位王编辑似乎抱有某种误会。 沈真赶紧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茉莉花茶,把自己那种“日了狗了”的复杂心情压了下去,这才站起来,朝着王彦伸出右手,说:“王老师你好,我就是沈真。哈哈,没想到王老师您竟然这么幽默。” 沈灵虽然始终板着一张包子脸,但沈真知道,沈灵的内心肯定是笑疯了。 王彦看了眼沈真伸出的右手,这是要握手吗?王彦觉得这孩子还挺懂礼貌的。对于礼貌的孩子,肯定要给予奖励。于是,王彦立刻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包咪咪虾条,放在了沈真的右手中。 沈真盯着手里的咪咪虾条,已经懵逼了。 沈灵觉得自己脸上严肃的表情快要绷不住了。 “哈哈哈,小朋友比叔叔更幽默嘛,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我们一起等你爸爸回来吧。”王彦笑着说。他已经认定“沈老师”是去卫生间了,就把自己的公文包放在了椅子上,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 沈真郁闷地撕开了咪咪虾条的包装。 这包咪咪虾条是王彦的小侄女今早上硬塞给他的。小侄女才五岁,是王彦弟弟的女儿。她自己还不太会看书。不过,在她上学时,幼儿园的老师把漫画版《遇妖》在口头上改编成了一个绘声绘色的故事,利用故事课的时间说给孩子们听了。这个老师特别会讲故事,一期漫画够她讲两个星期的。 王彦现在住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他在出版社工作,他弟弟在文联工作,都是兄弟单位,分的房子也在同个小区。王彦小侄女特别喜欢《遇妖》这个故事,得知王彦今天会来见《遇妖》的作者,小侄女起个大早蹲在了王彦的家门口,非要把自己喜欢的零食贡献出来,说是要让王彦带给作者沈真。 第31节 王彦是怀着哄侄女儿的心情把咪咪虾条收下的,原本以为送不出去,没想到沈老师带儿子来了。 沈真咬牙切齿一般地吃了两根咪咪虾条,然后把剩下的全部塞进了沈灵的手里。 王彦很慈祥地问:“小朋友,你们几岁啦?叫什么名字?都念几年级?叔叔对京城熟,要是有想玩的地方,叔叔周末时就带你们去。”他知道孩子们一般不喜欢被问成绩,因此十分贴心地没有问。 沈真想了想,从书包里翻出他的户口本,推给王彦说:“叔叔,您可以看一下。” 见面就给户口本,这孩子很有个性嘛!不过,户口本这种东西太隐私了,王彦作为一个有分寸的成年人,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把户口本翻开,劝着说:“这个东西很重要,小朋友赶紧收起来吧。” 沈灵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就起身给王彦倒了一杯茶,说:“您喝水。” 王彦再一次心生感慨,沈老师的家教真是好啊,孩子们都养得这么乖,比他家里的臭小子省心多了。王彦心中升起了一丝羡慕的情绪。不过,话说沈老师这个厕所上得是不是有点久了?便秘吗? 虽然不渴,王彦还是端起茶喝了一口,然后认真地对着沈灵道了一声谢谢。 沈真主动把户口本翻开,再次推给王彦说:“叔叔,您真的可以看一下。” 看一页户口本需要多少时间? 王彦疑心自己看错了,手一抖,杯子翻了,温热的茶水全部倒在了他的裤子上。王彦却顾不上自己的裤子,赶紧拿起户口本。他飞快地翻了两页,都没有看到成年版沈真,只有一个儿童版沈真。 “这……”王彦迟疑地看向沈真。 沈真点着头,说:“所以,我没有骗你啊,我就是沈真。” 王彦赶紧站了起来,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沈真理解他的那份尴尬。想了想,沈真决定先给自己的家庭情况做一个简短的介绍,然后又说起了《遇妖》的创造理念等,这才终于把话题打开了。 《遇妖》的作者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这一点实在是太出乎王彦的意料了。 说真的,如果沈真换一个身份,如果他家有点钱,或者还有点势,王彦都会对这件事心存怀疑。虽然他明面上不至于说什么,但他绝对不会相信漫画《遇妖》真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能画出来的。他会认为这是一个玩笑,一个谎言,一个骗局。可是,王彦已经看过沈真的户口本了。他很清楚沈真的处境,不过是两个孩子相依为命而已。这样一对没钱没势还没有父母帮助的孩子,王彦不觉得他们能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代笔这个可能性是绝对不会成立的,因为沈真根本就没有这个人脉势力。 剔除了其他种种的可能,剩下的那个虽然难以置信,也是唯一的真相了。 王彦不得不相信,这世间是真的存在天才的。半个小时后,王彦和沈真终于找到了属于编辑和作者之间的正常谈话节奏。他们之前一直缺乏有效交流,如今终于能面对面了,一时间有很多话要说。 王彦喝多了水,中途去了一趟卫生间。 从卫生间出来后,王彦拐到了茶楼的前台,借用他们的电话联系了自己的编辑部办公室。接电话的那位就是昨天接到沈真电话的小编辑。王彦压低了声音问:“你知道沈……小老师是个孩子吗?” 小编辑说:“知道啊……当初陈姐在的时候,她就在办公室里提过,大家都觉得非常诧异呢。” 王彦觉得自己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黑线,问:“那你怎么不告诉我?” 小编辑诧异地说:“咦,王老师您不知道吗?啊,我想起来了,去年那会儿,您好像出差了。我记得当时要出版一本现代国画作品选集,您那时接连出差去找大师约稿,确实有可能不知道这事。” 陈编辑离岗后,沈真便由王彦负责了。但因为沈真实在是太省心了,王彦只要循着陈编辑的旧例每月接收沈真的稿子,然后按时给沈真寄样刊和稿费就可以了。因为一直没有出过意外,王彦就没有去翻当初的合同。再加上他看到沈真的字、画后,先入为主觉得沈真是大人,这印象就没有转变过。 事实上,王彦是个非常有经验的编辑,他的感觉并没有出错。沈真年幼的皮囊中确实装着一个思想成熟的大人。王彦虽然看似弄错了沈真的年龄,但严格说起来,他其实并没有弄错过,他对得不能再对了。年龄三四十岁?有一点对。拥有一个孩子,《遇妖》是送给孩子的礼物?这个百分百对啊! 《遇妖》可不就是沈真画给沈灵的么?虽然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 “你应该提醒一下我的……”王彦叹着气说。 小编辑有些委屈:“我以为您早就知道了。” 《遇妖》的作者是个孩子,这在去年的编辑室中是个大新闻,所有人都以为王彦已经知道了,偏偏接连出了半年差的王彦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更不巧的是,这时候的出版社员工入的是国家干部编制,去年出版社中换了新领导,新领导是由军官转业的。他的思想中还保留着部队里的那一套。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严禁编辑们在上班时聊八卦闲话。阴差阳错之下,王彦就一直没弄清楚沈真的年龄。 王彦觉得好心塞。 回到包厢,王彦和沈真聊完正事,就说起了闲话,问:“你们想在京城待多久?” 沈真直言道:“应该会待到开学。我们在昌平那边租了个半月短期房,要到开学才会回z省。” “就你们两个人一起住吗?这太不安全了。”王彦关心地说。 沈真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说:“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的。而且,我觉得一个拥有安全防范意识的孩子其实比一个不具备任何安全防范意识的大人要安全些。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 王彦哪能真的放心啊?他想了想,说:“我弟弟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里,他家里还有空房间,不如你们先住到他家里去吧,怎么样?”王彦身为长子要赡养父母,因此家里已经住得很满了,没法再安下两个人去。但是王彦弟弟家里还有一个书房,书房里铺张行军床,勉强还能住下去两个孩子。 沈真赶紧摇头说:“不不,那样太麻烦了。我和弟弟真的能照顾自己。”他一点都不想住到别人家里去,那样很容易给别人造成麻烦。而且,沈真和王彦一家不熟,如果真去住了,大家都不自在。 王彦很坚持,但沈真同样很坚持。 最后,还是王彦先放弃,说:“那你们现在住哪里?我跟着你们去那里看看。” 这倒是没有问题。离开茶楼后,沈真就把王彦带到了他们的租房。 王彦仔细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见周围的环境还算不错,这才放下一点心来了。 回家的路上,王彦回想着这跌宕起伏的一天,心中感慨万千。不过,他倒是成功把小侄女塞给他的咪咪虾条给送出去了,这也能算得上是个好消息吧?哎,他要让小侄女奖励他一个爱的么么哒。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合同问题……我特意请教了一位北京出版社的退休老员工(然而她虽年轻时是在编辑部工作,后来就转去财务部了),问她,当年作者投长期连载稿时需要签合同吗?她说(语气迟疑),应该不用吧。我很震惊地问,那万一作者拖稿子不给怎么办?她一脸认真地说,所以需要编辑催稿啊!催稿是一门学问。 so……文中的合同问题,我也不知道这么写对不对,求不要考据。怜爱一下我自己。_(:3」∠)_ 第四十八章 沈真来京城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找王彦编辑,这其实是顺带的。他要找的另有其人。 在沈真的上一世,他有一位名为周文轩的好友。周文轩比沈真年长了好几岁,两人的职业也不尽相同,他们是因为“朋友的朋友”这一层关系才能互相认识的。按说,他们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但不知为什么偏偏就能一见如故。后来两人都在同一座城市中发展,隔三差五总会约出来一起吃个饭。 周文轩是港城人,因着家学渊源在出版在一块很有人脉。 沈真上一世认识周文轩时,都已经工作好几年了,因此对于周文轩早年的一些事情了解得不是特别清楚。不过,因为他们时不时一起喝个酒泡个温泉什么的,互相插科打屁的日子也有不少,沈真倒是知道周文轩是在哪一年念的大学,还知道他刚升大一那年,学校强制性要求提前一个月到校军训。 算算时间,这会儿周文轩应该刚考上大学,正好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军训,正等着开学。 沈真就想碰碰运气,如果他能找到周文轩,能获得周文轩的帮助,这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但如果他找不到周文轩,那也只当是他们暂时还没有这个缘分。那沈真的稿子就会直接往出版社里投了。 咳咳,《桃色女神》这种稿子不能交给王彦,只能往港城或者台岛的出版社里投。 沈真在画某种不良漫画时,一直都是瞒着沈灵的。这次他想要带着稿子去找周文轩,当然也要瞒着沈灵。于是,沈真先在中午时把沈灵带到了一家正规的新华书店,然后约好了下午四点再来接他。 沈灵当然知道沈真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他虽然有好奇心,但他并不想对着沈真寻根究底。 呵呵,说不定哥哥在未来的某一天会自己露出马脚或者主动坦白了呢? 沈灵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到了周文轩的学校,沈真顺着校门找到了大操场,看到有几个男生在打篮球。沈真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周文轩,但他手头关于周文轩的信息不少,首先他知道周文轩这个名字,又知道周文轩是哪届的,还知道周文轩的专业是新闻与传播。他多问了几个人,立刻就有热心人把他带去了寝室。 周文轩正待在寝室里躺尸呢,就听见有人在门口喊道:“周文轩在吗?你弟弟找你。” 周文轩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爬了起来,随口回了一句:“我怎么不知道周女士什么时候又给我生了个弟弟?”周文轩是独苗苗,虽有堂表兄弟,但那些堂表兄弟的年纪都比他大,他是最小的一个。 沈真却有些激动,他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找对了!哈,没想到这样也能找到周文轩。 “喏,这个不就是你弟弟吗?人家小孩子千辛万苦跑来找你,总不会是骗人的咯?你赶紧把你弟弟领走吧,我还要去打水,先撤了啊。”送沈真过来的男生轻轻地把沈真往周文轩的方向一推。 周文轩穿好拖鞋,看了沈真一眼,心中立刻升起了一丝怀疑。 沈真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解释一下:“那个……”他之所以自称是周文轩的弟弟,是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人怀疑。否则,他一个陌生人来找周文轩,别人肯定要问一问原因吧?这一来二去就烦了。 周文轩猛然一拍脑袋,抢着说:“行,我知道了!你什么都不用说了。” 这反应有些出人意料啊。沈真懵逼了。 周文轩竟然知道他是谁吗?莫非周文轩也是重生的?不会这么巧吧?沈真心中立刻冒出了诸多脑洞,堵都堵不住了。还是说,周文轩确实知道“沈真”这个人,即使他们之前都没有见过面?怪不得他们上一世能一见如故,难道他真的是周文轩的“故人”,周文轩才会刻意接近他并且搞好关系吗? 有那么一刻,沈真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身世了。 当然,沈真倒不是怀疑自己父母的身份,他确定自己是沈淑来和宋根荣亲生的。父系宋根荣那边也没有什么可以追究,他祖祖辈辈都是宋尾村的人,族谱可以一直往前追溯很多代。倒是母系沈淑来这边,沈真没有见过自己的外公外婆,但据说当初搞革命的时候,外公有个弟弟跟着国民党走了…… 这消息不知真假,但如果外公的弟弟真的存在,那现在也应该在台岛,而不是在港城啊……沈真心中的疑惑更大了。而且,如果周文轩真和传说中的小外公有关系,他上一世也没有必要瞒着自己。 就在沈真脑洞大开的时候,周文轩已经穿好了衣服。他攥着沈真的手,拉着他走出了寝室。 沈真的胳膊被攥得有些疼。他印象中,周文轩应该是个很绅士的人,怎么现在看上去有些粗鲁的样子啊?一时间,沈真也弄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也许这么贸然来找周文轩就是个错误吧。 周文轩一直把沈真带到了大操场上。 操场旁边有一排石阶可以坐。周文轩这才松开了沈真,然后认真地将沈真打量了一番。 周文轩抱着胳膊,有些不耐烦地问:“说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你怎么不去找老头子?” “老头子?”沈真完全没有连上周文轩的脑电波。 周文轩狠皱了下眉头:“就是我爸……” “我找你爸做什么?”沈真茫然地问。 周文轩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爸不就是你爸吗?你小子到底是怎么找到我学校里来的?” 沈真赶紧说:“等等,我想你误会了……” “是你自己说的,你是我弟弟。”周文轩依然皱着眉头。他的父母已经离异。虽然离异吧,但他们见了面时又勉强还算是个朋友。所以周文轩对于眼前这个自以为的异母弟弟并没有太大的恶感。 虽然,他也没有好感就是了。 沈真哭笑不得地说:“你误会了。其实我和你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之所以叫你哥哥,是因为我们两个的年龄差。如果我不和你同学说,我是来找我哥哥的,他们就不会给我带路。真的真的,我是个土生土长的z省人,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吧?”害得他差点把自己外公的小弟弟都给脑补出来了。 原来不是老头子来大陆后生的便宜弟弟啊……周文轩有些尴尬地看着沈真。 沈真无辜地回望着周文轩。 只能说,两个脑洞都不小的人凑在一起……那化学反应实在是太美了。 沈真又说:“那个……虽然你不认识我,但我从别人口里听说过你。我这里有些稿子,想要走出版,你可以帮我看看不?咳咳,稿子不是我画的,是我哥哥画的。他本人不方便,所以让我来了。” 沈真故意说得语焉不详,因为他知道周文轩会自行脑补。 据沈真所知,周文轩的外家是搞出版的,搞了有些年头了,手头的人脉资源一抓一大把。而周文轩的表姐也搞了一个新爱语出版社,这虽然是她自己搞起来的小事业,但背靠大树好乘凉,因此弄得有声有色。上一世,沈真曾听周文轩评价过新爱语:“就我表姐那个小出版社……我外公他们看不上,但其实吸金的能力还不错。不过,我表姐就是一人来疯,她那些个爱好啊,我有些不敢恭维。” 沈真就把主意打到了新爱语上。 听见沈真这么说,周文轩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为人本来就有些豪爽,很不拘小节,也不顺着沈真的话深究,只说:“行,都是些什么稿子?我先看看。”朋友的朋友,当然也算是朋友。虽然不知道沈真是从谁那里听说过自己的,但周文轩觉得,如果稿子还行的话,他可以推荐给自己的表姐。 对周文轩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沈真打开包,将一叠稿子取了出来。 周文轩看到“桃色女神”四个字时,脸都绿了。他怀疑地看向沈真。 “周哥哥,这画的都是些什么呀?我哥哥他不让我看的。”沈真眨了眨眼睛,故作天真。 周文轩翻了几页,心中有数了,说:“画得挺好的……但是吧,像这种漫画,要的就是那个色情度,这些里面没有一个露点的,所有的画面都太唯美了,反而不会大卖。”好容易有一张裸体的,三点全被树叶遮上了。而有床戏的地方,应该要将细节大画特画的,偏偏这上面只有脸部特写和远景。 简单地说,《桃色女神》只是沈真自以为的色情漫画,其实它的程度根本就不够啊!与其说它是黄漫吧,不如说是一个故事情节简单的爱情漫。如果用小说来类比,这就相当于作者确实写了几场床戏,然而床戏却是用“被翻红浪,一夜已过”八个字一笔带过的,读者能说什么? 然而,沈真也只能画到这种程度了。他果然不适合吃这碗饭吧? 周文轩想了想,说:“你回去和你哥哥说……” 第32节 沈真乖巧地看着周文轩。 周文轩忽然觉得,这些话其实不适合让孩子来传啊。于是,他直接把建议写在了纸上。他认真写了几条,其实全部都能总结成一条,这种漫画想要大卖,那就必须要丢掉下限画得更露骨刺激一些。 周文轩自言自语说:“不过,这个作者的功底挺好的,画面本身相当唯美……如果想要赚钱,从霓虹国那边传过来耽美文化,其实有火起来的趋势。啊啊啊啊,我和你一个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啊?” 沈真再次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周文轩以为沈真是听不懂的,但沈真作为一个重生人士,哪怕他是个直男,但宅腐不分家,他上一世刷微博、玩贴吧、逛b站的时候,也被迫看过了很多耽美元素。一开始,他对此的接受度不高,想不明白怎么会有姑娘爱看两个男的谈恋爱啊,这是为什么啊?等到了后来,他就淡定了,甚至在和李浩开玩笑的时候,他还能冒出一句“耗子,要是等我们三十了都单着身,不如我们两个搅基吧”。 耽美啊,这个我懂啊!沈真在心里说。原本现在已经开始流行耽美漫画了吗? 沈真抱着《桃色女神》的稿子,有些不甘心地说:“那这个稿子用不了了吗?” “能用能用……但我把话说前头,如果没法大卖的话,作者能拿到的钱就会很少。你哥哥要是对此没意见,我可以把稿子推荐给我表姐。”周文轩说。他再次翻了几页,发现这漫画的画面本身还是很唯美的,故事情节也有了,唯一可惜的地方就只在于,它根本算不上什么色情漫画,不能按照色情漫画来给价。 “我哥哥肯定没有意见的。”沈真乖巧地说。能赚多少是多少呗。 趁着周文轩不注意,沈真赶紧回头偷偷揉了下自己的脸,装小孩真是太累了。 虽然,他本来就是小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特意搜了下相关资料,耽美漫画在91、92年就传入大陆了,94年出现纯粹的耽美漫画,耽美小说在97年进入大陆,99年大陆耽美发展到高潮阶段。这些比我想象中都要早很多哎。 咳咳,所以沈真的色情漫画事业失败了,不过新世界的大门打开啦。 第四十九章 周文轩天生爱美食,也爱交朋友。在沈真给他推荐了一些京城美食后,周文轩就认下沈真这个小朋友作为自己的“忘年交”了。好吧,其实还没到忘年交的份上,不过他们友好地交换了联系方式。 沈真觉得,等到小灵通流行起来之后,他应该尽快买个小灵通用着。这样才能方便联系。 周文轩还想认识沈真口中那位画色情漫画的哥哥,被沈真用“我哥哥性格孤僻”的借口糊弄过去了。周文轩是一个非常善于脑补而又很绅士的人,似乎明白了什么,闻言便很体贴地不再追问了。 沈真都不想追问周文轩到底明白了什么。 来京城最大的任务完成后,沈真的心情都变得轻松了很多。但因为他们的半月短租房还没有到期,沈真索性带着沈灵在京城里痛快地玩了一场。可惜他们没有相机,不然肯定能拍下很多照片呢。 当然,作为一个点亮了速写技能的男人,就算没有相机,沈真也能让景色和沈灵同框定格。 从这一点来说,沈真确实男友力max呢。啊不,是哥哥力max。 沈灵把一张张速写精心地保存了起来。多年以后,当他们再翻出这些,肯定满满的都是回忆。 王彦作为沈真的编辑,按说只要处理好漫画相关的事情就可以了。但他作为一个非常负责任的成年人,得知沈真和沈灵身为两个未成年人选择单独留在了京城,肯定放心不下。于是等周末休息时,他主动表示要好好招待一下沈真沈灵兄弟。如果沈真沈灵有哪里想去的,他可以带他们一起去玩。 为了让孩子们不至于拘束,王彦还带上了自己的儿子王希和小侄女妞妞作为陪玩的。 妞妞原本是冲着沈真来的,毕竟她最喜欢听老师讲《遇妖》的故事了,得知沈真是《遇妖》的作者后,俨然成为了一个小迷妹。然而,当她见到了沈真和沈灵兄弟时,她立刻叛变成了沈灵的迷妹。 沈灵涨粉的原因很简单。妞妞作为一个五岁的孩子,总有数不清的问题要问。 看到街道上一排排长势很好的树木时,她问:“这些树叫什么名字啊?” 沈真开着玩笑说:“它们种在街道上,所以叫街道树。” 妞妞很快就举一反三了:“那如果它们长在小区里,它们就叫小区树吗?” 沈灵淡淡地说:“这是梓树,喜温暖,也耐寒,抗污能力很强,生长较快,是行道树的一种。” 过了一会儿,妞妞又有新发现了:“快看,那只鸟在走路哎!那是什么鸟?好漂亮啊!” 王希默默打量了一会儿,问:“不会是别人养的宠物鸟跑出来的吧?” 有着丰富阅历的王彦说:“这种鸟其实挺常见的。你们不要少见多怪啦。” 妞妞看向沈灵。所有人都顺着妞妞的视线看向沈灵。 沈灵淡定地说:“这种鸟确实常见,在华国有广泛的分布,名为戴胜,是以色列的国鸟。” 吃过午饭,大家散步消食时,妞妞又有问题了:“为什么白天看不到星星啊?” 王彦富有童心地回答了一句:“因为星星在晚上要眨眼值班,它们太累了,所以白天要休息。” 妞妞很鄙视地看了王彦一眼,说:“大伯你真幼稚。”然后她再次看向沈灵。 沈灵说:“因为地球有大气层,太阳中的一部分光线被大气散射,使得天空被照得十分明亮,我们就看不到星星了。如果没有大气,那么天空是黑洞洞的,即使阳光十分强烈,也能见到星星。” 妞妞追问说:“那什么是大气层啊……” 沈真递了一瓶水给沈灵。沈灵喝了一口,然后继续应对妞妞的十万个为什么。 就这样,待到几人分开时,妞妞已经成为沈灵的小尾巴了,眼神中的崇拜藏都藏不住。这一方面是因为沈灵什么都懂,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沈灵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孩估计听不懂某些知识就敷衍她。 自第一次见面后,沈真又和周文轩见过几次面。 周文轩正好处在军训已经结束然而还没有开学的阶段,因此空闲时间挺多的。 周文轩和他表姐的关系不错。表姐似乎很相信周文轩的眼光,因为沈真的漫画稿子是周文轩亲自敲定的,因此表姐很快就把合同传真过来了。其实,表姐平时早已经不负责具体的签书事宜了,她手底下有专门负责这些事情的小编辑。但为了给周文轩一个面子嘛,表姐难得地亲自过问了一两句。 作者通过这种小出版社渠道出版所能得到的稿费,和他们在那种国营大出版社出版时所能得到的稿费不一样。一般来说,前者出版的量不会特别大,因此出版社只同意买断,也就是一口气给作者一笔钱,日后这书不管卖得是好是坏,都和作者本人没有关系了。哪怕书卖得火遍了全球——这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事实上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作者除了最开始的买断收入,再也得不到一分钱了。 这种结算方式是非常普遍的,很多小说出版时用的也是这种方法。沈真对此很清楚。 事实上,沈真开始画《桃色女神》时,心里就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稿费结算方式,毕竟这本书不是他精心雕琢的,原本就是为了钱而开始画的,所以他只要能拿到钱就好了。对此,他看得很开。 作为新人第一本书,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桃色女神》的买断价格并不高,至少比业内均价都要低上不少。但即使是这样,这笔收入已经在沈真目前所有的收入里头占大头了。 由此可见,从短期快速积累财富这一点来看,这种方法是很可取的。 如果这样的漫画再多出几本,沈真完全可以趁着房价还没涨起来,在二线城市里买套房子了。 但是,沈真也承认周文轩说的话,他在色情漫画这一块注定赚不了大钱,因为他确实不太会画那种容易卖出销量来的漫画……所以,他要不要试一试纯爱风格的耽美漫画?沈真不禁陷入了犹豫中。 离开京城的前一天,沈真又跑去见了一下周文轩,这回他带上了沈灵。 沈真想得明白,他和沈灵毕竟生活在一起,如果沈灵是个普通的孩子,他还能在一些事情上瞒着沈灵,但沈灵太聪明了,很多事情注定瞒不了他多久,那还不如由他主动透露给沈灵知道。再说,每次要去见周文轩时,沈真要先把沈灵一个人留在书店里,对此,其实沈真心里也觉得非常过意不去。 面对沈灵,沈真没法产生那种“大人做事,小孩子不要插手”的理所当然的心理。 都说堵不如疏,又为了表示尊重,沈真想了想,还是把沈灵带上了。 当然,沈真在事先也特意嘱咐了一句,让沈灵在周文轩面前不至于把话说漏了。 他们约在一家蛋糕店。 周文轩不差钱,为人又向来很大方。他给沈真和沈灵各点了一个价格并不便宜的招牌小蛋糕,笑着说:“你们特意为了你们哥哥的事情跑来跑去,太辛苦了。所以,周哥哥请你们吃蛋糕哦。” 作为一个非常善于脑补的人,周文轩根据沈真那一点语焉不详的话,已经脑补出了全部的“真相”。在周文轩看来,画漫画的肯定是沈真和沈灵的哥哥。这位哥哥可能行动不便,比如说腿脚不好需要坐轮椅啊什么的,才不能亲自过来找他。这位哥哥应该是个单纯可爱的人,却为了生活不得不画某种漫画用来换钱。于是,周文轩虽然不至于让自己表姐贴钱给他们,但至少他是愿意帮一点忙的。 周文轩把一个装满了书的结实布袋子递给沈真,说:“如果你哥哥想要多赚点钱,那么可以让他看一看这些书,然后尝试画一下这种类型的漫画。这种书吧,其实现在已经很流行了,我表姐说卖得相当不错。如果你哥哥能保持上一本的水平,画的呢又是这种类型,他能拿到的钱起码翻两番。” 翻两番……沈真的眼中已经只剩下钱了。 周文轩想了想,又说:“我表姐本人特别爱看这类型的书。都说楚王好细腰嘛,她是出版社中的老大,她的偏好其实决定了出版社的投资方向。如果你哥哥真的能画这种漫画,只要他的作品能让我表姐喜欢,说不定她愿意更改收益分配的方式。前期肯定还是买断,和这次一样;但会加上一个限定条件,如果书的出货量能高于多少本,这个多少就是一个条件,那么作者本人就还能收到分成。” 分成,简单地说,就是每卖出一本,作者都能从中得到一点钱。卖得越多,作者能拿的钱越多。 沈真心里的天平又冲着某个方向倾斜了一下。 周文轩怕带坏小孩子,又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听话懂事的孩子,所以这些书只能由你们哥哥看哦。你们在回家的路上不许偷看。还有,刚刚我说的那些话,如果你们没有记住,那也没关系,我写了一封信夹在书里,争取把这些事情都向你哥哥说清楚了。你哥哥只要看了信,就什么都明白了。” 周文轩简直就是个大好人。在沈真的眼中,周文轩的头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天使光环。 周文轩送来的书不多,一共有十本。但书这种东西重啊,沈真拎得手酸。 “我怎么不知道我还有一位哥哥?”和周文轩分开后,一直表现乖巧的沈灵忍不住发问了。 “我怕他不相信那些漫画是我画的,毕竟我的年龄还小嘛,所以就杜撰出了一位哥哥。” 沈灵故作天真地说:“可王彦老师都相信你就是《遇妖》的作者了。只要你把《遇妖》给周文轩看,他肯定会相信你的本事,大不了再麻烦王彦老师充当一下证人,哪里需要编造出一位哥哥来?” 某种漫画和《遇妖》那就不是一个概念!沈真不敢多做解释,只好说:“这个……哎,反正周文轩以后总能知道真相的,希望到那时,他不会揍我一顿。”这一世他们或许还能继续成为好朋友呢。 沈灵不喜欢沈真说这句话时透露出来的眼神,那种仿佛透着某种怀念的眼神。那会让沈灵有一种他没法进入沈真世界的感觉。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沈灵怀疑自己多想了。他们明明如此亲密。 沈灵很有眼力劲地换了话题,说:“哥,你拎着沉吧?我来帮你分担一些?这些都是什么书?” 沈真忽然觉得有点危险。他个人对于耽美文化并没有什么歧视,上一世他曾在网络上待多了,早已经对各种宅腐文化兼容并济了,但是他却不希望沈灵在这个年龄就无限制接触耽美文化。不管沈灵有多聪明,他毕竟才八岁,沈真觉得在自家孩子的三观还没有正式形成前,不能给他带去某种误导。 也许沈真这种想法有些过于杞人忧天了,但在沈灵的教育问题上,他不得不谨慎。 万一被沈灵知道他打算画耽美漫画后,沈灵的脑子里形成一条认知:哥哥画耽美,哥哥肯定喜欢耽美,哥哥认为耽美是好的,耽美是好的……这就让人很尴尬了。所以沈真觉得有必要控制一下。 于是,沈真郑重地说:“就像周哥哥说的那样,这种漫画现在很有市场。所以我也正在犹豫要不要画。不过,就算我选择画这种类型的漫画了,你也要记得,漫画是二次元的东西,漫画中的人物没法出现在三次元,二次元的美丽正在于它们没法破开次元壁。你不能把二次元和三次元混为一谈。” 见沈灵郑重地点了头,沈真又说:“那等会儿我先把这些书检查一下,挑几本给你看看。” 没办法,身为家长就是容易陷入焦虑。很多家长都会过度关心。 沈真先检查一下看看书里有没有床戏裸露镜头。好在周文轩做事很靠谱,怕沈真那位“哥哥”接受不了耽美,挑选出来的漫画都很纯情,属于轻暧昧的。沈真便拿了其中一本来打消沈灵的好奇心。 沈灵随手翻了一下。懂了,这不就是断袖么? “哥,难道你歧视同性恋吗?”沈灵想着刚刚沈真如临大敌的表情,问。 不出所料,这孩子果然知道同性恋的概念!沈真也是服气了,摇了摇头,说:“我不歧视。在我看来,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我不赞同的是,有些人太过沉迷于二次元,从而把同性恋当成了是一种时髦,当成了是一种吸引眼球的手段。所以,我才想告诉你,一定要把二次元和三次元区分开来。” 其实,不光是耽美文化需要着重强调一下。按照沈真的职业规划,他以后接触二次元的机会非常多。他不希望自己的工作给沈灵带去某种不好的影响。所以,他才会提前给沈灵打好预防针。 二次元很美,但二次元是二次元啊。 第五十章 回到嘉城的第二天,学校里就开学了。沈真和沈灵都成了一名光荣的五年级学生。 沈真在校门口的摊子摆了将近一年,他那时是想要确保收入才去摆摊的,毕竟他不确定漫画能给他带来多少收益,哪怕后来《遇妖》开始连载了,所带来的收入在沈真看来还是不够的。那时的他很心焦。虽然沈真当时还有一点存款,但接下去是物价飞涨的几年,而等沈灵升了初高中后,各类支出也会增加,只靠着存款肯定是不行的。而作为一个重生的人,沈真也不想去领社会捐助款什么的。 当然,如果再仔细想一想,沈真或许还有别的发家致富的方法,但考虑到他的年纪还有他的个人能力,有些想法其实是不太容易实现的。沈真做的,已经是他能力范围内能做到的最好的了。再说张明那边,虽然他们有张明,但张明能养个沈真就已经很好了,能把沈灵都塞给他吗?这肯定不能啊。 所以,刚刚重生时的沈真是在养家生存这条路上挣扎着啊! 但是,现在的情况又和一年前的情况不一样了。首先,沈真的存款增加了不少,不像一年前那样单薄了。其次,如果沈真下定了决心要去画轻暧昧耽美系的漫画,那么摊子所能赚的钱就不重要了。 现在的问题是,他要画吗? 沈真研究了一下周文轩送给他的十本书。这些书直接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虐恋情深版的,讲的就是两个主角谈恋爱,然后怎么虐怎么来,一类是打了耽美的擦边球,当成耽美读物来看行,但如果读者没有耽美这个概念,故事其实也读得下去。而根据粗暴的统计,前者的受欢迎度要比后者高一些。 当然,不管是那种类型的耽美漫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都是,人物必须要美型! 第33节 把人物画美型了倒是没有问题,可沈真却不知道该如何去架构一个故事。他一个直男,上一世信息发达都没有正经看过耽美故事和漫画,可以说得上是毫无经验的,那他的漫画该如何画下去啊? 沈真想这些问题想得头都大了。他现在走路时,嘴角仿佛有白色的灵魂溢出,整个人是飘着的。 沈灵眼睁睁地看着沈真“飘”了几天,终于忍不下去了。这日,他把沈真拉到床边,将沈真按在床沿上,让他坐好。租房里的家具不是很多,至少他们就没有买沙发,平时都是直接往床边一坐的。 “怎么,有事要和我说?”沈真努力把自己的注意力扯回来。 沈灵没有跟着沈真并排坐下,而是搬了凳子,选择坐在了沈真的对面。他做出了一副正经要谈判的样子,说:“哥,你能告诉我,你最近在苦恼一些什么吗?我很庆幸你做饭时没有把调料放错。” 但如果再这么放任沈真继续梦游下去,沈灵很担心哪天吃饭的时候忽然就被盐齁住了。 沈真立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想了想,说:“就是那个漫画……从收入的角度来说,其实我真的很想画一画。我们现在缺钱,而画那个漫画就有钱了。哪怕只是买断呢?只要产量高一点,我们很快就能靠着漫画的收入在二线城市买房了。我想来想去,都觉得就这样放弃,实在是太可惜了。” “那你就画啊。你画这个又不杀人不放火,又没有侵害别人的利益,犹豫什么呢?”沈灵问,“只要不是违法乱纪,像哥哥你这样堂堂正正靠着自己的手艺吃饭,我觉得很好啊。” 沈真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苦恼地说:“可是……我不知道该画什么啊。” “《遇妖》是怎么画的,新的漫画也可以一样画。”沈灵努力开导着沈真。不知道别的漫画家是如何开始工作的,但沈灵记得很清楚,当沈真想要画《遇妖》时,他最先做的准备工作是搞定人设。 沈真叹了一口气:“可是,我现在心里一点想法都没有,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确实是个问题……沈灵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沈真同样陷入了思考中,也跟着沉默了。过了大约一分钟,沈灵忽然抬起头,问:“哥,如果现在让你去画一个言情风格的漫画,你有灵感吗?” 沈真愣了一下,才略带着迟疑地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只要不是太复杂的剧情,我现在立刻就能想出好几个来。”无论是校园青涩初恋,还是职场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这些都有套路啊! 沈灵笑着问:“既然针对言情向的故事,你心里都有数了,怎么换成耽美向的就不行了呢?言情向是两个人谈恋爱的故事,耽美向也是两个人谈恋爱的故事。你不要多想,不要把耽美妖魔化。” 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沈真彻底愣住了。 沈灵又说:“哥,你自己也说过,你并不歧视同性恋。既然如此,我真的不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好纠结的。在我看来,无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爱情的本质是一样的。你的心态要放开一点。” 竟然被弟弟说教了!竟然在性向的问题上被八岁的弟弟教育了! 弟弟太妖孽了,果然做哥哥的必须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吧? 沈真下意识地看向那几本周文轩送给他的书。这些书都在书桌的一角摆放着。 沈灵顺着沈真的视线看过去,也看到了那些书,立刻说:“哥,我一直很听你的话,私底下从未偷偷翻阅过这些书。其实我对它们都不是很感兴趣,我不喜欢看这种爱来爱去很纠结的书,无论是什么性向的。”他去图书馆的时候,除了侦探类的小说和一些世界名著,基本上就没读过什么小说了。 沈真很想用脑袋撞击墙壁。所以沈灵完全是自学成才吗? 智商有了,情商也有了,沈真忽然意识到,自家的小孩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苏啊。 “我好像有些灵感了。谢谢你啊,小灵。”沈真咽了下口水。沈灵的话确实帮他打开了思路。 见自己真的帮上了沈真的忙,沈灵抿着嘴唇笑了一下。他想了想,又说:“当然,我觉得言情向的故事和耽美向的故事并不能完全同等。从社会的现状来分析,耽美向故事中应该要体现一种禁忌之美。而且,一男一女在感情上的表达方式也和两个男人在感情上的表达方式不同。这些都要注意。” 沈灵不希望沈真陷入到一种误区中。如果在沈真创造的故事中,两位男性主角中的其中一位被代入了女性身份依然毫无违和感,这个故事其实就不能称之为纯粹的耽美了。至少沈灵是这么认为的。 沈真简直要跪了。为何沈灵什么都懂啊?他还该死地觉得沈灵说的都很有道理! 看着沈真有些局促的样子,沈灵心情很好地问:“哥,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说得太对了,简直就是我的缪斯女……啊不,男神。 沈真觉得压在自己心头的问题一下子都解决了。他又恢复了活力充沛的样子,从床沿上跳下来,撩起帘子走到了外间,看了看昨天买回来的食材,问:“既然小灵你帮了哥哥这么大的忙,那哥哥晚上就给你做好吃的吧!话说,你想吃什么?现在还不算晚,如果家里没有食材,还能去趟小塘镇。” 沈灵伸了个懒腰说:“哥哥做什么都好!” 沈真见食材都没剩多少了,索性就想带着沈灵去镇上下馆子。反正难得下一次馆子也不贵。 临出门的时候,沈灵对着镜子整理了下头发。 咦,难道自家孩子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了吗?春天要来了?沈真一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为了广大的女性考虑,沈真觉得有必要强调一点。他摸了摸沈灵的头,说:“小灵啊,答应哥哥,一定要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啊。光撩不娶,那是渣男的行为,咱们不做败人品的事情。” 沈灵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光撩不娶?”这个说法在这年头还没有流行起来。 “撩的意思呢,就是有技巧地泡妞;泡妞的意思呢,就是讨好、挑逗女孩子。”沈真认真地说,“小灵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随着你慢慢长大,你会越来越受欢迎,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等到了那个时候,哥哥希望你记住一点。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不想和她共度一生,就不要和她玩暧昧。” 沈真赶紧又说:“当然,哥哥说这些呢,并不是不相信小灵。只是,我觉得有必要向你强调一下。我想,每一个做父亲的都有这样的责任对他们的儿子说明白这一点。虽然,我只是你哥哥。” 沈灵笑了笑:“我明白的。哥,你放心吧。”所以,哥哥的意思是,撩了就要娶吗? 第五十一章 兄弟俩到了镇上,然后点了两个小炒,就等着吃饭了。 沈真觉得自己最近对沈灵关心不够,便问:“你在学校里念书都还好吧?体育课怎么样?”像沈灵这样跳级的,比着同班的学生小了三四岁,在体能上肯定和同班同学没法比,一起上课会很吃亏。 体育考试成绩的满分并不固定,数据总是随着年级增加逐年增长,老师们并不按照实际年龄来计分,而是很粗暴地统一按照年级来判断分数。也就是说,一个班级的学生虽然有年龄的差异,但老师对他们在体育方面的要求是一样的。而小学阶段是孩子们生长发育的高峰期,体能差异其实很明显。 沈灵倒不觉得自己在体育课跟不上进度,说:“我们体育课上固定的三样考试是跳绳、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我觉得这些都是技巧更占优势。所以能应付得过来。至于别的,我又不和他们玩篮球,我都和他们打乒乓的。”相较于篮球对体能、身高的要求,乒乓这项运动其实也是技巧占了上风。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学校里马上就要开运动会了,而这就轮不到沈灵去参加了。 年龄到底还是个伤……沈灵琢磨着是不是该去报个武术班什么的。 “学校里好像要举行什么踢毽子比赛……女生以前在课间时都会踢一踢,但男生大都之前没有练过。听老师的意思,比赛还是要全班参加的。所以,现在男生们都惨了。”沈灵又笑着说了一句。 学校里会定期举办这种全班参与的体育比赛,前年是拔河,去年是跳长绳,今年轮到踢毽子了。小学老师们好像对什么比赛都很看重,并不像初高中的老师那样,只一心抓成绩,别的都不管了。于是,沈灵班上的男生现在每天课间时都在弯腰捡毽子,毽子毛都被他们捋秃了,说起来都是一脸血。 沈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会踢毽子。上一世,他留在了汾水镇,老家学校的娱乐活动其实相当匮乏,他们学校里连篮球场都没有,更别说什么足球、网球的了,男生们一下课就去黄泥操场上疯跑,再要不就和女生一样踢毽子、丢沙包。说起来,那时也不分什么男女生吧,反正大家都是一起玩的。 没想到那时学会的踢毽子竟然在这一世有用了……沈真假装咳嗽了一下,然后故意端着一副我很了不起的样子,说:“我会踢毽子,单脚踢能一口气踢一百多,还会双脚踢和花式踢。我教你啊。” ……自家孩子太天才,好像只能在踢毽子这种方面找回做家长的自尊了。 沈灵想了想,说:“那好吧。”其实,踢毽子比赛虽然是全班参与的,但每个班只要派出四十名参赛选手就可以了,而沈灵的班上一共有五十多名学生。因此,沈灵其实是可以拿到不参赛名额的。 不过,看着沈真有点小骄傲的样子,沈灵决定还是纵容他好了。 在沈灵看来,每天都伏案工作长时间久坐的沈真非常缺乏运动。借着这次他学踢毽子的机会,如果能让沈真每日多动动,这其实是件好事。再说了,这还能增加他们每日的“亲子娱乐”时间。 沈真怕小餐馆的的碗碟洗得不干净,就用开水把餐具都细致地烫了一遍。他先帮着沈灵把餐具弄好,才开始弄自己的。沈真一边弄,一边问:“那么,最近学校里还有什么开心好玩的事情吗?” “要说好玩的事情……李浩他们都在说,唐老师和莫老师好像在谈朋友。”沈灵笑着说。 沈真有些诧异地问:“真的假的?不过,他们要真在一起了也挺好,瞧着挺般配的。”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事儿的真假。”沈灵摇了摇头,“李浩他们说,暑假时,有个学生在城里的中心公园门口看到唐老师和莫老师了,他们一起漫步来着。不过,他们没有什么亲密动作。” “那就不好说了,也许只是无意间碰上了而已。”沈真说。 沈灵大概是想起了李浩那些人各种蠢萌的行为,忍不住笑了起来,说:“我也是这么说的,但李浩他们非要凑热闹。教师节的时候,我们班上的学生不光给唐老师送了一张全班参与自制的贺卡,他们还给莫老师做了一张,说是要把师娘和师父当成一样的来尊敬。你猜最后这事情怎么着了?” 沈真也被八卦吸引住了,问:“那怎么着了?” “莫老师特意过来找我,说是知道我在新集体中过得好,她就放心了。”沈灵无奈地说,“莫老师觉得送贺卡这件事情是我号召的。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这其实是李浩他们想要把她当成师娘了。” “要是两位老师没有在一起,那这事儿就不好说破了,否则多尴尬啊。”沈真说。 “是啊,所以我什么都没说。李浩他们还在折腾呢。我看他们多半不会成功,也就没有劝着。” 其实小学生们都挺怕老师的,别看李浩他们私底下各种传闲话,但其实谁也不敢在明面上打趣。而且,他们能做的也就是类似于送贺卡这种事情了。所以,唐老师和莫老师都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 “对了,梅秋生转学了,哥你知道不?”沈灵又说。 沈真摇了摇头:“转学了?” 其实沈灵知道的也不多:“好像是……他有个小姨嫁去了外省,据说那位小姨夫挺能赚钱的,就是底下缺乏人手,于是他爸爸和他妈妈就都过去给小姨夫打工了。梅秋生索性也转学去了那边。” “希望梅秋生能在那边越过越好。”沈真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吃过饭,兄弟俩一起回了家。天色已晚,李爷爷正坐在邻居家的院子里和一群人聊天。 见着沈真和沈灵回来了,李爷爷起身朝家走来。沈真和沈灵都停下脚步,和李爷爷打了个招呼。李爷爷笑着应了好,才说:“现在都各种传消息呢,听说我们这一块要拆迁了。说起来,这消息年初就有人说了,那时我还将信将疑的。但现在看来,这消息十有八九是真的。你们可得早作打算啊。” 李浩家的房子不仅仅是租给了沈真,他们还有其他几位租户。但是,那些租户用不着李爷爷担心,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能照顾好自己。唯有沈真这边,李爷爷忍不住会担心他们日后的生活。 沈真想了想,确实有拆迁这回事儿。不过,他在上一世和李浩聊天时,从李浩那里得知了一些事情。据李浩所说,拆迁的消息传了几年,一直都没什么动静,等大家都以为这事儿黄了时,政策又落实下来了,而那都已经是李浩初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了。也就是说,李家的房子在短期内是拆不了的。 “爷爷,先看看吧,如果房子真的要拆了,那我们就去别的地方再找个房子先住着。不然的话,我还是想在您家一直住到小灵小学毕业。”沈真说。等沈灵小学毕业了,那房子早点拆晚点拆就都不会影响他们了。因为沈真早已经想好了,如果顺利的话,等到沈灵念初中时,他们会一起转学走。 沈真的最终目的并不是留在嘉城。嘉城对于他而言,是一个过渡的城市。 当然,就算他们日后真的离开了,他们也不会和李家人断了联系。这一点很重要。 “行行,你们心里有数就好。我想着,就算上面给了通知,应该也会给我们留几个月的时间,不会立马就拆的。”李爷爷笑呵呵地说,“到时候,我们肯定会想办法先把你们兄弟俩给安顿好了。” 沈真又是乖巧地一笑:“谢谢李爷爷。” 李爷爷又拉着兄弟俩说了一会儿话,直到李奶奶喊他,他才意犹未尽地走了。 回到家中,沈真拿出了稿纸,在纸上写写画画。 现在的耽美文化市场流行的是虐恋情深,至于画风当然是偏日式的。沈真上一世曾在动画公司干过,他们公司那时的动漫电影都学了米国,所以沈真的风格自然就偏向美式了。不过,等到沈真跳槽到游戏公司时,新公司的整体风格又是偏日式的。沈真锻炼了几年,现在倒是两种风格都能够驾驭。 绘画技巧这方面不用担心,那么最主要的就是情节了。要虐,却不能为虐而虐;要体现禁忌之恋,但沈真个人其实不太能接受乱伦的设定,虽然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漫画故事中都有着类似的情节。 “身份不匹配其实就能虐得起来了。比如说,将军与小兵,帝王与刺客,文官与酒楼掌柜……我其实可以用古代背景来画个系列故事。但古代的会有市场吗?如果是现代的话,身份上的不匹配应该也能成为一个卖点,只要不被我画成霸道总裁爱上我就行了,毕竟这些都是言情中的烂俗梗……” 沈真一个人自言自语。他写了一张纸,又把纸团揉成一团丢了,再拿出另一张纸。 沈灵坐在一边看书,并没有打扰沈真的思路。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最近认识一个游戏主美。他原本在日本画漫画,被遣返回来了。当然,不是因为画漫画而被遣返,其实是因为收入不稳定什么的才会被遣返。凭着他的能力,在北京很容易找到工作。虽然我没有问过他现在的具体收入,但都已经是主美了,从他的公司规模来看,一个月怎么也有20k吧?然而,他觉得一点都不快乐,他说,如果以后有机会,他还是要去日本画漫画。所以,这就是爱啊? 第五十二章 一直到睡觉前,沈真才理出一个朦朦胧胧的思路。 “一起洗澡吧!”沈灵合上书本,起身去卫生间放水。虽然现在天气还不冷,但热水的供应是有限的,两人一起洗能节约一些热水。他们兄弟俩其实都已经习惯一起洗澡了,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沈真从室内的晾衣绳上取下他们俩的内裤,跟着进了卫生间。 论起过日子的手段来,虽然李爷爷他们都觉得沈真把日子过得非常精细了,但他作为一个大老爷们——虽然现在的生理年龄还担不起这四个字——日子过得再如何精细也是有限的。就拿这内裤来说吧,沈真就从来不会去买什么名牌贴身内裤,不全是为了省钱,是他根本就没有过这方面的概念。 他们兄弟俩的内裤,一般都是沈真从超市里的促销架子上拿的,价格非常实惠。一盒儿童内裤有六条,因为裤子上有扁宽的松紧带,所以大一点小一点都能穿,沈真拿了三条,给沈灵留了三条。 这种儿童内裤吧,或许是为了迎合小孩子们的喜好,色彩十分斑斓,正反面还印着这年代十分流行的卡通形象,每条内裤上的图案都各不相同。沈真琢磨着沈灵这孩子太早熟了,估计不会喜欢那种颜色艳丽的内裤,于是他挑挑拣拣,把最花的三条留着自己穿了,然后将三条不那么花的给了沈灵。 这绝对是“父爱如山”啊! 沈真把内裤放在了卫生间入门处的衣架上。 沈灵已经脱得只剩下了一条内裤,眯着眼睛站在热水下。他是那种不容易留疤的体质,虽然早年被那家人虐待,身上到处青青紫紫看上去十分可怖,但被沈真养了一年多,那些疤痕都快要消失了。 第34节 “哈哈,你看上去就是一只白花花的大肉虫!”沈真非常手贱地戳了戳沈灵的小肚子。 这个比喻真是有些恶心啊。不过,沈灵没有反击。他等着沈真豪迈地把自己脱光了,同样只剩下一条内裤时,从镜子里打量着自己和沈真的身材,然后十分严谨地得出了结论,明明沈真更肉一点! 沈真挤进花洒下,任由温度适宜的热水把他从头到脚浇了个透,然后他倒了点洗发水在手上,开始洗他那一截短短的头毛。见沈真闭上了眼睛,沈灵眼珠子一转,在沈真的屁股上“啪”地拍了下。 “你干嘛!”沈真猛然转了身,急吼吼地问。 “礼尚往来啊,你刚刚都戳我肚子了。”沈灵无辜地说。 “我现在不跟你玩!你等着我洗完头!”沈真放着狠话说。男生洗头都很快,他随便扒拉了两下,就把脑袋伸进热水中,三两下冲洗干净了,然后赶紧扯过一块毛巾,把眼睛周围的水都擦干了。 沈真肯定不会真的去打沈灵的屁股,所以沈真选择的回击方式是挠沈灵的痒痒。李浩和李源兄弟其实也经常在洗澡时这么玩,然后把卫生间里弄得到处都是水,最后被李妈妈拎着耳朵骂“你们俩臭小子连洗澡都洗出花样来了”。沈家没有大人,不过沈真比李浩有分寸,闹了一会儿就见好就收了。 洗完澡,沈真换了条后面带着猪尾巴图样的内裤,光着上身,靠在水池边刷牙。沈灵的眼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他每次看到小猪尾巴都觉得很别扭啊,哥哥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把这裤子穿上的? 沈灵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干净内裤。天蓝色,然后屁股上有一只正在啃胡萝卜的兔八哥。 好吧,虽然沈真的内裤很花,但其实沈灵的内裤也没有素到哪里去。 沈灵穿上了“爱の内裤”,同样取过牙刷,开始刷牙。 水池本身有点小,周围的空间也不大,只能站下去一个人,因而以前兄弟俩都是分开刷牙的,一个刷好了,另一个再开始刷,否则总是会互相妨碍。不过,他们在一起生活久了,这一点默契也就培养出来了。现在两个人都往后退了一步,然后交叉上前吐牙膏沫以及漱口,竟是不会再互相妨碍了。 这其实是件很小的事情,小到沈真和沈灵就从来都没有注意过这一点。一切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可是,这种不自知的背后却是两人间那种越来越可怕的默契。 两人行动一致地刷完牙,顺便把衣服也揉出来晾了。然后,他们才上床关灯睡觉。兄弟俩都习惯在正式睡觉前聊会儿天。聊什么都可以,大部分时间都只互相说说白天发生的小事。有时候,沈真对于两人的生活有什么新的计划了,也会放在这个时间点和沈灵商量,询问他的意见,征求他的同意。 沈灵还关心着沈真的漫画进度,便问:“如果你把背景设在古代,那么你会选哪个朝代?” 沈真想了想说:“应该是架空吧……” 他得承认一点,上一世在他念书的时候,他就是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后来选择了艺考方向,文化课自然就松开了手。对于历史这玩意儿,还是等他工作后,慢慢有了兴趣,才一点点看书补充起来的,学校里学过的知识全还给老师了。所以,如果不架空的话,沈真为了在漫画中还原真实历史的各种摆设、风俗等等,需要做大量的资料准备工作。这对于只想赚点钱的他来说,太耽误时间了。 所以,还是架空好啊! 沈灵只是疑惑地反问了一句:“架空?” 额,难道现在架空穿越小说还没有流行起来吗……沈真赶紧说:“就是虚构一个不存在于真实历史的朝代,其中的历史啊、人文背景啊、朝堂格局啊等统统是我虚构的。这样我就少了很多限制。” 沈灵在黑暗中微微笑了一下。既然架空是这个意思,那么他前世所生活的那个景朝针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不就是架空的吗?或许,他可以把其中的种种都整理出来,然后直接让哥哥拿去当背景设定。说起来,景朝是个非常开放的朝代,经济水平和科技发展相当于是明朝的中前期,不过社会环境要更宽松一点。他们那时候,寡妇再嫁是合法,女人自立门户也是容易的,而且男人和男人能结契。 当然,结契的男人其实不多,这并不是一种社会常态。毕竟那个时候生产力低下,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了,就意味着没有后代,就意味着等他们老了以后,没有人给他们养老,就意味着死了后没有人能给他们祭祀。除非能从兄弟家过继子嗣,再赚下一笔确保晚年无忧的家业,否则很少有人这么做。 哦,若两人间是真爱,或者只能接受男人,那也不用考虑这么多了。 “如果哥哥真打算要架空呢,可以告诉我。我到时候和你一起弄背景设定。”沈灵说。 “行啊……背景这方面我确实有些头疼。”沈真打了一个哈欠,说。 确定要开始画耽美漫画后,沈真就不再摆摊子了。现在对他而言最重要的只有两件事,一是每月一话的《遇妖》稿子不能断,二是尽快完成一部耽美漫画作品,交由周文轩表姐的出版社。如果耽美稿子能通过,那么在短期内——这个短期指三到五年——他的工作赚钱重心都将要放在这一块了。 画耽美漫画能赚到的钱要比摆摊子多很多,这二者之间是不能比的。 李奶奶见沈真连着一周都没有出摊,再不见他踩着三轮车早出晚归的样子,还特意来问过沈真是怎么回事。沈真只含糊地说自己又找到了一份能赚钱的画漫画的工作,所以以后都不会再出摊了。 李奶奶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你以后真的都不摆摊了吗?” 沈真说:“是啊,不出摊了。我正想要把三轮车盘出去呢。” 李奶奶更加不好意思了,结结巴巴地说:“那……那个……既然你不去摆摊了,三轮车就卖给我们家吧。我这把年纪了,去厂里上班,人家不要我。闲在家里吧,我又闲不住。之前看你们……” 沈真明白了,李奶奶是看他之前能赚到钱,心动了,所以她也想要去摆摊了! 说句实话,如果不是有沈真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在,李奶奶从不觉得卖卖小零食能赚多少钱的,她压根就没有往那个方向想过。而见沈真赚到钱后,李奶奶就有些心动了。不过,那时的她心动归心动,却从未想过真的要去摆摊。因为,她觉得如果自己跟着沈真去摆摊了,那就是抢了沈真的生意。 虽然在校门口摆摊的人很多,不独沈真一个,但李奶奶就是死性子,反正她不能抢小孩的饭碗。 不过,既然沈真现在自己主动放弃摆摊找到更好的出路了……李奶奶便又起了心思。但即使是这样,她仍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所以,她想把沈真的三轮车给买下来,这样还能让沈真再有一笔收入。 沈真笑着说:“奶奶,你们家不是有三轮车吗?把我的卖给您,也是浪费啊。” “啊……我家的那个不太好使了。”李奶奶赶紧说。 沈真摇摇头,说:“奶奶,既然如此,那您也别特意花钱向我买了,我家的车不如就直接送给您吧。您一家子一直都在帮助我们,我们心里早就过意不去了,这车子不值几个钱,你们直接推走!” 李奶奶赶紧摇头,她不是来占这个便宜的。白拿车子有违她的初衷。 最后,沈真的车子还是卖给了别人,多少换了点钱。至于李奶奶要摆摊这事儿,沈真是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他还把他之前认识的零食供应商都介绍给了李奶奶,免得李奶奶被不认识的奸商宰了。 李奶奶颇为感慨,觉得沈真这孩子样样都好,恨不得把沈真又从头到脚连着头发丝都夸一遍。 作者有话要说: 我念高中时,架空小说流行,然而我们是全寄宿学校,我什么都不懂,班里只有几个女生家在镇上,能在周末回家半日,然后她们家有电脑。这几个女生老凑在一起说,啊啊啊,上周看了什么什么小说,真好看!我同桌忍不住了,好奇地问:“架空是谁啊?你们最近都在看他写的小说,很有名吗?” 第五十三章 虽然是新手上路,摸索着前进,但或许是沈真在养孩子这方面天赋卓绝吧,至少他在饮食搭配这一点上是没得挑的,于是沈灵的个子长得很快,原本瘦瘦小小的一只,很快就长得比沈真都要高了。 要知道沈真比沈灵还大了三岁呢! 沈灵之后并没有再跳过级,也许他是想要一直保持着和沈真同一个年级吧。十二岁的时候,沈灵已经是一名初二的学生了,确切地说,都已经是初二的第二个学期了。三四月春光明媚,日子美好。 四年的时间能改变很多,沈真和沈灵已经离开了嘉城,在京城的五环开外买了房子。 在这个时间点,五环开外都还没有被开发出来,地铁也没有开通,交通算不上方便,进个京城都需要耗上不少的时间。因此,这里的房价相当便宜,比那种二线城市的市中心都要便宜。不过,沈真很清楚,再过个十几年,也就是短短的十几年,这里的房价将会涨到两三万一平米,简直要上天啊。 沈真选择在京城买房子,并不是随便决定的。随着原画设计这行业逐渐兴起,北上广是最先发展起来的,并且它们都很快就成为这一行业的中心,是该职业者心中的淘金天堂。也就是说,如果沈真在这一行业有野心,那么他最好要在这三座城市定居。相对而言,沈真自然还是对京城更熟悉一点。 当然,现在的房价再便宜,也不会和白菜一个价。为了把房子买下来,沈真这些年攒的家底算是彻底掏空了。碍于他和沈灵现在的年纪,房子最终还是挂在张明名下的。好在张明这人非常靠谱,这些年早已经赢得了沈真的信任。如此,挂在他名下也不耽误什么,待沈真成年,房产就能够转移了。 张明其实对于沈真花这么多钱买房子的行为不是特别理解。在张明看来,沈真在老家是有一栋房子的,不是那种没有根基的人,所以没有必要在城里买房子。那么大一笔钱,存着用来上大学不好吗?倒是沈真在《都城卡通》中的编辑王彦对此非常支持。用王彦的话来说:“我八几年单位刚搬到三环上时,哎哟,那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界!现在呢,这房价涨得已经逼得穷人没有活路了啊!” 三环也不过才发展了十几年,就成这样了。沈真知道,三环的房价还会无限制地涨下去。 所以,如果沈真还有钱,他肯定一口气全买了房子,然后坐等房子升值。可惜的是,他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了。除了买房子,沈真并不擅长其他的种种谋取“暴利”的手段。你说炒股?沈真觉得华国的股市就是一个笑话,他还是不要轻易踏进去了。再说买彩票?那纯粹靠运气,沈真也不想尝试。 再偷偷说一句沈真的内心话,暂且不论沈真上一世就没有买彩票的习惯,哪怕他上一世有,并且还幸运地记住了几个大奖的号码,沈真在这一世也不敢把钱投进彩票中去。虽然沈真本身是个很爱国的人,但其实沈真也清楚华国在某些方面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的。那些中了大奖的,谁知道是什么人?他们戴着面具去领奖,到底是出于安全考虑,还是出于另一种考虑?沈真作为一个没权没势的人,就算他真的买了上一世会中大奖的号码,等到真正开奖的时候,谁知道这个号码不会变成另外一个呢? 也许以上都是沈真的小人之心了,但由此也可以看得出来,沈真确实从未想过要靠买彩票中大奖等方式来发家致富。他还是习惯于用自己一笔笔画出来的作品换钱。这才是最可靠的,不是吗? 房子虽然把沈真的存款全部掏空了,好在面积不小,并不是那种蜗居一般的小房子。三室一厅的格局,两兄弟完全能够住得开。按照沈真原本的打算,他住了其中一个卧室,沈灵住另一个,剩下的一个就用来当书房画室客房。随着自家孩子越长越大了,他们两人还是分开住保留些隐私比较好。 不过,沈灵却不赞同这种分配方式。 主卧的面积是最大的,卧室内还有一个卫生间。沈灵觉得,他们两兄弟完全可以一起睡在主卧,反正他们以前都是这样睡的啊。至于另外两间次卧,一间用来改造成书房,一间用来改造成画室。 书房是沈灵想要的。他干脆在四面墙上都装上了直通天花板的书架,想着一定要把书架慢慢填满。如此一来,书房的面积更显得小了,勉强能放下去一张行军床,可是睡眠体验肯定不会太好。 至于画室,这对于沈真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那是他的工作间,是他的战场,是他的灵魂休憩之所啊。沈真早就想有一个画室了。以前在嘉城时不甚方便也就算了,如今都有条件了,决不能放弃。 比起书房的有序,画室就显得凌乱了很多,光画架子都支起了几个。未完成的、待完成的、已完成的画都在架子上放着。地上还铺着防止颜料污染地板的报纸。所以,画室里也是绝对住不了人的。 如此一来,除非客厅中再人为隔出一个小空间来,否则兄弟俩好像还是只能一起睡? 于是,即使住着大房子,兄弟俩晚上还是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对此,沈真确实是习惯了,他们相依为命久了,沈真觉得继续和沈灵一起睡也没什么。他之前提议分开睡,其实是因为,据他所知青春期的孩子特别注重自己的隐私,沈灵那么早熟,估计中二青春期也来得早,所以沈真是在很贴心地为沈灵考虑。不过,既然沈灵都不介意了,那沈真还介意什么? 既然选择在京城定居了,他们自然也转了学。 沈真和沈灵现在念书的学校是王彦编辑帮忙搞定的。某些升学率很高以至于全国都有名的学校非常难进,而沈真和沈灵也从未想过要进这种学校。他们基本上都是靠自学的,只要有个学校能帮他们挂靠一下学籍就可以了,对于学校本身的师资力量并不是很看重,因此学校这个问题非常好解决。 总之,好像一切都很顺利且慢慢地步入了正轨。 ———————— 沈真昨天睡得有些晚,原因是他要做作业。 他如今还是和小学一样,平时并不去学校,只会定期去参加考试。不过,初中的考试模式和小学不一样,每个月都有月考,因此他每个月都要去一趟学校。作为一个心理上的成年人,其实沈真拥有很强的自觉性,而且自学能力也不错,但初中的知识点比小学深入了很多,沈真有时候也觉得头疼。 赶作业赶得已经很累了,本以为能好好睡一觉,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沈真睡觉的时候依然不踏实,被迫做了一整晚光怪陆离的梦。大早上的,沈真明明已经有些清醒了,眼睛却还是有些睁不开。 闹钟响了起来,沈灵从薄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去,第一时间按掉了。 “起床起床,不然上学要迟到了。”沈真闭着眼睛推了推沈灵,然后翻了个身想要继续睡。 沈真僵住了。 某一处那湿漉漉冰凉凉的到底是什么! 沈真彻底清醒了。 作为一个重活一世的人,沈真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明明他对于自己昨天晚上的梦毫无印象,然而事实却证明他梦遗了。这原本没什么,对于男人来说,这不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吗?然而沈真一想到自己身边正睡着一个沈灵,万一被自家小孩发现了自己现在的状况……天啊,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这!真!的!是!太!尴!尬!了! 沈灵眯着眼睛坐了起来。他在别的方面都相当早熟,唯有每天早上起床时会有一点点孩子气。他从不赖床,但需要一点点醒觉的时间。闹钟响过以后,他得呆萌地在床头坐一会儿,才会彻底清醒。 沈真知道沈灵最起码还要再傻傻地坐上两分钟,因此他赶紧掀开被子,冲去了卫生间。 “哥,你干嘛?”沈灵嘟囔着问。 “尿急!”沈真头也不回地说。他没有选择去卧室内的卫生间,而是去了外面的那个。沈真做贼心虚一般地把内裤洗了,顺便还洗了个澡,这才裹着浴巾走出了卫生间。他觉得不能再怎么下去了! 沈灵已经洗漱完毕,并且都在厨房里忙活儿了一小会儿,把米粥做上了。见沈真的头发湿漉漉的还在滴水,沈灵把火关小,转身去卫生间拿了块毛巾,说:“哥,你过来,我帮你把头发擦擦干。” 沈真“飘”到了沈灵面前。沈灵一边帮他擦着头发,一边问:“你怎么大早上洗澡了?” “我想让自己清醒下。”沈真说。 “你上午要出门吗?”沈灵问。他在心里琢磨着,这好像不是沈真交稿的日子啊。 沈真叹了口气,说:“是啊,要去一趟家具城。” “咦,家里要添置什么?”沈灵觉得很奇怪。 沈真想了想说:“我想把咱们的双人床卖了,然后买两张单人床回来。”书房和画室都无法腾空,所以他们兄弟俩还得继续住在同个卧室里,但不管怎么说,他们得分床睡了!必须要分床睡了! 第五十四章 沈灵手上的动作一顿,然后若无其事地抖了抖毛巾。他伸手在沈真头上揉了一把,然后推了推沈真的后背,说:“好了,感觉你的头发干得差不多了,快点去把衣服穿上。怎么忽然想要换床了?” 沈真肯定不能说出真正的原因啊,毕竟那种事情太尴尬了。需要现编理由的他沉默了两秒钟。 只是,还不等沈真说什么,沈灵又笑眯眯地问:“不会是我晚上睡相不好,压着你了吧?” 第35节 沈真赶紧摇头:“不不不,你睡相挺好的。从小你就这样,晚上睡着时是个什么姿势,第二天早上醒来时还是什么姿势。就是你以前经常做噩梦的时候,也不见你动来动去的。”沈真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种说法,说是古代的皇子贵族,他们幼年睡觉时会被身边伺候的人用软布束缚住手脚,以用来培养良好的睡姿习惯。要不是沈灵是沈真看着长大的,沈真说不定会怀疑他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呢! 沈灵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又问:“那么,该不会是我说梦话或者磨牙,吵到你了?”他两年前总是板着一张脸,做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现在却越来越喜欢笑了。 “也不是……哎,其实你很好啦。我想要换床主要是有着我自己的原因。”沈真说。 待沈真回房间穿好衣服重新走出来,沈灵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其实沈真平时不怎么支使沈灵下厨房,不过到底沈灵也十二岁了,熬点白米粥,煮两个鸡蛋,然后切一根腌黄瓜当小菜,这种简单的早饭还是会做的。沈真有时候总会忍不住产生一种莫名的自豪,瞧他家的小孩真的是又聪明又懂事呢! 沈灵帮沈真磕了个鸡蛋,说:“要是哥哥不急的话,等到这周末我放假时,我们一起去家具城吧?你看,这都已经周四了,很快就是周末。哥你觉得呢?”他这话说得非常有技巧,看似把选择权交给了沈真,但凭着他对沈真的了解,自己都把话说到了这份上,难道沈真还不愿意多等两天吗? 果然,沈真一时有些犹豫了。换个床是小事,但他这次想把双人床换成两张单人床,这意味着其中有一张床是属于沈灵的。所以,不如让沈灵自己去挑?毕竟,沈真一直是位讲究民主的好家长啊。 沈灵见沈真脸上的神情,就知道他已经答应了,把剥了壳的鸡蛋放在了沈真的碗里,说:“哥你昨晚没睡好吧……吃过早饭,你再去睡个回笼觉吧。作业不急,我帮你补补课,考试没问题的。” 没错,沈真现在已经“沦落”到要沈灵帮他划重点的地步了。 严格地说起来,沈真其实能追上学校的课程进度。就连他上一世最不擅长的英语,好像在这一世也不算是一只拦路虎了。只不过,沈灵特别会猜题。月考卷子都是学校里的老师自己出的,沈灵好像很清楚老师们将如何“玩弄”学生们。因此只要沈灵在考前帮沈真划个重点,沈真往往事半功倍。 大人的尊严算什么呢?学霸的大腿必须要紧紧地抱住啊! 吃过早饭,沈灵背着一个空荡荡的书包,悠闲地走出了家门。书包之所以是空的,是因为他的作业几乎都是当堂完成的,所以每天不需要带什么书回家。他去自行车棚取了车,然后骑车去了学校。 半路上,沈灵碰到了同校的学生,大家互相打了个招呼。 “哎,沈灵!下周学校里组织春游,你哥哥会来吗?”有一个女生逮着沈灵问道。 沈灵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眉头,说:“我不是很清楚。不过我哥最近一直挺忙的。”可不是忙么,好好的床非要换了!他们之间又没有吵架又没有怎么的,哥哥怎么忽然就打算分床睡了呢? “有什么事情不能放一下吗?一年才一次的春游,多难得啊!叫你哥哥来呗!”女生又说。 从转学开始,沈真、沈灵兄弟俩就迅速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沈灵自不用说,年纪小、成绩好、长相佳,简直要成为全校的吉祥物了。女生们都喜欢沈灵,因为沈灵是一个很有绅士风度的人。但是,这种喜欢是一种单纯的喜欢,是一种不涉情爱的喜欢,女生们都觉得沈灵太小了。哪怕沈灵的个子已经不输于班上大部分的男生,但年纪小似乎还是一个硬伤。 沈真就不一样了,他和班上大部分人同龄,是远近闻名的小漫画家,平时从不去学校但考试成绩依然很好,而且沈真的长相也很不赖啊!于是,沈灵的抽屉里总是会莫名其妙多出几封想由他转送给沈真的情书。这让沈灵隐隐觉得不爽,不过他不会因此就扣下情书,起初的那几封都帮忙转送了。 倒是沈真自己,看到情书时,先是愣住了,等他反应过来时,赶紧把所有情书都丢进了垃圾桶,一封也没有看。沈真觉得,自己作为一个重生的人,哪怕等过些年,他找女朋友时也是找年龄相当的,但那也是过几年以后的事情!现在面对着初中的一群小萝莉,沈真表示自己绝对没有这么变态。 见沈真反应如此,沈灵心中的那一点点不爽就消失了。再收到情书时,他都直接帮忙丢了。 沈真如今明面上的作品只有一部,就是《遇妖》。《遇妖》一直在连载,期间有时因为杂志社的需要停过一两期,有时又增加过一两话,现在印出来的部分都已经有五十四话了。自从杂志推出读者互动栏目后,编辑部每月都要处理一批读者来信,全是写给沈真的,由此可见这漫画有多么受欢迎。 其实沈真的耽美漫画《景朝情曲》也很受欢迎,不过这个他用了笔名。 像之前那本《桃色女神》也是用笔名的,只不过那个笔名是一次性的,沈真没想过要好好去经营,总之用过就马上丢了,反正只要钱进了自己口袋就行。哦,《桃色女神》出版时换了个名字叫《甜蜜女孩》,标准的言情漫标题。总之,除了沈真,没有人承认它是黄漫。 在沈真画《景朝情曲》时则又换了一个新笔名,叫“凌振”。这个笔名的由来其实非常没有创意,毕竟沈真是个取名废。“凌振”等于“灵真”,其实就是沈真和沈灵名字的合体。 沈真把“凌振”和“振铃”写在两张纸上,揉成一团抓阄,最后挑中了“凌振”。 再回到漫画上,其实《景朝情曲》这个名字也相当没有创意,但这名字却是周文轩的表姐亲自敲定的,她信誓旦旦地说,现在的市场就吃这种调调。《景朝情曲》是一个系列。整个故事由三条线穿插着进行,背景是几个世家的兴衰还有皇室的权谋争斗,主基调当然就是几个主角间的虐恋情深了。 沈真的收入大头来自《景朝情曲》。他能在短短几年中把房子买下来,也是因为《景朝情曲》。 “听说这次春游和以前都不一样……你哥哥平时来学校的日子就少,班里好多人都没怎么和他说过话呢,趁着这次机会融入一下集体也是好的,沈灵你觉得呢?”女生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鼓励。 沈灵不置可否地说:“再看吧。” 到达教室时,晨读还没有开始。班上的人不多,稀稀拉拉地坐着。 今天轮到沈灵值日,沈灵放下书包就去了讲台上,然后拿了一根粉笔,把一天要上的课程从课程表上抄到了黑板的一角。他的字写得很好看。他正抄着的时候,就听见坐在前排的两个女生在说话。 “这还是我从港城那边带回来的……你小心一点看,别被老师没收了。”一个女生说。 “啊,这就是你昨天说的那个?”另一个女生说。 “对啊……我特别喜欢皇帝和丞相庶子的那一对,简直要虐哭了。”前头那个女生又说。 “真是太感谢你了!趁着早读还没开始,我赶紧先看两页!” “你快看吧!看完和我聊聊!我都没有买到全册的,实在是太可惜了……” 沈灵闻言,下意识地朝两女生看去。虽然其中一个女生反应迅速,立刻把漫画书合上了,并且故作蛮狠地对沈灵说:“看什么看?”沈灵却还是从封面上认出了,这不是哥哥画的《景朝情曲》吗? 虽然班上很多人都在看《遇妖》,但沈灵没想到竟然能碰上《景朝情曲》的读者……他心中骤然升起了一种隐秘的自豪。沈灵想了想,说:“其实皇帝有些自作自受,他被虐才是应该的吧。” “!!”女生已经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了。 沈灵淡定地说:“你们也知道,我哥哥是画漫画的,所以家里有很多漫画书,好些都是他在港城那边的朋友特意寄给他的,还没有拆封过。我哥平时没什么时间看,我就随便翻翻打发时间用。” “啊啊,我没有买到第三册啊!你家里有吗?有吗?能借给我看看吗?”萧凡卉激动地问。 “应该……有的吧?”沈灵用一种不确定的语气说。 萧凡卉双手合十虔诚地拜托沈灵:“借给我吧,求求你借给我看看吧!” 沈灵眸色一暗,说:“行……不过,我有个事情需要你帮忙。” 第五十五章 班上同学见证了神奇的一幕。一向腼腆羞涩的萧凡卉竟然跟在沈灵身后转来转去。 沈灵去卫生角取扫帚簸箕时,萧凡卉跟着;沈灵挨个小组扫地时,萧凡卉跟着;沈灵去卫生间洗拖把时,萧凡卉还跟着,然后被拦在了男性卫生间外。莫非沈灵魅力非凡把班花之一萧凡卉追到了? 沈灵所在是初二四班,在老师们眼中,这是一个各科平均分总是能拿第一的优秀班级,但同学们其实更关心另一点,这是一个班花美女最多的班级。荷尔蒙萌动的男生们背着女生暗搓搓地评选出了三朵金花。萧凡卉就是其一,不过她性格腼腆,平时有男生和她搭话时,她就像是小兔子一样害羞。 然而,这位典型的乖乖女今天竟然围着沈灵转来转去,而且还一刻不停地叽叽喳喳呢。 有那么一刻,沈灵不免想起了自己在小学里的大侄女高美美,因为萧凡卉现在的话就和高美美一样多。什么羞涩,什么不爱说话,什么胆子小,那其实都是假象啊!萧凡卉只是不愿意和班上幼稚的男生们说话而已啊!当然,沈灵现在已经不属于“幼稚男生”这个团体了,他属于萧凡卉的闺蜜团。 闺蜜你好,闺蜜再见。 沈灵叹了一口气,说:“我忽然想起来,好像我也没有第三册的《景朝情曲》哎!” 这是威胁!这绝对是一句威胁!这句威胁还正好打在了七寸上!萧凡卉非常上道,赶紧做了一个给嘴巴拉上拉链的动作,然后同手同脚地回了自己的座位。她个子不算高,因此坐在教室的第一排。 沈灵现在长开了,长手长脚的,肉却没有长多少,脸上的婴儿肥都退了,看着有点像竹竿。他坐在教室的中排。等沈灵做完值日回到自己的座位时,周围的男生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其中一个还忍不住给沈灵竖了大拇指。他们都见到了刚刚沈灵和萧凡卉的相处模式,这绝对是“训妻有道”啊! 沈灵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摇摇头,什么都没说。 他很清楚,这个年纪的男生大都喜欢唯恐天下不乱。要是沈灵刻意反驳什么,那么他们一定会继续起哄下去。但如果沈灵不把他们说的话当一回事,男生们说着说着就觉得没意思了,流言就止了。 学生们都知道学校里下周要春游了,但老师们为了不让学生们分心,这个消息硬是压着没有说。 一直到了周五那天的最后一堂课,班主任才终于公布了这条消息。今年的春游果然改了形式。以前都是学校里组织学生们一起去踏青,但今年却变成了野炊。野炊啊!所有的学生都觉得好兴奋啊! 周六周日是放假。说是放假,其实正正经经待在家里休息的学生少。学校里没有开设兴趣班,但别的机构有各种可俗可雅的兴趣班能供学生家长们挑选啊。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兴趣班什么的就越是流行。兴趣班都快火到什么程度了?好像家长不给孩子报个兴趣班,自家小孩就注定落后了似的。 沈真在这方面一直相当民主。他觉得还是不给自家小孩添乱了好,因此已经很少去要求沈灵做些什么了,反正沈灵能把他自己的生活安排好。既然学校里没有强制报兴趣班,沈灵也没有兴趣给自己加码,周末时都待在了家里。不过,沈灵也不是什么都不学。他待在家里时可以练练毛笔字什么的。 咳咳,沈灵一开始是对着字帖练习的,慢慢就丢掉字帖自成一派了。沈真对此表示了怀疑,不过当沈灵在各类同龄人组的书法大赛上获得了很好的名次后,沈真就觉得自家小孩果然是天赋秉义啊。 沈灵参加各类比赛的机会不少,有些的有奖金,有些的有奖品,他的小金库就这么攒起来了。 沈真打算周末去家具城买床。不过,周六沈灵要练字,于是这件事情就推到了周日。早上起床时,沈真先带着沈灵一起去了早市买菜。这种早市就是在十字路口摆出一条卖菜的街来,得赶早去,过了上午九点,早市就该收摊了。沈真习惯于在周末做一顿复杂的大餐了,因此每次周六都要赶早。 买完菜回来,沈灵进书房练字。沈真在厨房里处理食材。快中午时,沈灵进厨房帮了点忙。 “两张单人床,你想要买怎么样的?是买两张一模一样的,还是买那种上下铺?”沈灵一边用牙签给虾挑着虾线,一边问。他没有多余的动作,显得很利索,看上去就像是医生在做手术一样精准。 沈真倒是一直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说:“小灵想要怎么样的?” “我都随哥哥啦,哥哥喜欢哪种,就买哪一种。”沈灵非常贴心地说。 沈真在鱼肚子上划了几刀,把切片的姜和切丝的大葱依次填进去。他不以为意地说:“那就到了家具城再看吧。哪种有眼缘就买哪一种。不过,我听说小孩子生长期时不能睡太软的床,那样对骨骼发育不好,所以席梦思什么的就算了。我们还是买那种硬板床,睡觉时加两床垫被。你觉得好吗?” 沈灵把处理好的虾洗干净放在了盘子里,然后洗了个手,笑着说:“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换床太麻烦了。既然我没有打扰哥哥,那继续睡现在那张床不是挺好的吗?我真担心哥哥在嫌弃我呢。” 他们现在的那张床是一米八的大床,睡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绰绰有余。即使是在夏天,他们也可以一人占据床的一边,并不会肉贴着肉让他们热得慌。所以,沈灵想不明白,沈真为何忽然要换床了。 沈真赶紧说:“绝对不是你的问题……真说起来,应该是怕我自己打扰你吧。”万一他某天早上起床时,让自家的小孩看到了他竖旗的模样,那该多尴尬啊!更不要提还有那种湿着内裤的日子了。 沈灵安静地看着沈真,似乎在等着沈真说出真实的原因来。 沈真把处理好的鱼放在了蒸锅上。灶台和水池不在同一边,因此沈真背对着沈灵了,他有些尴尬地说:“唉,这种事情也不好解释。总之,等你长大了,你就自然会懂了。”反正明天就能换床了! 沈灵看着沈真的背影,说:“可是,我没觉得哥哥哪里影响我了。” 沈真回头看向沈灵,无奈地说:“你不懂。” 沈灵:…… 我不懂什么,你倒是说啊!说啊! 两兄弟一直忙到十二点,才终于吃上饭。吃过饭,沈灵把桌子收拾了,并且把碗筷都洗了。忙了一个上午的沈真就瘫在椅子上消食。他看着沈灵系着围裙忙忙碌碌的样子,忍不住感慨说:“当初还是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眨眼间就长成瘦竹竿了,这真是岁月如刀啊!把萌哒哒的小灵还给我啊!” “圆的时候,你比我圆吧?现在长条了,你也比我更瘦一点吧?”沈灵无奈地看向沈真。 沈真抹了一把脸,叹着气说:“所以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萌啊。可你毕竟是当初萌过的人。”小灵是不指望了,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小小灵身上了。小灵日后生的儿子或者女儿,一定会长得超级萌吧? 见沈真陷入了谜之幻想中,沈灵也不再和他说话。洗好了碗,他擦干净手,回房间打了个电话。 为了方便联系,沈真现在有一个小灵通。他还给沈灵也买了一个。沈灵在小学里的人缘很好,现在转了学没有留在嘉城了,依然经常会有小学里的老同学给他打电话。除了电话,他还能收到信件。 第二天是周日。沈真和沈灵为了去家具城再次起了个大早。兄弟俩的身材差不多,家里又只有一个特大衣橱,俩人的衣服都放在一起,不知不觉就开始混穿了。他们也就内裤和鞋子能分得出来了。 他们打算坐公交车去,等在那边买好了床以后,回来时会有厂家送货到门,因此非常方便。一路上都很顺利,兄弟俩刚出门就立刻等到了公交车,换乘的时候也没有耽误多长时间。然而就快要到达家具城时,沈灵接到了一个来自他班上同学的电话。等沈灵挂了电话时,他脸上露出了歉意的表情。 “怎么了,你同学找你有事?”沈真问。 “之前班上组织了一个小组阅读活动。书倒是读完了,但我们组的小组报告还没有写。”沈灵有些为难地说,“本来是上上周写的,但上上周刚好组里有个女生过生日,她父母要带她回乡下奶奶家。她不在,我们剩下两个人也不好自己先写了。上周又是另一个组员有事。所以,我们只能把事情都压到了这一周,这是最后一周了。之前只想着要和哥哥一起去家具城,结果我把这事儿给忘了。” 沈真闻言,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学校里的事情重要,你快去找你同学吧。” “那哥哥呢?”沈灵看上去非常犹豫,他目光微敛,眼睫毛一颤一颤的。 沈真确实是一心想要把床换了的,可是看着沈灵这副样子,他又觉得其实再耽误几天也没有多大的关系,于是他说:“算了,床什么的下周再说吧。我陪你一起去找你同学。你们约在了哪里?” “萧凡卉说,约在书店旁边的小茶楼中。”沈灵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五十六章 沈灵是一个天生的谈判高手。 在沈真的上一世,就算没了沈真的帮助,沈灵在众人皆以为他已经死了时,他依然于多年后在某个领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这意味着,沈灵的骨子里天生就带了擅长审时度势以及会掠夺的那一面。 周四早晨,沈真说要换床。他那时显得非常急切,好像这床非换不可。 但是,当沈灵试探着提出把这件事情挪到周末时,沈真并没有怎么考虑就表示同意了。于是,沈灵心里就有数了,其实沈真对于想要换床这件事情也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急切,他是愿意等的。 第36节 这二者之间有些矛盾,于是就显得有些意思了,不是吗? 如果沈真当时非要立刻换床,难道沈灵会表示反对吗?他不会,他一直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而就在刚刚,萧凡卉的电话其实来得非常巧,正好在他们马上就能到达家具城的这个点上。 如果沈真非要换床不可,既然他们都已经到家具城门口了,就算沈灵临时有事,沈真也完全可以坚持自己一个人去买。而只要沈真稍微坚持一下,那么沈灵完全可以马上就改口说:“哦,既然这样,那我再和萧凡卉联系下,我们改约在下午也是行的。”然后他就可以无辜地陪哥哥去家具城了。 一起逛逛家具城也是很有意思的,正好家里还缺了个鞋架子。 可事实上,沈真并没有。他甚至一点都不觉得为难,立刻就为了沈灵的“突发事件”改了计划。 于是,沈灵在这一刻彻底明白了。也许哥哥想要换床是因为……羞恼? 既然床不是非换不可的,那么沈灵就想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哥哥和他生分了。在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是女人和猫会有好奇心,其实当男人想要弄明白一件事情时,他们也是颇有耐心的。 一直以来,沈灵纠结的不是换床本身,而是换床的原因。 如果哥哥真的因为什么生分了,那么沈灵必须要想办法尽快克服这一点。 萧凡卉是个很好的合作者。沈灵请了她帮忙,她就尽心尽责,争取每个步骤都做到位了。 做戏要做全套,到达茶楼后,沈真自己找了本杂志看,沈灵就和萧凡卉以及另一个女生做起了读书报告。关于阅读小组和读书报告这件事情,并不是沈灵瞎编的,它们确实存在,只不过这个任务才刚刚布置下来,估计别的小组还处在刚刚建立小组的阶段,事实上他们还有大笔的时间来完成它。 也就是说,如果哪天沈真回学校考试,无意间问起了读书报告,同学们并不会一脸茫然。 沈灵小组选择的课外读物是《海底两万里》。对此,萧凡卉的内心其实是崩溃的。她想要借一本耽美漫画书容易么?这几天她都抱着这本带科普性质的小说在啃,就为了和沈灵谈论“读书报告”时能装出一副“我确实是读了这本书的”的样子,并且句句都“言之有物”,使得沈真不会怀疑什么。 呵呵,兄控什么的实在是太可怕了! 好在沈灵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他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几遍了,因此只要萧凡卉和另一个女生稍微起个头,他就能接着她们的话往下说,不会让她们露了怯。于是,沈真确实什么不对劲都没听出来。 这一讨论就直接讨论到了中午,沈真作为其中唯一的一个“大人”,提出要请大家吃中饭。 两个女生推辞不过,就和沈真、沈灵一起去吃了火锅。朋友聚餐时,吃火锅大概是最方便的。沈真平时的口味并没有很辣,但吃火锅时,他习惯于调辣碗来当佐料了。两个女生则都喜欢吃麻酱。 在大家点菜的时候,沈灵就按照众人的口味帮大家把佐料都调好了。 萧凡卉立刻双手接过碗碟,然后说了声谢谢。在这之前,她虽然和沈灵同班,但因为她自己性格的原因,其实和沈灵并不熟。但就算是这样,她也一直知道,沈灵是个非常有绅士风度的人,因为班上的女生都这么说。而且她们还说,沈灵一般不会让女生感到尴尬。而刚刚在面对了沈灵的绅士对待后,比如说进门时帮忙开门、过马路时把女生护在内侧等等,萧凡卉不由地感慨,果然传言不虚啊。 这样的男生按说很受女孩子喜欢。 事实上,沈灵确实很受欢迎。 可是,从来就没有女生给沈灵写过情书。 很多人都以为这是因为沈灵年纪偏小,事实上班里那些大大咧咧的男生都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在今天近距离地接触了沈灵后,萧凡卉忽然就明白了,年龄并不是一个问题。沈灵的绅士风度源于他的教养,他之所以这么做仅仅是因为他很礼貌,其实他这个人非常冷。女生们不愿意给他写情书,大概都是不想自取其辱吧,因为她们很清楚,情书不过就是给了沈灵一个坚定地拒绝她们的机会。 看样子,沈灵把沈真当初和他说的“不娶就不撩”原则贯彻地非常好。 等菜上齐了后,沈灵依然是面面俱到的。即使女生们没有多说什么,沈灵依然很快就弄明白了各人都爱吃些什么,于是沈灵把女生爱吃的菜都直接换了位置,放到女生面前,让她们自己涮着吃。至于沈真那边,沈灵都不需要再观察什么了,他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沈真爱吃什么,总能及时给他夹菜。 对女生的照顾是礼貌并且很克制,对哥哥的照顾就是关心并且很自然。萧凡卉看着看着都有些羡慕了。她是独生子女,原本觉得这样也挺好,但在这一刻,她忽然很想要一个像沈灵这样的弟弟啊! 吃过饭,沈真和沈灵把两个女生分别送上了回家的公交车,然后他们才回了家。走到小区门口,沈真忽然想要逛超市,便又拉着沈灵一起去了。他们的小区还算方便,周围大概有三家比较大型的超市,分别位于小区的不同方向,最近的一家走路十分钟就到了,远的那家则要走上二十多分钟。 沈真决定要去远的那家:“别看那家远,那家出货快,东西新鲜。而且,那家超市里的东西更便宜一点。就拿酸奶来说吧,就是你爱喝的那种大桶装,咱们楼底下那家超市要足足贵上两块钱!” “价格差这么多?”沈灵有些诧异。 “是啊!你平时都不怎么去超市,哪里知道这些!”沈真说。 两人正说着话呢,一对看上去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手挽着手甜甜蜜蜜地从小区里走出来了。做丈夫的停下了脚步问:“哎,不是说好了要去超市吗?你怎么要往那边走?我记得超市在这边啊。” “那边也有超市的啦!我现在不爱去这边这家了,东西卖得特别贵,货物还不全。”妻子说。 “卖得贵吗?我怎么不觉得。” “你脑子里都知道些什么啊,袜子和内裤都能放在同一个盆里泡着,可以指望你什么?” …… 夫妻俩说着话渐行渐远。沈灵忽然有一种非常微妙的感觉。 沈真却丝毫没有觉得哪里不对,他对着沈灵扬起了一个非常得意的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说:“看吧,大家都知道,还是那家超市更便宜。你啊,以后也别嫌路远,反正多走几步就到了。” 沈灵嘟囔了一句:“我什么时候嫌过路远?你以前没告诉过我,我只是不知道而已。” 沈真买菜时喜欢去早市,早市最便宜了,有时候起晚了,早市关门了,他会选择去菜市场,很少会选择在超市里买菜。不过,逛超市这项运动依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沈真需要定期补充生活用品。 沈真一边想着一边说:“家里的香皂没有了,我们的牙刷也该换了。你知道不,牙刷要勤换,否则容易滋生细菌。既然买牙刷了,顺便再买支牙膏。纸巾也没有了。对了,还要买一桶花生油。” “我们下周要春游,我也要买点什么备着。”沈灵说。 沈真点着头说:“行,需要买点什么,你都自己看着买吧。” 不知道别的男人是怎么逛超市的,反正沈真喜欢风驰电掣速战速决。他习惯在进超市前把自己想要买的东西都想好,进了超市就推着购物车直奔目的地,每次用不了二十分钟就能推着车子去结账。 等到沈真拿了牙膏时,一回身,他发现沈灵不见了。 沈真站在原地东张西望了一会儿。 沈灵很快就冒了出来。他从隔壁货架上拿了一瓶洗面奶放进了购物车里。 沈真作为一个纯爷们,看着洗面奶有些不得劲,诧异地说:“等等,你买这个干什么?” “给哥哥你用啊!你脸上都长痘了。怎么,有哪里不对吗?”沈灵淡定地说。他站在洗面奶的柜台前研究了好一会儿,挑的是男用青春期专用洗面奶,特别针对沈真的肤质,特别符合沈真的状况。 哪里不对?哪里都不对,好不好! 沈真盯着那一支洗面奶,觉得这东西怎么看怎么娘炮。他才不要用这个呢! “哥,你还是要稍微注意一下的,万一留下痘印就不好了。”沈灵劝着说。 “不行,我不用。这是女人用的。”沈真从来就没用过这么娘兮兮的玩意儿。大老爷们一旦粗糙起来,那真的是不能更粗糙了,他们甚至能把洗发水都省了,一块香皂就能洗遍全身上下所有地方。 沈灵从购物车里拿起洗面奶,把上面印着的“男用”两个字指给沈真看:“男人用的。” “男人用这种东西好奇怪啊!不就是痘痘么,随它们长去吧。”沈真表示自己“宁死不屈”。 “你在家里用,别人又不会知道。你长了痘痘不觉得难受吗?”沈灵还是不明白沈真为何要拒绝。在他心目中,长了痘痘用洗面奶就和感冒了要吃药一样,这应该是个相似的概念。不过,既然沈真如此拒绝这玩意儿,那沈灵也不好再勉强,只能拿着洗面奶转身,想要把它重新放回货架子上。 两秒钟后,沈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又叫住了沈灵:“算了,拿都拿了,先拿去结账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沈灵的性格问题……这么说吧,在第二章,沈灵还是个受虐儿童时,前世记忆一点都没有觉醒,但在那个时候,他的一举一动就显出很好的教养了,好像刻在骨血里一样,沈真还为此觉得奇怪过,不过沈真奇怪归奇怪,并没有深想。也是在第二章,沈灵说想要保护哥哥,沈真把这当成了是小孩子的戏言,故意说了句“你真棒,比哥哥还棒呢,那哥哥就等着你来保护啦”类似于这样哄孩子的话。沈灵当时的想法是:【啊,被哥哥当成小孩子来哄了啊,不过没关系,只要哥哥高兴就好呢。】你们觉得这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一句就足够体现出沈灵的性格了。所以小灵一直是小灵,从未改变过。 第五十七章 沈真这前后的态度变化太明显了,沈灵不免有些好奇,忍不住问:“怎么又同意了?”他知道沈真并不是个傲娇的人,否则他是绝对不会这么问的,一个傲娇的人被问之后说不定会再次改变主意。 沈真盯着沈灵手里的洗面奶看了一会儿,说:“我只是忽然觉得,身为男人也不能太糙了。” 沈真只是忽然想到了自己的上一世。他的样貌传承自沈淑来,念书时被人选出来当过班草的,所以他一直觉得自己多少还算个帅哥吧,后来工作以后收入稳定,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女人,在房子车子这一方面可能欠了点,但再努力几年,绝对能靠自己的本事置办起来……然而他没有女朋友。 这当然是有很多原因的。不说后来的soho阶段,那时沈真的交际圈太窄了,而他又太宅,明摆着是注孤生的节奏。可当初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他们的公司并不是和尚庙,同办公室里还是有女孩子的。结果,办公室里的一个男生悄悄换了霓虹国代购的宅系鼠标垫,不过两小时全办公室的男生就都知道了还跑去围观,然而办公室里唯一的妹子换了个发型……他们愣是过了两周都没注意到这一点。 这一点被妹子吐槽了很久。然后,他们办公室就像是中了单身诅咒一样,全部没有女朋友。 沈真觉得很冤,按说他是搞原画的,观察力应该很敏锐才对,但是他真的没发现妹子的发型有什么变化啊!颜色没有改变(妹子说变了,但在阳光下才能看得出来),长短也没有变化(打薄了)。 总而言之,太糙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沈真决定要痛改前非。他要做一个有生活品质的男人。 改变就从洗面奶开始。 沈真感慨颇深地说:“小灵啊,哥决定要好好学着打理自己了,不然以后没法给你找嫂子啊。” “哈?”沈灵面无表情地把洗面奶丢回了购物车里。 在这一瞬间,沈灵明白了!换床的原因是什么?果然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惹哥哥不开心吧,他也没有做什么让哥哥厌烦的事情,其实是哥哥春心萌动想要找女朋友了,说不定他都已经有目标了! 怪不得沈真说这种事情必须是沈灵长大了才会懂的!家长们总觉得,孩子长大了才能谈恋爱。 虽然明白了这一点,但沈灵发现自己好像改变不了什么。 哥哥要找女朋友,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现在不过是分床睡,如果哥哥和他女朋友渐入佳境每晚要煲电话粥,那么他们就要分屋睡了。如果哥哥和他女朋友同居了,那么他就要搬离现在的家了。如果哥哥的女朋友是外国人,那么他们以后还不能在同一个国家。如果哥哥的女朋友成外星人了…… 不能再想下去了!沈灵转身朝粮油区走去。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些事情是早已注定的。除非沈真自己不打算恋爱结婚,否则沈灵并没有资格阻止他。就像是沈灵时常收到的那些写给沈真的情书,如果不是沈真自己先表示了拒绝,那么沈灵就没有资格偷偷把它们丢了。不过,话说回来,沈真明明不喜欢学校里的那些女生们,不管她们是不是漂亮的温柔的,不管她们成绩是不是很好,沈真一点兴趣都没有。那么,他那女朋友是怎么来的? 难道是社会上的怪阿姨?有那么一瞬间,沈灵的脑洞和沈真多年前的某个脑洞重合了。 “你走那么快干嘛?是要买春游需要的东西吗?”沈真推着购物车小跑了几步,才追上沈灵。 沈灵在自己脸上揉了一下,不希望脸上的表情把自己复杂的内心给暴露了。然后,他才转身看向沈真,说:“我们要去野炊,也就是自己带食材去学校做饭吃,所以我想买些一次性纸杯和纸碗。” “哦哦,你很少来超市,不认识路吧?一次性纸杯应该在这边。”沈真带着沈灵换了个方向。 沈灵原本走在沈真前头,一转身就落在沈真后头了。他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一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等他们走到摆着一次性纸杯的货架时 ,沈灵忽然说:“哥,我想要换那种上下铺的床。” 沈真正拿着两种不同牌子的一次性纸杯,用价格除以纸杯的数量,计算着性价比,闻言说:“行啊,等到下周周末,我们一起去家具城挑呗。家里是不是还缺了个鞋架子?索性一次性买齐了。” “嗯。”沈灵应着。 沈真买的东西不算多,但加上一桶油,又加上几斤他打算用来熬粥的绿豆,就显得有些重了。沈灵很自觉地拎过油,又想帮沈真分担点别的,沈真赶紧说:“你拎着油就行了,别的都我来吧。” 兄弟俩一起朝家走去。一路上,沈灵看上去兴致不高。 “怎么了,想事情?”沈真问。 “在想读书报告的事情……毕竟我是主笔人。”沈灵乖巧地说,“之前只是和她们谈论出了一条主线,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大纲。但具体该怎么写,还要再好好斟酌一番。”他想的当然不是这个。 接下去几天,沈灵一直在暗中观察着。他看来看去,又觉得哥哥好像并没有谈恋爱的迹象。 莫非是异地恋?沈灵如此想着。 沈真每个月都能收到很多读者来信,说不定他和那女孩就是这么认识的呢? 上课的时候,沈真忍不住开起了小差。他上课开小差的日子不少,比如说当堂完成课后作业什么的,起初老师还找他聊过天,但见他的成绩确实不受影响,也就随他去了。不过,这次开小差显然和以前不一样。这一次,沈灵明显是一副双眼放空的状态,脑子不知道放在了哪里,反正没带在身上。 任课老师忍不住摇起了脑袋。春游弄得学生们的心都散了,看样子就连沈灵都没有把持住啊! 因为周五就要春游了,班里的气氛确实非常浮躁。大家都恨不得时间能过得更快一点,最好马上就能迎来全民大解放的周五。可是,他们越是着急,时间就越是走得慢。学生们都已经坐不住了啊。 周四,班主任特意找沈灵去谈话。原因并非是因为沈灵开小差了,而是因为她想建议沈真回学校参与一下集体活动。沈灵对老师一直都很尊敬,便说:“好的,那我回家询问一下哥哥的意思吧。” 对于春游这种事情,沈真原本觉得可去可不去,但见班主任都特意提了一下,他就选择参加了。 因为学校里这次定下的项目是野炊,这就需要学生们自备锅碗瓢盆,还需要带上食材。周四那天,班主任就把全班同学按照座位分成了八个小组。沈灵干脆把沈真分到了自己这组,这样方便些。 第37节 一个小组就是一个野炊单位,他们需要带些什么,都由各小组的人自己商量,这也考验了学生们的协作能力。沈灵主动领了带碗盘的任务。这样一来,他提前买的那些一次性餐具就有了用。除了餐具,沈灵还要带一些米和鸡蛋。而且,既然沈真要参与,那么他也有自己的任务。他要带一些蔬菜。 兄弟俩在头天晚上就把需要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把东西都打包了,他们才去睡觉。 这几天因为心里存着事情,沈灵总是醒得很早。他醒了有一阵子,才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晨曦已明,整个屋子都亮堂了起来。沈真似乎哼唧了两声。沈灵以为沈真身体不舒服,顿时就彻底清醒了。 兄弟俩各盖了一条薄被子。沈灵轻轻地摇了摇沈真,小声地问:“哥,你怎么了?” 沈真被沈灵推醒了。他有些迷茫地说:“我没事。要起床了吗?”他揉着眼睛坐了起来。 沈真掀开了被子。沈灵一直注意着沈真。于是,他也注意到了沈真某个昂扬的部位。 沈真彻底清醒了。他的脑子高速旋转着,然后淡定地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下床穿鞋。 靠,他就应该坚持要换床的!沈真内心已经被这行字刷屏了。 沈灵看着沈真的表情变化,隐隐明白了,这才是真正的换床原因。他怎么早没想到这点呢?这些日子殚精竭虑的自己就是个大傻蛋!他一直想要从心理上来寻找原因,没想到原因是出在生理上的! 沈灵笑着说:“哥,这有什么好尴尬的!不就是晨勃么,我知道,正常生理现象。” 沈真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沈灵太坦荡了,坦荡得让沈真觉得自己小题大做少见多怪了。 沈灵淡定地说:“我在学校里的生理课上学过啊。”他虽然只有十二岁,但却是跟着十五岁的孩子一起上课的,这种课程自然早就接触过了。当然,按照华国现在的国情,大人们似乎都不好意思当着孩子的面谈论这些,于是在讲到第一性征、第二性征时,老师们都是让学生们自己看书的,但不管怎么说,沈灵确实是学到过了。这是明面上的原因。暗中的原因嘛,他在梦中又不是没有经历过! “这个……其实……”沈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沈灵故意用一种玩笑般的语气说:“哥,你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就要和我分床睡吧?害我一直以为你要和我生分了。其实这有什么呢!大家都是男人,你有的我都有啊,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沈真下意识地看向沈灵身上的某个部位。 沈灵低头看着自己软趴趴的还没有觉醒的某部位,说:“咳咳……以后就有了。” 第五十八章 尴尬的人继续觉得尴尬,坦荡的人依然觉得无比坦荡。 沈真很想咬着手帕嘤嘤嘤地哭一次,为何软软萌萌如白纸的弟弟秒变老司机了?老司机还在车上招着手,面带微笑地说:“快来快来,车子马上就要开了,再不上车就要晚了,大家往后面挤挤。” 沈真面无表情地飘向了卫生间。他拒绝上车,因为司机还没有驾驶执照。 刷完牙,沈真把牙杯放回了小架子中。忽然,他动作一顿。 新买的洗面奶还放在小架子上,没有拆封。沈真其实一直都没有使用洗面奶的习惯,虽然当时激情购物把它买下了,但到家后又不是特别想用了,于是洗面奶就被打入了冷宫。不过,沈真现在想要在卫生间里多耗上一点时间,他皱着眉头拿起洗面奶,先看了下使用说明,然后三两下拆了包装。 不甚娴熟地把自己的脸洗了一遍后,沈真用毛巾擦干了脸上的水。他一边摸着自己的脸,一边凑近了镜子仔细打量了一番,忍不住啧啧称奇:“还别说,这用洗面奶洗完了脸,手感是不一样啊。” 这么会儿功夫,沈真其实已经把自己那宛若被几十只雪橇三傻尽情折腾过的心情整理好了。 怎么说呢,沈真承认确实是他大惊小怪了。 华国的家长好像很容易在性教育这方面陷入误区。或许是因为社会大环境太含蓄了,或许是因为他们觉得性是羞耻的,总之他们在面对孩子的性教育时,永远都放不开手脚。可是想想国外吧,他们还有专门出版画册对幼儿进行性教育的呢。现在沈灵都十二岁了,确实到了该知道些事情的时候了。 沈真自己也当过小孩。他上一世生活在汾水镇的宋尾村,那里信息闭塞,他接触某些知识的渠道完全不如沈灵那么多,但是等到了一定岁数时,他们一些男孩子还不是喜欢凑在一起讲“谁和谁亲嘴了”等带着性暗示的话?沈灵现在能对性有一个直观科学的认知,这其实是一件能让人放心的好事。 千万不能小瞧了孩子啊! 没想到当自己成为大人后,同样陷入了大人的误区中……沈真在心里默默检讨了一番。 呵呵,既然他什么都懂!我还有什么好尴尬的!沈真在心里对着自己说。 …… 可是,确实很尴尬啊!沈真很想以头抢地。 不行,不行,说好的属于家长的威严呢?沈真对着镜子深呼吸了几下,决定要装作淡定的样子。 等在卫生间外面的沈灵本以为会等到一个恼羞成怒的沈真,却没想到沈真自我调节的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沈真淡定地走到衣橱边,淡定地想要找一件今天能穿着出门的衣服,整个人都淡定极了。 沈灵默默看了两秒钟,觉得自己不能继续打趣下去了,便见好就收地去了卫生间。 等沈灵洗漱完毕,沈真还在找衣服。沈灵好奇地问:“你想要穿哪件?我帮你找吧。你别把衣橱翻乱了。”一般的家务是两人轮着做的,但除此以外,他们也有各自的分工。比如说厨房,那基本上就是属于沈真的领域。而衣柜一般都是沈灵整理的,他的整理能力很强,而且空间规划能力也不错。 沈真把自己半个身子从衣柜中拔出来,说:“我记得我还有件带蓝白条纹的衬衫?” “那个啊……我前天穿过,洗了晾在阳台吧。估计已经干了,我去帮你拿。”沈灵说。他们兄弟俩的衣服很容易被混穿。有时候,沈真干脆一样的衣服买上两件,到最后都分不出来哪件是谁的了。 设置了时间的闹钟这才响了起来。看样子,两人今天都起早了。 早饭是在家里吃的,沈灵盛粥的时候,终于还是没能沉住气,问:“那咱们还换床不?” “你不是想要上下铺吗?”沈真给了沈灵一个无法用言语简单形容的眼神。 “啊……如果你非要换床,那我觉得上下铺挺好的。不过,你要是不打算换了……”沈灵说。 “那就别换了吧。钱还是得省着点花啊。”虽然沈真现在已经不那么缺钱了,但他的消费习惯并不是立刻就能改过来的。他这种精打细算的消费习惯已经从他上一世一直伴随着他到了这一世了。 当然,沈真只是“会”过日子,他并非是小气。赶上必要的人情往来,他还是很大方的。 沈灵平时都是骑车去学校的,不过今天是特殊情况,他需要带生鸡蛋去学校,担心骑车时不小心会把鸡蛋磕破了,最重要的是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沈真拒绝像少女那样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于是他们选择坐公交去学校。学校离家不算远,但因为公交车站牌之间的距离很小,他们还是坐了好几站。 沈真在学校里挺受欢迎的。他们刚走进教室里,就有不少学生来和沈真打招呼。 因为这天是野炊,学生们不用穿校服,也不用特别考虑仪容仪表。男生们也就罢了,直男们的审美也就那样吧,虽然有一两个精心打扮了一下自己,但大部分男生根本就没想过要好好捯饬自己。女孩们的花样就多了。比如说头发,平时学校里禁制女生披头散发,但野炊时就不用考虑这些了,换个发型整个人都萌萌哒了!再比如说衣服,春日气温已回暖,阳光又很好,今天完全可以穿裙子了呢! 女生们想要穿裙子,往往都约好了一起穿。否则,头一个穿裙子的人似乎会容易被其他人说嘴。 见陆陆续续走进教室的女孩子都和平时不一样,班上的那群男生们都“禽兽”了。教室前门进来一个女孩子,他们就起哄一次;再进来一个女孩子,他们再起哄一次。女孩子们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沈真就微笑着看着这一幕,心里忍不住生出了几分感慨。青春啊青春,这就是青春啊。 “他们好幼稚。”沈灵小声地对沈真说。 沈真被沈灵这毫无情调的说法一噎,什么感慨都烟消云散了。唉,自家小孩毕竟还小,理论知识看样子是懂了,但明显还没有真正迎来青春期吧?沈真同样压低了声音说:“等你长大就明白了。” 又是这个说法……沈灵非常鄙夷地看了周围的男生一眼,说:“我永远都不会这么幼稚的!” “哈,做人不能太铁齿……我的意思是,做人不能把话说得太绝,否则以后会被打脸的。”沈真仿佛已经看到了沈灵被打脸的样子了。男孩在遇到自己的心爱的姑娘后多少都愿意做些幼稚的事情。 “说不定被打脸的人会是你啊。”沈灵傲娇地说。 沈真不想在这种事情上和沈灵多加争辩。他看了看其他同学带的东西,发现还有人把家里炒菜的锅都带来了,便问:“真野炊啊?我本来以为就小孩子过家家似的玩一玩……学校搞得挺大的啊。” “活动范围不在学校。我记得学校后面几百米开外有一块废弃的工地,现在都养了杂草了,估计是去那里野炊吧。老师说,到时候让我们自己搭灶台。我很怀疑我们真的能吃上饭吗?”沈灵说。 “哈哈哈,有你哥哥我在,你还担心会饿到?”沈真觉得沈灵讲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兄弟俩正凑着脑袋说话时,教室的后门处又传来了起哄的声音。一个男生扯着公鸭嗓无比兴奋地喊着说:“沈真!三班的美女找你!”一群男生都在重复他的话,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沈真身上。 沈真的尴尬症又犯了,他能装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吗? 教室的后门口站着一个笑容明媚神情大方的小姑娘。她有着这个年纪独有的青涩和甜蜜,黑长直,穿着白色百褶裙和球鞋,这基本上就是男人心目中的初恋情人的标配了。然而沈真作为一个重生人,还养了沈灵这样一个孩子,看着同年级的人就像是在看小辈一样,心里真的是什么触动都没有。 沈灵有些不高兴地说:“又是她……她总是给你写情书。都说了你不要了,她还不信。” 凭着沈真现在的心理年龄,如果是个成熟女人对他表露了求爱的信息——然而事实上是不会有一个心理正常的成熟女人会对着十五岁的小屁孩表露好感的——他心中可能还会暗喜一下,可是面对着一个初中小姑娘,他连这种暗喜都没有了,只觉得麻烦和尴尬。要知道他真的没想过要撩小姑娘啊。 不过,也不能就这样把小姑娘晾在后门口……沈真叹了一口气,决定和小姑娘把话说清楚。 沈灵带着警告意味地说:“哥,不娶不撩啊,这可是你教给我的,要给我做好榜样!” 沈真把沈灵的脑袋胡乱地揉了一通:“这还用你说!小屁孩,都敢教训起你哥哥我了!” 沈灵捂着自己凌乱的头发,笑得像一只哈士奇。 正好瞧见了沈灵这个表情的萧凡卉忍不住吐槽说,呵呵,沈灵在他哥哥面前真的是太幼稚了啊! 第五十九章 沈真慢吞吞地挪到了后门口,他觉得自己这样子估计会瞧着像个老头子,可落在其他人眼中,这就是沉稳大气宠辱不惊了。那个女生站在后门口大大方方地瞧着他,即使有人起哄,她也面不改色。 “有什么事情,你说吧。”沈真稍显冷淡地说。 女生看了看那一堆竖着耳朵正在偷听的男生,建议说:“不如我们去学校的大操场走走?” 沈真有心想说,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该给女孩子留点面子。如果这女孩真的是来告白的,而他注定要拒绝他,那么不如在私底下拒绝,当着大家的面拒绝会让她很难做人。 于是,沈真点了下头,示意女生前头带路。 男生们就集体起哄欢送着沈真走远了,女生走着走着还忍不住回眸一笑。沈真也回头看了那些男生们一眼,见他们全部挤在教室后门口,觉得非常无语。说起来,城市里的孩子好像确实比农村里的孩子早熟。在沈真的前一世,只有等他念了高中以后,才陆陆续续知道班里有人开始谈恋爱了的。 这个校区已经有些年代了,树木长得非常繁盛。沈真认出其中有几棵樱花树。他走在林荫路上,忍不住想,等到明年早春时一定要抽出一天的时间,拉着自家小孩在这里散散步,那肯定十分惬意。 如此想着,沈真就忍不住微笑了,眉目都在一瞬间柔和了起来。 “你在想什么呢?”女生问。 沈真被打断了思绪,脸上那乍现的温柔立刻就被收起来了,摇摇头说:“没想什么。” 因为沈真前后变化太过明显,女生脸上的笑容都差点没能维持住。她忽然觉得,把沈真约出来似乎是个错误。不过,既然约都已经约了,那么她总要做点什么的。她得不到的,其他人也别想得到。 终于到了大操场,沈真停下了脚步。 女生一开始是打算边走边说的,见沈真不走了,她也只好跟着停了下来。大操场上没什么人,女生顺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眼神落在沈真脸上,很有自信地问:“你应该知道吧?我是三班的宋华。” 如果沈真正在喝水,估计他要喷水了。他微微有些讶异:“等等,你叫什么?” “宋华。唐宋的宋,华国的华。”宋华说。 “嗯,宋同学你继续说。”沈真马上就淡定了。他之所以对这个名字有些与众不同的反应,是因为他的继弟就叫这个名字,就是宋根荣跟他第二个老婆生的儿子。不过,重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宋华弄不清楚沈真是个什么意思,只好试探着往下说:“那个……其实我之前写过信给你,想要和你成为朋友。不过,你弟弟沈灵却直接把我的信给丢了,我亲眼见他把信都丢进了垃圾桶里。” 沈真立刻说:“这个事情我知道。其实我并没有在学校里谈朋友的打算,所以我让他不许把信件往家里带。非常抱歉。”别说这个事情本来就是他让沈灵做的,哪怕不是,他现在也得站沈灵这边。 宋华估计也是知道这一点,并没有多做纠结,又问:“你真的没有……打算吗?” 沈真郑重其事地说:“真的没有。” 这其实就是拒绝了。宋华明白这一点,不过她显然不是很甘心。 沈真站在原地等了等。 宋华咬了咬嘴唇,说:“那个……周日时,有人看到你和萧凡卉他们在一起。” “我那时正陪小灵做读书报告。你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就先回教室了。”沈真说。 宋华见沈真承认了,心中暗恨。她这会是连着萧凡卉、沈灵一起恨上了。整个事情是这样的,周末时沈真请萧凡卉以及另一个女孩吃饭,正好被同校的学生瞧见了。沈灵、沈真都算是风云人物,萧凡卉又是班花之一,于是这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很快就酝酿出了一个流言:萧凡卉和沈真在一起了! 目击者不是沈灵班上的人,因此这个流言并没有直接在沈灵班上流传。宋华却先听到了。 第38节 对于一个暗恋了沈真一年多却无孔可入的妹子来说,这种事情根本不能忍啊。她找不到沈真,又因为情书接连被丢这事早就和沈灵不对付了,更不可能直接对上“情敌”萧凡卉,于是她就去找了读书报告小组中的另一个女孩打探消息。那女孩是被萧凡卉拉来凑数的,不清楚沈灵和萧凡卉的交易,只知道这是“萧凡卉和沈灵约好的”。于是,宋华就由此脑补出了一连串的爱恨情仇。她觉得沈灵一边替沈真丢了自己的情书,另一边却想方设法介绍萧凡卉和沈真认识了,这样的双标也太严重了吧? 最可恶的就是萧凡卉,明明读书报告这种事情才刚起了个头,她却急匆匆地凑到沈真面前去了! 宋华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在沈真面前揭穿萧凡卉这个外表清纯其实内里龌蹉的“蛇蝎美人”,于是她语速急切地说:“你被骗了!她是骗你的!其实我们学校的阅读活动才刚刚开始,前几周都是只要看看书就可以了的,至于读书报告,那怎么也得在两三周之后才会动笔。你千万不要被她骗了啊!” 宋华口中的她是指“萧凡卉”,然而这话听在沈真耳中,却以为她在说“沈灵”。 这种误会是很容易产生的。宋华以为萧凡卉和沈真谈恋爱了,那么萧凡卉对沈真而言一定很重要,于是重点在萧凡卉身上;可沈真其实和萧凡卉一点都不熟,关于读书报告的事情都是从沈灵口中听到的,再加上宋华一开始就因为情书被丢事件告了沈灵的状,于是沈真自然以为她说的人是沈灵。 沈真脸上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了,心中有些不高兴。 沈真很清楚,如果事情真像宋华说的那样,那么沈灵确实是骗了自己。但在沈真看来,这种欺骗是无伤大雅的。哪个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撒过谎呢?他难道会因为这么一点事情就和沈灵闹翻吗?怎么可能!再说了,其实沈真是个非常护短的人。这也就意味着沈真的不高兴都是针对宋华的。 原本沈真对于宋华还有些许好感——就像是长辈那样觉得宋华这小姑娘性格开朗——可现在真是一点好感都没有了。沈真甚至觉得这女孩有些傻,她难道以为自己会不站在沈灵那边,而偏帮她吗? 沈真面无表情地说:“宋同学,他有没有骗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情。换句话说,就算他真的骗我了,这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一个内心优秀的女孩子是不会在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他这话说得有些重了,按说他对于一个心理上比自己小了一辈的女孩不该这么苛责,但谁叫她要告沈灵的状呢? 宋华没想到沈真会这么不客气,眼中立刻涌出了泪水。 沈真却觉得不能再耽误下去了,说:“快要到集合的时间了吧?我先走了,你也尽快回去吧。” 回教室的路上,沈真已经彻底把宋华抛在了脑后,他满脑子都在想着沈灵的事情。读书报告这件事情很小,如果真如宋华说的那样,沈灵为此骗了他,那么他到底图什么呢?沈真把周日发生的事情都想了一遍,得出一个结论,沈灵应该就是不想要换床吧!为了不换床,他甚至都开始耍小心眼了! 一时间,沈真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沈真很快又陷入了一种忧虑中。他想着,这件事情本身很小,但这件事情中体现出来的意思却不小。自家小孩是不是太爱粘着自己了?这样的依赖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他该怎么做呢? “莫不是小时候的经历让他很没有安全感,于是才会这么依赖我?”沈真自言自语道。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沈真倒是不好贸贸然让自家小孩学会独立了,因为那一定会伤了自家小孩的心的! 就在这时,一对初中男女生笑闹着从沈真的身边跑过。 沈真的脑海中灵光一现!他心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也许他从一开始就想岔了,如果自家小孩选择对自己撒谎根本不关床的事情,他只是约好了要和萧凡卉见面呢?自己小孩这是早恋了啊! 越是聪明的孩子就越是要顺毛捋,如果自家小孩真的早恋了,沈真觉得自己暂时不能明着反对。 总之要从长计议啊……沈真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为“父”不易,他一定要谨慎而为。 沈真回到教室时,沈灵正坐在自己位置上看书。见沈真回来了,他立刻就抬起了头。沈真下意识地看了眼坐在教室前排的萧凡卉,小姑娘也在看书,连眼神都没有施舍给沈灵一个。沈真心里觉得好笑,如果这两小孩真的在谈恋爱,那么他们这素质真的是可比当年地下党了,伪装工作做得很好嘛! “话说,我刚刚忽然想到,这周末还是要去一趟家具城啊。”沈真微笑着说。 沈灵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怎么又要换床了? 话说,哥你最近一定是生理期吧,否则为何如此反复无常?!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最佳女配萧凡卉:excuse me?我都做什么了? 第六十章 沈真是故意的。 家长们往往不介意自家小孩蹦跶,但当他们蹦跶得太过厉害了,家长们有时候也会想要调皮地陪着玩一玩,好把自家孩子的气焰压下去。孙猴子再厉害,难道还能逃得过如来佛祖的五指山吗? 看着沈灵那一脸“求你了,别闹”的苦逼表情,沈真忍了忍,没忍住笑了起来。他立马就肯定了,沈灵选择在读书报告这件事上撒谎,主要还是为了不分床,而不是他刚刚才意识到的早恋问题。 沈真笑了好一会儿,才说:“你想到哪里去了?这周末去家具城,主要是为了买个鞋架子。” 沈灵:…… 对哦,家里还缺个鞋架子。明明他们早有计划要买这个了。 沈真在班上没有座位。他之前坐了沈灵同桌的位置,现在同桌已经来了,沈真便去教室后排搬了一把没人坐的椅子过来,摆在了沈灵的课桌旁边。他小声地问:“你有没有在什么事情上骗过我?” 沈灵立刻开始检讨自己。他到底在哪件事情上露出马脚了? 沈真就那么老神在在地看着沈灵,一点提示都不愿意给。 沈灵想了想说:“家里窗台上的仙人掌,就是你一直都很喜欢的那盆,其实已经不是最开始的那一株了。我不太会养这些,上一株被我浇多了水,根被泡坏了。于是,我就偷偷买了一株新的。” “不是这件事情。”从未发现过这一点的沈真说。他默默为枉死的仙人掌君点了一根蜡烛。 沈灵又想了想,说:“其实,我不仅不讨厌吃苦瓜,反而还有些爱吃。”苦瓜很有营养,沈真偶尔就会做上一顿。他生怕沈灵不爱吃这个,因此只要每次沈灵大口吃苦瓜,他都会狠狠地表扬一番。 “不是这件事情。”沈真无力地扶额。所以,这孩子果然是缺爱吧,不放弃一切被表扬的机会? 沈灵再次想了想……这一回,他是很认真地想了又想。沈真刚刚跟着隔壁班的宋华出去了一下,一回来就问了这个问题,莫非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于是,沈灵眨了眨眼睛,乖巧地说:“其实,宋华不光给你写过情书,她还想要给你买生日礼物……我不帮忙送,她就寄到杂志社里去了。” “和别人没有关系。”沈真说。 沈灵绞尽脑汁把最近一段时间里发生的各种事情都仔细回想了一遍,发现自己除了在读书报告那件事情上撒了个小谎,在别的方面都是清清白白的。等等,莫非是和萧凡卉串谋写读书报告这件事? 沈灵不确定沈真知道了多少,只好选择性地坦白:“其实,我确实在某件事情上小小地小小地欺骗了一下哥哥。学校里的读书报告不急着完成的,但我当时真的不想陪哥哥去买床,于是我就……” 沈真笑了:“换不换床,终究是小事。你用得着对哥哥耍心眼吗?” “但是我明明问过你很多次了,你始终没有告诉过我换床的原因啊。”沈灵有些委屈地说。 沈真再一次被噎住了。他先是在心里自我检讨了一下,觉得沈灵确实有些缺乏安全感,以后要多加注意,然后说:“那么,哥哥以后尽量不会在一些事情上瞒着你,你也不许对哥哥耍小聪明。” 沈灵伸出了右手的小拇指,说:“成交!” 沈真也伸出小拇指,和沈灵勾了勾。 萧凡卉回头和后排的同学说话时,正好又瞧见了这一幕。她都已经无力吐槽了。沈灵一直酷酷的,看到别人拉钩还觉得幼稚,结果在他哥哥面前,这不就拉钩了吗?他还好意思说别人幼稚吗? 野炊的地点果然在沈灵说的那块荒地上。大家带好东西,排着队朝那里走去。初三要考虑升学问题,所以课外活动都取消了,初一的另有安排,因此去野炊的只有初二年级。野炊还没有开始,队伍中就陆陆续续出了一些意外。比如说,有人把生鸡蛋和米放在了一起,结果鸡蛋磕了,米被糟蹋了。 沈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现在也没有自信了……话说,我们真的能顺利吃上饭吗?” “我们组里有人带了面包。味道一般,但可以填肚子。”同组的同学说。 到了荒地上,大家先清理场地,再搬砖头开始垒简易的灶台。当然,也有人选择就地挖坑的。沈真干活很利索,没过多久就把自己这组的灶台搭好了。荒地的另一边有居民楼,也不知道学校和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总之学生们可以去那边接水洗菜。沈真才忙完,沈灵就接了水过来供他洗手了。 搭灶台这活儿不轻松,要是掌握不了秘诀,灶台根本搭不起来。发现沈灵这组成功了,陆陆续续就有人围过来请教。沈真见萧凡卉那组也是手忙脚乱的,还主动凑过去帮了下忙。等这边忙完了,沈真一回头,发现自己那组的组员就和疯了一样,西红柿都没有切直接丢锅里去了,这能吃吗,能吗? 沈真赶紧跑了过去:“完整的西红柿怎么吃啊?” 那组员急得快哭了:“我也知道要切啊,可是锅里的油热了,再不下锅,我怕油锅会热爆了!” “锅太热,你可以把锅先挪开一下啊!那边的米不是淘好了吗?先架粥锅煮粥。”沈真说。 组员恍然大悟:“我就是太着急了,忙中出错啊!你说的对,先熬粥。” 沈真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垒好的灶台用来熬粥了,他们便又搭建了一个新的用来炒菜。沈真挽起袖子,三两下弄了个西红柿炒蛋出来。只是,这种简易灶台不好控火,即使他厨艺不错,菜也炒得有点糊。不过,组员们都已经很饿了,见香喷喷的西红柿炒蛋出锅后,七八双筷子急着抢菜吃。沈真洗个锅的功夫,菜没有了。 “等等,你们就这么对我?好歹让我吃一口啊!”沈真哭笑不得地说。他其实也很饿了。 沈灵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个一次性纸碗:“还好我机智,刚刚抢了些放在碗里。哥,你快吃吧。” 沈真觉得自己真是没白疼沈灵!他手上拿着锅,不方便,于是沈灵就拿着筷子喂了他几口。 “既然说了是野炊,那应该全民参与啊!下个菜你们谁炒?我可以在口头上指导你们。”沈真把锅往组员们的方向一递。女生们都笑着摇头,最后还是一个男生挺身而出,决定牺牲自我娱乐大众。 事实证明,再好的指导老师也架不住厨房杀手的折腾,绿油油的小青菜被炒成了黑漆漆的菜干。 沈真看了看其他组的进程,发现会做饭的学生到底还是少数,大部分学生都有些手忙脚乱的。沈真都不敢再让自己的组员尝试了。菜炒得难吃还不算什么,问题是他们炒出来的东西完全不能吃啊。 有个男生弱弱地举了手说:“那个……我会做白水煮蛋。我们不还有几个鸡蛋吗?” 正在这时,沈真的小灵通响了起来。他急着接电话,就拍了拍这位男生的肩膀,说:“行,那你煮鸡蛋吧。加油!”他拿出小灵通一看,这电话是编辑王彦打过来的,就特意走开了几步才接电话。 王彦不常给沈真打电话,他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 这个电话接得有些久,等沈真谈完事情,二十分钟就这样过去了。沈真把小灵通塞回兜里,回头一看大家都吃上了,个个都像是刚从牢里放出来似的,什么形象都不顾了,蹲在那里吃得狼吞虎咽。 沈真有些心疼自己,他觉得肯定没有自己的份了。沈灵一个人肯定抢不过一群狼啊! 然而,机智如沈灵真的会让沈真饿肚子吗?怎么可能!沈灵一直注意着沈真这边的动静呢,见沈真接完了电话,他赶紧招着手,语带骄傲地说:“哥,你快过来吧,我给你藏着吃的呢!” 一群男生跟着笑:“是啊是啊,他藏了两个水煮蛋!就他那宁死不屈的样儿,我们都拿不走!” 沈真跟着笑了起来。 不光是水煮蛋,沈灵还偷偷做了一个凉拌菜,等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才拿出来。 “沈灵对沈真够意思的啊!我爸就这样!我和你们说,上回周末,我上完兴趣班回到家,我爸已经把晚饭做好了,让我趁热吃。虽然只是青菜豆腐,不过我当时可感动了!结果等我妈下班回家时,我爸立刻又从厨房里端出了一盘清蒸鱼和一碗红烧肉。”一个男生手舞足蹈地说着,“我爸还对我妈邀功说,已经把我喂饱了,所以鱼和红烧肉都是我妈的!至于嘛!一瞬间我怀疑自己是捡来的。” “哈哈,你绝对是捡来的!”大家开起了玩笑。 “沈灵今天确实够狡猾的,为了给沈真留口吃的也算是殚精竭虑了啊!” “要不怎么说是亲兄弟呢!” …… 沈灵才不理会大家的玩笑话呢。这并非是因为他脸皮厚,而是因为他觉得大家说得对。他给沈真剥了鸡蛋,悄悄地说:“你要是还饿,我就去萧凡卉那里给你再弄点吃的。她肯定藏着巧克力!” 沈真意味深长地看了沈灵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什么日子?总是收到不登录的而且骂作者s.b.的评论和回复。 一般来说,好像红的文容易遭遇这些?莫非我要火了?赶紧网购了几包零食犒劳自己。2333333333 话说,百草味的酱香鸭舌超级好吃,连我这种以前从来不吃这些的人都被征服了。 第六十一章 这次野炊活动可以说是相当失败的,也就沈真和沈灵等少数的小组真正吃上饭的了,别的小组的情况都不是很好。菜不是糊了焦了,就是各种调料放多了,饭则大部分都是夹生的,根本没法吃。 不过,野炊也不能说是失败的。总之,大家一起玩得开心就好了呢。 沈真在沈灵的帮助下囫囵吃了个饱。他主动提了一句说:“刚刚是编辑王叔叔的电话。” “有什么事情吗?”沈灵问。他把脚边的各类垃圾都用一次性筷子捡起来放进了塑料袋。 “导演陈磊想要买《遇妖》的版权,他想要把《遇妖》改编成动画片。他不知道我的联系方式,就把电话打到王叔叔那里去了。”沈真皱着眉头说,“陈磊知道不?《快乐小黄鸭》是他的作品。” 沈真是知道陈磊这个人的,却不是因为什么《快乐小黄鸭》。上一世,刚毕业没多久的沈真直接一头扎进了动漫行业,成为了动漫电影原画。那段日子过得……怎么说呢,累得死去活来,每天都和打仗似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要求极端严格的大魔王,加班是家常便饭,每周只有单休,忙的时候凌晨两点才能到家第二天六点又要准时起床……总之压力很大,工作很辛苦,但其实他们赚的钱却很少。 在华国搞动漫,大多数人靠的只有梦想和激情。 陈磊就是一个十分天真的梦想主义者。他确实是个好导演,并且一心想要把华国电影做好。事实上,他弄出来的作品其实都不错,但是他太理想化了,不知道宣传,也不知道考虑市场,还不知道跑跑关系,最后的票房自然相当不理想。于是,他的下一部作品就拉不到投资,然后开始无限期跳票。 那时陈磊是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的,然而他身为决策人却完全不懂商业运作,总之糟透了。 不过,这都是未来十年二十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这个时间点的陈磊只是一个动画片导演,并没有把手伸到动漫电影这一块。他要买下《遇妖》的版权,应该是想把它改编成普通意义上的动画片。 第39节 沈灵不知道陈磊,摇摇头,说:“哥,你好像不是很愿意卖?” “也不能这么说吧……版权捏在自己手里,等再过十多年,肯定能卖出更多的钱来。不过,那时物价都飞涨了,感觉钱都不是很值钱了,要是现在就把版权卖掉的话,我能赶紧买几间房子屯着。”沈真很没有出息地说。他的理财观念还非常老土,觉得买房子是最保险并且升值最快的方法。 沈灵真的很懂沈真,一针见血地说:“可是,你并不想卖。” 当然不想卖啦,虽然沈真理智上知道陈磊的专业能力不错,不会糟蹋了他的漫画,而且现在的2d动画片和日后的3d动漫电影所需要的投入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一想到上一世的那些事情,沈真还是很担心陈磊会跳票啊。再有一个,刚才接电话时,沈真心中忽然一闪而过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想法。 “我想着……既然《遇妖》能改编成动画片,那为什么不等我长大以后,自己来改编呢?和其他人相比,我肯定不会糟蹋了自己的‘亲儿子’!”沈真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不过,我这种想法其实是刚刚才冒出来的,我原本一直想着以后会给别人打工,没想过要自己组建工作室并设立项目啊。” 沈真对于自己要当老板这件事情毫无信心。 专业能力强的人并不意味着他就适合当老板了。陈磊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沈真在重生后也曾想过要组建工作室,但那时他的想法仅仅是抓住机遇成为华国cg第一人,然后他可以拿自己当招牌开一个学习班什么的。这和他组建工作室来搞影视作品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沈真不想成为下一个陈磊。 “想做就做吧!”沈灵拍了拍沈真的肩膀。 沈真深深地叹了口气:“如果日后会失败……那还不如现在就把版权卖了,然后多买些房子。” 这大概就是大人式的顾虑?小孩子反而要比大人勇敢得多,他们无所畏惧,他们一往无前。沈灵觉得沈真这垂头丧气的样子实在碍眼,说:“哥,你现在才十五岁!你有作品,有读者,也有存款能保证日常的生活,而且我们已经有了一栋房子来遮风避雨了,后路都已经有了,你还怕什么呢?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五十岁的人害怕失败,因为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很小,但十五岁的你怕什么呢?” “我再想想吧……”说白了,沈真就是没有信心。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根本没有商业头脑。 沈灵很想说一句,你要做就去做吧,不是还有我吗?但他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才十二岁,能给沈真提供的帮助其实非常有限,哪怕他的未来拥有无限可能,但现在的他却没有什么底气说这样的话。 还是要努力变得更强大才行啊! “王叔叔帮我们约了时间,不管怎么说,我在这周末都要和陈磊导演见一面。哪怕我同意把版权卖给他,那也不是一次就谈好的,所以我还有不少时间用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沈真说。 沈灵认真地说:“不管哥哥做了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哥哥的。加油!”无论是沈真愿意知足常乐,还是他想要奋起拼一把,沈灵都会支持他。这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而已,无关对错。 沈真有些感动,伸手又在沈灵的头上揉了一把,什么话都没有说。 兄弟俩说话的时候,都刻意把声音压小了,因此周围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偶尔有人好奇地把视线投过来,见他们兄弟正脑袋顶着脑袋说话,那中间的氛围好像是其他人都无法挤进去的。 野炊活动一直进行到下午三点,大家把自己制造的垃圾收拾好了以后,便又排着队回了学校。 本以为能提前放学,结果班主任却让大家自习,放学时间依然和平时一样。这都玩了一整天,谁能静得下来自习?大家怨声载道,班主任却笑眯眯地强调,下周就是月考了,希望大家不要掉链子。 沈真是特殊的,如果他要走,现在就能走。不过,他想着距离放学也没多少时间了,便打算等着沈灵一起回家。他在教室里没有位置,课间聊天时还好,反正过道里来来往往都是人,现在大家都安静自习了,他作为多出来的那个,坐在沈灵课桌旁,自己觉得有些尴尬,就想要去大操场上走一走。 上课时的校园非常安静。沈真不紧不慢地走着,很享受这种寂静安宁。 还没走到大操场,沈真就听到身后传来了跑步声,他回头一看,竟然是沈灵。 “你逃了自习课?”沈真问。自家小孩的胆子有点大啊! “陪你走走呗,反正班主任不会说我。”沈灵无所谓地说,“你想去哪边?” “本来是打算去大操场的……学校里还有什么地方好玩的?”沈真问。 沈灵想了想,说:“那边有一个打羽毛球的地方,长着很多树,我们都叫它小树林。小树林中间有一小块空地,空地上有石桌石椅……你要是有时间,以后可以坐那里写生。我觉得环境还不错。” “那就去看看吧。”沈真示意沈灵前头带路。 因为树木茂盛,那小片空地总有些阴森。只有在太阳正好的中午,阳光从树叶的缝隙落下来,那才是最美的。但现在都已经是下午了,光线弱了很多。空地上果然有石桌石椅,沈真觉得椅子太冰,因此没打算坐。他就站着和沈灵说话。兄弟俩的话题颇为随意,都是这里聊一句,那里又聊一句。 空地外面有林荫道,如果有人从林荫道上望过来,只能隐隐绰绰看到空地上有人,却看不真切。 “我给家里的仙人掌取了一个名字。”沈灵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现在这株叫三儿。” “前头还有老大和老二?”沈真本以为枉死的仙人掌君只有一株,原来已经死了两株了吗? 沈灵苦恼地说:“是啊!其实你最喜欢的是老大,后来老大的根烂了,我就偷偷换成了老二,结果老二也养死了,就换成了现在的三儿……我果然不适合养植物吧?感觉马上就要迎来小四了。” “这样吧,以后还是由我来浇水吧。”沈真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换你浇水,估计得旱死。”沈灵说。沈真不用上学,因此对日期的变化并不敏感。 两人互相取笑着,忽然林荫道上传来一声大喝:“你们是哪个班上的?在做什么?” “糟了!这是教导主任的声音!快跟我走!”沈灵牵住沈真的手,带着他在小树林里乱窜。 教导主任追了上来,不过他有些肥胖,一开始的距离又有些远,根本就追不上兄弟俩,只隐隐看出来是应该是两个男生。两个男生总比一男一女好啊,两个男生总不至于在小树林里偷偷早恋吧? 这个年纪的男生发型都差不多,远远地望去,教导主任也认不出他们是谁。眼看着两个学生跑进了教学楼,等教导主任追到教学楼时,放学铃响了,学生们涌了出来,他已经找不到逃课的学生了。 ———————— 周一的国旗下讲话。 教导主任黑着脸说:“严禁学生们一男一女结伴去小树林,如果被发现了,一律请家长。” 小树林是学校里的恋爱圣地。 顿了两秒钟,教导主任又咬牙切齿地说:“两个男生也不行!” 教导主任说这话纯粹是因为他想起那两个逃过惩罚的小混蛋了。然而萧凡卉诧异地抬头看了教导主任一眼,心里想着,没想到肥肥(教导主任的外号)胆子挺大的嘛,这都敢在大庭广众下说? 第六十二章 从教导主任手里逃过一劫后,沈真和班上同学告别,带着弟弟回了家。 兄弟俩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满怀同情地去“探望”仙人掌“三儿”。沈真仔细地用肉眼观察研究了一遍,说:“三儿看上去很好,我们接下去都用点心,说不定它能超越两位前辈成为一个传奇。” 沈灵却没有这么乐观:“哥,你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就拿老大来说吧,当时老大的根都烂坏了,可是泥土以上的仙人掌部分看上去还是好好的,颜色没有变,刺也没有软。我本来都没有发现它已经不行了,是诈尸状态,结果我某天浇水时,突发奇想戳了它一下,它就整个儿倒了下去……” 沈真不知道这一茬,闻言便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避开三儿身上的刺,用不大不小的力道戳了下。 “你瞧,三儿没事。”沈真有些高兴。 沈灵也松了一口气:“那就先好好养着吧。” “万物皆有灵。我们不光要在浇水这事上合理规划下,还要发自内心地爱它。这样说不定它能活得更久一点?”沈真用绘者的眼光观察着仙人掌,“等明天光线好的时候,我可以给它画一幅画。” “什么时候见那位导演?”沈灵问。 “王叔叔约了周日,所以明天我是有时间的。三儿啊,等着我明天来疼爱你吧!”沈真说。 沈真今个儿一天都没画画,整个人都觉得缺了点什么,给了三儿一点不怎么走心的关怀后,便去他自己的画室浪了。沈灵听见画室的门被关上的声音,脸上露出了一种略带着纠结和羞耻的表情。 这屋子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沈灵犹豫了几秒钟,小心翼翼地戳了戳三儿,压低了声音说:“嘿,伙计,也许我们之间应该有一场绅士的谈话。”明明知道沈真已经去了画室,沈灵还是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他不想自己和植物对话的“愚蠢”画面被别人看到,“听着,你得努力表现得好一点,这样才是一盆听话的好植物。” 三儿作为一盆普普通通的植物,自然没法给予什么回应。 沈灵停顿了一会儿,又说:“好了,你没有否认我的话。那么,事情就这么定了,你一定要努力地活下去,我不想再把什么四儿、五儿的带回家了,我觉得你肯定更不想。三儿,你要勇敢坚强。” “威胁”过三儿后,沈灵又做贼心虚地看了下周围。然后,他走到床边,打开了床头柜。 床头柜底下有三个并排的抽屉。最底下的那个抽屉上了锁,而钥匙就藏在第一个抽屉里。沈灵打开上锁的抽屉,从中取出了一本存折。而这就是沈灵的小金库。他翻开存折,看了看上面的数额。这些年,沈灵参加各种比赛所获得的奖金都存在里面了,还有他的红包等等,陆陆续续也有了不少。 不过,学生们能参加的比赛,哪怕是市级的、省级的、国家级的,基本上都是更注重荣誉本身一些,奖金什么的倒是在其次了。所以,沈灵的小金库虽然和同龄人比起来算丰厚的,可沈灵却还是不满足。如果他真的想要帮助哥哥,这么点钱够什么呢?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它却能解决很多事情! 沈灵叹了一口气,又把存折塞了回去。他想着该怎么去弄到一笔钱。 也许能去古玩街捡漏?沈灵确实有这个眼力劲儿,毕竟他当初一眼就认出了张明家的古董。但其实古玩街上哪有那么多漏好捡?大漏需要机遇,小漏的话其实也赚不来多少钱。几百块钱入手几千块钱出手,看似赚了,但只要他多做几次,立马就会被人盯上。沈灵不愿意为这么一点钱陷入危险中。 “小灵,你有空不?去帮我泡一壶奶茶来!”沈真的声音从画室里传来。 沈灵应了一声:“行,你稍微等下!”他把床头柜的柜门关好,转身去了厨房。 沈家的自制奶茶很简单,只要将煮好的红茶和纯牛奶一冲就好了。味道说不上特别好,但是沈真已经喝习惯了。而如果是沈灵要喝,那么他还会再加一点糖。兄弟俩的口味在细微处还是有差别的。 泡好了奶茶,沈灵敲开了画室的门。沈真正伏在桌子上画着水彩。 水彩不能像油画那样放在架子上画,因为水会往下渗,影响颜料的效果。 沈灵把奶茶放在了沈真的手边,问:“你这样脖子不难受吗?” “我自己觉得还好。”沈真头也不抬地说,“你稍微往左边挪一步,挡着我台灯的光线了。” 沈灵依言换了个位置站着,开着玩笑说:“你当心点,等会儿别把奶茶当成是洗笔用的水了。” “你练毛笔字的时候,也没见你用馒头蘸着墨汁吃吧?可见很多名人轶事都来自于后人杜撰,可信度太低了。”沈真说。他一直觉得智商高的人,情商不至于太低,高分低能那种情况其实不多见。 沈灵哭笑不得:“我压根就没有练字时吃东西的习惯!”他稍微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画室中传出了沈真的哀嚎声。沈灵隔着一扇房门都听见了。他吓了一跳,还以为沈真出什么事情了,比如说平地摔个脚朝天什么的,赶紧跑去一看,就见沈真抱着奶壶欲哭无泪。 “你绝对是乌鸦嘴吧……我以前从来没有出过这种乌龙,结果这次就把画笔直接插进奶茶中去了。”沈真一脸控诉地说。画水彩时,时不时就要用清水涮下笔,结果他刚刚不小心用奶茶涮了。 沈灵已经止不住笑了,不走心地安慰道:“还好你都已经喝了半壶了,没有浪费太多。” “这已经不是浪费不浪费的问题了,发生这种事情简直是对我智商的侮辱。”沈真其实也在开玩笑。 “换个角度想想,等你日后出名为自己写传记时,可以用这件事情来表明你对艺术的执着啊。这可不是别人杜撰的了,我能证明你确实做了这种事情!”沈灵笑着说,“说不定能传为佳话?” “不行不行,这种傻逼事情,你绝对要给我瞒紧了!”沈真端着奶茶去厨房倒了。 周日,王彦将见面的地点约在了一家中式茶楼中。他是一个很喜欢喝茶的人,只要是由他来定地点,那么十有八九是约在茶楼。对了,沈家的红茶、绿茶、乌龙茶都是王彦送的,他在这方面一直很大方。沈真原本是不怎么喝茶的,但被王彦熏陶着,现在也会泡上一壶了。至于沈灵……他泡茶的样子可真令人觉得赏心悦目啊,虽然在大部分时间他帮沈真泡的都是奶茶,不伦不类白瞎了他的功夫。 沈真这一次主要是和陈磊导演见上一面,但王彦作为中间人,自然也要参加。 沈真把沈灵带去了。一来沈灵留在家里没什么事儿;二来沈真觉得应该让沈灵见见世面。 陈磊现在还年轻,三十岁刚出头的样子。他是个很富有童心的人,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茶楼,然后就一个人坐在一边用餐巾纸叠着青蛙玩儿。沈真和沈灵是提前十分钟到的,正好和王彦前后脚。 陈磊已经知道沈真的年纪了,见着他也没有觉得多奇怪,反而不住地感慨说“少年英才”。他这个人确实不会做生意,半点谈判的技巧都没有,很快就把自己的底牌抖了个一干二净。沈真想着陈磊日后的境遇,一边为他觉得可惜,但与此同时又觉得,若是能和陈磊成为朋友,这应该是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因为陈磊活得太简单也太坦荡了,怪不得他一直坚持做动画,他有颗坚持梦想的纯白之心。 陈磊现在还在体制内,并没有开始单干。他确实是带着诚意来的。 于是,沈真便又开始犹豫了。其实,华国的动漫并不是一开始就萎靡不振的,至少现在的动画片都还很精良,根本没有后世那种某某熊那么傻逼,也没有出现骗补助款的傻逼电影。如果陈磊真的要做《遇妖》这个项目,只要顺利把资金申请下来,沈真倒是不用担心他们的团队会糟蹋了《遇妖》。 “这个事情……不能说是一件小事,所以我想多考虑一下。”沈真郑重地说。 “应该的应该的。”陈磊并没有生气。版权问题确实不是一顿茶点就能谈下来的。 中心话题就谈到了这里,大家却没有想过要散场。陈磊和沈真在艺术方面也能有些不错的交流。想着陈磊会搞一辈子的动漫,沈真略想了想,就试探性地说出了一些颇具有前瞻性的观点。当然,他并没有说得很夸张,只是以一个重生人士的身份,在现有市场基础上提出一点既合理又大胆的想法。 陈磊和沈真聊得很开心。陈磊原本就没有因年纪问题而小看过沈真,这下更是如遇知己。 沈灵和王彦对视一眼,看样子他们两个需要自己找点什么乐子打发时间了。 第六十三章 第40节 沈真没想到能和陈磊聊得这么好。他上一世对陈磊的了解到底有限,如今陈磊的形象已经在他心里变得鲜活了。陈磊或许在商业行为上是个失败者,但他对于梦想的追求远比沈真知道的还要多。 陈磊的心中有一个不曾被污染的乌托邦。 沈真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他和陈磊成为了那种能互相给予建议的好朋友,那么当这一世陈磊再次脱离体制想要单干时,他就可以帮助陈磊少走一些弯路了。别的什么都不说,只说这公司的运营就绝对不能交由陈磊自己来管理,如果他不放心跟着别人干,那么还不如雇佣一个职业的经理人。 当然,现在沈真才刚认识陈磊,有些话暂时不需要说得那么透。 王彦也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沈真、沈灵两兄弟了,和陈磊分开后,他想邀请两兄弟上他们家吃饭。沈真却遗憾地拒绝了:“我们下次再约吧……我和小灵要回家看书,我们学校下周就要月考了。” 王彦对此表示理解。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很看重小孩的成绩。 沈灵自然是不需要临时抱佛脚的,但沈真需要,所以真正要回家看书的人是沈真。好在沈真平时也不是什么都不做,每天晚上还会花一点时间做下作业,因此考前的复习周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的。 考试的时间过得很快。 最后一门考完,沈真觉得应该做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沈灵,这孩子的猜题能力太精准了。 沈灵在手,天下我有。 考完试时正好是中午,学生们下午还要正常上课。沈真便跟着沈灵一起去食堂吃饭。兄弟俩排着队,凑在一起说话。沈真说:“等到放暑假,我们请张倩姐过来玩吧?也不知道她会考到哪里去。” 张倩比沈真大了五岁,但张倩当初的入学年纪比沈真要大一岁,所以她现在正好读高三。这一世因为有沈真的提点,张明赚的钱比过去多了,连带着张倩的学校都换了一个,她的成绩也好了很多。 沈真一直觉得,学习成绩在于学生本身,但学校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沈真的上一世,张倩念书的那个高中真的让人不知该如何去评价。当时,她高中缺了一位生物老师,需要重新招聘一位。结果负责招聘的那位老师不知道怎么弄的,工作没做好,竟然招了一名计算机老师进来。等到正式上课的时候,正常的学校应该是把新来的计算机老师重新安排吧?结果张倩的学校干脆将错就错,让计算机老师去带生物课。这老师不想丢了饭碗,她就每次先去别的生物老师班上旁听一次课,然后再现学现卖去自己班上教。如果学生们有额外的问题,她就回答不上来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们能接收到的信息非常低效,整体成绩都不好。 这一世因为张明不缺钱了,沈真干脆建议张倩去了县里一所比较好的高中念书。虽然沈真一直觉得他自己再弄一张文凭没什么大用,但这是因为他已经有了专业技能,而对于张倩这种生活在偏僻山区没有人脉势力从父辈那里也得不到多少帮助的学生来说,文凭是他们跳出农门的机会,不能放弃。 “不如叫张倩姐填京城的学校吧,这样我们还能照顾一下她。京城的学校多,她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沈灵说。这些年他们和张明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沈灵就把张明那一家都划分为自己人了。 护短这种行为是能够互相影响的。沈真有些护短,连带着沈灵也越来越护短了。 “张倩姐比我们大那么多,到时候是她照顾我们,还是我们照顾她?”沈真笑着问。 “这不一样。身为男人,就该成为家中姊妹的依靠。”沈灵认真地说。他这种想法显然是受前世记忆的影响颇深。在古代那种男尊女卑的环境下,姑娘们要想生活得好,确实需要娘家兄弟给力。虽说现代社会已经男女平等了,但沈灵觉得自己依然有着这个责任,兄弟姐妹间原本就需要互相提携。 “那行……等会儿打电话给张叔叔时,正好和他说说这件事。”沈真说。 沈灵只是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就在刚才,他心中忽然划过了一道非常微妙的想法。 说起来,沈灵把沈真和张倩都当做自己的家人,沈真是哥哥,张倩是姐姐,即使因为他和沈真相依为命,他们之间理应更亲密些,但这种亲密也该是在亲情的程度上自然加深吧?但是,沈灵刚刚意识到,事情好像不是这样子的。他会关心张倩,但他却对张倩没有占有欲。他对沈真却有着占有欲。 这好像有些奇怪? 沈真忽然说:“等等,我刚刚想到一件事,娟巧表姐的预产期正好在暑假里,连带着她坐月子的时间正好把整个暑假都占了,她没法看店子,那张倩姐肯定要去帮忙,就没有时间来我们这玩了。” 张娟巧已经结婚了。她嫁的当然不是邻村的那个渣男,而是在安城认识的一个小伙子。 沈灵把各种纷乱的想法压下去,说:“如果张倩姐来京城念书了,暑假来不来又有什么关系。” “你说得对,我现在也觉得张倩姐报京城的学校挺好的了。不过,还是得看她自己的意思吧。” 买饭的队伍一直在前进,很快就轮到兄弟俩了。沈灵的饭卡刷了两人的饭菜,然后他们找了个空位坐下。沈灵在学校里人缘挺好的。不多时,又有几个男生端着餐具和他打招呼,就坐在了他旁边。 这些男生中只有两个是沈灵班上的,其余都是外班的。他们是属于那种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躲在厕所里偷偷抽烟,装病逃课去医务室混日子,对着过路的女生吹口哨……按说他们和沈灵这种优等生没什么交集,但是沈灵和一般的优等生不一样啊,至少这些学生没觉得沈灵看不起他们,有作业还大方地给他们抄,并且沈灵从来没有向老师告状的习惯,于是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男生们坐下后就开始用别人听不太懂的话聊天。 “这周末我爸妈都不在家,你们来我家吧,我有好东西给你们看!”说话的是一名初三学生。 “不去不去,这周末和隔壁学校那帮约好了,我们要去打台球,完事了再去趟网吧。” “约好了也可以先推掉!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你们要是不去我家,肯定会后悔的!” “你家能有什么啊?又没什么好玩的!难道要大家排排坐看一下午电视吗?” 之前说话的那个男生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你们懂个p,是我表哥借来的片子……绝对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们关系铁,我能叫上你们?都别矫情了啊,就这么说定了,周末上我家啊!” “哦哦哦哦哦懂了!哈哈哈,够意思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上你家上你家!”一群人贼笑起来。 其中一个眼珠子一转,看向沈灵,问:“喂,小优等生,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赵海家玩?” 沈灵摇摇头说:“我就不去了。”连着上五天课,只有两天能待在家里,自然要和哥哥在一起。 赵海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叫上沈灵做什么?他现在哪懂这个啊?” 一帮无聊的禽兽们!沈灵在腹中诽谤。呵呵,他怎么不懂了?这些人虽然刚刚压低了声音,但他们说的话都被沈灵听见了。沈灵的生物学可是满分的!沈灵的课外阅读量,说出来直接吓死这些人! 沈真其实也听出来这帮正值青春期骚动的男孩子们在聊什么了,赶紧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吃完,然后催着沈灵说:“快点快点,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等你吃完了,我们赶紧走。”哪怕吃得快不利于消化,但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沈真觉得自己必须要保住沈灵的清白,不能让他被带坏了啊! 虽然沈灵的理论知识好像已经很充沛了,但沈真还是把沈灵当成了小白兔。 那帮男生们都和沈真不熟,他们看着沈真身上露出了那种让人不喜欢的属于家长们的气息,于是一个个都蔫不拉几的了。赵海赶紧埋头吃饭。咦,明明沈真和他同龄,他却觉得在面对同学家长啊? 家长之魂熊熊燃烧的沈真带着沈灵出了食堂。沈灵把沈真送到了校门口。 “你……和刚刚那些人关系很好吗?”沈真颇为纠结地问。 因为知道沈真在担心什么,所以沈灵立刻主动保证说:“哥,你放心吧。那种片子又不好看,就算我没看过,我也知道那只是无聊的机械运动,有什么好看的?赵海他们就是太无聊了啊,其实他们应该多读一点书的。我觉得他们连受精卵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一定清楚,只是盲目地对活塞运动本身有好奇心。对了,我上次无聊时翻过一本解剖学相关的书,连性器的横剖面、竖剖面都一清二楚了。” 沈真:…… 救命!要是沈灵继续说下去,沈真觉得自己非阳痿不可了。 横剖面?竖剖面? 听上去真的好疼啊!qaq 第六十四章 宽松的运动裤很好地掩盖了沈真想要夹腿的小动作。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隐隐有一种预感,看样子沈灵日后的情路并不会太过顺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沈真现在却有一种担心,要是沈灵的书读得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精神世界自成一体,那么外人就会很难介入其中。两人在一起,若是没有共同语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都说三岁看到老,沈真对于自己“养”大的孩子很有信心,他觉得沈灵日后在恋爱方面,比起肉体上的欢欲,他一定会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这意味着沈灵对未来伴侣在精神层面的要求肯定很高。 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难道自家小孩要和书本过一辈子吗? 等等! 沈真忽然联想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他上一世长命百岁,那么说不定他会找到一位妻子,可事实上他重生了,于是就没有活到结婚的年纪,如此说起来,他上一世应该是和自己的右手过了一辈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和右手过了一辈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担心自家小孩会和书本过一辈子? 书本总比右手要高大上一点吧?和前者过一辈子,说不定能留下思想的瑰宝传承下去,这也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了;和后者过一辈子,只能把子孙后代都冲进下水道,注定一生孤寂啊! 沈真很想怜爱一下自己。 沈灵不知道沈真在想什么,只觉得沈真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临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 沈真赶紧把自己四散的思绪全部拉扯了回来。他转念一想,其实沈灵现在才十二岁呢,还是个孩子而已啊,某些地方也才刚刚开始发育,所以他何必担心那么多呢?沈灵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生的发光体,等他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心爱的好姑娘,然后会和那位好姑娘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虽说沈真不怎么看好初中生的恋情,不过,现在不就有个萧凡卉吗? 想到那位漂亮乖巧的小姑娘,想到她和沈灵之间的默契,沈真彻底放心了。 兄弟俩在校门口散开了。沈灵独自回了教室。因为刚刚考完试,虽然有些学生对过答案后闷闷不乐的,但班里整体的氛围还是很轻松。平时午休的时间,大家都用来看书,但今天很多人却在聊天。 萧凡卉手里举着一根手链,说:“我最喜欢这种花纹……不过,这到底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也不清楚……我只会最简单的那种编法。这种确实太复杂了啊!” “那我能把这个手链拆了研究一下吗?这么看实在是看不出来啊!”萧凡卉问。 “不行不行!这是我发小送给我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我们初中不在一个学校。” 沈灵从前门进了教室,路过萧凡卉身边时,正听见她和别的姑娘说话。沈灵下意识地看过去,就看见萧凡卉的手里拿着一根手工的彩链,这种手链应该是用好几根彩带编织出来的。样子确实不错。 沈灵最近和萧凡卉走得有些近。他很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姑娘,比如说他小学时的同桌高美美。这种喜欢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带着欣赏的喜欢,就像是沈灵会喜欢京城的秋天和夏日的星空一样。 见萧凡卉似乎有些苦恼,沈灵主动走到她身边,说:“给我看看。” 萧凡卉征求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意后,把手链递给了沈灵。沈灵拿着手链研究了一会儿,他没有把手链拆开,只是顺着纹路看了一遍,说:“你想要学这个?如果你有原材料,我现在就能教你。” “你会?”萧凡卉震惊地问。 “以前不会,不过刚刚看了下,会了。这手链挺有意思的。”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萧凡卉将信将疑地拿出了她前两天买来的彩带条,各种颜色都有,亮色系的居多。这种彩带卖得非常便宜,质量最差的是一毛钱三根的,萧凡卉买的这种是一毛钱一根的。沈灵从中数出了九根。 沈灵把彩带对齐,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让萧凡卉捏着结,帮着把彩带绷直了,他就开始编织起来。为了让萧凡卉看得清楚些,沈灵编得很慢,时不时还讲解一句。不多时,他就编出了半根手链。 “你简直是天才!”萧凡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个世界绝对是看脸的,别的男生要是在女生面前编手链,绝对会被人说娘,但是沈灵编着,女生们却一点没有产生这种歧视的想法,周围的一些女生甚至都围了过来,像萧凡卉那样发出了惊叹。 沈灵却觉得这没有什么。 遥想当年,小塘实验学校中那些和沈灵一起上过纸艺兴趣班的女生,哪个能有沈灵手巧? 见萧凡卉已经学会了,沈灵把半根手链还给了萧凡卉,让她自己继续编下去。 “你这些彩带是哪里买的?”沈灵问。 “学校门口的小店里都有!”萧凡卉说。 沈灵点了点头,就回自己座位了。 放学后,沈灵去小店里挑起了彩带。他不像萧凡卉那样专门挑亮色系的,反而买了一些如纯白、靛青、墨蓝等不甚鲜亮的彩带。因为今个儿考试,沈灵早上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和沈真一起坐公交车来学校的,现在回家自然也坐公交车。上了车以后,沈灵就淡定地编起了手链,到家时正好编好了。 沈灵把手链递给了沈真:“喏,送给你。” “咦?戴手上吗?”沈真正在炒菜,一只手上还拿着锅铲。 “是啊,我编的,你喜欢不?”沈灵问。 “嗯嗯,喜欢。你帮我戴上吧。”沈真把左手递给了沈灵。 沈灵的审美眼光不错,颜色搭配得正合适。他编的彩带挺适合给男生戴的。沈真虽然以前从来都没有戴手链的习惯,但看着这条手链还是有点喜欢。再说,这是自家小孩编的,里面有情感加成啊! 从小到大,沈灵送了多少自制的礼物给沈真啊!贺卡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有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非要按照课本中的描述来做小桔灯,让全班学生都带了桔子去学校,结果最后就沈灵一人成功了! “可惜那盏小桔灯没有保存下来……”沈真惆怅地说。 “除非做成标本,否则哪里能放那么久?你要是喜欢,等桔子上市了,我再给你做。”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觉得,你做得太精致了,就这么放坏了真可惜。”沈真说。 第41节 沈灵自己就没有这方面的感悟,他在餐桌上拿了一个苹果,问:“我能吃不?” “马上就要吃饭了!你等吃完饭后的半个小时再吃。”沈真赶紧撤回厨房中继续炒菜了。 沈灵觉得自己好饿。他正好处在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沈灵放下苹果也跟着进了厨房,然后看着沈真已经炒好的那几个菜蠢蠢欲动。趁着沈真不注意,他赶紧用筷子偷偷夹了几块木耳山药吃。 用彩带编织手链很快在学校里成为了一股潮流。就连上课时,都会有女生用书本压着彩带,然后藏在课桌下偷偷地编。而手艺精湛还能开发新花色的沈灵就成为了全班乃至全校女生的妇女之友。 女生们编彩带,很少会自己独戴,往往都编双份,有些的送给好闺蜜,有些的则送给暗恋的人。 那么,沈灵编的都送给谁了呢? 萧凡卉的同桌对此非常好奇,却又不敢去问沈灵,只好偷偷地问萧凡卉。 萧凡卉想也不想地说:“肯定是送给沈真了呗!沈灵就是一个重度兄控,没救了!” 萧凡卉一言道破真相。 沈真现在的彩带手链已经很多了,都是沈灵送的。他特意用了一个方盒子专门来装手链。这些手链都仿佛成为沈真的时尚单品了,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每天的衣着挑选不同样式不同颜色的手链。 有时候沈真脑洞大开,觉得沈灵要是穿越回了古代,说不定可以打络子卖,肯定饿不到他了。 暑假快来临时,沈真在某天忽然心中一动,跑去网上搜索起了新闻。 等到沈灵放学回家时,就看见沈真正对着台式电脑做着笔记。 “哥,你忙什么呢?”沈灵今天有体育课,出了一身汗,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去洗澡。不过,等他拿好了换洗的衣服时,沈真还对着电脑在忙着什么呢。弟弟回家这么久,他都没打个招呼。 沈真回头一看,见沈灵手里拿着衣服,便说:“就知道你回家肯定要马上洗澡,水都帮你烧好了,你赶紧的吧!等你洗完澡再说。”他虽然自己平时不去学校,但已经把沈灵的课程安排都背下来了。卫生间里装的是电用热水器,想要洗热水澡,就需要提前把水烧上。沈真总是会提前准备好。 “嗯。”沈灵听话地去了卫生间。 第六十五章 沈灵洗完澡,顺便把手上和脚上的指甲都剪了。他不喜欢留着指甲。 在这方面,沈真和沈灵保持一致,沈真也不喜欢留长指甲。不过,沈真虽然一直记得剪自己的手指甲,脚上却总会忘记。偏偏沈真的脚趾甲长得有一点奇葩,要是一段时间忘记剪,就会往肉里扣进去,然后沈真能疼得龇牙咧嘴的。于是,在脚趾甲这件事情上,沈灵还需要隔段时间就提醒下沈真。 总觉得没有自己,哥哥的生活品质能下降好几个档次。沈灵有时会产生一种类似于无奈的情绪。 等沈灵把换下来的衣服都洗了、晾了,沈真想要查阅的资料也差不多找齐了。沈灵走到电脑前一看,见打开的网页上写着“怡湘县政府官方网站”。大概是因为现在的市县政府还不怎么重视网络宣传这一块吧,总之这个网站明明是官方的,看上去却特别low,还不如沈灵就读的学校官网精致。 “哥,你这是想干什么呢?”沈灵问。 前江村位于汾水镇,汾水镇就位于怡湘县,看样子沈真是在关注老家的新闻? 沈真扬了扬手上的笔记,说:“今年年初,怡湘县已经完成了领导班子的换任选举工作。现在的领导班子和上一届领导班子并没有显著的差异,不过依然有些新人冒了出来。我挺看好这个人的。” 被沈真看好的人名“余良泽”。沈灵拿过鼠标将网页往下翻了翻,没看出这个人有什么特别的。 这就属于重生人士的优势了。 沈真上一世离开汾水镇以后,就没有想过再回去,他平时自然也不关注怡湘县内的新闻。但是,等到多年后的某一天,整个华国换了一届领导班子,立刻展开了全国性的惩治贪官运动。那个时候,即使是毫不关注政治的人,也会在刷微博、贴吧时被塞一嘴的消息。沈真就是那时知道余良泽的。 余良泽是个成功的政客,也许他天生政治嗅觉敏锐,也许他在京城中有后台,总之他的晋升之路还算顺利,踩着被拉下马的同僚们作为垫脚石,一直仕途坦荡。沈真作为普通人,不能去评价余良泽是不是真的足够公正,毕竟政客们其实很难用善良或不善良来评判,但他确实为百姓做了一些实事。 “你别看他现在的职位不上不下的,但我总觉得他背后肯定有点什么。所以,说不定他就是特意去我们那穷乡僻壤历练的,只等着做出一点功绩来就高升。”沈真笑着说,“总之我很看好他。” 沈灵狐疑地看着沈真:“哥,你是怎么知道的?”沈真平时是那种毫不关注政治的人,家里虽然有每晚准时收看新闻联播的习惯,但这是因为沈灵独自在坚持。沈真一看新闻联播就想要打瞌睡。 沈真讪笑了两声,决定装作没有听见这个问题,说:“总之,我很看好余良泽。之前那户收养你的人家……沈建春不是弄了个违章的砖瓦厂吗,我们把举报信寄给余良泽。还有村支书,虽然这个官不大,但我觉得他们一定贪了不少的钱,正好一块儿都举报了。”他已经很久没有提起那户人家了。 有些事情,是真的无法被遗忘的。 上一世,沈真和沈灵不熟,听说沈灵被野兽吃了的消息时,他唯有一时唏嘘。但这一世,沈灵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再想到沈灵应有的命运,哪怕沈灵现在明明是平安的,沈真依然觉得心痛难耐。 反正那家人原本就不干净,沈真虽然不会直接拿刀去捅了他们,但交由法律制裁也是好的。 沈真想了想说:“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你那时年纪还小,可能已经没有印象了。我们村的隔壁村不是有个傻子吗?他当时好像也进砖瓦厂工作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死了,但这件事情却被压下了,只在临近的几个村里传传。”既然砖瓦厂里出过人命,那么举报信的内容就可以更加丰富了。 沈真不知道那个傻子是因为什么原因傻的,总之这人脑袋不清楚,只有一身蛮力。他在砖瓦厂出事后,村支书一家赔了两三千块钱,大家都觉得傻子的父母赚到了,而那对父母自然就没有闹事。 汾水镇上的法制观念极其落后。就拿沈灵这件事情来说吧,上一世他逃跑后据说被野兽吃了,这种事情按说也该要惊动一下警方吧?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想过要报警,一个孩子死了就死了吧。 沈真记得,在八几年接近九零年那会儿,附近村里很多孩子都是靠稳婆接生的,不用去医院。沈真曾听说过,一些老人见自家的儿媳妇、孙媳妇生了个女孩,就趁着女孩都没有睁眼,直接溺毙了。 前江村就有个瞧着慈眉善目的老头子,沈真小时候还以为他是个好人,后来听沈淑来用很厌恶的语气说起这老头曾把女婴溺死后,小沈真再也不敢从他家门口路过了,总觉得他们家无比阴森恐怖。 总之,法律之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着太多的黑暗。 余良泽如果真的需要政绩,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 沈灵沉默地看着沈真。他知道沈真肯定隐瞒了些什么。不过,既然沈真不愿意说,沈灵也不好继续追问。沈真把自己的笔记本递给沈灵,说:“这些是我写的要点,我们合计下该怎么写举报信!” “邻村那个智商有些问题的男孩死在了砖瓦厂这件事情,我也记得。我记事早。”沈灵说。 “原来你也记得啊!那件事情确实在村里传了很久。”沈真说。 沈灵特意提了这点,当然不是无缘由的,见沈真没反应过来,他又强调了一下:“我记事早。” “嗯嗯,那你从小就聪明呗,怪不得现在这么厉害。”沈真立刻陷入了“我家孩子真棒”模式。 被夸的沈灵却非常无奈:“我记事早……你就没想到什么?” 记事早的话……沈真惊喜地问:“莫非你还知道他家的其他黑点吗?说说看?” 沈灵点了点头,说:“你知道我们那里有个叫建木村的地方吗?” “没听说过……”沈真有些茫然。汾水镇底下的村子太多了,不可能每个都听说过。 “建木村在大山深处,地理位置和张叔叔的老家小窝村有些像,但是建木村还比不上小窝村,甚至还没有通电话。按说,村里的人除非自己走出来,否则他们就要在深山老林中耗一辈子了。但是,据说那里有一种植物非常稀有,值得被保护起来,于是县政府就安排村民们外迁。”沈灵回忆着说。 其实,沈灵知道的信息也很有限。一个是村支书当初讲这件事情时就语焉不详,二个是村支书当初是在饭桌上谈论这件事情的,而沈灵当时已经不被准许上桌吃饭了,他只远远地听到了一两句话。 “然后呢?”沈真问。 沈灵说:“建木村一共有二十几户人家。因为是政府安排外迁的,所以每个家庭会按照人口数量得到一笔补助款。就拿一个五口之家来说吧,他们差不多能拿到二十五万块钱。等他们按照政府的安排迁移到其他村时,这笔钱正好是给他们造新房子用的。而且,他们理应还能分到一小块田地。” 然而,事实上,每个家庭最终只拿到了两万块钱。哪怕这时候物价再低,这点钱也不够造房子。这意味着建木村的人被迫背井离乡并失去了田地后,还得咬牙举债造房子,否则他们就没房子住了。 “造房子那事中也有猫腻,据说原本应该是政府安排的建筑工队来帮村民造房子的,这原本就不为了赚钱。结果这里面被人动了手脚,反正听他们的意思,还想在这里面再捞一笔钱。”沈灵又说。 沈真简直目瞪口呆:“五口之家能拿二十五万……我就拿建木村村民都是三口之家来算好了,二十几户就是小四百万啊!我一直都知道他们是贪了钱的,没想到能贪这么多!怎么不撑死他们呢!” 举报!举报!这种事情必须举报! 沈灵无奈地说:“也不怪他们肆无忌惮,镇政府里不就是他们这群人一手遮天吗?至于建木村的村民,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补助款。其实他们早就想要从建木村迁出来了,只是苦于没有钱。这一次明明是政府强制性他们迁的,但有人故意模糊概念,建木村的人就以为是政府帮助他们迁的。他们感激都来不及呢!在他们看来,两万块钱已经不是小数目了,再加上又有消息说,只要每家每户再出个六七万,政府就能给他们造新房子,这意味着他们只要自己凑四五万就有新房子住了,而别的人家想要造房子,却怎么都得花上十二十万。这样一算,政府可不是做了好事?他们觉得自己赚到了啊。” 哪怕四五万块钱也要借债,但房子能住一辈子呢,他们觉得自己慢慢还就是了。 县政府在计划中确实把工作做到位了,可是到了镇政府这里卡了一下,于是建木村的人被当成肥羊宰了一次又一次。最可悲的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宰了,还高高兴兴地向刽子手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种事情比违章砖瓦厂严重多了……”沈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你要是真的看好余良泽,那我们就把举报信递过去。别的人我都不放心,因为镇里这些人既然敢做这种事情,县里那边肯定是有人罩着他们的。我们可别撞到了这些人手上。”沈灵说。这也是为什么他手里明明有一副好牌,却一直忍到现在,却始终没有打出去的原因。沈灵想要一击必中。 如果举报顺利,那么整个汾水镇的官场都要好生动荡一番,而村支书和他儿子估计得去监狱里蹲上好久。若是沈灵那个不配为母亲的养母也参与了其中,那么他们一家子几乎都要去蹲监狱了吧。 法律确实是个好东西。 第六十六章 沈真本来是很看好余良泽的,结果听沈灵把建木村的事情说出来后,沈真又开始迟疑了。他觉得这件事情太过重大了,汾水镇的乡政府以及怡湘县的县政府中必然有为数不少的人结成了一张巨大的势力网。如果他们给余良泽写了举报信,余良泽真的有这个魄力站出来吗?他真的有本事搞定吗? 沈真当了一辈子的普通老百姓,即使重生了,骨子里的他也依然是那个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他。 关键时候,沈灵可比沈真有魄力多了,说:“举报信就由我来写吧,不过我们不能百分百相信余良泽,所以这举报信要写得有技巧一点。”首先在措辞方面就要注意一点,其次举报信要选择匿名。 这个匿名可不仅仅是隐瞒自己的姓名来历,沈灵用了最普通的a4纸把整封举报信打印了出来。正好他们暑假时打算去外地旅游,举报信也从他们旅游所选择的城市寄出去。如果余良泽此人真的品性可靠,并且他这个人不乏野心,背后又有人作为靠山,那么当他收到信后,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而如果余良泽把这封信置之不理了,其实沈灵也不会有多失望。村支书那一家人做的违法乱纪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即便逃过了一次,也总有他们逃不过的时候。待沈灵长大,他会亲自去收拾的。 沈灵其实更习惯于依赖自己。 如果没有沈真,那么沈灵这一世大概再也不会碰到一个会让他肆无忌惮去撒娇的人了。 举报信寄出去后,沈真每天都会在网上关注一下怡湘县的新闻,结果县里一直风平浪静。 虽然沈真一直告诉自己,就算余良泽很重视这件事情,他需要布局,需要走访,需要在暗中收集证据,事情并不会立刻就被解决,但沈真还是觉得非常失望。他等了又等,倒是陈磊那边有消息了。 陈磊那一方真的非常有诚意,他们开出的条款和价格都非常优渥。 沈真考虑了很久以后,同意把动画片的版权卖给陈磊。但仅仅是动画片而已,如果《遇妖》以后要被改编制造成动漫电影,这就和陈磊方面没有什么关系了,更不要说什么真人影视方面的版权了。 事实上,陈磊方面现在也从未考虑过动漫电影什么的,他们想要的只是动画片的版权而已。 于是,双方皆大欢喜。 陈磊某次约沈真出来见面时,还颇为歉意地表示:“唉,我现在待在体制内,很多时候都觉得生不由己啊。要是我能够自己开工作室单干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可以直接把你招进我的团队里来!” 在陈磊看来,沈真身为《遇妖》的原作者,对作品的诠释能力要远远超过其他人,再加上沈真在动画行业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因此他是发自内心地想让沈真加入《遇妖》的剧组。只是,虽然沈真的专业技能不俗,但他的真实年纪摆在那里,仅仅有着陈磊的欣赏,还不足以让剧组方面松口。 沈真没想到陈磊如此看重自己,连连摆手说:“陈叔,你真是高看我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事实上,我虽然对于动漫行业有一些兴趣,但我日后的职业方向应该还会侧重于cg游戏这块。” 近年来,cg游戏行业在国内已经开始冒头了。而这个行业在国外已经开始走向成熟了。 陈磊没想到沈真会放弃动漫这一块,他简直吃了一惊。他看着沈真就仿佛是在看着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他有心再劝,沈真却在上一世已经被动漫行业伤透了心,这一世早就有了自己的人生规划。 从这一天起,陈磊踏上了给沈真洗脑的漫漫长路,打算让沈真“弃暗投明”。 沈真反过来又给陈磊洗脑,首先肯定他想要开工作室的想法,却又提醒他要找专业的人来管理。 拿到一部分版权费以后,沈真又打算买房子了。他和沈灵的生活费、学费等已经充裕了,不需要动用这笔钱,而若是把钱放在银行里吃利息,那又太可惜了一点,想要弄个投资什么的吧,沈真又没有这方面的心力,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买房子最方便。买了房子就能等着房价像火箭一样窜天了。 “要是你现在念完书想要创业了,这笔钱倒是可以让你拿去创业,当个起始资金。”沈真对沈灵说,“但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真能创业的时候,房价又翻了好几倍了。所以,还是先买房子吧。” “这是哥哥赚来的钱……哥哥不担心被我挥霍光了?”沈灵笑着问。 沈真知道不能把沈灵当普通小孩子来看,便仔细想了想,才说:“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手里能多攥着一些钱,毕竟钱是个好东西。但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既然现在已经衣食无忧了,在钱财方面就不会和以前一样斤斤计较。等你长大了,如果你想要创业,只要你不是心血来潮的,我都愿意支持你。你很厉害,做什么不能做好呢?比起我每个月只能赚点死工资,你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啊。” 沈灵恨不得能立刻就成年了独立了手上攥着身份证了。 “我之所以现在和你说这么多,是希望你能记住,哥哥就是你的后盾。你要是有了什么想法,千万不要和哥哥客气。”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发。在刚刚收养沈灵的时候,沈真只能保证自己会对这个孩子好,却根本想不到自己会在日后愿意对这个孩子掏心掏肺。可事情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感情在相处中逐渐加深。即使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有时候比血缘更为可靠。 待到九月份开学时,沈真和沈灵一起升入了初三。因为转过年来就是中考,初中升高中也是一道坎,学校方面开始狠抓学生们的学习态度,早上要求提前十分钟到学校,放学后又要多留二十分钟。 沈灵也开始狠抓沈真的学习了。 第42节 哪怕这一世沈真的成绩一直不错,但他的内心还是习惯性住着一位学渣,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努力学习,明明等他升入高中后,他就可以选择艺术生方向了,为什么还非要考学校前三不可啊? 小学渣哭晕在了地上。 “哥,我们一直都是一起的……难道你不想继续和我读同一个高中吗?”沈灵委屈地问。 “可是我平时又不去上课,在不在一个学校也没什么差别吧?”沈真茫然地说,“而且,说句实话吧,我一直觉得你学习时很轻松,如果你不执着于和我同一个年级,说不定又可以继续跳级了。” 沈灵乖巧地说:“可我就是想要和哥哥待在同一个学校里啊。”不同的学校就会有不同的人际圈。如果他们分开了,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忽然就冒出一个陌生人来成为沈真心中特别重要的那个。 沈灵觉得自己心中住着一只小恶魔。他不愿意哥哥被其他人抢走。 沈灵有时候也想控制一下自己的占有欲,毕竟哥哥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他的附庸。好在沈灵不是一个变态,沈真和其他人成为朋友什么的,沈灵并不会为此感到心焦,沈真关心张明张倩一家人时,沈灵也不会觉得吃醋。只是,沈灵还是不希望和沈真分开,这或许就是他不能被触碰的底线吧。 “可是……我快被这些作业逼疯了啊!”沈真都想对着沈灵哭了。 额,至于家长的威仪什么的……那是什么?能吃不? 沈真表示,他现在每晚做梦时都想着如何花式逃作业。 沈灵看着沈真耍赖的样子,一时没忍住笑了出来,说:“这样吧……其实哥哥保持现在的成绩也不错。之前是我想错了,哥哥毕竟每天都要画画什么的,已经很辛苦了呢。作业就先放放吧。” “你说真的?”沈真警觉地问。 沈灵点点头,虔诚认错,道:“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再也不会催着哥哥写作业了!” 沈真欢呼一声,把作业推开,急忙站起来说:“好好好!你想吃点什么?哥哥去给你做!” 沈真轻松了两天。这两天他过得可舒服了。到了第三天,他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等沈灵放学时,沈真满脸纠结地问:“你不催着我写作业了,是不是打算我考到哪个高中,你就跟着报哪个?” “咦……被你猜出来了?”沈灵说。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反正他在哪里读书都是一样的。 “靠!你还是继续给我布置作业吧!我觉得我还能再拼一把。”沈真哭着说。额,这个说法其实是有些夸张了,沈真怎么会因为一些作业就哭出来呢?不过,他的内心确实流淌着心酸的泪水。 虽然沈灵已经放弃了要考最好的高中的打算,但是沈真作为感动华国好家长,他怎么可能会认同沈灵的这种决定呢?如果自家小孩因为自己的原因去不了最好的高中……沈真一定会懊恼得跳楼的。 于是,事情最终还是按照沈灵最初的计划进行了。在这一刻,沈真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觉悟。 可能,他这辈子都被沈灵套牢了。 so sad。 第六十七章 沈家的清晨从沈真读英语课文开始。 沈真先在阳台上面对着晨光读二十分钟英语。等他读完了,沈灵的早饭也就做好了。为了让沈真每天都能多挤点时间出来念书,沈灵现在把一些原本由沈真做的家务活都包揽了,比如说做早饭。 咦,考生和家长的位置仿佛颠倒了一下呢! 时间久了,沈真倒也习惯了。他在学习和画画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两三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加上六七个小时的画画时间正好把每天的安排都排得稳稳当当的。沈真不得不承认,不是说一旦好好学习就没有时间画画了,其实人都是有惰性的,沈真也有,现在他不过是把偷懒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了。 身为家长真的是不容易啊……如果没有沈灵,沈真肯定不会做到这地步! 周末时,沈真带着沈灵去秋游。京城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一个季节,天空十分高远。沈真觉得趁着近年雾霾还不明显,能享受一下这样的秋天就赶紧多享受一下吧。他们去了一些名胜古迹,在故宫里闲逛的时候,还偶遇了好几只懒懒散散晒着太阳的猫。这些猫就住在故宫里,算是另类的保安。 沈真和每一只猫都打了招呼,就好像认识一样。他觉得这些毛球们是天生的萌物。 “你要真喜欢,我们可以养一只。要养的话,土猫就可以了,不需要追求名贵品种。”沈灵说。 沈真一脸郁闷地说:“你忘了三儿了吗?” 现在他们对待三儿仙人掌的态度都是战战兢兢的,恨不得能早起晚睡三炷香供着,唯恐一不小心,三儿不高兴就与世长辞了死不瞑目了。连养株易活的仙人掌都如此不易,沈真哪里还敢养猫啊! 三儿这名字吧,其实不怎么好听。沈真曾经想过要给三儿换一个名字。只是他转念一想,贱名好养活啊!三儿这名字应该够贱了,再换难道要换成狗蛋、屎蛋、屁蛋之类的吗,那还是叫三儿算了。 入了深秋以后,气温就降了下来。不过,家里开着暖气,很暖和。沈真就不怎么爱出门了。 眼看着沈真就这样陷入了老年人养老模式,沈灵哭笑不得,问:“咱们周末不出去玩了?” 要说沈真不出门,这话其实也不对。至少他每天都会出门买个菜。沈真窝在沙发里,说:“等天气再冷一点吧。再冷一点,我就带你去泡温泉。咱们周六晚上去,可以在那边住一晚上再回来。” 京郊有很多泡温泉的地方。有些的条件不错价格还不贵。 沈灵想了想,说:“那也行吧。”他忽然觉得有些可惜。从前一世的记忆中,沈灵知道自己曾坐拥无数财产,就是温泉山庄都有好几个。要是前世的他就遇见过哥哥就好了,他可以把温泉庄子送给哥哥!那时的他完全可以把哥哥保护得很好,不像现在,他比哥哥小,更多时候都受着哥哥的照顾。 不过,一个被人关怀着照顾的人其实是幸福的。 如果拿前世的权势地位来换现在的一切,沈灵肯定不换。 等到入了冬,学校里的流行又变了。现在已经没什么人编手链了。女生们又迷上了织围巾。织围巾的难度不比编手链大,但是手链是一下子就能编好的,织围巾却需要坚持,成功的只有寥寥几个。不过大家依然乐此不疲,青春期的孩子总会执着于一下小小的浪漫,一想到自己织的围巾可以让自己喜欢的人在冬天多了一份温暖……大家就干劲十足,心中的激情永不消散。 不过,织围巾时的动作太大了,再加上初三管得严,陆陆续续被抓了几个后,再也没什么人敢在学校里顶风作案了。于是,大家只好把毛线偷渡回家偷偷地织,第二天再回学校里互相交流下进度。 沈灵因为编手链和女生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到了织围巾的时候,她们也没落下了他。 沈灵确实对织围巾这项手上运动挺感兴趣的,他特意买了一本专门讲毛线针法的书。这种书吧,很多识字的人反而看不懂,那些不识字的妈妈、奶奶们却能看得津津有味,反正沈真是看不懂书上在写什么的。而当沈真看着沈灵对着书本搭配毛线花色时,他的内心再一次住进了无数只雪橇三傻。 沈灵的手指很灵活,他织围巾的速度很快,手指一动起来就只能看见残影了。 沈灵甚至可以盲织,也就是说他可以手上织着围巾,眼睛却看向其他的地方。 ……感觉天底下无数号称会织毛衣的女孩们都已经输了呢。 顶着沈真复杂的眼光,沈灵抬起头来问:“哥,你在看什么?” “啊,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手挺巧的啊。”沈真讪笑了一下。为什么沈灵会点亮这么多与众不同的技能?他甚至还会绣花!沈真想不明白。讲真,要不是沈灵的性格一点都不显得女气,而且他们以前还总是一起洗澡,关键部位都已经赤诚相见过了,沈真真的会怀疑自己其实是养了一个妹妹啊! “嗯,天生的。”沈灵说。围巾已经有了雏形,只那么一点就显出了它的精美。 沈真曾经见过沈淑来织毛衣。在他的记忆中,妈妈在织毛衣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是温暖的,这种温暖就和沈真穿上毛衣时感受到的那种温暖一模一样。而当沈灵织毛衣时,他是面无表情的,他仿佛不是在织毛衣,而是像一位科学家在解一个世界难题一样。沈真看着看着,内心忽然就平静下来了。 其实,沈灵是如何点亮这些技能的,这已经没什么好追究的了。 看习惯了后,沈真甚至觉得有点反差萌呢。 反正不管弟弟做什么都是最棒的……沈真觉得自己可能在宠孩子这件事情上已经没有下限了。 凭着沈灵的天赋,他完成一条围巾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给沈真织的是格子条纹的围巾,颜色搭配偏稳重,细节处却稍显俏皮。沈灵甚至把沈真的名字设计成了一个logo,然后织进了围巾的一角。 沈真从地上捡回了自己的下巴,摸着logo,说:“你竟然还会织出汉字来?” “其实掌握了要诀以后,这很容易做到的。”沈灵淡定地说,“来,我帮你围上吧。” “不行不行,这简直就是工艺品啊!我想要把这围巾好好保存起来。”沈真不舍地说。 沈灵很满意沈真对自己送出的礼物的重视,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说:“围巾织出来就是给你戴的啊!你要是真的这么喜欢,我以后还给你织,保证每一条都和这条一样精致,甚至是更精致的。” 沈灵取过沈真手里的围巾,将它绕在了沈真的脖子里,然后试了好几个花式系围巾的方法,最后从中选了一个。他帮沈真系好后,就拍拍沈真示意他去照镜子,问:“怎么样?喜欢这种围法吗?” 沈真依言走到镜子前,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围巾当然是很好看的,也很适合他。 沈真犹豫了一下,问:“你很喜欢这些吗?” “嗯?”沈灵给了沈真一个“有什么就赶紧直说吧”的眼神。 “就是织围巾啊、编手链啊什么的,你很喜欢这些吗?”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老老实实地说:“谈不上喜欢吧。”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做这些事情呢? “那你为什么要给我做这些呢?其实……其实我当然很喜欢你亲手做的礼物,但是如果你不喜欢做这些事情,那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去做。”沈真赶紧说,“只要你的心意是好的,其实你买一条围巾送给我,我也会喜欢的!虽然我之前并没有系围巾的习惯,不过我一样会因为你的心意而改变的。” 沈灵笑着说:“虽然我不喜欢,但其实我也不讨厌。你是不是觉得这些活本该是女孩子做的?” “也不能这么说吧……但在女孩子喜欢洋娃娃的年纪,大部分男孩子确实更喜欢冲锋枪。” 沈灵想了想,说:“哥,其实是你想得太多了。在我看来,我会织毛衣就像是我会英语一样,这是相同的概念。如果我现在要招待外宾,那么我的英语就有了用处;同样的,如果你需要一条围巾,那么我织围巾的本事就有了用处。我把这些技能都当成了工具,谈不上喜好,只看重它有没有用。” 咦,还有这种说法吗? 沈灵又说:“古时候不还说君子远庖厨的吗?可在我们家里,做饭基本上都是哥哥你的事情。你也没有因此觉得别扭吧?所以我们就不要把这些事情复杂化了。嗯,你戴着这条围巾果然很好看。” 沈真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但他好像又被沈灵说服了。 家里开着暖气,沈真试完了围巾,就把围巾摘了。毕竟,系着围巾实在是太热了。 室外的温度很低。沈真虽然在出门这件事情上越来越惫懒,但既然有了弟弟“爱の围巾”,他觉得很有必要出去多晃荡一下。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走在小区内的小路上都像是走在t台上一样,沈真恨不得能拿上一个喇叭对着大家喊着:“大家快注意我的围巾啊啊啊啊啊啊!都给我看过来啊啊啊!” 弟控什么的,好像不知不觉就重度晚期,确实是没救了呢。 第六十八章 沈真曾听女孩子说起过她们的购物哲学。 对于女生们来说,买一个价格昂贵的名牌包包就够了吗?当然不够!既然有了新包包,那么她们必须得有一件配得上新包包的新裙子吧?有了新裙子,新鞋子也不能拉下吧?那么耳饰、手饰什么的也要跟着更新一遍……既然全身上下都换成新的了,索性发型也跟着变一变吧,是时候换个新的呢! 这种购物哲学是天生不喜欢购物的沈真所没法想象的。或者说,这是很多男人都没法想象的。 不过,沈真现在好像有一点点懂了。 因为沈灵织的围巾真的就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样,沈真开始嫌弃他衣橱中的那些运动系衣服了,于是他特意买了一件休闲少年款的风衣,能和围巾完美搭配哦!既然买了风衣,那就不能再穿宽松的运动裤了吧?于是裤子也要搭配着风格重新买一条。紧接着,沈真又给自己买了一双新鞋子。 除了添置衣物丰富衣橱以外,沈真还特意买了洗衣液和柔软剂,这是预备着清洗围巾用的。要知道沈真原本是那种,只要有了洗衣粉和雕牌洗衣皂,就能洗遍衣服裤子鞋子床单等一切东西的人啊! 哦,沈真又专门买了一个带着纱网的衣架,这是用来晾围巾的,能防止围巾变形。 呵呵,在沈真的上一世,他在逛超市时曾看到过这种衣架,当时看着就觉得奇怪,得知这种衣架是用来晾晒毛衣防止衣服变形的时候,他觉得真是太矫情了:“没想到晾个衣服也有这么多花样!” 现在沈真自己就“矫情”上了。 脸,莫名有些疼呢。 沈灵却没有多大的感觉。在他看来,织围巾这种事情真的是再简单不过了!不就是一块围巾嘛,既然哥哥喜欢,那么他就多织几条好了。反正他平时也不忙,每天看新闻的时间正好能用来动动手。 因为沈真和沈灵的身材差不多,因此沈真给自己置办新衣服时,顺便就给沈灵买了同色系的同款衣服。于是,兄弟俩衣橱中的衣服款式就这样慢慢有了变化,从纯粹的运动风朝着休闲风转化了。 临近圣诞节的时候,班里有个女生也成功织出了一条围巾,并且包装好了送给一个男生。 当那个男生把包装纸拆掉把围巾抖开的时候,他的脸都绿了。 这一团灰扑扑的坑坑洼洼的一处紧一处松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啊? 如果说这是围巾,那么它就太长了一点;如果说这是披肩,那么它又太窄了一点。应该还是围巾吧,不然他一个男生要披肩干嘛?这对男女生原本就互有好感,只是一直没有捅破,估计是想要一起考上同一所高中再说。既然如此,女生都送出了自己的劳动成果,那男生总不能任由礼物放在那里落灰吧?于是,男生不得不戴着这丑陋的围巾,痛并快乐着。班里知情的人都忍不住善意地取笑他们。 围观了事情发展经过的沈灵有一种莫名的自豪。他就不会让哥哥戴这么丑的围巾!╭(╯^╰)╮自从升了初三以后,各种随堂小测练就多了起来。课代表们有时候懒得发批改好的卷子,就直接站在教室前排,把卷子都发到各小组的第一排,然后让同组的学生依次往后传。这样一来,发卷子的效率确实是提高了不少,不过有时候也会忙中出错。某天,沈灵的卷子就被发到萧凡卉那一组去了。 萧凡卉拿起卷子,站起来,直接朝沈灵喊道:“喂,沈灵!自己过来拿卷子!” 某些同学见状又开始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第43节 萧凡卉在沈灵面前总是崩人设呢,所以这两人肯定有点什么! 沈灵身正不怕影子歪,萧凡卉更是坦坦荡荡,两个人都觉得那些偷笑的人实在是太无聊了。 课间十分钟,过道里人来人往很拥挤。沈灵往萧凡卉的位置走过去时,正巧碰上了一个忽然要去上厕所的同学,他赶紧侧过身子让了一下路。但那个人从座位里面走出来时,估计是走得太急了,没有站稳,不小心推了沈灵一下。沈灵直接撞上了身后的桌子,把那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推到了地上。 这张课桌是属于钱修明的。钱修明的成绩很好,是班上的万年老二。他是个有些阴沉男生,在班上的存在感不强。沈灵几乎没有和钱修明说过话,只是依稀听说过钱修明的家庭条件并不是特别好。 钱修明这会儿正好不在。 书本、试卷、稿纸铺了一地。沈灵觉得非常抱歉,赶紧蹲下身,帮钱修明捡东西。 沈灵先把书本捡了起来,然后开始捡试卷和稿纸。他正忙着的时候,钱修明从外面走进了教室,他立刻冲到了沈灵面前,很不礼貌地抢走了沈灵手里的稿纸,紧张地低喝了一声:“你做什么?!”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把你的东西撞到了地上。我正帮你捡起来。”沈灵说。 “我自己捡就行了。”钱修明看都没有看沈灵一眼,只给了沈灵一个表示拒绝的后脑勺。 沈灵很明显能够感觉到钱修明的紧张。因为这份紧张,所以他才拒绝沈灵的帮忙。沈灵不是那种不识趣的人,只好再次说了一声对不起,然后从萧凡卉那里拿到自己的卷子,转身回了自己的座位。 钱修明在紧张什么?沈灵略一想就明白了。 在沈灵帮钱修明捡稿纸的时候,他在不经意间看到其中一张稿纸上写满了“朱阳文”这个名字,大大小小的都有,笔记也深深浅浅,看得出写字人的内心纠结。朱阳文的性格非常开朗,在班里人缘极好,他是个受欢迎的男孩子,并且他就是那位收到了一条丑围巾还戴着招摇过市了一周的男孩子。 难道钱修明是在暗恋朱阳文吗?他之所以紧张,就是害怕沈灵会发现这一点吧? 沈灵摇了摇头,一点都不看好钱修明的感情。先不说早恋十有八九是没有结果的,朱阳文明摆着是个直男啊!而且,钱修明的性格也是个问题,他如果不抛开自己的心理负担,注定会伤人伤己。 按说这件事情和沈灵没有关系。钱修明隐瞒得很深。朱阳文无知无觉。 但是,沈灵的心中还是不合时宜地生出了一种好奇。 虽然沈灵一直很清楚“同性恋”这个概念,他看过很多心理方面的书籍,他还把沈真画的耽美漫画都翻阅过一遍,但是他的理论从未联系过实际,他也从来没有把二次元的剧情带入过三次元中。 钱修明的感情让沈灵对于“同性恋”的认知第一次落在了实处。 在接下去的几天中,沈灵忍不住在暗中用其他人都不曾察觉的姿势来关注钱修明。 钱修明的水杯和朱阳文长得一样,或许是他特意买的?上体育课时,钱修明喜欢坐在高低杠那里看书,高低杠正对着朱阳文打篮球的球场;如果老师上课提问时叫到了朱阳文,钱修明就会立刻低下头,神经质地在纸上写写画画,比朱阳文本人还紧张;钱修明中午吃饭时总喜欢坐在朱阳文不远处。 沈灵甚至注意到,有一次朱阳文把自己用过的草稿纸丢进了班里的纸篓里,等到做课间操,班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时,钱修明偷偷把那些草稿纸捡了回来。一个人丢弃不要的垃圾是另一个的珍宝。 这样的感情实在是太卑微了,卑微到了尘埃中也注定开不出一朵花来。 如果钱修明是女孩子,他或许可以给朱阳文织一条围巾?不管朱阳文愿不愿意接受,至少钱修明的感情可以放在阳光下。或者说,如果朱阳文是女孩子,那么钱修明说不定会鼓起勇气给他写情书? 沈灵心中忍不住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惆怅。 不过,沈灵什么话都没有说,什么事情都没有做。他表现得像是从未发现过钱修明的秘密一样。 如果我遇到了自己最心爱的人,我肯定不会像钱修明一样。沈灵在心里对自己说。 等到放学回家时,沈灵很快把那一丝惆怅压下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哪有资格为别人感怀?而且,哥哥正在家里等着他呢!他要快点回到家,吃热乎乎的晚饭,然后盯着哥哥写卷子。 晚上,当沈真勤勤恳恳写着卷子的时候,监考官沈灵正悠闲地用小细针勾着红色毛线玩儿。 沈真不惧监考官的威严,忍不住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哦,这不是要圣诞节了吗?我想要给三儿勾一顶小小的圣诞帽。”沈灵兴致勃勃地说,“我们要多关心一下三儿,我觉得它肯定会喜欢我做的圣诞帽的。你快点写卷子吧,不许再开小差了啊。” 沈真:…… 虽然沈真隔段时间就会对着三儿练习素描,俨然把三儿当成了自己的首席御用模特。不过,他从未想到过三儿竟然会有这么好的待遇!沈灵亲手做的毛线圣诞帽哎!沈灵亲手做的第一顶帽子哎! 临睡前,当沈灵在卫生间里洗漱时,沈真戳了戳三儿,说:“嗯,我决定要叫你一周屁蛋。” 三儿:…… 沈真下意识朝卫生间的方向看了眼,又说:“反对无效。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啊,小屁蛋蛋。” 第六十九章 圣诞帽很快就做好了,轻轻巧巧的。沈灵把袖珍圣诞帽扣在了三儿顶部,看上去确实多了一点圣诞的氛围。不过,因为三儿身上长着刺,所以摘戴圣诞帽时一定要小心,否则圣诞帽会被勾坏的。 沈真对此有着颇深的体会。 当沈灵白天去学校时,沈真就把三儿的帽子摘了,放在手里仔细研究。他把食指、中指并拢,然后将圣诞帽往两根手指上一扣,也是正合适的呢!沈真又在手指上画上了眼睛鼻子,看上去萌萌哒。 等到沈真玩够了,他才把圣诞帽还给三儿。他想了想,又在纸上画了一对很奇葩的眼睛鼻子,剪下来贴在了三儿的身上。于是,三儿就拟人化了,不过看上去很……丑。丑得都让人不忍直视了。 也就是三儿不会说话,沈灵才不会知道原来沈真也有这么幼稚的一面。 圣诞过后就是元旦。元旦有假期,已经是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张倩特意跑来和兄弟俩一起过元旦。 张倩没有选择京城的大学,不过她的学校距离京城不远,坐汽车也就是两三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她选了历史专业。沈真觉得这个专业日后不好找工作,想着以后是不是建议她考个公务员什么的。 戴着圣诞帽的三儿太抢眼了,张倩看了一会儿,赞叹说:“这小帽子好精致啊!” “那是!这可是小灵儿做的!”沈真骄傲地说。 张倩摇了摇头,说:“我不信……这帽子看着就像是买回来的一样。你们不会是在精品屋里买了一个娃娃,然后把娃娃的帽子给取了下来吧?不过,你们到底是怎么想到要给仙人掌戴帽子的啊?” “这也是小灵弄的……他就是这么富有童心。”沈真说。 张倩笑着摇头:“我还是不信……应该是你弄的吧?别什么都赖在灵灵的头上!在我看来,虽然你是哥哥他是弟弟,但你比灵灵幼稚多了。在老家时,撵鸡逗狗的人是你,灵灵就从来不玩这些。” “撵鸡逗狗绝对是冤枉我了,明明是我被鸡撵被狗追。”沈真坚决捍卫自己的清白。 张倩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和沈真多辩驳,她跑去厨房中看了下食材,问:“灵灵大概什么时候放学啊?我提前把饭做了,等他回到家时,正好就开饭了。”每一次张倩来沈家时,她都会抢着下厨房。 沈真看了眼墙上的钟,说:“时间差不多了,我们现在开始做吧。知道你要来,我早上时特意买了一只乌鸡炖上了。等会儿我们就喝鸡汤。你不用再做汤了。”他想要留在厨房中给张倩打打下手。 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聊了起来。 张倩虽然比沈真大了五岁,但沈真平时表现得很可靠,她已经习惯把沈真当成同龄人来交流了。 “表姐夏天时生了一个女儿,她婆家就有些不高兴。表姐的月子都是我姑姑在照顾。要不是我看表姐夫还算有心,也疼女儿,我真的要气死了。”张倩有些不高兴地说。她话中的表姐就是张娟巧。 “亲家那边这么重男轻女?”沈真问。 张倩点着头说:“是啊!表姐打算在城里买房子了。要是继续留在乡下和她公婆住一起,他们迟早矛盾要升级。表姐夫倒是很疼我表姐,但表姐不想用‘我和你妈都掉进水里’这种问题来考验他们之间的感情,索性从根源上把问题解决了。不过,我姑姑叫表姐赶紧养好身体,趁年轻再生一个。” 虽然现在二胎指标还没有开放,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不一样,各地区也有一点差异。在有些地方,只要夫妻俩是农村户口,如果他们第一胎生的是女儿,就可以生第二胎。 沈真赶紧说:“生什么第二胎啊!如果真喜欢孩子,那再生一个也无妨;但如果只是为了生儿子去生第二胎,就没有必要了。先不说第二胎也有可能是女儿,这种行为把前头的女儿置于何地?” “表姐也是这么想的……反正她现在自己能赚钱,底气足。表姐说,她特别感激你们。要不是你们,她现在还不知道在过怎样的日子。她不怕吃苦,只怕吃苦并不能带来幸福。”张倩笑着说。 张娟巧现在的丈夫也不错,否则张娟巧当初不会选择他,唯一让人头疼的就是公婆的问题了。 “其实我也没做什么。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沈真说。他只是给了张娟巧一个改变的机会。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却是张娟巧自己的事情。眼看着张娟巧的日子过得越来越不错,沈真并不敢居功。 “对了,今年过年时,你们和我一起回家?”张倩又问。 沈真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闻言便说:“我和小灵已经是初三学生了,估计学校里放假的时间会很晚。你们大学则不一样,肯定比我们早得多。所以我们的时间安排凑不上。而且我想着我们学校估计还要提早开学。整个寒假都没多少时间。所以,我和小灵今年不回老家了,就待在这里过吧。” 沈真和沈灵也不是每年过年时都会回张明的老家。张倩听了,就没有再劝。 张倩在沈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要回学校了。沈真拿出一条围巾和配套的手套,说:“张倩姐,这是礼物。”这围巾和手套都是买来的,质量非常好。沈灵根本就没有给张倩织一条围巾的打算,沈真也没想过要沈灵动手。他们对张倩确实存在着很深的姐弟情,但感情和感情是不能对等的。 “在学校里要照顾好自己。”沈灵对张倩说。 张倩知道沈灵的脾气,这一本正经的样子就是他在表达关心了,便笑着点头说:“我知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们也一样。”其实她在学校里也不是什么都顺利,同寝室就有个姑娘总是喜欢嘲笑她。她的旧衣服,她带着一点口音的普通话,这些都能成为那人嘲笑她的理由。但是张倩不想把这些事情告诉沈真和沈灵,因为她相信自己能顺利解决的。只要越来越优秀,那就是对别人最好的回击。 自从知道沈真和沈灵打算留在京城过年,老家就陆陆续续寄了好多东西过来作为年货。 张大姑还给兄弟俩一人勾了一双棉鞋,样子虽然不算顶好,但比外面卖的那种还是要漂亮些,而且鞋子够暖和。其实沈真和沈灵的家里、学校里都有暖气,这种棉鞋根本就没有多少机会可以被穿出去,不过为了不辜负张大姑的心意,沈真每天早上去买菜时,都会穿上棉鞋。与此同时,他随身还带着鞋套。如果菜场里有积水,沈真就会把鞋套戴上。为了延长鞋子的使用寿命,沈真都不怕麻烦了。 在沈灵这种兄控的眼中,沈真自然是哪里都好的。见沈真如此珍惜张大姑做的棉鞋,沈灵心中忽然产生了一种明悟——沈真是真的很珍惜别人对他的善意啊。这一点其实和沈灵一模一样。沈灵是因为以前受到过那家人的虐待,那么沈真是为了什么呢?于是,沈灵的心中又冒出了一点点违和感。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沈灵忍不住想,他的秘密能换来哥哥的秘密吗? 沈真的神经却一直很粗大,对于时不时就开启“傻爸爸”模式的他而言,不管沈灵做了什么都是正常的。他家的孩子就是这么厉害哒!他根本不知道,重生的他其实在沈灵面前露出了很多的马脚。 时间就在吃饭睡觉调戏三儿中飞快流逝。 自从给仙人掌贴过眼睛鼻子后,沈真无聊时又画了好几对不同表情的眼睛鼻子,全是为三儿准备的。他越来越肆无忌惮,终于被沈灵发现了。如果是别人做这种事情,沈灵一定会觉得那人很无聊。但这种事情是沈真做的,沈灵就莫名觉出几分可爱来了。人类总是会在某些时候偏心得无可救药。 沈灵看着那些用纸剪出来的搭配好的眼睛鼻子,想象着三儿身上粘着这些眼睛鼻子时的丑陋样子,忍不住笑了,问:“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三儿拟人了,真的会说话,它会对你说些什么?” 沈灵的本意原本是,三儿如果拟人了,面对着沈真惨无人道的“压迫”,一定会用言语进行反抗的。比如说,它有可能会嘤嘤嘤地哭,哭着问沈真怎么能这么对待它呢;它也有可能十分哀怨,一句一句地强调着自己的委屈;它更有可能十分愤慨,要是脾气暴躁些,说不定要对着沈真破口大骂了。 然而,沈真根本没有想得这么深。他迟疑地问:“三儿拟人?” 沈真的艺术家脑子里出现了一副诡异的画面,一株仙人掌大叫着:“我是人,我是人啊!” 第七十章 沈真被自己的想法囧到了。 沈灵很了解沈真,一看沈真脸上的表情,就知道沈真肯定又开了什么了不起的脑洞。沈灵小心翼翼地戳了三儿一下,说:“哥,天气越来越冷了,把三儿放在窗台上,外面的冷风会灌进来吧?” “屋子里开着暖气呢,就那么一点寒气应该不会把三儿怎么着吧?”沈真觉得沈灵小题大做了。 沈灵却不是很放心。就好比有些人是厨房杀手,哪怕是对着最详细简单的菜谱,他们也能把厨房弄得一团糟。那沈灵就是植物杀手,哪怕他拥有再多的理论知识,依然没什么信心能养好一株植物。 “没事没事,我每天都会看看它的。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立刻就能做出调整。”沈真兴致勃勃地说,“我打算给三儿弄一个图画日记。我已经有了一些非常有趣的想法了,嘿嘿嘿。” 所谓的图画日记,那自然就是用画面来记录每天发生了什么。 沈灵完全不知道给一株仙人掌弄图画日记有什么萌点,但见沈真心有成算一副马上就要大干一场的样子,他便笑着说:“好啊,哥哥弄的东西一定非常有趣吧!不过,哥哥未免对三儿太好了些。” “哪有你对它好……”沈真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三儿的刺。 从圣诞小帽子开始,三儿也有了自己的专属小衣柜,一个体积并不大的收纳盒。并且,它的小衣柜慢慢丰富起来了。过年时,沈灵给它勾了一顶带着“福”字字样的毛线帽。新学期开始时,沈灵又用针线给它做了顶绣着“中考加油”字样的抹额。三儿顽强地活了下来,没给小四小五出场的机会。 初三的第二个学期,班里公然爆出了好几对情侣。老师家长们心力憔悴,但为了不影响到孩子们的中考发挥,他们并不敢像过去那样在面对早恋时疾言厉色,只能换了一种温和的态度,试图来感化学生们。钱修明暗恋的朱阳文貌似也恋爱了,因为有人看见过他和一个女生在周末时手牵着手逛街。 这些事情都和沈灵没有关系。年纪小加性格冷淡使得他和青春期荷尔蒙绝缘。 一些口碑非常好升学率非常高的高中会像大学那样展开提前招生。这种自主招生拥有很强的限定性,高中只会把一两个名额分配给和他们合作关系非常好的初中。只可惜沈灵就读的初中不是那种很有名的重点初中,因此并没有分到名校提前招生的名额。不过,沈灵相信自己的实力,也相信沈真在他魔鬼训练下取得的进步,即使他们不能参加自主招生,但他们在中考后也一定能进入心怡的学校。 “你们知道吗!一中有个男生,原本都已经被华大附属高中录取了。结果这个男生好吊的,他直接问自主招生的老师,能不能把他女朋友一起接收了。如果不能的话,那他就放弃这个机会。这个男生是他们学校里的一号,女朋友的成绩要差很多。”班里一个酷爱八卦的学生又贡献了一个大新闻。 对于初三的学生们来说,这个消息集齐了他们所有的兴趣点。大家的g点都被戳到了。 “那最后他被录取了吗?他女朋友呢?” “哇,这个男生好厉害啊,对女朋友又好……天呐,这简直是偶像剧中的剧情。” 第44节 “难道只有我觉得这个男生的脑子抽了吗?他敢这么威胁华大附中的老师,老师愿意听他的话才怪!你们这些女生啊,就不能动动脑子好好想一想吗?呵呵,错过了华大附中,他肯定会后悔的。” “他敢这么做自然是有底气的。这件事情我也听说了,其实那个男生参加了好几所高中的自主招生考试,同时被几所高中录取了。华大和国大的附中最喜欢互相抢生源,他明摆着是待价而沽啊!” …… 沈灵听着大家兴致勃勃的议论,忍不住抽了抽嘴角。难道只有他觉得这个消息不实吗? 晚上回到家后,沈灵就在饭桌上把这件事情当成是个笑话讲给了沈真听。说着说着,沈灵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沈真的脸上已经露出了向往的表情。咦,为什么哥哥的反应和那些女生们一样啊! “小灵啊!既然那个男生能把女朋友带进同一所高中去,那你能不能把哥哥带去啊?”沈真问。 沈灵:…… “哥,这个消息一听就知道不靠谱啊,或者说这里面肯定一部分真一部分假。”沈灵无奈地说。 沈真心里其实也对那个消息存疑,不过从沈灵这里得到了肯定,沈真还是非常失望,叹着气说:“那也就是说,不能仗着你的成绩特别好,就把身为家属的我也进好的高中里去,是吗?” “肯定不行啊……再说,我们学校又没有分到那些重点高中的自主招生名额。”沈灵说。 “我现在就连晚上睡觉做梦时都梦到在写卷子了!这日子已经没法过了啊!”沈真委屈地说。 沈灵赶紧低头吃饭,拒绝面对沈真脸上矫揉造作的表情,笑着说:“哥,你行了啊!多大点事情啊,你可千万别再做这种哀怨的表情了,我正吃着饭呢,万一不小心吐出来,你负责啊?” “一般来说,吃饭时吐出来都是怀上了。”沈真老神在在地说。 “你才怀上了呢!” “啧啧,炸毛了!脾气变化也是孕期的一大征兆啊,你赶紧给三儿生个四儿吧!”沈真说。 沈灵冷笑着说:“呵呵,晚上的卷子加倍。我亲自出题。” “咦,我刚刚失去了一下意识,肯定是有人穿越到我身上了。这种剧情很常见的,穿越者肯定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了。”沈真无辜地说,“对了,如果我刚刚说了什么,那一定是穿越者做的。” 沈灵:…… 哥哥为了少做一点卷子,确实很拼呢。 不管嘴上怎么说,为了不给沈灵拖后腿,沈真还是很努力地往自己的脑子里填着各种知识。在学习这件事情上,沈真显然非常闷骚,虽然口上总是说着不要不要的,但他的身体却相当诚实嘛。试卷这个霸道总裁看着自己脸上的分数,很满意地说:“很好,沈小真你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除了考试成绩,沈真还一直关注着怡湘县内的新闻。 他把相关网页保存了,每隔几天就会调出来刷新一次。 不过,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即使沈真在去年夏天就寄出举报信了,可怡湘县内始终风平浪静着。沈真回忆着自己上一世听说过的关于余良泽这位政客的经历,总觉得他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于是,虽然沈真内心总忍不住有些忐忑,不过他还是期望哪天刷新新闻时,能忽然看到他想要看到的。 一直到了四五月份,当沈真和沈灵马上就要迎来中考了,怡湘县内终于爆发了一场政治动荡。 沈真看到相关新闻时,原本正非常漫不经心地刷着网页,结果令他振奋的大标题一冒出来,他差点把自己手上的鼠标给摔了。沈真激动得恨不得能抱着电脑亲两口。漫长的等待显然并没有白费。 沈真开心极了,立刻把沈灵叫了过来。两人挤在电脑前一起看新闻。怡湘县内,在这次动荡中下马的官员可有不少。即使沈真和沈灵无从知道更多的内幕,但他们却能够相信,恶人已经有了恶报。 “那今年暑假,我们可以回一趟老家。”沈真忽然说。 因为他们要参加中考,学期会提前结束,因此今年的暑假会比往年更为漫长。从沈真十岁离开汾水镇时算起,一转眼六年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回首那些逝去的光阴,沈真从未后悔过自己的决定。 汾水镇对于沈灵来说并没有什么好的回忆。但是,沈淑来葬在那里。 于是,沈灵并没有反对,说:“好啊,我们可以在七月前回去,那时的天气正好不冷不热。” “也许你可以去看看那户人家现在有多可怜。”沈真摸了摸沈灵的头。 在那个家庭里,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会对沈灵好的人。即使是那个瘫痪在床上的老太太,她都曾经变着法子折磨沈灵。哦,也许养母后来生的小孩可以算是无辜的,虽然这个小孩刚会说话时就懂得学着大人的样子咒骂沈灵了。沈灵不会和个一两岁的孩子一般见识,却肯定没法去喜欢这个孩子。 “他们就算落魄了也是自作自受。”沈灵淡淡地说。他忽然看向了沈真。 沈真懂了,立刻朝着沈灵敞开了怀抱。 其实自从沈灵越长越大后,他虽然偶尔还会在言语上撒娇,但已经很久没有在行动上撒过娇了。不过,现在的沈灵忽然很想拥有一个来自沈真的拥抱。于是,他顺势凑到沈真面前,两个人抱了下。 “我们不会在汾水镇上停留多久。其实,我主要是想要给妈妈清理一下坟上的杂草。如果顺利的话,也许我们只会在镇上住一晚?”沈真想了想说,“一旦待的时间长了,我怕宋家人会凑上来。” 有些人不值得惧怕,但他们的存在依然会让其他人觉得恶心。 沈灵很清楚沈真对于宋根荣那家子的深恶痛绝的厌弃。只不过,宋根荣固然对不起沈真,可他们却不曾像村支书那样直接触犯过法律,于是沈灵不能用把村支书一家送进监狱的方法来对付宋家人。 该怎么做才能替哥哥教训这家人呢?沈灵敛了眼目,掩去了眼中的沉思。 作者有话要说: 三儿:幸好我不叫狗蛋,否则一句狗男男就把我自己骂进去了。 第七十一章 很快又到了周五。最近天气不好,总是下雨,去早市买菜时总显得不方便,于是沈真难得去了超市采购食材。他打算一次性多买一点,最好把周六、周日要吃的菜全部买好,那周末就不用出门了。 沈真把购物车堆得满满的,正排队结账的时候,听见排在他前面的两个老太太在聊天。 “……要说糟心,你孙子其实还好啊,反正有他爸妈教着,你不如少操点心,省的在孙子那里不得好,回头还要被儿子儿媳妇埋怨。我和你说赵主任家的孙子,那才是真叫人糟心!”一老太太说。 另一个老太太有些吃惊:“赵主任家的孙子?不是一直学习很好吗?发生什么事情了?” “这不马上就要高考了吗?赵主任他孙子,都说那孩子能上一本,赵主任可得意了。”老太太兴致勃勃地说,“现在他们家的重心就围着那孩子转,只要那孩子在家,家里就没有人敢说话,怕影响他学习。就算孩子犯了点错,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说了,怕影响他情绪。结果,这不就犯大错了吗?” “那孩子到底做什么了?我瞧着他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不听话的啊!” “他上周说要带同学回家吃饭。赵主任早早出门买了鸡鸭鱼肉,想着孙子要招待同学,他可不能丢了孙子的面子。结果,等到饭做好时,他孙子把小女朋友带回家了。当时赵主任的脸就绿了。” …… 沈真听着老太太们幸灾乐祸的八卦,就当是打发时间了。快要轮到他结账时,他的小灵通响了起来。沈真摸出来一看,见是沈灵的号码,马上接通了:“喂?你不会忘了带钥匙吧?我在超市呢。” 沈灵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显得年纪更小了些:“哥,家里方便不,我想带个同学回家吃饭。” ……咦? 老太太们已经结完账,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远了。沈真看着她们的背影欲哭无泪。 沈真很怀疑,沈灵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带“同学”上门,就是料准了沈真不敢态度坚决地进行反对,这策略和那位赵主任的孙子一模一样啊。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家长的沈真确实需要保持淡定,于是他微笑着问:“那你同学爱吃什么,我现在正好在超市呢,可以顺着她的口味多买一点。” “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哥你随便做一点就好了。我大概再过半个小时到家。”沈灵说。 挂了电话,沈真觉得自己有一点喜欢萧凡卉这位小姑娘了。瞧瞧沈灵说得什么话!难道让哥哥给小女朋友做点爱吃的就是麻烦吗?萧凡卉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和沈灵友好相处,这必须是真爱啊! 沈真从结账的队伍中走了出来,重新回到超市。他决定去蛋糕专柜买两块小蛋糕,小姑娘应该都喜欢吃甜食。他还打算去买一盒巧克力。沈真依稀记得沈灵曾经说过,萧凡卉似乎特别爱吃巧克力。 添置了几样东西后,沈真重新排队结账。等他回到家时,沈灵却还没有回来。 沈真觉得有些奇怪,沈灵之前不是说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家吗?怎么现在家里还没人?莫非两个小屁孩约会去了?沈真的一颗家长心都要粉碎了,沈灵才多大点年纪啊,就开始为了小女友不着家了! 又过去了大约十分钟,当沈真带着怨念在厨房里处理食材时,他终于听到了家门口出来的动静。 沈真赶紧从厨房中冒了出来,手上还拿着一小捆择到一半的小芹菜。 沈灵走在前头,刚刚进了家门。 他有些冷淡地对身后跟着的那人说:“直接进来好了,我家不用换鞋子。”沈灵自己却是要换鞋子的,他习惯于一回到家就把球鞋换成拖鞋,这能让他的脚透透气。在自己家当然怎么舒服怎么来。 沈灵的身后跟着一个低垂着脑袋的男孩子。 ……咦? 沈真的有些话根本没过脑子就从嘴巴中冒了出来:“萧凡卉呢?” 沈灵莫名其妙地问:“萧凡卉?她怎么了?” 沈真这才意识到自己弄错了。他顿时觉得有些尴尬。不过,他很快就理直气壮了。在沈真看来,凭着沈灵和萧凡卉在早恋的事实,哪怕沈灵这次没有把萧凡卉带回家来吃饭,以后也会有重色轻哥的时候!哼,就像是沈真刚刚脑补的那样,他在家里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做饭,沈灵却在外面陪小姑娘! 沈真觉得自己这个如来佛祖已经把沈灵这个孙猴子看穿了:“你不是在和萧凡卉谈恋爱吗?” 沈灵的脑袋上闪过一道晴天霹雳,他被沈真雷得里嫩外焦。他诧异地看向沈真:“哥,你对我到底存在着怎么样的误解?我和萧凡卉?这怎么可能!我根本就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可以发誓。” ……咦? 沈真下意识地看向沈灵身后的那个男孩子。他刚刚走进大门。没有女孩子,所以是男孩子? 沈灵顺着沈真的目光看向了钱修明,立刻举手以示无辜,说:“也没有喜欢的男孩子!” 沈真作为一个画耽美漫画的,偶尔会开一些脑洞,因此听到沈灵的这句话时,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钱修明却非常心虚,听到沈灵这么说,他下意识地抖了一下,双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校服裤子。 得到了沈灵的保证,沈真只觉得危机解除了。他热情地对钱修明说:“啊,同学你好,快进来吧!小灵,招待你同学吃水果!我厨房里正忙着呢,要继续忙去了。你们自便啊,千万不要客气。” 沈灵回头对钱修明说:“我哥哥偶尔就是这么跳脱的。” 钱修明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说。沈灵招呼着钱修明把书包放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然后带着钱修明去了书房。他把书房的门一关,抱着胳膊问:“说吧,你到底遇到了什么?难道就这么想不开?” “想不开?”钱修明有些疑惑。 沈灵认真观察着钱修明的表情,见他确实是在疑惑,心中松了一口气。 既然钱修明会觉得疑惑,那就是沈灵之前弄错了。今天钱修明也不知道怎么了,从下午开始,沈灵就注意到他的状态不对。放学时,当钱修明往学校的天台走去时,沈灵差点以为钱修明要去自杀! 沈灵在班上年纪最小,不过在他的心里,他其实把同学们都习惯性看作是小孩。虽然沈灵平时和钱修明没什么交集,但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去死啊,于是他硬攥着钱修明回了自己的家。 “我注意到你今天的情绪不对,有些担心你。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沈灵问。 钱修明脸色苍白,嘴唇抖了两下,却只是摇摇头,什么话都没有说。 沈灵的小灵通响了一下,这是短信的提示音。 短信来自于萧凡卉。她打了一段字数不少的话:我已经帮你问过了,班里、年级中都没有冒出什么新流言来。哦,倒是有一条流言是关于我的,被一个贱人传出去的,但我想你肯定不感兴趣。 沈灵确实对那条关于萧凡卉的流言不感兴趣,看完短信就把小灵通塞回了口袋中。 既然学校里没有什么新流言,那就意味着钱修明暗恋同班男生这件事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沈灵不免松了口气。如果这消息被传开了,即使同性恋不是罪也不是病,但钱修明在校的处境会很艰难。 沈灵想了想,让钱修明魂不守舍的原因无非就那么几个。他直言道:“我知道你喜欢男人。” 钱修明猛然抬头看向沈灵。他眼中的情绪太复杂了。他甚至以为沈灵是在威胁他,于是他想要恶狠狠地瞪着沈灵。但是,他自身又没有什么底气,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苍白得就像是一个鬼。 “身为同性恋,这并没有什么错。我不知道你在害怕什么。”沈灵淡定地说。 这种淡定安抚了钱修明,不过他的情绪确实开始外泄了。他抱着脑袋说:“你懂什么!一旦被人发现,我就完蛋了!可是我控制不住!我也不想这样的!今天,班主任就找萧凡卉去谈话了,当时我在办公室里帮老师批改卷子。班主任问萧凡卉是不是同性恋,我很害怕她下一个就要找我谈话了!” 萧凡卉?同性恋?沈灵眨了眨眼睛,摸出了小灵通,飞快地发了条短信:你怎么了? 钱修明的压力一直很大。他家境不好,妈妈唯一的指望就是希望他能成才。结果,最近几次的模拟考,钱修明都没有考好,从万年老二跌了下来。他暗恋的朱阳文又很明确地和女生开始谈恋爱了。再加上今天班主任找萧凡卉聊天,萧凡卉本人没觉得什么,钱修明却差点被自己的心理负担压垮了。 再说萧凡卉,那简直就是无妄之灾。她是个腐女,平时喜欢看一点耽美漫画什么的,但她从来没有yy过真人,甚至都没有兴趣去挖掘班上的基情,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在圈地自萌而已。而且,她腐得很健康啊,她最喜欢的漫画系列就是沈真画的《景朝情曲》。像沈真这么单纯可爱的男孩子,他以前有意识地想要画bg色情漫画都失败了,男男之间的h戏就更不会画了,因此《景朝情曲》特别清水。 结果,别的班有个叫宋华的女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针对萧凡卉。当那个女生知道萧凡卉抽屉里有一些耽美漫画书时,她就故意在同学们大肆宣扬萧凡卉是个同性恋。那女生还故意在老师们经过时,在走廊的过道中说这种话,于是这消息也传到老师们耳中去了。萧凡卉就这样被叫走聊天了。 面对班主任的试探,萧凡卉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她不是同性恋,她被人冤枉了。 第45节 然而,这件事情却给了钱修明很大的打击。他很害怕自己的秘密会被老师同学发现。 ———————— 厨房中,沈真放下了手里的活,轻手轻脚地蹭到了书房门口。 书房的门紧闭,也不知道沈灵和他同学在里面做什么。 沈真的内心陷入了挣扎中。 小天使说:要尊重孩子的隐私,偷听是不道德的。 小恶魔说:就听一小会儿,不会被发现的。 小天使说:那就只能偷听小会儿哦! 于是,沈真小心翼翼地趴在了书房的门上。 话说,当初装修的时候,他干嘛要买这么厚的门板啊! 第七十二章 书房的隔音效果非常好,这是当初装修时特别要求过的。沈灵的说话声很平缓,沈真听得不甚真切。倒是钱修明情绪上来时,声音有些高,不过等到沈真凑过来偷听时,钱修明又不怎么说话了。 “应该没发生什么大事吧。”沈真如此想着,重新退回了厨房中。 继续洗着菜的时候,沈真忽然想起来钱修明的身份了,那不就是班里的二号吗?只不过钱修明平时在班里没什么存在感,而沈真又是只有考试时才会去学校的(且大部分时候都直接去了考场),因此他和钱修明一点都不熟悉。据说钱修明这个人特别不好相处呢,不过自家小孩应该能够搞定他吧? 沈真对于沈灵总有一种盲目的信心。他一定会和钱修明成为好朋友(把他收为小弟)的! 为了招待客人,沈真特意多做了几个菜,比较耗时间。在炒最后一个菜前,沈真走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然后大着嗓子喊了一句:“你们准备一下,赶紧去卫生间洗洗手。再过十分钟就吃饭了。” 等到沈真把菜端上桌子时,钱修明正好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他的眼睛还有些红。 沈真立刻用眼神询问沈灵:“你欺负他了?” 沈灵摇了摇头,对着沈真做了一个“把嘴巴拉上拉链”的动作。 沈真意会,就装作没有看见钱修明的失态,继续淡定地盛饭端碗摆桌子。 吃饭时,钱修明还是习惯性地低着头,除了他自己眼前的那道菜,他就不会主动夹别的了。这副小媳妇受欺负的样子实在有些伤眼,沈真都看不下去了,便又跑去厨房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主动帮钱修明夹菜,热情地招呼他说:“来来,你们在学校里学习辛苦了,多吃点!我的手艺很不错吧?” 在饭桌上,有时候主家太热情了会让客人觉得尴尬;但在面对钱修明时,不热情是不行的。 钱修明肿着一双兔子眼,双手抱着碗,接过沈真给他夹的菜,然后小声地说了句谢谢。他的心情其实在和沈灵聊过以后就好多了,之所以还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主要是因为他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沈灵有特殊的安慰别人的技巧。 出于自身的性格原因,当沈灵在安慰一个人时,他不会空洞地说一些“以后会好的”等心灵鸡汤式的话。他往往会直击要害。钱修明现在最苦恼的原因无非就两个,一个是成绩,一个是性向。但这两个原因其实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其实钱修明的基础很好,只要他心态调整好了,成绩没什么问题。 性向,这个既然没法改变,那么只能接受。 沈灵主要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减轻钱修明内心的负罪感,二是帮他重新确立起对生活的信心。 钱修明以前完全是被自己的秘密逼得太狠了,他其实是被不断叠加的压力给压垮的,要知道念小学时的他虽然有些内向,但也是个爱笑的小少年啊。他的阴沉是因为他的恐惧和自我厌弃。而在沈灵面前一次性倒了心情垃圾后,他其实已经能够自我调节了,更何况沈灵说的话给的意见都句句在理。 总之,自从知道自己的性向后,钱修明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好过。 吃过饭,钱修明主动帮忙收拾了一下桌子。等他回家时,沈灵礼貌地把钱修明送到楼底下。 钱修明欲言又止。 沈灵赶紧说:“你放心,你的事情,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钱修明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相信你。我只是觉得……我、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沈灵根本没想过要钱修明的报答,不过见钱修明的眼中还含着紧张,沈灵便说:“行。” 沈真站在阳台上,透过玻璃窗看着楼下的场景。沈灵拍了拍钱修明的肩膀,似乎在鼓励他。然后两个人就分开了。算着沈灵快爬楼梯爬到家了,沈真赶紧跑去大门口开了门,把沈灵迎了进来。 “你那个同学……是不是模拟考没有考好啊?”沈真问。 “是啊。”沈灵说。他这话也不算撒谎,钱修明确实是因为模拟考没考好,才会压力大增。 “唉,男儿有泪不轻弹,他肯定太看重成绩了。小灵啊,哥不给你什么压力,咱们不管考了什么高中都没事。中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沈真赶紧说。家长的言行有时候会增加考生们的心理压力,虽然沈真相信沈灵一定能把心情调节好,不会跑去同学家哭,不过他还是再一次强调了自己的立场。 “呵呵,我们现在可以聊一下萧凡卉的事情了。”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自己作的死,哭着也要求原谅。 沈真跑去厨房端出两块小蛋糕,说:“来来,特意给你买的!”咳咳,明明是为萧凡卉准备的。 沈灵对于甜食没有太大的偏好,谈不上特别爱吃。他用水果刀把蛋糕分割成了规则的小块,然后用叉子插着吃。他自己吃一块,就给沈真投食一块。两个人分享着,倒是很快就把甜食都吃完了。 中考如期而至。 按照钱修明的想法,他要努力考上最好的高中,然后再努力考上一个好的大学,等他有了一定的社会能力,他才能报答那些曾经对他施与了善意的人。他根本没想到,报答沈灵的机会来得这么快。 “等等,你是说……”钱修明有些纠结。 “你没有听错,它叫三儿,是我们家的成员之一。我和我哥哥要出一趟远门,只留它一个人在家没人照顾,于是我就想到你了。你是一个很细心的人,一定能帮我照顾好它的,对吧?”沈灵说。 其实沈真和沈灵以前放假时也出门旅游过,那时都是把三儿独自放在家里的。不过,这一次他们出门的时间有些长,再加上沈真如今越来越喜欢三儿了,因此就想要给它找一个暑期寄宿的地方。 钱修明不是很懂沈灵这副郑重其事的样子,非常耿直地说:“其实仙人掌的生命力是很顽强的,它非常好活,只要你们在出门前浇一次水,哪怕你们之后一个月都不管它,仙人掌也不会有事。” “你一定不知道三儿这名字的来历。总之,我能把它交给你吗?”沈灵认真地问。 钱修明觉得沈灵这样子就像是老父亲在嫁女儿,额,考虑到钱修明自己的性向,所以应该说是在嫁儿子?他见沈灵说得认真,便点头保证说:“行,我可以把它带回我家去养,不会出事的。” 沈灵松了一口气,又从书包里抱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了钱修明。 “这是什么?”钱修明问。 沈灵打开盒子给钱修明看了几眼,说:“这些是给三儿玩的。你看,这些小帽子能给它戴。这些眼睛鼻子什么的,你能贴在三儿的刺上。总之,这是三儿的私人财产,你就把它放在三儿身边吧。” 钱修明:…… 说句实话,钱修明在这一刻必须承认自己输了,他身为学霸其实不是很懂沈灵这种学神的想法。 沈真和沈灵一起买票坐火车回了z省。虽然张明在安城,不过他们并没有在安城停留,而是直接回了汾水镇。老家的房子一直没人照看,肯定不能直接住人,他们就在汾水镇上挑了一间小旅馆住下。 非常巧合的是,沈真在回到汾水镇上的第一天就见到了宋华。 此宋华当然不是那个因为暗恋沈真而生恨就去陷害萧凡卉的人,而是沈真的继弟宋华。他是宋根荣和他第二任妻子生的儿子,比沈真小了三岁。当然,沈真虽认出了宋华,宋华却是认不出沈真的。 在沈真的上一世,他和宋华一起生活过几年。沈真小时候特别不喜欢宋华,因为在宋家的两个孩子中,沈真是一根草,宋华就是大家的掌中宝。等沈真慢慢长大了,这种恨意也就消散了,因为他很清楚错不在宋华。宋华和他的母亲并没有亏着沈真什么,反而是那个家里难得愿意照顾一下他的人。 沈真这时候看到的宋华却和他记忆中的宋华不一样。 宋华身上穿的衣服有些破旧,正蹲在汾水镇的汽车站外头的垃圾桶旁边捡着塑料瓶。他一只手上正拖着一个脏兮兮的尼龙袋,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个特制的小钩子。捡塑料瓶应该是为了卖钱。 不是沈真瞧不起捡垃圾的,但是在他的上一世,宋华什么时候出来捡过垃圾?! “哥,你怎么了?”沈灵见沈真傻站在原地,忍不住问。 沈真转过身,用背对着宋华,小声地对沈灵说:“那个捡垃圾的孩子看见了没有?那是宋根荣和他第二任老婆生的孩子,从血缘关系上来看,算是我的弟弟。虽然,他不认识我,我也不会认他。” 沈灵朝宋华看了眼,说:“那人和哥哥长得一点都不像。”两人都看不出有什么血缘关系!不是沈灵自己吹,如果他、沈真和那个捡垃圾的孩子站一排,问路人他们中哪两个是一对兄弟,肯定百分百的人都觉得沈灵和沈真才是亲的。他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即使长得不像,也有了相似的气场。 沈真并不知道沈灵有一点点吃醋,他现在的心情实在是有些复杂的。 “我们都长得更像自己的母亲一点,像宋根荣的地方不多。当然,比起我的话,宋华还是要更像宋根荣一点,至少看得出来他们是亲生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当初我没有带着你离开汾水镇,而是被宋根荣接回去,说不定被打发来街上捡垃圾的就是我了。所以,我有些唏嘘啊。”沈真说。 其实,哪怕上一世沈真在宋家的日子过得那么艰难,沈真都没有上街捡过垃圾。所以沈真不知道宋华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算家里出了变故,也应该是宋根荣他们做家长的出来赚辛苦钱啊! 沈灵看了看自己手上还剩了两口的矿泉水,用力捏了两下瓶子,微微带了点笑意地说:“哥,如果你对于他现在的状况实在好奇,那么你就去对面的店里等我一下。我可以帮你打探下消息。” 第七十三章 沈真确实想知道宋华的境况,这并非是因为他好奇心发作,而是他觉得自己要是能知道方石菊和宋根荣过得不开心,他自己说不定就会更开心一点呢。呵呵,他自重生后确实没有去报复那家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原谅了那家人。也就是可怜了宋华和他母亲,他们身在其中肯定跟着吃了很多苦。 沈灵拍了拍沈真的肩膀,示意沈真去马路对面等他。然后,沈灵朝宋华走去。 说起来,其实沈灵和宋华同龄。沈灵虽然小时候底子亏了,但后来被沈真养得很好,瞧着自然要比宋华高好多。宋华估计农忙时还要跟着大人下地的,显得比沈灵黑,而且他长得也比沈灵敦实。 沈灵站在宋华的不远处,当着宋华的面把矿泉水瓶中剩着的最后一点水倒了,然后重新把瓶盖拧紧,递给宋华,微笑着说:“喏,这个给你。”他的态度非常好,一点都没有瞧不起宋华的意思。 宋华接过瓶子放进了尼龙袋中,低着头说了声谢谢。 “同学……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过你还是学生吧?那现在是在做暑假的社会实践吗?”沈灵问。 宋华摇了摇头:“我马上就要读初一了。捡垃圾是为了换钱。”他一开始也觉得丢人过,但是汾水镇就那么大,他不可能完全避开熟人,慢慢脸皮就变厚了,反正他不偷不抢,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咦,可是你看上去年纪还小啊……你父母呢?”沈灵瞪大了眼睛,仿佛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大概是因为沈灵是善意的,于是宋华也愿意多说一句:“我妈她病了,所以我……” 避开了爸爸不说?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啊。沈灵却没有就着这一点继续追问。 “你真厉害,瞧着比我年纪还小点呢,就能照顾自己的妈妈了。你妈妈一定会因为你而感到骄傲的。”沈灵十分敬佩地说,“不过,你这样捡垃圾也不是办法,就没有想过其他的赚钱方法吗?” “我没到年纪,他们招小工的都不愿意要我。而且,我还要念书,只有放假时有空。”宋华有些低落地说。他肯定不会放弃自己的学业,这是他仅剩的坚持了。读书仿佛已经成了他唯一的出路。 沈灵颇为赞同地说:“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你的成绩一定很好吧?我的意思是,同样是收集废品,你就没有想过弄辆车子去各村低价收购废品,然后再稍微涨一点价卖给废品站吗?像你这样一天能捡多少呢?效率太低了!你前面也说,你的母亲生病了,我想生病肯定需要花上不少的钱。” 大概是觉得沈灵是真心为自己着想的,宋华已经愿意给予沈灵一些信任了,他摇着头说:“没钱弄车子……还是先这样吧。”他和他妈妈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钱!他奶奶把家里的一切都把持住了。 沈灵咬了一下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那……我能不能冒昧地问一句,你的母亲生了什么病啊?如果是那种特别难以痊愈的,或许你可以寻求社会帮助。你现在还小,不应该自己承受这么多的。” 宋华一开始是不想说的,但是沈灵的眼中装满了关心,宋华忽然觉得有些委屈,就说了:“我妈妈本来身体很好的……可是,我奶奶对她不好。今年年初,我奶奶和我妈吵架,把我妈推到了地上,我妈的腰椎就开始出问题了。她现在不能长时间弯腰,连去小溪里洗衣服时,都要小心翼翼的。” “那你爸爸呢?”沈灵终于可以问出这个问题了。 “他去外地打工了,一年才能回家一次。”宋华说。 “那他都不寄钱回来的吗?”沈灵有些愤慨地问。 宋华赶紧摇头说:“寄的!不过,存折在我奶奶手里,我和我妈是见不到钱的。” 沈灵无比同情地看着宋华,就好像是在替他难过一样。宋华反而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想了想,又语气坚定地说:“我妈确实吃了很多苦。不过,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不会让她继续吃苦的。” 沈灵又陪着宋华聊了会,他还跑去汽车站的候车室,帮宋华捡了好多空瓶子出来。沈灵对着宋华邀功说:“看,这些都是我找的,是不是很厉害?”宋华特别感动。他觉得自己一定是遇到好人了。 被发了好人卡的沈灵笑眯眯地对宋华说了再见:“我先走了,有机会再见。你要加油啊!” 待沈灵找到沈真把了解到的情况一说。沈真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方石菊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在她的观念中,只有儿子、孙子才是自己家的,儿媳妇则永远都是外人,儿媳妇娶进家门就是用来生孙子并且用来当牛做马的。她有着无数种折腾儿媳妇的方法手段。 第46节 上一世,沈真留在了宋家,所以方石菊所有的刻薄尖酸都是冲着沈真去的,有沈真顶在前面,宋华的妈妈反而就安全了。即使偶尔也有台风尾扫到宋华妈妈,但她觉得还能忍受,于是婆媳之间虽然并不亲密,可也不会爆发大的战争。而且,方石菊有多厌恶沈真和沈真的母亲,就有多抬举宋华。宋华的妈妈自然也跟着沾光了。比起“怀胎不详”的沈淑来,至少宋华妈妈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子。 这一世,没有了沈真,宋华妈妈看样子是直面了来自于方石菊的各种压迫,婆媳关系极其恶劣。 再说上一世,随着沈真到了宋家的,还有张明给的生活费。张明这个老实人也有老实人的心眼,他其实每个月只寄了三分之一的租金,这点钱对于农村家庭养一个小孩来说是绰绰有余的,但也没多到让宋家立刻脱贫致富的地步,但宋家人却觉得赚到了。有了这笔钱,宋根荣就一直待在家里务农。 这一世,没了这笔“不义之财”,宋根荣不得不跟着村里的其他人去城市里当农民工了。凭着沈真对宋根荣的了解,他一定省吃俭用把钱全部寄回了家,只不过这笔钱却被方石菊牢牢地把持住了。 “但我还是有个地方想不明白……虽说方石菊这个人对儿媳妇很坏,但她对于自己喜欢的孙子还是好的。宋华自小念书的成绩就好,方石菊巴望着他出人头地,怎么会让他出来捡垃圾?”沈真问。 沈灵不以为意地说:“正常人哪里能弄得懂她这种非正常人的想法?其实我们不需要纠结原因,只要了解到最终的结果就可以了。哥,你要是真的讨厌他们……我觉得我们可以趁机做点什么。” “你有什么主意了?”沈真问。 沈灵笑了笑,说:“我觉得,有些人其实不配拥有妻儿,就让他和他的老娘一起过一辈子吧!” “你、你的意思是……你要唆使宋根荣现在的妻子和他离婚?!”沈真觉得沈灵可真敢想。 “是他们自己将把柄送到我手里的,我要是不趁机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住他们?”沈灵漫不经心地说。他原本还想着,既然方石菊和宋根荣并没有触犯法律,那么他在帮哥哥教训他们时,就需要绕一个很大的弯子,却没想到他们刚刚回到汾水镇上时就遇到了宋华。说起来,家暴也是违法的吧? “只怕他们不会轻易离婚。哪怕宋根荣要离,宋华的妈妈都不一定敢离。”沈真摇了摇头说。汾水镇太封闭了,即使宋华妈妈是这个家庭中的受虐者,但她却还是不敢离婚的,这就是女人的悲哀。 像沈淑来那样的毕竟是少数,也因此沈淑来其实在这附近村子里的名声并不是很好。 “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呢?”沈灵淡定地说,“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哥,你就不要在宋华面前露面了,毕竟你和宋家的关系难以一言道尽,万一宋华觉得你是来害他的,他就不会听我的话了。” 沈真并没有注意到沈灵这话中还带着某种隐含的意思,说:“行吧,听你的。其实我本来就不太想和他见面。不过,你注意着别欺负宋华啊。他和他妈妈……其实都还好吧,总之不是什么坏人。” 沈灵得到了沈真的保证,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调教宋华的。他值得被调教。”一个懂得关心母亲并且明辨是非的人,是不会任由母亲继续在家暴的环境中生活下去的。即使宋华心中也有宋根荣,但只要方石菊还活着,宋根荣沉默却坚定地站在方石菊那边,那么父子之情总会消耗殆尽。 兄弟俩没有在镇上继续停留,而是雇了一辆三轮车回了前江村。他们没有回老房子,而是直接去了沈淑来的坟前。即使沈真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但沈淑来的坟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荒凉。坟前还留着红纸和鞭炮的痕迹,估计半年前还有人来祭拜过。而且,坟上的杂草也比他们相像中要少很多。 “我妈妈已经没有别的亲戚了,所以来看她的人一定是张叔叔。”沈真忽然觉得眼中有些湿意。 虽然每到年节时,沈灵都会陪着沈真去路口给沈淑来烧纸,但这是沈灵第一次见到沈淑来的坟。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地陪着沈真一起把坟前坟后的杂草拔了。他们一根一根拔得很仔细。拔完了草,他们又把墓碑前的空地清理了出来。在沈淑来去世后,这仿佛是他们仅剩的能为她做的事情了。 哦,不是,他们还有一件能做的事情,那就是带着沈淑来的爱和希望好好活下去。 第七十四章 沈真拿出早就备好的香,点着了,先自己对着沈淑来的墓碑拜了拜,然后把香塞进了沈灵手里。 “你也和妈妈说两句吧。”沈真说。 沈灵郑重其事地接过香,学着沈真的样子,恭敬地拜了拜。他在心里默想着。首先,他要好好地感谢一下沈淑来,因为沈淑来赐予了沈真生命,所以他才能拥有一个像沈真这么好的亲人;其次,他想让沈淑来安心,因为他会一直待在沈真身边,照顾沈真也被沈真照顾,他们会相互扶持着走下去。 等沈灵拜好了,沈真把香插在了沈淑来的坟前。 “妈,我们以后再来看你。”沈真最后看了眼墓碑,带着沈灵朝山下走去。 下山的路不是很好走。沈真走在前头,沈灵在后面跟着。 沈灵犹豫了一下,问:“妈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救下来的那个人呢?”他跟着沈真一起给沈淑来烧过几次纸以后就很自然地改口叫妈了。说起来他的户口确实落在沈家,这并没什么不对。 沈淑来的去世,在其他人看来只过去了六年,但在沈真看来都已经过去二三十年了。不过,即使很多事情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去,但这绝对不包括沈淑来的死亡。有些伤口永远没法愈合。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妈救错了人。”沈真慢慢地说,“一男二女的狗血恋,两个女的作死,非要用跳河的方式来检验自己在男孩心中的重要性。我妈当时估计都没来得及多想,她会游泳,听到有人喊救命,就下水救人了。作死的人连累了善良的人。如果真有老天爷,他难道不会觉得不公平吗?” “我妈当时救了其中的一个女孩,另一个女孩是被那个男孩救起来的。”沈真的声音平缓得有些诡异,“在我妈的灵堂上,那个男孩和那个不是由我妈救起来的女孩都来了,跪着磕了头,他们两家人还凑了几千块钱……我记不住具体数额了,这些事情都是张叔叔处理的。我当时特别不待见他们,要不是张叔叔按着我,我绝对不允许他们给我妈磕头。我气得还在张叔叔的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 至于沈淑来救下来的那个女孩,名字叫金桂芝。事发时,她还没有成年。其实一男二女都没有成年,他们都是那种家境不好学习也不好的,混了个初中毕业证就去打工了。金桂枝这人从未出现过。 “……只有她奶奶来了,干瘦干瘦的一个老太太,看着就像是死人一样。那老太太说她有多么多么可怜,中年丧夫,老年丧子丧媳,就剩下一个孙女了。现在我妈为了救她孙女死了,可他们家什么都赔不起,只能把她的命赔给我妈了……她就在灵堂前闹啊,非要一头撞死在我妈的棺材上。”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确实没办法叫姓金的赔偿什么。如果她撞死了,或者她那个孙女当时就死了,这能把我妈的命换回来,那她们就去死好了。可是,在我妈棺材前这么闹,看着好像是要偿命,其实不过是在道德绑架而已。张叔叔气狠了,直接拿起扫帚把她打出去了……”沈真说。 “姓金的不见了,据说是连夜跑走的。我妈救了她,她怕担责任,就丢下了唯一的亲人连夜跑走了。她奶奶又闹了几天……有什么好闹的。来一次,张叔叔就打一次。前两年,有一次张叔叔来看我们,不是把你支开了吗?张叔叔就和我说了姓金的事,据说她人还没找到,也没有寄钱给她奶奶。” 一个没有存款没有亲人没有各类保险还疾病缠身老太太,她能过什么日子呢?冲着她在沈淑来灵堂上闹过几回,沈真完全无法去同情她。甚至,沈真心中还觉得有几分快意。张明也是这么想的。 换个角度想想,沈淑来去世,金家推卸责任,要不是有张明,那沈真一个小孩能过什么日子呢? z省确实设了见义勇为奖,但那是2000年才开始施行的,申报范围在事发后六个月以内(这个限定条件又得过好几年才能解除)。沈淑来的牺牲要早于这个时间点,这意味着沈真根本得不到什么照顾和帮助。而哪怕县政府乡政府会有表示,凭着村支书一家的贪婪,最终那钱有多少能落在沈真手上? 如果没有张明,那么在沈真的上一世,宋家人看在沈淑来留下来的存款的份上,肯定还会谋划着把沈真接走。但存款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一旦存款没有了,沈真身上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那他很可能会彻底沦为宋家人的免费劳力,或者被宋家人赶出去沦为乞丐,再或者干脆被宋家人卖掉? “姓金的真找不到了?”沈灵皱着眉头问。他的语气听上去没什么起伏,但其实双手已经捏拳。 沈真摇了摇头:“肯定隐姓埋名了……说不定还整容了。”在他的上一世,姓金的她奶奶因病重却又没钱看病而受尽折磨去世时,她依然没有露面。她奶奶这人再怎么不好,其实对她还是好的啊。 “我们会把她找出来的。”沈灵说。 沈真愿不愿意给金桂芝祭拜沈淑来的机会,这是沈真的事情;但金桂芝作为被救之人,她有没有心来给沈淑来磕个头点根香,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她家或许是拿不出什么补偿的钱来,但如此干脆地选择一走了之,足以证明了她人品的卑劣。她哪有资格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继续坦然地活下去? 沈真再一次重复了他之前说的话:“我一直觉得我妈救错了人。但她救人时肯定没想这么多。” 随着接近山脚,山路渐渐宽了起来。沈灵上前一步,变成了和沈真并排走。他握住了沈真的手。 兄弟俩下了山,又走了几步,就到了前江村。 六年过去了,前江村好像没什么变化。沈真和沈灵碰到了几位村民,彼此不识。有些村民用好奇的眼光毫不避讳地打量着兄弟俩,似乎很好奇这两个一看就是城里人的孩子怎么会出现在他们村里。 沈真一路走到了老屋子前,邻居奶奶正蹲在自家院子里翻晒陈年的豆子。 沈真小时候常跟着邻居一家吃饭,他走上前,高声用方言叫了一声:“奶奶!您还记得我不?” 一开始,邻居奶奶并没有意识到沈真是在叫她。等她反应过来后,她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慢腾腾地抬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了沈真一会儿。她脸上渐渐露出了几分惊喜,犹豫着问:“是……真真?” “是我啊!奶奶记忆力真好。您的身体瞧着还是这么硬朗!”沈真笑着说。 “不行不行,到底还是老咯。”邻居奶奶说。她又看向沈灵,问:“……是当初建香家的娃?” 沈灵没说什么,只是对着邻居奶奶笑了一下。 邻居奶奶招呼着沈真、沈灵往屋里坐,说:“真真啊,前两年,你爸和你奶还来找过你几次。村里人都说,他们好歹跟你是亲的,怎么也比你妈后来找的那个可靠些……他们还叫我等你回家时就劝劝你呢。不过,我现在瞧着你妈后来那个对你也不错啊。这一转眼就是大小伙子了,长得真好。” “我叔叔对我可好了。奶奶,你就放心吧。”沈真说。 “都亲眼见着你好好的了,奶奶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对了,村支书那一家都被抓走了,你们知道不?唉,都是一村子里住着的,往前倒一倒还是一个老祖宗,谁相信他们能做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不知道贪了我们多少的钱了!”邻居奶奶气愤地说,“现在谁从他们家门口经过都要吐口唾沫。” 沈真并没有接话。村里人现在很厌恶那家人,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利益被侵犯了。而当他们不知道这一点时,当那家人肆无忌惮地虐待沈灵时,怎么没见大家站出来说一句什么?那时候,他们巴结村支书一家都来不及呢。村支书家里有田有地,但他们自己从来不干农活,都被村民抢着做完了。 邻居奶奶兴致勃勃地说:“……建春他爸和建春、建春老婆都被判刑了,要坐牢的,建香放回来了。他们家里的东西都赔光了,建香就带着她招赘的那个男人去了外地打工。但建香她最好吃懒做,能赚什么钱?现在他们家里就一个瘫痪的老太婆和两个孩子。”建香就是沈灵当初那个养母的名字。 沈建香在家里一直很受宠,否则有个哥哥的她就不会招赘了。至于邻居奶奶说的两个孩子,一个是沈建春的儿子,一个是沈建香的女儿。沈建春的儿子都挺大的了,沈建香的女儿今年是七岁左右。 “那老太婆年轻的时候多厉害啊……我们村里良良的奶奶,你们知道吧?年轻的时候她们有些矛盾,那老太婆一巴掌就把良良奶奶的耳朵打聋了。现在老了老了,她中风瘫床上,老公和儿子全被抓走了,女儿不在身边……这可不就是老天有眼吗?那天,我从他们家门口经过,她实在憋不住了,哭着求我扶她去上厕所。啧啧,都到这份上了啊。”邻居奶奶的唏嘘中又依稀带了一点点幸灾乐祸。 按说还有两个孩子能照顾老太婆,但沈建春的儿子自从家里出了变故后,就跟着镇上的那些混混们学坏了,反正没人管他,学校里也不去了,整天不着家。至于沈建香的女儿,照顾她自己还勉强。 “建香也是太不负责了,让七岁的女儿照顾瘫痪的老娘,她竟然也放心?”邻居奶奶说。 沈灵淡淡地说:“我四岁时就开始给她洗尿盆和便盆了。”那时,沈建香还没有怀孕,夫妻俩还只有沈灵一个孩子,要指望沈灵帮他们养老送终的,但沈灵的日子也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泡在蜜水中。 “他们一家就是心太黑……”邻居奶奶用这一句话做了总结。 作者有话要说: 瘫痪老太婆这段是有原型的,被虐待的不是像沈灵这样被收养的孩子,而是那一家的亲孙女。因为重男轻女。当时他们家都转成居民户口了,不能生两个。见媳妇生了一个女儿,就连带着媳妇、孙女一起虐待。哦,最夸张的是,那媳妇还是本村人。媳妇他爸妈屁都不敢放一个。后来媳妇受不了逃走了,过了两年外面又找了个男人,才回来离婚。孙女从三四岁就开始照顾瘫痪的老太婆,但家里人还是对孙女很不好。我七八岁的时候,这孙女还小,馋我手里的哇哈哈,巴望着巴望着。但其实他们家是绝对不缺哇哈哈的,因为他们家被人巴结着,总有人送这种东西上门。反而我家里穷→_→。我不忍心差点就给她喝了,结果旁边路过一个人把我拉到一边教育了我一顿:“你信不信,你现在给她喝了,回头她中毒死了,他们家正好赖在你身上?”我当时到底年纪小,被吓住了,于是没把哇哈哈送出去。 第七十五章 沈真和沈灵都不打算在老屋子里住下。他们只是回家看了看。 随着时代的发展,村里住这种黄泥老屋的越来越少了,但凡有些钱的都新建了砖瓦房。所以,这老屋本身是卖不出去的,要卖也只能当做宅基地卖掉。不过,现在对于农村建房的占地限制也还没有出来,如果谁家想要造房子,完全可以挑一个新的地方,因此也卖不上价。沈真倒也没有想卖掉。 “就这么留着吧。”沈真环顾着老屋,说。 离开前江村时,沈真和沈灵特意去曾经的村支书一家看了看。村支书一家的房子原本是村子里最好的建筑,不过现在这栋“最好”的房子似乎被人占用了。瘫痪的老太太带着两个孩子缩在偏房里。 偏房很小,老太太躺在的床板正对着偏房的门。谁从门口经过,她都能看得见。 也许她是在等她已经身陷囹圄的丈夫和儿子儿媳归家?也许她是在等她那据说是去城里打工却一去不复返了的女儿女婿?也许她是在等她那个已经堕落得永远不知道回家的孙子?也许她是在等她那个原本像小公主一样的而现在却脏兮兮没人照看的外孙女?总之,她想要等的人绝对不会是沈灵。 沈灵站在偏房的门口,歪着头打量着躺在阴影中的老太太。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照顾这个人了,什么累活脏活,都是他在做。而这个老太太呢?非但没有一点感恩的心,她用干瘦的爪子揪着沈灵身上的肉,在沈灵的身上留下青青紫紫的伤口。她还会告假状,说沈灵对她不好,让沈灵一天没饭吃。 “我想您肯定都已经忘记我了。可我一直没有忘记您。”沈灵微笑着说,“在您家吃过几年的饭,受到您家的照顾颇多,如今见您这样子,我好像也回报不了什么了。那么,您多保重吧。” 他明明笑着,语气也很有礼貌,但看在那老太太的眼中,却觉得他像是一个魔鬼。 对于沈灵来说,最解气的说法,当然是告诉这老太太,他们一家被抓都是因为他的一封举报信。但沈灵理智还在,他和沈真此刻还待在汾水镇,汾水镇这次官场动荡折进去不知道多少人,如果被这些人的家属知道他们的处境和沈灵有关,那么沈灵和沈真两个孩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安全离开这里。 不过,现在这样也挺解气的了。曾经的受虐儿童分明是遇到了贵人,他穿着绝对不便宜的衣服,一看就知道受过很好的教育,前途远大。但是曾经高高在上的村支书一家呢?他们已经没有明天了。 “宝、宝宝……”老太太哆嗦着念出一个名字。 沈灵依然微笑着:“您叫的是我那位好母亲给我生的妹妹?按说,你们当初照顾了我,那么现在我也应该好好照顾她的。所以,我也让她一天只吃一顿剩饭,好不好?真是苦恼呢,我家里现在没有那么多的活要做,好像没法让她一天干上十八个小时?对了,我记得她小时候还叫嚣着要打死我?” 其实,刚刚学会说话和走路的孩子能懂什么呢?还不是从大人那里学来的?偏偏当小孩说这种话时,大人都不会阻止,反而被逗得哈哈大笑。于是,孩子就自以为受到了鼓励,开始变本加厉地欺负沈灵。沈灵很怀疑,如果他没有跟着沈真离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那孩子拿着剪刀给扎伤了。 沈灵现在不至于去报复一个七岁的小孩。他已经不想和这家人有任何联系了。 “那么,再见。”沈灵拉着沈真转身离开。 都已经走了几步,沈灵忽然又转过身来,对着老太太邪恶地说:“祝您能活到一百二!” 兄弟俩一起回到了汾水镇上。按照他们原本的计划,他们该离开了,毕竟他们回老家要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了。不过,因为他们意外遇见了宋华,沈灵又有了计划,兄弟俩打算再在镇上住上几天。 宋华还是每天在汾水镇上翻垃圾箱。沈灵每天都去找他聊天。 如果沈灵有心要接近一个人,那个人肯定无从拒绝。 宋华已经把沈灵当成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了。虽然因为家庭的变故,宋华的心思有些重。但在最好的朋友面前,还是一个能给予他正确引导和帮助的朋友,宋华忍不住把家里的事情陆陆续续坦白了。 宋根荣这个人没什么文化,他所谓的打工赚钱就是跟着邻村的一个小包工头去了建筑工地上卖力气。因为宋根荣能吃苦,自己在外头又特别节俭,他每年差不多能寄四万块钱回家。按照汾水镇这边的消费水平,虽然衣服、电器等各类外来的商品卖得很贵,可是油盐米菜是卖得极为便宜的,如果方石菊不作,他们家完全可以靠着这些钱过上特别舒服的日子。存上几年前,他们家还能造新房子了。 偏偏方石菊有钱就作上了,她迷上了六合彩。 这种六合彩吧,明摆着是骗人的玩意儿,偏偏农村里上当受骗的人非常多。 每次六合彩开奖前,庄家(其实就是骗子头头)都会给想要押注的村民送出一张印了无数小花纹、数字、生肖的纸,号称只要研究了这张纸并且在开奖前压中了他们的开奖内容,就可以获得超额的回报。但其实,那张纸上的线索无比多,待到开奖时,庄家不管怎么解释都是能够解释得通的。 哦,对了,线索还不光光是一张纸,还有电视里每周都会准时播出的《天线宝宝》。 大家想要中奖吗?那就把《天线宝宝》和那张纸联系着一起看哦! 按照庄家公布的答案,他们某次之所以设置了某个开奖内容,是因为《天线宝宝》中的太阳一共出现了几次,数字对上了;某次他们之所以又设了那个开奖内容,是因为《天线宝宝》中的某个宝宝在什么时候做了个什么动作看上去就像是蛇尾巴一样,这又对上了……总之,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 可是,大家都相信了啊! 第47节 于是在有电视的人家,每次都是全家老小挤在一起看《天线宝宝》找线索,大人的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唯恐会错过什么至关重要的线索,因而把几十倍的大奖错过了。至于那些没电视的人家,一到放《天线宝宝》时,就往别人家凑。这项赌博骗局不知道给无辜的《天线宝宝》贡献了多少收视率。 宋华心力憔悴地说:“我奶奶已经……已经没救了。她非要让我陪着她一起看《天线宝宝》,让我找线索。这种东西还不是庄家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我和她说道理吧,她非说我是见不得她发财。我顺着她陪她找线索吧,等到开奖的时候,我的答案是错的,她又把我骂一顿,说我的书都白读了。” 成绩好和这种所谓的找线索之间有个p联系啊! “家里的钱都输了?”沈灵问。他终于明白为何方石菊不待见宋华了。她以前眼中确实是有宋华这个孙子的,但她现在已经赌红了眼睛。沉迷于赌博的人能有什么理智?更何况方石菊本来就自私。 宋华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都输了……还欠了债。庄家那边知道我爸能赚钱,就同意我奶奶赊账。我怀疑,我奶奶把我爸明后年赚的钱都输进去了。我妈想要劝她,她就三天两头折腾我妈。” “就不能和你爸爸说说,家里的存折让你妈妈来保管,这样不就行了?”沈灵“善意”地提醒。 宋华摇了摇头:“我奶奶和我爸说,她做的是能发大财的事情,我爸相信了。哦,她还打电话对我爸说,是我妈妈和我对她不孝顺,说我学坏了,不好好念书,成绩退步了什么的……其实我哪有成绩退步?只不过她非觉得,如果我成绩真的好,就应该帮她猜中大奖的内容,否则我就是在骗她。” 沈灵并没有立刻给出离婚的建议,反而忧心忡忡地说:“六合彩这种听着就像是骗局。你奶奶输了这么多钱,估计附近村子里输了钱的人不少,这数额肯定已经很庞大了。你就没想过要报警?” “没用的……”宋华说。 庄家们都是那种混子一类的人,他们原本就消息灵通,警察真来了,他们立刻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因此抓捕工作进行得很不顺利。而就算庄家们真的被抓了,抓走的人蹲了监狱,新的庄家又冒出来了,根本没法从源头上止住。对了,那些上当受骗的村民们还都站在庄家这边,帮忙隐瞒警察。 方石菊就装得特别好。警察上门做调查时,她一脸无辜地问:“六合彩是什么啊?” 警察有礼貌地说:“老人家,您只要知道那就是骗钱的玩意儿就行了!都是骗人的!” 方石菊捂着胸口说:“哦哦,我知道了,我一定把自己的钱藏好了,不给他们骗。” 警察又说:“老人家,如果你们的村子里有六合彩,您一定要通知我们啊。” 方石菊坚定地保证说:“同志们放心,我一定配合你们的工作!你们辛苦了,进来喝碗水吧?” …… 警察上门时,宋华的妈妈下地干活了。等她回来时,邻居把这些事情学给她听,那人还用了一个非常不恰当的比喻:“你们家的老太太真是可比当年的地下党啊,厉害,太厉害了!”而等到宋华放学回家时,宋华的妈妈又把这些复述给了宋华听,宋华简直一脸血,已经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沈灵一脸同情地看着宋华:“你们家的日子……这么过下去可不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关于六合彩的事情全部是真的,我小姨那个村子里就是全村被骗,我小姨还识字呢,还初中文化呢,还做过村里的妇联主任呢,我上她们家拜年,她觉得我成绩好,非要我看天线宝宝。后来我们村里也开始有这个了,警察上门这一段……我邻居的一个奶奶就是这么演的。不过,我们村子里刚刚兴起没多久(比那种重灾区晚了三五年吧),就赶上有关部门下大力气严打了,被骗的少。 第七十六章 “关于未来,你有什么计划?”沈灵又问。 宋华的脸上显出了几分不符合年纪的沧桑,无奈地说:“还能怎么样……就这么过下去吧。”他妈妈还躺在床上呢。宋华妈妈手里攥着一点小钱,那是留着给宋华下学期交学费用的,不舍得拿出来给她自己看病。而宋华捡垃圾换的钱都买做了膏药,宋华妈妈现在就靠着这些膏药缓解腰间的疼痛。 “其实……”沈灵面露纠结,他似乎已经有了什么想法,只不过又因为某些事情显得有些为难。 宋华赶紧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得到了宋华的保证,沈灵叹了一口气,说:“你就没想过让你父母离婚吗?” “离婚?”宋华吃了一惊。 沈灵一脸严肃地说:“对,离婚。你奶奶现在都已经开始打你妈妈了,难道你还愿意让你妈妈继续在这个家庭中待下去吗?我说得不客气点,你奶奶是个人渣,她已经没救了,绝对不会悔改的。” “可是……”宋华下意识地想起了他的爸爸。 沈灵却没有留给他多少思考的时间,追问道:“你爸爸虽然对你不错,但和你奶奶比起来,谁更重要?明明你是有爸爸的人,你妈妈也是有丈夫的,可是你却在捡垃圾,你妈妈正躺在床上受气,这和没有爸爸、没有丈夫又有什么区别?哦,区别还是有的,如果你父母离婚了,你们就轻松了。” 明明宋根荣还是能赚钱的,结果宋华的学费却需要他妈妈省吃俭用挤出来,这难道不可笑吗? “你奶奶现在对你这么差劲,对你妈妈的态度更是恶劣……可是你得很清楚地认识到一点,你奶奶好的时候,你们享不了她的福,等她把家里的钱赌光了,却需要你和你妈妈省吃俭用来还债。等她老了,她还要享受来自你妈妈的照顾和来自你的孝顺,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沈灵愤愤不平地说。 宋华沉默着。 “虽然我们才刚认识,但正因为这样,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可以更为客观。”沈灵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服宋华,“如果你的父母离婚了……你完全可以带着你妈妈走出去。只要你学习成绩好,外面的学校会抢着要你。你妈妈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她很勤快,哪怕她去饭店找份洗碗工的工作呢,难道还能比留在家里下地干农活更累吗?不是我危言耸听,你妈妈再留在这里,非被你奶奶逼疯了。” “我……”宋华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灵拍了拍宋华的肩膀,说:“你既然想要保护你的妈妈,就给她指一条更光明些的路吧。” 宋华点了点头:“我……我会好好想一想的。”他这话说得其实有些敷衍。 沈灵便适可而止地停了话题。沈灵很清楚,其实宋华对于宋根荣还存着孺慕之情。哪怕现在的他更亲近他妈妈,但如果不给他一个大的刺激,宋华大概还是不想叫父母离婚的。更何况,在宋华心目中,他还存在着一种奢望,他觉得做尽坏事令人厌恶的是奶奶,而宋根荣不过是被一时蒙蔽了而已。 对此,沈灵还不至于失望。反正,他还有后续的手段。 和宋华分开后,沈灵在汾水镇最热闹的街上逛了一圈,买了一盒用豆腐皮做的小点心回了旅馆。 沈真这次出门时带了个特制的小箱子,把一些必不可少的画具带上了,随时都能够画上几笔。沈灵去找宋华时,沈真在画画。等沈灵回来时,沈真还在画画。他坐在窗前,画的正好是窗外的街景。 见沈灵带了小点心回来,沈真开心地说:“我特别爱吃这个……可惜别的地方都没有卖的。” “那你就多吃点。”沈灵只尝了一口,把剩下的都递给了沈真。 “事情搞定了吗?”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我们旁观者清,他们当局者迷。在宋华的心目中,宋根荣可不是坏人。” 宋根荣本身确实不能算他特别坏,但他却一直在纵容坏人,这难道还能算是好人?如果方石菊是个性格好的,那么宋根荣跟谁都能过得下去。偏偏方石菊是个那样的,那么宋根荣就不该娶妻生子! “所以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沈真叹了一口气,“如果宋华不领情,那我们也别多管闲事了。渣男身边多贱女……啊,我并不是在骂宋华妈妈贱。总之就是这个意思,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沈灵笑着说:“别急别急,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安排的好戏还没有上演。如果戏演完了,宋华和他妈妈还能在那个家里待下去,那我也不愿意管他们了。毕竟可怜之人也有可恶之处。” “那我们还要留几天?”沈真问。 沈灵想了想,说:“三天吧。” 沈真点点头,吃了三分之一的小点心,又把盒子回递给了沈灵,然后继续画画了。 蝴蝶效应真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虽然沈真并没有直面过宋华,不过他这些天通过沈灵话语的描述也勾勒出了宋华现在的性格形象。说真的,现在的宋华和沈真记忆中的宋华很不一样。沈真记忆中的宋华是家里最受宠的人,他几乎没有吃过什么苦,存着一点点善心,但他身上也带着某种清高。 而现在的宋华呢?清高之气已经彻底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责任感。 上一世的宋华要感谢沈真,因为沈真替他挡去了诸多的苦难;这一世的宋华也要感谢沈真,因为这一世的宋华远比上一世的他更通达,有了沈真带来的蝴蝶效应,或许宋华这一世更容易取得成功。 当然,前提得是宋华彻底摆脱了方石菊和宋根荣,他们就像是流脓的毒瘤一样恶心。 沈灵又开始早出晚归了。 沈真对沈灵很放心,就不怎么管事。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旅店里,当白天天气好时,他也会带着画板出去走走。汾水镇依山傍水,其实自然风景很美。他随便找个地方把画架一支,就可以写生了。 在沈真不知道的情况下,很多事情迅速地发生了。 方石菊不知从哪里得知沈真“衣锦还乡”了的消息,因此怒气冲冲地跑去前江村堵人。 方石菊在前江村没有找到沈真,便又当着村子里人的面把沈真大骂了一顿,说沈真没有良心。 有个老太太笑话方石菊,毫不客气地说:“我们村的姑娘早就不要你儿子啦,姓沈的和你们姓宋的有个屁的关系!真真现在跟着他后爸过得好好的!哟,你真这么威风这么厉害,也别拿着我们村的姑娘说事啊,快去把你现在那个儿媳妇管好了就是!她都敢背着你存私房钱了,你还不知道吧?” 方石菊被挤兑了一通,怒气冲冲地回了家,揪着宋华妈妈的头发,把她从床上拖到了地上。 …… 都用不了三天,事实上,才过去了两天,宋华就做出了决定。他又憔悴了几分,眼睛却很亮。 “你说的对,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我必须要带我妈妈走。”宋华一字一句地说。 沈灵大吃了一惊:“我的天啊,你这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奶奶把她手里的钱都赌光了,就开始惦记我妈妈手里的钱了。其实我妈妈能有什么钱呢?都是她卖菜、卖豆腐一点点攒起来的,都是一毛一毛赚来的辛苦钱。我妈妈的腰伤了,她都舍不得用这钱看病,就因为那是她存起来给我当学费用的……结果,我奶奶不听她的解释,硬是把她的钱全部抢走了……我奶奶虽然年纪大了,力气却不小,正好我妈还伤着,她又把我妈打了一顿。”宋华说。 沈灵听得眼睛都气红了:“这……你奶奶怎么能做这种事情?” “我妈说,她就指望着我能好好读书有出息,现在学费没了,她不想活了……要不是邻居把她拦了下来,她差一点就气得喝农药了!沈灵,我妈差一点就要死了!”宋华像是要把心中的恨吼出来一样,“我妈都这样了,我爸还听我奶奶的。电话里,他还叫我要孝顺奶奶,别学得和我妈一样坏。” 农药之事当然也在沈灵的计划中。不过,他在施行计划时,就先确保了宋华妈妈不会真的出事。他同样只是利用流言“教”了宋华妈妈该怎么去争取自己儿子的心。她似乎学得很成功呢。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她这种境遇下,娘家不可靠,丈夫不可靠,她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儿子了。 沈灵觉得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只有在“对付”沈真,他的计划才是温和无害的。 “离婚就对了!如果你爸爸还想拖着你妈妈不离婚,你就告诉他,你要去派出所告你奶奶家暴,你妈妈身上的伤就是证据。”沈灵再次给宋华出了主意,“这其实也是把选择权交到了你爸爸手里,如果你爸爸一听这话立刻就答应离婚了,那么这意味着你爸爸心中只有你奶奶,他只想保住她。” 宋华点点头,含着眼泪说:“谢谢你,沈灵!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要不是我,你们家的冲突其实还不会立刻就这么激烈……沈灵从兜里取出一张崭新的存折,递给了宋华,说:“这里面有几百块钱,都是我自己存的压岁钱,先借你用用。你千万不要和我客气,毕竟你和你妈妈现在身上都没什么钱,正需要这个。等你们过些日子缓回来了,再把钱还给我好了。” 宋华更是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言语已经无法表述他的感激。他和沈灵认识才不过几天时间,沈灵就愿意这么帮助他。可是他的亲爹和亲奶奶呢?这一刻,他更怨恨宋根荣和方石菊了。 沈灵给了宋华一个拥抱。心情愉悦的沈灵已经预见了某些人的结局。 你继续赌下去吧。 你继续听妈妈的话吧。 你会赌得倾家荡产一无所有。 你们都会一无所有。 你们未来的生活已经注定了是个悲剧。你们会在贫困中互相怨恨。 没有人原谅你们,没有人爱你们。 第七十七章 “事情搞定了?”沈真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 沈灵却没什么成就感,用一种相当淡然的语气说:“整件事情其实很简单,想要让宋华对宋家死心,前提得是让宋华的妈妈先死心,否则就算宋华有心要带他妈妈走,只要他妈妈坚决不离婚,那么他永远都无法达成目的。成年人总是会忽略孩子们的想法,‘你还小,不懂事’是个完美的借口。” 沈真再次觉得自己智商不够了,追问道:“那宋华的妈妈到底是怎么死心的?” “她和宋根荣是相亲认识的,从一开始两人之间就不存在着什么爱情。”沈灵给沈真分析说。 对于宋华妈妈而言,她还在维持着这段婚姻,一部分是因为惯性,她所生活的环境使得她从未想过离婚这件事,一部分则是因为宋华。大人总是这样,都以为自己做的牺牲是为了孩子,却不知道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随着家庭生活越来越糟糕,宋华妈妈对于家庭本身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期待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让宋华妈妈知道,这段婚姻的存在其实是对宋华的伤害呢? “方石菊抢走了宋华妈妈给宋华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学费,宋根荣人在外地只愿意相信方石菊的一家之言,这意味着家里已经没有钱给宋华念书了。宋华妈妈一直过着苦日子,她最大的追求就是想让宋华能好好念书。学费这件事情是她的逆鳞,这个时候再给她一点点推力,她肯定就选择离婚了。” 哪怕学费其实可以拖欠下,宋华不会立刻就没有书读。但这件事情的性质太严重了。 如果有人用“你的日子过得太苦了,离吧”或者“他们一家都不是人,你还是离吧”这样的理由来劝说宋华妈妈,她会觉得自己还是能够继续忍受的,谁家的日子不都是这么熬着过来的?但沈灵对于人性的弱点把握得太到位了,断了宋华的学习之路这件事情直接让已经麻木的宋华妈妈爆发了。 而宋华妈妈作为一个很重视孩子的母亲,她自己既然已经想明白,再搞定宋华就容易多了。 整个事情说起来确实不复杂,只因为沈灵把人心看得太透彻。 沈真觉得沈灵拿把扇子都可以本色出演《三国演义》中的卧龙先生了。 第48节 等等,cos卧龙先生似乎还差了点,毕竟沈灵少了一把美须。 忽然,沈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虽然我很解气……不过,如果宋根荣老了,我和宋华都不愿意养他,他好像是可以把我们告上法庭的。我记得这方面的法律特别操蛋,即使做父亲的从未抚养过子女,但子女对父亲依然存在着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宋根荣不会在几十年后忽然冒出来恶心我吧?” 这确实是一件非常恶心的事情。别说沈真上一世已经受够宋家人了,即使他没有上一世的经历,没有遭遇那些冷暴力,宋根荣对他尽过一天的抚养责任吗?没有!他身为父亲唯一的贡献就是提供了一粒精子。但法律却表示,除了父亲强暴女儿这种非常极端的情况,子女都必须要赡养亲生父母。 “你就不用担心这一点了。你和张叔叔之间的关系,稍微操作下就可以构成事实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子女对于亲生父母就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了。”沈灵淡定地说,“不过宋华确实有些麻烦。” 在宋家人看来,沈真的身份是“野种”,这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能证明,宋家人其实根本不愿意承认沈真的存在,这相当于是一种抛弃了。而在沈淑来去世后,沈真的监护人是张明,并且沈真确实接受了张明的照顾。只要稍微把某些小漏洞再补一补,那么沈真和张明之间就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 宋华那边虽然有些麻烦吧,不过等到法院判下来后,他完全可以在执行力度上动动手脚。而在这方面,法院只能以调解为主。不过,宋华对于宋根荣的恨意并没有沈真这么强烈,或许等到了那个时候,他会心甘情愿赡养宋根荣?想到这里,沈灵忍不住眯起了眼睛,看样子他还要继续关注宋华啊。 既然沈真那么不待见方石菊和宋根荣,那么沈灵觉得自己还是再稍微费点心,让这两个人在自作自受的路上狂奔而去,让宋华对他们的不待见也越积越深。沈灵绝对不允许宋华好了伤疤就忘了疼。 沈灵并不觉得自己的手段狠辣,事实上他也没有做什么,只不过是任由某些人作死而已。而且,沈灵太了解沈真了,其实沈真的内心很柔软。虽然沈灵不知道沈真和宋家人之间发生过什么,但沈灵相信,如果方石菊和宋根荣曾经给过沈真一点点善意,哪怕只有一点点,那沈真都会念一点旧情。 听了沈灵的解释,沈真松了好大的一口气,感慨说:“你当初那些法律方面的书没有白读啊!” “都是哥哥教的好。”沈灵用玩笑般的口吻拍了下沈真的马屁。 沈真连连摆手说:“我可不敢居功……你先别急着夸我,你再夸下去,我非要钻地洞了。不过,我当初让你多读读法律书籍,确实存着这方面的想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种感觉真的挺爽的。” “确实,哥哥一直都很有先见之明。”沈灵崇拜地看着沈真。 沈真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实,他就是仗着自己多活了一世啊! “这边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来你还有什么计划吗?”沈真问。 “继续我们的毕业旅行吧。”沈灵找出一张纸,开始制定他们的旅行计划。其实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有过详细的计划了,不过因为他们在汾水镇多留了几日,计划就被打乱了,某些地方需要更改。 沈灵一直是个细节控。他问:“明天早上出发去安城。哥,你说呢?” “对,先去安城见见张叔叔。然后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这个暑假,我们就努力用脚来丈量祖国的大好河山吧。”沈真笑着说。一直压在心头的几件事情都解决了,沈真的心情变得很轻松。 沈灵喜欢自然风光胜于人文古迹,所以他罗列的行程中涉及了很多名川大山。沈真是无所谓去哪里的,他上一世太宅了,这一世终于不再是孤单单一个人了,带着沈灵不论去哪里玩都觉得有趣呢! 等到宋华再来找沈灵时,沈灵已经离开了。旅店的老板递给宋华一封信。沈灵在信中匆匆向宋华告别,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小灵通号码。他还在信中祝福了宋华,希望宋华未来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宋华捏着信站在并不如何喧闹的街头,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 钱修明接到了来自萧凡卉的电话:“班级聚会?好吧,你等会儿把时间和地点一起发给我,我会去的。沈灵?他跟着他哥哥一起旅游去了吧,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哪里。嗯嗯,好,就这么定了。” 待钱修明挂了电话,钱修明的妈妈问:“同学约你出去玩?” “嗯。”钱修明应了一声,然后继续对着仙人掌三儿念情诗。 沈灵特意强调过,为了让三儿能够保持足够的健康,钱修明最好能对着三儿进行下人文关怀。 不过,当着妈妈的面念情诗这种事情真是太考验羞耻度了。所以,钱修明非常机智地选择了用英文来念情诗。钱妈妈听不懂英文,她当初念书时,学校里必修的外语还是俄罗斯语,当然现在也已经忘光了。钱妈妈一直以为钱修明每天都在定时复习英语。对于钱修明的好学,钱妈妈感到非常欣慰。 沈灵这种学神养的仙人掌应该能掌握几门外语吧?钱修明不负责任地想着。 念完情诗,钱修明轻轻地戳了三儿一下,说:“三儿啊,你的哥哥们真受欢迎。”班里要组织聚会,但负责人联系不上沈真和沈灵,就把电话打到了萧凡卉那里去。萧凡卉又想办法找到了钱修明。可惜沈真和沈灵现在都不在京城,他们肯定是无法参加聚会了,估计班里大部分人都会觉得遗憾吧。 “仙人掌还有哥哥?”钱妈妈笑着问。 钱修明说:“妈,我不是和你说过吗,这仙人掌是沈灵养的。在他们家里,沈真是老大,沈灵排第二,而这株仙人掌叫三儿,这说明他们是把仙人掌当成弟弟在养啊。一二三,必须是亲兄弟!” 钱妈妈的身体不太好,性格却有些活泼:“咦,我一直以为你叫它三儿,是因为你自己考试时总考不过沈灵排在第二,于是你就在沈灵养的仙人掌上找一找优越感。原来不是这样吗?哈哈哈……” 钱修明:…… 关键时刻补刀的必须是亲妈。 第七十八章 假期旅途快结束的时候,沈真和沈灵去了一趟嘉城,和老朋友们见了见面。 李家人是肯定要见的,然后还有高美美等关系好这些年也没有断了联系的小学同学都约出来聚了聚。席间他们还聊起了梅秋生,李浩说:“他不准备念书了,上次见到他时,说是想要去做生意。” 在华国现有的教育模式下,很多人的命运都从初中毕业这一刻变得截然不同。继续读书想要考大学的是一波,继续读书在职高学技能的是一波,不读书了开始直面社会的是一波……宴席终究散了。 他们还说起过莫老师。莫老师的职称评得很顺利,而且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莫老师那时看见我,还给我了喜糖。”高美美不像沈灵那样是跳级的,她是一个年级一个年级按部就班地读下来的,莫老师作为班主任跟着他们一起升到四年级,所以高美美被莫老师带了四年。 离开嘉城后,沈真和沈灵就回到了京城。整个暑假都快要过完了,还有几天时间就要开学。 沈灵去了趟钱修明的家,想把三儿接回来。钱妈妈热情地留饭。沈灵推辞不过就留了下来。 “总觉得三儿在你家里待着两个多月,长得比以前更好了。”沈灵认真把三儿“扫描”了一遍,得出了这个结论。看样子,如果他以后不小心把三儿养得半死不活了,完全可以交给钱修明抢救下。 终于开发出了钱修明的新用途了呢!沈灵觉得自己确实可以称得上是知人善用。 钱修明并不知道沈灵的“深谋远虑”,戳了戳三儿的刺,说:“我早说过仙人掌好养活了,其实我都没怎么管它。”额,这当然是谎话了,其实他为了报答沈灵,对于三儿的照顾可是无微不至的。 “我们高中还是同校,如果是同班就更好了。”沈灵郑重其事地说。 钱修明想了想,说:“不太可能吧……高中的规模很大,每个年级都有好多班级,我觉得我们被分到一起的概率太低了。不过,只要在一个学校,我们见面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可以一起吃饭。” “那我和我哥哥也不太可能被分到同一个班级了……”沈灵有一点点不高兴,只有一点点。 钱修明其实并不怎么会安慰人,干巴巴地说:“哪怕你和沈真高一还是一起的,等到了高二也肯定要分开啊。艺术生一般都默认被分到文科去,而你应该会选择读理科吧?你早点习惯了也好。” 沈灵叹了一口气,说:“算了,反正还在一个学校,而他平时又不怎么去上课。” “对了,你要住校吗?”钱修明又问,“虽然地铁线已经开通了,但我算了下时间,从我们家到学校,路上要花掉一个小时零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妈妈身体不太好,其实我想选择走读,这样每天都能回家看看,但我妈妈觉得走读太辛苦了。”早上起早点不算什么,关键是高中要上晚自习,八点多钟才下课,等他们回到家已经九点半了。对于学生来说,这个时间点太晚了一点,钱妈妈会担心的。 沈灵之前根本没有考虑过住校不住校的问题,因为他一直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肯定会选择走读。 可是,钱妈妈对于钱修明不放心,怕他太晚回家路上不安全,沈真难道就会放心沈灵吗?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沈真肯定会要求沈灵住校的! 想明白这一点后,沈灵有些孩子气地皱了皱鼻子,说:“高中……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钱修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拍了拍沈兄控的肩膀,说:“看样子你也要选择住校了?我暑假时去高中参观了一下,那边的住宿条件挺好的。”像钱修明这种家里贫苦的,学校方面还提供了些补助。 钱妈妈做了一些家常菜。她的手艺其实还比不上沈真的,不过沈灵依然吃了不少。因为,沈灵看得出来,钱妈妈是很用心地在招待他。不过,钱妈妈是不是有些热情得过分了?沈灵心里有些疑惑。 吃过饭,沈灵又和钱修明聊了一会儿他们暑假时看的书,这才带着三儿和三儿的财产回家。 钱修明住的是平房,原本他打算把沈灵送到自家的院子门口,想站在门口和沈灵说再见,结果钱妈妈非要他再送一送沈灵,正好就当是饭后散步消食。钱修明便把沈灵送到了外面街上的十字路口。 “看样子我妈妈挺喜欢你的。”钱修明笑着说。 “因为我是你的同学,因为我和你关系不错。你妈妈是爱屋及乌。”沈灵说。 钱修明以前的性格有些过于内向了,尤其是他升入初中以后,性格上的变化一度让钱妈妈感到头疼。这位母亲一定很担心钱修明在学校里的人际关系,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所以,在见到自己儿子终于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后,她才会很开心,才会努力地去招待儿子的朋友,尽量不给儿子拖后腿。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钱修明被沈灵说得一愣,等他想明白妈妈的苦心后,他觉得自己真是太不孝了。 “以前的我肯定让妈妈担心了好久。”钱修明说。 “以后会越来越好的。”沈灵说。 钱修明点了点头,站在原地,看着沈灵过了马路。他这才朝自己的家跑去。钱修明的家里没有爸爸,他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钱妈妈虽然后来也交往过其他的男人,但总是差了一点缘分,于是至今还是单身。这意味着,在家里,钱修明就是唯一的男子汉了。可是,他却让妈妈担心了呢。 等到钱修明跑回家,钱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沈灵这孩子挺好的,我很喜欢他。”钱妈妈听到门口的动静,回头对钱修明说。 钱修明走到钱妈妈身边。他心中分明有很多话想说,但却又一句都说不出口了。 钱妈妈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示意钱修明坐下。 即使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后,钱修明都不会忘记这一幕。钱妈妈动作轻柔地帮钱修明整理了下微微翘起来的衣领,她的眼中藏着某种睿智,用一种相当温柔的语气问:“所以你也很喜欢他,是吗?” 钱修明呆愣在了那里。 “你一直是个让我很放心的孩子……不过,在过去的两年中,你都仿佛陷入了某种焦虑和恐惧中。我一直以为那是因为你没有获得第一名,所以我对你说,成绩什么的并不是最重要的,我希望你能快乐一点。直到你把沈灵的仙人掌带回家了,然后你脸上的笑容就变多了……”钱妈妈慢慢地说。 钱修明脸色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他全身都在冒冷汗。他的心脏像是马上要从口中跳出来一样。 钱妈妈也是不久前才发现钱修明的性向的。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些小秘密,在他们勤换内裤的时候,他们会在家里、抽屉中藏漂亮女人的画册。可是钱修明没有。钱妈妈本来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直到她无意间在钱修明那里看到了几本关于同性恋的书。一刹那间,她把所有线索都连起来了。 “爱情本身并不是可耻的。我只是希望你能快乐。”钱妈妈说。 钱修明偶尔想过要如何出柜,但在他的计划中,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当他快三十岁了,还从未把女朋友带回家来过,妈妈就像是很多人的妈妈一样开始着急了要给他安排相亲……然后,他会战战兢兢地出柜,跪着求妈妈的原谅。哪怕妈妈打他、骂他,他都要沉默地接受,因为那是他的妈妈。 他从未想过出柜其实是这么容易的一件事情。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你喜欢沈灵吧?”钱妈妈语气肯定地问。 钱修明摇头。 “难道在妈妈面前还会害羞得想要否认吗?”钱妈妈说。 钱修明继续摇头:“不……我不喜欢他。不不不,我确实喜欢他,但不是那种喜欢。” 钱妈妈看着钱修明局促的样子,一针见血地说:“可是,你每天都对着他养的仙人掌念情诗。虽然妈妈没有学过英语,但是‘love’什么还是听得懂的,你每天都要对着仙人掌‘love’好几次。” ……冤! 钱修明觉得这实在是太冤了。 “那么,沈灵喜欢你吗?你们是在谈恋爱吗?”钱妈妈又问。 钱修明不假思索地说:“怎么可能!沈灵只喜欢他哥哥!” “身为弟弟,当然会喜欢自己的亲哥哥。”钱妈妈觉得自家儿子已经蠢得没法交流了。 钱修明一愣,反应过来了,说:“对哦,他们是亲兄弟……不过,我和沈灵之间真的是清白的。妈,他帮了我很多,所以我想要和他成为好朋友。”他把自己和沈灵之间的事情都告诉了钱妈妈。 钱妈妈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失望:“你现在还小,或许都不明白爱情的甜蜜之下还应该有责任。所以,其实我不支持你现在就谈恋爱,即使你喜欢的是女孩子也一样。你真的不喜欢沈灵吗?” 钱修明赶紧摇了摇头。 “妈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总之你要好好读书,这样,当你以后遇到了想要共度一生的人,你才有底气给他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妈妈听说……听说这个圈子很乱,妈妈不希望你成为那样的人,你明白吗?拥有忠贞的品质,才会遇见真正的爱人,而不是那种虚妄的只能维持一时的虚假爱情。” 钱修明表示自己受教了。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一个劲地点头。 钱妈妈的心中无比感慨,她含着眼泪拍了拍钱修明的肩膀。儿子总要长大的啊。 其实,钱妈妈早就想要找钱修明好好聊一下了,为此她在暗中准备了一个多月。刚刚对钱修明说的这些话,其实都在她脑子里排演了好几遍。为了不出错,她甚至把相应的“台词”都写在了纸上。 哪怕这个世界都在唾弃他,但是我爱他。这就是母亲。 “我一定会好好念书的。我现在没有喜欢的人。如果有,我一定会把他带回来给妈妈看。”钱修明说。在这一刻,他对于朱阳文那种求而不得曾经让他痛苦万分的爱情之火立刻熄灭了。他不能用这种虚妄的爱情来伤害自己。无论在什么境遇中,他都要珍惜自己。因为,他的身后站着他的母亲。 第49节 作者有话要说: 认识一朋友a男。a的表哥特别特别贱,很喜欢开玩笑。a青春期时,他表哥对a妈妈说,a在街上走路时都盯着男人看,说不定是同性恋。a的女生缘确实奇差无比。a妈妈……就在几个月中独自完成了“我儿子是个同性恋该怎么办”的心路历程。她默默查了很多资料,在终于接受了这一点后,找a谈话,中心思想就是“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喜欢男人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你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a茫然脸,他电脑里那么多岛国av是白藏的? 后来a结婚了,a妻子想丁克,a妈妈……选择支持,现在婆媳俩处得和闺蜜似的。 第七十九章 沈灵回到家时,沈真正抱着一个大碗吃汤面,吸吸溜溜的,瞧着倒也惬意。 沈真对于食物没有太大的追求。上一世,他是个宅男,自己做饭给自己吃,手艺从来都没有进步过。这一世有了沈灵,沈真的厨艺才开始突飞猛进。而当沈灵不在家吃饭时,沈真一般都随便吃点。 这不,接到沈灵的短信,知道他会在同学家吃,沈真干脆就没有做饭,他自己吃点面条就行了。 “哥,你晚上就吃面条?”沈灵皱着眉头问。 沈真有些心虚地说:“那个……其实面条也很有营养的,我在面汤里加了鸡蛋和青菜叶。” 他平时就这样,早饭和晚饭因为和沈灵一起吃,会尽量做得好一点,中午自己一个人吃,就随便糊弄过去了。等到周末沈灵全天在家时,他才会做大餐。沈真觉得自己一个人的饭不太好做,不是做多了,就是做少了。而且,沈灵在家时,洗碗的工作被沈灵包了。沈灵不在家,都需要沈真自己弄。 久而久之,沈真就懒得麻烦了。 沈灵意识到,如果自己住校,那么哥哥很有可能早饭只吃稀饭榨菜,中饭、晚饭就随便煮碗面条对付过去了。沈灵觉得自己确实不应该住校的。不然,他怎么放心得下呢?总不能家里请个保姆吧? 沈真把面汤都喝光了,这让他觉得有点撑。他抱着肚子毫无形象地陷在椅子里消食。 沈灵将仙人掌放在窗台上,回头就看见沈真这一副吃饱喝足懒得动弹的模样,忍不住摇了摇头。他端起沈真面前的空碗,拿去厨房洗了。等他洗得差不多时,沈真已经飘到了厨房门口,正看着他。 “对了,我今天看了下学校寄过来的入学须知。我觉得等开学后,你还是住校吧。”沈真说。 “怎么忽然就说起这个了?我不是一直都走读的吗?”沈灵装作一无所知地问。 沈真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对,说:“高中不比初中了,高中的学校距离家有点远,而且你们还要上晚自习,如果走读,每天回家的时间就太晚了,我不放心。再说,早上起那么早也影响休息啊。” 沈灵沉默着没有说话。 “其实住校和走读差不多啦,即使是住校,等到周五,你就能够回家了。”沈真说。 沈真觉得沈灵太依赖自己了,那么高中住校就是一个很好的改变契机。沈灵要尝试着离开他,去接触更大的世界。离巢,这是每一只雏鸟都必须要做的事。它们不可能永远都生活在父母的老窝里。 雏鸟不舍,难道窝里的老鸟就舍得了吗?当然不! 沈真其实也有些舍不得让沈灵住校,可是他必须要这么做。嘤,当沈灵在新的天空迎风展翅自由高飞时,他一定不会知道,“老父亲”沈真正把脑袋藏在翅膀下,背着人流下了思念而欣慰的泪水。 额,其实并没有这么夸张吧……沈真赶紧摇摇头,把脑子里有些雷人的画面甩了出去。 沈灵打开碗橱,把大碗放在了最下面。然后,他打开水龙头,用香皂洗了下手。水流的声音模糊了沈灵言语中的情绪。他说:“那好吧……我听你的,就选择住校吧。你一个人要懂得照顾自己。” ……咦? 说好的打滚撒泼不愿意住校,需要哥哥亲亲才会勉强同意呢? 呵呵,青春期的孩子真是难以捉摸!明明不久前还很依赖哥哥的啊!现在就迫不及待要住校了? 沈真心中有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失落。 沈真有些夸张地笑着:“哈哈,这句话应该由我对你来说才对吧?你在学校里要懂得照顾自己,一日三餐都要按时吃。食堂里的饭菜虽然味道一般,但是你不可以挑食。对了,明天我们一起去逛下超市,要把你的生活用品都备齐了。再带一箱牛奶和八宝粥去学校,怎么样?还不知道你们学校的食堂会不会提供宵夜,你们正长身体,上完晚自习说不定肚子就饿了……对了对了,不许吃泡面啊!” “好啰嗦……”沈灵笑着说,“干脆你陪我一起住校?” “我要是普通的艺术生,当然可以跟你一起。但是,我还有工作任务……”沈真有些为难地说。 沈灵赶紧说:“我和你开玩笑的啦。” 开学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沈真和沈灵一起去了学校。他们先去各自的教室,完成了基本的报名工作。然后,沈真陪着沈灵去了寝室。寝室是四人寝,看上去舒适度不错。沈灵是寝室中年纪最小的那个,其他人都拍着胸口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沈灵的。沈真这才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回家去了。 开学了几天,沈灵始终情绪不高。寝室里剩下的三个糙汉子都看出这一点了。 “话说,小灵子怎么了?不会是失恋了吧?” “瞧着确实有几分失恋的样子……唉,他年纪小,能懂什么?肯定被哪个女孩子骗了心。” “去去去,小灵芝分明是想家了!对了,在我们年级里,小灵芝不算是年纪坠(最)小的,还有一个九睡(岁)的,你们知道不?听那孩子班上的人说,开学第一天晚上,那孩子哭了整整一夜!” …… 寝室里有个大舌头,平舌音和翘舌音总是分不清楚,于是沈灵就多了一个“小灵芝”的外号。 “小灵芝,开心一点,马上就到了周五了,你可以回家了啊!”寝室长安慰沈灵说。 沈灵顶着一张生无可恋的脸,说:“这有什么用呢……周日下午又要返校了。” 这话有理有据简直让人不知道该如何辩驳。 寝室长想了想,去了钱修明的班上,把钱修明找了过来。因为钱修明来找过沈灵几次,沈灵的室友都知道,沈灵和钱修明是初中同学,关系瞧着还不错。寝室长觉得钱修明应该比自己会哄孩子。 钱修明见到沈灵后,大吃了一惊:“我靠,你不过是想家而已,怎么一副失恋的模样啊!我昨天见到你时,你都还没有这么颓废的吧?到底是怎么了?难道你真的是失恋了?不会是萧凡卉吧?” 作为初中同学中唯一和沈灵关系近一点的女孩子,萧凡卉再次躺枪。 “你想到哪里去了?只是因为我的小灵通没电了。前两天还有电的。”沈灵有气无力地说。 小灵通有电的时候,沈灵可以给沈真发发短信,每天睡前都道个晚安,他还能提醒沈真一日三餐不要随便糊弄了。现在小灵通没电了,学校里又严禁学生携带通讯设备,沈灵根本找不到地方充电。 “……”钱修明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沈灵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其实我没事……但就是有些不甘心吧。这已经不是住校不住校的问题了,我只是忽然意识到,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和哥哥迟早会分开。”他之所以连挣扎都没有挣扎就同意住校,完全是因为他想明白了这一点。亲兄弟又如何?他们的人生旅途并不会彻底就重叠了。 钱修明干巴巴地说:“我觉得这个事情很简单,不需要你这么纠结。如果你不愿意离开你哥哥,那么等你工作后,你可以买两栋并排的房子。这样即使你们各自成家了,你们还相当于住在一起。” “你不懂……”沈灵盯着钱修明看了半天,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既然我不懂,那你就说出来啊!你说出来,我帮你分析。”钱修明说。 沈灵摇了摇头:“我自己都不太懂……”明明沈真和张倩一样都是亲人,但是他为何独独对沈真有占有欲呢?这种占有欲使得他难受。住校其实是件多简单的事情啊!可是沈灵的心里就是堵得慌。 少女灵的脑海中已经情不自禁地脑补出了一大堆的场景。 如果他在未来和沈真渐行渐远……哥哥站在人群中笑语盈盈,而他只能站在角落里偷偷看着。 这简直太虐了,所以沈灵看上去才会像是一个被蹂躏过的破布娃娃。 “要不是你们是亲兄弟,你看上去也不……不和我一样,我非以为你爱上你哥了不可。”钱修明开着玩笑说,“不过,毕竟你们一直都是兄弟俩相依为命的,这种感情确实比一般的兄弟更重。” “是啊,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我哥哥了,我们的世界中一直就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沈灵说。 ……等等! 其实他们并不是亲兄弟啊!虽然他们的名字写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虽然沈真为了沈灵着想,为了不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沈灵,在外人面前从未说起过沈灵的过去,于是即使亲密如李家人,他们都以为沈真和沈灵是亲兄弟。但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啊!钱修明刚刚说了什么来着? “要不是你们是亲兄弟,我肯定以为你爱上你哥了。” 沈灵拍了拍钱修明的肩膀:“我现在脑子里有点乱,我去大操场上跑跑步。你不用担心我了。” “我陪你去吧。我就站在操场边等你。你跑完了,我们就一起去吃饭。”钱修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再和你们说说a的妈妈(毕竟她是我女神),她现在五十多岁,离异单身(前夫出轨而离异),然而不乏追求者。其中有一个我们都挺看好的,大学理科教授、工程师,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锲而不舍地追求她。她没有答应,因为“他一点都不浪漫”(a妈妈原话)。然后这个教授吸取教训了,他一个典型的理科男,以前送花的时候会连带着一个奇丑无比的花瓶一起送,现在居然学会写诗了!写!诗!了! 还有啊,a和他妻子新婚时,因为一点事吵架,年轻人收不住脾气,吵大了。a妈妈对a妻子说:“走走走,我们不要理他,我们去逛街!你拿上他的工资卡,我们就刷他的卡,哼!”然后她们就买买买了。 第八十章 学校大操场上的跑道是一圈四百米的。 沈灵把外衣一脱,丢给了钱修明,顺着跑道跑了起来。他的动作潇洒如风。 钱修明在草坪上随便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说句实话,沈灵给钱修明的感觉,一直都是聪明的并难以掌控的。明明沈灵比钱修明小几岁,但钱修明总觉得沈灵其实比他们大多数人都更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面对这样的沈灵,钱修明根本无从想象,沈灵会因为一个简单的住校问题而陷入苦恼。 也许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个不能被触碰的角落吧。当初被钱修明看得比天塌地陷还要严重的性向问题,在沈灵看来不也是轻飘飘的吗?不是沈灵,就不懂沈灵现在是为了什么而纠结着、坚持着。 跑步中的沈灵在想什么呢? 其实,他什么都没有想。身体的激烈运动使得大脑一片空白。 在沈灵的梦中,前一世的他是遗腹子。当他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镇国公和当朝太子(也是他的姑父)都已经战死沙场。老皇帝据说是伤心过度,病了几天就驾崩了,晋王爷拿着诏书登基为帝。 晋王爷这个皇位来得很蹊跷。新皇对镇国公府恶意满满,沈灵的母亲当机立断,即使生了一个男孩也谎报是生了一个女孩。女孩不能领兵。如此,满门忠烈的镇国公府便“断”了传承,新皇哪怕如鲠在喉,因着镇国公府的义薄云天,迫于天下舆论,也要把这一对可怜的孤“女”寡母荣养起来。 所以,前世的沈灵是被当成小姑娘养大的。 不过,沈灵的母亲是个睿智的女人,她当然舍不得把唯一的儿子养废了,也暗中教他君子六艺,让他读书习武。镇国公府死了当家人,阖府闭门不出,内有忠仆看顾,外有旧交维护,沈灵在家里能够穿男装,待着倒也自在。他很小就知道了其中的厉害关系,对自己的性别认知不存在什么障碍。 原本,沈灵这么悄无声息长大也好。谁知,在沈灵六岁时,宫里传了旨意来,硬是选他做了公主侍读。于是,他不得不继续穿着女装进宫去了。从此,他被迫学了一堆名门贵女应该掌握的技能。 沈灵的表哥是前太子之子。新皇封他做了荣亲王,明面上恩荣不断,暗地里恨不得他立刻去死。 …… 能入宫也好,沈灵的入宫帮助荣亲王在新皇的眼皮子底下往外递了很多消息。 哦,到了年纪,沈灵还要被指婚“嫁”人。新皇给“她”安排了一场看上去人人称羡其实内里十分龌龊的婚事。沈灵从宫中返家待嫁。临嫁前的半年,镇国公府嫡长女沈灵按照计划“香消玉殒”。 沈灵就此恢复男装,字拙耕。沈拙耕一直在暗中帮荣亲王做事。 他们谋划的过程是鲜血淋漓的,结局却像是童话故事一样。在童话故事的最后,坏人总会得到惩罚,好人总是会如有天助。在隐忍了二十多年后,沈灵的表哥荣亲王终于干掉了得位不正的晋王爷,成功夺回皇位。沈灵摇身一变成了镇国公府的“远房侄子”,又被过继到了镇国公府,继承了爵位。 再然后……再然后,晋王爷的势力垂死反扑,沈灵给表哥挡下了一剑。少喝了一碗孟婆汤的他成为了这个世界中的沈灵。他起初懵懂如稚子,直到被沈真带走后的那年冬天,才慢慢拥有了些记忆。 这样的沈灵,他确实通晓人心,并且极其善于利用人性的弱点;他也确实懂得感恩,无比珍惜现有的和平安宁的生活;他更有一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因为那是曾经的他能够活下来的倚仗。 可是,在爱情这件事情上,沈灵却是一无所知的。以“贵女”身份长大的他偏偏对自我的性别认知是正确的,于是他没什么机会去喜欢女孩子,又不可能去喜欢男孩子。再后来,沈灵成了沈拙耕,他算计天下大事还来不及呢,哪里有那个时间精力去谋划个人的感情?他的感情世界一直都是空白。 最重要的一点是,其实梦中的沈拙耕和现在的沈灵是不一样的。 即使他们从本质来说是一个人,但是沈拙耕不可能喜欢上谁,沈灵却是可以的。 沈灵就像是永远不知疲惫一样地跑着。 参加过长跑比赛的人都知道,在跑步的时候会有一个临界点,只要过了那个临界点,人就感觉不到累了。除了风声,沈灵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他的喉咙和耳朵都觉出了一点尚可以忍受的疼痛。 钱修明帮沈灵数着圈子。一圈又一圈,当他数到第十圈时,他觉得有必要去阻止一下沈灵了。 沈灵却也正好停了下来。他的头上全部是汗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疲惫。大量的空气入肺,先是觉得疼痛,疼痛感消失后,就觉得爽了。沈灵的眼神极其明亮。有人跑完步恨不得能立刻瘫在地上休息,但沈灵却还能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原地踏步,让肌肉能够尽可能地放松下来。 钱修明把沈灵的外套丢给他,说:“快把衣服穿上吧!小心别着凉了。” 第50节 “谢谢你!”沈灵一身都是汗,根本穿不住外套,只好把衣服搭在了肩膀上。 “心里痛快了些吧?话说,你体能不错啊,运动会的时候可以报三千米。”钱修明说。 沈灵笑了笑:“好啊,就听你的,我就报三千米吧。好像这种项目一般没什么人报,就当是给班级做贡献了吧。”因为年龄的原因,他觉得自己或许拿不到特别好的名次,不过他肯定能坚持到底。 钱修明沉默了两秒钟,说:“拜托,请不要对我这么笑。” “怎么了?”沈灵有些奇怪地看向钱修明,脸上的笑意却还没有散去。 “啊啊,都说了不要对着我这么笑了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很犯规的?你现在笑得就像是一只开屏的孔雀一样,各种荷尔蒙扑了我一脸。”钱修明其实主要还是在开玩笑,“别逼我喜欢你啊。” 沈灵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我笑得很开心吗?” “这不是用开不开心可以形容的……这么说吧,在这之前,我一直确定你比我年纪小,即使有很多时候你都在帮助我。但是,你现在给我的感觉……我已经要忽略这种年龄差了。”钱修明说。其实但从外貌上来说,沈灵和班上的大部分人都差不多,如果不知道他的年纪,年龄差早就可以忽略了。 沈灵有些迟疑地说:“所以……你觉得我是在撩你?” 钱修明噎了一下,赶紧摇头说:“不是在撩我……而是在撩全世界。”这杀伤力真的是太大了! “我答应过哥哥的,如果我不能确定有能力给一个人婚姻,就不能去撩他。”沈灵叹了一口气。 “你哥哥说得没错啊,我妈妈也是这么说的。”钱修明笑着说。沈真果然有先见之明。沈灵无意识撩都杀伤力巨大,如果他有意识撩……天呐,那世界上大概只有两种人了,沈灵的暗恋者和情敌。 沈灵叹了一口气:“可是,如果我不去撩他,我怎么才能让他爱上我呢?” “你现在才多大啊,就爱啊不爱的了。”钱修明觉得沈灵这样子瞧上去很好玩。不过,钱修明很快就意识到,貌似他也是刚开始念初中时就喜欢朱阳文的,那时的他和现在的沈灵应该差不多大吧? 于是,钱修明又赶紧补救说:“关于这一点,我觉得我妈妈说得很对。你要先努力地让自己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人,这样当你遇到了想要共度一生的人时,才有底气给他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 “你妈妈说得没错。所以,身为学生的我们先好好念书吧。”沈灵燃起了熊熊的斗志,“我们把学校里的第一、第二都承包了吧!对了,我还要积极参加比赛,继续赢各类奖金。你也一起吗?” 高中里人才济济,班级的第二都不一定能考到,更何况是年级的……钱修明虽然有野心,却也有自知之明,然而面对着已经开启了无敌鸡汤模式的沈灵,他只好舍命陪君子了:“我、我努力吧!” “走吧走吧,去吃饭。我饿坏了。”沈灵勾着钱修明往食堂走去。 钱修明被他带得差点脚步不稳,不过他一点都没有生气,脸上的笑意始终没有消失。沈灵是真的把他当成朋友呢,所以明知他的性向,都不会避讳和他身体接触。他想要和沈灵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其实gay又不是对着谁都能发情的,就像是异性恋也不是在路上看到谁都会勃起的啊! 在食堂里,钱修明和沈灵遇到了沈灵的寝室长。 寝室长看到了斗志昂扬就像是忽然换了个人似的沈灵,对着钱修明比了个大拇指,发自内心地感叹说:“真牛!没想到你哄孩子很有一手嘛!”他一边挤着眼睛,一边用手肘撞了撞钱修明的胸口。 卧槽,你的手肘在往哪里撞啊!你这是调戏啊,懂不!钱修明的脸立刻就涨红了。 寝室长一只手勾住了钱修明,另一只手去勾沈灵。结果沈灵脖子里都是汗,寝室长立刻一脸嫌弃地放开了,把半个身体都压在了钱修明的身上,看着沈灵问:“小灵芝,你刚刚都做什么去了?” 钱修明很努力地从寝室长的胳膊底下挣脱出来。 沈灵皱了皱鼻子,说:“不许叫我小灵芝。” “咦,之前这么叫你时,你不也没有反对吗?”寝室长问。 “反正不能把我叫小了。”沈灵想了想说,“叫大灵芝好了。” 钱修明觉得此处的槽点真是太多了。虽然小灵芝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外号,但也比大灵芝好听啊! 第八十一章 钱修明低着头沉默地往嘴巴里扒饭。 沈灵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这让习惯在吃饭时聊点什么的寝室长非常不习惯。高中的食堂其实一直是人声嘈杂的,大家都没有吃饭时不说话的习惯。寝室长忍了忍,终于还是没能忍住,问:“小灵子,你在想什么呢?” “古人习惯把人的年纪往大了算……按照古人的算法,我现在都十五了。”沈灵一本正经地说。 “就是虚岁的算法吗?”寝室长随口接了一句。他其实并不明白沈灵怎么忽然就说起了这个。 沈灵想了想说:“现在不还有很多地方是用虚岁的吗?不过现在的虚岁差不多就是在周岁的基础上加一岁。其实,古人的算法并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有些的是加了一岁,有些的能加两到三岁。” “咦,那么那种十五六岁就成亲的……别告诉我都是一群小学生在结婚啊!”寝室长叫道。 沈灵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颇为幽怨地说:“所以,如果是在古代的话,我其实已经到了可以婚配的年纪了。”既然年纪到了,又心有所属,那么只要禀明家中长辈,长辈就会帮忙张罗着去求亲了。 寝室长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你小子不会是恨嫁了吧?” 钱修明吓得都顾不上装乌龟了,他赶紧在桌子底下不轻不重地踢了寝室长一脚:“说什么呢!别带坏了小孩子。沈灵现在只想要好好念书考个好的大学,并没有这么多的花花肠子。对吧,沈灵?” “是啊,要好好读书。”沈灵点着头说。 现代和古代的差异太大了,若他还在古代,确实可以早早成亲,不过那时聘礼之类的都会由家族帮忙准备齐全了。然而他如今身处现代,聘礼什么的还需要自己来准备。虽然也有父母帮忙买房的情况,但是先不说沈灵准备“聘礼”时不能惊动大家长沈真,他其实也更想用自己的实力来“娶妻”。 寝室长觉得钱修明真是小题大做了,嘟囔着说:“这就带坏小孩子了?其实我刚刚根本没有说什么吧?真正能带坏小孩子的东西,我都还没有拿出来过呢!哼哼哼,你肯定也看过那种那种的吧?” 寝室长对着钱修明挤眉弄眼,眼神中传递出一种“只要是男人就会懂”的猥琐信息。 钱修明茫然地问:“什么什么的?” 寝室长盯着钱修明看了几秒钟,见他并不是在装傻,连忙摆摆手,说:“好吧,我明白了。原来你们两个都是那种纯洁无比的乖宝宝啊。没什么没什么,我刚刚说的是、是初中时的生理课课本。” “哦,那个啊……我和沈灵都不偏科,生理课也学得挺好的。”钱修明说。 寝室长已经绝望地准备放弃这个话题了。钱修明却说:“我和你说真的,如果你把沈灵带坏了,你一定会后悔的。你要不信,我给你演示一下……沈灵,对你们寝室长笑一下,就是之前那种笑。” “什么笑?”沈灵问。 “就是之前你刚刚跑完步时的那种笑……来,对着你们寝室长笑个。”钱修明说。 沈灵还是不怎么明白,说:“哪种笑啊?我前面是怎么笑的?要不你先演示一下?” 钱修明赶紧摇头:“你那种笑,我可学不来,我又不是妖孽……咳咳,那什么,我并没有说你是妖孽啊,意会意会。这样吧,你前面都想到了一些什么?模拟下那时的场景,估计就能笑出来了。” 刚刚跑完步那会儿,沈灵的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的。不过,停下剧烈的运动后,他重新恢复了思考的能力。当时,他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是……他想到了沈真,一个完全属于他的沈真。 沈灵下意识地笑了起来。他的嘴角轻轻地勾起一个弧度,眼神中温柔如春光乍现。 一瞬间,冬雪消融。 寝室长呆愣了两秒钟,然后恨不得从座位上跳起来:“行了行了,我懂了!小钳子,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呵护小灵子的,绝对不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去解开小灵子身上的封印。”沈灵这还什么都不懂呢,就已经成了一个天生的发光体了,万一他什么都懂了,那真的就不给其他男生活路了。 钱修明继续沉默着低头扒饭。小钳子到底是个什么鬼! 沈灵挑眉看看钱修明,又看看寝室长,心中叹了口气。这两个家伙怎么会觉得他什么都不懂呢?明明他的理论知识才是最丰富的啊!不过,想要用理论来结合实践,这确实是条艰难漫长的道路啊。 一转眼就到了周五。 周五不用上晚自习。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后,学生们就可以收拾东西回家了。 沈灵和钱修明结伴回家。地铁中稍显拥挤,沈灵和钱修明站在了角落中。钱修明有些抓狂地对沈灵说:“早知道我就不应该在你那个寝室长面前装傻的啊!他现在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懂了!你知道那个家伙有多过分吗?有一次,我们在厕所里打了个照面,他竟然问我下面长毛了没有!要疯了!” 可是不装傻也不行啊!青春期的男孩聊起某些带颜色的话题时,可以非常肆无忌惮。但其实钱修明个人却对这种常规的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身为一个被直男包围的gay,他的内心该有多尴尬啊! “直男嘛……你要理解。”沈灵小声地说。 钱修明觉得生无可恋。 沈灵同情地拍了拍钱修明的肩膀:“我们寝室那三只幼稚的禽兽啊……他们还在寝室里的卫生间中比过大小,就是一起冲凉的时候。”“禽兽”算是爱称?其实沈灵和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挺好的。 “比大小?”钱修明的脑子里已经下意识地出现了无数需要打马赛克的画面。 沈灵点了点头:“他们真的很无聊……因为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最小的,非说用肉眼看不符合科学严谨的态度,于是他们打算用尺子量。还好一时间没在寝室里找到尺子,尺子都放在教室里。” 其实找不到尺子的他们还打算找沈灵做评委……沈灵直接用某物的横剖图糊了他们一脸。感谢沈真的熏陶,沈灵平时也学到了一点点绘画的技巧,至少让他把记忆中的医书插图复制出来没有问题。 钱修明在风中摇摇欲坠:“你说,我们寝室会不会也这么玩一次?”总觉得住校是个错误呢。 “所以,我觉得你还是继续装傻比较好,久而久之他们就不和你开这种玩笑了。”沈灵说,“对了,其实我的室友们在初中时就是认识的,他们是从本校初中部直升上来的,彼此间早就熟悉了。如果你的室友们原本互相不认识,那他们至少在半个学期内都不会开这种玩笑的。放心吧,放心!” 钱修明叹了口气:“好的……我继续装成一朵无辜纯洁的白莲花吧,真是太考验我的演技了。” 沈灵比钱修明早一站下车。出地铁站时,沈灵看到路边有很多人在摆摊。其中有一个大爷,弄了个小马扎坐在马路边。他的面前摆着一个大水桶,水桶中插着很多已经包装好的花,瞧着还挺新鲜。 沈灵考虑了三秒钟,走到了大爷面前,打算买一束带回家去。不过,他该挑什么花好呢? 红玫瑰是不是太高调了? 百合花的花语是纯洁之类的,其实也不太适合呢! 沈灵蹲在大爷面前挑挑拣拣。大爷想着,这孩子看样子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买花能送给谁呢?肯定是回家送给妈妈啊!于是,大爷挑出一束新鲜的康乃馨,说:“这束好,你家里人肯定喜欢。” 沈灵黑着脸拿起另一束,说:“我还是要这个吧!多少钱?” 大爷不死心地推荐着自己的康乃馨:“这个还便宜两块钱呢,我不坑你们小孩子的钱。” 付了钱的沈灵抱着自己买的花束飞快跑远了。他真的不要康乃馨啊!果然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苦其心志啊,买束花都要碰上一个热情的大爷做“拦路虎”,他这未来的一路上该碰到多少的障碍啊! 沈灵觉得自己要做好心理准备。 沈灵回到家时,沈真不在。沈灵猜测沈真是去超市采购了。 沈灵有些失望。哥哥不在家,总觉得家会显得特别空旷。他换了拖鞋,放下书包,找出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把它剪成了小花瓶的样子,然后将自己买的花稍微修剪了一下茎秆,插进了简易花瓶中。 花,摇曳生姿。 沈真拎着大包小包回家的时,他正要从兜里取钥匙开门,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 沈灵笑着说:“哥,你回来了?” “你回来得这么早?怎么样,学校里还适应吧?你的小灵通后来是没电了吗?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短信,你都没有回,没忍住就打了个电话,结果提示已经关机……对了,天气预报说下周要降温,你过会儿取两件厚的衣服出来,等周日回学校的时候,就把衣服带过去……”沈真絮絮叨叨地说着。 忽然,沈真动了动鼻子:“咦?屋子里什么味道?” 沈灵让开了身子,示意沈真看向餐桌:“我买了一束玫瑰,你喜欢吗?” 第八十二章 “啊,挺不错的。这花看上去还很新鲜。多少钱买的啊?”沈真随口问到。 沈真这是典型的家长思维。看到自家孩子买了不在计划中的东西,他们就忍不住想要问一问是多少钱买的,然后在心中计算下,猜测这些钱都是怎么省出来的,想知道自家孩子是不是连饭都少吃了几顿,就只顾着省钱了。沈灵虽然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沈真知道,他开学这周带去学校的钱并不多。 沈灵终于意识到了一个核心问题。他该怎么去纠正沈真的这种纯家长式想法? 明明他们仅仅相差了三岁,而且沈真平时是一个非常明主的人,他一直很尊重沈灵的想法,家里遇到事情了也习惯和沈灵商量……明明他们都是以兄弟相称的,但有时候沈真会不自觉地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定义得更像是父子。尽管沈真从来没有在口头上这么表达过,但是沈灵就是能够感受得出来。 “路边买的,其实很便宜。对了,我这一周不在,你有好好吃饭吗?”沈灵问。 沈真有些心虚地说:“昨天我还炖了一锅排骨汤喝。不过,我一个人在家,汤喝不完只能放冰箱了。今天中午就用那点汤煮了点面条。对了,刚才看见带鱼不错就买了些,今晚上煎带鱼给你吃。” 第51节 兄弟俩各自心虚着,于是暂时都没有去抓对方的小辫子。 沈真做饭的时候,沈灵就在厨房里帮忙。沈真一边淘米,一边说:“高美美前两天联系我来着,她姑姑不是认识一个开画廊的朋友吗?现在那人想要买我的画。高美美就想要帮我们引见一下。” “那边给你开的是什么价?”沈灵问。 沈真觉得沈灵问的这个问题特别逗,说:“还能开什么价?我不是什么当代大师,也没什么让人大书特书的资历,我的画能值什么钱呢?就我平时的那些练习画,只要能卖钱就算是我赚到了吧?” 画廊也是分档次的。用卖衣服来打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有些画廊卖的就是画家本身的名气,他们是品牌店,只卖奢侈品,那是很多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的。但是,也有很多画廊卖的是仅仅是画本身。朋友之间要送礼?搬了新家想要淘一幅装饰画?就可以去这种专门卖画的小画廊。小画廊中的画大多是一些不如何出名的人画的,作者名可能让人闻所未闻,画的定价从几百块钱到几千块钱不等。 沈真几乎每周都会有练习画作,有些的完成度百分之百,即使拿出去卖也是可以的。 “画廊方面拿的提成很高。不过,这也无所谓吧。那些练习画作堆在家里,又不能换钱,能卖一点是一点,你觉得呢?水彩和水粉也就算了,油画的话,等到我的画布用光了,我还要用油画塑形膏把画面全部涂没了,才能再接着画。不然家里堆那么多画布,很快就没有地方下脚了。”沈真说。 用了塑形膏,就相当于是把画布重新粉刷了一遍,之前的那副画就不存在了。沈真之前不讲究,画布一直是循环利用的。但如果他打算卖画,画完一幅就可以拿去寄卖,就不需要循环利用画布了。 沈灵却觉得一点都不合算:“可是我们现在又不缺这点钱。你画的那些画不如全部留着,说不定再过些年,你可以用来举办个人画展呢?”在沈灵这种极端脑残粉看来,沈真的画画水平是超高的。 “个人画展?不行不行,那是艺术家才做的事情,而我就是一个靠手艺吃饭的。”沈真说。 不怪沈真没追求,每年考美院的学生那么多,有几个是单纯想要成为艺术家的呢?画画对于沈真来说,是爱好,也是谋生的工具。能用爱好换来买米吃饭的钱,沈真觉得自己就已经非常幸运了。 沈真擦了下手,拿出案板开始切菜,说:“小灵不要把哥哥想得那么厉害啊!高美美介绍的那人打算来京城再开一家画廊,不过他现在还有很多事情都没有敲定。所以,我也只是和他先联系着。” 如果哥哥真的打算要卖画,还不如等我赚钱了,给哥哥开一家专属的画廊。沈灵心里如此想到。 可惜,再大的雄心壮志困在十三四岁的身体里也无法成就大事。沈灵觉得自己总不能做点绣品什么的拿出去换钱吧?其实,他的绣品确实是能够换钱的,毕竟他的刺绣手法学自古代宫廷,放在现代绝对能当艺术品卖,要是炒作得当,完全就是软黄金、软钻石,可是沈真绝对不会同意他这么做的。 咦,说到刺绣的话,其实可以给沈真做个荷包……沈灵灵机一动。 “话说,十一你们学校肯定要放假,我们一起泡温泉去吧?这次干脆多住几天。”沈真忽然说。他是在去年养成了和沈灵一起去泡温泉的习惯的。对此,兄弟俩都觉得很享受。京郊的温泉不少,沈真和沈灵泡了几次,现在已经习惯去其中的一家泡了。那一家价格适中,环境干净,一直很受欢迎。 沈灵立刻就同意了:“好啊……不过十一的人会不会很多?我们最好提前预约下房间。” “你放心,我会提前给他们打电话的。”沈真信誓旦旦地说。 忙活了快一个小时,兄弟俩才吃上丰盛的晚饭。吃过饭后,沈真帮着沈灵收拾了一下碗筷,又主动擦了桌子,然后说:“下周要降温,你赶紧把要带去学校的衣服都找出来,我去画室工作了。” “什么工作这么急?”沈灵有些好奇地问。 “陈磊导演介绍的急活。我发现影视圈的人真是有钱哎!陈磊导演是搞动画片的,不过他给我介绍的活却是给一个真人电影剧组画画。那个剧组需要一副素描画作为道具。”沈真觉得自己真是搞不懂有钱人,“一幅素描画,你猜他们给我多少钱?给六千!加上精修,我两个晚上就能画完了。” 这也就是陈磊和沈真关系好,否则这活绝对落不到沈真的手上。 这种活肯定需要一定专业水平才能完成,但说句实话,他们对于专业水平的要求又不是特别高,随便找一个基础好一点的美术学院的学生,估计都能搞定。那个电影剧组的导演和陈磊有些交情,陈磊又因为《遇妖》的缘故,特别喜欢沈真,就直接给沈真打了电话。沈真立刻兴高采烈地把活接了! “活特简单,剧组那边给了人物造型,我直接对着照片艺术加工下就可以了。”沈真高兴地说。 整部电影估计是带了一点点仙侠风格的,因此剧组那边给的人物造型有些飘逸。照片上的女演员扮相不错,沈真认识这个演员。这位姓孙的女演员现在才刚开始崭露头角,不过几年后会很红,黑红黑红的那种红。孙小姐挺漂亮的,演技也没有很烂,只是听说背后有金主,因此特别喜欢耍大牌。 沈真已经快画完了,再处理下细节,明天就能交稿了。 剧组方面要的是纸质稿,非电子稿。沈真就打算快递过去。结果,第二天早上,沈真接到了来自剧组方面的电话,助理小哥十分抱歉地说:“啊,沈老师,是这样的,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可能需要您做一些调整……那个孙小姐罢演了,我们订好的画像就不能用她的脸了,沈老师您看……” 甲方就是爸爸,爸爸说改那就改吧。沈真都已经习惯了。再说,一幅简单的素描就六千块钱呢! “那你们确定新的女演员了没有?我用新的女演员的脸来画吧。”沈真说。 助理小哥不动声色地拍着沈真的马屁:“沈老师的创造能力是有目共睹的。那个,关于画像……是这样的……编剧这边已经改了剧本,这个人物的戏份都被安插到了其他角色的头上,也就是说这个角色已经不需要特意找演员来扮演了……我们仅仅是需要一幅画像作为道具,女神,仙气,第一美人,只要能把这几个点表现出来就可以了。关于画像上的女神的脸,沈老师您可以自由发挥创造。” 最烦这种我们什么要求都没有的甲方了!因为什么要求都没有意味着他们可以从任何方面挑刺。沈真皱了皱眉头,觉得这活变得有些棘手了。如果剧组随后要他一改再改,那六千块钱就不值了啊。 助理小哥说:“啊,我们也知道这给沈老师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所以这个报酬问题……” 要重新商量报酬?沈真的眉头立刻舒展开了。只要甲方有钱,他可以变得很有忍耐力。 挂了电话,沈真把速写纸重新铺在了画架上。仙气,女神,第一美人……因为涉及到肖像权的问题,沈真在画脸的时候,不能参考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一位女演员,他需要凭空捏造出一张完美的脸。 如果是侧脸或者背影都好说,偏偏剧组要的是一张正面特写。 沈真摸着下巴,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落笔。 忽然,沈真想到了什么。他去书房打开电脑,从照片文件夹中翻出一张旅游照片来,直接切入了ps软件,就着一张真实的照片p了起来。很快,照片上的人就由一个现代人转向了仙气飘飘的古人。 “哥,这是你给我新买的内裤吗?”沈灵手上拿着一团新内裤,站在书房门口问。 沈真做贼心虚地用胳膊把整个电脑屏幕都给挡住了:“哈,你喜欢就好。” 沈灵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内裤,抖开了,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这种骚包的内裤?” 第八十三章 沈灵黑着脸问:“这么点布料,能遮住什么?也就比丁字裤稍微好了一点点吧?” 沈真弱弱地反驳说:“至少重点部位全部遮住了啊……我觉得还、还好吧。” “那这个豹纹又是怎么回事?”沈灵又抖了抖内裤,觉得自己的眼睛实在有些辣。 沈真假装自己很理直气壮:“这就是性感,就是流行。你是大人了,该有大人的内裤款式了。” “那我还是当小孩子吧。哪怕是以前的猪尾巴都比这个好啊!”沈灵表示自己实在接受无能,他觉得这条内裤透着一股来自杀马特非主流的味道,“说吧,你为什么想不开买了这样的一条内裤?” 沈真觉得这是个好现象,虽然沈灵在质疑他的审美,但至少沈灵的注意力都被集中在了内裤上,那么他身后的电脑屏幕就安全了。于是沈真开始东拉西扯了起来:“这条内裤是无痕内裤!你穿在身上,就像是没有穿一样。哪怕你外面穿条紧身的皮裤子,也不会把内裤的边缘勒出来,多棒啊!” “抱歉,我现在没有皮裤子,未来也不会买那种皮裤子。”沈灵的脸更黑了。 “那个……那个,这条内裤还是棉的,有种什么纤维来着,摩尔、默莱尔什么的。”沈真说。 “摩尔是国际单位制七个基本单位之一,表示物质的量。默莱尔的话……我记得美国有个畅销书作者叫戴维·默莱尔。你到底想要说什么?”沈灵把内裤揉成了一团,他已经不想再看到它了。 沈真还在垂死挣扎:“至少这内裤的手感很好吧?” “哦,那我还是更喜欢纯棉的。就这条内裤,用来当抹布都嫌它不够吸水吧?”沈灵抱着胳膊靠在门口问,“说实话吧,你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买了这样一条……嗯,与众不同出人意料的内裤?” 沈真的眼神有些飘忽:“那个……超市外面不是有一排小店吗?正赶上有家小店清仓大减价,买十条内裤就送三条。我看着质量还不错,就买了……这条豹纹内裤是送的啦。其实这条已经相当不错了,是我从一堆赠送用的内裤中细心挑出来的。那些个丁字裤、蕾丝透明什么的,才真叫奇怪吧。” 沈灵懂了,店家特意偷换了下概念,买十条正常内裤就赠送三条卖不出去的情趣内裤吧? 然而,沈真估计到现在都还没有想明白这一点。他只觉得赠送的内裤中挑不出几条令人满意的。 沈灵叹了一口气说:“哥,咱家现在好像已经不缺钱了吧?” “那个……这和钱的多寡没有什么关系。”沈真的用钱习惯是在上一世就养成的了。而且,作为一个万年的单身狗宅,沈真确实不用过分注意自己的内裤款式。反正从来都没有人见过他的内裤。 “好了,把你的胳膊放下吧,我已经看到电脑屏幕上的东西了。我保证不生气。”沈灵忽然说。 沈真大吃一惊:“啊?你都已经看到了?小灵啊,其实这也挺漂亮的,对吧?”沈真闻言,真把自己的胳膊放下了。电脑屏幕上有一张被ps过度了的照片,一个现代男孩子被p成了一个古装女孩子。 沈灵这才真的看清楚了屏幕上的画面。 很好……这真是太好了。 沈灵眼睛一眯,把手里的内裤丢给沈真,阴森森地说:“现在它是你的了。你会穿的,对吧?” 果然还是要给哥哥一些适当的“惩罚”吧?瞧瞧他一个人躲在书房里都做了一些什么! “我穿、我穿!”沈真赶紧说。 沈真却觉得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惩罚。反正,如果弟弟不穿的,他原本就打算要自己穿的,买来的内裤总不能浪费吧?而且沈真是发自内心觉得这条内裤摸着挺舒服的。虽然款式有点太那啥了一点,可是内裤是穿在里面的,别人又看不见。沈真上一世穷的时候,藏在鞋子里的袜子上都有破洞呢。 “怎么想到要p我的照片了?”沈灵又问。 “工作,都是为了工作啊!虽然有些的爸爸妈妈喜欢给自家小男孩穿上女装拍照,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这种恶趣味。要不是为了工作,我绝对不会乱动你的照片。”沈真只差对天发誓以证清白了。 为了不被当成是猥琐的怪蜀黍,沈真语速飞快地把事情的经过解释了一遍。 听着沈真把剧组那边发生的变动说了一遍,沈灵笑得有些微妙:“第一美人?嗯?” “是啊!剧组要的是第一美人。美人也就算了,还第一美人,谁知道他们的审美是怎么样的?万一我画出来的美人,他们觉得不够美呢?还好我机智,就想到你了。你的五官修饰下,真的很漂亮!对了,我其实是按照十六岁的你来画的,比现在的你要成熟一些,所以应该没关系吧?”沈真说。 “原来女装的我在哥哥心目中是第一美人啊?哥哥喜欢这一类型的?”沈灵试探着问。 沈真想了想,说:“你要不是我弟弟……如果我是在网上看到这张p过的照片的,那‘她’绝对能取代初音未来成为我新一任的二次元女神!弟啊,送佛送到西,再帮哥哥一个忙吧,好不好?” “你想要做什么?”沈灵问。 “那个……即使照片放大过了,五官还是显得有些小,细节处都模糊了。所以,能不能那个……我去弄点化妆品,直接在你脸上那个……咳咳,然后对着你的真人画素描?”沈真很没有底气地问。 沈灵想也不想地说:“不行!” “钱啊……剧组给加钱了啊!”沈真不死心地鼓动着。 “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我才注意到,原来哥哥是个可以为了钱丢掉下限的人。”沈灵开着玩笑说。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那么他以后就可以努力地多赚点钱,然后用钱堆个城堡,把哥哥圈起来。 沈真无知无觉地就给自己挖好了坑,嘻嘻哈哈地笑着:“反正节操又不值钱,对吧?” “化妆什么的就算了……我可以去街对面的照相馆拍一张正面清晰的证件照,然后把原件拷过来。你可以在电脑中就着证件照p。p的差不多了,你就可以画画了。”沈灵非常机智地给出了建议。 沈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不过,在三次元见不到沈灵的女装了,沈真还是觉得有些可惜。 拍个证件照花不了多少时间。等沈灵拍完后,沈真花了半天时间,把自己的二次元新女神给p了出来。然后,他开始画女神的素描。正如他说的那样,其实他在沈灵原有的五官基础上做了一些细微的改动。“女神”要更成熟些,年纪设定在十六七岁的样子,天真纯洁而又高高在上,瞧着不似真人。 花了一天时间,素描就搞定了。 晚上临睡前,沈真洗了个澡,顺便就把豹纹内裤换上了。他光着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只穿着一条紧身包臀的小内裤,从浴室中冲了出来,直接钻进了床上的毯子中。躺在床上的他舒服地叹了口气。 等到沈灵洗完澡时,沈真正趴在床上看书。 沈灵走过去,在沈真的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被豹纹包裹着的臀肉抖了抖。 “你干嘛!”沈真捂着自己的屁股说。 “试试手感啊!你不是说这条内裤手感舒适吗?”沈灵无辜地说。 沈真完全不觉得自己被调戏了,顺手就在自己的屁股上摸了两下,嘿嘿笑了两声:“是挺舒服的……以前穿惯了宽松的,难得穿下紧身的,我觉得也挺不错。你要不?你要,我就脱下来给你。” 沈灵黑着脸说:“关灯关灯!赶紧睡觉!” ———————— 缥缈的仙气中,女神温柔一笑,道:“小女子年方二八。” 沈真心里一琢磨,二八十六,十六岁才读高中啊。做人不能太禽兽,他身为大叔就要自觉远离高中女生。不过这个女生真是太漂亮了,她太符合沈真的审美了,就连头发丝都是沈真喜欢的那一款。 忽然,场景一变。 仿佛长大了几岁的女神又是温柔一笑,说:“本仙子正值双十年华。” 二十岁?大学生了啊!沈真心里一动。 人生中的春天终于要来了呢!沈真觉得自己要勇敢踏出第一步,然而一直都是单身狗的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追求女孩子啊!好在,沈真的身边忽然出现了一个神助攻,有个看不清楚面目的人把一束插在矿泉水瓶子中的玫瑰花塞到了他的手里。沈真赶紧把花送给女神,说:“玫瑰赠佳人……” 女神笑了起来。她先是羞涩地笑,然后是畅快地笑,最后是仰天大笑。 第52节 沈真被吓住了。这人设不对啊! 女神把沈真给壁咚了。沈真下意识地挣扎了起来。 女神邪魅狷狂地说:“别动。如果你再动,我可不敢保证会对你做些什么了。” 沈真不敢动了。女神要亲下来了。沈真眼看着红唇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马上就要亲到沈真时,女神的动作止住了。沈真有些失落,这个女神很有恶趣味嘛。就在他怅然若失时,女神红唇轻启却吐出了男人的声音:“哥哥竟然没有认出我,我该怎么惩罚哥哥才好呢?” !! 沈真开始拼命地逃啊逃啊,然而他还是被沈灵抓住了。 沈灵用给婴儿换尿布的姿势抱着他,开始啪啪啪地打沈真的屁股。 沈真生无可恋,只觉得世界末日来临了。 …… 沈真从噩梦中挣脱出来。他按亮了床头的灯。 沈灵睡得很熟。 沈真越看越觉得不平衡。我在梦里都快被你吓阳痿了!你竟然还敢睡得这么熟?! “啪”的一声,沈真顺手就在沈灵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小屁股手感很好,沈真还无意识地摸了下。 好了,心理平衡一些了。 沈真关上灯,心满意足地继续睡觉。 在寂静的大半夜被无缘无故拍醒的沈灵:…… 第八十四章 周日上午,沈真先把素描扫描到电脑中,通过网络让剧组的工作人员验收。 剧组方面很快就来了电话,助理小哥首先对沈真的专业能力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等大家把尾款结清后,助理小哥问:“沈老师啊,您画的这位……有现实原型的吗?我们导演很看好她啊。” “没有没有,是我虚构的。”沈真赶紧说。 助理小哥颇为失望地说:“这样啊……好的,导演说了,如果是真人,可以让她来试个镜。” 沈真哈哈一笑:“真的是虚构的。三次元哪有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对吧?”这么可爱的必须是蓝孩纸啊!而且是他们家的蓝孩纸哦!嘿嘿,藏好了就是不让你们知道!沈真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就算电影上映了,沈真也不担心有人会通过影片中一张处理过的素描把沈灵认出来。 首先,沈真在处理五官时,就已经调整过一些细节了,他虽然是以沈灵为参考画的第一美人,但其实并没有百分百照着沈灵的样子画。再有一个,男版的沈灵和女版的沈灵是两个相去很远的概念,其实沈灵本人长得一点都不女气。就拿那些个反串演员来举例子吧,他们中有很多平时看上去都很有男人味,完全不像女人,但偏偏浓妆艳抹后,他们就成了“美女”,装扮前和装扮后简直判若两人。 挂了电话,沈真从客厅跑去卧室中找沈灵。他一个劲儿地盯着沈灵看。 “你看什么?”沈灵被沈真看得都有些想要炸毛了。因为他觉得沈真的眼神像手术刀一样犀利。 “我在想……你照着现在这个趋势长下去,等过了青春期,把胡子一刮,还是个俊逸非凡的小伙子,绝对不会长成五大三粗的魁梧模样。嘿嘿嘿,那以后我画画的时候能不能都把你当模特啊?” 沈灵毫不客气地拒绝了:“男模特ok,女模特免谈。” “咦……可是,我男女模特都需要啊!”沈真双手合十地对着沈灵拜了拜,“你的条件这么好,以前不知道你的五官适合塑形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哼,你要是不给我画,我哭给你看啊!” 在二次元混迹已久的宅男是毫无下限可言的。节操说掉就掉,就是这么豪迈,就是这么任性。 “不行不行……总之,就是不行。”沈灵说。 沈真捂住了自己的胸口,佯装痛苦地说:“儿大不由爹啊!” 沈灵走到沈真面前,“大逆不道”地在沈真的头上揉了一把,用一种非常温柔的语气说:“乖啊,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也要记得吃药。”总感觉他一住校,哥哥一个人在家里能尽情崩人设了。 “你这是以下犯上!”沈真已经演上瘾了。沈真和沈灵现在一样高(沈真垫着脚尖说),看样子他必须要偷偷加餐喝牛奶了。据说鲜牛奶的营养价值最高,那么他要不要去小区牛奶站先定个半年? 沈灵被“以下犯上”四个字逗笑了。他心情颇好地去了厨房,打算洗几个水果,做个拼盘吃。 下午三点左右,沈灵拎着大包小包去了学校。 沈灵一走,沈真就觉得屋子里空了下来。这种空是没法用言语形容的,总之沈真有些提不起精神来。他无聊地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其实,沈真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只是拿着遥控器随便按着。等沈灵到了学校给沈真发了一条信息,沈真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浪费了不少时间。他关了电视,去了画室。 教师节快到了。沈灵的现任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老男人,姓周。 这几年兴起了在教师节给老师们送贵重礼物的潮流。甚至有一些老师还指着教师节发财呢。 周老师特意在班上强调了一下:“教师节,我是不收礼的,你们心意到了就可以。不收礼的意思是,我明面上不收礼,私底下也不收礼,任何形式的礼都不会收。不过,我们班作为一个整体,要对其他任课老师表示一下。班上交过班费了吧?班干部们用班费去买束花,一位任课老师那送一朵。” 班费的原始资金来自于学生,每个人交了五块钱,这笔钱由生活委员管着。班费的后续资金则来自于班上卖废品的收入。教室里专门设了一个角落让同学们放空饮料瓶。很多同学平时都不爱自己打开水喝,所以饮料瓶的收集速度很快。有人承包了学校中的垃圾,班干部在周一大扫除时会拿去卖。 因为才刚开学,饮料瓶还没卖多少钱。而这些都由生活委员记着账。 周老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人,从来不会和学生们打成一片。不过,他原则性很强,因此学生们对他不会有什么恶感。沈灵觉得自己很幸运,他的历任班主任似乎都是那种个人品质十分不错的老师。 周三中午,下课时大家照例又一窝蜂地冲向了食堂。 沈灵不像班上的其他同学那么猴急,他会优雅一点,会像个追风少年那样动作潇洒地冲去食堂。 没办法,要是去晚了,食堂里面的队伍就太长了。大家都不想在排队上耗太多的时间。 不过,当沈灵刚出教室时,他就被人喊住了。沈真拎着保温餐盒,站在过道中向着沈灵招手。 “哥,你怎么来了?”沈灵觉得这真是一个大惊喜。 “上周三的时候,你不是给我发了短信,说你室友的妈妈给你室友送了饭菜吗?我觉得你当时一定是在暗示什么,于是今天就特意给你送饭来了。”沈真笑眯眯地说,“走,去你寝室里吃吧。” 作为一个感动华国好家长,沈真表示,他是绝对不会让自家小孩失望的。 沈灵果然很感动,问:“这会不会耽误你的时间?” “不会不会!送个饭能花多少时间?”沈真说。自从沈灵住校后,沈真的作息也跟着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的他都不用天天出门买菜了,买一次菜能管上三五天。这意味着,如果他把日子过得糙一点,完全可以一整周都不下楼。还是沈真自己意识到不能把日子过得这么颓废,他今天才会出门的。 沈灵的寝室很干净。一个是因为刚开学的原因,一个则是因为他的寝室里住着一位喜欢打扫卫生的好少年,连带着其他人都抢着做值日。而且,四个人的生活习惯都不错,袜子换下来能及时清洗。 沈真做了三个菜,量都不大,正好够沈灵吃一顿的。从保温饭盒中拿出来,饭菜还是热的。 “哥,你吃了没有?”沈灵问。 “我当然吃过了。我十点多吃的早中饭,现在还不觉得饿。你快吃吧。”沈真说。其实他并没有吃,为了赶在沈灵下课前把饭菜送到学校里,沈真刚过九点就开始做饭了,那时自然什么都吃不下。 沈灵埋头吃了起来。他已经很饿了。他这个年纪总是饿得快。 “你上周五买的那束玫瑰花,我觉得已经有些养不住了,瞧着花瓣还算新鲜,就赶紧把它们都摘了下来放纸上晾着。花瓣倒是挺香的,我觉得可以把它们晾成干来做个小香袋。”沈真找着话题说。 沈灵开着玩笑问:“我还以为你会直接丢了……这么宝贝我送给你的花啊?” “是啊,怎么说也是你买的……你不在家,我不好随便就丢了。把花瓣晾干的方法还是我在网上找来的。”沈真说。要不是为了沈灵,他能做这么娘兮兮……啊不,是如此富有情趣的事情吗? 沈灵趁机说:“那我抽空绣个小荷包吧,装上花瓣就是你说的小香袋了。” “你要是喜欢就做吧。不过,别在学校里做。”沈真赶紧说。他怕沈灵会被其他人说嘴。 “那你喜欢什么图样的?给你绣一对鸳鸯?”沈灵笑着问。 “绣什么鸳鸯!还不如绣一对水鸭子,哈哈哈哈哈。”沈真讲了个一点都不好笑的冷笑话。 沈灵还没有吃完,他的室友们就陆陆续续回了寝室。寝室长和沈真打了个招呼,叫着说:“闻着好香啊!咦,梅菜扣肉吗?还有肉剩下吗?小灵子,看在我对你这么好的份上,让我尝一块吧!” 沈灵格外护食:“不行!” “嘿嘿,那我就把你的外号告诉你哥哥了啊……”寝室长坏坏地一笑。 沈灵已经明白了自己那个外号中的槽点,赶紧把没剩多少的梅菜扣肉连带着饭盒往寝室长怀里一塞:“给你给你都给你!不提供筷子,你有本事就用手指捏着吃吧。”寝室里并没有格外的餐具。 “这还能难倒我?”寝室长拆了一包泡面,将里面的叉子拿了出来。 另两个室友表示见者有份,立刻把寝室长围住了。 寝室长举高了饭盒,大喊着:“靠,就剩下两块肉了,不够分的啊!” 沈真看得一愣一愣的,他做的饭菜竟然这么受欢迎了吗?还是说大家不过是凑个热闹? “那个……你们谁告诉我小灵在学校里的外号,我下周就给谁带一盒秘制红烧肉!”沈真说。 沈灵用阴森森的目光盯着那三只禽兽。禽兽们纷纷摇头。 因为沈灵的气势太强大了,沈真的好奇心并没有被满足。他只能一步三回头地拎着空饭盒回家去了。 十一很快要来了。沈真曾经信誓旦旦地保证,他一定会提前预定温泉房间的,结果等到九月底,当沈灵问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沈真猛地一拍脑袋,说:“啊,我忘了……我现在赶紧去打电话。” 他们运气不错,虽然订得有些晚,到底还是被他们订到了一个房间。 “不是我们以前住的那种标准间……这是一个主题房间,所以价格上有点贵。”沈真自我检讨着,“都是我的错……我应该把这件事情写在记事本上然后设个闹钟的。足足贵了好几百块钱啊!” 第八十五章 沈真打算在温泉旅店住上三个晚上。 他们的短途旅游计划当然不会一直耗在泡温泉这个项目上,事实上温泉泡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因为温泉旅店设在京郊,附近还有很多办了好些年的农家乐,因此沈真能带着沈灵去爬爬山、吃吃农家小菜。如果沈真不怕麻烦带上画板的话,那么他还能找个地方写生,总之他们可参加的活动不少。 临出发前,沈真和沈灵一起去超市购物。 沈真往购物车里内丢了诸如牛肉干和鱿鱼丝等一类的零食,然后就朝饮料专区走去。他拿了好几瓶矿泉水以及橙汁一类的饮料。农家乐那边的饮料卖得稍微贵了一点,沈真就想要自己带一点过去。 “我们一共要住三个晚上……那就买六瓶矿泉水吧。不够的等到了那边再买,否则我们的行李就太沉了。”沈真说。他们的未来几天主要就靠这些饮料来补充水分了。买饮料是沈真出门前的习惯。 说句实话,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沈真并没有这样的习惯。因为住的旅店内会有那种用电的烧水小茶壶。他只要入住时烧一小壶热茶晾着,就有白开水喝了。可是,在上一世,他曾经在微博上看到过一个非常恶心的爆料。有一些“爱干净”的女士会在住旅店时用这种茶壶煮内裤,就为了消消毒! 沈真当时都快被恶心得吐了。从此他再出门时,就坚决自备饮料了。 “还有什么要买的吗?”沈真用手拨弄着购物车里的东西,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落下的。 沈灵摇了摇头:“其实我们用不着带这么多零食的。” “怕你半夜饿啊!旅店虽然提供一日三餐,但他们不提供夜宵。要是我们不多准备一点,等你晚上饿了时就只能吃泡面了……先不说泡面用的热水怎么烧?反正我是不敢用旅店内的小茶壶的。泡面这种东西也不够健康啊,你还是尽量少吃一点吧。”沈真想了想,打算再去拿一带真空包装小面包。 推着购物车,正要从饮料专区走出去时,沈真忽然又停下了脚步。他站在啤酒专柜前面,回头看了一眼沈灵,嘿嘿笑了两声,说:“对了,你还从来都没有喝过酒吧?不如我们买两听啤酒带着?” “哥,是你自己想要喝了吧?”沈灵很是纵容地说,“反正度数不高,你想喝就买两听吧。” 沈真自从重生后就没有喝过酒——过年时的米酒不算——他原本并不是一个好酒的人,只是刚刚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忽然有那么一点点想要喝啤酒了。要不就拿两听?好不容易这辈子又重新都把毛长齐了,滴酒不沾总说不过去吧?再说,啤酒这种东西确实度数不高,少喝一点只能用来当饮料。 于是,沈真动作迅速地拿了两听啤酒放进了购物车。 在超市里转了一圈,沈真推着购物车去结账了。付完钱,他和沈灵一人拎着一个大袋子回了家。 第53节 回家之后就是收拾行李了。 这种归纳整理的工作向来是沈灵比较擅长。他拿出了一个小型行李箱。然后他先拿出了换洗用的衣服,又拿出了他们的泳裤。这些东西只能占据行李箱的一个小角落。沈真想了想,便把沈真的画板和颜料盒放了进去。接着就是他们今天在超市里买的那些东西。各种饮料放在一起显得有些沉重呢。 好在行李箱是自带了滑轮的,这能给他们减轻一些负担。 他们雇了一辆车,从家门口直接坐到了温泉旅店。沈真觉得自家很有必要买辆车,便说:“等我们满了十八周岁,就立刻去考驾照吧!有了驾照就买辆车。没有车到底不方便。”趁着京城摇号购车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他们最好赶紧把自家的车买了,否则等以后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摇上号了。 “那还得等几年呢。倒是哥哥,很快就要成年了。”沈灵说。 “也还要等几年……很多事情果然还是要等彻底成年了才方便做。”沈真说。 在旅店前台拿了钥匙,沈真和沈灵由服务员带着,一起去了他们订好的主题房间。沈真简直要崩溃了:“这和标准间有什么不同?不过就是标准间里两张床,它给换成了一张大床;标准间是白色的床单和窗帘,它给换成了粉色的而已……就这么点区别,竟然多收了我几百块钱?这不是坑我吗?” 带路的服务员辩解说:“那个……这个房间里的东西,你们可以随便用,都是免费的。” 沈真用目光一扫,看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套套,服务员的意思是这套套是免费用的? 沈真呵呵一笑:“我们俩亲兄弟,未成年,只不过是没有标准间了才订了这间。我们要那个做什么?大晚上不睡觉吹气球玩儿?我们要真这么富有童心,你们还不如直接送俩hellokitty的抱枕。” “抱枕我们确实是有的……不过是爱心抱枕,你们要吗?”服务员淡定地说。 沈真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我刚刚是开玩笑的……你无视吧,无视吧。”说起来,确实是他自己的失误,房间订晚了,才不得不订下了这间房,还真怪不了别人。可是,确实贵了好几百块钱啊! 服务员想了想,又说:“我们的主题房和标准间差别蛮大的。你们看,浴室是全透明半开放的,而且浴室里还有浴缸……标准间的浴室是不开放的,而且标准间里只有淋浴。愿你们入住愉快。” “老子带着亲弟弟来住,要什么透明浴室!”待服务员走后,沈真默默对着浴室比了个中指。 沈灵打开行李,将里面的东西都取出来,放在了桌子上。他们是傍晚入住的,吃个晚饭消会儿食,就可以洗个澡去泡温泉了。泡完温泉,他们打算早点睡觉,第二天起早一点,然后一起去爬山。 晚饭是由旅店提供的,味道很一般。沈真随便吃了一点,打算回房间再啃包牛肉干。 对于两兄弟来说,透明浴室确实没什么特别的。早几年的时候,他们还一起光屁溜洗过澡呢!全身上下哪里没有互相看过?念了初中,他们才分开洗澡。不过,有时候赶时间,俩人还是会挤一块。 洗过澡,沈真和沈灵套上了泳裤,然后又披上了一件长款的浴衣。 他们的泳裤和浴衣是一样的。沈真虽然买内裤时不怎么讲究,但智商绝对还在线。像泳裤这种需要穿出去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审美,款式简单大方,三百六十度展示无压力。 去泡温泉前,沈真开了一听啤酒。他自己灌了一大口,又递给沈灵说:“你也喝点?” “挑唆未成年人喝酒?”沈灵似笑非笑地看着沈真。 “这又没有什么!你忘了李浩了?他读小学时就向他舅舅讨啤酒喝了。”沈真说。 沈灵接过啤酒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喝。没有米酒香。” 沈真抢过啤酒说:“那我都喝了吧……你吧,就等着成年以后试试看白酒好了。” 沈灵又抢了回来:“你再让我喝一口……说不定喝着喝着就觉得好喝了呢?” 一听啤酒本来就没有多少,兄弟俩又是分着喝的。喝完以后,沈真一点感觉都没有。不过,等他们泡了会儿温泉,身体内的那点酒气被热气一冲,沈真倒是觉出一点点感觉来了,但还是没有醉意。 温泉只泡了二十多分钟,他们就回了房间。他们虽然都喜欢泡温泉,却不习惯泡太久。 因为打算第二天六点不到就起床的,沈真便决定直接睡觉了。兄弟俩在家也是一起睡的,现在睡在同一张床上也不觉得有什么。就是那些套套们太碍眼了,沈真就把它们全部塞回抽屉里面去了。 关上灯,他们又找到了主题间和标准间的新一个差异。 标准间关上灯就彻底黑了。主题间关上灯,还有一盏昏黄的壁灯开着,屋子里还朦朦胧胧有些亮光。壁灯也是可以关上的,不过沈真觉得这点光并不影响他们的睡眠,于是就不打算下床去关灯了。 半夜,沈真是被沈灵蹭醒的。 沈灵的脸埋在沈真的脖子里,呼吸所带出的热气喷在沈真的皮肤上,沈真觉得那一小块皮肤就像是要烧起来一样。沈灵的某个精神奕奕的部位正抵在沈真的大腿上,一下又一下无规律地快速蹭着。 沈真立刻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他一动都不敢动,全身僵硬得就像是根木头桩子。 沈灵还陷在睡梦中,他脸上的表情既痛苦又欢愉。他就像是一只可爱的小泰迪,又像是一只紧紧抓着猎物不放的多脚小章鱼。他的头发掠过沈真的耳朵,沈真简直都要哭了。兄弟俩泡完温泉后,把泳裤换做内裤就直接睡了。换言之,他们身上除了那一片地方被布包裹着,其他的地方都是赤裸的。 “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我要淡定,要淡定。”沈真在心里对自己说。 这估计是沈灵的第一次,各种意义上的第一次?想到沈灵平时在这方面的懵懂——理论知识越深就越显得懵懂——沈真完全不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把沈灵叫醒。万一沈灵被他吓住了,从此存了心理阴影了,以后一蹶不振了,该怎么办?所以,他还不如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然后静静地等沈灵完事。 …… 男人都是经不起拨撩的,沈真觉得自己被宇宙的大恶意糊了一脸。 第八十六章 只有男人才知道男人是一种怎么样的生物,尤其是那些精力旺盛无从发泄的青春期男孩们。 如果大家坐着聊天,某人忽然翘起二郎腿了,那多半就是硬了;如果走在路上,忽然把手伸进口袋中掏东西,那多半就是硬了并且某东西还歪了;如果上课时被叫到回答问题,某人生无可恋地说不会,那多半就是硬了;如果下了公交车,某人表示晕车想要在原地蹲一会儿,那多半就是硬了…… 总之,男性的正常活动由大脑决定,小动作则是由小弟弟决定的。→_→在这样的情况下,沈真被沈灵蹭啊蹭啊地蹭硬了,他倒是没有产生什么心理负担,也不会觉得自己就是个变态。毕竟,他的内心一直都是无比正直纯洁的,只是那玩意儿自己有点不受控制而已。 再用李浩举个例子吧。李浩绝对是个宇宙第一直男。但是,在沈真上一世念大学时,当室友们夜聊说起色色的话题时,李浩就曾说过,他念高中时的某一天,一群男生挤在走廊上聊天。班上有个大胖子,一只肉肉的手搭在李浩的背上,李浩不知道怎么就硬了,还正好抵在了前面的那个男生身上。 当时的情况真是有些尴尬,然而那个被“枪”指着的同学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大家都懂的。 总而言之,沈真觉得自己现在硬了是个正常的现象。毕竟,他和沈灵靠得太近了。 沈灵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梦。陷在梦境中的他无意识地兴奋着。沈真觉得自己的大腿根被撞得有些疼。而且,沈真的耳朵原本就敏感,现在还一直被沈灵的头发丝拨撩着,那一小块地方变得特别痒。 随着沈灵的动作加剧,那东西滑了下,就开始撞着沈真的重点部分了。 哪怕沈真心理上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但在这种时候不硬的绝对不是男人啊。 但即使沈真如此无辜,他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他希望沈灵能尽快完事,等沈灵弄完了,他就可以转个身继续睡了。什么?硬了的部位难道不处理下?呵,他心理上又没欲望,叫它自己软了就行了! 据说小男生第一次是很容易蹭出来的,沈真只要安静地等着这段时间过去就好了。 …… 这还到底有完没完了!沈真生无可恋地看着天花板,觉得自己就是个无辜的充气娃娃。 在这种寂静的夜晚,时间的概念变得非常模糊。其实并没有过去多久,但沈真却觉得等了很久。 终于,沈灵的呼吸有些加重了,就像是一位正在攀登高峰的人,他即将攀上顶点,浓重的鼻息全部喷在了沈真的脖子里,让沈真觉得不太舒服。沈真下意识地动了动脖子,沈灵却更紧地抓住了他。 有什么热热的东西喷在了沈真的大腿根处。 因为有内裤隔着,所以其实并没有多少液体真的喷在沈真身上。但沈真还是被烫得哆嗦了一下。 终于结束了啊,沈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沈真也不打算继续睡了,因为他才意识到自己竟然也跟着出了一身的汗,他不喜欢这种粘腻的感觉,就想要去冲个澡。就在他想着办法要从沈灵的束缚中慢慢挣脱出来时,沈灵迷迷糊糊地似乎就要清醒了。于是,沈真立刻不动了。为了避免让沈灵觉得尴尬,沈真闭上眼睛,装作自己从未醒来过。 沈灵确实是醒了。不过,他醒来时总需要一个过程,不会立刻就变得彻底清醒。 几十秒钟后,沈灵终于松开了沈真,然后发出了一声懊恼的呻吟。 ———————— “好了好了,我又没有怪你。这是小男生成长过程中的必经之路嘛!”沈真搜肠刮肚地找着句子安慰沈灵,“你自己也知道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应该不用我再对你复述一遍了。总之这是正常的。” 床上的小鼓包毫无反应。沈灵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将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了。自从他彻底清醒后,他就这副样子。哦,也不能这么说,他至少还去洗个了澡,然后才彻底地缩进了龟壳中。 沈真想了想,又说:“真的,而且考虑到是第一次,感觉你坚持挺久的,这天赋已经超过很多人了。哈哈哈,这是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开心点,换个角度想想,你这就算是彻底长大成人了!” 赞扬也没有让沈灵的心情变得明媚一些。床上的小鼓包还是一动不动。 “快起床啦,我们不是约好了今天要一起去爬山的吗?”沈真轻轻拍了拍小鼓包,“旅店里的被子虽然会进行消毒,可是总觉得没有家里的干净,不能这么蒙着脑袋睡的。快出来啊,听我的话。” 沈真看了一眼手表,这都快七点了。他们原本是计划六点多起床去爬山的。 沈灵是在五点多闹出动静的。沈真被弄醒的时候,对时间的概念极其模糊,等到两人都彻底清醒了,他们才知道那会儿早已经不算是半夜了,而是清晨。等各自洗了个澡,他们几乎就没有再睡了。 沈真还出门转了一圈,去旅店的餐厅中取了一些早点回来。然而,沈灵还没有完成自我调节。 “你不会是害羞了吧?在哥哥面前有什么好害羞的?”沈真又说。 等了一会儿,见沈灵还是没什么动静,沈真故意说:“那今天你就留在房间里休息吧。我一个人去爬山了。中午想吃什么?等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饭。你要是不说的话,那我就自己看着带了啊。” 小鼓包中伸出一只手,沉默而坚定地攥住了沈真穿在身上的外套。 沈真差点没忍住就笑出声来了。他觉得沈灵太可爱了,说:“既然舍不得哥哥,那就快点起床一起去玩吧。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全身上下我哪没看过。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搞偷袭掀被子了啊!” 小鼓包稍微动了一下。估计是沈灵躲在里面调整了一下姿势。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觉得有多尴尬,但当事人会觉得尴尬要死。沈灵作为一个自觉刚刚破了处(?)的人,当然不好意思直面沈真了。一想到自己竟然把某种液体弄在了沈真的身上……沈灵就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在发烧。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身体的变化使得他的心情也变得无所适从。 沈真说到做到,从一数到三,然后猛然把被子掀开了。沈灵吓了一跳,又开始抢被子。 两个人势均力敌,很快就在床上滚做了一团,就像是两个幼稚的小鬼头。 忽然,两个人一起停下了动作。 沈真看着沈灵。沈灵看着沈真。 “……很精神嘛。”沈真吹了声口哨,放开了沈灵,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 沈灵顶着很精神的某部位同手同脚地去了卫生间。然而,卫生间是透明的,什么都挡不住。沈真觉得这实在是太逗了。当初他想要换床的时候,沈灵还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就像是个老司机一样。现在轮到沈灵自己经历这种事情了,沈灵竟然觉得害羞了!这也印证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但其实,沈灵的害羞和沈真以为的害羞是两码事。 如果沈灵只是单纯到了年纪有了合理的身体反应,他完全不会觉得害羞。理论知识丰富再加上沈灵还有梦中的经历,使得他并不会分出多少心神来在意这种事情。但是,在沈灵看来,他竟然已经对哥哥做过这样这样又那样那样的事情了啊……一旦明白了这一点,沈灵就根本不敢直视沈真的眼睛。 虽然沈灵明白破处的定义不是这样子的,不过他打算在这件事情上遵循古人保守的原则。 等到沈灵换好了衣服,沈真还非常作死地说:“要不要给你点时间,硬着出门会难受的哦!” 沈灵看了眼粉色的大床,可怜的被子经过了兄弟俩的蹂躏已经皱成了一团。他深吸了一口气,走到沈真面前,说:“哥……那个,在这种事情上,你是不是应该要传授我一点自我纾解的技巧?” 害羞归害羞,但该谋取的福利绝对不能放弃。 这下轮到沈真目瞪口呆了:“这不是雄性的天赋技能吗?根本不用学的。你自己领悟一下。” “行……我明白了。”沈灵点了点头,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作纠缠。 “你还没吃早饭。赶紧吃,特意给你拿了两个水煮蛋,你多吃点蛋白质补一补。”沈真说。他把鸡蛋剥好了,送到了沈灵的嘴边。沈灵就着沈真的手,在鸡蛋上咬了两三口,就把一个鸡蛋吃完了。 沈灵又咬了一口面包,说:“哥,你不能再把我当小孩子看了。” “当然当然,我明白的。”沈真很上道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事实上,我想要向你坦白一件事情。你不能再把我当孩子看了。”沈灵说。 第八十七章 为了能和沈真一起共创和谐社会迎接美好明天,沈灵打算有技巧地坦白一些事情。 第54节 沈灵喜欢温水煮青蛙,喜欢在能确保一击必中的情况下出手,他不喜欢制造一些突发的意外。考虑到今天早晨时发生的意外,沈灵觉得是时候让沈真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全新的认知了。 “哥,你……似乎认识沈拙耕这个人。”沈灵忽然说。 沈真听到这名字时,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他上一世在飞机上遇到过的那个人的形象。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沈真脑海中的形象肯定有过不少非自觉的艺术加工,或许已经不太像真正的沈拙耕了。 “有过一面之缘吧。”沈真想了想说,“算算年纪,他应该和你差不多大。难道你们是校友?” 沈灵笑着摇了摇头。 沈真其实是个很善于开脑洞的人,几秒钟之后,他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了一种震惊的表情:“难道你已经找到了你的亲生父母?沈拙耕是你的什么家人吗?他们来找你了吗?他们……对你好吗?” 沈灵赶紧摇头:“哥,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看你在网上搜索过这个名字。” 书房中的电脑是兄弟俩人共用的。沈真觉得这种电子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了,重生的他有些瞧不上现在的这种电脑,因此就买了一台。加上沈灵白天都在学校里念书,一台电脑也用得过来了。 兄弟俩平时不会刻意去翻对方的搜索记录,只不过沈真有次忽然想到了上一世飞机上的男神,想知道男神在这个时候有没有出名,于是就搜索了一下。结果,他当然没有搜到相关消息,却也忘了关相关的网页。然后,沈真又拿着沈灵的名字搜索,搜出很多大赛的获奖信息。他就喊沈灵来围观。 “……关于沈拙耕,哥,你觉得那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沈灵又问。 沈真有些狐疑地看着沈灵:“如果你不认识他,为何要这么关心他?不会真的是你的家人吧?” 如果沈灵找到了自己的家人,那么沈真就算舍不得,只要那户人家真心对沈灵好,沈真还是愿意让他回去的。沈真想到了前世见过的沈拙耕,那一身贵气无人能比,或许沈灵原本的身世非常好呢。 沈灵再次摇了摇头:“哥,你就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发誓。你先说说沈拙耕吧。” “他啊……算是我男神吧。他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年纪不比我们大多少,但非常沉稳。”沈真用一种怀念的语气说,“打个比方,如果我是女人,那他就是我的白马王子。这么说,你懂了没有?” 沈灵的脸上露出了一种相当微妙的表情。 “白马王子什么的都是可望不可即的。来,把这杯牛奶喝光,我们就出门了。”沈真说。 沈灵乖巧地喝了一口牛奶,然后慢悠悠地丢给沈真一个晴天霹雳,笑眯眯地说:“哥,其实现在的你还不认识沈拙耕吧。那么,你说的沈拙耕就是未来的沈拙耕?未来的他真的能有这么厉害?” “……哎?”沈真就像是一个突然断了能源的机器人,维持着某个姿势一动不动。 “这就是我想要向哥哥坦白的。哥哥一定梦见过未来的时间碎片吧?其实我和哥哥一样,我曾经梦见了过去的时间碎片。”沈灵还是一副无比乖巧的模样,“哥哥已经露出过很多很多的马脚了。” 如张明那样虽然关心沈真却不会一天二十四小时和沈真待在一起的人,他们只会觉得沈真这一路走来太过幸运,而且他们都相信沈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他们见到沈真小孩当家的行为,不觉得有多违和。但沈灵却早就意识到了其中的不对。他原本不打算揭穿,毕竟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的秘密。 可是,如果不揭穿,沈灵就没法说出自己的秘密了。那么,他就要永远被哥哥当成小孩子了。 “其实,我的秘密也没对哥哥隐瞒过,只是哥哥一直没有发现我给的线索而已。”沈灵说。 沈真的脑子还在短路。难道沈灵和他一样是重生的?不不不,沈灵的情况和重生有些不太一样。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沈真才把沈灵的情况弄清楚了。还好还好,他家的小孩并没有忽然换了内芯。 “比如说……我曾在张叔叔家里鉴定过一个古董,哥哥难道没有多想吗?”沈灵问。 沈真从记忆的深处把那件事情翻了出来,说:“……我以为是你看的书多,再加上你运气好。” “虽然这么说有自夸的嫌疑,但我确实比同龄人优秀很多,你也没有多想?”沈灵又问。 沈真理直气壮地说:“因为这个世界上确实是存在着天才的啊!我一直当你是天才啊!” “那我掌握着刺绣这门手艺,你也没有多想?”沈灵又问。 沈真更加理直气壮了:“我一直以为这些技能都是你在那户人家中被虐待时被迫掌握的,再加上你或许在这方面格外有天赋些,因此就自学成才了。”反正沈真是绝对不承认自己的智商有问题的。 沈灵忍不住笑了:“哥哥为何不说是因为相信我呢?因为信任,所以从来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本来就是这样啊。”开启傻爸爸模式的沈真怎么可能去怀疑沈灵。 想了想,沈真也问:“那你……既然都知道我梦见过未来的碎片了,难道就没有怀疑过我收养你的目的吗?也许你在未来成为了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物,我想要借你的光,才早早把你笼络住的。” 人在极度震惊的情况下反而会变得更加理智,再加上沈真也是重生的,所以他对于沈灵的情况接受良好。再加上,沈真如今回想一下,沈灵确实从来没有刻意地隐瞒过他,沈灵一直都是这个沈灵。 “哥哥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你既然知晓了未来,却还愿意脚踏实地,那么你说的这种情况就绝对不会存在了。在我看来,哥哥愿意收养我,肯定有个非收养不可的理由。比如说,在哥哥见过的未来中,我在哪天忽然就死了,也许正是被那户人家虐待至死的?”沈灵淡定地提出了自己的假设。 沈真赶紧捂住了沈灵的嘴:“呸呸呸,你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你放心啦,就算我‘死’了,我也不会真的就死了。我怀疑哥哥见过的沈拙耕就是我。我在梦中见过自己前世的经历,拙耕是我的字。沈拙耕这个名气其实一点都不常见呢。”沈灵依然很淡定。 沈真想说这不可能!但他转念一想,似乎还真有这种可能? 咦,那这个设定是不是太酷炫了一点? 沈灵或许只是伪造了自己的死亡现场——事实上那现场只有一些血迹和血衣——他成功逃走了,并且改了名字。如果在沈真的上一世,沈灵也梦见过自己的前世过往,那么有着前世经历加成的他,哪怕他还是个孩子,但只要能吃苦,总能找到出路的吧?而在很多年后,他和沈真坐上了同架飞机。 上一世的我们只是擦肩而过,这一世的我们却能相依为命。而这或许就是命运的安排。 沈真心中颇为感慨,难得文艺了一把。 “可是……沈拙耕的一只眼睛瞎了。”沈真比划着说,“等等,也许在你逃走时,确实遇到了野兽?天呐,所以你那只眼睛是被野兽伤了的吗?那你一个人还怎么逃?你肯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等等,在你见过的未来中,我都做了些什么事?”沈灵问。 沈真就把他所知道的关于沈灵的事情说了一遍,比如说用刀把那户人家都捅了。 沈灵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我真的用刀捅了他们……这其实不符合我的复仇美学。让我想想,在我八岁的时候,正好是我前世记忆开始觉醒的时候,那时的我非常虚弱,每天都睡不醒,这意味着我不能干什么活,所以那户人家一定对我非常不满。而因为虚弱,我也无法反抗。所以,我的眼睛很有可能是被那户人家中的熊孩子戳瞎的。于是,我才会彻底爆发,直接用刀捅了人,然后仓皇逃走。” 否则,有了前世记忆的他完全可以像这世一样,隐忍一段时间,然后把那户人家全部送进监狱。 “原来是这样吗……呵呵,果然那户人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同情。”沈真愤怒地说。 沈灵握住沈真的手,说:“这些都是我的假设……事实上,我现在正平安地站在你面前。” 沈真就像是初次见到沈灵那样打量着沈灵,如果存着“沈灵就是沈拙耕”念头仔细看,眼前的脸和沈真记忆中的那张脸似乎真的能够慢慢重合?等等!如果沈灵就是他的飞机男神,这就意味着男神拿着针线帮他补衣服?男神和他光着屁股在卫生间里互相哈痒痒?男神今天早上对着他蹭出来了? !! 沈真的脑海中一阵电闪雷鸣。他觉得自己似乎有一点点晕眩。 “你的前世……是个怎么样的人?”沈真听见自己这样问道。 沈灵叹了一口气说:“生于富贵,长于忧患,不说也罢。” 沈真在沈灵的肩膀上拍了两下,然后就像是个幽灵那样飘到了床边。他学着沈灵之前的动作,倒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捂上了。即使沈灵没有明说,但现在诸多证据都在告诉沈真一个惊天的事实。 为何沈灵擅长刺绣? 为何沈灵刚刚还想让沈真传授他一些自我纾解的技巧? 为何沈灵不愿意说出太多关于前世的事情? …… 真相只有一个,沈灵的前世是个姑娘啊!沈真觉得这个事情真的是坑大发了! 第八十八章 沈真不至于弄错沈灵的性别,他很清楚沈灵是个男孩子。 哪怕沈灵前世是个姑娘,可是现在的他对于“男性”这个身份适应得非常好。他没有任何女性化的行为,虽擅长刺绣,却把刺绣当成了是一种工具,而非是自己的爱好。而且,之前沈真想让沈灵做他模特时,沈灵觉得可以自己胜任男模,却不想反串当女模特,这都意味着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孩。 用理性来思考,沈真觉得沈灵的性别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沈真还是情不自禁冒出了很多非理性的脑洞。 比如说,如果沈灵是女孩子,那沈真就没办法直视早上发生的事情了。他算是调戏了女孩子呢,还是被女孩子调戏了?而且,如果沈灵真的不太擅长自我纾解,难道以后真的需要手把手地教他吗? 沈真在心里默默地检讨着自己。他算不算是无意间在沈灵身上占了很多便宜?虽然沈灵肯定不介意,但古代女人在名节方面都很注意的,沈灵毕竟有过上一世身为女人时的记忆……这就很尴尬了。 沈真心中有一种非常微妙的感觉。 对于直男来说,几个男生间互相亲密一点不算什么。他们小时候可以比谁尿得远,长大了更是可以直接比谁的……大。而且,甚至还有那种掉节操的直男会互相帮忙撸一个什么的。可是,在女孩子面前做这种事情,就显得既猥琐又奇怪了啊!即使沈灵这一世确定是男孩子,沈真还是很……羞恼。 要在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后,沈真才会反应过来,其实羞恼将会是一段爱情的开始。 如果永远坦荡,那么即使两个人之间的亲情满得都要溢出来了,也不会忽然就转变成爱情。或者说,就是因为沈真在心理上将感情的定位放在了亲情上,于是就下意识否决了爱上一个人的可能性。 当然,这些都是属于未来的沈真的后知后觉了。现在的他只想在被子里藏到地老天荒。 沈灵淡定地走到床边,问:“哥,你怎么了?” “我、我忽然想知道……把我的节操抢救回来,还来得及吗?”沈真虚弱的声音从被子里传来。 沈灵眼中的笑意非常明显。他确实是个非常擅长揣测人心并加以利用的人,于是,他装作毫不在意沈真现在的种种举动,而是随意地换了一个相当安全的话题,说:“走吧,不是说要爬山的吗?” 沈真做了一会儿心理建设,这才结束了鸵鸟似的行为。兄弟俩折腾了一个早上,终于能出门了。 趁着放假休息时来京郊爬山锻炼的人非常多,有些的甚至还组建了爱好者团队。上山的路上,沈真和沈灵混迹在人群中,说话容易被其他人听见,于是自觉地把早上的话题按下,转而说起了其他。 等到了山顶,沈真出了一身汗,心情倒是平复了很多。 兄弟俩特意避开了人群,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沈灵小声地问:“哥哥梦到的未来是怎么样的?” “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在梦中看到了前世,所以那些经历虽然对你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你的生活还是以现世为主的。而我却算得上是重生再来,所以前世的经历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沈真说。 沈灵当然知道这一点。如果沈真没有真正经历过被宋家的恶待,那么他不会格外厌恶宋家人;如果沈真没有真正获得过李浩的友谊,那么他也不会在重生之初就目标明确地找上李家。只是,沈灵在揭穿秘密时,故意把自己的情况套在了沈真的身上,留下了一点点思维漏洞,故意没有百分百猜对。 沈灵很清楚,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人愿意被他人轻易地洞悉所有的秘密。 “聪明得让人赞叹”和“聪明得让人恐惧”,想要成为前者,不想成为后者,就需要一点分寸。 沈灵虽然从来没有隐瞒过沈真什么,可是他却会有技巧地误导一些什么。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沈灵会愿意在沈真面前坦白一切吧,但绝对不会是现在。猎人在捕猎的时候总会精心地伪装自己。 沈真说起了自己上一世的经历,很多不好的事情都一笔带过了,好的事情则多说了一点。 沈灵安静地听着。有人觉得爱情是件特别复杂的事情。但在沈灵看来,爱情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弄清楚几个问题就行了:你为什么会被他吸引,你为什么会爱上他,你为什么想要和他共度一生。 作为一个在古代已经到了成婚年纪的人,沈灵觉得他现在就能够回答这三个问题。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梦中的自己,过得好吗?”沈真笑着问。 沈灵摇了摇头:“不太好吧……要伪装身份,要忍辱负重,要殚精竭虑,日日都如履薄冰,最后好不容易能够振兴家业了,结果给我表哥挡了一剑就死了。”他一句话就把自己的一生都给概括了。 沈真忽然觉得有些心疼。一个女孩子,在古代那种背景下,要振兴一个家族,这真的太艰难了。 “那你……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沈灵又问。 沈真自嘲地一笑:“万年单身狗啊,结个p婚。你呢?古代成亲都很早吧?” “被不怀好意的皇上指了一门很糟心婚事,在要嫁过去的前半年,我就假死了。”沈灵说。 果然是女孩子吧,否则不能用“嫁”这个词啊。沈真心想。不过,说到假死什么的,这怎么听上去像是小说中的情节呢?管中窥豹,由此可见沈灵前世的生活肯定比小说中的情节还要跌宕起伏。 “我前世也是男孩子。”沈灵忽然说。 沈真那关于沈灵前世是个女孩的脑洞其实非常合理,合理得让他已经不相信沈灵说的实话了。 不过,考虑到沈灵已经彻底接受了自己这一世的男性身份,沈真也不打算反驳,因此就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是男孩子,是女孩子,其实都无所谓。这一世才是最重要的。你现在是我弟弟!” 如果我做梦的时候,忽然梦见了自己前世是个女的,我也打死不愿意承认啊!沈真如此想到。 第55节 沈灵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两个人安静地看着风景,气氛却非常好。 中午,兄弟俩一起去吃了农家乐。下午去泡温泉时,沈灵先进浴室洗了澡。 主题房的浴室是用玻璃隔出来的,站在房间里的人可以一眼看到浴室内的一切。沈真本来对这个设计并不在意。昨天晚上,他们各自洗澡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这一次,沈真却觉得哪里都不对了。当沈灵洗澡的时候,沈真听着水声稀里哗啦就觉得有些坐立难安。他只能背对着浴室待着。 “明明是弟弟在洗澡,为什么我有种在等姑娘洗澡的感觉?”沈真简直欲哭无泪。 沈灵洗完澡出来,换沈真去洗澡。 沈真洗澡时就像是个小媳妇一样,觉得自己的手脚怎么放都不对。他只好面对着浴室实体墙壁,用屁股对着玻璃墙壁。唉,明明知道沈灵确实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子,但心理上还是有些别扭啊。 而浴室外的沈灵看着沈真这种极其不自在的模样,简直无力吐槽。 等到温泉短途旅行结束,沈真和沈灵一起回了家,沈真才彻底把那一丝别扭放下。 虽说是放下了,但以前沈真洗完澡后,他在很多时候都会只穿着一条内裤就冲出了浴室,而现在的他会记得多穿一件t恤。对了,当沈灵在沈真洗澡时进入卫生间上厕所,沈真的第一反应是捂鸟。 “家里不是还有一个卫生间吗?!”沈真羞恼地说。 “你有的我都有,有什么好捂的!”沈灵无比坦荡。 沈真渐渐开始在沈灵面前注意自己的形象了。这样的改变或许并不算特别明显。 可是,沈灵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啊。 ———————— 从温泉旅店回来,沈灵把自己关在书房中翻箱倒柜。他在找一本被沈真视为黑历史藏起来的书。 “我记得那本书并没有丢掉……那应该是藏在书架后面了?”沈灵若有所思。 沈灵看过沈真画的所有的漫画,只除了一本。 只有那本漫画,沈真在画稿子时就是瞒着沈灵的。后来稿子出版了,沈真直接把寄来的样书塞进了某个角落里,从此对那本书闭口不谈。沈灵在某些方面缺乏好奇心,沈真不让他看,他就不看了。 不过,最近浑身都在冒着粉色桃心的沈灵显然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能够了解哥哥的机会。 于是,沈灵又生出了好奇心。他找了好一阵子,终于在某个角落里找出了一本还未拆封的样书。 “甜蜜女孩?应该就是这本吧?怎么是言情漫?还以为是小黄漫……言情漫有什么好藏的?”沈灵百思不得其解。他拆了书的包装,迅速地把整本书翻了一遍,觉得这就是个情节简单的言情故事。 莫非哥哥觉得画言情漫是件羞耻的事情吗? 咦? 画言情漫觉得羞耻,画耽美漫反而坦荡……莫非哥哥是隐性弯? 所以,在追求哥哥这条路上,沈灵就连最后一个把直男掰弯的心理负担都没有了呢! (注:沈真的黑历史《桃色女神》在出版时,出版方觉得这本漫画总是在关键处拉灯,全篇没有任何露点的情节,完全不符合黄漫的要求,于是改名为《甜蜜女孩》,当成言情漫来出版了。) 第八十九章 考虑到当初沈真在创造这本书时的目的,其实《甜蜜女孩》中有一点点肉渣,但真的就是肉渣。 比如说,前一个镜头,女主笑着拿出了皮鞭、蜡烛和束缚带。按照正常黄漫的发展,接下来要解锁各种姿势并出现关键部位的特写镜头了,然而在这本书中,接下来就只有一个被光打在墙上的影子特写,紧接着是男主和女主躺在床上然而身上都已经穿上衣服时的事后温存了。这就是所谓的拉灯。 哦,关于赤裸镜头,《甜蜜女孩》中也不能说是没有,然而关键部位全部很有技巧地被挡住了! 这么说吧,黄漫其实就是在床戏中加情节;而《甜蜜女孩》则是在情节中加了肉渣。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如果不明沈真当初的创造真相,真的把《甜蜜女孩》当成普通言情漫来读的话,读者又会觉得:“yoooooo~这作者还挺上道的嘛,竟然有一点点肉渣耶,虽然总在关键处拉灯,这种程度的肉渣要是换成小说描写,放在健康积极的晋江网上都不会被和谐,然而我们可以发挥想象嘛!” 沈灵就下意识地发挥了一下想象。 沈灵面红耳赤地把《甜蜜女孩》合上了,将书塞进了某个绝对不会被沈真找到的角落里藏起来。 也许,再过些年,沈灵可以把这本书翻出来当某种“教材”,但绝对不会是现在。 明明沈真内心纯洁得都把黄漫画成言情漫了——他是真心觉得这种程度已经够污了啊——可是他在不明真相的沈灵心中,依然有了一个“老司机”的形象,成了一个画言情漫会往里面加肉渣的人。 说句实话,这真是太冤了。 被冤枉的沈真完全不知道,沈灵就是在这一刻打算走上老司机之路的。当然,沈灵是个很有计划的人,他打算等自己上了大学之后,再系统地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争取在这方面和哥哥有共同语言。 十月底,沈灵所在的高中召开了运动会。 运动会为期三天。沈灵报了三千米,在第一天就有比赛任务。 沈真作为一个感动华国好家长,在这种时候当然要去给沈灵加油。不过,他既然回学校参加集体活动了,不去自己班上露个面可不行。因此,他坐在了自己班的方阵中,距离沈灵所在的班级挺远。 沈真和自己班上的同学不熟。虽然大家都很友好地打了招呼,但同学摸不清楚沈真的性格,见沈真一副心神不宁不太想说话的样子,主动凑到他面前来说话的同学就少。沈真就这样“被高冷”了。 开幕式以后,跑三千米的运动员就开始参加检录了,高一年级率先开始跑。 检录的地点在主席台后面,沈真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完全看不到那一边的景象,只好焦急地等待着。终于,十多分钟后,他看到一群运动员从主席台后面走了出来,簇拥着走向了跑道上的起始点。 高中男生的身高特别容易走极端,个子高的都有一米八、一米九了,个子矮的看上去还像是从未开始发育一样。沈灵的个子其实不算矮,但挤在一群人高马大的运动员中,就显出几分“娇小”了。 “三千米是不是不分跑道的啊?所有人都凑在一起跑吗?那刚刚开始跑的时候,岂不是很危险?这几十个运动员人挤人的,说不定会有人被挤倒!”沈真心里担心沈灵,就忍不住碎碎念了起来。 被沈真拉着碎碎念的就是一个小个子男生,他说:“应该不会吧?毕竟三千米是长跑,要跑那么多个圈呢,最重要的是坚持,冲刺反而是其次了。所以,他们应该不至于为了一点优势抢跑道吧?” 沈真一想也是,就有些放心了。 结果,发令枪一响。起始点果然发生了一些冲突,真的有人被挤倒了! 沈真立刻站起身来。等到在奔跑的运动员中看到了沈灵,他才松了一口气。自家小孩没事就好。 沈灵的速度并不占优势,介于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之间。不过,沈真还是很开心地帮沈灵喊着加油。在沈真看来,自家小孩只要能坚持到底就很棒了。像这种长跑,能全程跑下来的就是英雄啊。 等到沈灵跑过沈真身边的时候,沈真更是歇斯底里地喊了两声。 喊完了以后,沈真的情商上线了。他和沈灵不是同班同学,他自己班上也有人参加三千米,结果他却在帮沈灵喊加油……沈真赶紧对自己身边的同学解释了下:“刚刚跑过去的那个是我弟弟。” “亲兄弟?”小个子男生问。高中里有能耐的人多。沈真作为《遇妖》的作者,虽然小有名气,但他毕竟很少来学校,学校里关于他的传闻就不多。不像初中那样,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沈真的情况。 “是啊……”沈真说。 “咦?那你们是双胞胎吗?瞧着有点不像,是异卵的?”小个子男生很感兴趣地问。 沈真摇头说:“不是不是……我弟弟比我小了三岁。他是跳级的。” “年纪差这么多吗?你们看上去明明差不多啊……我是说个子。”小个子男生说。 “……”沈真不想再讨论这个令人悲伤的话题了。他决定回家后继续给自己加餐。 三千米一共要跑七圈半,到了第三圈的时候,处在中段的沈灵追上来了。小个子男生推了推沈真说:“快看快看,你弟弟要发力了!他跑步的方法很科学,那些一开始冲太急的现在都无力了。” “嗯嗯!”沈真看得热血沸腾,都顾不上和男生说话了。现在沈灵还位于跑道的另一头,明知道沈灵听不到自己的加油声,但是沈真还是忍不住把手聚成喇叭状搭在嘴巴前,冲着沈灵的方向大喊。 “你要不要进内场?等你弟弟跑完的时候,你可以第一时间接住他。”小个子男生说。 沈真惊喜地问:“这样可以吗?能去内场吗?” “别人肯定不行……不过,我是学校记者社团的,有记者证。记者可以随意走动。借你用用吧,你拿着记者证,他们会让你进去的。”小个子从自己的脖子里取下一个塑封的证件,递给了沈真。 “谢谢你!你真是太好了!”沈真激动地发了一张好人卡,然后朝内圈跑去。 到处都是加油声。运动果然能散发激情。即使是有着成年人心态的沈真,在这种时刻,也不免被这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运动场给感染了。他顺利到达内圈,站在跑道内侧的草坪上。内侧草坪紧靠着第一跑道。沈真想都不想就在草坪上陪沈灵一起跑步。不过,他才追着沈灵跑了半圈就有些吃不消了。 一方面是因为体力不够,更多的还是因为沈真一边跑一边喊着加油,因此呼吸的方法不对。 第四圈过去了,沈灵的名次又往前挪了几个;第五圈过去了,沈灵还在继续超人。 沈真能听到沈灵的班级中传来的欢呼声。他们整个班的人都在为沈灵喊加油。不,也许沈灵的人缘真的是太好了,沈真觉得整个操场的人都在给沈灵喊加油。他家的小孩就是优秀得让人有目共睹。 沈真的骄傲都要从胸口溢出来了。 明明跑步的是沈灵,沈真却觉得自己的心跳得过快;明明跑步的是沈灵,沈真却觉得自己必须要大口大口地呼吸。明明不断在超过其他运动员的人是沈灵,但沈真那激动的心情却怎么都抑制不住。 终于到了最后一圈了。记圈的工作人员往沈灵的手里塞了一根红布条。 大多数选手都只是紧紧地攥着红布条而已,他们并没有力气做其他的事情。沈灵却耗费了一点点体力,把红布条系在了自己的额头上。沈真的眼中就只剩下沈灵了。红布条迎风招展,看上去就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沈真还想要继续喊加油,他以为自己喊得足够大声,但其实他的声音早就嘶哑了。 眼看着跑在第一位的选手马上就要到达终点了,来自于他们班的两个学生立刻在终点待命。如果有人过了终点时体力不支,这两个学生就可以把自己班上的选手扶下场,以确保安全。沈灵班上自然也有人做这种事情。有鉴于沈灵和他同寝室的学生关系好,两个来扶沈灵下场的全部是沈灵的室友。 沈真虽然不认识沈灵班上的大部分同学,但他认识沈灵的寝室长:“等会儿把小灵交给我吧?” 寝室长知道沈真和沈灵关系好,自然愿意给个方便,说:“行!那你要扶着沈灵多走走。即使跑完步肯定很累,但是你不能让沈灵马上坐下。”他把一些扶人需要的简单技巧都说给了沈真听。 沈真听着寝室长说话,眼睛却是盯着沈灵的,心思也全部放在沈灵身上。 “第三了!小灵又超了两个人!他在加速!”沈真大喊道。 沈灵是第三个冲过终点线的。明明终点围着很多人,而且沈灵在高度疲惫的状态下,按说不会在这么多人中立刻分辨出沈真的所在。但是,沈灵就是能一眼看到沈真。他放任自己冲进了沈真怀里。 汗,荷尔蒙。 沈真的心跳得无比快。他搂住沈灵,焦急地说:“难受不?要不要喝水?” 沈灵摇了摇头,扬起一个笑脸,叫了一声:“哥!” “嗯嗯!你真的好厉害!我听见整个操场的人都在给你喊加油。”沈真自豪地说。 其实并没有整个操场都在喊加油那么夸张。沈灵自己的班级肯定是为沈灵喊加油的,沈真班上因为小个子男生的带动也给沈灵喊了几声,钱修明的班上则是因为有钱修明的带动,还有高二那边有几个学生因为和沈灵同个社团,又不是一个年级的没有冲突,因此也让自己班上的人为沈灵喊加油了。 “哥哥的嗓子都喊哑了啊。”沈灵说。 “有、有吗?咦,真的哑了?哈哈哈哈,我自己都不觉得,心思全部放在你那里了。”沈真说。 “我是不是很棒?”沈灵问。 沈真郑重地说:“特别棒……就像是历诗中的勇士。我是游吟诗人,你就是英雄。” 兄弟俩黏黏糊糊(?)地说着话,寝室长和另一个室友彻底成为了隐形人。他们对视一眼,莫名觉得自己好像成为了两只电灯泡啊。寝室长说:“走走走,灵芝眼中只有他哥哥,我们赶紧撤吧。” ———————— 沈灵的体力恢复得不错。刚下运动场时,他把整个人都压在了沈真身上,但是等到公布名次颁奖时,他已经彻底恢复了。学校在操场内圈的草坪上设了一个简易颁奖台,冠亚季军都有自己的奖牌。沈灵的成绩其实相当不错。冠亚军都是体育特招生,所以沈灵虽然是季军,但季军的含金量很高。 学校礼仪队的人给沈灵颁发了奖牌后,记者团的人又凑过来拍了照。高中的各类基础设施都很棒,记者团还有自己的校报,一周出一期,运动会时则是一日出一期。沈灵的照片估计能上首页吧。 沈真也带了相机,自然对着自家的小孩大拍特拍。 沈灵从颁奖台上跳了下来,走到沈真面前。 “怎么了?”沈真问。 喧闹的人群在这一刻全部成了模糊不清的背景。 沈灵把奖牌从自己的脖子里摘了下来,给沈真戴上,说:“我的奖牌……都送给你。” 第56节 第九十章 傍晚,沈真带着奖牌回了家。即使回家的地铁很拥挤,但这也完全无法破坏沈真的好心情。 因为已经跟着沈灵在学校的食堂里吃过饭,沈真到家后就直奔书房。他哼着老歌九十年代初的老歌,动作熟练地把一个新的画板架了起来。等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他豪情万丈地拿起了笔。 沈真把奖牌从脖子里取了下来,然后细心地将奖牌缠绕在了支架上。这个奖牌其实很廉价,估计是学校从哪个小厂子里批发来的,它肯定不是真正的铜牌,重量非常轻。但是,它其实又是无价的。 沈真打量着空白的画布,神情无比严肃,就好像画布上已经铺陈了他的作品一样。 这幅画虽然还没有开始画,但它早已经存在于沈真的心里了。 在回家的一路上,沈真一直都在心里推敲着这幅画的细节。“成竹在胸”四个字就足以描述沈真现在的状态。当一个画家想要把自己全部的感情融入作品时,他将要创造的作品就必然能取得成功。 沈真很快就用铅笔打好了底稿。铅笔的笔触非常轻,如果不仔细看,甚至很难发现它们的存在。这就是草稿了。草稿很粗糙,只是把画布按照沈真心中“成品”的样子进行了简单的空间分割而已。 然后,沈真开始调颜料。 他打算用暖色,无论是圣光的金黄,还是鲜血的赤红,都带着某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激情。 这种激情似乎也透过了画布在支撑着沈真这位创造者。若不是油画在创造过程中需要不时留出让颜料晾干的时间,不能一口气画完,只怕沈真能在画布前站到地老天荒。不过,当沈真的创造告一段落时,时间也已经很晚了,墙上的钟显示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沈真看着画布,他的作品已见雏形。 “这次用了快干油,两到三天应该就能干了,在小灵回家前,还能把画面再完善一下。”沈真伸了个懒腰。他画画的时候不觉得累,现在停了下来,却觉得身体特别疲劳,不过他的精神还是很好。 沈真洗了个澡,就打算去睡觉了。 学校里的运动会一共要开四天半。第二天,沈真照样是早早起床去了学校。也就是他现在的身体还非常年轻,哪怕头天睡得有些晚,第二天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黑眼圈什么的更是不会存在。 沈灵第二天并没有什么比赛项目,就想办法弄了个记者证,非要赖在沈真的班上和沈真一起看比赛。沈真觉得自己小孩不能太过脱离集体,就向小个子男生借了记者证,偶尔也去沈灵班上坐会儿。 记者证这种无辜而正经的证件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沈牛郎和沈织女间的鹊桥。 “其实,运动会本该在周四就结束了。周五之所以还有半天,是我们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的篮球友谊赛。比赛结束就可以回家了。”沈灵小声地和沈真说着学校里的安排,“那哥哥周五还来吗?” “篮球比赛啊?你参加吗?”沈真问。 “怎么可能轮到我……上场的都是体育特招生。虽然我是替补,但我肯定没有机会出场了。”沈灵说。如果是班级的对抗赛,那么沈灵肯定有出场机会,可这是年级的,年级中厉害的男生太多了。 沈真想了想,说:“我还是来吧。我们一起看比赛,看完了就去吃顿好吃的,然后一起回家。” “嗯,那也行!其实学校旁边有几家餐馆挺不错的。”沈灵高兴地说。 周五的上午八点,两个年级的友谊赛就要开始了。这都已经是十月了,早晨的气温很低,不过运动员们都不怎么怕冷,他们身上只穿着运动短衫和短裤。当他们做着热身运动时,女生们就在一旁喊着加油。这群拉拉队中给沈灵喊加油的也有不少,明明沈灵作为很难上场的替补,连外套都没有脱。 篮球队的一个高个子在沈灵背上捶了一下,开着玩笑说:“靠,这帮女生就看脸吧?” 沈灵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场边有一个男声用力喊着:“沈灵加油!” 高个子立刻朝声音的来源处望去,说:“不得了了,现在的男生都开始看脸了!”他作为高一年级的篮球队队长,在人气上竟然拼不过沈灵,难道同学们中就没有几个只看技术不看脸的正经人吗? “那是我哥哥。我哥哥在替我加油。”沈灵笑着说。 高个子摸了摸鼻子,继续做准备活动。沈灵捂紧了外套,虽然他里面也穿着运动短衫,但像他这种没什么机会出场的替补就不用如此积极地活动身体了。沈灵很清楚自己今天就是来打个酱油的。 虽然是友谊赛,但这个年纪的男生都血气方刚,谁也不愿意服输,因此比赛进行得非常激烈。 高一这边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不好,在比赛的过程中,好几个主力球员伤了,就连他们的队长都严重抽筋。抽筋不用下场,队长痛得躺在了地上,队员走过去,抬起队长的脚,对着他的脚底心用力地踹。这是球场上的临时应对之法。很多围观的女生都不忍再看了,有些感性的甚至为此留下了眼泪。 充当临时教练的体育老师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对沈灵说:“你开始热身吧。” 沈真时刻关注着沈灵,见沈灵脱了外套,他下意识地又喊了声“沈灵加油”。他周围的人立刻都把目光集中在了他的身上。沈真对着拉拉队员们笑了笑,说:“一起喊啊!赶紧的,给他们加油。” 等比赛进行到最后十分钟时,场上的分数差距已经拉得很大了,高二年级遥遥领先。高一的几乎已经没有机会翻盘了。教练把沈灵派上场,不指望着沈灵力挽狂澜,只是不希望几个主力伤上加伤。 沈灵上场后,先跑到队长身边,对着队长耳语了几句。 也不知道沈灵说了什么,队长在沈灵的胸口捶了一下,然后对着沈灵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接下来的几分钟时间里,沈灵非常活跃。不过,高二年级似乎找到了克制之法,对于高一的严防死守,高一的在控球率上一直拼不过高二的。好不容易队长抢到球,见沈灵的位置非常好,他也不恋球,直接就传了过去。沈灵飞起一跃,球进了!沈真站在拉拉队员旁边,和她们一起欢呼了起来。 沈灵获得了每个进球队员都会得到的待遇,拉拉队的队长喊一声沈灵的名字,其余的人就开始疯狂地喊加油。沈真的声音夹在其中,和拉拉队长一起带节奏。沈灵回头给了沈真一个灿烂的笑容。 还剩下最后的五分钟,高一的队长又给沈灵创造了几次机会,再加上沈灵自己也积极,因此他再次进了球。不过,等到比赛结束时,高一的还是没有把比分追上去。哨声响起,双方队员握手离场。 沈真带着一身汗凑到沈真面前。沈真赶紧让他把外套裹上。 “走吧走吧,我都饿坏了。虽然现在不到饭点,但我还是想要先去吃点东西。”沈真说。他昨天晚上又画了好长时间的画,于是今天早上就起晚了,为了能尽早赶到学校,他都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沈灵用一只胳膊压着沈真的肩膀,说:“行,去吃饭吧。”他回头对着篮球队长比了个大拇指。 篮球队长没说什么,只是对着沈灵拍了拍胸口。 “老大,你怎么一直给那小子传球啊。”一个篮球队员凑到队长面前,问。 篮球队长用一种理所应当的语气说:“因为那小子投篮率高啊!而且,他每次的位置都很好。” 这倒是真的,平时一起打篮球时,大家都发现了沈灵的投篮率很高。不过,队员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队长平时不是特别不喜欢让“小白脸”出风头的吗?怎么这次面对沈灵时就变得如此大度了? 篮球队长嘿嘿一笑说:“当然,这也是我够义气。沈灵说,他喜欢的姑娘在看球,问我能不能给他一些表现的机会。我寻思着比分反正是追不上了,那就成全沈灵一把吧!他这方法真够浪漫的!” “咦,那也没见他朝哪个姑娘抛媚眼啊!” “我观察了下,他进球后,就会冲着拉拉队的方向笑一下。他喜欢的人一定在拉拉队中!” 沈灵不知道篮球队中那帮家伙正在对他扒一扒,并且yy了他和拉拉队员的二三事。他和沈真去了学校旁一家口碑不错的小饭店吃饭,两人点了一份干锅鸡,又点了另外三个菜。等上了菜就开吃了。 干锅鸡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味道确实不错。沈真甚至还想偷师学一学。 不过…… “菜单上不是写了,这是一只完整的鸡吗?我怎么觉得鸡块的数量不对啊?”沈真说。他平时都自己下厨房,对于菜量的多少,心里是有数的。如果是那种很少进厨房的高中生,就不一定清楚了。 “真少了?”沈灵问。 “我是这么觉得的……不过,我们都吃完了,也没什么证据。算了,买单回家吧。”沈真说。 “等等……你等我十分钟。”沈灵说。 沈灵把盘子往边上一推,桌子中间就空了。然后,他把两人吃剩的鸡骨头都倒在了空处,动作迅速地拼起了骨架。十分钟后,鸡的大致骨架就拼出来了,只有大半只骨架,店家果然克扣了份额。 沈真立刻扬手请了服务员来理论。 服务员顶着一张崩溃的脸把店主叫了过来。 店主瞧着证据,抹了一把脸,也顾不上自己的年纪比沈真和沈灵大很多了,说:“大哥,这确实是我们不对。这顿算是我请的,这件事就按下不提了,行不?大哥,我们以后肯定改,你们看?” …… 沈真是笑着从饭店离开的。他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沈灵淡定地跟在沈真身边,一副高手风范,深藏功与名。 知识就是力量。这话从未错过。 第九十一章 到了地铁上,沈真还在继续笑。沈灵第一次意识到,沈真的笑点或许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高。 “回家有事吗?要是没什么事,我想要去趟书店。”沈灵说。 “那就去书店吧,正好我也要买书。”沈真想了想,说。 进了书店后,沈灵直奔社会科学类书架,而沈真则走向了艺术类书架。 虽然沈真在面对学习这件事情时远没有沈灵那么积极,但是并不能因此说沈真就是个不爱读书的人。其实,沈真看过的绘画相关书籍非常多。先不提各种专业书籍,就是各国的艺术史、各位大师的传记,他都看过很多。而且沈真还会定期去书店淘常见或者不常见的画册集。收集画册是他的习惯。 在上一世时,沈真为了能够画好人体结构,还报了网络辅导班,学习了一些解剖学方面的知识。 可以说,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沈真其实一直都在追求更高的水平。他把爱好当做了工作,而他的工作也在成就他的爱好。沈真无疑是幸运的,但这种幸运却不是无缘无故来的,而是源于他的韧性。 沈真的知识面或许是不如沈灵那么广,每个人的智商也或许是有些差异,可是凭着他在专业方面的追求,他其实就值得被人尊敬。他在生活方面的随遇而安并不意味着他在精神方面就得过且过了。 如果沈真一直都是个得过且过的,沈灵难道还会和他有共同语言吗? 他们的知识面可以不重叠,他们的兴趣点可以有差异,但如果他们的精神追求都不一样,那么他们迟早会分道扬镳。一个优秀的人想要征服另一个优秀的人,这是本能。沈真其实一直都在发光啊。 沈真挑了一本《达利谈话录》,这里面收录了阿兰·鲍斯克特和达利的十次谈话。 萨尔瓦多·达利,是西班牙20世纪超现实主义大师,也是沈真特别喜欢的一位艺术家。在沈真看来,达利作为20世纪画坛中与毕加索、马蒂斯齐名的艺术大师,他在商业上或许和毕加索一样成功并家财万贯,但是,达利所不同之处在于,他一生忠于自己的爱情,珍视自己的妻子并将她视为自己创作的缪斯。而在艺术上,达利的画作或许与马蒂斯的画作一样抽象难解,但是,他所不同之处在于,他具有着古典主义画家一般过硬扎实的写实功底,可以凭借他的才气塑造出真实可感的梦中世界。 总之,沈真是达利的粉。他决定向自己的偶像看齐。 偶像把妻子视为自己的缪斯,沈真没有妻子,但他可以把自家小孩视为自己的创造源泉啊! 沈真又拿了一本艺用人体结构运动学方面的书籍和一本宫崎骏的正版画册集,便去别的书架找沈灵了。沈灵估计进书店之前就已经想好了要买的书,他挑选的速度也非常快,正打算走过来找沈灵。 兄弟俩很有默契地相视一笑,拿着书去柜台前付了账,然后拎着书回了家。 画室的门开着。屋内通风良好,但沈灵还是闻到了调色油的味道。当初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时,沈灵觉得自己的脑袋都痛了起来,可是现在的他却已经习惯它了。沈灵问:“哥,你又画油画了?” 沈真低头换着拖鞋:“是啊……最近正好有灵感。” 沈灵迫不及待地冲进了画室。他很喜欢沈真的画,每一幅都是。 油画虽然才刚开始画,但画面讲述的故事已经有了雏形。只不过,人物的五官还没有细修。但即使是这样,当沈灵的眼神落在了那块系在画架上的奖牌上,他几乎是立刻就猜出了画面的主角是谁。 “哥,你画的是我吗?”沈灵丝毫都不带怀疑地问。 “是你……”沈真也走进了画室。 勇士屠龙,这是西幻故事中最老套的情节。龙是邪恶而狰狞的,勇士是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当沈灵跑完三千米冲过终点线时,沈真的脑子里立刻就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于是,他将它画了下来。 虽然是很老套的情节,但画面本身并不俗套,整个构图非常有张力。 勇士穿着银白色的漂亮铠甲。沈灵很想伸手摸一摸,不过他到底忍住了。油画上的各种颜料在干的程度上并不会保持一致,浅的颜料往往比深的颜料干得慢一些,沈灵怕随手一摸会把颜料摸掉。 “如果我是勇士,龙是恶势力,那么等待拯救的公主是谁?是哥哥你吗?”沈灵笑着问。 沈真赶紧说:“我哪里弱得需要你来拯救了?我明明是和你组队的小伙伴!” “那这个故事里一定没有公主了。”沈灵意味深长地说。 “怎么没有?如果没有公主,我们为什么要屠龙呢?”沈真一本正经地说。 沈灵鼓着脸说:“我才不要娇滴滴的公主!” 沈真机智地说:“你难道不要三儿了吗?我们可以让三儿充当一下公主。嗯,仙人掌殿下,多刺一族的公主。吾等遵循骑士的守则,救公主于恶龙之手,愿怜悯与公义长存,愿光明和希望长伴。” 沈灵被沈真逗笑了。沈真还把手放在胸前,比划了一个自创的骑士效忠礼,既正经又搞笑。 午后的阳光从窗户里探进来。它柔软而又明亮,就像是沈灵此刻的心情。 第57节 “等这幅画画完了,我们不要把它卖了,好不好?”沈灵说。 沈真的很多练习稿子都直接供给了小画廊。虽说沈灵觉得这是贱卖,但沈真总不这么认为。听见沈灵这么说,沈真觉得这孩子是在杞人忧天,说:“这是我的作品。作品和练习稿是不一样的。” 作品是怀着极大的激情来创造的。即使沈真不是一个自恋的人,但他还是很珍惜自己的作品。 沈灵明白了,眼珠子一转,说:“那这样吧……以后,哥哥以我为原型画的画,我们都保留着,好不好?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就可以开画展了!”简直找不到比这更令人羡慕的事情了。 “我又不是什么天才大师,我很担心画展的门票卖不出去啊……不如这样,等你赚了很多钱,多得连画展的经费都不会放在眼里了,多得我们亏得起了,再考虑画展的事情吧。”沈真开着玩笑说。 “话说,那之前给剧组画的那个素描还能要回来吗?”沈灵问。 沈真想了想说:“那幅画之前扫描到电脑里了,所以我这边还保留着电子稿。原稿的话,我还留着剧组助理小哥的电话,到时候问一问他吧,也不知道他们拍完戏后,一般都是怎么处理道具的。” “要是能拿回来,我们就拿回来。”沈灵说。 正聊着天呢,沈灵的手机响了。沈灵扫了眼号码,说:“宋华的电话……我先接一下。”他接电话时并没有特意避着沈真,因此沈真一边整理着画室中的东西,一边就听着沈灵和宋华之间的对话。 宋华已经带着他母亲安定下来了。他们离开了汾水镇。宋华母亲找到了工作,宋华的学校也已经落实。他之所以联系沈灵,是因为沈灵当初借了一些钱给他,现在宋华和他妈妈觉得他们的日子已经稳定了,就想办法尽快把这钱存了出来,并且打算还给沈灵,打电话来就是为了要沈灵的银行账号。 沈灵知道宋华生活的估计还有些艰难,真诚地说:“我那一点钱不急的,以后还也是一样。” “不不不,如果我们真的困难了,到时候再找你借也是一样的。现在正好有这个余钱,还是先还给你吧。”宋华的声音透过电话线有一点点失真,“我妈妈也是这个意思,一直欠着你的,不好。” “那行,那我把账号告诉你。”沈灵报了账号,又和宋华聊了一会儿。 挂了电话,沈灵注意到沈真的心情非常好。或许,沈真一开始是存在着心理负担的吧。 学心理学的人在上第一堂课时,他们的导师往往会告诉他们,千万不要替咨询者做决定。然而,在宋华母亲和宋根荣离婚这件事情上,分明是沈灵引导着他们做的决定,而沈灵这么做又是为了给沈真出气。如果宋华和他母亲离婚后的日子过得很不好,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但沈真一定会很自责。 不过,事实证明,离开了那个家庭后,正常的人都能把日子过好呢。 沈灵走到沈真面前,非常自然地抱住了沈真,说:“哥哥,以后就不想他们了,好不好?他们有他们的日子,过得好过得坏,都由他们自己负责。而我们有我们的日子,哥哥多想想我就可以了。” “我每天不都在想你吗?想你在学校里有没有照顾好自己。”沈真笑着说。 “不行不行,说得好像我一直都没长大似的。不如这样,哥哥想想沈拙耕吧,他不是哥哥的男神吗?现在小号男神就站在你的面前,你要不要……咳咳……哥,你这是不好意思恼羞成怒了吧?” 沈真揉着沈灵的脸,把沈灵揉成了兔斯基:“男神形象已经崩坏。” “你不能如此残忍地对待你的男神!”沈灵顶着一张变形的脸,艰难地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沈真还在继续蹂躏沈灵的俊脸:“那你倒是保持形象把我的男神还回来啊!” “你的男神拒绝回归,并且朝你丢了一个三儿。”沈灵说。 笑点确实不怎么高的沈真再一次笑成了一只哈士奇。 上一世的男神,二次元的女神,全部和沈灵重合了。 沈真的精神世界已经彻底被侵占。 天气非常好的深秋,天空很淡,云很轻。 沈真忽然想起了一个都被文青用得泛滥了的四字成语。 如此,已经算得上是岁月静好了吧。 第九十二章 “对了,陈磊约了我们明天去他家吃自助烧烤。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定期让自己和圈子里的好友们聚一聚,互相交流一下感情,没什么正经的大事。你要是有时间,就和我一起去吧。”沈真说。 陈磊导演在周三时就很有诚意地给沈真打了电话,他直接在电话里说好了,让沈真有机会就带上沈灵。因为陈磊要举办的其实就是个小型的家庭聚会,其他受邀的人也会带着各自的妻子或者丈夫。 虽然陈磊没有明说,但沈真知道,其实陈磊就是打算介绍他进入他的那个圈子了。 沈真自然不会拒绝陈磊的好意,便应下了邀请。 沈灵的作业从来都是在学校里完成的,在家的时间能够完全自主,便说:“行,我们一起去。你的衣服准备好了吗?别穿得太孩子气了,都是圈子里的人,你在这种场合是不是要穿得正式点?” “不用不用……我们这个圈子啊,虽然和艺术沾边,但其实又不是那种懂得享受生活的纯粹艺术家。我们吧,和传说中的工科男、理科男差不多,都靠手艺吃饭嘛,不会特别注重衣着。”沈真说。 就拿陈磊来举例子吧,身为美术导演的他,一件衣服只要没破,就能永远穿下去。 沈真想了想,又说:“既然大家都是陈磊的朋友,估计他们都知道我的年龄。我本来就还没有成年,用不着特意装老成。你放心,我们这个行业虽然也看资历,但并没有别的行业那么等级森严。” “嗯,你心里有数就好。”沈灵说。 沈真又说:“下午我们去逛会儿超市,买些新鲜的水果,再带上一些处理好的牛羊肉,应该就差不多了。”买太贵的礼物就显得客气,不过既然是自助烧烤聚会,那么带上一些吃的估计是没错的。 “我记得陈磊的父母是笃信道教的吧?”沈灵问。 “是啊。上次聊天的时候,陈磊还说,他妈妈晚上睡不好,他爸爸就在床头贴符咒。” “那我们等会儿就去买一点黄纸。我用心抄一篇《太乙金光神咒》。在道教的文化中,这个咒语有静心凝神的作用。陈妈妈晚上睡不好,这个咒正合用。”沈灵认真地说,“等我抄完了,我们就去照相馆把黄纸塑封一下。虽然简单了些,不过作为送给老人家的礼物,重要的是心意。你觉得呢?” 因着梦中记忆的影响,其实沈灵还挺喜欢道教文化的,一切唯心,心自在,法也自在。 “那个什么咒的……篇幅长不长啊?要是太长就算了。”沈真说。 沈灵微笑着:“不长的……我很快就能抄完。”抄写佛道的经典,这在他的前世中,是小辈们必须要点亮的技能。长辈过寿,小辈要奉上亲手抄的经文;长辈病了,也要抄;长辈祈福,还是要抄。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沈灵的毛笔字极其老练,沈真又舍得给他置办上好的笔墨,即使临时买的黄纸质量差了一点,但沈灵在抄写时,还是胸有成竹一气呵成了。他放下笔,自己看了看也颇为满意。 “这字太漂亮了,就好像是自带了仙气一样。”沈真发自内心地赞扬道。 沈灵摇了摇头:“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我母亲的字……她年轻时就颇有才气,后来我父亲去世,家中出了如此大的变故,她便闭紧门户,谢绝了一切应酬。她沉寂二十年,字却是越发好看了。” 沈灵这一世是孤儿,养父养母那一家又太过恶心,所以他口中的母亲指的都是他前世的母亲。 哦,偶尔沈灵陪沈真说起沈淑来时,用的是“妈妈”这样的词语。 妈妈和母亲还是不太一样。 第二天,兄弟俩一起去了陈磊家。他们是坐地铁去的,出了地铁站再打二十分钟车就到了。沈真算好了时间,故意提前了一点点到。陈磊把兄弟俩介绍给了自己的家人,然后拉着他们去书房聊天。 “《遇妖》的第一部已经差不多了,预计今年年底在央视首播。”陈磊高兴地说。 陈磊现在还在体制内工作,他本人在行政上并没有什么权利,但背靠大树好乘凉,做出来的动画片是绝对不愁没有市场的。《遇妖》能在央视的一档儿童节目中播出,这件事情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沈真这个原作者当然也觉得高兴,说:“这么快就要出来了吗?” “是啊!第二部都已经在筹备中了。”陈磊说。 对于陈磊来说,这算是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作品。华国的动漫总是很容易陷入一个误区,他们觉得动漫是给小孩子看的,因此在最近一些年中,动画作品越来越低龄化了。陈磊之前就做了一个《快乐小黄鸭》的动画,这个作品其实也挺成功的,因为这是一个科普向的动画片,但陈磊还是觉得心里不得劲。《遇妖》的出现使得陈磊终于有一种“我画了我自己想画的作品”这种感觉了。 虽然陈磊年纪比沈真大很多,不过通过这几年的接触,他已经把沈真当成了是自己的贵人:“之前你不是给《寻仙》的剧组画了一幅道具吗?我看过那幅素描了,按照我的习惯,我本应该先注意绘画技巧的,可是惭愧啊,我竟然第一眼被画面上的人物吸引住了。所以,我觉得那张素描要火啊!” 沈真闻言,下意识地看了沈灵一眼。 沈灵乖巧地坐在一边,脸上的表情非常淡定。 陈磊拍着大腿说:“一看就知道你画的时候投入了感情!有感情的画才有灵魂嘛!否则,画家就不能称之为是画家,不过是个画匠而已!好在从合同上来说,剧组只拥有使用权……我已经帮你把画拿回来了。怕画损坏,所以还找熟手给你装裱上了。”陈磊指了指桌上一块用布包起来的方形裱框。 沈真立刻站了起来,向陈磊道谢:“这真是太感谢了。我没想到你对那副画的评价这么高。” 这对于沈真来说,真的算得上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坐下坐下,咱不说这些虚的。《寻仙》的导演老刘是我朋友,他这部片子打算赶在明年情人节时上映。”陈磊看着沈真的眼神特别欣慰,“我觉得啊,你的画作为道具,虽然在电影中出现的镜头肯定不会多,但是我们可以推动炒作一下嘛!弄一个寻找画中女主的活动!老刘也说这个主意好。” 在沈真的上一世,沈真很清楚陈磊自己创业后是如何失败的,于是这一世和陈磊认识后,他在聊天时总会把后世的一些营销观点带出来……也许是受他的熏陶太多了,没想到陈磊竟然真的开窍了! 沈真赶紧说:“寻找画中女主?可是我这幅画是虚构的啊!” “这其实一点都不重要。在老刘的计划中,他放出的第二版预告片中就有素描的镜头,那时就可以把活动搞起来了,正好能帮电影炒作话题……”陈磊和那位刘导演都已经把各种细节商量好了。 这些事情不用和沈真说得太仔细,反正到时候他们会找专业的营销公司来负责这一块。有了专业人士的插手,哪怕是很差的创意都能炒翻了天,更何况陈磊还觉得自己的创意不算很差劲。 而且,炒作这件事情本身也和沈真没有什么关系。 陈磊之所以提前和沈真说明,是因为等活动进行到高潮时,沈真作为这幅画的作者必然会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而紧接着《遇妖》的动画版就要开始播出了,陈磊打算由此把大家的视线都聚集到《遇妖》上。陈磊一直不认为《遇妖》是部单纯的儿童动画,他觉得任何年龄层的人都能来一起欣赏它。 “但我个人其实并不想出这个风头。”沈真说。他又不想混娱乐圈,没必要出那个名。 “我们也已经考虑到这点了,你可以不参与其中。不过,你可以画一幅自画像。当《寻仙》剧组在各综艺宣传时,如果涉及到了素描的作者,我们只要公布你的自画像就可以了。”刘导的目的是要炒作他的电影,而陈磊的目的,则是要借一场东风。他想由此突出沈真,一旦沈真出了名,那么他的作品《遇妖》肯定也会进入更多人的视野,由此动画片版本的《遇妖》就有了一次很好的预热宣传。 沈真本身不愿意露面,这其实就更好了;因为他的神秘,大家会更愿意去挖掘他的作品。 沈真再次看了沈灵一眼。沈灵一副很不在意的样子,他似乎并不介意陈磊的炒作。毕竟那幅画的“她”和现实生活中的他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一般人都不会把二者联系起来想。沈真放心了。 对于沈真来说,只要不让他亲自参与各类宣传,他就觉得能接受,而且他也希望《遇妖》的动画版能好上加好,便说:“行,那我到时涂个自画像。这种自画像不用很写实吧?我弄个可爱点的。” 见沈真答应了,陈磊更加高兴。他又忍不住拉着沈真展望了一下未来。 其实,陈磊是个挺自恋的人,至少他对于自己的作品绝对自信。在这一点上,沈真不如他。 “对了,大家都是画画的……你能瞒过别人,却瞒不过我。你那幅素描其实是以沈灵为原型画的吧?哈哈哈,也亏你想得出来!画得太漂亮了!”陈磊忽然说。他有些孩子气地对着沈真挤着眼睛。 如果不用专业的眼光去研究五官构成,其实一般人很难猜到这一点。但陈磊就是专业的啊。 沈真赶紧说:“确实是以小灵为原型画的……不过,对外说起来,就说是虚构的啊。” “放心,我会替你瞒着的。我前面就说了,这画中是融入了感情的,真要你去虚构,或许你能够创造出更漂亮的角色,但整幅画给我的感觉就不一样了,八成是不如现在这样吸引人的。”陈磊说。 沈灵觉得陈磊这话说得真好听。不愧是哥哥的良师益友,果然就是有眼光啊! 第九十三章 陈磊确实很看重沈真。趁着他约的朋友还没有来,陈磊把个人的脾气性格都给沈真说了一下。 当然,其实陈磊说的都是废话。不管是谁,放在陈磊口中,都只有这么几句话:“他她很厉害的啊,画得特别好。性格上没什么大问题,真的,都是很好的人。而且,他们都很喜欢有天赋的人。” 等到客人陆陆续续来了,陈磊作为主人,不好继续待在书房里。因此,沈真沈灵跟着他一起出了书房,下楼待在了客厅里。沈灵小声地对沈真说:“没想到陈磊叔叔现在变得这么‘奸诈’了啊。” 因为兄弟俩的心理年龄,沈真好像只喜欢喊张明为“叔叔”,至于其他人,他在沈灵面前,都是用“王彦编辑”、“陈磊导演”这样来称呼的。不过,此刻待在别人家里,身为孩子还是要讲礼貌。 沈真和沈灵年龄小,因此在众人聊天的时候,他们只要记得保持微笑就可以了。年轻人刚进入新团体的时候最好不要急着表现。所以,沈真一边吃着切好的水果,一边还能和沈灵小声地说些什么。 “你是说那个炒作策划吧?我也没觉得有哪里特别让人惊艳的啊!”沈真说。 沈灵摇了摇头:“《遇妖》的动画版是在央视播出的,如果是央视一套,那么肯定是在如《动画城》、《大风车》这样的少儿节目中播出,这些节目已经有了庞大的关注人群。如果是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总之在未播出之前,也有了一批固定的观众。所以,《遇妖》的收视率是绝对不会低的。” 但是,陈磊却还想炒作,这说明他其实拥有着更大的野心。 再拿这次炒作来说吧,陈磊现在还在体制内。体制是保护伞,但也是一种束缚。他身在其中,是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官方都很高冷,在他们看来,这种炒作是小道,是会拉低他们档次的。陈磊或许就是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久了,所以在沈真的上一世中,思想观念没转变过来的他才会失败。 第58节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磊不可能越过其他人,直接拿着《遇妖》来炒。 于是,他借了来自《寻仙》的东风。 “对于《寻仙》的刘导演来说,为了电影的票房,他本来就是要炒作的。陈磊叔叔提出的这个点子又确实具有炒作的可行性,他自然不会放过了。如此一来,明面上的工作都归了《寻仙》的剧组。陈磊叔叔把自己藏得极好。但如果能就此增加《遇妖》的知名度,他决定是会赚到的。”沈灵说。 也许,当陈磊把剧组的活介绍给沈真时,他就已经在构思后续的一系列事情了。 听沈灵三言两语把事情背后的弯弯绕绕说清楚了,沈真简直目瞪口呆:“不能吧?这还是我认识的陈磊?”他认识的陈磊明明就生活在乌托邦中啊,脑子里只有他的作品,其余的什么都没有了。 沈灵同样觉得这应该不是陈磊独自想出来的点子,便说:“我觉得陈磊肯定是找到自己的合作者了。这不是你当初给他出的主意吗?陈磊只要负责作品就好,其余的营销都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而既然陈磊找到了合作者,这说明他很快就要离开体制单干了吧。 “哥,你有没有觉得后悔?我原本以为,你可以把陈磊拉到你这边来的。”沈灵又说。 如果沈真开了一个工作室,他完全可以把陈磊列为合作者。在艺术上的过分追求使得陈磊不太会插手别的方面的事情。沈真笑着说:“等我开工作室?那还得再等几年!陈磊可等不了那么久了。” 沈真其实并不觉得有多失望,他更想去祝福陈磊。 “就算我真的开了工作室,先不说我的小工作室会不会委屈了陈磊,其实我也没有必要把这种成名的大导演拉拢过来。我只要和他们保持朋友的关系就好了。至于员工……华国最不缺的是什么?是人才!只要我待遇从优,肯定能吸引到一批又一批富有天赋的年轻人。所以,这没什么好担心的。” 沈真心中自有沟壑。至少对于自己行业内的事情,他看得相当透彻。 沈灵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沈真。 很快,客人就到齐了。因为点名了是家庭聚会,因此大家都把自己的另一半带了过来。除了沈真,其余人的年龄都不小了,早就有了家世。沈真作为一个未成年,是唯一一个带了弟弟过来的人。 对于这些在自己行业内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心思又不十分深沉的人来说,像沈真这种富有天赋而又谦逊的小辈是非常讨喜的。再说,专业之事上无年纪大小,达者为师。沈真起初还不怎么说话,见话题在专业的方向上越来越深入,他就有些忍不住了,撸起袖子加入了其中,大家一起聊得热火朝天。 主角们聊着他们喜欢的话题,家属们则聚在一边弄吃的,同样聊得很开心。 陈磊的妻子就是陈磊的迷妹,她递给沈灵一杯饮料,问:“是不是觉得这场景特别美好?” 沈灵点了点头:“我希望我哥哥能一直这样……不用担心别的事情,只做他喜欢做的。” 陈磊的妻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你要加油啊!其实他们这种人很烦的,生活自理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差,永远记不住我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你哥哥比我家那个要好一点。不,好太多了。” 虽然嘴里说着嫌弃的话,但看得出来,陈磊的妻子很爱陈磊。 而且,陈磊这种人其实很单纯,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但他确实也很爱自己的妻子。 沈灵想了想,很欠揍地说:“我哥哥确实很好啊,他会做饭(陈磊只会吃饭),而且大家都很喜欢他(他也值得被所有人喜欢),他还会记得我所有的喜好(倒是容易把他自己的事情忽略了)。” “那果然比我家的那个好太多了!”陈磊妻子觉得沈灵这样子特别可爱,“不过,你以后就该头疼了。因为,这么好的哥哥一定很能吸引狂蜂浪蝶。如果你哥哥被人抢走了,你是不是要哭鼻子?” 陈磊妻子当然没有想歪,她说这话是故意逗沈灵玩儿呢。毕竟,沈灵明摆着就是一个兄控。 沈灵故作天真地说:“如果有个好姑娘能够配得上我哥哥,我当然会祝福他们啊。”可是,在兄控的眼中,这样的好姑娘是不存在的呢。世间比沈真优秀的姑娘有千千万,但优秀并不意味着般配。 陈磊的妻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救命,这孩子真的是太可爱了! 聚餐结束后,沈真的手机中又多了好些联系人。他抱着陈磊帮他裱的素描画,带着沈灵坐地铁回了家。一路上,沈真仍然处在兴奋中:“能和这些前辈们有一场愉快的交流,我真是太幸运了。” “这不是幸运,是哥哥努力的结果。把自己变得优秀了,当然能接触到更优秀的人。”沈灵说。 周末的地铁有些拥挤。兄弟俩并没有座位,他们抱着画站在角落里。明明周围都是人,但兄弟俩之间的气场却是别人无法融入的,这一块地方便自成了一个小天地。沈灵总觉得,如果他们正身处在一幅画中,那么周围大片大片的地方肯定都会是黑白的,只有他和沈真站的这块地方被涂上了色彩。 沈灵问:“哥哥的自画像想好该怎么画了吗?” 沈真一听这个问题就乐了:“你记得我给三儿弄的图画日志吗?其实,我一直都在画着。你还不知道吧?我们俩也在日志中出场了,都是那种三头身的q版造型。我打算直接把那个造型拎出来用。” “咦?”沈灵确实不知道这个。 沈真说:“我就是随便画画……这种稿子现在肯定是没法出版的,不过以后会有用处的吧。”他其实也不指望着这稿子能赚什么钱,只是觉得这事情非常有趣。哪天有灵感了,他就随手涂上一段。 “我给三儿安排了一个了不起的身份,它是个修炼成精的妖,但是被封印了。”沈真说。在漫画设定中,沈小真和沈小灵不管养什么都养不活呢,三儿要不是个妖儿,只怕会步老大、老二的后尘。 可惜,这只妖太没用了,连话都不能说,只会在腹中诽谤。它在静默中吐得一手好槽。 “等等!哥,你把稿子放在哪里了?我要看这个!”沈灵叫道。 “在画室那张桌子的抽屉里,不过电脑里也有,我扫描过去的。” 沈灵现在无比期待回家。沈真其实也很期待。沈灵想看三儿日志,沈真则想着该把怀里的素描挂在哪里。既然都已经装裱过了,也就没有必要藏起来了,要不就挂在画室里?还是卧室的大床之上? 这可是他的二次元女神呢!和女神处在一个私密的空间中,这怎么听上去有些羞耻呢?沈真觉得自己的节操还能抢救下的。至于卧室的大床上面,那地方一般都是用来放婚纱照的啊! 沈真想了想,最终决定要把素描挂在书房里,还是让“女神”陪着小号男神吧。 身为一个隐藏的耽美漫画家,沈真的脑子里一瞬间冒出了四个字“自攻自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是不是还想再听一些关于a妈妈的故事?那我就再说一点。 a的家境只能算是普通吧,a妈妈的退休工资也不高,只不过现在a和a的妻子都工作了,不指着a妈妈的退休工资,所以a妈妈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她刚退休的时候学了一阵子肚皮舞,肚!皮!舞!后来开始学太极,是正经拜过太极大师、端过茶的,学得很好,算是大师姐级别的了。去年开始学古琴,报了一个班,一周去一次,上次聊天时,据说已经会弹凤求凰什么的了。至于什么禅修啊、瑜伽啊,她也特别感兴趣。不说这些,她手机里还下了个k歌的app,有事没事就练练,然后跟着年轻人一起去k歌时,她还能有高光表现,哈哈。对了,她还在喜马拉雅有账号,读那种不涉版权的书给别人听。 其他的暂时想不到太多了,不过她真的过得特别充实啊。 因为这种充实,我们聊天时,开玩笑问她如果和a妻子处不好该怎么办,她一脸“这是道送分题啊”的表情,不假思索地说:“真处不好就分开住咯!一周见面吃顿饭,大家总能做到彬彬有礼吧?” 哦,又想到一件好玩的事情。她的名字里带了个“燕”字。那个给她写诗的工科男教授,会写东拼西凑的五言、七言,还会写现代诗,都写得很糟糕,真的。我那次听他们聊起了其中的一句,喷了。 工科老男人的现代诗:燕啊,我要努力为你垒窝。 第九十四章 十二月份的时候,有关《寻仙》的炒作果然大张旗鼓地来了。 沈真和沈灵其实都不怎么关心这件事情。自从沈真把那幅简单可爱的自画像交给陈磊后,他就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在了脑后。倒是沈灵因为住校,接触人群的机会比较多,还听同学们说起过寻找电影预告片中的画像美人的真实原型的活动。这话听着有些拗口,真女主·沈灵反正是不会自投罗网的。 当《寻仙》剧组的主创人员参加某人气很高的综艺时,他们终于在大屏幕上公布了沈真这个素描作者的自画像,很有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觉。其实这自画像因为是卡通画像的缘故,和沈真本人比起来,最多只有三分相似。画像旁边还特意附了两百字人物简介,在简介中自然是把沈真夸了又夸。 不过,沈真为了写特签,忙得连这档节目都没有看。 这种特签是专门印刷了用以回馈读者的,是新爱语出版社弄出来的互动活动之一。 不算上卖版权的收入,沈真现在的收入大头都应该算在耽美漫《景朝情曲》上。这是一个有着好几条人物支线的系列漫。沈真一直在更新。读者大大是衣食父母,沈真已经拒绝了签名售书等活动,如果连特签都不写,就实在是太过高冷了一些。出版社方面认为,沈真还是应该和读者拉近下距离。 两千多张特签,每一张上都需要沈真亲手签上笔名。而它们最终都会被送到幸运读者手里。 虽说这种签名可以写得潦草,但潦草也要潦草得好看,而且还要潦草得统一,不能乱写一通。沈真从早上就开始忙活这件事情了,因为写了太多遍,他觉得自己都快要不认识笔名“凌振”二字了。 沈灵拿着签字笔,在一张写废了的特签上模拟着沈真的笔迹。他只写了三遍,到了第三遍时已经能够以假乱真了。沈灵把自己签的名字指给沈真看:“这是我写的,像你的字吧?我帮你签一点?” 沈真摇了摇头,笑着对沈灵说:“像确实是很像……不过,还是我自己写吧。这毕竟是送给读者们的礼物,原本就不值什么钱,要是连心意都作假了,即使他们分辨不出来,但我肯定过意不去。” “那今天的中饭由我来做吧。”沈灵说。 沈真想了想,说:“昨天的剩饭还有一点,你切点胡萝卜丁,中午可以做蛋炒饭吃。” 吃过中饭,沈真继续奋斗在签名的第一线上。等他终于把所有特签搞定,沈真只觉得松了口气,他揉着发酸的胳膊说:“早知道签名是个这么累人的活,我当初起笔名时,就应该叫‘一一’的。” “一一听上去就像是个姑娘的名字。”沈灵说。 “你以为我用了‘凌振’这个笔名,读者就把我当成男性了吗?我敢打赌,大部分读者肯定都认为我是个女孩。估计他们想不到直男会画耽美漫画吧?不过,他们只要喜欢我的作品就好了,不了解我的性别和性格,这并没有什么。就像我们吃鸡蛋时也不会关心鸡蛋是哪只鸡生的一样。”沈真说。 沈灵忍不住说:“这比喻不对吧?至少我敢肯定,我吃的鸡蛋一定是母鸡下的,而不是公鸡。” 沈真这才注意到自己话中的漏洞,身为老母鸡的他又笑得连肚子都疼了。他虽然不是京城人,但已经无师自通了“京城瘫”的终极奥义,软在椅子上说:“我的好灵灵,你过来帮我按按肩膀吧。” 沈灵对着沈真这副毫无形象的样子无可奈何,说:“你去沙发上躺着。我给你全身按一按。” 沈真有些心动,但对于此刻忙完了工作终于松了口气的他而言,沙发距离他现在所坐的地方太远了,他要“跋山涉水”过了半个客厅,才能到达沙发。于是,他非常破廉耻地说:“你抱我过去?” 沈灵淡定地问:“你确定?” “算了,还是我自己爬过去吧。”沈真说。沈真飘到沙发前,脸朝下,把自己埋进了沙发里。 屋子里开着暖气,沈真只穿了一件薄外套。沈灵帮助沈真把外套脱了。 沈真嘟囔着说:“脖子酸,胳膊也酸,你都帮我按按。” “脖子这地方可不能随便按,容易按出问题来。我帮你按按胳膊吧。你背上的肌肉都僵硬了,我再帮你拍一拍。可能有点重,你忍着点啊。”沈灵说。他几乎没有给沈真反应的时间,就拍了上去。 沈真立刻发出了一阵杀猪似的嚎叫。 “马上就好了……你忍两分钟。”沈灵的按摩手法相当专业。 因为沈灵的手劲大,一开始沈真确实觉得有些疼,不过慢慢地,他就觉得舒服了。沈真忍不住哼唧了两声。当沈灵帮沈真揉胳膊的时候,沈真舒服得都差一点就睡着了。这才是人间的至尊享受啊。 “喂,困了就回房间里睡。”沈灵见沈真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赶紧说。 沈真模模糊糊地应着。 “那我抱你回房间了?公主抱?”沈灵笑着问。 沈真立马就清醒了,不过这份清醒并不能维持多久。他打着哈欠说:“我自己走过去……” 沈灵顿时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失望。他刚刚就不该多此一举的。 过年时,兄弟俩一起去了张明老家小窝村。 在沈真重生光环的影响下,张明如今的生活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但在他们那片地方也已经算得上是小富即安了。张明并没有什么野心,觉得这样的生活就很好。他在镇上买了房子——镇上的房价真的是超低的——要不是张家的老太太年纪大了,她只愿意守着老房子,他们就该全家搬去镇上了。 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是在北方的暖气中过了几个冬天,沈真觉得自己的抗寒能力直线下降。正好这年的冬天又格外冷,像小窝村这种不常下雪的地方,雪都在地上积起来有小半米厚了。 沈真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还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黏在火炉上。 张家大姑挺尽心的,因为知道沈真和沈灵要回来过年,她还把被子都翻晒过了。两床厚重的大棉被压着,总不会觉得冷了吧?可是,当晚上睡觉时,刚钻进冰冷的被窝时,沈真的牙齿都在打颤儿。 沈灵虽然也觉得冷,但绝对不到沈真的这个程度。 沈灵认为这肯定是沈真平时太缺乏运动以至于体能太差的原因。他说:“你应该多动一动的。等这个年过完,我们去办两张健身卡。你平时不喜欢运动,那我就在周末时陪你去健身房,怎么样?” “办健身卡绝对是浪费钱。”沈真打着哆嗦说。宅男的健身卡最终只会留在抽屉中被遗忘。 “你放心,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浪费钱的。”沈灵打算去厨房倒杯热水给沈真。 沈真赶紧把沈灵喊住了:“我不要热水。你赶紧进被窝吧,我们两个挤一挤就不冷了。” 在沈真的期待中,沈灵脱得只剩下了秋衣秋裤,然后迅速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掀被子时,外面的冷空气被带进了被子里,沈真又忍不住哀嚎了一声。他被冻得脑子都有些发木了,什么都没有去想,见沈灵躺在了自己身边,就动作迅速地用手脚把小暖炉灵灵抱住了。沈真从沈灵的身上汲取着热量。 见沈真如此主动,沈灵只好放任自流。 兄弟俩虽然平时都是一起睡的,但他们早就已经分了被窝。现在难得这么靠近,倒是像他们小时候一样了。沈灵见沈真身上还裹着毛衣,忍不住笑了:“你赶紧把毛衣脱了,穿这么多不难受吗?” “脱了会冷啊!”沈真不依。 “也就冷那么一下,很快就暖回来的。你要是不脱,整个晚上都难受。”沈灵说。 沈真不甘不愿地把毛衣毛裤都脱了,身上就和沈灵一样只剩下秋衣秋裤。他把脱下来的衣服包括棉衣外套,都压在了被子上面。然后,他把被子弄成了密不透风的蛹状。被子中的空间变得非常小。 第59节 沈灵觉得这个距离有些危险。他甚至能感觉到沈真的下身正贴着他的大腿。 即使那东西软趴趴的,但它还是有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沈灵想要往旁边避开一些,沈真却再次缠了上来。沈灵实在避不开,只好放弃了。 沈真整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沈灵,终于觉得舒服了一点。 “快睡觉吧,睡着了,就不冷了。”沈真说。 睡着了,确实就不冷了。 睡着了的沈真在梦中觉得热了,就像是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一样。 两床厚被子再加上沈灵这个小火炉,让沈真热得不要不要的。他整个人其实并没有清醒来,但他的身体却因为这股燥热自发有了行动。在沈真自己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他像蛇那样扭动着,动作别扭地把自己脱光光了,还动作豪迈地把脱下来的秋衣丢掉了被子外头,把脱下来的秋裤踢到了床尾处。 光溜溜的沈真终于觉得不那么热了,于是继续安心地陷入了梦乡。 ———————— 卧槽,到底是哪个把老子脱成这样的啊!——这是属于第二日早上刚刚醒来的沈真的未解之谜。 介于清醒和未清醒之间,沈真陷入了哲学思考中。 第九十五章 这是冬日的凌晨五点不到,即使村子里的老人们都习惯早起,但因为天气冷,整个村子还是非常安静。若不是沈真察觉到自己被脱光了,他很可能只会稍微醒一下,然后就继续无知无觉地睡过去。 哲学问题太复杂了。沈真打起精神,但因还未彻底清醒而智商下降的他却还是找不到什么答案。他整个人都贴在了沈灵的身上。沈灵的体温原本就比沈真高一点,现在更是暖得让沈真舒服得叹气。 沈灵也迷迷糊糊地醒了。不过,这距离他彻底清醒时还需要一点时间。 沈真把胳膊伸到了被子外面,冷气刺激得一哆嗦。而因为他的动作,那些冷气也扑到了沈灵的脸上。沈灵嘟囔着说:“哥,还早吧。继续睡。”他用两条胳膊抱着沈真,沈真成了一个大号的娃娃。 ……咦? 沈灵终于舍得睁开了眼睛。他的手下意识地在沈真身上摸来摸去。 这是年轻、健康的肌肉,紧致光滑、手感极好。因为被窝中过热,沈真的身体都在发烫。沈灵摸着他的腹部,摸着他的腰侧,然后沈灵的手慢慢往上,摸到了沈真的胸。好了,沈灵也彻底清醒了。 某物比沈灵的大脑醒得还要更快一点,早已经充血了,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 相较于沈真的茫然,沈灵其实很清楚。他绝对不会去脱沈真的衣服,那只能是沈真自己脱了的。 聪明的人不会放过到手的机会。 于是,沈灵做了一件相当大胆的事情。他牵过沈真的手,将它放在自己的下身上,用一种天真中带着撒娇的口吻,嘟囔着说:“哥哥,我觉得这里有点难受。自己弄不舒服。求你了,帮帮我吧。” 沈灵总结了过往中无数的经验,知道在某些事情上,当面对沈真时,不能给他太多的选择。所以,沈灵不能问“帮帮我,好吗”,因为沈真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他可以直接回答说“不好”。 沈灵不想强迫沈真,但他也不想在言语上留给沈真一个拒绝的机会。 沈真只觉得自己的手里像是被塞进了一团正要燃烧的火。 沈灵却还在对着沈真撒娇:“帮帮我吧。我真的好难受。哥,你一直最疼我的,对不对?”他这话几乎就是咬着沈真的耳朵说的。沈真来不及多加思考,沈灵就已经带着他的手一起动作了起来。 被子里只剩下了喘息。 见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再拒绝似乎会伤到自家小孩的自尊心,沈真叹了口气,也不需要沈灵的引导,就很自觉地继续帮沈灵纾解了。作为活了两世的单身狗,沈真的左右手身为他的爱妃,确实功夫了得。沈灵觉得自己舒服得都要哭了,他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然而鼻间喷出的热气还是出卖了他。 喘息声越来越重,沈灵仿佛看到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一道白光。 沈真还很有技巧地用裤子兜了一下,没让液体洒在床上。毕竟,他不想在这种天气洗床单啊。 “哥哥好像也……”沈灵立刻抓住了沈真的要害。 “不,我不需要。你不用管我。”沈真可以迅速接受自己帮沈灵纾解这件事情,但他却不习惯自己的小兄弟被自己的弟弟抓在手里!大早上的事情太多,沈真的脑子里充斥着无数的想法,他都快要原地爆炸了。如果现在是夏天,沈真说不定就掀被子起床了,可惜这却是一个能把人冻成狗的冬天。 沈灵忍不住笑了:“从哥哥那里学到的技巧,总要让哥哥再检验一下吧。” 沈真不想承认,他确实是有感觉的。这让他觉得羞耻。 上一次在温泉旅店时,沈真还可以坦然地认为,他之所以会硬,不过是因为身体受到刺激后的自然反应;可这一次,他却不敢这么说了。要害被沈灵握在手里,沈真有那么一瞬间真想破罐子破摔。 按照直男的想法,男人和男人之间是存在着纯粹的友谊的,于是互相帮个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自从觉得沈灵前世是个女孩子后,沈真就不敢理直气壮地这么想了。 如果说,沈真原本的想法是:沈灵是男孩子→我们不过是互相帮忙→我们之间纯洁如雪。 那么,沈真现在的想法就是:沈灵是男孩子→沈灵前世是女孩→女孩啊啊啊→沈灵现在确实是男孩子→沈灵现在是如假包换的男孩子→可是男人和男人也不一定清白啊→我们已经不纯洁了,好么! 作为耽美新锐漫画家,沈真终于把他在二次元中创造的故事套在了三次元的自己身上。 沈真在这一瞬间升华了。在这一瞬间,他意识到爱情只和相爱的灵魂有关,和性别无关。 大街上来来去去的那些人,人们能够看到是不过是他们这一世的性别,但也许他们的灵魂在前世时的性别正好相反。若从前世来说,相爱的男男女女们很有可能就是男男或者女女,当然也有男女。 ↑以上可以算是沈真自我掰弯的脑内剧场。当然,沈真现在觉得自己还没有弯。嗯,即将弯了。 站在上帝的视角上,我们可以知道,沈真能有这样的想法,这说明他原本就没有他自己认为的那么直。有科学研究表明,其实大部分的人都是双性恋,只不过因为受到了社会文化等的熏陶,有些人永远不会意识到自己也能爱上同性。而那种真正宁死不“屈”的直男在任何境遇下都只会喜欢女人。 “哥哥这么精神呢!我帮哥哥弄出来,好不好?”沈灵舔了舔嘴唇问。 沈真没有回答,他想要拒绝的,但他却把自己的脸埋进了沈灵的脖子里。这其实是一种纵容了。 他恨自己屈从于欲望。然而,他确实屈从了欲望。 当沈真射了沈灵一手时,沈真觉得自己已经可以放弃治疗了。他想静静,静静地一个人静一静。 ———————— 旧雪未融,昨天晚上却又下了一场新雪。雪后的天气变得非常好,阳光虽然不够温暖,但足够明亮。早上的山村逐渐热闹了起来。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没有装没有自来水,他们的生活用水都是从山上引下来的山泉,洗衣服则可以去村前的小溪里。贤惠无比的沈灵早早就端着木盆去小溪里洗内衣了。 沈真裹着旧棉袄,继续和火炉相亲相爱。他整个人都在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质。 “或许是我想的太多了,只把这看作是两人间的互相帮助也没什么。”沈真拨弄着炉中的烧炭,在心里对自己说,“估计小灵就没有想这么多,所以他才会一点都不觉得别扭。既然如此,那我也应该要表现得坦然一点。”可是,完全坦然不起来啊!在那一瞬间,他想要再来一次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沈灵有着前世的记忆,并不能把他当成一般的孩子来看了。不然,估计沈真会更有罪恶感。 沈灵的前世到底是女孩,还是男孩,对于沈真来说,这个其实早已经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沈真终于意识到,即使性别相同,即使沈灵现在绝对是个男孩,可是他们之间还是能够产生“奸情”的。 所以,沈真的心情越发微妙。 难道要从此和沈灵保持距离吗?这怎么可能!沈真根本做不到这点。因为,沈灵永远是他最亲密的家人。他们相依为命了这么多年,只要沈灵不背弃这个家,那么沈真就永远不会把这个孩子赶走。 沈灵洗完了衣服,站在院子里,把拧干的衣服一样样搭在晾衣绳上。 从沈真所坐的位置望过去,能看到院子里的一切。沈灵身上有一种“天之骄子”的气质,所以就连阳光都偏爱他。用沈真这种搞美术之人的专业眼光来看,那些光影和人都构成了一幅极美的画面。 沈灵晾好了衣服,拎着空盆回了屋子。他站在台阶上,跺了跺脚,把鞋跟上的雪敲了下去。 “哥……”沈灵笑着和沈真打了招呼。 沈真这才意识到自己盯着沈灵看了太久,他慌忙地转开视线,再次低头拨弄着烧炭。 沈灵将空盆放在了原处,然后走到沈真面前,笑着说:“哥,我发誓,我没有脱你的衣服!肯定是你在睡梦中觉得热了,就自己把自己脱光了。”他做着一副天真狡黠的模样,谁也不忍心苛责他。 “嗯……”沈真知道沈灵说得对。 张倩童心未泯,见昨晚又下了雪,已经跑出去堆雪人了。张明去了邻居家,那一家要杀猪,需要有人帮忙压猪腿。张奶奶虽然已经起了,但她年纪大了,受不住寒气,因此还在她自己的床上坐着。 堂前没有其他人,只有沈真和沈灵。 沈灵凑到沈真耳边,小声地说:“那……既然不是我的错,我们以后还能一起那样吗?” 这怎么可以!快拒绝他!男人和男人也要保持距离!小天使在沈真的脑子里大声喊着。 “好。”沈真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小天使的头上长出了邪恶的角,和小恶魔相亲相爱。 沈灵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一瞬间便是春暖花开。 “我最喜欢哥哥了。”沈灵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文中有没有解释清楚,沈真认为沈灵前世是女孩,这是他一个自我掰弯的契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在未来爱上的是女版的沈灵,其实他很清楚沈灵现在是如假包换的男孩(未来还会刻骨铭心地知道沈灵前世也是如假包换的男孩)。用一句已经很老套的话来说,自我掰弯的沈真不过是意识到了一点:我不是同性恋,不过是爱上了一个相同性别的人,我爱你是因为你的灵魂。(这句话其实很美啦,不过已经被小说用烂了,所以不会在正文中出现,放在作者有话说里,就是大家一起加深下理解,哈哈。) 第九十六章 “这个世界改变了。我从水中触摸到,我从地上感觉到,我从空气中嗅到。过去的一切都已失落。”沈真喃喃地说。中文念了一遍,再换英文的。这句话就像是句咒语,好像真的有什么改变了。 “哥,你念的是什么?”沈灵问。 沈真揉了揉自己的脸,说:“是电影台词。”这是《魔戒》的开篇之语,他很喜欢那个世界。 沈灵知道自己有时候追不上沈真的脑洞,毕竟搞创造的人都会脑洞极大,脑洞这种东西有时候就意味着是创造之源啊。所以,听不懂沈真的话,沈灵也不追究,只是挑了一块小番薯,很有技巧地煨进了火炉子里。这一招是从张明那里学来的。要是弄得好,他们等会儿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热番薯了。 沈真确实觉得有什么改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是一粒种子,它小小的一粒,看上去并没有多大的能量。但就是如此不起眼的它,一旦遇到了土壤,就会成长,一旦有了阳光雨露,就会破土而出。它最终会长成一棵参天的大树。 这让沈真觉得不安。于是,他下意识就把那些有的没的念头全部压在了脑海的最深处。 堂前的电视开着。小窝村里收不到几个台。但因为过年了,当地的卫视把过往晚会上演过的相声小品弄成了合集,循环播放,沈真看着还是觉得挺逗的。沈灵守在一旁吃栗子。他自己吃两颗,就会给沈真剥两颗。沈真觉得“被喂食”的行为有些暧昧了,但他瞧着沈灵那般坦然,于是也努力淡定。 淡定着,淡定着,沈真就习惯了。 嘿,还别说这山上土生土长的栗子炒出来可真好吃啊!这就是来自于大山的馈赠! 快到中午时,栗子被两人吃完了。沈真的嘴巴停了下来,脑子才重新开始转动。他怎么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温水煮的青蛙一样呢?可是看着沈灵正直无比的脸,沈真又觉得这绝对是他自己想太多了。 沈灵无视了沈真的纠结,从炉灰中把番薯扒拉了出来。 番薯煨得很成功。只要把番薯外面那层沾灰的皮掀掉,里面就是香喷喷热腾腾的番薯肉了。不过,刚从炉子里扒出来的番薯太烫手,即使是沈灵,在吃番薯的时候,也手忙脚乱无法保持形象呢。 沈真还在想着温水和青蛙的问题,沈灵已经把番薯从中间扒开了,香味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好香啊!哥,你要不要吃?”沈灵笑着问。 ……温水……青蛙……青蛙……温水…… 沈真觉得番薯真的是太香了,比城市里大街上卖的那种要香很多,说:“吃!分我一点!” 沈灵“嗯”了一声,自己先咬了一口,说:“真好吃!哥,你小心烫。来,你咬这边。” 沈真就着沈灵的手咬了一口,真是太好吃了。温水和青蛙的问题已经顾不上了,趁热把番薯吃了才是正经。沈真忽然想起了一句话,说是,生活中或许原本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最怕的是自寻烦恼。 沈真决定不再自寻苦恼。他希望生活能够像这样继续安安稳稳一成不变地过下去。 第60节 于是,不再自寻苦恼的沈真晚上继续抱着沈灵睡了,真暖和。 于是,不再自寻苦恼的沈真答应了和沈灵在某些方面的互帮互助,你好我好大家好。 于是,不再自寻苦恼的沈真特别坦然地面对着沈灵偶尔的撩一撩,他把这当成了正常兄弟相处。 于是,日子就这么愉快地过了下来,正如沈真所想的那样并没有起丝毫的波澜。 至于沈真为何不想让他们的生活中出现什么改变,他自己拒绝探究其中的真相。 …… 在小窝村里过完了年,沈真和沈灵又一起回了京城。沈真明明很享受都市中的便捷生活,但每次离开小窝村时,他都觉得有些舍不得。因为,小窝村真是太美了,这种美就融在它的山水空气之中。 今年的农历年有些晚,情人节时,学校还没有开学。 因为《寻仙》上映,沈灵就问沈真要不要去看电影。 “我们有赠票,你想去就去吧。”沈真说。他说这话时,正在画那幅以沈灵为主角的勇士屠龙的油画。他看着油画,就像是在看着深爱之人。他的眼神并没有分给沈灵。不过沈灵对此已经习惯了。 正如陈磊妻子开玩笑时所说的那样,当他们沉浸在画中世界时,画就是他们的爱人,正牌妻子反而成为“小三”了。不过,沈灵想得很清楚,反正画中的他也是他,他才不会和自己吃这种干醋。 不过,第一模特这种位置果然还是不能让给别人吧?沈灵也不想去吃一盆仙人掌的醋。 沈灵的阅读面非常广。沈真放在书架上的那些书,沈灵没事的时候自然也会去翻一翻。沈真喜欢大师达利,买过很多关于他的书籍,沈灵看得多了,自然也了解这位大师了。达利的创造缪斯就是他的妻子。有了妻子,他就拥有了一切。所以在他的妻子去世后,他的生活和灵感都像是枯竭了一样。 在沈灵看来,对于一位画家来说,这或许就是最完美的爱情了吧? 沈灵靠着门框,欣赏着沈真专心致志的模样。过了好久,他才把画室的门轻轻地关上。 当沈真伸着懒腰飘出画室时,沈灵扶着他的肩膀,将他推到了卧室里。沈灵已经把他们外出所要穿的衣服拿出来,一整套搭配好了,就放在床上:“哥,你快点换衣服。换好衣服我们就出门了!” “出门?出门做什么?”沈真茫然地问。 “看电影啊!你前面答应过我的!你还说你有着制片方的赠票。”沈灵笑眯眯地说。 沈真其实已经忘记这件事情了。或者说,当他答应沈灵时,他根本就没有过脑子。不过,见沈灵这一副开心的模样,沈真也不好说他现在不想去了。索性留在家里没什么事,沈真就开始换衣服。 赠票其实是首映式的,现在已经不能用了。不过,电影院肯定排了很多场次,临时买票也方便。 沈灵从衣柜中取出围巾,说:“外头有些冷。来,我帮你把围巾系上。” 等到出了门,沈真才注意到今天竟然是情人节。街上的男男女女很多,各大商店也做了应有的装扮,粉红色的气息很浓。广场边有卖花的小姑娘,穿着红色的斗篷装,看上去像是童话中的小红帽。 “想要花吗?”沈灵见沈真的视线落在“小红帽”身上,便问。 沈真摇了摇头,指着扛着糖葫芦的小商贩,说:“我想吃糖葫芦了。”他曾经因为一支糖葫芦挨过方石菊一巴掌。那一巴掌记了有多少年,他就有多少年没有吃过这种零食。他觉得这是一种耻辱。 沈灵不知道一支糖葫芦所代表的意义,笑着说:“那你站在这里等会儿我,我去买。” “一起去吧。”沈真说。 买糖葫芦的小贩身边围着不少人,大都是一对一对的年轻情侣,也有一个带着孩子的妈妈。也许是觉得两个男孩子来买糖葫芦很奇怪吧,大家都忍不住朝兄弟俩看了几眼。沈真觉得这是一种歧视。 男孩子吃糖葫芦怎么了!他上一世念了多少年的糖葫芦啊! 沈真挑了一根,回头问沈灵:“你要不?” 沈灵摇了摇头。他不爱吃这种小零食。 于是沈真就买了一根。糖葫芦的卖相很好,红艳艳的,就让人瞧着就觉得喜欢。不过,等沈真咬了一颗后,他后悔了。外面的糖浆太甜,里面的山楂又格外酸,味道真算不上好。沈真的眉头都皱起来了。他刚刚就不该矫情的,不该用糖葫芦来忆苦思甜的,这么难吃的糖葫芦难道要直接丢了吗? “给我吧,我帮你解决了。”沈灵说。 沈真摇了摇头:“算了,别吃了。我觉得好难吃。”他朝广场边的垃圾桶走去。按照沈真的性格,即使糖葫芦难吃,但他也不会丢了浪费粮食。但如果非让沈灵吃这么难吃的东西,他宁可丢了。 沈灵忽然攥住沈真的手,把他的手带到了自己面前。然后沈灵就着沈真的手咬了第二颗山楂,他咬了几口,摇了摇头说:“确实不好吃。他们一定用了劣质糖浆。”他这一连串动作做得极为自然。 卖花的小女孩一直在眼观六路,似乎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朝着沈真和沈灵的方向走过来。 沈真觉得如果他们被小女孩拉着推销了玫瑰花,那才叫尴尬呢。于是,他一手攥着糖葫芦,一手攥着沈灵,动作飞快地朝着商场内跑去。电影院位于商厦的顶层。沈真直接拉着沈灵跑到了电梯口。 “哥,你跑这么快干嘛?看上去特别像是……”沈灵笑着问。 沈真赶紧打断了沈灵的话:“停停停,不许把那个词语说出来!”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沈灵问。他的眼中藏着一抹戏谑。 沈真觉得这是一道送分题啊,按照沈灵的尿性,他肯定要调侃他们刚刚的行为像是私奔了。 “其实,我只是想说,我们刚刚那样子瞧着特别像是……”沈灵绝对是要故意重复这句话的。 沈真觉得与其被沈灵调侃了,不如先自我调侃比较好。 自我调侃还显得比较幽默。 于是,沈真抢着说:“瞧着特别像是私奔,是吧?行了行了,我知道了。那我就是拐带地主儿子的小长工。”嘿嘿嘿,他先下手为强,就能反过来把沈灵给调侃了。沈真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 沈灵瞪大了眼睛:“咦?原本哥哥是这么想的吗?我本来想说,我们瞧着像是落荒而逃一样。” 沈真:…… 自家这孩子真的是没法要了! 第九十七章 因为是情人节,电影院内非常热闹。沈真和沈灵排着很长的队伍等着买票。 沈真手上还攥着那支无比难吃的糖葫芦,觉得自己这个动作看上去非常奇怪。他心里已经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买它的。沈灵四下看了看,回头看着沈真问:“你想要吃爆米花和可乐吗?” 沈真赶紧摇头:“看电影就好好看,又不是为了来吃东西的。” 好不容易轮到沈真、沈灵买票了,结果黄金时段的电影票都已经售完了。额,倒也不能这么说。其实每一场次中还是有空位置的。或许因为这是情人节,之前大家在挑位置时,都刻意和周围的人隔开了。于是,总有那种一两个位置是空出来的。如果沈真要买这样的票,那他和沈灵就要分开坐了。 沈真觉得这可以接受。他们是来看电影的,看电影时又不能说话聊天有什么交流,分开坐自然也没什么。不过,沈灵笑眯眯地说:“哥,我们看十点以后的场次吧,买了票可以在商厦内逛一逛。” 真正的情人们在十点以后估计都去了酒店或者回家啪啪啪了的吧。那时的电影票还剩下一些。 买好了票,沈真和沈灵走出了电影院。沈真问:“你想要买什么吗?外头太冷了,我们就在商厦内部逛一逛吧。”这种大型商厦内部什么都不缺,底层还有超市,完全可以满足二人的购物需求了。 其实也没什么想要买的,如果商厦内有书店,兄弟俩倒是可以去书店打发时间。但商厦内没有。于是沈灵说:“如果哥哥不累,那我们就随便逛一逛;如果哥哥累了,那我们找家咖啡厅坐坐。” “还是逛逛吧。说起来,今年好像都没有买衣服。”沈真说。 沈灵指着沈真身上的衣服说:“如果没有买新衣服,那你身上穿的这个是什么?我都买了。” 沈真低头打量自己身上穿的,才想起这应该是沈灵在秋天时买好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以前这种东西都是由我添置的,现在换成你了。我觉得再这么下去,我的生活技能非退化了不可。” “没关系啊,反正我一直都在哥哥身边。”沈灵笑着说,总觉得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点点宠溺。 沈灵给沈真买了一个新钱包。沈真其实一直没有用钱包的习惯,不管是大钱,还是小钱,在他出门时,他都是随手抓了塞进口袋里。不过,沈灵的眼光很好,他挑的钱包让沈真一眼就喜欢上了。 沈真觉得自己也应该给沈灵买点什么,于是就拉着沈灵去了一个品牌手表的专卖店。 兄弟俩都是那种特别干脆的人,一旦选中了他们想要的,他们会迅速结账走人。因此,互相送了礼物后,时间也没有过去多久。沈真还想着要不要去逛超市,沈灵指着商厦内的地图说:“哥,餐厅都集中在三楼和四楼,看样子商厦内吃的地方还不少。哥,你觉得我们等会儿的晚饭该吃点什么?” 沈真凑到地图前,发现商厦内吃东西的地方果然很多,中式、西式的都有,几乎都是知名的品牌连锁店。他很有经验地说:“今天这种日子其实不适合出门,到处都挤满了情侣。我觉得这几个餐厅可以剔除了,像这种有情调的地方肯定都满座了。所以,我们还是去吃特别接地气的平价面条吧。” 沈灵:…… 好好一个情人节,最后一人一碗面条就算是吃过晚饭了。 晚饭后,时间还远远不到电影开场的时候,兄弟俩只能去咖啡馆打发时间。沈灵其实不怎么喜欢喝咖啡,因为这种颜色容易让他联想到上一世喝不完的中药。不过,他也承认,咖啡比中药香多了。 “对了,你有没有想好以后做什么?”沈真问。 沈灵觉得沈真忽然问起这个问题显得有些奇怪,于是他非常谨慎地说:“短期的目标无非就是参加高考和上大学吧。”对于沈灵来说,高考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他都不需要特意为此耗费多少心神。 “那你有没有想好要考什么大学?”沈真问。 “哥哥呢?哥哥想好要考什么美院了吗?”沈灵反问道。 美院在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培养艺术家的,艺术气息非常浓,那是未来画家的摇篮,一种则在教育上偏向实用性,往社会输送大量的设计师、cg师等等。当然,这二者区分也不明显。从沈真的事业规划来看,他应该会选第二种美院。如此,他可以试着考国大美院。而沈灵可以直接选择国大。 沈真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似乎在用这个动作掩饰某种情绪。 放下咖啡,沈真一脸认真地说:“我这边先不说,毕竟我已经很清楚自己未来要做些什么了。我这个人没有太大的野心,天赋是有一些的,但又不是真正的天才,所以我对自己的安排算得上是合情合理的。可是,你和我不一样,我不希望你浪费了自己的天赋。所以,你有没有想过……要出国?” 即使沈真一颗红心都向着自己的祖国,而且他从来都没有崇洋媚外过,但是他也承认,在某些尖端技术、理论方面,学生出国能学到的比在国内的更多。沈灵是真正有天赋的人,沈真不想耽误他。 沈灵原以为他和沈真之间的关系正在朝着某个他所乐见其成的方向滑过去,却没想到沈真暗戳戳地酝酿了一个大招。沈灵在此之前是根本没有想过要出国的,因为他没打算要成为科学家,不需要去追求那种无比高深的教育。如果说学历是一个人的奠基石,那沈灵觉得国大的学历已经非常够用了。 说白了,沈灵日后自己创业的可能性非常大。他认为国大的教育以及从中拓展出来的人脉已经够他用的了。更何况,沈灵不想离沈真太远。如果他选择出国,那么两人之间就会隔着大陆和时差了。 有些话一旦开了个头,再说起来时就非常容易了。沈真没有理会沈灵的沉默,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世界这么大,你总要去看看的。我觉得出国是个很好的选择,有利于提升你的眼界。” “哥哥很希望我出国?”沈灵问。 沈真又灌了一口咖啡,苦涩的味道在舌尖爆炸。他听见自己说:“嗯。我就是这么希望的。” “好,我明白了。”沈灵微笑着说。 两人没有就着“出国”这个话题聊得太深入。沈真就像是要补偿什么似的,接下来都在说一些容易让沈灵觉得开心的话题。沈灵也笑着配合。但他们其实都很清楚,他们之间的气氛已经不一样了。 电影快放映的时候,两人一起离开了咖啡厅。 沈灵叹了一口气。他果然不喜欢咖啡。即使它们闻着很香。但是,大概在接下去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想再闻到咖啡那种香甜中带着苦涩的味道了。人类擅长爱屋及乌,也擅长恨屋及乌。 十点多的电影院依然很热闹。他们所看的这一场依然几乎满座。 入场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过道中有些暗,还是沈真确实心不在焉,他不小心绊了一下,差一点就摔倒了。好在沈灵身手敏捷,及时扶住了他。两人很快找好了自己的位置。他们两边都坐着情侣。 《寻仙》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爱情戏就占了三分之一。 沈真的注意力都被《寻仙》的后期制作吸引了。其实,他和影视后期也能算是半个同行。沈灵的心思则根本就不在电影上。他其实明白沈真为何希望他出国,这对于沈灵来说,不算是一个坏消息。 美丽的花朵总是带刺的。花朵越是美丽,刺就越是扎手。 想要尝到最甘美的果实,勇士们总需要一场无比曲折艰辛的冒险。 沈灵是个聪明的人,他知道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对自己来说是最有利的。可是,他又有些不甘心。 黑暗容易滋生人的欲望。坐在沈真身边的那对情侣已经亲上了。这让沈真觉得很别扭。他下意识地往沈灵的位置上凑了凑。沈灵收回心神。他的视线并没有落在银幕上,而是落在了沈真的手上。 沈灵觉得自己可以任性一点,毕竟他都要被沈真“赶”出国了。于是,沈灵握住了沈真的手。 沈真吓了一跳,下意识就想要把沈灵的手甩开。 然而,沈灵始终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劲很大。 沈真放弃了挣扎,他侧过头看了沈灵一眼。沈灵却一本正经地在看电影。 黑暗中,沈真笑了一下。 第61节 一双握住的手很有默契地换了姿势。从一只抓住另一只的姿势换成了十指紧扣。两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银幕上。但他们的注意力却都在紧握的手上。有一份温暖和悸动似乎从指尖一直漫到了心里。 他们什么都没有说。但他们确实有默契的。有些话不必多说。有些话也不会多说。 第九十八章 情人节的那天,虽然沈真和沈灵并没有用言语商量什么,但他们却在沉默中达成了共识。 接下来的日子好像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一个宅在家里搞创造,一个住校上学。学校里严禁学生携带并使用手机,不过沈灵的室友们都很义气,知道沈灵有手机,他们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去举报。沈灵就每晚躲在被子里,小声地和沈真说晚安。这其实都是小事,但小事中却透着一股子幼稚的浪漫。 家里添置了一台跑步机,陆陆续续又添置了些其他的室内用运动器材。沈真不愿意去健身房,每天就在家里动一动。他弄了一个弹性很大的作息时间表,尽可能地让自己的生活状态变得健康起来。 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沈灵拿着一叠申报材料去找负责老师。 钱修明对此相当不解:“你怎么忽然想要申请交换生了?到底是哪里想不开?其实我觉得那个对你而言并没有什么用。”高中的交换生项目和大学的交换生项目很不一样,虽然每个高中的交换生项目计划各不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高中的交换生项目绝对没有大学的交换生项目那样具有学术性。 沈灵的心情很好,笑眯眯地说:“因为我要努力追求我喜欢的人了啊。” 追求喜欢的人还需要特意跑到地球的另一面去?钱修明觉得自己确实难以理解学神的想法。而且沈灵什么时候竟然不动声色有了喜欢的人了?钱修明自认和沈灵的关系不错,却从未发现什么苗头。 不过,见沈灵的语气不像是在开玩笑的,钱修明便忍不住问:“你在网上认识洋妞了?” 要不是“真爱”在地球的另一面,为何沈灵现在会迫不及待地想要飞过去?钱修明心中立刻又生出了几分担心。在他看来,沈灵如今的种种行为就和那些被爱情冲昏了头想要私奔的“傻子”一样。 沈灵摇了摇头,说:“你这个猜测弄错了至少两件事情。” 弄错了两件事情?既然不是“洋”,那便还是华国人;既然不是“妞”,那……钱修明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他将沈灵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问:“不是说同类会有感应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啊?” 钱修明甚至担心是自己对沈灵造成了某种不好的影响。不过,沈灵赶紧打断了他的自怨自艾。 “总之,为了我的爱情,这个交换生的名额,我是必须要弄到手的。”沈灵扬了扬手里的资料。 钱修明难得起了八卦的心思,想要弄明白沈灵那个“真爱”的身份,偏偏沈灵口风很紧。于是,钱修明只知道那位“真爱”是个华国男孩,目前待在国内,未来也会留在国内发展。所以,沈灵想办法出一趟国到底是为了什么?隔着国家和时差,还怎么追求“真爱”啊?钱修明都被沈灵弄糊涂了。 不管钱修明如何不解,沈灵都是一个很有计划性的人。事情总会按照他的计划发展下去。 高一学年快结束的时候,沈灵的交换生资格就申请下来了。沈灵拿着资料和沈真摊牌。 “……所以,你下学期就会去国外了?”沈真诧异地问。他没想到沈灵会有这么强的行动力。 “确切地说,我会在暑假时离开。我们要先过去适应下环境。”沈灵停顿了一下又说,“我知道哥哥是怎么想的,也许我们确实应该分开一下。与其等我上了大学再分开,还不如现在就开始。” 沈真低头翻着资料,沉默了几秒钟,说:“嗯,好啊。我等你回来。” 沈真的内心一点都不平静,但他的语气却足够轻描淡写。其实,沈真在当初给出的不过是一个建议。所谓建议,也就是说可以被采纳,也可以不被采纳,但是,沈灵显然弄明白了沈真真正的心思。 哪怕沈真一直自欺欺人,但在沈灵毫不掩饰的表现中,他显然已经明白他们兄弟间的关系将会发生一些变化。沈真在情感上接受着这种变化。但他的理智却还在犹豫。而沈灵清楚地知道了这一点。 沈灵太聪明了,其实,谁的心思能够瞒得过他呢?他却愿意在一定程度上纵容着沈真。 “哥哥会等我回来的,是吧?”沈灵微笑着问。 “我能去哪里呢?我肯定是在家里守着的。”沈真一语双关地说。 即使是到了这个时刻,明明都知道了各自的底牌,但他们依然没有选择摊牌。不过,这样的双关之语已经算得上是一种承诺了。沈灵的心里对此是满意的,可他的脸上还是露出了一种失望的表情。 因为沈灵的失望,所以沈真越发内疚,所以沈真任由沈灵“为所欲为”。沈灵出国前的一天,他们在互相帮助的时候,沈灵忽然破了那条界限,直接吻上了沈真的嘴唇。如他所料,沈真没有拒绝。 沈灵走了以后,家里好像变得更安静了。沈真被这种安静压得喘不过气来。 沈真有点想要喝酒,但他又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该用酒精来麻醉自己。于是,他开始给朋友们打电话。因为沈真的宅属性,他的朋友不多,但朋友贵精不贵多,他的好朋友却又是不少的。 沈真把电话打给了李浩。或许王彦、陈磊会更有阅历,但有些心事却只适合说给少年人听。 等李浩从沈真那一堆云里雾里的话中理出思绪时,他无语极了:“……你的意思是,你遇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虽然你怀疑了很久,但最终还是确定了你们两个是互相有好感的,对吧?” “你等我一下……”李浩赶紧放下电话,去把房间的门关好,然后才重新拿起电话。作为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李爸爸李妈妈当然是禁止李浩早恋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和沈真的电话不能被家人听到。 “既然互相喜欢,你还有什么好苦恼的?在一起不就行了吗?”李浩恨铁不成钢地说。 “怎么能够轻率地在一起呢?如果他只是弄错了自己的感情呢?我一直在他身边扮演着一个引导者的角色,所以他才会依赖我。这让我觉得自己很卑鄙。或许,他本该是不会喜欢我的。”沈真说。 哪怕沈灵和一般的孩子不一样,但他也不像是沈真那样是真正重生的。沈灵虽然有着前世的记忆,可是那些记忆带给他的不过是技能上的熟练度而已,真正在沈灵性格中占据主导作用的还是他这一世的经历。于是,沈真没法把沈灵当成孩子看待,可他同样不能把沈灵当成真正的成年人来看待。 所以,如果沈真毫不挣扎地任由沈灵爱上自己并自己爱上沈灵,他会觉得自己是个诱拐犯。 “然后呢?然后你做了什么?”李浩问。 沈真有些难受地说:“我觉得我们应该暂时分开下。我们之间的距离一直都太过靠近了,这种亲近使得我们都不够清醒。唯有我们分开了,他才能进行更严谨冷静的思考,究竟他对我的好感是出于爱情,还是出于一种生活上的惯性。爱情其实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至少我一直是怎么认为的。” 如果真的是爱情,那么一两年的分开其实无法阻断他们之间的感情。 如果那不是爱情,那也很好,等到一两年后再相聚,从未摊牌的他们还能继续做兄弟。 不明真相的李浩却觉得无话可说了:“你这真是……真是叫我说什么才好呢?”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懦弱,特别矫情,还特别作?”沈真苦笑着说。 李浩本来确实是有一点这么觉得的,不过沈真已经在自我反省了,李浩总不能说,是啊,我觉得兄弟你确实有点作啊。于是,李浩想了想,说:“换个角度想想,你这也算是负责吧,有责任感!” “可是,我让他伤心了。”沈真说。在机场告别时,沈灵那苍白的脸色,沈真永远都忘不掉。 李浩想了想,又问:“我能够听得出来,你是真的很喜欢她吧?” “其实我之前从未想过会喜欢上他,但是当我意识到自己喜欢他时,我又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呢?明明我们相处得这么愉快!明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牵扯我的心神。你知道吗?这种感觉真的是太美好了,就像是我终于找到了自己失落的另一半灵魂一样。”沈真说。 李浩虽然也是艺术生,但他和沈真不一样,他对于绘画并没有沈真那样的热爱。所以,李浩无法想象,沈真的生活是属于沈灵的,沈真的精神世界也是属于沈灵的,那是他唯一的缪斯,是他的神。 李浩不想给沈真泼冷水,但他却觉得沈真应该做好心理准备,于是他问:“那么,等她回来的时候,如果她对你说,之前对你的喜欢不过是种错觉,她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心意了。你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太残忍了,可是它足够现实。 沈真一直在担心的无非就是这个。 “那我……那我其实也不能做什么,我会继续像哥哥那样留在他身边。因为爱情是不能强迫的。爱情也不是你努力了他就会愿意给你的。爱情是一种感觉,是一种火花,只是我的爱情已经给了他了。”沈真忽然觉得更加难过了,“或许你会觉得我太夸张了,但我可能已经没法再爱上别人了。” 艺术家的世界更为纯粹。沈真觉得自己可以欺骗任何人,却无法欺骗自己的画笔。 就像是陈磊当初说过的那样——明明那个时候的沈真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感情——画画是沈真的生命,而沈灵就是他画中的灵魂。爱情两字其实都不足以形容这种感情了,它无处不在而无所在。 他们之间原本就不仅仅是爱情。沈真有着成年人的理智,又有着画家的浪漫。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情圣啊!”年轻的李浩无法理解这种感情的甜蜜和沉重,“放心啦,我刚刚是随便说说的。你要这么想,你那么优秀,又有哪个姑娘会辜负你呢?总之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啊!” 沈真其实毫无信心。不过,他努力笑了一下,说:“如果真要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也没什么。” 李浩很同情沈真,但却没法完全地理解他。等陪沈真聊完了电话,十几岁的李浩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爱情这种东西果然是太折磨人了,所以他还是继续远离姑娘,继续和电脑游戏相亲相爱吧。 ———————— 一年半以后。 又长高了不少的沈灵结束了一场校内辩论。他走出校园,被阳光偏爱的他纯白如童话中的王子。 啊,时间差不多了,他该回国摘取甜美的果实了。 第九十九章 高中的交换生项目一般都是短期的,短的有一周至一个月的,长的最多也是一学期。 按照双方学校的安排,沈灵的交换生涯就应该是一个学期。但是,也不知道沈灵是怎么做的,那边的学校出了特殊条款,于是沈灵的交换生涯被延长了。先是延长到了一个学年,后来又加了半年。 算上最开始的暑假适应期,也就是说,沈真快要有两年的时间没有见到沈灵了。 在这个分开的过程中,沈真孤单单地过了一个年,现在他马上就要迎来第二个孤单的年了。过年期间是国内学生的寒假期,但是国外学生是不放假的。沈真知道沈灵应该不会回来。他对着电脑敲敲打打了快一个多小时,弄出了一封两百字左右的信,又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击发送给沈灵发了邮件。 科技如此发达,如果他们愿意,那么即使隔着遥远的距离,他们也可以像是不曾分开一样。 如果在电脑上安装一个视频交流软件,那么他们每天都能隔着网络打招呼。但是,他们没有。他们仅仅保持着半个月一次的越洋电话联系。除此以外,他们会给对方发电子邮件,但这也并不频繁。 他们依然很有默契地避开了某个话题,问候和关心以及想念都克制在一个安全的范围内。 但是,哪怕是最高明的骗子或许都没法骗过自己的心,更何况沈真原本就不是个擅长欺骗的人。等挂了电话,或者关上了邮件,那份自欺欺人就没法继续维持下去了。沈真觉得自己的情绪在失控。 身为普通人或许没法理解艺术家的爱情,我们没法理解那份疯狂、那份放浪,我们同样没法理解那份执着、那份忠贞。爱情是他们的第二生命。沈灵用最温和的姿态却最强势地占据了沈真的一切。 比不上前辈们的痴狂,沈真不是一个离了爱情就过不下的人。他只是会缺乏激情而已。 这种激情的缺乏甚至不会为他人所知,只有在绘画方面同样纯粹的陈磊才会窥见一二。 陈磊以为沈真是遇到瓶颈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外人看来,沈真年少成名,这一路走得都太过顺利。他身上甚至没有少年人的清高和骄傲。他对于技法的追求使得他不会伤仲永。但是,没有人的艺术生命可以完全一帆风顺。如果没有瓶颈,那么就不会有突破。但瓶颈有时候也会毁了一个人。 虽然沈真现在还没有到“被毁了”的地步,但陈磊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什么?去a校开讲座?不行不行,我资历不够。”沈真果断地拒绝了陈磊的提议。艺术是需要拼天赋的,需要老天爷赏饭吃,a校是八大美院之一,a校中的学生都是天之骄子。沈真觉得自己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他在天赋上并不比学生们厉害多少,难道要让他这个高中生去给大学生开讲座? 少年人确实应该谦虚一点,不过,陈磊总觉得沈真对他自己的认知偏低了。陈磊说:“这并不是一个正规的学术性讲座,而是一个开放的交流型讲座。他们邀请的也不仅仅是我一个人,而是我的整个团队。《遇妖》这部动画片算是我的代表作,你这个漫画原作者跟着我去露露脸,也不为过吧?” 说句题外话,《遇妖》漫画版连载了这么多年,终于快要完结了。动画版则完成了三部。 沈真还有些犹豫。 陈磊又说:“就这么说定了!我等下把时间和地点发给你,你准时参加,不许迟到。” 陈磊迅速挂了电话,都没有给沈真拒绝的机会。沈真握着手机叹气。说真的,要不是沈真知晓陈磊的为人,而且沈真本身不是很在意这种事情,陈磊这种性格确实容易得罪人。他真的太孩子气了。 讲座被安排在十天之后。 沈真在手机上设了一个提醒,否则他说不定到时候能忘记这件事情。然后,他把手机塞进口袋里,走到书房中去开电脑。电脑已经更新换代过了,数位板等沈真上一世最熟悉的工具也已经都到位了。这意味着沈真对着电脑工作的时间将会大大延长,等到沈灵回家时,他们需要购置第二台电脑。 随着电脑开机,邮箱就自动登录。 沈真打开了邮箱,可是并没有新邮件提醒。沈真下意识地多刷新了几次。 确定没有新邮件以后,沈真打开了新浪微博。他在微博上只有一个号,名字叫做“是三爷不是三儿”,不定期更新以仙人掌三儿视角来描绘的条漫。这些漫画都是他在过去的几年中陆陆续续画的。 沈真并没有做过什么推广。他甚至没有利用过自身的名气。他只是时不时地更新一条。 起初这个微博并没有多少关注量。当然,那些因为各种巧合而关注了这个微博的人最后都没有取关,因为条漫什么的真的是太萌了!等到粉丝数量逐渐上去,涨到了几千人,估计是有人@了大v,被大v免费转发过一次后,三爷的关注量激增。就算到了现在,三爷每天都会面临诸多新粉丝的调戏。 “是三爷不是三儿”这个账号背后的沈真依然没什么改变,他还是不回粉丝们的留言,还是不定时地更新条漫,好像那些关注、评论、转发、点赞都和他没什么关系。大家都觉得三爷真是高冷萌。 沈真在心里立了一个flag,等他把所有的存稿都更新完了,沈灵就应该回来了吧? 可是,沈真不知道沈灵现在是怎么想的。他们已经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没有见过面了呢。 沈真有时候想过,如果沈灵忽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微笑着说:“哥,我回来了啦。哈哈,我在国外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女孩子!哥,我觉得我们就该做一辈子的好兄弟呢!” 他舍得责怪他吗? 第62节 他不舍得!他怎么舍得让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失望呢? 所以,他也只能努力地微笑,说:“嗯,回来就好。你想吃什么?晚上给你做!” 这并非是沈真太过圣母,而是因为沈真很清楚,很多感情都可以勉强,唯有爱情不可以。而且,当沈真在自省时,当他质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沈灵时,他终于意识到这是因为他重生的方式不对。 沈真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寂寞的渴望爱与被爱的孩子,可是宋家人对他做的那些事情,几乎断送了他毫无保留去爱一个人的能力。即使有张叔叔,即使有李家人,但是上一世他们相遇的时机不对,沈真感激他们,却不会像这一世一样和他们如此亲密。这意味着沈真的内心是空洞的,冷风穿堂而过。 从汾水镇把沈灵带走,是因为沈真知道这个孩子离开他就会“死”。于是,沈真理所当然地把沈灵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至少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确实存在着这种自认卑鄙的想法。沈灵的存在填满了沈真的空虚。而在沈灵越来越依赖他时,沈真其实也在把自己上一世幻想过的感情给了沈灵。 在沈真看来,如沈灵那样狡诈如狐又因为前世现世经历而缺乏一定安全感的人,若不是他忽然明白了沈真对他的在乎,他怎么可能任由自己先喜欢上沈真?而这种喜欢难道就真的是出于爱情吗? 艺术家有时候会敏感到变态。 沈真不变态,但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在养成。 瞧吧,所以你就是个可悲又可怖的诱拐犯!在夜深人静时,沈真痛恨不已地骂着自己。 在这种自我厌弃中,沈真的心里却又存在着一丝微弱的希望。他在深渊中等待着被勇士拯救。 沈真刷了一会儿微博,又重新打开邮箱页面,依然没有新邮件。他开着电脑,去厨房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条。虽然是面条,不过他先用肉丝做了卤,下面时又特意加了青菜和豆腐,因此看着很丰盛。 一直到睡觉前,沈真都没有受到新邮件。 第二日,当沈真叼着牙刷开电脑时,新邮件提醒出现了。沈真赶紧跑去卫生间中吐了牙膏沫,迅速刷完了牙。他打开新邮件,沈灵的回复比他的邮件更短,抱怨说最近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沈真小声地说。 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仙人掌三儿无知无觉,没有人可以回应沈真的关心。 在陈磊不断地电话“骚扰”下,沈真参加了a大的讲座。他和陈磊的团队坐在一起,把讲台留给了陈磊。不过,在讲座后的交流环节,陈磊显然不愿意让沈真待在角落中养蘑菇,于是把他拎到了自己的身边。世人都偏爱美人,见到沈真以后,大家迅速抛弃了自嘲是老腊肉的陈磊,纷纷向沈真提问。 a的学生的水平很高,问出来的问题自然也颇具专业水平,沈真回答得非常认真。 回答完一个关于透视的问题后,主持人把话筒交给了一位穿着改良旗袍的美女学生。 美女学生惊喜地起身,笑着说:“沈老师你好。刚刚师兄师姐们都问了很多非常棒的问题,沈老师的回答总是深入浅出,我听着受益匪浅。我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幼稚!希望沈老师不要介意。” 沈真笑着摇头,说:“不介意。” 美女学生又说:“我是看着《遇妖》漫画长大的(全场在此处爆发了笑声),并且非常崇拜沈老师。不过,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沈老师真人,在此之前我只见过沈老师的自画像。最近我在微博上关注了一个名字为‘是三爷不是三儿’的微博,那是个条漫微博,我发现沈老师的自画像可以和里面的一个角色重合。这应该不是我的错觉。于是,我想知道沈老师就是‘是三爷不是三儿’的作者吗?” 这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沈真点了点头说:“是的。这并不是你的错觉。”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美女学生心满意足地坐下了。 沈灵出现在了阶梯大教室的最后一排。因为讲座的内容很精彩,所以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迟到的学生。教室里已经没有空位置了,除了自备小板凳的,很多人都选择挤在教室的最后,站在那里。 讲台上的沈真保持着礼节性的微笑。沈灵很熟悉这个微笑,因为他总是可以从镜子中看到。 第一百章 沈灵原本没打算隐瞒自己的行程。不过,在他说出自己要回国之前,沈真先在邮件中对他说了来a校参加讲座的事情。沈灵查了下日历,发现二者时间重合了。于是他索性就不说了,以免沈真分心。 好吧,或者也可以说沈灵就是故意不说的。 哪怕是习惯于将事事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沈灵,他内心深处也不是全然自信。爱情这种东西是计算不来的,这一点就连沈真都知道,沈灵难道会不知道吗?他知道。所以,他其实有些近乡情怯。 出国的行为算得上是一场冒险。 沈灵知道这场冒险必不可少,然而他也担心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什么不可预估的意外。 如果沈真那时的萌动仅仅是出于一种转瞬即逝的激情呢?艺术家的激情就是这样,他们爱的时候可以无比疯狂,不爱的时候又可以无比冷漠。如果沈真的生命中忽然出现另一个不可替代呢?沈灵即使是最高明的执棋者,他能够增加的也只是己方的胜率,其实他并不能保证自己一定会下赢整盘棋。 越是在乎,越是患得患失,越是没法理智自制。 不过,沈灵比任何人都善于忍耐。而且,比起沈真的悲观,沈灵要更加不折手段。 他忍了一年,又忍了半年,他忍了四百多个日日夜夜。 而现在,他终于回来了。 沈灵终于见到了沈真。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丢了一只玻璃鞋而魔法失效的灰姑娘,无法顺理成章地出现在他的王子面前。世界仿佛陷入了彻底的黑暗中,唯一的光源就集中在沈真身上。 美女学生的提问带出了全新的提问节奏。之前大家的提问都比较专业,从美女学生之后,学生们的问题就比较五花八门了。不过,大家还都有些分寸,即使一些问题生活化了,却不至于会冒犯人。 团队中的人几乎都被学生们问到过,不过更多的问题还是砸向了陈磊和沈真。 沈真很受欢迎。这个认知让沈灵不自觉地微笑了起来。“灰姑娘”其实并不介意自己身上的魔法是否失效了,即使他无法参加舞会,但只要王子还是场中最受欢迎的人,他就忍不住会觉得骄傲呢。 不过,即使是人民币,也不是人人都爱的。站在沈灵身边的两个男生似乎就很不喜欢沈真。 “我是看不出他有什么本事的……野路子出来的,取得现在的成绩不过是他撞了大运吧。” “呵呵,我觉得《遇妖》八成是其他人代笔的。几年前,他才多大啊,字认全了没有?” “小白脸嘛,有一张脸,那些有钱的人就愿意帮他炒作……” …… 沈灵转过头说:“不管你们如何否定沈真,你们现在就站在这里,被迫看着他的优秀。不管你们有多不服气,你们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和他的作品。至于你们,抱歉,沈真不认识你们,他一点都不在意你们是如何看待他的。当雄鹰于九天揽月时,他根本没有必要理会小麻雀那无比可笑的妒忌。” 沈灵始终保持着微笑,然而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极其危险的气息。如果想打架,他也奉陪。 或许是怕他们真的打起来,周围立刻有人打了圆场。而这一点点骚动并没有影响交流会的进行。 主持人刚刚叫起的学生又是向沈真提问的:“我想知道沈老师有喜欢的人了吗?如果没有,那么沈老师的择偶标准是怎么样的?你们大家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我啊,这个问题是代我家妹妹问的。” 全场又爆发了一阵笑声。 然而沈灵却笑不出来。他沉默地站在那里,后背不自觉地挺得更直了。 沈真有些局促地拿着话筒。陈磊和团队中的其他人都很八卦地看着他。其实,考虑到沈真现在的年龄,大家也没指望他真的爆什么大料出来,但这不还有一个“择偶标准”的话题可以深挖一下嘛! 沈灵觉得自己在等待宣判,他是无辜的,还是有罪的,这在沈真的一念之间。沈真沉默了两三秒钟,才认真地说:“这个问题……其实有些难以回答,可能你们会觉得我还很年轻,不过我的心态已经成熟了(全场继续笑)。我觉得喜欢不喜欢这种说法太过浅薄。”说到这里,沈真停顿了几秒钟。 沈灵屏住了呼吸。 他就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沈真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出来,他已经无法分辨具体的方向了。 “我的生命中存在着那么一个人,如果可以,我想要给他画一辈子的画。”沈真一字一句地说。 刹那之间,沈灵抛开了所有的负担。在这一刻,过去无数日夜的煎熬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屠龙的勇士拿起了刀剑,因为王子的一句话,他能够披荆斩棘,他能够跋山涉水,他能够静候果实的长成。 这果实的样子比希腊神话中金苹果更美,它的味道比《圣经·雅歌》中的葡萄更甜。 …… 交流讲座结束时,不少人涌到教室的前排,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书本等东西让各位老师签名。沈真身边就围满了让他签名的人。他低着头,有人递过来一样东西,就迅速在该物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学校这边的负责老师一直在催促着学生们散场,再加上不少人都拿到签名了,教室里很快就空了下来。沈真身边围着的人越来越少。陈磊一抬头,竟然注意到了沈灵的靠近,他的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然而在陈磊说出什么之前,沈灵将手指竖在唇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陈磊立刻不说话了。 当沈真帮最后一名粉丝签完了名,沈灵上前一步,把自己的手递给了沈真。 沈真有些奇怪地看着自己眼前忽然出现的这只手,难道这人是想要让他把名字签在手上吗? 沈真下意识地抬起了头。然后,他惊呆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的眼前出现了幻觉。 “沈老师,可以在我的手心里签上你的名字吗?”沈灵微笑着说。 陈磊很不解风情地凑了上来:“小灵不是出国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哈哈哈哈,你找你哥要签名?回家让他帮你慢慢签,要多少有多少!对了,等会儿我们和学校老师有聚餐,小灵也一起吧?” 沈灵笑着说:“今天刚刚回来的。我还有一堆行李在外面,所以就先不参加你们的聚餐了。”他顺势又抱了沈真一下,附在沈真耳边小声地说:“你去参加聚餐吧,我先回家了。在家里等你。” 会后聚餐主要是用来积累人脉和交流感情的。沈真很想跟着沈灵一走了之,但做人不可以如此任性。等到聚餐终于结束时,沈真匆匆和陈磊以及其他人告别,然后拦了一样的士,迅速朝家里赶去。 坐在车里,沈真闭上了眼睛。司机以为他在休憩,但其实他只是在回味沈灵的样子。当沈灵笑着向他索要签名时,许久的分离所带来的隔阂仿佛都不存在了,那一刻的场景在他的心中定格成永恒。 下车,跑进小区,再一口气跑到家门口,等到拿出钥匙开门时,沈真已经喘得不成样子了。 门从里面被打开。沈灵攥着沈真的手,把他拉进了屋子里。他们用脚后跟踢上门。 尚还挤在门边,他们根本来不及思考,那些压抑了许久的情感就使得他们做出了相同的动作。 这是一个浓烈到极致的吻。这也是一场属于雄性之间的角斗。他们渴望占有,也渴望被占有。下身撞在一起,沈真在亲吻的间隙用力喘着气,有些难堪地说:“硬、硬了。我们先、先停一下。” 沈灵舔了舔嘴唇。他并不满足于一个十分钟的亲吻,至少也得是二十分钟的。 “等你长大了再做这些事。”沈真说。他心里其实还存着某种顾忌。 沈灵紧紧地搂着沈真。他把自己的脑袋抵在沈真的肩膀上,说:“当然,有些事情确实是以后才能做。不过,你不能再把我当小孩子看待了。我不是你的洛丽塔,也不是你的紫之上。事实上,你才是我的泊尔塞福涅,是我哄骗着你吃下了冥界的石榴籽,从此你只能陪我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冥界。” 沈真虔诚地亲吻着沈灵的发丝。沈灵的敏锐在他的意料之外,细想一番,却又在情理之中。 “是我诱拐了你,却又卑鄙地希望你能心甘情愿。”沈灵说。他在坦白,但他也在示弱。 沈灵总能得到他想要得到的。沈真自我厌弃了那么久,如何舍得让自家的小孩陷入自我厌弃的情绪中?沈灵的示弱让沈真心疼,他小声而坚定地说:“你所给予的四颗石榴籽不足以使我彻底在你的世界停留。我为此惊慌失措,哪怕是十二颗石榴籽都不足以让人镇定,于是我吃完了一整个石榴。” 这是最浪漫的告白。这是属于阴谋家和艺术家的浪漫。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圆满的一百章,有木有!感觉自己的强迫症都要被治愈了! 洛丽塔大家都知道,紫之上是《源氏物语》中被光源氏一手养成的。珀耳塞福涅是希腊神话中的春神,被冥神哈迪斯绑架到冥界与其结婚,成为冥后。估计大家对此都不陌生。哈迪斯说服珀尔塞福涅吃了四颗石榴籽(也有说六颗或者三颗的),迫使珀尔塞福涅每年有四个月待在冥界,其余时间可以重回大地。 第一百零一章 沈灵有些惊喜地看着沈真。 沈真凭着成年人的自控推开了沈灵,说:“行了行了,你刚下飞机,难道不觉得累吗?” 呵呵,关键时刻怎么能觉得累呢?不过沈灵知道沈真在某方面的坚持,不等他彻底成年,估计沈真在一些方面是绝对不会松口的。沈灵倒也不执着这个,精神上的相契超越了对肉体上快感的追求。 不是说肉体的欢愉并不重要,情到浓时,一切都应该是水到渠成的。 不过,沈真对于精神方面的要求显然远远高过了一般人。他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 也许艺术家在这方面都有些通病。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陈磊的朋友中有一对夫妇。妻子有些病理性的性冷淡,丈夫对此也不在意,因为他觉得妻子在精神的高度和他能保持一致,对他而言,精神上的高潮比肉体上的高潮更重要。于是,他们结婚十年都没有性生活,但夫妻之间还是非常恩爱。 为爱妥协的也不仅仅是艺术家,高美美的姑姑姑父也是如此。她姑姑的身体状态并不是很好,于是夫妻同房的日子少,却不能凭此来说他们是不恩爱的。姑姑没法生孩子,他们就养了一只狗儿子。 当然,这些都算是极端的例子了,对于一般的情侣来说,性是爱的表达方式之一。 沈真在这方面不至于极端,可是在沈灵成年之前,他绝对不允许两人之间发生更亲密的关系。 “可是……”沈灵嘟囔着。两人肿胀的下身撞在了一起。 不上床没关系,互相帮忙做个手活也行啊。 第63节 沈真推开沈灵,看着摆在屋子里还没来得及整理出来的行李,问:“你不会还没吃晚饭吧?” “叫了一份外卖……”沈灵说。他累得都不想进厨房,又舍不得让沈真应酬回来还要下厨房。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估计是送外卖的小哥已经到了楼下。好了,兄弟俩这可真是不用再做什么了。男人嘛,硬起来容易;如果不去管它,当它觉得无聊了,那么放任它自己软下去也容易。 沈真觉得沈灵哀怨的样子很好玩,笑着问:“你叫了什么吃的?” “鱼香肉丝和软炸里脊。”沈灵说。在国外待了那么久,他确实有些……馋了。 沈真换好了鞋子,朝厨房走去,说:“家里还有点小油菜,我再给你清炒一个素菜吧。” 就在沈灵吃饭的时候,沈真被送上了微博的头条,原因是有人用手机拍了讲座交流会的视频并上传到了网上。因为《遇妖》,沈真在一定范围内算是小有名气吧,而这是他第一次在大众面前露面。 话又说回来,如果只凭着一部漫画《遇妖》,其实沈真是不可能如此出名的。 陈磊总是觉得沈真成就了他,但其实陈磊也在成就沈真。 漫画在华国的市场非常有限,像《都城卡通》这么有良心的漫画月刊,都因为利润越来越低,又正好撞上了出版社整改,如今已经停刊了。而沈真的《遇妖》原本是在《都城卡通》上连载的。漫画很优秀,但这份优秀不足以拯救一份杂志。如果不是沈真当时名气已经不小了,他还得仓皇找下家。 沈真要感谢陈磊的地方就在这里。 陈磊将《遇妖》动画化了,并且因为他当时还在体制内等等原因,这部动画直接在央视首播。之后因为反响热烈,又被其他卫视买走了转播权。《遇妖》动画版很火,这使得原作者沈真直接受益。 若沈真原本的名气是“一”,那动画版《遇妖》就将它扩大到了“一百”,甚至是“一千”。 有些东西是相辅相成的。正因为名气上去了,受众更广了,所以《遇妖》漫画版在出单行本等的时候也卖得更好了。于是,沈真虽然还不至于因为一部漫画就有了神格,但至少他的江湖地位有了。 学生偷录的视频能在网上引发这么大关注量的原因也在这里。哦,另一个原因当然是有颜任性。 因为沈真在视频中承认了自己和“是三爷不是三儿”这个微博账号的关系,于是三爷的关注量又开始迅猛地增长起来。很多人翻完了全部的微博,都忍不住哈哈哈哈地留言,为何这条漫会这么逗! 漫画的主角看似是仙人掌三爷,其实沈小真和沈小灵的戏份都很足。 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八零后九零后大都是独生子女,他们中很多人在看完漫画后,都特别想有一个兄弟姐妹。当然,也有人“慧眼如炬”,坚定不移地站了兄弟cp,就目前来看,这种还是少数。 三爷表示,真理往往都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 最新的一条漫画中,沈小灵为了不至于让三儿英年早逝,决定给予它人文关怀,因此端着一副严肃的表情,偷偷摸摸地和三儿聊天。不过,沈小灵显然也知道这种行为有些傻气。于是,当沈小真靠近阳台时,沈小灵就立刻做出一副“我正在看风景”的样子,眼神飘忽,还若无其事地吹起了口哨。 被人为关怀的三爷觉得沈小灵每天找它谈论的话题都太幼稚了,就像是在哄两三岁孩子似的! 三爷吐槽说:我想开启静一静模式,可总有一种声音说您的配置过低,该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网友们都觉得沈小灵和三爷真的是太萌了! 如果沈真现在登录一下微博,他说不定会因为各种猛涨的数据卡得掉线。 不过,可能让广大网友失望了,沈真暂时没有上微博的打算。或者说,他最近应该都想不到要登录微博了。他和沈灵就像是连体婴儿那样地守在一起,又像是得了皮肤饥渴症一样地渴望对方。他似乎有很多话想要对沈灵说,但似乎又没有,于是两个人安静地靠着都能度过一整个阳光不错的午后。 沈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疲惫不堪的旅人,在这一刻,他终于找到了自己心中的绿洲。 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不过,沈灵出国了那么久,现在终于回来了,肯定不能一直宅在家里耗时间。虽然沈灵挺愿意这么做的。爱情让人幼稚。只要两人待在一起,就算什么事情都不错,但沈灵还是觉得时间过得飞快。 没过几天,沈灵就需要去学校里报到了。 青春期的孩子其实成长的变化很明显。沈灵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长高了些,身上那些原本有些孩子气的细节正在慢慢褪去。他在迅速长成一个大人。钱修明第一眼见到沈灵时,差一点都没敢认他。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沈灵那样,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沈真的。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沈真那样,能隔着四百多个日夜一眼就认出沈灵的。 钱修明还记得沈灵当初出国的原因,见沈灵现在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就知道沈灵心愿得偿。他的好奇心都抑制不住了,忍不住说:“喂,什么时候把你家的那位带出来,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啊!” “这周末怎么样?周末时,我们请你吃饭。”沈灵说。 沈灵不希望他和沈真的关系被太多人知道。在现有的这种社会环境下,同性恋是很容易受到歧视的。即使是在号称民主自由的国外,也不过是没有人敢在明面上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的歧视,并不意味着“歧视”这件事情就不存在了。沈灵无意于改变社会环境,他自私得就只想保护好沈真而已。 而如果沈真和沈灵什么都不说,那么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亲兄弟。兄弟之间亲密些也属正常。沈灵觉得自己没必要向全世界宣誓证明自己的感情,事实上他只要向沈真一个人发誓效忠就可以了。 可是,这种隐瞒也不能针对所有的人。至少,他们得小范围地让彼此的好朋友们知道真相。 人活在世,求的无非是一个顺心。要是在亲近人面前都要装着,那就太累了一点。 钱修明并不知道他很快就要迎来三观的免费刷新了,高高兴兴地说:“行啊!我们约在哪里?” “约在我家。你去过我家,应该还记得怎么走吧?到时候不去接你了。周六中午十一点,你自己来我家吃中饭,别迟到了啊!”沈灵在钱修明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就转身朝校领导的办公室走去了。 钱修明站在原地傻了几秒钟。他觉得沈灵真是太厉害了,这就能带着小男友登堂入室了? 周六很快就到了,钱修明在水果摊上挑了几样新鲜的时令水果,拎着去了沈灵家里。这一路上他都在琢磨,到底是哪个妖孽把沈灵这个大妖孽拿下了啊?反正他怎么想都觉得那不应该是个正常人! 钱修明提前了一点点到,沈真还在厨房里炒菜。沈灵给钱修明开了门,笑着说:“我们都这么熟了,你也别和我客气。我就先不招待你了,你自己在客厅里玩一会儿吧。我继续去厨房里帮忙了。” 钱修明当然不和沈灵客气,说:“去吧,去吧!我坐这里看会儿电视就行。” 沈灵的小男友难道还没有来吗?钱修明如此想到,忽然他不小心看到了厨房中的一个场景。因为油烟机开着,钱修明听不清楚沈真说了些什么,就见沈灵笑着,凑上去在沈真的嘴唇上啄了一口。 亲嘴! 这要是亲了脸,钱修明都能说服自己,不过是他们兄弟情深而已! 卧槽,这一对可是亲兄弟啊!难道他们在一起了?钱修明倒没有觉得恶心,他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沈灵足智多妖,自己不小心发现了他的秘密,现在是不是需要担心一下自己的小命了? 别了,我亲爱的妈妈!别了,我最爱的世界! 然后,内心戏很足的钱修明又因为自己浮夸的演技笑了出来。 从某方面来说,他的神经也真是粗大呢! 第一百零二章 厨房中,沈真被沈灵吓了一大跳:“你同学在外面呢!”他这样子有一点像小猫儿炸毛了。 沈灵觉得沈真真是萌萌哒,笑着说:“别担心啦,他和我们是一样的。” 沈真表现得就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他动作飞快地转头看了钱修明一眼,又迅速把脑袋转了回来,然后满是诧异地问:“你是说……他也喜欢他哥哥?还是说,他喜欢他的弟弟?” 沈灵的额头上出现了三道黑线:“我的意思是,他和我们一样,都喜欢相同性别的人。” 估计是觉得这个答案太没有爆点了,沈真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 沈灵等了一会儿,见沈真专心致志地炒着菜,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话想说了,他忍不住问:“钱修明是我关系很好的朋友,而且他也喜欢同性。你难道对此就没什么想法了?你一点都不觉得吃醋?” “你希望我吃醋吗?”沈真颇具包容地问了一句。 沈灵迅速摇头。 “哦,我还以为你喜欢玩那种‘你听我解释’、‘我不听我不听’的游戏呢。”沈真说。 沈灵被沈真逗笑了:“我只是以为,有关钱修明的事情,我多少还要向你解释几句。” “其实我不喜欢‘解释’这个词语,当我不信任你而你又想要对我说点什么时,这种行为才能算得上是解释。但我不会不信任你啊。”沈真往锅里加了点蒜末,又翻炒了两下,就可以盛菜出锅了。 沈灵觉得自己的心真是软得一塌糊涂。 沈真其实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因为上一世的经历,他很难会对着别人掏心掏肺。可是,他现在却对沈灵直言,他愿意无条件相信他。说这句话时,沈真甚至不觉得这是一个有多么了不起的誓言。 当然,作为一个非常了解沈真性格的人,沈灵其实非常清楚,沈真刚刚说的这句话中还是暗藏了一个限定条件。如果沈灵胆敢欺骗沈真一回,那么,沈真将会迅速收回他所给予沈灵的一切特权。 可是,沈灵舍得欺骗沈真吗?他当然舍不得。 这意味着沈真可以无条件地相信沈灵一辈子。 一辈子啊,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语啊!沈灵觉得自己越来越有成为文艺青年的倾向了。 钱修明独自坐在客厅里东想西想。好在油烟机开着,把沈真和沈灵说话的声音都给盖过去了,否则作为一只单身狗,明明现在距离开饭还有一点时间,钱修明也会被迫让一把又一把的狗粮喂饱的。 当沈真炒最后一个菜时,沈灵开始在客厅摆桌子了。 钱修明有些忐忑地问:“那个……你和你哥……” “就是你看到的那样啊。”沈灵得意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开屏的孔雀。 为什么你会这么理直气壮……钱修明在心里大喊着,不过,他却没有当着沈灵的面质疑什么。说句真的,面对兄弟乱伦这种事情,虽然钱修明没有觉得恶心,但他也没法第一时间就欣然接受啊。 不过,面对着沈灵无比强大的气场,钱修明下意识就开始想各种理由帮沈灵开脱了。 只能说,像沈灵这种人,还好他不是天生的恐怖分子,否则他能分分钟把人洗脑了。就好比说是现在吧,甚至不需要沈灵动手,钱修明就在主动给自己洗着脑。他觉得,既然沈灵愿意让他知道这件事情,这意味着沈灵是信任他的,那他绝对不能辜负这份信任!他可以接受这件事情的,绝对可以! 等到三人坐下来吃饭时,钱修明的自我洗脑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沈真给钱修明倒了一杯米酒,说:“这个是我自己酿的,度数不高,你可以喝喝看。” 钱修明赶紧把酒杯接了:“那个……我们先碰个杯吧,我祝你们能够长长久久。”尽管少年人的爱恋总是来得快去得快,但钱修明相信沈灵不是这样的人。他确定了,就会从始至终地走下去吧。 这个祝福真是恰到好处,于是三人一起碰了杯。 喝了一口清甜的米酒后,沈灵放下杯子,对钱修明说:“其实有件事情忘记告诉你了……” 钱修明觉得米酒特别好喝,他有些崇拜地看着沈真。沈真太厉害了,就连米酒都能自己酿,除了生孩子,他还有什么不会的呢?沈家没有大人,沈真却已经把房子什么都置办起来了,这就是本事!而且,沈真还会画画、会做饭、脾气好……难怪沈灵会喜欢他。如此优秀的人又有谁会不喜欢呢? 更何况他们还一直相依为命!两只幼兽在险恶环境中跌跌撞撞长大了,再如何亲密都不为过。 于是,钱修明抢着说:“在我看来,其实现代社会将血缘之恋视为禁忌的原因主要在于子嗣,毕竟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所生出来的孩子大都不怎么健康。但是,你们反正又不能生孩子。中国古代不是还流行表兄妹结婚么?就是国外,我记得在某段时期,因为女子没有土地继承权,一个家庭中若全部是女孩,那么家长被迫要选择堂侄继承家业,而堂侄出于礼貌,也会娶了其中一位堂姐妹为妻。” 以上都是钱修明刚刚给自己洗脑时找好的理由。真是辛苦他了呢! 沈真觉得钱修明这孩子真是太逗了。沈灵说:“我想要和你说件事情……” 钱修明继续铿锵有力地说:“其实宗教神话中也存在着这方面的崇拜!就拿中国的神话故事来说吧,女娲和伏羲就是兄妹,但他们却在天道见证下结为了夫妻。再说西方的《圣经》,上帝只创造了夏娃和亚当,他们俩就是人类的鼻祖,那么他们的第一代后裔就必定是兄弟姐妹间的结合了……” “说到这个,还是希腊神话故事更乱吧……”沈真忍不住说。 两次被打断的沈灵微微抬高了自己的声音说:“其实,我是被收养的。我和我哥哥并没有血缘关系。不过,还是谢谢你的理解了。好兄弟!就冲你刚刚那些话,我……不说了,赶紧吃菜吧。” “希腊神话中的那一堆神明确实没什么节操……”钱修明诧异地看向沈灵,“哎?” 作为旁观者的时候,大家都喜欢那些三观无比正直的人;可是等到身陷局中时,其实人人都喜欢那些无条件站在自己身边的人。其他人可以骂他们三观不正,而当事人但凡有心都是要感动的。不说钱修明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但当他因为误会而努力站到沈真和沈灵这边时,沈灵确实被感动了。 不过,沈灵对着除了沈真以外的人都说不出什么感人的话来,他一般都是直接用行动来感恩的。 钱修明的脸立刻就红了,非常不好意思地说:“那个……”他觉得好尴尬啊。 提到收养这一茬,沈真有些得意:“我那时候就知道把你记在我家的户口本上了!”在他把沈灵当弟弟的时候,他还不觉得如何;现在把沈灵当成爱侣了,沈真顿时觉得自己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入了族谱,这事儿就算是禀明祖先又告过天地了,绝无更改。”沈灵说。 沈真想了想,说:“我们设计一对戒指吧?自己设计,再让他们做出来,独一无二的。” “若是可以,我希望是你设计的,然后再由我亲自做出来。”沈灵说。这是一个非常浪漫的点子,不过根据现有的条件,想要自己做戒指还有一点难度。也许,再过几年,他们可以找人帮帮忙? 第64节 单身狗·钱修明:…… 看在这份狗粮味道不错的份上,钱修明倒是吃得心甘情愿。他是一个过于早熟的孩子,因此他在这一刻非常羡慕,还就此下定了决心,以后他谈恋爱的时候也要找一个脾性相投的,绝对不能将就! 沈真见钱修明杯中的米酒空了,又赶紧给钱修明满上:“这酒味道不错吧?等会儿你回家的时候,记得带一瓶子走。米酒煮鸡蛋,再搁点红糖,可以补血,挺适合你妈妈那个年纪的人喝的。” 钱修明原本想要拒绝,听沈真这么说,他倒是不好拒绝了,说:“谢谢你啊!” “这哪用得着谢啊!”沈真笑着说。 一顿饭算是宾主尽欢。饭后,沈灵很自觉地开始收拾桌子。沈真拦住了他,笑着说:“你陪钱修明坐会儿吧。这些都我来收拾。”沈真觉得自己和钱修明算不上熟,因此想着让沈灵陪他多说说话。 一家人两口子用不着客气,于是就沈真洗碗,沈灵坐在客厅里陪钱修明聊天。 钱修明先是说了一些学校里的事情,忽然问:“对了,你家的仙人掌呢?三儿长得还好吧?” “放在卧室里的阳台上呢……怎么,你想它了?要不要见见它?”沈灵问。 钱修明赶紧摇头,他的教养使得他不会贸贸然去别人的卧室参观,只开玩笑说:“下次我再来你家的时候,你记得把三儿搬出来啊。当你和你哥卿卿我我的时候,我也好抱着三儿勉强凑个对儿。” 沈灵闻言心中一动,又忍不住抓住一切机会给沈真做起了人力推广:“我哥在微博上有个账号,不干别的,主要就是更新漫画用的。漫画的主人公就是三儿,特别有趣,你记得关注一下啊!” “行!”钱修明立刻就应下了。他心里还觉得奇怪呢,以一株仙人掌为主角的漫画该怎么画啊? 等回了家,钱修明打开电脑,申请了账号,找到了“是三爷不是三儿”的微博……他都要打饱嗝了,主要是被不限量的狗粮给撑的!这哪是三儿的漫画啊,分明是沈小真和沈小灵在各种秀恩爱啊! 第一百零三章 因为沈灵回国还没多久,所以今年的过年计划是兄弟俩留在京城过,而不是去张明老家。 转过年来就是高考了,兄弟俩虽然在京城念书,但他们的户口所在地却不是京城,按照相关政策是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的,于是这里面还有一堆的事情要做。除此以外,沈真作为艺术生,他在高考之前还需要去各大学校参加艺术生的专业考试,而艺术生考试一般都在三四月中,很快就要到了。 再说,凭着沈真和沈灵现在的相处模式,他们之间总有一种闪瞎了人的氛围,还是别被家长看到比较好。也许再过一些年,等他们在世人眼中都已经成年并且能够决定自己的人生方向时,他们会选择对张明出柜,但绝对不是现在。毕竟,在张明看来,他们现在还是孩子,而孩子是会“胡闹”的。 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关系肯定会让张明担心;只不过,他们可以尽量减少张明在这方面的担心。所以出柜的最好时期是在他们“功成名就”以后,好叫张明看到,他们完全有能力把日子过好。 关于高考,沈真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专业考试,他反而有些担心沈灵,担心他出国这么久把国内的课业耽误了。到了这个时候,沈真忽然有些后悔了,早知道结局是这样的,当初干嘛让沈灵出国? 沈灵一边翻着课本,一边说:“其实出国对我而言也并不都是浪费时间,我认识了一些人。” 沈灵现在就读的高中在京城乃至华国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名校,于是和它合作的国外高校也不差。在国外时,沈灵虽一直纠结着沈真这边的情况,但并不意味着他每天就熬着日子什么都不做了。 沈灵交朋友的原则很随心,比较看重对方的人品。因为他心理年龄成熟,有时候又偏爱一些单纯善良的小孩子们,比如说高美美和钱修明。沈灵并不是只盯着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来交朋友的。不过,他确实认识了一些家世颇好的人,比如说某实业大王的小儿子,再比如说某足球经纪人大鳄的女儿。 “阿德里亚娜的妈妈是设计师。在她举行生日party时,我和她妈妈有过非常不错的交流。”沈灵解释说,“阿德里亚娜女士,哦,我是说小阿德里亚娜的妈妈,她们的名字是一样的,她称赞我是个天才。但其实我不是,那些服饰的搭配技巧都是我在前世学的,你知道的,所谓的贵女养成课程。” 沈灵这么说其实是谦虚了,审美这种东西,后天的培养固然重要,先天的敏锐也不可或缺。 沈真是那种非常相信天赋的人。他为什么一直觉得自己成为不了真正的艺术大师?因为沈真在天赋上欠缺了一点,他在色彩搭配这一块的基础有些薄弱,即使这种薄弱是正常人分辨不出来的,即使沈真相信勤能补拙,一直有计划地锻炼提升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可是沈真清楚自己和大师间的差距。 于是,沈真笑着说:“既然你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认可,那以后家里的衣柜都交给你了啊!” “你放心,我会一套套给你搭配好了,你出门时,直接全套穿着走就是了。”沈灵说。仿佛沈真是一位国王,他把自己的领地向着沈灵开放,并且转移了管理权,身为骑士的沈灵表示将不负重托。 沈真觉得手有些痒,他想要揉揉沈灵的头发,又觉得这个动作似乎显得把沈灵当小孩了,于是他把自己的手伸过去握住了沈灵的手。然后,他说:“再说说你的新朋友们吧,我喜欢听你说这些。” 沈灵便又说起了他在国外的经历。当然,他的讲述是有侧重点的。在某些事情上就大说特说,比如说沈灵想办法教训了他们学校中一位道貌岸然的种族歧视者;在某些事情上就一笔带过了,比如说他和安德鲁结下友谊,是因为他带着安德鲁去合法的赌场晃了一圈,获得了这小子发自内心的崇拜。 聊着聊着,兄弟俩忽然就说起了日后的人生规划。沈灵还是想要从商。 虽然沈灵平时很喜欢看书,但他其实对于搞研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而因为他前世的经历,沈灵是真的不想再碰政治这种东西了。他前世活得太累,这一世合该过得轻轻松松和和美美的才对。 “……从商其实挺好玩的。毕竟,我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算计人心和谋划大局。”沈灵说。 沈真忽然想起了什么,从椅子上跳下来,蹭蹭蹭地跑去了卧室。卧室的衣柜底下藏着一个小型保险柜,柜子里放着很多重要的文件等等。沈真把这些一股脑儿全都抱了出来,然后堆到了沈灵面前。 沈灵作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当然知道这些是什么。 沈真把各种文件、证书、存折往沈灵的方向推了推,说:“这些就是家里现有的全部资产了。如果你想要创业,可以把这些拿去当起始资金。”他说这话时,表情特别坦然,瞧上去有些轻描淡写。 这些都是沈真在这些年中陆陆续续攒下来的家业。他就像是一个守财奴似的珍爱着它们。 上一世的经历给了沈真很多创伤,即使伤口愈合了,但疼痛的记忆还在。所以,沈真在某方面和沈灵很像,都是那种没什么安全感的人。如果没有沈灵,那么最能让沈真有安全感的就是这些钱了。 可是,现在沈真却愿意把这些全部交给沈灵。 沈灵一时间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觉得哪怕是“我以后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这种誓言在这一刻都显得空泛。其实,他很明白,沈真根本就不指望着“日后的好日子”,他的想法肯定很单纯。 沈真皱着眉头思考了几秒钟,又当着沈灵的面,把其中一个房产证拿了回来,说:“这个是我们现在正住着的这套房子。这个还是先由我留着吧。我觉得我们还是需要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至于其他的房子,你想要钱,就拿去卖了钱吧。”不到万不得已,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肯定是不能卖的。 拿回了房产证,沈真对于其他的东西就没那么看重了,他说:“至于这些存折,现在都用不到,你全部拿走都行。我抽屉里还有张银行卡,里面有两三万块钱,应付平常的开销已经足够了。” 沈真拿回了一份房产证,又说抽屉里还有张银行卡,这意味着他是有所保留的。但这种有所保留反而更令人感动。因为这表明了他是在非常理智的情况下做出了整个决定,不是因为盲目,也不是因为一时的头脑发热。沈灵觉得自己两世的幸运或许都集中在了一件事情上,就是让他和沈真相遇。 或许是怕沈灵存在着心理负担吧,沈真语气轻松地说:“如果不知道你的特殊情况,那么我虽然相信你,但也不会现在就把这些东西全部交给你。不过,既然你有这个能力,赶早不赶晚,现在的机会比以后要多,你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你也别有什么负担。你得这么想,在我没有重生的时候,你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都成为了‘成功人士’,这意味着你确实很厉害。所以我这算是理性投资。” 哪怕沈灵不是立刻就能获得成功的,哪怕沈灵也会走一点弯路,但是沈真想得很清楚,他们反正还留着一栋房子,沈真又在继续赚钱,那养家糊口的事交给沈真自己就够了,沈灵其实是亏得起的。 更何况,沈真相信沈灵不会盲目去追求自己的事业。他又不是真正的少年人心性。 沈灵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特别傻,但他真的控制不住想要上扬的嘴角。他的眼中仿佛出现了一片灿烂的星光。沈真凑过去,终于如愿以偿地在沈灵的头上揉了一把,然后又被沈灵压在了身下。 “我想要吻你。”沈灵说。 这种问题难道还要问的吗?沈真觉得沈灵真的是太不上道了。如果他说“好啊好啊”,那是不是就显得太饥渴了?哥哥的威严何在啊?但是,如果他说“不好不好”,这事儿又显得太矫情了啊! 就在沈真胡思乱想地时候,沈灵忽然笑了起来。他的唇舌带来了一团浓烈的火。 …… “那个,我觉得你应该要继续看书了。这都快中午了,你才看了多少?还有半年就高考了啊。既然都已经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了,如果不好好面对高考,我觉得太亏了。”沈真苦口婆心地劝着说。 沈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我忽然想起来,我有一个商业稿的交稿日期快到了,应该就在这几日。我工作去了啊!”沈真从沙发里跳了出来,趿拉着棉拖鞋,动作迅速地冲向了画室,不一会儿就传来了画室关门的声音。 沈灵面无表情地躺在沙发上没动,他在心里默数着十个数。 不到十秒钟,画室的门又打开了,沈真重新出现在了书房里:“那个……我要在电脑上工作。” 呵呵,除非继续刚刚没有做完的事情再吻十分钟,否则宝宝就不起来了。沈灵任性地想到。 第一百零四章 《遇妖》漫画版很快就要彻底完结了。沈真对此觉得有些不舍。 在刚刚重生时,沈真只是打算画一点漫画用来赚钱,用来攒未来几年的生活费,他那个时候甚至担心自己会被杂志社退稿,实在没想到《遇妖》能一直陪伴他们这么多年,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对于沈真来说,这已经不仅仅是一部作品了,还是他崭新人生的见证。 而且,《遇妖》中的主角人设是按照沈灵的样子来做的,样貌上就有几分相似,小时候的沈灵很以此为傲,于是,自从沈真和沈灵的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后,这部漫画的意义当然又不一样了。 钱修明作为一个知道真相的人,他觉得自己的少男心都要被迫苏醒了。 沈真现在还在继续画着的漫画就只剩下《景朝情曲》了。因为这个是系列漫,故事中涉及到的人物很多,所以故事套着故事以十几卷为一个单元,还能继续画下去。沈真暂时还不打算将它完结了。 如果说画《遇妖》时还带着一些爱,那么当初打算画耽美漫纯粹是为了赚钱,按说沈真现在不缺钱了,他完全可以把《景朝情曲》标上完结,然后再去做点别的什么。可是,沈真却已经舍不得了。 此一时,彼一时。 几年前的沈真完全想到自己现在竟然会如此珍惜这个作品。 “我原本就觉得你给我提供的背景设定太完善了,就好像是真的有那样一个朝代存在一样。”沈真对沈灵说着心里话,“现在才知道那确实是你前世生活过的地方。背景是你设计的,故事是我来画的,而人设是我们一起琢磨的。所以我有时候总会有种微妙的感觉,我觉得《景朝情曲》系列就像是我们的孩子一样。”在这样的情况下,沈真那赚钱的心思反而淡了,他对作品的喜爱变得更加单纯。 “如果可以,我还想继续画下去。即使《景朝情曲》完结了,也能继续以景朝为背景来画那时的人物故事绘。你觉得怎么样?”沈真说这话时,正和沈灵一起,坐在一个特大的木质浴缸中泡澡。 屋子里有两个卫生间。不久前,沈真抽时间将其中一个卫生间花大力气重新装修了,把淋浴的设备全部换了,现在这卫生间里只有一个特别大的木桶浴缸,并且还搭配了一些按摩放松的小工具。 兄弟俩面对面地坐着。沈灵靠着浴缸,故意用脚踩着沈真的小肚子。他也不用力,其实就是用脚趾头调戏沈真。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沈真的小腹练出了一些薄薄的肌肉,不像以前那样软趴趴了。 “那等《景朝情曲》彻底完结了,你新的漫画是打算设定成耽美呢,还是言情?”沈灵问。 氤氲的雾气中,沈真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温柔:“我打算画无cp的,只有一个主角的那种。” 沈灵觉得无cp的漫画或许不太会有市场,不过他转念一想,说不定这会是接下来的流行呢?毕竟沈真是重生的。在沈真的专业方面,沈灵一直是很尊重他的。在沈灵看来,沈真做什么都是对的。 “不过,这应该是高考之后的计划了,总要先把《遇妖》彻底完结的。”沈真惆怅地说。 沈灵听出了沈真的不舍,他不光用自己的脚趾头玩着沈真,还用手抓着了沈真的脚。沈真被他弄得有点痒,那一点惆怅很快就笑没了。沈灵说:“结束也是一段新的开始。再过几年,我们可以想办法把《遇妖》影视化啊,我是指动漫电影。这一块的版权,你又没有卖,都在自己手里攥着呢。” “哈,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等工作室开起来再说吧。”沈真知道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沈真未来的职业规划并不会落在漫画上。《遇妖》和《景朝情曲》完结后,沈真虽然还会继续画漫画,但那都是出于兴趣的了,比如说他会继续画三儿日志,也打算画无cp的新书,但他不会以漫画家为职业。其实,即便是现在,沈真的工作重心就已经不在漫画上了,他已经开始接商业稿子了。 为此,沈灵特别想要建一个商业王国,然后可以任由沈真在他的专业领域做他喜欢的任何事情。 不过,沈灵同样很清楚,路都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那是一个非常宏大的目标,而沈灵希望自己的每一天都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 眼看着沈灵在水底下的动作越来越放肆,沈真毫不犹豫地把沈灵作乱的脚拨到了一边,说:“我们聊聊我新的漫画计划吧?整本书只存在一个女主,她独立、冷静、坚韧、强大……如女王降临。” “女强?听你的意思,你打算画一个武则天一样的人物?”沈灵问。 沈真摇了摇头:“她不会入宫的。我打算讲述一个……某个家族由一个女人带领着从衰败走向兴盛的故事。其实,我还没想好要如何发展整个故事,但我已经知道要塑造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了。” 听着沈真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缱绻情谊,沈灵不想承认自己吃醋了。 “莫非你要按照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神来塑造角色?”沈灵问。 沈真的眼中露出了一丝惊喜:“果然被你猜到了吗?我确实是想要把自己的女神画出来。” 沈灵眯起了眼睛。 沈真并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还在兴致勃勃地说:“也许你不是很愿意回忆过去,但其实你欺骗不了自己的心。你对于自己的前世有着诸多的感触吧?那么,我们来一起面对吧。我可以把你的过去画下来,也不用原模原样地重复你的经历,而是在你的性格基础上艺术加工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沈灵出了一口气,不过,他的眼睛继续眯着,就像是一只在打量猎物的花豹。 沈真在水底下换了一个姿势,凑到沈灵面前,无比真诚地说:“我没法送给你一个真实的景朝,但是我可以把那些事情画出来。我可以把你一直思念着的母亲画出来,即使我们没法见到她了,但是那让你骄傲的母亲,那让我敬重的母亲,我们可以通过漫画,让她成为无数人心目中的女神。当然,无论如何,你都是我心目中的第一女神……啊不,男神。我发誓,我一定不会辜负了你的过去。” 沈灵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沈真寻思着自己是不是说错什么了。他迅速在脑子里把刚刚说的那段话重新过了一遍。 用不了一秒钟,沈真的脑海中就亮起了灯泡。这一刻的沈真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他握住了沈灵的手,语速飞快地说:“那个……我会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前世是个女孩子。其实,不管你是女孩,还是男孩,还是一只猫、一只狗,我都会喜欢你的,只要那一具躯壳中藏着的还是你的灵魂。” 小伴侣不高兴了怎么办?说情话!这是沈真看过无数攻略后总结出来的经验。 沈真不怕自己骄傲,为自己说的情话打了满分。 第65节 “……你到底对我存在着怎么样的误解?”沈灵笑眯眯地问。 ……咦? 按照沈真的剧本,沈灵现在应该很感动地扑进他的怀里了啊。额,或者沈灵把他强硬地推到浴缸边沿强吻也是可以的。总之,沈灵该有点什么反应吧?毕竟那么肉麻的情话确实是沈真的心里话啊! 沈灵逼近了沈真,两人的肢体在水下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前世是女孩子呢?读着三从四德长大的女孩子会对你这样吗?”沈灵按着沈真的后背,把他往自己的方向带了带,“还是会对你这样?”沈灵毫不客气地揉捏着沈真的臀部。 沈真一面拦着沈灵的动作,一面把沈灵当初说过的那些话都在自己脑子里过了一遍,忍不住替自己辩驳了起来:“不行不行,这不能怪我的!如果我错认了你前世的性别,那也是你误导我的!” 沈灵手上的动作一顿。呵,被发现了?他承认,在最开始时,他确实是存心误导沈真的。毕竟那时的沈真是一个彻底的直男,如果不给沈真一个推力,身为耽美漫画家的他还想不到去喜欢男孩子。 不过,沈灵很快就意识到,这样算计来的感情对沈真而言不公平,于是他在当时很快又坦白了。 “我记得,我说过我前世是男人吧?”沈灵说。 “你确实说过!可在那时候,我以为你是因为心里不舒服而故意撒谎的啊!”沈真说。 沈真的脸被热气熏得有些红。沈灵知道沈真在泡过澡以后,身体都会发热。他说:“既然是你误会我了,那整件事情的责任就不在我身上了。你弄错了我的性别……那么,我该怎么惩罚你好呢?” …… 虽然没有做全套,不过沈真第二天还是一觉睡到了中午。 醒来的沈真生无可恋地躺在床上。不行,他一定要加强锻炼!否则哥哥的威仪何在啊! 呵呵,敢逼着我叫老公?等我练出了八块腹肌,就轮到你叫我相公了!沈真觉得前途无限光明。 第一百零五章 沈灵心情很好地站在卧室门口,问:“打算起床了吗?还是需要一个真爱之吻才能醒?” 沈真恨恨地挠了一下枕头:“我想吃小馄饨了。” “行。那是我叫份外卖,还是买点肉馅自己做?”沈灵又问。 沈真想了想,说:“自己做吧。自己买肉剁馅安全!”他开始起床穿衣服。其实他现在的时间都很紧张,要画商业稿,还要忙活高考的事情。虽然艺术生对于文化课要求不高,但也是有要求的啊。 沈灵从衣柜的内部抽屉中取出一双干净的棉袜,说:“把袜子穿上吧,在家也别光着脚了。” 沈真接过袜子,说:“等结束了高考,我们出国旅游吧?前几年的暑假我们都在国外玩,这一次索性就走向世界……你来决定去哪个国家吧。我们不怕花钱,毕竟这其实算是我们的蜜月旅行啊。” “早恋”就是有这点不好,蜜月旅行都得给高考让道。 沈灵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开始默默在心里盘算着,有哪些国家的艺术气息是比较浓厚的。 沈真穿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沈灵赶紧说:“那我先去买肉馅吧。等我回来一起包馄饨吃。” 沈真叼着牙刷从卫生间里探出了头:“等等,你知道怎么买肉馅不?我们不要摊子上的肉馅,买了肉回来自己剁,我就当是练习自己胳膊上的肌肉了。那你会挑肉不?这里面可是有诀窍的……” 沈灵确实很聪明,不过他聪明得有些不接地气。因此,沈真其实不放心让他去菜市场。 “我不懂还不能求助搜索引擎吗?你好好刷牙吧。”沈灵扶着沈真的肩膀,把他推进了浴室里。 沈真正要重新开始专心致志地刷牙,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再次从浴室中探出头来说:“喂,下楼时记得把垃圾带下去!厨房里有两袋垃圾呢!你把垃圾打包,然后记得重新给垃圾桶套上垃圾袋。”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沈灵扬声说道,他正待在卧室里换着外出要穿的衣服。 沈真又说:“外头冷,你把羽绒服找出来穿上。” 等沈真刷完了牙,他又想起了一个注意事项,说:“反正你都是要出门的,光买肉也太浪费了一点,我给你列个单子,你索性把家里缺的几样东西都买回来吧。对了,把零钱包带上,买菜时尽量把零钱都用了,别到时候又找回来一堆的零钱。哦,还有水果,家里没有水果了,你就看着买点吧。” 沈灵实在是憋不住了,笑了起来:“钱修明的妈妈嘱咐钱修明时,一般都是像你这么说话的。” “你肯定高估你自己了。钱修明那么懂事,估计他妈妈都不用多嘱咐。”沈真毫不客气地说。说真的,如果沈灵要做什么大事去了,沈真反而很相信他;但沈灵一个人去菜市场……沈真好担心哦。 沈灵去客厅的鞋柜处换鞋,说:“如果肉馅都要自己弄,那估计要几个小时后才能吃上了。你先弄点粥喝吧,别饿着肚子。复习的事情不急,我自己的书都看得差不多了,下午开始帮你划重点。” 沈灵是理科生,而沈真是文科生。兄弟俩选择的方向截然不同。 “咦?你又没有上课,怎么知道哪些是重点?”沈真问。 “我找钱修明借了笔记,他也读文科。而且,我还研究了一下教育部公开的考纲。”沈灵淡定地说,“考来考去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点,万变不离其宗。我帮你列一列重点,你也能节约一些时间。” 很好,这很学霸。 沈真捏了捏自己的鼻子:“还是你自己的功课为重吧。反正,艺术生的分数线要低很多。” 其实,凭着沈真的江湖地位,他完全能够被某些学校特招。不过,沈真想要考国大美院,再或者a校也行,这两个作为顶尖热门的学校和专业,在特招这块卡得特别严,沈真决定还是自己去考吧。 沈灵已经系好了鞋带,又按照沈真的话去厨房拎了垃圾,说:“我自己的功课复习得差不多了。而且,其实我对于历史政治都挺感兴趣的,帮你列重点的时候,我就当是阅读课外书用作休闲了。” 很好,这很沈灵。 因为沈灵两只手都拎着垃圾,沈真把他送到了门口,替他开了门,然后目视着沈灵下了楼梯。 晚上时,兄弟俩就吃上了自己包的小馄饨。沈真剁的肉馅有点多,包了馄饨还有剩下的,他就做了一道肉末蒸蛋。两个大小伙子吃点汤汤水水的东西其实很容易就饿了,多一份蒸蛋倒是刚刚好。 在沈灵的帮助下,沈真复习的时候倒是更加顺利了。面对高考,他非常有信心。 沈真还有心开沈灵的玩笑,畅想着未来说:“你说,我们家会不会出现文理双状元?” “你对自己很自信嘛。”沈灵说。 沈真赶紧摇头:“我不是说我,我是说你!是你啊!总觉得你帮我拎了一遍重点时,你自己就也学了一遍。那你其实可以去参加文科高考了吧?哈哈,到时候你考完理科综合赶紧来考文科综合。” “你可真能想!”沈灵淡定得把手上的书翻过了一页,他可不会陪着沈真一起疯。 “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啊,男主角霸气侧漏,总有各种各样的机缘让他超脱于众人之中。” 沈灵随口问道:“你的意思是,我就是小说男主?” “不能吧?说起来,我才是重生的啊,所以我比较像小说男主吧?”沈真就着这个问题认真地思考了起来,终于恍然大悟地说,“我明白了!你是女主角啊!你干了所有女主角应该干的事情啊!” “我在运动会上跑三千米的时候,是谁在场边喊加油来着?”沈灵问。 “是我。”沈真老老实实地说。 “每当重要的考试之前,是谁等着我帮忙划重点?”沈灵问。 “是我。”沈真继续承认道。 “昨天晚上,是谁把谁公主抱了?从浴室一路抱到卧室?”沈灵问。 “等等,这个我可以解释的!”沈真觉得沈灵实在是太奸诈了,“好吧好吧,还是我。” “那谁比较像女主角?”沈灵又问。 沈真作死地说:“你!” 沈灵想了想说:“行吧……我是女主角。”按照《甜蜜女孩》的设定——沈真画的那本不能称之为黄漫的言情漫——女主角可是能拿出皮鞭、蜡烛和各种工具的人。沈灵觉得自己可以心存期待了。 很快就到了沈真参加各校艺术专业考的时间。 沈真的选择面非常广,不过他其实只打算参加国大美院和a校两个学校的考试。 美术专业考一般考的是素描、速写、色彩等等,这些是几乎所有艺术类学校都会出的题。除此之外,如国大美院这种偏设计的学校,还会考构成;而如a大这种偏艺术的学校,则会多考一门创造。 沈真的专业能力是不容置疑的,参加这种考试绝对没什么问题,不过沈灵还是陪着他去了。 别的艺术生都由父母陪同,沈灵站在一群家长中显得格外特别。很多人都以为他也是来考试的。 当沈真在a大参加考试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特别有趣的时候。之前,因为沈真来a大参加过讲座,学校里有一部分学生认识他。而且,讲座后,沈真还和学校的领导吃了饭,当时都是平辈相交的。 于是,当沈真打算坐校车去考场时,他站在等校车的地方就被人认出来了。校车来时,因为上面的座位有限,几个学生都打算让沈真先走,有人说:“沈老师,您先走。我们等下一辆车就好了。” 沈真觉得有些囧,赶紧挥着手说:“你们不用叫我沈老师……如果有缘,你们日后还都是我的学长学姐呢。不过,我今天确实赶时间,我就先走了啊……谢谢你们大家!”他拉着沈灵坐上校车。 校车就这么开走了,留下一群学生面面相觑。几秒钟以后,其中一个弱弱地说:“今天好像是我们学校举行招生专业考的日子……我在校门口看到横幅了。那个,沈老师不会是来参加考试的吧?” “卧槽!这么一想,沈老师确实还是高中生啊……那,以后就是沈学弟了?” a校的学生很期待沈真的到来。然而等到高考结束后,沈真却选择了国大美院。a校的师生气得捶胸顿足,好好一个人才怎么就被那群不懂艺术只求功利的人抢走了?他们到底给了沈真什么好处? 文人相轻嘛,艺术家其实也差不多。几个知名的学校互相都瞧着对方不顺眼。 沈真算是今年的热门考生了。他的归属其实被很多人看在眼里。 国大美院呵呵一笑,随你们怎么诋毁我们,反正沈真是我们的。 因为,国大有沈灵啊! 国大美院简直就是躺赢的,还能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情吗! 第一百零六章 高考结束后,沈真和沈灵正计划着要去哪里玩,忽然接到了张倩的电话。 张倩的大学相当不错,可惜专业不够热门,所在在找工作时就总是差了那么一点。于是,她现在正打算考公务员。但公务员也不是那么好考的,张倩有很多书要看。总之,她现在是个超级大忙人。 张倩非常着急,在电话里带着哭腔地告诉了沈真一个消息,张明突发脑溢血住院了。 张明这几年都留在z省的安城发展。z省在南方。而张倩、沈真和沈灵其实现在都生活在北方。于是,等到张明出了事情,孩子们并不能第一时间赶过去。张倩也是刚刚接到医院方面的电话,而她挂了电话后就迅速联系沈真了。大家认识相处了这么多年,张倩很清楚,沈真和沈灵都是值得信任的。 沈真一听这事就知道非同小可。脑溢血可不是什么开玩笑的病。不过,他比张倩还是要冷静点,火速问清楚了医院的名字地点,等挂了电话,就立刻带着沈灵赶往了火车站,第一时间回了z省。 在火车上,沈真非常自责。 “都是我的错……其实张叔叔的身体本来挺好的,张倩姐结婚的时候,都不见他有什么事情。可是他现在却突发脑溢血了……肯定是平时应酬的时候喝多了酒。如果我不非要他做生意,他就不会这样了。”沈真觉得这些事情都是自己搞出来的蝴蝶效应,要是好的也就罢了,偏偏张明突发了急症。 沈灵低声安慰他说:“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呢。就算是脑溢血,也是可大可小的。” 对于兄弟俩来说,他们都希望张明能够平安。虽说张明已经在各方面都帮不了他们什么了,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不能这么算的。兄弟俩确实很独立,可张明这一支算得上是他们唯一的亲人了啊! 沈真有一种特别无力的感觉。 到了z省后,兄弟俩直接打了辆车赶往医院。张明现在留在住院部接受观察。自从他住院后,照顾他的人便是他的外甥女张娟巧和她的丈夫,他们里里外外忙了一整天加一整夜,现在人都累瘫了。 沈真要喊张娟巧一声表姐的。 医院里的位置特别急,就连过道中都摆着加急的床位,空间非常有限。沈真只觉得无处下脚。像张娟巧这样需要陪床的人,也根本没有休息的地方。她只好弄了个小马扎坐着,靠着墙壁眯一会儿。 张娟巧见到沈真和沈灵,赶紧站了起来:“你们来了?昨天舅舅直接闭眼倒下,可把我们所有人都吓坏了。不过,送医院没多久,医生就说他过了危险期了。现在主要是住院观察,没什么大事。” 沈真闻言立刻松了一口气。 医院方面的意思是,张明最起码要在医院里住上一周,尤其是前三天非常重要。脑溢血这事儿真的不是闹着玩的,有人发作一次,赶不及送到医院就直接死了。像张明这样的,简直是太幸运了。 第66节 张明醒着呢,见到了沈真和沈灵,他心里觉得高兴,又板着脸说:“我都和他们说了,叫他们不要影响你们不要影响你们……我现在一点事都没有,医生非拦着不让我出院。我最不喜欢医院了。” “听医生的,医生怎么说就怎么说。”沈真赶紧说。 沈灵走到床边,拿起了张明的病历卡,仔细地研究了起来。 兄弟俩知道张娟巧和她的丈夫两人都累了,而且他们家里还有孩子,就把夫妻俩赶回家去休息。医院这边有沈真和沈灵的看顾,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没过多久的时间,张倩也风尘仆仆地赶到了。 于是,张明的床边就围着了三个俊男靓女,而且个个对他关怀备至。 当沈真和沈灵去找张明的主治医师了解具体情况时,张倩去走廊中打开水,同房间的病友就半是羡慕半是八卦地问张明:“昨天两个是你姐姐家的孩子,那今天的三个呢?三个都是你家的娃啊?” 张明在床上躺得无聊,便也起了聊天的兴致,故意说:“你猜哪个是我的娃?” 病友想了想,摇着头说:“猜不出来啊!他们对着你都很孝顺嘛!而且个个都觉着有出息。” 张明最喜欢听这种话了,说:“哎,你可是有眼光!我女儿名牌大学的硕士生!不过,还是她的弟弟们更厉害。小真和小灵刚刚结束的高考,两个都上了国大了,两个!他们也不光会读书,小真一点点大的时候就能自己赚钱了……”虽然他平时为人内敛,但一说到这个话题时就根本停不下来啊。 整个病房的病友们都忍不住怀着羡慕嫉妒恨的心情听着张明在那里吹。 “……是我儿子,不过不是我生的,是我老婆和她前面那个丈夫生的。”张明最后说。 病友有眼力劲儿,赶紧说:“一样的一样的,养熟了都是一样的!你亲闺女就不用说了,那两个小子,我瞧着对你也是实打实地孝顺啊。唉,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亲儿子有时候都不顶用呢!” 张明心满意足了,说:“是啊,他们都是好孩子。以前就逢年过节给我买衣服、买礼物,现在更是直接给我银行卡了,叫我有什么想要的就自己去买,千万别省这个钱!其实,他们年纪还小,我自己又还能赚一点,怎么能真的花他们的钱呢?我都给他们存着呢!但这份心意确实是没处说啊!” 病友眼珠子一转,说:“既然你那两个‘儿子’都这样厉害,不如叫他们中的一个娶了你的亲闺女,这样不是真的就成为一家人了吗?这就是所谓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啊!你觉得我这主意怎么样?” 还怎么样?简直就是馊主意啊!张明都快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 “不行不行,孩子们要娶谁要嫁谁,得他们自己看对了眼才行,没你这样乱点鸳鸯谱的。”张明说,“他们姐弟关系好,合该做一辈子姐弟。而且,你还是不懂啊,我是真的把他们当儿子看的。” 张明的声音不算大,但因为整个病房的人都被他的话题吸引住了,因此都安静地听着他说,于是就显得他的声音有些大了。医院床铺紧张,外面的走廊上设有床位,走廊上的人也能听到张明的话。 走廊上有一个病人,脚被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没有人帮助,就根本没法走路。而且,他也没有人陪床,除非请护工,否则无人能二十四小时照顾他。他的床底下放着一个尿壶,如果要上厕所,都是用尿壶解决的。而张明虽然瞧着没事,但医生严禁他起床走动,因此上厕所时也需要用尿壶解决。 两个人的境况差不多,可是张明有三个孩子照顾,能把他照顾得很熨帖。 沈真和沈灵从主治医生那里回来的时候,先从这个脚受伤的人身边经过,才进了病房。 张明在医院里住了一周多,出院的时候果然没什么后遗症,他却发誓自己再也不喝酒了。 张娟巧已经在安城买了房子,正还着房贷,就在家里张罗了一桌子吃的,庆祝张明顺利出院。当然,这一桌子好吃的都是别人吃的,张明现在因为身体原因需要忌口,能吃的东西就只有那么几样。 吃过饭,沈真主动揽了洗碗的工作。沈灵跑去厨房陪着他。 “我怎么觉得你这几天有心事?”沈灵问。 “有吗?我觉得还好吧……其实,我在医院里碰到宋根荣了。”沈真说。 “嗯?” “他不是在工地上打工吗?脚伤了,好像算是工伤吧。他的床位就设在张叔叔病房外的走廊上。我们每天都从他的床边经过。我认出了他,不过他肯定没有认出我。”沈真没什么情绪变化地说着。 沈灵虽然算计过宋根荣一回,但其实从来没有见过他,难怪认不出来。其实沈真重生后也没有再见过宋根荣,只不过他前一世在宋根荣面前生活了那么久,因此还能认得出来他。和沈真记忆中相比,宋根荣明显老了很多。他住着院,只有几个工友约着来看了一回他,此外再也没有人照顾他了。 沈灵微微皱起了眉头。他的记忆力很好,听见沈真这么说,他倒是真的想起了那么一个人。那人两鬓的头发都白了,皮肤被晒得特别黑,而且一直低着头、弓着背,瞧着就是一副生活中不得志的模样。他很沉默,几乎看不到他和周围的人有什么交流,大部分时间就保持一个动作面对着墙壁躺着。 原来,那人就是宋根荣啊! “你觉得他真的没认出你来吗?就算他一开始没认出你来,那么,张叔叔在病房中吹了几天,他还能不知道你的身份?张叔叔可是把你的事情说了一遍一遍又一遍了。”沈灵说。张明以前不是这样浮夸的人,但估计是被迫躺在床上把他给躺得长毛了,只能对着病友把自己毕生的骄傲们拿出来说。 沈真的名字,沈真是哪里人,沈真的年龄,沈真那个挨千刀的亲爹……张明有些话说得非常含糊,一般人也就是听个痛快,但宋根荣被迫听了几天,他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个沈真就是那个沈真吗? 宋根荣能不知道张明口中的“淑妹”就是他的前妻沈淑来? 他知道。 那么,他的心情肯定无比复杂。 如果方石菊在,那么当她知道沈真现在过得这么好,她指不定还要到沈真面前闹一闹;但宋根荣这个人的懦弱是跟了他一辈子的,他是绝对没脸来沈真面前闹的,只能憋在心里,憋得无比内伤。 或许,他接下去的半辈子都要为这件事情懊恼。越是潦倒,他就越是嫉恨张明。 他的一辈子就活在一个自己制造的悲剧中,不值得同情。 “管他呢……我真的就当他是个陌生人了。”沈真说。 沈灵无意于剖析宋根荣的心理,反正他肯定得难受一辈子了!沈灵朝着厨房外面看了眼。张娟巧家的厨房不开放,待在客厅中的人看不到厨房里的场景。于是,沈灵放心了,他动作飞快地在沈真的脸上亲了一口,低声说:“种因得果,这很公平。既然张叔叔的身体没事了,我们继续蜜月旅行?” “好!再过两天,我们就出发。”沈真对此充满着期待。 沈灵忍不住笑了,刹那之间就如一池莲花徐徐开放,微风带过一缕淡淡的清香。他爱极了这样的沈真,也喜欢沈真眼中永远独一无二的自己。这不是自恋,只因为他在享受着一段更加美好的人生。 有人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世间有很多事情都显得那么不公平。可是沈真却觉得,他或许没法改变整个世界,但他可以坚持自我。在任何境遇下,他都很努力地很用心地活着。 不伤害别人,美丽自己。 我愿意把自己的日子都过成一个童话故事。种因得果,拥有美好品质的人注定会得到幸福。 第一百零七章 番外一 这天下午没课,沈灵照例想要去美院晃荡一圈。 钱修明赶紧把专业课本塞进书包里,说:“哎,等等我!我和你一起去!”他那迫不及待的样子都更胜沈灵了。钱修明把书包甩在背上,又对着窗户上模糊的影像整理下头发,确保自己还是很帅气哒! 沈灵和钱修明两人上大学后选择了同一专业,总是会一起上课,关系倒是比高中时更近一点了。 钱修明见沈灵眼含戏谑,赶紧四下看了看,跑到沈灵面前,小声地说:“我只是想去欣赏美色。纯欣赏,绝对是纯欣赏,我保证没有除了欣赏之外的任何肮脏的念头!”美院里有美人在等着哟! “你什么时候有了肮脏的念头,我就该谢天谢地了。”沈灵开着玩笑说,“我看你就是有贼心没贼胆。上次是经管系篮球队的,你带着我去看美人,说是纯欣赏;上上次是网球社的,也是纯欣赏。” 因为钱修明喜欢的是男人,他们有时候聊天时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就含糊地把钱修明喜欢的男人类型都统称为“美人”了。但其实,篮球社的那个是位一米九的汉纸,网球社的那个腿毛无比浓密。 “本来就是纯欣赏。我只是喜欢看那一类型的,但我真的没想去喜欢追求他们。”钱修明说。 钱修明是抱着爱美之心人人有之的心态在欣赏着“美人”,但其实他并没有在大学里谈恋爱的打算。虽然,沈灵和沈真之间的虐狗行为总是让钱修明心生羡慕。但是,他记着妈妈说过的话,爱情是需要物质来维护的,他现在要做的事不是谈恋爱,而是努力读书,为即将走上社会的自己积累资本。 当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钱修明并没有遇到他的mr.right。 沈灵已经考了驾照,就开车带着钱修明去了美院。钱修明兴致勃勃地说:“……今天下午你哥上的是《透视学》吧?哎,就是那个教透视的教授,西服裤、大长腿,还有那种苏得爆了表的声音!” 沈灵已经把沈真的课表都背下来了,而且他还把相关的任课老师都了解过一遍了。 钱修明说的这位教授姓赵,是个刚刚归国的海龟。赵老师相当年轻,应该还不到三十岁。 钱修明说着说着,忽然捧着自己的脸看向沈灵,问:“我是不是花痴没救了?” “还好吧,我觉得你还是一个宝宝。”沈灵说。 “你是在夸我心灵纯洁么?”钱修明高兴地问。 沈灵淡定地吐槽说:“不,你现在的状态是,除非教授亲亲我,否则宝宝就不起来了。” 钱修明:…… 几秒钟后,钱修明懊恼地揉着自己的脸:“不知道花教授的身材怎么样,都裹在西服里面了!” “花教授?”沈灵分明记得那个教授姓赵啊。 “是啊是啊!你不觉得他就是传说中的纳西瑟斯么?我在自己心里就称呼他为水仙花的啊!” 沈灵:…… “花花教授……小花儿教授……就连名字都这么可爱!”钱修明绝对是故意恶心沈灵的。 沈灵模拟着机械语音说:“滴——安全出行人人有责,请不要和驾驶员聊天。” 国大和国大美院其实并不在一个校区,之间隔着不近的距离。因此,沈灵就特意在两个校区间租了套房子。他和沈真两个人虽然也住校,但时不时会去租房住一下。兄弟俩不至于长时间见不到面。 沈灵到达美院时,沈真正在上课。 沈灵很清楚沈真的教室在哪里,都不用联系沈真,就带着钱修明过去了。两人找到教室后,站在后门口往里面瞧,发现后排还有一些空位置。于是,两人索性就偷偷摸摸溜进后排,坐在了教室里。 赵教授站在讲台上,自然看到了后排的动静,却也只是看了眼,继续上他的课。 沈灵很快就找到了沈真的位置,他坐在教室的中排靠前一点。赵老师的课很受欢迎,因此教室里坐得很满,沈真的身边都坐着人,不留一个空位。但沈灵还是能从一堆黑压压的脑袋中迅速找到他。 沈灵拿出手机偷偷地给沈真发了一条短信:“往后看。” 沈真的手机调成了震动。半分钟后,沈真朝教室的后排望过来。 沈灵隔着人群,小幅度地对着沈真挥了挥手。沈真没做什么动作,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再一次被虐狗的钱修明生无可恋地趴在了桌子上。所以说,单身狗是没有人权的。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著名画家达芬奇将透视归为了三种……我想请一位同学来简述一下是哪三种透视。”赵教授装作没有看到学生们的小动作,“就请后排那位戴黑框眼镜的学生来回答吧。” 好吧,虽然大学教授好像不怎么管着学生,但对于敢明目张胆迟到的学生,还是要为难下的。 “迟到”的戴着黑框眼镜的正趴在桌子上躺尸的钱修明赶紧换了个姿势正襟危坐了。他往左右位置看了看,发现戴着黑框眼镜的人就只有他自己。可是,他哪里知道什么达芬奇的什么三种透视啊! 钱修明很机智地卖了个蠢,他把黑框眼镜摘了,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 赵教授:…… 赵教授是个非常开明的教授,他忍着笑,又点了沈灵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三种透视分别为大气透视也称色彩透视、消逝透视和线透视。其中,色彩因大气阻隔产生的变化,称之为大气透视;物体间的明暗对比和清晰度随着距离增加而减弱,称之为消逝透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透视’其实是线透视,场景中的远伸平行线,看去越远越聚拢,直至合于一点……” 沈灵侃侃而谈。虽然沈真也知道答案,但他觉得自家的小孩就是这么牛哒! 赵教授翻着学生的花名册,说:“很好,你是哪个班的?学号是多少?” 沈灵这两年往美院跑得非常勤快,其实沈真班上的很多学生都已经认识沈灵了。在沈灵被老师点名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他们就想要起哄。现在见赵教授问沈灵的名字,似乎要记录他的平时课堂表现,立刻有人抢着回答说:“老师老师,他不是我们专业的,他是我们专业学生的自带家属!” 家属啊……赵教授明白了,肯定是美院中哪个女生的男朋友吧!学生们就是喜欢这种小浪漫。赵教授压根没想到是弟弟来陪哥哥上课的。不过,比起其他人的无知无觉,其实赵教授也确实真相了。 “不错,看样子这位同学身为家属,确实是用了心的。”赵教授一语双关地说。 教授这话明面上是在说沈灵对于《透视学》这门课程有心了,其实是在说沈灵对他“女朋友”用心了。能不用心吗?一个非本专业的学生被忽然叫起来回答问题,竟然还能回答得如此圆满,足以见得他为了和“女朋友”有些共同语言,学了很多专业方面的知识,比起某个摘眼镜的人可真诚多了! 等到下课,沈真第一时间抱着书跑到了教室的后排:“走,一起去吃饭吧。” 钱修明可不想继续被虐了,说:“不不不,你们去吧,我不跟你们一块儿。” “先一起吃个饭,然后你正好和灵灵一起回去。”沈真说。 “我自己坐公交车回去就行。”钱修明是真的不想当电灯泡,再说,他看过美人也心满意足了,虽然在美人面前丢了脸。钱修明把黑框眼镜从口袋中取了出来,见镜面没有花,就直接戴上了。 沈真不再勉强,转头对沈灵说:“那你想吃什么?都这个点了,我们在外面随便吃点吧。” 钱修明在离开前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要问,他抬头见赵教授还在整理教具,问:“那个……这门课要结束了,你知道花花,啊,我的意思是赵、赵教授,他下半个学期教什么?还是《透视学》吗?” 第67节 《透视学》在期中时就要结课了。 “我不是很清楚……不过赵教授在设计这一块取得过很大的成绩,你可以用他的名字去网上搜索下。”沈真对着钱修明眨了眨眼睛。他知道钱修明的性向,因此这个动作就算是在善意地开玩笑了。 沈灵像个智障儿童那样勾了一下沈真的手指,又迅速放开。钱修明火速撤离了虐狗现场。 兄弟俩肩并着肩朝校外走去。 “快要举行篮球赛了,系和系之间的比赛。我是我们系的绝对主力。”沈灵说。 “那我到时候去给你喊加油!”沈真有些激动地说。 沈灵觉得沈真的反应有些逗:“你怎么会这么开心?” “我就喜欢看你做任何你擅长的事情时的样子,那种君临天下的气场,真的是……”沈真赞道。 大学的生活已经展开有两年了,他们的生活在趋于安稳,但这份安稳中却又永远都不乏新意。 和自己喜欢的人过一辈子,这原本就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他们又如何会觉得厌烦呢? “我好想给你画……裸体……唔唔……”沈真小声地说。 “可是,我不想为艺术献身啊!” “但我真的好想画!你现在的肌肉比例越发完美了,我的画笔都饥渴难耐了。” 原本沈灵接下来的那句话是“但我可以为你献身”,结果沈真说了一个“饥渴难耐”这么污的词,沈灵忽然就文艺不起来了。他揽着沈真的肩膀,直接趴在了沈真的脖子里,笑了好一阵子。 笑点从来都不高的沈真觉得沈灵的笑点真的是越来越没救了。 ———————— 回校的公交车上,钱修明对着手机念念有词:“包豪斯主张适应现代大工业生产和生活需求,讲求建筑功能、技术和经济效益。它对现代社会的最大贡献在于……在现代工业设计领域中……” 第一百零八章 番外二 大一刚开学时,沈真招了两个助手。这两个助手主要的工作就是协助他画漫画。连带着沈真只有三个人的一个小组——沈灵非说自己身为家属也能算半个,那就是三个半人——沈真觉得这都不能被称之为工作室。不过随着这两年的发展,沈真陆陆续续又招了几个员工,工作室的雏形终于出现了。 大二下学期,沈真的工作室决定搞一个游戏项目。 为了能专心在工作上,沈真打算提前毕业。他的情况本来就特殊,很多学生都是从大二开始才接触到更专业的教学内容,但沈真在专业方面真是没法说,而且他本身又不缺乏经验,因此提前毕业的事弄得相当顺利。从此,沈灵就“残忍”地抛下钱修明不再去美院蹭课了,毕竟沈真又不在学校了。 这时候京城的公交票价极为便宜,起始价格是四毛钱,学生半价才两毛钱。钱修明表示,来回花个四毛钱就能见到花花……这真是太合算了!好吧,他下意识把自己耗费的时间精力给忽略不计了。 花花,啊不,是赵教授,他在新学期开了一门名为《艺术设计》的新课。 钱修明也不是每节课都会去蹭的。他首先不能逃自己的专业课,毕竟他不是自学能力超强的学神沈灵,想要取得好成绩就需要付出相应的努力。于是,钱修明只有等自己有空而正好赵教授又有课的时候,才会去听一听。而如果钱修明要做兼职或者参加社团活动,那么他能去听课的日子就更少了。 钱修明把蹭课当做了一种放松心情的方式,当成了一种休闲娱乐。 在沈真看来,钱修明这种状态,还真是有些奇怪。说他喜欢赵教授吧,他根本就没有往那方面想过,思想简直不能更单纯了,可要说他不喜欢赵教授吧,他又把蹭课的行为日复一日地坚持下来了。 “谁能简述一下包豪斯的设计理念?”赵教授提问道。 钱修明立刻把手举了起来。 赵教授低头整理着袖子,上面不小心蹭到了一点点粉笔灰。他并没有抬头,自然也看不到钱修明的积极,说:“这个问题,我会请一位衣服上有圆点图案的学生来回答。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啊。” 钱修明眼馋地看着坐在自己前排的人,恨不得能把他的圆点小衬衫扒下来套自己身上。 …… “这个问题会请一位戴红色框架眼镜的学生来回答。” “这个问题我会点班上的学号,随意挑选一名学生来回答。” “这个问题我会请一名女生来回答。” …… 穿着纯色无图案衣服的戴着黑框眼镜的不是本班没有学号的男生钱修明实现了完美闪避。 钱修明太郁闷了,他自学成才容易么?为何不来检验一下他的努力? 花花,你造嘛,你这样是会失去我的啊! 钱·夏雨荷·修明在自己脑海中演绎着一段感人肺腑的独白:“花花,我等了一节课,念了一节课,盼了一节课,想了一节课,难道我要感谢上苍,让我遇到了好几个可等、可念、可盼、可想的回答问题的机会吗?不,我此刻真的好痛心好痛心……花花,你造嘛,你这样真的是会失去我的啊!” 快下课的时候,赵教授翻出了学生名册,说:“我一般是不喜欢点名的,不过有些学生真是太嚣张了,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缺课的次数比上课的次数还多。所以,我要点个名记个考勤。” 某些人缺课已经缺得引起了赵教授的注意。他不仅要记下今天没来上课的学生的名字,还要记下某个很少来上课但今天确实出现了的学生的名字。不过,等教授点完了名,也不见那人起身答到。 赵教授放下名册,直接说:“后排那位穿纯色无图案t恤戴黑框眼镜的男生,你哪个班的?” ……咦? 虽然终于被提问了很开心,但这种问题体现不出我的专业性,也体现不出我博览群书对设计有了一定的了解啊……花花啊花花,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花花。钱修明内心戏十足但表面淡定地站了起来。 “那个……我不是你们专业的。我是……我是家属。对,是家属。”钱修明说。 “家属?谁来认领下这位?”赵教授问。 唯一能够拯救钱修明的沈真已经提前毕业了,还真没有人可以认领钱修明。钱修明懊恼极了,他刚刚绝对是犯蠢了,他为何要说自己是家属啊,其实他只要说自己是来蹭课的,这不就没事了吗? ———————— “那个,我是来蹭课的。”钱钱说。 “证据呢?”花花问。 “我的学生证可以作证。”钱钱手忙脚乱地掏起了学生证。 “咦……”花花从口袋中取出一副近视眼镜戴上,仔细打量了钱钱一会儿,“算了,你不用掏学生证了。我刚刚发现你的衣着发型都毫无品味,这已经能够证明你确实是批量生产的工理科男了。” 钱钱顶着一张淡定的脸,内心戏继续无比精彩。 工理科男怎么了?花花竟然敢用这么酷拽嫌弃的调调和我说话。 呵呵,钱钱拒绝理你哦,并且朝你丢了一个男神沈灵。 耶,沈灵在手,底气就是这么足哒! ———————— 很快就下课了。钱修明走到讲台边和赵教授说明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感谢你对《艺术设计》这门课的喜欢,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发邮件问我。”赵教授说。得知钱修明只是一个出于爱好挤时间来蹭课的学生后,赵教授对于钱修明的好感度一下子提升了。 钱修明赶紧把脑内戏甩了出去——没错两行横线之间的内容全部是钱修明的内心戏其实赵教授根本就没有近视而且他的教养也不允许自己对着别人的发型和衣着指手画脚钱修明最近都在陪着他老妈看某格格和某总裁狂傲拽估计是被影响了——他颇为受宠若惊地说:“那个,我没有您的邮箱。” 赵教授迅速在纸上写下了一串字符,这是他的公开邮箱,然后递给钱修明。 当天晚上,沈真抱着笔记本靠在床上刷网页,忽然又笑成了一只哈士奇。 沈灵正在卫生间里刮胡子,听到沈真夸张的笑声,探出一个脑袋来,问:“哥,你笑什么?” “哈哈哈哈,钱修明给我发了一封邮件,上面罗列了一些设计方面的问题,我还以为他是想要让我帮他解答,结果他其实是要我帮忙润色,如何让他提问的姿态显得更高大上一些。”沈真说。 沈灵颇有兴趣地问:“咦,他是打算用这些问题去撩花花吗?他们两个这就算勾搭上了?” “谁给赵教授取的这外号?你们敢不敢对赵教授好一点?”沈真继续笑。 赵教授算是雅痞之人吧,他的生活很精致,性格也非常不错,既绅士又幽默,但很有原则。 哦,而且他还单身。 “等等,赵教授到底是不是gay啊?我感觉不出来!”沈真忽然想到了这一点。都说gay之间是能互相感应的,但是沈真的gay雷达却失效了。沈真由此觉得自己其实没有弯,他只是喜欢沈灵而已。 沈灵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钱修明应该能感觉得出来吧?” 兄弟俩默然无语地对视了一会儿。这个问题最终无解。沈灵退回浴室中继续刮胡子。 浴室中有一面很大的镜子。沈灵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明明哪里都讨沈真喜欢,可是为什么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真正吃上肉啊!明明他在生理上也终于成年了啊,他都已经拿到驾照可以合法开车了啊! 沈真也不是没有欲望,但他好像每次蹭蹭摸摸就已经特别满足了似的。 艺术家对于精神上的快感追求远重于身体本身,至少沈真是这样的。沈灵很怀疑,其实沈真在创造以他为主角的画的时候,比起他帮沈真那什么时,沈真的情绪明显还是在前一种时刻更加兴奋。 当沈灵对着镜子思考人生时,沈真的手机响了。 沈真现在有两个手机号码,工作号到了晚上八点就准时关机,私人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沈真目前的工作联络还不算特别多,他决定等自己变得再忙一点时,再聘请一个经纪人助理什么的。 号码是陌生的号码,但响的却是沈真的私人号手机。私人号码按说只有少数的自己人才知道。 沈真接通了电话,不确定地应了一声:“喂?” “是沈真吗?”电话里有一个非常陌生的声音问,声音中夹杂着某种兴奋。 “我是。请问您是那位?”沈真礼貌地问。 “我猜你肯定是听不出我的声音来了……我们都多少年没有联系了!不过,我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你,真的!你出的书,我每一本都买了;你的采访视频,我也都看了。你现在发展得很好啊!” “谢谢。”沈真说。不过,他的眉头其实已经皱起来了,这人到底是谁啊? “哎,我明天的飞机,到京城的。能见一面吗?有正经事找你。”那人继续说。 沈真都想要挂电话了。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喜欢自来熟的人。他也不喜欢被人自来熟。 “哦,瞧我,真是太激动了。我都忘了告诉你我是谁了。”那人有些懊恼地说,“是我啊,梅秋生。以前在小塘实验学校念书时,我和你一个班,每次考试都考零蛋的那个!你还记得我不?” 沈真恍然大悟地说:“记得记得!是你啊,那真是多年没有见面了!你明天几点的飞机?” 第一百零九章 番外三 梅秋生患有阅读障碍,但因为大家在这方面的无知,他念书时总是会被班上人叫做“笨蛋”,大家都认为他脑子不行。直到四年级时,梅秋生遇到了沈真。沈真告诉他,你不会读书不是因为你笨,而是因为“你生病了”,就连爱因斯坦小时候都得过这种病,但爱因斯坦最终却成为了爱因斯坦。 当时这一句话就仿佛给梅秋生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又过了一些日子,沈真还让沈灵给梅秋生带了一本手抄的小册子。这里面的东西都是沈真去图书馆中翻阅了相关书籍后自己摘录的,都是关于阅读障碍这方面的内容。沈真不是专业的心理医生,他对于阅读障碍的了解也很有限,不过沈真却让梅秋生知道了一点,很多像他一样的人都成为了伟人。 患有阅读障碍,并不意味着他的人生已经一败涂地了,并不意味着他的人生已经被定下来了,并不意味着他在学校里混到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大学然后回家跟着父母种田或者打一份没有前途的工。 他的未来依然有着无限的可能,就像是那些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科学家、政治家和商业家一样。 “真是好多年没有见过面了……你在小学时就转了学,后来初中也是在外地念的吧。”沈真打量着梅秋生。看得出来,梅秋生现在发展得不错,衣着都不便宜,有一点点稍显可爱的暴发户的味道。 主要是相由心生,有些暴发户真的很讨人厌,不过有些暴发户还是很可爱的。 梅秋生用力握住沈真的手,说:“我真是太想你了……其实,这些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也时刻关注着你的消息。不过,我一直告诉自己,如果我没有混出一个人样来,我绝对不能来找你。” 第68节 这话听着怎么有点不对劲啊?沈灵的情敌雷达立刻开启了。 梅秋生却无知无觉,还在对着沈真说着自己内心的激动。一直到服务员上齐了菜,梅秋生的心情才终于平静了一点。他说:“我是听耗子说的,说你现在开工作室了,那么你还需要资金投入不?” 耗子就是李浩。沈真打算成立工作室时,曾给李浩打过电话,开玩笑问他毕业后要不要过来干。 沈真笑了笑,说:“资金肯定是到位了的。怎么,听你的意思……” 梅秋生现在不缺钱,当然比起那种亿万富翁什么的还差得远了,不过几百万的资金,他是拿得出来的。也不用沈真多问,梅秋生就说起了自己的经历:“说起来,我能有今天还真是多亏了你。” 梅秋生的父母本来都麻木了,但是从沈真那里知道阅读障碍的概念后,他们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于是,他们带着梅秋生去城市里投奔亲戚。这亲戚也是好人。梅秋生接受了一些非常正规的治疗。 不过,即使是这样,梅秋生在初中毕业时也没有考上高中。他就出去打工了。 “我心里一直存在着一个信念,我坚信自己是一定可以出人头地的。”梅秋生说。 这种信念很重要。如果没有沈真的提点,那么梅秋生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笨蛋,每个月赚个千八百块钱或许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很可能一辈子就那么浑浑噩噩地过了,从不知道还有其他的可能。 “我在工地上搬过砖,那个不用文凭,靠力气吃饭。不过,老板不错,给钱时很痛快。”梅秋生想起之前的苦日子也有些唏嘘,“我搬着砖的时候就想啊,我难道要一辈子做农民工吗?其实我可以做包工头的啊!小的包工头一年能有二三十万呢!要是我能当上大的包工头,那这辈子就值了啊!” 总之,在各种努力下,梅秋生如愿当上了小包工头。 小包工头手里管着几十号人。梅秋生想着这活有力气的就能干,于是就回老家招人了,附近几个村子里想要外出赚钱的人都被他拉了过来。他给这些人发钱。大家谁说起梅秋生时不赞一个好?梅秋生的父母高兴得都快哭出来了。他们那从小被人说日后没出息的儿子竟然成了这么有出息的一个! 不过,梅秋生还不满足。他野心勃勃地还想要再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沈真听得入了迷,追问说:“后来呢?后来你是抓住了什么机遇吗?” “后来啊……后来我就谈朋友了。哎,我给你们看我未婚妻的照片!”梅秋生喜滋滋地说,“我未婚妻对我可好了!”他从身上掏出一个价格不菲的钱包,打开钱包,让沈真看上面夹着的照片。 沈真不明白梅秋生谈创业史谈得好好的,怎么又开始谈恋爱史了,不过还是夸道:“是位好姑娘啊,你小子有福气!”照片上的人说不定有多漂亮,不过看着梅秋生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他很幸福。 梅秋生炫耀完了未婚妻,心满意足地把钱包塞回兜里,继续说:“我师父……就是我媳妇儿的亲爹!他才是早年抓住机会的那个,是个大包工头。他们家有钱。我就和我师父一起投入房地产了。” 大包工头和房地产商有那么一点点联系,梅秋生有魄力,就拉着未来岳父一起改行了。 现在梅秋生走出来,是要被人称一声“梅老板”的。 如果沈真正在喝饮料的话,估计他嘴里的那口饮料能喷出来。他本以为梅秋生的故事会是一个波澜壮阔曲折动人的小人物发家史呢,没想到最终还是靠他未来岳父家居多,这分明就是一口毒奶啊! 不过,这倒也没有什么错。梅秋生刚谈女朋友的时候,都还不清楚她的家庭情况。 沈真替梅秋生觉得高兴。 梅秋生却觉得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沈真给他带来的,是沈真为他打开了一扇通往不同未来的绚丽的大门。哪怕梅秋生现在确实是靠岳家居多,但是如果没有沈真,那么他说不定都不能待在城市里成为一个小包工头,自然就没有机会认识他的女朋友了……他甚至没有勇气去接触更高层次的人。 “……我还是羡慕你们文化人啊。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念过多少书。”梅秋生说。 梅秋生这一次来找沈真,除了感谢,也谈生意上的事情。他现在手头有笔流动资金。梅秋生很豪爽地表示,要是沈真需要,那么他可以把这笔钱投到沈真的工作室里去。梅秋生很看好沈真的发展。 以沈真现在的情况,如果他打算一年就出作品,那么他需要的资金投入在两百万到五百万之间。这些钱,沈真和沈灵还是有的。不过,也只是这样了。不到万不得已,沈真不想砸锅卖铁卖房卖车。 梅秋生的出现让沈真觉得非常高兴。不过,若是老同学叙旧,一顿饭的时间就够了;但若是谈生意,这点时间可不够。梅秋生会在京城继续留一段时间,他们只要在这段时间里商量好细则就行了。 回家的路上,沈灵开着车,沈真坐在副驾驶上。 “梅秋生说他很感激我,我受之有愧啊。他能有现在的成就,主要还是靠他自己。”沈真说。 沈灵却不赞同沈真这种观点:“你还记得老家前江村村里有个叫陆国良的叔叔吗?” “……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沈真问。 “就是他。他当年考上了大学,学校把录取通知书寄来了。不过,当时信件这种东西都是先寄到汾水镇,然后镇上有专人把信件分门别类,直接下发到各大队的。村里的大队长和陆国良家有仇,故意把陆国良的录取通知书扣下了。”这些事情发生时,沈灵都还没有出生。他都是听村里老人说的。 那个年代的学校很负责,见陆国良没有及时给出回复,一连寄了三封通知书过来。 前两封都被大队长扣下了。到了第三封时,汾水镇上那位负责分发信件的老头子觉得不对劲,就把通知书揣在了怀里,亲自到了前江村。不过,老头子不知道陆国良的家具体在哪里。他也机灵,找人问路时,他不说是给来陆国良送通知书的,只说是专门来要债的!说是陆国良家里欠了他好些钱! 等到见到了陆国良本人,老头子才把怀里的录取通知书拿了出来。 陆国良当时就惊呆了! 附近几个村子里参考高考的学生有不少,但从来没有人能考上过大学。陆国良虽然一开始对自己有些信心,但一直没有等到通知书,他就以为自己落榜了。当时的信息如此不发达,陆国良也没想过要去学校问一问什么的。他都已经决定了,过几天就跟着家里的一位叔叔去打工,行李都收拾好了。 在这种情况下,陆国良见到了自己的通知书! “陆国良的一生就是被那位老爷爷的一个善意给改变的,而梅秋生的一生就是被你的一个肯定给改变的。”沈灵总结说,“包括我,包括很多人。因为你,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 自钱修明拿到赵教授的邮箱后,又过去了半年。 周三下午有一节《艺术设计》,在大教室301上课。 很巧的是,301教室在整个周三下午只有这么一堂课。于是,钱修明往往会提前半个小时赶到。教室里除了几个自习的,就没什么人了。钱修明正好可以用这点时间来看一看设计方面的相关书籍。 后来赵教授知道了钱修明的这一个习惯,也会提前一点点到,帮钱修明答疑。 教授总是会偏爱那些勤奋的又擅长思考的学生们。 这一天,钱修明带了一些瓜子来教室。他不好意思带着吃的进教室,就选择坐在了外面的公用长椅上,还特意找了一个袋子用来装瓜子皮。钱修明吃瓜子的习惯和一般人不同,不喜欢用嘴巴嗑,只喜欢用手指剥,每次都先剥上一大捧瓜子仁,然后再一颗一颗慢慢吃。这一点应该是随了钱妈妈了。 赵教授来的时候,钱修明已经剥出了一大捧瓜子仁,放在干净的餐巾纸上。 “您要吃不?”钱修明问。 赵教授觉得不能拒绝学生的心意,就把一捧瓜子仁都吃了。 钱修明:…… ———————— “那一瞬间,我的内心真的是崩溃的!他就一口气把一捧瓜子都吃完了啊!我剥了那么久的!瓜子仁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一颗一颗感受它的美好啊!他却一口气吃完了!”钱修明抓狂地对沈灵说。 钱修明是在自己屋子里给沈灵打电话。他正在做俯卧撑,就把手机开着外放,放在了两臂之间。 沈灵那边也开着外放呢,沈真带着笑意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然后呢?” “然后我就想,毕竟是我请他吃的,自己请的客,哭着也要看他吃完。”钱修明喘着气说,“我精心剥了那么久的瓜子,自己一口都没吃上!我一直都以为他是个斯文人,没想到就一口吞了!” “哈哈哈哈哈哈你好逗啊!”沈真笑着说。 “然后呢?你总不会因为这点事就对着你家赵教授粉转黑了吧?”沈灵问。 钱修明犹豫了两秒钟,说:“然后……他说要请我吃饭?你们说这是个什么意思?” “傻孩子,他是在撩你啊!”沈真笑着说。 “滚滚滚,他才不是这个意思!”钱修明听到了妈妈叩门的声音,“不和你们说了,先挂了。” “我不是故意偷听你打电话的,饭已经做好了,我来叫你吃饭。发生什么事情了?”钱妈妈说。 钱修明又把整件事情对钱妈妈说了一遍,包括他一开始是怎么去蹭课的。钱妈妈想起了沈真刚刚说的那句话,忍不住开起了自家儿子的玩笑,揉着钱修明的头发说:“傻孩子,他是在撩你啊!” 钱妈妈对于搞艺术的人没什么偏见。她知道沈真和沈灵是一对,还注册微博去关注了“是三爷不是三儿”的账号。她喜欢那两个气质干净又积极向上的孩子,很高兴自己儿子有这么正能量的朋友。 “不会吧,我觉得花花不会这样的人啊……”钱修明不小心把他给赵教授取的外号说了出来。 花花? 钱妈妈心里一颤,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头发染得乱七八糟,上身穿着花衬衫,下身穿着亮黄色皮裤,说话的时候翘着兰花指的艺术家形象……虽然搞艺术的有像沈真这样的好孩子,但也有吸毒滥交的啊!她赶紧说:“那个,他不是要请你吃饭么?别去外面吃了,就在家里吃吧,我给你们做!” ———————— “整个事情就是这样的了。”永远是一身西装革履的赵纳西教授对自己的友人说,“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吃瓜子,但是,我想着那是学生的心意……谁知道他当时的表情都快要哭出来了,好像我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一样。于是,我赶紧说,我愿意请他吃饭。”赵纳西似乎陷入了某种苦恼中。 “我一分钟千万上下,你就拉着我,让我听你和你学生之间的……小故事?” “那是一个很好学的学生,虽然他在天赋方面差了一点。”赵纳西说。 “……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先走了啊。”这好友是赵纳西的发小,有时候很损的。 赵纳西不理会友人的嘴硬心软,屈起手指轻轻地在沙发上扣着节拍,说:“今天,那学生给我发了一封邮件。他说既然要吃饭,他邀请我上他家,尝一尝他母亲的手艺。你说,这是个什么意思?” 友人用一种怜悯的眼光看着还没有转过弯来的赵纳西,说:“傻孩子,他这是在撩你啊。” ……哎?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